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原则
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原则(精选5篇)
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原则 第1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高(职)中、联校及县直学校:
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涉及广大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如果管理不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以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实验室管理人员、相关学科教师参与的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其他成员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严把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做到常抓不懈,清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本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科学规范管理
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和严格管理,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科学存储,规范使用,确保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与使用。
1、严格采购和入库程序
学校要根据实验教学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需求,合理做好化学药品申购计划,要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易燃烧、易爆炸、有剧毒药品的一次性采购量。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要报告县教育局电教装备股,经公安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指定单位购买,严禁私自采购。采购的化学药品到货后,学校管理人员要根据发票、出库单与实物一一核对验收,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要建立化学药品的各类账册,及时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2、严格存放危险化学药品
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要远离火源,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措施,要配备灭火器、水桶、沙箱、窗帘、温度计、湿度计和通风等设备;要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双人双锁管理,要在醒目位置贴上“易燃”、“易爆”、“剧毒”等标志。
危险化学药品要实行分类存放(见附件),严禁混放。在药品库中易燃品要远离易爆品、氧化剂,毒害品要远离酸性腐蚀品,酸性腐蚀品要远离碱性腐蚀品;在药品柜中,要严格按照次序分层存放。从上至下依次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废弃的危险化学药品要集中存放,勿与使用中的药品混放。
要注意特殊试剂的存放:黄磷(白磷)存放于盛水的棕色试剂瓶中;钾、钠浸泡在无水煤油里;二硫化碳用水“液封”;溴、过氧化氢、硝酸银、浓硝酸、苯酚等见光易变质试剂存放在棕色瓶里,并放在阴凉处,其他特殊试剂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
3、严格存放期间的检查
管理员对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账物是否相符;有无混放情况;包装是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所装试剂的量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是否脱落,试剂是否变质;存放处的温度、湿度、通风、遮光、灭火设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高温天气或寒冬等特殊季节要加大检查力度,以防燃烧、爆炸、挥发、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4、严格取用手续和使用管理 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要严格做好使用登记。管理员要定期对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的存量进行盘点,并做好登记,盘点结果要及时向分管校长、校长汇报。校长要定期对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存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各类危险品登记资料每年应装订成册,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两年。药品取用时要严格按照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和危险药品的使用规则相关要求进行操作,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要按照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5、严格危险化学药品的销毁手续
对失效、过期及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处理要由学校申请,经县教育局同意后,上交当地公安部门或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销毁。销毁时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化学特性,采取稀释、中和、焚烧、深埋等合理方式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销毁药品要做好登记,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保存期为两年。
6、严格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验室要有防盗门窗,室内要安装入侵报警和监控装置。学校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准外借,以防止学校危险化学药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危险化学药品流出学校,一旦发现危险化学药品有丢失、被盗、误用现象,学校危险品管理员要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若因管理问题而造成学校危险化学品外借、丢失、误用、被盗或出现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上报,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培训,加强师生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
学校领导、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安全应急知识的学习,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管理人员要掌握常用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及其标志,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基本知识以及事故处理的应急措施;实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防止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
各校接此通知后,要进一步加大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力度,迅速组织力量按照上述要求,对本校危险化学药品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并于1月30日前将危化药品管理的自查报告、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报回电教装备股。教育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小学实验室涉及到的危险化学药品分类
易燃品:
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无水乙醇,工业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钾,钠,碳化钙(电石)。
氧化剂:
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毒害品:
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水银。腐蚀品:
硝酸,硫酸,盐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熟石灰),碱石灰,甲醛。
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原则 第2篇
一、易燃、易爆试剂应贮存于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二、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的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的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三、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四、要注意化学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五、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免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品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六、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原则 第3篇
对当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的仲裁方法是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理论上在采样后应尽快进行显色试验, 而且在该方法中也有规定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应在24h内分析。然而, 在实际操作中, 分组采用所占用的时间, 样品、仪器的运送、交接等等不可避免的因素, 往往会造成采样后不能第一时间进行显色试验分析, 也使得最初采样的第一组样品与最后一组采样的样品存在着存放时间的差异。这种差异是不可避免的, 甚至有人设想, 干脆把几天所采集的样品一次做分析。那到底样品存放时间的长短会对样品中甲醛的含量分析上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假若样品存放时间超过24h又会对分析带来多大的影响呢?本文正是针对这些问题而做相对应的试验, 并分析其结果从中作出的一些探讨。
2 试验方法
本试验将会以甲醛标准溶液与甲醛吸收液按一定比例混合, 配制出待测溶液。用此样品溶液替代平时采用所得的样品作试验, 从而减少由分组采样所造成时间差。另外再配制出相应甲醛吸收液作为参照样品, 观察其相应变化。将所有样品一并存放于室温下, 每隔一段时间对其中一组样品进行显色分析, 从而观察存放时间对样品吸光度的影响。
2 试验原理
本试验中所使用到的重要实验方法分光光度法是通过测定被测物质在特定波长处或一定波长范围内光的吸收度, 对该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当一束强度为I0的单色光垂直照射某物质的溶液后, 由于一部分光被体系吸收, 因此透射光的强度降至I。根据朗伯 (Lambert) -比尔 (Beer) 定律:A=abc式中A为吸光度, b为溶液层厚度 (cm) , c为溶液的浓度 (g/L) , a为吸光系数。其中吸光系数a与溶液的本性、温度以及波长等因素有关。溶液中其他组分 (如溶剂等) 对光的吸收可用空白液扣除。由上式可知, 当固定溶液层厚度b和吸光系数a时, 吸光度A与溶液的浓度成线性关系。在定量分析时, 首先需要测定溶液对不同波长光的吸收情况 (吸收光谱) , 从中确定最大吸收波长, 然后以此波长的光为光源, 测定一系列已知浓度c溶液的吸光度A, 作出A~c工作曲线。在分析未知溶液时, 根据测量的吸光度A, 查工作曲线即可确定出相应的浓度。这便是分光光度法测量浓度的基本原理。
至于甲醛溶液的显色原理是由于甲醛与吸收液酚试剂反应生成嗪, 加入了显色液后, 嗪在酸性溶液中被高铁离子氧化形成蓝绿色化合物。因此, 根据样品颜色的深浅, 便能作出比色定量。
而本试验中的样品长时间存放, 无法确定当中物质变化, 因此并未给出与工作曲线相对应的甲醛浓度, 而是直接给出所测得的吸光度值。
3 试剂
⑴甲醛吸收液原液:称量0.10g酚试剂[C6H4SN (CH3) C:NNH2HCl, 简称NBTH], 加水溶解, 倾于100ml具塞量筒中, 加水到刻度。放冰箱中保存, 可稳定三天。
⑵甲醛吸收液:量取吸收原液30ml, 加570ml水, 配制成600ml吸收液。制样前, 现配现用。
⑶1%硫酸铁铵溶液:称量1.0g硫酸铁铵[NH4Fe (SO4) 212H2O]用0.1mol/L盐酸溶解, 并稀释至100ml, 置于棕色瓶中备用。
⑷甲醛标准贮备溶液:取2.8ml含量为36%~38%甲醛溶液, 放入1L容量瓶中, 加水稀释至刻度。此溶液1ml相当于1mg甲醛。
⑸甲醛标准溶液:临用时, 将甲醛标准贮备溶液用水稀释成1.00ml含10μg甲醛、立即再取此溶液10.00ml, 加入100ml容量瓶中, 加入5ml吸收原液, 用水定容至100ml, 此液1.00ml含1.00μg甲醛, 放置30min后, 用于配制标准色列管。此标准溶液可稳定24h。
4 仪器和设备
⑴10ml具塞比色管。
⑵烧杯、量筒、容量瓶、移液管若干。
⑶VIS-723G可见分光光度计:在630nm测定吸光度。
5 配样
取60根10ml具塞比色管, 分别加入4.5ml甲醛吸收液与0.5ml甲醛标准溶液, 摇匀, 配制成待分析甲醛样品, 每5根为一组。另外再取60根10ml具塞比色管, 分别加入5ml甲醛吸收液, 同样每5根为一组, 作为对应的参照样品, 都存放于室温下。
6 分析步骤
在其中一组甲醛样品及其对应的参照样品的共十根比色管中, 分别加入0.4ml 1%硫酸铁铵溶液, 摇匀, 放置15min。用1cm比色皿, 以在波长630μm下, 以蒸馏水作参比, 测定各管溶液的吸光度。根据不同的存放时间, 在经过1、2、4、8等小时后, 各取出一组样品作上述显色实验。计算出各组甲醛样品的平均吸光度, 并分别与第一组样品作对比, 求出其偏差值。同时计算出各组参照样品平均吸光度, 结果如表1、图1:
7 结果分析
从图1结果曲线中我们可以看到, 甲醛样品所测得的吸光度随着存放时间的增长而迅速攀升, 而参照的吸收液样品的吸光度却相当平稳, 增长相对不明显。即在存放过程中, 并非有大量空气中的游离甲醛被样品所吸收, 从而使得样品甲醛含量迅速提升。可以认为甲醛样品的吸光度迅速提升是由于嗪的其他反应所造成的。从表1可见, 存放时间在12h以内的1~6组样品, 其显色所测得吸光度与初始吸光度偏差在5%以内, 尚可用作甲醛浓度分析。而在室温下存放超过24h后显色的8~12组样品, 所测得的吸光度已远远偏离初始吸光度, 故已不能用作甲醛浓度分析。
8 结束语
与《酚试剂分光光度法测定空气中甲醛含量》中的要求相符, 样品在室温下应在24h内分析, 把几天来采的样品一起做分析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同时, 尽管存在各种可能性使显色实验不能及时完成, 也应尽可能在采样后的12h内对样品作分析, 以确保实验数据的可信度。
参考文献
[1]GB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S]
常用化学试剂存放要点梳理 第4篇
一、试剂瓶应适应化学试剂的要求
1.对试剂瓶材质要求
试剂瓶不能与所盛化学试剂反应。
2.对试剂瓶口的要求
以取用方便,有利于降低试剂的自然消耗为准则。
一般性固体试剂存放在广口瓶中,一般性液体试剂存放在细口瓶中。
3.对试剂瓶瓶塞的要求
瓶塞应保证瓶口密封且不与之粘接。
如果不作特殊说明,试剂瓶的瓶塞以玻璃塞为宜。
4.对试剂瓶瓶体颜色的要求
以物质见光的稳定性为依据作为选择原则。
5.滴瓶的使用
实验时需要滴加的一般性液体试剂可存放在滴瓶中。滴瓶不能存放易于蒸发、挥发且对胶头有腐蚀作用的液体试剂。滴瓶一般不用来长期保存试剂。
二、不稳定试剂的保存
密闭和消除能引起试剂变性的因素是不稳定试剂保存的原则,具体要针对其不稳定程度和特定性质采取相应的对策。
1.常用不稳定试剂的分类及要求
(1)易挥发、低燃点的试剂要密封,放于阴凉、通风、远离火源处保存。如苯、汽油、二硫化碳等。
2.需要借助其他物质密封保存的一类试剂
(1)需要借助液体物质保存。如K、Na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白磷保存在水中,液溴要用水封。
(2)需要借助固体物质保存。如Li保存在石蜡中。
例 下列盛放试剂的方法正确的是( )。
A.氢氟酸或浓硝酸存放在带橡皮塞的玻璃瓶中
B.汽油或煤油存放在带橡皮塞的棕色玻璃瓶中
C.碳酸钠溶液或氢氧化钙溶液存放在配有磨口塞的棕色瓶中
D.氯水或硝酸银溶液存放在配有磨口塞的棕色玻璃瓶中
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原则 第5篇
治安防范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地(部位)风险等级划分与治安防范级别、治安防范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治安防范系统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0409防盗保险柜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O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73 机械防盗锁
GA30S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5034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l剧毒化学品
列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符合剧毒物品毒性判定标准、标注为剧毒化学品的化学品。3.2放射源
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又称密封放射源。3.3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
储存、放置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的库房,库区或场地: 3.4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部位
储存、放置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的具体位置,包括在生产、实验及医疗等场所中单独设置的防盗保险柜。3.5治安防范
为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运用人力、实体、技术等防范手段及相应管理措施的活动。3.6风险等级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在其存放场所(部位)被盗抢、破坏以及流失等对社会治安的危害程度。3.7治安防范级别 为有效预防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在其存放场所(部位)被盗抢、破坏以及流失等,所采取人力、实体、技术等防范措施的强弱程度。3.8保卫值班室
值守人员用来履行看护、防卫职责的房间。4风险等级划分与治安防范级别 4.l风险等级划分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的风险等级应根据其品种、数量、常温常压下物态及流失后对治安潜在危害等因素划分为三级,从高至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4.2风险等级 4.2.l一级风险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的,为一级风险等级: a,剧毒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按GB18218)执行)的;b,固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10000Kg(含)以上的;
t c,液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1000L(含)以上的;d,气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500kg(含)以上的;e,I类放射源,但医疗单位使用的I类放射源除外。4.2.2二级风险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级风险等级: ⑴固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200kg(含)至1000kg的;b,液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200L(含)至1000L的;c,气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50kg(含)至500kg的;d,Ⅱ、ⅡI类放射源;eJ医疗单位使用的I类放射源。4.2.3三级风险等级
具各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三级风险等级: a,固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200kg以下的;b,液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200L以下的;c,气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50kg以下的;d,Ⅳ、V类放射源;e,医疗单位使用的Ⅱ、Ⅲ、Ⅳ类放射源。4.3治安防范级别
4.3.l治安防范级别(含技术防范级别)应与存放场所〔部位)风险等级相对应,分为三级,从高至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治安防范要求用于一级(含)以下风险等级,。二级治安防范要求适用于二级(含)以上风险等级,三级治安防范要求适用于三级风险等级。4.3.2根据存放场所(部位)局边地区治安复杂程度,当地公安(武警)和单位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大小等因素,可对其治安防范级刖进行分配。
5治安防范要求 5.1人力防范要求
5.l.l值守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a,年龄18周岁(含)以上,不宜超过60周岁;b,应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精神病等为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c,应品行良好,无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d,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培训考核能掌握值守岗位所需要的化学、辐射防护、技术防
范等知识,能熟练操作技术防范设备和自卫器具。
5.l.2值守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进出存放场所人员进行检查、制止非法侵入;应严格执 行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
5.l.3保卫值班室应24h有专人值守。值守人员应每两小时对存放场所周围进行一次巡查,巡查时携带自卫器具。
5.l.4敞开式存放场所(部位)等不宜单独设置保卫值班室的,单位总值班室等其他房间可兼用
为保卫值班室,其监控中心宜设在保卫值班室内。
5.l.5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人,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治安 隐患,并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5.l.6应建立剧毒化学品、放射源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次针对性的应急演习。5.1.7剧毒化学品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起存放。就由专人负责管理、按照剧毒化学品性能分类,分区存放、并做好贮存、领取、发放情况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1年。5.l.8放射源应单独存放,不得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贮
放、领取、使用、归还情况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1年。含放射源装置暂停使用期间,应存放在专用仓库内。
5.l.9应每天核对、检查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情况,发现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存放情况, 发现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的包装、标签、标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整改,账物不符的,查找不到下落的,应立即报告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5.2实体防范要求
5.2.l存放场所的建筑结构、配电设施、通风设施应符合GB15603的要求。
5.2.2存入场所(部位)的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要求,其防盗安全级别为乙级(含)以上;防盗锁应符合GA/T73的要求;防盗保险柜应符合GBl0409的要求。
5.2.3存放场所(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剧毒、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应符合GB2894、GB18871的要求。
5.2.4一、二级风险的库房墙壁应采用混凝土或实心砖墙建造,墙壁厚度应不小于250mm,顶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楼板建造,厚度不小于160mm。
5.2.5库房出入口、保卫值班室出入口和监控中心出入口应设置防盗安全门。
5.2.6库房、保卫值班室、监控中心的窗口,通风口应设置防盗栅栏。钢筋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实心钢筋;钢管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⒛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钢板栅栏应采用单根横截面不小于8mmx⒛mm的钢筋(钢管、钢板)。相邻钢筋(钢管、钢板)间隔应不小于100mm,高度每超过800mm的应在中点处再加一道横向钢筋(钢管、钢板)。防盗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5.2.7敞开式存放的剧毒化学品大型槽罐阀门应加装防破坏装置:料位仪等含放射源装置应装防盗保护罩。5.3技术防范要求
5.3.l技术防范重点部位和区域
下列部位和区域确定为技术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 a,库区周界;b,库区出入口;c,库区内主要通道;d,装卸区域;e,库房出入口;f,库房窗口、通风口;g,存放场所(部位);h,保卫值班室;D监控中心。5.3.2一般要求
技术防范一般包含以下要求: a,技术防范由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GB sO348的要求;b,技术防范所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的现行相关标准;c,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 d,技术防范系统应预留与有关部门远程监控中心报警联网的接口;e,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具备联动功能;f,安装在有爆炸性质的剧素化学品场所(部位)的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g,系统应校时,系统的时间误差应小于等于5s,与北京时间误差小于等于30s。
5.3.3三级技术防范要求 三级技术防范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库房出入口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状况。
b,存放场所(部位)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状况。
c,保卫值班室应配备通讯工具并操持24h畅通,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时能人工触 发报警;d,应设置监控中心,可设在保卫值班室内,监控中心应配备通讯工具,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监控中心设备,出现紧急情况时能人I触发报警,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5.3.4二级技术防范要求
除符合5.3.3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库区出入口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状况;b,库区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清晰显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型及车牌号;c,库区内主要通遒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状况;d,装卸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清晰显示人员及车辆状况。
e,巡查部位和区域应设置电子巡查装置。
f,监控中心应独立设置,面积应与治安防范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⒛m2。
5.4技术防范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 5.4.l视频监控系统
5.4.l.l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GB50395的相关耍求。
5.4.l.2模拟视频监视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420TVL,回放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270TVL,数字视频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352x288像素。5.4.1.3视频图像应实时记录,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5.4.l.l当报警发生时,视频监控系统应能对报警现场图像复核,记录报警触发前图像信息,预录时间可设定且不少于5S。
5.4.1.5视频监控系统应设置备用电源,断电时应保证对视频监控设备供电不少于lh。5.4.2入侵报警系统
5.4.2.l入侵报警系统应符合GB50391的相关要求。
5.4.2.2入侵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5.4.2.3紧急报警应设置独立防区,应有防误触发措施且⒛h处于设防状态。
5.4.2.4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等因素灵活编程设防或撤防。5.4.2.5应具有防破坏功能,可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测,能显示和记录报警发生的位置、区域、地点。
5.4.2.6声光报警设置安装在防盗报警控制器外,报警声级应不小于100dB。
5.4.2.7入侵报警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小于等于2S。
5.4.2.8入侵报警系统应设置备用电源,断电时应保证对报警系统供电不少于8h。5.4.3出入口控制系统
5.4.3.l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GB500396的相关要求。
5.4.3.2应具有对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的显示、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记录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天。5.4.3.3不同的出入口应设置不同的出入权限,应采用双人双锁的管理模式。
5.4.3.4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满足人员逃生时的相关要求,当需要紧急疏散时,各闭锁通道应开启,保障人员迅速安全通过。
5.4.3.5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设置备用电源,断电时应保证对出入口控制设备供电不少于48h。5.4.4电子巡查系统
5.4.4.l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GA/T644的相关要求。
5.4.4.2宜采用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通过信号转换装置将巡查信息输出到本地管理终端上并能打印。5.5重点部位和区域技术防范设施配置
重点部位和区域技术防范设施配置要求见附录A。6管理要求
6.l存放场所(部位)所属部位负责落实本标准,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标准的落实情况。
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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