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精选6篇)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 第1篇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

进展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把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山地质环境重点工程的通知》(财建[2010]17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0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通知》(财力建[2010]56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委托北京宝地益联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立项申报等有关技术服务事宜。《实施方案》通过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专家评审后,我区收到了相关批复文件和资金预算安排,2010年11月25日专项资金下达南票区财政局。

南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批准立项后,南票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副区长出任常务副组长,并抽调国土资源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项资金下达后,我们按照国土资源部530号文件及44号令,严格执行资金流转、监督、审查等制度,1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国家投资的每分钱都花在项目实施上。为确保项目区高水平建设,制定了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保障了项目快速稳妥推进。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具体情况,整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范围为邱皮沟沉陷区(二期),项目规划、可研、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和地质勘查工作已经完成,2011-2012实施方案已经与有资质编制单位进行了对接,目前正在编制之中,施工图设计已经开始。

二、资金落实情况

2010年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1亿元,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目前,已经支出规划编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320.09万元;办公经费30万元;南票矿区宅基地复垦区域采煤沉陷稳定性分析研究报告费用27万元。

三、项目进展情况

2010年7月南票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正式立项,同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2010年8月10日,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抚顺等7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辽政[2010]193号)文件下发。

2010年9月至12月,项目编制单位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地质环境调查和地质勘查工作,查明了调查区内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查明了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序,查明了区内矸石山的分布、高度、堆放量及地裂缝的分布、走向、宽度,地面塌陷的分布、形状、面积、深度、容积,查明了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规模、影响因素等。测绘完成了邱皮沟沉陷区1:500地形图;编绘了邱皮沟矿区1:5000地质图;完成了《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调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工作精度满足设计要求,为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及设计工作提供全面丰富的基础资料和研究成果。

2011年5月7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三个项目任务书的通知》(辽国土资项发[2011]43号)文件下发。

2011年6月21日,《南票矿区宅基地复垦区域采煤沉陷稳定性分析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论证。

2011年7月6日,在沈阳市召开了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勘查及设计项目(招标编号:LNMD-112064HZ)招标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照程序进行完毕,中标单位为北京宝地益联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8日,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到南票区对矿山环境治理监理工程、监测工程及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并通过了论证。待省厅批复后进行招投标。

目前,我区已基本完成了2010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域内所涉及的拆迁与征地工作,为项目现场施工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南票区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9日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 第2篇

设计总结

1概况

受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委托,北京宝地益联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我司)承担了江西省萍乡市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安源区(安源矿区、青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该期治理工程主要是对矿山开采所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煤矸石处置不当造成的排水沟道淤积、土地资源损毁、压占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在当地政府及各方单位大力支持下,我司设计人员以前期勘查成果为依据,结合业主单位意见,在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的指导下较圆满的完成了本次设计任务。

2设计经过

设计工作开始于从2011年6月底设计人员收集资料,分析消化勘查成果开始,经过野外踏勘后进行室内编制工作,7月下旬完成施工图图纸报告与预算,并于7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于8月20日左右交于江西南大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进行图纸审查,并于8月24日通过图审,我司进行修改后将最终版本交于安源区人民政府。

3设计原则及内容

本次设计本着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将工程治理与生物防治相结合,综合治理,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

对于安源矿区由采矿引起的废渣堆积,河道淤塞,植被破坏问题,设计采用挡墙支护、放坡平整,河道清淤,植树植草恢复生态环境等措施进行治理。共设计挡墙4.9km,河道清淤1.3km,恢复植被面积15.4×104m2。

对于青山矿区由采矿的引起的废渣堆积,土地资源损毁,水土流失,地裂缝,植被破坏问题,设计采用挡墙支护,设置多级拦渣坝,地裂缝回填,植树植草恢复生态环境等措施进行治理。青山矿区略下地段共设计挡墙96m,拦渣坝75m,地裂缝治理2.2km,恢复植被面积9.8×104 m2。青山矿区岩下地段共设计挡墙186.7m,恢复植被面积4.4×104 m2。

4施工期间设计服务情况

在施工前期,我方在2012年3月9日到安源区进行设计图审会;在施工过程中,我司又多次派项目负责人员到现场进行协调沟通,与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完成变更及补充设计。

5设计变更情况及设计体会

本年度设计变更主要涉及的是树种的选择,和挡墙等工程的技术细节。针对本年度出现的问题,有如下体会:

1选择当地易购的建筑材料型号,如挡墙排水孔PVC管材直径选择。

2重视树种的选择,全面考虑,并要求勘查单位在前期勘查工作中加强对此的调查分析。

北京宝地益联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初探 第3篇

【关键词】对策;地质环境

我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矿业大国,截至到2012年,中央财政专项投入了超过234亿的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总数达1898个。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根本上的进步,矿产资源的开发正在从粗放式到可持续的开发模式的转变。但是,因为体制、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因素,造成了矿上周边的居民饱受危险的折磨,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空气、土地质量的严重下降等原因不但使居民无法安居乐业也严重制约了我国在矿产上的全面发展。

1.矿山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

1.1矿山责任制不明

当前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归属于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环境口管理,并由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治理工程设计承担,但因为目前并没有具体有关于项目勘查、设计一级别的等详细的划分标准,导致相应的项目也就没法对勘查、设计资质等级作出具体要求。另外,因为某些地方单纯以投资规模要求资质等级,反而对一些从事复杂勘查设计项目单位的资质等级缺乏行政约束。小煤矿大多建在原国有大中型煤矿区范围内,矿区受大矿历史上长期开采影响,地表产生了大面积塌陷和土地占压,小煤矿在此基础上开采,进一步加剧了塌陷范围及深度,因此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就存在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但是即使如此,小煤矿仍认为地质环境破坏主要是由大矿造成的,所以应由其承担主要治理责任,存在依赖心理。其实,在同一矿区范围内往往存在多家小型煤矿,虽然其开采煤层"范围"深度不同,但对相同区域内地表塌陷"水体"植被"土壤等地质环境破坏具有累加影响,所以在煤矿企业间也存在责任不明确、相互推卸责任等问题。

1.2治理目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不够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环境越来越重视,从而对于矿上环境的治理规划也逐加强,但是,从往年的项目管理经验上看,我们在初探过程中必须要重视我们的治理目标和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只有项目所在地的区位条件与治理目标与标准需要高度协调,才能以较小的投人取得较大的效益,否则,将会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浪费。同样的,对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不同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等背景下,应体现出不同的对待方式,如位于城镇规划区内的项目,对生态环境效果就有较高的要求,土地恢复的目标要立足于建设用地;而在一些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内的项目,对景观效果的再造就有较高的要求,位于农耕区内的项目则着重于土地复耕;而在深山区内,投人巨资对采石场岩质边坡进行绿化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2.矿山地质的特点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往往和我们常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不同,它担负着解决多重复杂矛盾的重任,这主要与产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复杂背景有关,因为矿山上的任何一座大型煤矿都可能破坏一片广大区域土地及其所有的地面设施,更可能破坏一个很大的区域的水循环系统,使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具有特殊的属性:其一,以人为本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治理工程首先要具有防灾减灾的功能;其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具有特殊的观赏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好的自然景观越来越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其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具有特殊的社会性;其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要与当地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景观具有特殊的协调;另外,还要知道山地质环境治理具有不可逆性。

3.项目管理重点

3.1保证金制度的建立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可以是矿上环境更好的得到改善。保证金是指为了保证矿山企业在采矿过程中以及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时,切实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由矿山企业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预提并单独存储的专门用于本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资金。这一管理制度是一项既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并且又蕴含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的经济激励中国矿业的措施,在全面的建立该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做到:第一,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立法工作;第二,合理测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的生态补偿标准;第三,严格矿山地质环境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四,实行更加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可以在初探中检验该计划在日后的工作中是否可以永远施行。

3.2其他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上面所说的问题,我们在初探过程中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第一,加强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专题调查,查明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和主要的环境地质问题,分析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提供依据。

第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应遵循的程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按照法定建设程序进行,先勘查、后设计,二者不可偏废。对于规模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简单、区位条件不重要的项目二者可合并进行,但必须有界定标准。第三,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渠道多元化,建立多渠道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整治工业园区建设、城市改造相结合;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机制。第四,特殊的专业设计由相应专业部门承担或参与,独立承担责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的特殊专业设计如农林技术、边坡挂网客土绿化、铀矿山治理等、新技术引进,应有相应专业部门承担或参与。第五,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应形成独立的管理体系目前,行政管理体系已经形成,但专业技術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建议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主要从业人员的置业资格制度,成立专业的矿山地质环境勘查设计成果审查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资质。第六,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应尽快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规范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奖惩措施,改进项目款拨付方式,通过资金拨付调控项目进展,使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加大资金的投入,实施一批有带动性、影响性的大项目。

4.结语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认清小煤矿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紧迫性,摸清了小煤矿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同时积极应对在我们的初探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充分调动和迎合矿山业主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人人都参与到治理当中来,深化责任制,促进矿山环境走建设之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爱华,赵国彦,李夕兵,等.罗山矿区滑坡稳定性分析及治理的特殊性[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9:78-79.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分析 第4篇

关于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分析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各种原材料的需求迅猛增长,促进了矿产资源大规模的`开发.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有力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引发出不少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越来越引起党、国家和人民重视,公众环境意识空前浓厚,迫切要求生态环境整治,再现优美和谐的大自然景观.作 者:赵艳蓉 作者单位:铁力市国土资源局,铁力,152500期 刊:活力 Journal:HUOLI年,卷(期):2010,“”(8)分类号:X7关键词:废弃矿山 地址环境治理 必然性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 第5篇

(试

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湖南省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0]8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治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是集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矿山废弃地综合利用为一体的专项工程,工程性质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或者社会资金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的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的审查、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三)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四)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第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为市人民政府,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责任。

第六条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支持方向;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治理目标明确,治理技术科学,实施计划可行,投资测算合理。

第七条 市财政支持项目、社会资金投资立项,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市的治理规划和计划组织申报。

第八条 市财政支持项目、社会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委托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论证。

第九条 承揽市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

第十条 实施项目工程监理制度。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代表项目承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涉及生态环境修复的项目监理可联合具有园林绿化相关资质单位共同承担。

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市财政局采取招标形式或直接委托形式来确定。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法对市财政支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在经各投资主体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由投资主体依法直接发包。项目施工的发包应实行招标形式。

第十二条 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人已经确立;设计及项目预算已经审查论证通过;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成已履行审批手续;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条十三条 项目施工招标人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自身技术力量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理组织招标,招标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

项目施工应当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招标公告须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招标人应当向三家及以上具备招标项目的实施能力、资信良好和具备业绩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单项施工合同标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

(二)受自然地域或环境限制;

(三)项目技术工艺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第十四条 项目施工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参与项目前期论证、方案设计的法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参与项目的施工投标。

第十五条 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占总评分的30—40%,技术部分、企业资信、业绩占总评分的60-70%。

第十六条 项目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由项目承担单位、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局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专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人员)共同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第十八 条中标人确定后,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拆分后向他人转让。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格的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第十九条 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履约保证金一般为

项目总造价的5%左右。

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工程施工前应在项目市设立公示牌,公布项目工、基本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设计书,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

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项目设计、投资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 项目应在规定的实施期限内完成。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提交验收申请。

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验收一般分竣工验收和交付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报相应的国土资源部门组织。

第二十四条 项目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检,自认工程符合要求、具备验收条件的,可向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同时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竣工情况应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监理报告。

(三)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按项目管理权限向相应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四)项目主管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成治理工程验收组,明确职责和分工,确定验收日期及验收方案,实施验收。

第二十五条 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项目设计方案及审查论证意见;

(三)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

(四)工程参加单位相应的资质复印件;

(五)开工报告、施工日志、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总结;

(六)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七)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评定表;

(八)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九)与工程有关的影像图片资料;

(十)工程进度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汇总表,工程费用

调整文件及其批准意见,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

(十一)项目承担单位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工程验收的意见;

(十二)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文件。

第二十六条 项目验收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应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验收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应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不整改到位的,应追回项目投资。

第二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汇交成果档案。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接收项目成果档案。

第二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工程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制度,审计部门由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项目资金的拨付。

(一)前期费用的拨付。前期费用指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调管理费及治理方案编制设计费。地面附着物补偿,由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报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后按实予以补偿;协调管理费用按1000元/亩由项目承担单位包干使用。

(二)工程费用的支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工程款的80%,剩余20%作为项目维护费待交付验收通过后(竣工验收后二年)再行支付。

(三)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余量资源的宕口,其余量资源经评估后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竞拍,所得收入冲抵项目工程款。

第三十一条 各有关镇财政所应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追踪问效,实行绩效评价。

第三十二条 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弄虚作假的,施工单位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转让或分包主体、关键性工程的,除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外,停止在市内从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业务。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规定,对在项目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的,一经发现,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财政局

负责解释。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 第6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项目管理;项目研究

近年来,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强了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规范管理的力度,出台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向国家争取并高质量实施了一大批保护项目。特别是实施了苏仙区多金属矿区和湘潭锰矿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资兴、耒阳、冷水江等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等一大批重大项目,加大了郴州宝山和柿竹园矿山公园和沃溪金锑钨矿等国家绿色矿山建设力度,使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本文考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特点,结合项目利益相关者、项目全生命周期等理论,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决策管理、制度管理、实施管理和信息管理六个方面,对项目管理中应把握的重点环节展开研究。

1 项目的制度管理

目前,项目管理工作虽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要使项目管理更加高效和规范,必须要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安排来规范项目实施。从湖南的实际情况看,应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在完善现有管理办法的同时,加快制定《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办法》、《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验收办法》,形成统一的管理思想、统一的管理语言和统一的管理规则,实现项目统一规范管理。

2 项目的组织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涉及诸多方面,既有项目承担单位,也有项目实施者;既有项目的出资人,也有项目的受益人。主要包括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矿业权人、矿山所在地村民或居民,以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因而,发挥各方力量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一个务实、高效的协调和指挥机构是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应成立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牵头,国土资源、财政、乡镇人民政府等参加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项目建设工作,形成政府牵头、国土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紧密配合的组织管理格局。同时,要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参与人员的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综合信息及后勤服务的职责和权限,杜绝权责不明、相互推委、各自为政的现象。

要严格界定各管理层级的职责。省国土资源、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立项、设计、竣工验收管理的制度建设,及时发布项目立项指南,强化参与建设技术单位的资质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从宏观层面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积极争取国家经费支持。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办公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的推广,深化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对申请立项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技术审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或重大疑问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真正履行项目技术管理的职责。各市州国土资源、财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项目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项目管理体系。

3 项目的规划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面临时间紧、矿区的情况复杂、要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多,而解决问题的资源和资金十分有限的局面,迫切需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领导小组整合各种涉矿资源和资金,按轻重缓急、资金占用量、社会影响程度、对民生的重要程度等进行分解,实施分类管理,着力解决好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防止因主次不分、盲目建设或施工时序安排不合理,使有限的资源和资金不能发挥最大效用,导致项目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目标不能实现。

4 项目的决策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既要保证项目的工期、造价、质量三大目标,更要兼顾保障矿区群众当前恢复生产、生活的紧迫性和未来矿区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这就需要在决策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依据规划目标从技术经济的角度开展可行性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依据。对项目进行论证应充分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和项目价值,运用相关理论,在功能得到实现的同时,有效控制成本。要防止发生为治理而治理的现象,重点把项目实施与改善矿区群众生产生活结合起来,与当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结合起来。如项目中涉及居民或村民房屋损毁重建问题,应充分考虑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是原地修复或重建,还是异地集中新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好项目资金,同时扩大贷款规模,引导、鼓励专业建设队伍承建集中居民点,鼓励居民集中建房,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决策的基础工作扎实程度决定了项目的成败。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的技术论证要建立在对矿区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紧迫性等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特别是当地政府的意图、矿区居民主要需求、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等必须逐一实地调查清楚,并将初步方案广泛听取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意见。防止出现因基础工作不扎实或征求意见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

以创新的精神,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维度进行方案比选,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如矿区的废渣、废石处理方式选择上,在决策时要广泛听取专家意见,优先考虑用作矿坑充填材料或用作建筑材料等利用方式,变废为宝。地面塌陷的治理不应仅从安全一个角度考虑,一味地充填夯实,这样不仅成本高,而且治理后基本没有经济效益可言。对面积大、围岩稳定、底板透水性弱的塌陷坑,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用于发展养殖业,或稍加处理后开发成旅游景点。在进行矿区土地复垦时,加强矿区的地质和土壤条件研究,综合考虑交通条件和当地产业特点,尽可能复垦成耕地和经济价值高的经济林等,使当地群众长期受益。

项目立项后,要科学编制设计任务书,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说明建设的重点工程、经费安排、工期以及实施的具体责任主体。

nlc202309012232

5 项目的实施管理

项目的实施质量好坏关系到矿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矿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实施管理应把握以下5个环节:

(1)、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工程审计、验收等制度,为项目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2)、严格落实项目质量管理责任。要明确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的责任和管理权限,要派驻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小组赴工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参与建设的技术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督促和检查,强化实施过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设计单位必须深入项目区全面了解矿区整体情况,并在勘察、测量等成果符合要求后,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全面技术分析论证,提高设计成果质量。坚决杜绝关门做设计,或者在设计基础依据不可靠、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提交设计成果,导致设计的深度不够,无法指导施工。设计变更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进行,杜绝不合理的设计变更,维护设计的严肃性。

施工单位必须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调换,如遇到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更换。要制定严格的施工人员、物质资源、安全、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监理职责,要派出经验丰富、职业操守好且具有监理资格的人员组成监理组,提前介入项目管理,协助建设单位作好设计审查、施工单位选择、招投标文件审核。在现场监理时,必须作好监理日志,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必须全过程值守,确保每道工序、每个分部工程质量均符合要求。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报告和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障工程质量可靠和项目安全。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失职和渎职行为,杜绝索、拿、卡、要现象发生。

(3)、优选项目实施队伍并严格管理。加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其诚信考核体系,出台可操作的激励和处罚措施。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选择具有相应地质灾害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项目实施任务,并优先考虑具备甲级资质的单位,引进其先进的项目质量管理理论,为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奠定基础。坚决打击围标和转包行为,保障项目建设市场健康运行。

(4)、严格项目合同管理。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聘请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承担具体的招标事务,在项目施工前期执行严格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组织多方询价,做好前期的造价控制工作。项目合同签订时,加强对后期可能的变化事先约定和合同变更的严格控制。充分发挥监理和职能部门现场管理人员作用的同时,委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具有相应资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类项目资金进行审核把关,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文件,审核工程合同中造价相关部分,在工程进度中控制变更增项,审核工程结算等,严格控制合同价款变更,避免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发生。

(5)、认真做好工程动用前准备工作和保修期管理。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申请项目的竣工验收,包括工程验收和财务决算,及时交付使用,及早发挥效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各项工程的性质、主要受益对象、实施的责任单位等,明确各项工程的管护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管护经费的来源和使用要求。依合同留足保修经费,及时解决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6 项目的信息管理

项目的信息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基础工作,也是项目管理中常常被疏忽的一个方面。信息管理应从构建统一的基础信息平台开始,建立项目的信息编码体系和信息管理制度,对项目立项、任务下达、设计批复、中期检查、成果审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竣工验收等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并妥善保存。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各种信息的传输管道和发布平台,确保信息传递通畅、及时和准确,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要特别注意防止因资料整理与工程进度不同步,导致资料不全或信息不可靠的情况发生,从而影响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尹贻林,钟炜,苏永青.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19)

[2] 东北财经大学课题组. 重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的政策框架 与政策体系———以汶川地震为例[J].财经问题研究,2008(9):10-18.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

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精选6篇)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总结 第1篇葫芦岛市南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