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精选11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州委州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巩固交通脱贫成果和建州70周年营造安全、有序的客运市场,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5月至9月,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深化道路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彻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
一、加强组织重视,强化上下联动
本次专项行动自5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以及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为副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县“打非治违”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公安、交通、交警、消防等部门开展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运营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动员部署,积极开展整治道路运输非法运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在主要街道、客运站点以及卡点张贴宣传横幅20余幅、公告等宣传资料16张,积极引导群众搭乘客运公司客车,同时依托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在全县积极营造“拒乘黑车、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三、针对问题,重拳出击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部门抽调高素质、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出动公安、交警、运管、消防等执法人员30余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一是对多次途径卡点的可疑车辆实施检查;
二是对通过徽信“微帮”、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车找人“等行政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由公安部门、应急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进行处理;
三是联合综合执法局以强有力的措施、手段对城区范围内的车辆乱停乱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压缩非法运营车辆生存空间;
四是积极开展对正规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提升服务质量,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求进站停放。截止目前,共计检查车辆3500余台次,查获涉嫌非法运营车辆8台,依法依规处理8台。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应急、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扎实有效的举措,全县客运市场秩序已得到明显改善。一是路面“黑车”“野的”明显减少;
二是广大干部群众拒乘黑车、安全出行的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是正规车辆特别是至客运班车上座率明显提升;
四是城区道路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第2篇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维护好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大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的原则,牢牢把握“三个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规范管理和方便群众相结合,大力整治和维护稳定相结合),加大对道路非法客运的打击力度,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组 织领导,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侯 陶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阿曼太 政府乡长 成 员:窦鲁新 政法书记
苏崇军 武装部长 张行春 政府副乡长
加帕尔 科技副乡长
王双龙 武装干事
杜 戈 稳定办科员
孙金鑫 安监干事
各农牧业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窦鲁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相关事宜。
三、排查治理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客运,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良好的客运秩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整治体系,形成政治非法客运的长效机制。同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农村群众出行难,乘车难问题。
四、排查治理范围
全乡辖区从事道路客运及违章驾驶的小轿车、面包车、客货两用车、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拼(组)车等,以及乱停乱放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五、排查治理步骤
第一阶段(3—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全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治计划,并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5—9月):对辖区非法从事客运的车辆情况进行分析排查,摸清需要的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10—12月):针对冬天路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
六、人员分工
第一组:由乡政法书记窦鲁新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及各农牧业村治安员组成,负责各农牧业村。
第二组:由政府副乡长张行春任组长,综治办、安监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乡机关、站所、学校。
人民政府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 第3篇
关键词: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
目前, 矿山管理中由于存在各种不科学性以及意识上的疏忽,再加上井下工作的复杂性,一些不安定、诱发因素(瓦斯、粉尘等)导致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间接上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何更深层次地挖掘、发现煤矿安全中存在的各种隐患,是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 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煤矿一线工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对煤矿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打造安全本质化矿井,保证资源开采的顺利进行,显得尤为迫切。
1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目标及内容
1.1 隐患排查的目标
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 以贯实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安法为契机,以落实煤矿“双七条”为重点,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直至根本好转。
1.2 隐患排查的基本内容
矿井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开拓方式、开采方式、工作面个数、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剩余可采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是否建立救护队以及开展自查情况。
1.2.1 停产及停产整顿煤矿
(1)停产矿井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的情况 ;
(2)停产整顿矿井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行为;
(3)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
1.2.2 煤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
(2) 建设、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3) 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 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1.2.3 生产矿井
(1)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 ,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问题;
(2)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
(3) 通风系统是否可靠 , 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 ,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
(4) 瓦斯治理是否到位 ,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
(5)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2个“四位一体” 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
(6) 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 , 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以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和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7)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
(8) 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 ,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 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规范;
(9)煤矿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2如何狠抓落实
2.1 资金投入
企业无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支持;无力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坚决停产,决不允许带病运转。
2.2 工作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台账备案、整改监督、总结报告等。
2.3 兼顾协调
保证煤矿救护队兼顾隐患排查工作和日常战备值班; 煤矿企业处理好当前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
2.4 保障措施
抽调人员及救护队指战员的生活保障、差旅费、下井津贴等费用由省、市相关单位统一研究办法;各级政府参加隐患排查人员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规定报销,不准向企业摊派。
2.5 信息上报
简历统计数据库,一矿一入库,排查组及时填报。
2.6 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
3矿井安全隐患因素动态管理
矿山的隐患因素排查治理是一个相对动态、复杂、长期的过程,并涉及多门学科。正是由于井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 现场各种问题变化较快, 各种隐患因素随时存在,所以需要对矿山的各种隐患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及管理,利用科技,来代替人员复杂、程序烦琐的老式矿井管理手段。
矿山动态安全隐患因素排查系统主要分为全动态和半动态模式。其中,半动态排查系统(图1所示)主要是人机结合,通过该系统对矿山存在的各种隐患因素(如粉尘、水、放炮等)进行实时监测,然后工作人员将各种数据输入计算机,继而进行信息处理和评价,根据测评获得的数据实行合理的管理措施,预防灾难的发生。
全动态隐患排查系统如图2所示,即完全依靠该排查系统,理论上全动态化的优势十分明显, 它排除了在信息处理及评价过程中人员的个体因素,使得得到的数据更加准确,但在实际操作中,该系统要求的检测条件较高,一般矿井难以实现,所以说,该系统也是未来实现煤矿安全隐患因素排查和治理系统的一个方向。
4结语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第4篇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第5篇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降低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做到“文明县城,文明交通,安全畅通”的目标,为建国60周年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县公安局严格按照省厅《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221号)、市局《六安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公发[2009]31号通知)和县政府文件《关于立即开展高温季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霍政办[2009]91号)的要求,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组,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图跃任组长,县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长万强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金昌平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所、队负责人和交通管理大队法制股长王长明、宣传股长陈子文、办公室主倪明任成员,具体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各基层交警中队和参与交通管理的派出所要认真执行本方案,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全县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及和协作单位的配合力度。按照省厅交警总队《关于在全省开展排查治理和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149号)及市局《六安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公发[2009]31号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县局交通管理大队要积极加强和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监管、交通、公路等部门的联系,对本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各参与交通管理的基层派出所和基层交警中队对目前尚未治理或正在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对新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并通过树立警示标牌、标语,增加巡逻次数等手段加强对过往驾驶人的安全警示。
(二)严格执行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全县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一要严格执行《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辖区内的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路段、汛期易发生泥石流路段、易坍塌路段、易造成拥堵路段为辐射点,通过国省道辖区路段、县乡道、村村通向全县范围辐射,形成一个高密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切实提高预警和处警能力。二要加强对恶劣天气情况的掌握,要积极的与气象、路政等部门加强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前预警,及时向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及广大交通参与者预警恶劣天气和道路信息。三是加大路面管控,完善交通标志。在建立全县交通道路安全管理网络的同时,排查出易在汛期发生危险的路段并设置警告标志、指示标志,加大路面巡逻力度,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做到动静态结合,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确保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
(三)加强学习,提高意识。要认真学习省厅《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221号)、《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198号)、省厅交警总队印发的《安徽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个一”工作实施意见》、《安徽省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皖公交管[2009]194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218号)等近期交通管理重点指示精神的文件。认真学习市局交警支队杨明德副支队长在《全市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个一”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市局交警支队《关于转发省厅交警总队<关于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贯彻市局交警支队就近期全市交通管理工作重点制定的相关文件、方案,并结合县局本方案和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制定的《***县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个一”工作实施方案》、《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提高全体民警的带头意识、管理意识。
(四)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吃透上级公安机关就近期交通管理工作重点制定的各项文件、方案的基础上,在本县辖区内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国道、省道营运客车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城区和辖区内事故多发地段机动车超速的严重违法行为;
3、货车和农用车辆载客、摩托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反规定停车、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加大客运车辆源头管理,掐断事故发生萌芽。对全县从事客运的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排查县内六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迅速消除安全隐患。排查记满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并立即扣留其驾驶证,告知其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对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将其驾驶证停止使用。通过这次整治从源头上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
三、强化督查 责任到人
县局将派出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由领导组李图跃副局长和万强大队长分别带领领导组成员进入基层一线进行督查,现场解决基层民警遇到的实际困难,全力督促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治理而没有治理的,要限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工作不力、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基层所、队要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上报
各基层所、队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以及整治中的优秀事迹要及时上报“排查整治办公室”并作简要文字叙述,由“排查整治办公室”形成文字材料后,上报“领导组”。各交警中队于7月25日前上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总结。报至交通管理大队FTP《2009年隐患排查治理》文件夹。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第6篇
我所把此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目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专门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职工为成员的运管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隐患排查重点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 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长挂帅,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县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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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三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尽快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四是把隐患排查整改列入安全目标考核内容,长抓不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第7篇
为全面贯彻《××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文件的通知》(云交运安发电[201X]63号)文件精神,按照《怒江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关于转发<××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怒运管[201X]102号)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我所高度重视,上下行动迅速,结合县内运输市场实际,全方位、全过程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截止8月6日,共排查隐患5处,完成整改5处(含已经列入整改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整改效果,现将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把此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目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专门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职工为成员的运管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隐患排查重点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隐患排查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在道路安全方面,××县客运站从1992年至今未出现过较大交通事故;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我所主要检查了县内两个客运站的制度建立、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这四个方面;并从制度建立、运营管理、车辆管理、派车卡制度、投保情况、驾驶员管理、事故报告这七个方面对县内的两个客运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发现制度建立不完善、客运站未实施封闭式管理和未向社会公示《班线客运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这三个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坚决下发整改通知;针对县内的维修企业,我县所重点排查了无证经营者和占道经营者,对无证的予以警告,一经发现经营活动将立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占道经营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对各维修的设备、安全制度建立、环境卫生条件进行了统一的检查;针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我稽查人员在全年的工作中都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中重点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件人员和报废车辆经营行为;并特别排查了通村公路以及施工地区的黑车情况。××县目前为止善无危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所以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相关排查。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长挂帅,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县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三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尽快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四是把隐患排查整改列入安全目标考核内容,长抓不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探讨 第8篇
(一) 重点客户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开展
对供电企业来说, 重点客户是指对电量需求较大的单位, 由于电量需求大因此对供电的稳定性和安全要求也比较高, 若发生供电故障或者供电安全事故就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给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此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基于此, 供电企业必须对一些重点客户的供电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对重点客户的用电安全进行排查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 在隐患排查之前需要对该地区的电网结构、供电设备、电源的设置和客户用电习惯进行逐一检查。其次, 查看用户的供电用电合同, 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以及用电方案都是否严格遵守要求, 执行力度是否到位。最后, 作为供电企业, 要对配电网、供电设备、作业秩序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进行风险性的分析, 若发现风险存在制定安全解决措施予以解决。
(二) 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设备是供电的基础, 因此在安全检查中不可忽视对设备的检查。对设备的检查涉及到多个方面, 主要有各种设备的管理制度、设备的运行参数运行环境现场运行的各种规程以及应急预案等等, 与此同时还要对一些灾害风险的预防以及设备的改造进行检查。检查的方式主要有在线监测手段、试验手段、红外线的检测等等, 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开展起对各种隐患的检查工作, 对于发现的各种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治理方案的制定,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防止发生因设备故障发生的电力安全事件。另外, 对设备进行专项的检查, 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制度, 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用电及供电情况, 必须予以查处, 并且要求立即整改, 整改的方向也要遵循彻底清除隐患、无风险死角的原则, 防止发生二次隐患, 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 从用户需求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在对用户需求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包含很多工作。首先, 确定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关系为合同关系, 这样双方在供电和用电过程中就要严格的遵守供用电的各项安全准则, 清楚自己的职责。其次, 供电企业必须对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按照电安全管理章程, 把负荷预测和分配管理以及用户备电, 紧急停电处理等工作进行落实。最后, 电力企业要对用电细节进行排查, 任何一处出现问题都不能忽视, 对于所查隐患要进行动态性的管理, 把每一个问题都落到实处并跟踪解决。为用户用电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买单, 建立起客户责任人、联系翻身更好等, 然后对一些存在隐患的客户提供帮助, 实施逐项的整改销号。
二、有效开展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策略
(一) 树立起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理念, 加强组织并迅速落实工作
供电企业需要对供电安全和存在的隐患进行清晰的认识, 明白隐患发生以后会有怎样的严重后果, 树立起安全意识和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观念,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对供电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时, 首先要在思想上进行高度的重视, 落实组织制度, 工作的进行必须有序有效, 行动积极主动。在一些常态化的工作基础上, 对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加强领导的责任意识, 认真的完成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其次, 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按照分层分级分类别和分专业的原则进行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的落实, 这样有利于安全排查工作更加细致的开展, 另外还要对整改的措施以及资金的还用进行准备, 实现对隐患及时发展及时处理。再次, 对各类风险的的检查、评估和治理以报告的形式递交给上一级的主管部门, 然后上级部门按照报告的实际情况, 对监督工作进行分配, 对隐患治理没有完成的客户要重点监督和指导, 整改完成并检查合格以后再进行销号。最后, 按照隐患检查的内容, 组织好隐患治理人员, 对隐患的排查制定相应策略, 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将隐患彻底消除, 保障供电环境安全、保障供电生产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 从实际出发, 不留余地的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是保障供电正常运行的重点内容, 因此对安全隐患的检查必须同供电检查的日常工作进行有机结合, 按照各个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较为细致的排查治理行动纲要准则, 并且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日常工作中要时时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工作的重点, 并且时时关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追求实际的工作效果, 杜绝形式化工作。在具体工作中, 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 把工作人员进行具体划分, 每一组或者每一人负责到具体区域, 实行专人专地的隐患检查。其次, 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比赛活动, 开展隐患治理大赛, 总结和分享彼此工作中使用的方式方法, 以利于相互学习相互探讨。最后, 在对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以后及时的作出治理方案, 有效的解决问题, 问题解决以后进行效果评价, 最终达到隐患排查彻底, 治理无死角的目的。
(三) 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关系到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 关系到风险问题的解决程度, 因此供电企业必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此需要从两方面入手解决, 首先, 对电力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业务素质的培训。业务能力的培训主要是开展一些电力安全隐患检查课程,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去学习, 共同研讨在彼此工作中的一些常见疑难问题;组织此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现场实践指导, 强化工作人员的技术掌握力度, 使其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能更加沉稳应对, 迅速解决。其次, 对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此方面的培训关系到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 所以要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 利用短片或者多媒体课件播放的形式, 对一些安全事故进行实际解读, 让所有工作人员清楚的明白自己的责任和安全供电的重要性, 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能够运用基本的安全常识,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去解决实际问题。
三、结束语
总上所述, 本文对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重点以及对应策略进行了分析。供电企业的安全供电关系到国计民生, 关系到社会进步等等, 若出现安全事故, 影响程度深、影响范围广。所以, 供电企业要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进行重视, 抵制一切隐患的出现, 保障安全供电、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李聪.加强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企业快速发展[J].科技风, 2014.
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9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信息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随着供电企业将计算机网络系统纳入到业务运行领域,使得其运行效率和质量得以提升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着因为信息安全隐患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已经成为供电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1.信息安全隐患的概况
1.1 信息安全隐患的含义
所谓信息安全是指保证信息网络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数据的安全性,避免因为恶意破坏,更改,泄露信息造成的系统运行失常现象。在此基础上去理解信息安全隐患,就是指信息安全系统中,会对于系统运行安全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
1.2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隐蔽性,信息安全隐患不同于管理领域隐患,可以显性的看到问题所在,一般情况下都难以明确的找到信息安全问题;其二,危害性,信息安全隐患一旦不断蔓延,会对于信息安全系统构成极大的危害,严重的情况下使得电力企业信息资料丢失,由此使得供电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其三,等级性,信息安全隐患由于其危害程度等级的不同,可以将其归纳为安全的,临界的,危险的和灾难的几个等级。
2.信息安全隐患分析
会对于信息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归来讲可以将其划分为人的方面和物的方面。从某种角度来讲,信息安全隐患存在的过程就信息安全管理的过程,而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人和物两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探析:
2.1 从人的角度来讲
参与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系统操作过程的职位有: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开发人员,网管和用户等。如果在此环节中,容易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其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不夯实,技能掌握不全面,难以将切实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下去;其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明确,难以做到有重点,有层次的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三,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配套设施管理不善,尤其是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由此也会出现信息安全隐患;其四,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常常出现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如病毒软件卸载,系统补丁不全,文件权限管理不善等,由此使得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不断出现。
2.2 从物的角度来看
其一,从通信线路可靠性的角度来看,主要涉及到物理设备安全,机房安全和通信线路安全等内容,如果此方面出现运行状态不佳的情况,势必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其二,软硬件由于质量,使用期限的问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故障,从而难以满足信息安全系统的运行需求,由此也会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其三,网络设备不安全隐患,也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其四,软件本身的安全漏洞隐患和病毒带来的不安全隐患。
3.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策略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应该从多个角度去开展,以保证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具体来讲,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 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之前,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是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从排查目的角度来看,注重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隐患,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以信息安全检查的方式使得网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得以提升。从排查范围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归纳为设备质量,信息技术管理和信息安全行为性三个方面。在明确上述排查目的和范围之后,可以为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奠定夯实的基础。
3.2 科学选择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针对于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应该采用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以保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来讲,现阶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信息安全隐患排查表法,简单来讲就是将长剑的信息安全隐患罗列出台,并且依次对其进行评审,以达到隐患排查的目的;其二,信息安全督查法,即将信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朝向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化的方向发展,有层次的去处理各项督查工作,建立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年度督查相互结合的督查体系,以保证信息安全督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3.3 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才培养
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人才的培养,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其一,严格把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和选拔过程,从根本上控制企业信息安全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二,积极组织开展全面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实现其综合排查技能的提升,以保证切实的将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其三,给予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合理的待遇和薪酬,并且建立高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此激发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仅仅关系到供电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关系到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虽然现阶段在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但是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质量一定会得以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黄芬.浅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其防止[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1(01).
[2]周姝.基层供电企业班组安全基础管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J].中国电力教育.2011(03).
[3]张晓莉.供电企业电网调度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J].中国住宅设施.2011(06).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0篇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隐患排查
(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四、隐患治理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第11篇
中图分类号: U491.5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8)14-0206-003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8.14.094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有效途径和措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顾名思义,就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人(交通参与者)、车、路(道路及附属安全设施)、环境(恶劣天气)四个方面。笔者就“路”存在的隐患(以下简称隐患)的排查治理谈点个人意见和建议(其它方面本文不作分析)。隐患的表象分析
1.1 道路自身存在的隐患
(1)路面坍塌、坑漕、水毁、隆起损毁。隐患点在于驾驶人不能及时发现,容易因车速过快造成车辆腾空、爆胎、断轴甚至翻覆,或者临近时猛打方向躲避造成车辆失控。这类隐患民警肉眼可发现,治理措施简单(及时修复)。
(2)弯道特别是急弯路面无超高甚至因路基沉降形成反超高。隐患点在于降低了车辆过弯时的向心力,一旦车速过快,因离心力过大易造成车辆翻覆。这类隐患非专业人员不能肉眼发现,一般在事故发生后对路面进行实地勘测才能发现,发现后治理措施简单,但需要进行工程改造,治理周期较长。
(3)地质结构松软容易产生山体滑坡或路面坍塌。一是雨季落石碰砸甚至掩埋经过车辆;二是路面突然坍塌使经过车辆翻坠;三是山体垮落土石占道而未及时发现并采取警示措施,车辆直接撞击障碍物或临近时猛打方向躲避而失控。隐患点在于驾驶人不能提前知晓,一般出现在山区盘山公路上,只有专业人员使用专用设备才能确认山体的地质情况并制定针对的治理措施,需要投入较大资金对边坡进行加固治理或安装护网等拦截垮落山石。
(4)长下坡。隐患点在于下坡路段车速一般较快,车辆特别是重载货车在长时间频繁制动过程中使刹车鼓或盘产生热衰减导致制动效能降低,易引发追尾或翻覆事故。这类隐患在高海拔盘山公路、山区高速公路上较多,民警肉眼能看出,但需要经过综合研判及实地勘查才能找准综合治理的措施(告知驾驶人提前减速或行驶过程中低档位行驶以控制车速、采取人为降速措施、建避险道等)。
1.2 交通设施存在的隐患
(1)安全防护设施不配套。一是急弯特别是连续急弯路段未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虽然有但防撞能力不够),隐患点在于驾驶人不能提前预知或及时发现而采取降速措施,进入弯道时离心力过大就会造成车辆驶入路外引发翻覆事故。这类隐患山区公路上较多,并且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在事故后根据事故形态及成因进行分析和实地勘查才能发现,治理措施简单(让驾驶人提前有效预知、即使事故后有护护措施可防车辆驶出路外翻覆),但投资较大治理周期较长。二是临崖、临水路段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能力不够,隐患点在于一旦车辆失控就会造成车辆驶入路外引发翻覆事故。这类隐患山区公路上较多,民警就可以通过肉眼发现,治理措施简单(安防护设强度够大的防护施),但投资较大治理周期较长。三是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未及时发现并修复。隐患点在于道路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能力降低,车辆失控后容易驶出路外,这类隐患较为普遍。四是行人过街设施不足,隐患点在于增大了行人随意横穿公路的机率,容易造成行人伤亡事故。这类隐患主要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上,需经过事故多发原因分析才能发现并找准治理措施,投资大治理周期长。
(2)交通信号缺失或设置不规范不合理。一是路口、路段、道口未按国家标准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规定,对符合设置信号灯条件而未设置,隐患点在于容易因交通秩序混乱造成车辆间、车辆与行为冲突引发事故。二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交通标志设置布局不合理、视认性差、信息不足或过载、缺乏连续性等,隐患点在于缩减了驾驶人采取正确措施的时间和空间而引发事故,特别是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的指路标志,一旦存在上述问题,会造成车辆在临近立交下道口时突然连续变道、紧急制动、停车看路标、驶过下道口后倒车等引发事故。三是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等植物或者广告牌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标志的视认性,隐患点在于驾驶人不能及时掌握前方路口、路段通行要求的信息而采取与通行要求不相符的措施而引发事故。四是滥设警告标志,例如,在不属于急弯的弯道前设置急弯标志,隐患点在于模糊了驾驶人对急弯的概念及危险性的认识,容易给驾驶人造成麻庳思想,遇真正急弯时不能提前降低车速。五是交通标线磨损严重、缺失或施划不合理,隐患点在于造成行车秩序混乱,增大事故发生机率。六是夜间眩光,隐患点在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车速较快道路上的卡口补光灯、LED情报信息板的发光、对向车辆大灯在夜间产生的眩光,使驾驶人短暂丧失视度,驾驶人在暗适应过程中容易引发事故。上述六类隐患需要专业人员或非常熟悉业务的民警通过实地检查和事故原因分析才能发现,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隐患。
(3)排水不畅。一是公路、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排水沟或排水孔堵塞,遇雨天易造成路面积水甚至漫水路,隐患点在于驾驶人不能提前预知,车辆经过积水路面时容易因车轮抓地力降低而发生漂移引发事故,这类隐患在雨天加强路面巡查就能发现,整治措施较为简单,道路维护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就能减少甚至杜绝,民警发现后可先采取设置警示设施的方式提醒车辆减速通过或引导车辆改道绕行;二是城市道路因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不足,暴雨天气城市进入“看海模式”现象较为普遍,基本上全国所有城市均存在这一隐患,因其涉及因素太多、牵涉面太广,笔者也不知道如何治理;对于局部路段因积水不能通行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管制措施引导车辆绕行。
1.3 人为制造的隐患
(1)非法占用道路。一是农村地区农民占用国、省、县道“打场晒谷”,隐患点在于驾驶人不能提前预知,碾压通过时因车辆漂移或紧急躲避时车辆失控引发事故;二是在公路旁摆设点,隐患点在于车辆停车购物占用道路容易引发事故;三是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摆摊、停车,隐患点在于人行道路被战后迫使行人进入车行道内行走。这类隐患民警在巡逻过程中肉眼能够发现,除形成气候的摆摊外,一般情况下民警发现后能当场消除隐患。
(2)人为形成路障。一是货车特别是“渣土车”货物固定不牢固或冒装,在行驶过程中将石块等较大物品散落在道路上;二是极个别货车驾驶人将生活垃圾或工程弃地倾倒在道路上。隐患点在于车辆不能提前发现,直接撞击或紧急躲避时容易失控造成翻车或其它次生事故,这类隐患不易及时发现,但发现后基本上能迅速消除。
(3)占道施工不规范。一是占用、挖掘道路施工、道路养护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设施;二是施工作业完毕未清除障碍物。隐患点在于驾驶人不能及时发现,容易因车速过快造成车辆腾空、爆胎甚至翻覆,或者临近时猛打方向躲避造成车辆失控引发次生事故。这类隐患民警发现后能判别且可能自行当场消除或责令施工单位当场消除。
(4)减速带设置不合理。一些地区在事故多发或弯道等路段为降低车速而设置凸出路面很高的硬质减速带,且未按要求提前设置提示标志预告,这是典型的为预防事故而人为造成安全隐患,隐患点在于一旦驾驶员未提前发现并采取强制减速,车辆快速通过时容易造成车辆爆胎、断轴甚至因爆胎、断轴或腾空后失控而引发翻车等次生事故。这类隐患需论证设置减速带的必要性或是否有可选择性,采取其它能起到警示、降速作用的减速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隐患发现不了
(1)基层公安交管部门机制不健全。部分基层公安交管部门没有层层建立隐患排查的责任机制,对什么是隐患概念不明确、民警不知道该排查什么、该怎样排查、发现隐患后该怎样做,以致造成不能准确及时发现隐患、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怎样治理及由谁治理不明确、哪类隐患应由哪些人来排查职责不清。
(2)事故多发点段排查不到位。隐患可以是一个因素形成的,也可能是多个因素综合形成的,体现出来的形式之一就是某路段、某点位容易发生事故,该点段的事故明显高于其它点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事故多发点段。笔者认为,事故多发点段是指该点段在一定时期多次发生某类相同(包括相似)形态或者直接原因之一相同的事故,然而,一些基层公安交管部门分析研判水平不高,找不准本辖区或辖区某路段事故的规律、特点以及引发事故的原因,或者没有对各类原因进行分析归纳,从而不能及时有效发现、排查事故多发点段。
(3)职能部门履职不力。按职能划分,道路上的隐患排查本应属于道路业主和职能主管部门的职责,但是由于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高度重视,形成了交警对隐患排查治理“大包大揽”的局面,长此以往,道路业主及职能主管部门就理所当然习惯性的将隐患排查治理当作交警部门的职责,不会主动排查并治理隐患,交警不提就认为没有隐患。
2.2 治理效率不高
(1)交警制约力弱。按道路交通管理职能划分,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由道路业主及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负责,重庆就涉及交通、市政、水利、港航、旅游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农场、矿山、大型厂矿企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事故分析或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并通报业主或职能主管部门予以治理,道路业主或职能部门是否治理、怎样治理、多久治理完毕,全凭业主或职能主管部门说了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约手段及措施非常弱,导致一些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2)经济条件制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省、市、县道路也增长迅猛,在西部山区道路隐患量大,治理隐患投资巨大,受各地特别是区县一级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导致一些隐患特别是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工程改造的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
(3)“三同时”未落实到位。国家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实行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各地也按此制度在执行,但从实行落实情况看,对交通管理安全设施建设最具有发言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力度非常弱,往往是道路通车前相关部门才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即使发现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相关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等隐患,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理,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受时间限制,特别是一些属于领导的政绩工程,必须按时通车,留下的整治时间明显不够;即使没有政绩观的影响,如果道路建成后迟迟不开通,市民反映强烈,对政府的能力提出质疑,政府或职能部门领导受到的社会压力大,在隐患没有消除的情况下仓促通车;二是一些治理措施需要更改设计、另行投入资金等,受相关制度的影响,治理措施迟迟得不到确认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议
2007年4月23日以来,在道路、车辆及驾驶人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我市(不包括高速公路)仅发生了1起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及死人的事故始终保持稳中有降,这个成绩离不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视及采取的有效措施,从大的方面看,一是始终把“生命工程”建设作为预防重特大事故的主要措施之一,策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所有路侧有陡崖、深沟和高填方、高挡墙(大于等于6米)路段、路侧距离边缘路肩3米内有江河、湖泊、沟渠、沼泽等所有的国、省、县道、通行客车的乡村道、重要城市道路全覆盖安装了波形防护护栏或高防撞能力的防撞墙,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县将“生命工程”延伸到了乡村公路。二是策动市安委会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了安全隐患治理目标考核、“挂牌督办”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了消除安全隐患“黄、橙、红”三色通报机制,并采取常态与集中排查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笔者结合近几年我市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就基层交警支(大)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谈点个人建议。
3.1 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基层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隐患排查机制,明确该排查什么、怎样排查、发现隐患后怎样做。一是明确各类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员,对不需要更多专业知识,民警肉眼能准确识别的隐患,采取领导包片、民警包线的方式,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路面勤务民警,对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才能判别确认的隐患,安排具备专业知识的民警定期进行检查和排查,对一些隐患严重且需采取相关综合治理措施的隐患,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共同排查并研究治理措施;二是设置专门的部门及人员,负责收集汇总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建立隐患档案及基础台帐,并适时掌握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完善隐患治理追踪、督促机制;三是掌握辖区所有道路及相关设施的业主及职能主管部门,明确各类隐患治理的责任单位;四是明确各类隐患的处置流程及措施。
3.2 提高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水平
一是建立事故倒查机制。发生车辆翻覆、撞击固定物、造成人员死亡等典型事故后,通过询问驾驶人及事故直接原因,实地排查事故路段道路及交通设施情况,认真分析查找道路及安全设施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存在隐患的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二是提高事故多发点段分析能力。不要被有关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定义所禁锢,找准事故多发点段的定义,不定期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事故的规律、特点,查找事故多发的路段和时段,对于某一路段事故明确高于其它相同性质路段的或某一点位多次因同一原因引发事故的,从每起事故的原因来综合研判找准事故多发原因。
3.3 借助党委政府推进隐患治理
针对道路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习惯性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交警部门职责的“懒政”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各基层公安交管部门要善于借用当地党委政府的力量,策动党委政府建立完善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从党委政府层面督促道路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率;同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交警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和验收工作,杜绝诞生隐患路。
3.4 加占道施工监管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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