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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精选14篇)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1篇

北京体育大学关于领取毕业证通知

各位毕业生同学:

根据我校20xx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毕业生可于6月23日毕业典礼当天下午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现就不需要领取报到证的.5种毕业生类别做一说明,请毕业生务必参照说明,根据自己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不需要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

1、因各种原因办理暂缓派遣手续,将户口和档案暂缓在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去向为待分)的毕业生;

2、直接升学读研究生、博士生的毕业生;

3、出国留学,但户档暂缓在学校的毕业生;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军入伍的毕业生;

5. 已签就业协议留京工作,但就业手续尚未办理完全、未向学校提交人社部或北京市人社局接收函的毕业生。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效期限为一个月,且报到时间无法更改,请同学们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所有20xx年毕业生同学们的支持,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祝全体毕业生前程似锦!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xx年6月21日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2篇

经教委审核批准,我校准备发放2011届春季毕业生毕业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一、发放地点:历城区柳埠镇三职专教学楼二楼办公室报道后至四楼财务核对领取

二、费用:未交齐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于当天缴纳齐,毕业证工本费20元(缴纳至商职)

三、发放时间 2011年3月15日起可到校领取,请于上班时间领取,周末财务不上班无法核对费用,如暂时不能领取的,证书学校保管时间为期2年。

四、领取流程 先至就业部报道,至财务处核实是否拖欠费用,交齐费用至行政部门领取证书.注意:毕业证务必本人领取,不能代领。特殊情况如需带领请

要用A4纸手写或打印委托书,带身份证原件,让委托人来教学楼二楼办公室

授 权 委 托 书(样例)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XX级的毕业生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因XX原因不能

亲自回校领取毕业证,现授权XXX性别:XX与被委托人是XXXXX关系,身份

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授权其代为办理领取大专毕业证。如因此出现的问题和产生的责任均由我个人负责,望学校给予接洽受理!

授权日期:年月日授权有效期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电话、手机:XX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电话、手机:XX

年月日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3篇

近日,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下发了关于领取《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的通知, 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2006年第5号公告》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第二批) 的通知》 (财建[2008]464号) 的要求, 我司将向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放《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请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领取。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尽快将《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发至所属市商务主管部门, 并督促按照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2]742号) 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第二批) 的通知》 (财建[2008]464号) 的要求, 及时做好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并于2008年11月底前将资金发放工作总结报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和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4篇

非京籍失业者留京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非京籍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的,由参加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者的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失业者户口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者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若非京籍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留在北京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办法为:由用人单位到参加统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按照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标准,从北京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失业者本人。

京籍异地失业人员可享受北京标准失业保险金

在外省市就业的北京市户籍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将失业保险关系及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北京市,按照规定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以北京市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失业人员,可选择在本市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及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户口迁入地,到户口迁入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医保随失业险一并迁移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5篇

按广东省自考办通知,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审核工作已经完成,近期将会下发到我市。我市共有2900多名68个专业的考生获得了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为方便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现将本次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1、在6月申请办理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审核结果(如已通过审核,请记录下毕业生档案号,以便领取毕业生档案)。但《公安管理》(专、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因需送到北京的有关主考院校办理有关手续,目前尚未办妥,暂时不能领取,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2、领证时间:10月4~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其中4日发专科证书,5日发本科证书,6日发本、专科证书。

3、领证地点:柏泰培训中心(福田区八卦二路610栋鹏基机电大厦4楼),联系电话:25924246。

4、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来不及办公证的,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

5、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于10月27日后逢周五(节假日和考前一周的周五除外),再持相关证件到深圳市自考办领取(深圳自考办地址: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内4号楼二楼服务窗口)。

6、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深圳书城培训中心、柏泰培训中心、岭东培训中心、赣冠培训中心、华南英文书院(农村专业)的学员,毕业证书由这七家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有关考生直接与以上助学单位联系。

来源:深圳市招考办

20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考生办理申请毕业有关事项,可先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然后按要求向市考办提交有关纸质资料,由市考办初审。现将2008年下半年考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

考生必须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且成绩合格,才能办理申请毕业登记。

二、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方法

1、考生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stegd.edu.cn/)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工作。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登陆管理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东莞市考办设置新密码。

2、考生须在办理毕业登记前上网确认(或更正)下列信息:

(1)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更改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2)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如果需要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数据进行更正,必须在11月1日前(周六、周日休息)到东莞市考办办理更正手续。办理更正手续时,要提供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需更正姓名,还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更正事项待省考办审核同意后才可办理申请毕业登记。

(3)需要对成绩进行更正的考生,必须携带《课程合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申请书到市考办提出更正申请和审核确认。

(4)需办理转、免考手续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手续。逾期办理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毕业手续。需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办理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毕业前提前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可在星期二或星期四到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办理转、免考手续,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六楼。

3、考生个人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时间为12月15日一20日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主页面查看。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毕业生登记表》中栏目“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毕业初审办理时间和地点

考生在网上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须到指定地点办理毕业初审手续。没有自行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可以到初审地点补办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1、时间:12月15日2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地点: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考生可乘坐东莞市公共汽车7路、11路、12路、21路、22路、24路、32路、L5路车,在东莞市经贸中心站下车后,步行3分钟可到达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四、毕业初审

1、初审

考生到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理初审必须携带及缴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① 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的,只需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②持其他教育机构(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外省的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必须提前一个月持毕业证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鉴定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电话:020一37626990、37627335、37626878.收费标准:广东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专科70元/证,外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140元/证。所有复印件应用A4 复印纸。

2、交费

凭毕业初审“回执”交费,收费标准38元/人,其中审定费30元,证书封面8元。

3、交材料

凭交费发票和毕业初审“回执”上交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单位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申请本科毕业的,还须上交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请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3)省考办对考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在登记4个月后发短信通知考生。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然后到省考办办理有关手续。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中心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应考通知单、身份证进入规定的试室,对号入座。

2、考生进入试室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黑色字迹的圆珠笔、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计算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电子摄录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室。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生在试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考场和试室。

考生中的军人、警察和其他纪律部队人员不准携带武器和穿着制服进入考场。

3、考生入座后,应将本人准考证、应考通知单、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4、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谈论。

5、考生领到试卷或答题卡后,要先核对试卷上标明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自己所报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符,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名称、试室号、座位号和课程名称等信息,如需贴条形码的,须按要求贴好条形码。此外,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凡错写、漏写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和课程名称的,试卷一律作废。

6、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7、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的要求作答。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选择题部分,考生必须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考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如解答中需要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为确保答题卡扫描清晰,可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人工评卷类课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作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作图题)。试卷或答题卡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得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密封装订线内;不准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违反规定作答的试卷或答题卡一律无效。

8、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便说话,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9、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强行离开试室者,按交卷离场处理。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并把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然后有秩序地离开试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均不得带走。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场及试室的秩序。监考人员有权对试室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或扰乱考场秩序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考生,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6篇

关于201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领取的通知 各有关函授站及毕业生学员:

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毕业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属函授站学生领取事项:

1:直属函授站学员本人可直接到学院领取(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要到四月份才能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替他人代领者,须出示代领人及被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领取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之前的学校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如在其它时间领取,须事先征得所属年级主任的许可方能办理领证手续。

3:因个人原因(如欠费、欠课、欠交毕业生登记表等)而影响本人毕业证书发放者,在解决完遗留问题后才能办理领取事宜。

4:毕业证领取地点:华北电力大学一校区综合楼211房间(2008级)和213房间(2010级)。

二、其它函授站领取事项:

函授站以站为单位,在和我院有关费用已结清的情况下集体领取学生毕业及学生档案(欠课欠费学生除外)。学生本人到所属函授站领取,如有不清楚事项,请直接和本人所在函授站联系。

三、其它事宜

1:有课程没有通过的同学,现在即可上网申请补考。2:毕业设计没有完成的同学,3月份必须上网申请补做,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3:咨询电话:2008级:0312-7522369

2010级:

2013

关于本科毕业生领取报到证的通知 第7篇

1、派遣登记选择“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由本人凭校园卡(或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就业报到证;

2、派遣登记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并有人事接收函”的毕业生,由本人凭校园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和接收函(原件)领取就业报到证;

3、集中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时间安排:

6月20日~30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其中,6月24日~26日的领取时间延长为8:30~18:00(中午不休息)。

4、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地点: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前台(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到证发放处”。

5、派遣登记选择“集中办理人事代理”(特指通过校园现场办公方式办理人才挂靠的)的毕业生不需要领取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包括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代交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分部,由人才中心代办报到手续。需要办理户口和党团关系迁转手续的,可向人才中心咨询。

6、派遣登记选择“暂缓就业”、“国内升学”、“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不发放报到证。

7、延期毕业和结业的学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于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三个月以内,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接收函复印件(回生源地就业的免交),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向省教育厅就业中心申办就业报到证。

8、外籍生源毕业生不发放报到证。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8篇

济宁市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济宁市生源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档案即将发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毕业生如需个人档案及档案内有关材料,请到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市教育局不再存放、发放档案。

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档案仍由济宁市教育局保管存放,如需档案,请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道证原件到市教育局领取。如有其它疑问,请电话咨询:0537—2326527。

济宁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做好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

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文教处,北湖度假区文

教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规范管

理,完善档案转递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师范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

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1)5号)要求,按考生生源地逐步将我市本科、专科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配备专业存放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济宁市教育局

人事科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9篇

全体2014届毕业生: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就业协议,是规范签约各方权利和义务、保障签约各方相关权益的书面材料,具有法律效力;是毕业生求职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为了配合毕业生顺利签约,现将发放就业协议书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3年12月15日08:30-16:30

二、地点:第六教学楼(具体地点详见当天楼前指示牌)

三、流程:

1.查看本人的协议书编号;

2.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教室报到、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灵活就业登记表》,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3.领取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

4.听取各系实习辅导员老师讲解就业政策和协议书的填写注意事项;

5.参加专场招聘会(具体招聘单位见楼前指示牌);

6.返回实习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使用,是学校报批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派遣、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寄手续的重要依据,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和翻印;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套,每套协议书一式4份,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由学生本人领取,任何人不得代领;

4.领取前一定要认真核查协议书编号,每个学生、每套协议书的编号均是唯一的、互相对应的;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灵活就业登记表》时需携带学生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

5.《灵活就业登记表》可自行到学院官网就业指导“下载专区”栏下载;

6.学生在往返校途中和在校期间一定要确保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领完协议书之后按时返回实习单位参加实习。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就业实训处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10篇

一、我院以下专业领取毕业证:

2007级业余物业管理专业

2007级函授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升本专业:

2007级函授地理科学专业

二、领证时间地点2009年7月1日9:00-17:00

三、地点:继续教育学院一教一楼大厅(校本部体育馆旁)

四、领证流程

1、打印领取毕业证书流程单

2、根据流程单内容到相关部门完善手续

3、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

五、注意事宜

1、毕业学生需缴清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住校学习学生);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参加过新华社电子图像采集才能领取毕业证书。

2、我校已在本期组织了课程补考,凡未参加补考或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在本次领取毕业证书。

3、领取毕业证书需具备的证件:

⑴毕业生本人领取毕业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⑵毕业生因故无法亲自领取需请人代领,应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书写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⑶毕业生最好带上全部缴费收据和二张二寸蓝底照片备

用。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11篇

发布时间:2011.07.12来源:查看次数:1757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上半年专、本科毕业证书将于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晚上17:30~19:30)在昆山路146号财大继续教育学院发放。届时毕业生凭领证编号以及身份证、准考证由本人亲自领取有关证书。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者,除准备好上述证件外,还须签署一份本人授权的委托书,请委托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备注:

1、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如身份证遗失可用社保卡、驾驶证代替。

2、领到毕业生登记表后请考生将此表交人事部门,要进自己的人事档案。如需密封装档案袋,现场可办理。

3、考生需了解有关财大自考信息,可关注财大自学考试网址:

zikao.shufe.edu.cn4、2011年上半年上海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毕业生领证编号。

5、2011年上海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领证编号。

2011领取学位名单(领证编号).xls 2011年上半年毕业生名单(领证编号).xls

领证编号:320

准考证号:336608200413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12篇

学生

、学号

、因

未领取毕业证书,经

学院审核离校手续齐全,学院准予办理领取毕业证书事宜。

证明人(教学秘书):

学院(盖章)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13篇

我校20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7月2日D3日发放。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代别人领取请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需要邮寄通知书的.考生,我们已依据考生本人复试时填写的信封地址于7月2日寄出,请注意接收。

特此通知。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第14篇

我校将于6月17日以挂号信形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调档函、一卡通和协议书等(自取考生除外),请注意查收。

自取的`同学请于6月17日、6月20日两天持本人身份证来校领取,代领人(须同邮件中注明代领人一致)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被代领人的委托书领取,未领取者将于6月21日以挂号信形式寄出(地址为网上报名时所留通讯地址)。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北京体育大学领取毕业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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