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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精选9篇)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第1篇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四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政策比较

我国现阶段为发展对外贸易而实行特殊海关监管和税收、外汇政策的保税区域大致分为四种: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它们均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区内设置隔离设施及监控系统,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其中,前三种保税区域分别有各自独特的功能优势,但也同样存在功能缺失,而保税港区则综合了前三种保税区域的所有功能,并实现区港合一,拥有其他保税区域所没有的口岸功能。

保税区拥有进行国际贸易、国际中转、保税仓储、物流、保税加工等功能,但它设置在港区之外,且没有出口退税功能,货物只有在实际离境之后才能进行出口退税。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货物自境内区外进入区内即可办理退税。但出口加工区的主要功能仅限于保税加工,区内除了可以进行出口加工和提供专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和货物进、出的运输服务,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出口加工区设置在港口之外,因此也没有口岸功能。

保税物流园区是应区港联动,整合保税区的仓储功能和邻近港口的装卸、运输功能,实现保税区域与港口一体化运作的需求而设立的,它是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在保税区和港区之间开辟直通式通道,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园区具有国际贸易、国际中转、保税仓储等功能,货物入区退税,但不能进行加工制造业务。物流园区虽然有专门通道与港区相连,但在监管上仍与港口分属不同海关,因此不具有实际的口岸功能。

保税港区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贸易等功能,拥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三区合一”的政策优势,港区合一,是我国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第2篇

运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大窑湾保税港区是全国12个保税港区中较早获得批准和封关运作的保税港区,也是比较有特点和代表性的特殊监管区。大窑湾保税港区是在老港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基础上建设起来的,依托多年的发展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完善,运作模式相对成熟,业务种类涉及广泛,功能开发较为全面。现对大连保税港区目前运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窑湾保税港区于2006年8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6.88平方公里。2007年6月28日,面积为3.06平方公里的大窑湾保税港区一期(启动区)通过国务院十部委联合验收,8月20日正式封关运作。目前,大窑湾保税港区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物流运作更加便捷,口岸环境不断改善,运作规模和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步入了内生动力强劲、外部要素集聚的新阶段。

(一)运作规模和水平大幅提升

2008年,保税业务快速增长,保税业务进出区货值月均增长20%,保税业务规模较上一年翻一番。中转业务实现突破,继俄罗斯远洋捕捞船队以保税仓储方式开展冷藏水产品中转业务后,又开拓了冷藏水产品岸边直转业务。货物品种逐渐增多,从汽车配件、钢材及金属制品、服装面辅料、机器设备及零部件等领域,逐步扩展到集成电路系统、液晶显示器、芯片等高附加值产品。现代物流技术广泛应用,2009年2月8日英特尔生产设备正式批量入区,英特尔分拨中心投入使;金融危机促使东芝彩电调整进口液晶显示板物流模式,利用保税港区政策优势,采取供应商管理库存手段开展配送业务。佳能租赁2万多平米仓库,实现工厂零库存管理和集运出口。加工功能有效开发,已有三个加工项目入区,其中游艇加工项目已经投产。

(二)招商引资成果显著

目前,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的注册企业85家,其中,外资企业24家,注册资本总和约为1亿美元;内资企业61家,注册资本总和为14.2亿元。按业务分类,加工企业2家,贸易企业14家,开发建设企业3家,物流企业66家,其中港航及辅助业企业8家,货运代理企业22家,物流投资开发企业3家,运输企业4家,保税仓储企业29家。以上85家企业中,在海关备案开展保税仓储业务的企业共有29家。2009年上半年保税港区企业共缴纳税收总计5041万元。

(三)基础设施初具规模

保税港区一期面积3.06平方公里。其中,港区面积1.2平方公里,物流区域面积1.86平方公里,扣除基础设施和红线损失共计40万平方米,可转让面积146万平方米。目前,已转让、出租和作价入股土地132万平方米。区内建有冷藏、服装、汽车零配件、海铁联运等多种专业仓储设施,面积达36万平方米,实现了港区后方仓储设施多元化发展。

二、当前面临的形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

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市场需求继续萎缩,国内经济增速持续下滑,外向型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已成为影响当前大窑湾保税港区发展的主要矛盾。

1.外贸形势不容乐观、口岸业务冲击较大

由于保税港区不允许操作内贸集装箱业务,区内6个泊位只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2万标箱,同比下降15.4%,占大连港口整体箱量的34%;实现进出口总值11.8亿美元,同比下降10.1%。船公司为降低运营成本,也开始调整、撤并外贸航线,保税港区外贸干线航线已经由14条减少到10条。

2.加工贸易急速萎缩,保税业务面临困境

金融危机引起的外部需求下降给加工贸易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开发区部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困难,其中一些企业已经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的状态。保税港区仓储业务主要依赖周边地区、尤其是大连开发区的加工贸易产业,在当前严峻的外貌形势下,保税仓储业务下滑严重,仓储企业出现了大面积亏损。

3.项目建设步伐放缓,招商难度不断加大

由于市场预期不明朗,在建和拟建项目放缓。普洛斯开发计划受公司重组影响,一直无法落实。二期集装箱码头后续两个泊位暂缓建设。按照既定计划,2009年保税港区的招商重心是加强引进运作企业,通过运作带动开发,扩大业务规模。按照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完成这一任务难度较大。

(二)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运作以来,保税港区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逐步被社会各界接受和认可。但从发展的角度看,保税港区事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先行先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

1.操作模式过于复杂,不利于业务的推广

保税港区沿用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保税业务操作模式,政策性强,管理手段自成体系,区外物流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保税业务操作,只有部分加工贸易企业能够将保税港区优势和自身发展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很多区外物流企业和贸易企业对保税港区持畏难心理和观望态度。同时,过多的流转环节也影响了操作效率和经营成本,很多企业宁可延用传统运作模式,也不选择在保税港区操作。目前,大窑湾保税港区保税业务规模只是口岸业务的5%左右。

2.区港没有真正合一,港口发展支撑不力

保税港区在“物理形式”上实现了一体化整合,在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方面仍然各自为政,保税仓储业务更多地服务于区外加工贸易,国际中转、国际集拼业务受航线和运作惯例等因素影响,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规模发展。区港之间互补程度不高,使得保税港区在提升物流效率和增加港口吞吐量方面的效果不明显。

3.内外贸同港尚未放开,整体围网无法实施

东北内贸集装箱的发展持续而迅猛,2008年东北地区内贸集装箱量已经占到总箱量的46.5%,内外贸箱量的比重接近1:1,内贸集装箱业务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时期,成为拉动大连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大连地区主要集装箱作业港区都集中在保税港区规划范围内,在大窑湾保税港区推行内外贸同港作业已经成为解决当前港口发展的首要问题,也是解决保税港区整体围网和改善港区集疏运体系的关键因素。

针对上述问题,有些能够通过挖掘潜力、加快发展、优化管理来解决,有些则需要在海关总署的支持下,与各方共同努力,逐步完善解决。

三、发展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以着力提升保税港区运作水平,积极拓展保税港区政策功能辐射空间,努力构建东北保税物流网络,实现大窑湾保税港区与大连“两区一带”、辽宁沿海经济带、东北腹地物流节点城市联动发展,更好地发挥保税港区在推进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应对国际国内严峻复杂经济形势的新挑战,有效推进大窑湾保税港区的功能开发

1.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出台了一系列抓机遇、促发展优惠政策,按照保持稳定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稳定存量和促进增量相结合的方式,给与保税港区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与企业共度难关。抓住金融危机下加工贸易对成本敏感性较高的历史时机,着重推广以现代物流为特征的保税物流模式,为优化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方式、改善物流运作模式提供支持。

2.全面提升运作水平。与海关等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探索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的新路子,创新保税港区监管模式,树立保税港区作为先行先试区的崭新形象。重点开展国际贸易、国际中转、分拨配送、增值加工等功能性业务,大力培育海铁联运、拆拼中转、冷冻冷藏等物流业务,实现航运、港口和现代物流的一体化发展。支持推进内外贸同港作业试点工作,完善保税港区二期围网建设方案,早日实现6.88平方公里的大窑湾保税港区整体封

关运作。利用围入保税港区二期的汽车码头泊位,扩大汽车转口贸易,提升国际中转功能,吸引日本、韩国等国家汽车厂商利用大连汽车码头开展中转业务,同时积极拓展面向俄罗斯转口的海陆联运业务。

3.努力拓展工功能辐射空间。充分发挥保税港区国内货物入区退税、国外货物进区保税、保税存储不设期限的特殊政策,重点开发商品展示功能,建设国际展示中心,搭建辽宁乃至东北地区外向型企业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展示交易平台。学习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在保税区创建离岸金融中心和期货交易库,增强保税港区的服务贸易功能。

4.大力发展汽车产业。国务院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汽车产业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这为汽车产业振兴和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了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十城千辆”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工程,即连续三年在国内10个以上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开展千辆级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大连市作为科技部重点支持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之一,目前已被列入“十城千辆”计划。面对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应抓住世界经济调整、产业转移和国家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的重要机遇,充分发挥大连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产业配套优势,依托大窑湾保税港区的政策优势和大连汽车码头的功能优势,大力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带动大连口岸物流以及码头、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繁荣,为汽车进出口提供重要平台。

(二)紧紧抓住保税港区二十里产业区开发建设的新机遇,不断探索保税港区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

为有效解决大窑湾保税港区大区小问题,实现保税港区功能有效拓展和辐射,大连市政府在距保税港区15公里的金州区二十里堡镇选取96平方公里区域,作为保税港区的功能拓展区,划归保税区管委会整体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届时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发展临港加工贸易,逐步拓展物流产业,最终发展成为以临港加工贸易和物流服务业为核心,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为重点,集现代物流业、汽车零部件产业、机械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和绿色环保产业于一体的新型临港产业园区。与此同时,整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二十里堡产业区等区域的产业布局,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错位发展,突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港区、非保税区域之间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打造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示范区。

(三)高度重视辽宁沿海经济带即将纳入国家战略的新契机,努力提升保税港区在东北对外开放的地位和作用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第3篇

一、相关概念分析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 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制度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 可分为仓储类保税货物和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保税货物融资是指银行以申请人所拥有的在海关监管下的保税货物为质押或抵押对象, 以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授信申请人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分类较为复杂, 一般有保税货物为主体的保税货物抵押和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权利质押。在实际中, 主要是仓储类保税货物的仓单质押和加工贸易类保税货物的抵押。

二、国内保税货物融资发展现状

(一) 国内保税仓储货物抵质押融资试点

一是张家港保税港区海关推出保税仓储货物抵押融资, 明确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 允许企业在提供有效担保的前提下, 经主管海关批准, 企业可以将其处于区内的保税仓储货物进行抵押融资。其主要操作流程为由在特殊监管区内拥有保税仓储货物的企业向海关提出贷款抵押申请, 经海关审核批准后, 申请企业以保税仓储货物向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办理实物贷款抵押, 同时必须向海关提供与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保证金或保函进行担保。

二是为推动保税交割从单纯的物流属性向金融属性拓展, 打造保税大宗商品供应链融资平台, 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开展期货保税仓单质押业务试点, 由银行出具相当于质押货物进口税款的保函, 企业可以在货物尚未完税前即可获取质押融资。试点的银行为经证监会认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中、农、工、建、交五大结算银行, 企业范围是在洋山保税港区注册的AA类或A类企业, 商品品种为铜、铝。

三是中信银行针对保税区及区内商品的特殊性, 围绕区内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往来, 在保税商品的物流及资金流方面推出的全程金融服务方案, 满足保税区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在结算、融资及本外币理财增值方面的各项金融需求。企业以签订的进口保税商品的未来货权或者代表货权的仓单为质押, 向中信银行申请开证、押汇等进口融资。申请开证前, 企业需与中信银行及监管单位物流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签署有关监管保税货物处置的协议和手续。企业想提货时, 可提交《解除保税融通监管申请书》, 并追加相应的保证金, 直至资金全部到位, 银行对外履行完付款责任或归还完其进口押汇后, 签发《解除监管通知书》, 企业即可提货, 满足企业的短期融资需求。

(二) 保税货物融资存在的问题

尽管保税货物融资在不同地方积极开展, 然而由于海关的监管, 在操作中依旧存在一定问题。

1. 保税货物融资存在的法律问题

在海关法的规定下“海关监管货物, 未经海关许可, 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海关总署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明确:“保税仓储货物, 未经海关批准, 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除明确规定不得办理的情形之外) 。”2010年10月, 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进行了修正, 规定未经海关批准,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不得抵押 (除明确规定不得办理抵押的情形之外) , 此次规定对于保税货物抵押或质押有所放松, 但要取得相应权利需要事先取得海关的许可。

2. 业务操作存在的问题

张家港、上海洋山和中信银行开展保税融资业务的都是保税仓单质押模式, 张家港的属于仓储类保税货物抵押融资, 没有第三方物流监管企业的监管, 存在融资企业违约, 银行需要处置货物和收不回贷款的风险, 上海洋山还是仅限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 融资通道相对狭窄。中信银行提供是针对保税区域提供的短期融资服务, 但是没有通过海关的审批许可, 存在重复质押、虚假仓单质押和法律等风险。相对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抵押融资业务, 目前在国内还没有开展起来, 这也限制了加工贸易企业的融资渠道, 阻碍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发展。

三、梅山保税港区保税货物融资模式分析

基于保税融资业务存在的问题, 如何把保税货物的抵押融资转变为仓单权利质押的融资模式, 应该结合海关、银行、融资企业和物流监管企业而形成需求监管的完整融资的操作模式和流程。由此, 基于仓单质押融资模式所设计出的保税货物融资业务模式和流程如图。

加工贸易类货物有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以及保税项下的区内深加工或外发深加工等, 情况复杂, 建议开展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融资业务的货物应为非许可证管理的、非来料加工的、不影响加工贸易货物生产正常开展的、非外发加工的货物、在规定的管理期限内 (以合同为单元管理的, 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手册有效期限或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 抵押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货物进入第三方的物流监管企业或由第三物流监管企业在海关备案的场所按照监管一定的条件签发的仓单, 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保证金后, 经过海关审批许可, 再办理相关融资。

保税仓储类货物可利用仓单质押的形式开展业务, 仓单质押融资项下货物应为非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保证金后, 经过海关审批许可, 再办理相关融资。

保税货物的质抵押融资业务至少存在同一保税区域的四方参与:出质企业、物流监管企业、商业银行、海关。这四方均有不同的角色定位:出质企业是质抵押融资需求方;物流监管企业负责对出质保税物品的监管, 并开具银行认可的物权凭证仓单以及抵质押物品的处置变现;商业银行是质权方, 海关是负责监督管理。基本模式为:出质企业以保税货物的仓单为担保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 并将出质货物放入商业银行指定物流企业的保税仓库内, 物流监管企业验收单货相符后, 向出质企业开具代表物权的唯一的专用仓单, 出质企业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 由仓库签章后, 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后, 签署质押人、物流企业、银行三方签署权利质押合同和关税保付保函, 质押人凭三方质押合同和关税保付保函向海关办理保税仓储类货物质押登记备案手续后, 同时, 海关冻结仓单融资项下的保税货物, 银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出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 (扣除关税部分) , 当质押人向银行归还贷款, 银行就将代表质押标的物权凭证的仓单归还给质押人, 质押人向海关办理保税仓储货物解除贷款质押手续, 质押人持仓单向物流监管企业提货。一旦出质企业未能依据合同及时还款或违约, 物流监管企业就出质物品向海关申请物权转移备案, 替代出质企业偿清银行贷款, 并从银行处获取背书仓单, 持仓单提取质押物品通关拍卖、变卖等途径变现, 偿还银行债务。

参考文献

[1]张心向.关于以保税货物设定担保物权的法律风险分析[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4.

[2]曾文琦.关于仓单质押业务的分析和实现研究[J].中国西部科技, 2005 (12) .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第4篇

【关键词】离岸金融;保税港区;重庆港

0引言

2008年11月,国务院以国函[2008]100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设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以下简称重庆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是未来我国建设自由贸易区的先行实验区,从国际惯例看,世界上大多数自由贸易港区除了采取通行的经济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及适宜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体制、优惠的税收和外汇政策之外,通常还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离岸金融业务,使港区发展与发达的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紧密相连。大量中外企业入驻重庆保税港区,需要在区内完成各类资金结算等金融业务,因此,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对提升重庆保税港区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1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与保税港区发展的关系

1.1离岸金融和保税港区的含义

离岸金融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其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1],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业设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等均属离岸金融。离岸金融市场又称境外金融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其金融法规的影响,是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其不同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具有交易主体非居民性、交易货币境外性、利率体系独特性、融资规模庞大性、交易业务便利性和管理环境宽松性等显著特点。[2]

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是海关按照我国国情实际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海关的先进管理经验、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适应跨国企业运作和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新兴监管区域,是我国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合的保税物流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监管区域,是真正意义上的境内关外、在形式上最接近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模式。

1.2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对保税港区发展的意义

首先,发展经济离不开利用国外市场及其先进技术和资金。大力拓展离岸金融市场业务,可以为外商提供更优越的投资环境,有助于拓宽海外融资渠道,加快国际资本内外流动,推进保税港区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

其次,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可以给贸易双方提供外汇资金开户、调拨、贸易融资、担保和抵押等便利,能更大限度地吸引外商来保税港区从事贸易、投融资活动,达到吸引大量外资的目的,从而带动保税港区有效发展。从长远看,离岸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完善也可为保税港区所在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便捷的融资条件。[3]

再次,离岸金融业务有利于保税港区内中资金融机构学习和借鉴外资金融机构的先进管理经验,培养熟悉国际金融业务的专门人才,提高银行专业人员素质。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港口产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同时促进国内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和整体管理水平提高,更好地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

2重庆保税港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优势

2.1重庆保税港区优势

重庆保税港区包括寸滩港、两路空港2大组成部分,规划面积8.37 km2,分水港和空港2个功能区,水港功能区面积6.00 km2,空港功能区面积2.37 km2。重庆市的目标是将其打造成我国西部地区功能最全、效率最高、政策最优的特殊监管区,通过区域通关改革,形成出海大通道,变内陆口岸为开放前沿。[4]该保税港区具有以下优势:

(1)水陆空综合交通发达,拥有长江上游最大的港口和最具发展潜力的机场。重庆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位优势,长江黄金水道优势明显,共有大小通航河流136条, t级船舶可常年通行。随着三峡库区蓄水至175 m, t级船舶和万吨级船队可直达重庆市。寸滩港区全面建成后,集装箱吞吐能力可达600万TEU。未来几年内,重庆市将建成至西安、成都、昆明、贵阳等地的高速公路或高速铁路,实现“4 h铁路、8 h公路”连接周边省会城市,建成至上海的水陆双行通道、通达东盟的陆路出海大通道和国家级铁路集装箱枢纽。此外,重庆市还有独特的航空区位优势:以重庆市为中心,1 h航程覆盖国内最具特色的航空城市,3 h可抵达国内主要的经济区域和经济中心城市,覆盖整个亚洲及远东的中心城市和经济区域。

(2)重庆市经济发展为保税港区发展奠定产业基础。2007年,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居全国第3,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排名第2。未来,重庆市将发挥制造业优势,重点打造汽车、摩托车、芯片等10个千亿元级产业链。

2.2离岸金融业务优势

保税港区与一般境内物流企业的区别是其与境外企业和国际贸易联系更为密切,其参与者不仅有境内企业,更多的是境外企业,而离岸金融的服务对象恰恰是境外企业。离岸企业有3大优势:(1)法律保障和便利。其法律体系一般采用英美法系,或者以英美法为蓝本制定法律,对企业和股东有强有力的保护措施。(2)税收低廉优惠。与大多数国家对在岸企业征收利得税、营业税等税收的做法不同,大多数离岸企业注册地政府一般只向其征收一定的管理费用,而不再征收其他任何税款。(3)信用、利率及外汇管制自由化。离岸企业运作以监管自由化为特征,其商业和资金运作几乎不受任何管制,大多数国家在岸金融管制措施均难以在法律上约束与监管离岸企业和离岸资金。

港口是物流链中相当重要的环节,伴随着物资流动必定有相应的资金流动,必然对金融服务产生强大的需求。离岸业务品种非常丰富,法律环境、业务思路以及具体操作基本遵循国际商业银行惯例,可以更加全面地为港口产业提供各类金融服务。金融技术的进步、国际组合投资的发展以及储蓄手段的工具化和多元化使离岸金融产品创新不断。除此之外,离岸资本市场的创新业务能满足港口区域的直接和间接融资需要,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结合在岸银行业务的金融创新产品将更适用于港口企业的跨境交易。

2.3重庆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优势

重庆保税港区作为国务院批准的西部首家综合功能性特殊经济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条件比较成熟。

(1)政策优势。重庆保税港区是在海关监管下享受国家特殊优惠政策的综合性对外开放区域,具有“境内关外”优势。重庆市又是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也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陆首个部市共建开放型经济“试验田”和全国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地,具有较强的体制优势和政策优势。

(2)隔离优势。作为全封闭区域可有效保证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

(3)监管优势。具备完善的海关监管体系,可有效保证离岸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4)客户优势。2007年,国务院批准重庆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试点,已成功开展国际贸易、国际配送、维修等业务,实现保税物流业务1.4亿美元,周边货源所占比例达50%,试点工作累积的经验为离岸贸易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离岸金融业务提供重要市场。

3提升重庆保税港区功能的措施与建议

3.1推动建立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实际上是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的产物,其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传统对经济实力的依赖,但却需要政府在政策上扶持,从而给那些经济实力欠缺但其他条件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创造机会。因此要加快重庆港口产业的升级,实现港口经济跳跃式发展,政府应在政策导向上给以相应支持,主动促进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中心建成;在业务范围上,由易到难、逐步推进,比如可首先实行离岸银行业务,再开展离岸证券业务、离岸保险业务、离岸衍生金融交易业务以及其他离岸业务等。

3.2加快金融产业配套

根据成熟的国际经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营造良好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宏观环境。重庆市应参照国家对重庆保税港区规划的批复意见,抓紧制定相应政策,对金融服务实施特殊政策,允许在区内注册的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立离岸账户,取消外汇管制,实行外汇利率市场化,同时允许区内经营离岸业务的银行开展各类离岸金融服务创新。

3.3培育市场主体

离岸金融市场逾80%的业务是银行间同业往来,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全球各大离岸金融市场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由此可见,重庆保税港区离岸金融市场创建发展离不开符合准入条件的中外银行的积极参与,因此,应千方百计吸引和鼓励中外银行前来加盟,尤其应想方设法吸引海外各大国际银行及跨国金融财团。此外,还应积极吸引非银行金融机构加盟,以促进离岸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连平.离岸金融研究[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46.

[2] 林娜.以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为平台促港口产业深入发展[J].特区经济,2006(7):108-109.

[3] 廖昌开.离岸金融业务[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115.

保税港区相关知识 第5篇

一、保税港区的概念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是海关按照我国国情实际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海关的先进管理经验,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适应跨国公司运作和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新兴监管区域,是我国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和的保税物流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监管区域。

二、保税港区的功能

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

三、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

1、在税收方面。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为: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海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税,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的货物,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保税港区企业生产的

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税。

2、在监管方面。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所申报的危险货物,可视为内陆直接装船,不再开箱查验;对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检验检疫部门只检疫不检验;对进入保税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电讯检疫或者码头检疫,一般不再实施锚地检疫。

四、保税港区的管理要求

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港区和陆地区域参照出口加工区的标准建设隔离监管设施,货物和车辆通过通道时要有必要的监管设施和监管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社会车辆通过通道。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具体位置,严格控制规划用地面积,依法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并拟定保税港区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出口加工区的建设标准联合验收。

五、保税港区的申报程序 ――理论研究,可行性论证

――请示文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各部委阅办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海关部署牵头阅办。海关总署综合各部委意见形成的《关于建立**保税港区的请示》文件完成10部委会签工作,并正式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复请示

六、中国目前四大保税港区

1、上海洋山——目标:国际航运中心

除了量的硬性指标,洋山港对长三角及整个长江流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也开始显现。据洋山港务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通过采用“穿梭巴士”实现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备案货物在洋山港和上海其他港口之间的往来驳运,有效解决了长江水道与洋山港之间的水运线路断点问题;通过使用“上海国际转运集装箱管理系统”,对洋山港国际转运货物实施了电子申报和电子放行,进一步提高了通关效率。据统计,从洋山海关转关的货物遍及全国20个直属关,109个隶属关区,有效解决了中西部地区货物的出海口问题。

2、大连大窑湾---寄托东北振兴希望

从“区港联动”到如今保税港区的封关运作,大连都紧随上海的步伐,显示了不俗的实力。作为东北地区最重要的出海口,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的设立,寄托的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希望。大窑湾保税港区与东北地区最大的集装箱、粮食、汽车、原油、铁矿石等港口群紧密相联,具有功能齐全的港口条件和得天独厚的区域位置。目前,大窑湾保税港区内在海关备案的企业已达到了21家。

3、天津东疆——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

东疆保税港区是迄今为止我国规模最大的保税港,位于京津城市带与环渤海经济圈交点的滨海新区是东部沿海发展潜力最大的区域,是中西部地区陆上距离最短的出海口,也是中亚、西亚地区理想的出海口岸。东疆保税港区的建设将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沟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环渤海地区、中西部广大腹地的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业的发展将发挥巨大作用。

4、海南洋浦——未来的能源枢纽港

洋浦保税港区虽没有目前上海、天津、大连等地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广阔的腹地范围作依托,但洋浦保税港区的设立凸显了其能源战略地位的重要。

洋浦保税港区的设立,将推进南海油气资源合作开发的进程,也有利于把洋浦建成区域性的石油商业储备和战略储备基地,作为华南地区、尤其是环北部湾区域中第一个保税港区,洋

浦将成为泛北部湾区域的枢纽港,提升海南在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中的地位。

七、国际上相关国家建设保税港区的基本模式

国际知名港口大多是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相辅相成。而广义上的自由港也被称为自由口岸、自由贸易区,是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允许在港内或者区内开展商品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的区域。

(一)德国汉堡港

汉堡港是欧洲经济自由区的典型,被称为“通往世界的门户”。

2004年,汉堡港凭借总转运量1.15亿吨、集装箱700万TEU的吞吐量,跻身于世界最大的港口行列。汉堡自由港依托汉堡港而建立,由一条被称为“关界围墙”(长23.5公里,高3米)的金属栅栏与其他港区隔开,进出自由港的陆上通道关卡有25个,海路通道关卡有12个。汉堡自由港是世界上规模较大的经济自由区之一,面积约16.2平方公里,拥有180多万平方米储存区,建有160万平方米的集装箱中心,并设有火车站。汉堡自由港可开展货物转船、储存、流通以及船舶建造等业务,享有以下主要优惠政策:①船只从海上进入或离自由港驶往海外无需向海关结关,船舶航行时只要在船上挂一面“关旗”,就可不受海关的任何干涉;②凡进出或转运货物在自由港装卸、转船和储存

不受海关的任何限制,货物进出不要求每批立即申报与查验,甚至45天之内转口的货物无需记录。货物储存的时间也不受限制;③货物只有从自由港输入欧盟市场时才需向海关结关,交纳关税及其他进口税。汉堡自由港并非不允许非监管性质货物通过,只要能提供有关单证证明,海关就可给予区别管理,视同在欧盟境内另一口岸已完成进入欧盟手续,到汉堡只是为了完成物流流程。汉堡自由港对进出的船只和货物给予最大限度的自由,提供自由和便捷的管理措施,贯穿于从货物卸船、运输、再装运的整个过程中。这种自由和便捷程度,在世界上所有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中是少见的。

(二)荷兰鹿特丹港

荷兰鹿特丹港是世界最重要的货物集散地之一,2004年,凭借3.52亿吨、828万TEU的吞吐量继续位居世界前列。

鹿特丹港地处莱茵河三角洲,腹地覆盖欧盟半数国家。欧盟国家约60%的内地货物通过该港运往其他地区。鹿特丹港的最大特点是储、运、销一体化,通过一些保税仓库和货物分拨配送中心进行储运和再加工,提高货物的附加值,然后通过多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往荷兰等欧洲国家。鹿特丹港拥有完善的海关设施、优惠的税收政策,保税仓库区域内企业在海关允许下可进行任何层次加工。对集装箱货物的仓储和配送来说,坐落在港区和各个工业区内的物流配送基地可以为其提供最完善的各种增值服务。就通关方式而言,海关可以提供24小时通关服务(周日除外)、先存储后报关、以公司账册管理及存货数据取代海关查验,企业可以选择适合的通关程序,运作十分便利。

(三)比利时安特卫普港

安特卫普港是世界海运网络的重要节点。

2004年,海运吞吐量1.52亿吨,其中集装箱606万TEU,为欧洲第三大集装箱港。该港的港口运输量几乎全部是国际运输,按纯国际运输量计算是世界第四大港。安特卫普港具有领先于欧洲其他港口的货物装卸作业效率,拥有现代化的EDI信息控制与电子数据交换系统。港务局使用“安特卫普港信息控制系统(APICS)”计划安排船舶抵离港和掌握国际海运危险品的申报。考虑到开放式港口难以实行自由港制度,安特卫普港对整个港口实行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注重单证管理而非实物管理,并认为其港口操作与自由港相比弹性要更大一些。该港在邻近区域设有六种类型的保税库区,而且海关允许在一个仓库区里设立各种类型的保税仓库,物流企业的操作更加灵活。安特卫普港还实行一种叫做临时存储(Temporary storage)的管理方式。这种海关临时存储区也可以不设在港区内,只需要提前作简易申报即可进行临时存储,而不必得到海关批准。经过海运到达的货物,可以在海关指定位置暂时保存45天,而以其他方式进入的货物,保存期为20天。

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 第6篇

(2006年10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洋山保税港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以及上海市与浙江省联合建设洋山深水港区合作协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域范围)

洋山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包括小洋山港口区域、东海大桥和与之相连接的陆上特定区域,是实行一体化封闭管理并由海关统一监管的特殊功能区域。

保税港区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执行。

第三条(区域功能)

保税港区主要开展集装箱港口运输装卸,货物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业务,以及与国际航运配套的金融、保险、代理、理赔、检测等服务业务。

第四条(管委会及其职责)

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上海市组建,海关和检验检疫等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和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参加,在洋山港区建设省市联合协调领导小组指导下,统一负责保税港区的日常事务管理。

管委会可以依法接受上海市和浙江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在保税港区内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并负责协调和配合口岸、海关、检验检疫、港口、海事、边检、工商、税收、金融、公安、环保、海洋等有关管理部门在保税港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港政航政和公安管理)洋山深水港区的港政、航政管理事项,由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实施。

保税港区的治安、消防、道路交通管理等事项,由上海港公安局洋山分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实施。

第六条(行政管理服务)

除口岸、港口、公安部门以及在保税港区内设立办事机构的部门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管委会组织下,定期到保税港区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保税港区内的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实行当场办理,但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除外。

第七条(相关服务机构)

管委会委托的保税港区开发公司对保税港区内的土地进行前期基础开发,并为中外投资者提供相关的服务。

管委会设立相应机构,为保税港区内的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指导和代办服务。

第八条(开发建设的组织协调)保税港区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规划、上海市临港新城总体规划以及上海市和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并由管委会负责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产业政策导向的制定)管委会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目录,制定和公布保税港区产业政策导向,并适时予以修订。

第十条(行政许可的委托)

除港政、航政和公安等管理事项外,经上海市和浙江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管委会可以在保税港区内实施下列行政许可事项:

(一)外资主管部门委托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发展改革等部门委托的投资项目的核准;

(三)规划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四)除新增建设用地外,土地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含预审)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

(五)建设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报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

(六)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委托的临时占用道路、挖掘道路的审批;

(七)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委托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处置的审批;

(八)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

管委会应当将依照前款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报送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管委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管委会应当按照委托权限和下列简化程序的规定,对保税港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一)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或者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可以一并进行;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或者出让可以一并进行;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与建设工程报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可以一并进行;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与需要临时占用道路、挖掘道路以及排放、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等事项的审批可以一并进行。

管委会可以结合不同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前款规定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再适当予以调整、简化。

第十二条(企业设立程序)

在保税港区内设立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在保税港区内设立企业,依法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管委会分别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集中办理,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信息服务)

管委会应当会同口岸、海关、检验检疫、港口、海事、边检、工商、税收、金融、公安等部门推进保税港区信息标准化建设,及时发布保税港区的公共信息,实现保税港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并为电子数据交换和通关管理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委会设立行政执法机构,在保税港区享有行政管理权限的领域,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第十五条(执法检查)

管委会应当支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在保税港区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执法事项后,应当向管委会通报情况。

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保税港区内日常的行政执法活动,管委会应当进行统一、集中安排;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突击性的检查、抽查以及应急性的行政执法活动,管委会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保障执法人员随时、迅速进行现场执法的方案。

第十六条(车辆进出管理)

承运货物的车辆进出保税港区,应当符合海关规定的条件,经由海关指定的专用通道进出,并接受海关的检查。

进出东海大桥的车辆,应当符合管委会的有关规定,并接受上海港公安局洋山分局的检查。

管委会负责协调海关等有关方面,落实必要的监管措施,保证保税港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车辆以及进出洋山客运中心的社会车辆在东海大桥正常、有序通行。

第十七条(东海大桥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管委会接受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东海大桥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东海大桥的养护、维修,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桥梁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

第十八条(简化出国出境手续)对保税港区内因业务需要经常出国、出境的有关人员,可以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出国审批办法,或者办理一定期间多次往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手续。

第十九条(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进出保税港区的境外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和流通的税收)保税港区内企业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销售的,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保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二十一条(退税)

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税。

第二十二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06年11月24日起施行。

保税港区发展模式的研究现状 第7篇

保税港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港(或称自由贸易港),经历了1990年开始的保税区和2004年“以区港联动”为特征的保税物流园区等发展模式,自2005年上海洋山保税港区批复成立以来,目前国家共批准设立了12个保税港区。而国外有关自由港的研究由来已久,最早始于1547年的意大利热亚那港口雷格亨(McCalla,1990)。随着自由港的经济地位变迁,国内外学者对保税港区发的展模式展开了研究。

(1)区域布局研究。Meng(2003)认为自由港一般设置在大的国际贸易海港中,而自由贸易区既可分布在海港,也可分布在空港、大的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金淳等(2007)运用离散事件系统仿真模型分析了保税港区运营系统中的海关监管及实体类型、码头及场站作业、交通网络、物流过程以及系统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祁欣(2008)认为保税港区的设立是基于国家战略的考虑,需要各个保税港区协同运营才能产生共赢,并建议保税港区可借鉴国际自由贸易区的成功经验。

(2)功能升级研究。Steenken(2004)指出在经济全球化以及现代供应链管理时代,港口正面临着不断增长的压力;Cortes等(2007)研究了某内陆港口船从河流各个河口处到达港口场站的全部运输装卸过程。李靖宇等(2007)认为大窑湾保税港区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进程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但其建设必须进行功能定位,并应当科学而又务实地进行对策创意;刘辉群(2008)在分析我国保税港区设立的背景及其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保税港区与现有的海关特殊区域的功能创新。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第8篇

我国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共有11种,具体为:1保税区;2出口加工区;3保税物流园区;4保税港区;5综合保税区;6出口监管仓库;7进口保税仓库;8保税物流中心(A)型;9保税物流中心(B)型;10珠海跨境工业园区; 11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他们的作用具体如下:

一、保税区

1、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我国在1990年5月,在上海外高桥建立中国第一个保税区,又相继建设了天津港、大连、深圳的福田和沙头角、宁波、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福州、青岛、汕头、珠海、海南洋浦等保税区。

保税区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进行审批。

2、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出口加工、进口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商品展示。

3、保税区的主要政策:进口区内自用物资免税,其他进口货物保税。

4、海关监管特点: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进口货物二线管理,出口货物一线管理。

5、运往保税区货物退(免)税的政策规定:(1)外贸企业

对保税区外企业运到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以及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予办理退(免)税。

对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将这部分货物购进或加工后出口,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2)生产企业

对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运到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以及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予办理退(免)税。

保税区内生产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加工成产品出口的,可按保税区海关出具的出境备案清单以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

保税区内进料加工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可凭保税区海关签发的“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等单证。

二、出口加工区

1、出口加工区是指一国或地区在港口、机场附近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划出的一定区域,在区内搞好水、电、道路、通讯、厂房等基础设施,用优惠办法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出口加工工业,以达到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增加就业、赚取外汇等目的。

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面积3平方公里以内.其功能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区内可设置出口加工企业及其相关仓储,运

输企业。出口加工区将实行封闭式的区域管理模式,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较之传统的监管模式具有较大的优越性,海关在实行24小时监管的同时,将简化现行手续,为规范的出口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和更快捷的通关便利,实现出口加工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逐步满足现代跨国型企业“零库存生产”的需要。出口加工区审批权限是由国务院进行审批。

2、出口加工区的主要功能:加工出口货物,另从2007年起,7个经拓展保税物流功能的试点。

3、主要税收政策:进口税收政策同保税区,国内入区货物退税,区内交易不征增值税、消费税。

4、海关监管特点: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进出口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理,即进境货物出具清单,进出口报关单在二线出具,但统计按进出境口径掌握。

备注:除黑龙江、山西、贵州、青海、宁夏、甘肃、西藏外,其他地区都有。

5、运往出口加工区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

(1)、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不包括水、电、气)。

(2)、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不允许办理退(免)税的货物。a.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其使

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

b.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其使用的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和基建物资。

c.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

(3)、对出口加工区运往外区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对报关的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4)、对于出口加工区内的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三、保税港区:

1、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的审批权限在国务院。

2、保税港区的主要功能: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

3、保税港区主要的政策: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区的政策。主要税收政策可概括为:境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4、海关监管特点: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进出口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理,即进境货物出具清单,进出口报关单在二线出具,但统计按进出境口径掌握。

5、保税港区出口退(免)税政策;境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备注:已经批准的保税港区有上海、天津、大连、海南等。

四、综合保税区

1、综合保税区是整合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口岸功能的特殊区域。综合保税区的审批权限在国务院。

2、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是一个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进出口贸易、采购分销、金融服务、检测维修、展示展览等功能于一体的特殊监管区域。税收、外汇政策参照洋山保税港区,海关比照保税港区的监管办法对其实施监管。

3、综合保税区的主要政策:综合保税区是目前中国内地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功能区。它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如国外货物入区实行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业务,还将可以开展对外贸易等业务,将有力推动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4、海关监管特点: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进出口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理,即进境货物出具清单,进出口报关单在二线出具,但统计按进出境口径掌握。

五、保税物流园区

1、保税物流园区是为发挥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区的地理优势,而设立的由海关事实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保税物流园区的审批权限是由国务

院进行审批。

2、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主要以物流仓储及简单加工为主。

3、保税物流园区的主要政策:税收政策同保税区,国内入区货 物退税,区内交易不征增值税、消费税。

4、保税物流园区的海关监管特点: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进出口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理,即进境货物出具清单,进出口报关单在二线出具,但统计按进出境口径掌握。

5、销售给保税物流园区企业货物退(免)税规定

对保税物流园区外企业运入物流园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区外企业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其它规定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六、出口监管仓库

1、监管仓库是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审批权限在海关总署。

2、监管仓库的主要功能:是配送出口货物。

3、监管仓库的主要政策:试点监管仓享受入仓退税政策,其他离境之后退税。

4、出口监管仓库的监管特点:一般不设专门机构,货物离境再签发入仓报关单。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视为正式出口货物。出口货物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后,货物所有权属外商。

5、出口监管仓退税政策:

(1)对企业从海关出口监管仓提取的料件,不予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通过海关监管仓出口的货物,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其它规定凭证,按现行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备注:申请入仓退税,国家税务总局也要参与审批。相关文件:

七、进口保税仓库

1、进口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进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这种仓库仅限于存放供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料件,暂时存放之后复运出口的货物和经过海关批准缓办纳税手续进境的货物。我国的保税仓库主要有3种类型:

(1)、转口贸易保税仓库。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收;如果需要改变包装、加刷唛吗,必须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2)、加工贸易备料保税仓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存入保税仓库的免税进口的备用物料,经过海关核准之后提取加工复出口的,海关将根据实际出口数量征收或者免征原进口物料的关税。

(3)、寄售维修保税仓库。为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提供售后服务进口的维修零备件,可以免办纳税进口手续存入保税他库。进口保税仓库的审批权在海关总署。

2、税仓库的主要功能:进口保税货物。

3、保税仓库的主要政策:进口保税。

4、保税仓库的海关监管特点:一般不设专门机构。

八、保税物流中心

1保税物流中心主要分为A型: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人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A型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A型和自用型物流中心A型

(1)公用型的物流中心 指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区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里监管场所

(2)自用型的物流中心 指中国境内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承包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保税物流中心B型 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集中场所。保税物流流中心A B型的主要区别 1构成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批由一家法人企业设立的并经营的保税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 B型是指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保税物流的海关监管场所 2审批和验收程序

税物流中心A型应由企业申请经直属海关审批并由直属海关会同省级国税,外汇管制部门验收

物流中心B型由直属海关授理审核后报海关总署审批,并由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企业资格条件

保税物流中心A型因主要针对大型生产型的跨国公司和大型物流企业,因而对申请设立行业的资格要求较高,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量低为3000万人民币

物流中心B型经批准设立后,对企业的入驻资格要求较低,以注册资本为例,只须达到5000万人民币即可 4出口中心货物管理

无论保税物流以中心A型还是B型,保税存储货物范围,辐射范围基本相同。可以面向国内外两个市面上场进行采购分拔,配送。但在货物存储期限一,保税物流中心A型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存储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予延期

市保税港区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9篇

××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保税港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立足区域特色优势,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实现了全区经济及各项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经济发展规模、质量稳中有进。上半年,保税港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3.14亿元,同比增长10.99%;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41.1亿美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区级一般预算收入2.9亿元,同比增长17.7%。高端市场累计交易量3364万吨,交易额579亿元,缴纳各项税收共计5022万元人民币。

(二)产业升级工作扎实推进。实施大企业增资跃升计划,鼓励大企业、支柱企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松下电子部品有限公司产品增资购买中方股权,完成独资经营计划。产品类型全面升级。未来松下将致力于把××保税港区基地建成全世界最大的电子部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实施了商标和品牌建设推进计划。目前俪徕化工、中兴物流等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阶段。

(三)二期封关区域开关运营。5月8日,××保税港区二期2.02平方公里正式开关运营,实现了××保税港区封关区域5.44平方公里范围内海关代码统一,信息高效互联互通,9个泊位正式进入运营区域,至此,××保税港区规划建设21个泊位全部启用。二期封关后,货物通关时间大幅缩短,单个集装箱物流成本下降50%左右。1-6月份,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6134万吨,同比增长26.84%。

(四)功能政策开发取得突破。“监管袋直通业务”和“出口拼箱”试点取得成功。吸引20多家国际航运巨头逐步将区域性分拨中心转移到保税港区。促使××港与18家国际知名航运公司签订中转协议。引导全省全市近千家企业利用“属地报关、口岸放行”政策开展业务。××港集团、招商局集团港口作业设备国内采购部分全部完成退税。

(五)大项目招商储备成效显著。积极围绕高端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汽车整车、生物医药等产业,储备一批大项目。天然橡胶储备产业园、商业石油战略储备基地、中国国际酒水进出口贸易总部基地、汽车整车保税制造、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等项目,都在积极跟进洽谈。

(六)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突出加强特殊区域特色党建,着力提高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造“以最廉洁的行为光大最开放的事业”廉政品牌。全面推行干部动态管理。建立分层分级培训机制。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着力优化区域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从转变工作作风和提升效能入手,持续优化产业发展、企业发展、企业创新创业环境,工业物流项目“零收费”,对投资发展环境“零容忍”,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向软实力要创新力、生产力。

(二)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争取2012年集装箱吞吐量增长10%,引进外资增长率10%。完善保税港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全年市场交易量争取突破1000万吨。申报××市大宗商品国际交易平台试点,争取成为全国22个城市中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之一。

(三)扎实推进董家口保税功能区建设。启动董家口保税功能区建设工作,积极筹备建设,年内完成20k㎡保税功能拓展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力争获得市政府批准实施。同时,积极推动平度、临沂、诸城、德州功能区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力争实现高端项目突破。立足区域发展优势,不断增强招商引资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加大对高端项目的争取力度。对在谈项目:天然橡胶储备产业园、商业石油战略储备基地、中国国际酒水进出口贸易总部基地、汽车整车保税制造、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等,争取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五)积极争取恢复××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积极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沟通,争取尽早恢复××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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