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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办法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51

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办法(精选6篇)

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办法 第1篇

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学校学生在校学习与生活的安全,杜绝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学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各部门应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对老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一、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办法。

1、家长接学生外出,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保安凭“放行条”(小学生)、“出入证”(中学生)放行。

2、任何学生都不得在没有家长监护的情况下单独外出。(周日中午,必须有学部德育主管亲自在学校大门值班)

3、原则上家长只能接走自己的孩子,不得带其他学生外出,受其他学生家长委托的要其家长亲笔委托信交班主任处保存,否则班主任不得发放“出入证”,如未执行,一经查实,追究班主任责任。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星期日老师带学生集体外出,以后老师带学生集体外出要有部门主任的签条,否则保安不予放行。

5、星期日下午,各学部要组织各种集体文体活动,由专人负责,吸引学生留校活动。

二、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办法。

经学校同意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特别强调安全纪律,明确安全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事宜,禁止学生攀爬、游泳等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行为,对违反安全纪律的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加强饮食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

春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多发季节,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喝生水、不吃不卫生的食品,杜绝发生任何事故。外出活动期间,饮食要统一、集中管理,原则上不得在外就餐,对学生外出期间购买零食要严格禁止,防止“病从口入”。

四、强化安全责任。

各班班主任为学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凡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纪事件者,否决当月安全奖。由于防范不够出现重大事故以及处理不及时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否决当月浮动奖。

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办法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储棉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储棉总公司总部及各所属单位

(直属库、筹建处、全资子企业、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中储棉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仓管部负责制定和完善中储棉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对所属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进行需求识别、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对所属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负责总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体

系,确定具体负责部门,定期识别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集中培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3~4小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样见附件)。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对所监管代储库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二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十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第四章操作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各单位新增加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库)、科室、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未合格的,严禁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公司(库)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中储棉总公司安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三)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六条科室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科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各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科室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各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五章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方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严禁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在协议中须专门对有关安全教育事项做出约定,确保相关方及外用工与本单位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将相关方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之中,加强对相关方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一)督促相关方切实落实自身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对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相关方进行现场作业前,作业现场安全主管部门要对其进行现场有关安全交底、安全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教育与培训,并加强对相关方临时更换人员的补充教育与培训,严禁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进入作业现场。

(三)切实履行对参观、学习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义务。外来人员进入库区须有专人带领。入库之前,确保外来人员阅读并了解《入库安全须知》规定注意事项,并

要求对方签字确认,相关文档须留存备档。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四条中储棉总公司对存在以下现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在绩效评定中扣减相应安全分数:

(一)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且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

(二)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

(三)未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的;

(四)未制定培训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的;

(五)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的;

(六)未建立相关档案、档案资料不全的;

(七)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

(八)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培训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储棉总公司负责解释;

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办法 第3篇

1 正确认识安全教育

1.1 前瞻观念

项目的安全工作应从源头抓起,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正确评估安全风险,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1.2 发展观念

项目的安全管理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必须要坚定不移地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从人、材、物各个环节卡控安全隐患,更要以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施工过程。通过举一反三、总结归纳,切实保障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3 大局观念

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公司规定,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熟记在心。对工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要及时制止。杜绝为个人利益而牺牲集体利益的事情发生,要着眼于大局,统筹兼顾,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把大局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

1.4 创新观念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在更新自己的生产技术。建筑业属于国家的支柱产业,只有科学技术创新、生产观念与时俱进,才能跟得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因此,作为施工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新规范、新技术,淘汰落后的方法和工艺,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

2 采取正确的安全教育方式

播放安全生产教育片,大量地展示安全事故的类型、特点、原因和范围,让工人直观地学习到和自己息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并通过播放事故案例使工人认识到不懂安全、不学习安全知识所带来的惨痛教训,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只有从主观出发,才能有力地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的灵魂是让各个工种的工人掌握好安全技能,不仅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理念,还要知道本工种的危险源在哪里,如何控制危险发生,危险发生后如何自救等专业技能,从“我要安全”向“我会安全”转变,由被动变主动,由主动变主控,产生质的飞跃。

3 加强安全制度建设

安全管理是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作为保障是很难贯彻执行下去的。因此,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3.1 控制制度

施工管理注重过程控制,安全也是动态变化的,制订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关键举措。安全管理控制分为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在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他们对本工种有正确的认识,并掌握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的技能,从源头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原则,坚决制止“三违”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先将伤员送达医院救治,并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有效地把事故处理完善。

3.2 检查制度

公司或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要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涉及到的安全资料、现场情况和人员技能掌握程度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一般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较大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项目部各班组进行交接检查,实行“安全无小事,处处讲安全”的原则,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3.3 奖惩措施

定期开展安全评比活动,把正反两面的典型事例展现出来,本着再接再厉的态度奖励,秉着惩前毖后的态度处罚,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地进行。

3.4 总结措施

要善于发现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善于发掘亮点,善于推陈出新,使安全知识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使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制度化。

4 强化制度意识,建立长效机制

企业要长期宣传安全文化,阐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企业的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文化观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职工交流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在职工中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把职工的思想高度统一起来,这样才能从行动上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5 结束语

安全生产无小事,要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增强安全意识,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建设。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长久持续地安全发展。

摘要:建筑施工企业最重要的就是安全生产零伤亡。要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就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工作。要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治理能力,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树立安全教育宣传的意识,深入贯彻各级管理机构的安全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办法 第4篇

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础教育战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要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确保学生平安,促进学生发展。2008年,我国有37.5万所普通中小学校、8万个农村教学点和13.4万所幼儿园,有1.3亿中小学生和2474万在园幼儿。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不保,何谈教育,何谈幸福,何谈发展。

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动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有安定的特点。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仍然不断,一些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给学校和学生家庭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十分不利于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紧迫感。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学校和相关部门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介绍、防震减灾意识的陶冶、各种逃生本领的训练,本身就是在增进学生的素质。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逃生演练,有利于增进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许多地方在安全教育方面的做法,就是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精神,措施扎实,工作得力,这些做法本身就是素质教育实施的重要体现。学生时代接受的安全教育,长大之后仍会铭记、从而受用终身。

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具备了较好基础

1.加强了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法规制度建设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首次将安全教育写入,从法律层面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2006年教育部与公安部等十部委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了中小学校教育,并规定中小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开展安全教育。2005年制定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正在做进一步完善。2005年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6年制定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2.完善了中小学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预警机制。教育部针对不同季节和不同区域事故发生的规律与特点,每年发布四次预警,督促各地中小学校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并经常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安全教育节目或播放滚动字幕,提醒师生注意安全。对出现的事故,不定期进行通报。

二是建立了定期安全检查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中小学校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地区,并特别重视排查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食品与饮水卫生和校车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三是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建立了安全事故报告人制度、逐级上报制度、事故信息续报制度和重大事故直报制度,并严禁延报、误报和谎报。

四是建立了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中小学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五是完善了重大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密切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调查,指导地方开展事故处理与善后工作。

六是建立了各地安全工作信息交流机制。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定期印发《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简报》,并通过论坛、网络和有关媒体进行及时交流。

3.持续开展了中小学安全教育

一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各种活动。自1996年起,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日当天,全国各地中小学校因地制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2009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加强防震减灾,建设和谐校园”。陕西、安徽、辽宁等地还将“安全教育日”拓展为“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

二是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各地中小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学科渗透、地方课程、班团队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现场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安全教育。

三是安全知识编进中小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教材内容,从2006年秋季起,在中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思想品德》等学科教材的封二、封三中印上了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插图,使中小学生时刻保持安全意识。

四是向中小学校提供安全教育各种资源。向部分地区中小学生赠送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知识图书、挂图、卡片和安全教育光盘,组织编写了等科普宣传手册,并配发到农村学校,推动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宣传教育。2007年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向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免费发放了防雷知识光盘和手册,普及防雷安全知识;2008年暑期前制作和收集了部分安全教育光盘与电子图书资料,并挂到教育部网站;2009年,教育部向全国中小学校赠送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指南》。

五是各地在每年开学初、放假前,都有针对性地部署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并在每年在暑期前组织学生同上一堂安全教育课或组织收看安全教育专题节目。

4.及时部署了中小学生安全演练活动

教育部每学年初都要部署中小学安全演练,指导各地中小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广大中小学校还积极利用课间操、升旗等集体活动,组织学生不定期举行紧急疏散演练。各地教育部门还密切联系公安、消防、交通、地震、气象等部门,邀请专业人员深入学校指导师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实践证明,平时多一分安全演练,危难时刻就多一分生的希望。

5.组织实施了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安全培训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国基本建立了国家、省、市、县、校五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各级培训,力争每年都使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在不同层面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建立了学校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定期对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针对农村边远地区、事故多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地区,创新培训模式,通过面授与远程培训相结合,对西部各省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近年来,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和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工作方针,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和学生伤亡人数都逐年下降,安全形势有所好转。这是我们继续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基础。

三、必须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教育关键环节

1.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造成学生伤亡的主要事故之一。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绝大部分都发生在上下学路上,学生上下学乘坐客车渡船严重超载、驾驶员精神不集中、疲劳驾驶、农村家长集体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农村学生私自搭乘农用拖拉机和其他无证无照“黑校车”上下学以及部分地方和学校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校车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都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也有约20%的事故是由于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酿成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必修内容,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专门课程、学科渗透、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做好“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有关工作。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积极聘请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有关同志进校、进课堂,向学生讲解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进行现场观摩和学习。要继续结合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在广大中小学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制作和编写交通安全知识挂图、图书和光盘,并免费向中小学发放。

2.游泳溺水

游泳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几年,每年溺水事故死亡学生占全年死亡学生总数的40%以上,其中小学生占溺水死亡学生总数的70%左右。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4月以后,学生私自结伴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游泳是造成溺水身亡的主要原因。

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尊重广大青少年学生喜爱游泳的习惯和爱好,又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1)各地中小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游泳安全教育专题活动,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2)要加强管理,严格纪律,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3)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尽力满足学生游泳需求。

3.校内事故

楼梯狭窄,采光不足,管理不善,可发生楼道挤踩,造成学生伤亡。寄宿制学校下晚自习时,是发生挤踩事故的主要节点。或爱动天性使然,或部分学生恶作剧,校园内人为的无意识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的学校为方便管理故意把教室后门堵死,有些是因班额大课桌占用了安全通道,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会造成学生疏散不畅。有的农村学校,厕所蹲坑大,低年级学生滑落便池的情况也存在。在冬季,一氧化碳中毒也是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事故之一。

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落实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巡逻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的伤害。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各地还要及时化解校园内部矛盾,慎重处理学生违规行为,防止因处理问题不当而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或学生自杀事件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建设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供暖设施,特别是农村寄宿制中小学使用燃煤取暖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隐患。

4.自然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中强地震呈活跃趋势,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加重加大,给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同时也对中小学校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学校开展防震减灾教育方面,一些地方和学校领导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和落实不到位现象。

学生在自然灾害中发生伤亡,既有不可抗拒的外在客观原因,也有安全教育缺失的内在主观原因,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切实将学校减灾工作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克服客观不利因素带来的困难,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确保学生安全仍需要警钟常鸣

1.实行严格的校长负责制和各种岗位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并监督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要高度重视校长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校长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经考核不能胜任校长职务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处理。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的思想水平决定了学校的管理水平,因此抓学校安全关键要靠校长。每位校长都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所肩负的重大责任,自觉加强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的建设;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强化内部管理,堵塞安全漏洞,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同时要注意的是,不能因强调保障孩子的安全,怕担责任就因噎废食,不让学生在楼道蹦跳、在操场上玩耍,不再组织集体春游、秋游等活动,各地应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明确责任的有效办法。

2.大力加强和改进学生的安全教育

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要把安全与健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课时保证,要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际演练,使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能力、健康保健意识、自我保护和心理调节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维护学校安全健康成为师生自觉行动。特别要结合各地各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要在开学初、寒暑假和重大节假日前专门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积极推进安全文明健康的和谐校园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人文环境建设。落实好《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育人环境。要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对师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遵纪守法、团结向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道德风尚,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互助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

4.密切配合通力协助共同保障学生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要密切与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定期联合开展工作,逐步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从机制体制上确保各部门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从长远上、根本上保障中小学校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进行紧急疏散演练、培训和检查等工作的专业指导,科学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是不合格的学校,没有安全意识的教师是不合格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及广大中小学教职员工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和长期性,切实将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创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5篇

1.1 为了规范我公司劳动安全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劳动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劳动安全作业技能,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安全生产法》、国家劳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8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劳动安全培训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劳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生产从业人员。

1.3 劳动安全培训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劳动安全”的原则,在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时,突出常态化和各岗位劳动安全知识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计划兑现和培训质量。职责分工

2.1 公司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是全公司劳动安全培训管理决策机构。全公司劳动安全培训工作实行在公司教育培训领导小组领导下,公司总工办总体负责,专业部门分工负责,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劳动安全培训工作管理机制。

2.2 总工办负责劳动安全培训考试的牵头组织工作,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安排,会同劳动安全部门及有关分公司(车间)、业务部门确定培训考试内容,充分发挥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网的作用,组织骨干师资进行集中培训,组织“三新”(新职、新转岗、新晋升)人员进行劳动安全脱产培训;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劳动安全考试题库,组织进行劳动安全考试,将考试不合格人员和缺考人员通知到所在车间、部门,并对培训、考试情况进行总结;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地方有关部门 进行取证、复审培训;负责对各车间劳动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和督促整改;负责对职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2.3 劳动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劳动安全培训内容,并对培训内容、考试题库和考试试卷进行审核;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低职代高职、无证上岗。负责对各车间劳动安全培训开展情况以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4 人事部门负责全公司干部劳动安全培训考试的组织及实施工作,及时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劳动安全培训考试。

2.5 各分公司(车间)职责:

⑴负责提供劳动安全培训考试人员名单;对长期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的,应及时下达培训通知书,劳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⑵组织本部门人员按公司要求进行劳动安全培训考试,做到“培训有计划、授课有教案、学习有笔记、考勤有记录”;负责根据总工办提供的“考试不合格和缺考人员名单”落实“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制度,及时组织其进行补培、补考;按要求及时将培训记录进行登记;组织“三新”人员进行车间劳动安全培训考试。

2.6 班组负责落实劳动安全培训计划相关要求。组织本班组职工开展劳动安全培训考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三新”人员进行劳动安全班组培训考试。

3.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 内容与要求

3.1 公司领导和劳动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劳动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劳动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劳动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劳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劳动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2 培训考试要求 ⑴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劳动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劳动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劳动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⑵对分公司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分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劳动安全知识培训,进行两次劳动安全知识考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⑶在职人员劳动安全适应性培训形式为脱产培训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脱产培训为辅。按照三级教育网的职责范围,总工办组织各分公司技教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骨干师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由分公司(车间)技教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师资对班组工长、兼职教师等骨干进行培训,班组其他人员由参加过培训的兼职教师、工长等进行培训。

3.3 培训时间要求

⑴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劳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劳动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⑵凡新入公司的人员和转岗、晋升人员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岗前劳动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上述人员在公司劳动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新职人员考试合格后,在有劳动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6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⑶其它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⑷各级领导干部和劳动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日期定于每年10月;所有一线生产作业人员培训日期定于每年3月和10月。

3.4 公司主要负责人劳动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国家劳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劳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⑵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劳动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⑶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⑷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⑸国内外先进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⑹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⑺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5 公司劳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动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国家劳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劳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⑵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⑶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⑷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⑸国内外先进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⑹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⑺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6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公司)、班组三级劳动安全培训教育,劳动安全教育分级为:公司:一级,车间:二级,班组:三级,劳动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6.1 公司级劳动安全教育由总工办负责,并作相关记录。公司级岗前劳动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劳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劳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行业《劳动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标准,本单位劳动安全生产情况及劳动安全生产基本知识;(3)本单位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5)事故应急抢修、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⑹有关事故案例等。

3.6.2 车间级劳动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车间级岗前劳动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劳动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5)劳动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劳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劳动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等; ⑼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6.3 班组级劳动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兼职教师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班组级岗前劳动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岗位劳动安全操作规程;(2)班组劳动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3)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品。

(4)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5)有关事故案例及对应措施;(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 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劳动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劳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准上岗,并按要求定期参 加复审考核。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合格证。

3.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规章、新产品使用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劳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部门要主动联系总工办,共同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技术特性、劳动安全操作技能、操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保证作业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有关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 复工工人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凡脱离岗位1个月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劳动安全教育;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劳动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各公司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劳动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11 各部门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

4考试组织

4.1 逐步完善在职人员劳动安全标准化考试题库,逐步推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三新”人员劳动安全考试和其它特殊情况人员按要求采取纸质试卷。

4.2 劳动安全考试试卷由总工办负责出题组卷,劳动安全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准实施。考试题库由总工办组织编写,劳动安全部门审核后方准实施。考试内容应覆盖全部培训科目,各科目所占比例根据工种、岗位酌定。

4.3 劳动安全考试实行全公司统一考试,总工办负责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按时参加考试,人事部门负责管理人员培训及考试工作。

4.4 严格考试纪律,监考人员可由总工办、人事部门、劳动安全部门及各分公司(车间)指派专人组成,杜绝抄袭、代考等作 弊行为,确保考试的严肃和公正。考试过程要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

4.5 考试结束后,车间负责阅卷、成绩统计、总结车间考试情况,总工办负责审核全公司试卷、分析试卷、总结全员考试情况等工作。各车间负责组织缺考人员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培补考,严格落实“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制度。

4.6 总工办、劳动安全部门不定期对劳动安全培训考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上岗者,严格追究本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4.7 劳动安全考试满分为100分,在职人员考试成绩90分为合格,新职人员考试成绩100分为合格,对不合格人员应进行补培补考,直至全部合格,对关键知识点错误答题要进行补培补考,直至全部掌握。安全合格证

5.1 劳动安全合格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劳动安全生产作业的所有人员。

5.2 发放劳动安全合格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锅炉运行检修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劳动安全作业技能和与锅炉运行有关的劳动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3)劳动安全合格证车间(分公司)考核成绩报公司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由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在劳动安全合格证上填写成绩。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盖章)发放并备案。

5.3 劳动安全合格证管理

(1)劳动安全合格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直接从事劳动安全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劳动安全合格证应记载劳动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3)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劳动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劳动安全合格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劳动安全合格证,取消劳动安全生产作业资格。

3.15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劳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

(1)各级领导干部和劳动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考试档案,由公司劳动安全管理机构填写和保存。

安全教育与管理总结 第6篇

1.20**年6月17日晚教师例会,石校长认真传达了区局149号、150号、151号和158号文件精神,两位校长从防溺水、管制刀具、学生矛盾纠纷排查、食品安全等不同角度,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安全工作做了强调安排,提高了广大教师的思想认识,再一次使教师认识到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依据区局158号文件精神,学校政教处分别以坪中校发27号、28号文件,对上级文件内容传达到了年级组、班级,并对我校“安全教育周”活动做了较详细的安排,政教处还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利用宣传橱窗宣传防结核病等知识,营造了安全教育氛围。

3.6月18日下午第三节课,政教处组织了广播会议,结合上级文件和我校实际,对全体师生进行了安全专题教育。伍社文副校长做了重要讲话。然后,由班主任组织召开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防溺水、防打架等事件主题班会,力争使学生形成自我防范意识和自觉行动,坚决杜绝溺水事件发生。

4.6月19日,政教处组织召开了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会,对前期工作从正、反两方面做了小结,对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做了安排。会后,由年级组长牵头,班主任参与,以自查形式对学生中的管制刀具进行了排查。21日中午课间,学校行政领导牵头,全体科任教师参与,从教室、宿舍进行全面详细地管制刀具清缴行动,对凡能构成人身伤害的一切危险物品,一律进行了没收,对个别学生进行跟踪监管教育。

5.总务处牵头,政教处参与,对学校教室、宿舍、围墙、食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因校舍而造成的意外事故。

6.与政府、公安等单位密切协作,及时召开学区各校领队会议,明确责任,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统一管理,23日、24日两天的一年一度的“中考”工作圆满顺利的.结束,各校管理严而有序,同学之间能友好相处,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7.政教处牵头,班主任组织,班级及时成立了安全防范小组,充分发挥班干部职能,通过明察暗访,家长、学校共同参与,座谈、沟通、说服等形式,对学生中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此项工作还在进行当中,我们会重点关注后进生的思想动态,会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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