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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精选6篇)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1篇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一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

第三条 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

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和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四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

第五条 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乾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2篇

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是一份[标准格式文件].2.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当事人双方确定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3.对委托人和监理人有约束力的监理合同包括的文件[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是[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用文件].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是对[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

二、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1.委托人和监理人权利的划分: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监理合同内授予监理人的权限,在执行过程中可随时通过书面附加协议予以扩大或减少委托人权利

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委托人对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加工制造合同等承包单位有选定权和订立合同的签字权委托监理工程重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要求的认定权 大事项的决定权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续表

委托人权利 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监督 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对监理人员的控制监督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 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 终止合同的权利监理人权利 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 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时可以行使的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权力

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在业务紧急情况下,有权发布变更指令 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2.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除委托监理合同外的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3.监理在选定其他合同承包人的过程中仅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4.除了[支付款的转让]外,监理人不得将所涉及到的利益或规定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监理人所选择的监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先征得[委托人]的认可。

6.当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人]同意。

7.如果由于委托人违约严重拖欠应付监理人的酬金,或由于非监理人责任而使[监理暂停的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监理人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8.监理人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的主要表现:1)对承包人报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要求,自主进行审批和向承包人提出建议;2)征得委托人同意,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地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工程实施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鉴定;6)在工程承包合同方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

三、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区分: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由于委托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如: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承包合同不能按期竣工而必须延长的监理工作时间如: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就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施工部分编制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非监

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的施工被迫中断,监理工程师应完成的确认灾害发生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合格不合格部分、指示承包人采用应急措施等,以及灾害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

四、合同有效期

1.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的。

2.委托监理合同终止的标志是[监理收到监理报酬尾款].3.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从监理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到[被监理的工程竣工移交后收到监理尾款之日]止。

五、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1.委托人和监理人义务的划分:委托人义务:外部关系协调 在更换委托人常驻工地代表时提前通知监理人 在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要求做出书面决定 为监理人顺利履行合同义,做好协助工作将监理人、监理机构主要成员、权限及时书面通知被监理人免费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资料 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协助服务 监理人义务:认真勤奋地工作按合同约定派驻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完成工作后应归还 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不得参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不得泄露申明的秘密 负责工程施工中有关各方的协调管理

2.委托人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协助服务的内容

委托人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协助

服务的内容 信息服务是指协助监理人获取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构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向监理人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物质服务是指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备、设施、生活条件等 人员服务是指免费向监理人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

3.当涉及监理服务工作时,委托人所提供的职员只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4.委托人选定某一科研机构的实验室负责对材料和工艺质量检测试验,该实验室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相应的试验工作。

5.如果双方议定某些本应由委托人提供的设备由监理人自备,则应[给监理人合理的经济补偿],其计算方法通常为: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6.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六、违约责任

1.按规定,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监理人的经济损失].2.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应超出监理酬金总额(除去税金)].3.某工程监理酬金总额45万元,监理单位已经缴纳的税金为3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监理单位的责任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42万元

4.因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中决策不当,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应当要求[监理单位]赔偿。

5.在[监理合同]内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的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补偿由此所导致的对方各种费用支出。

6.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因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要负[监

理失职]的责任。

7.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七、监理合同的价款与酬金

1.监理过程中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正常监理工作酬金、直接成本、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附加工资、奖金 用于该项工程监理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差旅费、补助费监理期间使用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计算机和其他检测仪器、设备的摊销费用 所需的其他外部协作费用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 经营业务费,包括为招揽业务而支出的广告费办公费,包括文具、纸张、账表、报刊、文印费用间接成本、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设施费(公司使用的水、电、气、环卫、治安等费用)固定资产及常用工器具、设备的使用费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其他行政活动经费

2.国际上常用的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按监理工程概预算百分比计收].3.监理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委托人为监理机构提供车辆,开展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使用自备车辆,则在执行监理工作期间的车辆使用费用属于[正常工作酬金范围,由监理单位]承担。

4.增加监理工作时间的补偿酬金计算方法:[报酬=附加工作天数×(合同约定的报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天数)].5.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可获得经济奖励。奖金的计算办法是:奖励金额一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6.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有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

7.当委托人在议定的支付期限内未予支付的,自[规定之日]起向监理人补偿应支付酬金的利息。利息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l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委托监理合同的生效之日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2.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完成之时]的时间。

3.委托监理合同的变更应经[一方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变更。

4.如果由于委托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程量或持续时间,增加的工作量应视为[附加监理工作].5.如果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出现了不应由监理人负责的情况,不得不暂停执行某些监理任务,应增加[不超过42天]的合理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6.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目前]通知对方。

7.委托监理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8.如果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在[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1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9.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或暂停监理业务期限[已超过半年]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若[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若[第2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答复,监理人可终止合同。

10.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责任。

11.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监理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直辖市,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

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一、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区分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一)适用于为设计提供勘察工作的委托任务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勘察工程概况 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 勘察成果的提交勘察费用的支付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的约定 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生效建设

工程勘察合同

(二)仅涉及岩土工程:包括取得岩土工程的勘察资料、对项目的岩土工程进行设计、治理和监测工作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一)的全部内容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材料设备的供应 报告、文件、治理的工程等的检查和验收续表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 订立合同依据的文件委托设计任务的范围和内容 发包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设计人应交付的资料和文件 设计费的支付 双方责任 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二)适用于委托专业工程的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的全部内容设计依据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优先次序 项目的投资要求 设计阶段和设计内容 保密

二、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务件:1)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2)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3)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4)平整施工现场;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三、发包人订立设计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和委托工作范围

1.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工资勘察资料等 项目设计要求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限额设计的要求 设计依据的标准 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 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明确建设规模 设计范围 详细列出工程项目的名称、层数和建筑面积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要求 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设计深度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向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

2.发包人委托的工作范围

3.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是采用[仲裁或诉讼],采用仲裁时,需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四、设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20%]为定金。

2.设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3.发包人应在合同签字后的[3日内]支付定金。

4.[设计人收到定金]为设计开工的标志。

5.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安装验收]标志着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

6.设计合同中,判定设计人是否延误完成设计任务的期限是指[从设计人接到发包人支付的定金之日起,至交付全部设计文件之日止].7.发包人、施工承包人、监理人[均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8.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变更部分委托的设计工作内容。由于设计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发包人准备将这部分设计任务转委托给另一设计人。设计合同范本针对此情况的规定包括[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并经设计人同意]、[设计人不对该部分的设计质量承担责任].9.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确需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应当首先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过修改的设计文件应按[设计管理程序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使用。

10.发包人变更增加的设计内容专业性特点较强时,须经[原建设工程设计人]书面同意后,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此后,原设计人[不再对修改的部分]负责。

五、发包人和设计人的责任

1.发包人和设计人的责任划分续表

发包人的责任

提供设计依据资料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 解决设计文件中需选用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 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提供涉及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外部协调工作

对设计成果组织鉴定和验收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其他相关工作

承担设计人参加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的出国费用(制装费除外)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约定委托范围之外的服务工作,需另行支付费用 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

发包人将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

发包人从施工进度的需要考虑,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

设计人的责任 保证设计质量 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是设计人的基本责任 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设计人负责设计的建筑物需注明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 负责修改和完善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并负责调整补充设计范围的内容 设计人的责任各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大型工程)方案设计,主要包括:建筑设计、工艺设计、进行方案比选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完善选定的方案,分专业设计并汇总,编制说明与概算,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修正初步设计 技术设计提出技术设计计划,包括:工艺流程试验研究,特殊设备的研制,大型建筑物关键部位的试验、研究 编制技术设计文件 参加初步审查,并做必要修正 施工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专业设计的协调;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配合施工的义务设计交底 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工程验收 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 发包人和设计人的共同责任建筑物(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体系)的设计稳定、安全、可靠 设计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设计的施工图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不存在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其他影响

2.设计合同由于采用[定金担保],因此合同内没有[预付款].3.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中期支付中,定金[不参与结算],双方的合同义务全部完成,进行合同结算时,定金可以[抵作设计费或收回].5.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3天内],发包人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y0].6.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l5天]以内,设计人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在此期限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六、设计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和设计人违约责任的划分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误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1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审批工作的延误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建、缓建时,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结清全部设计费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实际工作量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续表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企业机制

时至今日, 我国建筑市场已基本形成了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三大平等独立的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建设监理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显现出了它的巨大作用。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仍然处在初级阶段, 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

1 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区域性保护和监理制度建立的局限性

行业的发展应该遵守市场规律, 而市场的开放性是市场规律中重要的特征。当前的监理行业存在市场开放不够, 造成有些地区的区域性垄断保护、限制外来企业、封锁市场等, 如有些地方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 刻意刁难外来监理氽业以保护当地监理企业等。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因我国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 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的局面, 其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 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 没有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工作。这无疑限制了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1.2 监理资质管理问题

我国对建设监理的资质管理采取的是人员资质和企业资质的双重管理, 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根据不同条件监理企业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可以说对资质的双重管理, 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为人员和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 对于保证我国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的基本素质, 规范监理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还很严重, 加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还不足, 致使有些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和个人还在市场中。

1.3 监理工作不到位

1.3.1 人员不到位

20世纪90年代以来, 全国基础建设项目的迅猛增长, 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各业主单位在招标时要求的人员资质都偏高, 有的监理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在多个项目上报同一批人员。因此一旦中标, 换人以及很多项目的总监只挂帅不出征和空挂监理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

1.3.2 管理不到位

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资质的企业, 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这样势必会造成企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 同时, 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1.3.3 监理权力不到位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两管、一协调。而实际上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仅局限在质量控制上, 如果没有其它的权利作保障 (特别足计量支付权、设计变更审查权) , 承包人不会接受或不听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也会大打折扣。

1.4 监理人员的自身较低的素质状况阻碍了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在许多的建设单位当中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师以前多是有关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以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的不成熟的业务训练或者是未经过短期培训就直接上岗进行工程监理工作的一些离退休的技术人员。这些业务不精的技术人员片面的把建筑工程监理理解为单纯的质量监督, 在思想上错误的认识了这项责任重大的工作, 他们对现行的规范标准不了解。他们当中许多人员只懂得技术方面的知识, 对于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都不了解。而这些却是建筑工程监理师必备的不可缺少的素质。

2 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

2.1 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

1997年《建筑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作为监理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 又要进行合同和信息管理, 还要协调好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以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不过仅仅依靠这些现有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足以解决已存在的诸多问题。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关注建筑法修改的机遇信息, 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迫切需要行业代言人, 将监理行业的呼声传达到立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园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讨论阶段, 建筑法的修改势必引起一系列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调整。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应对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 资质等级标准 (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和其它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的要求等) 重新界定。又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管理办法》, 应放宽考试资格要求 (目前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中取得工程师三年的条件是所有工程建设体系资格考试中条件最苛刻的) , 而应加强后续教育。再如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日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要求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等规定。

2.2 工程监理企业机制自身的健全

工程监理企业机制自身的机制尚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监理企业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等。监理单位由此承担了在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但是针对自身机制的健全, 监理企业应该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 合理的调节监理企业的结构, 有重心把握重点的进行各类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除了企业内部的结构方面, 也要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他们的培训项目以及培训费用, 重点在于灌输监理工作的本质和精髓, 绝不仅仅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监督, 而也在于经济、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识的领悟渗透, 使建筑监理工程师的素养有质的提高。

2.3 加强监理工程师素质的培养

对于监理工程师素质的培养主要表现在道德素质方面和技术素质方面。监理企业由于自身利润较大, 所以对人员素质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 其中包括技术素质和道德素质。从提高技术素质方面来看, 首先要平时加强经验的积累, 注意对工程中易出现的通病的总结、汇总。每一道工序施工前, 监理工程师应针对该工序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和施工特点, 事先提醒施工管理方注意及要求他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 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其落实情况。其次是在监理单位成立时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这包括审查监理单位中监理人员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配套能力、监理技术装备、监理经历和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开业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 其资质水平常因人员变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因此对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应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在规定期限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查, 以确保监理单位有承担相应监理业务的能力。最后是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的同时, 一定要注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监理的重任。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做好以及完善需要政府、市场以及监理工程师自身的调节。政府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宏观调控市场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公司企业, 市场主要是解除区域性保护和完善监理资质管理的问题, 而监理工程师自身素养的培养才是最核心的一环。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 才能最终使监理工作做好、做精, 才能最终促进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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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贺明尧, 陈建民.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存在的问题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 20066, :40.

小议建筑工程监理中的过程监理 第4篇

【摘 要】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由此带来的各个领域的建设如火如荼。同时,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也对人民生活和生产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监理工作的开展对于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意义重大,不仅保证了施工的质量而且保证了施工的进度。因此要提高建筑项目的整体建设质量,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实施的是施工监理,即过程监理。所谓“施工过程监理”实际上就是指把以往的监理单元从分项工程(基础和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等)细化分解成为比分项小的一些监理单元,如将基础监理的内容和地基在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中进行进一步的细化,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开始对每一道工序的机械设备、材料、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施工方法等要素进行控制。实施工程监理的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的重大改革。随着监理制度的完善我国的监理行业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这样一个引入机制、健全新法则、逐渐壮大并稳定发展前进的阶段过程。

一、过程监理的工作原则。

依据工程的特点,结合项目的监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和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上的要求,过程监理的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和合同、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等。

监理工作的原则:

(一)符合性:根据工程的环境条件、特点、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审查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实力以及管理水平,审查的标准是国家的法律、技术规范、法规、规程、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等实际情况。

(二)全面性:实施工程项目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不可以忽视任何的一个环节或某个子系统,必须重视所有的环节链,否则就会影响施工计划的实施。

1.实现全过程监理:依据监理合同上的约定,实施工程施工阶段的过程监理。

2.实现全方位的过程监理:对项目功能的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质量目标、环保目标、安全目标、风险目标等一系列目标进行总体的控制、跟踪控制、实施预案的指导、验收评审,保持项目的总体目标始终受控及各方面协调优化。

3.实行科学化过程监理:通过信息中心,整理收集全过程的管理信息,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情况等信息,及时准确的在项目网络中传递,并在交流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工程建设的项目顺利的进行。

(三)监理合同与总承包合同都是实施工程监理的重要的依据,需要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进行安排具体的工作计划,全面的理解招标人的目的和意图。

(四)符合计划的弹性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计划会受到各种干扰,必须及时的,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整。

二、过程监理的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向相关项目的监理部门提供施工的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报送施工单位的项目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的管理人员的名单(其中包括:姓名、年龄、职称、任职、资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附:岗位证书),并申请开工报告。2.施工所用各类材料和设备,均应当向监理部门的监理报送材料证明、样品、实验报告以及相关技术资料,进场的抽验、复验都应当有监理的见证取样,经项目监理部门的审核批准才可使用。3.过程监理的工程师对每道施工工序的操作和质量都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需要在每道工序进行操作前安排施工技术的交底,再把自检资料和测试资料送到监理工程师手上,经过监理工程师的签认之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隐蔽工程完成之后,施工的单位应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之上,提前24小時,向项目的监理部门做出书面的通知报告,并把隐蔽的自检资料送给监理的工程师进行审验。5.过程监理的工程师拥有事前的介入权,事中的检查权,事后的验收权,质量认证以及否决权和经济签认权。6.施工的单位应该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所有指令,如果需要提出异议,应先提出书面的申述,否则过程监理工程师便可以不承认这部分的工作量。

三、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缺乏规范性:

在当前的发展阶段,监理业务中的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在监理业务转包泛滥、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等多个方面。目前,监理市场在开放度上仍然受到严重的束缚,这主要表现在行业和地域的保护上,比如垄断经营、限制外来企业等等;部分区域的相关主管机构通过监理企业需要在当地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利用,采取相应的一系列措施对当地或下属企业进行保护,导致整个监理行业如同一潭死水,毫无生气可言,最终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2.监理工作得不到落实

各个业主单位在招标中往往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筛选标准,部分监理企业通过在一批人员多个项目同时申报来达到中标的目的,所以在中标之后,经常会出现换人或者项目总监仅仅挂个名头不参加监理工作以及空挂监理工作人员的现象。

3.工程监理模式陈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往的工程监理模式已无法满足现有的工程监理工作,然而,在一些监理单位,所采用的仍是旧的施工监理模式,以至于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的过程中,无法准确的了解工程的相关信息,同时也无法针对工程的相关策略进行分析。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质量,同时还严重威胁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相关解决途径

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虽然在现阶段存在很多弊端和不足,但实际上这些都是监理行业在发展中在特定发展阶段必然会产生的问题。此外,我们需要对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行业潜力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把握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勇于挑战和创新。下文通过对政策法规以及监理机构自身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就如何切实有效地改善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作简略的探讨。

1.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要想从根本上对上述的弊端和不足进行改良和解决,需要从对法律法规的完善入手,使监理行业更加规范性,保证其有法可依。各个监理协会或企业需要对建筑法修改带来的机遇密切关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总结。此外,监理行业需要一名能够使立法机构听到监理行业声音的行业代言人。地方监管机构需要对监理单位的所作所为和监理能力进行定期的评定,全面贯彻落实监理单位法人问责制度,对那些未能达到相关标准的监理企业需要处以适当的处罚,存在严重情节的需要视情况剥夺其参与监理行业的资格。

2.监理单位自身的完善:监理单位需要切实地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最大程度利用企业改制带来优势全面加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实力。在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就需要从企业自身的问题出发,加强对监理工作人员的任用和准入上的控制,使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更加公开和规范,在无形中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监理工作的管理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扎实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则无法胜任。对于一个普通的监理企业来说,要同时具备工程监理、设备监理等多种自制会比较困难,但是对这些方面的人才采取一定的储备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3.全面发挥监理控制的特点: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的过程中,要全面发挥监理控制的特点。其主要包括:首先,监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应依据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有针对性的发生改变,同时还应与施工环境相结合。由此则体现出监理特点中的灵活性。其次,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基于工程涉及面广、工期长且施工人员多等特点,在施工监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工程监理人员能够及时对工程进行监理,从而能够及时的发现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的解决。由此,则体现出施工监理控制中的及时性。

结语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5篇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同志们:今天在这里召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我受黄卫副部长委托代表黄卫副部长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希望同志们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把握方向,改革创新,科学发展,进一步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黄卫副部长因在学习不能前来,特意嘱咐我向大家表示问候,对协会的工作表示支持。同时讲下面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为推动中国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工程监理制与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组成了我国工程基本管理体制,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我国推行了工程监理制对控制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提高了我国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也加快了我国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向社会化、方向化转变的步伐,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完善。十多年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为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针对监理企业在改制创新、开拓服务领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迎接入世挑战、探讨行业发展方向等热点问题,进行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编写出行业规范、指导企业规范的开展监理工作,发挥了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目前工程监理行业已经发展成为拥有6000多家企业,40多万从业人员的行业。

二、发挥协会社会功能,为推动行业的发展。党中央十分重视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指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方针政策,明确地提出了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这对行业协会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首先行业协会要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为行业的发展服务是行业协会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宗旨,是行业协会工作的出发点与立足点,要紧紧地把握行业发展这个中心和为行业服务这个宗旨,把思想位置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增强做好协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地提高为行业、为企业服务的水平。第二,行业协会要注重服务方式和方法,搞好“双向”服务是行业协会的一个宗旨,一是行业协会要围绕着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发挥好协调作用,为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反映企业的诉求,结合行业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协助政府不断地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这是行业协会的基本定位。二是行业协会必须要了解行业,客观正确地反映行业的意愿和要求,针对行业不同时期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为行业和企业实实在在的做好服务,才能得到企业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双向”服务是行业协会的立足这本。协会的服务工作既要拓宽领域,又要注重提高质量,要使协会的服务工作由单一性向普遍性和规模化方向发展,把协会的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要强化服务观念,学习服务管

理,认真地总结推广服务工作做得好的成功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第三,行业协会要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诚信机制,规范行业行为。自律和诚信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实质上体现了行业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和谐,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将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目前我们有些企业非常重视和利益相关的关系,但对于和自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却有着多种无形影响社会群体往往过问不多,企业不仅仅是经济主体,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处在社会各个利益关系中承担社会责任,承担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公平竞争的市场和持续发展的环境的责任,所以企业应当提高社会责任的意识,明确企业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应当承担的责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进步,有赖于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增强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发展对企业的要求,也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成功的核心战略,只有当企业树立起社会责任感,行业自律机制和诚信机制才能够有效地建立和运行。实行行业自律要搞好三个自律:

1、服务质量自律,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服务协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2、职业道德自律,以严格履行合同,不损害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为基本原则;

3、服务价格自律,其价格表现为国家规定的行业价格标准,这是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利益的必要措施,要抵制恶性压价行为,自觉地维护市场秩序。第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是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根本,也是协会发挥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基础。实践证明,搞好协会,人才也很重要,做好协会工作,提高协会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主要依靠一支高素质、富有敬业创新精神的工作人员队伍,要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抓好协会工作人员的组织、思想、业务建设,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协会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还要掌握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同时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协会公信力,增强协会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主创新能力。要鼓励创新热情,完善创新机制,支持创新实践,要着力增长全行业的创新活力,共同开创工程监理事业的新的局面。

三、深入探讨研究新形势下协会的工作方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注意探讨协会工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通过理论研究创新,推动思想观念转变和协会组织形式,职能作用,工作制度和活动方式方法的创建和改进。实践证明,只有理论研究突破,才能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协会工作水平和能力。协会工作要上新水平,开创新局面,首先要注重理论研究和创新上有新的进展和突破。要深入探讨、研究和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性,解决协会工作的主要矛盾、难点和有效途径、对策,协会同志要重视总结协会工作实践,尽可能把丰富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提高自觉性,防止盲目性、片面性,要制定理论研究的创新规划,提出目标,组织力量,有目地地开展研究工作,把理论研究成果尽可能的转化为指导、推动协会工作的动力。目前我国工程监理还是新兴行业,理论研究较薄弱,很多监理实践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还难以从理论上阐述,需要不断探索、研究和总结,尽快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更好地指导监理工作,更好地为完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四周五监理工作总结 第6篇

一:本周监理工作总结

10月24日星期六 :在湖北特斯利公司办公楼浇筑基础地圈梁砼旁站一之天。

10月25日星期日:在红旗路感冒后,在家休息一天。

10月26日星期一:先去了特斯利公司办公楼工地,查看了浇筑基础地圈梁情况,后又去了东方明珠粉碎车间承台底板钢筋全用灰砂砖做保护层,同徐成忠当时全部更换成大理石块。下午同样去了这两个工地,查看了更换情况,全部更换,并用自来水把基础杂质冲洗干净。

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甲方徐成忠经理和我检查了全厂在建工程情况,查看了粉碎车间钢筋保护层和冲洗情况;查看了1至3号车间东面道路砼厚度;查看后都合格,也很满。后又去了特斯利公司,查看了基础地圈梁砼,未有水泥没有施工。下午在粉碎车间基础承台验收钢筋,有熊启国、徐成忠、邓怀军、庞成宇、李新社、刘玉生共同验收了础承台钢筋,验收为合格,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10月28星期三:上午去了东方明包装车间17---24轴交A---H轴基础开挖,后又去了特斯利公司工地和杨老板、李芳查看再建西两栋钢构房屋情况。下午查看特斯利公司工地地圈梁砼情况。

10月29星期四:上午去了东方明珠粉碎车间查看了安装塔吊情况,看了包装车间17---24轴交A---H轴基础开挖深度和持力层情况。下午在特斯利公司工地查看地圈梁拆模和梁底支垫情况。

10月30星期五:上午在特斯利公司工地和杨老板交谈基础回填 1

土方措施和方法,后又去了东方明珠包装车间和粉碎车间。看了包装车间挖基础土方情况,粉碎车间浇承台底板砼配比和振捣情况。下午在公司开会。

以上是本周的工作情况,本周还是侧重点放在特斯利公司办公楼工地上,主要是和甲方老板进行了交流和勾通,得到了甲方的信任和认可。在乙方也进行了技术交流,得到了乙方的信任,认同了在质量技术、安全施工方面按严格要求是对的。

二、下周工作的安排

特斯利公司办公楼完成基础回填好。完成一层柱砼任务。把好钢筋安装、砼浇筑质量关,搞好安全施工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甲方老板相互交流勾通事宜。使老板相信监理公司,依靠监理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好。

东方明珠酒厂下周完成地下室砌二层内外墙的任务,开挖东面基础土方,浇筑好基础砼垫层。

粉碎车间完成基础砼任务,浇筑好框架柱。

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工作,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

庞 成 宇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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