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性范文
不平等性范文(精选12篇)
不平等性 第1篇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我国农村居民在获取基本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方面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 主要表现为: (1) 农村卫生资源占有量偏少, 无法满足农民就近医疗保健的需求。 (2)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 (3) 卫生服务队伍素质低。另一方面, 我国地域辽阔, 经济发展不平衡, 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存在巨大的收入差异, 因此, 在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在其疾病相同的情况下, 医疗支出也必然存在差异, 继而引起因病致贫的不平等性。
我们关注的问题是我国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在不同收入水平之间分布状况如何?本文主要借鉴Adam wagstaff (2002) 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集中指数CE和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的集中指数CO的方法, 以分析农村居民发生因病致贫的不平等性。
1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是北卡罗来那大学所做的中国家庭营养与健康调查 (CHNS) , 该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 样本覆盖了包括江苏、山东、辽宁、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和贵州9个省份城市和农村居民, 调查始于1989年, 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并包含了比较完整的个人基本信息, 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计算因病致贫不平等性的数据是其时间序列数据中的2009年所包含的相关数据, 排除非有效数据后, 最终收集到的总样本为1872户家庭。
集中指数反映的是某项经济活动在地域上集中程度的指标, 即某一地区的某部门按人口的产量、产值等相对数与全国或全区该经济部门相应指标的比值。灾难性卫生支出的集中指数是一个量化标准, 用于测量灾难性卫生支出在贫富家庭之间的分布情况, 其值处于-1~1之间, 当灾难性卫生支出集中指数为0时, 说明灾难性卫生支出在贫富家庭之间的分布是比较均衡的, 即灾难性卫生支出集中指数越接近0, 说明该地区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分布越均衡。
灾难性卫生支出的集中指数也分为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集中指数CE和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集中指数CO。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集中指数CE反映的是因病致贫是更容易在低收入人口中发生还是更容易在高收入人口中发生。当CE大于0, 为正值时, 说明灾难性卫生支出更容易发生在较富裕的家庭, 反之, 灾难性卫生支出较容易发生在贫困家庭中。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的集中指数反映的是贫困家庭和富裕家庭, 哪个的灾难性支出与界定标准的差距大, 如果CO大于0, 为正值说明富裕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与界定值之间的差距较大, 反之, 说明贫困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与界定值之间的差距较大。
灾难性卫生支出家庭数E和灾难性集中指数CE、CO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可能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A、B两地区, A地区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大于B地区, 但是集中指数小于B地区。因此, Wagstaff提出引进权重wi, 具体方法为:
将样本中的家庭根据收入从小到大排列, 总样本量设为N, 设ri为第i个家庭的排名, 即第一个家庭的ri为1, 第二个家庭的ri值为2, 一次类推, 第i个家庭的ri值为i, 即
Wi=2[ (N+1-ri) /N]
则对于收入最低的家庭来说wi为2, 对于最富裕的家庭wi为2/N, 这样就使得最贫困家庭与第二贫困家庭之间的差异与最富有家庭和第二富有家庭之间的差异是相同的了。
如果给Ei加上权重后,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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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WEcat=μE (1-CE)
同理可得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的集中指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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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数据分析及结果讨论
2.1 我国因病致贫不平等性分析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是北卡罗来那大学所做的中国家庭营养与健康调查 (CHNS) , 该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 样本覆盖了包括江苏、山东、辽宁、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和贵州9个省份城市和农村居民, 调查始于1989年, 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并包含了比较完整的个人基本信息, 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本文利用CHNS的时间序列数据中的2009年的数据计算中国九个省农村居民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和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 及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集中指数和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的集中指数来分析我国农村居民因病致贫的不平等性。
本文中相关计算需要的数据主要有家庭医疗卫生支出, 家庭经济收入, 灾难性卫生支出界定标准。CHNS数据库中所提供的数据很全面, 家庭经济收入包含了家庭中所有成人的所有收入经商收入, 养殖收入, 种植农作物收入等。家庭医疗支出包含了疾病治疗费用和保健服务费用, 但是原始数据记录的医疗费用是单个个体的费用支出, 因此, 在计算时要将同一家庭中每个人的费用加总, 得出家庭总医疗费用。又CHNS中的医疗卫生支出费用是指个人最近四周内的医疗卫生支出。因此需要将家庭中所有成员的最近四周的医疗卫生支出加总, 得出家庭医疗卫生支出, 将家庭年经济收入除以13, 得到最近四周内家庭经济收入。
目前国际上并没有制定出统一的界定标准, 常用的界定标准有两个, 分别是家庭经济收入40%和50%, 其中家庭经济收入40%的界定标准时来自欧盟项目的研究, 家庭经济收入50%的界定标准来自WHO。本部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分别以家庭经济收入的15%, 25%, 40%为界定标准来计算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和缺口, 并对比不同界定标准下, 灾难性卫生支出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将样本中1872个家庭按照收入从低到高排序, 根据我国2009年的贫困标准线为1196元, 将这1872个样本家庭分为五个级别, 分别是年收入在600元以下的为最贫困组, 年收入为601元到1196元为此贫困组, 年收入1196元到5000元为中等水平, 年收入在5000元到10000元的为此等富裕水平, 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划分为最富有的级别中。
首先按收入分组的每一组为研究对象, 分别以家庭经济收入的15%、25%和40%为界定标准, 计算各组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和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 结果如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 不论界定标准是多少, 灾难性卫生发生率都是在此贫困组中最大。
界定标准为15%时, 最贫困组的灾难性卫生发生率比最富裕组, 相差0.42个百分点, 但是如果界定标准为25%时, 最贫困组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发生率比最富裕组的要高0.8个百分点, 界定标准为40%时, 最贫困组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只比最富裕组高0.13个百分点。
从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缺口来看, 很明显, 不论界定标准是多少, 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缺口都是在最贫困组的是最大的, 而且与最富裕组的差距均大于25个百分点。在界定标准为15%时, 最贫困组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缺口比最富裕组的大25.32个百分点;界定标准为25%时, 最贫困组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缺口比最富裕组的大25.27个百分点;界定标准为40%时, 最贫困组与最富裕组的差距为25.19个百分点。
在表1中, 最贫困组和此贫困组为贫困线以下的家庭, 而其他三组家庭的收入均在贫困线以上。若以贫困线为界限分析, 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和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缺口的计算结果如表2。
从表2可以很明显的看出, 灾难性卫生支出在贫困家庭中的比例更大, 即贫困家庭更容易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 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缺口也是在贫困家庭中更大, 与贫困线以上的家庭差距较大, 不论界定标准为多少, 两者之间的差距均大于17%。并且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缺口在贫困以下的家庭和贫困线以上家庭之间的差距随着界定标准的提高而缩小。
根据前文介绍的公式计算界定标准分别为家庭收入的15%, 25%, 40%时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集中指数和灾难性卫生支出平均缺口的集中指数如表3显示:
从表3可以看出, 不论界定标准如何设置, 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集中指数均为负值, 即灾难性卫生支出更容易发生在贫困家庭中, 也就是说我国的因病致贫发生率存在不平等性, 因病致贫的现象比以因病致贫率测定的值更为严重。当界定标准设为15%时, 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集中指数为-0.0775, 与0很接近, 表明, 在该界定标准下, 相对来说灾难性卫生支出更容易发生在贫困家庭中, 但是其分布较为均衡, 即在贫困家庭和富裕家庭发生的概率相差不多。在界定标准为25%和40%时, 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集中指数都是-0.1667, 与0的距离较远, 但差距也并不是很大。即在我国, 无论界定标准如何设定, 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分布都比较均衡, 在贫困家庭和富裕家庭发生概率差别不大, 但是相对来说还是在贫困家庭发生的概率比较大。
而灾难性卫生支出平均缺口的集中指数与0的差距就比较大了, 均大于0.5。并且, 无论界定标准为多少, 灾难性卫生支出平均缺口的集中指数一直为负值, 即在贫困家庭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差距更大, 而且灾难性卫生支出平均缺口分布极不均衡, 即贫困家庭一旦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 其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远大于界定标准, 给家庭经济带来沉重打击;而对于富裕家庭, 同样是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 但是它所支付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与界定标准比较相近, 只是略微高于灾难性卫生支出, 由此可以看出, 同样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 贫困家庭的情况更为严重, 政府在制定医疗救助政策时, 应更多的考虑贫困家庭。并随着界定标准的提高, 趋势越发不利于贫困家庭。
2.2 结果讨论
基于上述分析,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 (1) 在我国, 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集中指数与0的差距较大, 即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分配是不均衡的, 灾难性卫生支出更容易发生在贫困家庭的人口中, 不利于贫困家庭。 (2) 贫困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平均缺口比较大, 不论界定指标如何, 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的集中指数均是远离0的, 灾难性卫生支出的缺口分布及其不均衡, 即相同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情况下, 我国的因病致贫更为严重。
这可能的解释是, 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在高收入及低收入者之间差异相对不大, 而医疗需求对生病农民来说几乎是必需品, 因此, 各收入组之间医疗支出虽较为均等, 但医疗支出占各自收入的份额却有较大的差异, 从而导致了灾难性卫生支出分布的不平等性。考虑到2009年, 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已达94.19% (卫生统计年鉴) , 因此, 上述结果也表明, 我国农村的医疗救助政策的保障能力还不够, 对于贫困家庭的医疗补偿相对来说比较薄弱, 医疗补偿并没有说对于贫困家庭, 补偿就会高一些, 而相对富裕的家庭, 补偿就会少一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没有有效地缓解贫困家庭的疾病支出的压力, 合作医疗并没有给农村居民医疗支出的垂直不平等带来改善, 也就是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没有缓和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及的分布不均衡的情况。
该结果对我国农村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恰当的证明, 居民健康问题是人类的基本需要, 当疾病发生时, 低收入者将面临更大的负向冲击, 无论收入水平高低, 疾病发生的概率差异也许不大, 从而医疗卫生的需求水平相似, 但低收入者相对其收入水平承担了较大的支出份额, 从而导致贫困。
3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计算2009年我国因病致贫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的集中指数, 分析我国因病致贫的不平等性情况, 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因病致贫存在不平等性, 具体表现为: (1) 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分布不均衡, 更容易发生在贫困家庭中。 (2) 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缺口分布不均衡, 贫困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的缺口比较大, 即贫困家庭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占收入的比例要大于富裕家庭的, 对于家庭经济的打击更大。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 我国应更加关注贫困家庭的医疗补助。医疗救助是指政府通过提高财政、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以及社会通过各种慈善行为, 对贫困人群中因病而五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群, 或者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人群, 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 使他们获得必要的卫生服务, 以维持其基本的生存能力, 改善目标人群健康状况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因此, 为切实解决农村人口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的问题, 有效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农村以医疗救助制度。
3.1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法规体系
应加强医疗救助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应针对医疗救助制定和颁布系统、全面的《社会医疗救助法》, 从总体上对社会医疗救助的实施主体、对象、范围、期限、条件、监督、责任、义务等方面做出有效的法律规范, 是救助工作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健康法阵。另外, 应加强相关各部门的监督合作机制, 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比如, 基层民政部门对于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严格的审核, 并最终公布享有医疗救助的名单。上级财政部门和纪检部门对于下放到下级农村的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等。
3.2 对于不同贫困程度的群体, 提供不同困难补助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 不同贫困程度的群体, 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的情况是不同的。并且在我国, 贫困群体的构成状况是比较复杂的,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失业者群体。 (2) 残疾人群体, 这一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就业困难, 生活贫困。 (3) 老年人群体, 这一群体由于年龄的原因, 生理处于纯粹的衰退期。因此, 政府在提高医疗救助的同时, 可以针对不同的贫困群体, 提高临时困难补助和最低生活保障, 以保障他们的最基本的生活能力。
3.3 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的链接
(1) 实施依托于新农合的医疗救助制度。
随着新农合参合率的逐步提高, 我们应逐步实施依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大病救助型的医疗救助制度。首先应资助农村困难户加入新农合, 在此基础上, 对于患有国家相关规定的8种大病的困难户进行进一步的救助活动。8种大病即慢性肾衰竭 (尿毒症) 并进行定期血透、腹透的;各种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重症肝炎及并发症;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住院抢救或手术治疗的;严重脑血栓急性发作住院抢救治疗的;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的;市政府确定需救助的其他重大疾病等。
(2) 利用医疗救助制度降低新农合的起付线, 提高农民的医疗服务利用率。
在许多地区, 新农合的起付线设定较高, 导致很多贫困人群虽然参加了新农合, 但是由于生活处于贫困状态, 支付的医疗费用达不到起付线而中断或者放弃就医, 无法得到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的补偿, 对贫困人群来说, 过高的起付线或削弱他们对于医疗服务的利用。因此为了提高他们对于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医疗救助制度应设法帮助他们削平或者尽可能的降低起付线。
摘要:利用中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数据 (CHNS) , 通过计算集中指数的方法对我国2009年农村居民医疗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不平等性进行了测算, 以分析我国农民因病致贫的不平等性。研究认为:我国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存在比较严重的不平等性, 灾难性卫生支出更容易发生在贫困家庭中, 且贫困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平均缺口比较大。
关键词:因病致贫,集中指数,不平等性
参考文献
[1]Adam wagstaff, Eddy van Doorslaer.Catastrophe and Impoverish-ment in Paying for Health Care:With Applications to Vietnem1993-98[J].2002:1-31.
[2]王保真, 李琦.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卫生经济, 2006, (1) .
[3]王卫平等.社会救助学[M].北京:群言出版社, 2007:175-176.
[4]熊项斌.农村弱势群体的现状及对策分析[D].郑州:郑州大学, 2006:5-6.
不平凡高一作文 第2篇
我听了爸爸的话,吓得不轻。
晚上我查了查资料,发现新型冠状病毒通过飞沫、接触等传播。一旦感染上新型冠状病,就会出现咳嗽、发烧、呼吸困难、乏力等症状。即使去了医院,抵抗力弱的,就会被新型冠状病毒击败,抵抗力好的,治好了,也会留下后遗症。而想不让新型冠状病毒入侵我们的身体,就要多洗手,出门带上口罩和手套,出门之后不要揉眼睛,不用手触摸口罩,远离人群,这样才可以预防生病。
好奇的我也不知道新型冠状病毒的源头是从哪里来的,又去问了问爸爸,爸爸说:“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原本就居住在各种野生动物上,就比如蝙蝠。蝙蝠身上带有四千一百多种病毒,而自己却不会生病。因为蝙蝠在飞行的时候,生产的热的量高,可达到四十一度,类似于人类发烧的温度,让病毒难以复制,从而增强身体的免疫系统。除外,蝙蝠还有一种免疫机制,既不让病毒过于嚣张,也不将病毒赶尽杀绝。达到一种和平共处的状态。这就导致蝙蝠虽然是病毒集中源,而自己却不会生病的原因。
那寄生于野生动物身上的病毒又怎么会跑到人类身上来的呢?通过看新闻资料我了解到了,这都是人类自作自受的结果,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肆意买卖捕食野生动物,结果就导致病毒趁人们食用野生动物的时候,转移的人们身上。当转移的人们身上之后,便用七至十四天来观察他们新的新环境,这段时期就叫“潜伏期。”在“潜伏期”的时候,人们身体是没有任何症状的。但人体内的免疫细胞会发现且“攻击”这些“入侵者”,然后他们会在人体内“大战一场”,这时候,我们就会发烧。发烧之后就前往医院,医生和爸爸妈妈会帮助你赶走病毒。
看似不平却公平 第3篇
中图分类号:G623.5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10X(2012)07-0063-02
曾经因为经济落后、物质匮乏,我们都经历过排队购物的情景。如今购买车票、机票等需排队的现象依然存在。大家认为排队这种场景公开、公正、公平,谁叫你迟到呀?至少认同这种现象。这样先到者就能买到好的票子,后到者购不到好票或买不到票。更有甚者。某些商品房开发商刻意用赠送、降价、打折、抵冲等噱头,来吸引人们的眼球,特别是前几年房地产生意兴隆之际,许多开发商在开盘时,不惜抛出对前几位购买者进行这样那样的大优惠,不少群众怦然心动,为了得到实惠,不惜牺牲休息时间,整夜不眠、争先恐后带着被褥去售楼处排队争号。因此,在人们心中不少事情存有宁先勿后、先赢后亏的烙印。
遗憾的是小学生也存有这样的思想。有一次分析讲解某单元训练题,竟出现了令我惊异万分又难以想象的一幕。
题目:在不透明的筒中有大小、质地一样的红、黄、蓝小球各一个,甲、乙、丙三人玩摸球游戏,商定摸到红球者为胜。甲先摸,乙第二摸,丙最后摸(摸好后不放回筒中),问这样摸公平吗?
是受生活中“排队思维——先者有利”的负迁移影响,还是被看似不平的假象所蒙蔽,大部分学生认为不公平。
生1:甲获胜机会最大,因为他挑选的余地大。
生2:甲先摸,万一红球被他摸走了,那乙和丙就不可能摸到红球了,所以我认为不公平。
生3:甲先摸,得到红球的可能性是1/3;如果甲没有摸走红球,乙得到红球的可能性就是1/2;如果乙还没有摸走红球,丙得到红球的可能性是1/1。我认为丙摸到红球的可能性最大。
生4:假如甲、乙摸好后仍放回筒中,这样就公平了。
生5:我认为要看谁的运气好就能摸到红球,这个游戏同超市里的摸奖一样。
生6:我举个例子吧,去年我们幸福小区因为要建造高铁,所以整个小区需要拆迁,镇政府规定先搬迁的人家可以优先挑选安置房,我家是第二个搬迁的人家,所以我爸挑选到了阳光充足、价格便宜又是中间层的好房子;而我二叔家是最后搬迁的人家,好房子已被选完,只能是没有阳光的一楼房子了。所以我认为先摸有利,后摸吃亏。
面对群情激扬的学生、众词不一的答案,我的心犹如打翻了五味瓶。是啊,受生活经验的影响,不要说是小学生,就是教师有时也理解不了此类游戏题目的公平性。其实,在n个形状、质地相同的物体中,如果只有一个标的物,现有n次机会随机抽取该标的物,每次只能从中抽取一个(抽后不放回),第一次抽中标的物的概率为1/n,第二次抽中标的物的概率也为1/n,第三次抽中标的物的概率还是1/n……,任何一次抽中标的物的概率都为1/n,每次抽中标的物的概率与抽取的先后次序无关。
是因为教材没安排此类游戏公平性题目而回避呢?还是说这一知识已经超过了小学数学教学范畴而放弃呢?我暗忖与其压抑在学生心里,不如一学为快。但我该怎样让这些天真烂漫的年幼孩子轻松愉快地知晓、理解这个深奥、抽象的概率知识呢?我决定以就地取材、集体探究、各个击破的办法来巧解此题。
这么多思路从学生的嘴中流出,委实不易,就先给个表扬吧!
师:大家太有智慧了,居然想出了这么多思路,有的连老师我也没有想到呀,真棒!这样吧,我们先来看生3的思路:假如甲、乙摸好后不放回筒中,共会出现几种情况,我们把它排出来看一看,好不好?
生(齐口同声):好。
师:谁来排?怎么排?
生说师归纳并有序地板书:当甲红,乙黄丙蓝
甲红,乙蓝丙黄
当甲黄,乙红丙蓝
甲黄,乙蓝丙红
当甲蓝,乙红丙黄
甲蓝,乙黄丙红
师:三个人摸三种球,共可出现几种情况?
生:6种。
师:还有别的可能吗?
生:没有了。
师:那甲摸到红球的可能性是多少?
生:2/6。
师:那乙摸到红球的可能性是多少?
生:2/6。
师:丙摸到红球的可能性是多少?
生:2/6。
师:三个人摸到红球的可能性都是2/6,说明了什么?
生:这游戏是公平的。
师:也就是说甲、乙摸好后都放回筒中的游戏是公平的。那甲、乙摸好后都不放回简中,共可出现几种情况呢?你能排出来吗?可以同桌讨论排一排。
经过排列、讨论、交流后,学生们自己发现也是以上6种情况,而且甲、乙、丙摸到红球的可能性都是2/6,游戏是公平的。紧接着我又一鼓作气、趁热打铁提问。
师:现在如果乙先摸,丙第二摸,甲最后摸,共会出现几种情况?三个人摸到红球的可能性是多少?
生(一部分):不用排了,共出现6种情况,三个人摸到红球的可能性都是2/6。
师:如果丙先摸,甲和乙后摸,情况还一样吗?
生(大部分):一样。
师:说明了什么?
生:说明不管谁先摸,摸到红球的可能性是一样的。
生:说明球摸好后放不放回筒中,与游戏的公平是无关的。
生:说明这个游戏的公平与谁先谁后摸的顺序无关。
至此,学生们已经知道了此类游戏题的公平与顺序无关,与摸好后放不放回筒中无关。但像刚才生6所说的先挑选安置房问题,确实是先挑者有好房,后挑者无好房,这对买过商品房的人来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难道生活经验与数学知识相冲突相矛盾了吗?如不然,那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如何来解开这个症结呢?
为了让学生能更透彻、全面地理解此类游戏公平性问题,我没有回避,而是继续做深做宽做大。
师: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此类游戏题的公平与顺序无关、与放不放回筒中无关,但像刚才生6所说的先挑选安置房,确实能挑选到好房子呀!这是为什么呢?
生:(呈苦思状且无语)
为了突破这一难点,我想,采用由外人内、层层剥笋式的方法吧。
师:假如红、黄、蓝三个球放在桌面上,摸到红球为胜者,先摸和后摸还一样吗?
生:不一样。
师:这是为什么呢?
生:因为看得见了,先摸的人肯定摸红球。
师:是的,这样的游戏还公平吗?
生:不公平。
师:这与刚才我们讨论的放在不透明的筒中摸,一样吗?
生:不一样,现在看得见红球了,刚才放在不透明的筒中看不见红球的。
师:好,现在谁来解释“生6所说的先挑选安置房,确实能挑选到好房子”的道理?
生:因为看得见哪个是好房子,所以先挑者有利,后挑者吃亏。
师:是的,这是政府催促拆迁户早日搬迁的良策。可见,在透明的情况下,先者确实有利;不透明的情况下,就公平了。
课后,我进行了反思,人教版小学数学教材没有安排“游戏公平性与顺序无关”这一知识,是担心小学生接受不了,还是想到初中高中要深一步学习,不得而知。众所周知,人与人、事与事都是相互联系的,数与数也一样。我通过“摸好放回和不放回”的比较,通过“无论谁先摸和谁后摸”的排列,通过“透明挑选和不透明挑选”的权衡,再通过自探、交流、分析、比较、归纳等形式,结合生活经验,联系数学知识,让学生的思维和认知在不断冲突中,渐渐清晰起来,并接纳正确的数学模型。
看来,只要教师设计、铺垫、点拨、引导到位,小学生是有能力解决“游戏公平性与顺序无关”这一知识点的。
责任编辑高洁
不平等性 第4篇
关键词:封建法律,良贱,不平等,统治
封建社会是一个阶级社会, 在阶级社会中国家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分别处于不同的阶级, 其中统治者阶级利用国家的统治工具军队、法庭和监狱等对统治者进行统治。中国的封建社会, 不像西方封建社会那样通过战争和刑罚那样强硬的方式进行统治, 而是十分注重统治方法, 采用较为柔和的方式进行统治。中国封建社会的柔和的政治统治手段主要体现在法制与礼治的结合上。汉代统治者虽然继承了秦代的基本统治制度, 但是新的统治者们也意识到了秦代统治制度的弊端, 他们认为仅仅依靠严刑峻法和强大的军队是无法达到对国家的统治的, 他们认为国家的统治不仅仅要采用强大的国家机器, 更要注重社会的治理, 而社会的治理不能够仅仅依靠严刑峻法和冰冷的铁器, 而要使用更为温和的方式。汉代统治者在吸取了秦代灭亡的教训以后重新将“礼治”纳入政治思想之中, 在政治统治中通过将礼仪作为区别等级的依据, 同时在法律规范中融入了更为柔和的礼仪规范, 逐渐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立法模式。此后, 整个中国封建时代都在强化这种政治模式, 即以礼仪作为框架, 以礼法作为工具进行统治。在这种政治模式下, 社会等级也按照封建等级制度予以区分并不同对待, 其中良贱也逐渐成为了封建统治之下的“法定”的社会等级, 在法律中有明确的定义和区分, 并且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中予以规范, 这些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的划分和规范, 自然也体现了强烈的不平等性。
一、封建礼治思想与法律
1. 封建礼治思想与等级制度。
封建等级制度是建立于封建儒家思想上的社会制度, 其真正作为国家的统治制度形成于董仲舒改革以后。董仲舒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学者, 武帝时得到重用, 他强调礼教的作用, 认为“圣王已沧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 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 认为秦代漠视礼教, “重禁文学不得挟书, 弃捐礼谊而恶闻之, 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 所以才导致二世而亡, 因此他从“春秋大一统”出发, 论证了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的必要性[1]。之后他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 以“天人感应”理论为依据, 明确提出了“君权神授”的思想和“德主刑辅”的思想, 认为“天道之大在阴阳。阳为德, 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2]。在德与刑的关系上认为“阴者, 阳之助也;刑者, 德之辅也”[3], 从而形成了德主刑辅的思想原则, 强调德礼教化作为主要的治国方略, 其实质就是以儒家宣扬的道德伦理与纲常礼教, 作为调整人们日常基本生活与生产以及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 要求人们主动、自觉地遵守, 以使民众“晓于礼仪而耻犯其上”, 从而达到维持封建统治的目的[1]。
2. 封建法律的阶级性。
在董仲舒之后, 封建历代都继承并宣扬了这种礼治思想, 并将儒家的纲常礼教逐渐发展成为封建等级制度。在封建等级制度之下君与臣、贵族与平民、家长与家庭成员、父与子、夫与妻、主与奴等等都具有等级关系。这些等级关系上有着不同的礼仪和行为规范, 比如臣对皇帝有着一定的礼仪, 臣子在拜见皇帝的时候, 走路、动作、称谓等等都有专门的要求;同样, 贵族与平民也有着不同的礼仪要求, 比如达到一定级别的贵族才能进入某些特定的场合和穿着特定级别的衣服等等。在法律上, 处于不同等级的人们也有着不同的法律约束, 比如“上请制度”就是指对于一定的贵族在法律上达到一定条件就可以予以宽慰;“八议制度”则是对于八种人在犯罪的时候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等等, 可谓“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不仅如此, 在同样的法律规范中, 处于不同等级的人们的相同行为也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比如父殴子在多数情况下都是无罪的, 而子殴长不仅要处罚, 而且比普通人相殴的处罚更为严重, 甚至可能判处死刑。官与民的等级在法律上也有规定, 比如在民见官的时候是要下跪的, 而且要称官为“老爷”或者“大人”。这些都体现了封建等级制度无处不在, 法律上也处处体现。
二、封建法律的良贱区分与不平等性的表现
1. 封建法律的良贱区分。
在封建等级制度之中, “良”与“贱”也是一对范畴, 在这对范畴之中“良”是根据出身、地位等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的, “贱”则是与之相对的概念。良贱这对范畴与贵贱不同, 贵贱针对的是官吏与平民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的差距, 而良贱则是指普通民众之间的不同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的差异。在《大清会典·户部》中规定:“凡民之著于籍, 其别有四:一曰民籍, 二曰军籍, 三曰商籍, 四曰灶籍, 察其祖寄, 辨其宗系, 区其良贱”[4], 上述四种身份的人被称为四民或者齐民, 是指身份平等相齐的人, 并且在意识上也都与贱民相对。在清代的法律当中贱民有着法定的分类, 其划分有身份划分、职业划分和地域划分, 比如论身份奴仆、倡优、隶卒为贱;论职业衙门的应役之人, 除了库丁、斗级、民壮为良民外, 其他的如皂隶、步快、马快、小马、弓兵、仵作、粮差等皆为贱役, 在本质上属于贱民之列;同时, 在清代的法律中, 不同的地域也会有不同的身份性划分, 比如在清代初期就规定山西和陕西地区的乐户、江南的丐户、浙江的惰民等属于贱民[5]。
2. 封建法律的良贱不平等性。
贱民作为一种法律概念, 它的出现一方面是社会等级制度的反映, 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凸显和实现法律的不平等性。中国古代法律良贱的不平等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法律地位上良贱有所差异, 法律权力范围不同。古代的平民不仅有良贱之分, 处于不同地位的民也有着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上的权力。比如清代就规定, 对于山西和陕西的乐户、江南的丐户、浙江的惰民和渔民, 他们虽然都是国家统治之下的“民”, 但是他们不具有参加国家组织的科举考试的权利, 也无法通过考试取得功名而担任官职, 从而改变身份。对于身份低贱的人以及被认为贱民的衙门中工作的人员, 参加科举考试或者通过提拔等形式担任正式国家官员的途径也有所限制, 比如《大清律例》明确规定, 倡优、隶卒以及他们的子孙都不准入考捐监, 如果有人通过改变姓名蒙混参加的, 除了革去已有的功名、职务以外, 还要以“入户以籍为定”而执行杖一百的刑罚。
其次, 婚姻上良民与贱民也有着法律上的限制。婚姻关系是民事的基本关系, 同时婚姻关系也具有着独特的性质, 它可以改变一个人后代的血缘关系进而可能改变这个人子孙的身份。在封建等级制度之下, 血缘关系是判断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和法律地位的重要因素, 因此, 在阶级性极强的时代统治者为了维护既有的统治格局和等级结构, 他们往往对平民间的婚姻关系和婚姻缔结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良民与贱民虽然在法律上和贵族与平民的划分不同, 身份性没有那么强烈, 但是国家依然对他们的婚姻缔结进行了限制, 规定良民不得与贱民通婚。尽管在法家思想之下, 主张绝对平等, 但是对于统治者来说, 否定国家和社会上存在的某种特权就意味着国家结构的变化, 尤其在汉代以后国家对社会治理越来越依赖伦理和礼仪的情况下, 良民与贱民的通婚意味着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来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命运, 进而可能破坏既存的社会伦理结构, 而影响统治者的地位, 所以在通婚上统治者一直都作为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制度。
最后, 在刑罚上良贱之间体现了明显的不平等性。刑罚是法律正义性的体现, 而在封建等级社会里, 不同的身份具有不同的权利, 相同的行为却不一定受到同样的处罚, 体现了较为明显的不平等性。比如在汉代, 同样是杀人行为, 发生于不同的行为主体和不同的行为对象, 就有着不同的法律后果。根据《后汉书·光武纪》记载的案例, 奴婢如果意外伤害了良人, 就要判处弃市, 而良人伤害了奴婢处罚要轻得多。《唐律疏议》当中也存在着大量相似的记载, 在《唐律疏议·斗讼》中规定的“部曲奴婢良人相殴”中部曲殴良人的罪加一等, 奴婢殴良人的加凡人二等。可见在唐律中不仅良贱有别, 即使对于“贱人”, 也因为身份的不同有所区别。同样的规定在《大明律》中也有体现, 比如在《大明律·刑律·犯奸》中规定, 奴奸良人妇女加凡奸罪一等, 强奸则处以斩刑。良人奸他人奴婢, 减凡奸罪一等。这样类似的法律规范, 大量充斥在整个封建社会的法律规范当中, 体现了良人与贱人间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性, 法律通过对这种不平等的维护来达到对社会等级制度和建立于等级制度之上的礼仪制度的维护, 进而维护着整个封建统治体系。
良贱是中国封建社会里一对体现社会阶级性和封建等级性的范畴。良人与贱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不仅是文化领域的概念, 也是政治领域和法律领域的概念。在政治领域, 良人与贱人是社会的阶级性的体现, 他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和等级位阶。在封建统治之下, 礼仪是阶级性的体现, 也是统治者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工具, 它与法律共同构成了中华法系中特有的规范形式, 即以刑的冰冷和礼的柔和相互配合来对社会和人们行为进行规范。在这种规范制度下, 等级制度就是礼的体现, 也是社会规则的一部分, 统治者为了达到对国家的统治, 规定了鲜明的等级制度, 其中良贱就是一对范畴。在封建法律之下, 良贱有着不同的社会地位、权利范围, 他们在婚姻、生活、职官晋升的各个方面都受到限制, 在刑罚上也有很大的差别, 这种差别体现了法律的不平等性。法律之所以确认并且保护这种不平等, 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这种形式来达到对礼的维护, 并且通过礼这种柔和的形式达到统治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晋藩.中国法制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2.
[2]刘向.汉书·董仲舒传[M].
[3]春秋繁露·大辨[M].
[4]大清会典·户部[M].
不平凡高一作文精选 第5篇
平凡不可以是令你自卑的缺点,而要是你奋发向前的基石;平凡不可以是你哀叹命运不公的理由,而要是你披荆斩棘的动力;平凡更不可以是你畏葸不前的借口,而要是你畅望未来的起点!你要做的就是用平凡去打造出不平凡!
每个人都是一颗独特的星,每个人都是上天的宠儿,没有人有资格认为你平凡无用,你更不能!不要企盼远去的帆会带走所有的烦恼,不要等待黄昏到来之前再出现一次黎明。面对繁杂的生活,请不要躲在一片灰色的背景里去渲染悲哀的歌声。勇敢地走进生活的大门吧,哀叹和等待都不足以证明你还清醒。
平凡不可以是你的代名词。著名诗人汪国真说过: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只要你肯努力,那你就不会平的凡!珠穆朗玛峰号称世界最高峰,但也不被人踩在脚下老了吗?撒哈拉号称死亡之海,但也不一样被人穿越了吗?是勇者总会把路摔在自己脚下,是战士总不会忘记冲锋!
一直都认为胸前挂满勋章的将军很威武,但那些被载入史册的功勋是他们一个人创造的吗?不,不是。是一个个视死如归的平凡的小战士!是他们一滴滴炽热的鲜血换来的!列宁说过:将军的功勋是建立在无数战士的白骨之上的!是平凡的人创造了不平凡的功绩,是平凡的人打拼出了现在的疆域!
花园因为有各色的花朵所以美丽,蓝天因为有洁白的白云所以无暇,城市因为有各色的建筑所以更显繁荣。没有雨滴,夏天不会完美;没有雪花,冬天不会美丽。同样,没有平凡的人们,世界将变得残缺。
所以,昂起你的头,与其自卑地活着不如乐观地面对一切,用平凡的双手去打造一片不一样的天!这样你就可以微笑着解读生活的秘诀平凡,就是不平凡。
一碗水端不平 第6篇
一百年来,由于整个世界在文化、美学、政治、经济以及国际关系诸多领域的震荡性变化,使文学奖标准的历史交织着多种价值观的冲突。它一直无法克服保守和创新、西方与非西方以及东西方阵营意识形态对抗所带来的尖锐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使原本作为一个纯粹文学奖的工作烙上了二十世纪特有的文学革命、政治对垒和文明冲突的深刻印痕,从而带来了这个国际奖是否权威、公平与合理的问题。
诺贝尔文学奖是以平庸作为它的开端的,二十年代以前大多是一群在文学史中悄无声息的人物登上领奖台。瑞典文学院对当时已经普遍发生的文化思想和艺术形式的巨变充耳不闻,而固执地以十九世纪早期的理想主义美学和更早的古典主义形式作为评奖标准,“高尚而纯洁的理想”是唯一的理由。因此,基督教文化背景,以及由它衍生的国家观念、家庭观念、道德观念、爱上帝和有神论观点是获奖的必需因素,康德、谢林、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美学和歌德式的讲究高尚、理性、均衡、和谐与适度的形式构成了评奖标准的文学理论基础。一九○一年普吕多姆第一个获奖是因为“在实践—伦理领域,像康德一样,在义务的不可否认和绝对的事实中,找到了人类超感觉目的的证据”;而比昂松则因在《贵族庄园》(一部陈腐的作品)中以区区“关心家庭力量”在一九○三年登上领奖台。这恰恰造成一批现实主义大师的落选,托尔斯泰由于“对《圣经》极为无知”,不仅在《战争与和平》中宣扬“盲目的机遇在世界历史事件中起决定作用”,而且在《克莱采奏鸣曲》中“反对真正夫妻的性关系”而遭到否决;左拉因为“他的自然主义中没有灵魂,往往是粗鲁的冷漠”而“很难获奖”;哈代则被指责为“对世界主宰的反抗不仅是对神不敬,而且是一种暴行”,当作了文学院的反面教材。瑞典邻国挪威作家易卜生更是因为创作《玩偶之家》,对基督教家庭秩序进行了无情轰击而引起文学院卫道士的恐慌和厌恶。这时的诺贝尔文学奖似乎不是文学奖,而成为君主制国家的皇家文学院固执地推行它那一套保守价值观念的工具。
一场更为持久的冲突还在文学院与世纪之交的文学开拓者之间展开。由于立志在“分崩离析的时刻充当文学理智和保守主义的桥头堡”,文学院使诺贝尔文学奖长时间离开了世界文学主潮。从尼采时代开始的一系列强烈的文化地震使世界的思想观念、文学艺术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和转移,超出了“瑞典文学院那些无名之辈”的想像,这使他们在这一文化突变所带来的清新气息面前显得益发衰朽不堪。那时候,普鲁斯特已完成了深沉多思、展示了感觉新质的《追忆逝水年华》,乔伊斯把重新发现的人的涌流不息的意识流注入了《尤利西斯》,卡夫卡则向世界宣布了人的异化这一骇人而真实的事实,但文学院以相当幼稚的理由回避了这些深刻表达了现代人心态及精神气质的创世性作品,认为它们朦胧晦涩,缺乏高尚的主题和古典时代的秩序感,责怪“作家有一种现代恶习,试图用出其不意、虚幻和忽视主题的思想观点来增强感染力”。文学院时而强调一种伟大的风格,时而强调“雅俗共赏”的大众化阅读效果,以回避一个已经到来的全新世界。诺贝尔文学奖远离了生机勃勃的二三十年代,导致了它落后世界文学主潮长达二十余年。直到二战以后“开拓者”的成就才得到承认,从一九四八年艾略特开始,一批现代主义作家分享了姗姗来迟的荣誉。这些对第二代创新者的授奖包含了对那些在诺贝尔文学奖榜上无名的第一代伟大先行者的补偿。如在对艾略特的评价中就把《尤利西斯》视为“现代文学中比任何其他作品都引起轰动的开拓性作品”,在肯定了福克纳的形式革命后又盛赞只有“乔伊斯在某种程度高于他”。而阿莱克桑德雷和埃利蒂斯的获奖是为了回报超现实主义先驱为革新现代文学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还可以明显地看到,法国的圣琼·佩斯获奖是为了弥补被遗漏了的瓦莱里和克洛岱尔,评委哈马舍尔德甚至为此专门说明:“错失了克洛岱尔和瓦莱里,如今怎么还能重蹈覆辙?”这些不属于现代主义文学创始期而属于丰收期的作家获奖,应验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的古语,诺贝尔文学奖在极其低迷的时刻赢得了声誉,只到此时,文学院才真正明晰地意识到它应该在有助于文学史建造的意义上行使权力。
早在一八九六年决定接受诺贝尔捐赠时,就有人担心这个奖项会把文学院变成“一种具有世界政治色彩的文学法庭”。尽管文学院一开始就极力避免这种情况出现,而尽量保持一种政治“中立”以维护国际性公平的原则,但经历了多次殖民侵略和民族独立,经历了两次热战和更持久的冷战的二十世纪,要使本来就有政治立场的主权国家的官方文学机构保持中立是十分困难的事。也许中立政策只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得到贯彻,那几年的文学奖要么避免授予交战各国,要么干脆停止评奖。但在这场属于西方大家庭重新瓜分世界的内部争吵中,文学院的立场并不能证实它有一个超政治的标准,相反表明它在政治上的圆滑、世故和老练。后来的事实越发清楚地显示,在世界分裂为东西方两大阵营后,亲西方的瑞典国文学院的政治倾向像冰山的尖顶浮出了海面。一些被认为是巧合的事件恰恰证明了这一点,如一九三九年苏联对芬兰发出威胁时,芬兰作家西兰帕立即获奖。对东方集团的老大哥苏联,文学院巧妙地运用了手中的双刃剑,一方面对体制内的作家行使否决权,一方面对“离经叛道”者开放绿灯。高尔基是在一九二八年就入围的获奖候选人,但由于这位布尔什维克作家的“作品有污点”而没有得到通过。
越来越多的相关政治的传闻笼罩着诺贝尔文学奖,如赫鲁晓夫在回忆录中透露,正是因为他的建议文学院才把奖授给肖洛霍夫。帕斯捷尔纳克也暗示了文学院曾为他的获奖征求苏联当局的秘事。这些传闻和谣言想必不是空穴来风。在冷战高峰期的五十——七十年代,获奖名单被有心地串接起来,丘吉尔—帕斯捷尔纳克—肖洛霍夫—索尔仁尼琴—聂鲁达,好像一幅政治隐喻图,使人产生把文学奖与现实历史在对立的意识形态构架中联系起来的印象。丘吉尔是发表宣布冷战开始的“一张铁幕在欧洲大陆降下”著名演说的西方阵营首脑,他与被文学院视为“受虐待的作家”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的获奖符合文学院一些人“在当前形势下诺贝尔文学奖要么只授予西方集团国家,要么授予东方集团的离经叛道者”的标尺。值得分析的是肖洛霍夫和聂鲁达。文学院把肖洛霍夫的创作明确地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而把文学奖授予前期创作的与苏俄革命进行大胆辩论的《静静的顿河》,有讽刺他后期在斯大林的苏联扮演“文学花瓶”角色的用意。聂鲁达则充当了迷途知返的羊羔的角色,他先被当作一个共产主义的牺牲品而得到同情,又因把斯大林和希特勒并置于诗歌中而受到赞扬,这样生动的判词显示了极为倾斜的政治倾向:“暴行的领土看来不止存在于一个方向,而聂鲁达以一个感到受骗上当的人所具有的愤怒看待它。四处摆放着‘留着胡子、穿着高筒鞋的塑像’——昔日的偶像,现在越来越显得残酷无情。他把在行动方法和服饰方面非常一致的两位元首的形象简洁地称之为大胡子和小胡子。”
这些无法克服的政治倾斜赢得了单方面的掌声,所幸的是,这种掌声无法改变文学的自身价值和成就。除了一九三九年芬兰的西兰帕和一九八四年捷克的塞费尔特(同西兰帕一样,他的获奖时间恰恰是捷克“作家和人民需要鼓励的时候”)外,其余作家,包括一九八七年的布罗茨基的获奖是当之无愧的。他们都有欧洲—俄罗斯文学传统和拉美—西班牙文学传统作为有力支撑,这些伟大的文学传统使他们的创作远远超越政治的褊狭性而上升到对人类生存进行深广地思考和表现的层面。因此也可以说,正是因为他们超逸的天才表现和对独立精神的坚守,使诺贝尔文学奖逃脱了因一度致力于打政治牌而可能陷入的作茧自缚的局面。
作为一项国际奖的诺贝尔文学奖并不仅仅面临着来自新旧美学和敌我意识形态方面的考验。全球作家的地理分布,也并不单纯代表着距离上的远近分别,而呈现出由多种历史原因形成的文化差异,这种由异质文化带来的问题同样对诺贝尔文学奖构成了严峻的考验和无声的挑战。
遗憾的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地区文学的特征和成就被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论调解释着,文学院在早期就表示了以“西方文化发展的整体看法作为背景”的文化企图。这样,当诺贝尔文学奖宣称它的“全人类”性质时,它所看到的只是在西方社会历史、自然历史中形成的活动在西方语境中的“人类”,从而暴露了以西方审美观和价值观为准绳的评价尺度。因此一开始文学院就缺乏全人类眼光,多年的评奖活动体现了“先着眼于欧洲”的愿望。在前九十年的八十七位获奖者中,七十八位来自欧美国家,余下的拉美四席、亚洲三席、非洲大洋洲各占一席。即使文学院厌恶搞平衡的做法,这样的结构也导致了地区文学的强烈不满和抗议。
而且,文学院法官的优势心理在加大这种裂痕。一九七七年评委德克维斯特在《诺贝尔文学奖为谁》的文章中甚至公开了这种意见:“我怀疑,那些地区至今到底有多少可取的东西。从各种迹象判断,那里的文学还没有达到在自己特定范围以外有真正的意义和发达的水平(包括艺术、心理和语言)。”在另一个场合,当被记者问及文学院如何看待完全陌生的文化国家的文学价值时,他竟宣称不相信中国和印度的“原始文化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发展”。人们也许会想到泰戈尔和川端康成。然而一九一三年泰戈尔获奖的依据并不是他的东方语言作品,而是明确说明基于《吉檀迦利》英译本,并把他的气质与歌德作了肯定比较,同时也不能忽视欧战前夕紧张气氛中文学院回避内部矛盾的做法。川端康成也许是唯一一位“经常使欧洲作家的技巧相形见绌”的东方作家,但“只有日本能在某种程度有能力赶上大步在前的西方”的思想无疑起了正面作用。另外,曾经因造通天塔而被上帝分裂了的人类语言也成了文学院使用的筹码,在评选过程中,像汉语这样的大语种都成了获奖障碍,遑论那些操持更加陌生语言的民族和国度。有意思的是意象派大师庞德,他的落选除了亲纳粹的政治污点外,还由于他充当了汉语的牺牲品,他不仅吸收了“劣势”文学中的“意象”理论,更由于作品“因使用大量汉字而绝对无法理解”。然而问题的关键是,西方文学真的大步在前,而其他地区文学必须亦步亦趋吗?换一个思维角度,如果以非西方的文学传统作为评价标准,西方文学的价值又如何体现?这显然只是一个常识问题,而常识是最难说清楚的。
现在,诺贝尔文学奖已变成一个相当复杂的事件,各国作家对它也抱有一种同样复杂的心态。在一百年的历史中,它所受到的挑剔和讽刺与它的名声和影响旗鼓相当。一九九七年法国《读者》杂志的调查显示了这样的意向:文学界最无聊的事件就是文学评奖事件。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冷战的结束和全球一体化政治经济文化格局的逐渐形成,造成以往诺贝尔文学奖评选的一些明显障碍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清除,文学奖或许会有一个更加合理的变化。不过即使这样,由于文学自身天然的不稳定性,由于它的形式和思想都易于发生十分微妙的难以预料的突变,诺贝尔文学奖肯定还会以一种突发事件的面目连续出现。然而可以相信,这样的情况不再会引起太多的惊异,因为经过一个世纪的风雨飘摇,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局面。
优待权实施的平等性分析 第7篇
一、优待权的概念
优待权是通过国家帮助和社会支持对一些群体以实现其作为公民应该享受的权利而给予的优惠待遇。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生理、心理、智能等自然条件的以及一些社会原因的差异, 形成了人与人的千差万别, 从而导致在起点上不平等;由于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地理位置、人口数量、自然资源等条件的差异导致有些民族先天上存在的弱势地位;由于把大部分的青春都贡献给了国家, 从而使其没有多余的时间、精力为自己、家庭做充分打算, 从而丧失了与其它人平等竞争的群体。各种各样的差异导致了人在在追求自己权利时受到了很大的阻力, 有些群体不能正常自如的获取其权利。国家和社会本着平等和公平的理念对这些群体实施特殊的优惠待遇, 以便他们的权利能够得到很好的实现。优待权的内容十分广泛, 对不同的主体, 实行的优待各不相同。如,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 予以优先;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 在手术后六个月内,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同的主体享有不同的优待, 但实施优待权的本质时一样的, 保障这些群体更好的享有其作为公民而应享有的权利。对特定的群体、民族给予优待的权利是国家长治久安、和谐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优待权的有效实施不仅体现了人权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而且体现了国家和人民对平等观念的更加深入的认同。
二、优待权的实施体现了平等理念
平等权是人类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平等一定会带来一切福利, 因为它团结所有的人, 提高人的品格, 培养人们相互有善意和友爱的感情。”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部从绝对的不平等到相对的不平等、从实质上不平等到形式上不平等、从部分平等到全面平等的发展史。我国平等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 平等是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宪法和法律都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宪法规定的权利体系中, 平等权是一种原则性的、概括性的宪法权利, 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基础, 在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中处于基础的地位。而平等权还通过诸如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种族平等等一系列具体规定予以确认。我国宪法对于公民平等权的规范主要通过一般性规定和具体性规定予以体现。一般性规定指的是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具体性规定主要指的是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 帮助各少数民族民族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宪法上这些规定都可以看出我国对平等与平等权的重视, 不仅人与人之间要平等, 民族与民族之间也需要平等。
但是, 在维护处于这些群体、民族平等与平等权上, 我们不但要坚持法律上的平等, 而且更应该努力创造条件以实现处于他们在事实上的平等。这是我国实行特别优待政策, 推动这些群体、民族和谐有序发展, 保障其权利实现, 进而为实现其法律权利营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外部环境的理论基础。实践中如何理解“事实上的平等”, 是落实平等理念的核心问题。对此, 主流的理论解释是,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平等是指“机会平等”或“形式平等”, 在事实上的平等是指“结果平等”, 机会平等是结果平等的前提, 而通过针对处于相对这些群体、民族的各种优惠政策, 给予的各种优待权利是努力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或者竞争发展中形成的差距, 是落实“事实上的平等”或结果平等的必要措施。要求立法者认真关切这些群体、民族的实际利益, 使其应享有权利得以实现的手段, 并不是赋予他们以特权。总之, 法律平等中的平等不仅仅是一项权利, 还是对权利进行平等保护的一项原则。它不仅是指形式上的平等, 还是指因为社会原因、个人因素等产生差别的事实上的平等, 即有在形式平等的前提下实行有差别的平等。
参考文献
[1]周叶中.宪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2]焦洪昌.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再认识[J].中国法学, 2002, (6) :15.
试论韩愈的“不平则鸣”说 第8篇
一、韩愈“不平则鸣”说的提出
韩愈于贞元十七年 (801年) 在其《送孟东野序》中正式提出了中国古代著名的诗论——“不平则鸣”, 其中说道: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 其歌也有思, 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 其皆有弗平者乎!”
韩愈认为, 有压迫就有“不平”, 有“不平”就有抗争, 因此就产生了“善鸣者”。文学创作和作者所处的时代、社会环境及作者自身的遭际密不可分, 文学作品正是那种郁于中而泄于外的不平之气的表现, 也只有那些反映现实、抒发自身愤懑情感的作品才能感动人心。
韩愈在《荆潭唱和诗序》中指出:“夫和平之音淡薄, 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 而穷苦之言易好也。”即是说真正有“不平”而“善鸣”者, 并非是气满志得的王公贵人, 而是“羁旅草野”之士。他列举了从上古到魏晋、唐的一大批作家, 指出了各个时代的优秀作家都是历史上的“善鸣者”, 诸如屈原、司马迁、司马相如、扬雄、陈子昂, 以及与其时代相近的李白、杜甫、元结等, 他们是以其创作来抒发“不平”的“善鸣者”, 是文学家中成功的典型。从他们的创作道路可以看到, 文学作品和时代、环境等现实内容是密不可分的。
二、韩愈“不平则鸣”说的思想渊源
韩愈提出的“不平则鸣”说并非偶然为之, 溯其渊源, 主要受以下几方面思想的影响:
首先, 这一理论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孔子之“兴观群怨”说。《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怨刺上政”, 认为“怨”并不是普通的发泄私怨, 而是向君王表达对政事不满的方式, 以引起当政者的重视而有所改变。孔子在“兴观群怨”说中将“怨”规定为诗歌的基本功能之一, 而韩愈在思想上尊崇儒学, 因此“怨刺”说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其“不平则鸣”说的思想源流。
其次, “不平则鸣”说与汉代的“美刺”说有深厚的渊源。汉代的《毛诗序》继承了儒家诗论的教化作用, 提出了“美刺”说:“颂者, 美盛德之形容, 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上以风化下, 下以风刺上, 主文而谲谏, 言之者无罪, 闻之者足以戒。”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郑玄在《诗谱序》中也曾指出了诗的功能:“论功颂德, 所以将顺其美;刺过讥失, 所以匡救其恶。”虽然这在汉代并未发挥出预想的效果, 但这一观点仍然肯定了文艺批评现实的作用与意义, 以至影响到后来的作家在针砭时弊时也写出很多伟大的作品。韩愈“不平则鸣”说的提出, 可以说与汉儒“美刺”说一脉相承。
再次, 韩愈“不平则鸣”说是对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观点的继承和发展。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 屈原第一次明确提出“发愤以抒情”的观点。此后, 司马迁强调屈原的“盖自怨生”, 并在此基础上吸纳了刘安《淮南子》“愤中形外”的精神, 提出了“发愤著书”说。司马迁强调“意有郁结, 不得通其道”, 说明文学的“怨愤”不是无病呻吟, 而是有感而发, 通过“述往事, 思来者”来表达对现实的认识和对未来的期望。而司马迁的“愤”也不是一己狭隘之私愤, 而是坚守良知、伸张正气、维护正义的“愤”, 即所谓“公正发愤”。由于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体现了鲜明的现实主义批判精神, 所以它深刻地影响着后来的那些坚持正义, 关心社稷和国家的优秀文人, 也为韩愈“不平则鸣”说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韩愈“不平则鸣”说的影响
除了对先人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韩愈的“不平则鸣”论对后世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北宋前期的文坛领袖欧阳修发展了韩愈“不平则鸣的”思想, 提出了著名的“穷而后工”理论, 认为诗人在受到逆境的磨砺, 幽愤郁积于心时, 方能写出精美的作品。他说:
“予闻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 夫岂然哉?盖世所传诗者, 多出于古穷人之辞也。凡士之蕴其所有, 而不得施于世者, 多喜自放于山巅水涯。外见虫鱼草木风云鸟兽之状类, 往往探其奇怪, 内有忧思感愤之郁积, 其兴于怨刺, 以道羁臣寡妇之所叹, 而写人情之难言, 盖愈穷则愈工。然则非诗之能穷人, 殆穷者而后工也。 (《梅圣俞诗集序》)
韩愈对“穷苦之言易好”的原因未作解释, 而欧阳修在此作了进一步深入阐述:一方面, 坚持理想、不满现实的优秀诗人或被贬谪、或遭流放, 更贴近自然, 与风云鸟兽草木虫鱼建立起比较纯粹的审美关系, 能“探其奇怪”;另一方面, 穷窘困厄、怀才不遇、郁积的情感有助于诗人“兴于怨刺”, 抒写出更为曲折深微的世态人情。这一说法, 与韩愈在《荆潭唱和诗序》说的“欢愉之辞难工, 而穷苦之辞易好”, “王公贵人, 气满志得, 非性能而好之, 则不暇以为”的见解也是一致的。
到了明清, “发愤著书”、“不平则鸣”等理论则影响了对小说的评论。李贽在这一时期的小说戏曲批评中, 影响是相当大的, 他的小说批评观集中体现在《水浒传》的评点中。李贽在《忠义水浒传序》中说:“太史公曰:《说难》、《孤愤》, 贤圣发愤之所作也。由此观之, 古之贤圣, 不愤则不作矣。不愤而作, 譬如不寒而颤, 不病而呻吟也, 虽作何观乎?《水浒传》者, 发愤之所作也。”这就是“不愤不作”论, 无疑也是对“发愤著书”、“不平则鸣”理论的延续和发展。
综上所述, “不平则鸣”说是唐代思想家、文学家韩愈思想和艺术追求的体现, 它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文人志士创作的重要心理动力。“不平则鸣”说上承孔子“诗可以怨”、司马迁“发愤著书”等前人理论, 下启后世欧阳修“穷而后工”、李贽“不愤不作”等理论, 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的重要财富。这些理论一脉相承, 又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发展升华, 对我们更好地进行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有着重大影响的古代著名诗论之一, 它在很大程度上昭示了文学与现实的关系, 在中国文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深入分析并研究这一理论的缘起和发展, 有助于指导我们更好地进行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
关键词:韩愈,“不平则鸣”说,缘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霞村, 徐巧生.韩愈集[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 2006:150, 179, 234.
[2]韩愈.韩昌黎文集校注[M].马其昶, 校注.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232-510.
[3]王海艳.再议“不平则鸣”理论[J].理论学习, 2008 (8) .
[4]张少康.中国历代文论精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8-312.
论会计恒等式的不平衡性 第9篇
一、现行会计恒等式的形成历程
会计恒等式产生于15世纪末, 由意大利数学家、近代会计的奠基人卢卡巴其阿勒首先提出。他根据复式记账法的基本原理, 通过数学运算方法建立了西式复式簿记的基本方程式, 即“一个人的所有财产=该个人所有权的总值”。这个公式被奉为会计的基本记账原则。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出现了公司的组织形式, 商业信用大大发展, 资本的筹措方式日益多样化。20世纪20年代, 美国会计学者W.A.佩顿和Rob.凯斯特根据“有财产存在必有财产来源 (或业主, 或债主) ”的基本思想, 首次提出了“资产之形态=资产之来源”的会计等式。随后, 佩顿根据资产来源即资产支配权的理论, 又提出了“资产与权益分开”的观点。而凯斯特又把支配权明确划分为负债与资本两大类, 提出了“资产=负债+资本”的会计等式理论。凯斯特还认为, 损益与资本息息相关, 收益使资本增加, 费用使资本减少, 于是他进一步提出了“资产=负债+ (资本+收入一费用) ”的会计等式理论。
到20世纪30年代, 会计等式及其理论基本成熟定型。此后, “资产=负债+资本”这一会计等式就成了西方国家借贷复式簿记的理论基础。在我国, 由于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企业的投资者既有国家、法人、集体, 又有私人、家族和外商, 因此, 我国将会计基本等式表述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现行会计恒等式的不平衡性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财务会计确认范围相应地扩大, 单纯的历史成本模式已无法客观、公允地反映出被计量对象的价值, 而以价值为基础的公允价值会计尤其是现值的运用, 给投资者和使用者带来更有用的信息, 因而现行的会计恒等式的局限性和不平衡性便凸现出来, 具体表现在:
1. 会计恒等式依据的前提条件已发生变化。
现行的会计恒等式产生于15世纪末, 成熟于20世纪30年代, 其理论建立在历史成本法的计量属性基础上, 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是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不同时点、不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累加值, 从而产生相应的会计恒等式。而历史成本法建立的基础:一是币值稳定假设, 二是社会平均生产率不变假设, 二者共同构成历史成本原则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而资产计价的结果是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格始终保持一致, 即某项资产要求按其取得或者交换时的实际计价入账, 入账后的账面价值在该资产存续期间一般不做调整。换言之, 历史成本法体现资产的属性就是过去形成资产投入的成本或者费用的价值。在资本主义初期采用金本位货币结算体系下, 名义货币稳定, 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企业经济活动形成的会计恒等式, 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是可靠的、有效的,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率的提高, 名义货币在发生变化, 从根本上动摇了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基础, 由此在历史成本法基础上建立的会计恒等式便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 现行的会计恒等式中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内涵已发生变化, 需要改进。
现行所有者权益与净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扣除负债后应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利益。但这样定义所有者权益和净资产值得斟酌, 笔者认为, 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在会计理论上应不是同一个概念, 如是同一个概念, 就没必要用两个名称来表述。企业的净资产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过去形成或已实现的应由所有者享有的经济利益, 或者说它是企业过去形成自创无形资产及所有者投入成本中所包含的机会成本, 这种成本已从企业利润中进行了扣除, 所以, 这种自创无形资产也是所有者的投入, 从这个意义上说, 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净资产因而不等于所有者权益。
3. 现行会计准则会计等式下维持平衡的方法缺乏科学性。
从会计等式“资金来源=资金运用”推导出“资产=资本、资本=负债资本+权益资本、权益资本=原始投入资本+再投资资本”, 这种资本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资金来源, 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种投资成本, 因此会计等式可以变成:资产=成本、成本=负债成本+权益成本。上述会计等式在企业初始状态下无疑是成立的, 但如果企业在后续经营中形成了未分配利润, 那么企业的留存收益就成了投资者的再投资, 在名义货币稳定的情况下, 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 会计恒等式保持平衡;而如果名义货币发生变动, 则资产、负债会发生变化, 即资产、负债的历史成本与某一时点资产、负债市价或者现值会产生差异, 而所有者的投入仍是历史成本价值, 这时会计恒等式如何平衡, 现行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是将二者差异计入所有者权益, 以保持会计恒等式的平衡, 这样做是不科学的:
第一, 不同的资产定义决定了资产的计量方式, 而计量方法的不同则决定资产的价值, 由此, 在采用多种混合计量模式下的资产价值, 其真实性难以保证。
第二, 在名义货币发生变动的情况下, 不同时点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价值是不一样的, 因而不具有可加性、可比性。所以, 此时企业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动并不是投资者的投资成本, 因而会计恒等式并不平衡。
第三, 现行的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弊端是未考虑所有者权益自身的机会成本。根据资产、负债的属性, 决定资产、负债的计量方法应该是现值, 而采用现值计量则必须考虑资产、负债的时间价值, 对所有者权益的时间成本也应予以考虑, 使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价值计量处在同一时点下, 从而具有可比性、可加性。与传统的会计等式相比, 在名义货币变动情况下, 需考虑计算所有者权益的时间价值, 因而产生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变动差异, 此时为了保持会计恒等式的平衡, 必须设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变动科目, 因此, 新的会计恒等式应该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与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价值。
由上述可知, 当净资产大于包含时间价值的所有者权益时,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可勉强将差额归属所有者权益, 从而保持会计等式的平衡, 但当所有者权益的成本大于净资产时, 却不能通过减少所有者权益的机会成本来维持会计等式的平衡, 显然, 应该有一个调整科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科目来核算三者变动情况, 否则, 会计恒等式不平衡。
4. 现行会计恒等式偏重法律, 体现会计的目标性不强。
企业资产最终归属债权人和股东所有, 因而资产=权益的会计恒等式体现的是企业这一主体的清偿责任, 即企业的资产用来衡量清偿债权人与股东的能力。但以下三种情况用“资产=权益”的等式就很难解释: (1) 在企业持续经营情况下,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必然会使资产、负债的价值发生变动; (2) 在会计分期、权责发生制假设前提下, 资产、负债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变动不能确认为损益, 也不能确认为权益; (3) 采用现值计量资产价值时, 由于折现技术的限制, 对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难以正确估计, 使得资产的价值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故不能把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动视为利得、损失, 也不能将之归属于当期的所有者权益。可见, “资产=权益”的会计等式是从法律的角度 (产权关系、偿债义务) 来阐述会计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的, 而没有从会计的本质要求 (信息可靠性、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 来体现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 不能反映会计核算的目的, 不能表达会计的本质特征和职能要求。
5. 与投入资本无关的资产、负债价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有待商榷。
第一, 资产、负债价格变动不是股东的投入资产。资产、负债价格变动与自创无形资产都不是股东的投入, 但自创无形资产确实是一种资产, 投入的成本已经在经营利润中扣除, 且有证据表明它创造了现金流入, 其价值最终归属股东所有, 而资产、负债的价格变动是常态, 不能表现为资产形态。第二, 资产、负债价格变动是否会影响其未来经济利益, 如果对未来经济利益不产生影响, 则资产、负债的价格变动不应该是利得或损失, 则不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 而应反映在价值变动科目, 那么会计等式“资产=权益”就不平衡。第三, 企业在持续经营条件下, 不允许股东退股, 只能进行股份转让, 因此, 所有者权益中体现的股东清偿权便无法实现, 一旦公司发生资产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情形, 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最终由市场交易决定, 而不取决于会计计量结果, 因此会计报表上所提供的所有者权益会计信息基本无效。因为会计计量的所有者权益与实际结果相差甚大。可见, 现行的会计等式是一种人为的平衡, 是在牺牲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真实价值情况下的平衡, 其提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不强。
三、结论
现行的会计等式的缺陷是没有考虑时间这一因素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而不同时点上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价值是不同的, 忽视这一点, 实质上就是忽视不同时点上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可加性、可比性。因此, 考虑时间因素的影响, 会计等式可分为静态与动态两类。
静态等式也称二维等式, 包括初始和终止两种等式。初始等式形成是资产最初来源于资本, 即会计等式:资产=资本, 体现的是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终止等式形成是在企业发生清偿责任情况下, 企业丧失持续经营能力, 即不存在会计假设前提下, 企业资产最终用来清偿债权人和股东, 相应的会计等式表述为:资产=权益, 权益=债权人权益+股东权益, 体现的是资产产权关系、偿债责任。
动态会计等式也称会计三维等式, 它的假设条件是企业持续经营, 而时间因素会使某一时点的资产变动与资本变动产生差异即产生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价值。如果变动价值不影响所有者权益, 则形成新的会计等式, 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价值, 它体现了会计的职能及目的。上述会计等式变化, 客观、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经营过程中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是有用的, 代表了会计学今后的发展方向。
摘要:会计恒等式完整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形成过程, 是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但是,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恒等式亦会发生不同的变化, 在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下, 由于资产的属性及价值差异较大, 从而产生价值变动, 如当计算所有者权益的时间价值时便会出现会计等式不平衡的情况, 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会计,恒等式,平衡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王光远.会计历史与理论研究.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 2004
浅谈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平度 第10篇
1 路面不平度的测量与评价
1.1 不平度的测量
我国《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规定了3个不平度的测定方法:3 m直尺测定不平度试验方法;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不平度试验方法;车载式颠簸累积仪测定不平度的试验方法。为适应公路发展的需要,也为与世界接轨,我国目前采用了能够输出国际不平度指数IRI的测试设备,主要有精密水准仪(IRI的标准测试设备)、车载式颠簸累积仪、手推式断面仪、激光断面仪。
1.2 不平度的评价方法
1.2.1 客观评价
国际不平度指数IRI是一项标准化的不平度客观评价指标。可以客观定量分析路面不平度,而且高效快捷,科学合理,易于重现,所以作为评价路面不平度和统一各种不平度测量仪器的标准是十分适当的,同时采用IRI来评价路面可与国际评价指标保持一致,便于国际技术交流,提高我们的技术水平。
1.2.2 主观评价
主观评价就是用乘车人的主观感觉对路面平整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的依据是对不同平整度的路面在路表形状和行驶感觉等方面特性的主观描述。评估者对照这些描述评价路面的实际状况,确定IRI值。例如对沥青混凝土路面:车速不小于120 km/h时仍舒适,很少感觉到起伏不平,无凹陷、坑槽、搓板;凹陷小于2 mm/3 m,不平度范围(IRI,m/km)约为1.5~2.5;车速达70 km/h~90 km/h时仍舒适,可感觉到运动和摇摆,路表有缺陷,中等频率凹陷或修补(如15 mm/3 m~20 mm/3 m,20 m/5 m~40 m/5 m),少量坑槽,不平度范围(IRI,m/km)约为7.0~8.0。
2 路面不平度对行车及车辆的影响
2.1 行车经济性
2.1.1 公路交通费用组成
无论从宏观经济还是微观经济的角度分析,路面不平度都是重要的,因为“运输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也就是说由于路面不平度对行车存在多方面影响,势必也将影响到产品的成本。
2.1.2 车辆运营费用
不平度对行车经济性的影响是显著的。
根据哈尔滨—大庆高速公路交通的发展,分析了不平度对通车第一年的车辆运营费用的影响,同时预测了不平度对设计年限末期第20年的车辆运营费用的影响。表明由于路面不平整使车速降低,也将使运营费用增加。
2.2 行车舒适性
行车舒适性是行驶质量的直接体现,定义为对不平度的主观评价。
2.3 行车稳定性
车辆稳定性主要是指车辆行驶的方向稳定性和抵抗外界侧向力的能力,是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必要条件。
3 影响不平度的因素
3.1 每一结构层
3.1.1 混合料质量
级配:混合料的级配对不平度的影响非常大。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材料来源,以确保骨料质量合格。离析:1)骨料离析:骨料一旦形成集中,就非常容易被击碎,使骨料表面积增大,改变了原来的配合比,局部压实系数也将发生变化,并最终影响到路面的平整度,导致路面的早期破坏;2)温度离析:温度离析的存在,碾压时温度不一致而致使压实效果不一样,从而引起平整度的变化。温度离析也是引起沥青路面早期破损的重要原因。
3.1.2 摊铺
松铺层:在保证松铺厚度的同时,要保证松铺层具有良好平整度。松铺层凹凸不平将引起松铺厚度不一致,导致压缩量的不均匀,从而影响到路面的平整度。
摊铺基准:摊铺机熨平板装有自动调平装置,但调平系统的参考基准本身也不是绝对准确的,它的误差也是引起松铺层不平度的主要原因。
摊铺速度:首先,速度的变化会使每单位长度上振捣的次数发生变化,造成压实度有差异,导致平整度下降;其次,速度的变化会对供料造成影响,速度过快,螺旋布料器势必转速加大,相应的使混合料的压力(即填料压力)和料位高度发生变化,易造成松铺层表面的不平整;再次,摊铺机速度过快,会打破原有的生产平衡,出现因运输车辆或生产能力不足而导致的停车等料现象,这样会在熨平板位置产生一道横向凸痕,使得摊铺出的路面平整度下降;最后,摊铺机快慢不均匀,则会导致摊铺层松铺密度不均匀,碾压过程中会出现搓板和波浪现象,进而影响平整度的质量。
摊铺宽度:工程实践及试验均表明,当摊铺宽度为10.5 m以上时,沥青混合料的离析现象相当严重。两边的混合料粗,中间的混合料细,形成了级配差异,压实效果完全不同,易出现横向的不平整;另一方面,摊铺宽度过大,两边的熨平板整体刚度下降,两边与中间的摊铺层密实程度不同,经碾压后也会形成横向的不平整。
3.1.3 碾压
碾压作业对平整度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由于碾压速度过快或碾压初始温度过高使混合料产生推移,从而形成波浪或壅包;2)局部过碾,形成压痕或深度轮迹超差;3)碾压终了温度过低,形成无法消除的轮迹而产生平整度超差现象;4)碾压程序控制不正确,造成局部的不平整。
3.1.4 接缝处理
接缝在沥青路面施工中是不可避免的,接缝处理的好,对获得良好的平整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2 不平度的层间影响
不平度的层间影响即不平度传递方面因素,所谓的不平度传递是指路面下层的不平整向上反射的过程。这一过程存在的必要条件,除下层路面本身的不平整外,还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松铺面层必须经受压时而最终成形。如前所述,松铺路面由于受摊铺作业和参考基准的制约,其本身并不是绝对平整的,而且松铺面层在经受压实之后,路面的凹凸波形还会进一步调整,有些会加剧,有些会减缓,这种在不平度传递过程中对最终压实后的路面谱做出的调整,是由于路面松铺厚度差异和压缩比不均匀而造成的,它取决于三方面的因素:1)层路面凹凸不平的路面谱;2)不同部位材料压缩量的不均匀性,它本身则是由于材料组成和温度不均匀以及碾压工艺和碾压参数不一致造成的;3)松铺层表面的不平整和碾压过程中由于材料的推移等原因所带来的附加不平整,后者与压路机的性能和操作有很大关系。
4 结语
1)路面不平度直接反映了车辆行驶的舒适度、路面的安全性和使用年限。2)测量方法较多,各具优缺点,应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方法和仪器。3)路面不平度可以从主、客观进行评价。4)影响路面不平度的因素很多,为控制路面平整度,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各个环节严格控制。
摘要:简要介绍了沥青路面不平度的定义、内容、重要性、影响因素、测量方法和评价方法,探讨了沥青路面不平度对行车舒适性及对车辆本身的影响,指出为控制路面平整度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各个环节严格控制。
关键词:路面,不平度,国际不平度指数(IRI)
参考文献
[1]张贵忠,常洪,孙娜.高等级公路路面平整度检测方法[J].东北公路,2002(2):5-8.
[2]宋志刚.影响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整度的原因及对策措施[J].辽宁交通科技,2005(3):23.
[3]周波,朱先祥,孙文.车载式颠簸累积仪在路面平整度检测中的应用[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9):25-27.
[4]李剑辉,彭小文.影响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平整度的因素及其对策[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6(2):10-12.
弃“暗”投“明”路不平 第11篇
八年前我写过一篇名为《弃“暗”投“明”》的短文,主张放弃暗补实行明补。《读书》今年第五期所载郑也夫先生的《明补与暗补——住房社会学断想之二》一文,勾起了我进一步的思考,特别是文中所讲暗补“使不同阶层的人之间的实际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更是一语中的,使人有豁然开朗之感。
人们一般认为,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个平均主义的社会,但我现在要说,这个一般的看法是大有问题的。一个人的实际所得包括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两个部分。若以货币收入来衡量,一九七八年以前的中国确实是个典型的平均主义社会,但若考虑到包括各种暗补在内的非货币收入,则一九七八年以前的中国却远非是平均的了,至少是平均之中有不平均,“大锅饭”之中有“小锅饭”。限于资料,以改革开放进行了十年的一九八八年为例。该年城市居民所得的暗补额为人均三百五十三点七元,占居民总收入的22.3%。各种补贴不仅背离了熨平初次分配不平等的初衷,而且还加剧着不平等。改革的过程是经济货币化的过程,也是暗补逐渐变明补的过程。但这是有代价的,代价之一是收入差距特别城乡收入差距和城市居民收入差距骤然扩大,因为以前以隐在形态存在的收入差距随市场化货币化程度的提高而显形化了。在某种意义上,弃“暗”投“明”的程度就取决于人们对收入差距扩大所能承受的程度,当然它更取决于暗补受益者的抵抗程度。因此弃“暗”投“明”将会路漫漫,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是也。
浅谈课堂提问中的平等性 第12篇
课堂提问是教师传授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 教师通过提问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掌握知识的程度, 从而调节与优化教学程序, 同时它对教师们把握教学进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学任务是否能完成.正因为如此, 有些教师在平时上课时, 总喜欢让好学生回答问题, 很少提问差生, 生怕差生万一回答不出来会浪费时间, 导致课堂教学任务来不及完成.而有些老师在上公开课的时候更是如此, 这是需要一些好学生来撑场面的时候, 老师怎么可能让回答不出问题的差生来丢自己的面子呢?这其实是很多老师的共同心理, 但这种心理倾向只能带来一时的表面成功, 长此以往必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那么, 怎样才能改变这种不良现象, 最大限度地发挥课堂提问的作用呢?
一、唤醒每一位学生参与问题的意识
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要唤醒那种无动于衷的学生, 把他们从智力的惰性状态中挽救出来, 就使这个学生在某一件事情上, 把自己的知识显示出来, 在智力活动中表现自己和自己的人格.”其实, 大部分学生都能认识到上课踊跃回答问题是促进思维发展、培养口头表达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一条重要途径, 应该重视而不是忽视, 只是学生不知道怎么回答好老师的问题.对此, 教师可以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讨论参与课堂提问与提高成绩的关系, 并要求人人写一份心得体会, 或以书面、口头总结的形式在班上交流, 做得好的介绍经验, 做得不够的谈改进办法.通过这样的讨论, 原先回答问题积极性不高的学生都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我在自己接任的班级里实施这个方案后, 效果比较明显, 大部分学生的参与意识都被唤醒了.有一位学生在她的作文里写道:“在一次数学课上老师喊我回答问题, 我满脸通红, 吞吞吐吐地说着, 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 在老师的点拨和同学们的提醒下, 我还是答出来了.当数学老师说我讲得很好、很对时, 我高兴极了.经过这次提问, 我开始变得胆大了、活跃了.现在我已深深爱上了数学这一科, 我相信, 经过我的努力, 我的数学成绩会很快提高的.”一次偶然的提问收到了如此的效果, 它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引导学生答出问题.它说明学生潜藏着极大的思维热情, 关键是教师要有信心、耐心去激发, 点燃学生心中的智慧之火.
二、让每一位学生都感受到老师的爱
教育家夏丏尊先生说过:“教育之没有感情, 没有爱, 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不能称其为池塘, 没有情感, 没有爱, 也就没有教育.”英国哲学家罗素也曾说过:“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 无论是品格还是智慧, 都不能充分自由地发展.”造成后进生学习成绩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缺少教师的爱.因此教师在课堂上提问, 对后进生一定要一视同仁, 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在老师心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他们已经引起了老师的注意, 老师已经发现了他们, 重视了他们, 他们和优秀生一样得到了老师的爱.这种关爱能够在老师和后进生之间架起一座情感的阶梯, 可以鼓舞后进生积极向上, 奋发图强.
三、给每一位学生以同样的表现机会, 让他们体验到成功感
尊重是进行一切活动的前提, 只有尊重学生, 才能理解学生, 才能做到平等, 学生才会感到安全, 才不会出现有的学生被冷落、被讽刺、被耻笑的现象.
心理学研究也表明, 智力差的学生一般都有自卑感、无助感、孤独感, 容易妄自菲薄、无所作为.要提高后进生的学习成绩, 应该对他们进行成功教育, 多给后进生表现的机会, 即创造成功的机会, 强化、满足后进生的表现欲.而课堂提问, 是给后进生创造成功机会的一种极好的形式.在一次教研活动课上, 我校的黄老师在教学“游船租金价格”这一内容时, 曾用“请你思考, 怎样租船才能使所付租金最少?”这样一个开放性的问题, 没有限制学生的思维, 这就给学生创设了一个自由的空间, 学生在这个自由的空间里可以按自己的方式展示想法、畅所欲言, 体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平等的关系.当黄老师发现一名学困生在这个氛围中也举起手时, 就及时给这位“学困生”展示的机会, 让这名学生发言, 学生在发言中, 虽然没有把问题完全解决, 但是黄老师充分地肯定了学生的成绩及能够大胆发言的勇气.正如黄老师所说:“我和同学们都为你今天的表现感到非常高兴.要有勇气展示自己, 你今天的表现就非常出色, 你今后的表现一定比今天更出色.”黄老师让学困生在展示中享受了一份尊重和成功.教师的言行增强了“学困生”的自信心, 体现了教师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让“学困生”和“学优生”同时享受尊严和拥有一份自信, 让他们同样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四、还学生以自信, 犯错误也是学习, 把学生看成一个发展中的人
发展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 发展过程总是与克服原有的不足和原有的矛盾联系在一起, 没有缺陷, 没有矛盾就没有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 有不完善是极其正常的, 期望学生十全十美是不正常的.教师要把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错误作为财富, 引导学生正视不足, 把错误作为学习的一种途径, 引导学生自己走向完善, 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学生都获得一份自信, 当学生在课堂上有了自信时, 课堂对学生才有一种亲和力.所以, 在课堂提问中, 我们应该注意聆听学生的回答, 不要随意打断, 就是学生讲错了也应该让他们讲完.对回答问题流利准确、吐字清晰的学生, 教师要及时给予肯定;对回答问题错误的学生, 也不要全盘否定, 但也不能让他简单地坐下, 而应针对实际情况, 引导他们讲出自己的思路, 采用对话的形式顺着他的思路进行讨论或作适当的提示, 让他们自己找到正确答案.这样做的高明之处不在于仅仅让学生知道怎么做是正确的, 而是在于引导学生把错误作为全班同学的财富, 在错误中学习;让做错的学生在错误中找到自己的自信和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
成功的课堂教学必须是尊重学生, 以学生的活动为主体的, 课堂提问也必须以所有学生都积极地参与并有效地学习为前提, 以学生的学习兴趣、基础水平、反应能力和性格特点为中心.在课堂提问中, 教师只有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才能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 使课堂教学生动活波.
那么, 教师怎样才能做到平等的提问学生呢?
一、熟悉全体学生
课堂上很多学生不愿举手发言, 这些学生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自暴自弃”型.这些学生学习成绩不好, 上课表现差, 他们没有明确的学习目的, 学习没有责任感, 懒惰、厌学情绪浓, 上课时“人在曹营心在汉”;二是“学不得法”型.这些学生的学习态度端正, 作业认真, 但由于不会学, 没有掌握学习规律, 往往事倍功半, 成绩比较差, 自卑感强, 他们怕答错了遭到老师的批评和同学们的讥笑;三是“知而不言”型.由于学生的性格有差异, 一些学生由于害羞等多种非智力因素造成性情孤僻, 沉默寡言, 他们不愿在众人面前亮相, 更不愿在众人面前发表自己的见解.即使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完全能够解答, 他们也常常不愿举手.这些不愿举手的学生在课堂上长期被老师冷落.所以教师对学生的心理状态、知识水平、秉性差异, 必须有所了解, 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难易适宜的问题, 让学生容易回答, 才会让基础较差的学生感到学习并不可怕, 从而逐步消除学习的恐惧感, 树立起学习的信心.
二、保持良好的提问心境
良好的提问心境, 应该是老师愉快教学, 自觉确立强烈的学生主体意识和“问”为“学”服务的提问观.教师在设问时, 既要考虑怎样教, 更要考虑学生怎样学, 把为“学”服务作为提问的出发点, 使提问成为实现“学”为主体的保证, 让学生享受到自主探究、思考和发现的乐趣.当学生的回答欠缺时, 要以宽容、体谅的态度启迪学生, 引导学生更深入细致地思考, 努力培养学生积极的答问心理, 形成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具体要做到:微笑地面对学生、宽容地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总之, 教师应树立这样的观念:课堂是允许学生犯错误的地方, 要相信学生有一个自我学习、自我发展的过程, 要允许学生回答有误, 以宽容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
三、要因生施教
教师在提问时一方面要多请举手的学生发言, 培养他们爱动脑筋的习惯和语言表达能力, 调动他们善思乐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顾及那些不愿举手的学生, 老师要根据这些学生的知识水平, 设计一些难易适度的问题, 请这些不举手的学生回答.如果教师平时不能循序渐进地培养不爱举手发言的学生大胆发言的习惯, 不去启发诱导他们, 把他们抛在一边, 他们就会感到自己是课堂上的“多余人”, 就会失去学习的责任心和自信心, 成为课堂中的“南郭先生”.这样一来, 他们自然就没有了灵气, 也很难养成语言表达、实践操作、想象创新等各方面的能力.
四、以优带差, 携手共进
教师在提问时, 要根据每个问题的难易及重要程度来提问不同层次的学生, 以形成一种讨论的氛围.为后进生的回答创造契机, 给他们有一定的时间去思考和完善自己的答案, 避免他们因答不出或答错而产生“受挫”的心理, 以致丧失信心.以优带差, 可以形成帮、带、促的良好风气, 使学生携手共进.
五、要变一言堂为全言堂
教师提出问题后, 可让全班学生都参与讨论, 给每个人畅所欲言的机会, 让后进生在民主融洽的讨论中克服发言的心理障碍, 尽情地发表意见, 同时在互相讨论中听取同学的意见, 取长补短, 完善自己的回答, 树立回答的信心.这样就能使后进生较准确地回答问题, 从而使课堂提问由优秀生的“大包大揽”变成全班学生的各抒己见, 积极发言.虽然这样做有可能耽误了教学进度, 但长期训练, 就能调动全体学生的学习兴趣, 不但不会耽误教学进度, 还有助于提高教学的效率.
不平等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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