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办低保情况
不能办低保情况(精选7篇)
不能办低保情况 第1篇
一.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城市低保 :持有西安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成员且月收入底于西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低保:持有西安市常住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成员且月收入底于西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城乡低保申请程序:
1.一律以男方申请(离异、丧偶、男方为农业户或外地户口的,以女方申请);
2.申请人通过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人户分离,应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3.申请人如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必须配合乡镇,村委会干部上户调查,由村委会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4.填写《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表》、《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申批表》;
三.出具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薄(户口薄第一页和涉及人员那一页)身份证(复印件);
3.外地户口,需由外地民政部门出具基本生活情况; 4.家庭收入证明;
5.已婚人员的结婚证(户口分离)、离婚人员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丧偶的出示丧偶证明; 6.16岁以上的小孩提供最近缴纳学费发票证明;
7.有严重疾病的,出示县以上医院病疾证明及原始病历和化验单; 8.有残废的,提供残废证;
9.领取一次性补偿费或买断工龄合同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10.交缴社保金的,提供缴费证明; 11.有住房的,提供住房产权证明; 12.申请日最近三个月的水电及电话费证明;13.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证明 及给付赡养(抚养、扶养)费的证明 ;
14.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要有原单位和劳动部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等情况和救济性收入证明; 15.上户调查须两人在场,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对其家庭现状做出综合评定,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并加盖居(村)委会公章。
四.计算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从事个体经营的净收入、外出务工、自谋职工等其它劳动收入;
2.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的收入;
3.离退休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金; 4.存款、股票和其他证券及孳息; 5.出租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6.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一般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30%计算;
7.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 8.其它应当计入家庭收入。
五.不计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1.对国家、社会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2.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3.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4.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5.因工负伤职工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职工的遗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
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7.城乡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大病医疗救助费;
8.在职人员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政府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3年内购买商品房、自建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2.使用移动电话或者摩托车、计算机、空调器等非基本生活必需的消费品的;
3.家中有小汽车或机动车辆的; 4.家中安装电话且话费超过40元的(除月租费外); 5.月用电超过70度的; 6.家庭成员有使用手机的;
7.家庭有高档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的; 8.家庭饲养观赏宠物的;
9.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10.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11.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审核的;
12.不配合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或弄虚作假的(隐瞒家庭收入、将家庭成员割开申报);
13.无正当理由两次经介绍拒不就业的; 14.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15.购买户口“农转非”3年之内的; 16.当地县级政府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不能办低保情况 第2篇
社会救助办工作职责
作;依法做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城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及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
二、编制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资金用款计划,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三、建立低保对象、城乡大病医疗对象、城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及五保供养对象集体审批制度,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城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及五保供养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审核审批前的资料、申请程序的复查,及时向局务会议提交需审批的救助对象,进行会议审批,核发各类救助资金,收回违法低保金额领取证。
四、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城乡低保工作。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城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各类救助对象的复查工作。
五、做好涉及城乡低保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的来信来访、政策咨询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六、组织实施乡镇和社区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做好城乡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八、调查处理城乡低保工作及其他各类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制度
一、城乡低保的审核审批必须采取逐级公示制度,每个乡镇和社区要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统一设置固定的城乡低保公开公示栏,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户主姓名、保障人口、核定类别、享受金额、家庭住址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低保公示分为初审公示、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经社区居(村)委会初审合格的低保申请家庭,应在所在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抽查审核认定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对象所在社区(村)公示七天,经公示无议的,乡镇低保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经县民政局审批通过的低保申请家庭,及时反馈所在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后,若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取消其低保资格,无异议的对象,填发《领取证》及银行代发存折。
三、凡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对象,经查证后可以判定其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按调查结果处理,无法判定的,暂缓批准该家庭享受低保。
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制度
一、低保档案的管理,各乡镇、社区居(村)委会要建立低保信息台账,有专门的档案柜和档案盒,县低保办设立档案室,做到一户一档。
二、乡镇和社区居(村)委会必须建立以下综合档案;本县城乡低保有关政策法规;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批文;低保待遇申请表、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记录、评审记录(到户);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汇总表;政策性调整依据低保待遇变动申请及通知。
三、城乡低保建立电子信息。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委会建立网络终端,与县低保实行联网,并统一使用民政部开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软件。按系统要求及时采集有关低保信息,并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四、保障对象的异动,保障对象在县内迁移或跨县迁移的,由县低保办办理保障待遇迁移手续,并为低保对象出具相关证明。收回保障金领取证,将迁移对象的档案资料封装后交其本人。
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制度
一、对申请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调查和初审实行民主评议制度。
二、民主评议的原则是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开展评议。
三、评议小组的组成:社区(居)村委会民主评议小组由社区(村)居委会党支部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专(兼)职人员、片区民警、社区(村)民小组长、有威望的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低保对象代表、计生小组长、小学校长及社区(乡村)医生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20人。社区居(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居(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在开展民主评议时,随机从民主评议小组组成人员中抽调9—13人进行评议。
四、民主评议的基本程序:一是评议前入户调查。社区(村)委会组成调查组(不少于3人),采取一看(看家庭基本状况),二访(该左邻右舍、了解生活状况),三问(问家庭收入情况),四查(查有关证件是否属实)的方式进行;二是主持人介绍评议小组成员及将要评议的对象;三是调查人介绍评议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四是评议小组成员讨论,并通过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评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表决通过,评议结果现场清点并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五是经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要在辖区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由村委会上报乡镇审核。
五、对评议结果有异议或申请对象不服的,由社区村委会调查核实后进行二次评议。
城乡低保监督检查制度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应当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每年的3月份为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核查月,县、乡镇、社区(居)村委会低保工作管理机构要开展以提高保障对象准确率、落实动态管理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全面复查活动。
三、根据低保对象人员分类。乡镇、社区(居)村委会要坚持第一、二类人员每半年核查一次;第三类人员要作为核查的重点,每季度核查一次;第四类人员每月核查一次。
四、乡镇、社区要加大核查力度。对连续三个月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要及时上报,取消低保资格。
五、每季度县城乡低保核查小组要对各乡镇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必要时进行全面复查。
六、县、乡镇、社区低保工作管理机构要建立来信来访登记簿、电话登记簿,对来信来访和电话反映的问题要在为反映者保密的前提下,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能当面答复的进行答复,需要调查核实的办理期限内办结并答复本人,不得敷衍或向上推诿。
七、乡镇、社区要在公示栏内公布县、乡镇、社区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制度
一、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及提供所需证明材料后一周内,由社区居(村)委会组织人员对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并填写《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表》。
二、《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表》由县救助办统一负责印制,入户调查要求“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入户调查结果要由入户调查人和被调查户主双方签字认可。
三、家庭收入的核实与计算
受县民政局委托,乡镇民政办、社区居(村)委会负责申请对象家庭收入的初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必要时县救助办与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村)委会可直接到申请人家庭及有关单位进行核实。
核实家庭收入可采取入户调查、单位和邻里走访、信函取证、部门联动等办法进行,对有隐性收入和家庭生活水平较高或能够自行维持家庭最低生活,而无法核实的特殊家庭,可采取居民(村民)代表评议的办法,决定是否予以保障。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若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不稳定,则按申请之日起前3个月收入的平均额除以家庭共同生活的数即为家庭人均收入。
四、申请人对家庭收入核算有异议的,可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救助办提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救助办应自接到异议起20日内核查完毕,情况属实的予以及时纠正。
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制度
一、城乡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家庭收入摸排调查、社区(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二、经社区居(村)委会评审合格的,由社区居(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低保评审领导小组对居(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乡镇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对申报材料和公示有异议的,进行二次审核。在二次审核之前,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居(村)委会要再次进行调查取证。对二次审核后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及时开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通知》,并报县救助办备案。
三、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每月25日前完成对当月的城市低保上报材料的审查,农村低保原则上每年普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审查,特殊困难户随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通知乡镇人民政府在社区居(村)委会再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保障类别、补助标准等。公示七日无异议后下达书面批准通知书,并由乡镇民政办或社区居委会发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及银行代发存折;经公示有异议并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开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予批准通知书》。县民政局在签署城市低保批准意见时,必须签署应享受的保障金额,保障金额必须等于低保标准减去核实的家庭实际收入的差额。
城乡低保申请制度
一、凡持有我县非(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员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都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的家庭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的家庭申请农村低保。
二、城乡低保待遇的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提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并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下岗证、离退休证、结离婚证(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就业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困难家庭中,同一家庭既有非农业户口又有农业户口的,其非农业户口人员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本县内人户分离家庭申请低保待遇时,原则上在大多数成员户口所在地申请,由其现居住的社区居(村)委会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常住地在外县市一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员,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负责提供有关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城乡低保申请的受理,由申请家庭的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城乡低保申请受理登记,并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不能办低保情况 第3篇
矫勇介绍了当前水利形势。今年以来, 中央先后出台一号文件, 召开最高规格的水利工作会议, 对水利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全力贯彻落实, 迅速掀起了治水兴水热潮, 为实现粮食产量“八连增”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大规模水利建设全面展开, 涉及民生的水利问题加快解决;二是从北到南一年三旱, 抗旱减灾成效显著;三是局部洪灾频发重发, 防汛抗洪积极主动;四是水利管理力度加大, 依法治水深入推进。
矫勇强调, 目前全国大部地区主汛期已接近尾声, 但后期的防汛抗旱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西南等重旱区水利工程蓄水严重不足, 今冬明春旱情形势严峻。
不能像办工厂那样办职业学校 第4篇
格拉瑟认为,“雇用更多的人、建造更好的校舍、加强对教师的培训、雇用更多的专家,或者做任何大大增加学校预算的事情”,把上述做法作为唯一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毫无意义的。
在不少人的头脑中,发展职业教育不就是“雇用更多的人、建造更好的校舍、加强对教师的培训、雇用更多的专家”吗?不就是设立一些项目来“大大增加学校预算”,促进学校发展吗?除此之外,有多少人关注职业学校的课堂生态、职校教师的生命状态、职校学生的成长状态呢?按照格拉瑟的观点,如果这些都不在关注之列,那么,前面的那些做法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以为,格拉瑟的观点是深刻的、发人深省的,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经过多年探索,我国教育界形成了一个共识,即“教育是农业,是林业,而不是工业”。具体而言,教育的对象是人,因此,我们不能像加工工业产品那样批量地制造学生,这恐怕是妇孺皆知的道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随着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和信息化的普及,职业教育却越来越像工厂那样开始批量地生产“产品”——学生。这种现象的背后有着不易为人察觉的荒谬逻辑:企业的运转离不开设备,当然也就需要职业教育提供能够操作这些设备的工人——技能型人才;设备是可以批量加工出来的,操作机器的人自然也可以批量“加工”出来。这个逻辑错误性之所以“不易为人察觉”,是因为乍看上去,它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的。于是,在职业教育领域,像供应设备那样为企业供应技能型人才,既有了理论层面的支撑,也得到了政策层面的肯定。
既然技能型人才可以批量“加工”出来,那么,这个“产品”就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加工”,这个标准就是当下职业教育领域非常流行的一些说法,如“学校围着行业转,专业围着职业转,课程围着岗位转”等。按照上述标准“加工”出来的技术技能人才就是合格的,否则就是不合格的。
令职教工作者尴尬的是,我们提出的上述标准并没有得到用人单位的首肯和赞赏。不少企业的领导者反复强调,企业需要的是综合素质优良的职校毕业生,无论学生在学校里掌握了哪些技能、掌握到何种程度,企业都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即使他们的技能水平暂时与企业的要求有差距,也可以很快得到弥补。但如果学生缺乏责任心,不能认同企业文化,不肯吃苦,不能与他人合作,那么,企业对他们的培训就很难收到效果。这样的学生即使技能水平很高,企业也是不欢迎的。
企业领导者对职业学校的忠告与格拉瑟的观点不谋而合。格拉瑟在书中说:“个人责任心与基本技能比中学里学到特殊技能更加重要。一个认真负责的受训者会准时来工作、听从指示和帮助他人,这比具有广泛的职业准备但个人素质差的受训者更为人们所渴求。”
行文至此,我清楚地知道,我的观点也是不合时宜的,会遭到有关人士无情的批判。批判者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反问让我的言论不攻自破,比如,职业教育不应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吗?不应该为企业输送技术技能人才吗?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不应该紧贴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的需求吗?是的,这些反问是有道理的。职业教育当然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当然要为学生就业做准备。我所强调的是:第一,不能将职业教育的功能窄化为技能培养(培训);第二,各级各类教育都应该将人的发展放在首位,职业教育也不应例外;第三,从教育意义上谈人的发展,知识、技术、技能都是第二位的,立德树人才是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第四,即使只谈技术技能培养,由于学生是由一个个独一无二的生命个体所组成的,也不能(事实上也做不到)用统一的标准来“加工”他们;第五,抛开理想性、崇高性、精神性、生长性谈职业教育,就从根本上背离了职业教育的本质。
2014年12月,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张基宏在接受《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记者采访时说:“我经常给老师们讲,‘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要时刻铭记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要围绕这个主题来讨论培养什么人、用什么培养、如何培养和如何保证质量。”张基宏院长的这番话道出了一个职业院校领导者应有的教育理念和强烈的育人意识。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理念和意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才能够底气十足地向学生及社会承诺:“从这里开始,不一样的精彩。”
“生命化教育”的倡导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克剑说:“教育不能失真,不能让人生命中那份自然而然的真切感丧失,真切感一旦丧失,教育本应有的精神性状就会丢失,那教育也就完全变味了。当前的教育危机就在于教育正在失去人生的这份真切感。”(《黄克剑论教育·学术·人生》,黄克剑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我在这里,要接着黄克剑教授的话说:“如果把职业学校当作工厂来办,那么,职校师生‘人生的真切感还能守得住吗?”
低保办主任践行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第5篇
我局开展“接地气、讲政策、察民情、访民苦、解民难、贴民心”为内容的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领导带头,自上而下示范引领,为我局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做出了表率。下面,我从学习、修德、亲民、务实四个方面,谈谈我对民政救助工作者践行群众路线的思考,和大家交流学习。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是说学习的好处。在这信息化时代,如果一个人放松学习,就会有比时代“淘汰”的危机。因此,作为民政救助工作者,就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和工作方式,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首先要明白学习是为了什么.这个很重要.因为很多人读了很多书,也做了很多笔记,但真正做事的时候就把书上那些至理名言给忘了,那样读书是没有用的。在当前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阶段,我们学什么?
一是牢记宗旨。牢记公仆角色,牵挂群众冷暖,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一切工作的唯一标准。二是学好特色理论。在抓好特色理念学习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书的学习,深刻理解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三是学好业务。民政救助工作者要不断学习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业务知识,学以致用,胜任岗位需求。
第二,要常修政德,树立良好形象。政德是干部的从政之基、立身之本,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政德修养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无论是做人、做事,还是为政,都要始终坚持以德为先。
一是做人要有德,贵在正直守信。做人要有人品,人品是一个人行为的灯塔、人生的航标。民政救助工作者只有坚持以德为先,才能时刻规范自身言行,做一个正直守信的人。二是做事要有德,重在有责。负责任是一种崇高的政治品格。我们作为基层民政救助工作者,工作的“技术”不高,要求更多的是一份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为民、贴民”的责任心、责任意识。三是为政要有德,难在守廉。廉洁是党员干部的一条基本原则,廉洁是一种精神追求,这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基本保证,也是党员干部综合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基础,更是党员干部加强道德修养的“要义”所在。
第三,要贴近群众,不断增进感情。心系群众、服务为民是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本质要求,是践行群众路线、民政核心理念的具体体现。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在低保排查、五保审批、医疗救助调整标准等救助工作中,要求 我们救助工作者,走出机关,深入村组多听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虚心向基层群众和党员干部求教,破解救助工作中的难题。克服“闭门造车”“唱独角戏”现象,制定出结合我区实际、暖民心、合民意的救助政策措施,以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第四,要创新方法,切实改变作风。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四风”问题,树立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
一是在救助政策创制上真抓实干。民政救助政策较多,在贯彻落实政策中,要求我们不能“墨守成规”、习惯于惯性思维,而更多的有“拓荒者”的探索进取精神。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遵循城乡差异,勇于探索符合我区特色的救助模式和方法。对城乡低保,实施分类施保,加大重度残疾、单亲、孤老、失独家庭的救助力度,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改城乡医疗救助“二元化” 标准为城乡医疗救助“一元化”标准,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扩大临时救助范围,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开展慢性病门诊救助试点工作。扩大“一站式”医疗救助医院范围,方便群众救助。
市低保办优秀公务员个人事迹材料 第6篇
尽职尽责倾心服务
甘当困难群众生活守护者
**同志自担任低保办主任以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团结和带领全科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从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将市委、市政府勾画的“十位一体”综合救助体系落实成具体的救助
措施,使**市城乡低保工作多项救助措施位居全国前列、开创全省先河,在保障特困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同志自以来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评为全市民政系统模范工作者、和连续两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改善发展环境百面旗”竞赛先进个人、被授予**市直属机关先进女职工、被市政府授予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党员、被市委
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先进个人、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低保基层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功人员等光荣称号。其主要事迹表现在:
一、服务大局,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同志能够切实从特困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经常深入基层,多次开展大规模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低保家庭实际困难,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向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所完成的900多万条各类统计数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并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理念指导(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工作,带头研究制定实施了《关于大中型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纳入低保救助实施意见》、《关于将连续6个月未足额领取“应得收入”人员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救助的实施办法》及保障并轨企业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等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关键作用。经过她及所带领人员的扎实工作,市政府先后五次调整低保政策、提高低保标准,建立并实施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发放困难群众医疗补贴40多项制度和政策,特别是在完善“十位一体”综合救助政策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分类动态管理、资金筹措监管、责任监督、政策支撑等一系列城乡低保救助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尽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她力求把各项救助政策惠及成果最大化,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得尽得”,经过不懈努力,使我市保障人数达到11.62万人,累计发放资金6.44亿元;实施多层次医疗救助,救助低保患者30多万人次;救助贫困学生,为19689人次市区低保家庭子女发放教育补贴680多万元,1559名城乡低保家庭的大学生得到助学救助;138户低保家庭入住廉租房;27574户低保家庭得到供热、物业费救助;累计为182万多户低保家庭发放用电补贴资金470万元;有效解决450多名低保对象就业;为36532户低保家庭一次性发放燃气补贴53.9万元;建立灵活应急救助机制,开展临时专项救助,共有10.3万户城乡低保家庭得到节日救助,累计支付节日救助金2211.535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增加临时生活补贴,每月增资140多万元,切实保障和维护了特困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沟通协调,努力顺畅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关系。为了实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她动脑筋、想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与上级业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顺畅和谐的工作关系,使**市的城乡低保工作得到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得到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和配合。积极向上争取低保专项资金,极大程度减轻市区两级财政压力,同各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十余项综合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
四、敬业奉献,身体力行带动优秀低保团队。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她始终以身作则,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放弃双休日、节假日是常有的事,经常因为思考工作彻夜不眠,经常因为加班将女儿托付给朋友,公伤骨折后仅修养40天就回到工作岗位,母亲多次患重病住院都只能匆匆探望,母亲病故时她正走在去往省厅汇报的路上。就是在她身体力行的带动下,低保办的全体同志都以忘我的精神对待本职工作,不论白天、夜晚,无论刮风下雨,全体人员都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成为民政系统一支强有力、能战斗的优秀团队。
不能办低保情况 第7篇
这次我和晓薇、伟中等同志一起,围绕市、县、乡落实“两个责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什么力度逐级递减、怎么解决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两天来,我们去了5个县(市、区)的6个乡镇。刚才,我们又听了17位同志的发言,包括晓薇同志讲的意见,讲得都很好。这里,我讲几方面的意见。
第一,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当前我们省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去年9月以来,新的省委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狠刹“四风”,取得了成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省、市、县、乡各级工作并不平衡。2014年,省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235.5%,市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84.1%,县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34.2%,乡镇纪委立案数同比下降0.1%。
从这组数据来看,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是不是我们山西省基层的问题不多、不严重呢?从实际情况看,不是这样的。2014年,我们省每万人举报量是25.4件,同比增长154.8%;省纪委受理信访举报61222件次,同比上升118%,其中,举报县处级以下干部的信访量占全部信访量的63.5%。还有,2014年省纪委接受越级信访举报数量53177件次,其中越级反映县处级以下干部的问题37027件次,比重高达69.6%,比2013年增长86.7%。也就是说,我们省目前超过六成(63.5%)的信访举报量,七成(69.6%)的越级信访举报集中在县处级以下干部。这充分说明,我们省人民群众对县乡村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反映强烈,意见很大。
上面是通过信访举报数据进行分析,下面再看已经查办的案件,我们省县乡村的腐败问题也是触目惊心。县一级,像高平市,集体坍塌,被称为“县级塌方式腐败的样本”。乡一级,不仅贪污受贿,甚至有的乡镇干部贪污侵占补给残疾人的钱,有的连办低保都要收受贿赂。村一级,有的村干部贪污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有的甚至从贫困群众“口中夺食”。可以说,一些腐败分子什么钱都敢贪,特别是这些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老百姓十分痛恨。
那么,我们省基层特别是乡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怎么样呢?2014年,全省1398个乡镇(街办),接受信访举报件次比2013年增长60.2%,但是立案件次比上年下降0.1%。这就是反映的问题多,而且大幅度上升,查办的案件不但没升,反倒下降了。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乡镇纪委查处党员干部零立案的占乡镇总数的20%。也就是说,我们省有1/5的乡镇在两年多时间里一个案件也没查。以上这些情况,充分说明省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逐级递减,特别是20%的乡镇“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县乡村的腐败问题不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苍蝇”没人管,甚至满天飞,我们打多少“老虎”,人民群众也不会满意。我们常说 “郡县治、天下安”,实践证明我们还得加上一句,“乡村治,百姓安”。要把山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就必须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往县乡延伸,就必须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强化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二,紧紧牵住“牛鼻子”,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这次调研,我们看了5个县(市、区)的6个乡镇,有好的,有一般的,也有差的。对“两个责任”,有的抓实了,有的抓虚了,也有的抓偏了。榆次区北田镇党委就抓得比较实。镇党委书记给我们介绍情况讲的都是具体问题、具体办法,没有仅仅抽象地讲“道理”、说“逻辑”。她约谈班子成员和村支部书记,不讲空话套话,而是针对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谈问题、抓落实。在镇党委领导带动支持下,北田镇纪委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办了31起案件,在全省是最多的乡镇之一。忻府区解原乡落实“两个责任”也比较好,乡党委抓得比较实,纪委两年多办了24起案件。我们调研的另外两个一般乡镇,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抓手比较少,对班子和村主干的情况也不太熟,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的主动性不够,也就是说监督的意识不强。其中一个乡镇党委书记,在汇报时抽象的概念比较多,能谈道理,但谈不出问题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这两个乡镇虽然也查办了一些案件,但整体工作状态、工作思路和前面两个乡镇比还有明显差距,还有待提高。
我们在调研中还有两个比较差的乡镇,其中一个乡镇党委书记把落实主体责任归纳为 “七个一”(开一次会、讲一次党课、听一次汇报、约谈一次等等),但具体管用的措施不多。我们在调研的时候,也感到看展板、看文件、看记录确实都“很好”,但是光有这些远远不够,最关键的是联系实际、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现在一些地方把牵住“牛鼻子”都挂在嘴上了,而“牛”原地不动,不干活、不出力,这还是不行。形式是必要的,但是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不能搞。落实“两个责任”,牵住“牛鼻子”,要突出抓住这么几点。
一是各级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一要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解决“不愿抓”的问题。榆次区北田镇的事实证明,从严管党治党,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而且会促进经济发展。而落实“两个责任”比较差的乡镇,重经济、轻党建,结果群众不满意,抓不好党建反倒会影响经济发展。二要算好人心向背的政治账,解决“不敢抓”的问题。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讲,“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实践证明,只有把那些横行乡村的腐败分子惩办了,我们的基层党组织才能赢得民心,我们才能把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好干部选用上来,才能真正解决好发展、民生和稳定的问题。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不会抓”的问题。有的乡镇党委抓主体责任仍然局限于“老三样”,开会、讲话、发文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也不结合实际,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我们在调研的时候看到,有的乡镇老是在形式上下功夫,但问题到底是什么?用什么措施针对性地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却不会抓。北田镇、解原乡的实践证明,必须具体抓,一具体就深入,作为党委书记,必须既明白道理,又会抓具体事、具体案件,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各级纪委要把监督责任做细做实。党委扛起主体责任,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跟上。一要自觉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通过监督责任的落实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纪委要主动打听“张家长、李家短”,认真分析信访情况,掌握当地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的廉政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家底清,及时向党委报告,使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放矢。要敢于担当,发现违纪苗头就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及时处理,该谈话的谈话、该核实的核实,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切实解决好对大问题不敢碰、小问题不当事,“动手术”没胆识、“治未病”没措施,养痈成患、放任自流等问题。二要加快“三转”、回归主业。在乡镇一级,纪委往往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是专职纪检干部,其他纪委委员都兼着其他工作,力量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更要加快“三转”,把职责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三要充分发挥双重领导的体制优势。榆次区北田镇纪委之所以能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办了31起案件,镇党委给予了坚强的领导和支持,但也不是仅靠一镇一乡之力,区纪委也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支持。他们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区纪委及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针对乡镇没有力量审理案件的实际,通过乡案区审,实现了查审分离。晋中市查办案件最好的10个乡镇中榆次区占了7个,充分说明了县区党委、纪委加强对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的重要性。
三是把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去年9月之后,省纪委紧紧围绕省委部署,按照中纪委和省委要求,坚决落实监督责任,“三转”成效明显,很多做法是创新的,体现了大胆改革、敢于担当的精神,对省委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实实在在的强有力的工作支撑,做得很好。我们也要看到,我省各级党委、纪委还没有完全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和延伸到基层特别是乡镇这个末端,还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省纪委做得好,我们市县党委、纪委怎么接过来、传导下去,还存在问题,根本原因是“两个责任”不落实,甚至缺失。所以,要全力推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三转”工作,坚持上率下转、上下同转、内外同转,确保市县两级监督责任下沉到底、落实到位。要强化责任追究,要看到“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认真落实“一案双查”等制度,对不担责、不作为,“两个责任”不落实的要坚决“打板子”。要大力加强基层纪委自身建设,在清理纪检监察队伍的同时,还要配合组织部门发现、掌握、重用一批好干部,配齐配强基层纪委力量,同时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县以下党政机关设立职级并行制度等政策,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蝇贪”成群,其害如“虎”。我们要持续保持“三个高压态势”,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际成效。
一是在全省开展大起底、大排查。省纪委已经对反映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大排查,这项工作抓得很好、很及时。对排查问题线索的处置,突出了谈话函询,其比例由过去的1.6%提高到了23%。也就是说,过去只有1.6%的问题线索涉及的干部被约谈、被提醒、被打招呼,这次通过案件线索的起底排查,比重上升到了23%。我们明确了责任分工、路线图、时间表等等,这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今后,要把问题线索起底排查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坚持下去。市、县、乡都要结合实际,按照省委、省纪委的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省纪委也要统筹安排、做好指导、全面推进,层层抓实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我们要着力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问题,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各级纪委特别是市、县、乡各级纪委要按照“三转”要求,专司其职,把工作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线,把工作力量汇集到基层反腐败斗争最前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能放任自流、群蝇成虎。从这两天调研的乡镇的情况来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一定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这个任务是很艰巨的,这可不是开一次会,讲一次党课,听一次汇报就能解决的问题。什么叫抓实,解决问题就抓实了。
三是进一步探索县乡两级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这方面,我们要争取先走一步。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的要求,积极研究落实各级纪委特别是县乡纪委的职责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等问题。要坚持完善体制机制。目前,全省超过一半的县直单位没有设置纪检机构,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运转模式和运行体系,着力解决基层纪委职能泛化、力量薄弱、工作不聚焦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配齐配强纪委干部。我们调研了解到,有的市纪检空编125人,其中市纪委缺13人,县纪委缺112人,本来任务就重,事情就多,结果人手还没有配齐。要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选配到纪委岗位上来。要坚持问题导向。比如,在“三转”新形势下,我们对纪检监察工作怎么考核,就是个问题。在这次调研中,我们看到,有的乡镇两年多一个案子不办,但墙上却挂着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的奖牌。要研究考核纪检监察工作用什么尺子什么标准,把奖罚制度建起来。一定要解决干和不干、怎么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省纪委要拿出适应“三转”的考核奖罚的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这也是这次调研的一个重要问题。不能有案不查,两三年一个案子不办,但也不能为办案而办案,甚至为了凑数办案,更不能脱离实际下指标,片面追求办案数量。我们这次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定指标,把指标“泼”下去了,对完不成查办案件数量的纪委书记免职,这个做法必须坚决纠正,不能下指标,这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分类指导,我们调研了好中差三个类型的乡镇,对好的要总结,有些经验做法要推广;对一般的要督促;对差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变落后局面。
第四,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把纪律挺在前面,与“六权治本”的要求是内在统一的。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就要在“法律的笼子”前再加一道“纪律的笼子”,起到双保险的作用。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防止干部掉进腐败泥坑的重要措施。我们许多干部都是从基层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我们在基层工作的同志们也很不容易,对干部经常“扯袖子”,就能有效防止“戴铐子”。
一是坚持“双学”、以上率下。我们要一级学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己过硬,才敢碰硬。
二是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要加强日常的执纪监督,对干部严格要求,先把干部的“小毛病”“小事”“小节”和“第一次”管住管好,把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比如村干部浇地用电不花钱、办理低保送人情等等,这些事看起来好像小,但小错不断,大错就不远了,违纪违规发展下去就是违法,贪小不解决,就会贪大,贪大了就会被抓起来。要以啄木鸟的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减少“病树”、保护森林。
三是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榆次区北田镇纪委书记对村干部违反纪律的问题,能够黑下脸约谈和批评,做到这个不容易;但是更不容易的是她对镇党委书记也敢监督,不讲情面,北田镇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执行纪律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看人下菜碟”。还有一个问题,全省农村的村委会主任,有的不是中共党员,我们说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村委会主任也不例外,他们虽然不是党员,但也要受到政治纪律、行政纪律的约束,也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不能办低保情况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