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精选10篇)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第1篇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是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和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而采取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是预防伤亡事故及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劳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和检测控制技术知识以及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对职工进行教育时,必须把上述知识结合起来掌握,除应了解和掌握一般的通用的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外,还应掌握与其所在岗位相关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使职工既认识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又能运用安全技术知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2.安全生产规则的教育与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依法制定了安全规程、制度、工艺规程、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它是企业进行有序、安全生产经营的保障,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都应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规则的教育与培训,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工艺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特别是职业卫生法规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应使职工对包括安全法规在内的国家的各种法律、法令、条例和规程等有所了解和掌握,特别是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应作为安全法制教育的重点,以树立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安垒生产的责任感,这是使安全生产法能够贯彻执行的保障。
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_应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从生产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局属福利厂:
为更好的促进生产,保证良好地生产秩序,使全区福利企业管理步入正轨,我局从每月下旬至月底为安全生产旬。
一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厂要利用2天时间,对全厂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是仓库、车间。
二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员制度。各厂要明确一名领导为安全检查员,负责全厂日常安全检查。三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出现事故半小时内报局福利生产办公室。因拖延造成事故严重的,将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第2篇
(一)安全培训;
1.安全培训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坚持强制培训考核发证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2.安全培训由各单位行政领导负责,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安监科监督审核。
3.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4.安全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教学内容除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性法规外,应以《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全民安全知识读本》及煤矿井下作业注意事项与紧急情况处理手册为主,辅以风险评估、事故案例,利用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辅以实验、实习操作等实践性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安全培训课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培训要有专兼职教师,有教材,有场所,有严格的考核制度。
6.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必须经再培训直至考试合格。职工未经安全培训而分配工作的以违章论处,未经培训的职工造成事故应当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7.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档案,由矿主管部门保存。
(二)安全教育
1.矿每年编制安全教育计划,每月制定工作细则及实施措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安全教育必须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要结合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3.新工人必须接受入矿、科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每月十五日为矿安全思想教育日,教育内容以对职工进行安全第一思想,安全法规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为主,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如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第3篇
为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002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并确定每年的6月为全国安全生产月, 2012年11月21日,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2014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下简称新安法) 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的理念, 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义重大。可是, 虽警钟长鸣, 却为什么仍然有人会充耳不闻, 甚至逾越红线呢?这个问题应当引发我们的深入思考, 也要求我们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由此根除人们头脑中的错误认识, 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以往无数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 一切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均有其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而两者相比, 最可怕的莫过于主观方面的问题。剖析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观原因, 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
1.盲目追求经济效益, 而忽视安全生产
2008年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右江那读煤矿的“7.21” 事故, 提醒人们, 当事故有了苗头的时候, 矿方并不重视存在的问题, 并且不能从根源解决问题, 而是遮遮掩掩。在涌水还没有彻底搞清楚的情况下, 矿党委书记李太云就贸然下达了“水小就可以恢复生产”指示, 使本已返至安全地带的工人再次进入作业面, 结果造成了36人死亡的悲剧。一起本可以避免的特别重大事故, 因矿党委书记的一个不合时宜的指示猝然发生了, 究其原因, 就是在决策者的头脑中利益占据了上风。他们没能计算清楚安全与利益之间的“性价比”, 而只看到了眼前的蝇头小利, 忽视了安全生产这个根本大计。
2.责任意识淡漠, 没有做到尽职尽责
2008年9月8日, 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大溃坝事故, 277人死亡, 4人失踪, 直接经济损失9619.2万元。国务院事故的隐患调查组经过调查后, 确定原因为“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库, 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 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实, 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得力”, “走过场、不落实、不得力”的总结用语, 不就是对有关部门, 有关人不落实责任的真实写照吗?
如果决策者们头脑中的安全生产意识强一些, 部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能强一些, 上述的事故很有可能会避免。我们尽管不能穿越时空避免悲剧, 但我们能吸取教训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二、简洁明了是讲清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意义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使受教育者明白这样一个道理, 培训不是搞形式, 更不去走过场, 而是为了帮助大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掌握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备识别隐患的慧眼, 提高防范事故的水平, 确保生产的安全运行。其重大意义表现在:
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确保生产参与者人身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 使受教育者在头脑中构建一道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继而在参与生产时就会自觉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操作, 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2.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提升企业声誉和提高生产效益的需要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的管理者们、经营者们、执行者们掌握了必备的知识, 在强化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 也会在互相影响中编织出一张安全网, 为企业安全生产上一道保险, 安全概率大大提高, 一个安全生产有保障的企业, 会成为人才就业的首选单位, 会成为其他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的首选单位, 这既是一张无形的名片, 也是企业增资的助推剂。
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推进法制建设、维护生产经营者和参与者权利义务的需要
要把新安法落到实处, 不仅要依靠执法部门的严格执行, 还要依靠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 使法治精神根植于每一名与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内心深处, 使生产在法律的规范下正常开展, 也为生产经营者和参与者提供法律武器, 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提供有力支撑。
俗话说得好, “话不说不透, 理不表不明”只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法得当, 才会让受教育者的内心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参加培训的态度也会由被动接受转为积极主动参加。
三、各个部门齐努力是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中之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一项应当分层次开展的系统性工程。按照新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据此规定, 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二是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三是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四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以及相关安全防护知识;五是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六是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要求等。无论是哪个层级的承担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体, 都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 全面认真地负起责任来,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从承担教育的主体来看, 有专业性很强的安全生产教育中心, 也有企业的三级教育架构。比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 必须做到“五化”: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走过场, 不变味道, 此外还应当肩负起对企业三级教育机构的指导和评估重任, 夯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基础。但不论是安全生产教育中心, 还是企业三级教育机构, 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 都应当在继承“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传统培训方法的基础上, 力争做到教育的手法具有专业性, 培训的方法具有灵活性, 传授的方法具有可行性, 传播的知识具有科学性, 采用的案例具有真实性, 总结的教训具有深刻性等等。以培训方法的灵活性来说, 应多采用现代培训方法, 利用多媒体通过互动式和演示式进行教学的方法, 或者是案例教学法、研讨会教学法、角色扮演法、操作示范教学法的综合教学方法。增强授课的趣味性, 以提高教育的效果。
四、结语
安全生产决定企业的效益, 更是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安全生产如果不能落实, 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效益, 更会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成为社会不安的一个因素, 因此, 要从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入手, 增强人们头脑中的安全意识, 建立安全、可靠、和谐、协调的环境和匹配运行的安全体系, 使人类变得更加安全、康乐、长寿, 使世界变得友爱、和平、繁荣, 从而创造安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1]张海林.现代培训方法在安全生产培训中的作用[J].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4, (3) :62-64.
[2]李一安.培训形式需要创新[J].劳动保护, 2009, (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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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丁秀玲, 杨宏常, 蒋旭东.企业培训的现状分析[J].企业经济, 2004, (4) :88-90.
矿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 第4篇
一、福建省矿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状
按国家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强制培训,持证上岗外,其它从业人员由企业负责组织培训。
根据调查,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企业领导人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水平较高,能够坚持对入矿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再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度能得到较好的落实。因此大部分国有大中型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普遍较好,有的矿山企业如福建水泥厂石灰石矿几十年来,从未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但是我省大部分民营矿山企业,由于业主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薄弱,“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使得大部分农民工进矿后未得到有效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就上岗作业。这些农民工有的是刚从农村来,放下锄头,戴上矿帽,就上岗作业;有的是从别的矿山由于各种原因流动到这个矿山;有的是曾干过矿山,但“春来秋回,经常离岗”;有的是工作岗位不断变换,变换工种前又未经过安全培训与教育。可见,农民工培训工作不仅存在着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薄弱,还存在着人员流动性大、工作量大、制度难落实等等问题。
二、加强矿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与途径
1、加强矿山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农民工安全教育的主体。要落实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首先要提高矿山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矿山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认识到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法律赋予企业的职责和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认识到我讲安全为人人,人人安全为企业,加强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工作。
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要以三级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核心内容是矿山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企业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矿山应急救援、自救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安全法律法规等。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师资力量。没有师资力量的企业,要聘请外单位有关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作为师资力量,把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变换工种安全培训和上岗再培训等制度落实到位,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基础性的保障。
2、委托具备培训能力的矿山企业进行培训。针对福建省相当部分民营矿山不具备培训能力的现状,民营企业可以与具备培训能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签署协议,委托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入矿岗前培训,充分利用和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培训的师资力量,教学场地、教学仪器、教学装备等培训资源。根据委托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和教育的方式,不仅能较全面地掌握矿山安全基本知识,同时也能了解学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应该积极予以推广。
3、建立矿山的安全培训基地,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目前,福建省一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取得四级以上培训资质。应该充分发挥这些培训机构的作用,建立矿山农民工安全培训基地。对那些不具备自行培训能力的企业可由行政主管部门引导,由取得四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农民工安全培训。原则上,矿山数量较多的县(市、区)都应当建立矿山安全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要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设施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装备,与安全条件好的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使安全培训教育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管,为落实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保障
法律法规制定的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一方面要靠企业自身的遵守和落实,一方面还要靠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在目前矿山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面临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安监部门应加大对矿山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与管理。结合福建省目前现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一是把安全培训工作列入矿长考核、复审的重要内容。二、制定相关政策,对矿山企业的从业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避免未经培训教育、未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的农民工盲目冒险上岗作业。三、是加大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执法力度,对未能按国家规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矿山企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5篇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职工身心健康,教育必须先行。根据上级下达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定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首先在开工前段期间,对特殊工种,操作危险性比较大的职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
二、正式开工后,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安排安全员进行全面性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考评。
三、安全制度要时时事事体现,使每个职工从心理上高度重视安全教育重要性,每天或每班工作之前都要总结前一天安全情况,并重申安全教育制度,进行相应工段的安全交底。
四、对特殊工程,特别环境作业时的安全生产,不论什么时间发生,必须在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
五、各施工队、队长、安全队长,在施工中每月必须最少一次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
六、天气恶劣,不能正常施工时,各班组要组织全体
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
七,公司安全科要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队长、安全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八、分项工程,各工种负责人、分管钢筋、机修、电工、木工等的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三次组织工人参加安全知识的学习,要求学员做好记录。
九、冬雨季施工,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对环境复杂的工地,一定要确保安全生产,对违章者严惩不怠。
十、公司组织有关安全人员,全面研究以往安全上的弊病,拿出适当措施,以解决种种难题,使安全制度层层落实,安全教育深入人心。
十一、公司制定花名册,对每次教育后考试得分给以记录,做为职工年底安全教育打分的凭据。
十二、严把安全生产关,从上级管理人员到下层职工,全面普及,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学安全”。
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会议制度 第6篇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 职责
㈠ 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 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第五条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 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 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 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 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 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9.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指示精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公司安全管理科对安全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年不低于4次;对驾驶员、车辆经营者组织安全学习教育全年不低于12次,安全学习出勤率达到95%以上。
2、公司领导每月路检路查不少于3次;安全管理科的领导路检路查每月不少于6次;安全员每月上路检查12次以上。排除事故隐患必须100%。
3、市场物流车辆日检率须达到98%;月检物流车辆应达到营运车辆的95%;营运车辆年检率达到100%。车辆统保率达100%。
4、车辆安全及故障执行公司制定的质量目标1/100万车公里,以后每年递减0.05/100万车公里进行考核。
5、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市场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消防器材、办公设备、固定资产保持98%的完好率。
二、为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公司领导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车管员、安全稽查员、保险员和安全教育员,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并逐级检查考核落实。
四、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作综合性的分析、研究,检查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每月车辆年审日分别组织驾驶员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必要的安全活动。
六、加强对公司员工和所属机动车驾驶员、车辆经营承包人、市场物流客户的安全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按照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严管重罚。
七、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公司对所属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大检查,清除不合格驾驶员,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
八、对车辆实行强制二级维护保养。
九、坚持车辆月检制度和例保检查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记录。
十、对发生的大小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十一、积极开展夏秋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和抓好冬季安全行车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全力抓好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工作。
十二、按照安全管理新机制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而整体配套的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安全管理的新方法,以不断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
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制度 第7篇
第一条 为增强我矿员工的安全知识,改变安全态度,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改变安全习惯,达到期望的安全行为表现,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现状,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对人员培训需求,规范培训管理,严格培训纪律,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 新入职人员及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岗前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知识、职业病防治等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检科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新员工分配到各单位后须与老员工签订四个月的导师带徒合同。新员工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实习和操作,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具备一定实操技能后,经操作考核合格,领取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独立工作。
第四条 职工转岗培训: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员工岗位工种发生变化时,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必须经劳资科同意后,将培训计划报送安检科,安检科负责安排相关培训,转岗培训不少于72学时。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 对“三违”人员的培训,依照《三违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
第六条 对《作业规程》的培训:新工作面在开工以前,施工区队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培训时间组织职工学习,培训结束要组织考试,考试成绩要记录存档。考试不合格者待岗培训,如安排考试不合格者上岗对单位责任领导罚款100元。区队要组织本单位多层次专项培训及实操培训,健全培训资料(纸质版、电子版)按要求报送安检科,安检科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考核、对考核不及格的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区队队长和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
第七条 安检科依据年、月度培训需求,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开办班培训,开班前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将培训时间、内容,参加培训人数通知有关单位。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组织的培(复)审培训,如因单位原因没有参加培训的,少参加1人对单位正职各罚款1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罚款50元,如属个人原因不参加培训的,对本人罚款100元。
第九条 坚持上什么岗位持什么证,做到岗证一致,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没取得相关证件的一律不得上岗,凡发现无证上岗者,罚责任人100元;罚跟班队长50元,区队正职罚款1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罚款50元。
第十条一般员工参加矿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培训时迟到、早退罚款30元,旷课50元,考试不及格者或缺考者罚款50元。对学员所在区队正职罚1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50元。补考再不及格者罚款100元,对学员所在正职罚2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100元。并待岗培训,直至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外出学习期间的培训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和工资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参加公司举办安全管理资格证培(复)审训或临时组织考试、迟到、早退罚款100元,旷课200元。考试不及格者或缺考者罚款300元,对学员所在区队正职罚1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50元。补考再不及格者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对学员所在正职罚2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100元。外出学习期间的培训费、生活补助费和工资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待岗培训,直至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来矿安全检查中发现无证上岗矿被罚款的,责任区队承担该罚款额的100%。
第十三条参加公司外出培训学习及组织奖励:
⑴安检科每月培训计划各区队必须严格执行,员工证件到期不培训造成证件失效和无证上岗者,严格按照鹤煤公司安全培训责任追究制度处罚。
⑵参加矿培训班,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且被评选为优秀学员的,矿给予100元奖励,对所在区队正职及技术员各奖励50元。外出学习被局评为优秀学员者,矿给予200元奖励,对区队正职及主管培训技术员各奖励100元。
⑶凡参加公司抽考人员抽考成绩取得公司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第三名奖励300元。
⑷凡工人参加公司抽考成绩不及格对本人罚款100元,对所在区队正职各罚款1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罚款50元,并待岗培训,直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每天只支付10元生活费。
⑸凡干部参加公司抽考成绩不及格对本人罚款200元,对所在区队正职罚款1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罚款50元。年度内两次参加公司抽考都不及格对本人罚款200元,对所在区队正职罚款100元,主管培训技术员罚款50元。停岗培训,直至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年度内参加公司抽考三次不及格的给予其本人免职处分。
⑹凡参加公司组织分专业抽考,抽考单位人员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给予单位正职奖励500元,技术员奖励400元。抽考单位人员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下给予区队正职罚款3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外出考察培训人员,外出前必须持参加培训证明文件或者资料经本区队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并填写本矿外出考察申请表,须经分管矿领导、矿长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到培训科登记备案(同时交安检科培训证明文件或者资料复印件存档,否则回来安检科不予报销有关费用),所有外出人员学习后认真撰写考察报告、总结。考察结束10天内,将考察报告、总结分别报送安检科,否则处罚责任人(安检科对管理人员处罚200元/人次,安检科对普通职工处罚100元/人次并早会通报)。
⑴参加外出培训的管理人员及特珠作业人员、取证人员需要考试的等考试结束后,持培训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或成绩单到安检科登记,安检科长签字盖章,持相关证明方可到矿财务科报销,成绩不及格或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各种费用自理。
⑵外出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因违规而被培训单位处罚或对公司和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培训其间发生的各种费用自理外,矿对责任人一律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学员因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由班主任签字,管理人员由矿主管负责人批准,特珠作业人员由分管的矿领导批准,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并在调度会上通报。学员因病不能上课,由矿医院出具证明,最迟于次日交培训部门认定,否则,病假无效。上课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关掉手机,不能来回走动,保持课堂安静。否则,对学员50元/次罚款。室内严禁吸烟,禁吃零食,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弃废物发现一次罚款20元。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禁打架斗殴,讲粗话、骂人等不良行为。违者按矿规矿纪处理。
第十六条 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证复印件丢失的应及时到安检科补办,无证期间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否则,对本人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 弄虚作假,私造假证下井作业的人员,一经查实,对责任人罚款300元/次,对区队正职罚款100元/次。
第十八条 培(复)训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提前3天通知参加培训,没有参加培训造成证件失效后果自负。
第十九条 培训结束前,安检科对培训人员为依据月底对学员进行效果评价。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二十条职工培训档案的内容要齐全,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学员点名册、试题、证书及发放名册、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等,缺少一项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一条授课培训师要熟悉所讲的内容,做到认真备课,授课,按时上、下课,严格课堂纪律。授课培训师自备教案,待培训结束后交矿安检科备案。授课人要服从安检科的课程安排,严格按照下发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并保证培训质量。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试析建筑企业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第8篇
1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安全素质
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生产力得到了很大提高, 一些高大、精、深工程的出现, 涌现出许多新技术, 新材料, 新工艺, 新设备。建筑工程施工速度大大加快, 施工难度不断增加, 也引发了许多新的危险因数。由于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农民工, 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安全知识, 安全技能已不能适应当前建筑业的发展要求, 建筑工地的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逐年增加, 所以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和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已刻不容缓。坚持以人为本, 就是坚持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基层管理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2 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全面推行科学化安全管理
社会在进步、企业在发展, 生产现场的工艺设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因此要求我们不能因循守旧, 要不断完善和改进有关的规章制度, 制定出合理规范的生产操作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积极推进标准化作业, 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这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全面推行科学化安全管理, 就是要全面提高全员素质, 坚持全员培训, 使企业员工系统地掌握安全操作、安全技能、安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多方面的知识, 从而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3 推行全员, 全过程, 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机制
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的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 因此是一种动态的管理。从事故形成机理看, 我们要保证安全生产, 把伤亡事故降下来, 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 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 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 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抓安全教育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全员参加, 全员控制, 教育是基础, 过程控制是关键, 管理是保证, 把安全做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 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贯穿于各项施工作业过程之中。加强对现场管理的检查, 不断投入财力物力, 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着力营造“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工作环境, 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机制。
4 加大职工的培训力度, 保证三级安全教育真正到位
三级安全教育是普及安全知识, 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操作规定和技能, 消除不安全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必要手段, 也是对职工进行各种劳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方面知识的教育。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增强安全生产知识, 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 形成制度, 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安全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能使广大施工人员在安全意识上真正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观念转变, 从而达到搞好工地安全生产, 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健康的目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首先要真正转变思想, 下到基层和职工多交流安全感受, 发动职工集思广益, 组织和搜集一些典型事故对职工不定期的进行教育。班组成员开展互助互学,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真正把“我要安全”落实到实处。
5 认真抓好安全工作的“预”和“防”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是我国一贯倡导的安全生产方针, 它为我们企业的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 其中“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我们都懂得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以杜绝事故的发生。要做到这一点, 从安全管理干部到我们每一位职工都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技素质, 能够切实发现生产现场和自己身边的不安全状态, 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避免事故的发生。所谓“事故”不外乎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联手”造成的, 如果我们把物的不安全状态消灭掉, 同时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 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解决掉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 就是预防的目的所在。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我们要学会举一反三, 善于总结他人及自身的事故教训。预见一些可能发生的事故, 进而多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既要做到亡羊补牢, 又要做到延伸预防。扩大外延教育、外延检查、外延整改, 保证实现“预防为主”, 消灭事故发生。
6 结语
安全工作的成败决定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良好的安全环境, 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 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否则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 素质是基础, 认识是前提, 关键是把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上, 使人人感觉到自己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作为企业管理者, 在抓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时一定要坚持标准, 严格检查, 一丝不苟, 动真叫实, 在认真上下功夫, 在落实中动真格, 坚持安全生产, 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重于泰山的责任感, 以安全文化的内敛力、以严格管理的影响力来扎扎实实作好企业的基层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这样, 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才会有保障, 社会才能稳定, 企业才会有效益, 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和壮大。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建筑企业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意义, 在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中, 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贯穿于各项施工作业过程之中, 达到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健康的目的。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第9篇
摘 要:石油企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战略资源,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大局的发展,石油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可以保障企业人、财、物的安全,更有利于国家战略资源的安全与稳定供应,因此,要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石油企业;健康安全;环保;培训
石油企业安全问题是企业生产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现代高科技技术和设备在企业中的广泛应用,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事故危险也更加严峻。因此,企业的相关部门必须要做好消防工作,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消防技能,从而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的频率,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提供前提和保障。
1 现阶段我国石油企业健康安全环保培训现状
近年来,由于国家和企业对消防措施和消防设备投入力度的加大,石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进步。就目前企业安全而言,消防产品的更新换代,消防车、泡沫、水源设施配备的齐全以及消防队伍的专业化和速度化极大改善了企业消防工作不利的局面。此外,除去专业的消防队外,企业还会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企业全体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施救能力。然而,油田是一项高危作业的组织,作业环境复杂,危险程度高,事故发生概率大,石油勘探、开发与提炼的过程中火灾事故安全隐患过于集中,一旦石油、天然气发生泄漏,遇到引火源极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连锁反应。加剧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难度。安全事故发生时,企业也不能形成有效的、快速的管理调配机制,当石油石化系统发生重大应急救援事故时,现有的指挥体系和救援措施往往仅限于区域内部,各部门和各系统之间很难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不能快速进行联合行动和人员调动,造成了安全事故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极为不利。
2 提高职工的健康安全环保意识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是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也是提高企业良好信誉形象的需要,同时,更是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因此,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是石油企业目前工作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企业生产安全对于企业发展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企业要保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加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方面,企业要提高安全管理素质,在工作中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在首位,做到“不保证安全不开工、不解决安全问题不放过”,把安全问题当作现场施工中的头等大事来抓。
3 加强石油企业职工健康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措施
3.1 促进组织结构的完善。组织结构是企业发展的基本脉络,企业要落实健康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的工作,首先,就应该从组织结构的完善方面着手。首先,企业的领导人应提高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视,要清楚安全工作无小事,把企业职工的健康安全工作納入企业整体经营战略的长期过程中,提高企业全体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警惕性。其次,面临我国健康安全环保教育的新形势,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邀请有关的专家和安全教育专员到企业中为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对职工进行安全、环保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以提升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在石油企业的健康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中,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会职工安全工作的技能和应对事故的处理技能等,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安全意识。为此,在石油企业中,应分层次建立安全培训机制。首先,对于企业中有工作经验的职工,应以岗位技能规范作为培训重点,在日常工作中,要提高对老职工的岗位技能规范训练,纠正他们的错误操作,同时还应帮助他们熟练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他们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其次,对于企业的新进职工来说,不仅要让他们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能,还应该对他们进行安全常识培训、突发事故的应变等,要让他们熟悉石油企业所有的安全设施,并能掌握应用的方法,从而保证他们在突发事故处理中的灵活性。此外,为了进一步提升石油企业职工的健康安全意识,还应该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能考核,并将考核纳入职工最终考核事项中,同时,石油企业定期还应该组织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对突发生事故的警觉性和应变能力。
3.3 加大企业安全宣传工作。企业可以通过扩大生产安全宣传实现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目的。首先,企业要改变消防安全策略,要不断地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详细报道安全事故中的人员受伤情况和企业财产损失情况,不断提高职工对安全事故的警惕性。其次,加强生产安全人性化宣传,从职工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家庭入手,明确安全事故对家人、朋友造成的巨大伤害,从而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生产观和安全观,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同时,在石油企业中,还应该不定期进行环保安全宣传,可以通过在班组间举办环保知识竞赛、节能环保行动等活动加大对石油企业内部的环保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环保意识,促进企业节能环保工作的进行。
3.4 严格企业的安全管理。石油企业的安全管理离不开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努力实践,首先,企业必须加强安全制度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范和职工守则,使员工思想上时刻有紧迫感、压力感,在每个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施工人员的脑际当中建立起安全意识,从而保证员工的安全意识不会松懈。其次,还要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职工的奖励制度相挂钩,当职工在生产中及时制止了安全事故的产生或发现了安全隐患,企业应适当对职工提出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以此来不断提高职工对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关注,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强烈认识,从而保障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
4 小结
总之,在当前形势下,企业的安全工作要依靠的是企业内广大职工的共同重视,才能提高石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企业要重点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帮助职工形成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安全行为的意识,争取每一位职工都抓牢安全生产的思想准绳,再通过企业严格的安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促进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规范,从而从源头上消除石油企业生产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宋兆寒.健康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的探索[J].价值工程,2015.
[2]杜丕祥,刘光山,陈彤彤,等.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减少事故发生[J].安全、健康和环境,2004.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10篇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
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计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第十五条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
第十九条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
第二十条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第二十二条机关包保人员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包保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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