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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转移原因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劳动力转移原因(精选8篇)

劳动力转移原因 第1篇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经成为中国农村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总量为22542万人。如此大规模的转移给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带来巨大影响, 引起学术界的关注, 并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其中学术界关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对农业生产发展影响的研究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这一现象陆续出现, 学者们主要从劳动力的角度 (侯风云, 2004;蔡 波、陈昭玖、翁贞林, 2008) 、土地资源的角度 (衣保中、张凤龙、邱长生、张成君、刘定祥, 2008) 、农业投入的角度 (彭迈, 2007;王华峰, 2008) 进行研究, 但学术界更多地注重于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意义, 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给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者带来巨大效益, 但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 转移劳动力已不再仅仅是相对生产力水平而言的剩余劳动力, 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农业生产发展的负面效应也逐渐体现, 而涉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对转出地农业生产发展的负面效应及潜在威胁专题研究不多见。本文着重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区西南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所产生的负面效应, 为今后在引导劳动力转移和促进农业生产间寻求更好的平衡点。

二、数据来源

2008年7~8月, 课题组成员对四川、重庆、云南和贵州四个省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为考察不同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农业生产发展造成的影响, 课题组选取了上述四个省中12个行政县的36个村作为样本地区。本次调研共发出问卷1260份。共收回有效问卷1226份, 其中, 四川314份, 云南296份, 贵州315份, 重庆301份。

三、西南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发展产生的负面效应及比较分析

1.转移家庭留守劳动力对农业生产投入不足

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06年农村外出转移劳动力中, 4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占82.1%, 其中, 30岁以下劳动力为52.6%。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数量多, 以青壮年为主的特点。本次调查反映, 农村外出转移劳动力中4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占85.6%, 其中, 30岁以下的劳动力占52.8%, 均高于平均水平, 说明西南地区劳动力转移以青壮年为主的特点比全国整体水平更显著, 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发展的影响将更明显。

调查显示, 劳动力转移家庭多数由老龄父母从事农业生产, 不到30%年轻的转移劳动力会在农忙时节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只有不到5%的转移家庭将少量土地转租出去, 可以看出转移前后转移家庭土地耕作面积变化不大, 但转移后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却大幅度减少。因此农村留守劳动力不得不承担更繁重的农业生产任务, 对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投入明显不足。

通过对西南地区外出转移家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年龄结构的调查, 发现外出转移家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的老龄化趋势比较明显, 其中50岁以上劳动力占34%以上,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西部地区, 特别是四川重庆属于农村劳动力较早进行转移的地区, 受其父辈的影响, 很多年轻人把外出转移做为成年后人生规划的主要选择。二是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机制比较成熟, 政府和中介劳务输出机构作了大量工作, 给许多知识水平相对较高的年轻人提供了较好的外出转移机会。

2.农业新技术推广受阻

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发展占据重要地位, 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支柱, 是实现农业工业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基本保证。农村大规模劳动力转移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障碍:一方面, 文化水平高的劳动力大量转移出去, 而留守劳动力多数文化水平低, 其中文盲比例也不小, 这部分留守劳动力学习农业新技术的能力有限, 严重影响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效果;另一方面, 留守劳动力受到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影响, 其学习农业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

表1充分反映出转移家庭中转移劳动力和留守劳动力学历水平相关较大, 一方面, 转移劳动力初中文化以上比例近65%, 而留守劳动力中只有不到50%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主要由于转移劳动力“年轻化”, 其多数都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 具有初中学历水平, 甚至有部分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另一方面, 留守劳动力中文盲所占比例达10%以上转移劳动力文盲比例较低。

图1反映出留守劳动力对学习农业新技术积极性不高, 调查表明超过30%的留守劳动力不想学习农业新技术。留守劳动力不想学习农业新技术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 农业尚未形成产业化, 农产品价格波动很大, 再加上近几年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和自然灾害频发,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不高, 甚至出现亏本的情况, 农业生产的低效益严重影响农民学习农业新技术的积极性;另一方面, 留守劳动力中有一定数量是由于家人需要照顾、生病等客观原因不得不留守从事农业生产, 属于“被动”留守情况, 在转移时机成熟的时候会随时选择进行转移。这部分人对从事农业生产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 不愿意对农业进行更多投入, 对农业新技术采取排斥的态度。

3.土地粗放化经营

经过对转移前后耕地资源的调查, 总体来看, 家庭耕地资源总量、人均占有耕地和自己家耕种面积变化不大, 只有极小部分家庭对缩减了耕作面积, 主要表现在出租给别人、免费转让他人经营、退耕还林这几方面, 而对耕地进行完全抛荒所占比例小。

通过对劳动力转移前后家庭土地变化情况的调查, 四个省转移前后土地经营面积变化不大, 变化比例均在5%以下。劳动力转移前四个省均没有将土地免费赠与他人耕种和抛荒的情况, 转移后出现上述两类现象的比例都较小。许多学者研究中提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造成了大量农村土地撂荒的现象, 在此次调查中并不显著。

从图2可以看出劳动力转移前后土地经营情况的变化, 土地经营更好占22.5%, 其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土地经营没有发生变化, 近20%转移家庭觉得土地经营情况在劳动力转移后变差。从四个省比较来看, 四川土地经营变差比例近40%, 云南最低不到6%, 这与两个省在留守劳动力年龄结构有密切关系, 云南留守劳动力中青壮年比例高于四川, 因此导致其土地经营情况在转移后变差比例比四川少。四川土地经营变差的比例高于平均水平, 贵州、重庆和云南均低于平均水平。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劳动力大部分转移家庭土耕种面积在转移前后变化不大, 因此土地粗放经营情况比较严重, 这不利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 同时由于减少了对土地的管理, 导致土地质量下降。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农业生产发展负面效应的计量分析

1.生产模型的建立

对C-D函数Y=ALαKβμ进行变动, 为了测量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农业生产发展的影响, 引入一个务工虚拟变量, 同时也将种植业播种面积、种植业生产性支出、投入劳动力数量作为解释变量, 构建的模型如下:

1nY=α+β11nX1+β21nX2+β31nX3+β41nX4+μ

种植业产值Y做被解释变量, 其余是解释变量。其中, x1表示劳动力转移的变化, 转移前为0, 转移后为1, x2是种植业的实际耕作面积, x3表示种植业生产性支出, x4代表劳动力数量, μ表示随机扰动项。

2.模型结果的估计

(1) 数据的处理。

由于种植业产值和种植业生产性支出受价格因素的影响, 以2003年作为基期, 将数据作处理。劳动力转移变量x1, 转移前赋值为0, 转移后赋值1。

(2) 模型估计。

由于变量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 运用SPSS对数据逐步回归, 由于x4无法通过t检验, 被自动剔除, 模型估计得到以下结果:

1nY=6.133-0.411nX1+0.6401nX2+0.1431nX3

(35.408) (-12.647) (16.842) (5.316)

R2=58.3% F=695.717

从估计结果来看, R2=58.3%说明模型具有较好的解释力度, F=695.717 (P=0.000<1%) 说明模型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F检验。变量X1、X2和X3的t值分别为-12.647 (P=0.031<5%) 、16.842 (P=0.028<5%) 、5.316 (P=0.061<10%) 表明变量分别在5%、5%和10%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中, X1的系数符号为负说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被解释变量成负相关关系, X2、X3成正相关关系。X1为劳动力转移变量, 它与被解释变量 (种植业产值) 呈现负相关关系, 即随着目前劳动力转移数量增加, 带来农村劳动力不足, 农业技术推广受阻, 土地粗放化经营等因素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产值, 导致种植业产值呈现下降趋势。学术界普遍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各种农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配置, 对农业生产发展有积极效应。但通过对西南地区的实证研究, 发现劳动力转移变量与农业产值存在负相关的关系, 说明目前西南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已不仅仅是“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一部分“非剩余劳动力”也参与了转移, 严重制约了当前农业生产发展。一方面, 农业生产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因素的影响大, 农业生产劳动环境差、工作量大、体力消耗大, 另一方面, 劳动力转移收益较稳定, 与农业生产相比纯收益高, 加上转移后工作强度比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小, 工作环境大多在室内, 劳动力多数转移到较发达的地区, 生活、交通较农村便捷。农村劳动力将两者对比, 导致其理性选择更偏向于转移, 从而农业从业劳动力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大幅度下降。目前生产水平下的“非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降低了农业生产率, 已慢慢偏离为提高农业生产率, 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转移的初衷。可以说目前盲目的鼓励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已经走入了一个误区, 这样的转移忽略了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进程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将不断增加, 这部分劳动力转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现代农业的实现同时也需要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 任何一种极端都是不利于整个农业生产的发展, 所以在转移与农业生产发展两者之间如何平衡, 就显得尤为重要。种植业耕作面积、生产性投入作为种植业生产的生产要素, 与种植业的产值有正相关的关系, 符合经济意义。

五、政策建议

过以上分析, 西南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给农业生产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了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合上述分析和西南地区实际情况, 提出以下建议。

1.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 提高农村留守劳动力综合素质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 大量优质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流向城市, 导致农村原本并不充裕的人力资本变得更加薄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必须通过增加对农村留守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投资, 提高农村留守劳动力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使得转移出去的那部分劳动力成为相对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言真正的剩余劳动力, 对农业生产不会造成负面影响。大部分留守劳动力呈现老龄、文化水平不高的特点, 对科学技术知识的接受和运用能力有限, 因此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其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就显得尤为重要。

2.加大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支持力度

2009年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实行四项补贴:一是粮食补贴;二是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三是粮种补贴;四是农机具购置补贴。一方面, 应当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的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 使农业生产数量和质量均得到保障;另一方面, 为确保农业大省的经济落后地区农业生产发展不会因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而受到严重负面影响, 应该对其进行重点支持, 支农惠农政策向其倾斜。

3.引导土地集约化经营

劳动力转移原因 第2篇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的过程中受阻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农民素质 问题。

西方 发展 经济 学家舒尔茨说过,改善穷人福利的决定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决定性要素是人口质量的改善和知识的增进。促使农民增收,必须努力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民素质是突破农民增收缓慢问题的“瓶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目前 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劳动力总体素质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就业需求。劳动力受 教育 水平低导致了 中国 劳动力结构的失衡.2000年,中国15岁以上人口中仍有文盲8699万人,其中3/4在农村;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8.2%,初中文化程度占49.3%,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11.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6%,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社会 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领域将越来越窄,转移就业难度将越来越大,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非常艰巨而紧迫。

2002年全国共转移农村劳动力2385万人,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有12.5%。大量农村劳动力既没有打工所必需的一技之长,也缺少保护自己的 法律 知识和城市生活常识,不适应就业和城市生活的要求,这就导致出现一方面用工单位招不到人,而另一方面大批进城农民工又找不到合适工作的现象。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每年需要转移1000多万农村人口;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也制约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产业结构升级。

中国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悬殊。1997年我国每百万农业人口中有科研人员数为77人,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137人)的56%,发达国家平均人数(2458人)的3.1%。美国的农场主大多数是各州立大学农学院的毕业生;西欧国家的农民除文化水平外,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 考试 合格领到“绿色证书”后,才能正式成为农民。而我国具有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劳动力仅占农村劳动人口的2.5%,这种现状对于未来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新 科技 成果和 现代 化生产工具的推广使用,农业产业结构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等方面都构成巨大障碍。

(一)农民文化素质低,造成劳动力结构失衡。

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不高,是我国劳动力结构的重要特征。据统计,我国农村中仍以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为主,占90%以上。素质不高的农村劳动力滞留在农业部门进行谋生的可能性更大,在 工业 部门和服务业部门,由于市场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较高。这也可以从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情况看到,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劳动力在剩余劳动力转移中所占的比重逐渐提高。

一般来说,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是其向劳动生产率较高部门转移的前提条件。因此,农村劳动力向劳动生产率高的第二、第三产业部门转移的速度和规模,从根本上取决于农村劳动力素质。并且,随着市场的发展,企业、政府机构等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于是就产生了由于我国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 影响 其自身就业的情况。

(二)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度,制约了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由于 历史 原因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城乡分离的政策等原因,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使农村劳动力难以在城市和乡村之间自由流动,形成了城乡二元的缺乏竞争的劳动力就业体制,农村劳动力难以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农村劳动力不能及时填补城市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产生的岗位空缺,城市劳动力也难以到农村就业,以弥补农村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不足。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如目前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升学制度,以及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的就业,无法形成统一开放的城乡劳动力大市场。

(三)农业面临产业化、集约化生产的压力。

(四)“人口逆淘汰”问题。

城镇居民只能生育一个子女,而农村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城市的教育条件要远远好于农村;城镇居民基数要远远小于农村居民的基数;从长期来看,被淘汰出局的不是素质低反而是素质高的人,这就影响了人口总体素质的提高。这是人口出现教育素质的逆淘汰,即城市家庭的生育率低,而农村家庭的生育率高,每年的新增人口80%以上分布在农村。

社会发展应该使得低素质的人所占比例越来越少,高素质的人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样,人们的平均素质才会越来越高。但是,如果社会中低素质的人所占比例越来越多,那么社会就出现了“人口逆淘汰”问题。

二、加快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策

当农产品需求的增长慢于工业产品需求的增长,这种情况是农民的一个负担,那么当经济增长时,快速增长的农业生产率同样会使调节的过程变得更加困难。过去几十年来,由于农业生产率增长的幅度大于非农业,农业所占的国家生产份额的不断减少必然导致农业在国家劳力、资金等资源中所占份额的不断减少。如果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不能及时转移,有可能导致农民的收入进一步下降。即使在劳动力流动和移民方面没有政策限制,在大批劳动力有待从农业转出这一重大转换时期,农村与城市的劳动力在报酬上的巨大差异已经存在并且还将继续存在。因为巨大的收入差异将引导劳动力从农村地区流出,当经济增长发生在农业劳动者还占全部就业人数的相当份额的时期,劳动力转移是非常巨大的。

劳动力转移原因 第3篇

一、广东省产业转移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与成效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凭借其区位优势,吸引着大量外来淘汰产业的资本进入,为广东省初期的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但长期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传统产业,高污染、低附加值的问题困扰着珠三角的经济进一步发展。面对传统产业的诸多问题及省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广东省提出了产业与劳动力的“双转移”策略,即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东西两翼、粤北山区转移;而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劳动力,一方面向当地第二、三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其中的一些较高素质劳动力,向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转移,从而实现全省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早在2001年8月,广东省就在出台的《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东西两翼地区要有选择地承接一部分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和辐射,山区和贫困地区要创造条件承接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移和辐射;重点是有目的、有步骤地将珠三角地区的部分产业向山区转移。2005年3月,出台《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鼓励珠三角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就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三角地区联手推进产业转移提出指导性意见。2006年,颁发了《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年5月,又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推进转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以及政策措施。《决定》明确, 力争到2012年,珠三角地区功能水平显著提高、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在办好现有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转移园)基础上,再规划建设1—2个大型产业转移园,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转移集群,推动我省产业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就业结构整体优化,本省劳动力就业比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成效显著。新增转移本省农村劳动力600万人,组织技能等级培训360万人,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显著下降,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生产总值增长率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做到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

为了切实推动“双转移”工作,广东省政府计划在 2008—2012 年五年时间里,安排 400 余亿元资金,从八个方面进行扶持:扶持欠发达地区完善基础设施;以竞争形式扶持欠发达地区建设产业转移园;加大力度扶持欠发达地区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政府有效引导的产业转移政策;实施免费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农村适龄青年掌握职业技能;以农田标准化建设减少农村单位土地使用的劳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造新耕地挂钩置换,增加欠发达地区可开发土地和支持解决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问题。

在推进产业转移方面, 一是加强产业转移规划引导。制定全省产业转移的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指导意见,引导和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集中发展。二是实行产业转移集聚发展。继续开展省级产业转移园认定工作。各产业转移园按总体规划确定发展方向,突出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发展;围绕延伸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做大做强。三是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努力降低产业转移园内企业用地、用电、用工等生产成本,提高对转移产业的吸引力。四是加大用地扶持力度。各地对产业转移园建设用地指标安排要适度倾斜,保证其建设用地需要;对规模大、成效好的产业转移园的用地指标给予支持,对于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用地计划由省专项安排。五是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珠三角各市要严格履行产业转移园合作建设协议,加大投资力度,尽快完善园内道路、供电、给排水、环保等各项基础设施。六是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产业转入地的外经贸、工商、国土、环保、消防、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广“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七是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完善产业链,集中供电、供气、供热、供冷和环境污染治理,设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能耗、环保、技术和安全标准,促进产业转移园可持续发展。

在推进劳动力转移方面,加快省内劳动力向珠三角发达地区转移;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培训载体建设强化转移就业公共服务;建立优秀农民工激励机制。

“双转移”战略实施以来,广东省各地高度重视园区建设,注意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观念和方式的转换,把招商引资与招商选资有机结合起来,着力筛选具有一定规模的符合当地园区发展的龙头企业进驻,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或是引进具有关联性产业集群项目,形成具有自己产业特色的工业园区。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在34个省级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产业发展方向对头,定位比较合理,正在形成以主导产业带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势头。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全省34个省级产业园区有79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达到479.45元,比2009年增长40.3%。全省34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低于所在地市能耗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8吨标准煤/万元的园区就有30个,其中25个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更是低于0.5吨标准煤/万元。同时,产业转移“腾笼换鸟”为珠三角各市腾出空间,珠三角集中更多的资源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现代产业。

二、广东省产业转移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互动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园区所在地区位条件有所改善,但仍未摆脱劣势。以梅州为例,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加强,梅揭、梅河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梅龙高速公路顺利动工,实现了梅州全市域“1小时生活圈”。但是,梅州在区位上远离经济中心,在区域经济辐射上存在极大的劣势制约,投资吸引力弱,制约了园区经济的发展。

二是资源矛盾突出,发展要素制约多。由于原有的工业化水平较低,服务意识较薄弱,产业结构不配套,中间产品外购成本过高,这就加大了转移企业的配套成本。从东西两翼各县的当前情况看,大都面临着无地可用、有地难征、政策难突破等严重的“瓶颈”制约。土地制约也就成为严重影响工业园区建设、乃至县域经济发展后劲的一大“拦路虎”。

三是产业转移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产业转移的形式并不统一,呈现割裂转移的形式,产业基础的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的进程受到很大影响。各企业之间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只是割裂式地实施产业转移,经常导致在一个产业园中全是一些关联度特别低甚至没有关联度的企业,区内各项合作,如人才培育、信息沟通、技术合作等,都没有形成互补效应,因此产业集聚的效应也无法发挥出来,影响产业的深入发展。

四是产业转移园区对口地区间产业转移成果不够明显。由于产业的梯度转移一方面靠政府引导和推动,另一方面靠市场规律的作用,造成部分珠三角地区政府考虑到产业转移可能对当地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产生不愿意转的思想。部分珠三角企业考虑到在人才的吸收、交通、市场环境等方面发达地区比山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权衡成本收益之后不愿意转。与此同时,在对口转移的城市之间未能形成较为明确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及全省未制定推动转移的约束机制致使这种对口转移效果不明显。

五是产业转移受生态环境的制约。目前,珠三角一些高能耗、粗加工、低技术和高污染的产业面临着生存危机,急于转移出去,如果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过多地考虑经济利益而忽略生态环境,引入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势必将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

此外,部分园区还存在承接产业出现严重雷同的现象,农村待转移劳动力素质与园区发展不适应,技能培训效果与园区发展不适应,培训主体与园区发展不适应,产、学、园的合作机制尚未形成,等等。

三、广东省完善产业转移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互动机制的思路

(一)在产业转移方面。

一是加大产业转移政策力度,提升转出地与转入地良性互动效应。产业转移转出地与转入地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提升转出地与转入地良性互动效应。园区建设,应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对于有条件优势的园区,提升其产业建设层次,合各方之力,共建高端技术产业工业园。

二是更有效地发挥产业转出地的积极作用。珠三角各市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产业转移示范园合作共建,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力求率先实现“三个紧密结合”,在发展上“上台阶、见实效、创一流、作示范”。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紧密结合。要紧密结合本地结构调整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直接面对企业的引导工作;要加快构建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合作共建模式,完善促进产业转移优惠政策,充分运用财政、税收、级差地价、要素成本等经济杠杆引导和激励企业转移;要强化企业转移全程服务,对有利于企业在转移中推进转型升级的行动给予强有力支持。园区建设与产业对接紧密结合。要着力通过产业转移,为做强珠三角产业高端环节腾出空间,为辐射带动粤东西北产业发展建立纽带。在完善园区产业规划、确定产业转移重点项目时,珠三角各市不仅要考虑一般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转出,更要考虑优势产业制造环节的向外延伸,形成跨区域的产业链条,“双转移”与“双提升”紧密结合。珠三角各市在做好部分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的同时,更要加大自身招商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力度,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和总部经济,进一步提升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成为国际先进产业的输入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加快实现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双提升”。

三是更有效地发挥产业承接地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投资的各种软硬件环境和条件。优化交通、通信、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和市场化程度、政策支持力度、政府效率、社会治安等环境和条件。创造有利于双转移的外部和内部环境,在金融、法律、人才等公共服务领域对产业进行支持,为落户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依托产业优势,积极承接相关的配套产业。每个欠发达地区都有其自身的要素禀赋优势,如果能将这种资源优势和产业转移的指向结合起来,将会更加有效利用好资源、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依据自身发展的主导产业或产业集聚规模程度高的产业,将剩余劳动力的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的优势。切实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在双转移过程中,承接地政府应该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对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进行改造,使其符合环境和资源保护要求,对那些达不到要求的,应该坚决阻止其进入,使其自然淘汰。要有选择地转移无污染、少污染的产业项目,加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尤其是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坚持走发展工业与保护生态紧密结合、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互促共进的园区发展新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用工业产生的效益补偿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得益彰、同步增长。产业集聚与机制创新紧密结合。要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招商引资模式、建设投融资机制、人才集聚机制,以观念更新引领产业要素跨区域合理配置、优化组合。扎实推进适应园区与企业特点的融资体系建设。需要集中力量在优化法制环境、拓宽发展领域、强化金融服务、加强支撑体系建设、鼓励全民创业等方面取得突破。要旗帜鲜明地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投融资创造公平、开放的宏观环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建设应借助珠三角的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支持,借鉴珠三角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园区管理水平,推进产业园区发展提速;淡化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珠三角产业转移承接地意识,转变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工业园”。

(二)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

一是以产业园区人才需求导向为重点,调整和加强农民培训体系。农民培训工作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已初见成效。但这一体系的运行机制、农民培训的基础设施和培训设备,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方法总结、培训效果评价等难于适应目前广东省“双转移”实际需要。因此,应以产业园区需求为导向,调整和加强农民培训体系,采取措施加强培训实习基地建设,要调动当地培训机构与外地特别是高层次的培训机构与职业院校积极性。还要调动企业培训的积极性,分配适当的培训费用补贴给企业,让企业成为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主体,提高他们实施培训的积极性,这样既能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技能,又可以让企业通过培训更清楚地了解员工的特点,有利于建立合同契约规范用工,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

二是建立适合产业园区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动态管理模式。按照本地产业园区需求优先的原则,在今后实施农民培训的过程中,应坚持当地园区项目需求调查。根据农民日前的生产现状、文化现状和经济现状,开展地区园区产业分析、农户培训需求分析、农民学习能力分析,有针对性地为当地园区农民就业提供培训。

产业园区可依托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和现有教育阵地,通过建设适用技术培训网络,实行分类培训和加强信息科技服务,对培养对象进行结对帮带,充分发挥辐射引导作用。实施“一人一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创新培训模式,对提供就业岗位较多的企业,按企业要求,开展成规模的“定单式”劳动力培训,对提供零星岗位的企业,通过岗位汇总,集中开展培训;对新建大型项目及用工量大的企业,要专项研究合作解决本县劳动力就业安置办法。

三是创新农村劳动力培训形式,建立“产、学、园”合作培养平台。建立“园区+学校合作培训”形式。即园区分别与职业院校及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企业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的需要,积极参与院校的“园区与学校合作培训”,目前,这种形式主要应用在在岗培训。同时,建立“企业+学校合作培养”形式,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安排学生到产业园区顶岗实习,由企业组织学生学习实际操作技术、参加生产实践,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可直接进入企业上岗就业。此外,还建立“研究机构或学校+当地政府+园区合作培养”、“本地学校+省属以上学校+企业的多层合作培养”等形式,为产业转移园提供强大的技术人才支撑。

(三)在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方面。

一是建立有利于劳动力转移和集聚的劳动力市场机制。要打破城乡分割壁垒,消除劳动力流动和集聚的行政性障碍,实现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的平等竞争就业,使城乡劳动力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同时,加强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法规建设,确保劳资双方的权利得到保障。要建立完善的劳动力保障体系,赋予农村劳动力平等的权利地位,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与偏见,通过完善法制,促使资方在雇佣劳动力时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限制,从而更加有利于劳资双方在法律制度保护下平等地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搭建一个快速获得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的平台。大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获得培训信息和工作信息的途径单一,这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培训的重要因素,也是一些地方“民工荒”的原因之一。要将信息通过媒体,例如电视、电台、互联网、报纸、杂志、宣传资料等向外发布。同时,政府可以和培训组织合作将用工信息和培训信息印成连续刊物,定期向新生代农民工发放,使新生代农民工及时了解各类信息,也可以通过在新生代农民工居住的社区举行教育咨询会,让各培训院校和培训机构参与其中,向新生代农民工推荐适合他们的培训专业、所需费用、培训时间安排以及培训后的职业前景等。通过各种途径为新生代农民工搭建一个快速获得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的平台,不仅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和择业,也可以有效避免因信息流通不畅造成的“民工荒”。

三是要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一批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和创业品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各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各地应因地制宜,整合可利用的教育资源,通过校校联办、校企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快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有效解决培训场所、师资力量的不足。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已获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管理;已获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应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已获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可以申请使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府扶持资金,并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

四是结合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就业弹性高的中小企业、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扶持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四)在加强“双转移”的投入与考核方面。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为产业转移提供金融支持。政府部门应加大推动产业转移各项扶持资金投入,及时、足额拨付到产业转移园,并发挥放大效应,引导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产业转移园所在地政府也要加大对产业转移示范园的投入,使其尽快完善功能,发挥更大效益。有关部门掌握安排的技术创新、节能、挖潜改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要尽量向进入产业转移园的项目和企业倾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为农民就业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对广东省而言,省级财政每年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专项资金安排,适当加大对各市、县完成“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目标任务,职业培训综合基地建设、新增培训项目、农民就业服务、考核表彰等给予补助。同时,加大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培训扶持力度。各市、县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把“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解决农民就业所需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设立农民就业专项资金,保障政策及时兑现。农民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智力扶贫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推荐就业服务补助、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新增培训项目设备设施补助和农民就业宣传、表彰等工作。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要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通报制度,定期分析和研究资金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效益。同时,要明确职责,建立良性互动机制。

四是完善考核工作。从2009年开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每年对各地市政府和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上一年的产业转移工作开展一次考评,有力推动了双转移工作开展,特别是调动了地方政府的作用,但考核体系和考核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的完善是“双转移”健康持续发展关键,考核方式应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劳动力转移原因 第4篇

1 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的状况

据2013年平陆县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显示:全县共有农业人口21.45万人, 农村劳动力13.02万人, 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7.11万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54.6%, 常年外出务工的劳动力3.68万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28.3%, 其中:在乡外县内的1.27万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9.8%, 县外省内的1.01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7.8%, 省外的0.66万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5.1%。除常年外出劳动力外还有2.23万农村劳动力从事钟点工 (或计件工) , 他们农闲进厂务工, 农忙在家务农。从经济收入情况来看, 2013年全县农民外出务工收入达到1.2亿元, 占全县农民所得总额2.58亿元的46.5%, 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该县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农村劳动力转移也成为该县增加农民收入的核心问题。

2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分析

2.1 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转移, 出现以妇、老、幼为主的“留守人员”

从统计年报来看, 农村劳动力转移以男性为主, 占比重达74.1%, 其中男性青壮年劳动力比重达66.8%。在转移过程中返回的比重还逐年降低。

2.1.1 农村劳力素质下降。

由于走出农村的大多数人员身体强壮、精力充沛, 且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而留守农村的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 因此, 农业技术的普及、良种的开发推广相对滞后, 导致农村更加贫穷、落后。

2.1.2 农业生产后劲不足。

劳动力外流的同时, 农民对农业生产性投入也在减少, 加之农村种田成本费用的提高, 现在农村的耕地撂荒或变相撂荒已不仅仅是个别现象, 土地出现“零价”流转, 或只在亲戚朋友间无偿“托管”现象。第三, 基层组织带动力弱。大量的青壮劳动力外流, 使许多农村基层政权近乎瘫痪或解体。出现“青黄不接”的病症。外出务工收入与农业生产收入差距的加大, 使得农村劳动力不愿也无意在农村发展, 部分外出人员有定居城市的意愿。同时, 在这种转移意愿的驱使下, 收入的资金投向也在改变, 减少了对农村发展所需资金的投入, 更是无心参与和关注当地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进展情况。

2.2 农村劳动力转移处于盲目和无序状态, 出现“民工潮”“民工荒”怪现象

农民外出就业多依托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 在转移方式上存在很大盲目性。近几年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 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政府或劳动部门有组织转移的占25%, 但通过亲朋好友等人际关系介绍方式转移的仍占30%, 另外自发盲目转移的比重占40%以上。流动的盲目性导致社会生活的无序性, “民工潮”的出现, 使本来紧张的水陆交通更为拥挤不堪。其次加大了城市的就业压力, 是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管理等在这些人群中难以执行和落实。

2.3 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兼职性和间隔性特点

农民为了提高经济收入, 增加资本积累, 大多数仍以土地经营为主, 兼营其他职业。由于本身素质低下, 决定了择业的难度增大, 只能兼职一些重体力操作简单的工种。这类兼业性的劳动力转移还有另外一个突出特点, 就是间隔性, 今年外出, 而明年不外出;农闲季节外出, 农忙季节返乡。

2.4 受经济成本影响,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省内转移就业为主

据统计, 本省内转移就业的比重占90.2%, 跨省转移只占9.8%, 县域吸纳转移劳动力比重迅速攀升, 这其中是经济成本在起关键作用。

2.5 劳动力转移方向

从产业流动来看, 农村劳动力转移多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大部分主要集中在上海、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影响, 农村劳动力大多分布在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工作, 从事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低技能工作。据统计, 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占53%, 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41%, 到异地仍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6%。

2.6 文化水平低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 转移农村劳动力中, 文盲或半文盲的劳动力占1%, 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9%, 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47%, 高中级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8%, 而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劳动力仅占15%。

3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与建议

从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种种社会问题来看, 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最根本的出路仍在于发展大农业, 提高非农产业的增长速度, 转移农民收入增长方式, 实现农村城镇化、城镇工业化、工业园区化建设。

3.1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

农业产业化核心是以市场为导向, 组织生产, 通过开展加工、购销, 延长农业的产业链, 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使农业成为高效盈利产业, 促使农业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就是引导农业有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通过龙头企业带动, 将分散经营、小规模经营农户链接起来, 进行多种产业以及农副产品的深加工, 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条, 共同应对市场需求、市场竞争, 从而增加农业收入, 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同时农业产业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有一部分农民就从农业领域产生剩余, 向农村城镇化转移。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可以将农业生产与农业加工企业和社会服务业有机连接起来, 从而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

3.2 实施农业重点保护政策, 增强农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要引导农民从外出务工转向对农业的深度开发, 逐步减小当前存在的工农产品“剪刀差”, 增加务农收入。同时继续深化物价改革, 采取切实措施, 限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一要靠政府增加对农业的补贴, 像退耕还林、种粮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等。二要引导农民优化产业结构, 对农产品进行简单的深加工, 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突出“品牌”优势, 特色种植, 尽快增加农产品产量, 提高农产品商品化, 只有卓有成效地缩小工农产品的“剪刀差”, 为整体经济水平和就业结构的高度化创造良好条件。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收入增加, 相应会提高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及开发。这些措施是有效阻止当前农业发展必需的劳动力流失的迫切需要。

3.3 加快小城镇建设, 创造本地就业环境

政府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放松户口管理, 降低农民就业及子女入学“门槛”, 拓展本地就业市场, 鼓励农民工就地转移, 二是政府出台各项扶持政策, 鼓励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依托多年外出务工的经济和工作实践积累, 一些农民工具备创业条件的激情, 政府应尽快出台像“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的扶持政策, 鼓励他们回乡自主创业。

3.4 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变盲目流动为有序流动

劳动力转移 第5篇

农村劳动力过剩:

1鼓励和鼓舞农村人口外出,既可以增加收入,又可以避免劳动闲置和浪费的状况。

2.发展就地城市化,一方面,就地城市化可以发展当地的经济,完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有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另一方面,农村的闲置劳动力又可以得到从分利用,增加家庭的收入。3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组织技能培训,重点进行技能点的培训,使农民获得多技能,以便于在激烈的市场中获得就业的机会.4.鼓励农产品制造加工业在当地落地,农产品的升值使得当地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第三产业在农村兴起和发展。更加有利于当地的经济的发展和就业。

5.建议在市场上难以生存的产业投入到农业当中,如房地产目前低迷,很难再发展起来,建议这一产业转向农业,一方面,往往他们拥有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他们懂的管理等 劳动力不足:

1.鼓励农二代,农三代回家从新尽行农业的生产,但是存在问题,农二代对农村的感情不是很深,不懂种地,不懂生产使得他们回到家乡很难从事农业生产,政府在这一时期要加强对返乡者进行基本的培训。

2.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社,有利于技术的共享,有利于降低风险,有利于节约人力,有利于农村的社会保障上完善。

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拓宽分析 第6篇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

1、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不成熟

随着我国经济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国民素质有了整体上的提高,但是其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当前一些农村劳动力还存在着抱残守缺的思想,他们的观念传统,认为不必转移劳动的地点,依靠传统的耕种就可以达到“吃饱饭,不挨饿”的基本生活要求,这种消极的思想在中老年农村劳动力中还是普遍存在的。而另一些青壮年劳动力则存在着相反的思想,他们虽然具有比较开放的观念,不安于现状,但是他们却存在着好高骛远,对外出工作的待遇要求过高,从而造成了他们不愿意干脏活累活,但是又找不到其他拥有较好工作环境工作的现象。

2)劳动力素质低下

农村劳动力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素质低下,他们既没有接受过高等文化的教育,也没有参加过专业的技能培训,从而导致了他们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在面对一些对文化程度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时,他们很大部分只拥有着高中文凭,很难能够满足要求。在一些建筑工地和工厂中,技术是最被招聘方所重视的,但是很多普通的农村劳动者并不拥有这些能力,他们只会基本的一些工作技能。因此,农村劳动力普遍的工作是一些体力工作,这很不利于他们的长期发展。

2、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拓宽的措施

1)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改变思想观念

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方面可以帮助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其自身获得良好的收益,因此通过宣传来改变农村劳动力的思想是十分有必要的。宣传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达到目的,一种是通过媒体来宣传,以宣传片的形式在电视上进行消息的传递,从而使更多的人了解劳动力转移的益处。另外一种是树立典型来宣传,大多数的农村居民比较相信现实的实例,一个成功的典型往往比宣传片更能取得人们的信任,同时也可以更加容易地转变他们的思想。相关的部门可以利用农村劳动力返乡的有利时机,将取得一定成就的典型聚集在一起,深入农民中间,现身说法,充分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目前农村劳动力无法在城镇中找到一份好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综合素质的低下,所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刻不容緩。首先,相关的教育部门可以加大对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保障农村基本教育的质量,使农村居民的接受能力得到提高。其次,要举办技能培训训练,聘请职业技能专家前来授课,保证接受过完整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都可以达到城镇职业的技能要求水平。最后,还要从思想、生活习惯、法律和政策多方面进行引导,增强他们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

3)做好相关工作和服务

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户口不在生活的地方,不仅会使许多政府的福利无法享受,还会导致在遇到困难时没有亲朋好友可以求助,因此政府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服务,使他们可以安心的在城镇中工作和生活。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其在工作、生活、养老和子女教育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其可以正常享受失业、养老和保险等方面的福利。其次,要建立专门的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便利,开辟绿色通道,从而更快更好地解决问题。最后,政府和企业还要对农民工进行适当的补贴,解决其在进城伊始遇到的财政紧张问题,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以保证。

4)制定优惠政策

农民劳动力在面对陌生的城镇环境时,会感到惶恐和无所适从,一些心理承受力不强的人甚至会放弃城镇生活选择重新返回农村,而其他继续留在城镇中的人们也很难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福利。因此,政府和相关的管理部门要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优惠政策,激发农民工前往城镇工作的热情。比如,农民工可以在刚来到城镇的几年享受免税政策,即个人收入全部为个人所有,从而刺激其财富的积累。再比如,农民工子女虽然不具有城镇户口,但是他们可以享受教育优惠,从而正常接受教育。还比如户籍优惠政策,农村劳动力的户口可以由本人管理或迁入企业集体户口,任何机构不得私自注销。

3、结语

我国从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势必会出现大规模的转移并最终被城镇所吸收。在这一转移途中不仅农民工会出现很多问题,原本的城镇职业结构也面临着冲击,因此相关的部门应该认真规划,合理布局,将这些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好地应用于现代化建设当中。

参考文献

[1]王洪波.如何更好地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J].农民致富之友,2014(3).

[2]王福臣,段玉静,王彪.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的主要途径与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8(20).

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第7篇

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经济的关键问题,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速度,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课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重大战略任务。本文充分利用2007年广西农村住户调查数据,深入分析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研究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促进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思路。

二、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回顾

(一)改革开放前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由国家计划调控的,期间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的有组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20世纪60年代的农村劳动力回流等反复曲折变动。总体看,农村劳动力处于稳定状态,农村经济基本上是单一的农业产品经济,农村非农产业占的比重很低。广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始于20世纪70年代,劳动力转移以乡镇企业为主要的转移渠道。“四五”时期(1971~1975年),由于社队企业刚起步、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吸收农村劳动力的规模小,每年吸取劳动力约30万人。进入“五五”时期(1976~1980年)后,广西社队(乡村)企业有了较大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增大,速度加快,仅1978年广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规模达74万人,占当年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1%。

(二)改革开放后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农村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焕发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获得了超常规发展。同时,农村非农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通过“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方式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和二、三产业转移。这一时期共出现三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高潮。

第一次高潮是1982~198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缓慢发展阶段。1982~1985年广西农村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仅增加28万人,平均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到10万人。1984年广西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广西经济的一大战略措施,乡镇企业开始有较大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加大。1985~1988年4年间共转移95.27万人,平均每年转移23.82万人。1985年乡镇企业劳动力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9.2%,1986年为10.56%,1990年为11.26%。但1989~1990年由于治理整顿的影响,广西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减缓,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大大减少,平均每年仅为12万。

第二次高潮是1992~1996年,广西乡镇企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广西乡镇企业在业人数216万人,1992年增至272万人,增加56万人,增长26%;1993年乡镇企业在业人数增至366万人,增加94万人,增长35%,乡镇企业劳动力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9.37%;1995年广西的乡镇企业有149万家,吸纳劳动力588万人,占当年农村从业人员的27.94%。

第三次高潮是2002年以后,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近几年来,广西各地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2004年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明确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新兴产业和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加大有组织、多渠道、多形式转移农村劳动力工作。2003~2006年广西农村外出劳动力人数分别为588.7万人、655.2万人、677万人、698.1万人,每年的增加量分别为66.5万人、21.8万人和21.1万人,增速分别为11.3%、3.3%和3.1%。2004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增长最快,到了2005年和2006年,每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达到了一定规模,增长趋缓。

三、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

(一)农村外出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在二、三产业,制造业、建筑业和居民服务业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渠道

据2007年住户调查数据,外出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为1.79%;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2.39%,其中:采矿业占0.84%、制造业占53.66%、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占0.43%、建筑业占7.46%;外出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5.73%,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占2.33%、批发和零售贸易占3.36%,住宿和餐饮业占4.94%,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8.71%,教育占0.46%,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0.5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0.46%,其他占14.87%。

(二)农村外出劳动力转移趋势以省外为主,省外又以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为主

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流向看,乡外县内、县外市内和市外省内转移比例少,而跨省转移比例偏大。第二次农普数据显示,广西外出从业人员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劳动力占7.7%,在县外市内从业的劳动力占8.9%,在市外省内从业的劳动力占8.2%,去省外从业的劳动力占75.2%。2007年住户调查数据表明,广西农村外出劳动力98.85%到东部地区,0.64%到中部地区,0.47%到西部地区,0.04%为其他。这充分说明,广西经济发展水平低,当地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的比例少,农村劳动力更多选择离开家乡到外省寻求就业机会,跨省流动就业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

(三)外出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外出劳动力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程度不高

2007年住户调查数据表明,广西外出务工从业人员中,文盲占1.18%,小学文化程度占15.31%,初中文化程度占66.69%,高中文化程度占9.43%,中专文化程度占5.0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38%。可见,受教育程度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有助于增加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并提高就业层次和收入水平。

(四)外出农村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男性劳动力转移人数比女性劳动力多

据2007年住户调查资料,广西外出务工劳动力,20岁以下占18.60%,21~30岁占56.99%,31~40岁占16.19%,41~50岁占6.55%,51岁以上占1.66%。广西外出务工劳动力中,男性占60.53%,女性占39.47%,男性比女性高出21.06个百分点。

(五)农民外出从业带有明显的自发特征,有组织的转移比重低

目前,主要还是依靠亲友牵线、血缘、地缘关系,仍具较大盲目性。据广西区统计局2003年对10880户农户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外出劳动力中自发外出和亲属介绍外出的分别占57.0%和41.2%,政府组织外出只占1.8%。随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有组织转移农村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据2007年住户调查资料,农村外出劳动力中亲属介绍外出和中介组织介绍外出的分别占85.51%和8.80%,政府组织外出打工占5.69%。

四、制约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

(一)广西工业化程度低、城镇化滞后性,难以有效发挥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作用

工业化率即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比,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工业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工业化的进程,实质上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由传统农业社会迈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进程。2007年,广西的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比为1.95,工业化程度仍相当低,充分说明广西目前的工业部门已难以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2007年广西的城镇化为36.24%,2000~2007年,广西城镇化水平只提高8.09%,城镇化落后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进程,导致从2000~2007年广西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仅提高了6.70%。

(二)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由于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的教育水平偏低,而非农就业所需的知识技能水平较高,所以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只能在一些工作环境差且报酬较低的岗位上从事简单体力劳动。随着科技水平、生产水平的提高,企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提高,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会越来越狭小,就业机会也将越来越小。广西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整体上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据2007年广西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广西农村劳动力有22.97%接受过专业培训,其中:政府组织的占45.13%,企业组织的占22.07%,自发参加的占32.80%;77.03%未参加过专业培训。未参加培训的原因:不需要占15.30%,本地没有劳动技能培训占24.25%,培训的内容不需要占3.69%,交不起培训费占2.48%,没时间占6.74%,其他占47.54%;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73.49%愿意接受专业技能培训。2007年广西多数外出务工劳动力没有接受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掌握了一定专业技能、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劳动力占33.73%。农村劳动力较低的文化素质,使他们很难接受新观念与提高技能,了解市场信息与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很低,不利于寻找非农就业并获得较高收益。

(三)不合理的制度政策体系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一是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就业机会上的不均等,一部分进城的农民由于素质技能较低,一般仍然只能从事一些临时性的苦、累、重、险、脏、报酬低、安全程度低而城市居民不愿干的工作。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劳动力即使进入城市就业,相应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如住房、劳保、子女教育、医保等也是欠缺,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

(四)政府部门与中介组织为劳动力转移提供的服务不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受阻

据2007年农村住户调查数据表明, 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自发转移的方式为主,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有组织转移输出的人数占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为5.69%、介绍的比重为8.80%,亲属介绍外出的比重为85.51%,转移带有较大的从众性和盲目性,不少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因找不到工作或工作不稳定而不得不回乡重新务农,当年返乡农村劳动力占外出劳动力的3.98%,其中,找不到工作占8.41%、要不到工资占4.44%,缺乏安全感占8.64%,生活不习惯占1.17%,疾病或伤残占1.87%,回家结婚、生育占26.40%,家中缺乏劳动力占12.85%,其他占36.21%。

五、促进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思路

(一)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

加强和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发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夜校、职校、劳动力培训中心、阳光工程办公室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各类实用技术教育,大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民技术员、土专家,以使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得到普遍提高。以“阳光工程”为载体,大力推广订单培训、支持鼓励联合培训、积极探索在岗培训、主动开展流动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容量,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加快小城镇建设,一要拓宽城镇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制定和完善小城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吸纳民间资金向城镇集中,增加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完善小城镇的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搞好供水、供电、交通、通讯以及住宅、学校、文体场所、商业网点等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和档次;二要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鼓励和引导农村经济能人到小城镇经商办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商贸服务业,增强小城镇的聚集力、带动力、经济辐射能力,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承载能力。

(三)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

一是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障碍,让那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定居下来,同时取消农民定居城市的一切不合理收费,降低农民定居城市的成本。二是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则,确保市场运行的有序性。三是大力发展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发展乡村劳务信息员或劳务经纪人队伍,健全劳务信息平台,搜集用工信息,提供就业信息,充分发挥劳务中介组织在劳务输出中的辅助作用。四是加强政府对劳务输出的引导,进一步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输出,有计划、大规模、有效性地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减少劳务输出的盲目性和无序性,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程度。五是切实维护外出农村劳动力权益。据2007年广西住户调查数据,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仍然很低,只有35.09%的农民工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21.52%的外出劳动力参加了工伤保险。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优先解决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1]广西区统计局.2007年广西农村住户调查年报[Z].2007.

[2]广西区统计局.2008年广西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8.

[3]陈禄青.刘、托模型的广西实证分析与劳动力转移途径[J].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5, (9) .

新农村建设必须重视劳动力转移 第8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全面而具体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这20字方针既包括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也包括了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的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认真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与非农产业发展的速度是正相关的。一般的规律是:工业在GDP中的比重达40%时,劳动力转移程度达到50%。现在我国工业在GDP中的比重已经达到50%左右,劳动力转移程度应该是65%以上,但实际只有30%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仍达1.5亿人左右。这么多剩余劳动力如果不从农业和农村中转移出去,农村就无法摆脱人口、劳动力对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新农村的建设。相反,如果这些剩余劳动力能够顺利转移,对于新农村建设则有着多方面的作用。

一、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农民收入增加,离不开劳动力转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很丰富,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品的提供是很重要的方面。做这些事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国家财政虽可投入,但不可过于依赖。新农村建设试图完全依赖外部资金投入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更主要的还是要靠农民自身的资金积累,这就需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这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不是单一的:可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可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渠道;可以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赚取工资性收入。其中,最有效的途径还是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事实上,近年来农民工的劳务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渠道。1990年,在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5.56%和20.22%,而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上述两者的比重分别为59.45%和34%。有研究表明,在本地农业劳动力、本地非农业劳动力和外出就业劳动力中,外出劳动力对家庭收入的边际贡献是最大的。每增加一个外出劳动力可以使家庭纯劳动收入增加55%,每增加一个在本地非农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可以使家庭纯劳动收入增加19%,而每增加一个本地农业劳动力只能使家庭纯劳动收入增加5%。这种边际收入贡献的差异表明外出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是最高的,外出劳动力的数量越多,家庭总收入就会越高。现在1.2亿农民工每年可提供5000-6000亿元的新农村建设资金,这是财政投入及其他任何资金都不可比拟的。这样,通过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可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为新农村建设积累资金。

不仅如此,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缓解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有利于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同时,可减少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推动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增长和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而使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间接的作用。这种作用就是学术界已有共识的“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走一户,活两户”。

二、培育新农村建设主体,造就新型农民,追加人力资本,离不开劳动力转移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归根结底也是为了农民的自由全面发展。诚然,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但我们不能因此把农民仅看作是城市帮扶的对象、工业反哺的客体。如果我们不致力于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不着眼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再好的优惠政策,再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也只能起到暂时的“输血”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尊重和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以农民为本,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发挥农民的主体性,激发农民自身的创造活力,增强其自身的“造血”功能。

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长期困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历史发展看,导致“三农”问题形成的一个根本性原因在于农民主体地位的缺失。而农民主体地位不能真正确立的原因之一,在于人力资本存量低,农民综合素质不高。造成我国农村人力资本存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家庭和个人对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民缺乏职业培训的机会。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这一状况。第一,获得非农就业机会的农民能获得更高的劳动收入,这样其家庭就有多余的资金用来投入教育;第二,转移到城市的农民不仅增加了收入,更开阔了视野,获得了锻炼机会,这种边干边学的方式能使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使普通人力资本转变为专业人力资本及企业家人力资本;第三,部分回乡创业的专业人力资本及企业家人力资本能起到强大的辐射及示范效应,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不仅追加和积累了人力资本,还有利于造就新型农民,培育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这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后者内涵更丰富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其中,最基本的是生产发展,这里的生产是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支撑。发展现代农业生产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是发展现代农业生产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条件。亿万农民的变迁是中国农村社会真正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迁,只有培育一大批有文化、会技术、懂管理的新型农民,才能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提供创新经营主体,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亿万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

三、统筹城乡发展,优化新农村建设环境,离不开劳动力转移

有计划、有组织地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其意义不仅在于促进农民增收,而且在于能够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从而优化新农村建设的宏观环境。

城乡二元结构通过设立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在一个国度内形成了城市和乡村两种生活条件、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等方面不同质的相对独立运行的子系统,国家实行城乡区别对待的城乡分治政策。城乡二元结构在二元户籍制度的基础上,衍生出二元就业制度、二元医疗制度、二元社保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税费制度、二元电力制度、二元土地制度、二元公共投入制度等。而且,农民在政府服务、基础设施、生产资料供给、住宅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城乡二元结构拉大了城乡差距,加剧了社会分化,限制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削弱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及人才市场,阻碍着经济的发展。

建设新农村的根本途径在于打破二元结构,实行城乡统筹。目前农民的资本积累还没有完成,单纯依靠农村自身发展来改变落后面貌,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限制过多,服务过少,公共资源分配向城市倾斜,农村投入比例过低,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按照邓小平的“两个大局”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城市在得到一定发展并且具备相应能力后,应该带动和支持农村发展。加大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措施。一方面,加强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使农村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的具体办法。另一方面,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二、三产业发展。所以说,打破二元结构和统筹城乡发展可优化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条件。

总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全方位、多层次地开辟劳动力转移的渠道,如: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二、三产业,推进城镇化,组织劳务输出等。还要采取一系列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措施,如: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培育劳动力培训和劳务中介组织,规范劳动力市场,改革土地政策、落实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等。通过拓宽转移渠道、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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