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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办法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安徽省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办法(精选6篇)

安徽省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办法 第1篇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绿色华电,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单位为满足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下同)管理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及水土保持监理合同等,对项目建设过程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活动。

环境监理工作的时限为从项目开工前至项目通过竣工环保和水保验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单位在中国境内全资或控股开发的所有建设项目。境外项目依据项目所在国家相关法律参照执行。

第四条 应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

— 3 — 批复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文件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的项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的项目。

第五条 集团公司原则上要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环境监理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水土保持监理在同一建设项目合并开展。国家级审批的水电项目必须将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合并开展。本办法适用于此情形。若环境监理与水土保持监理分别开展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是集团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二级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并将环境监理开展情况纳入环保“三同时”管理。

第七条 集团公司各产业部门负责配合科技环保部做好相关产业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落实,并负责督促、协调环境监理所提问题的落实。

第八条 二级机构是所辖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总体负责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协调、落实所属区域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第九条 各项目建设单位是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必须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二级机构有关政策、规程、标准、制 — 4 — 度、技术措施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第十条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监督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环保监督中心”)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受集团公司委托对环境监理工作行使指导与监督职能,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方案及“三同时”工作中环境监理部分监督管理,并对环境监理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集团公司暂委托贵州华电乌江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水电项目环境监理的指导和监督职能。

第十一条 环境监理机构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根据监理委托合同授权,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独立自主的、按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效果实施监理。

第三章 环境监理机构资质和选择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环境监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原则招标确定环境监理机构。监理机构资质的选择应满足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的环境监理机构不得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确定环境监理机构前应编制招标技术规范书,规范书的审查原则上由二级机构组织审查。

第十四条 在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应与环境监理

— 5 — 机构签订环境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时限、范围等条款,明确建设单位和环境监理机构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将环境监理方案及环境监理实施细则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并取得批准同意意见。

第十五条 受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监理资质,从事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保工程)、工程咨询(环境工程、水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水土流失评价、环境监测和环境评估、水土流失监测和评估的企事业或技术服务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5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具备2名以上注册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水保工程师);

3.具备8名以上持有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环境监理的相关业务培训;

4.具备工程分析、环境工程、环境评价、生态、安全及土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环境监理经验的人员;

5.具备满足环境监理工作要求的专项仪器设备和车辆等,有较完善的办公信息系统及设备;

6.具备完善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规程、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 6 — 第四章 环境监理的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十六条 环境监理是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环境监理合同约定,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水保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依据环评、水保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

2.发挥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水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水保验收工作。

3.根据工程进度,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以驻场、旁站及巡查方式实行监理。

4.及时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项目变更环境监理专题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总结报告),并以月报、日报的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进度和真实情况。

5.对环境监理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视严重程度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和考核。

6.应建立环境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环境监理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做到清正廉洁。

— 7 — 7.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装备,以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8.应保守项目建设单位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9.接受各级环保、水保部门和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对环境监理工作的现场检查及监督,参加环保、水保部门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水保验收会议,报告相关环境监理工作和监理成果,定期向当地环保、水保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及二级机构、集团公司上报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 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并不局限以下方面:

1.施工准备阶段

(1)参加合同阶段的技术条款审核。

(2)参加工程设计交底,了解具体工序或标段的环境保护目标。

(3)参加承建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技术审核,审核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案的审核。

(4)建立环境监理会议制度,用于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保问题。

(5)协助建设单位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及环保领导小组。(6)协助建设单位及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项目本身特点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2.施工阶段

(1)审查土建(或机电)承包商报送的分项施工组织设计、— 8 — 施工工艺等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协助、指导土建工程建设监理,要求承包商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设计要求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中出现批建不符、环保“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或其他重大环保问题时,环境监理向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联系单》并提出整改建议。

(2)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工程建设监理的现场监管情况等进行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提出改进措施要求,跟踪直到问题解决。

(3)参加各项验收工作。环境监理就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功能等能否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签署监理意见。

(4)主持或授权召开现场环境保护会议;按要求编写环境监理日记、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和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报送环境监理报告。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参与处理环境保护事故,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提出限期治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6)资料管理工作。收集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文件、工程进度款资料、验收签证等相关资料,并建立统计台账,为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打下基础。

3.试运行及验收阶段

(1)对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施工方撤场后场地清理情况、生态恢复、耕地补偿等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2)对新发现或遗留的问题根据性质向建设单位提交《环

— 9 — 境监理联系单》或向施工承包商下达《环境监理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

(3)试运行结束后,汇总各项内容,编制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4)配合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在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审查会上汇报环境监理情况,对于验收会提出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5)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环境监理竣工资料。移交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环境监理工作方案、环境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单及回执、环境监理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环境敏感地区开工前及完工后的评估报告、相关影像资料等。

第十八条 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编制工程建设期工程环境监理方案。

2.按照工程环境监理方案、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工程环境监理细则。

3.依据工程环境监理细则实施建设期环境监理。

4.参与工程环保、水保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环境监理意见。5.工程环境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第五章 环境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的日常管 — 10 — 理和监督考核,应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监理委托合同约定,制定相应的环境监理管理办法,对各级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环境监理机构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事项进行考核:

1.监理机构不按规定现场派驻监理人员。

2.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考核或在检查考核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3.环境监理机构不作为,负责的建设项目存在较大环境问题不向建设单位报告或出具虚假阶段环境监理报告和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4.监理质量低劣,导致环境保护设施或措施与环评文件和水保方案及批复严重不符。

5.环境监理结论与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严重不符的。第二十条 环保监督中心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对上报的环境监理方案、环境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月报、环境监理年报、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监理报告、竣工环保、水保验收监理工作报告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可在环保“三同时”检查或采取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环境监理机构严重失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出现较大问题的可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经集团公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约定执行。集团公司暂委托贵州华电乌江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水电项目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二级机构指导、督促本区域的建设项目按照要

— 11 — 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对本区域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相关评价意见纳入环保“三同时”绩效考核。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实行环境监理黑名单制度。未尽责履行环境监理责任、因环境监理工作不力造成建设项目重大不良影响、受到责任性考核的环境监理机构,纳入集团公司环境监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集团公司系统内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投标。

第二十三条 对环境监理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约定给予相应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各二级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会同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办法 第2篇

133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34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135、合同法基本分为15类;另可分成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36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合同的首要条款);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137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138 139

140同,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包括勘察、设计、物资供应、施工。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也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41同、物资供应合同、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等。根据建设行为范围,建设工程合同可划分为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

142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

144

145管部门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编制有关招标文件。

146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

14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损毁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5天内,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49招标人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提供监督、管理、协调、咨询等服务。监理招标的基本原则应是重在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而报价在选择中居于次要地位。

150、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151选定权;对委托监理的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152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对监理项目的质量、进度和造价的监督控制权;对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的主持权;在委托人的授权下,对合同规定的任何承包人的义务提出变更的权利,但对严重影响质量、进度和造价的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审核索赔申请,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权利;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报酬的权利;终止合同的权利。

153在工程项目监理中所需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和税金(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0%范围内浮动)

154、监理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责任期,不是以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的日历天数为准,而是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义务和判定。

15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56的长期性;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157、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2年12月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由《协议书》、《通用条款》47条、《专用条款》组成。

158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159合同约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160权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必须具有正当理由,并应提供与索赔事件有关的有效证据。

161同中默示的索赔);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工程加速的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索赔、其他索赔)162、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对照合同,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按合同约定,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163商一致原则;公正守信原则。

当前环境下监理企业的预算管理 第3篇

监理行业, 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 是智力密集型企业, 旨在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从国内状况来看, 在国内起步较晚, 但是政府通过法律强制推广, 前期得到蓬勃发展。但是, 最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 监理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监理企业的自我输血自我造血自我完善提高, 显得更加重要。在监理企业通过推行预算管理来进行成本控制, 也会对监理企业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1 监理企业实行预算管理的目标

1.1 企业利润最优

在监理企业现行运营体制下, 监理企业首先是一个追求利润的企业, 以提供技术服务为主要工作方式, 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济组织, 主要工作即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协调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实现监理企业利润最大化。

1.2 企业影响力最优

利润的最优诉求的实现能够让监理企业追求社会价值的提升, 不仅仅要经济实力的增强, 更有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大, 这样便形成了无形的广告效应, 以便更好的获得市场认可与业务承揽, 随着企业价值倍增, 在市场竞争中话语权不断增大, 实现影响力最大。

1.3 职工收益最优

职工是任何企业价值的直接创造者, 尤其是在监理行业中, 员工的素质、职业技能尤为重要, 监理本身就是技术密集型企业, 是靠智力劳动来获取公司效益、影响最大化的。企业获得了利润最大、影响力最大化, 那么就必须让员工充分享受企业业绩增长带来的丰硕成果, 所以在收益分配方面, 要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 收益分配向员工倾斜, 尤其向奋战在一线的员工倾斜, 努力实现一线员工的收益最大化, 这是解决好一线员工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必然选择。

2 监理企业进行预算管理几个方面

2.1 业务经营预算管理

对涉及公司经营成本、营业收入、企业各项管理费用、经营成本、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等;通过预算管理, 促进降本增效, 提高企业运营管理水平, 有效保障利润最优目标的实现。

(1) 主营业务收入的预算管理。监理公司各工程部、分公司负责人, 应该对主营业务收入有良好的预算管理意识。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依据概算, 计算出监理取费标、费率。在监理合同中付款方面, 尤为注意, 目前的监理合同, 都是以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然后乘以监理费率计算而得, 而现实当中, 很多施工单位由于实力悬殊, 很少能够达到合同工期要求, 每月进度有限, 从而监理取费就更加有限。这就需要工程部相关负责人, 在进行合同谈判的时候, 尤其注意付款方式, 如果能够按照合同建设期, 将按照概算投资额计算的监理费, 分摊到合同工期每个月, 每个月固定取得等额的监理费。这样就避免因施工单位的影响而造成对监理费收入的影响。从而能够有效保障监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有效取得。

对于监理企业财务部门来讲。应根据监理公司当年的经营计划将主营业务收入计划按照月度或者季度进行分解。根据监理业务中标的时间、监理合同实际完成的时间进行通盘考虑。这就需要财务部门根据财务知识进行职业判断, 这涉及到主营业务收入预算准确与否的关键步骤。监理企业财务人员站在公司经营管理的高度, 熟悉所在公司的业务流程, 了解公司的经营目标, 才能够正确的做出判断和估计。

(2) 主营业务成本的预算管理。主营业务成本的预算管理主要靠各工程部、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的把控。

项目监理部总监要根据以往的经验充分考虑到项目部的人员开支、车辆消耗以及日常应酬等各项费用开支。公司也相应出台工资、差旅费、通讯费、车辆消耗、办公用品和招待费等报销规则以及相应的附表。根据项目人员、车辆等的实际情况, 核定财务预算金额并报经公司批准。折旧、福利经费、管理费等科目由财务部统一核算。在日常报销中由核算员登记各项成本明细开支并填写公司统一附表。需要说明的是, 财务部门要了解项目监理部现场的不易, 在财务账目报销上要及时, 根据情况做灵活变通, 维护各项目部总监的正当权益的同时, 提高他们的现场预算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3) 监理企业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的预算管理。监理公司机关各部室, 也同样要制定本部门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由公司财务部汇总整理公司的各项财务预算管理费用明细。根据公司当年计划的经营计划, 参考上季度的实际经营收入, 动态调整当年的经营管理各项费用。

2.2 公司财务预算管理

公司财务预算管理, 主要预算公司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通过财务状况预算, 及时掌握公司资产动态, 达到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

(1) 制定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结合监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由公司根据需要, 统筹制定本年度需新购置的固定资产。

(2) 预计本年度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增减变动情况。

3 预算管理的多面布局

3.1 资金管理布局

企业资金的合理使用, 资金使用效率的不断提高, 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同时, 加大对资金是否合理使用的考核力度, 把应收账款纳入各项目监理部业绩指标考核体系, 从而促进监理费的及时回收, 加速资金回笼, 确保安全使用。

3.2 投资管理布局

监理行业对外建设投资、技术入股等形式是通行的经营方式之一, 是创造利润的积极稳妥的方式方法, 在熟悉的行业, 擅长的工程管理领域, 稳妥可靠地进行投资运作可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

3.3 风险管理布局

对于当前的监理行业所处的环境, 监理企业面临着很大的困境。监理行业似乎误入歧途, 监理的路越走越窄, 但是责任却越来越大。在为了的工程管理发展方向上, 监理企业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 也面对风险和挑战。因此, 风险管理是监理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一项新课题, 目前虽然有法律法规强制执行监理制度的保障, 监理企业暂时不愁业务, 但来自内部或外部的风险依然客观存在。目前深圳已经开始试点取消强制监理制度, 监理行业未来何去何从, 是个未知数, 谁也无法言明。因此, 必须把风险管理纳人监理企业经营管理范畴, 使得监理企业各层人士树立危机感, 在财务预算管理上, 首当其冲, 要严格健全财务预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各项操作流程、落实项目监理部各级岗位责任制, 确保每个项目监理部有效管理。

摘要:本文从监理企业角度, 多方位视角, 阐述了监理企业的预算管理, 旨在提高监理企业经济运营管理水平。通过推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成本控制, 持续经济运营管理。

工程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的比较 第4篇

关键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监理;比较

在近20年的时间内,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交通、建筑等事业的发展,我国的工程监理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无论是在理论内容方面,还是在业务及工作程序上都已经发展到了较为成熟的底部,理论体系非常完整、完善。但是,我国的工程环境监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方面虽有一些成就,但还比较空白,仍然需要花大力气对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进行深入研究。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本文在对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的基础之上,总结了工程环境监理的一些工作经验,并与工程监理进行了比较。

1、工程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当前,还没有完全确定是独立的设置环境监理机构单位还是归属于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体系,有的地区还一直在商榷探讨。在现阶段,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方法和工作内容与工程监理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有些相似,所以,二者在很多工作内容及业务流程方面有相似之处,管理方式方面二者采取的都是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相关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建设的一些工程项目开展具体的管理,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独立性,二者在监理所遵循的原则、监理程序、机构组织、监理手段和方法、监理模式等各个方面具有相同性。但是,因为外部环境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工程环境监理有些要求又比较特殊,和工程监理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在业务流程和工作内容上既密切联系又相对独立。

1.1二者在法律地位方面的区别

在我国颁布实施的《建筑法》中,规定了所有的建设工程必须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同时,在相关的标准规范中明确了实施工程监理的范围,确定了建设工程实施工程监理能够有法可依,对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定位。

在《建筑法》及相关的管理规定中,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必须有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但是没有明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督所具有的具体职责,在监理的范围中没有明确涵盖环境保护的内容。在《环境保护法》中,针对建设工程的一些项目在建设运营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及污染防治制订了“三同时”制度,但是,在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或污染等问题没有针对性要求。在我国相关部门颁布实施的《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中,明确了政府部门环境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通常是调查污染环境的事故原因和产生纠纷的原因,征收废气、废水、噪声、放射性物质、固体废弃物等等超标排污费,征收排污水费,处罚排污超标行为和催缴相关费用等。因此来讲,在我国所有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明确工程环境监理的地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还需要在法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1.2 二者在标准与规范方面的区别

当前,每个行业的工程项目都制定了完善的施工规范、预算金额、质量标准要求、考核标准、工程监理要求标准等,因此,在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依据相关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可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描述或定量分析,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但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开展,相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就没有完善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可以参考,不存在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要求、验收考核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等。因为标准没有完全统一,量化指标不齐备,所以就难以在环境监理工作过程中定性或定量的对存在问题进行表述,难以准确的指出工程在质量、进度、费用花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准确的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导致工程各方工作人员理解程度不同,导致处理方法也会不同,引起对一些问题的争议,难以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1.3 二者在监理的主要任务及目的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的主要任务方面,工程监理是从组织机构、技术落实、经济及合同方面采取一些方法,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预算开展监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目的是帮助工程建设单位依据施工计划方案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但对于工程环境监理而言,主要任务是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生态污染、环境破坏的行为开展监理工作,对与建设工程项目相互配套的环保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目的是确保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确保关于环境保护的每个合同条款有效落实,确保工程建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恶劣,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标准。

1.4 二者在监理对象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对象方面,工程监理主要是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投入、主体工程本身等;而工程環境监理主要是包含于主体工程内的环保工程,还包括被工程影响到的外界环境,例如污水处理工程、如绿化工程、景观、噪音等。

1.5 二者在监理内容方面的区别

对工程监理而言,监理的主要内容一是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二是做好工程相关信息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三是协调好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建筑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对于工程环境监理而言,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好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问题,实施有效措施促进主体工程周围的环境恢复,同时做好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施工单位及人民大众的利益协调工作。

1.6 二者在监理范围和依据方面的区别

在监理范围方面,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的施工区域;工程环境监理主要是施工区域及周围受工程影响的区域。在监理依据方面,工程监理主要依据的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政策、法规、规范、合同、实施方案;工程环境监理主要依据的是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合同、水土保持方案和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报告书等。

1.7二者在监理作用方面的区别

开展工程监理的主要作用是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收益,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主要作用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2、总结

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既有着密切联系,也有着一定的区别,在法律地位、标准与规范、监理的目的与主要任务、监理对象、内容、范围和依据、监理作用等方面都有着区别,要实现工程环境监理的有效落实,就要从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充实完善。

参考文献:

[1]张长波,罗启仕.我国工程环境监理的发展态势及其前景展望[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0(S2)

[2]蒋云霞,蒋坤正.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行业机会及发展建议[J].建筑经济.2012(07)

[3]高翔.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山西建筑.2014(21)

安徽省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办法 第5篇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按照承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进行计量 B:只对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计量

C:对超挖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但对超挖部分的回填工程量予以计量 D: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也应予以计量 E:专业监理

2、编制某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时,先根据地区统一单位估价表中的各分项工程工料单价,乘以相应的工程量并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三者之和,再加上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这种编制预算的方法是。A:工料单价法 B:综合单价法 C:全费用单价法 D:实物单价法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A:1 B:2 C:3 D:4 E:工程保险金

4、【例4·单选题】下列关于设备运杂费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设备运杂费包括供销部门的手续费、建设单位的采购与仓库保管费等

B:在设备出厂价格中没有包括的设备包装和包装材料器具费也属于设备运杂费 C:进口设备的运杂费率应适当降低

D: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卡模具费用应列入设备运杂费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5、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

D:质量监督机构 E:工程变更单

6、某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委托监理合同,承担某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A.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编制 B.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C.设计监理规划和施工监理规划可一次编制完成 D.应分阶段编制设计监理规划和施工监理规划

7、某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由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报送的工程档案进行备案审查时,发现工程档案中分包单位的施工文件不合格,则应将该工程档案退回。A:分包单位 B:总包单位 C:监理单位 D:建设单位 E:工程保险金

8、经济效益费用比,表明项目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达到了可以被接受的水平。A:1 C:=1 D:不能确定大小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9、下列费用中,属于监理间接成本的是。A: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 B:监理人员的劳保费、保险费 C:监理企业交纳的各种税金 D:监理企业经营性业务开支 E:工程保险金

10、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投资工程实行。A:审批制 B:核准制 C:登记制 D:备案制 E:工程保险金

11、监理单位没有任何合同责任和义务为被监理方提供直接的服务,这说明工程建设监理具有__。A.公正性 B.独立性 C.服务性 D.科学性

12、下列业主造成的情况下,承包方不可以提出利润索赔。A:工程变更

B:业主未能提供现场 C:暂停施工

D: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13、《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__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承包单位 D.监理单位

14、甲建设单位确定乙施工单位为中标单位,于2013年5月1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双方最迟应该在签订书面合同。A:2013年5月15日 B:2013年5月16日 C:2013年5月30日 D:2013年5月31日 E:专业监理

15、某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工程师确认质量合格后已隐蔽的工程,工程师又要求剥露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表明质量合格,则下列关于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发包人支付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B:发包人支付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C: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D: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E:专业监理

16、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日。A:3 B:5 C:7 D:14 E:工程保险金

17、在代理行为中,因授权范围不明确,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时,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是。

A:代理人没有证据证明该代理行为无效 B:被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

C:该行为不属于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D:代理人没有证据证明该代理行为是在被代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E:专业监理

18、将一般的成倍节拍流水施工改变为加快的成倍节拍流水施工时,所采取的措施是__。

A.重新划分施工过程数 B.重新划分施工段 C.增加专业工作队数 D.改变流水节拍值

19、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应在定标之日后的__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A.5 B.30 C.10 D.15

20、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对于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技术要求难以统一的,一般采用进行评标。A:最低投标价法 B:综合评标法 C:综合评估法 D:评标价法 E:专业监理

21、建设工程风险识别是由若干工作构成的过程,最主要成果是。A:风险清单

B:识别建设工程风险因素 C:建设工程风险分解

D:识别建设工程风险事件及其后果 E:工程保险金

22、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业主与承包商划分合同风险的“基准日”为。A: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B:承包商提交投标文件之日 C: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 D:签订施工合同后第28天 E:专业监理

23、开标时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应当。A:不再进入评标 B:在初评阶段淘汰 C:在详评阶段淘汰 D:在定标阶段淘汰 E:专业监理

24、勘察费用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A:1 B:2 C:3 D:5 E:专业监理

25、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包括。A:煤炭 B:铁路 C:邮政

D:商品住宅 E:工程保险金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某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经详评,甲、乙两投标人的得分排名为第一、第二,评标报告中推荐了甲、乙为中标候选人。下列关于此次招标确定中标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招标人应确定甲为中标人

B:招标人可以在甲、乙两单位中任选一个为中标人 C:如果甲拒签合同,招标人可确定乙为中标人 D:如果甲拒签合同,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E:如果甲、乙都拒签合同,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2、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确定施工进度分解目标时,应考虑的因素有。A:土建与设备综合施工的合理安排 B:工程量清单与施工过程的匹配

C:资源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与施工进度的平衡 D: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

E: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3、《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评价内容包括。A:决策 B:领导 C:战略

D:顾客与市场 E:资源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

A.概算指标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

B.基础定额主要是统一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 C.基础定额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D.预算定额可作为编制标底的基础 E.概算定额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5、由于业主原因,工程暂停一个月,则承包商可索赔。A: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B:施工机械窝工费 C:合理的利润 D:工人窝工费

E:增加的利息支出

6、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工程项目的__,必须有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A.单机试车 B.联合试车 C.工程验收 D.工程移交 E.工程预验收

7、在对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及工作状态进行质量控制时,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包括__。

A.考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效率和可维修性

B.对于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应要求承包单位在使用前办理相关手续 C.核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设备清单

D.考查施工机械的性能参数是否与施工对象的特点相适应 E.实际复验重要工程机械的工作状态

8、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所依据的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包括。

A: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B: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D: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 E:有关的新技术、新材料的质量标准

9、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的内容包括。A:施工进度控制人员的职责分工 B:施工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C: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及方式

D: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E: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

10、下列关于建设项目投资风险分析的表述,正确的是__。A.投资回收期越长,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强 B.投资回收期越长,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弱 C.敏感性因素越不敏感,项目的风险越大

D.盈亏平衡点产量越高,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弱 E.盈亏平衡点产量越高,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强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专项施工方案

B: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规定 C:开工报告

D: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E: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12、【例4·多选题】在工程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上。A:相邻两项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全部为零 B:工作的持续时间总和为计算工期

C:工作的总时差等于计划工期与计算工期之差 D:相邻两项工作之间的时距全部为零 E:节点的最早时间等于最迟时间

13、施工过程中,对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的要求包括__。A.从事取样的人员必须是专职质检人员 B.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送验单” C.样品需加封后送往试验室

D.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要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E.见证取样的试验费用由承包单位支付

14、下列各要素中,属于Partnering模式要素的有。A:临时协议 B:信任

C:共同的目标 D:合作

E:高层管理的参与

15、风险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A:风险识别 B:验收

C:风险分析与评价 D:风险对策的决策

E: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

16、监理规划中,监理工作的目标应包括__。A.工期控制目标 B.工程风险控制目标 C.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D.工程合同管理目标 E.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17、建筑工程概算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工程量的审查

B.采用的定额或指标的审查 C.概算文件组成的审查 D.各项费用的审查

E.材料预算价格的审查

18、工程监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A: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B: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C:违反资质审批程序做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D: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做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E: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19、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所形成的产品质量控制的内容包括__。A.检验批质量控制 B.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C.组织联动试车或设备的试运转

D.组织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E.工程施工预检

20、工程监理实施依据包括。A:法律法规 B:工程建设标准 C:初步设计文件 D:施工合同

E: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21、根据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在下列费用中,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的有。

A:生产工人奖金 B:生产工人加班工资 C:生产工人退休工资 D:生产工人补贴

E:生产职工教育经费

22、下列关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与约定不符时的处理原则,叙述正确的是__。A.单价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B.到货时间早,由发包人承担保管费 C.数量多,由承包人负责运出工地 D.规格不符,承包人可拒收 E.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3、对设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包括__。A.证书的种类 B.证书级别

C.允许承接的任务范围 D.近几年完成工程项目表 E.提供方案的技术先进性

24、对于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签发前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A: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B: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C:施工单位现场环境保护体系已建立

D: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E:所有的工程材料已落实

25、下列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B: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C: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

D: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可以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安徽省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6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环境,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矿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矿山环境保护,是指矿业生产活动中,为保护矿山环境和防治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采取的环境保护行为。开发矿产资源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引起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地面开裂、沉降、塌陷,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废渣、废水、废气排放对水体、土壤、空气的污染;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地质地貌景观的破坏、危及公民健康和财产损害等。

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产品加工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坚持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闭坑等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的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及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第五条 矿山建设和矿山环境保护应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计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矿山环境保护规划。

第六条

鼓励增加矿山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普及矿山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矿山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对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矿山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矿山环境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的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矿山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九条

申请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十条 矿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是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第十一条 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矿山的名称、企业名称、矿山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性质、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种类、规模和年限;

(二)矿区周围地区自然环境状况(包括水、气、土地、植被、野生动物、人文建筑等);

(三)矿山开发可能产生和排放的废物的种类、成份、数量、处理方法和计划;

(四)矿山开发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预测;

(五)对矿山环境引起的最终不可避免的不良影响及影响程度与原因;

(六)为避免和消除各种不良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矿山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

(七)矿山环境监测制度;

(八)矿山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简要分析;

(九)采矿申请者对矿山环境保护所承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采矿申请者签章及日期。第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在延续和变更采矿许可证时,应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大、中型矿山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矿山企业法人,是本矿山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矿山企业要根据矿山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编制具体的环境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矿山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恢复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跨行政区矿山发生的环境纠纷和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一般为一年一次。检查当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定期监督检查应当和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监督管理检查(年检)同时进行。矿山环境管理工作列入矿产行政管理目标,并实行考核、奖惩。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所辖各类矿山企业进行矿山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第十六条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本行政区内的矿山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进行调查和评价,制定本行政区的矿山环境保护和专项复垦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局制定和发布《安徽省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重建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规范对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重建工程进行评估和验收。

第三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

第十八条 矿产开发论证和设计中,应当注重环境保护问题,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采矿方案或技术措施,积极推广使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新成果,减少或避免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矿山企业应对严重污染环境的采矿、选矿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和淘汰。

第十九条

禁止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第二十条 禁止采用小混汞碾、小氰化池、小冶炼等严 重污染矿山(矿田、水体、空气)环境的落后方法和技术生产黄金等贵金属、硫磺、磷肥、石棉制品和有色金属等。

第二十一条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空气、土地及水源的破坏和污染;防止滑坡、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地面开裂、塌陷、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

陡坡开采或堆放土、矿石、废碴要保证边坡稳定,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治崩塌和滑坡的发生。

矿山的开采范围与重要工业区、居民生活区以及交通干线、水利工程设施等,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

采矿活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矿区与相邻地区水均衡造成的影响,以及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影响,合理开发和利用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防止水污染与水源枯竭。对酸性矿坑水及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必须采取净化措施,禁止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采用渗井、废坑、废矿井或净水稀释等手段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水。

存放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废液的淋浸池、贮存池、沉淀池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

对采出的暂不利用的共生、伴生矿物、低品位矿石、难选的矿石和含有有用组份的尾矿,应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妥为存放,其堆放场和贮存池应采取防止流失、自燃和避免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

对产生的废石、废碴或者不能再利用的尾矿,应设置堆放场或尾矿池存放,堆放场或尾矿池应节约用地并与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尽可能利用未利用地、荒地和废弃地,应保持尾矿坝稳固,采取防自燃、防粉尘、防溢流和防渗透的措施,避免扩散与流失。

第二十五条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氟化物、黄磷等可溶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废石、废碴或尾矿直接埋入地下或倒入水体,其堆放场或贮存地必须采取防水、防渗透、防自燃和防失散的措施,并设置雨水和渗出液的收集、处理、采样和监测设施。

第二十六条

含有放射性元素的固体矿物和废碴,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处置,不准露天存放或向水体排放。

第二十七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规定,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坚持“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采取措施,恢复土地用途。

采矿权人对其矿山开发活动所造成的耕地、草原和林地等的破坏,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返田、植树种草或者其它利用措施进行恢复。恢复工作应在矿山开发过程中分期进行。最终的恢复工作,必须按规定要求在闭坑前或者停止开采后按期完成。矿山环境恢复的费用由采矿权人支付。

第二十八条 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在办理采矿登记时应当向办理采矿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并缴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的交纳和管理按照《安徽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新建矿山在办理采矿登记时向办理采矿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现有矿山应制定计划,逐年交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闭坑矿山在历史上由采矿造成的矿山环境破坏,由采矿权人(即受益者)出资治理。

鼓励现有和闭坑矿山企业按照市场机制及“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土地租赁承包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重建。

第三十条

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存入银行专户,利息转入本金,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做它用,只能用于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在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逐步返还保证金,在矿山环境治理完成后,并验收合格,返还全部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未交纳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的采矿权人,不予采矿登记,不发采矿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矿山环境恢复工作应与矿山开发工作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避免对周围地区造成损害,达到所批准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防治要求。

第三十二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的矿山环境恢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矿山闭坑后的最终恢复工作由发证的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进行综合验收。

第三十三条

因矿山开发活动被破坏或废弃的土地,应进行恢复并达到下述基本要求:

(一)对被破坏或废弃的土地进行回填、整治、夯实,恢复到适宜植物生长、水产养殖或可供其它利用的状态,并不得产生扬尘、水土流失、崩塌、滑坡等;

(二)被恢复土地的利用,不会对人体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不会减少水源或污染水源;

(三)废弃物堆放要稳固,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并应当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相协调。废弃物上应当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第三十四条

采矿权人在开挖占用耕地时,必须将耕地耕作土层的土壤单独堆放,用于土地的复垦;应充分利用本企业或邻近企业的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石、废碴,充填挖损区、塌陷区或地下采空区,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新的污 染。

第三十五条

矿山开发活动中遗留的槽、井、孔、坑、巷等不能作其它用途的,必须进行封闭或者填实,恢复到安全状态;对形成的危岩、危坡、山地开裂、地面沉降和塌陷等必须进行治理,排除危害,必要时应设置安全设施。

第三十六条

对存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碴堆、尾矿坝、废水池和废液池,在闭坑时要采取永久性的治理措施,保证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三十七条 对与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源、渠道、涵闸、管线、道路和景点等,不得阻断或者破坏,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

第三十八条

安徽省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办法(精选6篇)安徽省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办法 第1篇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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