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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林工程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201

还林工程范文(精选12篇)

还林工程 第1篇

关键词:搞好,退耕还林工程,四关

民和县是青海省实施退耕还林重点县之一。自2000年退耕还林工程试点以来, 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省、地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开展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4a来, 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1166, 67hm2, 其中:退耕地14666.67hm2、周边荒山2650 hm2, 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增加了农民收入。

1 把好作业设计的编制关

1.1 外业调查确定工程实施的地点、规模、内容

以村为林班, 利用1:5万的地形图结合GPS准确勾绘小班位置及面积测算, 做到面积实定位准;以小班为基本调查单位, 进行全面调查规划。

1.2 征求乡镇、村、社、退耕户意见

将确定的适宜退耕还林工程的地点、规模、树种及数量等广泛征求乡镇、村、社、退耕户意见, 最终确定工程实施的地点、规模、内容。

2 严把种苗检验、栽植、抚育管理、管护、病虫鼠害防止关

2.1 种苗规格

所用的苗木均为顶芽饱满、无病虫害一、二级苗。苗木分级标准严格按国标GB6000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地标DB63/F2361995《青海省农业地方标准》、青林种字[2003]71号《青海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 (试行) 来执行。

2.2 栽植

栽植时间为4月中旬, 对运到造林地的苗木进行临时假植, 防止苗木在太阳暴晒下引起脱水死亡, 栽植时必须达到“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

2.3 抚育管理及管护

针对以往某些乡镇对造林地疏于管理, 从而导致造林地遭牲畜践踏较严重, 杂草丛生, 病虫害发生等现象, 在工程建设中, 将抚育管理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2.4 加强林地的管理, 采取“三、二、一”的抚育措施

2.5 做好病虫鼠害防治工作

搞好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工作, 建立专门测报点,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做到“除早、除小、除了”, 保证幼林的正常生长。组织捕鼠专业队, 适时进行人工捕捉, 把鼠兔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2.6 落实相关责任

按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 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个体承包者和林权所有单位, 要指定专门管护人员常年巡护。建立健全各项管护制度, 对管护不到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管护人员的责任。

3 把好工程管理关

3.1 组织管理

由退耕还林工程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这项工作, 指导督促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工程的实施, 明确责任, 各负其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 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资金监管, 审核工程财务决算。林业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设计、申报、实施、验收。工程实施前, 要从县林业局抽调技术人员组成规划设计组, 分赴各乡镇进行规划设计。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 密切协作, 积极配合规划设计人员进行规划设计。通过周密细致的调查、测算, 提出科学合理、质量较高、且有较强操作性的作业设计, 将退耕还林建设工程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地块、落实到农户, 为下一步的具体实施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畜牧部门协助林业等部门贯彻落实好《禁牧令》, 并积极引导和扶持舍饲圈养业。审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县退耕还林 (草) 工程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切实得到巩固, 退耕还林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3.2 工程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项目领导责任制, 项目管理责任制, 要按照批复的工程作业设计组织施工, 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根据造林要求, 栽植前必须进行整地, 未整地的造林地一律不允须造林, 不供给种苗,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制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明确质量责任人, 配备专职人员, 做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进度等, 严把施工质量关, 把工程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3.3 资金管理

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专人管理、转账核算、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建设资金用途, 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不得以虚列工程内容、虚报质量、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相关部门要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3.4 档案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档案管理。工程建设的项目文件、批复文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招投标文件、各类合同、项目建设阶段性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和录像资要及时分类归档保存, 做到资料完整, 归档规范。

4 把好工程保障措施关

4.1 法律保障

认真宣传《森林法》、《民和县南大山管护办法》、《禁牧令》、《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造林绿化管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公众的法制观念, 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抵制和防止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同时, 加强执法力度, 对有损生态环境的行为, 及时认真查处。

4.2 管护保障

退耕还林工程自查报告 第2篇

上级下达我县退耕地造林配套荒山造林4000亩,我县将任务落实到三个乡镇。一是保质保量完成了造林任务,全县共实施荒山造林4000亩,占计划的100%;成林面积750亩,成林率18.7%。完成国家投资80万元,符合工程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充分发挥了国债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工程建设自查整改工作正稳步推进。

二、工程建设实施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工程,属国债投资项目。为把工程建设抓好、抓出成效,我们严格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原则,认真把握好“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等几个关键环节,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综合措施,把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把宣传工作作为了工程建设的第一道工序来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意义、目的,宣传退耕还林政策和技术要求,宣传《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使退耕还林工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县林业局组织了宣传车、印发了宣传资料,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动员会,使工程建设做到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板报有文、横幅过街、标语上墙,统一了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把投身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变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退耕还林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县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办、林业、粮食、财政、水电、审计、监察、公安、国土、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工程建设重大问题决策把关和监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工程建设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协同工作,各乡镇亦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管理。

(三)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为确保退耕还林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县林业局将工程建设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在此基础上,县人民政府与工程建设乡镇签定了“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定了奖惩,县林业局与各乡镇林业站签定了退耕还林工程质量责任书,实行双向目标管理。

(四)搞好规划、科学设计。为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县林业局组织规划设计队的工程技术人员顶高温、战酷暑,熬更守夜,加班加点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详细的作业设计,按规划设计施工,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进行逐山、逐土、逐地块规划设计,坚持没有设计不施工,一张蓝图绘到底,一经设计,绝不允许轻易变更,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五)严格管理,统供种苗。按照严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地进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工程监理制,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工作,从工程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督促、种苗建设等各个环节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制,大力调整林业结构,增加林农收益,提高了退耕还林的经济效应;三是种苗实行“一签两证”制度,加强检疫检验,严把种苗质量关,确保了壮苗造林。

(六)严管资金,专款专用。工程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实行报帐制,一支笔审批,县财政局搞好监控管理,保证不挫支和挪用工程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七)以法治林、巩固成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重点是栽,关键是管,重栽轻管将使工程造林成果毁于一旦,为此,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了《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把退耕还林工程纳入法制建设轨道,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各类毁林案件,以巩固工程建设成果,对复耕反弹、破坏苗木影响工程质量的进行查处,打击了违法和犯罪,有效保护了退耕还林成果。同时,按照“林权是核心”的要求,正组织各镇乡对去年的退耕还林地颁发林权证,以完善管理,保护退耕还林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白水县退耕还林工程实践 第3篇

关键词 退耕还林工程;实践;陕西省白水县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24--02

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自1999年以来,上下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个体承包、以粮代赈”十六字方针,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在县林业局认真组织实施,广大农户的积极参与下,退耕还林成果得到不断巩固和完善,面积保存率达到98.9%,工程区域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1 白水县退耕还林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底,全县共完成国家退耕还林任务1.81*108 m2。其中:完成退耕地造林6.17*107 m2(生态林6.10*107 m2,经济林7.05*106 m2),荒山造林1.04*108 m2,封山育林1.53*107 m2。涉及6镇8乡,194个行政村,有1.1万农户参与。兑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过亿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12 290.52万元,现金补助资金2 038.448万元,种苗费 1 423.32万元。

2 主要做法和经验

2.1 分工协作,明确职责

县上成立了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林业局长兼主任,成员有林业局、计划局、财政局、土地局。林业局主管全县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核实退耕面积和造林成活情况,搞好组织协调。计划部门负责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和综合平衡。财政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安排、发放和监督管理。土地部门负责地类的界定。乡镇政府负责小班内退耕户面积的落实。

2.2 规范程序,“三级验收”

个人给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自查后上报乡政府,乡政府再以正式文件上报退耕办。县退耕办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情况给省市专题报告,争取立项。各乡村按照县退耕办下达的计划指标,重新落实退耕户的面积、地块,组织村社干部及退耕户进行一级验收。乡政府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验情况组成乡镇自查验收小组进行二级验收,结果要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上报退耕办。县退耕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复验情况进行正式验收(三级验收)。合格后由林业、计划、财政、土地四部门验收人员在年度退耕还林检查核实表上签字,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兑付。

2.3 严明验收纪律,逐轮全面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郑重承诺“不扰民,就是最大的为民”。真正将退耕还林工程变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检查验收中,不增加群众负担,禁止乱搭车、乱收费。全体验收人员严格要求做到“三个不”,即不吃退耕户一顿饭,不用退耕户一次车,不花退耕户一分钱。

2.4 “四榜公示”,搞好兑付

退耕还林是一项政策性强,群众关注高的工作。为确保退耕还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通过“四榜公示”,夯实了工程基础工作。“四榜公示”即省市退耕还林年度计划下达后,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文件正式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安排,进行第一榜公示;“三级验收”结束后,在办证前将退耕户名单、面积进行第二榜公示;县财政局每轮兑付前进行 第三榜公示,每轮验收后对验收的结果合格户,不合格户进行第四榜公示。“四榜公示”使退耕还林整个过程处于群众监督之下,把一些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退耕还林工作整体推进。

3 取得的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开始向良性转变。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使县域森林覆盖率有了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荒山荒坡初步实现由黄变绿的转变,风沙、泥石流自然灾害逐渐减少,使多年罕见的飞禽重新显现,更为可喜的是在旅游景点林皋湖周围的林地中,首次发现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20余只,这些都得益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也足以说明良好的生态链已基本形成。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依托退耕还林工程,以林为家,因地制宜,初步形成了新的产业发展格局:以雷牙镇先进村、许家村,西固镇马咀村、扶苜村为主的花椒产业;以尧禾镇阿东村、西固镇杨沟村、云台镇山岔村为主的核桃产业。这些产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已初具规模,以“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并显现出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有效地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县域林业产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破解决了农村富余人员的就业难题,特别是经济林产业比重的提高,广大林区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73元,同比增长15.6%。林农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山区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生产生活条件也在逐步改善。

4 存在问题

我县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工程管理日益规范,但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1)后期管护不力,严重影响林木生长。部分退耕户只注重项目的争取,而轻视对树木的管护,个别退耕户缺乏基本和管护方法,对林地做不到科学合理的管护,仍延用自然粗放管理,抚育措施往往达不到管护上的要求。虽然总体成活率都在85%以上,但每年苗木的生长量不足25 cm,出现了许多“小老头”树种,给退耕还林工程的整体成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2)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按照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每年都要在兑付前对6670 hm2退耕地,9740 hm2配套荒山逐块验收,需抽调20多人,历时6个多月,人力物力费用较大,加上宣传培训,资料图纸,检查验收,各项开资达30余万元,经费严重不足。3)当前退耕机制还不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制约了退耕事业的快速发展。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县退耕办应为常设机构,据了解,相邻的兄弟县均有编制,有专门的人员机构,我县退耕还林退耕地部分就6670 hm2,兑付完要兑付2亿多元,每年1 800万左右,有退耕农户1.1万户,每年都要逐户逐块进行验收,工作量非常繁杂,设立常设机构很有必要。

5 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退耕还林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退耕还林条例》,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对参与退耕还林管理的人员也要加强业务培训,学懂弄清条款要求,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有力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健康、稳定、科学有序地开展。

2)严格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巩固退耕成果。要坚持工程建设与工程管护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齐的原则,切实搞好补植补造和幼林抚育工作。在秋冬及造林季节要组织退耕农户对退耕地快抢墒补植、割草扩盘,确保树苗健康生长,实现退耕一片、造林一片,成活一片,绿化一片,巩固一片。

3)理顺机制,保障经费,促进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为了切实搞好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健康稳定,科学有序开展,建议县乡两级财政将退耕还林日常管理经费纳入年初经费预算,切实减轻林业部门的负担。

4)积极探索实践,建立长效保障机制。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时间长,工程任务量大,各级政府必须成立相应的专门管理机构,解决人员编制,人员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以利于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途径之一,退耕还林是改善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现阶段我国建设新农村,树立科学发展观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从目前我县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来看,退耕还林的后期管理工作已迫在眉睫,政府应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生态先行的战略机遇,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经济持续发展,农民增收明显,实现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目标。

6 结束语

退耕还林工作政策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要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落实“三个到户”,即造林、植被保护落实到户;粮食、现金、种苗补助兑现到户;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林木权落实到户。同时,要搞好“三个结合”,即退耕还林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只有这样退耕还林工程才能真正成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为民造福工程。

江城县退耕还林工程发展探讨 第4篇

关键词:退耕还林,成效,对策,云南江城

退耕还林的实施, 对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能够为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做出贡献[1]。2002年江城县实施退耕还林以来, 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 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开辟了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为江城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高效农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1 江城县概况

1.1 自然地理概况

江城位于云南省南部, 北纬22°20′~22°55′, 东经101°14′~102°19′。东西长112 km, 南北宽64 km。东与绿春县为邻, 北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相望, 西北与宁洱哈尼族自治县、思茅区相连接, 西与景洪市、勐腊县毗邻, 南与老挝接壤, 东南与越南交界, 地处中、老、越3个国家交界处, 国境线全长183km。县城驻地距普洱市150 km, 距省会昆明市426 km。江城县属云岭分支无量山山系, 处横断山系纵谷区的南端。无量山余脉大华山从西北方向伸入县境, 被李仙江、曼老江、勐野江切割, 尤其是勐野江呈螺旋状切割县境中部, 形成大华山、瑶人大山、锣锅山、巴戛尖山、大黑山5个大的山体和江河环流的景观。境内山体由西北向东南呈“帚状”分布,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最高点为海拔2 207 m的狮子岩大山, 最低点是海拔317 m的南马河出境口, 相对高差1 890 m。

江城县地处北回归线以南, 属典型的南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暖、春秋季长、年降雨量多、日照时数少、干湿季分明、夏秋洪涝、冬春干旱的气候特征, 县境内平均气温为18.1℃, 极端最低温度-0.7℃, 极端最高温度34.5℃, ≥10℃的活动积温为5 167~7 560℃, 年均降雨量2 262.0mm, 雨量多集中于510月, 日照时数为1 882.5 h, 平均相对湿度85%。

1.2 社会经济概况

江城县是以哈尼族和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 全县辖5乡2镇48个村委会2个社区 (居委会) 527个自然村。全县总面积3 544.38 km2, 人口达到12.4万人, 拥有农业人口10.16万人, 非农业人口2.24万人, 分别占总人口81.9%和18.1%。境内居住着哈尼、彝、傣、瑶、拉祜等24种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1.3%。2012年, 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0.09亿元, 人均生产总值16 201元, 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达15 531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 014.3元。

1.3 森林资源概况

2013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共264 449.5 hm2, 其中有林地面积224 743.9 hm2, 占85.0%;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 514.7hm2, 占1.0%;灌木林地面积19 894.9 hm2,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6%;无立木林地面积5 047.7 hm2,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0%;宜林地面积11 155.3 hm2,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其他林地 (疏林地、苗圃地) 面积1 093.0 hm2,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1%。林业用地面积按林地使用权划分为:国有面积25 849.70 hm2,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8%;集体面积216 737.3hm2,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2.0%;个人面积21 502.7 hm2,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1%;其他面积359.8 hm2,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1%。森林覆盖率为68.0%, 其中, 有林地覆盖率65.5%,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为2.5%, 林木绿化率为71.5%。

2 退耕还林系统工程建设的概况

截至2014年年初, 全县退耕还林工程面积达到14 600.0hm2, 其中完成荒山造林11 133.33 hm2, 封山育林2 000 hm2, 退耕地造林1 466.67 hm2;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1 726.67 hm2, 其中有生态林2 899 hm2, 经济林123 hm2, 薪炭林140 hm2。工程覆盖全县的7个乡、镇, 50个行政村的320个村民小组, 惠及退耕户920户, 15 812人。目前, 国家累计向江城县投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 728.92万元, 其中兑现退耕地还林补助资金5 127.65万元, 兑现荒山造林补助资金910万元, 兑现封山育林补助资金210万元, 兑现巩固退耕还林政策资金481.27万元。

3 退耕还林系统工程建设的成效

3.1 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通过退耕还林系统工程的进一步加深, 江城县陡坡耕地呈下滑趋势, 这使得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新增造林地面积累计达到14 600.0hm2, 保存率达到95%, 森林覆盖率由退耕还林前的63.66%提高到目前的68.0%。目前, 新增造林地中大部分树木已成林, 全县思茅松及西南桦的总面积接近4 826 hm2, 平均胸径为14~16 cm。

3.2 水土保持效果显著

由于过去盲目追求经济利益, 过度采伐林木, 过度放牧, 造成环境严重破坏, 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全县水土流失面积35 000 hm2, 年流失量28万t, 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全县25°以上陡坡耕地均营造乔木树种, 森林覆盖率提高, 有效地遏制了水土流失的状况, 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下降, 局部生态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

3.3 增加农民收入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 国家补助金额3 900元/hm2, 且生态林发放时间为8年, 经济林发放时间为5年。截至目前, 国家累计补助退耕还林资金共为6 728.92万元, 人均4 255元。退耕农户从工程实施中得到实惠, 增加了收入, 加快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此外, 退耕还林系统工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新的机遇, 为多样化的经营活动提供保障[2,3]。

3.4 经济效益初见成效

江城县退耕还林实施工程中, 所选择的主要树种为思茅松、西南桦、杉木、核桃、澳洲坚果、咖啡、茶叶等, 其中部分树种已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如江城县康平乡大过岭茶厂, 2005年个人承包10 hm2退耕地还林种植茶叶, 目前通过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带动, 茶厂种植规模达133.3 hm2, 解决就业农户达180多户, 240多人, 茶厂产值600多万元。在其带动下, 康平乡中平村、瑶家山村, 六家社、大过岭、太平寨、三家村、王那碑、狗滚塘6个村民小组近300多农户发展茶叶种植逾133.3 hm2, 农户茶叶收入近2.25万元/hm2, 达到了退耕不减收的目的。

4 退耕还林中出现的问题

4.1 总体布局不合理

退耕还林主要是对陡坡地的耕作方式进行科学化的管理, 从而解决或者减少水土流失的问题, 与此同时增加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为此, 退耕还林工程在实施时, 需要有所侧重。对于水土流失严重、位置偏远以及耕种陡坡地和低收入家庭应作为侧重点。但由于江城县99.6%以上的土地面积是山区, 且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居住在山区, 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 更注重经济效益, 使得该退的没有退下来。

4.2 相应的制度和设施不完善, 林权证普及率较低

退耕还林相应的制度和设施不完善, 全县经济基础薄弱, 财政困难, 资金不能有效到位, 由地方负责的设施资金保障有限, 使得工作难度大, 难以保障退耕还林成果。加之全县新增退耕还林林地发放林权证率只占全县退耕还林总面积的30%, 发证率低, 难以保障退耕农户切身利益。

4.3 营林科技措施投入不足, 农户缺乏科技支撑

退耕户后期的抚育管护意识缺失、造林质量较低都严重地影响了退耕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以江城县600 hm2的核桃、澳洲坚果等为主的经济林为例, 大多数农户认为, 此类的果树对土壤、肥料、灌溉要求并不是很严格, 更有国家补贴, 造成农户认为不用去管护。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经营, 管护措施不到位, 经济林长期缺水、缺肥, 病虫害严重, 造成不挂果或者挂果少, 实际经济林的经济效益与预期效益差异较大, 影响退耕户的经济收入。一旦国家终止补助, 情况将复杂化, 严重的将会造成部分退耕户毁林复耕。

5 解决对策

5.1 全面制定退耕还林计划, 全方位配合, 分步骤推进

在制定计划前, 应该总结前一时期的经验和问题, 加以分析, 结合成功的案例, 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要求, 科学编制计划。对工程所涉及的经费、补助等一系列资金细致化并列入预算。由于地方财政困难, 农户较为贫困, 将工程列入国家预算, 统筹解决。

5.2 对后续发展加大投入力度, 落实林权证发放

多方面筹措资金, 科学配比造树树种, 优化树种结构。对造林树种不适合的土地, 结合退耕地条件和周边情况, 在复核规模化发展的前提下及时进行调整, 使土地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4]。设立退耕林专项资金, 正确引导, 鼓励退耕户合理地进行林草、林果、林药、林菌的科学种植, 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立体经济, 切实增加退耕户收益。给予积极参加退耕还林的企业政府性补助和低息贷款, 促进企业参与到该项工程当中来。

对全县未发放林权证的退耕农户的林地依法给予确权发证, 确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农户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获取林业生产资金, 实现对林业生产的长期投资, 获取收益。

5.3 建立科技支撑体系, 加大科技投入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需要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引进和利用最新科技成果, 通过对经济林的扶持发展, 促进企业对产品深加工, 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此外, 要着力扶持优秀企业, 带动各示范县、乡。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企业和科技示范户, 通过科技示范推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5]。

5.4 有针对性地进行农户培训

针对退耕还林农户对科技的需求及缺乏现状, 有针对性地对退耕户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 要求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 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 并开展林业科学技术方面的培训。

参考文献

[1]康茂金.武山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成效分析[J].现代农业, 2010 (12) :114-115.

[2]李斌.关于退耕还林政策的探析[J].防护林科技, 2009 (4) :103-104.

[3]黄维.威信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 2012 (1) :246-247.

[4]胡冬娟.对歙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 2011 (24) :254-255.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管理,更好地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指在退耕还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包括图、表、卡、册、声、像、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第四条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卷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设备档案等)一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国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集中保管本部门的全部工程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 人员与职责

第六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退耕还林工程档案领导责任制,分管工程的负责人要对工程档案工作负全责,并保证开展工程档案工作的所需资金、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能力强、素质高的专兼职工程档案人员,并保证档案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人员是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其他待遇上享受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九条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前工程文件材料的提供利用及归档移交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工程档案工作,并组织对工程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的制定、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保管期限与密级的调整、价值鉴定与档案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 形成和整理

第十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将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人员要随时收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并及时交由工程档案人员保管、整理和提供利用。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调动前,须将个人保存的文件材料悉数移交工程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带离原单位或据为己有。

第十二条 归档的工程文件材料要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凡需归档的数据表格要填写完整,准确无误。对于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等关键环节的档案,要注明编制人、调查人、验收人、粮款领取人、批准人及时间。

第十三条 对于录音、录像、照片、计算机存储介质等非纸质材料,应按照存储介质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加工处理。对于录音、录像和计算机存储介质等材料,应在每份介质上配以相应的目录和说明;对于照片和图片,则应配有简洁的文字说明,用以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各介质与相关材料之间,要建立关联互见号。

第四章 归 档

第十四条 按照行政级别,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建档。在同一行政级别内,技术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等不同门类自编档号,各成体系。第十五条 归档内容

(一)省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省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省级实施方案,省级复查材料,各县自查汇总材料,各县种苗供应和政策兑现汇总材料,相关的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地(市)上报及备案的各种文件,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各地(市)上报的有关材料,责任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二)地(市)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市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各县自查汇总材料,各县汇总作业设计材料,各县种苗供应和政策兑现汇总材料,相关的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县上报、备案的各种文件,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各县上报的有关材料,责任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三)县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全县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各乡镇作业设计,县级自查材料,调查表,小班卡片,验收卡(存根),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各乡镇的粮款兑现材料,相关的合同书、责任书,林权证发放情况,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各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各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材料、培训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总结,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凭证,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

(四)乡镇退耕还林工程档案主要包括:上级下达的计划,本乡镇作业设计及批复文件,调查表,小班卡片,验收卡,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粮款兑现花名册及发放的有关材料,合同书,责任书,林权证发放情况,效益监测及评估材料,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及有关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相关的图、表、卡、册、声、像资料等。第十六条 归档门类

(一)技术档案:工程规划、计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后期管护等各环节所形成的报告、图、表、卡、册等原始材料。

(二)文书档案:各类文件、合同协议、会议材料、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工作总结、有关案件的处理材料及其他文字材料等。

(三)财会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第十七条 归档时间

(一)技术档案:依据建设程序,按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后期管护等程序分阶段归档。

(二)文书档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6月底前完成对上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财会档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材料形成后的第3年归档。

第十八条 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种保管期限。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第十九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工程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对于工程档案没有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归档任务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于在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林业主管部门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档案材料失真、损毁或丢失的,林业主管部门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还林工程 第6篇

关键词: 退耕还林 质量 思考

中图分类号: X2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3973 (2010) 04-125-02

退耕还林工程是指对粮食产量低且不稳定、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特别是陡坡耕地以及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实行有计划、分步骤的退耕还林。该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面最广、规模最大、任务最重、政策性最强、工序最复杂、群众参与最多的一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是实现我国林业“三步走”奋斗目标的关键工程,已经成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各级政府已把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工作来抓,广大人民群众更是把它作为“得人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来参与。

1 基本情况

延寿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张广才岭西麓,隶属哈尔滨市,总面积3149平方公里,有耕地160万亩,林地230万亩。地貌结构为“五山半水四分田、半分道路和草原”的农业县份。辖5乡4镇9个地方国有林场,有人口27万。自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截止2009年年末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7.8万亩,工程涉及全县所有乡镇、国有林场。

2 退耕还林取得的成效

2.1 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在“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的原则指导下,退耕还林地块主要安排在山区,浅山丘陵区,坡度在25°以上的坡耕地上,有效减轻了水土流失的危害程度。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快了绿化步伐,使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部分荒山荒地、坡耕地得到开发利用。退耕区域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2 增加了农民收入

工程实施以来我县累计发放退耕还林资金约 4992 万元惠及千家万户,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2.3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退耕还林的实施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培养了大批的农民造林能手,促进了我县生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2.4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退耕还林政策推动了农村各产业的全面发展,使农民由种植为主逐步向果、草、畜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繁荣了农村经济。通过退耕还林,实现了“树上山,粮下川,羊进圈”,逐步改变了农民的传统生产方式,增加了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3 退耕还林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造林保存率低

按退耕还林有关技术规定,退耕还林三年后保存率必须达到85%以上。从2002年我县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至2009年底已有8年时间,但仍有个别地块没有达到上述标准。原因一是造林作业设计先天不足,在树种选择上没有遵循“实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的原则。二是在施工上粗放管理。三是牲畜危害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是近年来大力发展畜牧业,放牧地缺乏,造成林牧争嘴,并且管护不到位。四是在“荒山造林”地块内间种农作物时,个别农户为了增加农作物收入,强度修枝或使用农药不当,导致幼树死亡。

3.2 林粮间作屡禁不止,毁林复垦有所增加

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和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种植农作物亩收入远大于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资金收入,加之近年来粮食价格上涨,有些农户认为退耕还林不划算,便有意毁林复垦。

4 对策与建议

4.1 抓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造林保存率

4.1.1实地适树

适地适树是指“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与造林地的立地条件相适应,以充分发挥造林地的生产潜力,达到该立地在当前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可能达到的高产水平或高效益”。只有根据退耕地块的不同立地条件、选择不同树种造林才能达到质量高、生长好的目的。退耕地块的坡度均在25°以上当立地条件较差时,应栽植抗瘠薄能力较强的樟子松,在山的中、下腹部选择落叶松、红松、杨树等树种。

4.1.2 良种壮苗

在树种选择上优先选择优良乡土树种,慎用外来树种,例如:落叶松应选择长白落叶松、兴安落叶松。杨树应选择银中杨、小黑杨等树种。

4.1.3 精心栽植

植苗时要严格执行设计标准,裸根苗造林时应采用“窄逢栽植法”要做到根系舒展,不窝根,不露根,不下窖,根茎部低于地表1cm左右为宜。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前要采取浇足底水等人工保墒措施。对已经成林但林分郁闭度低于0.5且质量较差的林分应冠下栽植红松、云杉等树种,以逐步提高

林分密度、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以及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和森林多功能效益。

4.2严格执法,严查毁林复垦事件

《退耕还林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依此规定对毁林复耕者,停止其退耕还林补助,除依法追回国家已发放的钱粮补助外,按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林业用地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强化工程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要把管理放在重要位置,通过管理来提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通过管理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一是搞好幼林抚育管理。二是将生活补助的发放与管护责任挂钩,对违规套种,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兑现钱粮补助,并依法追回国家已发放的钱粮,确保工程建设面积落实、质量合格。

4.4加快林权证的发证工作进度

对以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地块要及时依法发放林权证,使“树定根、林定权、人定心”,确保退耕农户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

4.5加快后续产业的培植力度、确保退耕还林工程质量

退耕还林工程的现状与对策 第7篇

龙潭区位于吉林市东北部, 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全区国土总面积117551hm2, 林业用地43001 hm2, 其中有林地38316hm2, 活立木蓄积2490709m3, 森林覆盖率达到34.8% (2007年二类清查结果) 。辖7个乡镇街, 130个行政村, 总人口51.6万人, 其中农村人口20.6万人。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耕地大量减少, 少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下降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9年来, 龙潭区有800hm2农田停止耕种, 对粮食生产产生了很大冲击。尽管目前在国家补助期内, 农民的生活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 但是一旦停止粮食补助, 农民的基本生活将有所下降, 尤其是退耕面积较大的“全退户”。家庭种植面积将减少15%左右, 直接经济收入将减少6%左右。

2.2 林种结构不合理, 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不大

这主要表现在纯生态林比重过大, 少数经济林质量不高, 难以产生预期经济收益, 突出表现在半山地区。据调查, 在已完成的800hm2坡耕地退耕还林面积中, 经济林占10%, 纯生态林占90%。这部分经济林由于林产品消费市场低迷, 农民对后期管理动力不足, 至今仍无经济收益, 今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期望值不高;在纯生态林中, 落叶松等生态树种面积占总面积的60%, 除了生态效益外, 根本就没有任何经济收益。

2.3 林副产品销售困难, 退耕农民的现实收益减少

退耕地上生产的林副产品由于缺乏健全的销售网络和稳定的市场, 导致难以变成商品, 直接制约了农民的现实收入。乌拉街镇生产的香瓜, 应当说是一个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提高退耕农户现实收入的好产品, 但是苦于销售市场未能打开, 至今仍处于小打小闹阶段, 没有形成规模。

2.4 政策补助期限偏短, 不能满足工程要求

国务院[2000]24号文规定“退耕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 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 以后根据情况, 需要多少年就补多少年”。龙潭区地处城乡结合部, 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实施退耕还林是保护生态安全的政治需要, 势在必行。但根据目前工程现状和苗木生长情况, 在现行补助政策下, 5~8年内绝大多数将无任何收益。

3 建议与对策

3.1 进行树种替换和品种改良, 加强后期管理

半山地区退耕种植的苹果、李子、白薤以及其它生态林树种, 由于林业生产的周期长、见效慢, 加之市场疲软, 很难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为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 必须对现有的没有收益前景的树种进行替换, 对收益前景可观的进行高枝嫁接、改良品种, 加强培管, 尽早发挥经济效益, 让农民尽早增收。一方面, 政府应对树种替换、品种改良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引导农民有步骤地进行, 另一方面, 需要上级林业部门建立退耕还林后期培管资金, 支持农民加强退耕还林的后期管理, 以确保退耕还林发挥应有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3.2 实行林下开发, 培育后续产业

结合龙潭区的实践,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林下资源开发, 并列入各级的退耕还林政策:一是合理间作。结合本地实际, 除坚决禁止种植粮食作物外, 在经济林和兼用林定植后前3年有限制地套种矮杆作物, 实现以垦代抚, 既有助于林木的生长, 又能在短期内增加农户的经济收入。二是实行林果、林特开发。针对市场需求, 大力推广林下种药、林下种特色经济作物等林下综合开发模式, 实现立体收益。三是推广林下种草。在退耕地内种植苜蓿等适宜的多年生草本植物, 以草养牧, 推动养殖业的发展, 解决农民生计问题。

3.3 发展非农产业, 转移农村劳力

龙潭区地处城乡结合部, 增收致富的渠道非常宽阔, 因此, 解决退耕还林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必须走外延式发展道路。主要是通过大力发展打工经济、旅游经济、工业经济等, 促使退耕还林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实现增收。

3.4 加大项目跟踪投入, 实施“捆绑式”扶持

退耕还林是一项生态工程。只有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理、扶贫开发、能源建设、搬迁脱贫等涉及农村的投资项目统筹结合起来, 对退耕还林区域实行综合开发, 才能确保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3.5 积极反映问题, 争取政策扶持

退耕还林工程的现状与对策 第8篇

一、当前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缺乏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正确认识

在我国西部的一些偏远地区, 干部、群众对退耕还林工程认识并不足。基层的地方政府部分领导干部仅把该工程当成是一项普通的工作任务, 没有认识到该工程是国家的生态重建工程, 是花钱买生态的德政民心工程, 没进行充分宣传, 没能把国家政策彻底交给群众, 在实施过程中重数量轻质量。而群众生活水平本来就很低, 思想认识更加落后, 退耕还林的目的简单、明确, 就是为了每亩每年230元的补助, 认为只要按照国家的要求, 将田地种上树拿到国家给的补助就行了, 其他的事情就不需要自己管了。农民造林以后, 没有进行必要的管护, 林地质量差, 水土流依然严重, 退耕还林的成效甚微。

(二) 缺乏合理林种机构经济效益不高

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来看, 一些地区过分重视生态效益, 忽略了群众的经济收益, 退耕还林的林种结构单一, 经济效益不高, 农民收入难以得到提高。在种植林木的过程中, 对林木的生态效益过分重视, 而忽略了林木的经济效益, 所种林木主要考虑生态效果, 林木的经济效益的潜力较小。例如在西部地区, 很多防护林种植的都是乡土树种, 生长周期长, 管护成本高, 经济效益很低。这就需要调整林木的种植结构, 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

(三) 退耕还林之后农民实际收入减少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前, 农民靠土地种植粮食等农作物可以获得不少收入, 退耕还林之后, 土地减少, 农民从土地获得收入也相应减少。虽然国家对退耕还林的农民有补助政策, 但随着物价的飞速上涨, 国家原定的每年每亩230元补助就明显太低了。现在农民种植农作物的性价比较退耕补助高出了好几倍, 光是出租土地每年每亩就超过300元, 而种甘蔗每年的收可达3000元以上。此外, 林产品销售困难, 还没有形成完整的销售网络, 没有打开销售市场, 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例如, 很多山区在退耕还林之后, 种植了大量核桃树, 可以说这是一个很有市场的林产品, 但由于缺乏销售市场, 未能形成规模经济, 农民的收入增长并不大。

(四) 林区火灾隐患较多

退耕还林之后, 林地内人畜活动量减少, 树木、杂草都生长的较为茂盛, 林区的落叶也不断增加, 给火灾的发生留下了安全隐患。同时由于林区的灌木林也比较易燃, 而且林区没有巡林护林队伍, 缺乏专业的消防队伍, 消防设施也严重不足, 难以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灭火方针, 一旦发生火灾, 将非常难以控制, 给林区带来的损失也将巨大。

(五) 林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由于退耕还林涉及范围广、面积大, 虽然地方政府设置了专门退耕还林管理机构, 但仍然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 很难对所有林区进行有效监管。尽管一些地区制定了林木管护制度, 落实了管护人员, 但由于没有必要的经费, 管护人员没有明确护管责任, 对管理区域也没有明确划分, 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管护机制, 出现管护空白地段。使得盗伐林木、在林区放牧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林地造成较大的破坏。

二、解决退耕还林工程问题的对策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补植补造

要从思想上提高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认识。领导干部要从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高度来认识退耕还林重要意义, 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退耕还林工程对重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营造秀美山川的重要作用, 使群众在思想上从“要我退耕”转变到“我要退耕”上来, 让群众积极参与退耕, 自觉维护退耕还林成果。要加大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 对不达标造林地和被侵占的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 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完整性, 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 合理规划树种加强林木管理

加大力度建立健全退耕还林工程的林种树种结构, 在山区退耕种植的核桃等树种, 由于生长周期较长, 在短期内很难收到经济效益, 因此, 应当选择一些收益较快的树种与其配合种植, 既可以解决农民收入问题, 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平衡。作为地方政府, 应当在树种改良以及替换方面给予资金和政策的支持, 正确引导农民种植林木, 在种植方法和管理方法上进行培训扶持, 保障退耕还林发挥应有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三) 促进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可用耕地的减少, 决定了农民不能继续依靠土地获得收入, 而应当寻找新的经济收入方式, 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 促进经济收入的增加。首先要因地制宜, 加强对林下产业的开发, 结合各地实际, 在林间套种经济作物, 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二是积极开拓林副产品市场, 根据市场需求, 种植市场需要的经济树种, 形成林木种植、保护、林副产品销售、农民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三是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工业和服务业去实现增收。地方政府应注重对外出劳动力进行技术培训, 使其具有一技之长和谋生的能力。同时还应为外出劳动力提供服务和支持, 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最大限度的减少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 加强林区的防火设施建设

建立防火林道和防火林带。在与它省、各县之间和各镇之间的林区接壤处, 应当设立防火林道, 其宽度应当不低于30米。在林区内也应当设立防火隔离网, 要根据林区面积和地形, 防火线的宽度为30米。在防火林道和防火线上可以种植一些防火植物, 形成防火林带, 减少森林火灾带来的危害。在建立防火林道和防火林带之后, 还应当注意对其定期修缮, 清除防火林道和防火林带的杂草、落叶等, 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出应有的防火作用, 避免留下安全隐患。完善林区防火机制。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应当重视建立完善公益林防火机制, 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措施, 组织防火队伍对林区进行日常巡检, 对于野外用火采取严格控制措施, 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此外, 要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 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户, 形成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机制。要设立火灾报警电话和森林警察, 尽最大努力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减少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

(五) 加强对林区的监管实施依法治林

首先, 应加强对林木病虫害的防治, 森林病虫害对林木的危害很大, 严重时会造成林木大面积的死亡, 给林农和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也不利于保持生态平衡。因此, 应当建立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掌控林区病虫害动态, 减少病虫害带来的损失。其次, 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户, 积极调动退耕还林者自觉管护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将牲畜改为圈养, 减少林牧之间的矛盾, 对于地区交界地带的林区, 应加强协调, 合理安排管护林区。再次,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实施依法治林, 加大执法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开展, 应工作重心从技术指导转移到依法管理上来, 对破坏退耕还林成果的行为, 应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结语

总之, 虽然退耕还林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但这些都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应当说, 退耕还林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德政民心工程, 它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 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 还带来了社会、经济效益。只要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 一定能够使退耕还林工程取得更大的成果, 建立起我国的绿色城墙。

参考文献

[1]李怒云, 王娟, 林德荣.西部退耕还林工程社会影响评价[J].林业科学, 2004.

[2]崔海兴.退耕还林工程社会影响比较评价[J].农村经济, 2008.

[3]张富梅.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 2009.

[4]卢卫平.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农村科技, 2008.

开县退耕还林工程后期抚育管护技术 第9篇

抚育管护是造林工作的继续, 是巩固造林成果, 促进林木速生、丰产、优质的重要技术措施。所谓“三分造, 七分管”, 说明造林后的抚育管护工作的重要性。抚育管护通常可分为幼林抚育管护和成林抚育管护2个阶段[1]。幼林抚育管护是指幼林郁闭前所进行的一些管理技术措施。依据幼林的特点其抚育管理的措施可分为土壤管理、幼林管理2个方面, 现将其管护技术总结如下。

1 土壤管理

土壤管理是为幼林根系创造良好的生长条件。土壤管理包括除草、松土、灌溉与施肥。

1.1 除草松土

杂草的生命力很强, 根系错综盘结, 与幼树争夺水肥, 有的杂草 (如冰草) 还能分泌有毒物质影响幼林根系生长。一般杂草的蒸腾量系数较大, 耗水量多, 致使松树生长明显下降。杂灌藤蔓遮挡幼树光照, 妨碍林木生长, 甚至致死, 因而幼林长势变差, 抵抗力弱, 易发生病虫害。经过除草防止杂草对水、肥、光的竞争, 避免其危害幼林。

一般除草与松土同时进行, 在湿润地区, 土壤水分充足的造林地上, 可以只割草、铲灌, 不松土。日本就是如此, 在杂灌繁茂的幼林地上, 先割灌, 就地堆放, 再松土, 或堆置于幼林根部, 谓之铲草压青, 具有施有机肥的作用。

松土的作用在于切断表层和底层的毛细管水, 减少土壤的无效蒸发, 提高土壤的透水性和保水性, 改善土壤的通气性, 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 加速有机质分解, 提高土壤肥力。

除草松土的次数和季节, 应兼顾生物和经济效应, 造林的第1~2年, 每年进行1~2次, 第2~4年, 每年抚育1次。近树浅、空行深, 头年浅、逐年加深, 需壅根, 正苗, 清除藤蔓和萌条。松土深度5~20 cm。除草松土的季节, 应根据幼树年生长规律、土壤水分、养分动态及杂草生长习性等因素确定。以开县毛垭林场杉木为例, 其年生长有2个峰期, 第1次在6月前后, 第2次在9月前后, 其中第1次峰期生长量最大。第1次除草在56月, 第2次除草在89月。南方盛夏不宜除草, 以防日灼。

除草松土的年限应根据树种、造林地环境条件、造林密度和经营强度等确定。一般需要3~5年, 当幼树高度超过杂灌高度时, 停止幼林抚育。

抓住杂草出茅前的关键时期, 使用除莠剂, 用10%除草醚45~60 kg/hm2, 与细土拌匀, 均匀撒施。如杂草已大, 则先除草, 后施药。

在土壤上喷亚呻酸钠可以杜绝一切植被滋生, 喷在防火道上可防止砍去树木再生, 药效可维持一个生长季节以上。

1.2 灌溉施肥

灌溉和施肥能显著加速林木生长, 在林木生长期内, 由于干燥将减少碳水化合物65%。如果使土壤含水量增加到田间持水量, 土壤最大最小吸附力将降低, 二氧化碳同化率将会正常。对树冠喷灌可以减少水汽压力, 降低温度, 促进同化作用。应灌溉后进行松土, 以造成松软的覆盖层, 减少土壤水分蒸发, 提高灌溉效益[2]。

林地施肥是通过施肥由生态系统外往生态系统内补给养分的一种手段, 可改良土壤, 提高地力, 利于生态系统循环, 使人工林生长发育正常, 增大林木生长量和缩短成材年限。

2 幼林管理

幼林管理是对幼树个体及其营养器官的调节、控制, 以改善其生长条件, 提高干形生长, 不出现或少出现节疤, 维护并增强林分的稳定性, 保证幼林速生。幼林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间苗、平茬、除蘖、修枝和摘芽。

2.1 间苗

采用播种造林及丛状栽植造林, 随着幼树的生长, 每个植生组中, 由于个体多, 营养面积小, 植株间矛盾日益突出。因此, 必须人工去劣留优进行间苗, 1个栽植点保留1株健壮苗。

2.2 平茬和除蘖

平荐是利用阔叶树或少数针叶树的萌发能力, 切去地上部分, 促进根际萌发的一种丰产技术措施。营造水保林, 平茬可促使灌木丛生, 尽快发挥遮荫护土作用。混交林中有时为了调剂种间关系, 保证主要树种不受压抑, 应对伴生树种进行平茬。

可萌发性的树种在造林后, 受到风折、机械损伤、碰断、严重病虫害等, 可离地3~6 cm处切干 (平茬) , 待其萌发新株。新株的苗数多, 应在生长中期, 选留其中最健壮的1株, 余下的全除掉, 即除蘖[3]。

2.3 摘芽 (抹芽)

为培育无节良材, 提高干材质量, 加快主干的高生长, 春天当侧芽尚末爆开前将芽抹去。如川楝的顶芽多, 分杈早, 主干矮, 可采用斩梢抹芽, 培育高大主干。早春将苗干主梢上部削成斜苗, 待发新枝后, 靠近切口处选留1个粗壮新枝培育成主干, 抹去其余新枝。第2年依此法在第1年的相反方向斩去梢部, 如此进行2~3年, 直至主干达到要求高度时, 停止斩梢, 及时摘去新枝萌发的新腋芽, 并加强对幼树的抚育管理。

2.4 修枝

修枝可改善干材质量、树干圆满度, 改善林内通风透光条件。直干性强的树种如杉木、柏木、杨树、落叶松、水杉、银杏、云杉、冷杉、法国梧桐等幼树郁闭前一般不宜修枝, 对主干不明显的或自然整枝能力差的马尾松、樟、楠、青冈栎、相思树等适当修枝, 保留单顶, 十分必要。修枝应选在地位级高、经济价值大、林龄较小而生长旺盛的林分中进行, 对地位级低、干形不良的林分, 不进行修枝。

人工整枝是在林分郁闭后, 林冠下出现1~2轮枯枝时开始, 一般在树液尚未流动的早春或树液停止流动的晚秋进行, 树皮不易撕裂;国外也有根据林分平均直径开始整枝的, 如芬兰对松树整枝的直径是7.5~12.6 cm。整枝的间隔期针叶树为3~5年, 阔叶树是2~3年。

修枝时应沿树干修剪, 要求切口平滑。粗枝用锯, 先锯下方, 后锯上方, 切忌撕裂树皮, 切口在3 cm以上的, 修后宜涂保护剂, 免遭病虫侵染。对轮生枝的松树, 宜稍留枝桩。

修枝强度一般以修枝高度与树高之比或树冠长度与树高之比表示。修枝强度分为强度修枝、中度修枝和弱度修枝3种。修去树高2/3以下枝条, 保留冠高比为1∶3的, 谓强度修枝, 修去树高1/2以上枝条, 保留冠高比为1∶2的, 谓中度修枝;修去树高1/3以下枝条, 保留冠高比为2∶3的, 为弱度修枝。一般以中度修枝为宜。

2.5 林农间作

林农间作是在全面整地造林情况下, 为合理利用土地, 避免林地裸露, 在行间间种适宜农作物, 是以短养长、长短结合、一劳多得经验。特别是重庆市目前开展的农户万元增收活动, 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发展林下经济, 林下经济就属林农间作的范畴。林农间作必须坚持以林为主, 以农促林, 不影响幼树生长所需的空间和水肥条件。间种农作物应距树干0.4 m, 宜稀不宜密。林农间种的造林成活率高、长势旺、成材早, 利于水土保持, 免受日灼。

间种农作物必须考虑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幼树年龄大小、土壤条件、集约经营程度等。 (1) 与幼林矛盾小的作物间种, 以免妨碍幼林生长。速生阳性树种宜选耐荫的作物如花生等。 (2) 浅根性树种宜选深根性作物如豆类等, 深根性树种宜间种大麦等。易水土流失地区, 不宜种植块根作物。 (3) 茶、杉等耐荫幼树, 早期生长缓慢的树种, 初期在行间稀种玉米、高粱, 但杉木二至三年生需光量增加, 宜改种豆类、红薯等。 (4) 郁闭的人工林, 与耐荫药材间种, 如沙仁、沙参、黄连、天麻、烟草、玄胡、党参等。林下尚可种植乌梅、刺梨、草莓等。

任何情况下, 切忌在幼树林内种攀缘性作物。林农间作, 必须在以林为主、林农双丰收的原则下进行[4]。在作物的播、管、收的全过程中应注意有利于幼树生长, 防止对幼树的损伤。

摘要:根据开县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的经验, 总结退耕还林工程的后期抚育管理技术, 以促进退耕还林工程的开展。

关键词:退耕还林工程,后期,幼林管理,重庆开县

参考文献

[1]何昀明.对彭阳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 2009 (22) :203, 206.

[2]李滢, 孙晋梅.幼林抚育管理的技术措施[J].科技园地, 1999 (3) :32.

[3]关力强.水土保持工程中新植幼树的抚育管理[J].河北水利, 2009 (5) :36.

隰县退耕还林工程实证研究分析 第10篇

关键词:隰县,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探讨

隰县于2000年作为全省首批16个实施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到2009年共完成工程建设任务2.37万hm2, 其中退耕地造林7 067 hm2、荒山造林1.65万hm2, 涉及全县8个乡镇、99个村委、18 719户、810 441口人。

对隰县退耕还林工程的基本评价:一是深受群众欢迎。退耕还林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惠及百姓, 深得民心, 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和称赞。二是工程任务完成得比较好。据历年省、市退耕还林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核查, 隰县2000年-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及退耕地造林保存率、成活率均在85%以上, 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三是由于退耕还林工程任务重、进度快、涉及面广, 加之政策不够完善, 配套措施难以落实, 巩固成果任重道远。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退耕还林工程规模过大

隰县退耕还林工程2000年-2009年每年分别安排4333 hm2、3467hm2、5367hm2、5000hm2、2800 hm2和2 600 hm2, 规模大, 节奏快, 给退耕还林工程带来较大风险。一是工程管理跟不上, 造林质量有风险。由于下达任务过多、过快, 为赶工程进度, 完成退耕还林指标, 致使工程质量降低;二是监督检查跟不上, 资金运行有风险。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资金量大, 涉及部门和环节多。工程规模过大、过于集中, 监督检查跟不上, 很容易出现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挪用、截留、克扣退耕农民粮款的问题;三是后续政策和配套措施跟不上,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风险, 部分地区有复垦的倾向。

1.2 工程目标过多, 容易出现偏差

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除解决水土流失问题外, 随着工程的不断深入, 还包括改善生态环境、消化库存粮食、增加农民收入、调整生产结构和发展地区经济等。客观上容易把退耕还林工程等同于扶贫工程、结构调整工程, 不能够体现生态优先的原则。

1.3 管理机制不健全, 部门之间协调差

一是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容易出现问题, 容易发生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如虚报退耕还林任务, 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采取各种手段, 截留、挤占、挪用退耕还林资金;粮食企业回购补助粮食, 获取粮食差价。二是退耕还林工程年度计划安排下达方式不科学。退耕还林工程年度计划的确定, 先由省级林业部门申报, 再由国家林业局、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等部门综合平衡后下达。各省领到年度任务以后, 再层层分配, 直到各乡、村。这种工作程序和方法不科学, 既难以体现尊重农民意愿、按农民要求退耕的原则, 又不能分轻重缓急, 将继续退的陡坡地先退下来, 做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三是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部门较多, 有时意见不统一, 相互推诿, 工作效率不高。

1.4 具体政策不够完善

1.4.1 前期工作经费和检查验收费用不落实

退耕还林工作涉及千家万户, 地块分散, 操作程序复杂, 工作量极大。实施前, 要经过宣传发动和培训、实地丈量土地、造册登记、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实施中, 要组织种苗供应、整地、栽植 (播种) 以及施工过程监督、技术指导和提供服务;施工后, 县级主管部门要进行逐块检查验收、核发林权证、落实管护责任、粮食和现金补助兑现、建立工程管理档案等。省级主管部门要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国家林业局还要进行最终的核查, 在这些过程中还要印制大量的表册、卡片、合同书、粮款供应证等等。这些都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 退耕还林地方所需检查验收、兑付等费用, 由地方财政承担。但是, 隰县属于山区贫困县, 财政入不敷出, 工作经费很难落实。

1.4.2 配套措施可操作性不强

为了提高退耕还林工程效果, 国家明确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如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开展生态移民, 加强川地、缓坡耕地的农田基本建设, 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支持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 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由于工程由退耕还林部门负责实施, 其他配套措施分别由农业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开发办等部门负责, 各项工程措施相互独立, 实际操作中很难将这些配套措施与退耕还林结合在一起。

2 退耕还林作为一项政策的反思

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重大政策, 其目标一开始时明确, 即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状况, 是一项生态建设政策。然而, 由于制定政策的背景是粮库存放粮食较多, 出发点是以粮食换生态, 同时也将补助粮食作为重要的政策手段等原因, 使作为政策措施的粮食补助, 深化为政策目标———通过退耕还林解决库存粮食过多问题。另外, 对退耕户而言, 国家数量客观的现金、种苗费及粮食补助, 客观上产生增加农民收入的效果。由于退耕区往往是山区、生态恶化区、贫困区, 客观上有利于贫困户的脱贫, 特别是可以在短期内改善贫困户生活状况, 又使本来是政策效应或效果的增收和扶贫, 逐渐上升为政策目标。这样, 使退耕还林由开始的单一生态目标变为多重目标。

退耕还林政策是由中央制定的, 中央政府是政策主题, 但是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组织实施。虽然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 但不能否认, 各级地方政府有自身的特殊利益。这样, 退耕还林的政策存在多主体现象。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主体中间, 中央定政策、定规划、下计划, 而具体实施由地方政府来进行, 即使在单一政策目标的情况下, 地方政府也会从自身利益出发, 对中央确定的政策目标进行修正。在多目标情况下 (往往多目标是地方推动形成的) , 地方政府更是根据自己的偏好, 突出同自身利益最直接的政策目标。这样, 执行的结果往往是远离中央确定的政策目标,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与此不无关系。

3 政策建议

3.1 确定适度规模, 明确工程目标

为使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 力求实效, 同时, 为预防随着时间推移而增加的不确定性和各种风险,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建议调整退耕还林总规模, 适当放慢退耕还林进度, 减少年度任务安排。针对目前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多目标偏差问题, 建议把较少水土流失作为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目标。

3.2 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二是强调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三是改进年度计划制定和下达办法。退耕还林年度计划按下述方法确定:由中央提出退耕的步骤性指标, 如某年选退25°以上坡耕地, 某年再退15°~25°坡耕地等。各地根据陡坡地情况, 由退耕农户提出申请, 村、乡、县、市、省逐级汇总, 然后统一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国家有关部门根据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和各地申请退耕情况, 将年度任务直接下到各县。各省要对上报到中央的年度汇总计划负责, 确保任务安排突出重点。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耕地, 应该优先实行退耕还林。四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除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外, 要发挥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作用, 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

3.3 完善现行退耕政策

1) 完善荒山荒地造林有关政策。荒山荒地造林与退耕还林任务完全脱钩。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将部分荒山荒地所有权划给农民, 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管护林草的积极性。要对经济比较落后、财力相对紧张的县, 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部分补助经费。

3.4 落实完善配套措施

退耕还林工程投入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 其配套措施的落实, 应主要由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负责。地方政府应按照《退耕还林条例》规定, 加强基本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农村能源,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鼓励生态移民,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还林工程 第11篇

退耕还林的实施是推进我省工程造林的一次革命,使全省的造林质量、管理质量和规划设计质量均跨上一个新的台阶,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步入一个新的阶段。结合黑龙江省多年来退耕还林工程的实践,就乡镇编制退耕还林作业设计有关概念、内容和作用谈谈体会。

1.有关概念

1.1退耕还林(returning land for farming to forestry)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水土流失严重或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以及生态地位重要的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50公斤、现金20元;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金20元。粮食补助现在改为按每公斤1.4元发放粮食现金补助。还生态林的暂定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草的补助2年。每亩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为当年一次性补助。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明确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

1.2退耕還林作业区(returning land for farming to forestry site)

预备栽植或正在栽植乔灌木及防风固沙草本植物的退耕还林地块。退耕还林作业区与退耕还林地意义相近。退耕还林地的时间跨度大于退耕还林作业区。退耕还林地既可用于表达退耕还林作业前的地块,也可表达已完成退耕还林作业的地块。退耕还林作业区仅表达计划退耕还林、尚未完成退耕还林作业的地块。

1.3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Design for returning land for farming to forestry projects Operation)

为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地块植树造林而预先编制出的工作方案、计划,绘制的图件。

2.作业设计在县级退耕还林管理工作中所处的位置

县级退耕还林管理工作六个环节:①计划任务的分解下达;②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上报;③签订退耕还林合同书;④按作业设计组织工程实施,并制定后期管护措施;⑤县级自查验收;⑥政策兑现。

作业设计的编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承担,以乡镇(或林场、农场等,下同)为单位进行编制,按村设计到小班地块,退耕地造林任务应落实到农户。作业设计成果由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表、作业(施工)设计图和有关附件等四部分构成。内容主要包括:①落实本年度的作业小班和退耕还林农户。②分别退耕地造林和荒山荒地造林进行营造林施工设计;③种苗生产、供应;④新造林地管护设计;⑤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⑥施工作业顺序、时间、劳力安排;⑦施工材料、用工量测算与投资预算。

3.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巩固整改措施

针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健康、稳步、持续发展。

3.1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

成立了县、乡、村、屯和户五级管护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2严把补植关

制做水桶,解决春季坐水造林运水工具不足的问题。在新植造林地加行加密,即五行加一行,雨季带土移植;培育容器育苗用于雨季补植。

3.3在全县实施封山禁牧,避免牲畜危害,确保保存率

及时合发了林权证,给林农吃上定心丸。进行退耕还林“回头看”,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3.4采取优惠政策,提高退耕户积极性

允许退耕户进行林药、林草、林菜间作,增加退耕户的收入。

3.5扶持退耕户进行多种经营

鼓励和帮助退耕户从事养殖、加工、运输、劳务等产业,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举报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的每个问题,我们都认真查处,派专人组成调查小组,依据有关政策拿出处理意见。二是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管理程序。三是对有能力经营而放弃经营的进行政策宣传和教育,使其认识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受利益的国家重点工程,进行全面补植达标,要达到生态、社会和经济三者效益的统一;同时,对个别复耕的退耕户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不能继续经营的,取消合同,采取找积极性高的农户串地、串户进行补植和造林,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面积一亩不少。

4.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巩固保障措施

(1)对退耕还林成果加强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确保退耕还林地块造一块成林一块,尽快发挥其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2)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依法管理,坚决防止毁林、复耕现象发生,确保退得下、还得上、不返弹。加强对退耕还林的指导服务,发展后续产业。

(3)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不流失,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资金不予兑现,专款专储,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兑现给退耕户。认真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保护好退耕还林户的合法权益。

西吉县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探讨 第12篇

西吉县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 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截至2013年底, 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6.89万hm2, 其中退耕地造林4.55万hm2, 宜林荒山造林2.34万hm2, 工程建设重点安排在25°以上坡耕地。该项目实施以来, 西吉县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要求, 认真组织实施工程, 严格项目运作管理。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 分年度、先易后难逐步实施, 工程建设一区取得阶段性成效。直接受益群众达34万人, 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小气候明显改善, 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1 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1.1 退耕还林显著改善工程实施区生态面貌

退耕还林工程在西吉县实施后, 由于工程措施合理, 坚持走“以小流域为单元, 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路子, 实行林草间作、林菜间作、林药间作等栽植模式。坚持立体复合种植、生态优先原则, 整地模式采用“16542”“16543”水平沟整地, 将旱作径流技术应用于工程建设中, 有效控制了实施区水土流失, 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前的5.1%提高到10.8%, 工程实施区生态效益明显得到改善。

1.2 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5年来, 国家共投入退耕补助、粮食补助逾11亿元, 退耕区人均享受退耕补助款4 365元, 人均每年增加退耕收入291元, 稳定解决了退耕区农民的基本口粮和生活问题。同时, 退耕区群众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 富余劳动力积极投入到养殖、经商、劳务输出、农林产品加工等行列, 带动全县经济的蓬勃发展[2]。

1.3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 人们在经济落后、农业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 盲目开荒种田, 造成水土流失严重, 沙进人退, 形成生态环境恶化与农村贫困的恶性循环。实施退耕还林, 改变农民传统的广种薄收的耕种习惯, 使地得其用, 宜林则林, 宜农则农;实施退耕还林, 不仅扩大了森林面积, 而且从根本上实现了水土保持, 改善了生态环境, 提高了现有土地的生产力, 粮食单产增加, 实现增产增收。多年的实践证明, 凡是实行退耕还林的农民, 不仅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 还有余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 较大幅度增加了收入[3]。

2 及时政策兑现, 强化管理, 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2.1 及时兑现退耕补助粮款

在粮款兑现上, 林业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根据每年验收结果, 将退耕面积和兑付粮款分解落实到村、组、农户, 进行张榜公布, 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验收过程中, 按照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 (试行) 》要求, 建立了严明的奖罚制度, 西吉县还专门成立抽查小组, 对验收人员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评估, 确保了验收结果的客观准确性。粮款兑现中, 监察、财政、审计、质量监督、林业等部门随时对粮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保证了退耕粮款及时准确兑现, 切实实现“退得下, 保得住, 不反弹”的退耕还林既定目标。

2.2 加强管护, 强化措施, 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造林工程历来都倡导“三分种七分管”, 这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巩固和发展尤为重要。西吉县把工程管护作为退耕还林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推行政府领导负责制, 建立健全管护组织, 层层落实责任, 完善管护制度, 依据《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先后出台《西吉县森林资源管护办法》《西吉县退耕还林工程细则》《西吉县退耕还林工程管护办法》等政策措施, 强化工程管理。为更有效地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西吉县把2013年确定为质量管理年, 对历年退耕、荒山造林进行全面补植补造。由县领导带队, 巡回各乡镇, 深入造林现场检查督导, 使工程质量有明显的提高[4]。

3 多方位开发,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后续产业

3.1 林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本着适地适树、生态效益优先, 同时兼顾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原则, 在林种配置上, 西吉县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类型, 按照“山顶山毛桃、沙棘带帽, 山坡山杏、山桃、柠条缠腰”的布局, 所有退耕还林地块均栽植有经济价值的山毛桃、山杏。20002006年栽植的山毛桃、山杏等树种已进入盛果期, 年产量达45 t/hm2, 年产值可达3.6万元/hm2, 为林产品加工奠定基础。

3.2 林草间作、林菜间作等初具效益

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5年来, 林间带草折合净面积达到1.2万hm2, 大部分面积已进入正常产草期, 预计年产鲜草32.4万t, 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 促进了全县畜牧业的迅猛发展。2013年底, 全县大家畜存栏15万头, 羊只存栏20万只。工程建设中, 又从甘肃庆阳引进黄花菜, 从山东平邑引进金银花等经济价值较高的药菜, 先后在吉强镇、将台乡、偏城乡等千亩以上县级科技示范点栽植、繁育。计划逐年扩大栽植面积, 前期栽植的黄花菜已经有一定的经济收入, 为农民脱贫致富、繁荣地方经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的培育规划方案已经出台, 林业部门正在积极投身培育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的开发建设上, 退耕还林工程的长效机制也在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云, 窦建德.用“十六大”精神推进退耕还林工程深入实施[C]//宁夏林学会第六届学术年会论文集.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林学会, 2005.

[2]孔忠东, 徐程扬, 杜纪山.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研究综述[J].西北林学院学报, 2007 (6) :165-168.

[3]郑之伟.如何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J].中国农村科技, 2005 (1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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