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概论重点
监狱人民警察概论重点(精选6篇)
监狱人民警察概论重点 第1篇
1、监狱人民警察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依法管理监狱 依法执行刑罚 依法惩罚罪犯 依法改造罪犯
依法组织罪犯生产劳动
2、简述监狱人民警察纪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监狱法》中规定的监狱人民警察的纪律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监狱人民警察的纪律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规定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规范》规定的纪律
3、请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简述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管理监狱 执行处罚 教育改造罪犯
保护罪犯合法权益的职责
4、简述监狱人民警察的作用。
1、政治作用
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权的巩固,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社会作用
对罪犯思想的改造,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组织罪犯生产劳动,丰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内容。
对罪犯的关押和改造,有利于保卫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3、法律作用 特殊预防的作用 一般预防的作用
简述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任职形式。
出任、升任、降任、转任、调任、复任、兼任
6、简述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基本内容? 良好的政治素质 过硬的业务素质
健康的身体素质及过硬的警务实战技能 良好的心理素质 合理的心理素质
7、简述对监狱人民警察考核的内容及考核所定等次。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8、简述监狱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重要性。如何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重要性:
警务保障是确保监狱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关键。警务保障是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关键。警务保障的法制化具有高度的个体激励作用。如何:
法律保障:通过法律法规对监狱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各项工作给予保障
社会保障:加强警民联系是监狱工作长期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后勤保障:要求监狱人民警察的技术装备必须现代化,基础设施及相应经费必须得到保障。
9、请你谈谈如何做好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监督工作。法律授予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活动及人民警察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和遵纪情况所进行的监察、督促、检查和纠正。
加强外部的监督,即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社会及公民的监督 加强内部的监督,即纪检监察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定期汇报制度和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
10、监狱人民警察如何规范执法?
《监狱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监狱人民警察在行政执法权力,但同时又规定了监狱人民警察行政执法不得超越法律,不能违背人公正,监狱人民警察要正确履行职责,必须从程序上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通过制定完善的行政程序规范,确保法律的程序公正、内容公正、结果公正、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
11、简述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规范? 立场坚定界限分明 严守纪律恪守规则 一身正气清正廉明 秉公执法严格执法 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 尊重人权管理文明
12、监狱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有哪些?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13、简述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惩处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4、如何建成一支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管理规范化建设
大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大力加强队伍保障机制建设
15、监狱人民警察怎样才能做到依法履行职责?
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纪律意识和法制理念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素质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
建立监督机制,严惩玩忽职守行为,是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保障。明确规定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是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保证。规范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是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关键。
16、人民警察的共同任务: 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秩序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保护公共财产
预防、制止和惩处违法犯罪活动
监狱人民警察概论重点 第2篇
第四专题 监狱人民警察
第一节 监狱人民警察的概念与特征
一、监狱人民警察的概念 1.人民警察(1)人民警察的概念
警察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人民警察是全国统一的整体性组织,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2)人民警察的组成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2.监狱人民警察(1)监狱人民警察的概念
监狱人民警察是指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2)监狱人民警察的组成
根据我国《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①各级监狱管理机关的公务员;
②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公务员;
③各类监狱科研和教育机构的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
二、监狱人民警察的特征
1.监狱人民警察具有的人民警察所共有的特征
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行政力量的重要部分,具有阶级性,掌管社会治安,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执行武装性质的任务,配备武器装备。因此,监狱人民警察具有人民警察所共有的国家性、武装性、治安性特征。
2.监狱人民警察具有的除人民警察所共有的特征之外的特征(1)功能特殊性
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的一支重要刑事执法力量,在功能上具有特殊性。国家的刑事诉讼活动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大程序。从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目的角度来看,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根本目的是预防和打击犯罪、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监狱人民警察所担负的刑罚执行工作任务尤为重要。前面四道程序的中心任务是抓捕犯罪人、认定犯罪、判定刑罚,而更重要的是刑罚执行。只有通过刑罚执行,才能将国家的判决落到实处,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实现刑罚的根本目的。可见,刑罚执行工作才是刑事司法活动中最重要的内容。因此,这种特殊的行政管理及其功能,是监狱人民警察所特有的。(2)角色多重性
监狱人民警察由于工作需要,虽然在警察身份上具有唯一性,是行使国家职权的特种公务员,但在社会角色上却具有多重性。在执行刑罚的工作中,他们不仅是刑罚执行的具体落实者,也是教育者,担负着教育改造罪犯的行刑教育工作任务;同时还是组织者,担负着组织罪犯劳动的行刑劳动组织工作任务。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只有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当好多种角色,才能把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改造转化成为守法公民,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3)任务艰巨性
监狱人民警察在执行刑罚惩罚改造罪犯的工作中,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的转化过程是非常复杂与艰巨的社会工程,这是由工作对象所决定的。
监狱人民警察具有任务艰巨性,主要是因为:
①监狱人民警察面对的是危害社会的特殊群体——罪犯,他们不仅犯罪性质复杂、犯罪手段多样,而且有过犯罪体验,思想意识及行为习惯都具有一定的反社会性。
②监狱人民警察不仅长年累月同罪犯打交道,而且要改造他们,这是所有工作中最艰难的。
③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监狱活动具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还有社会协调手段、教育手段等,只有充分运用多样化手段和综合治理手段管好监狱,才能奠定改造罪犯的工作的基础。
(4)环境特定性
监狱人民警察执行刑罚惩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是在监狱环境内进行和完成的,具有工作环境的特定性。其主要表现为:
①工作场所的特定性。监狱人民警察代表人民政府在监狱里实施监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
②工作对象的特定性。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对象是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③监狱的封闭性。由于工作对象的特殊和工作岗位的需要,高墙、电网、特殊设施和特殊的犯罪群体,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工作环境,监狱环境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封闭性。
第二节 监狱人民警察的地位和作用
一、监狱人民警察的地位 1.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地位
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本质决定警察的性质: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共权力构成的物质体现,是国家暴力机构的重要部分,是国家力量结构中不可缺少的强制工具。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①监狱人民警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用革命的暴力推翻反动统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反动法制,掌握国家政权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和壮大起来的。
②监狱人民警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其理论指导,在执行职责中体现着国家意志。
③监狱人民警察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秩序的高度出发,惩罚改造罪犯。2.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地位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警察法》对人民警察的范围、任务、宗旨、职权、义务和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l994年12月29日通过的《监狱法》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范围、权限、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
监狱人民警察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地位,法律明确规定“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在监狱这个特殊场所,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就在于代表国家对罪犯行使刑罚执行权,行使特殊的管理职能。
3.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1)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者地位
罪犯是因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而被判处刑罚的,他们进入监狱服刑,监狱人民警察必然依照国家的法律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教育改造。这种执法者的地位是任何非监狱人民警察所不具有的,其执法职权不可作任何形式的转让或替代。(2)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者地位
监狱人民警察与罪犯共同处于特定场所和环境之中,监狱人民警察始终处于管理者的地位,罪犯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如果他们违反特定的行为规范,不服从或者抗拒管理,监狱人民警察有权依法处置,实施行政性的惩戒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者地位
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监狱行刑工作的根本宗旨和目标。因此,监狱人民警察在对罪犯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始终处于教育者的地位,履行“特殊园丁”的职责和义务。
二、监狱人民警察的作用 1.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作用
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国家安全和政权的维护与巩固。监狱人民警察对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有效改造,实际上发挥着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2.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作用
’ 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保障与促进。
3.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作用
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作用主要表现为通过执行刑罚发挥实现刑罚目的的作用。刑罚的目的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因而,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作用也表现在实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两个方面。
(1)在实现特殊预防方面的表现
对于实现特殊预防目的,监狱人民警察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使罪犯与社会相隔离,不仅切断了犯罪诱因对罪犯的刺激,而且使罪犯失去在社会上继续进行违法犯罪的条件。(2)在实现一般预防方面的表现
对于实现一般预防目的,监狱人民警察通过对已然犯罪的罪犯执行刑罚,警告和震慑了社会上试图违法犯罪的“危险分子”,从而使他们畏惧法律,悬崖勒马,迷途知返,不再犯罪。
第三节 监狱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
一、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 1.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监狱人民警察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刑事执法力量,代表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对罪犯执行刑罚。因此,他们必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2.要有强烈的事业心
监狱人民警察肩负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历史重任,要忠实于并完成如此重大的历史使命,监狱人民警察就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只有忠诚和热爱国家的监狱工作事业,监狱人民警察才能在监狱领域的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尽职尽责。3.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监狱人民警察有着特殊的职业特点,他们既是执法工作者,又是教育工作者。代表国家和人民意志执行刑罚惩罚改造罪犯,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忠于职守、执法如山,惩恶扬善、文明管教,机智勇敢、不怕牺牲,以身作则、廉洁奉公。监狱人民警察应该成为真、善、美的楷模,成为罪犯重新做人的人格榜样。
二、监狱人民警察的知识素质 1.基础知识
监狱人民警察的任职人员应具有广博的基础知识:
①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水平;
②应了解掌握基本的语文、文学、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
③应掌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知识,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革命史;
④应通晓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行政法学、劳动法学、伦理学、形式逻辑、普通心理学等社会规范人文科学知识。2.专业知识
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的执行刑罚工作直接与专业知识相关,除国家的刑事法规之外,还包括监狱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狱政管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行政管理学、罪犯改造教育学等刑事科学知识。3.相关知识
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的监狱执行刑罚工作,除直接与专业知识相关之外,还涉及诸多相关知识。如中国监狱史与外国监狱制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政治工作学、社会学、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领导科学、行为学、美学、公共关系学、电子计算机、演讲与口才等。
三、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素质 1.心理素质的概念
心理素质是指人在情感、信念、意志、品质等非智力性因素作用下,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调控及其承受能力的综合反映。2.监狱人民警察心理素质的内容(1)抑邪匡正的情感
监狱人民警察培养抑邪匡正的情感应以摆正与罪犯的关系为核心,构架特有的心理态势,应以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执法者的身份对罪犯的犯罪行为深恶痛绝,以行刑改造者的法律使命对罪犯的犯罪意识施加矫治作用,在执行刑罚过程中严肃认真,伴之以精心的思想教育,促使罪犯弃恶从善。(2)矢志不移的信念
监狱人民警察应确立矢志不移的信念,以唯物辩证的观点强化自己在实现罪犯思想转化中的主导作用。(3)刚毅坚强的意志
监狱人民警察应具有刚毅坚强的意志,要有藐视困难的勇气,要有奋力拼搏的激情,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4)沉浮不惊的品格
监狱人民警察应有沉浮不惊的心理品质,重在正确对待自己。要有成熟的自我意识,包括自我评价、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等。
四、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 1.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的概念
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应该具有的身体方面的健康强健要求。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包括力量、速度、耐力、柔韧、灵敏等方面的素质。2.监狱人民警察具有良好身体素质的必要性
强健的身体是从事监狱工作的重要条件,因为监狱工作危险性大,随时会遇到各种紧急情况,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快速投入应急行动之中。如果身体病弱无力,不仅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而且可能因无力应付突发事件制服罪犯而危及自身,或给自己或给国家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很难适应工作所需要的精力充沛的要求。3.监狱人民警察身体素质的内容(1)力量素质
力量素质是指人的身体或身体某一部分肌肉在活动时克服阻力的能力,属于身体素质的重要部分,是监狱人民警察从事警务活动的基础。力量素质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保持强壮的身体,在监狱执行刑罚的工作中能够胜任艰巨的警务活动。(2)速度素质
速度素质是指人的身体进行快速活动的能力,包括快速动作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以及快速移位能力,是监狱人民警察从事警务活动采取各种行动的时间频率要求。速度素质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在监狱执行刑罚工作的警务活动中能够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3)耐力素质
耐力素质是指人在活动中身体抗御疲劳的能力,是监狱人民警察从事警务活动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采取各种行动的时间持续长度要求。耐力素质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保持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在监狱执行刑罚工作的警务活动中能够发扬长期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战斗力。(4)柔韧素质
柔韧素质是指人的身体关节在不同方向上的运动能力及肌肉、韧带等身体软组织的伸展能力,主要表现为关键活动幅度的大小,是监狱人民警察从事警务活动采取各种行动时身体不受损伤的要求。柔韧素质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保持强健的身体,在监狱执行刑罚工作的警 务活动中能够保护自身不受损伤,保持、提高战斗力。(5)灵敏素质
灵敏素质是指人的身体在复杂多变的环境条件下快速、准确、协调地完成正确动作的能力,属于各种素质在活动行为中的综合表现,是监狱人民警察从事警务活动能够快速、准确、有力采取各种行动的综合要求。灵敏素质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旺盛的战 斗力,在监狱执行刑罚工作的警务活动中能够常备不懈,稳准狠地打击、制止罪犯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监狱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 1.监狱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的概念
监狱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工作中胜任惩罚监管、教育改造罪犯任务的履行职务的能力。
2.监狱人民警察能力素质的内容(1)组织管理能力
组织管理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工作中,对服刑罪犯进行组织管理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要求监狱人民警察依照国家的法律依法办事,制定工作目标,组织指挥管理罪犯的生活、劳动、学习活动,协调罪犯群体之间、群体与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检查、监督、考核罪犯的思想行为表现。(2)分析判断能力
分析判断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工作中,对服刑罪犯的思想行为及其有关事项问题能够正确认知的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应洞察罪犯的思想行为的真相,善于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判断,抓住事物的本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慎重应对千奇百怪的事态及形形色色的罪犯,处事不乱、遇变不惊、临危不惧,灵活应对、果断处置。(3)表达能力
表达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对服刑罪犯做说服教育工作能够进行语言文字表达的能力。表达能力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应善于用生动、形象、流畅的语言文字表述国家的政策、法律,宣传法制,说服教育,引导罪犯认清前途,重新做人。(4)社交能力 社交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能力。社交能力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应关心、理解、接近人,营造交往氛围.察言观色,应把握对方的思想行为动向,创造交往契机,应诚信为本,赢得对方信任。
(5)防卫能力
防卫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对服刑罪犯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具有的抗御反击能力。防卫能力要求监狱人民警察一方面应能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防止并反击罪犯的不法侵害;另一方面应能够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制止罪犯的不法侵害。此外,还应能够维护监狱场所内的公共财物、监管改造秩序不受罪犯的不法侵犯。(6)改革创新能力
改革创新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过程中,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具有的改革创新的能力。改革创新能力要求监狱人民警察面对形形色色的罪犯、千变万化的形势,应保持思维敏锐活跃,富有果敢的胆识和决策,善于捕捉新信息、洞察新动向,接受新观念、新事物;面临新机遇、新挑战,善于提出新观点、制订新方案、采取新措施,勇于开拓新局面。
第四节 监狱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
一、监狱人民警察的录用
监狱人民警察的录用,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监狱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1)政治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④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
⑤服从组织纪律,志愿献身监狱管理事业,遵纪守法;
⑥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一名合格监狱人民警察的起码条件和衡量标准。(2)文化条件
监狱人民警察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监狱人民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警种,职业本身的特殊性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应该具有比较广阔的知识面和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为了适应监管改造工作的需要,监狱人民警察的知识结构应达到渊、博、新的要求。(3)自然条件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的年龄要求一般以l8~35周岁为宜,公安、司法警官院校或其他大专院校毕业生,年龄一般应在2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机警敏捷、体型端正,身体要求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一般在1.0以上;男性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l.60米以上。
2.不得录用为监狱人民警察的两个条件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3.监狱人民警察的录用程序
监狱人民警察的录用程序主要是反映监狱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法定的程序,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录用监狱人民警察的方法和步骤。(1)录用监狱人民警察的原则
根据《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录用监狱人民警察应遵守公开考试原则、严格考核原则、择优录用原则。(2)录用监狱人民警察的过程
录用监狱人民警察的过程是指录用监狱人民警察需要采取的方法和经过的步骤。录用监狱人民警察的过程为:
①发布招考公告;
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③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开考试;
④对考试合格的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⑤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⑥试用与培训,对试用合格者转正并定职定级,对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 1.规范教育培训网络
建立和强化以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监狱常设培训班为基础的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实行整体规划、统筹兼顾,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机制。突出教育培训重点,应着重抓好监狱系统各级领导,特别是中青年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内容应涵盖监狱工作的一切方面,按专业分类进行,使各级、各类监狱人民警察精通本职业务,恪尽职守,有效履行岗位职责。除了在本系统三级培训网络进行培训外,还鼓励或选送具备条件的监狱人民警察到党校,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相关教育培训,或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
2.教育培训的内容
①政治理论教育;
②法制纪律教育;
③科学文化教育;
④基本业务教育;
⑤有关技能训练。
3.教育培训的种类(1)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是指对新录用和新分配到监狱系统工作的人员在正式任职上岗前的教育培训,因此也称职前培训。对新录用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方式有两种:
①举办培训班,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2个月;
②到基层实习,边工作边培训,实习时间一般为半年左右。(2)晋升培训
对监狱人民警察任职人员的晋升教育培训,包括以下两方面:
①晋升职务前的教育培训。对拟晋升职务的监狱人民警察依据其岗位职务职能要求,分级进行培训。
②晋升警衔教育培训。晋升警衔培训实行逢晋必训的原则。凡警员晋升警司的,由各监狱负责培训;由警司晋升警督的,由各省、市、自治区司法警官院校(培训中心)培训;由警督晋升警监的,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培训。晋升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为l个月。(3)专门业务教育培训
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的专门业务教育培训,是监狱根据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和改造罪犯的形势需要而举办的专门业务教育培训班,其目的在于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专门业务教育培训主要采取进修班、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培训的内容应本着缺什么培训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各级监狱人民警察进行培训,尤其要重视监狱领导干部的观念更新、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1.《监狱法》规定的职业道德
监狱人民警察是对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改造教育的专政力量,国家赋予其特殊权力,而且以暴力为后盾,所以他们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依法办事,体现国家法律的威严,保障罪犯的人权,保护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
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在《监狱法》第十三条规定:“监狱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是一项执法护法的工作,又是一 项为罪犯提供法律服务的事业,具有很强的纪律性和原则性,要求监狱人民警察严守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
2.《监狱法》规定的职业纪律
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在《监狱法》第十四条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是指自己不能殴打罪犯,也不能指使、纵容他人(主要是其他罪犯)殴打罪犯。
(2)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是报复刑时期、威慑刑时期监狱行刑惩罚罪犯的摧残人性的野蛮做法,是严重侵犯罪犯人权的行为。我国一贯主张废除残酷、不人道的行刑方式,《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都明令禁止。(3)不得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监狱人民警察是代表国家对罪犯执行刑罚的刑事执法人员,国家法律要求他们必须廉洁奉公、秉公执法。
(4)不得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私放罪犯是指利用监管罪犯的职权私自将服刑关押的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罪犯脱逃的行为。依法监管罪犯,使之接受刑罚惩罚是监狱人民警察的应尽职责。(5)不得侮辱罪犯的人格
罪犯虽然是受刑罚处罚,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并没有因此失去本身所固有的人格,他们仍然是人,同样有人格和尊严。《监狱法》明确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同时,尊重罪犯的人格也是有效改造他们的基本前提。
(6)不得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不得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主要是指监狱人民警察不能利用监管罪犯的职权,指使罪犯为自己干私活,以谋取私利。
(7)不得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监狱法》明确规定,罪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罪犯收受的物品也应当经监狱批准,并接受检查,这是维护监狱场所安全、监狱秩序稳定的需要,也是改造罪犯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检查程序,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8)不得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是指没有经过合法授权和程序,擅自将自己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实际行使。监管罪犯的职权是国家依法授予监狱人民警察独立行使的权力。非经国家法律的授权,没有监狱人民警察的合法地位和身份,没有合法现实的监管罪犯的工作岗位要求,其他任何人均无权行使监管罪犯的职权。(9)不得有其他违法行为
其他禁止性行为是指《监狱法》规定的以上8种以外的,《人民警察法》《监狱人民警察行为、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严禁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监狱工作秘密;
③不得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提出减刑、假释建议,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予以暂予监外执行;
④不得克扣、挪用罪犯的粮食、伙食费及其他财物;
⑤不得与罪犯认“老乡”,攀亲结友;
⑥不得在家中接待罪犯亲属,单独接触异性罪犯亲属或单独对罪犯的亲属进行家访;
⑦不得自己经商办企业或者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提供方便;
⑧不得擅自接待外来人员参观访问罪犯的劳动、生活、学习现场;
⑨不得违反人民警察的着装规定和要求,损坏人民警察的形象等。
四、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与奖惩 1.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
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是监狱根据管理权限,按照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和评价。
(1)考核的原则
①客观公正原则,是对监狱人民警察考核工作中应坚持的最基本的原则,既要求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状况,又要求按照统一的标准,公平地作出评价,而不受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②民主公开原则,是指将考核的目的、范围、内容、时间、方法、标准都公布于众,公开接受监督;在实施考核时,要通过征求意见、民主评议方式,让群众直接参与考核,考核结果正式通知本人。
(2)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是指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考核的事项。考核内容十分广泛,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监狱人民警察在执行国家法规中的表现和工作实绩。(3)考核的方法
监狱人民警察考核的方法主要有:
①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②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③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4)考核的等次
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定期考核分为4个等次,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奖励
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奖励是指监狱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以及其他突出事迹的监狱人民警察给予奖赏和鼓励。对监狱人民警察实行奖励,是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鼓励先进、促进监狱执行刑罚惩罚改造罪犯的重要保证。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其中个人奖的等级分为一级英模、二 级 英
模,记一、二、三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和嘉奖;集体奖分为记集体一、二、三等功和嘉奖。凡受奖的,除发给荣誉证书外,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惩处(1)惩处的条件
根据规定,监狱人民警察应受惩处的条件有两种情形:有违纪行为;有违法行为。(2)惩处的种类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现状研究 第3篇
职业承诺通常的表达词即career commitment、occupational commitment, Becker (1960) [1]认为职业承诺是一个人会因个人在专业中所投入的成本, 而依附于目前的工作, 从而拒绝改变自己的工作。Blau (1985) [2]认为职业承诺是个人对职业或专业的态度。在国内, 龙立荣, 凌文辁等 (2000) [3]从职业承诺的结构出发, 认为职业 (或专业) 承诺是指由于个人对职业 (或专业) 的认同和情感依赖, 对职业 (或专业) 的投入和对社会规范的内化而导致的不愿变更职业 (或专业) 的程度。刘云波、刘衍玲、罗亚莉 (2007) [4]发现中学教师规范承诺水平最高, 代价承诺水平次之, 情感承诺水平在三者中最低;而大学教师的代价承诺最高, 情感承诺次之, 规范承诺水平最低。综合上述职业承诺及教师职业承诺的定义, 本研究将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定义为:监狱人民警察对其职业的认同及其从事监狱教育管理研究的意愿与投入程度。当前我国的监狱人民警察工作任务繁重, 开展职业承诺的研究为监狱人民警察明晰自己的生活状态与职业承诺现状提供了一个途径, 使监狱人民警察能够针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出明确的规划, 获得更好的发展, 有利于促进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发展与心理健康。
二、研究方法
(一) 被试选取
在2011年1012月, 从江苏省所属各个监狱进行随机抽样, 共抽取350名警察进行问卷调查, 收回279份, 有效问卷228份, 有效率为80.6%, 其人口学资料见表1。
(二) 研究工具
本维研度究采用的性是别自编的平监均数狱人民标准警差察职业T承诺问卷P。本问卷的各维度内部一致性信度都在0.7以上, 总问卷的信度达到0.8以上, 表明修订后的问卷具有较高的信度, 虽然维度上和前人研究略有差异, 总体上来说本研究所编制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问卷是有效的。
(三) 研究程序和数据分析
根据本研究设计, 从江苏省所属部分监狱的监狱人民警察中进行随机抽样, 共抽取350名被试进行问卷调查, 测试时使用统一指导语, 集中作答, 用SPSS11.5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三、研究结果
(一)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四个维度及总分在性别上的差异
从上表可以看出, 在总承诺水平上, 女监狱人民警察要高于男监狱人民警察, 达到显著水平 (P<0.05) , 这与之前国内的研究基本一致。具体来说, 女监狱人民警察在情感承诺和理想承诺上要显著高于男监狱人民警察 (P<0.05) , 而在规范承诺和代价承诺上并无显著差异 (P>0.05) 。这说明女性比男性对待工作更加用心, 情感卷入度更高;同时, 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稳定性较高, 女性相比男性工作卷入度也更高, 这一点体现在理想承诺的分差异上。
(二)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的在是否独生子女因素上差异
由上表可知, 不同独生情况的监狱人民警察在职业承诺总得分上存在显著差异 (P<0.05) 。在理想承诺上存在极显著差异 (P<0.01) , 独生子女监狱人民警察得分高于非独生子女监狱人民警察, 在代价承诺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 (P<0.05) ;在情感和规范承诺维度上, 不同独生情况的监狱人民警察之间差异不显著 (P>0.05) 。回顾以前关于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研究, 我们发现更多关于独生子女的负面评价, 比如说娇气、人际关系更差, 以及工作没有非独生子女负责等。基于之前的研究, 我们设想在职业承诺上, 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会有差异, 非独生子女的表现会更好一些。但是, 结果却恰恰相反, 在总分、理想和代价承诺维度, 独生子女的得分更高且差异显著。究其原因, 可能是因为社会进步所导致的一系列关于子女教育和理念方面的改善。所以, 有关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差异慢慢消失了, 本研究也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同时告诉我们再也不能用老眼光看独生子女了。
(三)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四个维度及总分在是否结婚因素上的差异
由上表可知, 是否结婚的监狱人民警察在职业承诺总得分和理想承诺维度上存在极显著差异 (P<0.01) ;在情感承诺维度上, 是否结婚的监狱人民警察得分存在显著差异 (P<0.05) , 未婚监狱人民警察得分高于已婚监狱人民警察;在代价和规范承诺维度上, 未婚和已婚的监狱人民警察之间差异不显著 (P>0.05) 。之所以会出现差异, 主要原因是未婚的警察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 被家庭牵扯的精力相对较小, 所以事业心更重。
四、存在问题
(一) 研究规模受限。
在样本数量上, 一方面由于个人能力和资源有限, 被试的选取的地域范围较窄, 没有达到性别、教育程度、职位等人口学变量上的平衡。另一方面, 问卷发放和回收时间进度安排不当, 问卷回收恰逢年终放假, 时间较紧, 使得一部分问卷没能及时收回, 导致数量较少。如果研究规模扩大, 取样地域范围拓宽, 就可以发现更多有效信息。
(二) 研究方法欠缺。
问卷施测方面, 由于监狱管理的严格, 没能亲自现场施测, 主要委托监狱内部人员发放和回收问卷, 没能按施测要求规范统一进行, 时间和操作上没能标准化执行, 因而势必对研究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
影响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的因素较多, 既有前因变量, 又有后果变量, 本研究涉及的变量较少, 需要在后续的研究中深入研讨。
摘要:为了探讨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的现状, 本文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选取江苏所属部分监狱人民警察为对象, 使用自编职业承诺问卷进行测查。结果表明,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在性别、结婚与否、是否为独生子女几个变量上均存在显著差异, 进而得出结论不同性别、结婚与否、是否为独生子女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具有差异。
关键词: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承诺,现状研究
参考文献
[1]Becker H S.Notes on the Concept of Commitment.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60, 66:32-42.
[2]Blau G J.The measurement and prediction of career com-mitment.Journal of occupational and Organization Psychology, 1985, 58:277-288.
[3]龙立荣, 方俐洛, 凌文辁, 李晔.职业承诺的理论与测量[J].心理学动态, 2008 (4) :39-45.
[4]罗亚莉, 刘衍玲, 刘云波.教师职业承诺状况的调查分析[J].教学与管理版, 2007 (2) :24-26.
监狱人民警察概论重点 第4篇
监狱人民警察是“头顶国徽”、“肩扛盾牌”的执法者,是“改造罪恶灵魂的工程师”,是“心灵创伤的矫治师”,解决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的问题会对司法类高等院校的大学生更好的成长为一名未来的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对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监狱事业的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也将做出巨大的贡献,同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一、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的概念
所谓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就是监狱人民警察在长期超负荷工作、工作生活等方面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在思想、言语、行为等方面表现消沉、冷漠,进而造成身体状况恶化、工作质量下降、家庭矛盾突出等严重后果。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工作状况监狱化。对待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时,被动应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应有的动力和魄力;对待同事和下级态度冷漠,缺乏与人主动沟通,对他人总是抱有疑虑和警惕,自我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对待被管教人员态度蛮横,缺乏必要的爱心和耐心,管教方法单一死板。强调对其命令的绝对服从。
2.生活状况监狱化。在家中沉默寡言,与家庭成员交流微乎其微,很少参加家庭内部活动;经常以命令语气和家人说话,易发脾气,稍有不顺即大声呵斥,有时甚至拳脚相加,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家庭关系紧张。
3.学习状况监狱化。在上级和单位举行的培训学习中,缺乏认真学习的态度,对待先进新鲜知识充闻不问,固执己见,不能有效灵活地将培训内容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学术上,缺乏质疑和创新精神,业绩惨淡,如有需要,则网上摘抄了事,弄虚作假现象普遍。
二、我国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的现状
监狱警察“监狱化”并不是每一个监狱警察所耳熟能详的,对一些监狱警察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但在监狱警察的生活中却体现出“监狱化”的行为。
1.监狱警察方面。(1)监狱警察平时的表现情况。在监狱工作一段时间后,干警会不自觉的将监狱内的生活习惯带入平时生活中,如将监狱特有的语言(如槽子)带入日常生活中,体现出“监狱化”倾向,并给监狱警察带来一些影响,特别是心理上的影响,就普通干警而言,处于监狱高焦虑、高压力、低心理的健康状况,势必给其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监狱警察作为改造罪犯的主题,其职业的特殊性,使得他们这种高焦虑、高压力、低心理的健康状况,带来的后果将更加严重。长期的监狱工作使干警出现焦虑状态,以致干警变得烦躁不安,心神不宁,工作上的压力使他们遇事不够冷静,或者过激反应,甚至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打骂等),对改造罪犯很不利,长此以往,心理健康状况越来越差,“监狱化”越来越严重。
由于监狱工作限定在监狱这一特殊的环境中进行,它不仅不可能丰富多彩(因为监狱一般都建在偏远的山区或城市周边),而且监狱人民警察每天都面对几乎相同的罪犯,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几乎相似的活动,整天还要提心吊胆的唯恐罪犯出现意外。因此,工作十分单调、枯燥,造成干警工作不太积极,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产生职业怠倦。
监狱警察“监狱化”的另一个表现是人际关系失调。由于长期的监狱工作,使监狱警察心理健康状况不是很好,造成在平时交往中,更多的从自身考虑问题,不能充分替别人着想。有时候聊天时一味的倾诉不满,既不听他人的劝告,也不理解他人的苦心,甚至把他人当做出气筒,乱发脾气,还可能会产生简单粗暴,盲目冲动,甚至过激的“迁怒”行为,给监狱警察的人际交往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还有可能影响监狱警察正常的家庭生活。
(2)监狱警察对“监狱化”的自力救助情况。监狱警察“监狱化”不但影响着干警的正常生活,还影响着干警的正常工作,所以,监狱警察需要避免“监狱化”,但事实是,许多监狱警察并未意识到“监狱化”,对“监狱化”也没有很清楚的认识,更有一些干警从未听说过“监狱化”,也就谈不上采取措施避免“监狱化”了。
在认识到“监狱化”的干警中,并不是都自力救济,采取措施避免自己“监狱化”,部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部分和家人、朋友谈心,沟通解决,只有很少的干警咨询过心理医生,通过心理医生消除不良情绪,解决问题,避免“监狱化”,也就是说,干警对“监狱化”的认识不够深刻,自力救济措施不够到位,只有部分的干警能找到有效的措施,给自己心理疏导,避免“监狱化”。在生活中,只有很少的干警意识到自己生活习惯的“监狱化”并刻意纠正,避免“监狱化”,甚至,有些干警意识到自己“监狱化”但却不愿意改变习惯,避免“监狱化”。
2.监狱方面。(1)监狱对监狱警察“监狱化”的重视程度。由于“监狱化”是新概念,所以还未引起监狱领导的足够重视,但重视的程度是越来越高的。有些干警说监狱领导越来越重视干警“监狱化”,为了避免监狱警察“监狱化”,监狱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制定的一系列的避免干警“监狱化”的防范机制,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一些监狱对“监狱化”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还未采取措施避免干警“监狱化”。长此以往,给监狱警察带来影响,更会给罪犯改造带来影响,所以监狱领导必须提高对监狱警察“监狱化”的重视程度。(2)监狱的防范机制及效果。监狱领导认识到监狱警察“监狱化”的影响后,逐步制定并完善防范机制,采取避免“监狱化”的措施,如在监狱干警中普及心理学、心理健康知识,在监狱中设立心理咨询门诊,定期组织文化活动,既丰富了监狱警察的业余生活,又使干警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放松,一些监狱还定期组织监狱警察外出旅游,让他们暂时远离工作,真正的放松身心。除此之外,监狱领导还要定期与一线干警沟通交流,对干警深入了解,进而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避免监狱警察“监狱化”的措施,制定更完善的防范机制。
采取避免监狱警察“监狱化”的措施的监狱对避免干警“监狱化”产生一定的效果,许多干警的心理健康状况明显好转。在日常生活中,“监狱化”的生活习惯越来越不明显,工作态度也得到了改观。总之,采取措施,建立防范机制的监狱对避免监狱警察“监狱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导致我国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的原因
造成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方面:
1.主观方面。(1)认知方面差异。根据表①、表②不难看出,监狱人民警察初涉监管,都有一个漫长而又循序渐进、逐一深入的认识过程。有的民警对监狱的感、知觉只限于以往在电影、电视中的记忆,于是将艺术的夸张想象为监狱就是充满暴力和尘吊的阴暗角落,可真正亲身历练,发现在法制建设日益健全的社会浪潮中,监狱实行的是“公正文明执法”,不但对罪犯任何形式的体罚、虐待都严令禁止,而且还从各方面提高完善罪犯可享受的人权,于是這部分民警工作压力增大,心理上产生不适从感,怨声载道,甚至发出“警不如匪”的哀叹(见表①)。情感方面由于一部分民警对监狱错误的认知,于是导致了一些错误情感产生。当这部分民警进入监狱系统,发现罪犯成分复杂,三教九流,应有尽有,对其管理既不能采用暴力,又非简单的教育说教可行,于是工作压力日益增强,便有了愁怨、不自信、得过且过甚至逃避等情感;然后又联想到自己工作劳累,极少节假日休息时间,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着青春,奉献着终身”,但工作待遇一直无法提高,甚至因时间、经济等因素而对象也谈不上,于是“愤世嫉俗”。这样这部分民警在对待工作上也有了抵触情绪(见表②)。
(2)抗压能力不同。俗语说:“人有人不同,花有百样红。”每个监狱人民警察的能力、气质、性格都不相同。报考这份职业,动机都不尽相同,有的只为找份工作,有的想穿上制服体验威严,有的认为这是从政的一步,当然有不少的警察更是想在这份工作中体现出自己的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正是因為有了不同的个性心理,才造成了面对同样的工作和生活压力,有的人坦然面对,而有的人形成心理问题。比如,一些警察过度关注别人对自己的评价,缺乏自信,对自身的优缺点缺乏认识,这直接影响了他们的人际关系(见表③);有的警察在监狱是一个好警察,可是下班回到家对自己的孩子没有了耐心(见表④);有的警察总觉得自己付出了罪犯就得改造好,罪犯要没改造好,就容易产生挫折感,严重的甚至会有过激行为。当警察面对自己的一系列现实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由此产生的不良情绪得不到释放时,恶劣情绪极有可能因突破心理极限而爆发。
(3)危机意识、维权意识不强。从近年来各监狱发生的案件来看,充分暴漏出警察缺少危机意识问题,而从案件处理过程和结果来看,又暴漏出警察维权意识弱的问题。监狱是个半封闭的小社会,监狱警察职业稳固,竞争几乎谈不上,在大肆宣讲保护罪犯合法权利同时,警察权利无人提及,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门规定,警察个人遇到特殊情况也根本想不到保护自己的权利,听之任之,这就是目前的现状(见表⑤)。增强警察竞争意识、抵御风险能力、维权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2.客观方面。(1)受监狱及社会负面环境的影响。由于受监狱及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见表⑥),很多警察片面追求物质享受,盲目攀比,只看到或夸大存在的不良现象,而看不到主流,缺乏对社会发展现状的深刻认识,处世消极,工作注意力不够集中,不能对紧张有压力的工作有正确认识,热衷于以低级趣味排解压力;另外,监狱关押的是社会上的三教九流之辈,是社会的污垢,大量不良的生活习气充斥其中。随着押犯数量逐渐增加,成份日趋复杂,使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日益激烈,不良习气在无形中相互渗透,而且这种渗透对警察又形成反渗透,使原本素质不高的部分警察抵御诱惑能力下降,警察之间相互信任度降低。
(2)从组织领导角度,忽视了对警察整体工作效能发挥的把握。近年来,一方面是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作风漂浮,大搞花架子,形式主义盛行;另一方面是用人及考评机制的弊端还未根本改变,由于目前监狱警察工作岗位设置还不科学,导致用人及考评工作还非常混乱,没有实际效果,进而影响队伍士气;其三是监狱政工部门职能发挥不够,长期以来,监狱组织部门疲与应付各类考核评比检查,无暇专心于警察整体队伍的提高,从而忽视了对警察整体工作的把握,警察队伍监狱化问题日趋凸显。
(3)监管模式科技含量低,警察压力大
由于资金不到位等原因,监狱硬件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大多数监狱监管只停留在“人防”、“物防”层面上,“技防”水平远远达不到,偏远经济不发达地区连“物防”也达不到,全凭“人防”,超时、超体力,警察身心疲惫,压力增大等原因严重加大了“监狱化”的程度。
四、解决我国现阶段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的对策
1.切实从生活上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的“监狱化”问题。对于每一个监狱人民警察来说在生活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监狱干警在生活上出现的“监狱化”问题不断凸显。大部分监狱干警并没有意识到生活上的“监狱化”问题,只有很少干警意识到自己生活习惯的“监狱化”并刻意纠正,避免“监狱化”,有些干警意识到自己“监狱化”但却不愿意改变习惯。从生活上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问题是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的重中之重。
2.切实从心理上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监狱化”问题。随着监狱工作要求和水准的提高,监狱警察的“监狱化”问题不断影响着监狱干警的心理问题,心理健康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美国教育家戴尔·卡耐基调查了许多名人后认为,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们的学识和专业技术,而85%靠的是心理素质和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监狱警察能否在与形形色色的罪犯打交道中把自己造就成为“改造灵魂的工程师”,除了体能和基本的技能以外,关键还要看心理素质。一名出色的监狱警察必定是一个心理健康者,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是他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健康水平,减轻监狱警察的心理压力,以适应监狱工作发展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解决监狱干警的心理问题是改善监狱干警“监狱化”的重大举措。
(1)加强监狱人民警察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认识。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给予及时关注,随着监狱人民警察对自身的心理问题的不断认识,他们对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健康教育的需求也更加迫切。我们通过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等手段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了解,鼓励监狱警察参加心理学方面的学习培训和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考试,让更多的监狱警察成为心理辅导的行家里手,既可以将知识应用到教育改造罪犯上,又可以应用到自身心理健康上去,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而减少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
(2)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做到科学管理。监狱机关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狱人民警察心理咨询机构,加大监狱警察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作用,并引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方面的人才,负责开展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训练、心理咨询等工作,并定期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心理健康检查,为每一名监狱干警建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档案,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咨询、辅导和治疗。使得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工作科学化。从而对监狱人民警察心理上的“监狱化”问题进行改善。
最终,通过对监狱人民警察生活上和心理上“监狱化”问题的不断改善会对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监狱事业的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同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基金项目:本文是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0年度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项目编号:XYX201003)。主持人为李梦石。指导老师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张秀玉教授。
参考文献:
[1]刘世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科研处编.监狱劳教工作改革与创新研究报告[M].群众出版社,2006.
做好监狱人民警察 第5篇
马克思曾经说过:“罪犯产生罪行,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一下这个生产部门(指罪犯)同整个社会的关系,就可以摆脱许多偏见。罪犯不仅生产罪行、而且产生刑法,生产全体警察和全部刑事司法、侦探、法官、刽子手、陪审官等等。”通过马克思的这段话可以认识到监狱的产生来源于犯罪行为,它的首要职责就是犯罪控制,作为对现行法制所竭力维护的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力量, 犯罪现象的发生会带来多方面的消极后果.在这些消极后果中, 最直接的并可以进行计算的便是经济损失;同时伴随着犯罪行为的实施, 还会产生消极的社会影响.微观而言它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安定的生活秩序,降低了社会组织的运作效率,严重威胁人的基本需要之一的安全需要的满足,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的活动范围;宏观而论,它损害了法制的尊严,侵蚀为社会所确立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使人们的社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正确的导向性和可预测性。如安全感的满足不充分,人们就难以集中精力从事生产和工作,在单位时间内的社会产出就会减少。某一地区社会治安的不良,会影响投资者在此的投资信心,从而滞缓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等。那么为了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对触犯刑律的行为予以公正,及时的惩罚,就成为一种控制犯罪的手段。同时这种惩罚本身相对已经遭受破坏的社会关系而言,也是一种愈合剂和安抚力量,有利于某种社会关系的恢复与重建。因此,可以说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很大意义上正是伴随着对犯罪公正,及时的惩罚而得以实现和发展的,那么为了保证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对犯罪进行控制,对罪犯进行刑罚执行,就需要产生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和刑罚执行的场所——监狱。
因此,我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首要职责就是对罪犯进行公正地刑罚执行,以保证因犯罪现象所产生的受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修复,以保护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所以我深刻的认识到监狱工作的重要性和作为一个监狱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和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从而看到自己的不足以及认识到继续加强学习业务素质的必要性,只有不断从工作中和理论中学习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并且这也是由监狱人民警察所承担的任务所要求的。犯罪是自成体系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客观存在,本质属性在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就必然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因为对立法者而言,只有当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序超过了通过其他手段处理的界限,应当动用刑罚相威胁方面防卫时,才会被规定为犯罪;对司法者而言,已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有达到了触犯刑律的程序,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时,才会将其称为犯罪,那么犯罪就必然要受到刑罚处罚。刑罚的目的在于通过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以遏止这类行为的发生,而遏止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辩别是非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主观能力;否则,刑罚不仅难以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也背离了刑法保障人权的宗旨,因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的内部结构是主客观的统一,即只有一定的人在罪过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才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作为罪犯在成为负担作为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非难的责任的主体时,同时也成为了包含改善要素,赎罪要素的刑法主体,如要离开了行为人的罪过心理,赎罪思想,那么罪犯在回归社会就具有重新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作为刑罚的执行者,其任务就是改造罪犯使其产生罪过的心理、赎罪想法和犯罪危害性,让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回归社会时不至于重新危害社会,所以如何教育和改造罪犯实际上就是我们全部的工作。并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以及我过去没有处理过的新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那么就要求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都需要大大的提高,否则就无法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其次作为监狱人民警察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这是因为法律是社会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的载体,它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刑事法律作为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手段,所确立的更是为社会的存续所必须的最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犯罪首先就是对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破坏,所以可以认定罪犯的社会基本道德观念意识淡泊,观念不强。而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罪犯的管理者和改造者,就必然要讲道德,讲法律,讲政策,坚持执法必严,大公无私的工作作风,同时本着人道主义的观点去关心罪犯的改造和日常生活,把罪犯当人看,要向父母对子女,老师对学生,医生对病人一样去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不侮辱罪犯的人格更不允许体罚和虐待犯人,做到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感化罪犯,使其树立起良好的道德观从而产生赎罪的心理和罪过心态,以完成刑罚的最终目的,罪犯有了赎罪心理和罪过的心态后并不能认为他们的改造已经完成,还存在一个如何让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的要求,这就必然要求我努力掌握法律、法规、社会形势、社会政策和政治素质的学习。只有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去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地了解社会形势,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才能更好地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才能使他们在回归社会,不会重新犯罪,危害社会,不会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从而真正地溶入社会,从而完成对罪犯的刑罚,这也是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他的任务和职责所必然要求的,只有如此才能完成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监狱人民警察剖析材料 第6篇
监狱人民警察剖析材料
我于**年毕业于****专业,**年**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现在**任监狱**。
一、对照纪律、法规找差距
我现在在**主要参与罪犯现场管理和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业务工作。对照《司法部六条禁令》 《六条禁止性规定》 《“六个一律”》《“六个绝不允许”》等相关法规规定,我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以来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知识学习不够,尤其是一些业务知识掌握运用比较生疏;二是面对当前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三是担当意识不够,平时工作中会以“事情多”为借口,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一些事情没能主动担当起来。
二、对照制度执行力找不足
对照监狱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七百多条规定,在执行上存在很多问题。有时存在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按照规定要求仍然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没有面面俱到,比如:对各项监管制度的学习、落实还不到位,还有凭经验、靠老办法的侥幸心理存在,思想上有所松懈。对监内现场的巡查力度不够,对罪犯只能有一个互监组的要求,对重点罪犯、老弱病犯的管控、督促、巡查力度不够;作为一名监区基层警察,工作中需要时时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面对形形色色的罪犯,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罪犯违规违纪。但是长期以来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存在侥幸心理,执行力不够。落实监狱
规范化、精细化存在的问题:如警务礼仪做的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动作不标准,报告词不规范;执法记录不够重视,记录过程不够细化和规范等。
三、根源剖析和原因分析
对照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以及与监狱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规定,在执行上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学习不够掌握不到位。造成实际工作中的理论指导实践的“理论”缺失。
2.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对于一些自己理解为比较苛责制度规定以及在实际实施中由于硬件和软件缺失而很难贯彻落实的制度,实际落实上有时候会搞变通,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忘记了所有的制度都是因有前车之鉴而制定的这一根本。
3.态度不够端正、细节注重不够、警惕性不够高,由于之前经历和生活习惯,或多或少的养成了拖延症的习惯。认为不到最后一刻都还有时间去做。
4.担当意识不够,平时工作中会以“事情多”为借口,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一些事情没能主动担当起来。工作缺乏连贯性,工作中有时放不开,出现畏首畏尾情况,遇到困难出现了逃避思想和消极情绪,从而影响了工作进度。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同时通过开展“依法、严格、规范、文明、廉洁”活动,在活动中的不断培训、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切实做到以理论指导实践,补齐“理论”短板。
二是要端正态度、注重细节、提高警惕。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太多的监管安全事故警示告诉我们何为“因小失大”。在经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端正态度、注重细节、提高警惕,一丝不苟地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
1.针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学习不够掌握不到位的问题,我将积极加强狱侦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多向监区领导和业务知识熟练的干警请教和学习熟悉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增强理论功底,要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针对态度不够端正、细节注重不够、警惕性不够高的问题,我将严格要求自己,端正态度、注重细节、提高警惕。树立担当意识,从细节做起,从严要求自己,勇于接受任务、承担责任,培养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对个人工作做好规划,锻炼坚忍不拔、迎难而上的品质,克服骄躁情绪,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
监狱人民警察剖析材料
一、学习情况及体会
按照“实施方案”安排的学习内容,利用每周一、三、五、晚上和星期六的时间进行了自学,写出笔记25000字左右,心得体会3篇,使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充分认识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现实意义,更加增强了自觉性和责任感。党政机关是全市工作的“火车头”,是推进发展的“发动机”。机关党员是全市党员队伍的表率,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的要求上理应更高更严。人民群众更多的从机关党员身上来认识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机关党员的先进性来认识党的先进性,这就为党政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让机关每一名党员都进行一次深刻地总结反思、自查自纠、改进提高,把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更加充
分地调动起来,把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推动肥城跨越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有了更加坚实的保证。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照《党政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十大方面、***个突出问题》、《新时期共产员先进性标准要求》等内容,我本人已经认识到存在以下三方面突出问题:1、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有走过场,水过地皮湿的思想。学习不刻苦、不深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轻视理论武装工作,在理论学习上心浮气躁。如刚开始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时,认为是形式主义,写笔记有应付现象,没有结合自己的实际与心得。
2、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上对当前激烈竞争的形式认识不清,没有紧迫感、压力感和忧患意识、大局观念,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习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老经验解决新矛盾,创新的思维不活。如一群众去深圳旅游来办理边境证业务,按照原来的规定,旅游不允许前往深圳,虽后来经多方联系终于办结,但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坚持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抓紧学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学习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学习做好工作所必需的一切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真正做到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群众的呼声
先于一切,以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积极进取和求真务实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用辩证的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去分析和解决面临的问题,始终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新的观念、新的风貌,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监狱人民警察剖析材料
构建和培育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工程,是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根本属性。在现今,构建和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反映了新时期公安的核心价值紧迫性、必要性。为确保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按照学校《深入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及方案中提出的几项问题,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结合自身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纪律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排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业务水平、为民服务宗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素养不高。不善于运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最新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表现在:对待教学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教学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
由于上课内容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教学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坐等待办法出现,而不是自己寻找对策,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着应付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4、在学习方面:对自己的要求不严,学习抓的不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自认为是实践经验积累丰富,不去钻研,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难以胜任长远工作的需要。
3、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通过这次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我要找准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认清今后努力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为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
(二)进一步改进教学作风。要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上尽心尽责,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监狱人民警察概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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