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理性管理范文
非理性管理范文(精选11篇)
非理性管理 第1篇
一、盈余管理界定
(一) 盈余管理涵义
对于盈余管理, 国内外对其定义不尽相同。有的学者认为盈余管理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章永奎、刘峰 (2002) 认为盈余管理是上市公司为了特定目的, 对盈利进行操纵的行为。Healy和Wahlen从管理层对盈余管理的目的或动机出发, 将盈余管理定义为“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 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结果”。Goel和Thakor (2003) 则认为盈余管理就是使有关盈余的报告反映管理层期望的盈余水平而非企业真实业绩表现的做法, 所有的盈余管理活动都是欺诈性行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盈余管理并不是一种欺诈行为, 盈余管理所产生的会计报表虽缺乏真实性但也不是欺诈性报告。Brown (1999) 认为由于管理层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披露企业真实的盈余状况, 而两者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又使其愿望成为可能。盈余管理是企业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有意识地将账面盈余拉向所期望水平的一个过程。目前对盈余管理定义的理解比较权威且得到广泛认可的有:美国会计学家雪普将盈余管理定义为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 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加拿大会计学家司可脱教授将盈余管理定义为经营者在一系列可选会计政策 (如公认会计原则) 中选择那些使自身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行为。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得出启示:一是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企业的会计报告盈利, 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 即盈余管理实质上并不能增加或减少企业的盈利, 只是改变了企业盈利的分布时间;二是盈余管理是在法律和会计规范许可的范围内对利润进行人为的操纵和管理, 盈余管理与伪造盈余是有明显界限的。
(二) 盈余管理的理论渊源
目前来讲, 盈余管理研究的理论渊源, 主要是来自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前者说明了盈余管理的动机, 后者则为盈余管理的可能提供了解释。
(1) 交易成本理论。在新制度经济学中, 交易被视为经济活动的最小单位。交易的发生总是要伴随着交易成本的产生, 科斯首先提出并解释了交易成本概念, 交易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契约而进行的, 企业就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体。大部分契约的订立和执行都需要借助于会计信息。因而, 会计信息尤其是业绩信息的内容, 会影响到契约成本的高低, 企业的本质决定了企业想办法降低各种契约成本:一是与投资者的契约成本。投资者需要借助于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 评价企业管理当局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或预测企业未来净现金流量, 以便做出投资决策。良好的收益状况可能会让投资者增强投资信心, 并扩大投资规模。二是与债权人的契约成本。债权人需要利用会计信息对企业偿债能力做出评价, 以维护自身权益。较高的息税前利润意味着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具有保障, 进而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信贷资金和更优惠的信贷条件。三是与客户的契约成本。如果企业被认为是以诚实信用、质量至上来取得销售的稳步增长, 客户们愿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且不反对支付较高的价格。四是与供应商的契约成本。如果企业能以良好收益保证按时支付到期货款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购买量, 供应商们会乐于提供更优惠的销售条件。五是与管理当局和一般雇员的契约成本。无论是高级管理人员, 还是一般员工, 通常都不愿意离开一个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或者以更高的薪金作为留下的条件。六是与政府监管机构的契约成本。企业持续稳定的业绩增长和对税收的巨大贡献, 可能会达到政府监管机构设定的一系列评价指标而让其给予特别对待。因此, 管理当局所代表的企业为了降低上述契约成本, 便产生了盈余管理动机。
(2) 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不对称信息基础之上的。企业管理当局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对企业具有信息优势, 是代理人。与管理当局所代表的企业订立各种契约的当事人, 包括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 甚至企业的一般雇员, 则都不具有此优势, 是委托人。当此种信息是会计信息时, 管理当局便有可能在订立契约前后进行盈余管理, 将此信息优势转化为管理当局的利益优势。具体来讲, 管理当局在订立契约前可能进行“逆向选择”, 从而订立有利于管理当局的契约;在订立契约后可能采用更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划有失公允的交易等行为影响会计信息, 特别是业绩信息, 从而带来“道德风险”。因此,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 当企业管理当局拥有生成会计信息的优势, 便产生了盈余管理的可能。
二、盈余管理利弊辩证分析
(一) 盈余管理有利影响
在现代委托代理关系下, 由于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作用, 企业管理当局需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 而且为了自身利益安全也会采取一些盈余管理的措施, 这些措施运用得当, 通常会带来一定的正面效应:
一是会计政策选择的信号作用。会计政策选择的这种作用与管理当局通过正常盈余管理来可靠地传递内部信息有关, 实行一致的会计政策损害了管理当局提供信号的能力, 而通过适当的盈余管理可以将管理当局拥有的内部信息尽快尽多地传达给投资者, 减少甚至消除沟通上的障碍。当公司管理当局认为未经管理前的盈利信息难以准确评价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容易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时, 会主动采取盈余管理行为, 调整账面盈余, 以向投资者传递有用的价值信息。
二是维护契约的有效性, 减少订约成本。从有效契约论的角度来说, 企业是由一系列契约组成的集合体。签订契约是要花费订约成本的, 而且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 所订契约总是具有不完全性和刚性。适当的盈余管理可以给刚性的契约增添些许灵活性从而降低契约成本, 提高企业价值。因此一定的盈余管理对于信息的引导提供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三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采取利润逐年后移措施, 使企业业绩表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可以向外界传递出生产经营稳定的信息,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不仅可以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 稳定股价的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对外举债能力。
四是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合理调节企业利润分布的地点、时间以及数量的多少来帮助企业在税收法规许可范围内进行筹划合理避税。
(二) 盈余管理弊端
尽管盈余管理可以给企业带来一些正面效应, 但如果使用不当, 则会变成过度的机会主义行为, 甚至发生不当盈余管理, 这将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一是减弱盈利信息的可靠性。盈利信息的质量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根本质量特征, 其中可靠性是基础, 离开了可靠性, 会计便失去了生命力。盈利信息是最重要的会计信息, 其对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信息用户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着重大意义。不当的盈余管理使报表上的盈利信息失去意义, 严重损害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二是影响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企业对外提供会计信息具有许多潜在的经济后果, 如影响个体间财富分配、累计风险水平、消费和生产、企业间的资源配置等。管理当局通过不当盈余管理向投资者和债权人传递不真实的盈利信息, 将误导其决策, 使决策者产生不利选择行为, 使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 从而损害了整个社会效率。
三是对企业的长远利益带来弊端。尽管不当盈余管理短期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些好处, 但对本企业的长远利益将产生不良影响, 不当盈余管理将破坏投资者对收益质量的感觉, 导致市场价值下降, 1999年2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对投资者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 只有1/3的被调查者认为年报行情以企业业绩为根据, 1/3的认为年报行情容易导致市场炒作, 有58%的认为股价与业绩之间的关系不大;其他相关研究也表明, 盈余管理以后的转回将使投资者失望, 进而导致股票业绩下滑。
基于上述分析, 我们应该辨证地对待盈余管理, 不能对其一概加以否认。既要看到盈余管理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其危害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不当盈余管理行为。盈余管理是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 市场也在不断博弈中逐渐趋向成熟, 同时盈余管理是精巧的会计机制的延伸, 促成各种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涌现, 这也是会计不断发展的动力, 在现代委托代理关系下消除经营者内部信息的高昂成本可能是盈余管理得以存在的原因, 但仍然要对不当盈余管理进行限制, 原因在于虽然不当盈余管理是在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的行为, 但却是一种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 因为它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增加了使用者寻求真实信息的成本, 提高了市场交易费用, 从而降低了市场的运行效率。尤其是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发达、投资者的素质还较低, 上市公司的一些不当盈余管理行为影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已经超出了可以容忍的限度。倘若这种情况得不到有效治理, 更多的人会选择消极投资策略, 最终将导致证券市场的发展受到影响甚至停滞。
三、不当盈余管理控制建议
(一) 完善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的基础, 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保障。会计准则既是会计信息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 也是监管部门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虚报、隐瞒、误报、舞弊等问题进行事后惩戒的重要依据。而监管部门对企业盈余管理是否过度的认定和判断, 是建立在企业是否遵循会计准则的前提和基础之上的。这说明完善的会计准则对规范企业盈余管理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过程, 可以弥补原有会计准则在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方面的不足, 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进一步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
(二)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的治理结构实际是对相关权利、责任和收益的安排。不当盈余管理之所以产生, 是因为企业管理当局利用职权, 为了自身利益, 不惜牺牲他人利益, 这实质上与公司治理结构有关。盈余管理其实是短期行为的表现, 所以有效的公司治理可以将企业管理人员的利益与股东长远利益联系在一起, 通过制定一些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计划, 减少不当盈余管理的产生。
(三) 改进股票市场相关制度规定
目前我国证监会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的有关规定, 指标单一, 使上市公司存在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应当建立一个多参数控制体系, 以综合衡量和测定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务, 避免由于指标的单一性而使管理当局进行利润操纵, 缩小操纵空间, 提高操纵难度。另外还应将公司收现能力、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 建立多参数的监管政策体系, 增加上市公司通过不当盈余管理来提高“业绩”的难度。
参考文献
[1]魏明海:《盈余管理基本理论及其研究述评》, 《会计研究》2000年版。
非理性管理 第2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个体理性;集体理性
以前我们认为,个体理性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它是个体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一种工具,其次是个体解决逻辑矛盾的一种方法。换而言之,个人理性是根据已知的信息,使个人效用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而集体理性是使得群体效用最大化的行为过程,以高效率或内部稳定为目标,平衡成员之间的关系。集体当然是由个体组成的,所以个人行为直接影响集体利益和集体行动。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资源不足,个人不得不争取更多的资源和利益,当这种偏离行为出现在所有的个体中,这就发生了集体非理性的现象。
一、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带来的矛盾
1.影响行政管理的及时性
行政管理建立在感知、分析、认可管理主体基础上,进入管理议程的社会问题可以被纳入行政主体的视野,并且被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解决方案。因此,社会问题是否能够处理得当,这本质上取决于管理主体的态度和判断力。管理者作为最重要的主体,控制权力和信息资源,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能力安排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议程,这将不排除问题解决过程中出现的利己主义。因此努力确保个人理性是重要的。综上所述,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会影响识别问题的及时性,这有可能致使集体的非理性。
2.影响行政管理的合理性
制定明确的管理计划是行政管理的核心,建立管理目标,设计主要方案,策划管理计划是指导行政行为,使得行政行为符合集体理性的重要步骤,从而获得集体利益最大化。管理者的个人理性非常重要,因为这一系列的行政行为的过程中,管理者、部门或政府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执行了相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如果管理者无法保持个体理性,将会轻易损坏集体利益,致使集体非理性的发生。
3.影响行政管理的有效性
行政管理计划的执行是指对公共资源的使用,行政主体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监督和其他活动,遵循程序指令的变化。有些学者认为:“被实现的政策目标,计划的作用仅为10%,而剩余的90%来源于执行的有效性”,执行计划是整个行政管理过程的关键环节,与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直接相关。行政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由于每个参与者受到自身利益的诱惑和交易过程的压力,這就引起了冲突和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个参与者都想要获得最大的收益,并尽量减小损失。执行的主体是管理者和地方政府,这将直接影响行政管理行为的有效性。
二、行政管理可以采用的方法
1.平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显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利益引导两个理性形成合力。在管理系统中,如果进一步提高个人和集体利益的总容量,通过控制集体利益对个体利益的影响。其次,明确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关系。计划经济时代,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地方利益服从中央利益分配模式仍不完全正确,这个简化,集成,模糊的利益之间的关系是不利于实现集体理性。明智的选择应当说是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系统在各种利益关系中的位置。一个更尊重个人的利益的行政机构,可以防止片面强调集体主义的优先级;二是在完善系统在高低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对资源的利用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在同级机构的方法。
2.制定并完善相应的行政管理制度
首先,创建多元化的行政管理系统,并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现有制度下,中国公共管理主体相对单一,这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发生冲突的主要原因,政府行政机构控制或影响了绝大多数的公共资源配置的权利,个人理性是管理者的一部分。在管理系统中,应创造更多合理的奖惩措施,大力奖励对集体有突出贡献的个体,同时严厉制裁“搭便车”的行为,明确个体之间的差异,激励和惩罚后进分子,使得个人可以选择提高集体的利益,使得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同时实现最大化。
3.提升行政主体的道德水平
行政机关的管理原则和管理传统主要受到内部的信念、价值观、理想、行政道德、行政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当习惯和行政规范组成了行政文化,贯穿于行政管理的整个过程,就会对个人的行为选择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优化公共管理的文化环境,坚持与时俱进,构建先进的公共行政文化,建立集体利益的价值观,培养个人健康心理学,不断规范管理主体的信念、想法和概念,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矛盾。
三、结语
总之,平衡和处理好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间的关系,对于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来说,是缓和矛盾冲突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应当明确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逐步完善正式制度,加强非正式制度能够带来的正面影响,减少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最终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唐任伍,刘立潇.行政管理过程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冲突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3,06:83-86.
[2]周旭.行政管理过程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冲突研究[J].科技风,2015,09:274.
作者简介:邓超(1987-11),男,初级,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工作。
如何预防“管理性违章” 第3篇
目前, 企业在开展各项“反违章”工作时, 通常将重点放在生产一线, 主要针对一线员工的违章操作等“行为性违章”。这并无不妥, 但一些企业却因此忽略了“违章指挥”“生产组织及规章制度不合理”“安全投入不足”等“管理性违章”, 导致“反违章”工作治标不治本, 无法从根本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那么, 企业应如何在杜绝“行为性违章”的同时, 预防“管理性违章”呢?本期就让我们来谈一谈如何预防“管理性违章”。
近期话题征稿
如何避免“安全生产月”活动流于形式
每年6月, 全国各地、各企业都会轰轰烈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是一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的良好契机。但在实践过程中, 一些地方、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时, 却流于形式, “重活动、轻安全”, 不仅没有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反而给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帮了倒忙”。那么, 对于企业来说, 如何才能避免“安全生产月”活动流于形式, 使其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的作用?希望大家积极讨论。 (截稿日期:2016年4月25日)
如何看待领导下基层安全检查
目前, 随着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 一些企业的领导会前往基层开展安全检查。对此, 有些人认为, 术业有专攻, 领导前往基层开展安全检查, 不仅难以查到实质的安全隐患, 还会对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因此, 应把精力放在组织、协调、部署、决策等方面。还有些人认为, 领导前往基层开展安全检查, 展现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 这种态度比查到安全隐患, 更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那么, 对于企业来说, 应如何看待领导下基层安全检查, 是会影响正常工作, 还是会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希望大家积极讨论。 (截稿日期:2016年5月25日)
如何做好新员工安全教育
每年的6—7月被称为“毕业季”, 这一时期, 通常会有大批的学生走出校门, 步入企业。目前虽然大多数企业都会针对新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但却往往存在教育内容陈旧、形式单一等问题, 致使新员工难以达到岗位安全要求, 甚至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隐患”。那么, 对于企业来说, 应如何做好新员工安全教育, 如何让他们尽快满足岗位安全要求, 不仅不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隐患”, 而且还能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呢?希望大家积极讨论。 (截稿日期:2016年6月24日)
征稿要求:1 500字以内为宜, 请选择其中一个话题阐述观点。并在来稿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联地址、邮编、电话、E-mail以及身份证号码, 以便您的文章刊发后, 给您寄样刊及稿费。来稿请发至ankang1@263.net (请在邮件上注明“论坛”投稿字样) 。如有问题也可在易安网论坛www.esafety.cn/bbs与主持人交流。
船长管理性复查报告 第4篇
为了复查我轮SMS及其各要素的安全和防止污染活动与公司体系文件的符合性、有效性,并核查现有体系文件的适合性、有效性和可操性。船长于XX年X月X日组织实施了船长管理性复查会议,会议就本轮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的合理性;指定人员;船长的责任和权力(含船舶复查);船员管理;培训学习;信息交流;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应急反应及其演习/训练;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险情的报告及处理;维护保养;关键性设备及系统的管理;文件控制;内审、SMS有效性评价实施及其结果等安全和防污染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的与公司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并对公司现行体系文件的操作性、适合性进行核查:
1、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以及船员员配备的合理性:
本轮目前组织机构设置为:最高领导:船长,下设甲板部、轮机部两个部门;岗位设置为:船长;甲板部:大副、二副、三副、G操员、水手长、厨工、水手;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机工。人员配置为:船长兼三副兼G操、轮机长兼三管、大副、大管轮、二副兼G操、二管轮、水手长、厨工、水手3人机工3人,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人员配置符合最低配员规则以及公司体系文件有关规定。根据近几年的体系运行情况看,我轮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符合该轮实际情况,船长及船员各司其职,遵照公司体系文件开展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活动过程协调、结果有效。该轮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以及人员配备较为合理。
2、指定人员:
船上各级人员能不同程度的理解指定人员有关作用、联系方式等,至管理性复查会议进行之时,船上未发生通过指定人员满足需求的事件。
3、船长的责任和权力(含船舶复查):
本轮历任船长均能够执行和保持公司安全和环保方针;能够激励船员遵守方针;下达相应的命令和指令并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并按文件要求复查本轮安全管理体系并提交船长复查报告。
3.1复查船舶安全管理活动有效性:
历次船长复查船舶安全管理活动均能按体系文件规定执行,能够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相关活动开展是否与公司体系文件相符,相关活动是否有效进行核查。
3.2上次船舶管理复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上次本轮管理性复查时间为XX年X月X日,该次复查向公司提交3条建议如下:
1、船长及部门长加强对船舶管理,加强监督日常维护保养落实情况;
2、发现的问题或缺陷以及整改措施,要求公司及时并足够给予支持;
3、要求公司调配的船员,要基本符合要求,以便能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这些建议公司均予以采纳。XX年开始,公司加大了对船上岸基支持力度,对安全检查、SMS运行检查、日常管理等渠道发现的缺陷设备故障,及时指导船上制订整改措施,并采购所需物料备件或联系修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协助船上落实纠正措施并实施效果验证。另外,公司针对船上设备老化较多、船员素质较低、对船舶日常检查不够仔细等问题也采取针对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修改文件,提高文件操作性和覆盖性;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对船上老化设备进行维护、换新;改善新聘转岗船长和部门长聘用时能力考核以及上岗前职责熟悉工作,保障新聘船长和部门长得素质,加强在岗培训和岸基指导,提高船长及船员管理能力。这些措施的实施,在满足船舶当前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船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4、船员管理:
除船长及部门长由公司负责进行上岗前职责熟悉以外,我轮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进行的新聘/转岗船员上岗前职责熟悉培训以及公司下达的航前指令,在岗考核活动也能遵照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落实。
5、培训学习:
XX年计划中X月份及以前所有内部培训工作均已完成,所有已进行的培训均得到了效果验证。相关临时培训(包括季节性安全工作、体系文件修改、强制性规定生效、不符合整改措施等)能够按体系文件规定要求予以实施,并进行效果验证。
6、信息交流:
我轮对涉及强制性规定、规则、建议性规则、指南和标准;与SMS运行有关的文件;公司SMS文件;公司安全管理指令性文件;航行通告/警告、气象、燃油加装、备件申购/接收、航海资料申购/接收、安全检查、SMS运行检查、日常管理等SMS信息的收集、传递及处理等活动能够遵照公司体系文件规定执行。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公司已建立《船上操作方案制定程序》,并将制定船上操作方案的各项工作明确规定并分配给适任人员。我轮已按规定制订本轮操作规程存档并公布实施,这些操作规程在本轮生产过程中能够被遵照实施。
8、应急反应及其演习/训练:
我轮能够按照XX船舶应急计划要求每月开展相应的应急演习和训练。XX年X月X日,根据公司船岸联合演习计划参加了船岸联合演习,认真落实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较好的配合公司完成该次演习。通过上述这些演习和训练,我轮体系内各级船员进一步熟悉了各自应急职责,提升了船员之间相互配合、协调的程度,提高了应急反应能力。
9、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及处理:
自上次内审以来,XX轮未发生发生事故、险情,未发现未发现(生)重大或严重不符合规定情况。XX轮共计发现一般不符合规定情况XX项,其中主管机关安全检查发现XX项、公司岸基上外部审核发现不符合项XX项、公司SMS运行检查发现XX个不符合项。上述不符合规定情况均已按体系文件规定进行原因分析、制订纠正措施并实施整改后得到效果验证。
10、维护保养:
我轮已按文件规定制订XX年船舶维护计划表,并依照计划开展日常维护保养活动。XX年X月份开始,公司逐步加大对船舶的资金投入,加大了岸基支持力度。至今累计对船上机舱-驾驶台电话(更换)、AIS(更换)、主机高压油泵(更换4缸)、单边带(更换主板)、电子海图((更换备件)、驾驶台左舷甚高频(更换天线)、NAVTEX(更换备件)、测深仪(修理)、发电机(更换备件)、舵机(更换备件)、辅机(整体保养)、锅炉(更换备件)进行维护保养,换新左锚锚链8节等,随着投入的加大,XX轮设备技术状况正在逐步改善。另外,XX轮各种技术月报表能够按规定上报,燃油加装之前已按规定进行申请、加装燃、润油整个过程能够遵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进行操作。
11、关键性设备及系统的管理:
文件中已标明的关键性设备均已按文件要求予以标识并提供保障措施。对备用装置及设备或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已按规定进行定期测试。
12、文件控制:
公司体系文件修改、批准、保存、废除,以及作废文件作废销毁等能够按文件规定进行。外来文件的收集、评审、纳入、更新等环节可控。我轮所有文件持有人均能按体系文件规定实施文件控制相关活动。
13、内审:
我轮在XX年XX月XX日接受公司内审组内审,内审准备、内审实施工作能够按文件规定执行,该次内部审核共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XX个,均已按文件规定实施整改并得以效果验证。通过内审,公司内审组认为本船安全管理体系活动开展情况符合NSM规则要求,体系运行有效。
14、SMS有效性评价实施及其结果:
上次SMS有效性评价(XX)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就涉及NSM规则相关要素进行了评审,制订了XX年安全管理具体目标(详见本报告第1、条),提出持续推进和完善公司SMS要求如下:
1、加强对新聘公司人员、船员的体系文件学习检查,确保满足体系内人员熟悉掌握并运用体系的要求。
2、体系文件的进一步完善与修改。XX,针对上述要求公司开展了以下工作:
1、调整职责,明确流程。明确人事部主管负责人员聘用管理;海务主管负责对新聘船长、大副的能力考核;机务主管负责对新聘轮机长的能力考核;将对船长、大副、轮机长上岗前培训调整为由海务、机务执行。经过调整使得新聘转岗船长、大副、轮机长以及岸基人员能得到相对专业的培训。
2、加大上岗前职责熟悉力度。对于船长及部门长之外的其他船员,由人事部负责并督促船长及时安排对其实施上岗前职责熟悉培训并效果验证。
3、加强培训和指导力度。岸基各部门人员根据职责分工,与船上做好对接联系,加强日常监督,运用电话、电子邮件、登轮检查等方法,督促船上严格遵照计划实施培训和实操训练,提高船员理论水平和操作水平;
4、对人员培训程序作了适当修改,调整培训需求的提出,将培训计划格式化。并在制订XX年计划时,明确列明计划内需要学习培训的单个文件,提高计划的操作性和培训目的性。
5、职能部室加大对船舶在岗培训工作的督促力度和指导力度,每月通过电话或登轮了解船上在岗培训活动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和指导。
5、XX,公司根据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司已采纳的非强制性规定、指南标准的更新情况、公司内外审核发现存在的问题及不符合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不符规定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管理需求,进一步对公司体系文件进行修改,不断提高公司体系文件的符合性、覆盖性和操作性,使得公司体系文件逐步完善。
15、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效性、操作性:
通过本次复查,与会人员认为公司SMS文件有效并具备一定操作性,能 够满足本轮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所需。
综上所述,我轮所开展的安全和防污染相关活动情况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较高,相关安全管理活动有效。公司SMS文件有效并具备一定操作性,能够满足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所需。
XX轮
西蒙有限理性管理思想述评 第5篇
【关键词】西蒙 有限理性 管理
“有限理性”理论是由1978年的諾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赫伯特·亚·西蒙教授针对理性决策而创立的决策过程分析理论。他对“理性决策”进行了怀疑,提出了“满意决策理论”,而且认为“管理就是决策”。西蒙对管理决策理论所作的贡献是管理决策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人们往往称西蒙开创发展起来的决策理论为现代决策理论。有限理性理论因其在现代决策理论中的基础地位。西蒙可谓是20世纪的一个通才,他在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等多个学科和领域都有很深造诣,他对“有限理性”的分析也更是得益于多学科的综合知识结构。“有限理性”理论是西蒙经济管理领域的理论基础,所以本文试图通过对西蒙的这一基础理论的分析,更深刻、全面了解西蒙的理论思维逻辑。
一、完全理性
西蒙的“有限理性”是对之前理论认为人是完全理性的,把人假设为“经济人”的怀疑的基础上的,因此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完全理性”理论。那么什么是“理性”呢?西蒙认为:理性是用评价行为后果的某个价值体系,去选择令人满意的备选行为方案。在《现代决策理论基石》中,西蒙对理性做了更为概括的定义:广义而言理性指一种行为方式。(1)适合实现指定目标。(2)而且在给定条件和约束的限度之内。在古典经济学理论中,基本命题是完全理性与最优化原则,即人的行动持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占据了主导地位。
二、对有限理性的怀疑
随着行为科学的发展,“经济人”假定不断地受到不同方面经济学家的批判与修正。一些经济学家从根本上反对把人说成是自利的,另一些经济学家则在承认“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对“完全理性”指出修正。而早期的管理实践和一些试验实证研究则发现了“经济人”假设并非万能,在解释工人行为方面出现了问题。
有限理性的概念是阿罗提出的,他认为有限理性就是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在诺思看来,人的有限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无所不知。
三、西蒙的有限理性理论
西蒙详尽而深刻地指出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不现实之处,分析了它的两个致命弱点:(1)假定目前状况与未来变化具有必然的一致性;(2)假定全部可供选择的“备选方案”和“策略”的可能结果都是已知的。而事实上这些都是不可能的。西蒙的分析结论使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西蒙认为,人们在决定过程中寻找的并非是“最大”或“最优”的标准,而只是“满意”的标准。
西蒙在批判传统理性观的同时,从心理学角度出发,论证了人类行为的理性是在“给定”环境限度内的理性,有限理性是由人的心理机制决定的。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假设的两个致命缺陷,导致从个体角度看人的行为是毫无理性可言的,原因是人们受到其注意的广度、知识的局限等。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行为理论则是从群体行为角度出发,认为人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中,人从来不是孤立的。人的一般行为是人与人、人与组织相互影响、整合的结果。
为什么行为的整合能使人的行为成为有限理性呢?西蒙从心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给出了行为的整合机制,并将其分为两类:一是持久机制。它是指注意力和行为一旦被引向某一特定的方向,便趋向于在相当的时间内保持该方向的机制。从这种机制出发,西蒙后来提出了宏观决策是微观决策的积分的论断。二是引导机制。它是引导行为朝向某一方向的机制。西蒙认为主要是心理学问题,即个体的整合问题;人的行为不论多么简单,本质上都是有目的的。
这两种机制导致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体行为具有有限理性。从广义上说,组织可以视为群体行为的模式,个体参加到这种组织中去,是他某些最基本、最深刻的行为整合的根源。在西蒙看来,组织对个人的影响主要有两类:(1)组织和制度能让群体内的每一成员稳定地预见其他成员在特定条件下的行为,这类稳定预见是对社会群体行动后果进行理智思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2)组织和制度向群体成员提供了一般性的刺激因素和注意导向器,它们引导着群体成员的行为,给以刺激行动的过渡目标。
四、“有限理性”理论的意义
西蒙“有限理性”理论强调人的理性的有限性,以至于在决策过程中追求的是“满意解”而非“最优解”。对于西蒙“有限理性”理论的意义本文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评述。
理论上大家已经公认西蒙开创了现在决策理论。他对有限理性的分析突破了“完全理性”的理论权威。理论的创新是非常困难的,一是理论本身的创新,二是新理论在初期的认可度。西蒙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背景为他的“有限理性”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正是凭借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知识的融合贯通,才在管理理论上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限理性”的提出激发人们作出更多的相关研究,对社会学、人类学、管理学来说都是一次思想的变革。
西蒙“有限理性”理论对非理论研究者来言具有更大的实践意义。它改变了人们决策的思维方式,通过显示的反思,人们发现,正如同西蒙的研究结果所示,人们往往不能在决策时完全进行理性分析。这启示人们决策的重点应是寻求“满意解”,而非“最优解”。这在现实管理中应用更加广泛。管理者更多的需要关注员工的行为动机和目的,以使组织更协调,提高效率。
参考文献: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理性思考 第6篇
1.1 忽视对客户信用的调查和管理
企业对往来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估是从源头上扼制应收账款增加和形成坏账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占领市场, 缺乏防范应收账款风险的三道基本程序, 即客户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跟踪, 对客户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有多大, 客户的偿债能力如何, 缺乏必要的科学分析和评估, 更不能针对不同的往来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所有这些都使企业的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延长, 资金占用数额增加, 坏账损失率增大。
1.2 企业未对应收账款按风险程度进行信用管理
目前, 大多数企业都不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价, 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赊销制度, 对形成的逾期应收账款能否收回、收回多少没有底数。如果企业信用政策过于宽松, 将导致应收账款长期占用大量资金, 引起企业流动资金沉淀, 现金短缺, 影响资金循环, 延长营业周期, 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1.3 会计内部控制不严
《企业财务准则》中明确规定:各种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清算、催收, 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已提坏账准备金的, 应当冲减坏账准备金;未提坏账准备金的, 应当作为坏账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然而在实际工作中, 并非都严格按照准则办事。某些企业对发生的应收账款不及时清算, 形成账外债权的事屡见不鲜;应收账款催收工作不力, 当事人员态度消极, 使得应收账款被拖欠期超长, 收回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某些企业长期不对账, 不按规定确定坏账损失, 甚至为满足一时的业绩漂亮, 将应收账款长期挂在账上, 不愿将无望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
2 解决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2.1 科学分析资源共享信息状况, 合理制定信用政策
企业应加强客户资信的管理, 对客户的信用情况作出判断, 并建立客户档案, 着重记录客户的财务状况、资本实力以及历史往来记录等, 并对每一个客户确定相应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并非一成不变, 最好能每年作一次全面审核, 以便于能与客户的最新变化保持一致。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 企业在销售时就要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及结算方式。
2.2 进行积极的收款政策和风险转移机制
(1) 企业供销部门应组织人员, 积极与对方进行联系, 及时收回欠款。对近期暂不能还款的赊销客户, 应要求对方制订还款计划并提供担保, 使其能逐步还清欠款。对那些既然不制订还款计划又不提供担保的, 或发现其缺乏清偿能力的, 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给予解决。
(2) 对部分不能收回的账款进行风险转移。首先, 可以采取资产流动性上的转移, 即将应收账款转化为流动性更强的资产。企业不能及时回收账款时, 可以考虑将其转化为应收票据, 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坏账损失的发生。其次, 是对象上的转移, 以其应收账款的部分或全部为担保品, 在规定期限内向金融机构借款, 也可以将应收账款全部出售给金融机构, 这样, 企业就将应收账款回收中存在风险的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了金融机构。最后, 还可以实行方向上的转移, 当发现应收账款很难收回时, 企业可以灵活处理, 从客户手中购回自己需要的资产, 以抵补这部分应收账款, 从而实现应收账款方向上的转移。
2.3 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企业应做好应收账款日常管理, 加强催收力度。首先, 企业财务部门应按赊销客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定期统计客户的赊销金额、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 信用部门也要经常计算账款回收期、账龄结构、逾期账款率、坏账率等指标, 并将结果反馈给企业主管领导, 为评估、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政策提供依据, 同时也能了解赊销总情况。其次, 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客户寄送对账单, 对账单应由双方供销当事人和财务人员确认无误并签章, 作为有效的对账依据, 如发生差错应及时处理。对于逾期拖欠的应收账款应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账龄分析, 并加紧催收。最后, 信用管理部门在账龄分析表的基础上, 将逾期应收账款按风险程度分类。对于不同类别的应收账款应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催收。
综上所述, 加强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 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 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 企业应把应收账款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来抓, 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力求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水平上, 把坏账降到最低。
摘要:通过对应收帐款管理不善的原因进行分析, 阐述了对应收帐款的管理, 从而达到降低企业坏帐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关键词: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管理,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于富生, 王俊生.成本会计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4版) .
[2]王方明.中级财务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5.
规范路政管理的理性思考 第7篇
根据《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1月27日交通部令第2号公布),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的行政管理。路政管理是公路管理机构执行《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路权的行为。而公正执法在路政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1. 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治路、保护路产路权的根本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依法行政,对于公路管理机构而言,依法行政就意味着依法治路,依法实施路政管理。这其中最根本要求是公正执法。国务院2004年3月22门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与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可见,公正执法是依法行政的一个很重要的课题,也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治路,保护路产路权的重要课题。正如前文所讲的那样,随着公路事业的迅速发展,各种损坏破坏和侵占公路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路政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压力越来越大。怎样才能使路政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我认为依法治路、公正执法才是根本出路。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为我们的依法治路提供了依据和武器。公路事业是不断发展的,路政案件也是纷繁复杂的,然而法律是相对稳定和明确的,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做到公正执法是我们路政管理工作以不变应变的常胜之道。
2. 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部门在行政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
法律是路政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武器,但运用得不好,同样会授人以柄,成为行政相对人起诉公路管理机构的理由。近年以来,交通行政案件明显增多,公路管理机构成为被告也屡见不鲜,同时在行政诉讼小败诉的案例也不少。我们认为公正执法是减少争讼成本,增加胜诉机率的保证。公正执法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程序的公正,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路政执法。例如,《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当场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这是属于程序问题。第二是实体的公正,即路政管理中对案件事实的进行公正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决定。例如,行政许可中,相对人按规定提交了材料,路政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就需要作出是否许可的实体判断。只有做到公正执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面对行政诉讼时才能从容应诉,立于不败。
3. 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部门增强影响和树立形象的根本途径。
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常常把公检法机关的执法称为“硬法”,而把公路路政部门的执法称为“软法”。在制止、清除公路及公路建筑物控制区内的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各种侵路违章行为时,路政执法常常缺少威慑作用,直接影响了执法效果。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体制和立法的因素造成的路政执法权限偏小,社会影响不大,知名度低。
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从另一层面说,公正执法也包括两方面的要求,首先是要积极执法,不能消极被动。 路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其规定是硬性的规范,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不积极执法就没有公正。其次是执法要公正。我们不仅要积极执法,而且执法要公正。在社会主义法治条件下,公正执法就是依法办事,不枉不纵。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部门增强影响和树立形象的根本途径。在实际路政管理中,特别是在今年的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中,对擅自超限运输的车辆如何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的处理,至关重要。如城郊大托检测点,在查处的车辆中,有来自省、市领导打招呼的,有来自亲朋戚友说情的,有来自黑恶势力恐吓的,有恶意向纪检部门告状的,但我们的执法人员坚持站在公正执法的角度对来自各方的阻力进行耐心说明,并且在处理上能够 “一碗水端平”,经受住上级各有关单位的审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公众眼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二、规范路程管理的理性思考
1. 力争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路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让全社会监督路政管理部门的执法。
公路路政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众多部门,而且是多层次、全方位的,依靠公路管理部门一家管理是不够的,必须努力做到“两个转变”,即将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为此,作为路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及发展的目标,为当地政府出谋划策,争取政府的重视,并主动地向政府、相关部门多请示、汇报,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方案。同时,建议地方政府给予政策和力度上的支持,一是要把路政管理工作纳入政府保一方安定团结的责任范围,并要求从市到县、区、镇政府成立相应的机构,自上而下形成一个路政管理的组织网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二是由政府领导组织公安、国土、城建、厂商等相关部门,以建设文明路活动为契机,促进公路形象全面提升,并形成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使之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三是将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聘请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2. 深入开展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
新的形势、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加入对《公路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好法律、法规是实施法律的重要保证,知法是守法的前提,是我们公正执法的基础,只有让全社会知晓并熟悉法律,才能使法律发挥其作用。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发送传单、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使宣传教育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有规模、有影响、有声势,进一步优化路政执法环境。
3. 重视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
严把人员出入关,并推行竞争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和末位淘汰制,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专业骨干,有法律专业的、公路工程专业的、文秘专业的,年纪轻、学历高、思想好、爱岗敬业的人员,努力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年轻化、知识化和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规法纪的教育以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结合考试、考核、表彰等管理措施,努力营造出一个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军事管理,严格仪容风纪,造就作风正、业务精、反应快的路政执法队伍;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好公路部门对外的“窗口”形象。加强内部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用先进人物的高尚精神塑造人。实施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工作考核,并随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和通报。
4. 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热情服务。
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国家行政已经由单纯的管理职能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在权利保障成为一种普遍需求的今天,要搞好路政管理工作,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办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那些损坏破坏和侵占公路产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决不手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建立良好的公路路政管理秩序。与此同时,在严格执法活动中,我们一定要规范管理,热情服务。一方面,要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注重每日巡路,勤宣传、抓预防、变管理为服务,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做到执法不刁难,纠正违法不野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照路政案件处理程序办案,并加强对路政执法工作的考核,促进规范化管理。如集里桥检测站在处理驾驶员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当司乘人员个人遇到困难时,及时提供饮食、洗浴的方便,使违法的承运人接受处理心服口服,收到良好的执法效果。
5. 增加人员,加大投入,改善装备。
公路管理具有点多、线长、面广、情况复杂、管理分散的特点,管理的场所是公路沿线,面对的是社会各界群众、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管理难度大。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足够的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管理,早发现问题早解决,把各种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另外,从路政管理的性质看,要促进路政管理的有效开展,提高管理效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必须要有足够的路政经费作坚实的保障。要适当加大对路政的投入包括改善路政装备,才能提高管理的技术手段和应急处理能力,为公正执法提供物质条件。
公正执法既是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要求,也是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的实际需要。实现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中最艰难、最复杂、最持久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要求广大路政管理人员以极大的智慧和勇气,排除一切干扰,克服一切困难,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提高,将公正执法落实到路政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切实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通行环境。
摘要:公路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然而,随着社会市场经济,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沿线“马路市场”的日益兴起,损坏破坏和侵占公路路、路权的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公路环境的面貌和公路的完好。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路政管理,做到公正执法,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理性探讨 第8篇
1 工程造价与施工合同管理关系概述
工程造价是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组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造价复杂可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价段和财务决算价段,其中后五个价段均与施工合同有关,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顺利实现经济目的的一系列活动。根据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可以将其分为两种:一种是指一个企业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协调等管理活动;另一种是指国家运用行政权力,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等活动,使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以保证合同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2 工程造价中施工合同管理探讨
2.1 原则控制问题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破坏正常的信誉规则。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2 资料变更问题
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事情,问题在于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把双方有关工程的协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特别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及时索要指令性及变更性文件,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承包人擅自增加的施工内容) 。有效证据的收集整理是对合同顺利履行的保证,也是构成合同有效性的补充。
3 施工合同理优化管理措施
在新的计价模式下,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应周密、详实、严谨,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合同中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合同签订后,合同的甲乙方必须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严格按照各条款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工程款项拨付、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工期延长等各式各样的问题,才能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
3.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措施
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中标人还应对清单项目以外的项目单价作出规定,一般来说,与清单项目相近或类似的,可调整相应项目的主材费用;找不到相近或类似清单项目的,可套用定额计算。在实际工作中,结算时中标人在套用定额计价时,往往将综合合价项目已有的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预算包干费等重新计算,引起争议。为了避免这些争议,应在合同中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招标文件可以规定承包人以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的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总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和联合调试等。
单价及合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规模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等进行调整。为了防止综合合价项目漏项,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凡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综合合价项目,同时中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补充的综合合价项目,且在招标图、招标文件、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为完成工程实体而采取的一切施工技术措施费等涉及与工程相关的其它一切费用均被视为已在合同综合单价内包括。
3.2 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等等实际上都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措施。
根据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的相关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丁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做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目前存在签证缺少约束甚至一张签证单的结算造价就占合同价款的30%。因此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提倡只签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加强企业人员管理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素质。只有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知识和造价知识,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合同意识的人员,才能管好合同,用好合同,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工程项目,特别是大中型工程项目需要成千万的人员参与建设,任何一层人员疏于合同管理或意识不强,都会影响工程项月的顺利实施。
4 结语
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地位显著,贯穿着整个建筑工程全过程,而工程造价连同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地位好比孪生兄弟,合同管理必须结合造价控制,造价控制必须以合同管理为条件,因此,合理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必须从工程造价的控制上着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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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闽山.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条件探讨[J].福建建设科技.2007, (1) .
非理性管理 第9篇
随着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推进, 民智不断被启迪、民心不断被解放;而民治民心的充分准备又为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条件。由此看来, 上述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笔者认为, 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背后真正的原因, 在于国家理性、政党理性、利益集团理性和个人理性等在公共管理的不断实践中逐渐成熟。换言之, 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道路的选择, 是各种力量经过长期博弈, 最终找到各方都可以接受的均衡点。而理性贯穿公共管理领域各类博弈的始终, 成为了推动公共管理进步的决定性力量。
1理性:公共管理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真正动因
一般认为, 理性是指人们运用知识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涵盖判断、分析、综合、比较、推理、计算等各方面能力。理性是如何推动公共管理领域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呢?笔者认为可以从理性对公共管理领域中两种力量的影响进行分析。
1.1首先是理性对管理群体的影响
第一, 理性使得管理群体能客观看待自身能力的限度, 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和不足。这就使得管理群体尽可能避免了盲目自大的心理状态, 转而极力跳脱寡头统治的“铁律”并积极主动地向外界寻求建议和帮助。这客观上推动了民主化的进程。第二, 理性使得管理群体能尽量保持科学的态度, 不主观臆测、不轻信盲从。同时, 理性也促使管理群体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掌握新的工具来保证公共管理领域的可持续性。这客观上推动了科学化的进程。第三, 理性使得管理群体在公共管理的实践中对人类自身的认识愈发成熟, 摆脱对自己和他人的绝对信赖, 转而不断摸索独立于人之外的、更为可靠的、操作性更强的制度。这客观上推动了法制化的进程。
1.2其次是理性对被管理群体的影响
第一, 理性使被管理者能够独立思考并怀疑所谓“本该如此”的社会状况的, 对把自己排除在外决策者之外的管理活动提出质疑。这客观上保证了民主化的进程。第二, 理性也使被管理者对管理者实施的具体管理活动不轻信、不盲从, 使他们有能力发现具体管理活动中的不科学不合理之处。这客观上保证了科学化的进程。第三, 理性使被管理者对管理者始终怀有戒心, 他们要求与管理者订立契约来确立其权利义务关系。这客观上保证了法制化的进程。
因此, 理性实际上从积极与消极、主动与被动两个方面促进了公共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如图1所示。
2研究理性在公共管理中作用的突出意义
笔者认为, 其最大的意义在于:理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相对于法治建设等人为工作, 其概念具有原初性。将理性认定为源动力可以一举突破公共管理发展历程中“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
2.1“公共管理”、“工具理性”、“价值理性”等概念在本文中的内涵与外延
本文中的“公共管理”, 并非仅指“公共管理学”, 而是涵盖了“公共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涵义。在公共管理的理论层面, 笔者接受陈振明教授的观点, 赞同公共管理领域的三次范式转换:即公共行政学到公共政策分析再到公共管理学。根据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 三次范式转换中公共管理的领域愈发扩大。在此基础上, 笔者将政党执政等相关概念也纳入公共管理领域中来。而在中国的国情下, 执政党在公共管理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因此, 本文对于理性的探究, 重点将集中在政党理性之上。在公共管理的实践层面, 笔者认为广义上的公共管理并不仅仅是政府或者第三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它同时也包括了对公民的管理。换言之, 笔者认为公共管理领域中的“被管理者”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因此, 本文对理性的探究, 也会涵盖对“被管理者”之理性的研究。
综上所述, 本文中的“公共管理”, 是一个较传统研究更为广泛的领域, 可以将其理解为“政治”与“公共管理”的“并集”, 见图2所示。
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概念最早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 二者为人的理性的相互对立又彼此联系的重要方面。所谓“工具理性”, 就是通过实践的途径确认工具 (手段) 的有用性, 从而追求事物的最大功效, 为人的某种功利的实现服务。价值理性则是“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 不管是否取得成就”。
在定义的基础上, 笔者认为“工具理性”实质上代表着“绝对的理性”、“实用的理性”和“理性的理性”;而“价值理性”实质上代表着“相对的理性”、“自然的理性”和“感性的理性”。“工具理性”表现出对制度、数据的依赖而“价值理性”则表现出对人的信任。同时, “工具理性”是基础而被动的, “价值理性”是核心而主动的。关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讨论, 很大程度上与关于理性与感性的讨论具有一致性, 同时涉及到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等哲学命题。在经过多年争论仍没有结果的命题面前, 笔者选择不再纠缠于概念的具体定义, 而在下文中直接应用其实质含义。
2.2从“运动”到“活动”———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挑战
文革前后, 我国的公共管理模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其突出表现, 便是“运动模式”的消亡与“活动模式”的兴起。
统计数据显示, 从建国初期到文革开始, 我国共发动了30次左右的“运动”。而文革期间有记载的运动居然多达31次, 超过了文革前的总和。文革后, 中央决定不再进行群众运动, 随之而来的是此起彼伏的“活动”, 涵盖理论学习、党的建设、道德倡导、科教文卫等等, 从“五讲四美三热爱”一直到如今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2.1“运动”与“活动”的概念辨析。公共管理领域中的“运动”和“活动”, 一般是指“政治运动”和“政治活动”。两者都被各国公共管理的主体广泛运用到公共管理的活动中, 并非中国首创。但中国的公共管理主体在运用运动和活动时的次数之多、频率之高、范围之广和效果之大确实罕见。一般认为, “运动”是剧烈的“活动”, “活动”是舒缓的“运动”。除了激烈程度不同外, 两者还存在以下几个显著区别。
首先, 两者的强制性不同。运动 (在中国多指人民运动) 的精神往往具有等同法律甚至超越法律的强制性, 一般强调人人过关、无一例外。而活动的精神则往往表现为“号召”, 活动的受众只要一般性的“响应”即可。
其次, 两者的目的性不同。运动一般有明确的打击对象, 以“破坏”为主, “建设”为辅。运动的口号也大多是“批判XXX”、“反对XXX”、“整治XXX”、“镇压XXX”以及“对XXX的斗争”等。其中, 大跃进、大炼钢铁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似乎具有建设的名号, 但实际过程中仍然以破坏为主。而活动一般没有具体的打击对象, 以“建设”为主, “破坏”为辅。活动的口号大多是“学习XXX”、“建设XXX”、“推动XXX”以及“贯彻落实XXX”等。文革后的“反腐”活动算是最具破坏意义的活动了, 但其实质仍然是通过“反腐”的方式来“倡廉”, 依次构建和谐社会。
最后, 两者的过程不同。运动一般具有突然性和偶然性, 经常由某一事件、某一个案或某一典型触发, 运动过程中大多会出现发起者没有想到、不愿看到甚至无法控制的情况。譬如文革愈演愈烈直至不可收拾。而活动一般经过长期筹划和部署, 有明确“时间表”和详尽的“线路图”, 活动过程也往往在发起者的掌控中。譬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阶段、分环节的设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2.2运动与活动背后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运动时代”, “价值理性”在我国从上而下的理性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这种“中国式价值理性”, 发端于毛泽东等领导人在建国前的反对工具理性的若干思想, 譬如“理性认识来源于感性认识”等。对工具理性的批评在《反对本本主义》和《改造我们的学习》等文献中也有相关体现。
文革结束前, 政治精英和人民群众都倾向于为了自己认可的理念而去破坏现有的制度。“文件治国”的理念与人民群众过度高涨的热情, 使得价值理性在公共管理领域不断地扩张, 以至于人们崇尚主义而蔑视法律。个人崇拜的日益盛行和规则意识的逐渐淡漠终于造就了文革十年的动乱, 也造就了价值理性的黄金时期。在这一时期, 价值理性愈发显现出其“非理性”甚至“反理性”的特点, 最终引发越来越多人的怀疑和反对。
文革结束后, 工具理性逐渐取代价值理性成为我国公共管理的主流思想。其实用性、可操作性使其在极短的时间内收获了普遍认同。“不管黑猫白猫, 捉到老鼠就是好猫”、“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稳定压倒一切”等名言正是工具理性的典型显现。在工具理性的主导下, 我国的公共管理愈发实用和实证。因此, 在“活动”时代公共管理的主要任务已经不再是灌输价值而是教授工具。人们很少再会为了自己所认同的政治价值而去破坏正常运行的政治制度, 转而将注意力转移到体制的优化, 即工具的打磨。
2.3从“GDP”到“幸福度”———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的反击
世纪之交, 我国的公共管理模式再次发生重大变化, 其突出表现, 便是“GDP导向”向“幸福度”导向的转变。依赖数据指标、重视量化分析是工具理性的突出特点。工具理性取代价值理性在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地位以来, 我国越来越重视数字、排名、指标等客观考评依据, 甚至出现了“疯狂的GDP”等异化现象。新千年以来, 对GDP导向的反思愈发深刻而广泛。如今公共管理者普遍接受“幸福度”的衡量新标准。
2.3.1 GDP的疯狂与工具理性的异化。公共管理者并非不知道GDP乃至所有经济指标的局限性。他们不惜代价的经济建设, 本质上是为了借助“GDP”这一客观指标上的胜利、证明自身公共管理制度的优越性。 (从政治角度说, 也就是为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国家公共管理者的观点是经济靠前了, 证明自己是强大的, 说话才有人听, 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也会随之提升, 那么中国必然可以在各国博弈中占据更多主动, 收获更多利益。换言之, GDP满足了工具理性自我证明的需要。
而地方攀比经济指标的行为则更好理解。地方经济的数量和增量直接影响到了中央对地方支持的力度, 也直接决定了地方公共管理者的仕途命运。因此, 在经济指标的竞争中, 地方政府更为疯狂。
上述种种表现, 其实都是工具理性不断扩张的表现。国家和地方纷纷选择了见效最快的管理模式, 在最容易量化、最具竞争性的方面做出了极大的倾斜。“GDP导向”变成了“GDP唯一”, “指标化”变成了“唯指标化”。其实质原因, 都在于工具理性的自身缺陷和不断异化。在理性工具面前, 人们的信仰、良知甚至人性都纷纷出现了被瓦解的趋势。
工具理性的存在, 是为了规范价值理性。换言之, 工具理性是为价值理性服务的。如果工具理性完全吞噬了价值理性, 那就会走向“理性的非理性疯狂”。
2.3.2幸福度的兴起与价值理性的重现。新千年后, GDP导向造成的严重后果愈发显现, 公管管理主体纷纷进行了反思和探索。
人民逐渐认识到, 在GDP导向下, 公共管理的价值、任务与意义都被理性工具扭曲了。发展和优化公共管理, 是为了改进公共部门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而在GDP导向下, 公共物品的受众常常被忽视, 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完全主导了公共管理的方向。换言之, 工具理性的扩张造就了“统治型”的政府。
在此形势下, 国内的“幸福经济学”、“幸福政治学”和“幸福管理学”逐渐兴起。“幸福度”的概念也被公共管理者中的革新派引入中国, 引发了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革命。
“幸福度”的理论根基, 就在于蕴含其中的价值理性。公共管理者在实施管理活动时, 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必须怀有天下为公的理念。这才是公共管理的伦理和价值所在。
因此, 提高人民的幸福度、满意度, 才是公共管理的根本任务。此时价值理性的重现, 既是公共管理者功利主义、短视主义、个人主义走向极端的反弹, 也是公管管理中管理群体与被管理群体充分博弈后寻找的均衡点。在实践中, 公共管理者逐渐发现了GDP与幸福度中的内在联系:GDP是幸福度的前提保证, 而幸福度则是衡量GDP“含金量”的标准。
3结论
“正-反-合”———探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黄金配比:
在得出结论前, 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在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两个回合的博弈。如表1所示。
根据黑格尔的观点, 事物的发展都会经过正-反-合三个阶段, 我国公共管理的成熟也不例外。在建国至今的大半个世纪中, 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交替占据着指导思想的主流。经过两个回合的博弈, 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逐渐由对立走向统一, 形成了推动公共管理进一步发展的强大合力。
那么, 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后的公共管理主体又该如何寻找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平衡点呢?
首先, 要认识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各自的优缺点, 并将其运用到不同性质的管理活动中去。工具理性规范、务实、见效快, 适用于具体的、微观的、短期的管理活动。价值理性内涵、务虚、影响大, 适用于抽象的、宏观的、长期的管理活动。
其次, 要利用好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相互关系, 综合考虑以保证公共管理的效果。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基础, 这就要求我们在运用价值理性处理问题前, 要运用工具理性进行分析。价值理性是工具理性的升华, 这就要求我们在运用工具理性处理问题后, 要运用价值理性进行反思。同时, 公共管理的主体应当注意:工具理性可以规范价值理性, 价值理性可以指导工具理性。
总之, 公共管理主体应当审时度势地运用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 不断探寻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黄金配比, 以求公共管理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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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的理性与人性 第10篇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是具有自觉能动性的人。为此力图从错综复杂的社会活动中找到共同点,使人的行为方式具有可理解性。人性假设就是这样产生的,其中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影响最大。这一假设认为,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能够通过成本收益的计算,选择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方式。
经济学分析方法具有广泛影响。这不仅是因为,关于理性自利的判断与生活经验相符,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而且因为建立在这一假设基础上的经济学理论,对很多社会现象做出了符合逻辑的解释,能够成功地用于预测人们的行为。
企业作为经济组织,自然与经济学关系密切。以提高微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企业管理,更是直接受到了经济学思想的直接影响。人们力图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假设出发,说明企业管理的规律。按照这种思路,企业被解释为一种依靠理性提高投入产出的组织形式:人们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出发建立企业,根据利益实现的可能途径对在企业中的行为方式进行选择,因此,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本质上是同一的。
进一步问,利益作为人们的行为动因,具有什么内容?如何把对于利益的理解与企业管理实践结合起来?在很长时间内,这被看成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人们实际上默认,推动人们行为的利益是经济收入,特别是货币收入。例如现代管理学的创始人之一泰罗,就把对于员工工资的调整,作为推行其科学管理的主要依托。之所以如此,道理很简单: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不充裕,价格机制主导着经济活动方式的情况下,以提高货币收入作为主要行为动因,是很自然的选择。
与此相应,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如何利用员工对于经济收入的追求来实现企业效益目标。成为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也就是说,管理工作的一个基本假定,是员工对于工作本身没有兴趣,只是为了获得经济收入才被动工作,因此为了提高工作的成本收益,会自然而然具有少做工作多拿报酬的行为倾向。因此企业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使完成工作的情况成为支付报酬的依据。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等管理职能由此产生。
在这一思路指导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分离和对立的地位。管理者从企业利益出发进行指挥和控制,员工从个人利益出发接受任务和监督,企业是管理者利用员工利己本性建立起来的理性机器,其目的在于更好的实现企业效益。为此所应用的管理手段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即大棒与胡罗卜政策。道格拉斯·麦格雷戈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与分析,并以X理论加以概括。
但是,这种管理方式遇到了难题,不管采取强硬的监督措施还是进行利益诱导,都越来越不足以促使员工努力工作。原因在哪里?管理实践推动了道格拉斯·麦格雷戈的理论思考。其过人之处在于,不是仅仅就事论事谈问题,而是对诸多现象进行系统思考,从哲学的高度提出了一个世界观与方法论问题:如果员工确实存在逃避工作责任的利己主义倾向,这种倾向究竟是天生具有的,还是后天产生的?如果这种倾向不是先天具有而是来自后天环境,那么原有的管理模式是否合适?显然,这是对于管理原则的彻底反思。
对此,道格拉斯·麦格雷戈提出了一个具有启发性的假设:员工对于工作的消极态度,不能成为采取监督式管理的原因,反而本身就是监督式管理带来的结果。这在当时是一个全新的思想。由于这一思想否定了传统管理的基本假设,因此足以对整个管理界提出挑战。也正因为如此,道格拉斯·麦格雷戈在管理思想发展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然,仅仅提出某种大胆的设想还不够,还需要对此加以检验和说明。道格拉斯·麦格雷戈在借鉴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基础上,首先对管理困难的出现原因进行了分析。在他看来,大棒与胡罗卜政策之所以失灵,是因为片面理解了员工的需要;只看到了员工的物质生活需求,没有看到员工的社会情感和自我成就需求。这种片面性与物质生活的贫乏相关。一旦物质条件丰富,员工对于社会与成就需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监督式管理就失灵了。以这种分析为依据,道格拉斯·麦格雷戈提出了与X理论不同的Y理论。这一理论强调,在人类的需求中,如何建立友谊,获得自尊、自信、自主,从而不断实现自己的成就感,是极为重要的内容。由于这些需求往往在工作中才能实现,因此对于员工来说,工作本身也是具有吸引力的,关键在于如何使这种吸引力体现出来。传统管理的问题,恰恰在于不是激发而是扼杀了工作本身对于员工的吸引力。
按照这一思想,道格拉斯·麦格雷戈提出了不是以监督、而是以激励为原则的管理原则。所谓激励,不仅仅指为员工提供工作报酬,更重要的是为员工发展创造机会和提供支持,使员工不断从中获得成就感。在道格拉斯·麦格雷戈看来,企业是为促进员工发展建立的人性组织,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机制建设;即通过建立一种制度化环境,使提高企业效益成为实现员工发展的条件。用道格拉斯·麦格雷戈自己的话来说:“管理的任务就是营造组织环境,设定工作方法,让员工通过为组织目标努力而实现自身的目标。”这样一来,整个管理关系就倒过来了,从员工是企业实现效益的工具,转变为企业是员工实现发展的工具。在道格拉斯·麦格雷戈看来,这种管理方式并不是空想,已经出现于企业管理实践之中。管理授权、工作内容拓展、参与和咨询式管理等等,就是激励式管理的具体表现。道格拉斯·麦格雷戈还认为,自己提倡的管理方式,与德鲁克主张的目标管理是一致的。
那么,否定员工天生懒惰的假设,是否会否定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呢?不会。实际上,经济学只强调每个人都有追求成本收益最大化的理性倾向,但并不认为人的收益就是货币收入。在很多情况下,放弃货币收入寻求其他社会成就,也是人的理性倾向体现。对于不同人们在不同情况下对于收益的不同理解,经济学称之为人的偏好。关于偏好形成原因的探讨,不是经济学而是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任务。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正是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而管理学的任务,是把对于人们需求的理解,和对于人们如何满足需求的方法探讨,加以综合与利用,从而更好的实现人们的利益。
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但道格拉斯·麦格雷戈的思想并没有过时,其中人性与管理之间关系仍然需要深入思考。如果说,工作动力来自人性需求,人性需求受到环境影响,环境可以通过自觉努力加以改进,管理的作用就是建立促使人们更好工作的人为环境;那么在这个因果链条中,应该以哪个环节是逻辑起点?从实际情况看,如果以管理为起点,往往会从任务出发,其结果可能使人成为完成任务的工具。只有以人性为起点,才能摆正管理的位置,使管理成为实现人们需要的工具。
然而怎么才能从人性出发?道格拉斯·麦格雷戈指出,如果把人的行为动力简化为经济收益,仍然会把人置于工具位置,使人成为经济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只有看到人性的丰富性,不仅把需求的满足而且把需求的创造都理解为人们的行为动力,才能把握人性的本质,即人类的创造性本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工作的原则将从监督变为引导,控制变为服务,使企业和企业管理体现出人性的魅力。
有限理性基金管理人行为研究 第11篇
1 影响基金管理人理性行为的主要因素
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是基金投资证券市场的关键, 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大量的资金, 如果投资不理性就会造成证券市场的大幅度波动, 了解影响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的因素是很重要的。
1.1 信息的不对称
信息的不对称会对基金的投资方向产生很大的影响, 拥有较少信息的基金管理人在搭配投资组合时会增加风险, 这也就促使基金管理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采取羊群行为。信息的完全程度会影响到基金经理人的理性, 非理性投资者往往会追随风潮和狂热, 易于对可能影响未来股市的消息作出过度反应, 而不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充裕的信息量能让基金管理人头脑更聪慧, 进而运筹帷幄, 使得基金的净值不断提升。信息对于资本市场参与者之所以重要, 在于信息的时效性和证券产品价格决定的信息性, 信息不对称使得非理性主体大量产生。
1.2 政府的监管
政府的监管对于基金行业的发展是必要的, 是保证基金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先决条件, 进而可以增强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基金管理人与政府监管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动态的博弈过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 如有无法律规定、其他基金管理人是否有违规行为、政府的态度及能力 (发现违规的概率) , 政府的惩罚决心和力度等, 决定是否采取违规行为以博取自身最大收益。在此博弈过程中, 政府的监管力度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政府监管严格、态度坚决, 考虑到多重因素的影响, 基金经理就会努力增强其理性行为, 发挥自身的优势, 认真考察市场并进行理性投资, 尽最大努力使投资者获利, 否则将造成整个基金行业的系统性问题。只有在基金管理人对其违规的成本和收益充分衡量后发现其成本大于收益时, 才会减少采取违规行为的可能性及诱因, 进而遵循法律法规。因此应该不断完善我国基金业的律法, 使基金业的律法形成一个严谨的法律体系, 起到保证基金管理人遵纪守法的作用, 并能担当起“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基金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这一重任。
1.3 基金管理人的能力
能力强的基金管理人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具有较强的理性意识、分析推理能力、识别判断能力、记忆能力和准确行为能力等多方面的完美要求。因而具有较强能力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募集到大量的资金, 相应地, 也能收取大量的管理费用, 还能使基金管理人获得良好的声誉, 从而发挥较大的声誉效应, 有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及基金业的整体良性发展。但是当两个基金管理人管理水平相差很大的时候, 就会出现羊群行为。目前基金管理人的参与约束是很低的, 其能力的体现并不清晰, 过去的成功次数并不能完全体现基金管理人的能力, 如果基金管理人过去的成功次数比较少, 那么在后一期的投资中就会变得悲观;如果过去成功次数比较多, 那么在后一期的投资中就会变得过度自信, 只有适中才能比较理性地投资。但是适中的度又很难把握, 使得基金投资者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去选择基金管理人, 在此情形下想明确区分基金管理人的能力及其带来的收益情况, 就应设计一套激励机制, 使基金管理人更好地谋利于基金投资者。其前提是降低其固定提成的管理费率, 使其逐步接近于基金管理人加入该行业的机会成本, 激励机制将发挥较大的作用。对于基金管理人而言, 必须设计必要的激励机制, 因为基金管理人的参与约束可以设计得尽量接近, 使激励机制发挥更大的效用, 即基金管理人的努力可以使其效用得到明显的提高。然而考虑到价值函效在亏损时是凸的,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将会增加。也就是说, 当某基金管理人的业绩相对于某标准变得较差时, 该基金管理人极有可能采取风险较高的投资策略, 以改变其损失的状态。因而在基金治理中应充分考虑到当基金管理人业绩不尽如人意时提高风险策略的可能性, 应及时更换或对其加强监控, 以免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由以上的信息可知, 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对基金的投资方向至关重要, 基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的监管制度不完善及基金管理人的能力、声誉以及补偿等因素的考虑使得许多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的利益盲目地效仿, 出现现在基金市场的羊群行为, 进一步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非理性程度, 使其不能完全理性地对问题进行分析。
2 有限理性基金管理人的博弈模型
如今证券投资基金市场正在不断地扩大, 基金管理人众多, 许多基金管理人基于以上各种原因的考虑不能进行理性的投资, 这里我们应用大群体成员的随机配对反复博弈对有限理性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分析, 以群体为研究对象, 考虑到现实中基金管理人并不是行为最优化的, 他们的决策是通过个体之间相互模仿、学习和突变等动态过程来实现的, 并且基金管理人具有反复学习和调整策略的能力。基金管理人确立资产配置并预期获利, 不是在一次交易中完成的, 而是一个反复往返的长期过程, 投资者在这一反复往返过程中不断学习和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 以适应证券市场的变化并获得预期收益。在现实资本市场上, 基金管理人并不是截然划分为有限理性和完全理性, 同一时期既有完全理性投资者, 也有有限理性投资者, 在不同时期基金管理人中有限理性基金管理人的人数比例不断发生变化, 由于有限理性基金管理人的长期存在, 投资者的获利情况也相应地发生变化, 这将会直接影响基金的净值。本文使用进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模型来分析这一问题。
在琳琅满目的证券投资市场上, 基金管理人的理性程度是不同的, 我们不妨设有限理性基金管理人中采取有限理性策略投资的比例为x, 采取完全理性策略投资的比例为 (1-x) , 他们之间随机配对博弈的得益矩阵如下表所示。
上表中C表示有限理性管理者由于自身的不理性所损失的成本, R1表示有限理性管理者相对于完全理性管理者的净收益, R表示有限理性管理者相对于有限理性管理者的净收益;由于有限理性管理者之间博弈时, 他们程度大致相同, 而有限理性管理者与完全理性管理者博弈时, 可以模仿后者的投资组合, 所以R1>R, 但是对于采用有限理性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也会由于信息的滞后性, 使得收益有所降低, 故需要考虑影响因子δ (0δ1) , r表示采取完全理性策略的投资者的正常收益。
(1) 当R-C<δR1-C
(2) 当δR1-C
(3) 当δR1-C
(4) 当R-C
(5) 当r
(6) 当r<δR1-C
设具有有限理性基金管理人投资时的期望收益为U11, 完全理性的基金管理人投资时的期望收益为U12, 基金管理人的期望收益为U1, 则:
U11=x (R-C) + (1-x) (δR1-C)
=xR+δR1-C-xδR1
undefined
将上述各式代入undefined
并整理, 得到复制动态方程为:
undefined
令F (x) =x (1-x) [ (R-δR1) x+ (δR1-C-r) ]
=0
可得:
undefined
当δR1-C-r=0, 即δR1-C=r时, x*2退化为x*1;
当C+r=R, 即R-C=r时, x*2退化为x*3;
当undefined, 即R-C
x[ (R-δR1) x+ (δR1-C-r) ]+
x (1-x) (R-δR1)
所以:
F′ (x*1) =F′ (0) =R1-C-r>0
F′ (x*2) =x*2 (1-x*2) (R-R1) <0
F′ (x*3) =F′ (1) =- (R-C-r) >0
从而只有undefined是进化稳定策略, 如下图所示:
这说明, 在所设条件下, 有限理性管理者学习调整过程中, 采取有限理性投资的管理者比例会稳定在x*2水平上, x*2的取值与影响因子δ, 有限理性管理者相对于完全理性管理者的净收益R1, 有限理性管理者相对于有限理性管理者的净收益R, 有限理性管理者由于自身的不理性所损失的成本C, 采取完全理性策略的投资者的正常收益r有关 (例如, 当我们取具体数值R1=14, R=5, r=6, C=5, δ=6/7时, x*2=1/7, 即这时市场稳定于有1/7基金管理人处于有限理性。这里我们会发现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贴现因子, 当δ稍加变化就会严重的影响到x*2的取值, δ=11/14时, 就会使x*2的值为0, 此时基金管理人都是在进行理性投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理性行为, 否则其自身的利益就会受损) 。这就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 基金管理人之间的竞争, 处理能力、声誉的适度考虑等一些因素, 使得基金管理人不能处于完全理性的状态。有限理性基金管理人的存在使我们意识到, 不能单纯的由短期的净值来评价一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资的过程中应该谨慎, 从多方面分析基金管理人的行为, 以达到降低投资风险的目的。
3 结 论
由以上分析知道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理性行为, 能够使基金市场趋于稳定, 对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鉴于我国新兴证券市场的特点以及在前面分析中谈到的体制缺陷依然存在, 我国在未来时期提高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要求, 加大监管力度, 继续实施禁止性的信用交易管制、卖空机制、价格限额管制、委托方式和结算交收期限管制, 为克服扭曲的信息博弈行为创造条件是完全必要的。在将来, 随着基金管理人理性程度的提高、市场容量和稳定性的增加、基金管理人经营的不断稳健和成熟, 可择机适度地放开些管制, 为基金市场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并创造更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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