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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精选6篇)

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第1篇

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http:// 2010-7-29 10:3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绿色食品产业提出的新要求,为加快发展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绿色食品工作起步于1991年,是全国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经过十多年发展,现已初步形成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框架。到2005年底,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218家,产品363个;产地监控面积910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38%;年实物总产量达170万吨,产值66亿元,占全省农林牧渔业产值的4%;当年出口创汇4139万美元,占全省同期农产品出口额的12.5%;直接受益农户140万户,年人均来自绿色食品的新增收入为80-100元。全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有40家,占26%,在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绿色食品企业6家,占30%。省、市、县三级绿色食品管理网络基本形成,拥有各类专兼职管理人员214人,其中22人为国家级绿色食品检查员,79人获国家级绿色食品监管员资质。

整个“十五”期间,我省绿色食品产业迅速发展,但相对于邻近省份而言,仍属中等偏下的位置。目前,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迟缓,总体规模偏小;二是全程质量监控措施滞后,市场监管难度大;三是缺乏系统配套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财力支持不足。

二、发展机遇

我省绿色食品发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期,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绿色食品是农产品通向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绿色食品产业是我省农业的增长点。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事关国计民生,不容忽视。要求以系统性措施和足够大的力度来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认真分析并充分发挥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优势,对于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

1、方针政策。国家把“三农”工作摆上了“重中之重”位置,推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战略措施,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良的运作平台。大批工商企业纷纷看好绿色食品产业,相继投资绿色食品开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已成为国家制定公共政策时的主要因素之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新农村整体工作部署,都对发展绿色食品提出了明确要求。绿色食品作为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全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面临着良好的政策机遇和极大的拓展空间。

2、资源优势。我省农业资源丰富,共有生物资源10917种,耕地面积410万公顷,草场面积166万公顷,水面105万公顷,其中可养水面48万公顷,常年粮食、油料、水果、茶叶、肉蛋和水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十位。地处华东腹地,襟江近海,承东启西,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全省交通便捷,形成铁路、水运、公路、空运立体交通网络,公路密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倍,铁路通车里程居华东首位。全省各类生态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3%,森林覆盖率达30%以上,全省2/3的县(市)生态环境质量优良。此外,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这些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市场需求。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崇尚安全、优质、营养已成食品消费主流。商务部《2005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最关注食品安全的占71.8%,不关注食品安全的仅占0.6%,购买食品时首选质量的占30%,选择“价格优先”的仅占8%。绿色食品以无污染、安全、营养为宗旨,正逐步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绿色食品正成为食品消费的主流。据权威机构上世纪末评估,“绿色食品”品牌价值已达200亿美元。“中国绿色食品工程”被誉为全球可持续农业发展最成功模式之一。伴随“绿色壁垒”的日益严重,绿色食品将在扩大农产品出口贸易中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成为全省农产品抢占大中城市市场,发展国际贸易的主力军。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加快”方针,把绿色食品发展融入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增强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努力实现安徽绿色食品产业奋力崛起。

目标任务:到“十一五”末,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要实现“三个明显提高”,即提高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贡献率、提高对农产品出口贸易额的比重、提高在农民收入构成中的份额。到2010年,全省绿色食品产品总数稳定达到1300个,年均新增200个;绿色食品产地监控面积达2600万亩(包括农田、山场和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2.5%,其中生产基地1800万亩(不含复种面积),年均新增200万亩;绿色食品产品产值占当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4%提高到10%以上,年增长1.2个百分点。全面发挥绿色食品在农产品出口中的主导作用,在2005年绿色食品出口额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12.5%的基础上,到2010年,将稳定达到40%以上,年增长5.5个百分点;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中70%以上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产品的加工(包装)转化率达80%左右;绿色食品在农民增收中的功能明显提升,贡献率将由2005年的5%左右提升至15%;并带动加工、包装、保鲜、营销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并新增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10亿元。

进一步夯实绿色食品产业基础,“十一五”期间,加速产品流通,扩大市场占有率。新建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0个,总面积800万亩;建立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5个,并创建10个绿色食品生产县,开展县域环评,整县推进;建立4-5家区域性绿色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和一批绿色食品营销中心(或专柜)。

四、产业布局和建设重点

“十一五”期间,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质量为根本。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三是坚持技术进步和创新。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要及时跟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及时跟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及时跟进农业基地项目建设,及时跟进块状经济发展。

(一)主导产业。“十一五”期间,全省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经济的重点是大宗粮油作物、区域特色产品和优质畜禽水产品。并逐步培植,做大做强,形成代表全省农业形象的名牌产品。

(1)绿色食品原料(水稻)开发:水稻种植面积800万亩,占全省水稻种植面积3432.9万亩(2005年统计数据,下同)的23%以上,产量为230万吨。

(2)绿色食品原料(小麦)开发:小麦种植面积500万亩,占全省小麦种植面积2984.3万亩的16%以上,产量为120万吨。

(3)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开发:以油菜、花生和芝麻为开发重点,绿色食品原料油菜面积400万亩,花生面积150万亩,芝麻面积50万亩,占全省油料种植面积1954.7万亩的30%以上,食用植物油产量达40万吨。

(4)绿色食品茶叶开发:规模90万亩,占全省茶叶面积52%以上,产量3万吨。

(5)绿色食品乳制品开发:优质饲料和饲草原料种植面积达200万亩,产品以纯牛奶、花色奶、奶粉为主,产量2万吨。

(6)绿色食品饮品及酒类开发:原料种植面积达200万亩,饮用水、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多品种开发,产量20万吨。

(7)绿色食品养殖业产品开发:畜禽产品以羊、牛、禽、蛋产品为主,水产品以鱼、虾、蟹等为开发重点,养殖业产品产量达30万吨。

(8)绿色食品蔬菜产品开发:蔬菜产品开发以根菜类、菌菇、豆类、瓜类、茄果类、高山蔬菜和名、特、新蔬菜为主,面积100万亩。

(9)绿色食品名特优资源产品开发:以山核桃、竹笋、板粟、葛粉等产品开发为主,绿色食品原料种植面积达30万亩。

(二)区域布局

(1)以沿江晚粳稻、沿淮优质粳稻、江淮之间杂交籼稻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大米生产,重点建设安庆、巢湖、芜湖、宣城、池州等市的绿色食品稻米基地。

(2)以沿淮地区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专用小麦(面粉),重点建设淮北、阜阳、亳州、宿州、蚌埠、淮南、六安、滁州等市绿色食品专用小麦基地。

(3)以江淮之间双低油菜产业带,以皖东、淮北优质花生,阜阳、安庆芝麻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双低油菜生产和油料加工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合肥、滁州、巢湖、蚌埠、六安、宿州、安庆、芜湖、宣城等市的绿色食品油料加工产品的开发。

(4)以黄河故道地区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水果生产,以皖西、皖南山区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林特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抓好砀山、萧县、濉溪、怀远等县的绿色食品梨、葡萄、石榴,宁国市绿色食品山核桃等产品开发。

(5)以沿江地区和县、繁昌和沿淮淮北地区的怀远、砀山、阜南、埇桥、谯城等县(区)为重点,建设绿色食品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以皖南山区、大别山区的岳西、金寨、绩溪、石台等县为重点,建设绿色食品高山蔬菜生产基地。

(6)建设皖南、皖西山区绿色食品茶叶产业基地,重点抓好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六安等市的绿色食品茶叶品牌开发。

(7)加强绿色食品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江淮、淮北地区绿色食品优质三元猪产业带,沿江及巢湖流域、宣城、合肥市绿色食品优质禽及禽蛋产业带,淮北地区绿色食品肉牛和优质肉羊带,城郊绿色食品乳品产业带开发。

(8)建设沿江和沿淮绿色食品水产品产业带,重点抓好大型库区、生态环境良好的湖泊等水域绿色食品水产品开发。建立绿色食品河蟹、鳜鱼、青虾出口创汇基地。

(三)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实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市场体系和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三大重点工程,为绿色食品发展构建平台,提供强力支撑。

(1)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选择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生态环境优良的地区,并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双低油菜、蔬菜、茶叶、林特产品为重点,建设50个、总面积达到800万亩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选择10个绿色食品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支持开展县域环评,整县推进开发绿色食品产业,创建“全省绿色食品产业示范县(市、区)”。

(2)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建设。园区建设要以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主体,园区内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以及与食品工业相关的包装、原料、技术研发等企业间,实现相互配套,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板块。“十一五”期间,通过政策、资金、技术等手段,进一步扶持规范繁昌县和桐城市的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在有条件的地区,扶持新建5个左右的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通过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的建设,推进绿色食品加工业发展,提高绿色食品产业综合效益。

(3)绿色食品批发市场和品牌建设。市场建设是培育绿色市场、倡导绿色消费的一种有益措施,对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推进绿色食品产品贸易意义重大。“十一五”期间,在合肥、铜陵、芜湖、阜阳、黄山等交通、区位等优势明显的市,建设绿色食品批发市场,在合肥、安庆、滁州、淮南、蚌埠等大中城市建立绿色食品营销中心、专柜30个。打造绿色食品知名品牌,实现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中70%以上是绿色食品。

(四)发展主体。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发展绿色食品的主导力量和重要载体。目前,我省国家、省、市、县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为20、313、729和658个。各类经济合作组织4500个。要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发动、考评奖励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在绿色食品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指食品企业,下同)和70%的省级、50%的市级、40%的县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依托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协会+企业+农户”的基地建设和质量监管模式,力争在50%以上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营销中,建立相应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建设。

五、保障措施

发展绿色食品的核心是将资源优势、生产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和效益优势,是现阶段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对安徽农业经济崛起具有重大现实和深远历史意义。强力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按期实现“十一五”目标和任务,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结合“生态安徽”建设,加强绿色食品基地的生态环境建设。通过保护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减少“白色污染”、扩大生物农药使用范围、保护渔业水域资源等措施,为绿色食品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严禁在绿色食品生产区域建立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严禁超标准排放“三废”,并建立绿色食品生产保护区。

(二)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要求,推广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操作规程。引导加工企业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贮运。要在基地建设中,切实加强监管工作,大力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他们在指导农业投入品使用、实施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和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的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成立绿色食品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本区域绿色食品产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在绿色食品开发中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要大力开展绿色食品知识、技术和各种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绿色食品事业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办事机构或重建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能、定编、定员,并提供相应工作经费。“十一五”期间,新增一批国家级绿色食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

(四)加大政策扶持。各级农业部门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激励和促进社会力量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在省级名特优新品牌农产品评审、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农产品(粮食、畜牧、蔬菜、水产等)十强县评比中,要把绿色食品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在“一村一品示范工程”、“农产品进超市”、“畜牧、水产富民行动”、“农村合作组织示范工程”等项目立项中,要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重要立项依据;农产品商品基地、农业出口创汇基地、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农业示范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工程建设中,要把发展绿色食品列入建设内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与农户签订绿色食品产销合同并保证收购的企业,在贷款方面给予扶持;对从事绿色食品科研、生产企业要享受环保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同等待遇。

(五)多渠道增加投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关于绿色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大公共财政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支持力度。争取省财政在专项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绿色食品开发专项资金。各级财政也要做出相应安排。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运用贴息、补助、以奖代补、投资参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绿色食品产业建设,扩大绿色食品投资规模。要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城市工商资本和国内外大型企业开发绿色食品,增强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能力。引导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增加对绿色食品生产的投入。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起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农户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发展机制。

(六)扩大产业宣传推介。加大绿色食品宣传,积极引导生产和消费,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食品事业,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社会合力,创造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快绿色食品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交易网络。在全省大中城市建立绿色食品专营店、柜,使绿色食品直接与广大消费者见面,促进我省绿色食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建设绿色食品连锁店,营销中心等,逐步形成完备的绿色食品流通网络。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合理引导消费需求,积极通过农交会、绿博会等农产品展览展示活动,大力推介和推广认证产品。完善安徽绿色食品网,建设绿色食品电子商务网络平台。

(七)进一步加强产业管理。一是加强科技研究和推广,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进行绿色食品专

用生产资料(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科技攻关;加大现有绿色食品科研成果进行应用和推广力度。二是充实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食品监测机构力量,完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食品监测机构手段。三是加大市场培育和监管力度,杜绝违规、侵权使用标志行为。四是多渠道多形式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增强绿色食品产业主体发展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加强对绿色食品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发展绿色食品产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培育精品农业,保障公共消费安全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目标考核。省、市要恢复、成立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或成立由农业、发展计划、财政、食品药品、工商、卫生、质监、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实行会商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绿色食品产业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和农民收入的大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绿色食品发展,将其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改善工作条件,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尽快形成“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的共同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新格局。

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第2篇

【发布文号】皖政〔2006〕119号 【发布日期】2006-12-22 【生效日期】2006-12-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安徽省

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皖政〔2006〕1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是安徽对“三农”投入大幅度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时期,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科技兴农步伐加快,每年推广农业新品种100多个,推广先进适用技术2亿多亩次,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984万千瓦,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2005年,全省粮、棉、油、肉蛋奶、水产品等总产量分别达到2605.3万吨、31.1万吨、270.7万吨、516.0万吨和177.6万吨,比“九五”末期的2000年增长5.4%、13.1%、-5.1%、26.1%和11.1%,分别位居全国第6、第6、第3、第8和第9位,水产品中淡水产品总量位居全国第4位。

(二)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农产品优质率明显提高。2005年,全省优质专用小麦面积80万公顷,优质率达40.2%;优质水稻面积117万公顷,优质率达50.5%;双低油菜93万公顷,占全省油菜面积的91%。畜牧规模化养殖比重达25%,猪、牛、羊、禽良种率分别达85%、82%、75%和86%;优质水产品养殖面积23万公顷,名优水产品占28.4%;畜牧、渔业产值分别占农业总产值33.2%和9.9%。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74万公顷。随着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以专用小麦、水稻、棉花、“双低”油菜、茶叶、花生、蔬菜、猪牛羊禽肉、蜂产品、水产品10大优势农产品为主的21个优势农产品区域规模化生产的框架基本形成。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推进。制定了农业产业化10大主导产业规划,组织实施了“121强龙工程”,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全省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已发展到20家,省级龙头企业155家,其中,年营销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6家,超5亿元的14家,超亿元的110家。全省龙头企业建立生产基地267万公顷,订单农业214万公顷,其中粮食订单140万公顷以上,带动农户580万户,户均增收950多元。

(四)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小城镇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农村第一产业比重不断下降,二、三产业比重逐步上升。2005年,全省乡镇企业增加值达1084亿元,比2000年增长58%。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非农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力的比重从2000年的28%提高到2005年的40%。在城乡结构上,农民非农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28%提高到2005年的35.5%,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

(五)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全面完成了长江干堤除险加固,新一轮治淮工程全面展开,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农业工程稳步推进。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水土保持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全面展开,5年里,全省完成营造林10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4%提高到2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农村“六小工程”全面启动,解决了212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新改建农村公路3.4万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8万公顷,新增农村户用沼气约20万户。农村社会事业持续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积极开展,近80%的乡镇卫生院得到了不同程度改造,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由行政村延伸到自然村。气象服务农业水平及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高。

(六)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934.6元上升到2005年的2641元,增加了706.4元,年均增速达6.4%,成功走出“九五”后3年的低增长困境。5年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在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由67.1%下降到56.8%,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由28.3%上升到38.2%,工资性收入特别是外出务工收入持续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亮点。2005年,工资性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88.6%,比2001年增加了15.1个百分点,外出务工收入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扶贫开发取得新进展,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500万人减少到383万人。

(七)农村改革迈出重要步伐。税费改革全面展开,全部免征农业税,取消特产税,减少和规范了涉农收费,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加强了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与保护。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林权制度改革稳步开展,林木资产流转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加快,对农村的信贷投入逐年增加。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提上日程,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不断完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开始打破,农民外出务工环境明显改善。

二、“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农村经济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

(一)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

1.政策环境优势明显。我国总体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中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思想,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在农业和农村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我省将得到更多的支持。

2.农村经济发展条件良好。东部地区产业正加速向内地转移,我省地处“长三角”腹地,农业资源丰富,有利于承接东部转移和抢占东部市场;我省国民经济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拓展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空间;我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长足发展,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各项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二)农村经济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抗灾能力不强,农业稳定性差,主要农产品总产量丰歉起伏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层次较低,种植业比重偏大,高效经济作物比重较小,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效益不高,多数农产品经济效益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收入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仍在扩大,建立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仍面临不少困难;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增长方式粗放,劳动力素质总体偏低,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影响农业的竞争力和现代化进程;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农业污染等对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滞后,与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形成,深化农村改革的任务还很重。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为保障,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1.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粮食总产稳定在2750万吨左右,棉花总产达到40万吨,油料总产达到330万吨,肉蛋奶总产达到620万吨,水产品总产达到210万吨。

2.农村产业结构提升优化。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主要农产品优质率达到60%左右,基本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经认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农村非农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力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每年增加60万。

3.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增加,实现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1家,超20亿元的5家,超10亿元的15家,50%以上的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4.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有林地达到390万公顷,林木蓄积量达到2亿立方米,林木覆盖率达到33.3%,森林覆盖率达到28.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生态修复面积2000平方公里;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44万公顷。

5.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力争至“十一五”末达到3800元。

6.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41万公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5万公里;解决813.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扫除乡镇宣传文化机构空白点。

7.扶贫开发加快推进。基本解决现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按现行贫困标准,全省贫困发生率降至5%以下。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加快科技兴农步伐,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积极引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真制定我省不同产地、不同条件下各类农产品的生产标准,逐步建立由农业投入品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以及配套支撑标准构成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二是推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要求,切实加强农业“三品”认证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区、示范县建设。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安全检测。分层次、分区域、分品种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拟定标准,规范行为,突出产地环境监控、投入品质量监管、生产技术规程及市场准入控制等关键环节,建立起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检测准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2.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气候、土质、地域环境为依据,以科技为依托,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区域化、集约化水平,使农业结构在深度和广度上得到调整优化。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认真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项目,开展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使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单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完善粮食主产县奖励政策,稳定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二是大力发展畜牧业。以“畜牧富民工程”为载体,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养殖小区和规模建设。深化畜牧业结构调整,稳定发展生猪、禽蛋生产,加快发展牛羊肉和优质禽肉生产,大力发展奶业和蜂业。加强动物疫病防治,促进畜产品安全生产。突出发展畜牧产业化,加快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是积极发展水产业。以“渔业富民工程”为载体,重点抓好特种名优鱼种生产。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推进渔业产业化。全面推进养殖证制度,保护好渔业资源,加强名优水产品品牌推介和市场营销工作。四是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着力推进《安徽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加快建立21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引导优势农产品向优势区域发展,提高农产品优质化水平,带动农产品区域市场和优势产业的发展。

3.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深化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机构改革,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实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体系。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农业科研基地、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示范园区。加快农业品种更新,使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品种优质率达到55%以上。抓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实施,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院校的作用,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第一线。以示范点、示范户、示范片建设为依托,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十一五”时期,力争使农业科技贡献率从47%提高到52%。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抓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使全省乡村科技人员总量、农民专业职称资格证书获得者、致富带头人以及农民企业家及营销能人分别达到10万人以上,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达到300万人,“绿色证书”获得者达到150万人。

4.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认真实施“农机富民工程”,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具的研制、示范和推广,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000万千瓦;小麦、水稻、玉米和油菜等作物生产农机化水平分别达到95%、60%和30%;培育1000个新型农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用工业技术进步,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投入品。按照复合化、高效化、缓释性、可控性的要求发展高浓度肥料和复混肥料,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研制高强度、易清除、可降解地膜。稳步发展设施农业。

5.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种养业相互促进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实现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有机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加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十一五”时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认真做好林木、秸秆等生物质能源培育和转化利用试点工作。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土地复垦,引导农村节约和集约用地。

(二)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努力建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1.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推进粮食和畜牧产业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增收空间。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积极发展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专用农产品和园艺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努力提高农业效益。开发农业新功能,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旅游农业,建设好“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合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水和草地等各种农业自然资源,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发展多种经营。

2.创新乡镇企业发展模式。运用市场机制,努力解决乡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布局分散、产权不清晰等问题,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在吸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县域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技术创新,推广新工艺、新能源、新材料,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乡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降低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的门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基地成长。推进乡镇企业机制创新,明晰产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发挥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加工型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扶持一批重点加工企业。积极发展为城市大企业配套的“小而专、小而特、小而精”企业,把城市适合在农村发展的加工业转移到农村。同时,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切实转变农村工业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高度重视农村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建设好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一批中型区域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积极扶持交通运输、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的发展。

4.繁荣小城镇经济。加快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建设,推进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示范带动全省小城镇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把小城镇经济发展同调整乡镇企业结构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小城镇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吸纳能力,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市场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逐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小城镇供水、供电、道路、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城镇户籍、土地、财税等制度改革,改善经济发展的软硬环境。

5.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务开发的培训体系,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广、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力争培训农民120万人以上。进一步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巩固、扩大东部沿海地区以及中部大中城市市场份额,加强与西部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省份的劳务合作。通过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承包以及境外办企业等形式,扩大境外劳务输出规模。加强跨地区就业管理服务,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务中介组织、劳务输出公司,大力培育和规范劳务经纪人队伍。鼓励和扶持外出劳务人员回乡创业。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转向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筑坚实的物质基础。

1.加强水利建设。重点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一是提高淮河、长江防洪保障能力。完成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和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以及白莲崖水库、涡河与沙颍河近期治理、湖洼及支流治理等治淮骨干工程建设。实施好治淮“新三项”和淮水北调工程。继续实施安庆、铜陵、芜裕、马鞍山等长江重点河段整治,积极实施长江干流崩岸治理,逐步实施水阳江、青弋江、漳河、滁河、皖河、巢湖、菜子湖等主要支流、湖泊的重点防洪工程。二是加快大型灌区体系建设。继续加快淠史杭、驷马山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更新改造。三是实施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管理先进”原则,对全省40处大型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力争使沿江万亩以上圩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沿淮重点低洼地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以上。四是加快重点水库除险加固。以确保水库安全和完善水库功能为目标,完成梅山等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开展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积极开展重点小型水库加固改造。五是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建立起以政府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农民出资出劳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投入新机制,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稳步发展。

2.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农民最关心、最急需的饮水、道路和能源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组织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实施“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5年内力争改造和新建农村公路6万公里,建设乡镇客运站1000个,农村客运候车点1万个。加快建立规范、有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逐步推行管养分离、事企分开,基本实现“有路必养”。三是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快以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为基本内容的农村户用沼气普及工程建设,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同时,在适宜地区积极发展秸秆气化、太阳能、风能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生活能源。

3.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把加快林业发展放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重点建设长江、淮河和巢湖流域生态防护林、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平原绿化和防沙治沙、绿色长廊等重点林业工程,5年内使全省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和山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从55%、35%和23%提高到60%、45%和25%以上。加强林木种苗生产和服务管理,提高种苗生产能力。继续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和采伐限额管理,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加强一、二级重点火险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安徽林业“百千万”增绿增效示范项目,加强生态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实施黄山松材线虫病三道防线建设项目。加强沿江和沿淮湿地、皖南和皖西水源涵养区、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组织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和“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

4.加强村镇规划和人居环境整治。编制完善乡镇规划,5年内完成所有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修订完善国有农场规划。加强对宅基地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免费向农户提供具有多种特色的新农村房屋设计图纸。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整治工作,优化房舍布局,清理拆除闲置、废弃及私搭乱建的房屋,硬化村内道路,加强沟渠治理,解决好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和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完善村庄功能。

(四)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实现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新机制改革。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2007年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继续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不断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使全省一半以上的农村教师得到专业培训,优先补充农村学校师资,实行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交流制度。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

2.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基本覆盖全省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民人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增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技术和能力,建立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结对帮扶制度。强化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合作医疗补助制度。以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重点,建设以县服务站为龙头、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骨干、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3.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继续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2131”工程,全面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进一步活跃农村电影放映市场。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乡村体育设施建设,为农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造条件。

4.继续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逐步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推进个人养老储蓄,弘扬家庭养老传统。建立与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和群体可先行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认真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和各项救灾救济政策。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五)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减少贫困人口为目标,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和可持续脱贫的能力,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1.实施“整村推进”工程。继续在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根据扶贫资金规模,每年实施500个重点村;同时,进一步兼顾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别是其中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重点村为单元整合各方面的资金,进行配套投入,提高投资效益。

2.实施劳动力资源开发工程。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以贫困家庭初、高中应届毕业生为主要对象,力争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25万人。通过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能力,稳定增加贫困农民非农收入,力争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

3.实施产业化带动工程。着力抓好产业化扶贫工作,力争5年安排扶贫贴息贷款15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重点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广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扩大财政贴息资金规模,力争5年安排小额贴息贷款1.2亿元,帮助2万户贫困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

4.实施通达、片区综合治理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施连片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温饱成果。重点建设乡村道路,基本实现中心居民点的道路晴雨通车。新建和改建道路1.1万公里,改善4000个左右行政村的通行条件。提高安全饮用水覆盖面,解决5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和改造草危房8000户。

5.实施扶贫助学助医工程。实施扶贫助学工程,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资助贫困家庭子女高中和大学阶段就读费用,防止因学返贫,遏制贫困代际传递。大力开展城市医疗卫生单位下乡扶贫工作,用财政扶贫资金代特困农民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金,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基金。

6.实施扶贫带头人工程。把重点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工程,纳入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内容。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认真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在服务“三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发展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各类扶贫协会,培养扶持脱贫致富能手,提高贫困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

7.实施扶贫济困工程。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扶贫工作重点县、重点乡(镇)、村制度。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动员更多社会资源投入扶贫济困。探索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广大公民参与扶贫济困的机制和方法,积极争取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国外资金扶贫济困。帮助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基金”,扶持农民发展生产。

五、政策措施

(一)拓宽投资渠道,加大农业和农村建设投入。

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与保护,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积极开展农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和落实中央投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各级财政支农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支农投资结构,在继续建设好水利和生态环境等大中型项目的同时,将投资向能够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建立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投入、投资补贴等多种投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导向和启动作用。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建立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投资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率。扩大信贷支农投入,坚持农村信用社主要服务“三农”的投资方向,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鼓励商业银行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投入农业。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开发农业。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广大农民建设家园。

(二)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主产区与主销区粮食经营合作关系。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创新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扎实稳妥地精简机构和人员。深化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改革,规范县乡财政行为,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和“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稳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支持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社区金融机构,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发展农户资金互助组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发挥用水户协会作用。加快国有农场、林场等改革。

(三)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以省政府确定的10大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快专项规划的实施。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强力推进“121强龙工程”,在资金投向、推介上市、债券发行、工商管理、税收减免等方面对龙头企业优先优惠,重点扶持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自办科研机构或出资参与科研开发项目。着力培育基础较好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引导有实力的工商企业介入农业开发,利用其资金、技术优势,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努力开拓农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积极开展农产品展销活动,实施好农产品进超市工程,扩大皖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管理工作。积极培植龙头企业带动型、服务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等多种产业化运行模式,在各类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农民用土地、产品、资金、技术等入股,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

(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积极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制定配套的扶持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多元创办”的思路,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引导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大户、经营大户、致富带头人和农业科研技术人员,积极领办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引导他们进一步明晰产权,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增强活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打破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线,实现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的联合与合作。重点培育200家省级示范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争取5年内使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总量翻一番。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对现有粮、油、棉、果、菜等协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加快建立农业产业化10大主导产业省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对行业发展协调、政策建议、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

(五)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把优化环境作为基础工程,取消一切限制农民创业的政策规定,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为农村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干提供广阔的舞台和空间。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限制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依法放宽涉农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农村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对农村经纪人实行“低门槛准入”政策。广泛动员农民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争创殷实家业,着力营造鼓励创业的舆论环境。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造,妥善解决债务问题,不断增强其服务功能。

(六)加强农村经济宏观调控,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涉农部门都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提出调控的方向和力度。要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确保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高、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避免出现大的起伏波动。增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责任和能力,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搞好动态监测。整顿农资市场秩序,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减缓农业成本上升趋势。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农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新闻发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建立预警机制,不断增强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森林火灾、农业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十一五”期间平谷产业规划 第3篇

改革开放以来, 平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强化“生态立区理念”, 实施“三产带动”战略, 不断加快“工业强区、旅游富民”步伐, 努力打造“绿色平谷”、“效率平谷”、“诚信平谷”、“和谐平谷”, 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

目前, 全区的“二、三、一”产业发展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建筑房地产、现代制造、饮食品加工、服装加工制造等产业构成了区域经济的主要板块。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发展迅速, 在占地200公顷的“韩资工业园”内, 聚集了21家汽车配套企业, 成为“北京现代”汽车的主要零配件生产基地之一。区内的东高村镇, 被称为中国的“提琴之乡”, 年生产小提琴18万把, 居全国第二位, 产品大部分销往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此外, 丹麦BWE超超临界锅炉设备、台湾永丰余集团、普析通用、奥克玛电梯、长吉加油设备等国内外知名的制造企业, 也为区域经济发展增添了重要的砝码。依托果品生产优势, 饮食品加工企业市场竞争力明显, 不仅创出了一些知名产品, 还为国内外许多名牌果汁饮料提供原汁生产。

“十一五”期间, 平谷将以农业、工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物流业、商业、老龄社会服务业七大产业为主, 构筑产业发展体系。

农业发展目标及布局

发展方向:瞄准北京中高端市场及国际市场,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集约型、精细化、绿色果蔬种植业, 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业;开发农业多功能, 发展农业休闲采摘业;着重培育各级、各类的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组织, 扩建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建设, 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 推进农业产业化。

布局:在山区、半山区发展精品林果种植, 重点发展有机果品基地, 围绕百里观光采摘带建设, 大力发展农业观光休闲采摘业;平原地区重点发展鲜嫩绿色蔬菜种植, 充分利用紧邻北京大都市的优势, 把平谷建成首都绿色鲜嫩果蔬供应基地;依托龙头企业优化布局, 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猪、肉鸡养殖业, 并积极发展种畜禽产业;推广果草畜一体化生产模式, 发展山区生态型商品羊养殖。依托农业产业在全区农村普遍推进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依托行业发育市场化、企业化的行业协会, 规范行业和合作组织发展;发挥合作组织、协会、企业及农业事业单位作用, 培育产前、产中、产后的专业化、社会化农业服务组织, 构建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

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 基本形成高效化的农业生产结构, 初步形成农业现代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

工业发展目标及布局

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无污染的现代制造业、高科技产业和都市型工业, 同时对传统产业实施技术改造, 促进产品升级和知名品牌的形成。

兴谷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食品饮料等行业, 包括韩资企业园、食品工业园、健康产业孵化基地等, 成为平谷主要的工业生产基地。

西部工业带:包括马坊工业区、峪口和马昌营工业集中地。马坊工业区重点发展对区位条件和物流环境要求高的现代制造业、高科技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纺织服装、印刷包装等都市型工业;峪口重点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机械加工和纺织服装业;马昌营重点发展电气、保健产品等产业。作为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集聚区, 西部工业带将构成平谷工业在空间结构上的多点支撑体系。

东高村文化产业基地:以业已形成的小提琴规模生产为龙头, 大力发展乐器制造业及相关的音乐教育、音乐演出、乐器博览和特色旅游等产业。

乡镇工业集聚区:以解决农村劳动力本地就业为主, 重点发展资源和环境压力较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使农业劳动力实现“离土不离乡”式的就业结构转换。

发展目标:工业上打破行政区域界线, 推动工业园区化, 形成相对集中、分布有序、各具特色的工业布局体系。工业产值年均增长21%以上。力争到2010年, 实现工业总产值248亿元以上。

旅游业发展目标及布局

发展方向:以“绿色平谷、快乐休闲”为定位, 以“旅游富民”为目标, 构建“两区三带多组团”的旅游发展格局。对丫髻山、金海湖旅游度假区、黄松峪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重点景区, 加大投资力度, 使其成为平谷旅游品牌支点。民俗旅游发展重点是提高档次、丰富形式、扩大规模, 树立平谷民俗休闲旅游的整体形象。“十一五”期间, 积极兴建大型旅游设施, 开展与津冀的旅游产业区域合作, 使平谷成为京津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布局:“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平谷新城会议度假区、金海湖旅游度假区, 北山外环带、北山内环带、浅山百里观光带。

重点建设平谷新城组团、金海湖组团、丫髻山组团、黄松峪地质公园组团、轩辕台大峡谷组团、玻璃台组团、峨嵋山北寨组团、东高村组团, 使其成为功能齐全、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各类旅游产品聚集区。

努力拓展城北浅山区组团、马坊组团、熊儿寨组团、将军关组团、北盘山组团、河带组团、西峪水库组团, 使其成为平谷大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实现旅游收入年均增长速度15%以上, 旅游业成为全区的重要产业。

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及布局

发展方向:依托京平高速快速通道和丰富的浅山资源, 面向首都中高消费群体, 适度发展中高档社区、会展酒店和旅游度假设施等外向型休闲房地产业。同时, 本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原则建设平谷生态居住新城, 改善平谷人民居住条件。

布局:在京平高速公路沿线、夏各庄浅山区、高速新城联络线邻近地区、金海湖风景区, 重点发展外向型中高档住宅。结合新城南部河及新城西部洳河河道治理, 配合城市景观设计, 建设生态亲水居住区。结合城中村改造, 发展普通住宅及商用房地产。

发展目标:通过中高档房地产的适度开发建设及新城建设, 改变区域外部形象和城市面貌, 使房地产业成为平谷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十一五”期间, 将平谷建设成为首都周边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宜居新城。

物流业发展目标及布局

发展方向:依托京津两大直辖市, 发挥平谷区特有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功能, 以现代物流理念为指导, 整合现有物流资源, 大力培育具有规模效应、适应平谷区经济发展需求、能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使现代物流业成为平谷区重要的新兴产业。

布局:主要发展位于平谷区西部, 京平高速马坊镇出口处的马坊物流园区, 并沿京平高速向东, 沿密三路向北适度扩散。

发展目标:力争在3至5年内将平谷马坊物流园区建成为北京东北地区的“进出口物流主枢纽”, 并具备内陆口岸、海关监管及保税、配件及商品配送、物流增值、配套服务等五大功能。

商业发展目标及布局

发展方向:立足于北京、京津冀地区和环渤海经济圈, 实施建设现代新兴商业业态、发展现代商业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完善商业引资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体系五大战略, 推动平谷商业快速、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布局:构建区级商业中心、乡镇商业中心、农村便利商业三级商业市场网络;推进中心商业区、综合物流园、步行街和十二个重点市场的建设。

发展目标:形成“经营布局合理, 网络健全完善, 业态结构优化, 方便居民生活和辐射周边省市”的经营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9%, 到2010年达到31亿元。

老龄社会服务业发展目标及布局

发展方向:面对北京市人口结构迅速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充分利用平谷区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优势, 统筹规划, 吸引民间资本, 高起点、高标准、规模化的发展面向首都的老龄社会服务产业。

布局:在平谷城区北部, 洳河与西烟路两侧, 依山傍水, 发展面向中高档市场的大规模老年生活社区;在洳河同河交汇处以东, 发展面向高端市场的养老社区。

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第4篇

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第5篇

建办城[2006]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十一五”绿色照明工程实施纲要,指导“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四日

“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一五”全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本纲要主要阐明城市照明健康、高效、安全、科学发展的指导原则,提出工作目标和重点,以及落实的措施。是各地实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依据,是推动我国城市照明行业持续发展的规划蓝图。

一、持续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照明得到了长足发展。针对城市照明发展中的能源需求和消耗不断加大,以及光污染等问题。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在总结“绿色照明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城市照明行业大力推进绿色照明工程,在“十五”期间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明确了城市绿色照明的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市照明节电管理体制;城市照明法规、绿色照明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活动积累了有益的经验;积极推广和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城市照明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得到新的加强。“十五”期间,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基本上完成了“完善法规、规范市场、典型示范、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的主要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从总体看,城市绿色照明工作还刚起步,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城市照明的宏观指导还不够有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低效率、高能耗、光污染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全社会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家确定了“十一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的目标,强调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能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把“绿色照明——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以及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等”列为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发展城市绿色照明事业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也面临着极好的机遇。

二、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节能优先,以高效、节电、环保、安全为核心,以健全法规标准、强化政策导向、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重点,以依法管理为保障,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健全法规,完善政策,强化管理,加强宣传,努力构建绿色、健康、人文的城市照明环境,切实提高城市照明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二)遵循原则

1、立足科学发展,建立健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市场竞争,完善管理机制,规范“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养护、监控、器材、销售”等管理环节。

2、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立适宜、和谐、友好的照明环境,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社会治安,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3、优化照明产业结构,强化政策导向,优化市场秩序,鼓励使用高效照明器材,实现结构节能。

4、着眼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探索推进可再生能源研究与规模化应用,在生产和使用中,做到节能、节电、节材、环保。

5、坚持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

(三)主要目标

1、以2005年底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5%,5年(2006-2010年)累计节电25%。

2、在城市照明建设、改造工程中,全面推行专业管理机构规划、设计论证、专项验收制度。3、2008年前,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

4、完善功能照明,基本消灭无灯区。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98%以上。

5、严格执行照明功率密度值标准。

6、灯具效率在80%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达85%以上。

7、高光效、长寿命光源的应用率达85%以上。

8、使用的高压钠灯能效指标达到或超过GB19573-2004标准,达到或超过节能评价值GB19573-2004标准。

9、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指标能效因素(BEF)达到或超过GB19574-2004标准,倡议达到或超过节能评价值GB19574-2004标准。400w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指标能效因素(BEF)不低于0.235。

10、通过气体放电灯电容补偿,功率因素不小于0.85。

11、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达98%,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96%。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

修订《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完善规划、设计、施工、材料、验收、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内容,配套完善实施细则。结合城市照明社会公益性和无偿性的特点,切实加强专业管理。积极推进改革,逐步放开作业市场,严格单位资质管理与个人作业资格管理,修改出台设计施工养护资质,规范市场竞争。坚持建设改造与维护管理并重,进一步理顺完善管理体制,积极将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统一到一个部门,集中行使管理职能。专业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绿色照明初步设计、施工图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协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规划立项、方案设计、建设改造、验收检测、器材选用等各环节中,建立完善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及节电改造示范工程活动

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广泛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活动。通过评价指标、活动原则、具体形式的不断优化,提高示范工程质量,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同时在一些城市开展现有路灯、景观照明的节能改造,针对城市照明中存在的单纯追求亮度、追求豪华、能耗密度超标、道路照明过多装饰、光污染严重、采用低效能照明器材等问题,积极实施节电改造示范工程,对光源灯具、整个照明供配电系统在内的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进行全面改造。

(三)推广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

定期或不定期制定高效照明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的推荐目录,适时公布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的淘汰目录。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政府采购中,要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通过绿色节能照明认证、经过专业检测审核或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的产品,通过政府的绿色采购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意识和行为。努力规范市场行为,帮助扶持城市照明优质、高效电器产品生产企业提高科技水平,鼓励引导他们自主创新,注重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城市照明产品能效标准体系建设

认真总结实施“中国绿色照明促进项目”经验,建立健全制订能效标准、节能认证、能效标识的工作协调机制。跟踪照明行业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情况,加快研究、起草、制订、完善各类新光源、新灯具等照明产品的能效标准。开展照明产品关于能效标准实施与监督机制的专题研究。切实推进城市照明电器领域能效标识、节能认证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尽快建立能效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引导用户使用优质、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为城市绿色照明提供物资器材保障。

(五)抓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保证功能、经济实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抓紧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08年全面完成。做到合理布局、主次兼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明确节电的指标和措施。对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和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抓紧修改。全面推行规划评审和规划管理,突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引导资源节约的前瞻性和权威性的作用,从源头上把好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关。从严确定规划强制性内容,并实行长效管理。

(六)提高信息网络化水平,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建设和不断完善绿色照明信息网络平台、绿色照明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和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深入开展绿色照明新型节能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战略与理论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重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技术开发和应用,加快相关制造业的产业升级。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和国家重点城市照明专项实验室及检测技术中心建设,重点培养和选拔一批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为绿色照明建设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绿色照明意识

广泛深入持久开展绿色照明宣传,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和节约意识,增强全社会的照明节能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教育等各种社会宣传阵地,积极开展绿色照明宣传,大力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大力宣传实施城市绿色照明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大力宣传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的成效和经验。要通过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举办宣传周、现场参观等各种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绿色照明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要建立绿色照明宣传专项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及标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

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强化政策导向。健全和完善法规、标准。规范作业市场管理,结合照明行业实际,统筹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整合资源,节约资源。发挥政府资金的功效,建立统一管理体制,使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更专业、建设施工更规范、运行监控更科学、产品器材选用更合理。坚持依法管理。充分运用国家现有的质检网络和机制,加强器材市场管理。使各环节科学运作,各参与主体协调配合,整个照明相关产业积极联动。

(二)建立完善节能评价体系,加强节能目标考核

各城市应根据实际建立完善适应本地实际的城市绿色照明节能评价体系,科学综合考虑评价节能效果。要尽快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节能管理统计、监测制度,严格执行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标准和单位能耗限额指标,实行城市照明消耗成本管理。建立城市绿色照明、节能目标责任制。把绿色科学合理照明、节能考核指标、装灯普及率目标、专项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纳入城市建设管理、生态园林城市等考核内容。通过普查、自查、专项查等不同形式,查找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提高各地开展绿色照明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推进城市绿色照明节能产业化

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推动和实施节能措施的新机制,推动城市照明节能的产业化进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规范选择确定专业服务机构,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机构的能力。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城市照明节能改造,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监测等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赢利,实现滚动发展和双赢发展。

(四)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合力

积极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城市绿色照明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特别是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节约使用和合理利用资源。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加强政府引导扶持,探索建立节能奖励政策,加强政府节能采购管理,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高效节电照明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推动节能市场化运作,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节能产业化,保证绿色照明工程的持续推进。

(五)增加投入,保障城市绿色照明工程顺利推进

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的积极性,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积极整合多方面资源,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将公共公益性城市照明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城市照明专项经费做到足额专款专用,为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各地要探索建立健全专项照明节能资金,在节能资金中发挥节能效应,在节能效益中扩大资金基数,形成节能的良性互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开创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新局面

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第6篇

一是健全和完善以“政府主导、机制灵活、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地方粮食储备制度,依法加强储备粮管理,建立灵活有效的储备轮换机制。健全粮食风险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粮食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掌握一批重点骨干粮食购销和加工企业,建立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二是健全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竞争有序”的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网络、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依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实施粮食市场准入和全社会粮食流通制度,做好储备粮代储资格依法认定工作;加强粮食监督检查机构队伍建设。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建立高效快捷的监督检查执法信息网络;加强部门协作,依法查处涉粮案件。

三是健全和完善“主体多元化、布局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和交易规范化”的粮食市场体系。加强对粮食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专业性粮油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

四是健全和完善以粮食产业园区和现代粮食物流为支撑的粮食产业体系。制订粮食产业园区和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通过招商引资和盘活有效存量资产,全面推进“退城进郊”,加快粮食经济园区建设,提升“662”强龙工程,大力开展龙头企业与购销企业对接双赢。重点建设淮北、江淮和沿江等三大现代粮食物流通道。逐步建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原粮购销为基础,以园区经济为载体,以现代物流为纽带,以城乡连锁为网络的粮食大产业经济新模式。

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精选6篇)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第1篇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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