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局相关文件范文
计划生育局相关文件范文第1篇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现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建设工程结算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人工费调整以定额人工单价为基数,执行2009年建筑、安装、市政、2010年修缮、2000年仿古园林、2011年轨道交通定额的工程调整为78.00元/工日; 执行2009年装饰定额的工程调整为90.00元/工日。
二、由于今年水泥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比2010年同期涨幅超过50%,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是无法预测的。发、承包双方合同中对水泥价格未明确风险范围和超出风险范围未明确调整办法的,工程结算时可以按工程投标期信息价格为基数,水泥结算价差10%以内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超过10%以上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签订补充协议协商解决。
三、机械费调整以定额机械费为基数,执行2009年建筑、安装、市政定额的工程调增20%;执行2010年修缮定额的工程调增15%;执行2011年轨道交通定额的工程调增10%;执行2000年仿古园林定额的工程调增40%。
四、有关工程结算的其他规定,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2009吉林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吉建造[2009]14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适用于跨年工程2011年完成的工程量和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已结算完的工程不再调整。
计划生育局相关文件范文第2篇
本报讯(郑志刚 记者 李成 廖文凯) “领到了,领到了,今年每亩田拿到了好几十元钱的补贴。”近日,东坡区思蒙镇新堰村2组村民刘克明拿出刚刚领到的《财政补贴一折通》存折本本,“不交一分农税,连续四年都发补贴,现在党的政策硬是好啊。现在的干部服务态度也特别好,生怕把哪家的补贴算少了、发漏了,我们农民满意,一千个满意!”
昨(7)日,记者从东坡区纪委获悉,该区严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纪律,加大直补工作监管力度,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一次性发放到粮农手中。今年全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5301万元,涉及农户19.56万户68万人,目前已发放837万元,预计5月中旬将全部发放完。
据了解,为把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这项惠农实事办好办实,该区在认真总结了近四年来直补发放工作的经验得失之后,进一步完善了操作程序,提出了“六到户”、“六不准”即不准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扣留农户补贴存折,不准各级干部无委托手续代领补贴,不准借机增加农民负担,确保补贴的每一分钱都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两个确保”确保两项补贴资金及时兑现到户,确保两项补贴资金足额兑现到户。为提高直补资金发放效率,该区大胆简化工作程序。针对今年直补工作时间较往年提前的情况,全区只开一次会,直接对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作直补培训和工作安排,实行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一次性发放,然后全面铺开直补兑现工作。
与此同时,全区强化了政策宣传和监督程序。该区纪委监察局于4月24日制发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全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落到实处的通知》,对直补工作纪律进行了规定。层层签订“2008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承诺书”,公开承诺直补工作不违规、不违纪。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确保直补兑现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清册编制到户、补贴金额公示到户、补贴资金上账到户、补贴存折发放到户、权益义务监督卡发放到户。除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外,区上还统一制作了直补宣传横幅分发给各乡镇、街道悬挂宣传,使直补政策进村进户、家喻户晓。
计划生育局相关文件范文第3篇
●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整肃吏治,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造就高素质行政人才长期以来,有些行政官员责任意识淡漠,不谋事、只谋官,只知享受权力,而不知自觉地去履行与权力并重的义务和责任。由此,便出现了“看摊子”、“守位子”,“功劳大家抢、过失人人推”,“宁愿不作为,也要保位子;宁愿不做事,也要保安全”的现象。这些现象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着,有些地方还很严重。有些地方的制度规章虽说一订再订,但终因其职责不清或考核措施落实不好,也就成了一纸空文或纸上谈兵。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可以实现由以往的以人管人到以制度管人,从无序监督到有序监督,从内部监督到社会监督,从“权力主体”到“责任主体”。问责追究,有利于整肃吏治,谁用的干部谁管理,并负有连带责任;有利于日常管理,优化官员队伍,造就高素质的行政人才,防止权力滥用,将压力与动力、权力与责任、能力与效力有机地统一起来,任其职,就要负其责、尽其力、操其心。
●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打破传统为官之道,构建勤政、廉政、优政行政文化理念长时期以来,一些行政官员不仅存在严重的“官本位”的思想,同时也有着“无过便是功”的杂念,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在头脑中根深蒂固。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不仅从体制上体现了制度监督、纪律惩罚的作用,还有利于打破传统的行政官员队伍“能上不能下”的陈规陋习,建立一种更加直接有效的竞争淘汰机制,拓宽行政官员“能下”的渠道。实施行政问责制,就意味着当行政官员,不仅要勤政、廉政,而且还要优政。在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同时,必须树立新的行政文化理念:为官必须做事,做事必须负责,权力责任对等,奖励处罚并重,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胡乱作为的、不肯作为、不愿作为的,同样也要接受问责。
●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塑造为民责任政府在一个强调法治、民主的现代国家,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其自己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督、宏观调控的职能,同时又要求所有参与政府管理的行政官员必须具有负责精神行使权力,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问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助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中明确政府及其行政官员应承担的责任,从而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政府及其行政官员职能职责的归位、定位和正位,塑造一个守法、守责、守信、守时的当代责任政府。实施行政问责制,可以从源头上对政府及其行政官员的权力、职责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规定,防止和阻止其滥用、误用公共权力的失职行为。同时,行政问责制还弥补了国家法律上的空白,不仅对行政官员的“乱作为”要问责,对“不作为”和“无作为”的也要问责,这样,势必能够促进行政官员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责任政府的效率。
●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责任制度,加速行政国际化的进程实施行政问责制,是国际目前比较通用的做法。虽然,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其问责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也都有所不同。但是,在掌管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员中有权必有责、违规违
法必追究的这一点上则是共同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加速行政国际化的进程,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
计划生育局相关文件范文第4篇
生育对象一次性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人口计生优惠政策兑现到位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县人口计生局决定集中开展2001年以前农村放弃二胎生育一次性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条件
对2001年以前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2001年1月1日以前生育第一个子女;已婚育龄妇女本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夫妇双方(不含单亲家庭)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在子女未满14周岁或16周岁(2009年7月1日以后未满14周岁子女可延长至16周岁)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妻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有禁忌症者,不能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应当有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证明;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对象,以户为单位由县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1、子女出生在1997年8月1日及以前的,每户奖励500元;
2、子女出生在1997年8月2日以后的,每户奖励1000元。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向村(社区)委会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县、乡镇留存)。
2、村级初审。村(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初审,按程序公示后,签注意见,向乡镇计生办申报。
3、乡镇审核。乡镇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查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资料,按程序公示,签注意见,于2010年12月20日前向县人口计生局申报《申请表》和《花名册》、《汇总表》及电子版。
4、确认审批。县人口计生局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向乡镇反馈。
四、资金发放
由县人口计生局协调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委托邮政储蓄银行代发。
五、其它说明
1、2001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且放弃二孩生育家庭按2009年7月1日实施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2、本文件一次有效。
3、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县人口计生局。
附:
1、2001年以前放弃生育二孩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2、2001年以前农村放弃二孩生育家庭汇总表
3、2001年前农村放弃二孩生育家庭花名册
计划生育局相关文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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