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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1-191

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更加注重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能力素质,所以教师应该不断完善教学内容以顺应国家的发展要求。根据中职会计电算化教学中培养学生能力素质的内容提出了有关策略,希望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能力素质能够有所帮助。

[关 键 词] 会计;电算化;能力素质

一、中职会计电算化教学中培养学生能力素质的内容

(一)职业适应能力

会计电算化专业指的是会计和计算机的结合体,所以要求

学生有较高的职业适应能力,能够将会计的知识和计算机的知识进行有效的结合,具体可以概括为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基础、纳税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等,所以学生要逐渐提高自己的职业适应能力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了解。另外,职业适应能力也是中职学生的基本职业要求,这其中不仅包括学生能够充分掌握教师教学过程中讲解的理论知识,还包括学生

能够将这些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学生提高自身的职业适应能力能够使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避免出现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情况,从而促进学生各方面素质的提高。

(二)自我约束能力

学生在提高自身职业适应能力的同时,还应该提高自我约

束能力,从而使学生在工作的过程中以更加积极认真的态度应对,同时能够使学生在工作的过程中避免出现消极怠工、迟到早退、对领导没有礼貌、目中无人的问题,所以教师在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的时候首先应该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使学生在工作的时候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问题。其次,教师应该增强学生的时间观念,让学生在工作过程中避免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最后,教师应该增强学生的礼仪培养和谦虚的态度,使学生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以更加礼貌的态度对待自己的领导和同事,同时积极改正自己的不足并能向比自己优秀的前辈学习。

(三)学习进步能力

时代在不断发展,需要人们不断学习进步以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中职教师在进行会计电算化教学时应该积极培养学生的学习进步能力,教师首先应培养学生能主动学习工作中新

鲜的事物,从而促使自己不断进步,这样能让学生在工作之余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储备,从而使学生成为社会需要的综合型人才。另外,教师应该提高学生学习进步的能力,使学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对有关问题的学习水平。

二、中职会计电算化教学中培养学生能力素质的策略

(一)完善会计电算化的理论教学模式

传统的会计电算化的理论教学模式就是教师对有关理论知识进行书面讲解,这样的教学方式不足以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

能力,所以在学生走向工作岗位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对工作不熟悉、工作的时候手忙脚乱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应该积极转变会计电算化的理论教学模式,从而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

力。首先,教师应将教学教材内容进行划分,具体分为系统管理模块、总账管理系统模块、电子报表系统模块、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工资管理模块、购销存管理模块和核算管理模块等。其次,教师在进行模块教学之后应该进行相应的实践教学,从而让学生加深对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理论知识的了解,还能在实践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职业适应能力,使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以更加从容的姿态面对,例如教师在教学固定资产管理模块时,先为学生创设有关情景并向学生提供公司员工数量、年利润、资金支出以及资金的流向等数据,让学生在教师创设的情景中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模块有关理论知识的了解,学生还能在实践过程中增强对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了解,并提高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熟练程度,使学生能够积极投入未来的工作中。

(二)运用用友软件进行教学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善于使用用友软件进行教学,首先教师通过对软件有关内容的介绍,让学生了解到不管是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树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理念,从而提高学生学习进步的能力。其次,教师在利用用友对月度、季度账进行一系列实验练习的时候给学生规定时间,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样就增强了学生的时间观念,让学生在未来工作的时候避免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最后,教师利用用友软件进行教学,例如教师在进行账款模块的教学时,就可以在用友软件上选择制单

序时控制参数,并做好凭证编号,这样能够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了解,并能掌握未来工作中应该如何提高工

作效率,这样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避免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出现不能积极融入工作环境中的问题。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利用用友軟件的特点提高学生学习进步的能力、实践的时候规定时间增强学生的时间观念、利用软件增加实际操作的机会,进而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完善会计电算化的教学内容,提高教学内容的有效性。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完善会计电算化的理论教学模式、运用用友软件进行教学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能力素质,使学生的发展方向更加符合国家对人才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蔡蓉.浅析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2014(7):81-82.

[2]常辉.论高校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的风险及防范[J].经济师,2014(7):97-98.

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为加强高校经济法教学的质量,在教学中应该加强对案例的引入。在高校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时,应该注重分析当前经济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注重加强案例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的有机结合。在进行案例选取时,注重案例质量,有针对性,在轻松活跃的课堂氛围中提升教学的质量。

关键词:经济法教学;案例教学;教学模式

一、当前高校经济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高校在进行经济法的教学时,由于受传统的教学模式的影响,在教学时过分注重对理论知识的讲解,而轻视了对学生的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有时会仅仅停留在对课本知识的记忆上,对课本知识的理解不深入,对知识的应用还根本谈不上,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还比较低,许多學生在毕业后运用知识来处理相关的问题时,会出现一定的困难。传统的依照教材来进行教学的方法在形式上由于受到教材本身的不变性的限制,教师在教授知识时,可能会偏离经济法教学最终需要服务于生活实际的教学目标,在教授学生相关理论知识时,不能够有效地将现实生活与课本知识有机结合。

二、如何让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1.加强教材授课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

传统的教材教学对于学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传统教学中教授的概念知识与理论知识对于学生的法律素养的提高与法律思维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教师在进行教材的教学中,可以根据教材编排的特点来制定相关的教学计划,并且合理控制授课的进度,教师教学的系统性与规划性可以保证在有限的课时内能够教授给学生最为充足的知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也会更加容易,法律知识积累程度也能够逐渐得到很大的提升。

为使教学效果得到更加有效的提升,教师在开展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加强案例知识的讲解与课本知识讲解的有机结合,在讲解较为抽象的理论知识时,注重对相关案例的引入,将抽象的理论知识具体化规范化,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可以增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还能够提升学生对知识运用的能力。

2.课前做好充分的案例准备工作

为使案例教学在教师教学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教师在将案例融入教学中时应该做好案例的准备工作,教师可以将自己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典型的案例运用到教学的过程中。由于这些案例是教师亲身体验过的,教师在讲解时可以让案例更加生动化与具体化,学生在听教师的讲解时,不仅能够加强对教材理论知识的理解,还能够提升自身学习的积极性与听课的认真程度。教师还可以将自己在生活中看到的或者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作为教学案例,学生在对这些案例学习的过程中,可以更深层次地体会到法律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加深对经济法知识的认识与理解。

为保证案例的有效性与典型性,教师在对案例进行选择时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在对案例进行筛选时,应该遵循针对性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结合教材进行相关的案例挑选,确保案例能够准确地对教材知识进行反映,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也能够进一步加深对教材知识的记忆与理解。另外,教师选择的案例应该具有一定的启发性,选取的案例难易程度适中,学生在进行理解时的收获才更大。

3.案例讲解时注重师生交流与互动

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引入,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课堂氛围,还能够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教师在进行案例分析时,应该注重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让学生与教师一起进行案例的分析与研究。分析完案例以后,应该及时对学生的接受程度进行了解,学生对案例的理解还存在一定问题时,教师应该及时做出详细解答,并结合课本的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教师还应该注重加强案例、理论知识、实际三者的有机结合,体现法律知识的实际性。教师在还应该注重营造民主和谐、轻松活跃的课堂氛围,经常与学生进行交流互动,让学生能够将自己的思维空间进一步扩宽。教师在让学生起来回答问题时,如果学生在解决问题时缺乏思路,应该注重对学生的引导,让学生能够逐渐抓住问题的本质,寻找出正确的答案。另外,在对案例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时,应该注重分析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让教师的教学工作更加完善,教学的目标也能够得到顺利的实现。

综上所述,要使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应该加强对案例教学工作的有效性研究,在进行案例的选择时,应该注重案例的先进性与典型性,加强案例与教材知识的有机结合,让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国旺.案例教学法的创新实践:评张英华等主编的《案例教学法创新研究与应用》一书[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8(07).

[2]张鸿浩.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实施的探索[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07).

编辑 韩 晓

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 高职法学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应明确教学计划在课程体系构建中的核心地位,注重高职法律专业教材的建设,建立开放性与多样性并存的考核评估制度,以期为高职法学教育课程改革提供思路。

【关键词】 以能力为本位 法学教育 课程体系 构建

【文献编码】 doi:10.3969/j.issn.0450-9889(C).2011.02.016

20世纪90年代至今,西方发达国家不断改革高职课程,主要表现在课程目标上由关注岗位技能训练转向综合职业能力培养,课程内容上寻求职业性与学术性在更高水平上整合,课程结构上彰显模块化课程的开放性、灵活性,课程实施上由“教程”向“学程”转变,课程评价上建立起及时反馈的多元整合评价体系。尽管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尚属新生事物,但根据麦可思《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调查数据,法律事务专业和法律文秘专业被列入2010年中国大学毕业生“红牌”高职专业名单之列,为高失业风险型专业目。无疑,这与我国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课程体系存在明显缺陷有关。因此,高职法学教育必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优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其他培养环节方面,适应高职课程改革的趋势,借鉴国外职教的成功经验,突出能力本位,构建具有职业特色的课程教学体系。

一、 当前高职法学教育课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 我国高职法学教育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引入了能力本位的观念,在课程内容上作了相应的改革试点,在实践实训的课时量上也作了相应的增加,但在整体的课程模式和体系上还没有根本的变革,高职法学课程改革中仍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问题。

(一) 课程建设中的学科本位思想较严重

目前高职法律专业的课程模式基本还停留在学科本位上,课程设置的重点仍过分强调学科的逻辑体系而忽视以学生为主体,课堂教学上也侧重于知识的灌输,忽视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兴趣培养,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模式基本还停留在理论层面,在专业培养方案中仍沿用学科本位的课程体系和课堂教学模式,在直接面对学生的课程中,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几乎没有向能力本位转变。同时,在注重校级、区级乃至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忽略了以能力本位来统筹构建课程体系这一核心环节,使法律专业课程建设缺少系统性,并未凸显课程改革和建设的整体效果。

(二) 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的安排缺乏统筹整合

尽管目前各高职院校已经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改革,意识到了课程建设的重要性,但由于在课程建设中未能系统分析法律专业所对应的岗位群,以至对本专业所适应岗位群的能力结构比较模糊,亦未能及时反馈相关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要求,因此造成法律专业课程设置缺乏统一的标准,使课程设置比较随意,课程与岗位群所需要的职业能力之间未能协调一致,弱化了课程体系的统筹性、科学性。比如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在课程体系的设置和安排上,尽管每年均有调研,都对专业培养方案作修改,但往往是忽视相关学科知识的教育,忽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融会贯通,未能形成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特色,学生的理论功底不深,动手能力不强。

(三)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没有达到双轨同步发展

尽管各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近年来都重视实践教学、实训课程在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中的作用,但由于受专任教师及外聘专家自身能力、实训课程的开发、学校实践教学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各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普遍存在实践教学的课时安排不够、形式不够丰富、实训课程教学效果不够好的情况,缺少相应技能训练方面的课程,如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缺乏模拟法庭,导致实训环节难以得到保证。产学结合不紧严重制约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降低甚至是恶化了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 高职法律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建设的内容

在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构建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均有一套比较科学的、符合高职教育的课程开发方法体系。如德国的基于工作过程的工作分析法可以帮助人们针对各地方、学校、企业或车间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学习情景和学习任务,对一个职业所做的所有工作分析的结果不再是简单的、缺乏内在工作过程联系的能力列项,而是一系列综合性的典型工作任务,这使得面向工作过程的职业教育课程成为可能。再如加拿大的教学计划开发课程开发方法由经验丰富的企业人员、教师、课程专家等组成的专业委员会采用职业分析法,进行职业、职责、任务分析,形成一个工作能力分析表和说明,然后由课程专家根据各项能力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态度进行融合,按其逻辑关系加以系统组织排列,形成若干个课程模块,进而按一定方式组合成完整的专业课程体系。这种开发方法体现了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一定程度上突出了能力本位。还有澳大利亚由行业企业专家根据职业岗位工作的要求分解出能力标准,开发出“学习包”, 各教育机构根据“学习包”开发以问题为中心的课程进行教学。这种方法采用有机整合的能力本位课程观开发课程,可以满足有比较复杂技术要求的职业教育,同时与职业资格相联系,又可在各层次教育之间进行衔接。这些课程开发方法都可为我国高等职业法学教育课程开发借鉴。

从上述几个国家课程体系构建的方法与路径来看,课程体系的构建过程,其实质就是在专业培养目标的指导下,规划专业岗位群及分析、建构各岗位能力结构的过程,并以此为依据,明确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基于此,我国高职法律专业课程应坚持职业性、应用性、实践性,真正摆脱传统的学科教育束缚,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进行课程体系构建时以学生全面素质为基础,注重能力培养、技能训练,达到学校学习和社会企业需求的无缝接轨,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应该有机地融合,相互呼应。理论教学应体现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实践教学内容应与理论教学相配套,突出产学结合特色,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并尽可能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接轨。由此,高职法学课程体系改革、建设的基本方案包括:

(一) 总体思路

在教学资源建设方面,以能力训练为中心、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为标准,建设优质核心课程,紧跟法治发展的步伐和市场的需求编写具有高职教育特点的法律专业特色教材,为课程体系实施提供丰富的资源,实现教学资源立体化。

在教学模式建设方面,以学生为中心、项目为引领、能力提升为目标,改革教学方法,探索实行新的教学模式。在丰富的教学资源基础上,采用教学设计、说课、研究性公开课、参与各种教学比赛等方式提高老师的教学能力,鼓励老师进行案例教学法等新的探索与尝试,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培养的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让课程内容更为紧凑,技能培养更为集中。

总而言之,高职法律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建设的目标应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高技能人才,其理论基础就是以能力为本位。高职法律专业的课程开发及课程体系构建应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及相应的人才需求,实施系统的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安排,保证本专业培养目标最终有效的实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统筹安排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的结构、内容、比例和总体课时,使课程体系的建设适应社会的发展,充分体现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能力及素质要求,并按照预定的教学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案,重视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兴趣,采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地开展专业教学和能力教育,从而实现高职法律专业课程开发、设计、实施、评价的预定培养目标。

(二) 具体内容

1. 课程模块的划分。划分高职法律专业的课程应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必需、够用”为度,增加实践性环节在教学中的比重,将学生需要的职业岗位技能划分为基础模块、能力模块、拓展模块3个模块。“基础模块”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态度、职业基本技能,了解和感受职场氛围;“能力模块”主要是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努力做到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缩短岗位适应时间或者是“零距离”上岗,争取通过课程、教学方式的改革来解决学生就业的问题;“拓展模块”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拓展能力,包括职业规划能力、职业和知识转化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学生可根据兴趣自我选择,拓宽知识面、提升能力。总而言之,以能力为本,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

2. 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的整合。整合课程应从职业需求出发,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从课程内容的选择、理论和实训课程融合等方面来进行。首先以“必需、够用”为度,增加能力模块课程的学时,增加技术与实践课的课时比重,有效开展法律实践课程,增加如实习、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律师实务、法律实训等课程,加大拓展课程的纵横向发展;其次跟踪行业的社会发展,打破的课程内容结构,建立职业技能型课程结构;最后针对行业、岗位群、小岗位,以职业技能为出发点,按“专业宽口径,就业多方向,学生精通一技之长”的思路进行课程整合,采用模块化的课程结构,以职业能力为中心,逐渐向能力本位转化,按照能力要素来开发课程学习模块。整合后的课程对不同的专业方向,提供必要的法律理论基础、必需的司法实际操作技能、必备的一技之长,使学生能够更好、更快、更多地获得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能够在就业的竞争中占有有利的因素。

3. 课程标准的制定。制定课程标准应根据企业、行业对相应岗位的知识、技能和素养要求,参考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尤其是围绕与法律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比如“劳动关系协调员”等标准,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制定适合于岗位群、岗位技能需求和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课程标准、考核标准。用“实践+理论”结合的技能评价替代理论试卷考试,用过程性评价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强化技能训练的同时,强化职业态度和职业习惯的培养,使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具备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

4. 实训条件的建设。建设实训环境首先必须打破课程教学原来“先讲后练、只讲不练”的教学模式,形成“讲—练—讲—练”的小循环,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毕业实习当成一个重点的项目来抓,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如模拟法庭)和社会资源(如各级法院、检察院、法援中心,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院等),“仿真环境+真实环境”充分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训能力和法律思维方式,从而能够胜任司法实务、法律辅助工作中的具体操作程序。

三、 以能力为本构建课程体系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课程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教学、实训等各个环节,需要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不断加以修改、调整,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在以能力为本改革、建设高职法律专业课程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一) 明确教学计划在课程体系构建中的核心地位

高职法学课程体系的构建是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同步进行的,因此,在制订教学计划的过程中,必须树立以能力为本位的观念,吸取有用的经验,采用科学的课程开发方法。同时,要合理定位专业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能只单纯要求学生考司法考试拿法律资格证,必须做到适应市场需求分析本专业的岗位群及各岗位对从业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只有踏踏实实做好这些工作,才能保证科学地设置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因此,现阶段迫切需要改革传统教学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方法和路径,规范教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定的管理制度,否则,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就无从谈起,以能力为本更是空谈。

(二) 注重高职法律专业教材的建设

教材是课程体系改革和课程教学内容的集中体现,也是课程建设的重点。虽然一些学院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编写了一些教材,比如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编写的高职高专系列规划教材之一《经济法实用教程》,从其内容上看还不能完全突出高职的特点。即使是有这些新编的高职法律教材,教师也没有进行一些专门的培训,师资力量跟不上,不知道该给学生讲多少内容,即所谓的“够用”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因此,高职法律专业教材要根据能力培养模式的总体设计,尤其是根据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调整的整体走向,处理传授知识与提高素质、基础与应用、继承与创新等关系,重点开发既有理论,又有实践,适合培养技术应用和运用能力的课程和课程群;随时跟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设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围绕本专业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帮助学生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围绕能力培养核心,依据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开发出理论和实训系列校本专业教材,进而推进学校的教材建设。

(三) 建立开放性与多样性并存的考核评估制度

考核是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检查课程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因此应当建立与高职法律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建设相适应的科学而严谨的考核评估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应当围绕能力培养目标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可采用职业技能证书、笔试、口试、方案设计、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尤其应重视实际操作的考核评估。对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学生要参加重修或另外补选其他课程,拓展课外学分,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课外实践,对学生所取得的课外成绩及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也计算学分等,由此坚持课程体系的开放性。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及服务一线,培养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教育类型,必须达到两个目标:一是具备基本素质;二是与行业、企业间实现零距离上岗,即一毕业就能上岗,并符合国家或行业制定的标准。因此,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作为高职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充分体现培养具有较强操作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特点,把课程体系建设作为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的核心和实质,课程体系的结构、内容组织应遵循“能力本位”的原则,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满足“双证书”制的要求,这是高职法学教育能否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霍宪丹.当代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M].北京:中政大出版社,2004

[3]石伟平,徐国庆.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基金项目】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2010年度立项项目(2010JGB160)

【作者简介】蔡德仿,女,广西北海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学、高职法学教育。

(责编 黎 原)

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  思维导图是“互联网+”时代教师优化教学的一种新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通过形象化的手段清晰表达呈现复杂的信息。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使用思维导图,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逻辑思维发展。应用思维导图辅助教师的教学设计、辅助学生的自学与复习是教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探索与实践。

【关键词】  思维导图;辅助教学;应用

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知识点繁杂、抽象。思维导图作为促进思维激发和思维整理的一种非线性的可视化思维工具,借助分支,将零散的知识组成一个新的有意义的主体,可以将思维过程和思维结果进行形象化的表示和呈现。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缺乏整体的、系统性的认识,普遍反映经济法课程难学、难记忆,无法充分消化吸收大量的法律条文,也无法进行融会贯通。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引入思维导图的教学方法,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一、思维导图概述

思维导图(Mind Map)是指围绕一种主题,将头脑中所进行的抽象的思考状态,用线条、图形等较为形象化的手段加以表达呈现的一种思维工具和技术方式。思维导图从中央主干向四周发散,用关键词标记关联的各个分支,可以把复杂的信息变得简单,把各种观点清晰地体现出来,激励人类记忆机制和创新机制,通过疏通思路,从复杂的信息中迅速找到联系,找出重点。思维导图作为可视化的思维工具,能够高效地激发思维和整理思维。思维导图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对于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提升教研绩效、开展学习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一)思维导图的特征。

1.焦点集中,主题突出。思维导图的主题可以是一个事物或一个概念,可以用文字或图像表示,或者用文字、图像一起表示,每个思维导图的主题都是唯一的。中心主题醒目地位于图形中央,处于视觉注意的焦点,人们在看思维导图时,视觉会自然地关注主题。通常情况下,主题比其他部分的文字和图像要大。

2.由内向外,主干发散。由思维导图的主题向外发散延伸,形成各个分支,主分支之间条理清晰,每条主分支向外发散,形成各个次级分支,既方便看到各个主分支,了解思维导图的主要内容,也方便思考和随时添加分支。思维导图向外发散的结构,有助于人们持续思考和广泛联想,把模糊凌乱的思维变得清晰有序,把信息之间的关系变得易于理解和记忆。

3.层次分明,节点连结。思维导图的分支并不是随意发散和布局的,而是根据其内容进行分级加工,重要的话题或者与主题关系密切的内容一般处于靠近主题的主分支上,次要的内容一般处在边缘位置,通过主题向外延伸的线条由粗到细的变化,以及文字、图像由大到小的变化,便于直观地识别各级分支之间的层次性。每个次级分支都通过线条交汇在一起的节点,与上级分支连结成紧密而又层次分明的整体。

4.关键词语,理清关系。关键词是写在线条上的、说明事物属性、特点或不同对象之间关系的词,关键词应精炼、简明、扼要,清晰地表达从主题出发的各级分支之间的联系与特点。在使用关键词时,可以辅以图形图像和符号,图形、符号应与关键词密切相关,便于关键词的理解、联想、分辨和记忆。

(二)思维导图的功能。思维导图的基本功能是促进人们的思维激发和思维整理,并将思维结果进行外部化呈现,思维的激发和整理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对自身思维的激发和整理以及对他人思维的激发和整理。思维激发是基于联想和想象的发散性思维过程,拓展了思维的广度,使思维实现了“有物”,为思维整理提供了材料,思维整理是理清层级和顺序关系的过程,是为了“有序”,是思维加工的最终目的。

通常情况下,知识是以各种有机组块的形式储存于记忆中的,从认知负荷理论来看,思维导图不仅对知识以及知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可视化呈现,而且通过对知识的细化与整理,把零碎的信息组块建成更大的信息组块,缩减了冗余信息,降低了认知负荷,提高了大脑的加工和存储能力,提升了思维加工的质量。思维导图就是在思维激发和思维整理的互动互促中,促进人们思维的不断深入,不断提高思维加工的水平。

二、在经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中引入思维导图的意义

(一)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以文字叙述的直线型知识传授方式,教师只是教材内容的灌输者。被灌输式、机械式的记忆使学生感到枯燥,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缺乏持久的学习热情和动力。思维导图强调的是视觉表象,使知识以及思考的过程可视化,以图示的方式呈现看不见、摸不着的思维结构和路径,完成思维的自然表达过程,使思维过程清晰可见,比文字更加直观。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引入思维导图,将抽象的知识点通过图像、文字、符号、色彩等形象对学生产生直观的视觉刺激,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有助于促进学生的思维逻辑发展。经济法课程教学不应该仅仅是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传授过程,如何培养学生的学习思维能力也是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一。逻辑是思维方法的核心内容,合理的知识结构是创新思维活动开展的基础。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思维导图,以主题词、图形和连线的方式展示课程的知识结构框架,把具体的教学内容如一节课的内容、某一章的知識提炼成一张由关键词及其联系组成的图,帮助学生形成知识体系的整体性思维。同时,教师要在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学会借助思维导图对知识进行深入思考,研究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思维方法,从而达到锻炼学生发散思维、优化思维结构的目的。总之,运用思维导图能够帮助学生总揽全局,建立完整的知识框架,强化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拓展知识网络,促进学生思维逻辑的发展。

三、思维导图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中的应用

(一)辅助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师在做教学设计时,首先应充分了解教材的知识结构及梳理教学内容脉络,然后将教学内容以可视化的形式、以逻辑顺序逐步呈现,建立立体的知识体系。具体来说,就是按照章节内容、或打通章节,利用关键词、线条、图形等要素来绘制知识的网络结构图。关键词代表思维导图的主题或核心内容,连线表示各主题之间的关系,通过层次清晰的线条连接各知识点,搭建各个知识点间的内在联系,促进知识的整合,最终形成完整严密的知识结构图。比如在讲授《公司法》时,可以按照公司“设立——运营——清算”涉及的内容绘制导图来介绍《公司法》的整体框架。对于《合同法》,可以按照合同“订立——履行——违约责任”为逻辑思路,利用思维导图,在必要的知识点上有效地引申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内容,也可以在案例分析中总结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提炼争议焦点,鼓励学生进行头脑风暴,整合各种观点,以达到分析运用法条、综合评判案例的目的。

(二)辅助学生自学与复习。鼓励学生在课前预习、资料梳理的过程中,制作思维导图进行知识的归纳、整理,可以采用独立制作或者小组协作等多种方式。学生在吸收知识的同时,通过观察、记忆和表达,制作思维导图,逐步探索出科学的自主学习方法。期末复习时,引导学生运用思维导图完成复习。作为一种辅助性的教学工具,思维导图在很大程度上完成了对知识点的系统性总结,使知识表达得更直观、更清晰、更全面、更有条理。利用思维导图进行复习,学生可以将每一章节的思维导图作为素材,把各章节的内容绘制成一张整体的知识导图,只要抓住关键词就可以回顾和展开相关知识,保持思维的连续性,易于系统性地把握整本教材的知识点,逐步提高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对于复习具有正向作用,使复习更有效。

(三)经济法课程思维导图的具体应用。

1.具体步骤。综合列示每一章中的绝大部分知识点,理顺思路,把握重点。在每一章的考点导图中,较为详细地列示重要知识点。对于比较容易理解或者与前面有重复的知识点一言概括,如质权的保全、质物处分的限制、禁止流质等。学生在学习时,首先可根据大的支点了解每一章的构成,而后再延伸至每一个细节。优先独立思考,对各分支可予以交叉学习,寻找其区别和联系,比如对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之间可以对比记忆。对根据分支中的提示仍无法掌握的问题,要予以标注,并做好笔记,必要时返回教材仔细研读相关内容。熟悉本章内容后,可随意选择一个支点,由此点向外发散自学与复习,效果会更好。

2.注意事项。为充分利用思维导图,建议学生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从总体上把握每章结构,根据思维导图中各支点的名称,了解每章的模块。二是从大到小学习,在使用思维导图时,可用一张空白纸覆盖住后面的分支,根据前面的提示预先独立思考本知识点下的内容。三是在无法推进时,再根据分支中提示的内容回忆,并对其进行标注。根据思维导图仍然无法掌握的知识点,应返回教材认真复习,必要时可在导图空白处做笔记。四是对于每章的思维导图,不要只看一遍,而是应该每隔一段时间复习一次,可以缩短忘却的频率,使记忆更加牢固。

四、结语

积极引入思维导图对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式进行优化,是教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探索与实践。通过采用思维导图辅助经济法课程教学,转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思维逻辑发展,最终实现预定的教学目标,全面提升教学质量。S

【参考文献】

[ 1 ] 王慧娟.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5,(21).

[ 2 ] 闫守轩.思维导图:优化课堂教学的新路径[J].教育科学,2016,(6).

[ 3 ] 王艷.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6).

[ 4 ] 刘荣玄.概念图与思维导图辅助教学的研究与实践[J].教育现代化,2017,(1).

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提高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法律素养,必须以课程教学理念的改革为核心;在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教学中,要强调社会公德,进行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民商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从教学目标、教学方式与手段、教学内容等方面,对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进行综合改革。

[关键词]伦理道德教育 法律素养 民商法课程 教学模式

教育部2011年10月21日颁布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规定,要建立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进一步明确对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理论、法律知识的教学要求。提高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法律素养,必须从课程教学内容和手段的变革和创新做起,对课程教学模式进行综合改革。教学模式的改革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手段,以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本文以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为例,探讨以提高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素养和伦理道德为导向的专业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创新。

一、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教学现状

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主要依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涉及法律的内容只有第四章、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和第七、第八章,主要是概念性介绍,内容简略。非法学专业学生其他法律知识来源的途径只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专业课程。如建筑专业开设《建筑法规》,经济管理专业和财经院校开设《经济法》和《税法》,旅游管理专业开设《旅游法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国际商法》和《合同法》,等等。而大多数理工科院校除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之外,作为我国两大基本法的《民法》和《刑法》,基本没有开设。民商法课程除了法学专业院校,一般只是在与经济管理相关的专业开设,这其实与我国人才培养计划和方针是不相适应的。

现行的非法学专业的民商法课程仍然采用传统的授课模式,以教师授课为主,学生被动接受。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绝大部分院校采用多媒体授课,教室连接网络。教师可以在课堂播放《经济与法》、《今日说法》等经典的案例视频,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结合书本上相关的知识点进行讲述,加深学生的印象,这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教学手段。但其弊端是依旧没有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缺乏学生的参与,缺乏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互动,依然以传授法律知识为主。实践中,这种操作方法的现状是,学生看法律视频抱着看“看热闹”、看电影的心态,真正体会和琢磨的并不多。加上民商法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十足的课程,缺乏实践环节,任课老师一般也认为自己的课程非本专业的主干课程,不受重视,因此也不愿意花精力进行教学方法的创新和实践教学的拓展。

综上,民商法课程在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中开设的比例很小,即使开设了这门课程,重视度也不够。这与我国大力加强素质教育、法律教育的要求是不配套的。

二、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教学理念与教学目标改革

教学理念不更新,课程改革就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教学模式改革的核心环节,就是教学理念的改变引发的教学模式的变化。传统的民商法教学仍以传授法律知识和普法教育为重要任务,以教师的“教”为主导,忽视学生的“学”,更缺乏对学生的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的渗透。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惹人争议的热点事件,不断挑战我们的道德底线。据有关调查机构统计、媒体报道以及笔者的调查走访,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人数呈上升趋势,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大学生身上极强的表现欲以及过分虚荣的内心是其违法犯罪的内因。为满足虚荣心和攀比的心理,而盗取他人钱财。其二,大学生自控力差,缺乏正确的处理纠纷的方式,易冲动。这是大学校园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三,除了大学生自身特点容易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之外,学校教育的偏颇也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率升高的客观原因之一。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校学生数量增多,学生素质良莠不齐。而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以及学生管理工作并没有齐头并进。教育功利化和实用性更让不少高校存在重视专业知识的输入,轻视综合素质培养的问题。此外,即使有法律课程,不少高校和教师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将法律教育作为一门课程来对待,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流于形式,注重对学生知识点的考查,不注重对学生法律理念的培养和伦理道德的教育。

在高等教育活动中,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但课堂教育依然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主要路径。大学时期是大学生集中接受知识的黄金时期,也是世界观和人生观定型的关键时期,缺乏课堂上专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也许是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说绝大多数大学生是法盲,也许并不过分。民商法强调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关注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强调商事交易的原则和准则,是我国民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因此,根据民商法课程的特点和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毕业之后并不从事法律职业的现实,利用案例教学法对大学生开展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和法律理念,摒弃单纯传授知识、注重概念阐释的传统教学方法,是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宗旨。在民商法课程的课堂教学中,任课老师可以引用社会热点事件和经典案例对学生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生命伦理、家庭伦理、经济伦理和信息伦理等伦理道德教育。

开设民商法课程的非法学专业院校,一般是经济管理类的专业,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文科专业。应用文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以能力为本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更重视职业伦理的培养。任何一门课程的开设,在人才培养中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民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利用课堂教学,培养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遭遇法律问题后一般会求助于法律专业人士。课程教学目标的改革,必然要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因此,非法学专业民商法的教学目标应除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之外,还应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伦理道德水平。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能为非作恶愈大。”社会上为非作恶的人,一般都是伦理道德缺乏的人。高等教育培养的大学生,应该是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的人,而不是为非作恶的人。

三、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教学方式与手段改革

在法律院校,专家学者的讲座和丰富的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去法院旁听、法律援助等,使校园到处洋溢着法律的氛围,激发了大学生学习的热情。而在非法学专业中,这些实践活动离学生很遥远。在民商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应改变以前以课堂为单一载体的狭隘教学模式,拓展多渠道、多途径的教学方法,丰富网络辅助教学平台。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中,可以开展多个模块,提供大量的信息,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如开发丰富的案例教学资源,通过大量真实的、简单的案例引导学生学习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比课堂上单纯的讲解法条效果明显;设置新法速递等板块,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的现状;设置常见民商事法律问题问答板块,用生活中的真实案例解决学生的法律困惑;设置法律小论坛板块,对社会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等等。以网络教学平台的师生互动,改变传统的“教”与“学”的分离。

让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相辅相成。由于绝大部分学生从来没有接触过法院、法庭和法律事务,对我国的法院和法律工作者怀着崇高的敬意,法庭对他们来说也是很神秘的。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法律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教师可以选取能够当庭宣判的、简单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让学生体会一个完整的庭审过程。一是满足学生们的好奇心,揭开法院、法庭、法官神秘的面纱,对我国大陆法系的审判制度有初步的了解,与自己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唇枪舌剑的法庭辩论进行比较。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旁听法庭的审理过程,加深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理解,同时对我国的司法审判程序有简单了解。三是通过旁听案件,可以让学生明白,“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当我们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旁听结束后,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写一些旁听的感想,可以直观地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更好地改进自己的教学,满足学生的需求。

在亲身参加法院旁听之后,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自己的模拟法庭。由教师提供案件素材,学生亲自参与,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等角色,在互联网和教科书中搜集庭审的程序材料,自己制作庭审脚本,参与者通力协作,以学生为中心,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通过一场生动的模拟法庭,一是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积极参与体现自身价值;二是学以致用,提高文献检索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三是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四是通过学生的协作,增进同学的感情和团队合作精神,为大学生活增光添彩。若干年后,模拟法庭也许会成为同学们终生难忘的回忆。

四、非法学专业《民商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

民商法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应当面向现实生活,着眼于培养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法律素质、伦理道德素质的提高。虽然法律的特点是永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法律也在不断地作出调整。教学内容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大学生知识的获取、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民商法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应该突出“应用能力培养”和“法律素质和伦理道德提高”这两个特征。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地更新和优化教学内容。在阐述民商法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主要以我国现行的民商事法律法规为蓝本,结合最新典型案例,讲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同时,教材的选取也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欠缺的特点,不选取理论性太强的教材,而是选择通俗易懂、配以相关案例的适用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材。

不论是在教学方式与手段改革中,还是在教学内容的更新和调整中,教师要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以公德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为核心。所有的实践教学环节中,不是强调民商法的条条款款,而是将案例中折射的“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灌输给学生;将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敬畏生命的生命伦理渗透给学生;将孝敬父母、关爱老人、夫妻忠诚、反对家庭暴力、教育后代、邻里和睦等家庭伦理道德灌输给学生;将诚信观念、公平竞争意识、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等经济伦理道德观念渗透给学生;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不伤害他人、对自己负责的信息伦理道德观念渗透给学生。通过民商法课程的课堂教学,潜移默化地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伦理道德素质,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这是《民商法》课程任课教师的基本职责,也是教育的目标之一。

[ 参 考 文 献 ]

[1] 徐银香.高校应用文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J].教育评论,2012,(1).

[2] 罗伯强,潘胜利.浅议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J].大学教育,2012,(9).

[3] 赵庆国,许文强.民商法课程教学模式研究[J].大学教育,2012,(12).

[4] 朱晓莉.伦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 贾广军,连长青.伦理道德教育与民商法课程教学模式[J].教育教学论坛,2009,(12).

[责任编辑:雷 艳]

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政法类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方面存在教学内容不能与时俱进、教学方法落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完善,缺乏专业实习基地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经济法教学改革的目标,经济法教学改革的目标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及改进教学方法。如何规范教学,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应采取制定教学大纲、加强教材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等举措。

关键词:经济法 教学改革

从经济法的产生看,经济法产生于18世纪,这一点已达到经济法学界的共识。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其《自然法典》一书中,提出了经济法的概念。1843年,法国另一位空想共产主义者泰·德萨米,在其《公有法典》一书中,又明确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但他们只首创了“经济法\"这一概念,并不真正具有经济法的内涵,真正的经济法产生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市场自发地起作用,民法这一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在解决市场经济的纠纷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家为了获得超额利润,限制或排斥竞争,产生了垄断,一些中小企业纷纷倒闭、破产,这与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是相悖的,民法已不能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经济法产生了。因此,经济法最初是以反垄断法的形式产生的。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现代社会发生的一切经济关系都离不开经济法律的调整和规范。因此,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一员,具备经济法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就显得更为重要。《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应用性很强的课程。然而,由于经济法本身内容的庞杂,总论百家争鸣,分论除市场组织法,市场秩序维护法外,宏观调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性强、较为抽象,使得该课程内容显得枯燥乏味,学生很容易产生厌学情绪。在政法类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分两个层面,一个是作为专科法律专业的必修课教学,一个是作为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学,前者教学时间短,一般只有一学期,教学要求低,后者课程设置专业化,教学要求高,包括经济法概论、税法等课程。以下就这两个层面的经济法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进行陈述。

一、目前在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法教学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教学内容不能与时俱进。对于专业不同、来源不同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践中,因为经济法内容庞杂,学生普遍感觉难度大,教师担心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不愿对内容做大的调整,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传授给学生最需要的知识,更不可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另一方面,教材没有跟上我国的法律改革,教师在教学中占用相当多的时间补充教材,让学生记笔记,有的教师甚至按照自己的讲义,让学生完全脱离教材,导致学生课后巩固缺乏依据。

其二,教学方法落后。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抑制了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讲授课时多,而组织课堂讨论、课堂分析、课堂交流等其他教学活动很少,对于学生智力和能力的培养和发挥不利;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使用少,多媒体教学尚未普及。

其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完善。目前的监控和评价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质量控制的重要作用,但其效果还不够理想,如听课制度,领导因其他工作忙而耽误,所以听得少,评得更少,很少能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与教师进行交流,帮助教师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督导制度,目前也主要是对课堂教学的评价,对教学的其他环节如实习、实训等则缺乏监督;学生评教制度,虽然力求客观、全面,但由于项目量化和学生认知、态度等因素的影响,仍有较大的局限性和偏差。

其四,缺乏专业实习基地。实习基地是政法类院校的薄弱环节,尤其对经济法律事务专业而言,在学生实习阶段,没有专业的实习基地,该专业学生实习不能体现专业特色。

二、教学改革的目标

市场管理的有序,市场主体的平等,宏观调控的高效,都需要良好完备的经济法律体系。立法,是法律调整的基础和依据,是法律实施的前提条件。制定什么样的法,法是否完备和健全,都极大地影响到经济法律制度的形象和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立法取得引人瞩目的成就,但经济立法,无论是中央立法还是地方立法,都面临着全新而繁重的立法任务。我国经济立法体现出明显的滞后性,跟不上改革的步伐。立法落后于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改革和经济关系调整的需要,这是造成经济法律体系不统一的重要原因。经济法律体系的不统一为经济法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法教学改革首先要明确经济法在专业中的重要位置,明确经济法教学改革的目标。

经济法教学改革的目标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把以分数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转变到评价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上来。政法类非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通过经济法的学习,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经济法律问题;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自己遇到的经济法律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预测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在此基础上,还应具有与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相关的上岗能力。

其次,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社会实际需求为依据,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定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新型培养结构,以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第一线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应用性人才为宗旨。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应熟练掌握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加大力度开展实验实训课程。政法类其他法律专业的学生,通过经济法课的学习,应系统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并能应用于实践。

第三,改进教学方法。改变陈旧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一系列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积极应用现代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规范教学的举措

规范教学,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应采取如下举措:

1.制定教学大纲。很多高职院校提出“以考带教”,通过统考统评、严格考试纪律等措施,刺激学生平时认真学习。教学大纲的不统一,加大了考试难度,一方面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教师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组织教学,由于对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理解不同,教学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必然产生差异,会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很有必要制定适合不同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在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修订。

2.加强教材建设。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注重教材建设。在非经济法律事务专业,仅开一学期的课,如使用本科经济法教材,时间紧、内容多、难度大。不同版本的教材对中国的经济法律体系框架认识不一,有的分为四大部分,有的分为五大部分,编出适合本校培养目标的经济法教材,突出教学重点,才能真正解决教师备课难,学生听着乱的现状。经济法律事务专业,个别课程还没有规范的教材,对教材建设要求更为迫切。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是教学改革的保障措施。教师队伍建设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鼓励教师积极报考全国司法资格统一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司法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其二,通过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能力,激励教师将教学与实践结合。积极开展经济法专业的科研活动,争取获得多项省、国家级的科研项目立项,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和学术水平。其三,通过引进高学历、高技术职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补充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4.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教学质量评价进程中,突出自下而上的全面评价与自我评价和同行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教学督导组,运用听课、评课等评价方式,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及学生的学习态度、考试成绩等做出内容比较具体的科学评价,对暂时没有题库的,则由教研室或系部组织试卷库或统一命题,也实行教考分离,并对每位教师教学状况做出优秀、良好、一般、差的具体评价,促使教师发现自身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不断调整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2)进行集体备课。进行集体备课使教师在教学内容的把握上,教学方法上进行沟通,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通过集体备课,准确把握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并发挥老教师“传、帮、带”的作用,确保课堂教学内容统一,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建立学生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学生信息反馈机制,对课堂教学全程进行监控。学生可以通过教学工作网站实名或匿名留言反馈教学一线信息,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监控提供参考。对于在学生反馈中所反映有问题的教师,将由督导组及同行专家进行听课,并给予授课教师一个指导性意见,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

5.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实模拟法庭、习题课、讨论课、组织课外兴趣小组等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全体任课教师都参加,学生座谈会的学生代表应具有代表性。普及多媒体教学,建立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的音像资料库,建立经济法律事务网,与学生进行教学交流、讲评作业、分析解决疑难问题,并可发布新的专业信息。教无定法,内容不同,教法不同,但一堂课采用多种教法,通过多种教法的巧妙变换,可激发学生的好奇与兴趣,营造积极、活跃的教学气氛,避免单一教法引起的疲倦感。对个别章节,可以打破传统的授课方法,采用专题讲座的形式,如市场秩序维护法律制度可以安排四个讲座一个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责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四个讲座,市场秩序维护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一个讨论。税法部分讲授税种、计税方法,可找实例,通过习题课,让学生自己动手计算,掌握不同的税种计算方法。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法律知识日新月异,发展较快,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播放关于经济法的视频,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在多媒体使用上,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进行课件制作比赛,以促进教师使用多媒体的热情。要求教师上课必须有规范的教案,定期组织专家对教案进行检查和优秀教案评选,以监督教师备课和提高备课质量。

6.改革考试方法。采用多种形式的考试方法。笔试主要考核基本知识,逐步建立试题库,还可采取撰写论文的方式进行考核。

实验实习的考核,制定考核的质量标准。尝试进行模拟实际案件情况,进行实验实习的考核。采用观看案例录像,回答问题,培养和测试学生的观察能力。将笔试、课堂回答问题、实验实习以及平时作业等按照一定比例组合为学生的成绩。逐步改变过去单靠笔试定成绩,而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

7.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根据本院校的具体情况,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理论教学活动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案例教学和社会调查活动提高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通过案例教学将专业理论教学活动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一定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参与社会调查活动,搜集相关案例。通过教学过程中对案例的分析,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把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掌握理论,并用理论指导实践,达到较好掌握理论知识的目的,从而开动学生的思维并激发其创造性,提高其处理法律实践问题的综合操作能力。

继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探索新形势下的工学合作教育新模式、新途径,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进一步改善实验室、实习基地条件,建成比较完备的教学设施,使教学基本设施及教学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因材施教的需要,构建成优良的教学平台。

加大实验经费投入,建立仿真性强,能全方位模拟日后工作流程、工作环境、职能岗位的模拟实验实训室。同时拓宽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的思路,转变以公、检、法为主要实习基地的观念,多组织学生进入社区搞法律服务;开辟与企业合作的渠道,为学生到企业就业创造条件。

[本文是2005年河南省教育厅“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尚未结项)阶段性成果,课题名称为“经济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改革探索”。]

参考文献:

1.王昌麒.经济法[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杨紫煊.经济法(第二版)[M] .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吉文丽.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J].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

(作者单位: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河南郑州 451191)

(责编:贾伟)

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

经济法教学改革论文范文第1篇[摘 要]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更加注重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能力素质,所以教师应该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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