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网格化监管
安监局网格化监管(精选6篇)
安监局网格化监管 第1篇
园关于安监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结合管区实际,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树立以人为本观念,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园区、社区、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管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园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园区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安监办主任任副组长,安全协理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副主任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
三、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安全责任网格化,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使辖区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实现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为加快园区经济发展进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方案
(一)xxxxx
第一网格及人员配置:
(1)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3)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4)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5)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二)安全管理责任
(1)安监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园区安监办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园区安监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
(1)园区安监办要编制园区安委会制度、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网格化安全管理示意图、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和信息化。
(2)各网格责任人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日常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位置、性质、面积、重点监管部位、监管责任人、存在隐患内容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园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及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凡是因为相关责任人没有履行好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按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二)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方案,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宣传到位,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培训班、座谈会、致管区居民一封信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和抗拒执法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安监局网格化监管 第2篇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旗职业危害安全监管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安全权益,更好的促进我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旗有53家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3家,商砼14家),作业场所监测点645个,565人做了健康体检,50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其他3家企业正在申报办理中。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重点加大了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企业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等重要环节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为了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场所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对申报企业逐一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目前已有50户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其他3家正在申报中。
4、启动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证工作。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在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今年我们以长庆第三采气厂、第四采气厂等5家企业作为试点,现在这5家企业的培训、监测、评价工作正在开展当中,预计年底领证。2011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让典型引路,全面开展在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二、存在的问题
我旗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及法律意识,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安监局网格化监管 第3篇
社会管理模式在不断创新,目前社会网格化管理方式日渐成为主流。 通过多层网格联动,实现了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新格局。 以“人”和“事”为管理要素的“现实社会”管理网格化平台软件,已应用到市县区等各级政府部门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组织。
信息数字技术的发展使人们从物质“原子”时代迈入数字“比特”时代,网络的不断普及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网络虚拟社会”。 网络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各类互联网应用对人们生活形态影响力度持续加深,正在深刻地影响着现实社会,影响着我们的政治、经济、思想意识、价值观念。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环境下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种类也在不断翻新,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秩序,触犯了现实社会法律。 作为一种新型社会形态,虚拟的网络社会其实已经不再虚拟,但“网络虚拟社会”的监管目前尚处在探索阶段。
2 目前监管现状与新设想
当今世界各国都认为有必要在网络上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大部分国家相继制订了网络监管法案,依法管理形成共识。 各国对国际互联网的具体管制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国家采取控制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的方式; 有的国家通过制定专门调整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国内立法的方式进行管制; 还有的国家则积极尝试和推进网络业界的行业自律。 国外学者在网络虚拟社会领域的关注焦点主要为中观层次的特定虚拟实境及虚拟社群的影响与应用研究。 由于中外国情的不同,中国学者更多注重宏观层次虚拟社会视角, 即将虚拟社会视为一个与现实社会平级的大社会系统。 国内外学者对于虚拟社会管理的研究成为公共管理领域学术研究热点之一。
我国不断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进行积极探索。 社会管理创新一直备受重视, 政府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监控管理,还是要以网络本身为基础,对现有的社会管理机制进行创新,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管理统筹起来共同管理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坚持把“网络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与“现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同步建设,使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更加积极主动、更为精准有效,提高网上发现、控制、侦查、处置能力。
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社会,但支撑网络发展的却是无数真实的人。 借鉴现实社会成熟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按照所属物理实际地域,引入网格化管理方式,管理好网络的 “人”(网络的建设者、 使用者、 运营人员)与“物”(服务器、网站)。 在网格中,信息的分布和流动已不再是线性而呈现出网状特征。 基于“云”的“大计算”、“大数据”处理能力,研制成功网络虚拟社会网格化监管平台。 该平台可以单独成为一个软件使用,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嵌入到各级政府部门已有的社会网格化管理平台使用。
3 新技术的运用促进监管方式创新
虚拟社会研究学科类别涉及到政治学、 传播学、心理学、管理学和信息技术等多个学科。 伴随着网络时代信息的快速传播与组合,对虚拟社会管理的研究还应当加大学科的整合。 这种整合不仅包括文科学科的相互融合,还应该融入自然科学的最新学术成果。 其中科技手段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不仅是网络社会缘起的基础, 也是各种虚拟社会安全管理的保障。 以“管理制度加科技应用”为手段,实现“以网管网”的立体防控措施,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的功能优势为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随着互联网深入应用,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蓬勃发展。 云计算技术将大量计算资源、存储资源与软件资源链接在了一起, 形成规模巨大的共享虚拟IT资源池。 云计算是一种新型的超级计算方式,以数据为中心,是一种数据密集型的超级计算。 借助云计算,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在瞬息之间, 处理巨大数据量的信息,实现和超级计算机同样的效能。
2003 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投资830 万美元,支持由美国七所顶尖院校提出的 “ 网络虚拟化和云计算VGr ADS”项目,由此正式启动了云计算的研发工作。 亚马逊公司在2006 年推出的简单存储服务和弹性计算云,成为云计算服务成熟的标志。 国外产业界,如谷歌、IBM、微软、Apple等全球网络应用大公司都部署了自己的云计算平台服务;同时也拥有了多个云计算的科学研究项目,如Scientific Cloud和Open Nebula项目等。国内的云计算技术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势头良好。 中国移动推出了“大云”(Big Cloud)基础服务平台,中国电信推出了“e云”平台,中国联通则是推出了“互联云”平台。趋势科技和和瑞星等安全厂商提出了“安全云”计划,阿里巴巴公司的“阿里云”支撑起了淘宝电子商务平台巨大的电子商务交易量。
云计算技术非常适合网络虚拟社会的自觉监管问题。 云计算是网格计算、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虚拟化、负载均衡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 云计算面向海量的数据和复杂的计算,作为一种分布式处理技术可以很好的解决网络虚拟社会监管中计算复杂、数据庞大的难题。 利用云计算技术,能够向各种互联网应用提供硬件服务、基础架构服务、平台服务、软件服务、存储服务。
4 网格化管理方式研究内容
相较于现实社会,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从管理对象和运作方式上都更趋复杂,传统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机制开始暴露出诸多薄弱环节。 目前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 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有效管理,必须与时俱进推动管理理念的创新和技术手段的创新。 通过实现基于云计算的网络虚拟社会综合监管平台,对网络虚拟社会的长效和综合治理进行纵深研究。 统筹现实和虚拟两个方面的社会管理,遵循网络传播规律,坚持“虚实结合”的原则,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建立综合管控机制。
1)监管技术方面,利用云计算技术进行网络虚拟社会监控模式研究。 网络虚拟社会资源庞杂、数据浩如烟海,一个个人工分析得出正确的判断十分困难。 利用云计算的分布式存储和并行计算的特点,能使得需要大量计算资源的巨大问题求解成为可能,为虚拟网络社会监管方式提供可行性研究方案。 使用技术手段弥补当前监管人员不足的现状,对网络资源进行共享、有效优化和整体管理。
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时效性非常强,需要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否则很容易陷入被动局面。 这必然要用到大量运算,如模式匹配、语义推断、舆情分析、生物特征、人口流动轨迹等等,需要用到海量数据。 云计算可以被视为网络计算和虚拟化的融合,即利用网格分布式计算处理能力,将IT资源构筑成一个资源池,再加上成熟的服务器虚拟化、存储虚拟化技术,实现实时的监控和调配资源。
打击网络虚拟社会违法犯罪从技术角度而言,其本质就是先进网络技术之间的较量和对抗。 技术的发展在虚拟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技术手段既可能给虚拟社会带来某种威胁,也可被运用来消除这种威胁。 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在技术上占得先机,从技术上进行创新和改进,能够有效地减少虚拟社会管理成本。
2)管理方式方面,使用网格化管理进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方式研究。 网络是无边界、无国界的,互联网上没有行政区划, 通过网络域名IP地址与实际物理地域的映射关系,实现条块的网格化。 把网络社会IP地址域名管理,转化为现实社会以“人”(网络建设、使用、运营人员)与“物”(服务器、网站)的地域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在现实社会中,行政的区域性和分割性不太适合网络的整体性和高度流动性,而网络社会较之现实社会也缺乏相应的稳定性和封闭性。 通过划分管理网格,建立虚拟警察,设置网络报警岗亭,实行公开执法管理,维护网络秩序。 网格化管理能充分调动网络参与者共治共享的积极性,通过基层的网格员、网格长,将数据搜集、汇总、归类及处理,汇总到上级网格。 在网上划分巡逻防控区域,整合条、块和社会力量,按照工作职能、权限、责任,分层次分类别到网格责任区。 每一项工作在每一个网格都有人负责、有人推进,形成一个责任明确、层次分明、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3)适应虚拟网络纷繁复杂的各类应用,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多维度管控。 我们的现实社会本身是多姿多彩的多维度社会,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也应该体现出多维度的视角。 把网络社会的特征进行提取,将网络社会各种应用进行分类,形成不同的监管网格,专业分工、专门监管。 实现条块的网格化,科学划分网格细度。
虚拟社会的基础在于现实社会,是在现实社会中建立起来的,是现实社会电子意义上的延续。 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中的多维体现,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社会型态,是现实社会主体以虚拟存在方式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而成的社会样态。 虚拟社会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共同体,微信、QQ群、电子信箱、BBS、个人主页、即时通讯工具、手机短信等各种应用繁多。 网络社会各种应用层出不穷,对各种网络应用而言,其使用也有各自的特点。 对各类监管工具软件化、自动化、规范化,才能实现全天候立体化服务与监管。
5 产业化应用举措
通过研制成功基于云计算的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平台原形系统,建立友好的可视化界面,可进行基础信息统计、预警研判、事件评价和分析实验等。 网络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是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虚拟社会健康发展的力量、手段和技术措施有机整合、协调运行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互联网发展条件下一个重要的工作机制。
平台开发人员到国内知名社会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公司进行调研与合作,探讨作为第三方软件与其开发的社会管理平台软件相衔接。 在实体社会网格化管理软件平台基础上,加入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管理的模块。 建设网络虚拟社会监管平台能及时全面地掌握互联网基础统计信息,加强舆情地域动态分布研判手段,适应互联网速度的应急通讯指挥的工作平台,是一种新的方法和手段,可增强各级政府管控网络虚拟社会的能力。
主要子系统功能描述。
1)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 实时分析辖区内互联网IP地址分配信息、网站信息、掌握各地互联网网站建设情况,实时发现未备案网站,并对网站访问流量等进行统计分析,对网络异常流量进行预警。
2)舆情动态地图子系统。 对辖区的网络舆情进行采集和分析,并根据热度指标以分层设色地图的形式实时展现。 根据IP地址与实际物理地域的映射,将舆情热点事件的传播路径、相关报道媒体分布情况以图表方式形象展现,便于相关部门迅速掌握辖区舆情动态。
3) 网络分类应用管理子系统。 根据网络的各类应用,划分为社交、娱乐、论坛、即时通讯等。 针对每一类应用特点,开发不同的监管工具。 通过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从大数据中发现知识、规律和趋势,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参考。
4)网络舆情管理与指挥子系统。 该系统可供多部门协同工作, 应对突发网络舆情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平台,能提供相关舆情事件的全网采集、分析和智能研判,为各级政府部门应对网络舆情事件回应网民关切提供数据支撑。 并实现管理信息的传达和接收,短信群发信息报送等功能。
6 结束语
随着有线“三网融合”进程的加速,无线3G/4G网的普及,网络进入更深层次的应用,互联网把人与信息的距离缩到最短。 海量、高速、便捷的信息传递渠道已经把我们每个人深深融入到互联网之中,网络虚拟社会已经渗透到现实社会的各个角落。 传统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机制开始暴露出诸多薄弱环节,探索和建立适合网络发展需求的管控模式,成了当今时代一个研究热点。 新的监管模式既要保障民主和自由, 又要有效控制和治理,以免危害社会治安,引起社会动荡。 政府需要掌握网络虚拟社会的主动权、话语权和控制权,必须实现法治、德治、技术治理三者的结合。
网络虚拟社会更多的呈现出“大数据”、“大计算”特征,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网格化管理方式,宏观研究建模建型(如应激性模式和突发事件模式等),应用于网络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网格划分可以物理地域IP地址划分,以对应实际物理地址分片管理;也可依据网络应用划分,实行分类管理和监控。
摘要:论文指出网络虚拟社会管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云计算和大数据时代为背景,阐述网络虚拟社会监管模式创新的必要性。首次提出立足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交互环节,借鉴现实社会管理的地域网格化管理方式,强化互联网基本要素的现实化管理。以人(网络建设者、使用者、运营人员)与物(服务器、网站)的实际物理地域为切入点,实现将物理IP地址地域网格与网络各种分类应用网格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关键词:虚拟网络社会,监管模式,云计算
参考文献
[1]孟小峰,慈祥.大数据管理:概念、技术与挑战[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13年01期.
[2]王鹏.云计算的关键技术与应用实例[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年.
[3]范强,谭敏,常卫东.新时期信息化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深入应用[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3年08期.
[4]罗军舟,金嘉晖,宋爱波.云计算:体系架构与关键技术[J].通信学报,2011年07期.
[5]Qiang FAN,Mingjian ZHANG,Yue ZHANG.Key Escrow Scheme with the Cooperation Mechanism of Multiple Escrow Agents[J].Electrical Review,2012年05期.
浙江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 第4篇
【关键词】 网格化;海事动态监管模式;动态风险
0 引 言
“十二五”期间,随着浙江省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水上交通变得更加复杂,公众对安全出行的诉求不断提高,海事部门面临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依旧严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任务更加繁重。目前,浙江海事局全面应用了覆盖船舶管理、船员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舶交通服务(VTS)、闭路监控(CCTV)系统等在海事监管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初步形成以巡逻船为主的水上交通立体监管体系;开发集成了AIS、VTS、CCTV等信号源和通航要素的地理信息系统(GIS)网格化、可视化信息平台,实现了船舶的“可视、可听、可控”。根据浙江省海事辖区网格类型的划分,浙江海事局出台了《浙江海事局动态监管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然而,网格类型在划分后不能够随通航环境、交通流等实际情况进行实时改变,存在网格类型划分与实际通航安全风险情况不符合的现象,海事监管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便优化海事监管和应急救助资源配置,提高海事监管和应急救助水平。本文对浙江海事辖区的通航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建立网格风险动态评估模型,以便根据通航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网格类型进行动态调整,探索实现基于动态网格风险的海事监管新模式。
1 海事网格化管理及其优点
1.1 海事网格化管理
海事网格化管理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将海事管理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以顺畅的协调机制和便捷的跨部门业务流程为纽带,实现网格单元与各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对网格内的部件和发生的事件实施有效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实现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和快速反应的管理系统。
海事网格化管理是根据海事辖区进行网格划分,并对辖区内的各类通航环境、船舶、气象信息等信息资源按网格划分来进行管理。
图1 网格与资源的关系
系统中的网格资源采用分级管理,从网格到浙江沿海辖区,依次递归;其他资源信息采用分类管理,各类资源之间单独管理;将各类资源信息根据其地理位置,分配到网格,进行关系关联。借鉴海洋与渔业部门的渔区编码,对于未编码海区按相邻渔区编码进行加位处理。[1]
1.2 海事网格化管理的优势
当前,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已相当成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海事监管资源所具备的分布性、异构性、自治性和动态性与网格特点相符合,因此,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可有效解决现有海事监管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为海事管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可行的解决方案。海事管理引入网格化管理模式的优势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2.1 实现管理资源的最大程度共享
通过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使网格中的各个部门实现流程和信息共享。当发生险情或出现违章情况时,网格化管理系统可自动根据各网格单元内资源的使用情况,对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协同调配,从而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最大共享。
1.2.2 实现控制的实时性
通过构建立体化的网格化管理信息传输通道,可使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通过公共信息平台获取相关海事信息,从而确保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实时性,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1.2.3 提高海事预警能力
海上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特点,借助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实时监控和预测功能,可及时发现和甄别仍处于萌芽状态的事故或事件,并发出预警,彻底改变目前海事监管中被动、滞后的局面,为完善沿海水上交通事故或事件的预警机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能及时综合各方面信息,针对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结合应急预案,可迅速形成相应的行动方案,使预警信息更具针对性和明示性,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损失。
1.2.4 增强预警互动性
海事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海上人员能最早发现潜在危机,是预警信息的重要来源。网格化管理方式的推行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畅通的信息通道,也可使事故险情和危机等得到真实记录和及时回应。这不但可缩短海事管理机构应急处置的响应时间,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同时可展示海事管理机构对公众举报的重视程度,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2 浙江海事辖区网格化管理现状
2.1 管理成效
随着海事网格化管理的不断推进,海事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效率得到大大提高,同时在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水上交通事故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1)理顺工作职责。通过网格的划分明确各单位职责,消除管理的死角和重复部分;提高发现事故的能力和预防能力,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海事管理机构只能在事故发生后处理的情形。
(2)缩短了事故处理时间。以往通过传统的管理模式需要长时间才能处理的事故,现在依靠网格化管理在短时间内就可解决。
(3)建立了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通过网格化系统将事故的发现、处理的整个流程自动记录在系统中,使监督评估部门能够快捷、方便地调用,为监督评估提供可靠的数据。
(4)增强了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业务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处于监督评估部门的监控之下,促使海事执法人员在事故处理中自觉遵守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业务用语和执法流程。
海事网格化管理改变了传统海事管理粗放、低效、盲目的落后方式,使海事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高效化转变;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优化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法规范、服务精细、管理有序的新格局,进一步强化了海事管理机构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2 存在的问题
2.2.1 动态网格化管理尚未完善
目前,在“网格化、可视化信息系统”中,网格风险类型一经设定就无法随通航环境、交通流等实际风险情况进行实时改变,存在网格类型划分与实际通航安全风险情况不符合或不同步的现象。
2.2.2 传统的部门结构影响海事网格化管理效能的发挥
目前,海事网格化管理在海事管理机构内部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更多表现在监管手段的变化,通过大量引进信息化技术,实现了海事管理触发机制质的提高,由以往事故发生后触发和依靠相对人报告或举报的被动触发机制,变成了通过AIS,CCTV,GIS等系统监督和预防的主动触发机制。但是,海事管理机构的各职能部门结构没有根据网格化管理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海事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流程。
2.2.3 新旧体制尚有摩擦,尚未达成统一认识
新的海事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已经运行了几十年的传统海事监管模式造成很大的冲击,虽然大部分执法人员对海事网格化管理报以支持的态度,但几十年的监管习惯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消除。很多人认为海事网格化管理仅仅只是一种手段的变化,对整个网格化管理理念给海事监管工作带来的革命性影响认识不足,这也从客观上影响了海事网格化管理的整体运行。
2.2.4 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支持
传统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都是针对传统的监管模式,特别是行政审批、调查取证等方面。海事网格化监管虽然在技术上完全可做到无纸化办公、异地办理各种业务,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支持,不仅没有提高管理效率,反而因为两种体制同时运行,加大了执法人员的工作量,也间接造成执法人员对网格化管理认识的局限性。
3 浙江 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模式的提出
3.1 定 义
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是指根据海事网格通航安全风险的实际情况和辖区海事监管及应急资源数量,对各海事网格进行海事监管和应急救助力量的统筹分配及资源协调,力求海事监管与应急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监管资源的集约化,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对关键网格(高风险网格)的重点监管,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2]
3.2 监管流程
实时采集海事辖区内各网格的气象水文、交通流等信息,以现有的通航要素系统和船舶信用系统为支撑,根据网格动态风险评估和分级对各网格的通航风险进行测度、分级[3,4];根据辖区内各网格的风险分级结果,对各网格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
3.3 监管模式分类及应对措施
3.3.1 红色应急管理
组织协调海事巡逻船艇对实施红色应急管理的网格动态游弋值守。红色应急网格归属分支局,充分利用AIS,VTS,CCTV,甚高频通信(VHF)等一切有效动态跟踪监控手段,对网格内的4类重点船舶实施跟踪监控,对可能出现的潜在危险,及时给予必要的提醒,并提供相应的安全信息服务。
如遇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而导致巡逻船艇无法出航,网格归属的海事基层单位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利用AIS,VTS,CCTV,VHF等手段加强电子巡航工作。
3.3.2 黄色预警管理
根据辖区和黄色预警网格周边的海事巡逻力量,组织协调船艇进行网格巡航;根据网格现场实际决定动态游弋值守或定时巡航(时间间隔不大于24小时),网格归属的海事基层单位利用AIS,VTS,CCTV,VHF等手段加强电子巡航工作。
3.3.3 蓝色预警管理
根据辖区和蓝色预警网格周边的海事巡逻力量,组织协调船艇进行网格定时巡航(时间间隔不大于48小时),网格归属的海事基层单位利用AIS,VTS,CCTV,GIS,VHF等手段进行电子巡航工作。
3.3.4 常态管理
网格归属的海事基层单位利用AIS,VTS,CCTV,VHF等手段进行电子巡航工作;海事巡逻力量巡航时间间隔不大于72小时。
3.4 监管保障
3.4.1 制度保障
制定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制度,使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有法可依,并形成长效机制。
3.4.2 信息系统保障
对现有海事“网格化、可视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海事网格化动态风险评估系统建设,实现海事网格风险的动态评估和分级。完善AIS,VTS,CCTV,GIS,VHF等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其覆盖范围。[5]
3.4.3 指挥力量保障
在现有指挥中心、交通管理中心中设置专门岗位,完成对巡逻、救助力量的调配和指挥。
3.4.4 巡逻和救助力量保障
完善巡逻与救助力量的建设,对海事监管移动终端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具有海事网格动态风险分级的同步显示和预警功能。
4 结 语
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系统是时变系统,系统风险随着通航环境、船员适任能力、船舶安全状况和货物属性、海事管理力量的动态投入等的变化而实时改变。在分析浙江海事辖区网格化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浙江海事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系统实际情况,提出动态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对不同网格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提高网格风险类型划分的正确性和动态性,动态统筹调配海事监管资源。试行动态网格化监管模式有助于优化海事监管力量调配,提高海事监管效率,减少目前存在的主观性强、缺乏动态全局统筹的缺点,有效保障通航安全。
参考文献:
[1] 浙江海事局.浙江海事局监管网格化、可视化需求研究[R].2013-10.
[2] 浙江海事局,上海海事大学.网格风险评估体系研究[R].2014-12.
[3] 黄常海,胡甚平,郝严斌,等.单船动态风险评估模糊推理系统的设计与模拟[J].中国航海,2011,34(2):68-73.
[4] 黄常海.基于VC与MATLAB的船舶航行动态风险推理系统研究[D].上海:上海海事大学,2011.
区安监局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截止12月,我区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数120家,其中危化品储存企业1家,加油(气)站23家,经营剧毒品企业3家,其他危化品经营企业93家。另外有气体充装企业1家,液氨使用企业6家,液氯使用企业1家,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的学校34家,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的医院7家,6家燃气供应企业,19个供应点,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和1家剧毒品运输企业。年初1月28日,我局为了有计划地安排今年的危化品监管工作,起草了《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1月29日即得到了区政府的批复,年初计划完成111家的监督检查管理,实际对124家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结合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以及夏季危化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监管企业进行了多次检查。
(二)主要做法
1、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
百日行动”、“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在按照工作进度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市安监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
百日行动”等专项工作方案,我局积极制定各类配套工作方案,部署工作开展,检查监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等环节。
(1)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经营环节。我区现有储存和经营企业120家,在各项专项整治过程中,已两遍覆盖检查到位。
一是依据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要求,根据我区的特点,为及时掌握、通报厦门机场航油管道沿线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加强与航油管道沿线安全保护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共同保护厦门机场航油安全输送,确保厦门机场供油保障安全,特制定了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航油管道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厦门机场航油管道沿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青岛输油管道事故以后,区领导刘琦龙带队对管线进行了排查,发现管线沿途有7处违章建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下一步打算由经发局牵头,对隐患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执行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年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200家次危化品经营、使用企业,做了451份现场检查记录,受理19件举报案件,开出整改指令8份,消除事故隐患201条。其中:查处厦门华谨妍贸易有限公司在XX区西潘社30号二楼仓库非法储存约7.8吨的油漆,并给予2万元的行政处罚,查处鑫展望汽车材料有限公司在企业仓库非法储存24吨危险化学品,并给予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厦门brt公交爆炸事故,严格要求各加油站认真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桶装油销售管理规定,杜绝汽油非法外流。
(2)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现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48家,在各项专项整治过程中,已两遍覆盖检查到位。
一是深刻吸取吉林“6.3”、上海“8.31”液氨泄漏火灾事故教训,我局联合市质监一分局、环保局、湖里消防大队以相关街道办对全区范围内的6家液氨使用企业以及1家液氯使用企业进行了3次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液氯、液氨储罐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情况、安全附件定检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阀压力表超期未检、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13条隐患问题,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通过专项检查,消除了液氯、液氨使用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液氯、液氨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液氨、液氯的泄漏事故。
三是积极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治理。对我区6家燃气供应企业,19个供应点,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无证燃气经营点5处,查扣无证经营相关钢瓶329个。
四是全面开展爆破工地检查。湖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开展了专项整治,对我区11个爆破工地进行全面普查,督促爆破作业单位消除可能潜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各相关爆破作业单位都能规范爆破现场的作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爆破作业现场安全。
(3)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我区现有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和1家剧毒品运输企业,在各项专项整治过程中,已4遍覆盖检查到位。湖里交警大队认真开展,组织4个检查组对辖区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和1家剧毒品运输企业进行分批检查,运输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各类台帐规范,车辆安全状况落实较到位,负责人安全意识较强。个别企业的部分车辆存在的驾驶人宣传教育台帐不完善、重点驾驶人跟踪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份,严格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清剿火患战役专项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XX市安监局印发的《2013年XX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出租房屋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部署并开展对取证企业开展火灾清剿行动以及“三合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我区组织1次对124家危险化学品取证企业进行了全面大排查,发现隐患121个,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消除了火灾隐患,杜绝了“三合一”场所的存在。
3、严格准入,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发证质量
严格按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证工作的通知》(厦安监管二〔2012〕51号)以及《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厦安监管二〔2013〕7号)的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严把准入关,提高发证质量。今年我局共对49家满足条件的企业予以发证、变更和换发证。
4.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根据《XX市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今年来,我区12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中,已经完成57家应急预案的备案。
5、认真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是危险化学品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安监总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监管工作力度。截止目前,我区共有34家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
6、不断完善数字安监工作。
通过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XX市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和管理,逐步规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也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与管理实效。目前,我区共有1个油库,23个加油站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上完整备案,1 家油库已完成二级达标,23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三级达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自使用以来,既方便了企业的业务申请与季度报表报送,也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实时监督。《XX市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季度报表工作,目前我区有500多家企业完成了填报,其中危险化学品持证企业65家。
7、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 “禁放查非”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区烟管办采取“抓重点、解难点、扫盲点”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一是“抓重点”,区殿前社区地处机场航线管制区,是“禁放”工作的重点,我们把在2013年XX区“禁放查非”专项工作的启动仪式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放在了殿前街道高殿社区,并在全区各街道办、各派出所、各社区举办了“禁放查非”34场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二是“解难点”,我区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内有17个城中村、90万外来人员、9万多名中小学生是我区“禁放”的难点,我区以街道办为责任单位,发动村、居、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等基层组织在辖区内主要道路、村社、生活小区等出入口悬挂250多条宣传横幅和标语、张贴10000多张版报、通告,分发50万份《致居民一封信》,分发1万只宣传环保袋,宣传彩页10万张;通过教育部门向中小学开展禁放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9万多名学生带“法”回家p
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广泛发动辖区市民群众、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为“打非治违”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今年以来,我区在各主要路口、社区、工业区悬挂500多条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张贴各种宣传海报、挂图3000余张,制作黑板报、宣传栏100多版,发送短信1万多条,印制以发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题的邮政信卡3000份,在全区各社区和在人员密集地区展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利用led大屏幕、移动电视等载体播放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和主题宣传片,巡回播放安全生产警示影片60多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今年危险化学品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开展,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标准化要求不高
多数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普遍存在只管生产,不管安全的现象,部分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些易制毒品经营企业的台账不全或者没有建立台账。虽然我区危化品经营企业全部达标,但是一些企业离标准化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需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安全管理。
2.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的现象仍然残存
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店面不得与居住楼在同一建筑物内,但由于历史的问题,以前多数店面都设置在居民楼下,虽然我区划定江头建材市场、吉家家、江头商城、东方家园等场所可以设置零售店面,但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导致非法经营的现象仍然存在,由于涉及面较广,取缔难度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由于我区没有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部分经营企业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现象,也加大了日常监管的难度。
(四)2014年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以标准化达标检查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是促使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常态化,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通过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等专项治理工作,来提高我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本质安全,杜绝非法经营、储存现象。
三是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安全大检查,全面提高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和管线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严格按要求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证审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进行认真勘查,对符合要求的,按要求给予办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告知其非法经营的危害性及其法律后果,杜绝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发生。
五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下点检查的机会等,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活动,来提高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危害性的认识,通过各种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的培训来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自身素,从而提高监管水平,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
安监局网格化监管 第6篇
安监总煤调〔2009〕20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10月7日,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东风镇拱桥村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窒息事故,造成10人死亡。该采煤窝点由当地村民蔡昌华等人非法采掘,独眼井开采,无任何通风设施,东风镇政府曾多次对该窝点进行填封,但蔡昌华等人擅自启封、非法生产。初步分析,这次事故是由于该非法采煤窝点无通风造成有害气体积聚,在没有检查有害气体的情况下盲目入井造成窒息事故。
10月9日,辽宁省阜新市中兴煤矿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该矿属乡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低瓦斯矿井。该矿井9月30日停产放假,10月5日恢复正常生产。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该矿一区西翼轨道下山距上部车场80米处,事故的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问题突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季度是煤炭生产旺季,也是煤矿重特大事故“易发期”,尤其是当前煤矿复工复产高峰期,煤矿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地要正确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坚决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安全生产年”的总体工作要求,围绕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各地要落实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以下简称打非)的主体责任,继续推进打非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责任、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非法盗采、拒不执行停建、停产指令等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凡相关责任者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把打非与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依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的矿井实施关闭,并严格按标准关实、关死,同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对已关闭取缔矿井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三、突出抓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09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68号)精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严防节后生产安全事故反弹。对需要进行复产复工的煤矿,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验收、有审批,明确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和安全责任,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复工复产,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凡没有制定复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做好恢复供电、通风、排水、设备运转等准备工作,没有落实瓦斯排放措施,都不得通过验收;通过验收但没有地方政府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的,不得复工复产,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和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对已经复产的煤矿,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已经复工建设的煤矿,严禁赶进度、赶工期。
四、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根据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认真查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整改。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9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同时,要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推进。要根据今年以来煤矿技改、基建、整合矿井事故相对多发、较大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比例仍然较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监管,进一步推动瓦斯治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发生事故的煤矿,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及时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对非法组织生产和瞒报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事故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请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局网格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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