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发廊学员培训协议书
回首发廊学员培训协议书(精选5篇)
回首发廊学员培训协议书 第1篇
回首发廊学员培训协议书
甲方:何剑
乙方:姓名:
年龄: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身份证号码:
为提高学员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本店鼓励并支持学员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学员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本店工作,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本店同意乙方参与学习专业技术,学习期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实计为期。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乙方的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四、学习培训期间学员不享受工资待遇。学员外出学习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但乙方作为在编人员处理。社会保险等由乙方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外出培训学习期间、工作期间及工作时间外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学习期间患有不能继续学习的疾病时,应接受甲方指令,终止学习,及时返回本店,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六、乙方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来回往返公司的交通费等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乙方如在培训学习期间辞职或学习回来后自动辞职的,应向甲方交纳所负担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2.5倍。
八、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在甲方连续工作
年。如
年内辞职应向甲方交纳本店负担培训费用80%;如
年内辞职应向甲方交纳本店负担培训费用60%;如
年内辞职应向甲方交纳本店负担培训费用40%;如
年内辞职应向甲方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20%;
年后甲方则可向乙方返还所有培训费用;因违纪被本店辞退的学员亦照此办理。
九、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及时返回,并向本店报到。
十、乙方应自觉履行培训义务。如乙方有逾期不归、学习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学习方向与内容等行为时,乙方全部培训学习费用将永不能返还。以后不能参加任何培训。若乙方涉及法律责任,应该由乙方自负,与本店无关。
十一、乙方参加学习以后在本店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本店将视情况给予奖励所用培训费的一倍。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回首发廊学员培训协议书 第2篇
甲方:身份证号:现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现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从2012 年 4 月 5 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伊人.剪吧。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岳路机关50号,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个月办理延续手续。由甲方负责进行工商登记。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一条:出资方式
1、店面共投资现金人民币元。甲方投资现金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50%;乙方投资现金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50%。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 1:1。
2、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二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乙方%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方保管,方监管,在每月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生产收支财务报表。
3、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每天盈利存入银行,并通报另一方。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六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
签约日期:
发廊合资经营协议书 第3篇
乙方 :杨林
丙方:黄茁
经三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作经营协议:
一、总体原则
1、三方共同出资经营滨江国际号《》发廊。(此发廊为一楼四档、面积118平方米)
2、三方投资比例为甲方占50%;乙、丙双方各占25%(利润分红比例按上述比例分红)。
3、产品采购必须是甲、乙、丙三方,两方以上同时商谈、认定采购方为有效,第三方必须签字认同。
4、甲乙丙三方按合资比例于2008年10月29日前将合资资金打入指定银行帐号(即甲方10万元,乙丙两方各5万元),此款为该店装修、设备、产品、转让、广告及其它所需启动资金,如不够三方按比例补充,多余则按比例退还各方。此款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挪用者按每天挪款总数上升10%退还。此款每天结算并需三方签字认同生效。装修采购支出时,需两方以上在场方能认同。
5、甲乙丙三方任何家属、亲属均不能参与该店的经营和管理。
6、甲乙丙三方合资经营期无限。在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下自动终止协议,如自然灾害、经济危机、战争等。
7、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内不得撤资和转让。
8、甲乙丙三方在今后发展过程中原则上是按上述合资比例投资再发展,如有特殊情况三方协商解决,并按协商后的投资比例再决定投资。
9、合资后前六个月,甲乙丙三方不分利润,第七个月按比例分清全部利润。以后每三个月分红一次,以此类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分或推迟分红,如发生上述问题,则每天按应分利润的10%赔付乙丙两方。
10、甲乙丙任意一方无权单方支取、挪用该店资金,如发现则每天按支取、挪用资金的10%赔偿另外两方。
11、如该店今后需装修、增添设备等突发事件,甲乙丙三方均按合资比例投入,不投资者按自动放弃合资处理,合资金不退。
二、甲方义务及权利
1、负责该店所有经营、策划、采购。
2、负责店外所有事务。如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城监、劳动、广告宣传等部门。
3、负责该店财务管理权(含收银入库),应做到每天帐钱两清。负责财务最终监督、检查、签字认同权。
4、甲方为经营方负责人(职务为经理),有最终决策权。
5、按时分配各自利润。
6、不得报销个人费(含交通、通讯)。
7、及时处理该店一切事务,如无故推辞而产生问题应承担责任。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应单方赔偿。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1、负责店内所有技术问题(含员工培训,每月不低于15天)。
2、有采购监督权(含产品、设备、日常消耗及损耗等)。
3、有对财务的监督权(所有开支);有签字权(两方以上认同生效)。
4、乙方为该店技术负责人,职务为技术总监,有技术培训学习的最终决策权。
5、应按时分得利润,因故可以要求赔偿。
6、不得报销个人费(含交通、通讯)。
7、乙方参与本店发型师工作,并按店内员工正常制度提成。因故当月请假7天以上不参与当月利润分配(不论原因)。
四、丙方义务及权利
1、负责店内所有服务流程和日常管理问题。
2、有采购监督权(含产品、设备、日常消耗及损耗等)。
3、有对财务的监督权(所有开支);有签字权(两方以上认同生效)。
4、丙方为该店内负责人,职务为店长,有店内问题最终决策权。
5、应按时分得利润,因故可以要求赔偿。
6、不得报销个人费(含交通、通讯)。
7、丙方参与本店发型师工作,并按店内员工正常制度提成。因故当月请假7天以上不参与当月利润分配(不论原因)。
以上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叁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则通过法院裁定解决。以上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发廊合作协议 第4篇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
位于发廊[以下简称“发廊”],面积平方米,新装修,美发设施设备齐全,之前一直由甲方持续经营,甲方依法享有完整所有权,现甲、乙、丙方合作,共同经营发廊。
第二条合作方式
1.乙方与丙方以技术加入甲方经营的发廊,乙丙双方每年每人享有分享10%利润的权利,为此乙丙双方同意每人一次性支付甲方壹万元作为乙丙双方享有分红权的对价。
2.甲方享有每年分享80%利润的权利。
3.发廊的所有权、场地使用权以及发廊设施设备所有权仍由甲方享有,乙丙双方并不因此享有任何权利。
第二条经营提成甲方、乙方与丙方三方每月按照其为各自客户提供的服务获取的收益享有经营提成,经三方商议按个人所完成的每月营业额的30%来提成,三方各自的营业额以当月每天的三方(或收银员)确认的单据为准,甲乙丙三方的经营提成计入经营成本。
第三条利润分配
利润由发廊经营所得扣去经营成本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最终确定。经营所得指发廊正常经营的所有收入。
经营成本包括经营提成、其他员工(主要包括助理、收银员、做饭人等)工资、房租、水电气费、原材料采购费、设施设备采购与维修费等与发廊日常经营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债务先由发廊的经营所得支出,经营所得不足清偿时或导致发廊其他财产受损的,以甲乙丙三方按分红比例承担。
第五条质量事故
发廊的经营过程中,实行发廊师傅负责制,因技术原因出现客户提出质量异议或投诉的,由责任方自行处理,若因此给发廊导致损失的,由发廊从其经营提成以及利润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限届满若三方没有异议,三方可以重新签订协议。
第七条经营管理
1.发廊实行甲方负责制,经营管理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概由甲方决定并负责,所有原材料的采购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因从事原材料采购等与发廊日常经营相关所支出的费用应当作为发廊的成本支出。
2.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不能抢夺其他合作人的老客户。
3.甲乙丙三方应当按照发廊确定的价位为客户提供服务,不要肆意高价销售产品,也不能低价倾销产品。
4.乙丙双方本着发廊发展的利益出发,在稳定现有客户的基础可以协助甲方拓展市场,吸引新的客户。
5.三方签字确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方都应当遵守。
第八条退出机制
三方任何一方拟终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他方;一方拟出让本合同的分红权时,本协议的其他当事人有优先受让权,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不得将分红权转让本协议之外的第三人,未经三方同意而自行将分红权转让他人的给发廊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对发廊赔偿。
乙丙双方退出发廊后,不能在发廊所在地区继续工作或开新店。
第九条发廊的处置权
甲方作为发廊的所有权人,有权处置该发廊以及经营场地,但是处置之前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发展约定
三方若合作顺利,三方可按照现有操作模式扩大经营规模;或者三方可以采用合伙形式开新店,具体合伙方式,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三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发廊所在地法院。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三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第十三条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3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发廊技术培训计划 第5篇
首先把师傅、中工、助理分清级别,然后在每个级别中选出合适的人选做技术指导和培训。具体将学员分级学习,按严格的教学章程执教。一般没有任何基础的学员应该在二年时间可成为设计师,有发型基础的学员最快要一年可成为标准发型师。
第一级新进的学员时间为二个月:
① 基本的礼仪、修养、口才、品德、端茶送报。
② 发型知识,了解头发的理论,学习表达能力跟顾客沟通。第二级基本技术时间为三个月:
洗头、按摩、基本染发、烫发操作。
第三级烫、染发技术的时间为三个月:
① 学习烫发的原理,烫发卷发的技巧。
② 学习染发的理论,各种染发的技巧,漂、挑染等。第四级学习吹风,造型时间为三个月:
① 学习吹假发、长发、中发、短发、直发、卷发、各种不同吹风的手法。② 造型和各种造型。
第五级基本剪发时间为三个月:
① 学习剪男式发型
② 学习剪女式短发
③ 学习剪女式中长发
④ 基本剪发姿势、手法。
第六级高级造型、修剪发型造型师为五个月:
各种发型的技巧,变化的深造的训练。
以上六级需要学员严格执行,严格考核每一级。如有不通过的需在学习二个月进行考核。
回首发廊学员培训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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