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精选8篇)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第1篇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我们党实行的“一元化”领导,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建
国初期对于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各级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其后继续沿用一元化领导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委包揽一切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党政一把手个人的领导”。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一个政党,如果管不住、处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利欲熏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给我们党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于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
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县市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县市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
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
三、对“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随着领导干部自律作用的弱化,导致有些党一把手走向违纪违法的道路。
四、现行的干部选拔作用制度,为党政一把手跑官卖官、搞不正当交易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甚至把人民给的权力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资本。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二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三是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
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军应有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第2篇
吴新异
企业党政一把手居于企业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起着组织、指挥和决策的领导作用。因此,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对直接或间接领导、管理自己的一把手,往往难以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监督,致使对企业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长期以来一直是个薄弱环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如何有效、有力地加强对企业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这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中的一个必须引起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政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企业党政一把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来自各方面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加强党性修养,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监督观,为自觉接受监督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增强自觉意识。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下,企业党政一把手掌管着大量的国有资产,经常面临着各种诱惑。他们能否正确地运用权力,经受住考验,既要靠外在力量的监督,更要靠领导者本身的自我约束和严格自律。因此,增强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当前,要结合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督促每一位一把手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用马列主
—1—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促进自身的党性锻炼,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的问题,坚决消除害怕监督、逃避监督、阻碍监督的错误倾向,真诚欢迎和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与监督。
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服务意识。针对企业党政一把手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拥有的权力,要有计划、多途径地对他们进行公仆意识和“权力观”教育,使每位一把手都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懂得一份权力就是一份责任,组织上把自己放在一把手位置上,赋予一定的权力,也就是交给了一副重担。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才能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时刻把自己置于集体领导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中,坚决摒弃权力的私有化、商品化,防止和克服各种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行为,不辜负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期望。
三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增强自律意识。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是新形势下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条件,也是对企业党政一把手的关心和爱护。每位一把手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利又有接受他人监督的义务。因此,要加强党和国家有关监督制度法规的学习,使一把手在 —2— 明确党纪法规具体要求的基础上,自觉置于党纪法规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养成监督和被监督的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腐蚀和影响,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廉洁自律上发挥表率作用。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在党政一把手在企业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条件下,要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要切实改变目前存在的人员不调整、班子不换届就不进行考察的状况,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届中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企业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企业的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
—3— 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包保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实行厂务公开,强化职工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
职工群众的监督是一种最经常、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而实行厂务公开又是实现职工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对企业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厂务公开,把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要推行厂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从以下三方面务求实效:
一是要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办理人、财、物等事项,都要做到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五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 —4— 公开保公正。要通过厂情发布会、民主议事会、开辟公开栏等方法,把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向职工交底,让职工知底,使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工作情况有更多的了解,把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置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从制度上保证职工主人翁作用的发挥和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
二是要实行决策民主化。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企业要落实“依靠”方针,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必须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和职工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避免因一把手个人主观武断而造成决策失误。作为企业党政一把手特别是行政一把手,要不断增强民主意识,在有关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中,主动、自觉地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该让职工或其代表参与的事项,要坚决让职工参与;该让职工或其代表审议的决策,要诚心诚意地按程序提交审议;该由职工或其代表决定的问题,要提交职工来决定。
三是要加大评议发言权。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是依靠职工群众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有效措施。职工群众与党政一把手工作、生活在企业,对他们的能力大小、功过是非、廉政与否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随着党政一把手工作透明度的提高,应让更多的职工群众或其代表在企业党政一把手的奖惩、任免
—5— 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应把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纳入干部制度改革,将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政一把手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只有使越来越多的职工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有发言权,才能真正使一把手产生“怕职工”的心理,从而使自下而上的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
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主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因为领导班子是权力的核心,内部的监督是无法由外部监督替代的。因此,要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
1、要正确对待班子内部的不同意见。来自班子内部的监督,目前主要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看到,领导班子内部相互开展批评、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具有二重性,它既可能形成各执已见、互不相让的局面,也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作为企业党政一把手来说,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善于集中不同意见。作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来说,不能因为下级班子中有不同意见,就认为这个班子有“内耗”,不团结,关键要把握好相互制约的“度”。
—6— 2、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的不同结构。要在企业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既要注意班子成员能力的多样性、文化的差异性、专业的多元性,也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层次性、性格的互补性、气质的协调性。既要选配好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知人善任、见贤思齐,能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的一把手,又要配备有意志坚强、思想开拓、锐意进取、勤政务实,勇于发表意见、敢于坚持原则的领导成员,以形成一个搭配合适、结构合理、既相互制约、又团结共事的班子,避免领导班子过于“铁板一块”、“一团和气”而失去相互监督的作用。
3、要坚持各项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等集体决定重大问题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定期交心通气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用民主的、科学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制度管人、管事,防止一言堂和权力过分集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有依据、有力度、有效果。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搞好对企业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的“加强对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在资金运用、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和廉洁自律等重大问题上的监
—7— 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抓好对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1、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只有加强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正确贯彻执行。企业党政一把手只有在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中,自觉让职工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与职工同舟共济,共赴患难,减少失误,办好企业。
2、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积极探索制度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走出干部工作神秘化的小圈子,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人视野,公开用人程序,为群众参与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干部选好用好。要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努力做到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道使用,切实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的状况和“选人不广、知人不深、用人不准”的弊端,坚决杜绝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3、要加强对资金运用权的监督。企业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度,原意是集体研究、一人签字,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制度发生了演变和异化,变成了一人说了算,且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财务审批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因此,要克服“一支笔”的弊端,健全和完善资金运用上、财务开支中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 —8— 制度,建立重大开支“会签”制度,特别是要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彻底解决好资金运用中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第3篇
企业党政“一把手”只有从讲政治的高度, 提高对来自各方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监督观, 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才能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做到自觉接受监督。
(一) 加强世界观教育, 增强自觉意识。
在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下, 企业“一把手”集人、财、物管理权力于一身, 经常面临着各种诱惑, 他们能否正确地运用权力, 经受住考验, 既要靠外在力量的监督, 更要靠领导者本身的自我约束和严格自律。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 不仅是为了促使“一把手”廉洁勤政, 更重要的是使其规范用权, 管好企业, 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 增强“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当前, 要结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的廉政教育,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重点抓好廉洁承诺, 诫勉谈话等教育活动, 促进自身的党性锻炼, 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的问题, 真诚、自觉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二) 加强权力观教育, 增强服务意识。
权力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 对权力而言, 没有监督的制衡是欠缺的制度, 没有制衡的监督是危险的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针对企业“一把手”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拥有的权力, 要有意识全方位地对他们进行公仆意识和“权力观”教育, 使每位“一把手”都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 是用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懂得一份权力就是一份责任。目前, 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完善以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形式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 这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约束领导干部行为的目的。但就近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 效果也不很尽人意, 尤其是以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一肩挑”的企业。“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 监督者在“一把手”面前存在怯懦心理, 注重自我保护, 班子成员提出意见怕被说成是“不团结”不愿说;基层干部提出意见怕影响升迁, 不敢说;职工群众说了又没用, 不如不说。导致了“一把手”成为“上管不着, 下管不了”的监督死角。因此, 对“一把手”加强党和国家有关监督制度法规的学习, 使他们清楚应自觉将权力置于党纪法规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 养成监督和被监督的习惯, 加强自我修养, 自我约束, 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腐蚀和影响,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 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 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 真心实意地为职工掌好权, 用好权, 不辜负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期望。
二、抓好制度落实, 强化上级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监督
权力制约和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既涉及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又涉及监督体制和民主公开。近年来, 国有企业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对掌好权、用好权提出一系列制度化要求, 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但是, 具体的规范标准还是比较笼统, 缺乏统一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在“一把手”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条件下, 制度的约束力未免有些软弱乏力, 不能发挥有效的约束作用。
(一) 落实考察考核制度, 完善审计制度。
由于体制机制上存在缺位, “一把手”们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 还是监督者。由于他们权力过分集中, 其他班子成员很难对其进行制约, 这就很容易造成他们的独断专权, 而多数监督部门和监督人员的权力和利益在被监督者的领导和控制下, 监督缺乏相对的独立性, 易受控于被监督者。权益缺乏相对的保障性, 虽然我们建立了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在考察时, 应注重考查“一把手”任期内的责任目标、经营任务完成情况, 更应重视其在用人原则、思想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在一年一度的考核工作中, 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汇报, 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使考核工作落在实处。使下属的党政“一把手”始终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对于在考察考核中问题较多的“一把手”, 应及时进行谈话, 或提出戒免, 或作出调换处理。
(二) 促进工作透明化, 实行决策民主化。
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 特别是人、财、物等事项, 尤其是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向职工交底, 让职工知底, 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增强企业凝聚力, 从制度上保证职工主人翁作用的发挥和“一把手”的廉洁自律。
决策民主化是实现科学化的前提, 企业要落实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逐步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 避免“一把手”个人主观武断而造成决策失误。这就需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一把手”的职责、权限以及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等事项。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杜绝权力暗箱操作, 纠正某些“一把手”在执行规章制度上搞特殊化和“制人不制己”的行为,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不怕家丑外扬, 要有“请人打扫卫生”的姿态, 在企业“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中, 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请他们帮助把关, 帮助监督, 提高管理水平, 增强反腐倡廉防线, 促进企业“一把手”勤政廉政。
三、把握监督重点, 强化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搞好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 就是要加强对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在资金运用、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和廉洁自律重大问题上的监督。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着重对“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一) 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
有效的机制需要完备的制度作保证, 制度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具有根本性的作用。而这一作用的发挥, 关键在于制度的严密性和执行力。只有加强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 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 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正确贯彻执行。加强“一把手”的理想信念教育, 党的宗旨教育, 党风廉政教育和党内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 要引导和启发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价值观, 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 自觉让职工参与, 主动接受监督, 才能与职工同舟共济, 共赴患难, 减少失误, 办好企业。
(二) 加强对选人权、用人权的监督。
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 严格用人标准, 做到好中选优, 防止“带病”提拔, 杜绝任人唯亲。真正选拔一些年轻有为, 品质兼优, 职工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 尤其是“一把手”。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扩大知人视野, 把党管干部原则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培养好梯队干部, 选拔好任用干部, 坚决杜绝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三) 加强对资金运用权的监督。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第4篇
1、当前,对企业行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些企业的行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名人堂。
二是有些企业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有少数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的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行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
三是对“位高权重”的行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上级对行政“一把手”的监督,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进行监督。
2、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在有些企业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厂长、经理在企业里把自己看的高于一切,作风家长制,不能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不能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从而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由于企业的权力过于集中在厂长、经理手里,使企业的书记、纪委书记和副职不敢对企业的厂长、经理实行监督,助长了行政“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严重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有名无实,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评功摆好的总结会。
二是有些行政“一把手”行政主观武断、党性和原则性不强。党内“四个服从”的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不够。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问题上一味地顾及个人感情、关系和面子,把党性原则置于脑后,在思想深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决策、用人、财务等重大问题上,会前相互通气少,工作相互商量少,交换意见少,交流思想少,善长搞一人说了算,使班子内部产生矛盾,挫伤了班子其他成员的积极性,削弱了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
三是对行政“一把手”的监督体制不顺。企业实行的“一支笔”是造成企业行政“一把手”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遵奉执行权力大于监督权力而设置的,监督机构在实行“一支笔”的体制下开展工作。监督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小的监督权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既要受制于人又人监督于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前途,使相当一部分监督者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缺乏实施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不愿、不敢正当行使监督权力。于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彼彼皆是,必然导致监督难,监督不力的局面出现。
总之,越是对企业行政“一把手”难于监督或监督不力,就越容易引起其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
3、对企业行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从体制上改变企业行政“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行政“一把手”集中,而其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议事决策或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各种费用的签字报销等,必须由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政“一把手”共同签字,不能由行政“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
二是改进对企业行政“一把手”的考核办法。摒弃那种片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企业行政“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廉洁自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把年度干部考核与经常性的干部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参与考核的面扩大到单位的全体职工。既要坚持定期考核干部,又要适当缩短干部考核周期,克服不到年终不考核、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第5篇
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任何领导体制下,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都处于核心地位,对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方面工作的开展以及党风政风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黎平县纪委针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做法、经验
近年来,黎平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的政策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一)突出重点,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政治表现的监督
把握“一把手”监督的内容和重点,是做好干部监督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要求,把对党政“一把手”政治表现的监督作为重点,有力地促进了“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
1、突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监督。我们和宣传部门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邓小平理论自学活动的意见》等有关政治理论学习的一系列规定,并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一把手”工程建设的硬指标、硬任务,从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端正学风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采取措施将“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各项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在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对党政“一把手”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和记录本进行检查,未达到规定学时、未完成规定必读书目、心得笔记敷衍了事的,都要相应扣除其领导班子建设项目的得分。去年,我们还将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记入档案,并纳入实绩考核的范畴,做到了以管促学、以考促学、以用促学,使“考学、述学、评学”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2、突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考核监督。在考察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时,我们始终把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把“讲政治”作为衡量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的第一要素。我们确定的具体标准主要是“四看”:一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看是否有大局观念,能否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三看执行上级部署的任务和决定是否坚决;四看在贯彻党的原则要求上,标准是否比其他干部高。其中尤其重视党政“一把手”在急难险重的任务及突发性重大事件面前的现实表现。突出考察“一把手”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在思想、行动、言论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县委权威;是否做到决策果断、冲锋在前;是否保持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等。如去年在追究领导干部失职上,我们对2名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一把手进行了严肃处理。
3、突出对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个人行为,增强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意识,有效监督党政“一把手”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更加系统、全面地掌握“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县纪委建立了党政“一把手”廉政档案,如实记录廉政情况,重点抓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把手”对干部本人及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情况,如财产的增减、婚姻关系变化,住房情况,接收礼品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违法违纪等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及时向县委领导或组织部汇报。在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必须将个人廉政情况写成正式书面报告交纪委备案,特别要求将用人、财务支出等重大问题决策和个人的房子、票子、机子、孩子等方面的情况写清楚。经调查核实,载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召开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会议,及时沟通信息,掌握情况。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党政“一把手”的自我约束意识,同时也延伸了监督触角,为县委考察了解干部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
(二)把握关键,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
干部监督的关键是加大对权力行使的制约。近年来,我们依托制度,着力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
1、加大对党政“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在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我们重点抓了考察对象的确定和任前公示两个环节。在考察对象的确定上,广泛采用民主推荐,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拟任“一把手”对象的考察考核采取民意测验、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仅征求同级干部、下级干部意见,还听取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把考察对象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表现作为重要内容,全面掌握考察对象在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防止和克服了失真、失实现象。2001年以来,县委选拔任用的24名县机关、45名乡镇党政“一把手”一律实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近年来,我们通过实施党政“一把手”“述职”、“述廉”试点制度,将党政“一把手”自我监督、群众监督、班子内部监督和上级的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领导干部勤政优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采用党政“一把手”自己述、群众评、班子议、上级管的方式,深入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到目前为止,对4个县直机关、2个乡镇进行了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严格按照《黎平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求,分四个阶段即先征求群众意见;写述职述廉报告;召开述职述廉职工大会;最后进行民主测评、谈话,县委成立6个督导组进行指导。截至5月底,查找问题35条,落实整改措施67条,述职述廉后,我们将结果进行反馈,使民主测评满意率相对较低的“一把手”的勤政廉政意识得到了增强。
3、加大对党政“一把手”离任的监督力度。我们坚持把审计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离任、评比、奖惩的必经程序,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经济职权。离任审计工作中坚持了“四个到位”:一是审计的责、权到位。审计方案下达后,组织、纪检和审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分清权限,各负其责。二是审计的时机到位。注意审计工作与干部任用的时间衔接,坚持先审后任。三是审计的成果运用到位,不把审计工作当作一项“例行程序”,而是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防止出现审归审、用归用、审用脱节的现象。去年我们对高屯、洪洲等5个乡镇进行责任经济审计,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和限期整改,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监督党政“一把手”的重要手段。四是审计的组织领导到位。由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重大情况及时通报研究。
(三)立足教育,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事前监督
在监督措施上,我们一方面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防止党政“一把手”由小过失铸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一条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的防线。另一方面,对违法违纪的“一把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1、开展教育警示。几年来,我们坚持把教育当作治本工程来抓,普遍开展了以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教育,广泛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了“学、树、创”教育活动,从2000年开始,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联手每年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去年来我们还利用远程教育网络,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电影《生死抉择》以及《胡长清案件警示录》、《欲海浮沉》、《绝路》等反腐倡廉电教片20多部,并组织讨论。同时结合查处党政“一把手”经济案件、生活作风等典型案例,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教训,撰写心得体会,通过正面教育弘扬先进,反面教育警示干部,达到了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2、及时谈话诫勉。对党政“一把手”个人工作生活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我们及时进行谈话,一针见血指出问题的实质和要害,变“事后一棍子打死”为“事前一根针治病”,促其及时“刹车”醒悟。我们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平时经常谈。县委领导定期、不定期与干部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促其改正。县委主要领导坚持做到每年与每个党政“一把手”谈一次话,交流思想,对有关问题早提醒。对一些共性问题县委“约法三章”,如在干部提拔和调动时,强调不准相互请客吃饭、赠送礼品,要求及时交接工作,按时报到。二是反馈时如实谈。在干部考核后就考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人反馈,今年以来特别要求将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反馈,并对有关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向“述职”、“述廉”后民主测评满意率低的“一把手”,在反馈时指出症结所在,限期整改。三是发现“苗头”及时谈。对一些群众有反映的党政“一把手”,经查实问题后,县委领导或组织部门及时对其诫勉谈话。如坝寨乡为了强化诫勉效果,乡党委实行“黄牌警告制”,对经过组织考察和群众评议为不称职的股室“一把手”,经诫勉教育没有明显改观的,实行黄牌警告,对仍无改观的,免去其职务。经谈话教育,党政“一把手”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能力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进。
3、坚持严肃执纪。我们感到,做好监督工作不仅要监督机制健全、规定细致严密,而且更要严格执纪,落实责任,才能切实把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在监督工作中我们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决不姑息迁就。对一些重要来信来访,县委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批阅,提出明确要求,听取调查情况抓好督办。职能部门在办案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县委态度明朗,都给予大力支持。2001年来,先后有18名党政“一把手”受到黄牌警告或组织处理,在干部队伍中引起了较大震动。
二、问题、成因
调查表明,我县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意识淡薄,妨碍监督。一方面,有些一把手政治素质不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有的自恃高明,自我感觉良好,认为用不着监督;有的认为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另一方面,监督者的崇权心态、看客心态、价值取向上的实用主义、价值定位上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社会观念形态上的多元化,都导致监督意识淡薄,影响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对一把手重用轻管、上级忽视监督以及对一把手赋权过重、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
2、权力运作不规范,不便监督。尽管各乡镇、各单位陆续制定了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工作制度,但往往太原则,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特别是针对班子一把手在关于人财物以及重大决策方面的实际权限,作出的多是粗线条的规定,更缺少对一把手违反制度如何处罚的硬性规定,因此,在领导活动中,自觉性高的就按规矩办事,不自觉的也无人强制。这种领导活动的不规范,再加之有些一把手施政行为的透明度低,都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3、内容单一,措施滞后。对监督内容认识过窄。一种认识是把廉政建设当成是党内监督的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内容,忽视了对一把手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权力,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内容的监督。另一种是重视对一把手个人品质,特别是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轻视对其勤政为民方面问题的监督。而且各级党组织普遍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权力运行的结果上,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事中、事前监督。
4.机制不健全,处置不严。一些单位虽然建立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但没有突出班子一把手这个重点,往往把他们和其他班子成员等量齐观,在职责上也没有明确分工,缺乏监督责任人。同时,监督制度的针对性和配套性不强,往往减弱了实际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执纪不严,奖惩不明的现象。如有的一把手由于不接受监督,不坚持民主集中制,造成决策失误,决策者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置,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平庸的或官僚主义严重的领导者很少被撤职、罢免,而是异地继续为官、升官。
三、对策、建议
从调查情况来看,解决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建立对一把手监督制约的有效工作机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人事监督(即严把权力入口关)。把好权力入口关,是确保权力沿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轨道正常运行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否得到体现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实行干部标准监督,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真正做到以政绩取人,以德取人。二是要实行选干用干的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特别是监督部门的意见,务必做到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组织部门在提请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实行廉政一票否决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的“公示制”。对那些以权谋私、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决不能委以重任。三是要实行干部考察责任监督。严格选拔考察人员,严明考察纪律,对考察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考察质量。四是要实行干部考试考核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广泛推行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和录用干部,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坚决有效地刹住人事工作中存在的“一言定音”、“任人唯亲”、以“听话”为德,以“会办事”为才等不正之风,把提高干部素质,纯洁干部队伍落到实处,把“德才兼备”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2、完善和强化权力行使“尺度”的监督。一要明确规定权力实施的程序和标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避免权力行使中的随意性。二要对权力进行适度分解。如把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集人、财、物管理于一体的权力分解为几个人共同行使,改革单一的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使之相互监督;把一个部门对某项业务的决定权分解到几个部门,使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把一个系统或部门集中于某一级的权力分解几级负责,使其上下之间的相互监督。三要把一些办事层次多、政出多门的事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将权力集中,简化办事环节和程序。
3、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是防止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关键。要增强“一把手”的自我约束意识,增强每个党员干部自觉纠正错误的意识。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各领导成员要站在党性原则的立场上以对党和人民利益负责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别人的缺点、错误,实事求是地、开诚布公地指出来;对自己的问题,敢于剖析和纠正,决不护短和消极地对待别人的批评。要有点硬性措施,使一些有这样或那样问题的同志不查不行,不纠正过不了“关”。这样才可能防止党内腐败的发生。
4、加强干部交流制度的监督。要加大领导干部地域交流力度和异地做官监督。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重要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异地做官。实践证明,实施干部异地交流从客观上清除了滋生“以亲划线”、“以亲为重”、“任人唯亲”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防止一些非正常社会关系的延伸和辐射。对一个区域直接掌握人、财、物的重要岗位,一定要定期轮岗,坚决废除“肥缺”、“美差”、“一夫当官,万夫莫开”的终身制。要加强岗位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换岗位,防患于未然。
5、切实加强干部廉洁自律监督。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任期廉洁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期满届前,应将其任期管辖内的廉洁状况和个人廉政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并接受考核。要认真执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把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严格执行弹劾、罢免和奖励制度,决不能走过场。要切实完善家庭财产和重大生活事项申报制度,增强其财产和个人行为的透明度。领导干部到职离任,必须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自己财产数额及来源,更好地接受组织的审查和社会的监督。对那些“一旦为官,心谋家事”、“为官一任”不是“造福一方”,而是“造福一家”、政绩平平、家绩突出的财路不明者,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及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6、加强人民群众监督。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选举、检举、控告、申诉的监督权,这是权力制约的基础和核心。要在党内外大力发扬民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数量大、众目睽睽,无所不在的特点。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述职与组织考察、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制度,逐步扩广民主评议的范围,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属于国家机密外,都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和社会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点及形式,鼓励人民群众检举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权力及各种腐败行为。认真查处举报问题,保守举报秘密,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监督的积极性。
7、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对滥用权力和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由于受体制、手段诸多因素的限制,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有些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些纪检机关对同级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甚至同级党委管理下的一级组织的主要干部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实行。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难管理、难立案、难调查、难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查下不查上,查小不查大,查民不查官”的不正常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对权力的监督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因此,我们应该从改纪检监察体制双重领导为垂直领导,给予纪检监督机关独立的立案权、检查权、处理权、干部使用建议权等方面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功能,确保监督到位。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以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8、大力实施法律法规监督。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增大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反腐败要提高腐败成本,就是要使腐败成为一种高成本、高风险、低效益的行为。通过加大腐败成本使腐败变得无利可图以至彻底“破产”,这是根除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目前被查到的赃款赃物通常只是腐败收益的一部分。显然,未查到的腐败收益仍归腐败者所有,对腐败者来说,腐败仍然是收益大于成本的盈利行为。为此,我们认为,应实行腐败高额罚金制度,即对被查处的腐败者,除了追回被发现的赃款赃物外,还应再加收一笔巨额罚金。这样,腐败者一旦被发现就有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腐败行为才可能成为高成本、高风险、低收益的亏损行为,腐败现象才能真正被遏制。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第6篇
——读廉政文章的体会
随着领导干部队伍的加强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也在逐步加强。从“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分析,党政“一把手”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特征是“财务一支笔”、“用人一言堂”、“大权一把抓”。表现在:自我监督意识不强,群众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监督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应与时俱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政“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思想认识态度决定接受监督的态度。思想理论素质是领导素质的灵魂,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是政治上清醒坚定的基础。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教育,从提高思想素质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政“一把手”要全面、深入、细致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决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二是加强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的教育。党政“一把手”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像王怀忠之流的腐败分子就是没有解决好这“六观”问题,致使思想空虚,意志衰退,抵御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
1的诱惑,而一步步走向腐败犯罪的深渊,不能自拔。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规教育。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学习《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接受警示教育,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有什么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组织性、纪律性,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增强自我约束意识,自觉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二、加强制度创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从政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是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除了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信访处理、巡视等制度外,还应从三方面推进创新:一是制定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办法和措施,规范“一把手”从政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制定标准,实行待岗、降职等多种形式推动“一把手”能上能下,保证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三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年终考核等组织工会、团委、员工代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评议。对群众意见大、存在问题多的“一把手”给予帮助教育或必要的处理等。
三、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整体合力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这些身居要害部门的“一把手”,其单位、部门都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只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流于形式”,导致其游离监督之外,从而走向腐败。
一是强化组织监督。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拨任用、轻任后监督的做法。要加强、纪检、组织和人事等部门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改革现有的纪检体制,将双重领导由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纪检机关领导为主,保证纪检监督权的独立性、权威性。二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制度、人事任免制度、公开办事制度,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程序。三是加强群众监督。继续推行企务公开,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凡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不仅在班子成员中公开,而且要在员工群众中公开。要进一步发挥纪检、工会、团委、员工代表的作用,形成党内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互动的有效的监督网络和监督压力。此外,要加强“一把手”生活圈、社会圈的监督。近年来从许多腐败大案中不难发现“一把手”腐败中发生的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绝大多数是从生活圈、社交圈开始的,必须将它们纳入监督视野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第7篇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党支部理论研讨小组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
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
㈡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
㈢对“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随着领导干部自律作用的弱化,导致有些党一把手走向违法违纪的道路。
二、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㈠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
㈡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有名无实。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评功摆好会。
㈢党政一把手主观武断,原则性不强。党内“四个服从”的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不够。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问题上一味地顾及个人感情、关系和面子,把党性原则置于脑后,在思想深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㈣监督体制不顺。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遵奉执行权力大于监督权力而设置的,监督机构在执行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小的监督权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既要受制于人又人监督于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监督同级怕伤感情,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得罪人,影响威信,致使相当一部分监督者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缺乏实施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不愿、不敢正当行使监督权力。于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比比皆是。
㈤监督机制不健全。从现行的干部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看,我国现有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是建立在依靠教育手段提高干部素质和依靠组织手段对干部进行管理监督这两个基点上。但现有的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与社会深刻变化的形式相比较为滞后,综合性的监督法
规还不配套,遏制党政一把手腐败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现行的监督制度,一般性要求多,对“不准”和“禁止”从事的文件规定多,而对违反这些规定,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具体可操作性较差,可执行、可不执行的随意性较大,“软”约束有余,钢性约束不足。二是监督运行结构不合理,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由于受力量所限和复杂的人性关系制约,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预防性监督滞后。
㈥党政一把手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党政一把手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很少对自己进行严格的反思和自省,触及灵魂、严格的党性锻炼不多。平时只批评别人,很少作自我批评。在取得成绩后,骄傲自满,居功自傲,不能正确对待成绩,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不能正确对待自己。
㈦选人用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产生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党政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掌握着下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权。特别是党委(组)一把手位高权重,在用人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发言权,看政绩、用干部主要是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来“看”,来衡量,来任免。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就会眼睛向上、唯上是从。现行的干部制度人治色彩过浓是现行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的最大弊端,同时也为一把手卖官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三、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对策和思路
实行有效的党内监督,离不开广泛的民主和批评。民主是监督的前提,没有民主,监督就必然流于形式。党的各级党政一把手绝不是骑在党员、群众身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必须随时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批评。
㈠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新时期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
新时期我们党之所以仍然要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是因为党内仍然存在思想不纯的问题,还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包括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对人们的思想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容易诱发钱金主义或权力拜物情形的滋生和蔓延。反映到党内,可能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政一把手成为“金钱至上”或“权力至上”思想的俘虏,促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和蔓延。
当前,少数党政一把手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掌握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够,存在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倾向。由于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一把手整天埋头于各种事务性的工作,工学矛盾突出,存在着重视工作和业务,轻视学习的倾向,对理论学习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把学习停留在口头传达文件上,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所以,我们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位,作为根本。
㈡改进对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办法
摒弃那种以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要把年度干部考核与经常性的干部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定期考核干部,又要适当缩短干部考核周期,克服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
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中的职能作用
《党章》规定了在党内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人物。驾驭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监督,用好用足《党章》和《纪检工作条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纪检部门的作用,成为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机构,抓住对一把手党内监督的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上级部门派员参加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一把手在经济工作方面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
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用制度保证党内监督渠道的畅通
一是在认真抓好已有的各项制度的落实的同时。可采取制订一些科学有效的预防制度,如坚持领导干部廉政宣誓制度,通过廉政宣誓,加大反腐廉的宣传教育,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党政一把手任前到纪检部门进行廉政锻炼制度,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锻炼后由纪检部门给予公正的评价,撰写出鉴定材料,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强化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公仆意识。完善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情况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
二是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党内监督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党的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的是在于树立这些制度的权威性,其关键在落实这一点上,归根结底是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和尊严。党内监督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的针对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要规定不这么办又该怎么办。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督落实的制约机制。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主要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党的各级纪检部门的建设,切实保证这一部门能够对党的领导和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
四是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更多的渠道,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改变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使监督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完整的体系,使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象先进性教育活动那样使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五是疏通党政一把手干部出口,在党政一把手的出口上要寻求新的突破。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调整制,通过完善对领导干部上与下、进与出的配套措施,使干部监督呈现出滚动管理态势。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实现干部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
㈤从体制上改变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
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而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组)对下级党委(组)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组)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党委(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
㈥深化干部选拔作用制度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卖官问题
要解决一把手卖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平等、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二,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第三,实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党委(组)论讨干部的任用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委员(党组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平等权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以避免表决时成员之间的相互干扰,杜绝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等现象。
实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政治民主的要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把拟任用的党政一把手人选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知人识人的渠道,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也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的转变。
四、地区工商系统针对班子建设、一把手的监督的举措
适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五种能力”的要求,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在地区工商系统内打造出一批学习型、创业型、团队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五型”班子,力争使地区工商系统实现思想上大解放、观念上大更新、精神上大振奋、工作上大进步、素质上大提高、形象上大变化。
㈠建设“学习型”班子,做与时俱进的表率。新的形势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学习,形成创新型学习团队。一是要在领导干部的学习观念上来一次革命,解决好为什么学的问题,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提高自身知识含量,力争成为行家里手。三是要完善学习制度,寻找有效载体,解决好怎么学的问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要改进检查方法,健全动力机制,解决好怎么促使学的问题,推行领导干部定期述学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实效性。以此,来解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建设。
㈡建设“创业型”班子,做推进发展的表率。当前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迫切需要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要创新观念。多想破解难题的实招,多思加快发展的新法。二是要创新制度。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人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创新方法。由单纯的“指令型”管理向“引路型”管理转变,强化对工作的宏观指导,具体要坚持“三干”,即:以身作则带头干、团结互助协作干、艰苦奋斗扎实干,大胆开拓创业绩;达到“四有”标准,即业务工作有新亮点,党委政府心目中有地位,部门中间有威信,社会舆论上有好评。
㈢建设“团队型”班子,做团结协调的表率。一是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着力提升班子整体工作效能。二是发扬精诚合作的作风,班子成员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讲党性、顾大局、讲团结,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和协调。一把手要平等待人,宽容大度,集纳群言,遇事多沟通、多商量、多听取其他同志意见,特别是听取不同意见,做到总揽而不包揽、信任而不放任、果断而不专断;班子每个成员都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相互补台,做到服从而不盲从、到位而不越位、分工而不分家,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谦虚不要骄傲,要理解不要误解,要补台不要拆台,要民主不要霸道,要光明磊落不要玩弄权术,形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的整体合力。在今后出现班子不团结的现象,首先要追究主要领导、一把手的责任。三是发扬心系基层的作风,要坚决克服“官老爷”作风,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强化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㈣建设“服务型”班子,做勤政为民的表率。要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一要关心群众,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困难的事情帮起,从群众最期望的事情做起,树立人民需要什么就服务什么的权力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转变工作作风,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切实做到“三实四变”,即思想上求实、作风上务实、工作上落实;变居高临下为现场指导,变指手划脚为言传身教,变文山会海为督办落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三要大力提倡“一线工作法”,使干部在一线创业,作风在一线转变,决策在一线形成,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
㈤建设“廉洁型”班子,做清正廉明的表率。一是坚持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要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现状定期分析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继续坚持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对涉及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促其早认识、早改正。二是拓宽监督管理渠道。要充分发挥组织、群众、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社交圈和活动圈的监督。三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要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增强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继续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垂管意识,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执行和遵守。严格执行党组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年不少于两次对县局班子的决策程序、决策项目及决策结果,是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决策失误。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作为党政一把手精神境界要高尚,应当自觉从思想行动上同封建社会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为官之道彻底划清界限。但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在短时期内很难彻底铲除,而是需要一个经常的、反复的持久过程,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第8篇
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 查处了一大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从“一把手”案件的易发多发来看, 对“一把手”的监督仍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和“盲点”, 在此, 笔者就如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 谈几点自己的想法。
1 权力
“一把手”最特殊的地方莫过于他手中拥有的权力, 这些权力归拢起来主要为人权、事权、财权、物权4方面。“人权”即对人的处置权, 如干部的任免、人员的调配等。“事权”即对重大事项的处置权。如企业机构的设置、重大经营方针的调整、企业发展方向和目标的确定等。“财权”即对企业资金的处置权。如资金的调用、审批等。“物权”即对企业物资的处置权。如重大物资的采购、使用、调配、核销等。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 就是要紧紧围绕以上这些权力的运行环节, 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之相对应的约束制度, 通过缩小“一把手”个人的权力范围, 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 加强对“一把手”施权行为的程序化管理。为此, (1) 要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内容必须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集体研究, 集体决策, 防止“一把手”个人说了算, 杜绝“一把手”私下许诺、暗箱操作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 (2) 要坚决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用干部, 通过民主决策, 力求用人更加公正。 (3) 要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凡遇重大情况, 必须及时召开班子成员会议通报情况, 对重大情况做到及时了解, 群策群力, 以更好的掌握处理问题的主动权。 (4) 要建立健全重大方案向职代会报告制度。事关企业发展、群众利益的大事, 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让职工们自己做出选择。 (5) 要建立健全一套财、物管理制度。为防止“一把手”滥用职权, 对财和物任意支配处置的现象发生, 必须从源头上抓起, 源头上预防, 靠制度约束和监督。现行情况下, 可充分利用发达的网络优势, 开发、建立、完善网上综合管理监控平台, 由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资金、资产及薪酬等进行全面掌控。同时, 进一步完善内部部门预算、经费逐级审批、物资采购等制度, 避免人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2 廉政
“一把手”廉政不廉政, 不仅体现在他对个人的自律上, 而且还体现在他对所在领导班子集体成员清政廉洁的影响力, 体现在他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管理力度, 所以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中“廉”字是一个重要内容。“一把手”能否做到廉洁自律, 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他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素质。因此, 对“一把手”廉政情况的监督: (1) 要从源头把关做起, 要把对“一把手”政治素质的考核放在选拔任用干部条件的首位, 从源头提高“一把手”的免疫能力和防腐能力。 (2) 要加强对“一把手”廉政情况的监督。一是要加强同级之间的监督力度。这种监督力度来自于健全的党内民主制度, 有利于班子成员之间有针对性的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形成一种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良性机制。二是要加强来自上级的监督力度。这种监督力度必须贯穿于“一把手”任职过程的始终。如任职前开展同“一把手”的廉政谈话, 可以起到提出要求、明确目标的作用;任职中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在任期中收到群众反映开展的廉政约谈制度等, 有助于随时全面了解“一把手”的廉政情况, 及时发现不良苗头, 给予中肯提醒;任职后的“一把手”审计制度, 可以对“一把手”在任期内的廉洁自律情况做出一个明确的评价, 有助于对今后“一把手”的再任用或者再提拔提供依据。三是要加强来自下级的监督力度。要加强群众的监督力度, 首先是要让群众了解“一把手”廉政的真实情况, 这就需要在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上下功夫, 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如“一把手”的公开承诺、定期述廉等都不失为很好的监督形式和内容;同时, 还要畅通群众反映的渠道, 建立快速的反映机制, 方便职工反映问题。如建立举报直通车、设立网上纪检信箱等, 群众最直接的呼声、最强烈的反映恰恰也真是对“一把手”最真实、有效的监督。
3 政绩
政绩, 是“一把手”在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绩效。创政绩、出政绩既是“一把手”知识水平、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业务能力、领导水平等素质的综合反映, 也是“一把手”正确运用手中权力, 廉政、勤政、优政的最终结果。衡量和评判“一把手”的政绩好坏: (1) 要看他有没有一个正确的政绩观。因为政绩观的确立, 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政绩是一个什么样的政绩。追求名利的政绩观, 势必会造成为了政绩而做政绩;投机取巧的政绩观, 势必会造成现权现用的短期行为。正确的政绩观是要把老百姓的利益看成是最大的事, 把单位的长远发展作为自己政绩的根本。 (2) 衡量和评判“一把手”的政绩好坏, 要看实际成效到底如何。一是要看单位的物质文明水平有没有提高;二是要看单位的政治文明建设有没有增强;三是要看单位的精神文明成果显著不显著。 (3) 衡量和评判“一把手”的政绩好坏, 要力求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既要看硬杠杠, 又要看软指标;既要看当前发展, 又要看长远后劲;既要通过了解形成政绩的内因, 看“一把手”的主观努力、工作态度和创新精神, 又要看形成政绩的外部条件、难易程度、工作基础以及政策、环境的变化, 还要看群众的公认度。为此, 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不仅要建立健全对“一把手”绩效的科学考核机制, 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 还要充分保障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权力, 使“一把手”的政绩从多方面得到一个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4 责任
同一般领导干部相比, “一把手”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担负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责任。因此, 对“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也是对“一把手”监督的又一个重要内容。 (1) 要看“一把手”有没有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责任, 廉政目标有没有层层明确、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否健全, 抓落实的措施是否得力。 (2) 要看对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 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3) 要分清原因, 按责追究。看问题出现以后究竟是“一把手”胆大妄为、以身试法、权力失控造成的, 还是主观认识不足、决策失误造成的;是监管不力、用人失察造成的, 还是下属恣意隐瞒、咎由自取造成的。对“一把手”胆大妄为、明知故犯给单位和职工利益造成损失的, 要按照党纪条规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严重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一把手”主观决策失误造成的, 要实行一票否决制, 追究其主要责任;对“一把手”监管不力, 用人失察造成的, 要追究其渎职责任;对下属恣意隐瞒、咎由自取造成的, 也要追究其连带责任。只有通过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 才能增强对“一把手”的震慑力, 使“一把手”不敢放松责任、不愿放松责任, 不能放松责任。
摘要:文章分析了如何从“一把手”的权力、廉政、政绩及责任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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