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精选14篇)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1篇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司成立于 年 月 日,主要从事 的经营。公司近年生产经营情况。我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所有在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 年末公司用工人数为 人,年平均投保人数为 名,全年共缴纳失业保险金 元。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 人,裁员率为 %。
现按规定申请201 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补贴金额为 元。申请的资金将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保险费、转岗补贴、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特此申请,敬请审批!
(单位名称及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2篇
宜宾市南溪区就业局:
根据人社部【2014】76号、川人社发【2014】36号、宜人社发【2015】11号、宜人社发【2015】20号、川人社发【2015】1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特向贵局申请失业保险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望贵局核查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宜宾市南溪区吉顺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3篇
一、实施范围
申请补贴的企业(含中、区直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设区市确定的主导产业范围,并经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地方实际认定。
(二)在我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三)开发出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相比较,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基准月应每年调整一次,首个基准月为本办法实施前的一个月;从第二年度开始,以上年度的12月作为基准月。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
(二)补贴方式: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按季度申请和补贴。新增岗位数量和人均实际缴费额度分月进行核算。
(三)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并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企业在每季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1)。
2.企业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新增就业人员花名册。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核算应补贴的金额,签署意见后送同级财政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审核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应包括: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具体金额或标准等。
(三)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在保障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的就业资金支出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和就业资金结余等情况,从就业资金中支付新增岗位社保补贴。就业资金无结余的,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由当地财政预算安排。
(二)根据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要求,各市、县(市、区)要稳步推进就业资金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现行就业资金专户管理过渡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绩效。
(三)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本地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加大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
(四)对违规操作,虚报、套取、骗取新增就业岗位社保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关于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4篇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经批准,我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9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每月700元,计6300元。9月-12月份,四个月共计25200元,即贰万伍仟贰佰元整。
县统计局
企业申请稳定岗位补贴相关规定 第5篇
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带上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于2016年6月30日前到所属地的社保部门办理。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6篇
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2】57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引导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2】66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北省实施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实施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引导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2】66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稳定就业岗位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培训、转岗、待岗等方式妥善安置内部富余职工,保持就业岗位的基本稳定。
第三条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有结余且具有一年以上的支付能力;
(二)完成省或市(州)下达的上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
(三)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
第四条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上没有人员失业(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产生的失业人员除外);
有关补贴资金使用规范。
第五条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产生失业人员包括以下情形: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违法违纪被开除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六条同一用人单位每年可申请一次稳岗补贴。大型企事业单位所属二级单位可分别申请稳岗补贴,但应由其主管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第七条稳岗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失业保险缴费额的40%拨付。
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审批表》;
(二)上年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三)上年失业人员名单及其失业原因。
第九条稳岗补贴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和拨付:
(一)用人单位持指定的资料向当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三)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稳岗补贴费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中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第十条稳岗补贴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地区稳岗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失业保险费征缴总额的30%。
第十一条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并凭相关资料和凭证在“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
第十二条稳岗补贴必须用于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北省用人单位职工转岗培训安置补贴办法》(鄂人社【2010】60号)同时废止。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7篇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9〕3号)有关规定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专项资金。
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一定额度的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具体标准由各市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8篇
为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5〕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稳定岗位补贴的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除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政策和环保政策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在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徐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使用
稳定岗位补贴标准为申报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12月底。
同一企业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314号)规定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三、补贴资金的申报
(一)企业申报
凡在市区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应将以下资料于9月30日前,报至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从起,申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
1、《徐州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承诺书》需企业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享受补贴资格认定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收到申报企业上报的上述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按以下程序对企业申报享受补贴条件进行认定:
1、对企业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2、对企业依法参加和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进行审核;
3、对企业上年度裁员率进行审核;
4、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认定。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发放
经审核,申报企业符合享受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的,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对企业稳定岗位补贴资金进行核定。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指当年应缴纳且实际已经缴纳的金额,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要将拟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等相关信息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企业,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划入企业在申报补贴资金时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对享受补贴企业的监测管理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按照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的原则和目标,按月对企业进行就业岗位变动调查,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市财政部门对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给予经费支持,按照每个监测企业每月50元标准给予信息采集、培训等费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要定期对企业补贴资金的入帐和使用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同时要对补贴企业开展政策绩效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报告。
各县(市)、铜山区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本地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办法并积极落实。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6月15日
1.2015徐州关于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
2.20枣庄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补贴新政
3.梧州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调整最新消息
4.2016年广西失业保险下调最新政策解读
5.吉安2016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标准
6.2015福州福清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新政
7.2015湖州市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相关问题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9篇
申请须知
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应填写《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和《用人单位申领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残疾人职工花名册》(交电子版),同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享受岗位补贴的书面申请;
2、《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义务的还需出具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职工的招聘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初次申请需要携带的材料);
4、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1月至审核截止月满1年);
5、残疾人职工2010年6月至审核截止月满1年的工资发放证明;
6、残疾人职工的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和残疾证的复印件;
7、个体工商户还应出具《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工资发放证明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
8、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截止到9月30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10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前我县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还有8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的标准是:岗位工资650元/人/月,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是477.8元/人/月。扣除个人应缴的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175.3元/人/月,实际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上的工资是474.7元/人/月。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2】2号,以下简称“2号”),2012年我县城镇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90元/月。而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月领取到手的工资则是474.7元/人,不符合“2号”文件精神要求。
据调查,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明显低于周边县份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为调动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结合“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现拟提高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拟调整执行方案如下:调整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工资每人每月900元,扣除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175.3元(现执行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实领补贴724.7元,略高于我县城镇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690元/月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从就业与再就业专项资金开支。
妥否?请批示。
关于种粮大户补贴申请的报告 第11篇
尊敬的领导:
我是大村甸镇八一村种植大户唐少青,自改革开放分田到户三十多年以来,本人一直坚持种植本村7组8组的水稻责任田,种植面积少则二十几亩多则五十亩以上(含自有水田),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奋发在田间地头,用自己的双手、汗水为家庭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与未来,为国家粮食生产丰收尽自己的一份力。
在每年7月的抢收抢种中,长期坚持农忙一至二个月,手、脚都溃烂脱皮,为此还落下较严重脊椎疾病,但为了家庭的生计及国家的鼓励支持,始终一如既往的坚持了耕种,同时每年政府对我们农户的登记及拍照调查、学习等我都会积极的参加,作为村里的种植大户村里左右邻居也都了解我的基本情况。
自分田到户至今,本人共投资了小型手持收割机一台、耕田机三台、风车、电动三轮车一台、抽水机二台、柴油机三台、汽油机一台、农药喷洒机等多种农用设备,我还自己出力为组里修通了一条近500M的水渠使旱田变为水田增加了粮食产量。
近几年来我主要种植了天龙系列、威优系列水稻,其中超级稻的最高产量达到亩产1200多斤,有超过一半的田亩种植了早稻和晚稻,随着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涉农政策出台,我也下了更大的决心跟着政府走,下一步,我将与村里几位志同道合的农户采用更先进的种植模式与技术一起耕种本村的稻田以避免稻田撂荒,争取在有限的土地上与大家一起致富,为国家产出更多的粮食。根据政府的惠农政策“对于相关种粮大户的补贴规定”及镇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作为本村长期耕种的种田大户,本人唐少青拟申报此次种粮大户的补贴款。
以上报告,请镇领导检查批准为感!万分感谢!!
关于申请给予进修补贴的报告 第12篇
融水县教育局:
我们是二00八年春脱产进修的教师,在上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我们如愿以偿地参加了成人高考,并分别被录取到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本科班深造,这对于我们自身素质的提高和今后从事教育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帮助,我们深表感激.一学期以来,我们积极向上,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已修的学业.由于每年要上缴三千陆佰元的学杂费,加上学习上的一些其它开支,这对于我们这些大部分都有家庭负担的人来说,生活的确较为困难.为此,我们恳请领导们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每学年给予我们报销每年的书学费,住宿费,及往返车费,以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望批准为盼.申请人:脱产进修全体学员(名单附后)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脱产进修学员名单:
关于提高晚夜班补贴的申请报告 第13篇
尊敬的院领导:
您好!鉴于急诊儿科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晚夜班护士不论是工作量,工作强度还是工作压力都极其大。在经常加班的情况下,高热患者就不下二十几个,输液补液的不计其数,在完成患者其治疗和处置的同时,还要接诊大量的门诊病人,少则收治几个多则十来个新入院病人,有时还要参与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护士在一个晚夜班的工作中应接不暇,小跑做事,一年四季汗湿衣襟,加班加点、精疲力竭。真诚希望院领导能体恤护士们的辛苦。针对急诊儿科这一特殊科室,能相应提高晚夜班的补贴(现为30元,希望提高为50元),以达到劳有所得,同工同酬,增加其工作的积极性,望领导批准。
此
致
敬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第14篇
根据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人社发〔2015〕145号)规定,经审核,现将拟发放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第一批16户企业的基本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5日,共计7天。在此期间,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8434041。
序号 单位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单位名称
裁员 裁员率 足额缴纳失业单 位
申报 实际用 实际用
人数(%)保险费(元)比率
金 额 属 别
工人数 工人数 市属 市属 市属 市属 市属 市属 市属 市属 市属 市属 市属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621 556 95 74 200 181 20 20 51 52 67
556 497 75 61 182 165 19 20 52 47 6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38620.19 402605.28 62203.68 51760.06 178528.95 149380.38 14549.02 15921.48 40054.20 42087.60 51957.82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上年年初 上年年底 拟享受稳岗补贴
备 注
(%)
(元)
219310.10 201302.64 31101.84 25880.03 89264.48 74690.19 7274.51 7960.74 20027.10 21043.80 25978.91 甘肃富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541
甘肃富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541
兰州兰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10001253
兰州兰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10001253
10002339 甘肃世纪武明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02339 甘肃世纪武明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嘉禾物业有限公司 10000971
兰州嘉禾物业有限公司 10000971
兰州丰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03859
兰州丰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03859
10000760 兰州昌盛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 12 10000760 兰州昌盛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 10001049
兰州百汇百货 14 10000165 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 10002537 兰州美峰菜根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市属 2015 市属 2015 市属 2014 市属 2015 市属
2015
63 141 126 645 591 609 546 55
0 0 0 0 3 0.5 0 0 0
0
50562.00 117866.94 470560.36 449404.26 57942.27
25281.00
58933.47
235280.18
224702.13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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