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1-191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第1篇

摘要:开放式基金是当今全球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文章基于开放式基金面临的风险特征,对预留现金的最佳规模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建立了相应的模型。

关键词:开放式基金;赎回需求;风险厌恶

一、 引言

开放式基金是允许投资者随时申购或赎回其基金份额的一种投资基金。其与封闭式基金相比经营的管理最大区别在于, 开放式基金需要应付投资者日常的申购和赎回,因而必须保持基金资产较好的流动性,也就是要预留一定比例的现金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预留过多的现金则会影响基金的收益, 而收益降低会引致投资者的赎回;如果预留现金过少,为应对投资者赎回可能需要在短期内变现较多的流动性底收益率高的资产,由于收益率高的资产变现能力差,基金管理人只有低价变现,从而导致基金的收益率降低。因此能否预留恰当比例的现金对开放式基金业绩影响甚大, 它会直接影响到基金能否顺利、稳定的发展。因此开放式基金在选择投资的资产时,也就是在资产配置时,要同时考虑两类风险:来自基金持有人的流动性风险和来自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风险。这与马柯维茨(Markowitz,1952)以及夏普(Sharpe,1964)仅基于证券投资风险考虑的投资组合选择模型有着根本的区别。Vikram Nanda et al(2000)对开放式基金预留现金比例和资产配置问题进行了研究,但他们提出的模型是建立在基金持有人风险中性这一假设基础上的。本文认为,假定投资者为风险厌恶型比较符合实际情况。虽然Chordia(1996)建立了基于投资者风险厌恶型假设的基金资产配置模型,但该模型并未考虑投资者流动性需求的总体波动程度。本文欲讨论开放式基金预留现金的最佳规模的确定问题。

我们将基金的投资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流动性较高的资产,主要是现金和国债等,这部分资产的特点是流动性好,可以随时变现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要求,但是作为投资资产则收益率较低,我们称这部分资产为预留现金;另一种是股票资产,这部分资产的特点是收益率较高,但是及时变现的能力相对较差,因为变现股票资产存在一定的受损失的风险,这也就是所谓的流动性风险。开放式基金预留现金主要有两个目的:①作为基金投资组合的一个构成部分;②应对投资者的赎回要求。在本文中,我们仅讨论应对赎回申请的流动性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最佳比例。

二、 模型的建立

1. 基本假设。

(1)投资者是风险厌恶的,所有投资者的效用函数相同,假设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为:

其中:W为投资者的期末财富;E(W),var(W)和EU(W)分别为投资者期末财富的期望值、方差和期望效用;T为正的常数,代表投资者的风险容忍度。

(2)证券市场上包括流动性资产非流动性资产。基金管理人将代表投资者的利益选择各类资产(这里不考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并按均值—方差准则构筑相应的有效投资组合。

2. 开放式基金预留现金规模的确定。为研究方便,把开放式基金的组建及资金配置、赎回的发生和收益的分配分为三个时间段。

在第一阶段,基金发起人公布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中说明开放式基金的费率结构。开放式基金的费用主要分为基金投资人直接负担的费用和基金营运费用两大类。其中基金申购费、管理费是基金所有费用中的重头戏。管理费是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报酬来源。管理费通常是按基金管理资产的一定百分比提取,这一比例即为管理费率。为方便起见,不妨假定管理费率γ是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假定基金成立时有n个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每个投资者均有W0元钱。基金管理人将募集到的全部资金nW0分为两部分:预留现金和非流动性资产。记M为每W0元中用于预留现金的投资部分,那么,投资于非流动性资产的部分为W0-M。设预留现金的收益率为r1,非流动性资产的收益率为r2。预留现金的收益率假设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因此其方差可视为0;但非流动性资产的收益率却是一个随机变量,设均值为r2,方差为?滓2。

在第二阶段,一部分基金持有人遇到外生的流动性需求,需要赎回其基金份额。假定投资者具有相同的赎回概率。设赎回者所占的比例为?滋,显然?滋是一个随机变量,记其期望和方差分别为?滋和2,其中?滋也是每一投资者的赎回概率,而2反映的是n个投资者流动性需求的总体波动程度。

假设开放式基金预留现金的数量刚好能够满足投资者的赎回需求。

在第三阶段,收益实现。在扣除各项必要费用后,基金管理人公布基金单位资产净值(NAV),并向持有人分配净收益。当然,投资者也可以以此资产净值申购或赎回其基金份额。假设该阶段每个投资者应得的资产净值为W。

根据以上分析和假定可知,当一投资者不赎回时,他对基金净值在第三阶段的贡献为X=M(r1-?酌)+(W0-M)(r2-?酌),当一投资者赎回时,他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贡献为Y=(W0-M)(r2-?酌)。从而,当在第二阶段有ξ个投资者赎回时,第三阶段每个投资者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W的条件期望为:

E(W/r2)=(1-?滋)X+uY(3)

W条件方差为:

Var(W/r2)=E{[W-E(W)]2/r2}=(X-Y)2?准2(4)

W的无条件期望为:

E(W)=E[E(W/r2)]

=(1-?滋)[M(r1-γ)+(W0-M)(r2-γ)]+?滋[(W0-M)(r2-γ)]

=(1-?滋)M(r1-γ)+(W0-M)(r2-γ)(5)

W的无条件方差为:

Var(W)=var[E(W/r2)]+E[var(W/r2)]=(W0-M)2?滓2+M2(r1-γ)2?准2(6)

由式(6)可以看出,基金持有人的未来财富风险取决于流动性风险(?准2)和证券投资风险(?滓2)两部分。那么,开放式基金每一投资者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下面对式(8)作一讨论。首先,由式(8)可以看出,M与?准2和?滓2反向变化,与T正向变化。这说明,如果投资者流动性需求总体波动较大,或者证券市场风险较大,那么基金预留现金的最佳规模就相应较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投资者的风险容忍度越大,基金预留现金的最佳规模就较小。M与?滋的关系,要看r1和γ的关系,当前者较大时,二者是反向关系,当后者较大时,二者是正向关系。

三、 结论

开放式基金管理人在确定预留现金的规模时,要同时考虑来自投资者的流动性风险和来自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风险。如果非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成本较高,或者证券投资风险较大,或者投资者流动性需求总体波动较大,那么,开放式基金预留现金的最佳规模相应较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投资者风险容忍度越大,基金预留现金的最佳规就越小。

参考文献:

1. Markowitz HM. Portfolio Selection. Journal of Finance,1952,(7):77-99.

2. Sharpe W F. Capital Asset Prices: ATheory of Market Equilibrium under Conditions of Risk. Journal of Finance,1964,(19):425-442.

3. VikramNanda, Narayanan M P, Warther V A. Liquidity, Investment Ability, and Mutual Fund Structure. Journal ofFinancial Economics, 2000,(57):417-443.

4. ChordiaT. The Structure ofMutual Fund Charge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6,(41):3-39.

5. 林景钰.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开放式基金配置研究.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论文,2010.

6. 黄学庭,张群.开放式基金风险资产最佳持有规模的确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

7. 马顺福,梁永强.我国开放式基金募集规模的影响因素分析.财贸研究,2003,(1).

8. 葛向飞.我国开放式基金规模与业绩关系实证研究.当代经济,2009,(4).

9. 伍旭川,何鹏.中国开放式基金羊群行为分析.金融研究,2005,(5).

10. 胡荣才,朱慧明,李梦珊.投资基金发展对证券市场指数的影响——一个探索性分析.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2).

11. 王众.理性与根源: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困境和进路,现代经济探讨,2010,(7).

12. 刘星,邱华政.中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实证研究.广西金融研究,2006,(5).

13. 康国彬,邱华政,刘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实证研究.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6,(4).

14. 唐莉,张宗成.基于我国证券市场羊群行为的宏观与微观策略.当代经济科学,2006,(3).

基金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我国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的风险计量与预警研究”(项目号:1015106320 1000067)。

作者简介:杜金岷,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思,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1-04-24。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第2篇

〔摘要〕我国已颁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法律制度,但是,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范围方面的规定还存在不少缺陷,需要我们借鉴先进市场经济国家的比较成熟的相关制度,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进行制度创新,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关键词〕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范围;投资者保护

我国现行《证券法》引入了许多对投资人进行保护的新制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制度之一就是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注:《证券法》第134条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建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建立对于改变我国长期存在的由央行以再贷款形式为主的行政主导型券商退出模式以及建立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无异于证券市场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其次,在2005年10月《证券法》修订之前,专门规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并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也在2005年8月31日完成了登记注册,正式开始运营。由此可见,目前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制度已经通过证券基本法及相关行政规章的形式构建了基本框架。但是,由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在我国完全属于一个崭新的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仍然存在许多尚待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仅就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偿付范围进行一些粗浅的研究。

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偿付范围概述

对于何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偿付范围,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偿付范围需要解决的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从证券公司的角度进行讨论,解决偿付条件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当证券公司处于何种状态时需要动用保护基金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偿付;二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进行讨论,解决偿付对象、偿付比例的问题,即证券公司对哪些投资者的哪些损失进行偿付,偿付到什么程度。在这两个层面的问题中,前一个问题是基础,后一个问题是关键。因为对前一个问题的认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认识基本趋于一致,主要的争议集中在后一层面的问题上,本文讨论的焦点也主要在后一层面。

对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偿付范围,《证券法》没有进行具体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则用了较多的条文对该问题进行了阐述,具体条文规定如下:第3条:“基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第4条:“证券交易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投资者投资决策自主、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活动中因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产品价格本身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第7条第3款:“基金公司的职责之一为: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第17条:“基金的用途为:(1)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2)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用途。”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对偿付范围的第一个层面的问题进行了较好的处理,明确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主要用于当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或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但是该办法提到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用途”很不确切,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被用于其他方面开了不好的口子。对于第二个层面的问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基本没有作出回答,只笼统地表述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这种表述的一个后果就是让法律的适用变得很不方便,也不利于法律法规的稳定性和统一性。所谓的国家政策,依笔者理解主要是指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个人债权收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规定不仅涉及证券领域,也包括银行业等其他金融领域。

按照《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的规定,结合《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笔者认为我国目前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偿付范围包括个人债权和客户证交易结算资金。

其中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证券公司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设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证券公司的债权。具体而言,个人债权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居民个人持有的证券公司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2.居民个人委托证券公司运营的财产,即委托财产,包括委托理财(含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委托租赁等形式)、信托含集合信托);3.权属不清晰或被挪用的委托财产(含信托,下同)形成对证券公司的个人债权,纳入收购范围;权属清晰,未被受托证券公司挪用的委托财产,不作为清算财产,不纳入收购范围;4.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证券公司相关账户上的被证券公司挪用的有价证券(含国债、股票、其他债券)形成的对证券公司的个人债权。

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是指经纪业务的客户为保证足额交收而在证券公司存入的资金,出售有价证券所得到的所有款项(减去经纪佣金和其他正当费用),持有证券所获得的股息、现金股利、债券利息。同时,个人债权人可以选择接受收购;也可以选择参加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最后清算,同时签署参与清算确认书,如果最终清算受偿金额低于收购额,不予补偿。

至于偿付标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规定: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合法本息全额收购:2004年9月30日(含2004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收购范围内的个人债权的本金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收购:即同一个人(即同一身份证号的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全额收购;同一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按九折价格收购。(注:以上内容参见《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关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的具体规定。)不过根据2006年1月底颁布的《关于个人债权收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上述的偿付标准有所改变,一方面个人债权的收购范围延长至2006年1月31日,另一方面,按照新规定,个人债权在10万元以上部分,不再统一以9折收购,而是划分一定区间,采取折扣逐渐降低的方式,但最低不少于5折;而当同一个人债权金额累计超这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将不予收购。[1]

二、我国现有制度规范的主要缺陷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范围的规定散落在好几个规范性文件中,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而且从规定的内容来看,也存在一些不太完善的地方。

(一) 具体规划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

从规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基本法律文件来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并没有就偿付范围进行任何具体规定,只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支付。这样的表述从法律上讲并没有形成一个确定的法律规则,只能说是一个准用性的法律规则,但是同时该规则并没有对准用何种规则进行明确,只是笼统的界定为国家有关政策。这种规定虽然有它灵活的一面,但也有它固有的致命的缺陷。众所周知,“政策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基于社会政治经济等形势的发展作出的政治决策和对策。”[2](322)政策的重要特征就在于灵活性易调整性,这与法律要求的稳定性、权威性、可预见性是相矛盾的。虽然法律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但是作为在证券领域对投资者权益进行保护的重要制度,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是很有必要的。政策的不稳定性与维持投资者对证券业的信心,对构建良好的投资环境是不利的。同时,《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没有指明具体依据什么国家政策,更给这项制度的适用增加了不确定性。

(二) 相关规范之间的衔接存在问题

即使依照一般的观点,现有的政策能够被确定为主要是指上面提到的几个收购个人债权的文件,它们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也存在矛盾和冲突。因为这几个文件基本上都颁布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之前,针对的前提基本上是央行以再贷款的形式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进行收购,与其后通过的对以市场化方式处置券商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相比,在思维方式、价格取向上都存在差异。《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规定:中央政府负责筹集的收购资金在存款保险制度及证券投资者补偿机制建立之前,由人民银行用再贷款垫付,承贷主体由人民银行与监管部门协商确定。人民银行垫付再贷款后由监管部门行使该债权的受让权,该债权由金融机构的清算资产偿还,不足部分由今后建立的存款保险和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偿还。再贷款的损失由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批准执行。但是该规定并没有表明如何与其后制定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具体衔接问题,致命的是制定在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也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这就给几个规范之间的协调提出了难题。而且,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赔偿和债权收购中的收购两个概念的含义有很大差异,投资者的损失和个人债权也是风马牛不相及,它们来源于两套不同的制度体系。另外,几个收购个人债权的文件对个人债权的收购都存在期限的限制,这只能让人理解为特定期限以后的个人债权收购不适用现有规定,但是新的规定又没有出台,使法律的适用出现真空状态,无法可依。

(三) 现有规则不利于证券公司之间的优胜劣汰

按照现有的规则,不管债务人是哪家证券公司,不管这家证券公司退出市场的原因是什么,也不管它退出之前经营情况的好坏,都由保护基金先行收购,再按照同一的标准赔付。也就是说,对于投资人或债权人来说,无论他的债务人是哪家证券公司,当出现应该由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的理由时,他能够得到的赔付及具体数额与债务人无关。这种规则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投资人不再有充足的动力去选择受托人,不再积极的对受托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在公司退出市场时,在投资人眼中就能获得的赔付而言质优公司相对质劣公司来说并没有特别的吸引力,竞争中优胜劣汰的规律在这里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也就是说,由于这种保护规则的适用使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不能完全发挥作用,而且极易诱发证券公司的道德风险。

(四) 具体偿付标准不尽合理

按照现有的政策,对客户证交易结算资金实行全额偿付,对个人债权分不同区间确定不同的偿付比例。笔者认为,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与个人存放在证券公司的证券等本身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把他们区别对待没有合理的依据,不能对投资者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他们都是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保管的财产,仅仅是财产形态上存在差异而已。其次,委托财产和结算资金之间虽然在性质上存在信托和委托的差别,但这些资金按要求是都应该专户存放,并同证券公司的自由资金严格分离,证券公司对两者承担的安全义务是没有差别的。而债权人持有的证券公司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与普通的商业债权并无本质差异,与证券公司的金融机构本质没有关联,不应享受保护基金的保护。再次,对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实行全额偿付也不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促进券商之间的优胜劣汰。最后,对保护基金的支付没有最高额的限制,将会给保护基金增加沉重的负担,使保护基金入不敷出,难以为继,不利于该制度的健康长远发展。

三、发达国家(地区)对偿付范围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证券市场的发达和繁荣则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特征。“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转依赖于相当复杂的法律及配套制度安排。而在这些和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制度中,最为核心的是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3]为了维护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发达国家(地区)大都以法律的形式建立了类似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法律制度。通过对这些法律制度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发达国家(地区)对偿付范围的规定呈现出某些规律性的东西,值得借鉴。

(一) 赔偿对象一般为特定产品的个人投资者

华尔街上有一句名言:“保护了最小投资人的利益,就是保护了所有投资人的利益。”发达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基本上都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赔偿对象限于特定产品的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的损失一般由其自行承担。美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简称SIPC)所覆盖的投资者保护范围为:因证券商周转不灵或结束营业变卖资产而造成的股票、政府债券、共同基金、票据、无抵押债券、股权、认股权证、期权、货币市场基金MMF和可转让存单CD的损失,但SIPC并不保护投资人因市场波动所遭受的损失。[4]加拿大的投资者保护基金(Canada Investor Protection Fund,简称CIPF)规定:投资者一旦成为基金会员的客户,就享受保护基金的保护。被保护的客户包括个人、有限公司、合伙公司、信托人、受托人以及其他机构,但破产公司的合伙人、对破产公司的管理层和公司政策能够实施控制性影响的人、导致公司破产的其他机构的有关人员不在保护之列。对投资者的保护仅限于会员单位破产引起的账户损失,而不包括证券价格变动和不当投资等引起的账户资产损失。(注:参见马险峰:《加拿大投资者保护基金运作基本情况及启示》,国研网2003年3月26日。)香港特区的新赔偿基金规定,新赔偿安排是为在联交所买卖的产品而进行交易的散户投资者提供某种程度的保障;机构投资者无权根据新安排提出申索,交易所参与者亦无权提出申索。

(二) 赔偿数额有一定限制

从海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行情况来看,各国(地区)都对基金的最高赔偿金额有所规定,有的国家(地区)还有赔偿比例的限制。(注:参见徐瑞:晚近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国际发展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11934。)影响赔偿限额水平和赔偿比例的因素包括:本国(地区)经济与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合理保护与减少“道德风险”,个人投资者平均投资金额,不影响金融市场的效率和维持一个成本尽可能低的赔偿计划,赔偿基金的负担能力,历史上的赔偿记录等等。如美国的SIPC规定:面临破产机构的客户将索回所有已经以其名义登记或正在以其名义登记的证券。最后,该机构剩余的客户资产会以客户的索取规模为基础进行按比例分割,如果机构的客户账上仍没有足够基金用以满足客户的索赔要求,SIPC将动用储备基金来补充分配的不足,每位客户最多可获得50万美元的赔偿,其中现金部分最高可达10万美元。欧盟《投资者赔偿计划指引》要求各成员国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20000欧元,如果实际索赔额小于20000欧元,则为索赔额的90%。欧盟同时授权成员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供更高水平的限额。例如,瑞典的限额为28000欧元,英国为73000欧元,并对低于此金额的赔偿有比例要求,法国的限额是70000欧元。香港投资赔偿基金规定,每名投资者能获得的最高赔偿额为15万港元。

四、完善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范围规定的立法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初步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法律制度,但是,我国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范围的规定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需要我们借鉴先发市场经济国家的比较成熟的相关制度,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进行制度创新,需要我们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是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范围的确定既要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又要能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防范证券公司的道德风险,促进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既要有利于分散市场风险,实现市场公平,有要有利于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实现市场效率,需要在公平与效率两大既冲突又合作的价值之间进行恰当的平衡与选择。具体而言,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范围的规定。

(一) 统一相关立法

笔者认为,应改变现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中“依照相关国家政策进行偿付”的表述,将几个收购个人债权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中对偿付范围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解决不同规范之间的配合协调问题,解决收购和赔偿、债权人和投资人等不同表述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消除国家政策的随意性,增强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便于法律的理解和适用。

(二) 科学界定赔偿对象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不是保护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所有损失,也不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只是对个人投资者的部分利益进行保障。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有当证券公司出现破产、被行政接管、托管等将要退出市场的特殊情况时,才能启动保护基金的保障机制。对于股价涨落、投资失误等正常的市场风险由投资者自己承担,鼓励形成正确的风险意识和投资文化。

2、保护对象仅限于个人投资者,原因在于个人投资者从总体上讲是证券市场的弱势群体,在信息方面、承担风险的能力方面都处于相对劣势,而法人和机构投资者相对来说,有充分的实力去获取信息,去作出自己的决策,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不需要保护基金的特殊保护。

3、只对投资者的部分投资进行保护。投资者以个人名义存放在证券公司的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委托财产、证券等属于投资者的财产应该属于保护的范围,因为这些财产按照规定必须以客户的名义进行开户存放,证券公司不得将之和自有财产相混淆,证券公司有义务保障这些财产的安全,而个人对证券公司享有的债权与普通的商业债权并无主要区别,不应由保护基金进行保护,自应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清算。

4、证券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的经营困难负有直接和间接责任的人员不得享受保护基金的保护,这一方面是为了促使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另一方面也是责任自担原则的应有之意。

(三) 确定合理的赔偿比例和限额

确定比例和限额的目的是为了纠正现有的全额赔付的弊端,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拉开证券公司的差别,促进证券公司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竞争。具体的做法包括两个方面:

1、改变目前以收购代赔偿的制度。收购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把所有的责任都集中到了保护基金的头上,无限的增加保护基金的资金负担,也不利于证券公司之间的优胜劣汰。建议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首先由投资者取回登记或将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不足的部分参加证券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最后再由保护基金进行偿付。

2、确定合理的赔偿比例和限额。具体的数字需要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我国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投资者的成熟程度及承担风险的能力、证券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等因素通过调研而得出。这样一来,证券公司经营的好坏、财产状况、违规的程度就和投资者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密切相关了。

(四)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偿付范围的确定只是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的发挥需要整个证券法律制度或者说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在这里笔者尤其要提及两个制度,一是要严格落实客户财产和公司自有财产分离的制度,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必须以客户的名义单独存放,严禁证券公司挪用;其次,严格执行相关责任制度。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严格追究导致公司破产的责任人的相关责任,降低证券公司的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程志云.最后一次买单个人金融债权新规出台[J].经济观察报,2006-02-20.

[2]刘金国,舒国滢.法理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3]何德旭,刘海虹,陈红.关于构建中国证券投资在保护基金制度的设想[J].海南金融,2005(10).

[4]钟伟.从SIPC看如何建立中国证券投资在保护基金[J].中国金融,2005-06-14.

(责任编辑:肖建国)

Study on the Liquidate Range of the Securities InvestorsSafeguard Fund

ZHENG Rui-kun LI Lian-fei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Beijing 100083;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ing 100088, China)

Key words: securities investors safeguard fund; liquidate range; investor protection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第3篇

摘要:证券投资学的教材和相关书籍已经比较多了,但是没有什么教材把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进行过较为详细的阐述。每一门科学都应该有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本文主要从投资的角度来阐述证券投资的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力图对证券投资学从理论上加以完善。由于对研究对象的描述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本文也是抛砖引玉,希望为完善证券投资学做出一点贡献。

关键词:证券 投资 研究对象

1 概述

当今中国的证券投资学教材,对证券投资的研究对象的阐述较少,国内比较知名作者吴晓裘,赵锡军、李向科等在其主编的证券投资学中都没有对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进行界定和阐述,而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需要在学习中完善,在完善中学习,通过不断地总结和修正,逐步完善这一学科,这一研究对证券投资理论发展和实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证券投资概述

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大方面,直接投资是指各个投资主体为在未来获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而进行的实物资产购建活动。如国家、企业、个人出资建造机场、码头、工业厂房和购置生产所用的机械设备等。间接投资是指企业或个人用其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经济行为。一切出于谋取预期经济收益为目的而垫付资金或实物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投资。

证券投资是指间接投资,即投资主体用其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公司债券、公债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经济行为。证券投资属于非实物投资,投资者付出资金,购入的是有价证券,而不是机器、设备、黄金珠宝等实物。证券投资的收益一般包括股息、红利收益、资本收益、债息收益和投机收益。

证券投资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活动,与一般意义上的投资相比,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性、期限性和变现性等特点。

3 证券投资与投机

投机起源于古代,早期的投机以赚取地区差价为主要方式,不同区域对不同种类产品生产与需求的差别性,为投机者赚取买卖差价创造了条件。进入商品社会后,投机范围日趋广泛,它已伸展到生产、流通、金融等众多领域。

投机的含义就是把握时机赚取利润。在证券投资学中,投机的基本含义则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做出投资决策,试图在证券市场的价格涨落中获利。而这种价格波动带来的获利时机同样赋予所有的社会公众,并未偏向某种特定的人,但事实上只有少数人把握住了这种机会。少数投机者之所以能够成功,不只是他们熟悉市场的习性,具有丰富的经验,准确的预见力和判断力,更主要的是具有承担风险的勇气。承担较大的风险,赚取高额利润就是投机者根本的信条。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他们往往偏重于通过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以图赚取正常利润的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与投机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对预测收益的估计不同。普通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较为重视基础价值分析,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证券投机者不排斥这些方法,但更重视技术、图像和心理分析。普通投资者除关心证券价格涨落而带来的收益外,还关注股息、红利等日常收益;而证券投机者只关注证券价格涨落带来的利润,而对股息、红利等日常收益不屑一顾。其次是所承担的风险程度不同。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普通投资者对投资的安全性较为关注,主要购买那些股息和红利乃至价格相对稳定的证券,因而所承担的风险较小;投机者主要购买那些收益高而且极不稳定的证券,因而其所承担的风险较大。投机者既可能获得巨大的收益,也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

证券投资与投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在程度上有差别。因此要把投资与投机完全区分开来是很困难的。投资是不成功的投机,投机是成功的投资。

4 证券投资学研究的对象

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是证券市场运行的规律以及遵循其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的综合性方法论科学。具体地讲,就是证券投资者如何正确地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如何规范地参与证券市场运作;如何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分析;如何成功地使用证券投资策略与技巧;国家如何对证券投资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等等。从学科性质上讲,证券投资学具有下列特点:

第一,证券投资是一门综合性方法论科学。证券投资的综合科学性质主要反映在它以众多学科为基础和它涉及范围的广泛性。证券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它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因此,资本、利润、利息等慨念是证券投资学研究问题所经常使用的基本范畴。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证券市场运行,证券投资者的投资操作,所以必然涉及到货币供应、市场利率及其变化对证券市场价格以及证券投资者收益的影响。证券投资者进行投资决定购买哪个企业的股票或债券,总要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分析、判断。作这些基础分析必须掌握一定的会计学知识。证券投资学研究问题时,除了进行一些定性分析外,还需要大量地定量分析,证券投资、市场分析、价值分析、技术分析、组合分析等内容都应采用统计、数学模型进行。因此,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数学等方法对证券投资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证券投资学是一门综合性方法论科学。

第二,证券投资是一门应用性科学。证券投资学虽然也研究一些经济理论问题,但从学科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来看,它属于应用性较强的一门科学。证券投资学侧重于对经济事实、现象及经验进行分析和归纳,它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证券投资者所需要掌握的具体方法和技巧,即如何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如何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如何分析各种证券投资价值;如何对发行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如何使用各种技术方法分析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如何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组合等等,这些都是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方法和基本技能。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证券投资学是一门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科学。

第三,證券投资是一门以特殊方式研究经济关系的科学。证券投资属于金融投资范畴,进行金融投资必须以各种有价证券的存在和流通为条件,因而证券投资学所研究的运动规律是建立在金融活动基础之上的。金融资产是虚拟资产,金融资产的运动就是一种虚拟资本的运动,其运动有着自己一定的独立性。社会上金融资产量的大小取决于证券发行量的大小和证券行市,而社会实际资产数量的大小取决于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能力和价格。由于金融资产的运动是以现实资产运动为根据的,由此也就决定了实际生产过程中所反映的一些生产关系也必然反映在证券投资活动当中。即使从证券投资小范围来看,证券发行所产生的债权关系、债务关系、所有权关系、利益分配关系,证券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委托关系、购销关系、信用关系等等也都包含着较为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因此证券投资学研究证券投资的运行离不开研究现实社会形态中的种种社会关系。

5 证券投资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5.1 证券投资的研究内容

证券投资的研究内容是由其研究对象所决定的,它包括:

5.1.1 证券投资的基本概念和范畴。证券投资过程中涉及许多重要的概念和范畴,如证券(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证券投资风险、证券投资收益等。明确这些概念和范畴,是研究证券投资的前提。

5.1.2 证券投资的要素。证券投资活动离不开一定的条件或行为要素,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工具、证券投资中介等是证券投资的实施要素。它们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分别起着不同但又不可或缺的作用。研究这些要素,对于准确、全面、深入地说明和理解证券投资运动过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1.3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空间。证券投资活动是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而证券市场本身是一个相当庞杂的体系,它由许多分支组成,证券市场的不同部分具有不同的活动内容,并分别满足不同的证券投资需要。只有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组成框架、基本结构和运行机理,才能进入这一市场并有效地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5.1.4 证券投资的规则和程序。证券投资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包括法规进行的。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它有特定的程序和步聚,制度规定是相当严密的。了解这些规则和程序,是从事证券投资的重要前提。

5.1.5 证券投资的原则和内在要求。证券投資是一种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经济行为。因此安全、高效地进行证券投资,必须把握一些重要的原则和客观内在要求。按证券投资的客观要求行事,有助于避免证券投资中的盲目性,理性地入市操作,从而增加投资成功的可能性。

5.1.6 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这是证券投资学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证券投资分析方法大致上可分为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两大类,而这两类分析方法又分别包含了大量内容,只有努力掌握这些分析方法,投资者才有可能为正确地选择投资对象,把握市场趋势。

5.1.7 证券投资的操作方法。证券投资的操作方法是指实际买卖证券时,在进行投资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自身情况、投资目的等选择的具体操作模式、策略与手法。它与证券投资分析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它是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对投资分析结果具体操作的反映。投资者个人的投资目的、条件乃至修养与气质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其操作方法。

5.1.8 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与收益。风险与收益总是伴随着整个证券投资过程。实际上,实现风险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正是证券投资者追求的目标。因此,研究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与收益,自然成为证券投资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什么是证券投资风险和收益?它们的构成情况如何?怎样对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度量?如何实现收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如何优化基于规避风险目的的投资组合等等,证券投资学均需做出相应的回答。

5.2 证券投资学的研究方法

证券投资是一门理论和应用并重的学科,要实现其研究目的并使这门学科不断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下方法和要求:

5.2.1 规范与实证分析并重,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研究方法。证券投资学要解决繁杂的理论命题并得出科学的结论,不仅要大量地运用逻辑思维,进行各种理论抽象和规范分析,还必须高度地关注证券投资的实践,进行广泛的实证分析。证券投资中涉及大量的技术问题,分析、决策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可能的制约因素,还必须尽可能弄清这些因素对证券投资的影响程度,而这些因素本身所具有的量化状态又可能决定证券投资收益与风险程度的差别。因此,证券投资学的各种结论的得出,都必须建立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运用的基础之上。

5.2.2 强调结论、观点的特定性及适用背景,而不刻意追求其普遍适用性或惟一性。证券投资实践中的情况十分复杂,变数很多,市场走势往往还要受到投机及其他某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证券投资学中所给出的结论与观点也只能针对大多数情况或某些情况,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5.2.3 强调动态的全方位分析。证券投资学作为一门指导证券投资实践的学科,不仅要求完善其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告诉人们如何根据现象的现状和动态,判断事物发展的趋势,提高投资的成功率。

6 结论

不管是证券投资或者投机,都非常有必要搞清楚其研究对象,通过对证券市场投资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分析,笔者总结出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它是一门研究证券市场运行规律以及遵循其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的综合性方法论科学。而如何正确地选择证券投资工具,规范地参与证券市场运作,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分析,成功地使用证券投资策略与技巧等等,对证券投资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崔勇主编.《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丛书》[M],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1.

[2]蒲涛.刘险锋主编.《证券投资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12.

[3]吴晓求主编.《证券投资学》[M].(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中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5]杨大楷著.《证券投资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6]曹凤岐等主编.《证券投资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7]王军旗主编.《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第4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 投资风险 投资分析

一、风险的概念

风险是指某种不利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由不利结果发生的概率来表示。所谓证券投资风险,是指证券投资者达不到预期收益或遭受到损失的可能性。深入一层把握风险的内涵,可以进一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从投资的动机上来讲,投资者投入一笔资金,预期能确定得到若干收益;二是从时间上来看,投入本金是在当前,在数额上是确定的,而取得收益是在将来,要相隔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变动性很大,而促成变动的因素又很多,各种因素都可能使本金损失或使预期收入减少,或者它们的数额无法预先确定。而且时间越长,其不确定性就越大。因此,对证券投资风险内涵准确的表述是,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而产生本金损失或预期收入减少的可能性。

风险的存在是必然,否则是不可能获得较多的风险收益。收益与风险是证券投资的中心问题,其他各种问题都是围绕这个中心而展开。投资者承担一定的风险,往往会有一定的收益作为补偿,风险越大,补偿越多。所以,风险必须以收益为代价,两者成正比例相互替代。

二、证券投资风险的分类

证券投资风险按照是否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的方法加以回避及消除,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一)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影响证券市场上所有证券的风险,其与市场的整体运动相关联,通常表现为某个领域、某个金融市场或某个行业的整体变化。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证券市场行情变动而引起的风险,可通过对股票价格指数或股价平均数来分析。它被认为是证券持有者所面临的所有风险中最难对付的一种,它给证券持有人带来的后果有时是灾难性的。

2、利率与汇率风险

利率从两个方面影响证券价格和收益率:一是改变资金的流向。本国货币升值,有利于与进口有很大关系的企业,不利于主要面向出口的企业;有可能造成证券市场收益的降低。二是影响公司成本。利率提高,公司的融资成本就相应提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盈利就会下降,进而影响公司股票或债券的价格和收益。汇率风险主要体现在汇率升贬对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本国货币升值,有利于与进口有很大关系的企业,不利于主要面向出口的企业。

3、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引起的投资者实际收益率的不确定。证券市场是企业与投资者直接融资的场所,因而社会货币资金的供给总量成为决定证券市场供求状况和影响证券价格水平的重要因素,当货币资金供应量增长过猛,出现通货膨胀时,证券的价格也会随之发生变动。

(二)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与市场、行业以及企业本身等因素影响个别企业证券的风险。这种风险只与某个具体的证券相联系,与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的、全面的联系,而只是对个别或极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联系。

1、行业风险

行业风险是指由证券发行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所引起的该证券投资收益变动的可能性。许多行业都具有生命周期,即有一个拓展、成长、成熟、衰落的过程,处于不同周期阶段的行业中,企业的风险程度不同。一般而言,处于拓展阶段的行业,企业风险极大;而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企业的风险程度较低。

2、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指的是由于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造成公司收入的变动而引起的证券投资者收益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的程度因公司而异,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活动,某些行业的收入很容易变动,因而很难准确预测。

3、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又称为信用风险,是指企业不能按照证券发行契约或发行承诺支付投资者债息、股息、红利以及偿还本金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就违约风险产生的原因来看,它与经营风险存在一定的联系,其主要受证券发行人的经营能力、盈利水平、事业稳定程度及规模大小等因素的影响。

三、证券市场投资风险控制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证券投资风险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其不但受证券市场监督部门、上市公司信息的影响,还与广大的投资者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结合中国证券市场风险控制现状从证券市场监督部门、上市公司、投资者这三个方面入手,分别提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

(一)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方面

尽管已经对证券监管进行了集中化管理,但中国的监管体系依然是低效的。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职能部门的定位不清以及监管方式不当引起的,因此,加快证券市场的监督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市场。借鉴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经验,将可以由市场调节的职能从政府的行政职能中分开是十分必要的。消除市场运行中的行政干预行为可以有效释放市场风险。第二,合理定位证监会职能,保证证券监督的独立性。应合理定位证监会的职能,使其职能归位,职能的定位应是“监管,金融创新、资本市场管理",监管违法、违规,为市场发展打好坚实的法律基础,而宏观调控不应该在证监会的职能之内。第三完善市场信息管理,提高证券信息效率信息的迅速传播是市场有效的基础,只有信息在市场上能畅通的流动,才能使证券价格对信息做出准确、及时的反应,从而价格是证券价值的真正反映。

(二)上市公司方面

上市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上市公司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中国证券市场的风险。一方面,为保证公司营运的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制度和公司章程的遵循等目标的达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管理架构和制度保障。一个健全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公司所有权、决策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制衡;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的制衡;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及职权;公司的财务(会计)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范。另一方面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有效的信息披露有助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同时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投资风险,也为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提供基本的保障。因此,需要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从而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进而促使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三)投资者方面

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主体之一,其行为的规范不仅可以有效的控制市场的系统风险,同时也可以对非系统风险进行主动的防范。一方面,需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面对我国呈现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投资结构,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培育机构投资者,并应是具备相当的专业水平、操作科学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机构不仅是市场创新者和产品使用者,而且还能极大优化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结构。另一方面,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规范投资者投资行为。事实表明,所有证券市场风险的发生都与投资者风险失控行为相关。这种风险失控的表现形式,就是操纵市场、证券欺诈和内幕交易行为。因此,应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三大违规行为,并尽最大力量予以打击,以保证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

四、总结

现如今,证券投资已成为社会大众投资中的主要投资方式之一了。我们在证券投资时一定要学会用组合的方式来分散风险,把各种相关性不高的股票自合起来进行投资,有利于我们降低风险对我们的伤害。在证券投资中能够识别并尽早防范风险,能够使投资者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张定宇. 证券投资操作学?风险控制[M]. 2012: 326.

[2] 编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投资分析[M]. 2011: 458.

[3] 戴磊赵娴. 证券投资组合与风险管理研究[M]. 中国物资, 2010: 244.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证券投资学; 证券模拟; 证券技术分析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1 . 01 . 037

证券投资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目前,很多学校的证券投资学课程都是在教师讲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安排学生进行模拟操作。实验教学的基本着眼点放在尽可能模拟真实金融投资环境,进行实际投资的模拟分析。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引入基本概念和原理,课内主要进行模拟分析的演示,更多的模拟由学生在进行深入研究后利用业余时间自己进行。

一、证券模拟实验软件简介

1. 网站证券模拟交易软件

目前,部分证券公司网站和专业财经网站提供网上模拟炒股的程序,帮助投资者进行入市前的训练。它们的使用都是免费的,而且很简单。以同花顺的网上模拟炒股为例,其完全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设计,每个学生在注册后,资金账上就有10万元的模拟资金,学生可以24小时采用与沪深交易所同步的市价进行交易。教师规定操作次数,要求学生至少完成5次交易。

网站免费证券软件还可以提供证券行情,并具有证券数据分析功能,可以有力辅助课程的教学。目前有多个证券分析软件可供选择,如“分析家”、“同花顺”、“钱龙”等。在证券投资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利用“同花顺”软件的即时数据,可现场解盘,使学生融入股票世界。“同花顺”软件还可提供上市公司的历史行情和财务数据,充分发掘网上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涵盖了证券投资分析的方方面面,如宏观经济信息、行业信息、公司动态信息。配合网上的资料,利用该软件的数据分析功能,可对书本上的理论举例分析,使抽象的理论易于理解。分析中主要不是给出标准答案,而是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对行情的多种演绎进行归纳和判断,从而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引入最新资料,可使理论知识的讲解得到有益补充,更易于学生掌握理论知识。

2. 专门的证券模拟教学操作软件

目前国内高校使用较多的是由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开发的世华财讯资讯分析系统(简称世华财讯V2.18),全国众多高校购买安装使用这一软件辅助教学,作为金融学学生模拟实践操作的工具。该软件包括世华财讯实时行情分析系统,证券、期货、外汇模拟交易系统,财务分析系统,主要功能有行情显示、委托买入与卖出股票交易、委托查询、资金变动、成交查询、交易状态、排行榜、在线资讯、修改个人信息和登录密码等。能够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时股票行情。

二、证券模拟实验软件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可以使用有关证券交易软件进行模拟教学,使学生在一种真实的分析环境下进行学习,如临其境,有利于培养学生发散思维的能力,由于是真实情境的模拟,教师和学生的每一项分析判断,其正确与否要看事后金融市场的真实演变。通过软件实时数据接收,进行开放式教学,有助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实验教学中,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自主学习,从查阅资料、设计实验方案、确定实验步骤、写作实验论文,使实验过程变成了自主再发现的过程,培养学生探索未知世界的能力。而且,它既注重学生课内的学习,也注重培养学生课外自学的能力,使课程的学习不受课内学时的限制,提高了学生的自学能力。

这些软件对于模拟证券交易操作有很大的作用,但对于应用于教学的模拟证券交易操作软件,其设计应该体现教学目标的实现,所以对于教学模拟软件的改进应该以实现教学目的为主,而不是简单的演示。

目前不论是日常的证券模拟交易还是世华财讯组织的大学生股票模拟交易大赛,其成绩评定的依据一般是分配给学生的股票账户余额的变化,盈利多了反映学生成绩高,反之则相反。这种评价有其合理性,但还不能够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的成绩。一般人模拟炒股和教学中学生模拟股票交易是有区别的,一般人模拟炒股的目的是熟悉股票交易的过程,熟悉交易的一些基本规则和环境,而教学中学生模拟证券交易是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实验部分,教学目的是通过实验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学习和掌握证券技术分析手段。

我们知道,真正进行股票投资时要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证券行市的变化首先受供求的影响,而影响证券供求的原因有很多,有经济基本面的因素,有技术分析层面的因素,等等,而且,证券投资与投机很难区分,在投机中,预期起到很大的作用。行为金融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不同的心理、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投资者会有不同的行为,而行为本身就会影响证券的价格。所以,单纯以股票账户余额多少判断学生学习状况是不准确的,一些学生通过随机盲目买入一些股票就能盈利,而一些学生虽然经过严格的技术分析,但受某种因素的影响,其选择的股票不一定是赚钱的,因为投机本身就包含了运气的因素。另外,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各种数据,学生应该能够选择相应的财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形成自己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而目前,多数模拟软件并不能提供财务分析工具,或者只能作简单的分析。

三、提高证券模拟实验软件教学效果的建议

1. 财务分析软件的链接

证券模拟实验软件可以和比较权威的财务分析软件进行链接,对于上市公司的各种数据进行整合,学生运用软件分析,系统对于分析结果给予相应的评定。这样可以有效利用实时数据,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教学内容,在证券买入卖出交易中有客观依据,而不是盲目交易。

2. 增加对于证券技术分析的评定功能

用于教学的模拟证券交易软件应增加对于学生证券技术分析结果的评定功能,由学生在操作前完成证券投资分析报告,进行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系统给予评分;在操作后完成业务操作报告,写出总结和体会,系统给予指导。这样,本环节就可以作为该门课程成绩的考核内容之一。成绩评定,不再简单地以账户资金多少进行,而是以学生学习课程的程度评定,比如,证券投资基本分析部分占总成绩的30%,证券投资技术分析部分占总成绩的40%,要求每位同学都要通过技术分析软件解释其投资的原因和该股票未来发展的趋势;最后,学生投资的收益率占总成绩的30%,根据排行榜确定名次和成绩。

3. 进行案例分析

证券模拟实验软件可以设计每个交易日选择一只有代表性的股票,布置由学生自己分析,学生对实时数据进行采集,分析结果进行提交,提交后由软件提供宏观经济状况、行业背景以及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等分析资料,学生检查自己分析的内容是否正确,为学生全面了解上市公司情况以及提高其分析能力提供帮助。在教学的考试环节,可以采用上机在真实模拟环境下进行综合分析的测试方法,真正体现金融投资技术分析要求的灵活判断和创新学习的要求。

主要参考文献

[1] 崔越.证券投资实验教学方法创新设计[J] .经济研究导刊,2009(30).

[2] 孙静.证券投资模拟教学研究[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9(11).

[3] 姚玲.证券投资模拟教学的实践和创新[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6(3).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第6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评价 时机选择

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是利用经济学中帕累托最优边界(Pareto Optimality)来衡量效率,该模型由Charnes、Cooper与Rhodes三位学者在1978年提出。在1984年,这三位学者又发展出另一修正模式,即BCC模型,运用生产可能性集合的四个公理和Shephard距离函数建立模型,将技术效率分解为纯粹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

一、构建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基金绩效评价模型

假设有n只基金,每只基金都有m个投入变量和s个产出变量。Xj和Yj分别为第j只基金的投入向量和产出向量,Xj=(x1j,x2j,,xmj)T,Yj=(y1j,y2j,,ysj)T,其中xij表示第j只基金对第i个投入变量的投入量,yrj表示在第r个产出变量上的产出量(j=1,2,3,,n;i=1,2,3,,m;r=1,2,3,,s),v=(v1,v2,,vm)T,u=(u1,u2,,um)T分别为投入变量和产出变量的权重变量,则第j只基金的效率评价指数为:

二、实证分析

1、评价指标选取

(1)投入指标。本文首先将基金的年初单位净资产作为输入指标。此外,将公开信息不直接提供的单位资产费用率作为一项输入指标。其次,本文以每周单位基金周净资产值相对比率的标准差来测度基金风险,并将其作为输入指标。

(2)产出指标。本文将单位基金期末净资产和单位基金分红分别作为输出指标来反映基金的总收益情况。考虑到评价期间内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将国债和货币基金占期末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也作为输出指标以反映基金净值的流动性。

2、样本与数据

本文选取截至2004年底上市的32只封闭式基金为样本,样本区间为2004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共100个交易期,此样本区间内每周连续公布证券投资基金的周单位净值具有可比性和时间连续性。本文选取反映基金真实价值的周单位净值作为样本数据。各只基金的基本情况、分红、年度费用、国债和货币资金所占比例等数据来自《中国证券报》中各只基金的年度基金报告。

3、实证结果

样本基金的效率值详见表1,不同管理公司的基金平均效率及排名见表2。

4、实证结果分析

从表1和表2可得出以下几点。

(1)2005年有基金普惠、基金普丰、基金普润、基金开元、基金丰和、基金景阳、基金景业和基金安久等8只基金相对有效,其他24只基金相对无效。

(2)2006年基金普丰、基金开元、基金天元、基金金盛、基金金鼎、基金景业、基金裕阳、基金裕元和基金裕泽等9只基金相对有效,其它23只基金相对无效。

(3)2005-2006年度基金普惠、基金普丰、基金天元、基金丰和、基金景业、基金裕阳、基金裕元、基金裕泽和基金裕华等9只基金相对有效,其他23只基金相对无效。

从模型的输入因素分析,导致基金无效的原因多为投入过多、运营成本较高以及投资风险控制不力、风险暴露水平较高等。

5、业绩持续性分析

为考察单只基金的业绩表现持续性,将每年各基金按效率高低排序,根据排名变化进行业绩持续性分析。样本基金年度绩效及排名变化对比见表3。

由表3可以看到,就单只基金而言,业绩水平能够持续一年有效(即基金绩效值连续两年为1)的有基金普丰、基金开元和基金景业,其他基金都没有这样的持续性。这样,能保持有效性的基金有3只,占所选32只基金的比例不足10%。

而像基金普润、基金金鼎、基金景阳、基金安久、基金裕阳、基金丰和、基金普惠、基金裕泽、基金景宏、基金普华、基金金盛、基金汉博、基金裕元、基金金元这14只基金在2005和2006年的基金绩效排名变化很大,名次变化都在10以上。其中基金普润、基金金鼎、基金景阳、基金安久和基金裕阳名次变化最大,高于20,说明这5只基金在所选的32只基金当中,连续两年的业绩表现非常不稳定,不存在持续性。其他两年排名相同的有基金泰和(排名11)、基金隆元(排名22)和基金安顺(排名17),但都是相对无效的持续性。

所以,基金业绩持续性研究表明,单只基金业绩不具有持续性。由表2可以看到,就基金管理公司而言,业绩水平能保持一年的不存在,基本能保持业绩水平排名的有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和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由于各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都有多个单只基金,各只基金不同年度的表现也不同。所以,从基金管理角度分析,基金业绩也不存在持续性。

6、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各基金业绩的相关性分析

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排名差距如表4所示。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汉兴、基金汉盛、基金汉鼎和基金汉博排名最大差距为12,嘉实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泰和与基金丰和的排名最大差距为13,这两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基金可以看成业绩有一定的相关性。

但是对于所选用的其他6家基金管理公司,他们旗下基金业绩的表现差异较大。同属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不同基金的年度排名相差较大,一般在15名以上,最大的达到29。这说明同属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不同基金的业绩表现差异比较大,某只基金的业绩表现对同属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其它基金的业绩表现不具备预测能力。

综合以上分析,在目前样本容量有限、基金数据的时间跨较小的情况下,还不能准确地判断同属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不同基金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相关性。

三、结论

本文对利用数据包络分析评价基金绩效的方法进行了实证研究,从实例测算结果来看,多数基金都处于无效状态。资本投入过多、运营成本过高以及投资风险过大等是导致基金无效的主要原因,但它们在盈利性、成长性以及流动性等方面还有一定的潜力。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券基金运作时间较短,证券市场还不成熟,政策影响和市场结构的变化较大。因此,本文所得出结论的稳定性还有待更大的样本容量和更长的样本区间的检验。此外,本文也未能给出基金经理选股和选时能力的评价。

【参考文献】

[1] Banker,R.D.,Charnes, A. and W.W. Cooper. Some models for estimating technical and scale efficiencies in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J]. Management Science,1984,34(30).

[2] Charnes,A.,Cooper,W.W. and E. Rhodes. Measuring the efficiency of decision making units [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1978,30(2).

[3] 黄弢:综合DEA模型的理论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2000,5(9).

[4] 丁文桓、冯英浚:基于DEA的投资基金业绩评估[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2,28(3).

[5] 周良、刘荣茂:我国封闭式基金绩效评价的实证研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8(17).

[6] 方军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绩效的实证研究[J].经济科学,2002,34(4).

(责任编辑:周 波)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范文第1篇摘要:开放式基金是当今全球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文章基于开放式基金面临的风险特征,对预留现金的最佳规模问题进...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