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公司规章制度
纺织企业公司规章制度(精选6篇)
纺织企业公司规章制度 第1篇
纺织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给广大员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休闲、住宿环境,结给本公司的工作特点,特制订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一、入住、离开手续的办理
1、入住:新员工必须凭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入住。
2、离开:员工因在外租房或其它原因搬离宿舍,须经宿舍管理员清点公共财产无损坏、缺少方可搬离宿舍;离职或被辞退员工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清点公共财产无损坏、缺少的情况下到公司办理离厂手续,然后搬出宿舍。
二、会客、留客人住宿的规定
1、会客:上午08:00-晚上21:00为允许员工在宿舍会客的时间。客人必须先在宿舍管理员处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并必须在本公司员工的带领下方可进入本公司宿舍,客人离开时须及时在宿舍管理员处办理注销手续。
2、客人留宿的审批手续:员工要留客人住宿的,应凭公司办公室的书面批条,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住宿,若末经批准和登记允许,擅自留外来人员住宿的,每人每天收住宿费50元。
三、宿舍内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偷窃行为;
2、严禁打架斗殴;
3、严禁聚众赌博;
4、严禁男女非法同居;
5、严禁吸毒;
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有以上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并视情节轻重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作息时间规定
1、由于我司上班为轮班制,所上早上06:30开宿舍大门,次日凌晨01:30关宿舍大门。统一关门后,除正当理由的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开门进出。
2、晚上23:00后,禁止在宿舍内高声喧哗,禁止留异性在寝室闲聊玩耍。
五、入住行为准则
1、员工请不要在集体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否则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2、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照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的按三倍赔偿。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插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煲、电炉、烤火炉等。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4、照明电由宿舍管理员统一管理,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熄室内电器,用水后自觉关闭阀门,禁止长明电、长流水。若有违反,第三次起,每次扣罚10元。
5、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扔、乱倒垃圾;剩饭、剩菜应倒到指定位置。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元,并将弄脏的地方清理干净。
6、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铺位一经安定后不准擅自搬动床位。
7、本规定必须长期保留,若有撕毁者,将给予经济处罚10元/张。未举报当事者该寝室员工将共同承担处罚。
以上各条,希各位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为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多谢合作!
纺织公司
纺织企业公司规章制度 第2篇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纺织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纺织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第十条【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和建设的安全管理;对于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事项,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要求】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纺织企业应当对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纺织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十三条【发包、出租项目安全管理】纺织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纺织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纺织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日常安全检查】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检查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危险辨识及告知、应急撤离】纺织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并将其工作场所存在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如实书面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欺骗。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纺织企业不得因此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场所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监控装置、报警装置、防毒(防烟)面具、抢险应急工具和专用消防器材设施等。
第三章生产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安全要求】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或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危险部位以及所有可能发生烫伤的蒸汽管道、箱体、排气装置等设备或装置均应当装设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
(二)纺织专用设备设施应当具备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联锁、信号、报警、保险等装置,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有特危必有联锁,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三)各类用电设施、设备或者场所,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配电设施、设备装设防水、防潮、防漏电和漏电保护装置,并有效接地。
(四)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工序、设备、容器或场所,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并对易产生静电的部位、静电消除器及静电接地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
(五)纺织企业原料、成品储存库房要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库区和库内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麻纺织工厂严禁设置地下或半地下麻库,其他各类仓库要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达到防火等要求。
(六)纺织企业的防火、防爆条件或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纺织企业有关防火防爆标准的规定。
(七)涉及可燃性粉刺爆炸危险的场所、设施设备采用惰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防止粉尘爆炸,现场管理措施和条件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纺织企业的燃气站、除尘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缆隧道(沟)、原料及成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监控、监测、预警、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纺织企业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校验,并作好记录。对超过使用年限或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予以报废或改造。
对于特种设备以及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运输工具,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
第十九条【工业及设备淘汰】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企业安全本质化建设。企业在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条【纺织企业仓库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原料及成品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与生产、生活区分开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的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仓库安全要求】纺织企业仓库内的电气装置和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库房内禁止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等场所,严禁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和各种生活电器。
第二十二条【安全距离、安全出口要求】纺织企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纺织企业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通道、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闭生产场所的疏散通道或者堵塞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纺织企业涉及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行政规章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要求】纺织企业严禁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操作纺织专用设备旋转部位,严禁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接触腐蚀性、危险性的部位进行操作,严禁在设备运转未停妥时处理机械故障。
第二十五条【危险作业审批】纺织企业应当对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内进行明火作业、具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实行作业审批制度,要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进行监控。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监部门及人员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将纺织企业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企业、关键事项、时间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八条【专项执法检查】纺织企业集中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纺织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安监人员能力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加强纺织制造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应按规定配戴必需的防护装备,避免不安全行为,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记录,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违规处罚】纺织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在案,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未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作业审批擅自进行作业的,或未按规定采取监护措施的。
第三十一条【执法人员违规处罚】监督检查人员在对纺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相关方责任】纺织企业发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纺织企业与承包承租方对发包、出租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关闭取缔】纺织企业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执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第六章附则
纺织企业公司规章制度 第3篇
关于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高度关注和存在争议的课题。在当今中国的产业中, 纺织业是最早存在的行业之一, 也是受市场经济影响最深的行业之一。因此, 对纺织企业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相关性的研究, 对于中国其它行业的同类研究, 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也可以为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同时也是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问题研究的一个补充, 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样本与变量的选择
1.1 样本选择
本文以2009年上半年中报为数据来源, 选取40家上市纺织企业为样本, 公司股权结构数据、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数据来自于巨潮咨讯网 (www.cninfo.com.cn) 。
1.2 变量选择
1.2.1 被解释变量公司绩效变量
在之前的研究中, 经常会用到三种公司绩效变量:一是托宾Q值;二是每股盈余;三是净资产收益率。
欧美等国的研究通常采用托宾Q值与公司股权结构之间的回归分析来进行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分析, 这种方法通常需要一个比较成熟有效的证券市场。但是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不成熟, 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并不能很好的代表公司价值, 而且公司资产的重置价值也难以准确估算, 因此用托宾Q值作为衡量中国公司的绩效指标就不是很合适。出于相同的原因, 每股盈余EPS也不适合中国企业的现状。[2]
净资产收益率 (ROE) 等于公司净利润与公司账面净资产的比值, 它也是国内外学者经常采用的衡量公司绩效的指标。但是由于我国证监会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等事项的考核指标, 使得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都会针对这一指标进行盈余调整。
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 (CROA) 等于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与公司帐面总资产的比值。同净资产收益率 (ROE) 相似, 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业绩水平, 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 剔除了偶然事项的影响, 所以它在反映公司绩效方面比净资产收益率 (ROE) 更加稳定。由于这一指标的分母为总资产, 避免了不同公司因为不同的财务政策导致净资产差异过大的情况。基于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挂钩且不易被操控等优点, [3]本文将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与净资产收益率一起, 作为公司业绩的考核指标。
1.2.2 解释变量股权结构变量
1) 股权性质指标 (H)
法人股比例 (FG) =境内法人股/总股本
流通股比例 (LG) =流通A股/总股本
股东身份的不同, 使得他们对公司管理层决策施加影响的方式也不同。相比较, 法人股股东能够更主动地参与到公司的决策中来, 而流通股股东通常会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的决策进行反馈。
2) 股权集中度指标 (K) 。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 (H5) , 即Herfindahl指数, 它是马太效应的具体应用[4]。它的作用是:对股东持股比例取平方后, 比例大的平方和与比例小的平方和之间差距将会加大, 从而能够突出股东持股比例的差异, 它反映了股权集中度对于公司绩效的影响。公司的股权越集中, 则前5位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平方和 (Herfindahl指数) 越大;股权越分散, 则前5位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平方和越小。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CR1) 与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 (CR5) 。前几大股东对公司的决策过程通常有决定性的影响。
1.2.3 控制变量
1) 公司规模 (S) =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公司的规模大小可能影响公司业绩和管理效率:不同规模的公司, 绩效和股权结构都会有较大差异。例如公司规模越大, 股权就相对分散;公司规模越小, 股权就相对集中。因为公司规模较大时, 大股东拥有较小的股权比例就可以实现控股, 这时股权相对分散, 可以分散股东的风险[5]。公司的总资产账面价值可以衡量公司的规模, 但是总资产数值太大, 会使得建立的模型中公司规模的系数太小。因此, 用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的自然对数作为公司规模的衡量指标是比较合适的。
2) 成长能力 (G) =净利润增长率。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会影响人们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判断进而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预期。根据公式undefined可知 (P为股价, D1为下一期股利, Rs为股东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g为可持续增长率) , 公司净利润增长率高, 股价会被高估, 这种主观性的业绩夸大效应应当得到控制。
3) 资产负债率 (DA) =公司总负债/公司总资产。由于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融资来说具有抵税作用, 因而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带来短期内企业营运成本的降低, 从而会使公司业绩和价值偏高。
2 模型的构建
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相关性需要进一步进行实证分析。为了得到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具体函数关系, 需要建立一个多元线形回归方程, 将被解释变量与各个解释变量及控制变量进行回归, 在这里采用标准参数检验 (T检验和F检验) 来确定其相关性的显著性水平。回归方程组构建如下:
CROAn=C+a1*FGn+a2*LGn+a3*H5n+a4*CR1n+a5*CR5n+b1*Gn+b2*DAn+b3*Sn+ε
ROEn=C+a1*FGn+a2*LGn+a3*H5n+a4*CR1n+a5*CR5n+b1*Gn+b2*DAn+b3*Sn+ε
其中, n为第n家公司的相关数据, a、b为系数, CROA与ROE为公司绩效指标, C为常数项, FG为法人股比例, LG为流通股比例, H5 为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和, CR1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CR5为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 S为公司规模, G为净利润增长率, DA为资产负债率; ε为残值。
3 对样本数据的描述与相关性分析
3.1 对样本公司统计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由表1可知, 纺织类企业第一大股东平均控股43%, 前五大股东平均控股58%, Herfindahl指数平均为0.26, 股权集中度较高。
3.2 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分析
运用spss15.0软件进行分析, 得到各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 如表2。
由表2可知, CR1与FG与LG显著负相关, 说明纺织类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一般不会是法人股东和普通股股东。
CR1、CR5与CROA、ROE显著正相关, 并且能够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 说明在纺织行业中, 股权集中度很高, 比较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可以这样理解:当股权较为分散时, 中小股东搭便车的倾向比较普遍, 导致了股东对公司管理层监督能力的下降, 而股权较为集中时, 大股东会更多的参与到企业的决策与经营活动中来, 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
LG与CROA和ROE显著负相关, 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 说明了流通股比例过高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 同样证明了中小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的负相关。
H与CROA和ROE显著正相关, 且能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 说明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有利于公司的绩效。
3 结论
本文的分析表明, 中国纺织类企业的经营绩效与股权集中度之间呈现出较为显著的同向线性关系。在控制了公司规模、净利润增长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前提下, 对纺织类企业来说, 较高的股权集中度会提高公司的绩效, 这说明, 对像中国这样资本市场外部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的国家来说, 控股股东能更多的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 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更多的是正向的激励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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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麓, 肖红叶.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分析[J].统计研究, 2001 (11) .
[4]姜焱.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硕士) , 2006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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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赵菲, 谭星宇.纺织业的“危”与“机”专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王天凯[J].中国报道, 2009 (6) :67.
[7]张奇男.纺织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与企业盈利能力、成长能力、绩效稳定性关系分析及策略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07 (1) .
[8]叶德磊, 陈达宏.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J].学习与探索, 2002 (6) .
纺织企业公司规章制度 第4篇
纺织企业班组管理制度 第5篇
2005日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后,中国制造的纺织品已遍及世界各地,许多企业不是接不到单子,而是生产不出能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在交期、质量方面问题特别突出,以致企业信誉受损,成本增加。经常听到公司的领导报怨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万丈高楼平地起”。中国是纺织大国,向纺织强国迈进,必须加强纺织企业的班组管理工作,提升工厂的基础管理工作。
一、纺织企业班组管理的现状
(一)班组的定义
纺织企业班组是根据纺织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不同岗位的要求,由一个相同或几个不同的工种的员工组成的,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单位。一般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来分,分为生产型班组和非生产型班组两大类。生产型班组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按同类型生产设备或同类型生产工艺而设立的,承担着繁重的生产任务。如:前纺乙班,络筒甲班等。非生产型班组是指为生产服务的辅助班组,它不承担直接的生产任务。如:机修班、保全队、后勤班等。
(二)加强班组管理的必要性
1、纺织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现已进入了微利时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是当务之急。
2、提高企业的素质,只有企业的每个细胞是健康的,企业才能健康的发展。
3、建设一流团队,培养高素质员工的需要;
4、班组长职业化的需要;
5、建立快速应对市场变化的需要;
6、走向国际化的需要。
7、纺织机械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及新设备与新工艺的应用要求相应的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班组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
1、企业整体基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班组长职业程度不高;
3、班组长的文化和技术水平不高;
4、班组管理缺少现代化手段;
5、面对社会的发展,班组建设没有有效的新方法;
6、应变市场发展的速度慢;
7、班组工作繁重,忙乱无序。
二、纺织企业班组管理的内容及重要性
(一)班组管理的主要内容
班组管理最主要的内容是组织生产,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指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管理
生产班组是企业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基层组织,企业的生产任务和经营目标,是由班组来实现的,班组的完成生产任务和目标、指标是实现企业总目标的保证,如果班组管理中出现了计划、产量、质量、交期等问题,直接会影响到企业指标、目标的完成,引起客户的不满意。因此,生产管理是班组管理的主要内容。
生产管理是指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从组织生产,原料的投入,过程加工,半成品的标识及搬运、成品的打包出货的全流程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运转管理;
(2)设备管理。
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运转和设备管理对生产计划与过程进行控制,合理地组织生产,使生产中的各要素能有机地结合,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准时完成交货期,培养员工认真工作,革除马虎之心,从而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生产出客户满意的产品,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2、质量管理
质量是指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质量”可使用形容词如差、好、良来修饰。“固有的”与其相反是“外来的”,就是指在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赋予产品、过程或体系的特性,如:产品的价格,产品的所有者,不是它们的质量特性。在企业管理中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两个方面。
产品的质量是指产品的适宜性,包括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以及外观等满足使用要求的性能。一般把产品质量说成是产品的使用价值,这是不全面的,因为有经济性的内容,首先,要考虑成本与价值的关系,并不是质量越好的产品,就越好,质量的过盛也是一种浪费。有的员工认为,产品只要按作业标准要求执行则可,但这还不够,进行质量管理一定要从满足客户的需要出发。
工作质量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包括为达到产品质量标准所做的各项管理和技术工作的完善程度。工作质量虽然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但两个概念不同。产品质量是生产全过程中形成的,产品质量是一个企业素质的主要标志,它综合反映了产品从设计、试制、生产检验等各阶段的工作,也反映了工艺、设备、原
料、生产计划、和销售服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企业对不合格品检验控制的严格,交付客户的产品合格率高,客户投诉少,但不等于工作质量好,因为它可能是一个不合格品率高,生产过程中进行大量返工及成本高的企业。不能说明此企业的工作质量好。
质量管理是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管理活动的总称。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工序质量控制
(2)质量检验
(3)质量改进QC活动的开展
(4)质量体系的建立
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不断地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方法满足客户的要求,促进生产高速发展,扩大国内国际市场为企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指严格执行的安全方针、目标及规章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采取一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是对是企业有关劳动工资方面的领导、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劳动管理的主要内容:
(1)劳动纪律
(2)定额管理
(3)工资核算及奖惩
劳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的进行定员、定编,和经济手段,充分地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5、班组建设
班组建设在班组中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规范班组管理,建设有凝聚力的团队,完成 各项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有:
1、制度建设
2、班组长综合素质的提高
班组建设的任务,是通过制度化建设,规范班组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同时,针对人性化的特点,组织领导员工开展各种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理解,建立能打硬仗的基层战斗队。
(二)班组管理的重要性
1、班组是企业各项生产活动的落脚点
“上边千条线,线线都要班组来实现”,纺织企业的班组起到承上启下的桥梁枢纽和组织落实作用,公司的方针、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班组,由班组落实到每个工种的岗位上;每一个班组的活动都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一部分。
班组是企业生产的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生产流程是一环扣一环。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任务,产品质量、交期的完成。在生产过程中,每个班组都承担着繁重的生产任务,对本班的人员管理、生产计划、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负有很大的责任,各项工作的完成好坏决定了整个企业的指标完成的好坏,同样班组的人员素质决定了企业管理水平。
2、班组是建设高素质员工队伍的阵地
班组通过开展6S、QC、TPM、IE等活动实现精益生产,在导入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同时,也同样提高了员工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班组通过制度化建设规范和引导员工的行为,改变员工的工作方式,摒弃不良的习惯,养成认真、细心,具有高素养和职业道德的人,从而实现班组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人性化,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到生产管理活动中去,更重要的是使员工能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在实践中不断地改善各项工作。
班组针对本班的实际情况,组织各项劳动竞赛活动,主要组织“短小、公平、快速”的“比、学、赶、帮、超”活动,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奖勤罚懒,调动员工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的积极性。
4、班组是企业管理的基础
在有的企业经常听到厂长或车间主任报怨,公司的管理制度或生产安排,很难落实下去,或者不能落实到位,每天一天忙到晚很累。班组长和员工素质不高,班组管理很难。班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企业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作业及工艺标准最终还是要班组来落实;同样,大量的记录、统计台帐等都在班组完成。同时,班组是生产一线的最基层的单位,最清楚生产中的关键及潜力所在,企业管理中的制度的完善程度需要到班组中实践、检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也最易在班组中反映出来,班组各项工作的水不平反映了整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因此,加强班组管理工作,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
三、班组长应具备的素质
在粗放型生产方式向精益型生产方式转变过程中,基层管理人员身上承担着很繁重的生产任务,而且又要上下沟通协调,压力可想而知。现在默默无闻,老黄牛式的基层管理人员已经过时了,只会高高在上,指手划脚的班组长没有人追随了,对6S、ISO、TPM、QC 等管理知识一点不了解的,也呆不下去了。员工希望有魄力能够调动大家积极性的基层管理人员带领大家努力工作,而6S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 基层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也是6S管理得到持续改进的关键,实现基层管理职业化要求其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1、专业能力
精通纺织行业的基础知识,对公司的规章制度熟悉,能熟练地掌握本班组的基本情况,员工的思想动态,技术设备、生产指标情况。
2、目标管理能力
能够根据公司、工厂、车间的方针、目标,结合本班实际,分解制定本班的工作目标,并合理地组织人员、分配任务,落实到每个工种岗位上去。
3、问题的解决能力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善潜在的问题是班组长应具有的基本能力,主要是班组长如何运用5W1H的方法。就是多问几个为什么?5W是WHO何人做?WHAT做何事?WHY为何做?WHEN何时做?、WHERE何地做?、HOW怎样做?培养遇到问题,多思考的习惯。
4、组织能力
组织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经由各部门分工合作的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合理协调一群人的活动。组织能力就是具备组织方面的才能。班组长的主要组织能力体现在能协调好全班人员为了班组的共同目标进行工作。
5、激励能力
激励是指在企业管理中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能力是指针对人性的特点,利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激励措施,充分地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认真地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改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创造出更多的效益。
6、教育培训能力
组织各工种进行技术培训,不断地开展各种类型的技术选拔和现场观摩,对员工进行分析、指导,以及IE手法的使用对工作进行分析,是班组长应具有的能力。员工素质的提高开始于教育培训,终于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在班组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7、自我管理能力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
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 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七、电气设备上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不准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不准用潮湿的工具洗刷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八、加强用火管理,禁火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要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
九、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的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十、对生产有害于人体的液体、气体、灰尘等必须隔离生产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治理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规划管理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在编制月、季、年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车间、部门的安全措施计划。
二、安全措施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火、防爆、防毒、防污染和防职业病等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三、各车间、部门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公司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全厂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确定各项措施落实。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经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由财务部对此经费进行监督,保证资金到位。
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由供销部按公司审批计划,保证供应。
第六条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应设立一名值班员负责安全,每天佩戴标志值班,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值班员的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罩、装置、设施,对发现不安全因素的隐患要立即报告处理。
3、检查员工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使用不当者立即纠正。
4、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第八条
安全员职责
1、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违章操作、危险作业的,有权提出批评和劝阻,劝阻不听的有权停止工作,情况严重者,报告公司严肃处理。
2、对当班发现的隐患需查明情况,如处于紧急状态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处理。
3、有权制止长头发、系围巾、高跟鞋、拖鞋人员进入车间。第九条
各类事故的管理制度
一、各类事故的定义:
1、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违反工艺指标和岗位操作规程,指挥有误,造成原料半成品、产品报废、影响了减产或停车事故。
2、生产质量事故:凡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半成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直接影响生产和检修计划的完成。
3、交通运输事故:凡是违反交通管理、事业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翻车、碰车、伤人、伤车,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者。
4、生产设备事故:企业所有的生产设备发生事故或损坏,直接造成损失或停产。
5、火灾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凡是发生了起火,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称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化学性、物理性爆炸事件,使财产遭受损失或停产、伤亡的。
7、工伤事故: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危险因素,突然使人身受到损伤,或使人的某种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一切事故。
8、人为故意损坏事故:心怀不满或故意泄愤,人为对物体或物资实施破坏或损毁者。
9、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因素影响或客观上尚未认识掌握发生的 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
10、未遂事故:凡是操作不当或维修不彻底等因素,已够上事故条件,而及时发现抢救,避免了事故发生。
二、各类事故发生应负责任
1、生产事故,由生技部负责。
2、生产设备事故,由管机械设备、动力的生产设备部负责。
3、产品质量事故,由生技部所属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
4、交通事故,由管理车辆的供销部负责。
5、火灾事故,保卫部、生技部负责。
6、爆炸事故,保卫部负责。
7、人身伤亡事故,由保卫部、生技部负责。
8、破坏事故,由保卫部负责。
9、自然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各分工管理部门,按事故类别划分责任。
10、各类事故发生情况,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情况应及时反映汇报生技部和保卫部。
三、引起各类事故的原因
1、违章操作。
2、维修检查不彻底。
3、缺乏安全知识和操作不当。
4、设备配件、工具等不齐或质量不良。
5、检查质量不良。
6、检查计划不周。
7、工作场地通道不畅通。
8、照明不良。
9、劳动组织不合理。
10、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规章制度不健全。
11、对现场工作缺乏了解或指导失误。
12、设计、安装、制造有缺陷。第十条
机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械工业部颁布的《关于设备管理及设备检查制度》文件精神。
二、生技部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设备维修保养教育。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设备检修登记卡。
四、对机械设备进行调查、测试、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原因,并研究防范措施。
五、机械设备改善、维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技术要求。
六、各车间、部门所属设备、除维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任意拆装,各种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第十一条
卫门制度
为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人身安全,促进两个精神文明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内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如在厂区不服从指挥,故意肇事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论处。
二、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门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如带公司财产出厂门者,按照本人认识态度好坏和情节轻重酌情处理。除退还外,还必须按照财产折款的一至五倍处以罚款。
三、凡外来人员必须先到门卫室登记、验证后经门卫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厂,在洽谈业务和会客时不得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如有违反者,给予10至30元罚款的处理。
四、当班的门卫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详细情况记录,交接班时,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方能离岗。
五、门卫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一、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伤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必 须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地举办安全生产学习班,学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使干部、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凡是新工、代培工、实习人员、临时工以及工人工种交换,都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揭露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组织力量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是贯彻执行领导、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原则,发动和依靠员工边学边改。在整改中做到人员、措施、完成日期三落实。
二、公司、车间、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领导为中心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三、三级安全检查:
1、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以生技部、保卫部为主,设备、动力、基建等部门参加,每个季度对全厂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2、车间检查,由车间、科室领导参加,有关职能人员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班组检查,由班长组织,组长参加,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四、专业性检查
1、以设备、动力部门为主,定期对压力容器、电源、起重等设备、设施进行专业性检查,并对以上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以基建部门为主,定期对房屋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3、以供销部为主,定期对运输车辆、易燃、易爆、强腐蚀等物资仓库进行安全检查。
五、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登记,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生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规定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在编制月、季、生产、技术、财产计划时,必须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尘、防毒、防腐、防火、防爆、防污染和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三、各车间、部门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保卫部汇总审查,经公司审定后纳入生产、技术、财产计划,并落实措施、人员、实施期限,保卫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资金由企业保证,所需物资、材料、设备由供销部按批准计划负责采购,保证供应。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虽解决实际问题,又节约开支。
第十五条
安全动火制度
一、凡是易燃、易爆的车间、岗位、设备、仓库等区域,属禁火区,严禁烟火。
二、凡是禁火区和其他盛装过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三、在办理动火手续后,由安全保卫部门派人监督动火。动火作业区内严禁吸烟。
四、重大项目的动火,由总经理召集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拟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并指定动火地点、时间。
五、在禁火区内,无动火手续,擅自扩大动火范围,不采取规定的安全措施,一经查出,除令其停止动火外,视其情节追究责任,由此造成事故的要加倍处理。
六、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设备上动火,必须截断气源、电源,清除干净体内易燃易爆物。第十六条
安全防火制度
一、员工都应学习防火知识,并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用具。
二、各部门配备的消防抢险器材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并由单位的负责人负责维护、检查、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做到每个员工都应知道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非因事故不许动用。
三、生产区存放电石、油漆、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的仓库、油罐一律不准动火。
四、禁火区域和仓库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物品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并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乱堆乱放,更不能无人管理。
六、公司道路要畅通,消防栓,灭火器材附近和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资,必须保持使用方便。
七、在公司内动用明火的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工作结束后,要熄灭火种,方可离开用火现场。
八、消防用具只能用于灭火,不得擅自作为他用,更不准乱堆乱放。
九、禁止在高温管道、设备上以及棉花分级室内洪烤衣物、鞋子、帽子等一切易燃物品。
十、厂内不准擅自使用明火炉,如因批准使用火炉、电炉,均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十一、各生产班组为基本的普通义务消防小组,班组长为义务消防组长,在各义务消防小组基础上,由公司成立消防抢险应急队,队长由保卫部部长担任。
十二、及时检查、总结、评比、表彰防火、灭火先进。第十七条 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害岗位的划分:
1、生产指挥岗位的调度室、化验室、实验室。
2、掌管重要机密岗位的电话室、档案室、技术资料室。
3、对生产有重大影响有关键岗位的配电室。
4、重要动力、设备岗位的供水、供汽、供电岗位。
5、重要物资岗位的原棉、棉纱、棉布、化纤、油料等仓库,以及车库。
二、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岗位的人员要保证爱岗可靠、技术过硬,凡需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必须由总经理认定。
2、新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必须遵纪守法,通过技术和安全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三、要害岗位人员出入规定:
1、要害岗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保卫人员、有关领导可以进入本岗位,其余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2、当班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有权进行盘问、查阅证件,凡不符合规定者,应拒绝其进入本岗位。如发现有可疑人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部,并记入交接班登记簿。
3、要害工作岗位要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4、要害岗位接受参观学习时,由总经理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但参观人员不得乱串岗及乱动设备。
第十八条
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凡未经过电、气焊(割)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人员,不准进行电、气焊工作。
二、焊工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三、焊工进入车间作业时,必须事先和所在车间领导联系,待到场搞好安全措施后,才能开展工作。
四、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及附近需要焊接的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
五、禁止在带压、带电、承受重物的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确实需焊接必须取得安全部门许可,方可焊接。
六、进入有毒、易燃、易爆容器内焊接时,事先对容器清理干净后,经有关部门审定,安全措施齐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需用照明时,只能用24伏以下的电灯照明,容器外面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
七、电气、焊工配合起重作业时,严禁电焊机的零线、火线与起重的盖绳、走绳、错点绳接触。焊接的火花与绳掌距离应保持在300毫米以上,否则造成的后果就由焊接工负责。
八、电焊工特殊要求
1、工作前要求检查焊接机、工具及电线等是否有潮湿、漏电、混线、接头松动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方可使用。
2、电焊机及附属设备,必须安放在适当地点,防雨浸湿。
3、电焊机的一切电源线应尽量短,要求一般不超过三米,电源开关要结实完好,以防漏电、触电。
4、严禁光背、赤脚、不用防护罩操作,以免弧光危害身体健康。
5、电焊机使用时间过长,应经常检查电焊机温度,一般不超过70度。
6、电焊场所不得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离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距离应在10公尺以上。
7、焊接中途要离开时,夹钳应放在绝缘物品上,离开时间较长,应切断电源。
九、气焊特殊要求:
1、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离电缘明火距离10米以外,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相距10米以上。如小于以上距离,应采取隔绝措施。
2、气焊(割)在拉运氧气瓶时,严禁在地上滑行,氧气瓶的胶圈应保持完好,氧气瓶使用后必须戴上安全帽。
3、禁止用油手和油污物品和带油板手与氧气瓶接触,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也不能靠近高温的地方,以防爆炸,放置时气咀应高于底部。
4、在起火时,首先应检查焊(割)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乙炔是否产生,点火应先开乙炔气门,后开氧气门。
5、发现乙炔发生器压力不足时,不准用重压在筒上,在冬季如减压器、胶管、氧气瓶结冻时,只能用蒸气和热水溶化,不准用火烤。
6、盛装电石桶必须有盖,应安放在阴凉近风干燥处,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杂。开盖时,不准用铁器打击,以免发生火花,引起爆炸。
第十九条
治安保卫制度
一、公司员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厂区安全,确保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二、专职保卫人员必须模范执行护厂制度,安心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三、公司员工和一切外来人员进厂门时,应接受专业门卫人员和护厂人员的查询,不得无故刁难。凡出厂物资,护厂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检查,对私自拿走集体物资者,有权阻止出厂。
四、对重要文件资料,严格登记保管和传阅手续,遵守保密制度,防丢失、防被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离开办公室关锁好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对重要设备、动力系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非本厂职工和闲散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车间和接近设备,以确保安全。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停产和检修时间,由车间、班组指派人员守护。如因失职造成后果,必须追究责任。
六、物资仓库要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易燃物资加强防火管理,消防器械不得乱搁乱放。仓库物资严格入库使用制度。
七、自行车进厂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听从指挥,不得任意停车影响厂容。
八、需要在厂住宿的外来人员,必须办理住宿手续,经许可后方能留宿。如窝藏坏人,查清后从严从重处理。
九、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和治安组织,对公司内有权进行治安检查,凡住厂员工、家属和外来留宿人员,应接受询问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
十、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或结伙闹事者,必须按照违反治安规定论处,造成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十一、节假日临时增添的护厂人员、业务上由保卫部统一指挥,保卫部有权对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生产车间安全防火制度
一、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规》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车间必须做到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程,反对违章作业,正确使用、爱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车间在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四、上下班前车间要对所属的物品进行清点,并作好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保护现场,同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清理好火源。
五、车间内严禁吸烟、打闹、睡觉、带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车间,不得撤离职守。对所配备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和灭火器材不得随意乱动和损坏。
六、不准穿拖鞋、系围巾、高跟鞋、裙子,及赤脚进入车间,车间的一切安全设施及装置不准任意搬动,保证安全生产,操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
原料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原料保管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范围的安全防火知识,不准将火种、易燃物带入仓库及其他物品带入仓库存放。
二、严禁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开会、点火吸烟。
三、仓库动力照明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位置使用,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使用40伏以下的灯泡照明,并做到人走必须关掉仓库电源,并做好安全检查。
四、必须严格制订检查制度,按照仓库物资规定堆码的距离,严格遵守仓库防火的有关规定。
五、上下班前要检查仓库内原料,把门关好,发现可疑情况和治安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六、建立健全原料进出仓库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的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严禁移动和作其他使用。
第二十二条
辅助材料安全防火制度
一、材料、零配件、必须分类堆放整齐、稳固、高度堆码适当,遵守仓库物资堆码距离规定,各种精密仪器、仪表、工具等要妥善放置。
二、搬运锋利器具或零配件、腐蚀药品,必须戴好手套,货物不得超过货架。
三、工具、零配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源线上。
四、仓库内严禁自拉乱接电源线,照明灯泡不准超过60w。
五、保管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六、各种材料、零配件要经常检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电源。
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动或作其他使用。
第二十三条
配电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二、配电房要保持良好的清洁环境,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定期对变压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好当班运行记录。
五、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和煤油。
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违章作业。按规定配置好消防器材。
第二十四条
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油库房内除本库保管员或公司领导许可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二、凡进入油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及易燃物,严禁吸烟。
三、开闭油桶时,禁止用金属或砖头等工具。
四、禁止用渗漏或注油不严的桶、罐存装油料。
五、油库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禁止用水灭火。
六、不用油料应分开存放,保管员应常检查油料库,门窗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七、保管人员应经常检查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油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乱动。
第三节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保卫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长远规划,年、季、月工作计划草案。其草案报经总经理审定后,正式计划组织实施。
3、协同生技部,搞好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特别是新工人,进厂考试合作后,才能上岗独立操作,组织特殊工作的安全技术培训,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4、参加新建工程、新产品、新工艺、科学试验项目的会审、验收。如发现不合符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时,有权拒绝验收,投产使用。
5、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检查一次,发现隐患事故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6、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使公司作出处理决定,并督促执行。同时负责公司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7、负责劳动保护计划审批,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和使用。检查有关部门做好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主席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负协助责任,开展技术交流的组织协助工作。
1、认真贯彻、宣传、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积极推广公司员工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工会管理的议事日程。
3、积极开展以工会会员为榜样,组织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等检查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避免和防止重大事故减少人员受伤的安全有功人员,推行实施奖励方案。
4、组织召开工会干部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工会中有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好内部协调工作。
5、加强工会各项工作建设,协助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实施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经费提取开支的方针、政策、规定。
3、负责督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经费的审批手续,正确使用。
4、负责经费管理,开支。做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不浪费资金。第二十七条
供销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制度、政策、法规和规定。
2、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所属职能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思想教育,坚持每月开展检查一次安全活动。
3、负责督促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材料、各种器材、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物资,按计划及时采购供应。
4、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和 危险物品、气瓶、化学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5、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区交通规定,做好审核工作。
6、坚持在设备开箱时,会同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员三者到场检验。箱内设备资料、说明书交资料室归档,工程技术人员需要时应向资料档案室借用。
7、本部内发生事故,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一并上报。
第二十八条
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证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负责贯彻执行《要害岗位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员工自觉性,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收发、打印、电话、档案等职能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的安全规定,如发生遗失等情况应按事故处理。
4、教育要害岗位人员熟悉防护器材的使用和发生事故的处理。
5、定期和不定期主持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会。
6、制定公司的现行管理制度,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行政办公室要全权负责落实。
第二十九条
生技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2、经常检查所属职能范围的安全工作,使之符合安全要求,并组织员工搞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日。
3、编制、修订工艺规程、工艺条件、设备检修、保养检验规程,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按规定组织车间对变压器、管道、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等进行定期检验,同时向总经理报送检测数据和情 况。
5、组织设备大检修、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和确保检修时安全进行。
6、严格负责内部分工,各业务人员根据其事故划分范围负责进行调查分析,并统计上报安全保卫部门和主管部门汇总。
7、充分发挥员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8、有计划的对生产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9、负责进行公司分析化验人员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加强化验仪器、仪表管理,随时保持清洁良好、严格操作规程。如违章操作影响仪器、仪表的精度和带来产品质量问题,应视为质量事故处理。
10、加强化验分析药品的管理,特别是有关危险性的药品,要妥善保存,专人负责,必须考虑安全措施。
11、编制实验分析工作的安全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质量事故的管理和调查、分析、上报。
12、负责审核和修改有关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
13、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和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安全运转率达90%以上。
14、积极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15、负责组织对房屋建筑、起重机械、电气仪表、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线路、管道、设备、安全设施等,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
16、积极组织设备的检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17、对重大设备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处理、严禁带病运转。第三十条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主持本车间员工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使车间员工懂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组织本车间员工讨论落实、完成和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3、组织员工开展技术学习和经验交流会,狠抓车间人员的技术培训,给促进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4、合理组织和调配本车间人员的劳动能力,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及时纠正,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
5、严格督促员工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6、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关于工伤、病假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一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
2、带领本班组员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开好班务会、生产安全会、政治学习会、总结批评会、事故分析会,搞好员工业余谈心活动。
3、负责汇总本班的生产原始记录,考勤记录和各种软件资料工作。
4、带头搞好本班组区域的工业卫生、保持环境优美、作业场所文明。
第三十二条
基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制
1、新建设计时要符合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规程。改建、扩建时要符合安全、环境要求,有关规定。
2、制定施工方案时,要提出施工安全措施。检查施工计划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项目的执行情况。
3、积极参与基建工程中的事故调查分析会议,研究、落实防范措施。
4、经常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施工安全,发现有危险情况及时处理,严禁片面的抓进度或降低费用进行施工和违章操 作。
第四节 安全考试责任制
1、公司各级领导应对员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2、凡新入厂员工,上岗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进入工作岗位。公司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主持内容,关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本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生产工艺特点、一般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车间、部室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内容为车间、科室生产工作特点、安全技术规定和各项制度,时间不少于12小时。班组教育内容,以本班组生产特点、主要任务、主要设备及生产工具、本班组劳动保护制度和经验教训,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一般安全常识。
3、外来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节 防火工作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
防火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布置贯彻。
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领导消防抢险救援队、强化管理、创造必要工作条件。
6、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对本厂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加以补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消防员职责
1、主动当好单位防火安全组织的参谋,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工作文件、指示精神。
2、经常保持与上级消防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本单位防火 安全工作情况。
3、依靠和发动职工,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4、组建义务消防队伍。
5、协助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7、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保养、使用,保证完整好用。
8、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并保护好火灾现场。第三十五条
安全会议制度
认真执行安全会议制度,不仅是公司安全生产内容,也是发展生产、加速企业发展的措施,为避免企业财产遭受损失,搞好安全工作。
1、每月末由总经理和分管防火安全的副总经理分别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和防火组织成员会议。
2、讨论本月发生的事故,并对事故责任的处理。
3、总结本月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安全隐患决定整改措施。
4、评比本月安全防火工作,对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5、安全会议由安全员发出通知,做好记录,并负责检查上月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六条
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认识、查责任心
2、查制度建立情况、查有无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现象、查制度执行情况。
3、查纪律,有无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查领导,是否列入议事日程,与生产做到“五同时”没有,是否做到奖惩分明。
5、查隐患,是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设备是否都有安全 设施,房屋建筑物有无不安全因素,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二)检查形式:
1、公司检查,每季度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并发动员工进行,情况由安全部门汇总上报。
2、车间检查,每月一次,由生技部、车间领导组织,有班组长参加。
(三)专业性检查
1、生技部应定期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电气作业等进行专业性检查,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供销部应定期对运输、易燃易爆物资及仓库进行检查。
(四)季节性检查:
1、每个员工必须进行班中巡回检查制。
2、每个班组必须坚持执行交接班制度。
3、各级干部、职能部门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经常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4、安全检查要实行公司管理与员工、普通与重点、专业与临时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5、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性有效措施,纳入安全措施计划编制。
6、整改隐患要“三定”“三不准”原则,既定目标、定时间、定落实人员。“三不准”及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准推给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
奖惩实施细则
为强化企业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惩治有损企业利益的不良行为,伸张正气特制定以下奖惩细则:
奖 励
一、对利用现有资源有发明创造,为企业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者奖300——3000元。
二、抢险救灾有功人员奖30——200元。
三、对发现重大隐患者奖100——200元。
四、对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排除者奖100——300元。
五、发现盗窃公司财物主动为公司提供线索者奖50——300元。
六、发现公司财物被盗并将小偷抓获者奖300——800元。
七、公司财物受到威胁,一次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5——20万元者奖3000——10000元。
处 罚
一、上班员工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罚10——20元。
二、不佩戴上岗证进厂罚10——20元。
三、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罚10——20元。
四、生产区内吸烟罚50——100元。
五、因在生产区吸烟引起火灾未造成经济损失者罚100—300元,造成损失者罚300—1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县级有关部门处理。
六、酒后上班罚30—50元
七、员工在企业内吵架者罚20—50元、打架者罚100—200元。
八、制造是非唆使他人吵架或打架者罚100元—200元
九、损坏公司财物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十、未经允许挪用消防器材作它用罚50—100元。
十一、违章操作一次罚20—30元,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的罚100—500元。
十二、对盗窃公司财物知情不报者罚100—300元。
十三、盗窃公司财物按所盗价值的10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园区公安派出所处理,累计两次偷盗作开除处理。
纺织企业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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