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精选6篇)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第1篇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调研报告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14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4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4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2008年到2014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2007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第2篇
龙凤镇人民政府(2018年10月)
龙凤镇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司法所所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镇高度重视培养干部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并采取了以下措施:(1)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镇各村(居委会)、站所干部,在平时和年终考核时注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对于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年底予以加分;(2)建立镇干部学法和培训制度,举办法律培训班、观看法制视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全镇干部了解到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3)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纳入评价中。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我镇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建立了龙凤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镇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今年我镇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三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在区政务信息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除传统渠道外,充分利用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第3篇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把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基本价值取向
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权力配置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是实现法治政府的手段和过程, 法治政府则是依法行政所体现的价值取向和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和人的全面进步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首先, 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的目的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国家作为当代最先进的国家模式, 要求社会是法治社会, 政府是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环节, 毫无疑问应当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首要目标。
第二, 这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内在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 特别是在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转轨变型期, 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加以确定、引导、促进、保障、规范和制约。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以国际视野来审视和调整管理经济的规则和方式, 使政府管理经济所遵循的规则既符合国情又符合国际通行准则, 只有这样才能尽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
第三, 这是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环境是第一资源、第一竞争力。加快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环境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等, 核心是法治环境, 关键是依法行政。只有把政府工作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才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改善法治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作为核心任务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牢固树立政府一切权力源自人民、来自法授的基本理念,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职权。河北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更加到位。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 切实把政府管理经济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行政权力的设定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得到规范, 政府及政府部门内部职能配置合理, 权限划分明晰,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二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日益完善。政府立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 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原则切实得到贯彻。以程序法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原则和各项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作, 电子政务普遍推行。
三是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权力与利益分离, 权力与责任一致。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进一步完善,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公正执法, 行政行为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基本消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四是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制度继续完善。政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受到有效制约, 行政违法、行政不当和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制普遍建立和有效落实, 政府的诚信度明显提高。
五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显著增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政府的价值理念牢固树立, 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新的进展, 作为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必须把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相统一作为出发点和落实点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 建议紧紧围绕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构想, 河北省政府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 优化决策程序, 提高决策水平。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正确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 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努力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在作出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前, 深入调查研究, 通过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并由法制机构、有关方面的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进行法律分析和科学论证。为此, 省政府成立了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 以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二是在作出重大决策时, 一般应当有两种以上代表不同意见的决策预案, 经过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后由行政一把手作出决定;未经会议讨论,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决策。三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制度, 行政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对不依照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 严肃追究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 深化体制改革, 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 理顺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行政管理创新, 努力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形式和方法, 简化审批环节, 提高行政效率。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有效进行社会管理放在突出位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从行政管理体制上解决条块分割、权责脱节和多头执法等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及时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创建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中的作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手段。任何未经正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均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通过各种形式, 客观、及时、准确地传播政务信息, 为社会公众提供周到、快捷的信息服务。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行政执法机关对外承担的法定职责, 并将职责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 构建一个职责分明、运转协调的行政执法责任网络, 把行政执法行为纳入有效的管理之中。
第三, 完善监督机制, 强化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要着眼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改进行政监督方式, 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特别是主动报告重大决策事项, 定期述职述廉, 同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自觉、全面地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 支持新闻单位公开曝光重大违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刚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 逐步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对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事故、突发公共事件、严重违法违纪等事项, 及时上报, 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地区;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 健全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估制度, 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开展效益审计、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等工作。健全信访、举报、申诉、控告的受理制度, 坚持多办少转, 受理机关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 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当事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切实做到真追实究。三是加强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申请的处理机制和制度。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 必须依法受理, 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消, 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变更。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 特别是建立健全县 (市、区) 行政复议机构, 解决行政相对人想复议而申请无门的问题。行政机关违法施政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 依法给予赔偿。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第4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本刊为您梳理四中全会公报中出现的新鲜提法。
关键词:依宪治国
【公报摘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解读】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如能够激活宪法监督,某部法律法规违反宪法,可以通过宪法监督或宪法解释,宣布其全部或部分无效,宪法对立法监督乃至对政治的规范性就可以加强,宪法的生命力就焕发出来了。
关键词:法治政府
【公报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公报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
关键词: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公报摘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
关键词:扩大地方立法权
【公报摘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设区的市全部赋予地方立法的权力,更有利于公民直接参与立法,赋予地方立法权更有利于其行使权利,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积极的意义。立法权往地方扩大,可以大大加大立法速度和数量。
关键词: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公报摘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解读】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这项制度对反腐败也能发挥作用,比如问题官员落马后,可以进行倒查,这让官员不会再有“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侥幸心态,选人用人也会更加谨慎。
关键词:独立公正司法
【公报摘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建立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使得任何一个领导干预司法的时候都心有余悸,不能、不敢。
关键词:法治思维
【公报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马怀德:这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最重要的一项制度。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称职,能否晋升,关键是看他有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关键词:跨区划法院检察院
【公报摘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解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地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关键词: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公报摘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立法工作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且要有一定程度的司法实践经验,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符合这两项条件,还会丰富立法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促进我国立法更加成熟完善、具有前瞻性。
关键词:深化基层治理
【公报摘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解读】北京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公报强调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或组织章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很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靠党委政府来包揽一切是难以实现的。让出一部分空间,让基层组织发挥自我管理和约束的功能,这是我国在未来需要大发展的领域。
(综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等)
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重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第5篇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 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19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如无特别注明,数据统计至 12 月 31 日)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在全区率先推出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实现“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二是简化程序,推动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在新区试行,最大限度缩短企业办事时限;三是清理交易限制性行为,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年初下发《柳州市政府 2019 年立法计划》统筹全年立法工作;对进入政府审议程序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除向各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外,还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门户网站等形式征求意见。全年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修正草案)》《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2 —(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已以法规案的形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规章《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进入审查修改阶段。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全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上位法作依据的,一律不得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规定,2019 年市政府印发的 67 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加大备案审查监督力度,从文件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文件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全年共收到报备文件 179 件,经审查同意备案 173 件;不同意备案 1 件;材料不全退回补正 5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2019 年 1 月 15 日印发了《柳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从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六个环节着手,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2.严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 通过书面审查、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
年共有 346 件市政府行政决策经过了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本级 35 个执法单位已全面完成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市县两级 265 个行政执法单位均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公示内容 2650 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1460 个。
(五)开展层级监督,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层级监督职能作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对 20 个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现场检查。在专项整治中通过案卷评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梳理舆情信息等方式共发现问题 103 个。针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处置,制发《行政执法督察通知书》要求整改行政执法问题 87 个、向有管理权部门移交不属于行政执法范畴的问题 16 个。全力推动自治区和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有效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
2.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142 件,占全部行政诉讼案件的 14.14%。朱富庭、卢柳屏、王鸿鹄和李辉四位副市长(按出庭时间顺序)分别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为行政机关与社会群众
— 4 — 搭建沟通平台,彰显了善作为、敢担当、负责任的法治政府形象。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中国柳州”及各单位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7700 条,向一中心两馆报送信息 114589 条;二是积极落实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全国首创“政策说明会”,全市组织协调政策说明会 37 场。
(八)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深厚氛围。
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柳州山歌普法文化浓厚氛围,举办“山歌唱法治欢唱‘三月三’”等活动,运用山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常识;市城管执法局以案释法,通过选取典型案件,每季至少举办一次讲座、报纸专版专刊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市统计局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微视频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柳州市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全面提高公务人员法律素养。
市委组织部把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针对不同层面领导学法用法的需求,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开设相关法律知识课程教育专题,培训学员 2000 多人次。
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参加全区学法用法考试。全市23066人参加考试,参考率 99.74%,合格率99.63%。
(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进一步加强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9 年 7 月 19 日,市委书记郑俊康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专题学习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辖的县区 2019 年全部召开了第一次依法治县(区)委员会会议。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2019 年 7 月 3 日,市司法局局长陈家达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长吴炜对前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
(2)2019 年 2 月 13 日、6 月 10 日以及 9 月 23 日,分别邀请三位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治专题讲座。市政府领导班子,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政府所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讲座学习。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不够,少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忽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情况偶有发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县区部门的执法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在县区开展不够扎实。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第6篇
**年,我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黑河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黑发〔**〕31号)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黑办发〔**〕43号)以及《关于开展**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号)要求,现将五大连池市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多次组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截至目前,政府及其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清零,全市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及所属部门共取消行政权力114项,省政府要求削减1/3的目标提前完成。我市对应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取消,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权力已全部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不存在“接不住”情况。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一是规范权力清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16号)相关规定,于5月份印发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于10月底顺利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和调整责任清单工作,保留行政权力3346项;二是编制责任清单,共编制责任事项22538余项,对每一项依法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绘制了简洁高效,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并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对流程图进行调整。三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市各部门共梳理出10项中介服务事项,转化1项,取消1项。全部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四是调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初开始,我市对市直各类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收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对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认真的走访调研,经过调查核实,我市市直近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减免各项收费政策,不存在收费项目名目混乱,收费标准不清等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清理规范基础上编制了保留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积极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17号)文件要求,对企业工商登记做了认真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保留34大项,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5大项99小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许可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市统一实施“先照后证”登记。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利用窗口电子触摸屏、登记提交规范、登记流程读本等,公示许可项目、许可程序等内容,增加登记注册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书面告知和书面承诺制度,保证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二是推进“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企业“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统计登记证,实行“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目前全市各级登记窗口正在有序开展换照工作。
(四)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修改完善了《五大连池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逐级落实“平安五大连池”创建工作责任。着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我省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按照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18号)要求,制发了《五大连池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规范应急值守、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演练宣教、健全工作机制等4大类13项重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发布了《五大连池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站环保局子站公开公示审批验收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要求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保护开发力度,全市整体纳入大小兴安岭重要森林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政府制发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予研究制发。实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了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通过现场监督或者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大厅及窗口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检查的重点。今年对接到的10余件次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无立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下发了《五大连池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将“双随机”改革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多次下发文件,对“双随机”工作作出部署并汇总进展情况,指导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等具体操作问题,同时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督办事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了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市级25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共2955项抽查事项已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市场主体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占比均达100%。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经明察暗访,**年市本级无行政执法权直接或变相挂钩部门利益的情况发生,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无干扰行政执法的行为。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暨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对经市政府审议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35个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对确认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不合格的人员,或限期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或调离执法岗位。
(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规定,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各部门明确应诉责任单位,形成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发布了《五大连池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落实了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年出庭应诉案件2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5月中旬,对辖区内所有道路检查站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人员人数不足、执法证件过期、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信息记录不完整及证照信息、工作制度等未公开等问题作出了处理。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随机抽调了18个部门的100宗行政执法案卷,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查单位按期整改。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开展**年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公开了收支报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年预算执行和**年预算草案》等材料信息;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参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受理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积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年,我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年,市本级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36人次,经审查立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3件。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了复议渠道,提高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增强。**年我市重点推进县级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落实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实行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按照省法制办的规范化建设要求,遵循“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度,在原有听证、含议、回避、调解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与司法、监察部门的案件移送、衔接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已送工作制度>的通知》,对经行政复议机关责令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移送检察机关问责。市政府每年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保障了经费需求。
(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受理,规范初信初访和初次网上投诉事项的受理办理,做到受理办理全过程责任清晰、要求明确。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80件人次。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搭建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于一体的全国网上信访平台。全年共网上受理115件,同比增长1%;建立完善责任机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问责机制,积极探索运用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的方法,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关心指导下,全局紧紧围绕我局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狠抓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制型机关,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8年,我局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
(二)优化法治服务法治保障,加强执法力度
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xx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下阶段工作目标。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成立了行政审批股,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公示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窗口,规定了法定许可办理期限及办理该事项所对应的股室,公布了联系咨询电话及办理责任人。
,我局组织了以分管副局长带队的检查小组对全区工贸企业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85个企业,出动人员275人次,出动车辆23次,限期改正38个;成品油行政执法检查22个企业,出动人员76人次,出动车辆20次,限期改正4个。
(三)提高全员法律素养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把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提高全局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此放上重要议事日程。10月分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4次,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食品安全法》等知识,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干部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以此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强化教育宣传力度,我们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局普法工作。及时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我们切实抓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局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还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单位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本单位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公务员管理、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行政和干部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干部职工网上自学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监督考核,行政权力透明规范化
2018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加大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同时,在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戒勉谈话、勤政廉政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注重实效:设立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2312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举报投诉渠道;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通过机关评议、集中考核和督查暗访等方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被评对象的绩效情况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服务经济的自觉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提高服务质量的紧迫性。严格按照《xx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按照省、市、区要求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新的规范,经过局领导研究决定对本局职能逐条梳理核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成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作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回顾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体上较好的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局机关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现在全局内部已达成共识,对于来我局咨询办事的,都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耐心解释,认真办理,碰到新问题,要主动为咨询者解释各项新政策、新法规,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但是不可否认,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着受诸多因素制约,离区委区政府、区法制办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制建设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股室、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队伍人员少、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取证设备还需添制。
二是加大商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法制办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力争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2018年,在区法制办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全面推行行政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权力运行透明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区文体新局把依法行政纳入局长室、局机关各科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目标依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文体新局的实际,具体工作做到了职权分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局里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根据实际执法权限,共梳理出行政许可12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行政奖励1项、年检1项、行政确认3项。同时根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已废止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信访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提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规范行政许可执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在这方面,我们一是规范审批程序,由纪检部门组织各责任科室进一步明确审批程序和程序操作时间、时限,理清审批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资料、证明和签章手续,对每一事项的行政审批行为作出具体规范。二是减少审批时限,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尤其是缩短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时限。三是完善行政审批责任,细化、分解审批的内部程序,实行每个程序、每道手续经手人、责任人签名。同时把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操作和审批责任列入行政监察工作范围,列入干部、公务员考核,对出现严重违规审批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实行责任追究。
四、认真做好文件报备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了文件报备工作:一是局领导重视,对加强文件报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局办公室增加工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对全局文件的整理和鉴别,逐一登记,细致分类,严格确认文件类别。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批管理
1、执法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2、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抽查事项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汇总,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开展辖区内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六、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构成,列入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随机选派参与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专业人员根据所属专业需要,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建立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并随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各抽查事项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从本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在**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并根据文化业户台账及审批情况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七、认真开展法制办行政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1.积极参加两随机一公开活动。我局高度重视两随机一公开工作,从年初开始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召开民生恳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和纠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门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群众满意度较高。
2.强化服务“窗口”建设。我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实行首问责任制,简化了办事程序,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八、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工作繁重,工作人员短缺的现象,我们对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够,有些问题发现后没有及时整改,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九、下一步工作方向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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