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精选6篇)
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 第1篇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执业登记管理办法
(本办法于2010年11月23日经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登记管理。根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深圳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 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授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以下称本协会)具有对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发证、执业登记等相关管理职能,并由本协会牌照及执业服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和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以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修订,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建议,并由牌照及执业服务管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定后,报理事会通过实施。
第二章 执业登记与管理
第五条 凡在深圳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人员(包括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助理),应按规定在本协会办理执业登记。
办理执业登记的条件是必须持有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颁发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以下简称《执业登记牌》)。
《执业登记牌》分为《执业登记牌(经纪人)》、《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两种。
第六条 房地产经纪人申请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或《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房地产经纪人;
(二)在已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经纪机构从业并缴纳社保。
第七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地产经纪人可持相关资料至本协会申请《执业登记牌(经纪人)》。
第八条 经协会审核通过后,予以进行执业登记并颁发《执业登记牌(经纪人)》。
第九条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申请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外籍人士需持有效《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三)由本人从业机构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签字推荐。
第十条 符合上述条件,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从业人员,持相关资料至本协会申请《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
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进行执业登记并颁发《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
第十二条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深圳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且具备相关部门认证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加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三章 罚 则
第十三条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未经执业登记而在本市从事业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1万元罚款,对实际聘用机构处3万元罚款。
第十四条 《执业登记牌》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2个月,持牌者应到主管部门办理年检续期,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业。
第十五条 逾期一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续期的持牌人员,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及年检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业。
第十六条 逾期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续期的持牌人员,视为该人员两年未执业,由本协会上报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授权本协会注销其执业登记牌。
上报主管部门并授权本协会注销其《执业登记牌》,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执业登记。
第十八条 持牌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规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本协会理事会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本办法施行后,凡本协会相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 第2篇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在西方国家,可以认为是其经纪活动的主要方式。A:居间 B:行纪 C:经销 D:代理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2、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不必一定具备的职业技术能力是。A:了解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 B:具有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
C:掌握一定的房地产流通的程序和实务操作技术及技能 D:有一定的外语水平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3、关于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说法错误的是。
A: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 B:在建工程抵押不可变更、转让 C:已经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D: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4、暗色系的墙面,家具一般选用。A:暖色系 B:暗色系 C:冷色系 D:明亮色系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5、少数几个生产者的产量和市场份额即占该市场的绝大部分或者全部的市场是指。
A:完全竞争市场 B:垄断竞争市场 C:寡头垄断市场 D:完全垄断市场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6、在一些财务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的公司,房地产经纪人的“可乘之机’,较多,风险发生的机会也就较大,这属于引起的风险。A:房地产经纪人道德 B:承诺不当 C:操作不规范 D:客户道德
E:工厂的生产设备
7、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的作用不包括。
A: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及执(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提供依据
B: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C:为社会公众对房地产中介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投诉途径 D: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8、因经纪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不等而产生纠纷是源于房地产经纪人的不良心态,是缺失的表现。A:道德 B:诚信 C:法律知识 D:专业知识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9、下列房地产产品中,是需要不断投入以增强其竞争力,通过持续投资待条件转化后,可发展为明星产品,实现较高市场价值。A:发展产品 B:瘦狗产品 C:问号产品 D:现金牛产品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0、采用门店接待的开拓房源方式的缺点是。A:开发客户的成本高 B:客户信息准确度低 C:不易和客户建立关系
D:是一种较为消极的坐等客户上门的方法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1、购房者选定自己购买的单位后,需要以交纳定金并签订的形式,来确定购对该房号的认购权等事项。A:《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B:《房地产买卖合同》 C:《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D:《临时业主公约》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2、不属于消费者需要特点的是。A:对象性 B:驱动性 C:紧张性 D:选择性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13、西方国家经纪活动的主要方式是。A:代理 B:居间 C:包销 D:行纪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14、房地产项目在销售前,需要对售楼处、样板房等进行。A:突出功能优势及专业包装 B:专业包装及定价 C:专业选址及系统定价 D:专业选址及包装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5、将1000元钱存入银行2年,假如银行2年期存款的单利年利率为6%,则到期时的本利和为元。A:1120 B:1200 C:1450 D:1890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16、居民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人生观等因素,构成了房地产市场的。A:社会文化环境 B:经济环境 C:自然环境 D:社区环境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7、新开发的商品住宅区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的房屋登记,由。
A: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 B:业主委员会申请房屋登记 C: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房屋登记 D:房屋登记机构直接登记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18、在新建商品房营销活动中,房地产经纪人在产品设计与规划阶段应. A:参与工程施工和监理
B:就施工和销售现场的协调提出建议 C:制定价目表 D:制订销售方案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9、企业品牌战略与楼盘品牌战略既对立又统一,其统一表现在上。A:长远目标 B:短期目标 C:目的与结果 D:阶段目标
E:工厂的生产设备
20、按照依法、合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分类、分级管理原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分为。A:公示信息和授权查询信息 B:限制信息和不限制信息 C:授权查询信息和保密信息 D:公示信息和保密信息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21、下列倾听类型中,通过启发、提问、复述与反馈和必要的沉默达到获得信息的目标。
A:投入式倾听 B:提问式倾听 C:鼓励式倾听 D:理解式倾听 E:工厂的生产设备
22、关于自用的地下建筑计税公式正确的是。
A: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B: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C: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20%)]×1.2% D: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20%)]×1.2%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23、张某采用基金定投的方式每月向基金公司交200元,若年收益率为10%,则10年后这笔钱的累计总额相当于元。A:38652.68 B:40969.00 C:62249.80 D:.64968.69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24、买房(租房)客户具有指向性、时效性和的特征。A:周期性 B:可变性 C:集中性 D:潜在性
E:工厂的生产设备
25、《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规定,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出发,针对消费者的权利相应地规定了经营者具有的义务包括。A:守法义务 B:质量保证义务 C:商品保管义务
D:真实信息告知义务 E:接受监督义务
2、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员岗位的主要工作包括。A:全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B: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对同事的不良行为不包庇,不纵容 C:积极参加公司对员工的各项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并争取优良成绩 D: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E:严格执行各项案场工作守则及作业流程
3、企业品牌管理的意义是。
A:通过品牌管理,提高企业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B:通过品牌管理,增强企业的吸引力与辐射力
C:品牌管理是企业品牌延伸及品牌国际化经营的基础,是推动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积极因素
D:通过品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E:通过品牌管理,可以加快企业发展,降低市场风险
4、买房消费者住房搜寻的成本主要有。A:时间成本 B:谈判成本
C:购买信息费用
D:无法搬人住房的效用损失 E:办公费用
5、目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规模不断扩大,学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分别为。A:考试注册专业委员会 B:技术培训专业委员会 C:学术专业委员会
D:国际交流专业委员会 E:标准专业委员会
6、人际交往按照,可分为直接交往和间接交往。A:信息传递方式 B:交往的途径
C:信息传递过程中有无反馈 D:交往者的身份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7、常用的统计图中,能够直观地反映部分与总体以及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关系。A:对数图 B:条形图 C:线形图 D:圆形图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8、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下列关于价格计价的说法,正确的是。A: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B: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C: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D:逾期提取标的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E:逾期交付标的物的,不论遇价格上涨或价格下降时,都按照平均价格执行
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A:安全保障权 B:真情知悉权 C:自主选择权 D:公平交易权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10、资金来源于国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其资金组成形式将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分类,其划分的类型不包括。A:中外合资房地产经纪公司 B:合伙制房地产经纪公司 C:中外合作房地产经纪公司 D:外商独资房地产经纪公司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11、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是。A:居住区(级)道路 B:宅间绿地
C: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D:建筑基底占地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12、下列指标中,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有。A:各类工程管线的走向与用地界线 B:交通出入口的方位与停车泊位 C: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D: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 E:建筑总平面布置
13、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持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A:登记申请书 B:所有权证书
C: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D: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等 E:他项权利证书
14、按照贷款用途,个入住房贷款分为。A:个人大修住房贷款 B:个人购房贷款
C:个人首次住房贷款 D:个人自建住房贷款 E: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
1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等。A:房地产执业机构 B:房地产经纪机构 C:房地产管理机构 D:房地产咨询机构 E: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16、建筑材料的性质有。A:物理性质 B:力学性质 C:耐碱性
D:化学稳定性 E:耐久性
17、市场分析技能是指经纪人根据所掌握的信息,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分析方法包括。A:简单统计分析 B:比较分析
C:因果关系分析 D:综合分析 E:单一变量分析
18、一次成功的房地产销售,就是要通过销售人员在销售前、销售中以及销售后提供的服务,得到客户的充分信任和认可,最终创造经济价值的过程。A:系统 B:专业 C:有效 D:完整 E:准确
19、下列绿地中,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的是。A:公共绿地 B:宅旁绿地 C:晒台绿地
D:地下建筑屋顶绿地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20、在丘陵和山区,住宅布置除考虑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还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住宅建筑的影响。A:防风沙 B:保温 C:防寒
D:自然通风 E:防热
21、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所附材料包括。A: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B: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C: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D: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E: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2、经审核后,登记申请符合等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A: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 B: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记载一致 C: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D: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事实一致 E: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23、房地产中介服务是等活动的总称。A:房地产经营 B:房地产估价 C:房地产开发 D:房地产咨询 E:房地产经纪
24、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A:消除危险 B:排除妨碍 C:违约金
D:强制实际履行 E:损害赔偿
25、《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的依据之一。A: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B: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C: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解读 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法规
2011年1月20日,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人社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一、《办法》出台的现实意义
(一) 《办法》出台是国家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地位的肯定
《办法》的出台, 应该说是国家承认房地产经纪行业地位的表现。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 已具较大规模并有不断发展壮大的趋势:1.房地产经纪机构数量庞大、从业人数多。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全国房地产经纪机构 (含分支机构) 达5万余家,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已超过100万;2.经纪业务量大。房地产经纪业务包括一手楼租售的代理业务和二手楼租售的居间业务, 而且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二手楼交易量 (套数) 已超过一手楼的交易量, 二手楼又具有交易分散的特点, 更加离不开经纪服务。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交易, 有50%是通过经纪服务促成的, 广州等城市已达到80%左右。
(二) 《办法》出台表明国家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决心
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现状不尽如人意:1.部分从业人员素质差、缺乏职业道德;2.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业务程序缺乏统一规范、内部管理混乱;3.由于政策法规不健全, 无论是政府的行政监管, 还是行业组织的自律性监管, 都存在缺乏监管力度的问题。《办法》的出台表明国家不能容忍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混乱状态再延续下去, 决心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 推动整个房地产经纪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 《办法》出台是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家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 而房地产经纪业直接参与房地产交易活动, 会由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本已高涨的房价推波助澜, 抵消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效力。因此, 《办法》的出台是落实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
(一) 完善监管机制, 形成行政管理合力
由于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 实践中形成房管部门“孤军作战”, 力不从心。《办法》规定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并规定政府三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信息共享制度, 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要定期将备案的经纪机构情况通报同级价格和人社主管部门。政府三个密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督信息共享、协同管理、形成管理合力, 这样的房地产经纪监管机制更完善、更加合理。
(二) 体现政府寓服务于管理的新理念
为改变过去行业管理中政府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 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过程中, 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办法》给出的答案是行业监管者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双重角色。公共服务体现在, 《办法》要求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 向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公示、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公示等公共服务。
(三) 房地产经纪监督管理手段多样性
政府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督管理手段的多样性体现在:一是监管过程的方式和措施多样性。《办法》提出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 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 对经纪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二是监管结果的公开性。《办法》提出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 (不良信用记录由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经纪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被投诉举报的记录等信息构成) , 并向社会公示, 供消费者在选择经纪服务时作参考。公开信用档案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
(四) 明确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的职责和任务
《办法》明确提出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的职责是自律管理、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业发展和提高人员素质。今后, 行业协会应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 重点要强化新人入职前的教育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办法》还提出了行业协会的三大任务:一是制定从业规程;二是建立和完善资信评价体系;三是建立房源、客源信息共享系统。
(五) 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与备案信息公开制度
目前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备案, 分支机构没有备案的更多, 许多经纪机构是属下部分分支机构有备案、部分没有备案。监管部门对没有备案的不能及时有效地实施管理。往往问题就出在没有备案的机构。针对这个问题, 《办法》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到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或终止的, 应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主管部门应将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执行合伙人) 或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接受消费者监督。《办法》还规定经备案的经纪机构才能取得网上签约资格, 从而推动备案制度的实施。
(六) 重申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
2001年12月原建设部、人事部联合颁布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但至今该项制度执行的力度不够, 如协理资格的考试在许多省份还未开展起来, 许多城市无资格证上岗的现象较普遍, 因而经纪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办法》重申:房地产经纪人员包括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两类;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每年举行一次;协理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省级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省考试可每年多次。通过严格考试、注册管理, 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水平。
(七) 签订劳动合同, 稳定职工队伍
当前的房地产经纪人员队伍中未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 一些城市存在着“兼职经纪人”、“无底薪提成经纪人”等等。这些人不愿意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流动性大, 经纪机构无法对其进行约束和管理;也有一些经纪机构为逃避责任不愿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经纪人员,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确定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方面能够保障经纪人员的合法权益, 让员工安心工作;另一方面保证员工合同期内只在一家经纪机构执业, 减少员工的流动性, 从而稳定经纪机构的职工队伍。
(八) 规范房地产经纪业务流程中的各种行为
针对房地产经纪业务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 《办法》对房地产经纪业务流程中各个阶段的行为作了规范。业务准备阶段的规范:1.房地产经纪的内涵。房地产经纪特指房地产居间和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不包括房地产行纪行为。2.经纪业务承接与报酬收取主体。由经纪机构统一承接业务和收取报酬, 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和收取费用。3.经营场所信息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业务流程, 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价格举报电话, 合同示范文本等。
业务承揽阶段的规范:1.经纪合同形式。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经纪服务的, 应当签订书面经纪合同;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可制定经纪合同示范文本, 供当事人选用。2.代办服务。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产权登记等其他服务, 要另加收费用的, 需经委托人同意另行签订合同。3.经纪合同签署。要加盖经纪机构印章, 并由经手的1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2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4.书面告知制度。签订经纪合同前, 经纪机构应向委托人说明经纪合同和买卖合同 (或租赁合同) 的相关内容, 并书面告知容易产生纠纷的有关事项 (如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等) , 书面告知材料需经委托人签名确认。
业务履行阶段的规范:1.房源信息发布。经纪机构接受放盘, 需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 方可对外发布房源信息。2.客源信息收集。经纪机构接受买方或承租方委托, 应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3.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由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 应当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资金, 并要经过资金支付方和经纪机构签字和盖章。
业务收尾阶段的规范:1.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进行价格欺诈。2.佣金收取。未完成经纪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经纪合同约定标准的, 不得收取佣金。3.业务记录制度。经纪机构要建立业务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业务情况, 经纪合同的保存期不少于5年。
(九) 强化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针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办法》强化了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如《办法》规定了10项房地产经纪禁止行为, 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其中, 对于“操纵市场价格”和“赚取差价”, 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于“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泄露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协助签订阴阳合同”、“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承购 (租) 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为不能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 由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 对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对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处以3万元罚款。
参考文献
[1]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 tics/2011-01/25/c_121023482.htm2011-01-25.
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 第4篇
房地产经纪业网络化现状
近几年来,网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渗透到当前的存量房市场。各种网络平台层出不穷,出现了网络经纪人这种新颖的经纪服务模式。随着网络信息平台的不断发展、完善,老百姓也逐步接受并越来越倾向于从网上买房、卖房、租房,并在市场上普及开来。与此同时,政府对于房地产经纪行业也给予了相当大的重视,各种政策法规,不断的修订、完善,管理手段也不断寻求新的突破和创新。
1、房地产信息网络平台的类型及规模。
房地产经纪网络化现阶段主要形成了三股力量。
第一股力量来自于像搜房网等这样的专业房地产网站,他们是可以免费浏览及刊登房屋信息,以为消费者提供房屋信息为目的。这样的网站多要向经纪机构收取一定的信息发布费用,网站专业性较强、信息比较集中,信息真伪也是有专人监管,并能为购房者提供一定参考和合理建议。
第二股力量是以口碑网、58同城等为代表的分类信息网站。分类信息已成为最具生命力的一项互联网应用,它开创了全新的信息传播途径,聚合了海量个人信息和大量商家信息,为网民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最便捷的解决途径。在这样的网站上可以免费发布求购和出售等房屋信息,类似这样的网站存在已久,目前也很受用户欢迎,其主要原因是免费发布信息、信息量大及可信度高。
第三股最重要的力量是以伟业我爱我家为代表的拥有实体店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上开通的房产经纪网店。为了应对压力,降低运营成本,这些房产经纪机构纷纷在网上设立网店,确立了网络经营的全新战略,并开始走入社区。这种房产网店集“地图”式全新搜索引擎、开放性数据库、互动交流、房源展示效果等于一体,建立了中国房产经纪网络的新标准。
2、房地产网络独立经纪人
房地产网络独立经纪人模式于 2004年开始萌芽。目前全国在网上挂牌的网络经纪人已有数千人,而且发展势头迅猛。一些知名的房地产网站如今每年都要在各大城市与地区招募网络独立经纪人。每个网络独立经纪人都在网上挂牌经营,实现无门店式房地产经纪服务。这种模式可实现网站与经纪人的双赢。网站不必支出传统经营模式的门店租金和人员雇佣成本,而网络独立房地产经纪人则有望通过高比例的经纪佣金提成,获得高于传统门店经纪人的薪金收入。
二、网络时代房地产经纪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政策法规缺陷。
到目前为止,我国房地产经纪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尚处于建立框架过程中,体系尚待完善,尤其是法律以及高级别的法规还相当匮乏,而且规定过于笼统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许多方面法律关系的调整还难以涵盖和管理效能还难于突破部门间的相对牵制,合力难于实现。
(1)缺少针对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方面的政策、法规。在2011年之前,只存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2011年1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是这个行业的首部专门的部门规章。这部规章虽然提及了房地产经纪房源客源信息共享系统和建立房地产网络管理平台的概念,但只是蜻蜓点水,对于由谁去开发这个信息平台、市场监管中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问题、操作细则等问题都未涉及。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2)诚信缺失,缺失保障诚信原则的专项立法。当不诚信所受到的处罚远远低于由不诚信所带来的收益时,极可能诱发各种不诚信行为。而中国网络营销的繁荣与诚信度的提升更是分不开的,没有了诚信,整个电子商务体系就会崩溃。目前,我国的诚信原则只是散见于一些大的法律中,对于房地产经纪行业缺乏保障诚信原则的专项立法。
2、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的专业度不够。根据住建部、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统计数据可以了解一下这个行业目前专业人员数量和行业需求之间的关系。截止2010年底,全国已有房地产经纪机构5万家,从业人员达150万人,但其中只有3.7万人取得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即便是已取得经纪人资格的人员,其专业度还不够。特别是现代网络信息科技方面的知识匮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多种服务要素保障服务需求的要求。
3、行业监管难度大。目前,无论是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还是由行业协会进行的自律性管理,都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由政府直接监管,数量庞大的经纪机构和投诉纠纷,根本不可能做到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由行业协会管理,又由于目前行业协会地位不明确、号召力不够强。特别是对于目前逐年升温、发展迅速的网络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独立经纪人的监管更是一大难题。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和未考取任何房地产专业资格证的人员充斥在网络上,从事着房地产经纪活动。这些网络经纪人通过各种房地产专业网站或分类信息网站注册登陆,轻松在网络上从事经纪业务,给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
三、网络化进程中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对策
1、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房地产经纪行业在今年初迎来了首部专门性部门规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这部规章共确立了4种制度、3种行为规范和5项政府服务内容,但在很多方面却还只是宏观性的、原则性的提到了一些概念。因此,我们建议可以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由于地域的差异,各地须制定符合地方发展特点的实施细则。为了顺应行业向着网络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应针对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的建立、房源信息发布渠道、网络房地产经纪人行为和信用评价系统建立等方面作出比较详细的实施规定。能够比较直观的指导地方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作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进一步为网络化经营行为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提供更多法律、法规支持。
2、完善经纪人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培养,提高经纪人员专业水平。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快高素质房地产经纪人的培养,相对提高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通过率,增加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培训批次,通过一定的周期实现房地产经纪人数量上的突破,满足机构备案和建立高素质队伍的需要;二是房地产经纪人的培训内容要有完善的知识结构。除了了解建筑设计,房地产政策法规,合同法,房地产估价、可行性研究及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还要增加计算机信息技术采集整理和分类处理的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升其在房地产经纪网络化经营时代的信息处理能力;三是要注重加强房地产经纪人良好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诚信敬业、遵纪守法,不损害客户利益,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与职业形象的培养。
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 第5篇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房屋,其房产税。A:由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B:由房屋的所有者缴纳 C:无需缴纳
D:由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缴纳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2、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类型中,产权登记制可分为两种。A:契约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 B:契约登记制和权利登记制 C:权利登记制和异议登记制 D: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处罚标准是,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的罚款。
A: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4、房地产指示居间行为是房地产经纪人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的交易信息,包括等,使委托人能够选择符合自己交易目的的房地产。A:交易的数量、交易行情、交易金额 B:交易金额、交易行情、交易方式 C:交易的数量、交易金额、交易方式 D:交易的数量、交易行情、交易方式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5、下列关系中,其主体法律地位不平等,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是。A:房地产开发关系 B:房地产交易关系 C:物业管理关系
D: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6、一般较高档的物业适合选择的计费方式。A:包干制 B:酬金制
C:先包干后酬金制 D:先酬金后包干制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7、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分阶段计算征收
B: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属于免征耕地占用税范围
C:课税对象即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D:凡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8、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分支机构能独立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也具备法人资格
B:国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分支机构撤销、解散及债务的清偿等程序都按照我国法律进行
C: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视分支机构所在地法律而定
D:国内房地产经纪机构经国内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在地主管部门及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境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9、景观设计是指在某一地域范围内创造一个具有因素构成的较为独立的,具有一定社会文化内涵及审美价值的景物。A:形态、形式 B:科学、艺术 C:结构、功能 D:性能、特点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10、主要为机构客户和大宗房地产业主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其经营模式通常是。
A:无店铺经营模式 B:有店铺经营模式 C:直营连锁经营模式 D:特许加盟经营模式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11、在城乡规划中,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协调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A:镇规划 B:乡规划 C:城市规划
D:城镇体系规划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12、陈某于2002年购买一套别墅,2008年因出国定居将其转让,根据现行税收规定。
A: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B:经申请可免征营业税 C:减半征收营业税 D: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13、依法不能免征房产税的房屋是。A:政府机关的办公楼 B:武警部队的营房 C:个人自住的住房 D:百货公司的商场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14、现场销售的基本原则是。
A:要准确提供信息,及时完成销售业绩 B:不要超范围承诺,不提供虚假信息 C:要及时提供信息,针对问题从严查处
D:要在允许范围內承诺,针对问题从严查处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5、关于房屋预告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A: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C:预告登记仅适用于预售商品房的登记
D:预告登记是为了保全一项请求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16、在一些财务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的公司,房地产经纪人的“可乘之机’,较多,风险发生的机会也就较大,这属于引起的风险。A:房地产经纪人道德 B:承诺不当 C:操作不规范 D:客户道德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7、对抵押房屋进行是防范相关风险的关键措施,对银行与购房者都非常必要。A:保值准备 B:保证金措施 C:财产保险 D:绩效管理
E:工厂的生产设备
18、关于企业业务流程改造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执行流程时,插手的人越多越好 B:执行流程时,插手的人越少越好
C:在流程服务对象(顾客)看来,越繁琐越好 D:在流程服务对象(顾客)看来,越复杂越好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19、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 B:房屋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接受估价委托之日 C:房屋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是被拆迁房屋的公开市场价值 D:房屋拆迁估价一般由拆迁入委托进行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20、在新建商品房售楼处,房地产经纪人与看到媒体广告后主动到售楼处咨询的客户的面谈属于。A:正式面谈 B:开放性面谈 C:非正式面谈 D:系统性面谈 E:工厂的生产设备
21、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商品房预售给张某,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单位建筑面积价格5000元。买卖双方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未作约定。已知该商品房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甲公司应当返还张某元。A:50000 B:67000 C:83500 D:100000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22、房地产市场商圈调查方法中,是商圈调查使用最多的方式,也是最主要、最有效的方式。A:现场勘察 B:访谈法 C:抽样调查 D:典型调查
E:工厂的生产设备
23、下列选项中,本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修养,但是,作为房地产经纪人员,更应牢固树立这一思想观念,并理解其对于自己职业活动的特殊意义。A:遵纪守法 B:规范执业 C:诚实守信 D:尽职尽责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24、下列选项中,是委托业务能否操作成功的重要步骤,对房源进行市场推广,而推广的前提是对买卖双方信息的充分把握。A:筛选购房客户 B:寻找客户
C:收集物业信息 D:展示房地产 E:工厂的生产设备
25、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收费标准为每件元。A:200 B:350 C:400 D:550 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住宅项目的投资型客户关注。A:保值增值空间 B:花园、景观 C:公共设施配备 D:房屋价格
E:关注物业性价比
2、个人风险是个人和家庭面临的各种风险,可以分为等。A:信用风险 B:收入风险 C:责任风险
D:医疗费用风险 E:实务资产风险
3、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经营金融业务但不冠以银行名称的金融机构,包括等。
A: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B:信托投资公司 C:财务公司
D:金融租赁公司 E:商业银行
4、以下每组的房地产中,为替代关系的是。A: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住宅之间 B:宾馆与住宅
C:新建商品房和写字楼
D:大城市郊区的住宅和普通住宅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5、从贷款风险的生成原因来看,房地产贷款风险可以分为。A:信用风险 B:管理风险 C:市场风险 D:操作风险 E:间接风险
6、我国的《民法通则》对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作了一定的规范,即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A:有利生产 B:方便生活 C:团结互助 D:互惠共利 E:公平合理
7、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外侧退后建设。A:用地红线 B:城市紫线 C:道路红线 D:城市黄线
E: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外部社会环境不诚信
8、对客户信息资料的是客户信息资源有效利用的前提。A:收集 B:记录 C:更新
D:跟踪服务 E:整理
9、下列选项中,是指通过某种法律事实从原来房屋所有权人处取得房屋所有权。A:原始取得 B:买卖取得 C:继受取得 D:租赁取得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10、在房地产产品建筑策划定位法流程中,内部条件调查里的内部条件主要是指建设项目自身条件,其中包括。A:技术条件
B:工业化标准条件 C:使用者条件 D:管理条件
E:建设者的设计要求
11、客户关系管理可以从层面理解。
A:客户关系管理是一种企业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理念,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角;赋予企业更完善的客户交流能力,实现企业和客户利益的双赢
B:客户关系管理是创新的企业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是自动化的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过程
C:客户关系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信息技术、软硬件系统集成的管理方法和应用解决方案的总和
D:客户关系管理是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策略 E:客户关系管理以信息技术为手段
12、属于委托人在代理合同中的义务的是。A: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B:向被代理人报告处理事务情况的义务 C:按照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 D:亲自处理事务的义务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13、房地产经纪人合理使用客户信息应做到。A:保持客户联系 B:实现信息共享 C:保守客户秘密
D:对信息恰当分类和保存 E:对客户信息及时调整和更新
14、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违反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标准,说法正确的是。
A: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B: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C:一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D: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5、我国立法上对房地产买卖的主、客体条件作的限制性规定包括。
A: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有权出卖房屋,非所有权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出卖他人房屋
B:凡是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妥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方能投入市场交易
C:对于已经出租的房屋,如果出售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共有房地产如果要出租或出售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共确人有优先购买权
E:对于享受补贴或以优惠价格购买、建造的房屋,必须有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证明方能投入市场交易
16、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设立应符合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工商登记管理的规定。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E:《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7、从法律文书角度来看,合同的内容是指。A:法律的条款 B:行为的约束 C:合同的条款 D:道德的规范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18、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包含的内容是。A:交易标的的价值
B:当事人各自的责任以及希望履行的标准 C:当事人对风险造成损失分担的事先预定 D:当事人之间互惠互利的表现形式 E:对履约过程中发生障碍的处理办法
19、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主要包括。A:中介服务行为管理 B:财务管理
C:承办业务管理 D:信息管理 E:业务委托管理
20、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目的是。A:促进住房分配机制转换
B:保障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 C:提高职工购房的支付能力
D: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E: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21、以下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国家机关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B:城镇个体工商户不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C: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不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D: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E: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22、注册建筑师制度包括严格的。A:资格审查制度 B:考试制度 C:会员制度 D:注册制度
E:相应的管理制度
23、房地产经纪业务根据标的房地产的用途类型进行划分,其划分类型不包括。A:商业房地产经纪业务 B:产业房地产经纪业务 C:住宅房地产经纪业务 D:工业房地产经纪业务 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
24、委托人在居间合同中的义务包括。A:承担后果的义务 B: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C:支付报酬的义务
D:承担处理事务的费用的义务 E:支付必要费用的义务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6篇
折叠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 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三章
房地产经纪活动
第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二)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三)业务流程;
(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五)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七)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第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第二十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的,还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未提供规定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制定房地产经纪从业规程,逐步建立并完善资信评价体系和房地产经纪房源、客源信息共享系统。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
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被检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服务: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公示;
(二)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
(三)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四)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公示;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取得网上签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经纪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各地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1]
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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