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征文范文
法律故事征文范文(精选8篇)
法律故事征文 第1篇
1、与法同行,助我成长
太和县双庙镇中心学校七(5)班 梁茜 指导老师:贾超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人启迪给人以反思。
老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小明的学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要给他20元的零花钱,而他也很大方,经常请一些小哥们们吃东西,时间一长,他的这种行为不知怎么被高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钱一块儿花,有事一起扛,而且还经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这样过了一段是时间后,一天深夜,这位高年级的大哥哥带着小明跑进了中学生不该进的地方——网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个网络游戏后,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课的时侯,小明每一节课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在班主任的反复询问下,小明终于承认自己上网了。上午放学后,老师请来了小明的妈妈。妈妈了解后,想与小明沟通,但小明始终不肯。深夜又一次来临,小明无视于老师与家长的劝说,又与大哥哥走进了网吧世界,一玩又是一个通宵。妈妈发现他一下子把零用钱都花光了,就决定不再给他零用钱。可小明为了玩游戏竟然什么都不顾了,等爸爸妈妈睡熟后,偷偷地拿走妈妈放的钱。但那些钱只能让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个月。
两个月后,小明已身无分文,没有办法,就只好到处去偷。他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服装店里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这使小明很高兴,因为他有钱了,又可以到网吧去玩了。就这样,小明一边偷一边玩,最终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这时他的爸爸妈妈还蒙在鼓里。小明被关进了少年犯管教所。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为不慎交友,而后又沉迷于网络,所以才不好好学习,整夜泡在网吧里。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骗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父母长期出门在外,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心理变得不够健康不知道尊重爷爷奶奶,不体谅老人生活的艰辛,由于生活艰苦羡慕他人优越的生活条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东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就是没有养成好习惯,经常偷别人东西,最后发展到违法犯罪。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浙江绍兴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一天晚上,某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等待他的法律的严惩。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准则。当今是现实的,有些人群在讨论,先辈留下来的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这时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遵纪守法”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词。可我会把它拆成两部分来理解:“遵纪”;“守法”。“遵纪”,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规、班规都是“遵纪”的表现,当然也是自律的表现。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仅仅应该不触犯法律,而且还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规触犯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的念头,可要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句子是从小学到大的,现在的放松警惕,就是为以后犯错误埋下种子,慢慢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等到酿成大错的时候,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还不如把它们现在就“扼杀在摇篮里”。懂法不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总之,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遵守学校纪律,尊敬老师,关爱身边的同学,同时要依法律己,自己不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点评:
法律就在我么身边,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我们,一定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小作者结合身边的案例和事例,分析青少年容易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出其危害,并提出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2、法律在我身边1200字
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指着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着。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篇三: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征文600字范文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新华词典》上解释“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正是由于这些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在生活中,同学当中有这样一种观点:自己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学法是长大以后的事情。开始我也有这种观点,但随着市里“法律进校园”、“法律进课堂”活动的深入开展,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增加,我明白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愈来愈密切。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民以食为天”,有《食品安全法》来保证我们一日三餐的食品安全健康;我们出行,秩序井然,是因为有《道路交通法》来规范;我们在校园里快乐的学习成长,有《义务教育法》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中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指导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好。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每天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接受到各种新鲜事物。哪些是健康的、哪些是不健康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怎样区分善与恶、是与非,唯有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为当代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当别人欺负你时,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2007年,发生过这样一幕惨剧。学生小天经常被同学欺负,他累仇成恨,寻求报复,在一个下午放学的路上,他用刀活活的刺死了欺负他的同学。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同学们,当冲动袭来,告劝自己:冲动是魔鬼!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只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增强法制意识,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一点一滴积累,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使自己健康茁壮成长。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约束自己的言行,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我有一个邻居,年仅15岁,是初中学生,偶然机会到网吧上了一次网,后来沉迷于网络游戏,荒废了学业,他先是骗父母的钱,不够用时就偷,后来发展到与社会不良青年勾结抢劫,案发后被劳动教养两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我们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学生,将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的接班人。同学们,让我们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吧!
4、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法律在我身边中学生征文(700字)
以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十分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某中学的三名学生,因犯抢劫罪而被 无期徒刑。他们都还是十三、四岁的一个也只不过是十五岁。他们作案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最大的学生说:“我们去抢银行吧!能得到很多的钱。”其他的两个学生起始并不想参与,那个学生说:“放心吧,我还不满18周岁,不会判死刑。”三人便公然抢劫某银行被当场抓获,当法院判决三人无期徒刑时,那个最大的孩子还得意洋洋地对另外的孩子说:“我说吧,不会判死刑的。”多么无知的话!本应是花一样的年华,却要在监狱里度过,只因不懂法;本应是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要在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他们却误入歧途,同样是因缺乏法律意识,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惨案。有一个同学剃了一个 光头,另一个同学想看他新剃的光头,但这位同学偏不许。两人因此发生矛盾,那位剃光头的同学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另一位同学的背部连刺三刀,导致那位同学当场死亡。当公安人员对凶手进行审讯时,凶手竟说:“叔叔,我不是故意的,放了我吧。”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如果这位同学稍微有一点儿法律知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这是我们当代中学生的悲哀。
人们都学习了法律,但最重要的是用法律规范自已的行为,而不只是停留在做嘴皮子文章。让我们将法律知识普及,人人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法律在我身边中学生征文(1100字)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有。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故事征文 第2篇
我们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尽量避免犯错,坚决遏制犯法和犯罪。犯错,是我们在生活中做的.一件不该做的一件事;而犯法和犯罪呢?它是长满刺的玫瑰,虽然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得不偿失。
如果有人自以为是:“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那么,我要严肃地告诉这样的人:“不,这种想法是错的!18周岁以下的我们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把大伞的庇护,但是同样不能犯: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这5种罪。因为只要犯了其中一项,便会万劫不复。”我这并非在夸大其词,而是确有其事:
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法律故事征文 第3篇
现在的中学老师们在中学时代大多没有接触过因特网及其承载的世界, 尽管工作后计算机网络成为我们工作的主要工具, 但我们最多算是个在网络世界里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而我们面对的中学生大多数从懂事起就开始被网络所包围, 从初中甚至小学起就对网络应用谙熟于心, 可谓网络世界的土著居民。该征文活动以中学生这群网络土著为主人公和叙事主体、在网络移民与网络土著对话基础上开发的教程暗合了道德教育的下述规律。
1. 落脚在学生直面现实、剖析自我基础上的道德内化
学生是道德修养和社会化发展的主体, 学生结合生活现实和时代特点对道德原则和社会规范的理解与内化是道德教育的重要目标。本套教程直接落脚在学生直面网络生活、感悟网络情感基础上的自我道德反省和社会规则内化, 变灌输式的道德说教为自省式的心灵感悟, 融枯燥棘手的道德难题于优美的青春絮语和诗意的理智对白中, 引人入胜间发人深思。
2. 着力于师生平等对话、点评引领过程中的德育升华
成人的监督是学生社会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道德他律和行为外塑, 师生对话基础上的道德引领是则是学生社会化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催化剂。本套教程中每篇学生作品后教师有针对性的对话式点评渗透了师长对学生点滴道德成长的鼓励和认可, 对于未成年人游移间的观念采择是一种切题贴心的方向引导、对高中生萌芽中的自省自律也是一种远近适度的道德升华。家长和教师若能在此基础上着力施以可操作的行为指导, 则可进一步发挥导于心、践于行的德育实效。
3. 期盼着案例引导警戒、自我行为反思后的人生奋进
“我的成长故事”征文 第4篇
从策划到销售:从1500到3000
小孟2007年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给一家鞋业批发商当策划。私企的策划就是打杂,月工资1300元,转正后1500元。她没有多少经验,有一份工作已经满足,为了省钱和3个不认识的姑娘合租在城中村一个破旧的单间配套,每天步行半小时上下班,虽然辛苦,她还是坚持了下来。
批发商的人员架构很简单,一共就市场、策划、销售、行政四个部门,经理都是老板亲戚,经常操着方言咋咋呼呼、指手画脚,办公室里一片死寂,只有经理们肆无忌惮的笑声在循环立体声地播放。
上班第一个月就有重要的活,公司要出一本内刊,策划部其他人都不做声——设计内刊是产生不了效益的活,只有苦劳没有功劳,见没人响应,小孟自告奋勇接了下来。老板没说什么,内刊只是讨好员工一个低成本途径,最适合小孟这种新人了。
内刊不好做,通知发下去并没有多少人响应,策划部其他同事都忙着做门店装修。她把电话打烂,没日没夜做设计、催稿子,又当爹又当妈。每当销售部同事嚣张地打电话给客户时,她都有点寂寞,她也想当公司的骨干精英,而不是这么个边缘角色,就算当上销售又怎么样呢?家族企业的老板会重用外人吗?
20天后,内刊做出来了,排版活泼,员工互动多,这是小孟自学成才史上的最佳案例,也是公司内刊中最成功的一期。小孟让老板刮目相看,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能把活做得这么漂亮还不让他操心,他很满意,却也没有加薪的打算,在他心中,一个文员就值1500元。
几天后,一家之前面试过的快消外企问小孟是否愿意接受外派,去一个陌生城市做销售代表,工资比现在高一倍。她几乎没有犹豫,果断提出了辞职。在这样的私人家族企业,外人不但永远无法提升,员工价值也被踩到脚底。当大部分女生都在为一个文员岗位挤破头皮的时候,她更愿意在年轻的时候多受一点罪,别在30岁的时候抱怨工资太低,只因为20岁的自己并没有努力到哪里去。
心得:有时候选择比努力更重要,但是没有努力,你或许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从第三方销售到正式编制:从3000到6000
进入快消行业前,小孟并不知道这个圈子有个特殊群体,他们的职位名称是“第三方销售人员”,这群人虽然和正式销售代表干一样的活,做一样的事情,但身份就是劳务派遣,工资和正式人员相差2~3倍之多。为什么有些人只能是第三方,而有些人可以是正式人员呢?学历恐怕是最大的差别,外企热衷到重点院校招收培训生,号称嫡出。培训生享受正式待遇和良好培訓,一般以管理KA为主,未来的职业道路就是KA代表、KA经理、大区经理或调至总部担任其他部门负责人,而社会招聘人员只能自认时机不对,待遇差也无从争取,一般负责流通渠道,和经销商一起办公,在公司属于被忽略的一群人,小孟就是广大的第三方销售代表中的一员,简称DSR。
DSR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虽然不用打卡,一切全靠自觉,但流程之多,专业术语之多,没有接受过培训的同学还是很难应付的,除了每天勤快地跑业务之外,不懂的地方只能电话“骚扰”,她把所有时间都泡在业务上,有一次晚上9点给同事打电话,对方很诚恳地告诉她:“下班后的私人时间不希望接到工作电话。我很佩服你,你是我见过最努力的业务,虽然你并不聪明。”
是的,小孟并不聪明,她以劳务派遣的身份加入这个公司时,她甚至还不知道什么是劳务派遣,W城没有一个经销商,全部是异地供货,为了方便市场操作,经销商在当地找了个仓库,仓库旁边留了一张床给她,从此她是业务、财务兼仓管,干三个人的活,拿一个人的工资,残损、财务都要拿她是问,没有一个老业务愿意来,原本不是合规的操作,只有傻傻的门外汉小孟点头了。后来的小孟倒是感激起这段经历,在这段单纯的工作时光中,她学习到最全面的快消知识,既要管KA,也要管流通,销售压力大时她还要自己开分销商和特殊渠道,自己招促销,自己做培训,远离总部和办事处复杂的人事关系,反而让小孟专注于这份工作,成长突飞猛进。
不是没有想过跳槽,每当她半夜从卖场盘点回仓库时,每当她受够采购的无理取闹时,她都想到跳槽,但跳槽不是解决眼前困境的唯一方法,除非她想转行,否则必须坚持下去,对于新人而言,坚持是最可贵的品质。
前一年几乎是小孟摸索着入门的阶段,索性凭借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头,小孟开发了新经销商,几乎天天泡在卖场里,回款和零售提升都超过100%。老板很器重她,多给了两个城市给她代管,作为DSR的她没有任何出差补助,所幸新城市有老同学,她简单打了个地铺就死皮赖脸地住下了。一个同事提示她可以找老板报销异地补贴,她竟不知道还有这种好事,然而老板以小孟是第三方人员拒绝了。这是小孟遭受的第一次打击,为什么别人出差可以住酒店,报差旅费,她一个月才拿3000块钱工资就要自己倒贴差旅费?如果只是学历的差别她就更加无法接受,销售本来就是以业绩论英雄,学历再好业绩不行又有什么用?小孟傻了,只好宽慰自己把困难当作学费,除了努力并无他法。
一分耕耘,一分回报。两年后,表现出色的小孟创造了公司第一个从劳务派遣转为正式编制的先例,工资翻倍,老板对她的评价是:作为一个驻外业务员,小孟最大的优点就是自觉和责任感,她的结果很漂亮,但过程值得每个新人学习。
2009年,中国零售行业进入高速增长后的瓶颈期,很多人跳槽,很多人被辞职,留下来的小孟已经被委以重任,开始掌管一片城市群。有猎头开始频频给她电话,公司是业内著名的“黄埔军校”,历任被挖走的资深前辈都有不错的发展,但两年的工作经验算不上什么厉害筹码,即使跳槽,她仍旧是一个拿6000块钱的销售代表,对于新人而言,忍耐和积累是必须的。她看过很多同事一直在跳槽,却一直在基层的岗位混生活,那不是她想要的。小孟并没有确切的职场目标,她只是渴望像老板一样运筹帷幄,有车有房,可以随时打飞的周游列国,虚荣有时是职场菜鸟最真实的原动力。
心得:对于职场新人而言,在自己羽翼还未丰满时,跳槽是最差的选择,因为你会遭受更多的不公平,不如咬牙坚持,找到自己的职场榜样,不断地充实自己,当大潮退去,才会知道谁在裸泳,而你会因为坚持收获更多。
跳槽:从6000到12000
原本以为2009年已经够惨,2010年居然雪上加霜,零售业的不景气导致人员更迭更加频繁,终于小孟的职场榜样也走了。走之前大家开了欢送会,小孟还没有学会笑看离别,尤其是看到新老板时,她甚至想立刻辞职,以表忠心。
偶像就是偶像,他依旧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笑声爽朗,谈笑间,往事灰飞烟灭。老板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也曾经是菜鸟,总觉得离别很难过,殊不知跳槽是一个更好的开始,而我们也因为不是同事反而变成好朋友。别把工作当成一切,职场就是职场,生活远远高过工作。”一个拥抱后,小孟和她的老板成了真正的朋友。
老板离职后的一年中,小孟一边工作一边等待更好的机会出现。现有公司让她受益无穷,她却没有上升的空间了,1年5%的加薪甚至赶不上CPI的增长。新老板已经到位,职位已经饱和,她不可能一直是销售代表,所以当G公司的橄榄枝伸来,底薪奖金累计增加200%,Title变成销售主任,她毫无犹豫地同意了。
HR找她谈话时,她想起三年前她意气用事的幻想:如果有一天HR问为什么离开公司,她一定会报复性地告诉他/她:因为姐受够了不公平!
现在的她当然不会这么做,一时的泄愤很幼稚,伤不到别人还害了自己。几年前她以为工作就是恋爱,太用力太急切,得不到回报就灰心丧气。从老板身上,她明白工作其实就是等价交换,公司给了毕业生小孟一个很好的平台和报酬,作为一个职业打工者,她回报了她的青春和智慧,没有留下任何烂账、呆账、糊涂账,新人接手马上上手,她走得同样潇洒。过去的一切不公平都成了小孟人生的财富,评价前公司时,她真诚地告诉新人和HR:这是我人生遇见最好的公司,但身体有恙,不得不离开。
26岁这年,小孟年薪15万。很夸张吗?说实话,这是小孟都预料不到的,她不敢称自己为成功人士,因为漫长的未来还有很多的变数,保持新人的心态,用当初最热血的自己去面对一切,在最艰难的时刻坚持下去,第二天或许就会很美好。
(编辑:袁航 market@vip.sina.com)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第5篇
学校:隆化县第二中学 班级:八年级十一班 作者:于静
现代社会史一个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未维护法律尊严是一个现代公民成熟的标志。在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两大社会规范,二者密切相关。我们在现代社会成长,既要践行基本的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懂得用法律来自觉维护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让我们学习法律感受法律对我们的成长多么重要。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另外,法律还有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它还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准绳。
例如:厦门海关原官长杨前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40.7万元,杨前线身为海关官长,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放纵走私,导致厦门关区走私泛滥,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在案发后为走私团伙通风报信,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放纵走私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者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用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让法律在心间常驻。我们都曾做过这样一道题目:党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力。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功违法律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学法、守法、用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以法为荣,以违法为耻是我们应树立的价值标准。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法律,感受法律,遵守法律吧!做一个学法、用法、守法的好学生。
作者:于静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第6篇
深州市东安庄中学九年级104班程璐
罂粟胜过一切美丽的花,得到的不是玫瑰、百合花的赞美,而是人人都痛恨的话语。-------题记
在那五彩缤纷的世界,有红红火火的玫瑰,有纯洁无暇的百合,有斌如晚霞的牡丹,这些都夺人眼目,可是你可曾见过那娇艳美丽的罂粟吗?它的鲜艳胜过火红的太阳,它的美丽胜过一切的花朵,然而在这如此光艳的外表下却藏着罪恶的种子,你可曾想过?请将它那光艳的花瓣剥下,看看它那黑暗腐朽的内心,我们记得1840的鸦片战争,鸦片使我国受到很大的损害,罂粟就像鸦片一样使人骨瘦如柴。
劣质食品,就是这样的一枝独秀的奇葩。
当你正在回想早餐的丰富时,你是否想过致人发病的红鸭蛋?
当你正在品尝美味佳肴时,你是否想过当年狂扫世界的禽流感?
当你正在选择食品时,你是否想过食品添加剂?
我想请问你是否还敢往下想,如果你认为那只是偶然的一项食品罢了,那你是否想过超市里的色素超标,饭店里的味精超标,蔬菜里的农药超标,曾经的三鹿奶粉事件........最后导致你的体重超标,血压超标、血脂超标、血糖超标........世界上有那一个人不希望自己能够健康长寿,又有谁会想伤害别人?但总有人会做一起令人世人厌恶的事,曾经震撼整个中华民族的非典、曾经震撼整个世界的甲型H1N1,这些不都是食品安全所引起的吗?关于食品安全,我想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最高权力,但是商家,请收好你的贪心,还给人们一个放心!请收好你那被利益所冲昏的头脑,你不为自己着想,那你的子孙后代呢?你难道就是铁石心肠吗?你难道没有爱心吗?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爱心。希望你把你的爱心释放出来,别再为了利益而做伤天害理的事了。给他人一个健康,换自己一个安心。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人们愿笑语常在,家庭愿和睦美满,企业愿兴旺发达,国家愿繁荣昌盛。没有安全,这些该如何实现呢?安全好似一个纯洁的天使,将一个个美好的愿望送到人们身边。我们带着这些愿望低声吟诵:“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了天使的保护,我们才能高声放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让我们呵护天使,让生活绽放更绚丽的光芒!
我们喜欢那多姿多彩的花丛,但我们更欣赏那平凡的小草。
收好那一枝独秀的奇葩,让世界更加干净、清新、美丽!
本文作者:深州市东安庄中学程璐
指导教师:周志香
联系电话:0318-5295398
电子邮箱:dazxqdazzx@sina.com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征文
《无需美丽》
东安庄中学 九年级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第7篇
我想,对那些走上不轨之路,却毫不在意的人,他们就把人生当成了一场游戏。体验了人生风风光光的事以后。就一了百了,一走了之,没任何罪恶感。甚至还向朋友显摆显摆:“你看我做了一些违法的事,你敢吗?”丝毫不替他人着想。
说到这里,我问问你们,是不是嫌弃你上辈子做的好事太多,今生今世想平衡一下吗?你爸爸妈妈把你生下来是为祸人间的吗?你是天煞孤星吗?哪一个当父母的不想然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望子成龙。可你们却违背着良心,做这种惨为人道的事。是不是有点太太残忍了。
其实,法律的问题处处藏有着隐患,如: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是那些仗着自己比其他同学强壮,在校园的街道里来来往往,看着那个同学不顺眼。立马一脚踹上去,摁住他,使劲的打。打到鼻青脸肿,跪下来求饶,把身上的钱都统统的交出来善罢干休。其实,当他们走出来,那一脚踹上去的时候,他已经触犯了法律。
我曾经看过几条新闻:就是三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和一个十九岁的大孩子在那里围殴一个十五岁的孩子,那场景惨不忍睹。路人看到后,连忙打110和120,当警车来到之后。他们几个看情况不对,纷纷逃逸。当他们被捕之后,那三个小男孩未满18岁所以释放。令警察和我大跌眼镜的是他们还说:“我就是继续打,你能怎么着”。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完了,他们如果还不知悔改的话,他的这个人生就都毁了。
还有一体新闻就是:一个男子连续触犯了两次法律,结果都被逮捕。当记者采访时,他还一脸笑意,丝毫没有悔改的脸色。笑吟吟地回答着记者的种种问题。
在这里,我给那些已经触犯了法律的人,还依旧在外逃逸的人:请自首吧,想想你的家人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家里有什么困难说出来,我们会帮助你们的,所以请不要在犯错了。
法律故事征文 第8篇
“十年我与互联网”征文活动以“e路上有你”为主题,围绕互联网上下十年,透视过去十年网络给人们带来的生活和事业上改变,着眼未来十年网络发展和网民应用的趋势。征文活动包括“e路同行”、“异想十年”、“十年故事”、“微语录”、“高端访谈”、“博鳌汇”、“庆典讲述”等版块。将通过感言、故事、展示、推介等活动,分享互联网在技术、商业、消费上带来的改变,把新兴网络创新技术给网民带来的便利实惠展现出来。活动将全面吸引网络时代的优质人群全程参与,并将邀请互联网行业精英与网民展开访谈互动。
中国网民文化节组委会表示,欢迎广大网民朋友踊跃参与,通过在线方式,用心抒写与互联网的十年。他介绍说,征文以在线提交方式为主,在线提交网站包括网民节活动官网(http://www.wangminjie.cn/elsyn)及新浪网、人民网、凤凰网、环球网等分赛区活动页面。也可通过其他近30家合作网站的链接进入到活动专题页面进行提交。还可投稿至电子邮箱cic@isc.org.cn。网民节组委会相信,广大网民通过征文活动记录感动人物和精彩故事,畅想美好蓝图,能够淋漓尽致得表现出互联网对生活、事业、社会和世界的改变。
网民节组委会期待征文活动能使“我爱互联网、我过网民节”成为亿万网民心中的自觉行为,能起到大力弘扬优秀互联网精神和正确价值观的作用。
据悉,中国网民文化节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唯一的国家级网民文化盛会,是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等部委机构指导、中国互联网网协会主办的。从2009年起,现已成功举办两届。2011第三届中国网民文化节于3月31日正式启动,现已面向全体网民征集“十年我与互联网”的故事,并将逐步推进“i旅游e起走”博客/微博大赛、网络草根创业大赛、互联网音乐大赛、绿色网络之旅巡展以及网民节颁奖庆典等五大活动,最终将在9月14日颁奖庆典把本届网民节推向高潮。
活动安排:
5月25日一8月20日e路同行“十年我与互联网”故事征集
6月10日一8月20日筛评、高端访谈
8月20日一8月30日终评
9月14日网民节活动庆典及表彰
9月20日后优秀作品集合成选辑
联系电话:400-8982-321
法律故事征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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