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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问题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防排烟问题范文(精选10篇)

防排烟问题 第1篇

关键词:防烟,自然排烟,机械排烟,建筑

1 自然排烟

1.1 自然排烟设计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开窗面积做出了相应的规定:8.2.2.3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现在较为高档的写字楼大多是采用玻璃幕墙, 为了达到外立面的美观及部分个性化的设计, 往往都是由幕墙专业单位进行二次设计。而在设计的过程中, 幕墙设计单位只注重于对外立面效果的表达, 忽略了防排烟对开窗面积的要求, 再加上对面积要求的条款放在自然排烟章节中, 未能引起建筑师的重视。特别是大开间的办公空间, 开窗面积更未得到严谨的计算。同时, 可开启外窗若为推拉窗, 使得原本不够的开窗面积又小了一半。这就需要设计单位中建筑专业与暖通专业设计师做好沟通配合, 暖通专业根据室内建筑布局提出开窗面积要求, 并反馈给建筑专业, 进行相应的设计。

1.2 内走道自然排烟

对两端有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的内走道, 要求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为内走道排烟面积的2%, 其条件是不充分的, 还必须考虑两端可开启外窗面积的均匀分配, 应该要求两端各占1%, 或者说最小端可开启外窗面积大于等于计算内走道排烟面积的1%, 这样按二等分分配后, 60m长的内走道, 才能满足排烟量和排烟效果的要求。此外大空间自然排烟窗设置也应均匀布置, 不应该在保证排烟面积及最远30m的排烟距离外就不考虑排烟点的均匀布置, 影响排烟效果。

1.3 楼梯间自然排烟

关于楼梯间设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 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m2, 这边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顶层可开启面积不宜小于0.8m2, 切勿只算总可开启外窗面积而忽略开窗位置, 把开窗位置设在下面几层, 影响排烟效果。

1.4 如何计算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

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计算可按下列规定: (1) 当开窗角大于70°时, 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 (2) 当开窗角小于70°时, 其面积应按窗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 当采用侧拉窗时, 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 (4) 当采用百叶窗时, 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开口计算, 当采用防雨百叶窗时, 系数乘以0.6;当采用一般百叶窗时, 系数宜取0.8; (5) 当采用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 其面积应按窗的1/2 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 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6) 当采用平推窗设置在侧墙时, 其面积应按窗的1/4 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 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1.5 自然排烟窗设置

火灾产生的烟气和热气 (附带热量的空气) , 因其容重较一般空气轻, 所以都上升到着火层上部。为此, 排烟窗应设置在上方, 以利于烟气和热气的排出。自然排烟口应设于房间或内走道净高的1/2 以上, 宜设在距顶棚或顶板下800m以内 (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 。但幕墙设计单位往往会走“极端”, 要么将开启外窗设置在较低的位置 (根据人身高设计的位置) , 要么将开启扇设置在高处 (如距离顶板下方较近的位置) , 但却缺少方便开启的装置。可开启外窗安装高度过高, 人一般很难开启, 又未设计方便的开窗装置, 一旦火灾发生, 无法顺利地开启外窗。因此如无条件做到, 建议可高处设置电动排烟窗结合部分可熔性固定采光窗, 保证火灾时排烟效果。

2 防烟

《高规》对余压值做了相应的规定:8.3.7 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 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 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8.3.7.1 防烟楼梯间为40~50Pa;8.3.7.2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 (间) 为25~30Pa。送风口余压值达不到《高规》要求的现象在工程中比较普遍,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时选用的风机风量偏小, 达不到规范推荐值。这就要求设计人员严格按照规范中差压法和流速法计算对比表格法综合取最大值确定。

(2) 风道竖井施工质量差。机械防烟风道一般为砖筑风道, 内表面有的未抹灰, 有的即使抹灰了也很精糙, 漏风现象较为严重。暖通设计人员应考虑风道漏风系数, 按规定计算风量。建筑设计人员必须明确风道内表面的做法, 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单位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此部位的监督管理, 将此列为施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做到发现问题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风口风阀质量差。建筑安装的常闭式风口, 来自全国各地, 其质量有很大的差异。由于消防使用的风口安装部位大多位于建筑中不明显的地方 (如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 , 对观感影响较少, 且使用频次较低, 建筑单位也因此未对其做过高的要求, 施工单位更是会为了节约成本采购一些档次、质量较差的产品。有的风口关闭不严, 用肉眼都能见到风阀的缝隙很大;有的风阀不能灵活开关, 活动百叶七扭八歪, 严重影响了正压送风系统的正常工作。针对该项问题, 建设单位可在招标时对风口品牌进行限制, 选定几个口碑好、质量可靠的品牌, 施工单位只能在限制范围内进行选购, 或是对风口的具体技术要求做出相应的规定。

(4) 风机选型不当。设计单位在对风机选型时, 是参考了某一个具体品牌的产品。而在建设单位或是施工单位在选定风机品牌时, 未必会按照设计单位参考的品牌来选取, 这就导致风机的参数会与设计参数有些偏离。有些更是购买了功率规格较小的风机, 导致风量严重不足。在采购风机时, 虽然各个品牌的风机参数有差异, 但只要把握关键点, 即以设计的风量做为基本参数, 在风量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 允许其他参数有些偏离。选择的风机宜选用名牌大厂生产的优质风机, 确保风机风量风压符合要求。

3 机械排烟

3.1 排烟口的设置

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 排烟口与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尽量远离安全出口) 。设计中往往将竖向井道置于建筑核心筒周围, 且走道吊顶内空间有限或已布置其它专业管线难于布置排烟风管, 所以排烟口就很自然地被置于竖向烟道井边。这种布置将导致两种结果: (1) 当前室或合用前室有正压送风时, 正压风将通过疏散门缝渗入或疏散门已被推开, 大量正压风涌入走道。因排烟口离疏散口很近, 正压风的作用很快就被排烟系统抵消了, 而排烟口所排气体含烟率低, 不能真正起到排走烟气和热量的作用。 (2) 当前室或合用前室是采用自然排烟时, 由于排烟口的作用, 疏散口附近的走道形成低压区, 而着火区的正压就很自然地将烟气赶向疏散口形成了烟气流动方向与人员的疏散方向一致, 使得疏散人员穿过烟气的距离和在烟气中的滞留时间都加长了, 减缓了疏散速度, 增加了危险度, 同时也会给消防扑救增加难度。因此排烟口的设置位置应尽可能地远离疏散口但不能大于规范规定的30m。此外排烟口应设在栅顶上或靠近顶棚的墙体上, 这样有利于排烟效果及人员疏散。

3.2 挡烟垂壁的设置

利用挡烟垂壁划分防烟分区时, 有人会以为超过顶棚500mm的梁就可以作挡烟垂壁, 其实排烟风管安装在梁底, 梁就无法作为挡烟垂壁, 所以设置超过梁底500mm的不燃的分隔 (10mm厚的双层玻璃) 作为挡烟垂壁, 这样才能保证排烟口设在储烟仓内。

3.3 机械排烟系统的控制方式

当设有火灾报警系统与排烟系统联动时, 某个防烟分区的感烟 (感温) 探测器发生报警后, 消控中心控制设备自动打开该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 (或排烟口现场感烟连锁自动开启) , 同时启动与此防烟分区相关的排烟风机和活动式挡烟垂壁, 并将反馈信号送回消防控制设备。应注意: (1) 排烟风机的启动应由系统内任一排烟口动作控制, 同时消防控制设备应有远程手动直接控制功能。这里讲的手动直接控制, 是指不通过软件编程和总线传输的硬件电路控制, 在电脑健盘上的操作, 显然不属于手动直接控制方式。 (2) 消防控制设备只能打开着火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 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口都仍应关闭。但烟气蔓延到相邻防烟分区时, 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应能感烟连锁自动开启进行排烟。未划分防烟分区房间内的所有排烟口应能同时开启, 排烟量等于各排烟口烟量的总和。 (3) 风机前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当烟温达到280℃自动关闭时, 排烟风机应能联动停止运行。在设计阶段所有的机械排烟联动控制要求均需明确提给电专业, 并于图纸上备注明说明。

3.4 排烟风机设置

(1) 排风机的选择必须是钢板风机 (离心风机) 或排烟专用耐高温轴流风机。风机在280℃时还能正常运行0.5h以上。若两台风机并联必须是同样型号才可能, 而且平时要注意维护。

(2) 排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时, 风机应尽量放置远离失火区。风机吸风口附近管道上要设排烟防火阀。

4 小结

因为在民用建筑设计中, 防排烟系统的设计是暖通专业人员的工作重点, 同时因为与人身、财产的安全关系重大, 所以设计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都有可能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作。

参考文献

[1]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2]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GB50045-95 (2005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防排烟问题 第2篇

关键词:防排烟系统 自然排烟 正压送风 机械排烟

只有端正了对防排烟系统的态度,认识到其单独的系统属性和重要性,才能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的完善防排烟系统的设计,保证其设计以及安装施工都符合国家建筑要求,保证每个建筑项目的防排烟系统设施配置齐全,功能完善,真正发挥其防火减灾的作用。

一、高层防排烟系统可能出现的问题

1.自然排烟设施不能达到排烟要求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l00m的民宅,最好设置自然排烟系统。自然排烟是一种建造经济、设置简单、容易操作、维护也十分方便的排烟系统。但是,一些使用自然排烟系统的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不能按规范进行,导致了工程完工之后,所建设的自然排烟设施并不能达到要求或不根本具备排烟作用。

2.机械防烟设施的设置问题

在机械防烟设施方面,设计和建造时容易出现送风道截面尺寸过小,送风口尺寸、正压送风系统余压值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现象,这些现象会直接导致送风口实际送风量严重不足,开启门洞处风速近似于零的情况,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相对复杂,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2.1风机选型不当:按规范要求,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当计算值和规范规定的值不一致时,应取两者中较大值。有少数设计者因忽略这一点而直接按规范给定的值确定送风量,就有可能会导致所选用的风机风量偏小,不能满足要求。

2.2送风道设计阻力打导致风压损失:在实际工程验收时,有时会发现发现送风口尺寸以及所选用的风机风量和风压均能满足设计规定,但送风口实测风速却很小,或是离风机较近的风速很大,但稍远一些的风口却没有风现象,这种情况显然是难以满足设计要求的。

2.3重复设置自然排烟系统与正压送风系统。对于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l00m的居住建筑,按《高规》要求,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有的工程在上述部位同时又采用了自然排烟,导致火灾情况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自然排烟窗同时开启时,防烟楼梯间难以形成正压,达不到防烟效果。

2.4未设置合用正压送风系统的压差调节装置。按规范要求,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目前很多工程的合用正压送风系统没有设计压差调节装置,无法满足楼梯间的余压值高于前室的要求。

二、防排烟风机的配电不符合规范要求

1.风机的供配电达不到高层民用建筑负荷级别要求

防排烟风机属于消防设备,其供电应为一、二级用电负荷。但实际工程中有的供电线路不是接自消防电源,而是引自普通配电箱,有的设计采用单回路配电线路,有的设计未设末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上述供配电均达不到一、二级用电负荷要求的专用双电源回路且设末端自动切换装置的规定。

2.配电线路的敷设安装不符合要求

按规定,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的配电线路应采用耐火或阻燃电缆、导线在封闭式防火电缆桥架及封闭式防火金属线槽内或穿焊接钢管敷设,暗敷时应敷设在混凝土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金属线槽、金属管均应涂防火涂料保护。但检查中发现有的施工班组因交底不到位,随意地将防排烟风机配电线路穿PVC塑料管,或在吊顶内敷设时虽然穿金属管但未涂刷防火涂料,并存在用普通电缆线取代耐火、阻燃电缆线现象,难以满足线路的防火性能和应急用电的需求。

3.防烟分区无挡烟设施或设施不符合要求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工程,设置的机械排烟的部位没有按规范要求在吊顶下设置挡烟垂壁,尤其是二次裝修时,有的甚至将原有的垂壁打掉。一些地下车库虽然采用了建筑的梁充当挡烟设施,但是排烟口却均在梁下安装,这时梁就起不了挡烟垂壁的作用。

4.防排烟系统失效

一般说来,防排烟系统仅是火灾时使用,平时除了例行的定期检查外,系统基本上是不运行的。参照达尔文“用进废退”理论,合格的系统如果长期闲置,也有可能由于人为因素:如产品制造局限,防排烟阀门易熔片脱落;维护管理不当,传动机构锈蚀,控制系统失灵无法响应动作等等。平时未被发现的隐患,在火灾发生的关健时刻往往引起运行故障,使得系统不仅不能起到控制烟气、帮助扑救和人员疏散的作用,反而使系统的风道成为烟火蔓延的“走廊”。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1.从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方面抓落实

首先,消防监督部门加强防排烟系统工程的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监督工作。其次,明确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防排烟系统,必须由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工程公司来安装施工。

2.从功能划分上,强调防排烟设施的重要性

所谓“消防防排烟系统”,就是一个包括排烟风机、送风风机、风管或风井、各种排烟防火阀门、风口以及联动系统等设施,直接受消控中心控制的、具有独特功能的、与生活通风和空调系统完全分开的系统。只有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消防系统,与“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平行分列在一起,才能促进人们在消防工程实践中重视它、完善它,而不至于把它忽略。

3.从设计环节开始严格执行规范

设计是保证建筑质量的基础,规范的设计才能杜绝或减少防排烟系统的先天隐患。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国家规范要求对防排烟系统进行单独设计、制图,并冠以“消防防排烟”施工图图名。因为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定,防排烟系统不宜与空调系统兼用,所以建议开发商不要片面追求节省资金,而要明确防排烟工程的消防工程属性,提醒参建人员防排烟系统属于消防工程施工图范围。

4.从施工环节加强工程中监督检查

关于建筑防排烟问题的分析 第3篇

关键词:建筑防排烟,问题,分析

1 建筑防排烟的含义

随着建筑功能的多样化发展, 为了保证建筑的安全性, 在消防设计水平方面要不断的提升, 减少因为火灾而带来的损失。在建筑消防设计环节中, 防排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发生火灾时, 不仅要注意将烟气控制在一定的区域内, 同时还要将烟气快速排出, 因为在火灾时产生的烟气具有高温有毒的特点, 如果扩散到消防疏散通道, 将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 不利于人员救援工作的开展。所以防排烟系统设计可以将烟气控制在特定的区域内, 防止扩散到非排烟区, 为火灾的救援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建筑设计风格和使用功能有很大的关联, 所以在防排烟系统设计中, 要熟练掌握建筑的全部要素, 合理设计防排烟系统, 保证建筑的消防安全。

2 建筑防排烟的方式

2.1 防烟方式

2.1.1 非燃化防烟

这种方式是从源头上控制烟气产生的措施, 在建筑发生火灾时, 主要是由各种可燃物产生的烟气。所以在建筑设计中, 对于各种家具以及装修材料尽量使用非燃材料或者难燃材料, 在进行装修处理的过程中, 要做好防火措施, 将烟气的生成量降低到最小范围内。

2.1.2 密闭防烟

此种方式适用于耐火性和密闭性都较好的房间, 在火灾发生时, 将着火房间做好封闭处理, 在空气减少的情况下, 火灾会因为缺氧而自行熄灭。

2.1.3 阻碍防烟

阻碍防烟主要是在烟气流动的路线上, 设置各种屏障, 阻碍烟气的扩散和流通。

2.1.4 机械防烟

这种防烟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主要是在火区之外的空间内, 利用机械送风的方式形成正压, 以此来防止烟气的扩散。

2.2 排烟方式

2.2.1 自然排烟

在火灾中的烟气具有高温的特点, 烟气在受热的状况受到冷空气的对流, 会向上部运动, 所以可以利用烟气的浮力与外部的风力, 将火灾中的烟气排出, 这种排烟方式称之为自然排烟。在自然排烟中, 冷空气的进入是关键要素, 所以在建筑的消防设计中, 要设置若干个通风孔, 主要有如下作用。第一, 如果通风孔过大, 在烟气排出的过程中, 会携带大量底部的空气, 挤占烟气的空间, 降低了排烟的效率。第二, 在火区正上方的通风孔, 因为距离近, 所以效率最高。但是因为火灾的发生区是无法预知的, 所以分散式的通风孔对于未知的火灾比较有利。第三, 在火灾发生时, 火焰会顺着通风孔冒出, 如果通风孔较小, 会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2.2.2 机械排烟

在火灾发生初期, 利用机械将着火区域内的烟气排出, 降低着火区的压力, 避免其向外界扩散, 这种方式称之为机械排烟。

3 建筑防排烟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3.1 防烟楼梯间与防烟前室共用正压送风系统的设计问题

在有的设计图纸中, 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非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 均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 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分别设置了正压送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高规》) 第8.3.1.1条规定: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可以利用楼梯间送风的余压达到规范要求, 无需再设置正压送风, 从而满足经济合理要求。但实际的工程中, 许多设计人员或施工人员, 都忘了在楼梯与前室之间设计、安装一个余压阀, 导致实际上楼梯间的风压无法进入前室, 造成楼梯间的风压太大, 影响到疏散, 而前室只靠楼梯防火门的缝隙漏风, 风压又不足的事实。

3.2 三层以下的楼梯排烟及送风问题

三层以下的楼梯 (含地下一层) 及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楼梯间及前室的送风量太大。据《高规》第8.2.2.2条的规定, 若相邻5层楼梯间开启外窗总面积不小于2.0m2, 楼梯间即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根据《高规》第8.3.1.2条之规定其前室应设机械加压送风,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 送风量往往简单采用《高规》第8.3.2条最低送风量。但由于四层以上其前室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无须正压送风, 所以风量将集中在一至三层, 因此将造成送风量过大, 而导致防火门开启困难。所以类似工程的前室送风量只要满足余压值25~30Pa的条件即可, 其具体数值应依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3.3 长度超过20m内走道未设机械排烟设施

在很多工程审核, 验收中, 经常发现内走道长度超过20m, 或仅一侧设置可开启外窗的内走道均未设机械排烟设施。而《高规》第6.1.15条规定除设有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者外, 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度超过20m时, 应设置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 自然通风主要靠热压 (烟囱效应) 或者气压作为驱使力, 上述的内走道则不具备自然通风要求。另外当上述走道长度超过30m时, 走道最尽端距防烟分区排烟口 (可开启外窗) 也必定超过30m, 也不符合《高规》第8.4.5条“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的规定。应考虑在走道另一侧设置一个与外界相连的通风口, 如条件不允许, 则只能设置机械烟口。

3.4 作为排烟用途的排烟窗设置的形式、位置及开窗面积不准确

有的工程中, 设计人员将平时做为通风用的自然排烟窗设置为固定窗或者设置类似玻璃墙的半开窗、斜开窗, 其设置的形式和位置均不利于自然排烟。应改用直接可对外开启的排烟窗。另需注意, 开窗面积应满足《高规》第8.2.2条规定的可开启的外窗面积, 不应包含固定窗面积和推拉窗打开时另一半的面积。

3.5 建筑防排烟窗的设置形式不利于平时的操作

《高规》第8.2.2.5条规定净高小于12m的中庭可采用开启的天窗或高位侧窗自然排烟。有的工程却忽视了其设置的形式, 即安装高度较高的排烟天窗及高位侧窗缺少便于开启的操作装置, 不利于火灾时的自然排烟, 应有下部适当设置能手动开启排烟窗的装置。

4 结束语

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 为了保证建筑的使用安全, 需要做好消防设计。在火灾发生时, 防排烟系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能够有效控制火灾产生的烟气, 防止扩散到消防疏散通道, 影响到消防救援工作的开展。在防烟的基础上, 通过自然排烟或者机械排烟的方式将烟气排出, 为火灾救援创造有利的条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对于消防防排烟系统的设计会不断的完善, 在技术和管理方面不断的优化, 提高防排烟系统的运行效率, 为火灾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蹇兆雷.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探讨[J].硅谷, 2008 (14) .

[2]陈跃浩.浅谈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中的若干问题[J].科技创新导报, 2008 (35) .

防排烟问题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防排烟设计;消防审核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8-81-2

0 引言

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建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迎来了各种挑战。现代的建筑设计趋于个性化,不仅建筑结构复杂,而且形式多样,给城市带来了美感,也让人们的生活充满生机。但是,建筑结构的日益复杂化,就必然会给消防工作带来很多的不便。多年来的经验总结可以明确,建筑物的火灾事故主要是由于排烟不畅而导致烟气中所含有的毒气危及人体所引起的。

可见,将建筑物内的烟气及时地排散出去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可以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展开,而且还可以确保火灾期间建筑物中的人员可以安全疏散。

1 工程案例

本次研究对象为一个地下4000平米的汽车库,所需要研究的问题是需要设置几台排烟风机、几台排风风机以及排烟与排风管道的设置问题。根据GB 50067-97《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8.2.1条,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因此,在设计中需要开出窗井,而且还要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在《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8.2.2折中,也明确规定了每个防烟分区需要设置独立系统,这个系统的排烟设施应按照同时满足两个防烟分区的需要同时动作。

2 建筑工程项目中消防审核的重要性

上述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防火审核越来越得到重视,并成为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国家消防法中,防火审核所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要确保建筑的各种消防设施设计符合消防规定。同时,还要在消防安全设计的前提下注重环保设计,通过降低成本而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通过对大量的火灾事例进行统计分析,并做出总结,可以明确,在建筑火灾事故中,由于建筑的防排烟设计问题而导致的伤亡事故颇多。消防设计审核工作是在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阶段,公安消防部门履行审核职能,对有关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这样,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上存在问题,可以按照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以指正[1]。可见,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防排烟设计中,做好消防审核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关乎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3 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审核的内容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高质量完成,就要做好消防审核工作。承担消防审核工作的负责人要了解审核的内容,并在文件审核中能够做到每一条规定都细化到具体工作内容中。公安消防部门目前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审核工作包括以下几项。

其一,审查建筑工程总体结构设计,在审查总平面布置图的时候,重点内容包括消防车道的设计是否合理、建筑间距是否符合消防规定、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是否规范、高层建筑的扑救场地等等。

其二,审查建筑的构造、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设计。

其三,对建筑的耐火等级进行审核,划分建筑属于哪个火灾危险类别。

其四,对建筑的防烟设计和排风设计进行审核,特别要对建筑的空调系统设计进行检查,以确保设计符合防火标准。

此外,还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设计、疏散通道的设计、各种灭火装置是否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建筑物是否安裝有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等内容,都需要进行审查。各项设计都符合消防规定之后,才能够进入到施工环节。

4 建筑工程防排烟设计的消防审核中所存在的问题

4.1 自然排烟的设计缺乏合理性

建筑设计中,要考虑到自然排烟功能,以保证建筑物内的环境质量。如果自然排烟的设计缺乏合理性,一旦有火灾事故发生,就会引发一系列的危机,特别会由于排烟不畅而导致人员伤亡。建筑物的自然排烟通道为外窗,要求可开启外窗设计要具有合理性,以保证自然排烟通常。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规定,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前室都要设计有外窗,而且外窗打开的面积要超过2平方米,如果是合用的前室,则外窗打开的面积要超过3平方米。防烟楼梯间的外窗设计,每间隔五层都要有外窗设计,且打开的面积要超过2平方米。如果建筑物的内空间高度不到12米,可以设计有天窗或者高侧窗户,窗户可开启的面积要超过室内空间面积的5%。所有的窗户都要设计为对外开放,不可以设计为固定窗。在建筑设计中,特别是高层设计,窗户打开面积的设计往往会被忽视,而且窗口设计部符合消防规范的颇多[2]。(下图:建筑工程可开启外窗设计)

4.2 机械排烟的设计缺乏合理性

4.2.1 对加压送风机的风量设计缺乏合理性

关于加压送风机的风量设计,一些设计师会认为风量越大,排烟效果就会越好。这是一个理解误区,很显然对消防审核的各项规范内容和流程并不十分了解。关于加压送风机的风量设计上,要通过计算获得。当加压送风机运行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风管会存在漏风问题,因此,要对漏风系数进行考虑,不可以对风量随意增加。如果建筑物的楼梯为剪刀楼梯,可以通过风管和楼梯出口进行排烟。一些设计人员在计算的时候,如果只设计有一个楼梯风量值和一个风洞尺寸,就会使风扇气流的空气量仅仅能够达到设计空气量的一半,甚至会低于一半,所起到的排烟效果不符合规定。

4.2.2 避难层要按照规定设计有独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物的避难层都是封闭式设计。为了确保空气流通,需要安装排烟机械加压空气装置,并可以单独运行。通常建筑物如果不是有必要,一般不会设计有避难层,因此,设计师在进行消防排烟设计的时候,往往会忽视这部分的设计[3]。如果在避难层没有涉及机械排烟系统,在封闭的空间内没有空气流通,就会难以避免火灾的威胁。在封闭避难层安装机械排烟系统,可以提高空间内的空气压力,避免火灾发生时烟气侵入到避难层中。

5 建筑工程防排烟设计问题的原因

5.1 排烟风机风量的设计不合理

按照排烟风机风量设计方面的规定,排烟风机的排烟量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漏风问题。如果建筑物所安装的是残压排气扇排气系统,进行黑烟的排放计算,就不易获得准确的数值。为了对管道漏气的问题予以补偿,就需要提高漏风系数。相关规定在《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就有所明确,建筑物所安装的通风系统,如果为民间轴烟道,泄漏率往往会超过10%。但是,通风系统的泄漏率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因材料不同而有所差异。多数的建筑消防设计师在通风系统设计中,并没有对漏风系数以明确,更没有对通风系统的排烟量通过计算而进行设计,而是直接套用数据并对排烟机进行配备,导致通风系统的排烟效果不佳。

5.2 中央空调系统的排烟问题

很多建筑物在排烟设计中,都是机械排烟系统结合中央空调系统发挥排烟效果。理论上而言,这种设计是可行的。但是,在进行设计的时候,却要考虑到风量设计问题。比如,在机械排烟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之间需要建立旁通管,并通过自动切换阀进行排风自动切换。这就必然会增加建筑设计和施工成本[4]。在建筑工程防排烟设计审查中,类似的问题就会出现,而且往往是中央空调系统的排烟设计存在问题。较为常见的现象是,没有在每一个空调系统的出风口处设计自动控制阀,虽然空调出风口是维持开放状态,但是,排气口却是关闭着。一旦有火灾发生,就会由于排烟雾效果不良而引发事故。

6 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造型多样化,建筑结构复杂化,如果消防工作不到位,就会导致火灾问题存在。如果消防审核水平没有根据实际需要而有所提高,使带有消防问题的建筑投入使用后,严重危及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确保建筑工程的防排烟设计符合规定,重视消防审核工作是关键。

参 考 文 献

[1] 陈绍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传播,2012(07):53-54.

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常见问题研究 第5篇

1 建筑防排烟方式

从宏观层面讲, 防排烟工程涉及到防烟和排烟两方面的问题, 防烟是指通过某种措施使着火区域内尽可能产生较少的烟气量, 且避免烟气从有烟区扩散蔓延至无烟区, 排烟是指通过某种措施尽快将烟区中的大量烟气排放到大气中。从狭义层面说防排烟是指建筑内部的防排烟系统, 即建筑内设置的用来避免火宅扩散蔓延的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防烟系统主要起到防止烟气扩散到疏散通道等区域的作用, 排烟系统主要起到将烟气及时排到建筑物外的作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内部的排烟可以采用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建筑内部的防烟可以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方式。[1]

1.1 自然排烟。

自然排烟是指借助于自然力作用使室内外空气保持流动, 以此进行排烟。自然力可以是室外空气流动形成的风压, 也可以是火灾发生时由于可燃物燃烧引起的不均匀的室内外容重而形成的热压。

1.2 机械排烟。

机械排烟是依靠电能产生的机械动力将室内的热量和烟气及时排出室外的方法。

1.3 机械防烟。

又称机械加压送风。是指依靠电能产生的机械动力进行强制性送风, 以保证避难所和疏散路线空间在正常的正压值范围内, 避免烟气进入的一种方法。

2 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常见问题

2.1 自然排烟

2.1.1 自然排烟窗结构形式和设置位置不合理。

部分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将排烟窗设计成不能正常开启的固定窗, 或将窗上部做成固定窗, 下部做成可开启的排烟窗, 这都对排烟窗的排烟功能造成影响。另外, 考虑到自然排烟效果, 排烟窗应当尽可能设置在靠近墙的上部, 然而根据相关建筑统计分析发现, 大量建筑的排烟窗都安置在下部, 离吊顶、吊板的位置较远, 这也会对排烟功能造成影响。

2.1.2 自然排烟的可开启外窗设计不规范。

根据相关规定,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在五层范围内应该有不小于2m2的可开启外窗总面积, 而且必须采用可开启的外窗窗子型式, 避免使用防火窗、内窗、外门、固定窗等。然而在建筑消防审核中发现大量建筑对于排烟窗的型式和开启面积设计不规范。如某高37m、12层的二类商业建筑, 该楼防烟楼梯间每层按照0.72m2的防烟面积设计外窗, 虽然其开窗面积在规定范围内, 但其采用的是不可开启的甲级防火窗, 这对于自然排烟是非常不利的。改进中应当要求设计人员在楼梯间安置相应的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或是将固定窗改为开启窗。[2]

2.2 机械防烟

2.2.1 忽视对避难层独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

部分设计人员对于避难层独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考虑不周, 另有部分人员将机械排烟系统设置在封闭避难层, 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当发生火灾时, 人员在避难层的封闭空间里要保证不受到烟气的侵害, 因此要在避难层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如果避难层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 就会使避难层内部形成较大的负压值, 会造成避难层空间内涌入大量燃烧烟气, 这对于人员安全是非常不利的。如某高103m、地上28层、地下5层的五星级饭店, 在相关的消防审核中发现该楼的避难层仅在前室和转换防烟楼梯间设置机械正压送风系统, 未在封闭避难层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2.2 未合理设置加压送风机风量。

部分设计人员误认为风机送风量越大越有较好的防烟效果, 另有设计人员未按照正确送风量公式计算, 随意设计送风量值, 这不利于送风机的防烟效果。在送风机送风量计算中, 应当考虑风道漏风系数, 风量计算公式为:L=f (f*v*n) , f是指前室防火门断面积, n是指着火时的开门数量, v是指门洞风速, 通常设置在0.8~1.5m/s的范围内, L是指风量。当f、n一定是, 如果单纯使L增大, 便会使v增加, 当v超过1.5m/s时, 就会造成前室与走道间的疏散门难以开启, 这会给人员疏散带来困难。如在一栋19层的一类高层综合建筑中, 其设计人员直接将风机送风量按照规范设定值的两倍设计成44000m3/h, 而根据实际公式计算只需要27500m3/h, 另外考虑到竖井漏风系数为1.5, 因此应当将设计值固定在33000m3/h, 其设计值超过准确值的35%, 这必然会引起疏散门开启困难。[3]

2.2.3 送风机风量计算中为考虑竖井漏风系数。

根据相关消防规定, 在进行通风机选择时, 要及时掌握设备和放到的漏风量, 通常风管漏风率应当控制在10%左右。在工程实践中发现, 土建竖井的漏风率应当控制在20%以上。如果在加压送风机选择时忽视漏风系数的影响, 在消防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等部位就不能获得充足的送风量。如某高层建筑在防烟楼梯间安装有机械加压送风机, 其采用土建竖井作为竖风道, 设计风机送风量为43800m3/h, 而如果考虑竖井漏风率20%, 其防烟楼梯间所拥有的送风量只有39818m3/h, 不符合防烟楼梯间的送风要求。

2.3 机械排烟

2.3.1 排烟口设置不符合烟气流动规律。

通常情况下排烟口应当设置在靠墙的顶棚或上部, 而部分工程项目在排烟口设置中没有严格掌控安装位置, 经常将其设置在墙下部, 这在发生火灾时排烟系统很难完成有效地排烟。另外, 如果排烟口安装位置不当导致的排烟与人员疏散方向一致时更会造成更加恶劣的后果。

2.3.2 未对排烟设施位置进行严格设计。

根据相关消防规定, 缺乏直接自然通风、长度距离超过20m的走廊和存在自然通风、但长度距离超过60m的走廊内要设置相应的机械排烟系统。而部分设计人员严重忽视此消防技术规范。如某17层建筑工程, 1层为仓库用房, 2层为农贸市场, 3、4层为大型超市, 5~7层为办公用楼, 8~17层为居住区, 属于一类高层综合建筑, 该楼设计人员却忽视对超市、办公走廊和超过100m2的房间内的机械排烟系统的安装, 这给楼层的消防安全埋下严重隐患。

2.3.3 排烟量不符合排烟要求。

排烟量不符合要求的重要表现就是排烟量小, 甚至部分排烟设施无法起到排烟作用。引起此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工程未按照有关要求选用双速风机, 还有部分建筑单位选用了功率较小的风机, 因此导致风机排风量小、风速较慢。

3 结束语

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使用和消防质量。因此, 设计人员应当根据防排烟系统设计相关规范, 针对设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采取恰当处理措施, 以不断提高防排烟系统设计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摘要:作为现代建筑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措施, 防排烟系统设施对于提高建筑使用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文章首先简单介绍了建筑防排烟方式, 然后具体分析了防排烟系统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以期为相关设计和技术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常见问题

参考文献

[1]柴玉才, 李有金.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审核验收中的常见问题分析及相应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 2011, 12 (29) :62-63.

[2]张建安.浅谈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设施设计施工中常见问题及对策[J].甘肃科技纵横, 2010, 13 (14) :74-75.

谈高层建筑中防排烟问题 第6篇

因此,有针对性地做好高层建筑的防排烟问题,同时采用防烟楼梯间、自动防火隔断等技术手段,对于经济、人身安全至关重要。

1 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潜在威胁

1.1 以自然排烟为目的的设备无法达到有效排烟的要求

自然排烟系统,是一种容易建造、经济有效、方便快捷的高层建筑排烟系统。然而,部分设计施工人员在设计、安装该系统的时候,没有按照相关技术、施工要求进行,导致设备投入使用后完全达不到排烟的实际要求,从而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的严重浪费,也给建筑带来很大的潜在危害。1)自然排烟设备的排烟窗所处位置问题:为保证排烟效果的最大化,一般情况下,自然排烟设备的排烟窗必须处在墙的上方(热空气上浮原理)。实际情况是很多高层建筑为保证建筑的美观性,而将自然排烟设备的排烟窗安装在墙的中间部位,部分甚至安装在墙的底部,导致完全无法排烟情况的出现。2)自然排烟设备的排烟窗面积过小:国家根据建筑面积等实际情况,对高层建筑自然排烟设备的排烟窗面积有硬性的、明了的规定。然而,部分设计施工人员缺乏对规定的认识,抑或是敷衍了事,致使很多高层建筑的自然排烟设备的排烟窗面积过小,严重不达标,严重影响了排烟的效果。3)自然排烟系统排烟窗安装的太高,且很不容易开启:排烟窗必须保证能够方便、快速的开启,才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快速地排除烟雾,国家法规对此也有相应的规范。但是,部分高层建筑设计中,排烟窗却出现安装太高或是不易打开等情况,有些甚至完全无法打开,这些对紧急情况下的排烟自救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威胁。

1.2 机械防烟系统容易出现的问题

机械防排烟系统,顾名思义,应由机器控制,实现一定程度上的网络化、智能化。因此,机械防排烟系统通过与火灾自动预警系统相关联,通过系统的关联,当地的消防系统能够及时接收火灾信息,并通过实时遥控风机、排烟口、防火阀等设备排烟,实现对人员的及时救助。由于这套系统涉及到相关网络技术,控制相对比较复杂,因此,对该套系统的设备设置要求要更加严格。高层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中很容易出现的情况是,送风道过细,从而导致送风系统压力值不足、送风口尺寸过小等情况的发生,直接导致风量过小,甚至出现出风口无风的极端现象,严重影响救助工作的开展。1)未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风机。高层建筑的机械排烟设备的实际安装过程中,应综合考量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等位置的机械加压送风量,而不仅仅是机械式的照搬相关规范的规定值。当相关规范与实际情况相冲突时,应选择两者中数值较大的一项。但是,施工过程中,部分设计施工人员按图索骥,机械照搬规范,从而导致部分送风量实际值较大的风机风量不足,满足不了实际需求。2)风压由于风道的阻力过大而产生过量损失。在对很多高层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中查看发现,设施的各项建造指标都符合设计、建造的规定,但结果却是出风口的风量很少、风速很慢,甚至出现无风现象。经过深入检查得知,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送风通道中的竖井施工存在问题,如风道内部过于粗糙、风道密封不严、风道中有较大的施工残留物等,从而出现漏风或是阻碍风等情况,进而导致进风口风速、风量正常,而出风口风速、风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情况[1]。3)部分工程中自然排烟系统与机械排烟系统被重复建造。在国家《高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建筑高度超过50 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 m的居住建筑,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然而,很多高层建筑在设置了机械排烟系统的同时,又在相邻的部位建造了自然排烟系统。最终的结果是在火灾发生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自然排烟系统同时开启,导致防烟楼梯间难以形成合适的正压,完全无法达到防排烟的效果[2]。4)正压送风系统的压差调节装置设置不合理。根据相关规范确定,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两者在机械送风时,应该采取分别建造独立的送风系统的措施。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两者必须使用同一个系统的时候,如果没有对应的压差调节装置,很容易导致楼梯间的余压值低于前室,进而达不到排烟效果。因此,应设置一个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最好装置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

2 系统风机的配电不符合标准

2.1 风机配电线路安装不合理

出现突发情况时,排烟系统全面工作会产生较大的用电负荷和十分恶劣的工作环境。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为节约建筑费用以及设计施工人员意识薄弱,很多系统的线路仅仅简单地铺设在塑料管道内,抑或是虽然铺设于金属管内,却没有设置保护层,从而导致设备在工作时无法应对恶劣的工作环境,以及较大的工作负荷。

因此,为保证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转,各个风机的电路必须采用铺设在防火、耐火、封闭的金属线槽内,且应铺设符合要求的保护层(一般情况下为30 mm的混凝土层),以满足工程实际工作的需要。

2.2 排烟系统风机电力情况小于高层建筑实际要求

高层建筑因用户集中、火灾蔓延快等特性,对消防系统的用电负荷要高于低层建筑。但是,在部分高层建筑的实际施工中,其防排烟系统的供电线路仅仅来自普通的民用配电箱,而且没有安装末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从而导致部分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的供配电无法达到实际运转所需的用电负荷,及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必须安装末端自动切换装置的规定。

2.3 设备相关的挡烟设施的欠缺或建造不达标

很多高层建筑在安装机械排烟系统的部位,没有按国家要求在吊顶下设置挡烟垂壁。更有甚者,为达到美观效果,在第二次维修时,将原有的挡烟垂壁给拆除掉。同时,某些高层建筑的地下车库虽然建立了挡烟设施,却因安装位置的错误,根本起不到挡烟的效果。

2.4 高层建筑出现无效的防排烟系统

防排烟系统作为一种应急救生装置,仅仅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产生效用。在日常情况下,系统除了定期检修的需要,是不会轻易运行的。由于长时间的设备闲置,自然条件对设备产生一定程度的侵蚀,以及部分产品本身质量就不过关,此时,防排烟系统很容易出现阀门熔片脱落、系统无法开启等等不良情况的发生。这些隐患的存在,往往会导致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在火灾等危急情况下无法运转,而且使得送风道成为烟雾、火灾不断蔓延的帮凶。

3 根据问题出现原因制定相应对策

通过上述问题发生情况及相关原因的分析,可以知道,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人为因素。因此,需从以下四点予以积极克服。

3.1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消防监督部门,作为一个地方的消防系统监督职能部门,首先需从源头上加强对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审核与工程验收力度。

其次,需做到按规定招标,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公司进行设计、施工,并实行严格、有效的问责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3.2 提升意识,加强相关单位对防排烟设施重要性的认识

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在高层建筑的日常运行中看不见、摸不着,处于一种隐身状态。但是,一旦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该系统将立马发挥作用。因此,只有把防排烟系统作为一个独立的消防系统,并提升到一个高度,才能保证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在高层建筑日常消防工作中对其重视,并不断完善其性能。

3.3 系统设计严格符合国家要求

只有符合规范的设计,才能创造符合规范的作品;只有符合规范的作品,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鉴于防排烟系统的重要性,应对该系统进行单独的设计。建筑开发商在定址、设计时,应舍得加大对该系统的投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其设计的防排烟系统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

建筑规划等主管部门则应重视对开发商的引导,并加大惩处力度。

3.4 加强施工检查、验收力度

严格的施工,才能确保将最好的设计成品化,才能保证最终的质量。针对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这项重要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应建立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完成、施工之前,应严格查验防排烟系统所涉及的物料(质量、配件吻合度等),以确保各项材料能够充分满足系统正常运转的需求;防排烟系统建造完工后,主管部门应联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验收,查看系统实际运行状况,并对出现的问题责成及时改进,尽快进行二次验收,直到系统完全符合高层建筑防排烟的实际要求。

4 结语

如果把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商铺、居住楼等比作其“硬资产”,那么其防排烟系统无疑是高层建筑的最重要的“软资产”。因为这样一套平日看不见、摸不着的系统,在危急情况下,关系到整个高层建筑的安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将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建造、验收提升到一个高度,充分发挥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让各主体积极参与其建立健全中来,能够保证该系统的进一步完善,起到最大限度的消防、排烟效果。

摘要:通过分析高层建筑中防排烟系统在前期设计以及装置、验收等系列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从发生问题的原因着手,有针对性地提出系列改进措施,为高层建筑防排烟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自然排烟,机械排烟

参考文献

[1]孙培良.论高层建筑中防排烟设计[J].低温建筑技术,2006(4):5-6.

防排烟的几个常见问题分析 第7篇

一、自然排烟达不到排烟的目的

1.自然排烟窗的设置位置不当。目前, 有相当数量的自然排烟窗不是设置在墙的上部, 而是下部, 距顶板、吊顶的距离较大, 不利于自然排烟。实际工程中, 很多防烟楼梯间的开窗和前室的开窗在同向且相距很近, 由于受室外风向、风速、建筑本身的密闭性等因素的影响, 就不可避免烟气从这个排烟口出来又从另外的排烟口进去, 这样的自然排烟效果就不好了。

2.自然排烟窗的开窗面积达不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 (《高规》) 要求, 《高规》对采用自然排烟部位的开窗面积均有明确规定, 但部分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进行计算, 或将固定窗的面积计算在排烟窗面积之内, 或开启方式不正确, 导致排烟窗面积达不到《高规》要求, 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3.自然排烟窗的结构形式不合理, 有的将窗的上部做成固定窗, 把可开启的部分设置在窗下部, 严重影响了排烟效果。

4.安装高度较高的排烟窗缺少便于开启的操作机构, 排烟窗应有便于开启的装置, 但是有些安装高度较高、开启困难的排烟窗未安装开启操作装置, 不利于火灾情况下排烟窗的开启。

二、自然排烟方式开窗面积的确定

《高规》8.2.2条对防烟楼梯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需要排烟的房间及净高小于12m的中庭等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作了规定, 而且指明为可开启外窗面积。从节能、安全角度考虑, 现代高层建筑外窗往往设计为上悬外开窗, 当开窗角度小于70°时, 开窗有效面积应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下面以某地上房间为例进行计算, 房间上悬外开窗的尺寸为6001200, 计算结果详见表1。

因此, 应特别强调作为自然排烟口的开窗面积不应按外窗开口面积计算, 而应根据不同窗型 (平开、推拉、翻转等) 按其实际可开启部分进行计算。

三、是否设机械排烟房间的界定

《高规》8.4.1.2条规定, 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高规》8.4.1.4条规定,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 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防排烟问题 第8篇

关键词:消防,防排烟,设计,施工,问题

一、防排烟设施的分类

防排烟设施分为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其中, 防烟设施可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两种。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可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等两种。

二、防排烟的原理和方式

1. 防烟方式。

(1) 非燃化防烟。所谓非燃化, 指建筑材料和室内家具、装修材料等尽可能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成, 从而把火灾烟气的生成量降低到最小限度。防烟的基本做法首先是非燃化, 非燃化防烟是从根本上杜绝烟源的一种防烟方式。

(2) 密闭防烟。密闭防烟的基本原理是指对耐火性和密闭性都较好的房间, 当发生火灾时, 将着火房间封闭起来, 杜绝新鲜空气流入, 使之缺氧窒息而自行熄灭, 从而达到防烟灭火的目的。

(3) 阻碍防烟。在烟气扩散流动的路线上, 设置各种阻碍, 以防止烟气继续扩散的方式, 成为阻碍防烟方式。阻碍防烟的措施很多, 如对建筑物平面化分防烟分区, 在各防火分区之间设置防火门等。

(4) 机械防烟。

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 对着火区以外的区域进行机械送风, 使其保持一定的正压, 以防止烟气侵入。

2. 排烟方式。

(1) 自然排烟。利用火灾产生的热烟气的浮力和外部风力作用, 通过建筑物的对外开口把烟气排至室外的排烟方式, 成为自然排烟。这种排烟方式实质上是热烟气和冷空气的对流运动, 因此必须有冷空气的进口和热烟气的排出口。

(2) 机械排烟。利用排烟机把着火区域中所产生的烟气通过排烟口排至室外的排烟方式, 称为机械排烟。在火灾发生初期, 这种排烟方式能使着火区域内压力下降, 造成负压, 烟气不会向其它区域扩散。

三、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 机械防排烟系统风量不足。

在实际的竣工验收中, 我们发现, 机械防排烟系统往往不能按照设计要求满足风压、风量以及风口的规定风速,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风井、风管在施工中内壁不光滑、或者有阻塞物;

(2) 设计的风机风量符合规范要求, 但有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 往往一台排烟风机担负过多防烟分区的风量, 且没有严格计算风道过长导致损失增大, 末端的防烟分区不能达到应有的风量;

(3) 排烟阀、送风阀产品质量不过关, 导致风口封闭不严, 出现漏风现象;

(4) 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不能按照设计的逻辑顺序打开排烟阀、送风阀, 导致着火区域或相邻区域的送风、排烟量达不到预期效果;

(5) 室外安装的防排烟风机出入口出设置遮雨百页, 阻力大, 损失大, 影响到气流通过;

(6) 排烟防火阀质量差, 内部弹簧拉力不足, 当烟气流通时阀片不能保持水平, 而产生一定的倾斜角度, 影响烟气通过。

2. 防烟分区的划分及联动控制问题。

(1)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4.2条规定:“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0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由挡烟垂壁完成, 施工单位施工中不能结合防烟分区的划分, 按照联动逻辑模式联动打开排烟阀。首先, 着火区域的烟气最先开始扩散, 该防烟分区的报警探头接到报警, 按照事先设定好的联动编程启动着火区域的排烟阀, 启动排烟风机, 进行排烟, 如烟气扩大到相邻防烟分区, 相邻防烟分区排烟阀动作进行排烟。

(2) 排烟防火阀具有手动启闭装置, 启动扳手也可作为平时检查试验用, 防火排烟阀分为两种, 一种是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的防火排烟阀且排烟系统由不同防火分区共用, 一般情况下平时关闭, 着火区域应首先打开相应防火分区的排烟防火阀, 另一种是排烟系统仅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这时防火排烟阀应该常开, 280℃自动关闭。

3. 排烟口的设置问题。

(1) 排烟口或排烟阀未按防烟分区设置, 不能达到每个防烟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排烟口;

(2) 排烟口未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或与附近安全出口距离近, 排烟口较低, 不能保证排烟时烟气的高度, 对人员疏散造成较大的影响;

(3) 在一些无吊顶的建筑或场所中, 顶板下的梁往往影响排烟管线的施工, 排烟管道也不得不设置在梁下, 有些设计施工中把排烟口设置在管道的下方, 虽然梁能够承担防烟分区划分的功能, 但排烟口设置在梁和管道的下方, 烟气在漫过防烟分区时, 排烟口还不能达到排烟的目的。

4. 防火阀的应用问题。

工程施工期间, 施工单位不能按照设计要求对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功能进行正确调试, 且存在偷工减料, 擅自减少联动线路的情况。

(1)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4.8条的规定:“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 当该阀关闭时, 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设置在排烟风机出口处的防火排烟阀平时应为常开, 在火灾时烟气温度达到280℃时关闭, 且阀体上应设置反馈线路, 打开状态下, 火灾报警器无反馈, 关闭状态下, 报警控制器显示动作;

(2) 设计、施工中, 下列部位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上未设置防火阀:

a穿越防火分区处;

b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c穿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d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e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 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该类防火阀平时常开, 动作温度应为70℃。

5. 防烟楼梯间与防烟前室共用正压送风系统的设计。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高规》) 第8.3.1.1条规定: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可以利用楼梯间送风的余压达到规范要求, 无需再设置正压送风, 从而满足经济合理要求。实际的工程中, 不利的一面是许多设计人员或施工人员, 都忘了在楼梯与前室之间设计、安装一个余压阀 (余压阀是用于控制不同区域压差的部件) , 导致实际上楼梯间的风压无法进入前室, 造成楼梯间的风压太大, 影响防烟前室疏散用门向楼梯间开启, 导致疏散不畅, 而前室只靠楼梯防火门的缝隙漏风, 风压又不足, 不能抵制高温烟气侵入防烟前室;有利的一面是防烟楼梯间有自然排烟条件, 而前室没有, 自然排烟的可开启窗扇设置在建筑的内夹角处, 与建筑另一侧开窗防火间距不足时, 可封闭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窗扇, 将前室正压送风系统改入疏散楼梯间内, 加大风机荷载和竖向风道面积, 以满足规范需要。

6. 剪刀楼梯间的正压送风系统未按规定分别独立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高规》第6.1.2.3条规定: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 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在实际工程中, 设计人员经常将两个系统合为一个系统, 同一竖向风道在每个楼层均开设风口, 既不满足风量要求, 有不满足防火分隔作用;或施工单位不懂设计意图, 一个风道开向前室, 一个风道开向疏散楼梯, 致使一部疏散楼梯缺少正压送风风口;

7. 常闭式防火门形同虚设。

目前有许多建筑为了提高使用面积, 采用消防电梯与客梯合用, 消防电梯前室与防烟楼梯前室合用, 采用常闭防火门。这种工程投用后, 往往造成前室的门为了行人的方便而常开着, 或者由于经常性的开关防火门使防火门的闭门器被损坏, 防火门被拆除, 导致防烟前室不防烟。因此, 公共聚集场所、综合性的建筑或经常需要人员使用楼梯间应设置常开式防火门, 火灾时通过联动电磁阀来关闭防火门, 进而真正起到防烟前室的防烟作用。

8. 分段后的疏散楼梯间的下段未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高规》第6.2.8条规定: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 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 应在首层与地下层或半在下层的出入口处, 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 并应有明显标志。由于此条规定, 所有的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均分成上下两段, 但由于设计院的各专业的独立性很强, 如建筑与暖通专业未勾通好, 则很经常地出现地下部分的疏散楼梯在设计或施工上遗漏了正压送风系统。

四、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问题的对策

1. 不断提高设计单位的消防设计水平, 加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学术交流, 合理解决设计施工中发现的问题、难题;

2. 加强施工单位的消防施工技能, 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施工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3. 加强消防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要经常性对建设工程中安装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查处不合格消防产品, 规范市场秩序, 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年版)

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研究 第9篇

关键词:消防联动 防烟排烟 控制方式 模块及模块箱

中图分类号:TU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6(c)-0071-01

防排烟系统的设计需要暖通与电气专业相互配合,对彼此的专业都需要有一定的认识。但在实际的工程设计中,在防排烟设备的联动控制设计方面,普遍存在着系统设计不完善等问题。

1 消防联动控制

针对此问题,我认为联动控制是核心内容,“联动控制设计”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设计内容。

1.1 控制方式

包括联动控制方式和手动直接控制方式。

1.2 现场消防模块的设置

(1)输入模块:传输现场消防设备状态或报警信号的模块。(2)输入/输出模块:将消防控制室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通过现场消防模块对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控制,并将控制后的状态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1.3 系统连接线设置

(1)联动控制总线(信号二总线和DC24V电源二总线),是消防模块与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控器的连接线。特点是传输数字信号,包括报警、控制及状态信号。(2)直接控制线,特点是将控制接点直接接入被控设备控制装置的控制回路,中间不得接入任何连接器件。控制线传输的是开或关单一的接点信号。“联动控制设计”实际内容的确定,明确了消防工程设计中,联动控制系统应围绕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展开设计工作。

2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2.1 防烟排烟系统的控制方式

(1)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

防烟排烟系统是在应急情况下,保障人员疏散的重要消防设备。新版《火规》明确规定,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①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的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发出报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动信号,联动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②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降落。③应由同一防烟分区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动信号,联动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并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动作信号,联动排烟风机启动。④排烟风机入口处总管上设置的280 ℃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排烟风机停止。控制线采用直接控制线。

上述前3个联动控制方式的控制线均采用联动控制总线。

(2)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

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①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②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上述手动控制方式的控制线均采用联动控制总线。③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应能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停。控制线采用直接控制线。

2.2 防烟排烟系统现场消防模块的设置

(1)防烟排烟系统各类风阀上消防模块的配置。

防烟排烟系统中设置的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电动防火阀、280 ℃排烟防火阀等风阀,凡是在消防过程中需要控制开启或关闭的风阀应配置输入/输出模块,目的是既可以通过现场报警装置联动控制或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现场的上述风阀开启或关闭。在消防过程中自动关闭的如280 ℃防火阀、70 ℃防火阀应配置信号输入模块,用于报警或联动控制,上述所有风阀在动作后,均由其消防模块将其动作的反馈信号回送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防烟排烟风机控制装置消防模块的配置。

以工程中常见单台风机控制装置为例,控制装置消防模块的配置见表1。

通过上述现场消防模块的设置,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联动控制器或图形显示装置上,就能够准确地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工作状态及消防风机的工作、故障状态。

3 防烟排烟系统的系统连接线设置

消防风机控制装置需接入的消防联动控制线有两类,分别为:(1)联动控制总线(信号二总线和DC24V电源二总线)。(2)防烟、排烟风机的直接控制线,一般为3芯电缆。上述配线均应采用耐火类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4 结语

该文以新版《火规》为依据,研究分析了防烟排烟系统的控制方式、联动控制过程和原理(流程图和原理图),通过联动控制设计的三部分设计内容,设计出安全、可靠的防排烟联动系统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1]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小议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常见问题 第10篇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自然排烟

防排烟系统设施是高层民用建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可缺少的消防安全设施, 暖通设计人员主要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防排烟系统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由于部分设计人员对防排烟设施的结构、作用、性能缺乏了解, 对国家规范标准理解不够透彻, 往往导致在设计中出现防排烟系统设施配置被忽略或有配置而功能不全的现象。

防排烟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防排烟系统主要包括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闭楼梯间、避难层 (间) 等场所设置的防烟设施, 地下室、中庭、内走道、无窗或设有固定窗房间等部位设置的排烟设施, 防烟分区之间的挡烟垂壁等。工程中的防排烟系统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1 自然排烟设施达不到排烟要求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维护管理方便的排烟方式, 但由于部分工程在设计过程中不按规范要求进行, 往往导致工程完工后, 自然排烟设施达不到或不具备排烟作用,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自然排烟窗的位置设置不当

从自然排烟效果考虑, 排烟窗应尽量靠近墙的上部设置, 目前有相当数量的自然排烟窗不是设置在墙的上部, 而是下部, 距顶板、吊顶的距离较大, 不利于自然排烟。

1.2 自然排烟窗的结构形式不合理

有的把排烟窗做成不可开启的固定窗, 有的将窗的上部做成固定窗, 把可开启的排烟窗设在窗的下部, 严重影响排烟功能和效果。

1.3 自然排烟窗的开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采用自然排烟部位的开窗面积均有明确规定, 但由于部分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认真计算, 或将固定窗的面积计算在排烟窗面积之内, 导致部分工程排烟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 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1.4 安装高度较高的排烟窗缺少便于于开启的操作机构

按规范要求, 排烟窗应有便于开启的装置, 但有些安装高度较高, 开启困难的排烟窗均未安装开启操作装置, 不利火灾情况下排烟窗的开启。

2 机械防烟设施达不到防烟要求

送风道界面尺寸过小, 送风口尺寸、正压送风系统余压值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现象在工程中相当普遍, 往往出现送风口实际送风量严重不足, 开启门洞处风速近似于零等现象,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风机选型不当

按规范要求, 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 应由计算确定, 当计算值和规范规定的值不一致时, 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而有的设计者往往不经过计算直接按规范给定的值确定, 导致选用的风机风量、风压偏小, 不能满足要求;

2.2 送风道阻力过大, 风压损失严重

在实际工程中, 往往发现送风口的尺寸、以及选用的风机风量和风压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但实测其送风口风速却很小;离风机较近的送风口风速偏大、较远送风口无风等现象, 难以满足产生余压和门洞风速的要求。究其原因是由于有相当多的工程因设计者的风道只满足面积要求, 而忽略了送风道宽度要求, 导致施工中因混凝土风道尺寸偏小而无法对内壁进行处理, 管道连接不严实, 常闭风口关闭不严密, 漏风十分严重, 导致送风口的风速、风量达不到规范要求。

2.3 正压送风系统与自然排烟设施重复设置

对于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l00m的居住建筑, 按《高规》要求, 宜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有的工程在上述部位同时又采用了自然排烟, 导致火灾情况下,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自然排烟窗同时开启时, 防烟楼梯间难以形成正压, 达不到防烟效果。

2.4 合用正压送风系统未设计压差调节装置

按规范要求, 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 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 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 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目前很多设计的合用正压送风系统没有设计压差调节装置, 无法形成楼梯间的余压值高于前室。

2.5 送风机进风口位置设置不当

有的工程中把送风机设在地下室中, 其风机的进风口直接从地下室取风, 致使地下室内造成严重负压, 同时送风量严重不足。

2.6 送风口设置不符合要求

有的竖向防排烟系统的送风口采用固定百叶窗式常开风口, 风口规格尺寸基本一致, 造成各层送风口的风量风速严重不平衡, 离风机较远的送风口的风量不足, 甚至末端的送风口的风速、风量接近于零。

3 机械排烟设施达不到排烟要求

3.1 排烟量达不到规范要求

在设计中发现有的设计者为了接管方便, 加设许多风室或夹层, 风室面积过大导致排烟口风量、排烟口的风速甚至接近于零。

3.2 排烟口的布置不符合烟气流动规律

排烟口应尽量在顶棚上或靠近墙的上部设置, 目前有相当数量的排烟口不是设置在墙的上部, 而是下部, 距顶板、吊顶的距离较大, 不利于排烟。有的排烟口位置设置不当, 致使烟气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同, 甚至有的将排烟口设置在安全出口的正上方或跨过安全出口, 不仅不利于排烟反而把烟气引向安全出口。

3.3 走道内的排烟口选型不正确

按照烟气的流动规律, 走道内的排烟口应该设置在顶棚上, 并选用条缝全宽型排烟口, 这样有利于有效排烟。

3.4 应设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超过20米无自然排烟的内走道, 有的设计人员因与其相连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有自然排烟, 认为其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3.5 排烟风机应与排烟口实现联动

排烟机与排烟口应设有连锁装置, 当任何一个排烟口开启时, 排烟机能自动启动, 即一经报警, 确认发生火灾时, 消防控制室遥控开启排烟口, 则排烟机立即投人运行, 同时能立即关闭着火区的通风空调系统, 使非着火区保持正压, 以减少烟气的蔓延。

4 防烟分区不按规范要求设置挡烟设施

有相当一部分工程, 尤其是大型商场设置机械排烟的部位未按规范要求在吊顶下设置挡烟垂壁, 有的地下室虽然采用建筑的梁作挡烟设施, 但排烟系统的排烟口未按规范要求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而是设在梁的下面。

5 造成上述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5.1 防排烟系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防排烟设施, 是防止火灾和在火灾发生时减少人们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保障系统, 是消防工程系统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但设计者在进行工程设计时, 往往忽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把它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了, 而对防排烟系统不够重视。

5.2 设计把关不严, 存在不按规范设计配置的问题

暖通设计者只有端正对防排烟系统属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从而在思想观念上重视它, 才能在工程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保证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施工落到实处, 保证每个建筑项目的防排烟系统设施配置齐全, 功能完善, 真正发挥其防火减灾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2005.[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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