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精选6篇)
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第1篇
人民政府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灾,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党政办、民政、派出所、国土、农技、林业、学校等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相应成立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地域的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二)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汛期防灾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民政员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归口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村配合镇上搞好镇防洪规划编制,负责村上的综合协调,并统一纳入全镇总体规划,使防洪排涝工程和解店建设同步进行。
6、镇农技站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林业员负责管制沿河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灾后植被恢复等工作。
8、土地管理员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3月份配合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和防汛办。
9、卫生院、农技站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10、学校负责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 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中、小学。
2、洪涝灾害信息 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民政、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 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 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 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 发布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 镇办公室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发布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 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 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县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 发生重大汛情时,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 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 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 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指挥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2、技术指导组 由镇防汛办、国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 由镇纪委书记及党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 由镇办公室、人武部、民政、派出所、财政、国土、农技站、卫生院、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党委、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 由镇党政办、民政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 由镇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村等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7、后勤保障组 由镇办公室、民政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及农技站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各单位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荣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第2篇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置洪涝灾害和干旱带来的险情,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并使收费中心干部(职工)职责明确、任务清楚、责任落实,真正做到防汛抗旱工作井然有序进行,结合中心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在本预案启动以后,为更好地组织、协调中心及职工的防汛抗旱工作,分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市政园林局、环卫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组长:陈建中电话:88370356 手机:*** 成员:苏恭修电话:88363278 手机:***许晓尧电话:88370310 手机:***郑增崇电话:88370310 手机:***
(二)领导分工
组长陈建中负责中心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和部署中心各岗位人员的工作任务、协调等工作; 苏恭修和郑增崇协助组长陈建中抓好防灾减灾抢险后勤保障工作;
许晓尧负责联系本单位出租房防灾减灾抢险工作,联系
承租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职工职责分工
(一)后勤保障组
组长:苏恭修电话:88370310 手机:*** 成员:杨丹、李小茶、邵若谷、黄建芬;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生活保障、车辆调度、环境卫生、文字资料上报等有关保障工作。
(二)防汛抗旱突击抢险组
组长:许晓尧电话:88370310 手机:*** 成员:陈 焕、郑增崇、林加祥、王乐杰、王明龙、蔡一新、谢敦桥、黄美云;
主要职责:负责出租房、保证在第一时间内车辆应急调配等各项措施,对以上安全进行突击抢险,保证中心财产和人身安全。
三、工作预案启动和响应
当发生台风、干旱、洪涝灾情后,收费中心立即召开会议,全体职工各就各位,同时启动预案。
四、工作预案处理程序
1、本工作预案启动后,中心应立即向处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并向中心全体职工通报相关情况。
2、根据出租房出险情况,派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3、出租房险情发生过后,应及时应对处置进行检查总结,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工作预案实施
1、工作预案启动后,中心主任陈建中做全面动员,围绕防台抗洪抢险和成立救灾工作中心,全力处置防台抗洪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2、中心领导根据防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分工,带领各自分管工作机构和人员进入岗位,落实工作人员,检查工作准备情况,履行本工作预案的工作职责。
3、中心职工要及时了解险情,掌握信息,组织人员到受灾地区核实灾情和险情,掌握各地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提出抗台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工作预案保障措施
1、平时要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开展预案演练。
2、对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中工作表现突出,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
收费管理中心
重庆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分析 第3篇
重庆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重庆地域辽阔, 人口众多, 生态环境脆弱, 地形地貌复杂, 气候差异明显, 自然变异强烈, 自然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强度大、损失重。每年都不同程度地发生干旱、风雹、洪涝、低温、雷电、地震、泥石流、滑坡、岩崩、水土流失、生物病虫害、森林火灾等多种自然灾害, 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大量的住房倒塌和农作物毁损。
加强重庆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建设, 已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在灾害应急管理中, 政府的作用极其关键。政府是灾害应急管理的动力源之一, 其能力之大小、功能之强弱, 职能配置之合理与否, 都关系到灾害应急管理的效率。
二、重庆防灾减灾工作成果
近些年来, 重庆防灾减灾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 突出表现在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序性增强、有效性提高, “秩序”与“效率”已经和正在成为当前重庆防灾减灾工作的新特征。具体说来, 这种特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工作的变化:
一是体系更加健全。目前, 全市救灾工作已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分工负责,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和组织管理体系。从管理体系上改变了过去权力分散、职责不清、运转不灵的状况。
二是制度更加完善。重庆直辖以来, 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包括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气象监测、森林防火、生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行政规章, 制定并出台了政府救灾救济工作的一系列行为规范, 初步形成了救灾工作的法规体系, 基本实现了救灾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三是管理更加有序。近年来, 重庆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对自然灾害依据不同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措、储存、分配与使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四是力度更加增大。防灾减灾资金投入的大幅度增长是重庆直辖以来救灾工作最显著的变化。直辖后, 中央加大了对重庆救灾经费的预算, 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灾区的投入也相应增大,
五是手段更加增强。目前, 运用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和现代网络技术, 全市已初步建成“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网”、“三峡库区地质滑坡监测网”、“汛抗旱指挥系统”等, 使全市救灾工作的科技化程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三、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缺陷
近年来, 虽然全市救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政府救灾应急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救灾工作管理体制与现行的救灾工作不相适应。
救灾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需要多个部门协调一致的行动, 而现行的是多头管理体制, 导致各自为阵, 难以形成系统合力。
2、减灾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减灾工程严重不足, 且现有减灾工程标准低、设施老化、装备落后, 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
3、救灾投入与现行财政体制不相适应。
现在的救灾投入主渠道仍是国家财政和市级财政, 县乡两级财政基本上少有投入, “分灶吃饭”、分级负责的救灾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4、减灾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救灾工作
的现实需要不相适应。受资金、人才、体制的限制, 减灾科技成果推广严重滞后, 自然灾害损失的科学评估从上到下至今也还没完全建立。
5、救灾法规体系与依法治灾不相适应。
国家没有自然灾害救助的基本法, 防灾减灾的许多共性问题和大政方针没有确立, 不利于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四、大力提高重庆防灾减灾应急能力
政府是各种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主体, 建立健全社会有效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体系, 政府是关键。因此, 为进一步提高重庆防灾救灾应急能力, 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进一步完善城市灾害应急法制建设。
开展城市灾害应急管理的立法研究, 构建和完善政府应对和处理城市危机事件的法律、法规体系, 这是强化政府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根本措施, 对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尤其对加大政府部门协调、组织机制落实、人财物调拨的力度等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2、建立和完善政府灾害应急政策。
加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 除健全职能机构、培训人员、加强信息网络连接和信息共享外, 更为紧迫的是从信息报告制度入手,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报告的责任、标准、程序、时限、渠道、协作等具体要求。这是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应急机制的重要内容。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和民主建设的推进, 政府的职能应逐渐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3、推进科技减灾, 用现代科技提升政府灾害应急管理能力。
城市抗御灾害能力的大小,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进步的水准, 因此要大力发展防灾减灾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 把科技减灾纳入城市的发展规划;加大减灾投入, 建立具备通讯、预警、灾情评估和监视、确定行动重点地带、协调及分配救灾资源、公众信息与新闻媒介等多方面的功能高效的应急技术系统, 使之成为一个城市事故灾害的“神经中枢”。
4、加大减灾投入。
政府必须自觉地担当起防灾减灾投入主体的责任, 建立政府应急基金或发展灾害保险事业, 扩大城市应急管理能力。救灾资金按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分级建立救灾资金的投入机制;坚持减灾工程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对具有排他性财产权的减灾工程, 按“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市场模式引资建设;广泛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建立多渠道、社会化的减灾投入机制。
5、通过各种形式, 向广大市民广泛普及防御地震、火灾、疫情等灾害常识。
在社会各个层面开展灾害防御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工作, 强化城市人民的防灾意识, 提高居民的应急反应能力。
同时, 在新的历史时期, 重庆将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协调发展、综合减灾”的方针, 紧紧围绕秩序与效率这一目标, 建设防洪抗旱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气象减灾工程、地震预防工程、植物疫病防治工程、森林防火工程、灾后重建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 实现救灾工作系统化、社会化、科学化、法制化,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结语
防灾减灾是一个功在千秋的系统工程, 不可急功近利。它需要政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国家利益负责的精神, 未雨绸缪, 守土有责;需要把建立综合性防灾减灾系统工程切实纳入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当中。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高低, 将成为全面衡量城市整体功能及其安全防卫能力的标志。随着重庆防灾减灾应急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防灾减灾工作的不断推进, 重庆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将不断提高。
摘要:随着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城市防灾减灾问题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提高重庆防灾减灾应急能力是确保实现重庆全面、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对近年来重庆防灾减灾工作成果以及存在缺陷的论述, 分析当前重庆的防灾减灾应急能力, 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防灾减灾,灾害应急,救灾应急能力
参考文献
[1]方佳军.重庆市救灾工作的新变化、新举措[J].中国减灾, 2002.4.
[2]方佳军, 罗敬军.构建五大防灾减灾体系,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J].重庆行政, 2006.2.
档案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探究 第4篇
摘要: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是档案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国内档案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维护和确保档案的安全提出了相应的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对策。
关键词:档案 防灾减灾 应急管理
档案承载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现实”的重要作用,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崇高事业。确保档案的安全是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档案工作者的首要职责。
一、档案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些年国内外灾难的频发以及档案安全问题的凸显,此项工作逐渐受到各级档案部门的高度重视。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基本都能按照档案设施、设备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但即便这样,一旦灾难来袭,尤其是面对重特大灾难事故,仍会显得势单力薄、力不从心,仍旧会产生巨大损失。这就暴露出在档案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思想认知不够,缺乏防范应急意识
随着近些年档案事业的飞速发展,各种现代化档案馆竣工落成,档案科学保管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方面,新建档案馆的防灾抗灾能力较强,档案保管技术的进步也使得档案的安全有了更好地保障,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档案在灾难中的受灾程度,但防灾抗灾能力的增强,也会助长档案工作人员麻痹大意的思想,在工作中出现疏漏,在灾难来临时措手不及,从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另一方面,灾难应急管理强调“以人为本”原则,在灾难中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是放在第一位的,档案的安全往往容易被忽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档案受损的风险。
(二)预防范围狭窄,考虑不够全面
突发事件包括很多种类,有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也有战争、破坏等人为灾害。很多档案部门的预防范围和应急机制的建立对于灾种考虑得不够全面,往往仅侧重于火灾、水灾、病虫害等一些常见灾害的防范和应对,人为突发事件和不常发生的灾害很少被考虑在内,一旦发生特殊灾害,制定的理论没有任何参考借鉴价值,并会延误档案抢救时机,为档案安全埋下隐患。另一方面,在信息化普及的今天,档案部门安全防范的主要内容不应只停留在库房的“八防”管理(防火、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光、防尘、防盗)和档案实物的安全管理上,电子档案、电子文件及载体的安全保管,档案数据库的维护等都应列入预防范围。
(三)应急预案空洞,缺乏可操作性
档案部门应根据其所可能面临的突发事件类型及其严重程度制定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相应的防范准备工作。但从目前各地、各级档案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来看,其结构大致相同,基本包括总则、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应急处置保障措施、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附则等几部分,具体内容也大同小异,基本上是一些原则性的陈述,没有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内容空洞,可操作性不强,对抵御灾害十分不利。
(四)制度执行力弱,缺少实战演练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灾害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档案的安全,实战演练对于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急预案制定后,档案部門应经常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管理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有效性。但应急演练实战工作往往没有得到档案部门的重视,应急预案往往成了纸上谈兵,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二、档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对策
(一)高度警惕,强化防灾应急的意识
现代化的档案库房建筑及新型的科学保管技术为档案的安全性增添了坚实的武装保障,但面对日益频繁而复杂的各种突发事件,各级档案管理部门仍然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树立危机意识。
日本、美国是地震灾害频发的国家,其档案部门有着很强的抗震防灾应急管理意识。档案部门为员工举办不定期的抗震防灾知识培训,在宣传手册或相关网页上提供抗震防灾的基本常识,提高用户的防灾应急意识。“9·11”事件更让美国民众及档案部门懂得灾难的来临永远是猝不及防的,此后美国档案部门防灾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从“9·11”事件到汶川大地震,各种人为的、自然的灾难不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对保存人类历史记忆重任的档案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各级档案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严重性,加强防灾教育和指导,形成警醒的防灾意识,切实做好防灾及应急管理工作,使档案受损的风险降至最低,保证档案馆及馆藏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完善备份制度,做好防灾备份工作
做好档案、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及电子数据的备份工作,是抵御突发事件破坏、确保档案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在建国初期用于战备的“后库制度”逐步弱化后,档案的备份和异地保存问题也随之淡化,但是国内外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档案损失提醒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管理的必要性。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档案部门出于安全考虑,均建立了档案异地保存和备份制度,尤其对重要、敏感档案更是严格保证其安全无损。如美国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都提出了“安全库房”概念,要求保护历史遗产尽可能万无一失。
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重视研究制定重要档案异地备份管理制度,对本级重要档案及电子文件实行异地备份和异质备份,确保电子文件的长期可读,确保档案信息资源的绝对安全。省级以上档案馆应以选择相聚300公里以上,不属于同一江河流域、同一电网、同一地震带的地方建立异地备份为宜。对所有已有各种形式复制件的档案原件要进行封存,定期检查安全,无特殊需要不再对外提供利用。
(三)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预防灾害发生的具体措施,或灾害发生时降低人员和档案遭受损害程度的防护措施。档案部门的应急预案是处理灾害过程中的行动纲领,是加强人员安全和档案保护的有效工具。
国家档案局高度重视档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定了《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强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果断决策、合作互助的原则”,“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各级档案部门在应急预案制定之前应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工作,对本地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灾害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各种突发事件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造成的危害、发生的频率以及有效的应对措施等,明确需要构建应急预案的类型,结合本地区自然环境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同时,要分析本地区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制定不同的应急策略和应对措施,使应急预案真正转变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行为。
应急预案的制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科学、合理、全面、有效,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建立日常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确保应急工作的组织保障;建立应急反应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工作的及时展开;制定各种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善后处理机制,减少次生危害的发生。
(四)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
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档案防灾计划的价值在于长效,执行计划的能力在于常练。实施应急演练是检验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的有效方法,它能够提高档案人员对灾害的熟知度,增强对灾害的警惕性;培养工作人员的技术素养和应对灾难的良好心理素质;降低灾害处理过程中的人为错误,减少时间损耗;及时改进防灾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能够丰富实战经验,有效提高防灾应急管理技能。
档案部门应高度重视应急演练,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把应急演练作为本部门一项日常性、经常性的工作,真正把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五)明确重点,及时开展灾后的抢救恢复重建
灾情发生后,各种灾难对档案的影响仍然存在,极易发生次生危害,并可能进一步扩大受损程度,灾后的及时抢救恢复工作对确保档案的安全同样十分重要。
首先,应对档案各方面受损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包括实物档案、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档案馆库房建筑的受损程度、范围及潜在危险等情况,为下一步制定抢救方案及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依据。其次,应确定重点保护抢救对象,将年代久远、内容独特、价值珍贵的档案列入优先和重点抢救的对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灾后抢救。第三,根据档案受损的具体情况,选取适宜的抢救方法进行抢救。抢救方法应视现场具备的物资、设备等条件而定,抢救工作方案可以寻求相关技术专家论证帮助。最后,对受损的档案建筑,根据专业机构的评估鉴定进行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
参考文献:
1.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N].中国档案报,20081002第二版.
2.国家档案局.档案馆防止灾害工作指南[M].中国档案出版社.
3.杨安莲.国外档案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主要做法及其借鉴意义[J].档案学通讯, 2009(1).
4.杨丽娟,姜景波.档案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思考[J].兰台世界,2007(4).
5.常崴,鞠艳.档案应急抢救机制的建立[J].北京档案,2005(11).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第5篇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小学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第6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局有关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要求,切实增强我校广大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的灾难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特此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部门与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黄和平
副组长:刘 宇 李 鹏 章毅刚 杨晓彬
组 员:刘 翼 陈南涛 曹 林 黄先文 吴 猛及班主任
2、工作小组职责: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工作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1)发生灾难事故后,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立即起动本预案。
(2)闵校长担任学校灾难事故应急处置的总指挥,全盘指挥学校灾难事故的防止与处理工作,对各块工作检查督导。
(3)刘校长学校灾难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协调。
(4)李校长、杨校长负责班主任在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的指挥下带领学生分别开展疏散、救护、通信联络工作。
(5)章校长具体督导灾难事故的物资保障工作。
(6)刘翼、陈南涛、曹林、黄先文、吴猛具体负责学校突发灾难事故的调度工作及督导工作和受伤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校发生的:(1)重大洪水灾害,冰雹、雪及雷电等气象灾害:(2)地震等地质灾害。(3)林木、学校建筑、商店及教学楼发生火灾和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应急预案。
三、预防办法和措施
1、根据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
2、学校每学期举行防灾演练,切实加强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知识和技能。
3、学校的应急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或“120”,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3)灾难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灾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4)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2、事故处置程序
(1)应急处置程序
A、发生灾难时,立即拨打“110”和“120”报警和求援电话,关闭电源,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B、学校领导接警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同时指挥本校急工作小组开展疏散和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C现场的教师,必须讯速打开通道,按照防灾减灾的应急逃生路线,迅速有序地疏散学生,设置临时安置场所,备齐物资保障。同时,要稳定学生情绪避免慌乱。
D、疏散引导人员立即到达重要部位和指定位置,做好学生疏散引导工作,安慰和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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