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民间协议范文
房屋民间协议范文(精选6篇)
房屋民间协议 第1篇
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民间房屋买卖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书1
卖方(甲方):证件号:
买方(乙方):证件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屋土地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转让的房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海口市房屋和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房屋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及分摊(占有)土地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分摊(占有)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和分摊(占有)的土地是符合国家级海口市房屋上市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海口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有完全处分权力,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原单位政策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二手房买卖合同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___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_天,即视为乙方违约,收回房子。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款,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土地房产部门办事窗口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买卖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土地房屋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下面第A、B、C三种方法缴纳(用√来确
认):
A、由甲乙双方一招有关规定缴纳;
B、双方经协商由___________方单方缴纳;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及其土地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签定地点及日期
本合同在海口市签定,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第十二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日期: 2019年x月20日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书2
甲方(卖方): 性别:,年龄:,住址: 市 区 家属院 栋楼 单元 楼 号(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甲方委托人;
乙方(买方): 性别:,年龄:,住址: 市 区 家属院 栋楼 单元 楼 号(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个人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出售的房屋产权证编码为 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书编码为南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号”;其房屋位于南阳市北京大道中原厂家属院 栋楼 单元 层 号(边);其结构为砖混结构;其房屋建造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所出售的房屋所附属的热水器一套,空调一套,吊扇三台及其他照明等生活附属设施一并给付乙方,不再另行作价。
三、甲方所售房屋价格总金额为: 拾 万 千 百 元人民币(包含本协议书第二项内容)。
四、乙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签字盖章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付清购房款;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注明具体收款时间与金额。
五、甲方保证在 年 月日前,搬出所出售房屋,并保证房屋交付时的水、电、汽、物业管理费等已结清,其交付的房屋内部干净、整洁、其他一切附属生活设施完好、功能正常。
六、甲方应当保证所出售房屋的产权属于其合法所有,无抵押、产权争议等权利瑕疵。
七、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30 日内,协助乙方完成所售房屋的过户手续。
八、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房屋交易产生的契税、过户手续费。
九、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书第四项内容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 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出具注明收款人、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的,乙方有权拒付购房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购房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五项规定,没有按期搬出所售房屋并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日,加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在房屋交付时,没有结清其居住期间的水、电、汽、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其所欠费用总额3 倍的赔偿金。
如果甲方没有做到所售房屋干净、整洁、所属附属生活设施完好、功能正常,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理、修缮或者更新,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六项规定,由甲方承担退还全部购房价款并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七项规定,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约定协助期满之日起满 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购房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十承担违约金。
十、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卖方)签字盖章: 乙方(买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书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朗乡镇翠花大街翠花15号楼五单元四楼东厅(建筑面积76,06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__0元整)。
三、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无任何担保、抵押。
四、甲方出售的房屋以买房收据为证,如换取房照等事项由乙方负责,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五、甲方应在__年6月3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6月3日以前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从乙方接收日起,房屋在发生其它事项甲方概不负责。
六、交付房产时,并将屋内家具、一套沙发、一张床、书柜、房内灯具、抽油烟机、楼道内吊式仓房(此仓房归乙方所有,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等交与乙方。(含在总价值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书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书5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民间协议 第2篇
2012-01-14
本文主要介绍了民间借款合同样本的基本知识,本文特别以民间借款房屋抵押合同样本为例子作了详细的介绍,使得读者对民间借款合同中的房屋抵押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和了解房屋抵押合同样本。民间借款房屋抵押合同样本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个人无抵押小额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个人无抵押小额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民间协议 第3篇
目前在台湾, 服贸协议正在引发巨大波澜。对此, 无论是反或挺, 最起码都得倾听理解对方为何而反、为何力挺。然而, 要搞懂这些正反双方坚持不退让的理由, 首先必须真正了解服贸协议的具体内容才行。
翻开薄薄的一本《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文本及附件, 从头数到尾不过2.6万余字。但是, 这本书就像《六法全书》 (即台湾法律大全) , 一条条的法律文字, 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够读下去的, 就算勉强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一个宇, 能看完, 并不代表就能明白了解。
此外, 至少还得看过台当局颁布的上千种《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入出境及移民法》等一大堆相关的规定条文, 才能判断民间传播的那些耸人听闻的流言是真或假。
正是这些生硬复杂的条文, 以及网络上流传的那些似是而非的所谓“懒人包”, 导致目前岛内出现许多争议甚至误解, 让民众包括大学生在内, 无从判断服贸协议对台湾究竟是受益多还是冲击大, 进而吵闹不断, 甚至引发游行抗争及冲击“立法院”等暴力行为。
纵观岛内民众对服贸的疑虑和误解, 可分成四大类, 即开放大陆人来台就业、岛内安全问题、产业过度竞争, 以及“黑箱作业”。
争议1:服贸协议通过, 大量大陆劳工会进入台湾, 抢了台湾人的工作
其实这样的论述充满许多以讹传讹的误解, 最常听到的包括:
误解1
许多兽医害怕服贸协议通过后, 台湾到大陆去的兽医人数很少, 而大陆有非常多过剩的兽医师会到台湾来工作, 这对岛内的就业市场是一个打击。
正解
翻阅全本服贸协议条文, 根本没开放大陆兽医来台, 但就是有些媒体刻意凸显渲染, 以讹传讹。
误解2
服务贸易协议将开放大陆洗头妹来台湾工作, 不仅岛内美容院的台湾洗头小妹会因服贸而失去工作, 大陆洗头妹还会帮台湾客人“洗头兼洗脑”;还有大陆出租车司机也会来台湾。
正解
这次的服贸协议是开放大陆企业来台投资, 并不开放大陆技术工人来台湾就业, 所以包括洗头小妹、司机、美容师、建筑工、畜牧顾问、律师、医师等, 都不会因为服贸开放而进入岛内工作。所以, “洗头兼洗脑”或“大陆出租车司机来台”这类事情, 根本不会发生。
服贸协议根本没有开放就业市场, 也完全不涉及大陆劳工来台的问题。事实上, 据统计, 自2009年6月开放陆资至2013年12月底止, 陆企来台投资共483件, 申请核准陆籍干部 (含眷属) 来台共259人次, 雇用台湾本地员工共9, 624人。证明开放陆企来台投资可以增加就业机会, 而非抢走本地人的工作机会。
误解3
开放后, 会出现大陆业务人员来台推销保险, 造成台湾业务人员失业。
正解
从过去几十年来外资保险公司开拓台湾市场的经验看, 不管是参股或成立子公司、分公司, 都是雇用台湾本地的业务人员, 这是因为文化和语言的关系。由此判断, 服贸开放保险业后, 反而会增加台湾保险人员的工作机会。
误解4
资本额超过20万美元, 大陆投资人 (含董监事) 能有2位来台湾, 会出现假投资, 真移民。比如说, 爸爸用20万美元 (约600万元新台币) 到台湾开一家面馆, 就能请妈妈来当高级经理人, 加上儿子以专家 (如厨师) 身份提供服务, 其配偶、小孩和其他亲戚再以眷属身份申请来台, 等于能让一家人变相移民到台湾, 4年后都能拿到身份证, 享有投票权。结果, 一家小餐馆4年可有18个大陆人移民到台湾。依此类推, 只要投资6000亿元台币, 大陆就能移民180万人来台湾, 并左右台湾选举胜负。
正解
服贸协议中特别订定了限制条款, 要求大陆厂商一定要在大陆实际经营满3至5年, 才可以到台湾设立分支机构, 主要是为了避免用“纸上公司”、“搭便车”的方式到台湾来。
中华经济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执行长李淳特别澄清道:“因为服贸而能入台工作的大陆人士, 其实只是取得工作权, 而且要一年一签;况且公司结束就得离开台湾, 而公司每年营业额或前3年平均营业额必须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 才能通过加签审核。这与投资移民能取得永久居留权完全不同。”
其次, 依据台当局颁布的《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大陆人士无论是在台湾担任企业负责人或提供专业服务, 停留期间都不得超过一年;有关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人员来台, 初次可停留3年, 展延次数无限制的规定并不适用于陆资企业。来台的大陆籍员工第一年只会核发1年期出入境许可证, 第二年起, 只有正常营运且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台币以上, 大陆籍员工才能重新申请换证, 且无投票权。
此外, 企业每增加投资金额50万美元, 可多申请一人, 最多不可超过7人。也就是说, 每家陆资公司最多仅可以有7位负责人来台, 但投资额必须达到330万美元, 且前一年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这项规定适用于服贸协议中台湾所开放的绝大多数服务业。
而且, 申请眷属来台, 只能是配偶及小孩, 并不开放父母, 依大陆一胎化政策, 只会有2人, 同时来台眷属不得在台工作, 子女高中毕业后必须返回大陆, 怎么可能会全家移民台湾?
所以,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仅开放大陆资金与少数主管及技术人员来台, 并未开放大陆劳工来台, 也未开放大陆人民来台投资移民。自2009年6月开放陆资来台至2013年5月, 台湾方面共核准陆资来台投资398件, 不含企业主在内, 仅有216位白领管理人员来台, 却为台湾创造6, 771个工作机会, 可见陆资来台不但不会剥夺岛内劳工的就业机会, 反而是创造就业。
争议2:服贸通过, 会出现台湾个人资料与机密外泄, 产生安全问题。
误解5
服贸协议会开放门户网站, 大陆通过门户网站大量搜集台湾会员个人资料后, 是否会造成这些资料非常容易、合法传送到大陆母公司?
正解
其实2009年台湾就已经开放陆资可申请在台湾经营门户网站, 但迄今从未有陆资来台申请。更何况台当局颁布的“个资法”中明确规定:个人资料只要跨过台湾边界的传输, 都需要得到特殊允许。
例如电信业部分, 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已规定, 所有电信产业用户的个人资料不可输往大陆地区;至于金融业, “金管会”也特别规定, 如果大陆金融机构要把台湾分行的用户资料送到境外母行, 必须取得当事人同意并报请金融主管机关核准。
所以, 并不是一家陆资公司在台湾经营事业, 取得台湾用户的个人资料之后, 以后就可以毫无限制将这些个资送到大陆。
误解6
台湾开放第二类电信中三项特殊业务, 即存转网络服务、存取网络服务、数据交换通讯服务, 包括代管电脑机房的服务, 很难相信大陆人在管理服务器时会不会有意或无意地埋下木马程序、病毒来窃取使用者的个人资料, 或监控搜集使用者的行为。
正解
在电信业, 台湾方面并没有开放第一类电信, 只开放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的其中3项, 占电信营业额低, 且过时技术下的服务, 不致影响产业。而且, 陆资投资台湾第二类电信, 持股不得超过50%, 且不得对企业的董事会及财务、营运与人事方向具备影响或控制力。
为确保岛内通讯传播用户的权益, 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在2012年9月25日公告:限制通讯传播事业经营者, 将所属用户个人资料传递到中国大陆。
另外, 目前台湾明令禁止大陆来台人士进入电信机房, 并进行分区管控, 第二类业者的交换机的控制埠安全机制管制, 比照第一类电信业者的管制措施, 且对任何维护厂商提供技术服务皆须留下纪录, 以备查核。同时, 台当局针对用户资料管理部分制定了“用户资料机密分级管理办法”, 通过安全认证及隐密码及加密传输来加以管控。
争议3:台湾产业已经过度竞争了, 再开放大陆业者来会更惨;同时两岸条件不同, 开放并不对等。
误解7
印刷业和书籍批发零售业都对大陆开放, 一个是出版业的上游, 一个是出版业的下游, 这样一来, 不就是等于开放出版业, 冲击岛内言论自由吗?
正解
服贸开放陆资投资岛内印刷业, 仅限于投资现有印刷厂, 并不是开放设立新厂, 且不得兼营出版业, 陆资投资总股权比率也不得超过50%。如果有陆资印刷业兼营出版, 只要被检举发现, 将会受到台湾“投审会”裁罚, 并废止他的投资许可。
实际上, 台湾印刷厂不太可能接受陆资投资, 因为大多是老厂, 且岛内市场已饱和。依岛内过去50年印刷业发展经验, 印刷业并无垄断市场的技术, 且印刷产业客户众多及多元, 岛内最大的印刷厂市场占有率也不到3%, 不可能形成寡占或垄断。
误解8
台湾开放大陆企业来台湾经营批发零售业, 大陆图书会大批进入台湾, 再以三折价格销售, 台湾的书店承受得住吗?
正解
其实早在2009年第一波开放陆资时, 台湾就已对大陆开放书籍、文具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但为了避免大陆业者介入台湾出版业务, 对于陆资来台申请书籍的批发零售业务, 台湾“投审会”与“文化部”均不予许可。
根据台湾“文化部”统计, 截至目前已阻挡大陆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深圳市嘉深投资公司、中国书店等三家陆企申请来台投资案。所以, 在“投审会”等部会的严格审查下, 应该不至于对台湾的出版业及阅读生态造成任何冲击。
误解9
开放批发零售后, 大陆就可以出口稻米、小麦和面粉到台湾, 台湾的粮食安全将失守。
正解
台湾“农委会官员”特别指出:台湾管制大陆农产品进口约830项, 包含稻米、小麦和面粉在内, 皆不准从大陆进口。在这次服贸协议中也还是禁止, 所以服贸并不涉及岛内粮食安全。
误解10
服贸一通过, 台湾的中药行可能会纷纷倒闭, 中药业者没法活了。
正解
台湾“投审会官员”澄清, 岛内早己开放陆资来台投资中药批发业4年, 而这次服贸并没有开放中药零售业。近4年来, 陆资来台投资中药批发业的也仅有两家, 申请投资金额4710万元, 其中也只有一家210万元的资金到位, 至今对台湾的中药批发市场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对岛内中药零售业更无影响。
误解11
这一次当局签订服贸协议, 要开放大陆业者来台湾开火化场和殡仪馆, 是和台湾的葬仪社抢生意。
正解
台湾“内政部官员”解释:服贸开放的是殡仪馆及火化场部分, 并不开放生命服务和送终仪式。众所周知, 台湾的殡仪馆及火化场设立门槛相当高, 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估、都市计划变更、区域计划审议通过。同时, 还必须经过筹设许可、建造许可施工许可, 完工后才可以设立。一间殡仪馆及火化场从申请到设立, 大概需要5到10年, 竞争门槛相当高。
从台湾的实际情况看, 火化场和殡仪馆大多数都是由地方当局经营, 商机并不高。反之, 大陆对台开放的是殡仪馆和纳骨塔部分, 而且可以经营殡葬礼仪服务, 商机比较大, 更是台湾业者的强项。
误解12
依照服贸协议, 岛内上市柜的银行可开放单一大陆银行参股到10%, 但台湾很多银行最大股东持股就10%左右, 大陆会通过参股控制台湾的银行。
正解
台湾“银行法”第25条对银行股权的管理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超过5%以上, 每增加1%就要申报, 超过一些人担心湾电信个人资料与机密外泄10%以后, 10%、15%、20%、25%也都要核准。
对本地银行的股权变动都这样审查, 更遑论大陆的金融机构。只要变动超过1%以上, 均受台湾“金管会银行局”的监督, 都要审查, 不是自动许可。
误解13
服贸协议将开放陆企在台以合资方式, 投入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筑工作, 内容涵盖铁公路、机场跑道、海港水坝、电缆线路工程等, 这些项目牵涉到台湾关键基础建设, 陆资挟着雄厚资本参与相关工程, 等于掌握台湾脉搏, 将排挤台湾中小型业者生存空间。
正解
服贸协议第二条明文指出, 服贸协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铁公路、机场等营造服务多属政府工程的范围, 故台湾方面可不开放或予以限制;另外, 开放的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设有陆资参股上限12%, 且不得具有控制力的限制。
台湾建筑业分成好几个等级, 包括甲等、乙等、丙等, 每一类型建筑企业所承包的工程基本上和技术及资金有相应对等的关系。例如一个甲等建筑企业, 不可能承包120万元的土木包工业的水沟工程。
换言之, 技术门槛高的大型建筑企业会承揽的是大型工程, 不会抢中小建筑企业的工作。更何况, 这次服贸开放的内容仅允许大陆企业投入资金, 总持股比例不超过12%, 不具控制力, 台湾企业的营运方向不受陆资控制与影响。
误解14
中国大陆企业规模庞大, 服贸协议生效之后, 大陆会将“一条龙”模式带到台湾, 例如码头、仓储、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一条龙”, 或者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快递、运输、网络广告“一条龙”, 以低价恶性竞争, 让台湾弱势产业及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产业, 包括家庭经营的产业生存将受到严重冲击, 全面掏空台湾产业。
正解
台湾经济部官员特别澄清:垄断或寡占等问题在服贸协议第7条及台湾“公平交易法”中已经规范禁止不公平竞争, 所以能确实防止“一条龙”可能造成的垄断行为。
另外, 依据台当局《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中的规定, 陆企来台需经申请核准后才能汇入资金, 经济上倘若有独占、寡占或垄断性地位者, 台当局可以禁止其投资。
在美容美发业, 大陆已开放台商独资经营, 而台湾早就对外资开放。据统计, 外资在台投资美容美发业已有89件, 其所雇用的劳工都是本地人, 也没有对产业造成冲击。
在旅行社方面, 台湾只允许3家陆资旅行社来台, 每家只能设立1个商业据点, 而且只能从事民众旅游业务, 所以不会有“一条龙”垄断的情形, 也不会对产业造成冲击。另一方面, 台湾方面争取到台商在大陆设立旅行社条件比照国民待遇, 有助其拓展大陆市场。
争议4:服贸洽签过程中是否充满“黑箱作业”, 且违反国际惯例?
误解15
服贸协议中, 台湾对大陆开放64项, 其中27项早就已经在陆资来台时开放了, 为什么要再纳入服贸协议?服贸是不是造假了?
正解
台湾“陆委会官员”解释, 在签订自由贸易协议过程中, 希望尽量做到双方对等互惠, 所以当大陆对台湾开放80项时, 台湾谈判人员就把过去已经开放的项目列入服贸协议中。而且, 单方面开放与纳入约束双方的协议中开放, 在效力上仍有差别, 通过服贸协议后, 对台商赴大陆经营更有保障。
误解16
台湾和大陆为什么先谈服贸后谈货贸?这不符合惯例。
正解
以WTO多哈回合谈判为例, 尽管货品关税的谈判还是遥遥无期, 但是服务业谈判已经在积极进行中, 称之为TISA, 台湾目前也在参与, 同时非常可能以负面协议的方式先达成协议。
误解17
服贸协议中两岸开放模式不对等, 台湾承诺的开放程度远高于大陆承诺的开放程度, 双方开放项目不对等, 包括广告服务业、管理顾问、观光旅游、餐饮、洗衣及染色业、美发及其他美容业等行业, 大陆完全不开放给台湾, 这将造成台湾服务业者大量西进, 引发台湾服务业空洞化, 高失业率、低薪等问题也就更加严重。
正解
所谓开放模式, 是指服务业跨境服务的4种模式:跨境提供服务、境外消费、商业据点呈现、自然人呈现。反对服贸的人最常提到的, 就是两岸对于模式一, 即跨境提供服务的不对等开放。
所谓跨境提供服务, 是指业者和消费者不必跨境。如果在这一个模式没有限制, 也就等于答应对方, 想做台湾的生意, 不见得一定要到台湾开公司。在服贸协议中台湾所开放的行业, 大多对于跨境提供服务没有限制, 但大陆却以不予承诺居多, 换言之, 要做台湾人的生意, 不见得非得在台设立据点, 但若想做大陆生意, 就必须到大陆设点, 的确会令人推论到台湾服务业加速西进的结果。
对此, 台湾“经济部国贸局副局长”徐大卫首先澄清:一些人似乎只看到服贸协议本身的内容, 而忽略了在签订服贸前, 大陆已经在加入WTO时对台湾开放了许多项目, 包括广告、旅馆、餐饮、洗衣、染色、美发美容业及其他服务行业, 皆己对外资开放独资经营, 所谓外资也包括台资, 所以在两岸服贸协议里不另做承诺。此外, 服贸协议有许多项目是大陆方面开放, 而台湾没开放, 例如会计审计及簿计服务、建筑设计服务、房地产服务等。一些“懒人包”说, 大陆对台开放程度比巴基斯坦还低, 这并不正确, 而且这些开放项目中有许多都是可以跨境提供无限制服务, 就数量来说, 绝无不对等。
中华经济研究院WTO及FTA中心副执行长李淳也表示:不应用货物贸易的逻辑来分析服务贸易, 因为服务业通常不是靠规模取胜。他强调, 服务业的决胜关键是能对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 规模大从来就不代表竞争力强。因此即使台湾业者有意西进, 也不至于大量转移资源。
误解18
一些“懒人包”指责, 香港与大陆签署CEPA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后陆续造成了房价飙升、年轻人薪水不变、大陆劳工抢工作等冲击。这些CEPA副作用会不会也将成为台湾的服贸危机?
正解
先看房价的飙升, 香港在2003年间签订CEPA, 而香港房价从2001年低点至2013年底, 涨幅约3倍之多, 似乎表明两岸服贸协议签订后, 陆资在台湾买房需求提升房价将是必然现象。
然而与香港不同的是, 依台当局目前规定, 对陆资在台买房有所谓的“543”限制, 即银行贷款不得超过50%, 持有房地产者每年在台停留不可超过4个月, 3年内不得转售等。台湾“内政部”也已推出“总量管制”的配套措施, 包括每年陆资买房不得超过400户, 取得土地的上限是13公顷, 并且陆资持有台湾房地产的长期总量上限是2万户和1300公顷。
此外, 陆资买房的件数本就极为有限。据台湾“内政部地政司”统计, 自2010年开放陆资来台购置不动产以来, 至2013年第三季末, 陆资在台取得不动产总计仅有122件。
而且, 台当局可以仿效香港政府打压房价的办法, 通过连番调高印花税、非香港永久居民及公司企业购屋须再征收15%的买家印花税, 限制陆资炒房, 所以民众疑虑成真的机会恐怕不大。
至于台湾服务业者可能受到大陆挟低成本优势杀价竞争, 导致不够强的业者或者大举出走, 或者留在台湾遭受扼杀, 最终造成岛内高失业率、低薪资的担心, 李淳则以服务业不具替代性解释。他举例, 买了一台电脑, 隔两年才会再买一台, 但若你今天到某家餐厅用餐, 明天可能会选另一家餐厅。因为不具替代性, 杀价竞争对于市场的伤害有限, 所以放眼全世界, 从不会听到“反倾销”几个字套用在服务业之上。
他认为, 大陆业者来台的投资门槛并不算低, 且每年都有营收破1000万元的压力, 不至于导致大规模的杀价竞争;此外, 就算真的杀价, 也不会让台湾服务业的业者“血流成河”。
房屋民间协议 第4篇
一、房屋征收搬迁类型与协议搬迁的定义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使用者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这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条例》作了明确的规定,而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只是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了属于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涉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从实践来看,房屋征收搬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条例》出台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条例》),在对房地产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后实施房屋拆迁。2011年《征收条例》施行后,拆迁为征收所取代,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实施征收,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是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对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建设用地使用人的房地产实施评估补偿。三是国有土地上非征收项目和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搬迁。本文所指主要是第三种情形。因此,协议搬迁方式可定义为:为了项目建设需要,对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的房屋和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根据民事自治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给予房地产所有权人合理补偿和安置,实现房屋搬迁的方式。协议搬迁方式所涉及土地权属转移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当前房屋征收搬迁现状与原因分析
我国的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经历了政府拆迁-市场化拆迁-政府征收的转变过程。由于拆迁制度目的是为项目建设需要,与《宪法》和《物权法》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精神相悖,所以出台了《征收条例》。《征收条例》已经施行4年多时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行为作了许多程序性规定,其实施要比拆迁规范严格得多。但由于《征收条例》限定征收的范围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比过去缩小很多,而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包括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对土地的需求并没有减少,因而出现了以民事的方式解决困局而打“擦边球”的现象。
据笔者调查,《征收条例》实施后征收拆迁的主要特点呈现为:房屋征收项目少,一般城市由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只占三分之一左右,有些小城市和县城城区甚至没有征收项目。以盐城市区为例,今年以来实施征收项目(含上年结转)30个,占征收搬迁项目总数的26%。11个县(市、区)有7个没有新的征收项目。协商搬迁比例大,一般城市征地拆迁和协商搬迁占三分之二以上,甚至更多。盐城市区今年前三个季度实施114个征收搬迁项目,其中协商搬迁项目84个、占74%,完成面积占58.6%。搬迁项目矛盾多。《征收条例》实施后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矛盾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是因过去拆迁遗留问题和协议搬迁纠纷引发的信访呈上升势头。有些已经拆迁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遗留问题,仍在不断信访和诉讼之中。协议搬迁项目一般没有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尺度把握上区域之间差异较大,导致被搬迁人诉讼和信访比较多。分析出现当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与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的矛盾。城市要扩张、项目要实施,受制于老城区存量国有土地开发成本高,新征集体土地指标紧、难度大、周期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边用边征”“先用后征”“先租后征”等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土地性质所限无法实施房屋征收,征地手续难到位难以实施征地拆迁,只能采取协议搬迁的方法解决问题。
二是城市扩张的需求与法定征收程序要求严、法律规范不完善的矛盾。城市扩张和更新改造必然要实施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历史原因形成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杂交错的状况,按照房屋征收的程序难以进行,采用协议搬迁方法处理比较简单。城乡结合部、各类园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土地性质一般仍为集体,国家层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尚未出台,现行征地过程中对于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补偿没有顶层的法律规定,在征地过程中一般也不作处理,而是留给用地过程中参照征收处理。最高法2005年曾经有答复,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这也是造成协议搬迁比例大的原因。
三、协议搬迁房屋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思考
协议搬迁方式从法理上分析应当属于民事行为。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签订协议只要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在法律上就应当予以支持。协议搬迁房屋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需要研究。
一是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协议搬迁过程中的角色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协议搬迁方式离不开基层组织的推进,项目建设同样为政府行为,这就导致被搬迁人对将协议搬迁定义为民事行为的不认可。笔者认为,协议搬迁方案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更能体现民事的性质。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可以作为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角色,这样可以规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二是搬迁协议的属性定位和形式要求。利用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破解用地和项目建设难题应当把握好协议的过程和形式。协议搬迁方案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协议的过程应当充分协商,不应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所涉及的诉讼是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的,协议搬迁既然定位为民事行为,就应避免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直接介入;搬迁协议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宜采用征收协议格式,这样能够真正体现其民事性质。
三是被搬迁人的财产等权益保障问题。保障被搬迁对象的实体利益是协议搬迁的核心所在。对于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应当与当地的房屋征收政策和标准一致,既不能压低也不能抬高,压低了当事人利益受损,抬高了会影响其他征收项目的实施。对于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协议搬迁,其补偿标准亦应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办理征地手续的应当这样处理,在办理征地手续前的协议搬迁更应这样处理,以保证集体土地使用人利益不受损害。按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协议搬迁过程中,要给予宅基地使用人合理的安置,确保其居住条件不降低;办理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其他利益也应当得到有效保障。
房屋代建协议房屋代建协议 第5篇
甲方:
乙方:湖北玉龙湾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诚实信用以及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建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在乙方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地号为()的国有土地上为甲方代建()套房屋。该()套房屋安排在规划小区()。具体楼座位置待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后,由甲、乙双方在所附平面配置图上以红线标注后确定(该配置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代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m2。
三、代建房屋的套型、结构、建造标准等与整个规划小区保持一致,具体方案以经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四、甲方应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单价向乙方支付代建费。代建费总计人民币()元。
五、代建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甲方应按每套房屋()元向乙方支付代建费;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5 日内,甲方按每套房屋支付代建费用()元,共计人民币()元。
3、剩余房款在乙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以甲方支付购房款的形式交纳。届时乙方可按甲方购房者姓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届时,乙方当根据各套房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房屋价格。但平均单价不得超过()元/ m2。甲方前期支付的代建费作为甲方的购房款,由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计入甲方购房款总额并统一出具收款凭证。
4、甲方支付购房款可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
六、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代建房屋的工程质量负责。代建期间甲方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的建设情况并向乙方提出建议,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
七、代建房屋的前期物业管理统一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八、代建房屋的建设周期约为()天,自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始起算。
九、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若甲方未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应付款项的,应以已交款项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同时该套商品房乙方有权重新销售。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民间协议 第6篇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三诉杨玲、李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被告杨玲、李仪于2016年1月20日之前共同连带偿还原告王三借款款项19.5万元,款项共分十期支付;其中第一期2万元于2015年4月20日前支付; 第二期2万元于2015年5月20日前支付; 第三期2万元于2015年6月20日前支付; 第四期2万元于2015年7月20日前支付; 第五期2万元于2015年8月20日前支付; 第六期2万元于2015年9月20日前支付;
第七期2万元于2015年10月20日前支付;
第八期2万元于2015年11月20日前支付; 第九期2万元于2015年12月20日前支付; 第十期1.5万元于2016年1月20日之前支付。(王三接收上述款项的银行账号:62220*****************,持卡人王三,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2、如果两被告未能按照上述任意一期还款计划按时、足额付款,原告可就全部款项立即申请执行,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本案立案之日起计算利息至款项的实际支付之日时止。
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5125元,减半收取2562.5元,保全费计1795元,两项合计4357.5元,由原告负担2178.75元,被告负担2178.75元(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原告: 被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南京律师咨询QQ:2426672690
房屋民间协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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