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精选8篇)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第1篇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进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中华路街道纪工委书记黄文峰
乡镇基层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基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不仅要全面贯彻文件精神,落实干部职级待遇、经费和装备保障等问题,还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自身特点,找准切入点,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几个方面来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服务。
一、加强教育,提高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干部作风是反映机关效能的一面镜子,干部履行职责的状况,是由机关干部的素质体现决定,而加强教育是提高干部素质的一种有效途经。因此,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为
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通过提高干部素质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提高机关干部对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机关干部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提高机关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要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要切实贴近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二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遵守党章、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要找准问题进行教育。针对机关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发诫勉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教育。通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机关干部增强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弘扬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目的是推动各级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必须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和创新,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一)完善“三大制度”,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针对当前行政机关在干部作风、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整治,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就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建立和完善“三大制度”,为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包括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信访处理、巡视、谈话诫勉、舆论监督、询问质询、罢免、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制度。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其他配套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建
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抓好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效能投诉制、绩效考评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责任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在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务实意识,解决“浮躁、涣散”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干部不作为”和“干部乱作为”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解决“素质不高、本领恐慌”问题上有新突破;在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方面有新突破;在加快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有新突破。
三、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一是加强决策环节的监督。注重三个方面:首先要重视调查研究,使决策的科学性具备坚实的基础。其次,决策要体现集体意志。再次,决策与责任必须相统一,防止事后拍屁股走人。二是加强执行环节的监督。三是加强终端环节的监督。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事后监督,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一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认真组织初查、初核,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要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三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监督信息网络,及时剖析通报典型案例,宣传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揭露和曝光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大的社会和舆论监督合力。四要大力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要紧密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等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利益、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充分利用查办案件的职能,揭露和查处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对有群众投诉的,要追查到底;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效能建设不力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各类案件,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要率先垂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去抓好各个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查摆问题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制度规范到位,切实解决自身在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工作上求精、求细、求最佳,讲效率、讲质量、讲水平,争创一流业绩,让人民群众满意,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二)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执纪执法水平。深入系统的学习纪检监察相关知识,效能监察的内容、原则和方法及办事程序,切实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要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第2篇
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内容提要:国地税分设以来,地税各级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地税形象大大提升,但腐败和不廉现象也时有发生。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地税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剖析基层地税机关监察部门的职责,当前地税监察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人员不足、创新不足、质效不高”四方面的主要问题,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必须从“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抓住关键、创新体制、落实惩处”五个方面求真务实,保障地税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国地税分设以来,地税系统各级党组高度重视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双重职能作用,对基层地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近年来,税务系统预防腐败犯罪工作稳步推进,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案率明显下降,地税机关形象不断提升。但是,地税系统的腐败现象在某些地区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纳税人利益,损害了地税形象,也严重妨碍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2年税务系统执法监察
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对税务系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现结合基层实际,就如何做好基层地税机关监察工作,谈谈自已粗浅的看法。
一、基层地税机关监察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分级管理原则和总局和省、市地税局的要求,基层地税机关监察的职能就是在系统内部行使监察职权,其主要工作有税务廉政监察、税收效能监察、税收执法监察三项。
(一)税务廉政监察是指对本机关及下属税务分局全体工作人员遵守廉政纪律、制度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检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守廉政纪律和制度情况、开展廉政教育情况、自身廉洁情况、案件查处及处理信访情况。对税务分局负责人要突出在各类资料审核、报批和上报环节;对税收管理员在税负核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环节来寻找税务廉政风险,加以防范。通过廉政监察,防止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发生。
(二)税收效能监察是对本机关有关部门及下属税务分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税收职权、组织税收收入活动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及其效率、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一是紧紧围绕税收中心任务确定监察工作重点,主要包括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目标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全面落实到位,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工 2
作运转是否协调、有序、规范。二是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实施效能监察。三是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通过实施效能监察,促进地税机关依法行政高效率、高质量地履行职责,防止各种不良行政行为的发生。
(三)税收执法监察一是对本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税负核定、税收政策执行、税款入库、税源管理、稽查、税务违章处罚、税务行政许可、税务发票管理等重点环节。二是对行政管理权的运行开展执法监察,主要包括经费预算管理、预算外收入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环节。
二、当前基层地税机关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足,对监察工作不够重视。一是个别领导干部认为监察部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工作上走形式、走过场,没有给予监察部门应有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干部职工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如认为监察部门多管闲事,找问题、揭短处,对监察工作能躲则躲,认为“个体户定税是否合理、公平”,“执法是否合程序”,吃顿饭、收个小红包等是小事,没必要大惊小怪,不主动支持配合监察工作。三是监察干部自身认识不深,工作中做“老好人”,不能主动指出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
(二)人员不足,力量比较薄弱。从人力配置上看,大多数基层局只配置了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个别较大的局
还配置了1-2名专职监察员,但一般是年龄较大的同志。从业务需求来看,要完成上述任务,监察人员不但要精通行政监察业务,还要精通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和综合征管软件。而在实际工作中,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精通法律法规和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监察干部相对较少,新形势下监察工作日益复杂,监察干部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创新不足,工作不够主动。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缺乏应有的灵敏性,对税务部门近几年来机构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等给监察工作带来的重要影响,认识不足,学习不够,思想落后于形势,不能与时俱进,工作预见性、前瞻性不足。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敢去大胆地探索“自选动作”,循规蹈矩,上传下达,不愿意去创新,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
(四)质效不高,工作方法有待优化。目前,各基层局的监察部门在开展监察工作过程中,习惯于联合其它业务部门进行检查,独立开展检查较少,且一般是事后监察,事前、事中参与较少,没有充分发挥监察部门在工作中的监督职能作用。在个别单位,甚至出现了把执法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相提并论,把执法检查工作视同执法监察工作同步安排,使监察工作把不了最后一道关口。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内外协调。各基层地税机关要为监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要充分认识基层行政监察的重要性,真抓实干,不能留于形式,落实
好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问题,生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鼓励,提高监察部门的地位,重视和充分运用监察成果。地税机关监察部门则要认真履行对本单位干部教育、保护、监督和惩处的职责,协调好与外部纪检监察机关及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关系,在工作中既要克服“钦差大臣”式的官僚作风,到处插手,到处干涉,又要避免“聋子的耳朵”式的平庸作风,碌碌无为,明哲保身。
(二)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监察部门对其他部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和规定负有重要的监督职责,是对执法者的再执法,对检查者的再检查。“打铁还须自身硬”,监察干部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胜任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的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当前,监察干部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特别是加强计算机运用和各种征管软件知识的学习。
(三)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方式上,要从廉政监察为主转为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并举的工作格局,其中对廉政监察一般以事后监察为主方式进行;对效能监察的可以采取事前监察,也可以是事中和事后监察方式进行;对执法监察可以采取事中监察、事后监察两种方式进行。在工作方法上,要抓住重点,直接参与税收执法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工作的全过程中,通过对征、管、查各环节和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创新体制,强化权力制约。针对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推行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的异化和滥用。一是改革现行的收入计划、追加模式,政府和上级机关均应实事求是地调整收入计划,税务机关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收入质量,避免转引买卖税款等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完善税收执法权力体制,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落实“上收执法权、分解执法权、制约执法权、规范执法权”的要求。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以现代征管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推行办税公开制,增强税收执法权运行的透明度,减少税务人员以税谋私的筹码。
(五)落实惩处,严格责任追究。监察干部要坚决克服“老好人”的思想,敢于碰硬,特别是在加强效能建设,治理“赖、散、庸、拖、贪”行为过程中,对违纪问题敢于说“不”。一是狠抓“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围绕税款入库,减、免、延税的申请、审批,征收、管理、稽查,干部提拔、经费开支、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由被动的事后监督转向事前预防和全过程监控。以执法过错责任制为突破口,对税务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产 6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第3篇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
作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职能可以划分以下三类, 第一, 监督职能即确保企业领导有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能够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全面地、充分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策和方针;第二, 监察企业决策层是否做出正确的应对策略;第三, 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地制定和实施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案制定等工作;监督企业相关人员持续开展反腐败等建设工作。 (1) 设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根本目的是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保障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在国有企业得以充分体现, 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矩意识, 营造企业内部环境风清气正的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则是保障企业的有序、快速、和谐、健康、高效、可持续地发展, 确保实现企业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目标。
首先,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确保其发展环境的稳定性、有序性。显然, 企业内部腐败现象必将激发职工的不稳定情绪, 从而激化诸多矛盾, 最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因此, 必须严惩企业内部滋生腐败的根源, 才能够安抚企业员工激动的情绪, 解决激化矛盾的根源从而保障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其次, 全面推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纪检组织部门的监督、制约作用, 围绕生产经营过程中人、财、物等关键环节, 将自由裁量权较大, 制度不够健全, 容易滋生腐败, 亟待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的重要权力, 作为建立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的重点, 分别研究和落实监控措施。第三, 加强对生产经营成本规范管理, 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建议, 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 追究责任, 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采取切实措施改进企业管理。
二、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问题和障碍
现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组织监督职能发挥的问题和障碍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国有企业的纪检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合理, 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部分国企在到今天为止尚未配备全面的纪检机构, 并且对人员设置和岗位职责安排也不合理, 从而严重地影响、制约纪检工作的开展。首先, 现阶段在国内部分企业的纪检机构人员并不是从事专职纪检工作, 兼职处理与党风廉政工作关联度不高的其它工作, 兼职会导致纪检工作的弱化。其次, 在国内企业里有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并未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 因此对于纪检工作比较陌生, 也尚未能明悉纪检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办案能力有待提高。第三, 则是由于国企领导层片面强调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这和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指标主要强调经济指标有很大的关系。
(二) 国企纪检组织的权限不明
现阶段我国的法律法规里尚未明确地定义国有企业纪检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进一步规定其权限, 在开展纪检工作期间能够采用的执法执纪方式数量较少, 执法措施力度不够强, 并且尚未能够拥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相关职责的能力, 以及具备在其工作职能范围里追究相关涉事人员责任和定性量纪的能力。因此, 纪检组织工作人员对于一些具体工作内容只能够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 通过“借力”这种方式妥善处理其岗位职责相关的事情。“除非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引起书记经理的关注和支持, 才能够充分地发挥其主要职能, 反之则很有可能遭受较大的限制, 使得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无法主动出击, 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最终导致难以有效地监督国企相关部门”。 (2)
(三)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督方式缺乏专业性、实效性
国有企业内部体制上存在着局限性, 目前纪检组织的监督方式主要以上级纪委指导为主, 难以形成有效的同级监督。相对国内政府机关的纪检部门而言, 国企现有的纪检部门的人员缺乏纪检及其相关专业背景, 难以支撑国企现行的纪检监督方式, 开展国企内部腐败案件的调查、处理能力有待加强。大部分纪检监督属于事后监督, 即纪检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多数是由相关人员举报或者突发重大生产经营问题之后。此外, 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国企纪检部门未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监管人员秉承中庸之道的监管方式导致无法真正的预防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期间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
(四) 国企纪检组织的地位偏低
国有企业纪检组织的领导关系和该部门的负责人职位级别情况是该机构地位偏低的具体表现。纪检监察机构与企业内部其他机构合署办公的现象较为普遍。企业纪委主要强调维护党纪, 通常情况下属于双重领导, 简单说来就是一方面企业纪委接受该单位党委的领导, 另一方面也受到上级纪委领导;这种管理模式通常情况下属于单重领导即只由该企业主要的行政负责人领导。其次, 关于调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生活待遇、职称评定等通常由企业来决定。正是因为此形成纪检部门与其他部门性质一致的表象, 从而导致该部门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并适时树立其权威。
三、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建议
应当采用何种手段妥善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组织面临的种种难题, 本文提出从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 改变国企纪检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
一方面, 精简监督机构。兼并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督方式互补、职能重复或者相近的部门, 成立新的纪检组织。即由原有的法律顾问室、审计室以及纪委、室兼并而得。促使新兼并的机构采用合署办公模式, 通过这种各司其责的办公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精简监督机构、避免权责不明、实现优势互补、强化整体职能的效果。另一方面, 选派、指定一定数量的兼职纪检员并对其指导其参与、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从而实现疏通上下各基层单位及其党支部的信息反馈通道, 并在一定程度上构建较为健全的监督检查网络。
(二) 提升国企纪检组织的地位
一是进一步强化双重领导体制。首先, 他们必须同时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部门、企业党委负责, 并及时地、有效地报告其开展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除此之外关于纪检业务这一方面则主要对其上级纪检机关负责。其次, 关于纪检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免职安排, 企业须要先经过上级纪检机构的审批工作、确认之后才可以执行。二是纪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能够同时兼职企业其他管理职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能够同时担任企业党委副书记一职。企业纪委书记能够担任其副董事长以及监事会主席一职, 规定其需要准时参加相关会议并积极参与到企业重要问题的研究工作当中。
(三) 强化惩处并突出责任追究制度
国有企业的纪检组织应充分地显现其查办反腐等案件工作能够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作用, 加强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案件的警示教育力度。同时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用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执行相关政策, 强调和增强审理案件的工作, 从而保障其工作效果;建立与办案相关的工作制度, 进一步阐述其具体规定, 从而规范办案流程和工作秩序;着重开展纪检队伍的建设工作, 通过培训、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强化办案规范, 从而为纪检部门及其干部构建良好的形象。此外, 在处罚违法、违纪的企业工作人员之余还要同时凸显责任追究制度, 而不能够局限于单位、部门的利益, 而不追究其领导干部的连带责任。
摘要: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深化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应适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要求, 积极探索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 发挥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本文着重探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处理策略进行分析研究, 旨在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 促进国有企业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机构设置,权限
注释
11朱慧波.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 2015 (11) .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第4篇
关键词:煤矿;纪检监察;纪律;职能发挥
中图分类号;D262.6
引言:纪检监察机关是保证煤矿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改革有着重大的意义。然而,面对现代社会中的各种诱惑,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由于政治觉悟低下,社会抵抗力不足,没有很好地将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到位,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本文就如何更好的发挥煤矿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行简要论述,旨在为我国煤矿事业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煤矿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
纪检监察机关是煤矿单位置于企业内部的监督机构,规范企业人员与制度的管理,并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一种双性质工作,由于管辖与涉及事务诸多,从而使得其工作任务巨细不够明确,本文以其主要职能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简要探讨。
1.制定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制度
有话道‘无规矩不成方圆,上到国家建设,下至企业发展,要想使其发展做到健康有序,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煤矿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主控元素之一,完整的管理监督制度是其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成立,其基本任务就是制定与发布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企业内部人员与生产活动,同时对自身形成一定的约束作用,促进与企业发展的所有因素产生无害化推动作用,从而推进企业发展与资产保护。
2.监督检查企业的经营与生产活动
制度制定完成后,纪检监察机关需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查用。出于对国家和企业的负责,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令其纠正,给予违反监督条例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企业生产活动有章有序,保护企业资产不受损失。特别是对企业资产的保护,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企业资产的忠实‘保安,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对于任何想要侵吞企业资产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严惩。
3.贯彻和执行国家法律与政策
煤矿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内部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对于企业资产的保护,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和国家忠诚的一种体现。目前,全国上下倡导节俭之风,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这些都与煤矿企业纪检监察機关工作有关。党和国家的政策与要求,既是对企业发展方向的指导,也是对企业建设情况的约束,这就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将其认真付诸实施,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与要求,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实施细则来响应政策与要求的号召,配合好政策与要求的实施。除此之外,上传与下达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对国家与企业负责的同时,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其相辅相成、和谐统一。
二、煤矿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履行中的不足
1.自身建设能力不足
煤矿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伴随着煤矿业的发展走过了一段漫长的历程,职能的履行已形成相对固定的模式和管理机制,且在实际生产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得到了企业与社会的认可。时代在变化,规律在更新,在与新时代和新形式竞赛中,煤矿纪检监察机关在其职能发挥方面依然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人才队伍的老化,对新人才引进不及时,使得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知识结构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外部的沟通和交流不够,常常出现闭门造车的现象,阻碍了自身的发展和与时俱进,对外部经验的借鉴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交流和沟通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等等。
2.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不及时
煤矿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能的正常履行,不能以居高自傲的姿态来对待其他的部门和机构,而应以沟通协调的方式处理好工作关系。但是在实际的煤矿企业内部,由于缺乏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导致日常交流和沟通难以顺畅进行,各机关部门间不能及时进行信息与资源共享,特别是囿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性质的影响,极易受到其他部门的排斥和抵触,对企业内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阻碍。因此,如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是目前我国煤矿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分析和总结的重要任务。3.落实国家政策和法规力度不到位
为了强化纪检监察机的关工作力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执业行为,我国发布了相关的纪检监察政策和法规,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有煤矿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一种,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并针对政策和法规的要求,编制与之相应的实施细则,切实将政策和法规要求落到实处,这是对煤矿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种制度上的保障。
三、加强工作职能发挥的建议
煤矿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更好的发挥其职能作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管理融为一体,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对权利的监督,权利监督既是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求真务实、廉洁从业的需求,又是国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执纪问责工作;三是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和法规,坚决查办违法违规事件是国家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国家与党对其信任的体现。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对违法违规者做到依法严厉惩处,给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做到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结语
加强我国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提倡廉洁执法,强力监督,将我国煤矿事业的发展推进到更好更健康的方向,为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上的强有力保障。新时代的发展道路坎坷崎岖,必然性出现新问题、新矛盾,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与时俱进,严于律己,在矛盾与问题中实现自身的价值与存在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吕段光.《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J]中国学术发表网.2012(02).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第5篇
发布:永寿纪检委 来源: 时间:2007-12-5
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主要任务就是监督保证党纪党规在基层的贯彻执行,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以及对行政机关人员实施监察等。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强化。
(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上存在的问题
不可否认,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别是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可是,在行使党内监督职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认识不到位。在基层,一些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也有少数部门对派驻机构过度“依赖”,将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工作一股脑儿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忘记了党组和领导班子“责任主体”的身份,这实际上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放松。再者,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自身对监督工作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监督就是对自己不信任,跟自己过不去,有损领导威信和尊严,反感监督,拒绝监督,也影响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积极性。
二是干部履职不到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有些派驻单位主要领导视纪检组长为“副手”,将纪检监察部门视同于一般职能部门,把部分其他党务甚至业务工作分工给纪检监察机构,使纪检监察部门“忙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家的田”,监督职能淡化。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加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有点“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感觉。
三是专业培训不到位。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再者,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四是实施监督不到位。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制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发挥作用的因素
一是考评体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质化标尺。目前,对基层纪委书记的绩效考评只有从每年一度的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进行考核,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详细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和“没干”一个样,工作没有积极性。
二是工作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工作积极性。有些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三是工作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 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是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开展力度较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容易导致基层纪委书记无法与无力加强监督工作。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都是接受上级纪委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由于长时间驻在部门办公、与上级纪委联系相对较少,慢慢地,“双重领导”更多地变成了“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再加上派驻干部的组织关系、工资福利都在驻在部门,使少数派驻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如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驻在单位一些案件的线索后,一般要向驻在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少数领导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或由于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会提出暂缓或不予以立案的意见,这就使案件的查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任务,又造成了在经济工作领域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建议
结合上述存在问题,我们认为,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加强对同级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中的任用,提高监督效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突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要把选人用人与培养锻炼结合起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制约,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整体效能。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仍然存在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才匮乏和流动较慢等问题。在 优化队伍结构中,要及时充实专业人才,重点补充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好、安心基层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从政法、审计、经济管理等部门选调一些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加大对领导骨干、文字骨干、办案骨干等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逐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适时推进干部交流,把队伍中的优秀干部输送出去,逐步形成干部的合理流动机制。要定期组织内部轮岗,坚持统筹规划、动静结合,保持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维持工作的延续性;把执纪办案等重要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重点对象,认真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将组织需要和干部特长结合起来,把干部轮岗到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确保培养干部和促进工作两不误、两加强。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和新走上领导岗位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房地产等有关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要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提倡选派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挂职锻炼,上下级机关也可根据需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通过参加专项工作等方式在实践中锻炼干部,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要整合教育培训的资源,制定好教育培训计划,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落实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和学习考核制度,使教育培训和提拔使用真正结合起来。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干部的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掩;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现象的研究和探索,逐步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合理配置、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要 关心爱护干部,在政治上通过开展谈心活动等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工作上要关心支持,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生活上要关心照顾,对在边远和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给予更多的爱护和帮助,开展定期走访、定向帮扶等活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又不向组织反映、依靠自己努力克服的基层干部,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现并主动予以关心帮助,将组织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抓住中央纪委组建先进人物报告团的契机,配合市纪委宣传好沈长瑞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同时注意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身边的典型,激励干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
二、突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我们要加强基层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实现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下移,工作重心下移。
一是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双重管理”的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法也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基于这种思考的理由是:同是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管理体制,基层纪委与其上级各级纪委有其特殊性。上级各级纪委是常委会制,有其独立的领导班子和赋予一定的 权力,同级党委领导是原则的领导,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决定的领导。而基层纪委除乡镇纪委有委员会外,没有独立的领导班子,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赋予的权力也有限。特别是同级党委的领导是具体的领导,事无巨细的领导,直接的领导。即便是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也改变不了其在党委特别是“一把手”领导之下的“身份”。这是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这种管理体制及特殊情况下,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在对权力失去监督中,致使个别单位和乡镇“一把手”胆大妄为,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歪风滋长,消极腐败行为蔓延。如实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至少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二是工作机制要求新。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的抓好纪检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一是建立健全巡视督察制度。由区委、区政府牵头,从委局机关和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既解决了部分基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随之基层纪委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也会逐步改善。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解决了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既防止了发案单位领导“说情” 和亲情友情关系,又避免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困扰”,可谓一举多得。
三是领导体制要出新。首先要强化职能作用。进一步突出镇街(管委会)纪委的监督职能,加强对镇街(管委会)纪委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督促镇街(管委会)纪委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抓住镇街(管委会)纪委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完善镇街(管委会)纪委的工作机制。再次要构建监督网络。应高度关注镇街(管委会)、村级纪检力量的配备问题,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力量的作用,把这支力量作为乡镇纪委工作的延伸和工作力量的有益补充。目前,我委局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充实力量,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经区委研究,在11个镇街(管委会)设立专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在村(社区)支部设立专职纪检委员,在区直设立党委,党组织部门单位配齐配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区正在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督网络,为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第6篇
职能作用
2008年以来,贵州省息烽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主线,以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创新实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234”工程(建强一支队伍、完善两个机制、落实三个保障、实现四个突破),使息烽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了从被动抓到主动谋划、从一般性抓到重点突破的转变,为促进和推动息烽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息烽县“1234”工程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对于推进组织部门科学抓党建工作提供了有益探索。
取得的成效
息烽县基层党组织建设“1234”工程,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了的执政基础、促进了科学发展,得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2009年9月29日,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对“息烽四抓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做法作出批示,要求“推广抓支部队伍建设的经验”;2009年10月22日,贵州日报以《让领头雁羽翼丰满飞得更高——息烽农村基层党建抓“双基”纪实》为题,在头版头条对我县抓党建工作的做法进行了集中报道,并配发了评论;12月1日,贵阳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便民利民综合服务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12月31日,中央学习实践办1021期简报刊发了息烽县“四抓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作了批阅;2010年2月25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就“创新载体抓党建强县升位促发展”这一主题为息烽制作了经验交流网页;2010年6月29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究室主办的全省“党建创新促科学发展”高端论坛会在息烽召开;2010年6月30日,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息烽县“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称号;7月4日,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在今年贵州省委政研室呈上的《决策参考》2010年第6期刊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途径的创新探索——息烽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1234”工程调查》上作出批示:“这篇调研报告内容很好,请市委组织部转印发,供各区市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借鉴”。2010年8月,中央政策研究室主办的《学习与研究》第8期以《“1234”工程——农村基层党建科学发展的新样本》为题进行了刊发。
息烽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高度重视,各基层党组织共同努力的结果。但从实践上看,组织部门如何把握好职责、围绕职能发挥作用,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取得实效和广大党员群众得实惠的关键。具体来讲,就是在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方式,找准工作定位,作好党委党建工作“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和“后勤部”。
改革创新,作好党委“参谋部”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我们党对新时期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息烽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26.44万人口三分之二以上住在农村,农村党员人数多,全县8713名党员中有农村党员6183名,基层基础弱,农村党建任务重,面对这样的县情实际,如何进行改革创新,怎么筑牢基层一线,服务科学发展,怎样创新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是县委要考虑的头等大事。作为县委抓党建工作的“参谋部”,县委组织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参”在宏观上、关键上、根本上;“谋”在思路上、措施上、落实上。本着这一要求,2008年底,县委组织部派出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决定以激发基层活力、增强基层实力和提高基层执行力为工作目标,以“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为思路,从“建阵地、抓队伍、保经费、提待遇、抓教育”等方面入手,创新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1234”工程,并全力组织实施,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从这一过程上看,组织部门在找准载体、当好参谋上发挥好作用,是实现自身发展和确保党建工作出成效的关键。
规范指导,作好党委“指挥部”
党建工作载体和思路确定后,工作顺利推进就成了组织部门的重要任务。为此,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针对性、执行性较强的工作措施和制度体系,确保了“1234”工程的稳步推进和指导工作科学合理开展,使组织部门在党建工作中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我县先后在乡镇层面上设计了“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和“党委书记履行职责抓党建述职制度”,在村一级设计了“党群代表民主议事制度”和“村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制度”,把评判权交给“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同时为保证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操作,让指导有章可循,先后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班子建设、组织设置、会议制度、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硬件设施和文书材料”等10个方面的规范化制度,确保了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在指导中,及时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推荐到省市表彰,如在发展集体经济中,对发展村级集体较好的村及时给予了鼓励和表杨,鹿窝乡新民村党支部书记罗华忠被评为息烽县“十佳村党支部书记”,被推荐参加了“首届全省村官论坛”,代表息烽作了发言;反之对重视不够的乡镇给予了诫免谈话,确保了制度的权威性和指导的实用性,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在全县有村级经济实体的村由原来的21个增加到42个,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由原来的不足10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400余万元,基层逐渐实现了由“输血型”到“造血型”功能的转变。
自加压力,作好党委“作战部”
在工作中,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职责,自加压力,切实发挥好组工干部“突击队”作用,建立了组工干部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制度,成立了督导工作组。工作组根据实际需要,坚持列席乡镇党建工作会、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汇报会、现场交流会等,同时由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同志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调研各乡镇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拟改进的措施,及时为基层党建“把脉会诊”,“开具药方”,解决问题。如在实施“党员带富创业”工程中,对返乡农民工党员创业、就业进行了重点扶持。目前,已有22名返乡农民工党员投入100余万元发展废旧塑料颗粒加工、商品零售、种养殖等经济实体20余个,减轻了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压力,确保了社会稳定,为县委、县政府分了忧。在此基础上,从县级退休党员领导干部中遴选5名有党建工作经验的老同志组成督导调研组,每季度由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同志组织、陪同督导调研,以解决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党务问题。如针对调研组督查反映的农村“吃低保不公问题”,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深入村组了解情况,指导村建立了“党群代表民主议事会”,并成立了“低保评审团”,对低保对象实行阳光评审,确保了公平公正,受到了群众欢迎。目前已办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1268件,收集意见建议1699条。
抓好保障,作好党委“后勤部”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基层党建工作是一项非常繁琐、比较辛苦的工作,为确保顺利推进,县委组织部着重在抓财力和人力等保障机制上下功夫。通过统筹协调各方,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拟定了《息烽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实施方案》、《关于适当调整全县村干部生活补贴实施方案》和《息烽县村两委委员、村民组长、群团组织负责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和《息烽县现任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每年给每村(居)补助6000元的办公经费,保障村级办公开支,全县村干部正职基本生活补贴由每月420元调整为550元,加上乡镇绩效考核和年终业绩考核奖金,年平均收入可达10000元以上;村“两委”副职、委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则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累计投入76余万元对800名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同时,为解决乡镇、村无专人抓党建工作的问题,提出了从县直机关选派年轻副科级干部挂任乡镇党建副书记,从乡镇机关选派干部到村专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得到了县委高度认可,拟定了《选派乡镇专职党建副书记工作方案》。目前,已从县直机关选派了两批20余名副科级干部到乡镇挂任党建副书记,从乡镇机关选派了161名乡镇优秀后备干部到村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实现了乡镇、村两级党建副书记“全覆盖”。人力、财力等后勤保障机制的建立,激励了基层工作热情,为“1234”工程的顺利实施上了“双保险”。
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发挥监督作用 第7篇
文章标题: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发挥监督作用
烟草行业是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国有企业,取消县级公司的法人资格,是深化烟草行业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步伐的有力措施,是实行垄断经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不能削弱县级纪检监察职能,同样必须坚决反对和
防止腐败,对那些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侵吞国有资产、侵害职工利益的腐败分子要严惩不待。新时期对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现就如何适应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服务企业中心工作,如何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抓住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纪检监察组织要用制度来履行监督职能,发挥监督作用,重点要积极探索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权力制衡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的轨道运行,防止和杜绝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县公司的法人资格取消,但县烟草专卖局还保留,由于烟草专卖的特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烟草专卖局还要充分发挥子公司的职能。因此,还必须加强纪检监督,在监督内容上要重点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县级公司的法人资格取消后,要制定一系列廉政建设制度和规定,但各项制度能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一是要各级领导自身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需要各级纪检部门加强监督,而且重点要监督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重点是监督领导班子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在大额度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费用开支,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按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办理,防止个人独断和少数人说了算。
(三)、加强领导干部个人生活行为的监督,防止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重点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能否遵守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个人生活重大事项,在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能否表现出高度的党性原则。
二、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纪检监督要抓住关键环节,规规范操作程序,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系统的监督制约网络,力求做到监督到位。首先,发挥党政班子内部监督。一是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进一步加大集体领导和决策的力度,明确界定领导干部个人的权力范围,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二是要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的定期谈话制度;三是尊重班子成员的知情权,落实班子内部的民主权力,通过政务公开,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监督;四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失察连带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其次,要发挥整体监督效能,把纪检部门的职能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具有广泛性,但缺乏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上具有权威性,但广泛性不够。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就能相得益彰,形成较大的监督合力。
三、突出责任追究,加强惩处力度。
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工作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充分运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为扩大和提高惩处的效果,在方法及举措上必须改进和创新。一方面,要提高腐败分子应付出的腐败成本,在对他们进行党纪政纪法纪处理的同时,要严格“经济处罚”,使其钱、权“两空”,占不到任何便宜。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使党的宽严政策真正发挥威力。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健全和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执行政策,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证办案质量。要加强办案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做出明确具体规定,使查办案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要深刻剖析案件,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素质,严格办案纪律,树立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惩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要加强对连带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究。不能基于单位和部门利益,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扩大惩处警戒的效果。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第8篇
一、加强教育,增强教育的冲击力,是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是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第一,要从教育入手,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要突出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从政道德教育,以及维护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抵制歪风邪气的自觉性,使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第二,纪律教育要突出作风建设主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抓理想塑灵魂,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作风反腐败,促使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第三,把党员干部作风教育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布署,集中开展教育活动。第四,要把主题教育同学习贯彻《党章》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党纪国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第五,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势,利用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效果。第六,要把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结合起来,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做到警钟长鸣。第七,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利用“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理论研讨、宣教辅导等传统手段,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第八,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把握党员干部和机关两个重点,进行思想教育。第九,突出教育针对性,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如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讨论典型案例教材、到监狱看犯人现身说法等方式。第十,突出教育生动性,图文并茂、辅导与讨论相结合等方法,通过声、电、光等表现形式,增强教育培训的感染力。看廉政教育基地、听廉政教育讲座、进行廉政宣誓、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活动,促进教育的效果。第十一,突出教育长效性,建立廉政教育档案,组织党员干部配偶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廉政教育,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第十二,要充分利用板报、党报党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党的作风教育,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实效性,促使党员干部把党的作风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利用信息技术、文学艺术等形式和手段进行教育,确保教育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作风。
二、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约束机制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以制度做保证。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党员干部建设的治本之策。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把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用制度规范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行为,以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效果,形成长效机制,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第一,要不断完善规范党员干部作风行为的具体制度。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的具体表现,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和具体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二,要不断完善从源头上杜绝党员干部不良风气工作制度。第三,要不断完善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奖惩制度。第四,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各种学习检查制度。第五,要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上,健全理论学习和学习成效考核评价制度。第六,要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做到责任明确、逐级负责、各环节衔接协调。第七,在加强监督制约上,健全党员和党组织对各级党员干部监督的制度和党员干部权力制约制度。第八,要不断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第九,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第十,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制度等制度,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供保障。第十一,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实现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从严治腐机制,努力实现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预防机制,努力实现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第十二,要健全和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机制,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的制度体系。第十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要持之以恒。第十四,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务求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要创新作风建设的社会评价机制和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三、严格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地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不断对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目标管理的考核制度,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鞭策空谈者、惩罚误事者、奖励实干者。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是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第一,要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阶段性考核、动态性考核与年终综合性考核相结合,坚持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考核就跟进到哪里。第二,把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上级检查与自我检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第三,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党员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第四,要采取有力的监督措施,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等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文件和会议。第五,加强对与党员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监督,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第七,改进党员干部作风,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采取职工群众代表评议等形式,逐级进行职工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职工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第八,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党内监督、新闻舆论、网络等的监督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第九,要大力发扬民主,积极推进企务公开。第十,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健全作风建设的监督问责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是推进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要进一步拓宽作风建设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逐步形成管用、到位的监督机制。第十一,要建立党员干部主题教育联系点,总结经验,加强指导,督促解决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了艰苦奋斗和求真务实的作风。
四、严明纪律,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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