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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精选8篇)

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业务人员管理规定(草案)

1.目的

为完善业务人员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确保销售工作及时、合理及安全化,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业务人员由公司各销售事业部在公司制度范围内进行管理,在各事业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业务人员(含试用期人员)。3.业务人员基本要求

3.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团结互助。3.2.为人正直、坦诚、成熟、豁达、精明、友善、自信,思维敏捷,勤奋敬业,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吃苦耐劳精神,能够在较强的压力下工作,拥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3.3.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强;接受能力强;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技巧;拥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一定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3.4.具有敏锐的商业意识、市场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场预测、统筹规划、分析及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预控能力、谈判能力、公关能力、执行力。

3.5.有开拓、维护客户经验;客户导向,能够倾听、理解、和准确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客观地影响客户的购买行为与决策;

3.6.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营销理论,不断提高营销技巧。以目标为导向,理解团队目标并不断提升个人目标以及执行力。3.7.熟记产品知识、功能、作用机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传资料以及产品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3.8.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勇于探索和创新,善于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加以归纳和提升,提高销售能力,并向上级提供建设性意见。4.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4.1.收集市场信息

采集、整理市场及行业信息,追踪同行竞争对手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竞争品牌动向,提交市场分析报告,相关业务的记录和分析,定期撰写行业发展情况及重点客户情况简报,为企业战略调整提供情报,为重大营销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为做好产品、市场定位、研发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提供市场反馈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4.2.收集、整理客户信息

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实用性以及市场定位策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潜在客户,建立、维护潜在客户档案。

2、通过电话,拜访等不同途径了解潜在客户的需求,客户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与商务沟通。

3、建立新客户开发履历表,负责收集、整理客户信息建立资料档案,完善现实客户履历,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4、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4.3.客户征信调查

1、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经营权限,了解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关注出现在主要经营者、企业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财务、市场表现、宏观环境等方面的信用异常征兆,并取得相应证据。4.4.推广介绍

1、拓展市场开发渠道,负责向潜在客户推介,阐述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处理客户询价;努力拓展新客户。

2、联合公司内部产品、技术支持等不同人员向客户阐述公司产品与服务,获得销售机会。

3、完成客户联系,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市场动态,挖掘行业客户潜在销售机会,向用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获取客户订单以促进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确保公司利润。

4、做好分管区域终端拜访工作。4.5.谈判与订约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达给主管。

3.签订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4.签订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4.6.履约

1、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资源,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客户与公司其他支持部门的沟通桥梁;使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为完成客户开发或完成客户定制产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证客户的满意度。

2、货款、货运等事宜的跟踪,保证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

3、严格执行公司促销政策。4.7.售后服务

1、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客户投诉的处理,包括原因分析、紧急处理对策及永久改善对策等

2、持续改善客户关系,客户档案的管理、客户拜访及关系维护。4.8.回款

1、业务人员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依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2、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承担公司损失的一半。

3、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造成款项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业务人员现金回款应在三日内交还公司,超过规定时间未交还的,视为严重违纪。4.9.反馈

1、向销售经理提供例行性销售报告以及制定销售活动计划。

2、负责处理价格、合同、谈判、收款等销售相关的客户资料的整理与更新,并及时反馈到公司; 4.10.公共关系

1、依据市场发展需要,维护、开拓与政府、媒体、客户及相关企业间的积极交流与良好合作;

2、重大事项,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直接主管。5.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5.1.注重商务礼仪,形象气质佳,仪表良好,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

5.2.公司员工间及对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5.3.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5.4.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程,不瞒报费用,一经发现瞒报、多报费用,视为严重违纪。6.工作纪律 6.1.考勤 6.1.1.6.1.2.在公司本部工作的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驻外业务人员或在外工作的业务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按如下进行考勤:

各事业部可根据业务区域特点制定本驻点的作息时间,但要报公司备案。考勤方式有电话、邮件、工作日志、考勤表,定位系统等多种方式。实行电话考勤的,业务员应通过各种方式,如照片,固定电话等有证据的资料证明在工作岗位工作,每天汇报行程与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实行工作日志的,应每天将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报直接主管。有条件的办事处,可每天纸质考勤表考勤。

实行定位系统考勤的,手机应处于开机状态,同时直接主管电话回访时,应用备案的手机及时给与回复。6.2.日常沟通与手机管理

业务员的手机24小时必须处于开机状态,保证有充足的话费及电量,并不能随意更改号码,更换号码的应提前报备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当月发现关机2次,或出现2次不接电话(含无法接通)或半小时内不能回复直接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记过一次。特殊情况的,应于事后一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可免于记过。6.3.提交日常报表

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周报表及各类计划和总结。日报表、周报表、月总结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规定时间提交相关人员,日报应于当日晚9点前完成并发送给直接领导,周报应于周日晚6点前完成并发送给直接领导,月报应于当月最后一天晚6点前发送给直接领导,不能按时完成的分别记过一次。6.4.参加业务会议。

1、所有业务员按时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

2、各办事处应定期组织会议,所有业务人员均应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通过纸质或OA程序办理,并经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7.入职培训与合同管理

7.1.新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后方可上岗。业务员入职的前三个月份不能完成既定目标和计划的,视为不能胜任业务员工作岗位,将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

7.2.对于公司的正式业务员,未经公司允许从事其他兼职工作,或代理其他品种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7.3.业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并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7.4.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动,造成员工所在区域业务取消的,公司优先进行岗位的调整。如合同变更或市场区域调整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相关规定执行。8.应收账款与回款管理

原则上所有应收账款均应对公回款到公司指定账户上。若需要收取现金回款的,收款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货款收到3日内须及时上交公司,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交的,应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延迟交款。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提交司法部门处理。9.休息与休假

正式业务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假期类别及请假流程如下: 9.1.事假 9.1.1.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时,员工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后方可离岗。遇突发情况,应向直属主管申请得到批准后,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后当日补交书面申请。未办理相关手续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9.1.2.9.1.3.9.2.婚假 9.2.1.员工结婚时,可享有3天的婚假;晚婚者(年满男25周岁、女23周员工请事假,一次连续不得超过5天,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12天。事假为无薪假。

岁以上初婚者)可享受10天的婚假,期间正常计发薪资,当地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原则上超过前述休假天数的假期薪资按照工资标准50%计发;; 9.2.2.婚假需提前一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书(结婚登记日必须是本人加入公司之后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分管副总审批。原则上婚假须一次性休完,两年内有效,过期不予补休。9.3.产假 9.3.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可依法享受产假。顺产158天,持医院证明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参照地方规定执行; 9.3.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凭医院证明给予15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产假98天; 9.3.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检假,正常计发薪资,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参照地方规定执行; 9.3.4.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10天护理假,期间正常计发薪资。当地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原则上超过前述休假天数的假期薪资按照工资标准50%计发; 9.3.5.产假期间,公司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从社保基金中领取生育津贴,公司不再发放工资。9.3.6.原则上产假、陪产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9.4.病假

9.4.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休息时可申请病假,但必须提交请假申

请单,并得到主管人员的批准。遇突发情况,未能以书面形式及时递交请假单时,应以电话先行通知直接主管,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9.4.2.病假需要出具医院提供的病历和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建休条等,病愈上班后两个工作日内需补齐所有请假手续。9.4.3.病假只发放基本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9.5.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假,工伤假管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9.6.丧假 9.6.1.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如路程遥远,按往返路程所需时间适当延长假期。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1天。9.6.2.丧假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备案;丧假期间按正常薪资计发。9.7.年休假 9.7.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具体规定如下:

1)职工新进公司的,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当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计算方法如下:

年休假天数=(当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带薪休假的计算以公历年为准,起止日应为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9.7.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国家规定其他不享受年休假的。

9.7.3.年休假安排与申请:

1)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可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统筹管理本部门员工年休假实施情况。员工个人休年休假的,安排好后续工作、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休假。2)年休假在1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年休假的最小休假单位为半天。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安排。3)带薪年休假应于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间使用,员工当年应休未休的假期,可累计到下一使用,公司已安排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假的,公司只发放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0.离职审计

10.1.员工离职,应按规定书面提交离职报告。因员工本人原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试用期内提前三天申请,试用期通过后提前30天书面申请)的,工资暂停发放,待手续办理完毕后发放;员工已离岗,其直接上级领导未及时向部门汇报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离职员工直接上级领导承担;因其他环节造成延误或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0.2.因国家规定,社保等费用实行提前缴费的政策,员工离职申请未在每月20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的,由此产生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由造成延迟的人员承担。10.3.离职审计流程:

10.3.1.离职人员向所在部门递交离职申请后,所在部门通知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等其他部门开始审计;离职审计各部门应于接到审计通知十日内给出审计结论。审计结论汇总至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通知离职员工本人确认并签收。

10.3.2.离职审计工作应重事实,摆证据,不能模棱二可。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由相关人员或单位在调查资料上签名或盖章。离职审计期限为十日,除特殊情况外,相关部门一般应在十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作出结论。10.3.3.离职审计主要内容

10.3.4.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核算与审计; 10.3.5.行政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通讯设备、油卡等的核算与审计; 10.3.6.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潜在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审计;

10.3.7.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业务员借款情况、业务明细和未回款明细及尚未发放差旅包干费的核算与审计;

10.3.8.离职审计结果即《离职审计报告》由业务员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分别存档。

10.3.9.业务员正式提出离职后一周内,业务部门应以函件或通知的形式对客户单位做出说明,说明离职业务员的工作继任者、今后的业务往来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取得对方签章(名)或复函。10.3.10.离职审计的处理

1、擅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离职前后实施转移公司客户的预备行为或实质行为的,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11.奖惩

11.1.内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超过三次(含三次)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1.2.内旷工2次或累计三天及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1.3.销售中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损失的30%。11.4.公司将货款回收、清欠工作纳入业务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今后提拔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11.5.员工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一经发现,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11.6.遵守公司反商业贿赂制度,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12.附则

12.1.本规定自

月 日起执行。

12.2.本规定自员工签收后,即认为员工已知晓本规定所有内容,并按规定执行。12.3.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2篇

根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及安哥拉分公司法律业务开展需要,现面向局内公开招聘4名法务管理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中铁四局法律合规部招聘2人 合规管理人员(投资方向):1人 综合事务管理人员:1人

(二)中铁四局安哥拉分公司法律合规部招聘2人 海外法务管理人员:2人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2.事业心、责任感强,忠诚企业,不怕困难,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认同中铁四局企业文化,热爱法律事务工作,熟悉现代企业法律合规管理,具有较强的语文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4.具有较深的文字功底和文书写作能力,能够将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化整理,撰写各类总结、汇报、报告等;语言表达能力强,能够将所学知识在各类培训班进行讲授;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如PPT软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中铁四局法律合规部合规管理人员(投资方向)1.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11或985院校优先),法学相关专业毕业,3年及以上法务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或《律师执业证》。

2.能熟练开展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工作;能对公司规章制度、投资业务和其他重大事项涉及的法律合规问题,进行协调和提供法律合规解决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熟练掌握建筑企业规章制度审核、投资审核和重大事项审核要点;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并提出法律合规建议,为公司各项业务提供法律合规咨询,撰写企业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等。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系统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正确的判断力,具有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亲和力,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二)中铁四局法律合规部综合法律业务人员

1.211或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或《律师执业证》。

2.具有3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熟悉并掌握工程、财务、金融、企业管理等多学科知识;能起草、审核及修改各类常用法律文书;能为公司商务谈判、并购、融资等项目提供法律

http://nm.jinrongren.net/ 支持;有参与重大法律事务的协商、调解、诉讼与仲裁活动的经验。曾任职三级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者优先。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系统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正确的判断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亲和力,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三)中铁四局安哥拉分公司法律合规部海外法务管理人员

1.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毕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或《律师执业证》。

2.熟悉国际条约、公约和国家间相关协定,熟悉常用MOU条款、FIDIC合同条款、国际工程合同等常见的国际法律业务常见文书,对合同隐含风险具有一定的研判能力,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精通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3.工作细致、认真、严谨,具备良好的法律谈判技巧,具有较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及分析、处理、应变及解决法律问题的工作能力;善于学习,能不断吸收新知识,并学以致用。

4.大学英语六级或通过雅思6分以上、托福、GRE等考试,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5.本岗位需常驻安哥拉共和国。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组织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等程序进行。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笔试、面试、考核。

五、报名资料

(一)报名表: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中铁四局集团法律合规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其它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相关活动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中,毕业证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备案表电子版。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10月18日。(三)有关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各类资料和证件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2.采用网上报名的,请在电子邮件名称上注明“报名表(姓名+报考岗位)”。

七、用工管理

退役士兵法务技能培训研究 第3篇

一、退役士兵学习能力的比较分析

(一)退役士兵知识结构分析

黑龙江省的退役士兵大都以中学毕业生为主,以哈尔滨双城区2014年退役士兵为例,在退役300余士兵当中,初中毕业生占70%以上。而2015年新兵入伍330余人当中,初中学历者仍占70%。由此不难得出这一结论:当下黑龙江省退役士兵的学历情况想从业必须经过系统培训。

(二)退役士兵的学习能力分析

由于受到入伍前的学历限制,其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学习效率必然受到影响,尤其是理论知识学习能力方面,据对已退役士兵了解知悉,他们大都只上完初中,因为学习不好, 感觉学习解决不了发展问题,不如到军营中历练一下。很多退役士兵入伍是希望自己能够在军营中得到锻炼,培养新的生活习惯,磨炼意志品性。这些退役士兵虽然在军队中得到了提高,但军武技能与地方从业技能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其用于就业、职业的学习能力仍然需要转变。

(三)退役士兵实践技能比较分析

就业需要掌握专业的从业知识,大部分退役士兵在军队掌握的业务知识、经验与地方是有差异的。研究发现,大多数退役士兵对未来感到迷茫,没有明确的规划,对地方的生活、 工作需要有适应性过程,缺少自主就业意识。接受命令、靠指派心理强烈,没有自我创造的实践型心理储备。

军队生活的主线,团队与求胜心理让退役士兵普遍执行力很强,勤奋且吃得起辛苦,但他们也显得急切,就业预期高、实践操作技能较差。比如,地方工作更看重质量、效益,对经济与社会效能会关注得更多一些。工作节奏快,知识更新快, 学习能力要求适应快,这些都对退役士兵形成了一定压力。

(四)执行力与职业能力的转化分析

能够贯彻团队意识而立即不折不扣地去执行,这是每一个组织都乐见的。能用更短的时间去解决问题,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最务实的运营,因为在所有的成本中,时间成本是最关键的,而退役士兵在这一点上好于大学毕业生。在体力、精力上也占有优势,但目标计划的完成很多时候是带有强烈职业色彩的,尤其是行业细分、机器智能高度发达、流程管理几近零误差的现在,能让职业能力快速适应执行力,就必须得通过二次学习,必经培训的系统更新过程,这种转化的时间成本决定了发展的状态。

二、退役士兵法务技能培训的思路设想

(一)战略性定位

1.配合新发展,做好新规划。在法治黑龙江建设的背景下,在学院领导提出的“培养法律信仰、锻造法律人才、传承法律文化、融固法律精神”的培训前瞻性思考的引领下,要充分发挥学院在法务实践教育方面的特长,发挥系统关联优势,谋划开展针对市(地)中心组学习的“学法培训”,系统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专题法治讲座,重点加大村级“两委”干部法律培训力度,突出拓展实践操作能力方面的特色法务教学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2.打造新亮点,捕捉新热点。贯彻学院转型需求,适应新常态,明确新思路,打造新亮点。培训课程建设方面,主要在 “如何培养人、提高人”方面下功夫。针对学院的特殊培养方式,打造学院培训课程的新亮点,使学员能得到在其他院校给不了的———依法执业、守法创业、合法立业、以法发展。

针对社会热点、新法和岗位需求进行“菜单式”培训。在被培训对象的工作与发展上下功夫,看其两方面都需要啥,将来可能遇到啥,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课程与课时细分。如社区矫正、监狱人民警察的加试课程、公安干警岗前培训方面增设专项培训。探索针对各类犯罪分“模块”确定培训方向,如证券犯罪、银行犯罪培训模块等。还可针对中小学生、农民、 妇女、老年人开展保护少年儿童、反家庭暴力、赡养争议方面的具有特色的普法教育培训。

(二)系统性谋篇

1.走多样化发展的培训模式。加强培训方式的研究,使学员、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上完美统一,达到培训的目的。在课堂讲授、内部研讨以及素质拓展等原有培训形式上,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变灌输式教学为启发式、讨论式教学, 大力推广项目教学法,注重运用多媒体开展教学。同时,以组织观摩、专题调研等形式为补充,通过教育培训形式的多样性,增强培训效果。逐步形成包括实战演练、网络培训在内的课程辅助培训方式体系。还可以根据培训课程,专门组织项目学习。

2.形成以培训拔高为基础的特色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要与市场需求相衔接。针对培训内容需求,科学合理的设置培训课程,打造精品课程,并根据每年的培训情况,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有计划地推进培训工作。培训主题要鲜明,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此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授课对象,研究制定教学培训大纲、课时安排等。

3.建设专业化的品牌培训基地。涉及培训,不能只谈理论而没有实践。不仅要有优秀的培训队伍,还得有专业的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可细化为:法制教育培训基地、普法宣传基地、法务实训基地,或与企业联合组建实训基地,以及针对法律职业人的职前培训而专门设立的培训基地。让培训对象能在尽可能真实的职业环境中进行操作。这样,会显著提高教学成果,还能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形成品牌效应。

4.强化法律素养的生成。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用社会主义法治所特有的“民主、理性、规范、和谐”精神来教育学生,使学生树立公平正义和民主法治理念,努力形成“法涵其中、高在素质、强在技能”的职业特色。

就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建议注重加强退役士兵就职前法制意识的形成,着重“依纪依法”问题,从以军纪为天职向以法治为依托转变。超越课程的工具价值, 重视其本体价值。在课程内容方面,力争实现从技术知识到实践知识的超越;在课程目标方面,力争实现从岗位技能到实践智慧的超越;在课程价值方面,力争实现从职业能力到内在精神的超越[1]。在适应中求超越,力争实现外在技能的培养与内在精神的建构的有机结合。

三、退役士兵法务技能培训的系统性建构

(一)做好培训升级准备

随着科技强军的发展,精简整编已是必然。2015年9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大会上宣布:中国将裁减军队员额30万。这次改革裁减军队员额将分步实施,2017年底基本完成。其中, 军官占被裁人员的一半以上。因此,针对军官转业入职、创业的法务技能培训也是2017年之前学院应该重点关注的培训焦点之一。

(二)推行学分制

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按照考试课、考察课、实训课及就业综合考评为基准设立学分制管理,根据专业设置不同,设定学分制标准,以百分计,考试课不低于50分,考察课设置20学分,实训课20分,综合从业考评设定10分。合格的学分设定为60~65分,推荐学分设定为66~70分,重点推荐设定为71~80分,81分以上设定为学业优异,这样即可以检验学习能力,又可以为从业和用人单位选材用材提供客观依据。

(三)课程设置

培训课程建设内容广泛,既涵盖为监狱劳教系统培养人民警察的刑事执行的“警”字类专业,也包括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助理等“司”字类专业,还要深化“技”字类专业特色发展的专业走向[2]。

退役士兵法务技能培训在课程的设置上,要根据学生的特点以及培训内容的具体要求,明确课程设置的方向,突出实用性。要面向就业的大方向,以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为宗旨来选配课程。尝试探索一些社会需求较强的培训专业课程,如刑事执行、法律援助、安全防范等专业课程。根据具体人员的工作需要确定培训内容。比如,社区矫正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安保人员、书记员、法官或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警务技能人员的培训。

(四)辅助性技能培训安排

该项培训工作以考察课为主,包括的教授内容为办公自动化、秘书作业、简单运营管理、车船等交通工具使用、电算及电子器械应用、擒拿格斗、食品养生、社交礼仪等。比如,对计算机的应用要针对高水准、高难度、高强度业务要求,不拘泥于办公自动化、速写、速录能力,要以公认的证件为基础, 这是为就业而储备的专业技能。此外,还要结合市场需求,灵活增设培训项目。采取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的灵活办学模式。比如,物管专业、心理咨询专业、家政管理与服务专业、市政维修与养护专业等等。

(五)实践性教学的职业化推进

以职业要求为导向,既形成针对培训对象(下转154页) (上接145页)的“吸引力”,又可为职业发展提供强势保障, 可设立法务援助专业、律师专业、公安及安保专业,等等。开设就业指导课,将其作为公共必修课,将创业教育融入实践教学中,与实践教学良性互动、相得益彰。并开设相关的选修课,适时开展从业、创业讲座,为退役士兵的就业、职业、事业奠基。

(六)形成一套具有可操作性与实用性的评估系统

开展培训评估体系的研究建立工作,切实建立培训、考核、待遇相结合的科学机制。从试讲、教学和反馈三个方面对培训进行评估。如,要求在培训后,根据培训的内容,结合教学实际,拟订一份可量化的“改进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跟踪指导等。

(七)就业的有效指导

就业指导一定要整合全面优势,发挥好边界优势,充分利用好信息宣传优势。在供需不能全视角公开情况下,指导效应更多体现在指导主体的宣传,宣扬自身即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发展优势,宣扬学院的办学优势。既要对口宣传,又要社会普及;既要发挥网上优势,又要整合社会群体资源;既要发动在校师生,又要鼓舞校友、亲友、战友。全方位、多角度进行从业支持建设,以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 职业、创业。

参考文献

[1]胡小桃.高职课程建设的新理念:在适应中超越[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对公司法务管理的探讨 第4篇

公司法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同时也是公司依法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以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公司法务工作是公司制度得以落实的基础和保障,同时也是维护正常市场发展秩序的保证措施。公司法务制度的设立有其必然性和客观性,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笔者单位是北京市区属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国企,研究了在北京的相关房地产企业,从华润、中海、远洋等央企到首创、金隅、北京城建等市属国企再到金融街、天衡等区属房地产企业都通过建立法律事务部、法律室、合约部等部门科室设置以及设置总法律顾问的方式,将法律事务作为企业运营体系的一部分,以此做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防范公司发展风险的重要保障。

笔者供职公司是北京广安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从成立之初就将法律事务建设作为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一环,成立集团层面法律事务中心、二级公司的审计法务部,招聘专职法务人员等,足以看出公司领导对法务工作的重视。近期,根据公司下一阶段战略的实施和事业部的成立,同时根据集团的要求,以高度重视经营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合同的法律审核和执行的监督;加强对相关案件的事先预防和积极应对,努力给公司经营创造有利环境;通过对公司经营管理中一些重大事项提出法律上的建议和规避风险的对策,强调法务工作提前介入,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以保障公司健康、有序、规范、良性的发展。

笔者从法务角度出发,探讨法务人员应如何为公司的经营保驾护航:

第一,促进公司依法管理经营。公司法务是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其重要任务是协助公司实现依法经营。其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法务可以通过本部门直接管理活动,即具体的工作内容如经营风险提示、合同审核、诉讼案件应诉等,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公司的行为;二是通过间接的管理手段,如咨询、建议等方式,促进公司的有关部门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各项管理活动,进而实现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二,防范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法律风险是法务的直接任务。法务的工作范围涵盖和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合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的审核或起草,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纠纷的处理,法制宣传和咨询等。

第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建立法务部门配置法务人员,目的就是通过法务的工作,依法维护公司的权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法务的根本任务。法务通过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从而防范法律风险、消除隐患,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最大限度地为公司争取合法权益,有效地防止公司权益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法务要采取法律补救措施,亲自或聘请律师参与协商、调解或者代理诉讼、仲裁等活动,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

鉴于笔者供职公司的十三五战略和事业部的成立,笔者就法务工作提出如下思路,供商榷。

一、总体工作原则

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不同层面构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特别是在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资产处置、规章制度建立等方面建立法律风险监控机制。

二、具体实施措施

(一)参与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资产处置等业务,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法务部将按照相关业务的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全程参与。指定人员加入具体项目组,负责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宜,包括各类法律文书的草拟、修改,分析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等;必要时做好与外聘律师的沟通协调及工作衔接,配合律师完成项目需要的法律方面尽职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等,以保证重大决策出台的合理、合法性。

(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综合管理。

1.合同管理。

(1)合同审核。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法务部门继续强化合同的法律审核,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合同会签制度,避免合同法律风险的发生,有效地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在整个合同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送审合同审核率100%、及时审核率100%、风险提示率100%。

(2)合同履中管控。在合同履行中,控制履约过程,提高风险意识,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强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第一,继续落实合同履约季或半年统计制度(目前为半年统计制),敦促各级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积极填写《合同签订情况台帐》,对发现问题积极反馈,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第二,结合控股新设信息化管理中心的设立和ERP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在条件成熟时加入“合同监控模块”,建立合同监控体系,完善合同异常预警体系,各级领导和法务人员实时掌握合同履约情况。第三,建立合同发起人负责制和异常报告制,对单一主体发起的合同签呈做到全程负责,发现问题逐级上报,并由法务人员协助处理风险。第四,建立合同抽查制。将该制度作为法务人员工作的一部分,重大合同100%抽查,一般合同不低于15%的抽查率,发现问题及时和主管领导沟通,并及时予以协助解决。

2.案件管理。公司的案件管理,采取外聘律师与公司法务人员内外分工配合协作的方式。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由资深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并实际承办,公司法务人员跟踪管控;标的或影响相对较小的案件由公司法务人员直接处理,保证在第一时间控制风险。

3.制度管理。法务部门努力研究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务部的业务水平,提高法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修订了法律事务相关的制度规定,法律文书的制作应遵照起草、修改、审核、盖章的规范化流程;遵照合同审核流程,对送审合同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参照公司档案管理流程,加强法务部法律文书的归档管理,建立送审合同的备案制度等管理制度。

4.律师事务所管理。协调和配合外聘律师工作,重大合同一律交由外聘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对外聘律师代理的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对案件的进展情况实时把控,确保风险防范工作做到切实有效。

综上所述,法务部门将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配合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从事前到事后,从个案到全面,从被动到主动,积极担负起法务部门的职责,同时不断提高法务人员自身的业务修养,练好专业基本功,实现法务工作的目标,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法务部及法务人员工作职责 第5篇

1、法务部是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或人员组成,确保公司守法经营,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处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的重要职责。

2、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性负责

3、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起草、谈判工作,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参与公司的兼并、收购、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建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5、开展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工作。

6、参与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7、负责与外聘律师、法律顾问的联络,配合工作。

8、负责合同原件的保存、记录和管理工作。

9、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

10、代表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案件。

11、负责公司的普法教育。

12、负责公司保密工作规划及建议

法务人员工作职责

1、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为公司经营决策进行法律调研和法律审核,提供选择方案和相应法律依据,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建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签订、审核、管理和履行环节。针对不同类别客户指定公司的标准文本。

3、完善公司保密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4、开展法律培训,进行法律普及教育。

5、负责公司的应诉和诉讼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6、协助人力资源部处理公司内部的劳务纠纷。

7、处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

8、按照公司要求起草法律合同。

9、负责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联络、沟通工作。

9-法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第6篇

为有效提升集团法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法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法务人员自我学习,落实集团化法务管控人才培养的目标,法务部特制定如下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一、培训形式

1、与关联公司法务进行驻场交流

经事先请示有关主管领导,并与关联公司法务沟通后,派驻集团的法务人员到关联公司法务工作现场进行学习、观摩,在得到批准后,协助关联公司法务人员实际完成法务事项,如审核合同,回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

培训要求:每月派驻一名法务,每次驻场时间为2周。

2、与业务部门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经事先请示有关主管领导,由集团法务邀请集团或下属公司的业务部门就相关业务的特点、流程、商业规则、交易习惯等与法务人员进行交流、经验分享。

培训要求:每季度邀请一个业务部门进行分享。

3、聘请外部专家对法务人员进行培训

利用相关资源,由集团法务邀请外部法律实务专家,包括知名院校教授、知名律所、知名企业法务同行等,就集团法务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培训。

培训要求:按集团法务部预算执行,每半年一次。

4、法务内部定期主题学习

集团法务人员自行组织内部定期集体学习,每期一个主题,重点在集团法务管理、投融资、互联网金融、地产等领域。

培训要求:每周一次,由法务人员轮流发起本期主题并轮流主持。成立法务部图书资料室,计划XX年法务部新增图书费预算,每季度XX元。

5、外出参加专业培训

集团法务人员可定期或不定期申请外出参加与法律相关的专业培训、论坛、沙龙、讲座等。

培训要求:每月一次,每次参加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培训时间可免打考勤。法务人员申请,法务总监审批。

6、编写学习成果

学习成果以文字形式展现。对法务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对风控、金融、地产等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形成书面报告或文章,通过法务报告、法务专刊、微信文章等发布,以供相关业务部门参考。

二、培训考核与奖励

1、上述能力提升培训纳入法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全体法务人员应将上述培训列入个人月度工作计划对应事项中。如未按法务部布置要求完成培训的,在法务人员的月度工作总结中,视实际完成情况,按工作计划设定分值,予以相应扣分。

2、在完成日常培训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集团《法务人员奖惩细则》,按如下规则予以奖励:

(1)通报表扬:法务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半年内达到公司规定的任务量的110%以上的。(2)通报表彰,并行政奖励2分:法务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半年内达到公司规定的任务量的150%以上的。

公司法务培训 第7篇

工职责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公司的内部治理和外部交易都面临着日益增多的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从从宏观上说属社会风险,从微观上说属人为风险,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性。中国企业的粗放型治理经营模式已经过时,取而代之的将是更高层面的系统型治理经营模式和风险的管控。

一、什么是法?(法务培训、了解法、法系区别、作用)法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重要工具。

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差异

目前,世界各国沿用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可分为二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国内地采用的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

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和英联邦国家采用的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 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

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异:

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主要表现(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大陆法系,法官是采用审问或者讯问制,重视实体法,除轻微的案件可以由一人独任审判外,一般都采用合议制。法官通过讯问当事人,根据所查明的事实做出判决。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法官居于主要的地位,发言需要经过法官的许可,有关证据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开庭审判是以准备好的案卷材料为线索进行,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的是成文法典是如何规定的,如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英美法系国家重视有关审判、诉讼程序、证据、判决执行等程序法的规定,一般采取独任制。英美法系国家在开庭审理时主要采用辩论制或对质制,法官只是中立的裁判者(陪审团)。证据必须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提出,否则无效。以上所述:我们知道中国内地采用的是大陆法系。法官是采用审问或者讯问制,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如何查明事实呢?“看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有一大规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实际就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简称为“谁主张、谁举证”不怕证据是假证的,我们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所以,在日常交易中如何取得证据,完善证据,也是我们学习的一方面。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一字之差暗藏风险

(区别,标准写法,案例,05年讲过,分不清或渎职,我的微信)

借条

欠条

含义

借款合同的凭证

当事人之间结算的相当于借款合同

凭证,能反映债权

产生的 原因

证明力

诉讼

时效

明确,双方当事人

产生了借贷关系

大于欠条,诉讼时,借款人只需向法院说

明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 20年,约定的2年

债务关系

不明确,产生的原因

有多种,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小于借条,持欠条向

法院起诉,除向法院 说明欠条形成事实外,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 则持欠条人需进一步

向法院举证欠款事实

没有约定付款期限的 应在出具欠条次日起

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

权利

借条{1} 为购买房屋{2},现收到{3}王娟{4}(身份证:37078211111111){5}以现金{6}出借的¥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7},借期陆个月{8},月利率7%%(千分之柒){9},贰零壹陆年捌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给付。如到期未给付,元按月利率10%%(千分之十){10}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凭{11}。

借款人:李小二{12}

(身份证号:3707820000)

贰零壹伍年捌月捌日{13}

{1}、标题,表明性质。标题在纸张顶部书写,标题与正文间不留空行。

{2}、“为。。。”表明借款目的,防止其他之债如赌债等进行抗辩,尽量定格书写。

{3}、通常,“今借某某多少元”。即表示借款已实际给付,但一旦发生纠纷,提出未收到款项时有发生。因此,要表明“收到”强调已经实际给付。另外,现在法院审查中,大额借款要有银行过付凭证,没有,必须其他其他证据举证,借款给付。高利贷。{4}、借款人全名,注意别名,与身份证一致 {5}、付身份证作为附件,身份证是唯一的,有明确的被告。{6}、“现金”表明出借方式,如银行转账,应表明“银行转账”,并保留转账凭证。{7}、案例:

1、公款达到私人账户,起诉公司法院不支持。甲公司到乙公司提货,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货人将货款交给乙公司员工XXX。甲公司人员向XXX交付了货款后,乙公司拒绝发货。甲公司起诉至法院,乙公司称公司并未收到甲公司货款,不能发货。甲公司败诉。

甲公司在打款前应要求乙公司出具《确认函》,以乙公司名义确认XXX员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为其公司业务往来账户,甲公司收到《确认函》后,交款时再有乙公司出具收据并加盖乙公司公章。

2、借款时不打借条打收条

王某向郑某借款3万元,并为赵某出具收条:收条,今收到赵某3万元”。赵某向法院起诉后,王某辩称:为赵某所打收条是因为赵某原先欠我3万元,由于我丢失了王某的借据,因此在赵某还款时给赵某写了收条”。赵某败诉。

3、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防止利用文字歧义赖账。李某借了周某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李某归还了1万元,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重新出具借条(欠条):“李某借了周某现金10万元,现还欠款9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理解为“尚欠”。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扔欠9万元,因此败诉。讲义提纲:

第一部分

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当事人的审查

二、标的数量

三、标的质量

四、履行地点

第二部分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采购合同

1、收货

2、验货

3、对账、付款

二、销售合同

1、发货、送货

2、对账、收款

3、追款

三、合同管理

第三部分

员工工作岗位职责

一、当事人的审查

1、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状况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审查方式:营业执照、银行贷款证明、上网搜索其是否有诉讼纠纷、被执行情况等。

3、关于盖章的问题。建议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避免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标的质量

1、采购合同有关产品质量的约定要明确,细化,可操作性强。可由公司生产部门提出细化的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但质量保证期最好不作约定,如有约定产品质量验货的相关条款,就应当按约定的时间严格验货,发现不合格应当立即向上级反映,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保留通知凭证。(验货及通知义务)

2、销售合同则反之。质量保证期限要约定清楚,且尽量短。

三、履行地点:指当事人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地方。

履行地点一般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履行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还涉及合同出现纠纷时,哪个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合同如无约定则从法。《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部分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采购合同

1、收货:

(1)收货人员签收送货单时,一定要点清产品数量,并且只对送货数量确认,对产品质量、交易金额不予确认。(2)交付时标的物超出或少于约定数量的相关约定

《合同法》第162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2、验货

买受人对标的物质量的检验、通知义务:

《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我国合同法第158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因此,买受人是否在质量异议期内向出卖人为质量异议的通知,直接影响到买受人所提起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件的审理。司法实践审判要领:

1、对于买受人以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首先对买受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向出卖人发出标的物质量瑕疵的通知进行审理,经审理认为买受人没有能够在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出卖人为标的物质量瑕疵的通知的,则依法应当确认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视为合格,一般情况下应当驳回买受人的诉讼请求

2、如果双方对标的物的具体瑕疵有争议且法官又不能直接作出判断的,或者对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有争议的,不能由法院直接作出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的认定,而应向买受人释明,由买受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质量鉴定的申请,由法院委托有关质量鉴定机构对标的物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专业鉴定。(谁主张,谁举证)

3、对账与付款:

区分对方开具有发票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

结合对账单,见票后才付款,尽量走银行账户(有付款凭证)。

二、销售合同

1、发货、送货:

清点、审核、看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

防止货物的遗失、降低交易成本送货人员

①核实收货方经办人的身份信息,看对方是否具备收货的权限并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凭证如名片等;要求收货人员签全名。

②注意对方是否及时履行验货的义务,如果是当场验货的,应在送货单上注明验货合格等批注并签章;

③如果收货方认为货物有瑕疵而拒收的,应要求收货方在送货上注明拒收货物的时间、原因,并一定要有收货方经办人签字并盖章。④如果因为所送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被拒收,在没有妥善解问题前,我方应注意保管好货物,因为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该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是由卖方承担的。

《合同法》第142条:标和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交付转移)

2、对账与收款:

定期对账。发现没有签章,及时追对方确认。

对方逾期付款的,要及时追讨,公司内部要做好内控,规定超过几天要求上报或采取法律行动,如催款函、甚至起诉。

逾期付款不得超过两年。否则,诉权丧失。甲公司与乙商店订立销售合同,甲公司销售一批金属材料给乙商店,货款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约定交货日期为2011年3月1日,付款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及时向乙商店交付了货物,乙商店收货后,对货物的数量及品质等均无异议。但约定付款日到期后,乙商店未支付货款。甲公司数次打电话催款,并2次派人前去乙商店当面催款,但乙商店以种种理由,始终未支付货款。于是,甲公司于2013年8月10日向法院起诉。结果?已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如何做才能防止诉讼时效过期呢(即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如因种种原因(例如不想搞坏关系、暂时未知客户的是否有财产等)不想立即起诉,则应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具体做法有:

1. 与义务人订立新的履行义务协议(或制作相关的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2. 由义务人出具新的履行义务计划;

3. 保留义务人发来的承诺履行义务的信函、传真等;4.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义务人履行部分义务的,保留有关证据;(义务人的行为实际上表明其同意履行义务,因此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5. 向义务人发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函,并要求其签收;

6. 如义务人拒绝签收敦促函,则向其发特快专递信件、电报、挂号信等,并保留相关证据(应表明提出要求的内容);

7.如果客户住所地变更,使我们难以向客户主张权利,我们可以在客户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催促客户人履行付款义务。

三、合同行为管理流程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

建议: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全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已签署合同原件统一归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存档;合同复印件,根据情况需要留财务部和经办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们的合同管理。某公司因丢失一份合同而多损失十万元。

在办理合同续签时,A公司业务人员按照以往与B公司签合同的惯例将合同版本拟定好经领导审批后,直接先办理了本公司公章的签章,之后向对方寄出并要求对方盖章回寄,后该合同不慎丢失。业务人员确信,自己当时寄出的合同原件的“其他约定事项”是空白的,并未添加上述手写条款。B公司得知后按住了这份合同,表面上不伤和气,继续保持供应业务不中断,私下在合同上添加了所谓的“其他约定事项”,因为有A公司事先盖好的公章,因此添加的苛刻的违约金条款和对自己有利的管辖地无需经A公司确认,后起纠纷B公司诉求多要十万元并胜诉。上一案例启示?

相关责任人员是否要赔偿公司损失? 第三部分

员工工作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三)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八十九条等法律条文规定了尽职的责任,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向相关人员追偿,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岗位责任制:

生产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货人员:因疏忽大意,错误发货,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送货人员:如果没尽责,不验证对方收货人员的身份信息,导致公司损失,要担责

验货人员:没有及时验货或疏忽大意没发现本应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公司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财务人员:没有及时对账或错误对账,导致公司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购人员:收取回扣,占为己有张某和广州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期限为四年。工作岗位为客户经理,并明确了岗位职责、劳动报酬。后公司发现张某在工作中存在疏失,具体表现为:1,在张某负责联络的一家投保单位,投保时间将于2007年4月6日到期,但张某未能至少提前一个月与该公司联络到期续保事宜,造成公司损失经纪费13870元;

2、在张某负责期间,由于未能及时更新客户的投保金额,造成客户出险时为严重不足额投保,经过保险经纪公司在与客户及保险公司的全力谈判后,保险经纪公司承担的赔偿损失68290元。公司向张某追偿82160元的经济损失未果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员工的工作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劳动争议案件。

张某和保险经纪公司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真实有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张某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张某由于自身的疏漏或过失,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公司的仲裁请求,要求张某赔偿公司82160元的经济损失。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破坏生产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谨慎选择交易对象。

(一)选择交易对象应考察的项目:

主体资格、公司规模、偿还能力、现有负债、商业信用、运营状况、商业前景等

(二)信赖程度较高的企业:

A、实力雄厚的家族企业;

B、固定资产较多的新成立的公司;

C、个人财产较多的当地投资人开办的公司或企业;

D、运营良好的国有公司;

E、合伙人较多的合伙企业(非有限公司)

F、国内上市的股份公司

(三)信赖程度较低的企业:

A、固定资产较少的新公司;

B、境外空壳公司投资的公司;

C、三来一补企业;

D、注册资本少的有限公司等

E、投资人财产不明确的一人公司

(四)、应密切关注的交易对象

A、业务磋商时对价格相对不敏感的企业;

B、守信用的小规模交易之后突然要求大规模供货的企业;

C、内部管理混乱的企业;

D、生产即将淘汰产品的企业或业务前景普遍不看好的企业;

E、低于成本出售产品的企业。

二、尽量完善交易程序。

(一)交易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A、合同订立环节

1、确定交易对象(通过审核采购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等考查对方公司资信);

2、确定买方经手人(身份证、工号、在单位所任职务等);

3、确定交易数量及单价、交货方式及时间、货物质量及验收时间、总价款、收款期、违约责任等;

4、如对方发传真采购单,应注意对方传真号码与对方登记是否一致,有无对方公司簦章,承办人签名是否前后一致等;

5、通过传真件磋商合同时,对更改部分应提醒对方确认或按修改后的条款重新制作合同让对方确认。

6p;

价款是否合理,对高于一般的价格尤其应警惕。

7、使用稳健的交易手段或方式,如:现金交易,月结期短的交易,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交易,抵押担保交易等。

B、送货环节

1、明确收货人或提货人身份情况。

2、收货时要求签收货章或由收货单位财务或主管领导确认。

3、保存之前采购单\收货\付款等相关单据。

4、保存录音、录像材料。

5、留存进出收货人公司的记录等

(二)应该尽量避免的交易模式:

1、买方采购单不签章(名),收货时只由职员在采购单上签名视为收货的;

2、送(收)货单有多页,但买方只在买方留存联上签名的;

3、收货人或经手人身份不明或未经单位明示授权的;

4、货款欠条非买方本人(或授权人)出具或书写;

5、买方以公司名义,但合同上既没有公司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6、多次交易时,卖方货款收条上不注明系偿付何批货款价金的;

7、仅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或对账的。

(三)送货单应注意事项:

1、应有明确的送货单位,送货时间、采购单号等;

2、客户名称要准确详细,确定收货人;

3、货物表述清楚,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以确定债权数额;

4、收货方要签企业公章;

5、无正式购销合同时应明确注明数量、质量异议条款等。

三、及时确定货款数额。

(一)及时对账,对账单由企业签单确认。

(二)收款时应注意的原则:

1、优先考虑现金或即时转账支付;

2、及时原则;

3、紧盯原则;

4、追款强度渐进渐紧原则;

5、果断进入诉讼程序原则。

四、密切关注债务人各项状况。

1、经营状况(生产进度、进出货规模及价格变动等任何异常情形均应密切关注);

2、主要负责人日常动向;

3、公司股东及关联单位异常情况;

4、工人状况(工资发放情况、裁员、大规模仲裁或诉讼等);

5、债务人主要客户的状况;

6、债务人大额债权变动情况;

7、债务人其他债务及诉讼情况(到期大笔债务清偿及相对方追款情况、其他债权人拟采取措施或反应等)

五、果断采取法律手段。

1、及时诉讼;

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8篇

培训课程共分为三个主题, 第一部分为法律知识讲解;第二部分为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形成;第三部分则为交流和提问环节。李睿用互动游戏《借笔》引出了法律问题:如何证明该物品属于自己?简单的日常小事看似不起眼, 却包含着许多学问有待探究, 员工们在笑声中就已经学到了第一个法律条例。李睿还通过一系列的例案分析、视频演示、PPT内容讲解等方式, 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公司所遇到过的各种法律案件, 并逐一进行讲解与分析, 阐述了如何从可控性较低的案例取胜的过程。

形象生动的讲课方式及关联紧密的案例分析, 李睿的精彩授课令员工们受益非浅。许多员工在培训结束后都表示, 通过本次学习, 系统了解了法律的起源及目前最新的合同法规, 掌握了“常见的合同问题”等法律条文, 如“非法的”和“违法的”这两个词在法律中的区别等, 真实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细节决定成败”。

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精选8篇)法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1篇公司业务人员管理规定(草案)1.目的为完善业务人员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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