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查询
二级建造师注册查询(精选8篇)
二级建造师注册查询 第1篇
如何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如何
注册、转注册、补办及注销?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上半年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安徽省注册二级建造师公示、公告及注册证书发放通知均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公告”中发布。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注册证书签发日期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由聘用企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表,附注销原因附件材料及注册证书和印章,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注册需由所在省注册建造师管理部门提供在该省未注册的证明及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后,即可在安徽省内一家有资质的企业完成注册。目前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不支持二级建造师跨省变更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由聘用企业在当地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申请遗失补办并打印遗失补办申请表,附个人身份证明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二级建造师注册查询 第2篇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及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厅)为本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地级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广西建设网(网址:)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
(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附表1-3)、《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1-4)、《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附表1-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我厅。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按《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附表1-6)要求办理。第八条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表2-1);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第九条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3-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第十条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申请增项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第十一条 注销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申请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表5-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我厅注销注册;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二条
重新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申请重新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附表6-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第十三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表7-1)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连同材料报我厅办理。第十四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可向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更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连同材料报我厅更换。
第十五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三、受理和初审 第十六条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建法〔2004〕111号)规定,进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注册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不得由同一人办理,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第十七条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污损更换和注销注册有关规定,对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注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本规定或材料不齐全,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注册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等是否真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等,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十九条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对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四、审核与审批
第二十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我厅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由我厅负责办理,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结。
我厅负责执业企业名称和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审查合格的,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市变更的,由注册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通过原聘用企业报原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调入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我厅审查办理,10日内办结。
我厅负责注销注册办理,销毁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并在广西建设网()上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销情况。
我厅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销毁更换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在广西建设网(gxcic.net)上公告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补办或更换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延续注册的,我厅收到初审意见后,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审批日期为注册证书签发日期,注册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执业印章与注册证书有效期相同。
第二十三条 我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我厅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我厅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
五、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四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采用建设部统一格式。
注册编号一经注册不得改变。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的,注册编号不随注册市改变而改变,编号仍沿用初始注册时编号。注册证书的注册编号与执业印章的注册编号相同。
无论申请人注册一个专业还是多个专业,只能核发一本注册证书和一枚执业印章。
注册多个专业,由于专业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导致专业之间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不同的,执业印章有效截止日期为注册有效期最早截止专业的日期。
六、其他
第二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申请地的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交回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报送我厅,我厅负责证书销毁。
第二十六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费、注册证书费和印章制作费由我厅报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按规定收取。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我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查询 第3篇
一把握备考时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三门课程:《施工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人社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14年二级建造师的一个重要资讯:二建教材会全面改版, 特别是实务部分增加了不少现场案例, 并且编委会一再强调2014年命题要与工程实践进一步接轨, 也就是会进一步增加通过的难度。2015年沿用2014年第四版的考试大纲, 并且没有了重点和非重点之分。有人会问, 该如何把握备考时间呢?有人认为考前四个月开始复习备考, 有人认为考前六个月开始复习备考。一般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考者均具有工作经验, 通常认为, 复习备考时间应视考生基础来考虑, 如果基础好一点的在考前四个月开始复习能来得及;对于大龄考生, 需要照顾家庭的考生应提前进行备考, 以便顺利通过考试。经验表明, 在复习时比较合理的时间分配比例应该是《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施工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2∶1∶1, 原因是《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内容多又杂并且难点比较多, 有些内容需深入理解才能读懂, 而《施工管理》的内容条理性比较强, 容易读懂, 《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内容容易理解, 只需加强记忆。复习的时候千万不要厚此薄彼, 容易的内容愿意去学, 而复杂的内容不愿去学。执业资格考试是标准化考试试题, 对知识点的辐射比较广泛, 内容越来越细致, 复杂的施工技术又容易出案例分析题。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是在职人员, 应考者没有充裕的时间来学习,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 怎样才能用有效时间来学习呢?整理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考试要求的知识面比较广, 所以考生要找出自己的薄弱点, 整理合理的计划进行补救, 同时也不能放弃自己熟悉的知识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复习计划, 计划时一定要清楚每段时间准备学习哪些内容, 想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严格按照计划来复习。
二掌握学习的方法
第一, 全面掌握内容, 并突破难点、重点内容。考试大纲是国家对二级建造师的综合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基本要求, 是命题的依据, 是应考者复习范围和复习内容的依据, 也是考试用书编写的依据。试卷的内容将会涉及每一章的内容, 覆盖面广, 并且考试的内容越来越细, 需要全面地学习。在基本弄清教材内容的基础上, 再来针对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 逐条复习和理解。主要以考试大纲中知识点为重点复习, 这样有利于全面弄清大纲和考试用书涉及的知识点和内容, 而且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 才能在后面的复习中突破难点, 把握重点。
第二, 多做练习题, 提高做题的速度以及准确度。考生在遵循突破难点、重点内容和全面兼顾复习原则的前提下, 还应进行大量的练习, 通过练习可以加深对考点的理解和掌握, 检验复习过程中掌握考点的效果, 提高考生对考题及考试的适应性。做题要有一定的针对性, 而不是盲目地做练习, 建议按以下的顺序做练习:教材例题、历年真题和课外习题。历年考试的综合分析题都是由教材中的例题加以改变而成的, 也就是说如果想顺利通过考试, 必须熟练掌握教材中的每一道例题, 例题能检验学习知识的情况, 真题最能体现出题的角度以及题目本身的难易程度, 解决这两方面的题再做第三层次的课外习题。同时, 在练习时应对比正确和错误答案的原因并加以分析, 而不是只选出正确答案就可以了, 应多比较、排除干预项, 因为练习是模拟试题, 实际考试中可能恰巧是用另一种提问方式, 通过反复练习, 对全面掌握知识点是非常有益的, 并且能够提高做题的速度和准确度。
第三, 对教材知识进行梳理并归纳总结, 理顺思路。考前集中精力归纳重点, 将重点内容全标在书上, 一目了然;每一章, 每年考多少分;考查的知识点都出现在哪些章节, 哪些章节不是考查的对象;重点章节里, 哪些是每年都考查的, 命题的趋势是什么。有些题目在历年真题里面出现过的, 再考只不过换一个出题的角度和方式而已, 务必把每一道真题理解透彻, 同时记忆这些重点。专业课掌握基本概念及理解基本施工方法, 理清施工的程序。还有因为大纲修改, 新增加的知识怎么办?一般新增的知识点, 虽然必考, 但分数有限, 应抓住重点和关键点进行学习。因此, 应考者必须以理解为基础进行记忆, 应遵循突破重点、难点和全面兼顾的复习原则, 考试前全面复习甚至通读多遍考试用书是很有必要的。
第四, 将相关知识点结合起来复习, 以应对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是主观题, 根据所提供的背景资料, 回答问题和分析相关的内容。案例分析中有计算、判断和分析, 所涉及的知识范围广, 包括管理、法规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内容, 并且灵活度比较大。每道案例分析题一般都包括2个以上的知识点, 答题时要注意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把复习时掌握相关知识点并围绕题干专业背景资料确定所问的题目属于技术还是管理方面的内容, 理解问题的内涵尽量地朝题目靠拢。这类题目较难, 但却是拿分的关键。题目中相关计算的部分不难, 但对概念的考核却很重要, 在学习时必须理解性地进行记忆, 计算部分, 只要你掌握了, 就是“实得分”, 一般都是由教材中的例题演化而成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顺利通过考试, 就必须熟练掌握教材中的每一道例题。
三提高答题速度
通过对命题特点和学习方法的分析可见, 除了注意新增知识点和把握好考试层面外, 最重要的就是提高答题速度了。那么如何来提高答题速度呢?首先, 提高答题速度的方法之一是理清知识点, 要想提高答题速度就要熟悉知识点, 理清知识点。现在的教材思路逐渐清晰, 系统性增加, 也有利于学习。比如:城镇路基施工, 先介绍路基是什么、特点及基本概念, 再介绍如何施工, 接着是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相关的法规知识。其次, 提高答题速度的方法之二是快速准确地读题, 因题干给出的信息量较大, 并且有相关信息来扰乱思路, 要想提高做题速度, 就要快速准确地读题。
正确的读题方法是:首先, 我们从试题的要求读起, 明确问题是什么类型的题型, 找出问题的关键信息, 看清问题到底选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其次, 我们要带着问题认真研读题目, 对重要的、关键的地方可以用笔画下来作为提示, 再对照问题与已知资料做出分析和判断。最后, 提高答题速度的方法是答题的技巧, 面对所需的文字叙述, 考试时要知道如何精炼语言及把握答题程度。
从考试的评分标准来看, 评卷是按点给分的, 答对就能得分;如果答得太少, 会漏掉关键点影响得分, 如果答得太多, 就会影响答题速度, 所以要把握好答题程度, 要将知识点和教材中的章节对应起来, 回忆教材中的内容, 答题时应分条回答, 做到简明扼要, 恰到好处。考卷中, 难度大小并非按考题顺序安排, 试题的难易程度也不一定与分值成比例, 况且应考者对各考点的熟练程度也存在差异, 所以考试时一定要把自己熟悉的题目做完, 如果时间来不及要懂得放弃, 考试不要求百分之百全对, 只要合格就可以了, 若能保证答题的准确率, 一两道题没做, 也不影响顺利通过考试。只要按以上方法进行备考, 相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不是很难, 衷心希望应考者能顺利通过考试, 实现自己的愿望。
四结束语
随着国家建设的进一步繁荣, 建造师将会成为越来越多人向往的职业。虽然考试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但应考者首先要建立自信心, 再制定有效的学习方法, 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执行就一定能顺利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
参考文献
[1]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四版)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
[2]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第四版)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
责任——注册建造师执业之根本 第4篇
纵观国家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以后,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转化为现在的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过程。我认为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除了要有科学、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措施以及从事管理的建造师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外。要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责任。责任胜于能力。只有我们建造师具有了高度的责任心,才能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企业负责、对所管的项目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自己的执业道德负责。也只有这样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才能谈的上给社会交出放心工程、满意工程、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工程;才能不辱注册建造师执业之使命。
关键词:建造师 责任 使命 能力 执业根本
1 责任是一种使命
我记得有一位叫爱默生的人说:“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位置。”还有一位叫科尔顿的人说:“人生只有一种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追求——就是对责任的追求。”所以我认为责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我们建造师执业的始终。只有能够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有被赋予从事项目管理的使命,才有资格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进而获得社会的认可和为个人赢得荣誉。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或者一个不负责任的人,首先失去的是社会对自己的基本认可,其次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和尊重,甚至也失去了自身的立业根本——信誉和尊严。
众所周知,5.12汶川地震让全国人民乃至世界震惊,多少无辜的生命被瞬间吞噬。这一巨大天灾,对我国建筑带来严峻的考验。我们在为死难同胞流泪的同时,面对汶川倒塌的建筑废墟。作为国家注册建造师的我们,能想到些什么呢?据调查,这次地震灾区倒塌的学校中,5层以上的教学楼不在少数,并且多是预制板屋顶。我国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并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定》: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5层;教学楼屋顶必须采用钢筋砼现场浇筑,不准使用楼板。难道这些规定作为建筑从业的建造师会不知道?天灾难防,人祸可控。关键还是从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员缺乏责任。当然,汶川震区的建筑倒塌可以用天灾欲盖弥彰,而现实生活中因质量缺陷、安全隐患而导致建筑使用功能丧失乃至坍塌的事件几乎不胜枚举。国家屡屡曝光豆腐渣工程,但是豆腐渣工程仍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除了一些见不得阳光的黑色交易以外,更多的祸根由人而起,也就是由于人的责任心不强,权利没有正确发挥,职责没有严格履行。这些事件中不乏我们建造师的杰作。所以,作为新一代的注册建造师,我们应该把责任当作自己的使命。
2 责任胜于能力
有一位伟人曾说:“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责任能够让一个人具有最佳的精神状态,精力旺盛的投入工作,并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致。放弃了对社会的责任,就背弃了对自己所负有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往我的坚守;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责任胜于能力。然而,让我们感到万分遗憾的是,在我们的工作现实中,责任经常被忽视,老总们总是片面的强调能力。的确,竞争中直接打击败对方的是能力;市场上直接为企业创造效益的也是能力;而责任,似乎没有起到竞争与创造效益的作用,可能就因为这一点,导致人们重能力轻责任。面对这一社会怪相,国家审时度势,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倡导人们提高责任心。试想想,一个缺乏责任国家是什么样的国家;一个缺乏责任的民族是什么样的名族。作为从事建筑施工的建造师,我们更因该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提高我们责任心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检阅。当然,责任胜于能力并不是对能力的否定。一个有责任感而无能力的人,是无用之人。责任需要用业绩来证明,业绩是靠能力去创造的。能力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去提升。能力和责任都是动态的辩证关系。作为一名建造师来讲,能力再强,如果不愿意付出,也就是不愿意承担责任,作为企业恐怕也不会聘用这样的人作为自己的员工吧。更谈不上以建造师的名义去执业,为社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负责了。责任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当我们在责任和能力的辩证关系中取舍时,我认为责任应该胜于能力,才能称的上是一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
3 责任是根本
履行责任需要具备履行责任的能力。责任贯穿于人的全部行动,是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纵观中华民族薪火传承的历史,为了责任,革命前辈义无反顾的举起了推翻封建帝制的大旗;引领中华民族开天辟地;开启了改革开放之门;点燃了中华名族伟大复兴之火;为了责任,新一届国家领导高瞻远瞩,以和谐发展的理念,把中华民族推向前进。他们正是把责任当作人民赋予的使命。以自己卓越的能力,彰显了他们对中华民族的责任。也许有人会说:我们乃小人物,岂可与伟人之责任相提并论。作为国家注册建造师的我们,从执业资格上已经得到国家认可,那么我们是否能将自己的责任感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从“鲁布革经验”到现在,我们国家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具备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正是由于这些优秀的建造师认真见习了他们的责任。于是便有了让世界瞩目的“鸟巢、水立方”;有了三峡大坝的奇迹;有了世界最高楼;有了亚洲最长公路、铁路隧道。伟大总是从平凡做起的,如果我们连自己今天的执业水准都达不到,何谈明日之辉煌业绩。所以我认为把责任当作根本,从今天做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注册建造师执业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从事建筑施工,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应该是我们注册建造师执业之根本。
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 第5篇
聘用方:浙江金华奥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受聘方:郭攀(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住宅与城乡建设部要求,甲方为做好资质升级及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登记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二级建造师转往甲方注册,甲方负责完成二级建造师的转注工作,乙方如实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二级建造师初注成功。挂职聘用费用为壹万陆仟元(¥:16000元/年),本协议签订并乙方提供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2000元,并承诺尽快完成注册工作。
二、聘用二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甲方按注册期(二年)每年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注册成功后一周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当年费用,扣除定金后费用壹万肆仟元(¥:14000元)作为报酬。第二首月内支付。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印章由甲方保管,乙方不考B证,也不参与施工项目现场管理,甲方不能以乙方名义盖章签认任何资料文件和报考B证,否则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需要应与乙方协商同意。
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注册费用,继续教育费,执业年检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由乙方配合提供,甲方负责办理。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企业资质年检和升级过程中提供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必要时可以到场帮助甲方完成协议内容工作。
六、甲方聘用乙方期间,乙方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贰年。到期后,双方同意再予续签。
八、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因特殊原因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应待甲方顶替后调出,乙方应退还甲方当已付乙方不足时间的费用。
九、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签字后生效。
甲方:浙江金华奥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电话:
地址:身份证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规定 第6篇
期间话一般在当地建设厅可以查询相关的信息。
编辑提示:
第六条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
编号。
第八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
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
主管部门。
第九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
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第十一条 初始
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
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
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
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
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
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
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八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
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
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经验 第7篇
于本科土木工程的学生来说,或多或少应该对注册结构工程师有听过或者了解过,如果之前没有听过,那就得快点去了解了,这个可是关乎切身利益的考试。我从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对这些考试有所了解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和其他师弟交流时,发现还有很多人不知道有这些考试,所以特地写下这篇文章,希望对师弟朋友们有个指导作用。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下简称为“一注”和“二注”)。一注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二注只有专业考试。具体的考试年限和要求等网上一搜就有,有打算了解的朋友们自己动手吧。(发现很多人平时对于一些网上可以查到的东西,都喜欢通过问别人来了解,其实这样有的时候获得的信息量不太准确,所以建议大家多多自己动手查下,获得的信息会更加系统和全面,特殊的情况再和别人交流比较好)
下面介绍下二级考试的一些基本知识,这些网上查起来比较麻烦,所以我就直接说了。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6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9月份中旬的周日。
考上分为上下午,上下午各4个小时,总共开始时间为8小时。
考试是开卷考试,可以带文件规定的各种正版规范,合订本和单行本都可以,还可以带一些正版的习题书(不过考试基本用到很少,还是规范主打)。复印的资料能否带去还没有鉴定过,大家还是以规范为主吧。
考试题目全为选择题,上下午各40分,上下午总分48分为及格。考试题型可以分为计算题和概念题。其他计算题各小题答案不株连。每题除了写出答案,还要写出公式的来源语句,比如来自xx规范第x.x.x条或者公式xx-xx-xx;而概念题的四个选项,哪个对哪个错,依据是什么,都必须写清楚。
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内容从整体来说包括五大部分:
1.混凝土结构;2钢结构;3砌体结构和木结构;4地基和基础;5高层与高耸结构 考试上下午题型分布是这样的:
上午:混凝土结构18分,钢结构12分,砌体结构10分
下午:砌体结构6分,木结构2分,地基与基础14分,高层与高耸结构16分。
二注考试的评分过程是这样的,在省集中改卷,然后成绩送往北京审核,没有问题再对外公布。先把涂卡进行机读,机读48分以下不再人工阅卷。对于卷面分数48分以上,再进行人工阅卷,扣除一些没有来源依据而蒙中答案的题目分数后,总分48分以上为合格;机读48分以上但是扣除没有来源依据而蒙中答案的题目分数后低于48分和机读48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注值不值得考?
有的人会说,结构直接考一级就可以了,不想考二级。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因为一级专业要本科毕业四年或者五年才能考,而二级结构只要本科毕业二年就能考了。所以先考个二级,可以当成是对一级考试的练手,并且通过对二级考试的复习,可以为以后一级打下良好的基础。加上二级考上了,可以挂靠出去,挂靠费不仅对于学生,甚至是工作的人来说,都是比较可观的。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人,还是在校的研究生,都是应该尽量参与。特别是在校研究生,平时可安排时间多。考个证可以巩固自己的专业知识,又可以通过挂靠费来提高生活质量,多划算啊。
一注和二注考试内容和难度相比如何?
从考试内容来说,一注的内容多了桥梁结构章节。其他章节的题目数量也略有不同。一级考试计算难度比二级略大,这个是我做了一注真题和二注真题后感觉出来的。
二注难不难考?
这个问题是最不好回答的问题了。大家从小到大,肯定会有一种感受。就是凡事只有自己经历了,才能对事情来进行评价;同样,二注和高考、考研一样,只有自己经历了,才能下定论。我们能做的就是考前好好准备。如果我随便用“难”“不难”来回答你,这样是很不负责的,严重的时候会误导别人,导致不可设想的后果。我如果说“难”,会让一些人心里恐惧;说“不难”,会让一些人掉以轻心,最后不仅导致别人考不过,还回落下个骗人的罪名,从而遗臭万年。
考前准备,首先是要认真看看关于考试的官方文件,一般到人事考试网都会有。然后就是搜索一些重要的信息咯。我是喜欢到网易土木一注二注板块收集各位考过的热心网友的心得。而且是一收集就十多二十篇。然后再每篇认真阅读,标出重点。把这么多篇心得整理出一篇来。因为每个人的写作风格和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只有自己总结了,才能保证自己需要的每一方面信息都能涉及到。除了看看别人是如何复习的,还要看看别人为什么考不过。成功的原因可能会有很多个,但是失败的原因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所以提前了解了,就OK了。看的心得多了,自然对大概怎么复习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对于文章里面经常出现的考试用书看得多了,也知道就那么几本。
如果想对复习有个进一步的了解,观看文章是不行的。怎么做呢,就是实践起来!只有行动了,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然后再一次一次的克服问题中前进,最后到达成功的彼岸。
官方报名文件里面有列出用到的各种规范,应该有30多本,但是其中很多规范考试题目是不会出现的。就算出现了,也就一两分的事情。所以我并没有购买合订本规范,而购买了以下规范的单行本:
注意,2011年下面规范可能会用到2010版,具体版本请各位自己对照当年的考试文件规定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之所以用单行本,是因为看了很多人的心得,大家普遍说合订本字小,翻起来不方便。而单行本就没有这个问题了,而且空白处多,可以写下很多自己总结的东西。后来发现确实是这样的。
对于学生来说,购买规范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确实是如此,但是我不建议大家去借别人的规范。因为注册考试,考的就是对规范的熟练程度。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复习过程中,通过练习,不断的完善自己的规范,从而达到我们做题,翻到规范所在页,能根据自己平时的记录快速的应用规范。所以,只有新买的规范,才能被我们完美的打造成属于自己的个性化工具书。别人用过的规范,是无法达到这个效果的。
希望大家多勒紧腰带买新规范,这点小小的投资,可以带来大的回报。只要考到了证,挂靠出去,利益可是比支出多很多的。
接下来就是两本练习书:
《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应试指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施岚青
《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答题指导》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施岚青
注意:这两本都是每年更新的,但是版本之间变化不大,不过如果有新版本规范应用,可能变化就比较大了。
施岚青的这两本书可是众所周知的最权威的辅导书了。其他人编写的书,都是无法超越之的。很多题目也是抄袭之。市面上是没有专业用于二注的复习书的,此书适用于一注和二注,每章节前面都有列出一注和二注的考试范围,这方面是很人性化的。
《应试指南》是对各规范的按照知识体系详细讲解,并且通过例题来讲解其应用的,我学了一遍后,明显对整个知识结构有了比较好的了解。如果没有这本书,直接看规范,会因为没有框架而无法把条文联系起来,会因为没有例题而对如何应用规范而无从下手。
《答题指导》就是习题集了,每道题的答案都有详细的解答过程,是非常好的习题书。
然后就是最最重要的真题:
《2010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历年试题及标准解答》 机械工业出版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编
这本真题是绝对的权威了!也是最最重要的,如果把所有真题做个三遍以上,那么考试应该问题不大。
我是从2010年5、6月份就开始复习的,每天拿着一本转头后的书去教学楼,觉得太重了,于是便把书给肢解成若干小本,轻松上阵。由于还要准备期末考试,所以效率还不是很高。7月份了,可以认真的准备复习了。那个时候开始,我终于不是孤单的一个人在战斗,有幸加入万瑜的复习队伍,一起在教学楼霸位复习。因为有了万瑜这位战友,从而有了信心,有了干劲,也认清了前进目标,而不至于迷失方向。
7月底回家放假,在家复习的感觉很好,有当年一个人在家复习考研的感觉。也就是在暑假这个关键的时期,我突破了高层和混凝土的瓶颈,为顺利通过考试打下基础。8月份回学校后,在教室复习了几天,便去工地干活,2个星期回来,继续和万瑜一起复习,直到考试那天。
总的来说,我复习的时间还是比较充裕的,特别是比起那些工作的人。所以,对于考试,充裕的时间是制胜的关键。
说到复习的方法,每个通过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方法和思路。但是并不是适用于其他所有人。可能这个方法适合自己,但是对别人来说是行不通的。所以我就大致说下自己的复习方法,给别人一点参考。
前面提到,考试按照内容可以分为砼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地基与基础、高层与高耸结构。有的内容只涉及到一本规范,有的内容涉及到基本规范,有的规范每个章节都涉及到,现在分类如下;
一、木结构
涉及规范:《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考试特点:每年就两道题,通过做历年真题可以知道经常考的是抗压方面的知识。通过做做真题,一般两道题都可以对一道。
二、钢结构
涉及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考试特点:通过历年真题分析,可以知道钢结构考的基本都是强度和稳定方面的计算,很多题目只要找对公式,查表无误,计算正确就可以得分。也会有几道难度比较大的,特别是没有做过钢结构设计的人,可能连结构图都看不太懂,这样的题目失分也是情理之中。而且钢结构每年的难度个人觉得比较大,所以等分率偏低,可能和本人接触钢结构比较少有关。
三、砌体结构
涉及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考试特点:每年考的题目类型也是比较固定,通过做真题就可以发现,其中受压构件承载力是重点,还有比较需要注意的是砌体强度的取值和折减是重点。一旦强度取错,后面的计算都是徒劳了。
四、地基与基础
涉及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考试特点:可以说,这部分题目是历年题目中最简单的,考的计算都很基本,计算公式也不复杂,承载力调整很常考。虽然用到的规范比较多,但是都是很简单的题目,只要细心,基本得分率都比较髙
五、混凝土结构、高层与高耸结构
涉及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考试特点:其实这两个章节的内容是可以合在一起复习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需要好好花时间准备。特别是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的抗震内容,基本规范都有涉及到,而且编排的顺序又不一样。我在这些内容也是花了很多时间才弄懂了。如果能弄到这部分,考试通过率就会髙很多的。
此外,《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这本规范是每个章节内容都会涉及到的。
我在复习的时候,是一边做练习,一边优化规范,并且用不同颜色的水笔做笔记,一些重点词句用黑笔,一些参数的取值限制用红笔,还有一些是用蓝笔。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优化规范,最终目的是要提高我们的翻规范速度。所以我会在一些公式的地方表明页码,这样我做题的时候,看到页码就会去翻,而不是按照规范中写的第x.x.x条来找。
心理准备
我在考试之前,就已经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的应试心理。首先,考试48分就可以过,所以我们不需要保证每道题都会做。而是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安排做题时间和顺序。对于一看就会做的题目,争取做对。一看就不会做的题目,坚决不做。似懂非懂的题目,留着后面做。
同时,我通过对历年真题的练习,发现历年真题中,只要考荷载计算的,我都做不对,所以考试的时候如果遇到计算荷载的题目,我就放弃。
9月19日参加了考试,上午试卷发下来后,第一道题我就不会,看似很简单,但是偏偏找不到规范,所以我果断放弃。第二道题是计算荷载的,我也马上放弃。第三道题也和第一道题一样,简单但是一时找不到规范的,我也放弃了,直到第四道题才开始认真写。
总的来说,考试过程遇到的困难还是比较少,特别是钢结构,考得比较简单,加上可能自己的状态比较好也有关,很多概念题我都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规范条文。再离考试结束的十五分钟,我又运气很好的找到了第一和第三道题目的答案,给上午的分数加了2分。
大概估算了以下,发现自己有把握的题目都30+了,下午只要保证拿18+,及格就不成问题,所以心情还是比较轻松的。
中午阿妞提前给我和万瑜买了午餐,吃完午餐我和万瑜找了一个教室躺下休息,虽然没有睡着,但是还是稍微回复了精力,为下午的考试保留了体力。
下午的题目做起来也比较顺。我做完地基与基础,还有16分的高层没有做的时候,已经觉得自己的分数过了48分了,所以调整了心态,做得比较轻松,在考试结束五分钟前做完所有的题目。
考试是辛苦的,上下午4个小时都写忙了,浓茶和红牛双管齐下,考完出来也已经处于半虚脱状态了。好好休息了几天。
从12月底一直等成绩,等到1月17号,成绩终于出来了。36+35,我通过二注考试,为自己交上了一份新年礼物。
能通过这个考试,我觉得不只是自己的努力,而是许多人的努力共同的结果。比如和我一起复习的万瑜,考试那天中午顶着太阳给我们打饭的阿妞妞,还有其他在我复习过程中给与我帮助的人,特别是论坛上留下宝贵经验心得的网友。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提一句,其实二注只是一个资格考试,通过考试不能说明一个人的技术水平有什么强的。实践才是最重要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无视二注。二注的挂靠费,可以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滋润点,通过复习,也可以让我们对规范的理解多一些,系统一些。这些,也是非常宝贵的。
如果要我给出一些复习建议的话,我觉得是“重视之,勤练之”!付出就会有回报,即使无法通过,也收获了很多的知识。
浅析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第8篇
从2002年12月30日起, 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已经有十年了。2005年3月首次举行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证考试, 建造师需按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 经统一考试合格并且注册受聘后, 才可以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从事施工活动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同事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 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 对从事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即要求必须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同时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却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 新技术及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的管理理念也不断出现, 这就要求建造师要不断的增加、更新和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方式之一就是采用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形式促进知识学习和强化。从而从根本上提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和综合素质, 加快项目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因此, 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
一、促使建造师熟悉工程建设方面的新法规, 正确执业
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与注册建造师和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及规程, 或者是近期颁布的与行业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是这部分内容的重点, 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的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及法律责任, 承担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意识和质量成本观念。离开了安全、质量观念, 企业就无法生存, 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将为企业、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虽然这些是建造师考试中都涉及到的知识, 但继续教育可以加强学习和理解这些法律法规, 了解不断完善和改进的法规条文。让建造师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这样才能正确执业, 不做触犯法律法规的事情。
二、了解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前沿信息, 提高执业水平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 就等于取得了进入市场承担建造业务的通行证, 是个人在经济、社会各项工程管理活动中获得准入的凭证。建造师除了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施工实践经验, 熟悉工程施工的技术规程规范外, 通过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 能学习到新技术、新方法, 了解目前新材料和新设备, 和同行进行交流切磋, 不断地把新东西引入到施工活动中。这样不但可以增强自己的施工经验及水平;还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 增加效益, 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技术管理水平, 为以后承担更大的工程项目和为融入国外建筑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学习新的项目管理理念, 争取做一个成功项目管理者
承担项目施工管理的建造师, 即项目经理。在工程中的角色既是项目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 又是各种关系的协调者, 而且还要用花费最小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以使企业得到生存和发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项目经理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项目经理要组织起一个团结协作、共同奋斗的项目经理部, 带领全体成员努力工作, 去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管理就是生产力, 要有管理效益的观念, 以管理求效益。项目经理所起的重要作用就是寻找和发掘提高经济效益的各种潜力, 充分利用好所能利用的各种资源, 使其达到最符合建设要求的资源的优化配置。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还必须有好的协调能力, 比如要经常与甲方、监理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好关系, 使工程施工得以顺利进行。
(2) 项目经理应具有成本与效益管理观念。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 项目经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时刻要考虑如何降低工程成本、控制消耗, 有效地抑制各种不合理的开支, 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人、财、物资源, 并随时调整和控制各相关因素。降低成本的同时就是提高效益, 成本和效益是相互制约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项目经理就是要把成本与效益的管理观念作为工程施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使之花费最小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 要当好一个项目经理, 即成功建造师, 就要把专业技术与经济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 通过继续教育培训, 加强学习新的管理理论, 不断地强化管理综合素质, 以便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 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于对项目管理者熟悉建设法规、了解建筑前沿信息和更新知识体系、学习新的项目管理知识和经验有很重要的作用, 应该继续执行下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建造师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 加强国际互认, 增加国外工程的承包量, 这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而且也是时代的要求。
摘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已实行近十年了, 国家规定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的建造师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这对执业者熟悉建设法规、了解建筑前沿信息和更新知识体系、提高建造师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有很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张春炎.建造师执业问题三论[J].第三只眼, 2005, 8:1.张春炎.建造师执业问题三论[J].第三只眼, 2005, 8:
[2].查京民, 伍洋, 范运林.建造师在工程建设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J].港工技术, 2005, 4:2.查京民, 伍洋, 范运林.建造师在工程建设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J].港工技术, 2005, 4:
二级建造师注册查询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