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考核办法范文
党员考核办法范文(精选8篇)
党员考核办法 第1篇
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为民意识、纪律意识,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党章》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支委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支部在职在岗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总分100分)
(一)参加组织活动(35分)
1、党员大会(15分)
全勤出席大会的得满分。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1分;当从未参加一次会议的不得分。
2、集中学习(15分)
全勤参加学习的得满分。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扣1分,当从未参加一次学习的不得分。
学习笔记满100页者得满分,每缺一页扣0.1分。参加企业文化考试,每一次不及格的扣5分,扣完为止。
3、党员活动(5分)
提交合理化建议4条打满分,每多一条附加1分,每少一条扣1分。
积极参加支部其它活动或党小组组织的活动得满分,由支部确定每年不少于1日参加义务劳动。未按要求及时参加的,每次扣2分。
(二)履行工作职责(23分)
4、完成任务(15分)
公开承诺书某一款未兑现的扣5分,扣完为止。
按时完成党支部或党小组安排的工作的得满分。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对上级组织及支部、公司的决议或布置的工作恶意抵触并有消极影响的每次扣5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5、岗位职责(8分)
按工作分工进行考核。无职党员按设岗定责原则设定的相应岗位职责进行考核。相应工作未到位的每项扣3分。
(三)、遵纪守法(26分)
6、党风党纪(12分)
累计出勤达规定最低标准者得满分;未达规定最低标准者不得分。
无较大“三违”情形,无其他不良记录得满分;有一例较大“三违”的,扣5分,扣完为止。出现一例违纪违法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 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不遵守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
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及受到公、检、法等部门警告或处分的,本项不得分。
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及相关政策的,本项不得分。
7、交纳党费(8分)
根据支部要求按时交纳党费的得满分。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扣2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8、执行制度(6分)
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得满分。违反一次扣2分。
(四)维护党员形象(16分)
9、模范带头作用(8分)
由全体党员、职工代表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分“好和一般”两档,评分标准分别为8分及0分。
10、社会公德(8分)
帮扶工作及时到位,有具体事实,可得5分。遵守社会公德,职工中口碑良好的得满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3分;搞封建迷信活动扣3分;参与重大封建迷信活动的,此项不得分。未尽赡养义务的,本项不得分。
(五)其它加分
对积极参加公司防汛、防火等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的,每次加5分;对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的,每次加3分;积极参加上级或公司组织的其他活动并取得成绩的,每次加3分。
被评为劳动模范、模范共产党员或其它荣誉的,每一项荣誉附加2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每年考核一次。
2、党员量化考核分达到95分以上的,优先列为优秀党员及各类先进评选对象;90分以上的,支部予以表彰。
3、党员量化考核分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根据存在的问题,由党支部负责人找其谈话谈心。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黄牌警示,并限其一个月内整改;逾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劝其退党或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予以除名;情节严重的,按党纪处分。
(1)考核分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由党支部发给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检查,如经教育仍未按时改正的;
(2)未尽赡养义务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
(4)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遵守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7)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8)参与重大封建迷信活动的;
5、当年受党纪处分(除开除党籍外)的,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党员处置,限期一年改正。
6、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党员的,交支部大会讨论,劝其退党予以除名或开除党籍。
阳城阳泰集团屯城煤业有限公司党支部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党员考核办法 第2篇
(试行)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做出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把大学生党员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近年来城南学院学生党员考核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院属各党总支部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专干辅导员老师负责全面安排,由各支部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具体操作,各学生党支部及院属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此项考核工作。
第二条 学生党员每学期考核一次,满分为100分。学生党员考核分由基本分(满分80分)、加分(满分40分)和扣分(满分40分)组成。
第三条 学生党员能遵守以下规定的内容,考核分可得基本分80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同学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好普通学生的服务工作。
4、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的任务。
6、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7、积极参加党内外的各种会议,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8、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
9、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予的班导生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 每学期学生党员考核分加扣分累计分别不得超过40分,若超过40分,以40分记入总分。
第五条 学生党员有下列表现者,可在党员考核中给予加分。同类情况,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1、在校内外公开刊物发表政治理论学习文章者,校级刊物每篇加2分,省级刊物每篇加4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10分。
2、见义勇为,爱憎分明,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受院级表彰者加2分,受校级表彰者加4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
3、关心党组织发展建设,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条加3分。
4、积极参加服务他人的活动,成绩突出,受院级表彰者加3分,受校级表彰者加6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
5、在各项学科竞赛活动中,获院级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校级前三名者分别加6分、5分、4分,获省(部)级前三名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国家级荣誉证书者加20分;在其他文体竞赛活动中,获省(部)级前三名者分别加7分、5分、3分,获国家级荣誉证书者加12分。
6、所在班级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加1-2分;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加3分。
7、班导生工作考核优秀者加10分,合格者加5分,被评为“十佳班导生”者加15分;参与“一帮一”工作,被帮扶对象成绩提高5名以上者加5分;学生干部工作完成突出者加1-5分。
8、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前10%加8分,居班级前20%加4分。
9、通过英语六级加4分。
10、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加2分。
11、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个。
第六条 学生党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在党员考核中给予扣分。同一事件(含行政处分),不重复扣分(以文件、记录、登记等材料为依据)。
1、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支部活动等,每次扣4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理论学习、支部活动中请假2次以上,扣4分。
2、不按时上交党组织所需材料,每次扣4分。
3、在寝室存放危险物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等)、煤油炉和酒精炉等做饭烧菜者,每次扣8分。
4、违规使用电脑,每次扣6分。
5、晚归,每次扣3分;未归,每次扣6分。
6、所在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每次扣4分。
7、旷课一学时扣4分,迟到、早退或违反课堂纪律每次扣2分(包括早晚自习)。
8、在各种检查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每次扣10分。
9、对于组织交待的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认真者,视情况扣2-10分。
10、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后50%扣4分,居班级后30%扣8分,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扣2分/门。
11、担任班导生工作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
12、该学期道德币原始存储数少于6个者扣5分。
13、其它方面违纪,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20分。
第七条 党员考核分评定程序
1、党员考核分每学期评定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在党员考核分评定之前一周,各系应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员考核分评定的有关文件,并就本学期党员考核与评定工作进行讲评,公示本学期党员现实表现情况、加扣分(有记载的情况),公示期对加、扣分有疑问者一周内向各系党建办主任提出复核。
2、评定步骤:
①个人自评:每个党员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分占党员考核分基本分的10%。
②班级评分:由班级全体同学以不记名的方式对党员进行评分,取其平均分。班级评分占党员考核分基本分的30%。
③支部评分:支部成员以不记名方式给支部其他成员评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支部评分占学生党员考核分基本分的30%。
④教师评分:党员所在班班主任、负责党建工作的老师分别进行评分。教师评分占学生党员考核分基本分的30%。
⑤审核与加扣分: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员考核分成绩和加扣分的审核。
⑥统分与成绩公布:各党支部将党员考核分的最后总分上报系党建办,成绩由系党建 办审核后向全体学生党员公示,党员可在公布后3天内向各系党建办查询。党员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由系党建办一周之内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诉申诉人。
⑦报批:院党务部最后审核学生党员考核分,并上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⑧存档:院党务部组织各系党建办将学生党员考核分登记表存入学生党员档案。第八条 党员考核分计算公式:
党员考核总分=基本分+加(扣)分=(自评分×10%+班级评分×30%+支部评分×30%+教师评分×30%)+加(扣)分。
第九条 各系党总支根据党员的考核分进行排名,排名前10%的党员考核定为优秀,排名后10%的学生党员由各党总支进行汇总统一上报学院党务工作部。学院再组织后10%的党员进行公开述评,由院领导、辅导员、学生党员代表组成考评小组。
第十条 考核中学生党员出现以下“四个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由各支部直接纳入后10%名单上报学院参加述职答辩。(1)在重大政治事件中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不坚定的。(2)受到学院警告或以上处分的。(3)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挂科2门(含2门)以上或者上学期智育成绩排名班倒数20%以后的。(4)上学期没在各级服务性组织中从事任何工作的。
第十一条 学院党务工作部根据对后10%的党员公开述评情况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研究确定不合格人员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对“考核不合格党员”进行以下“四种处理办法”:对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延期一个学期转正,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诫勉谈话,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将考核表装进个人档案。连续2次考核为优秀学生党员也将考核表装进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城南学院党务工作部。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高校学生党员量化考核探索与实践 第3篇
关键词:学生党员,量化考核,问题,办法
高校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与作用发挥是高等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高校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骨干和精英, 高校学生党员的素质不仅直接关系到高校党员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更影响着整个高校学生的整体素质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 有效发挥党员的先进性, 必须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结合高校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 建立起一套较为严格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一、高校学生党员考核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发展、轻教育”“重使用、轻培养”“重积极分子考核, 轻党员考核”的现象。表现为部分学生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 自我要求不严格, 不能勇挑重担, 淡漠自己的党员身份,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 降低了学生党员在普通学生中的威信和地位, 削弱了党组织对普通学生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甚至部分党员在纪律方面也变得松散, 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形象。究其原因, 主要是因为目前缺乏对学生党员全面、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 党员表现优劣凭印象, 无量化依据。现有的学生党员考核一般有如下弊端:
(一) 考核内容单一。高校对学生党员的考核评价通常采用一次性集中民主评议, 缺乏平时对工作绩效、学习成绩、集体表现等内容的考核, 致使党组织对党员情况的了解较多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 影响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二) 考核客体单一。被考核党员是考核的主体, 而实施考核的人或组织是考核工作的客体, 传统的考核客体主要是基层党组织, 缺少班级普通同学及课任教师的参与, 对党员的考核具有片面性, 不够全面准确。
(三) 考核内容定性为主。考核内容设置注重原则性, 项目设置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 难以表现实际情况, 考核结果难以体现党员优劣层次, 考核结果不够客观公正。
(四) 考核间隔太长。目前大多数高校对学生党员考核一年一次, 时间间隔太长, 无法对学生党员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分析、整改, 致使学生党员问题较长时间存在, 严重影响学生党员本人及党组织在学生中的形象。
(五) 考核结果废弃严重。目前大多数考核流于形式, 考核结果废弃不用, 或者仅仅和表彰挂钩, 并没有与党员惩处挂钩, 考核结果简单划分几类, 难以精细梳理和深层次剖析学生党员综合素质现状, 考核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弘扬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二、高校学生党员量化考核的必要性
绩效考核量化考核, 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和实践中新兴的考核办法, 就是指在既定的战略目标下, 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 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 用尽量量化的数据、指标、分值对考核对象业绩、表现进行评估, 并运用评估的结果对员工将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针对现有考核制度以上不足,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有以下优势和作用:
(一) 为学生党员永葆先进性提供制度保障。针对部分学生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修养不强的现象, 有必要建立一套适应高校党建工作需要的比较系统、科学、规范化的可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估办法。一方面规范和约束学生党员, 另一方面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对学生党员进行有效的激励, 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 能有效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由于对大学生党员缺乏系统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导致“入党前拼命干, 入党后松一半”的思想严重存在, 表现为思想放松, 工作积极性降低, 榜样作用不明显。只有通过对大学生党员行之有效的考核与管理, 才能充分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督促大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校园中营造党风带团风, 党风带学风, 以学风促校风最终建设安全和谐校园。
(三) 有助于党务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通过建立可量化的考核体系, 形成党组织、科任老师和班级同学共同参与的考核体系, 对考核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将党支部总体发展目标与学生党员个人发展目标相结合。在此考核机制之下, 党支部和学生党员各项工作都能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地进行, 同时组织和个人都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从而使党务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四) 能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必须在体现党员先锋作用上下功夫, 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最直接、最现实、最具体的是通过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反映出来, 所以要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必须从学生党员的严格管理入手, 通过系统的量化考核督促后进激励先进, 提高学生党支部的整体形象和战斗力。
(五) 有助于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 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和制胜法宝, 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不断走进群众、深入群众, 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为群众谋福利。学生党员是否合格、是否优秀不仅要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还应该接受广大群众的考核, 所以在学生党员的量化考核中必须有广大同学等非党员的参与, 只有广大群众参与对党员的评价与考核才能真正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体现党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优良传统。
三、学生党员量化考核的具体内容
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生党员量化考核机制, 基本思路是以党章规定的党员职责、要求为基本内容, 结合高校实际, 制定量化考核评估细则, 量化考核分值, 明确考核方式, 落实激励奖惩措施。
对学生党员的总体目标是达到“三优三无”。“三优”是指学生党员思想觉悟优, 学习成绩优, 工作业绩优。“三无”是指无违法乱纪, 无不及格科目, 无不良影响。具体从三个方面来考核。
(一) 自身建设。主要从政治思想和组织纪律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等, 重视形势与政策学习, 每学期有一定数量的读书笔上交;积极参加各种培训班培训、理论学习小组、各种理论学习等活动。主动及时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按时、按质参加“三会一课”, 按时缴纳党费;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组织帮助, 改正自身存在不足, 不隐瞒自己的思想和观点, 不弄虚作假等。
(二) 先锋模范作用。主要从专业学习、实践锻炼和日常表现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刻苦学习思想政治教育课和专业基础课知识, 锲而不舍, 坚韧不拔, 综合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获得英语、计算机等考级证书、技能合格证书、等级奖学金等;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以及各类素质教育活动。实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员包干制度, 积极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教室、宿舍文化及社团建设, 表现良好, 无违规违纪记录。协助院 (系) 、班级、党团组织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能积极为同学服务, 助人为乐, 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顾全大局, 不计较个人得失。
(三) 骨干带头作用。主要从关键时刻及重大活动时党员表现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包括:遇到危险、紧急情况能及时报告、制止、挺身而出;关心同学, 对同学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及时教育、劝阻、制止和汇报;热心参与院系、年级、班级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 在各项日常事务和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积极参加迎新晚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唱会等各类大型院系活动。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有带领大家实现目标的精神, 有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能在院系发展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为建设安全、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四、学生党员量化考核的实施办法
(一) 具体过程。学生党员的量化考核采取“四方评估”的方式进行, 即采取党员自评、群众测评、课任老师测评、组织考评的方式, 所占的权重分别为20%、30%、25%、25%。
党员自评即每个党员根据党员量化考核的内容进行自我评定;群众测评主要是在学生党员所在班级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填写《学生党员群众测评表》, 进行量化打分;课任老师评分, 是由支部向考核对象本学期课任老师发放《课任老师对学生党员学期表现评议》, 由课任老师对该党员的班级课堂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组织考评主要是学生支部根据学生党员参与各项组织生活的表现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并在对党员自评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测评和课任老师测评情况对学生党员本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二) 考核步骤。党支部对学生党员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由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之前, 考核分学习动员、群众测评、分析评议、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 各步骤根据具体情况可穿插进行;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支部、班级范围内公布, 并分析考核情况, 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 学生党支部将学生党员考核成绩报学院党办。
(三) 考核工作重点。第一, 加强宣传, 统一认识。把学生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常规和重点工作, 在积极分子培养之初就强调党员量化考核的重要性, 在全体党员中形成认同量化考核, 支持党员量化考核的局面, 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能按照量化考核的细则和要求规范党员思想和行动。第二, 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提前公布量化考核细则, 在量化考核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 用佐证材料说话, 并对考核结果限期公布, 杜绝印象分、感情分的出现而影响量化考核的准确性。第三, 重视考核结果应用。考核成绩将以等级公示, 党员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七一表彰、评定先进、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预备党员评为不合格的, 要适当延长预备期;正式党员评为不合格的, 给予为期一学期的限期改正, 改正期内2次以上教育无效的, 劝其退党, 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连续两次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予以除名。所有党员评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并放入个人档案。
参考文献
[1]刁元斌.构建高等院校学生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初探[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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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决定“注册”效果 第4篇
应该说,教师的工作主要有两块,一块是教育,一块是教学。
对于教师教育水平这一方面的考核,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点。因为教师的工作是面向“人”的工作,教育的效果到底如何,是很难进行量化的。即便以往的考核中,也很难制定具体的细化标准,都是凭着印象赋分的。只要不是出太大差错,大多教师的考核得分都是近似的。因此,如果真的要对教师资格进行考核,重头戏不可避免是通过教学成绩或是考试来决定。这就颇令人担心了。
对于教学的考核一般来说无外乎教科研成绩与教学成绩这两个方面。考核教科研成绩,都是以证书来说话的,或是论文,或是课题之类。过度关注这些方面,可能会导致教师重“研”轻“教”,反而将教学最需要关注的阵地忽略了。而考核教师的教学成绩,则弊端更为明显,极容易导致应试教育的回归,使目前好不容易得来的素质教育成果毁于一旦。不是吗?当教学成绩关系到自己的从教资格,又有谁敢于掉以轻心,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呢?
如果用考试来代替教学考核,则显得非常可笑。作为教师我们都知道,要想教学达到一定的水平,除了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理论水平、掌握一定的知识以外,还要具备把理论能不能正确有效地运用在实践中,还得有教师的体态语、亲和度等非智力因素的参与。一个考试考得好的教师,并不一定真的可以教好书。那么,以考试来代替考核,对于教育的发展又有什么意义呢?
2016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锤炼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发挥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党组织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正面影响力,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根据党章要求,结合学院学生党员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希望能以评促建,培养学生党员未来领导力,帮助每位党员真正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和优秀建设者。
一、考核指导思想和原则
学生党员的考核,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对学生党员的有效管理、监督、竞争和激励机制,把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一支团结进取,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评定的原则;要坚持考核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可行性。
二、考核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学生党支部所有在校学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三、考核内容
结合党员标准与学生实际,学生党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立场与思想道德、理论学习与专业学习、组织纪律与群众基础三个方面。
(一)政治立场与思想道德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政治立场,自觉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各个 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始终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向 周围同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感染号召周围同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情帮助其他同学进步。
4、明辨是非,坚持原则,敢于对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和斗争。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有违反此项者,扣 除此项全部分值。
(二)理论学习与专业学习
1、学生党员应坚持学习党的新理论新思想,时刻关注国内外政治大事,认 真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学生党员应该具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以自己积极虚心的学习态度,刻苦勤奋的学习精神,充分带动周围同学,营造一份良好的学习环境。若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扣除此项全部分值。
(三)组织纪律与群众基础
1、党支部应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每两周组织一次党小组学习。严格党组织生活请假制度,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大会和党小组学习者,一次扣0.5分;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1分。三次以上六次以下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者,需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材料说明并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做检讨,严重者提请学院党委处理;连续半年不参加党组织生活者,按照党章规定给予处理。
2、各党员应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党建联系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入党积极分 子、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其他各方面表现;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引导和推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继续考察工作。
3、党员同志还应在班级、学院活动中增强集体荣誉感,应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组织活动并获得奖励者,一次加0.2分,获校级奖励者,一次加0.5分。
4、党员同志应该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相当的人际交往能力,与老师同 学关系融洽。同时,党员同志应该要求自己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周围同学。在群众中有明显不良反映者,应扣除此项全部分值。
四、考核方法及量化
本次考核采取100分制考核、综合评定法,由党员自我评议、党支委根据所制定考核标准评议、党内民主评议和群众意见四种方式组成。
政治立场与思想道德、理论学习与专业学习、组织纪律与群众基础三个方面的考核内容,每项合计20分,共计60分,由党支委根据相关记录进行评定。
党内民主评议占20分,党员自我评议和群众意见各占10分。其中党员自我评议和党内民主评议以党小组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党员进行自我评述并打分,然后党小组内的党员根据党员自我评述相互进行评议,最后由党小组组长将党员自我评议与党内民主评议结果进行统计后报党支委进行总评。群众意见由党支委组织各年级非党员同学根据给出的主要评议内容就自己年级的党员进行总体评议,评议结果由党支委、党小组组长和非党员同学代表共同统计。另外,党内民主评议、党员自我评议和群众意见在具体评议时可按百分制进行。具体评议内容见附表。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本考核的基础上,学院学生党支部将评出优秀党员。
2、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报学院党委作延期转正处理,严重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对党员的考核将作为学院重要评优评奖的参考之一,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就业单位政审。
4、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党组织应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六、考核组织
本考核制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党委下属研究生各支部执行,每学年年终完成考核工作,统计并上报党委备案。
党员承诺考核实施办法 第6篇
为保证党员承诺制的有效实施,使党员承诺制真正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党员承诺制的落实、督查、考评奖惩兑现等事项,对党员的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定时定量考核,使党员承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定期督查制度
每位党员结合自已岗位职责作出承诺后,向群众公开。考核小组对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过听汇报,查看工作实绩,检查党员承诺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反馈,并督促党员本人对照整改;对问题较多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书记对其批评教育,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三、总结考评考核制度
考评采取分类分层评诺的方式。考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召开党员承诺兑现会
每个党员对承诺践行情况写出个人书面总结,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逐项说明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并接受群众质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党员践诺情况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考评
实行“四评”。即由①所在支部;②群众代表;③班子成员;④党委分别评议。
①所在支部的考评。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各支部汇总,负责组织。
②群众代表的考评:群众代表由各村的非党群众组成,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工作组组织实施。
③班子成员的考评:班子成员之间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根据各自承诺的内容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考评中要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递交党委。
④党委的考评:党组织召开成员会,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作出最后评价。
由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对普通党员的考评
对普通党员实行“四评”,即①党员自评;②群众帮评;③领导点评;④组织总评。
①党员互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②群众帮评。由群众对党员进行测评,由工作组组织实施。③领导点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分管领导,对党员进行点评。④组织综评。由党员所在支部根据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对党员作综合评价。
考评小组汇总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情况,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奖惩制度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7篇
一、目的与宗旨
为了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目标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在广大师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再创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此办法。
二、实施原则
对党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考评工作组对每位党员的表现进行每学期初次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分由普通群众评议打分和支委评议打分两个部分相加组成;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群众打分和支委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对于单学期考核成绩在60以下的党员,视为考核不合格。支部对这些党员将分不同的 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重点教育。
四、考核办法
1、根据党章和学校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自律、群众基础、教学成绩等方面,确定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分10个项目,每项目各为10分,总分为100分。
2、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具体标准及相应分数
1、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组织观念强,及时交纳党费。(10分)
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10分)
2、群众基础方面。
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10分)
3、积极参加团体活动方面。
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并能够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0分)
4、专业学习方面。
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本处室、教研组良好学习风气,教学成绩突出。(20分)
5、行为自律方面。
在考勤上,没有缺席旷工记录,并能在其中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10分)
带领本处室教研组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卫生考核,办公室、卫生区整洁,能够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10分)
平时生活作风良好,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10分)
六、考核程序
1、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
2、每学期初由党小组负责人向支委提交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党员成绩及名次、每次卫生检查情况记录、旷工情况有无的记录、参加集体活动以及公益活动的情况记录、有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记录)。
3、根据党小组提交的以上记录,结合自己的主观判断,从各处室教研组中民主推选出5-7 名代表群众采用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对党员综合表现征求意见,并针对每个考核项目给出具体的分数。同时,支部委员会给本支部每个党员打出考核分数。
七、奖惩制度
1、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
2、对在党员考核中学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支委应该给予必要的提醒,对其进行谈话;若在年终考核时总分仍不合格,将在支部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若经了解,该党员在改正期内无任何悔改表现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组织审批备案后,视情况考虑对其给与纪律处分。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若有学期的考核总分不合格,视情况考虑限期改正、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个性分值和激励分值,总计110分。
(一)基本分值(60分)。主要包括:(1)党性修养(15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2)宗旨意识(15分)。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组织观念(15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4)先锋形象(15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个性分值(40分)。(1)师德形象(15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违规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2)专业发展(15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实施个人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技能比武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3)工作实绩(10分)。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的荣誉称号;满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家长和社会评价满意度高。
(三)激励分值(10分)。主要包括: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2)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3)获得各级各类荣誉;
(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基层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季度考评。每季度末,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和年初承诺内容,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在述诺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基层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基层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二)年终考评。年终,党支部结合第四季度考评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每个季度25%的权重折算出年终考评得分及星级。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报基层党委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确定星级。对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积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工作相对集中的,可组织在外集中考评。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6)本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按照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实行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每名党员都纳入积分考评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查指导。
各基层党委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着眼于不同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使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注意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党 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
A.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B.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
(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
A.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
(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
A.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
(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5分
A.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杂志、网站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2分/篇,1分/篇。
2、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敬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3、党员在《江东城管报》或其它刊物上及江东城管网上发表一篇报道加1分/篇,在市、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分别加2分/篇、3分/篇,国家级加6分/篇。
4、在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论文加分情况参照报道执行。
(三)党员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2、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委、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3、社区联系工作(支委考评,一般党员得基本分):根据党员所联系的工作表现,支部对其联系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局通报批评处分扣考评分1分/人/次,支部通报批评扣考评分3分/人/次。
3、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办公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办公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上级领导批评的,对相应党员扣考评分1分/人/次。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
1、综合考评分数列前10%的评定为优秀
2、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
3、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如两次以上(含)不合格视具体情况,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
4、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党员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行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是指依托新版党务系统,结合《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登记表》(附件一)和《共产党员记实管理手册》(附件二),将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参加“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党员党性锻炼、民主评议等党内活动情况和服务群众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全部量化为分数,再以评星定级的方式体现考评结果。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海门市的所有在册党员、流动党员、预备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总)支部批准,报基层党(工)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记实管理、积分考评范围(党员不纳入记实管理申请书见附件三)。
第四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是以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晋位升级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
第二章 记实内容及积分种类
第五条 为方便基层党组织具体操作,强化记实管理的针对性,本办法对党员记实管理的共性内容和积分种类进行了设置,各区镇党(工)委、机关部门党(委)组可以结合各自实际对不同类别的党员另外增设记实内容和积分分值。第六条 对党员记实管理及积分采用单次录入、合并计算的方式。记实内容及积分种类主要包括:党员日常管理记实积分(满分80分)、民主评议记实积分(满分20分)、正向激励记实加分(附加分10分)和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等,每年年终计算综合得分。
第七条 党员日常管理记实内容及积分分值(80分)
(一)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重大事务决策、发展党员、评议党员等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积5分;
(二)自觉参加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及“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无迟到、早退现象,每次积3分;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事先请假,每次积1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36分;
(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视情按月给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四)按时缴纳党费,无催缴少缴情况的,积5分;
(五)年初作出党员承诺,并积极工作兑现承诺的,积5分;
(六)经常性主动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情况,全年汇报达4次以上的积4分;
(七)主动订阅“共产党员”微信易信、“江苏先锋”微信易信、“党建手机报”、“江海先锋”、“东洲先锋”微信等多媒体党员教育平台的积3分;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积6分;
(九)经常联系周围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可视情给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6分;
第八条 年终民主评议及积分分值(20分)
(一)年终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评议,主要对党员理想信念、履职尽责、作风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作出评议,具体流程和要求根据每年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
(二)为全面了解党员的日常表现,在职党员的民主评议也可以采取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居住地党组织共同进行的方式,一般单位党组织占80%,社区党组织占20%;
(三)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得分计入党员个人总积分;
第九条 党员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的内容及分值(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一)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等作斗争的;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能奋不顾身、铤身而出的,每次积2分;
(二)积极参加防汛抗台、灾害救助等突发性事件和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文明劝导等专题性、阶段性服务项目的(工作岗位要求,本应履行相应职责的除外),积1-2分;
(三)参加矛盾化解、助民服务、爱心捐款、微心愿捐赠等公益活动,积1-2分;
(四)主动承担党组织赋予的长期性工作任务,(如“党建服务站点”、“党员中心户”等负责人)积2分;
(五)党员日常表现突出,受到区镇党委、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市级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分别积1、2、3分,同一内容不同级别表彰奖励的,按照级别最高的积分;
(六)有党员日常行为义务清单(附件六)情形的视情加分,最高分值不超过2分;
(七)可以计入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党员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的内容及分值
(一)一般性记实扣分。党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组织核实的,每次扣5—10分,同时启动党内预警制度,党员在预警期内仍不改正的,按照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置:
1、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2、因工作变更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组织关系从原单位开出后不在有效期内到新的党组织报到,成为“口袋党员”达3个月以上的;
3、党员外出流动连续3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外出流动连续6个月以上未及时办理流动党员证,或办理流动党员证后超过3个月未按要求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组织活动的;
4、工作态度消极,服务意识不强,模范作用发挥不好,自身形象较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观的;
5、在事关发展稳定和民生利益等大项工作任务中,不执行或消极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政策规定,散布负面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
6、民主评议党员时,“合格”票数未达到参加测评人数的60%或“基本合格”、“不合格”票数达到30%以上的;
7、有党员日常言行负面清单(附件六)情形的并形成恶劣影响的;
8、其他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要求,行为或情节尚达不到除名条件的。
(二)否定性记实扣分。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经组织核实后,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同时启动党员“出口”机制,作出组织处理。
1、理想信念缺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的。
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组织、策划、支持、参与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非法上访、集体上访等活动;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3、宗旨观念退化。在工作、生产和社会活动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危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为谋取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拒不执行党组织决议;服务意识差、在为民办事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消极懈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脱离实际,弄虚作假,不务实效,造成重大影响;不履行党员义务,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的。
5、法治意识淡薄。不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道德行为不端,因受贿、酒驾、赌博、作风不检点等被公安机关刑拘的。
6、可以列入否定性记实扣分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记实积分的管理及应用
第十一条 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活动时实行签到制度,对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进行记实并在《共产党员记实管理手册》和《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登记表》中给予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 党员正向激励记实加分,一是党组织根据党员的记实表现情况,及时作出组织鉴定后直接给予加分;二是党员根据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相关内容进行个人书面申报,经组织审核同意后,给予加分。
第十三条 党员出现反向警示记实扣分,党组织必须认真调查,经过核实后进行扣分。
第十四条 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必须将记实与积分情况给予公示;每个季度及时将记实与积分情况告知党员;每半年就党员记实与积分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对于记实中有情节较重的违纪问题、积分明显偏低的党员及扣分党员,要落实措施,重点帮教。第十五条 预备党员年综合分数低于80分的或有反向一般性记实扣分的,应延长预备期6-12个月,党组织指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帮助整改提高。预备党员因个人原因出现反向否定性记实扣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发展。
第十六条 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日常管理记实积分管理(不列入民主评议对象),其得分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日常管理记实积分(总分80分)低于65分,或有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十七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党员记实积分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市委组织部将会同独立年报单位党委适时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积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晋位升级机制
第十八条 根据党员的记实表现和积分情况进行“星级党员”评定,积分情况定期公布,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激发党员晋星升级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第十九条 党员星级评定分五个等级: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二星级党员和无星级党员。二星级及以下为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直接被列为无星级。
第二十条 综合得分,在95分(含)以上,为五星级党员(原则上比例为党员总数的10—15%);在85分(含)至94分(含),为四星级党员;在75分(含)至84分(含)的,为三星级党员;在65分(含)至74分(含),或者有被一般性记实扣分的,为二星级党员;64分(含)以下,或者被否定性反向记实扣分的,为无星级党员。
对于二星级及以下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关于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委组发〔2013〕63号)的相关要求,指派专人帮教转化,力争早日实现晋星升级。
第五章 积分考评激励机制
第二十一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重在过程管理、重在日常教育、重在警示激励。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活动,促进党员提升素质、增强能力、优化服务。
第二十二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结果运用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党员星级晋位;
(二)推荐各类表彰;
(三)评先评优;
(四)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贵州出台食品流通监管考核办法 第8篇
考核评价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统一、公平、客观”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定期进行排名,通过半年、年度两个周期的考核评价,对各市(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
考核办法中,设置了专门的评价指标、权重及评分办法,考核评价指标分为日常监管考核指标和群众满意度考核指标两大类,其中,日常监管考核指标又分为查办案件、日常管理、抽样检验、监管经费、事故发生、材料报送和工作落实等七个单项指标。
党员考核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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