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律检查制度
党纪律检查制度(精选6篇)
党纪律检查制度 第1篇
党支部党风党纪检查制度
为提高党员的党性,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肃党风党纪,计电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制定党风党纪检查制度如下:
目的:了解和掌握支部学生党员作风状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学生党员作风。
检查内容 :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遵守党章、《准则》、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的情况。
3、在同学中所起到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方法
1、按照党章要求,结合党的组织活动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严肃党风党纪的教育。
2、要求党员认真搞好学习,做好工作,结合党内的其他制度,形成一个良好的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党风党纪检查结合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严肃的党风党纪教育。
4、充分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在民主生活会中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支部每个党员的免疫力。
5、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纪律检查制度 第2篇
XXXX年XX月XX日,市局检查考评组对我XX派出所进行了XX工作综合考评,检查发现我所存在执法执勤、教育训练等台帐管理混乱的问题。XXXX年X月X日晚,副所长XXX将所里一辆**开回家中过夜,严重违反公车使用有关管理规定。几天来,我所支咳嗽本险娣此迹羁套云剩晕宜鱿值恼庑┪侍猓颐巧罡欣⒕魏筒话玻斓脊ぷ魈砹寺遥志帜撕冢匾氖俏颐歉械蕉圆黄鸱志至斓级晕颐堑男湃魏推谕⒍粤斓嫉墓匦暮秃癜T诖耍掖鞽X派出所党支部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们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次检查,让我所班子人员认识到我所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也让我们意识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及部属要求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的必然结果。我们班子人员经过几天的反思,一致认为此次错误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从制度上,暴露出我们制度还不严,不够健全不够完善,有些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有些监督检查也没有落实到位。作为主要领导,我们没有及时掌握每一位民警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也没有对每一项具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内勤各项工作检查不细,管理不够严,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出现工作被动情况;从管理上,暴露出我们平时对民警管理教育不够。我一定严肃检讨!
检讨人:
党纪律检查制度 第3篇
一邮的设置
邮一般是设置于交通要道, 方便往来文书的传送。每一定距离设置一邮, 依《行书律》所记载, 设置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般的地理区域为十里置一邮, 而“南郡江水以南至索南水, 廿里一邮。北地、上、陇西, 卅里一邮”c, 可以看出, 因各地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人口数量不同, 对邮传的规定有所不同。距离统治中心位置较近的区域, 如汉朝的政治权利中心关中和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 经济繁荣, 人口相对集中, 所设置的邮间距最小。而南郡江水以南至索南水地区, 河流纵横交错, 开发程度较低, 长期居住人口较少, 因而公文往来相对不多, 所设置的邮间距是关中和长江以北地区的2倍。北地、上、陇西更是因其地理位置偏远, 地势险狭, 人烟稀少, 所设置的邮间距最大。在地势险峻区域, 不方便设置邮传, 则“得进退就便处”, 邮之间的距离也不确定。
二关于邮户的规定
因各地公文的数量不一样, 所以每个邮传中邮户的数量也不一致。在邮驿系统中服役的, 有戍卒、官徒, 还有平民等。邮人是对其称呼的一种, 还有“驿骑”“御”等称呼, 平民充当邮人有服役的性质。《二年律令》中有规定各地所需的邮户:“一邮邮十二室, 长安广邮廿四室, 警事邮十八室。”d其中, 长安广邮是设置在首都长安的邮传驿站, 因事务繁忙, 所需的邮户比较多, 是一般地区的2倍。而警事邮是用来传递紧急军情的报告, 设置在战略位置比较重要而又敏感的区域, 所需的邮户是一般地区的1.5倍。这类文书因时限较为严格, 传送者必须要以最快速度传送出, 又称“奔命书”。《汉书·丙吉传》有载:“此驭吏边郡人, 习知边塞发奔命警备事, 尝出, 适见驿骑持赤白囊, 边郡发奔命书驰来至。驭吏因随驿骑至公车刺取, 知虏入云中、代郡。”e可以看出, 此类文书是乘马接力传送的。而普通的文书则是邮人步行传送, 不设马厩, 也无替换的马匹。故警事邮应是另行设置的一种特殊邮传方式。f在一些不方便设置邮传的地区, 皆由“门亭卒、捕盗”代替邮人的职责。“畏害及近旁不可置邮者, 令门亭卒、捕盗行之。”g而“门亭卒”“捕盗”是戍边的士卒等人, 在简文中称之为“邮卒”h“驿卒”。此举不仅保证了邮传的顺利进行, 而且避免了人员的浪费。
律令中对于邮户沿途的食宿也是有保障的。律令规定:“邮各具席, 设井磨。吏有县官事而无仆者, 邮为炊;有仆者, 假器, 皆给水浆。”邮人到达邮舍后, 由邮舍提供住宿。办的是公事而没有仆人的则由邮舍提供餐食;有仆人的, 邮舍提供做饭用的工具和食材, 但需自己动手。对于偏远地区的邮户人家也有一些优待, “复蜀、巴、汉、中、下辨、故道及难□中五邮, 邮人勿令徭戍, 毋事其户, 毋租其田一顷, 勿令出租。刍稿”i。“蜀、巴、汉、中、下辨、故道及难□”这些地区的邮户不仅免除徭戍, 而且可以不用缴纳租税, 从而鼓励百姓主动担任邮户的工作。
三邮书的分类与传送方式
邮传的文书除上述所列举的普通文书和警事邮外, 还有制书、急书、“诸狱辟书五百里以上”j和“郡县官相付受财物当校计者书”k。制书是皇帝的诏令;急书是与紧急情况和突发状况有关的文书;“诸狱辟书五百里以上”是与治狱有关的官府往来路程在五百里以上的司法文书的总称;“郡县官相付受财物当校计者书”是指郡县之间在财务调拨交接过程中, 要对相关财务的明细账目进行核对与检验的文书的统称。急书因其加急的特殊性, 和警事邮一样通过马匹来传送。如若擅用马匹来传送一般的文书则会受到处罚, 律令规定:“书不急, 擅以邮行, 罚金二两。”l
关于普通文书的传送顺序有严格的规定。“□□□不以次, 罚金各四两, 更以次行之。”m“以次行之”是指当一份文书需要送达多个地点或由多个地点分程传递时, 才依次传送。“文书在郡县中各县、道依次传送。汉简多云‘依次传’, 见《流沙坠简》烽燧类。”n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 可以减少人力、物力, 节省很多时间, 提高整体的传送效率。一些学者认为, “以次传”因传递范围及中转区间不同, 有“以县次传 (行) ”“以燧次行”“以亭次行”等不同形式, 适用于传递“露布o不封之书”之类的通告行文书, 不如邮行文书重要、紧急。p高荣认为, “以次行”者并非均为露布文书, 有些“以燧次行”“以亭次行”的简文均为下级或同级副职的上呈文书, 显然不能视为露布。q徐乐尧的解释不同于上者, 他认为“以次行”就是以候官或候长所居传递, 这种文书或许是都尉府通告各候官、候官通告各候长的文书, 并非各隧亭都要停留。r
四邮传的时效规定
对于邮传的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邮传传送的是各个郡县的公文, 很重要的往来文件被耽搁了是要受严厉处罚的。“发致及有传送, 若诸有期会而失期, 乏事, 罚金二两。非乏事也, 及书已具, 留弗行, 行书而留过旬, 皆盈一日罚金二两。”s对文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到达目的地的处罚, 视情况而定:若因为沿途没有人办理政务而耽搁, 则罚金二两;若有人办理政事, 文书已到, 而留着没有及时发出, 超过十天后一天就要罚金二两。“邮人行书, 一日一夜行二百里。不中程半日, 笞五十;过半日至盈一日, 笞百;过一日, 罚金二两。邮吏居界过书, 弗过而留之, 半日以上, 罚金一两。”t律文规定了邮人的日行速度, 律令中“不中程”是没有按指定时间到达的意思, 此处是指邮人的行书速度。有些学者认为, “一日一夜行二百里”后面尚有一个“行”字, 释文中漏掉了, 而“行”字应当读入下一句, 为“行不中程半日, 笞五十”。彭浩在《二年律令与奏谳书》中则直接用“行不中程半日, 笞五十”u。
“书不当以邮行者, 为送告县道, 以次传行之。诸行书而毁封者, 皆罚金一两。书以县次传, 及以邮行, 而封毁, 过县辄劾印, 更封而署其送檄曰:封毁, 更以某县令若丞印封。”v律文规定交接文书的方式以及封毁的处理方式。高荣指出, 从敦煌悬泉汉简所记可知, 对邮书的管理是分段进行的, 邮书送到后要经收件者签收登记, 拆发邮书者若非主官或收件者本人而是令史、尉史之类的属吏, 则还需做启封记录。w《论衡》卷二十七《定贤篇》:“邮人之过书, 门者之传教也, 封完书不遗, 徼审令不误者, 则为善矣。”x如若过程中出现封毁的情况, 则核查后更改封印, 负责传递的所在县须另加封泥并用本县令或丞的印章重新盖印。送檄的作用除了记录文书的传送过程外, 还是考核邮人、邮吏功劳和处罚的依据, 以此来督促邮人减少出现此类事故。
五结语
《孟子·公孙丑上》记载:“孔子曰‘德之流行, 速于置邮而传命。’”y邮传是我国古代传递信息的基本手段, 是联系中央和地方、百姓和政府的重要工具, 是历代政府施行有效统治的工具之一, 也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法律联系的产物。
秦汉邮传制度不仅强化了行政效率和中央政府坚强的统治力量, 促进了商业的兴盛和都市的繁荣, 有利于人员流动和知识传播, 而且对于开阔眼界、统一信念、加强全国文化的统一等都有重要意义。中国古代创造和积累的一整套邮传经验, 多为世界各国所汲取, 为促进人类通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继往开来, 鉴古知今。新中国成立以来, 邮政获得了新生, 邮政网络覆盖全国, 联通世界, 邮政职工以“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优质服务, 树立了形象, 赢得了信誉, 对于巩固和发展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促进中外经济文化的交流, 推动人类通信事业的发展, 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摘要:秦汉邮传制度上承殷周而加以改进, 下启唐宋元而有所发展。秦汉邮传在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生产、生活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世纪以来, 随着大量秦汉简牍的发现, 为秦汉邮传的研究提供了许多新材料, 极大地促进了该课题的研究。《二年律令·行书律》以条文的形式对秦汉邮传的一些重要方面提供了法令依据, 为研究汉初邮传制度提供了新的史料。
党纪律检查制度 第4篇
积极探索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上海市虹口区纪委监察局
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就是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特别是注重保障被审查党员民主权利出发,通过创新和改进审理模式,逐步探索推进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方法。本文就其基本程序、基本做法、主要效果、推进中的“瓶颈”问题以及推进方向、对策建议等发表看法。
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虹口区纪委在上海市纪委和虹口区委的正确指导下,对如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特别是学习借鉴江苏省纪委审理助辩经验,实施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中央党校党建研究专家和中央纪委审理室对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实施给予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认为这一制度是审理方式改革的发展方向,在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以下简称 “助辩制度”)就是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特别是注重保障被审查党员民主权利出发,通过创新和改进审理模式,逐步探索推进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方法。助辩制度,即纪委在审理党员违纪案件过程中,借鉴司法实践中的律师辩护制度,引入助辩员的制度,形成允许被审查党员委托助辩员参与案件审理和进行辩护的制度性安排。助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审查党员辩护权虚置问题,从制度上为其自行申辩和请其他党员为其作证、辩护提供了平台。
2007年以来,在全区办结的65件党纪政纪案件中,有49件引入了助辩制度,引入率达75.38%,共采纳申辩及助辩意见16条,5名党员在助辩后被从轻、减轻处分乃至免予党纪处分,且无一例申诉案件和申诉信件,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一、助辩的基本程序
传统的案件审理主要有受理案件、审核案件、审理谈话、再度审核、集体审议、讨论处分决定、呈报审批和执行决定等程序。实施助辩制度后,在审理谈话环节增加了权利告知、资格审查、查阅资料、实施助辩和意见反馈等几项内容。具体程序是:
(一)权利告知。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部门(审理小组)向被审查党员同时送达 《权利告知书》、《委托助辩员告知书》和《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委托书》。被审查党员若需助辩,3日内向审理部门(审理小组)提交《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审理部门(审理小组)在3日内对被审查党员委托的助辩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被审查党员送达 《助辩委托人审核意见通知书》。如被审查党员委托的助辩员未得到审理部门 (审理小组)的同意,被审查党员可在收到审核意见书之后的2日内再次提交 《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委托书》,否则视为放弃助辩。
(三)查阅资料。助辩员资格经确认后,可在3日内持《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委托书》和必要的身份证件,到审理部门(审理小组)了解涉案相关证据材料,为被审查党员辩护做准备。
(四)谈话预约。审理谈话3日前,向被审查党员和助辩员送达 《案件审理谈话 (含助辩)通知书》,告知审理谈话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谈话时间、地点的,被审查党员和助辩员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变更由审理部门(审理小组)决定。
(五)实施助辩。助辩在审理谈话阶段进行,参加人员一般为审理人员、被审查党员和助辩员。谈话内容主要为:表明审理人员身份、确认被审查党员和助辩员身份、询问权利义务是否知晓、核对违纪事实、听取申辩和助辩意见、现场解释和说明。
(六)集体研究。审理人员对被审查党员及助辩员提出的意见梳理归纳,进行再次认真审核,提交室务会或审理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并将审理助辩情况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写入审理报告,依照规定程序提交有权决定其处分的党组织讨论。
(七)意见反馈。对申辩意见和助辩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材料,在党组织讨论处分决定前,向被审查党员和助辩员反馈,说明采纳与不予采纳的理由,并做好记录。
(八)送达规定。送达审理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收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收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助辩的基本做法
虹口区在全市率先探索了以审理谈话为载体,集助辩员助辩、开示证据、第三方监督为一体的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做法是:
(一)先行试点。2007年11月,虹口区纪委选择了广中路街道作为助辩制度试点单位,在街道党工委经集体讨论,组织发动社区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后,在全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实施意见》。2008年2月,区卫生局纪工委也制订了 《关于建立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 (试行)草案》,并据此对所属医院一件党纪案件开展了审理助辩。
(二)全面推开。在总结成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虹口区纪委制定出台了 《关于建立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审理助辩的指导思想、助辩原则、助辩员条件、相关人员权利和义务、助辩程序等八个方面的规定,为虹口区实施党纪案件审理助辩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作为配套文件,区纪委还专门制订了 《虹口区纪委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员队伍组建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助辩员从推荐到聘用的一整套程序。并专门举办培训班,经考核,正式选聘了12名中共正式党员作为区纪委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员,为审理助辩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人员保障。2008年8月,虹口区全面实行了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
(三)拓展模式。在实施中,许多被审查党员由于存有“不想辩”、“不敢辩”、“不会辩”的顾虑而放弃助辩,明显影响了助辩制度的实施和坚持。为了突破受被审查党员意愿限制的瓶颈,使审理助辩制度能够有效坚持并进一步发挥作用,经多次研讨,决定在学习江苏省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一种新的模式:即本人放弃助辩时,组织上仍安排区纪委聘请的助辩员参加审理谈话并阅看相关案件材料;审理谈话进行时,助辩员不发表意见;谈话结束后,由审理人员专门征询他们对案件的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写入审理报告。
这种模式的创新,从维权的角度看,既充分尊重了被审查党员的选择权,又尽可能地发挥了审理助辩制度在维护被审查党员合法权利方面的积极作用;从制度实施的角度看,无论被审查党员要求助辩还是放弃助辩,审理助辩制度都能有效地坚持下去;从办案效果的角度看,助辩员的参与不仅对案件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高案件质量,而且使助辩员在不断地实际参与中积累助辩经验,提高助辩能力。
(四)细化操作。一是规范监督程序。从试行之初,虹口区就设立了民主监督环节。即在每个案件的审理助辩谈话阶段,由审理部门(审理小组)聘请1-2名被审查党员所在单位、地区的区党代会代表、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案件审理监督员,对审理助辩谈话进行现场监督。监督员对审理过程中实体与程序的意见既可以在谈话中发表,也可以在谈话后发表,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第四方监督案件审理,既监督了纪检监察的办案工作,也有助于消除被审查党员的猜疑和对抗心理,增强对纪律处分的信服度。
二是完善意见征询程序。2008年9月,有助辩员提出:邀请助辩员参加审理谈话时,审理小组能以意见征询表的形式,从实体意见、程序意见和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分别进行意见征询,并放入案件卷宗归档保存。根据建议,虹口区纪委制作了《虹口区党纪案件审理谈话助辩、监督意见征询表》,该表细化了征求案件意见的内容,使助辩员对案件的监督更直接、更明确,更真实。
三是规范阅卷程序。虹口区纪委借鉴保密工作中的做法及律师、人民陪审员在阅卷权利方面的操作方法,在助辩员、监督员阅卷程序中,引入“保密承诺”制,要求助辩员自觉履行党员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同时在保证举报人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助辩员有选择地阅看案件卷宗材料中纪检机关侦查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规定,助辩员、监督员阅卷必须在办案人员陪同下,在指定地点进行阅看,不准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案件相关信息。
三、助辩的主要效果
助辩制度作为党纪案件改变审理方式的一项制度创新,已成为虹口区党纪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程序。经过3年多的探索与实践,虹口区越来越多的党员知道助辩,越来越多的纪检干部关注助辩,越来越多的被审查党员接受助辩,助辩制度的成效也逐步显现:
(一)从“要我辩”到“我要辩”。试行之初,被审查党员不敢轻易聘请助辩员,即使想辩,也存有能不能辩,有没有用的思想疑虑。虹口区坚持推行助辩制度,不仅普通违纪党员主动要求用助辩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连区管干部中的违纪党员也主动以辩维权。三年多来,虹口区的助辩率从2008年的66%提高到2011年的100%。
(二)从“外行辩”到“内行辩”。虹口区的12名助辩员中,有经验丰富的党务工作者,也有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但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缺乏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特别是对党纪规定、办案规定知之甚少。如今,助辩员不仅能够自行通过查阅案卷、向被审查党员了解案情、走访相关部门,还能敏锐地寻找到助辩切入点,依照事实、证据、情节、程序、适用条款,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提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助辩意见。
(三)从“结果辩”到“效果辩”。虹口区在审理一起有39年党龄的党员嫖娼案件时,助辩员与当事人一见面,他就提出,希望助辩后减轻处分。虽然助辩后还是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通过以辩明理,他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处分。我们认识到,助辩不仅需要“形式辩”,更要注重“深度辩”,通过助辩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效果,才是助辩制度的根本所在。
四、助辩制度推进中的“瓶颈”问题
解决好助辩操作中的“瓶颈”问题,将有助于提高助辩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助辩员“兼职”身份,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助辩制度的有效实施
由于助辩员工作是义务的、兼职的志愿性工作,助辩员经常遇到三个“无奈”:一是时间上的无奈。助辩员从事助辩工作虽然是经组织推荐,本人同意,但由于助辩谈话一般都安排在工作日,常常与他们的本职工作相冲突。二是“隔行”的无奈。由于助辩员缺乏系统地学习和培训,助辩熟练程度就不像他们从事本职专业那样“游刃有余”,他们常常感叹心有余力不足,“隔行如隔山”。三是忙闲不均的无奈。虹口区12名助辩员中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党务工作经验丰富且年龄较长的受托率普遍较高。造成了忙闲不均的情况。
(二)证据如何开示,已成为制约助辩制度有效实施的最大“瓶颈”
随着助辩制度的深入推进,证据能否得到有效、妥善的公开,将直接影响助辩质量和助辩制度的生命力。虹口区《关于建立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了必要知情原则,即对认定案件事实的相关依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党政纪条规规定的秘密事项外,应当让被审查人和助辩人知晓;明确规定了“助辩人享有在遵循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阅看被审查人谈话笔录,了解相关案件证据材料”的权利;明确规定了“助辩监督员享有要求调阅有关案卷材料”的权利。这三个明确规定,其真正的目的是要保证助辩员、监督员有权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和依据。
但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要切实保障检举人、证明人的权利,检举材料和证人证言,不能给犯错误的人看。”《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中规定:“证人作证后,党组织应为其保密。”同时还规定了“阅卷笔录、审理讨论记录等,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
助辩员、监督员是否应当享有阅卷权、调查权和必要知情权?如果应当享有,又如何保证其应当享有的权利不落空。如果助辩员只能听当事人讲案情,讲理由,而不能真实了解案情的话,助辩就去掉了“辩”的功能,成了当事人的“传声筒”,就失去了助辩本来的意义,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五、助辩制度的未来推进方向及其对策建议
目前虹口区实施的助辩制度已经具备了独特的党内民主实践功能,未来将朝着更加科学化、法治化和准司法化的方向积极推进。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助辩制度的深入推进,要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助辩制度的规范实施,要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助辩制度的有效实践。
(一)构建一支政治坚定、结构优化、业务精通的专业助辩员队伍是助辩工作的现实需要
一要完善助辩员队伍的选聘制度。随着助辩制度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助辩员队伍建设,尤其要摆上议事日程。一是人数上增加。按党员比例设置助辩员人数,确保每个基层党委、党工委至少保证1至3名助辩员。或者把全区划分为若干板块,进行助辩员统筹管理、调度。二是范围上扩大。助辩员既可在在职党员中选聘,也可以从退休的机关优秀党务干部和社区优秀党员中选拔。三是业务上多元。助辩员的专业选择要注重多元化,既要引入律师党员,也要引入公职律师党员;既要有党务干部,也要有专业干部;既要有普通党员,也要有领导干部,使他们在助辩中更好地发挥专业所长。四是结构上优化。年龄上要注重“老中青”相结合;性别上要注重男女比例相协调;精力上要注重本职与兼职相互补;业务上要注重专业优势与案件性质相兼顾。
二要创新助辩员队伍的工作机制。一是兼职与专职相结合。探索在社区退休党员队伍中按照自愿报名、组织审核、专业培训、测试考核、正式选聘等程序,公开选聘政治坚定、具有一定党务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的退休老党员 (高龄者除外),成为社区专职助辩员。社区专职助辩员受托后,可在办案单位提供的指定地点接待委托人,并借鉴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中有关聘请的“坐班”人民陪审员享有工作性补贴,其他兼职人民陪审员享有办案交通补贴的做法,根据每季度助辩数量享有一定的助辩津贴或交通、通讯补贴。助辩所需经费由区纪委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助辩与回访相结合。引入助辩跟踪机制。在回访教育中,邀请案件助辩员一同参与回访。一方面,助辩员通过参与回访收集委托人对自己助辩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积累助辩经验。另一方面,有利于延伸助辩的教育功能,帮助党组织做好受处分党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三要建立助辩员激励机制。一是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年终,由办案单位对每个助辩员进行业务统计和评价考核;二是建立评议制度。案件办结后,由审理小组向当事人发放意见征询表,由当事人进行评议,评议表随案件备案报告上交区纪委;三是评价反馈制度。考核、评议结束后,由区纪委作出综合评价,并正式反馈给助辩员所在单位及所在党组织,作为其参加本单位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探索适度、有效地开示证据是助辩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
在助辩示证环节中,要保障被审查党员合法权利,也要使检举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助辩示证环节有选择地尝试性地引入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实行的示证、质证、举证等做法对探索示证公开将起到积极作用。
一是直接出示证据。对于不涉及检举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权利保障的案件,如一些证据以账册等书证材料为主,言词证据一般以当事人自述为主的案件,由于案中不涉及其他人证言和不涉及保密内容,证据材料可以全部供助辩员和监督员阅看,以利于助辩员、监督员对案件情况有一个全面、客观、真实的了解。
二是间接出示证据。对于涉及检举人、证人或其他相关人信息的案件,审理小组在权利义务告知中就应当明确告知助辩员和监督员可查阅的证据材料范围。对于助辩员和监督员不能直接阅看却是定案重要证据的材料,经有关证人同意,经办案分管领导批准,审理小组可以向助辩员和监督员出示;对于有关证人不同意公开的,审理小组应当隐去其身份信息,概括摘抄证言的主要内容向助辩员和监督员转述;对于检举材料则一般不予公开。
(三)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监督渠道是助辩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党纪案件监督员参与审理谈话,对监督纪检机关办案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如何以创新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助辩民主监督机制,是纪检机关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现阶段虹口区助辩监督的操作方法是审理谈话前由审理小组依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区政协提供的名单指定1至2名同志,经本人确认同意后,受邀旁听审理谈话。这种做法从监督者角度看,被动多于主动。从党内民主的长远发展来看,更有效的助辩监督应变被动参与为主动介入,即由审理小组指定案件监督员变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自己意愿自主选择案件参与审理谈话。
二是完善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根据案件性质和群众的关注程度,适当扩大监督员范围,允许被审查党员所在党组织的党员代表旁听审理谈话;对于案情较复杂的案件,特别是助辩员对案件事实、定性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可以有针对性邀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士旁听审理谈话。
三是合理采信,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大力营造宽松的民主环境,让监督员大胆发表监督意见。审理小组要本着对党、对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听取监督意见,有道理的意见,经核实后要及时采纳;没道理的意见,也必须向监督员讲清不采纳的理由和依据,并把监督意见实事求是地反映在案件审理报告中,为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案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从而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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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党纪对照检查材料 第5篇
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个人作出如下思想剖析:
一、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党发展现状的认识不够全面。
自己一直是受党的教育成长起来的基层民警,对坚持走社会主义也是从内心拥护的。但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党内一些人身上的负面看得多了些,对党的主流看少了些,思想上缺乏正确的理解,进而淡化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自己的思想中“主心骨”意识匮乏,对出现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社会现象只看表面,不看本质,行动上出现了随大潮趋势。对我党取得今天这样伟大的成就只看红花,不见绿叶,不能全面地,系统地进行科学分析,认识不足。
2、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化。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只是在口头上谈谈而已,而是一项十分实际的工作,在这方面,自己做得不好,考虑问题有时只从个人利益出发,没有把群众利益、全局利益放到首要地位。关心群众不够,深入群众不够,服务群众不够,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不能时时刻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盼,只是有了工作找群众,工作完了躲群众。面对权利是人民赋予,做人民公仆的宗旨意识时,党性观念抛到了脑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渗杂了许多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有所扭转。
3、创新意识不强,深入基层不够。
工作中,多在书面上、口头上强调,而不去事事躬亲,做到至善至美,工作思路不宽,工作力度不大。一是对自己的工作只是只求过得去,满足于不出事,而如何结合实际进行贯彻落实,没有自己的工作思路;二是缺乏开拓创新的意识,工作没有前瞻性、平铺直叙,不能与时俱进;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少,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能力差,缺乏自我约束,自我修养。
4、纪律观念薄弱,廉洁勤政落实的不够。
行为自律意识差,不按照条条框框办事,不喜欢按部就班,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个人自由主义严重,遵守纪律不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多,没有严格按“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办事,自己给自己时时松劲,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一些制度在实践中走了样子。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经过这次“一提一优两推进”警风行风评议活动,我对自己有了重新的认识,本着只讲主观,不讲客观的原则,通过认真反思,理性分析,我认为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缺乏对自己党性的进一步锤炼。
工作仅满足于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自满畏难情绪仍然存在。没有真正从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改造自己,总认为自己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比别人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比他人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比较透彻,因而无所谓锤炼党性问题。
2、缺乏系统、全面、完整的理论学习。
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只从表面出发,学得不深不透,也存在一些形式主义的现象,没有理论联系实际,致使对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缺乏思考,对地位观、利益观、权利观的认识有所偏差。表现在:一是只顾工作,不顾政治理论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或者为了进行某一方面的了解,流于一知半解;三是思想发动缺乏行业的实践性,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练,思想与实践脱节。
3、缺乏责任感,工作没有动力,满足于一般号召。
工作浮光掠影,蜻蜓点水,只求应付过去就行了,固步自封,满足现状,缺乏创新精神和前瞻性。
三、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党性和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修养。
首先,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比较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开展“一提一优两推进”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掌握其科学内涵,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其次,在学深、学精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把政治理论学习与改进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2、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
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自己改进工作作风的重点,紧紧围绕党的目标任务和全县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实际情况,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多办实事。
3、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先公后私,严以律己。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地、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自己,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坚持一切从工作出发,真心为民服务,公正为民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艰苦奋斗,戒骄戒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按照党对干部的要求,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正确理解和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明确个人所承担的具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4、虚心接受别人批评,不断地反思和总结自己。
班子党风党纪对照检查材料 第6篇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班子党风党纪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具体内容: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对照党规党纪,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本文是我整理的班子党风党纪对照检查,仅供参考。班子党风党纪对...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对照党规党纪,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本文是我整理的班子党风党纪对照检查,仅供参考。
班子党风党纪对照检查 1
按照教育工委安排,根据开展“学党章党规、学习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分析要求,我汇报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二是对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建议,三是对班子建设和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通过认真学习《党章》、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指示和规章制度,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反思,对照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总的感到,我支部党员在思想道德上严格要求,在遵纪廉政上能够自律,在履行岗位职责上认真负责。但同时也感到,党员的一些思想和行为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部分党员精神状态与党的要求还不够适应。同志们能够团结共事,兢兢业业,保持了较好的精神状态,较好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但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要求来衡量,感到还有三个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学习不够扎实。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十分强,多数同志忙于业务工作多,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少,学习也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时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有浅尝辄止和半途而废的现象。二是高标准的意识还不强。应该大家对待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在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的情况下,有的同志有时有满足于过得去、还行的现象。有的同志顺利时热情就高,遇到矛盾时热情有所下降;心情舒畅时热情比较高,遇有不顺心的事时工作热情或多或少受到一点影响。
(二)素质能力与党的要求还不够适应。工作中,学校把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作为十分紧迫的任务,特别是在党支部组织领导下,大家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了一定提高。但严格对照党员干部的标准,素质能力还有较大差距:一方面提高素质能力的紧迫感不够强。部分同志对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是有危机感的,也下不不少功夫,日常工作也注意从书本、从他人和工作实践中汲取营养,增长才干。从整体情况看,每个人自己与自己比有进步,但与别人比,差距还不小。另一方面基础不够牢实。对理论问题的内涵知之不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有时感到办法不多,事后有所缺憾。虽然多数同志能从全局谋事,但有时想问题、提建议,办事情,对自己分内的工作想得更周全,办得更缜密,但有的操作性还不太强。
(三)工作方法与党的要求还不够适应。对学校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教育管理有所理解和把握,但系统学习、研究和探索自己还很不够,运筹谋划
工作上,多数同志有时凭经验、凭情绪,研究落实推动工作的招法还不多,有些同志对热点、敏感问题、难点问题的处理存在有想法、缺办法的现象。多数同志局限于自身抓管理,着眼大局统筹工作还不够,站立点还不够高。任务来得急时,计划安排、组织管理还缺乏精准性,有的人有主次不明、轻重不清、缓急不当现象。
存在的原因:一是学习上钻得不够深。形势逼着学、任务压着学的时候比较多,主动学、深入学、持久学少。满足于“多次学过,大概掌握”,在深刻领会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不够;有时忙于业务工作,往往“坐不下来,钻不进去”,对工作实践进行理性思考、理性总结不够,存在重干轻学的现象;有时还“学归学,用归用”,不注重运用理论武器改造主观世界,不善于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措施,以致学用脱节。
二是进取精神有所弱化。随着任教师间增长,思想上求稳,固守传统和囿于经验的时候更多,紧迫感不太强,进取意识有所弱化,一如既往的艰苦奋斗和锐意攻坚的精神没有一以贯之地坚持下来。
三是创新精神不够强。由于有求稳思想,有的人认为现在学校事务繁杂,创新顾不过来,能按部就班就行了;有的存在满足思想,认为现在学校千头万绪,安全最重要,不出事就不错了;有的存在畏难思想,认为制约学校发展的因素多,创新意识不强,干工作思前想后、患得患失。
下一步措施:一是不断提高党政理论素养。党的理论知识,更是学校工作的指南,要自觉把学习当作履行党员职责的内在动力,当作提升党员全面素质,加强理论素养的必修课,切实把学习当作工作来对待,使学习和
工作相互渗透,学习中有工作问题,工作中也有学习成果的运用。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素质层次,增强推动工作落实的理论基础,努力防止和克服“以干代学”、“重干轻学”的现象,保证在周而复始的良性循环过程中不断获得知识,提高全面素质,增强综合能力。
二是不断增强党员全面素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不断增强政治素质。紧跟时代发展要求,用与时俱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开拓视野,并通过学习,掌握工作的方法论和辩证法,不断增强科学文化素质。摆正位置,始终以老老实实、踏踏实实的思想作风不断改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好形象。党员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师情,吃透学情,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了解情况到一线,发现问题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检验成效到一线,处处率先垂范,事事躬身带头,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为学校分忧,真心实意为师生排忧解难,求真务实化解矛盾,以抓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形象,努力做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师生家长满意。
班子党风党纪对照检查 2
根据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统一部署要求,材夜思管委班子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班子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联系 XX 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标准,认真查摆“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努力方向和初步
整改措施,现作对照检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材夜思管委班子严格按照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个必须”的要求,以及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的深刻阐述,力戒“七个有之”,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政治上同以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没有与之违背的行动。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素养不高。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偷工减料,缺乏“挤”、“钻”精神和“韧”劲,掌握的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系统,深度、广度把握不够,导致理解有偏差,不能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另外,在学习过程中,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对照检查还不深刻。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一些错误思想、思潮,虽然能够做到不同流合污,不随波逐流,但有时缺乏当面批评指出其错误的勇气,不制止、不斗争,有见惯不怪的想法。三是执行标准不高。一些工作,从 XX 自身角度思考的多,从全市工作大局思考的少,对同城化有正确的认识,也要求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但没有形成更有利于发展、更有利于工作的具体举措和机制。遇到困难问题,能够用马列主义思想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有的干部对于家属烧香拜佛、占卜还愿等行为没有予以制止,有时还参与其中。四是程序意识不强。在重大项目建设和土地征收工作中,为加快工作进度,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存在个别超实际给予群众“好处”的现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方面,对于有的干部外出办公、到州外考察休假未按程序落实请示报备制度等“先斩后奏”情况,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情况。五是认识存
在偏差。对“八项规定”的认识有些偏激,怕接触企业家和客商,怕招商引资。认为资本围猎权力防不胜防,常在河边走就怕湿了脚,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谋划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的时间少了,主动联系和接触企业老板的时间少了,错失了一些项目和投资。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情况
材夜思委、管委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从源头上防治不廉洁的根本举措,为推动 XX 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一是抓组织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委班子会议、工管委班子(扩大)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认真研究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 XX 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中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工委、管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二是抓监督检查,增强执行力。紧紧围绕瑞畹姐同城化改革、北汽项目征地、南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公园建设、纪念抗战胜利 70 周年活动、水产品交易市场和综合农贸市场建设、穿衣戴帽工程、界河长廊项目规划、道路维修养护、芒满通道联检大楼建设等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三是抓廉政教育,提升拒腐防变意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坚持每一个专题都采取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的方式,深入进行学习研讨,对照先辈先进检查自身不足,对照反面典型剖析党性修养。认真组织开展了
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讲党课活动,邀请市检察院领导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到材夜思市检察院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通过企信通发送廉政教育学习内容,在例会上传达学习市纪委编发的《廉政视点》,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让广大干部时刻警钟长鸣,紧绷“廉政”之弦。四是抓制度建设,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程序处理重大问题。出台了《材夜思委、管委工作制度》,对会议议定事项、决策内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材夜思管委治理范围对象共 28 人,其中:实职正科 8 人、实职副科 8 人、主任科员 3 人、副主任科员 9 人,共梳理个人问题清单 63 条,自 9 月至 10 月开展一轮“三办”班子调研和个人集中调研,收集意见建议 129 条。
三、“两学一做”和“忠诚干净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理论武装不够重视,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满足于一知半解。(1)对学习促进工作的认识不深刻,认为只要做好实实在在的一个项目、一条道路、一个规划就已经是尽职尽责了。学习制度不健全,工学矛盾没有处理好,主观上“厌学、怕学”。比如,制度规定班子每月至少学习一次,但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导致落实情况不理想,一般干部职工有的坚持每周学习一次,但也只是念念文件、读读文章,流于形式,有的基本不组织学习。(2)工作中被动学习现象较为普遍,不用不学、急用急学。比如,对省政府下放到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职权等文件精神学习不深入,没有主动与省级、州级部门对接,四项职权一直未行使,在最初梳理上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时无所适从,导致开发开放优
势政策“沉睡”。(3)在组织专题学习或者学习文件时,仅限于条条框框,没有做深入的思考,不能很好地将理论结合到实际工作中。比如,对和中央、省委、州委领导关于开展专题教育的有关讲话精神特别是在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没有做到深入学反复学、结合班子和个人实际学,导致在谋划 XX 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等工作时思路不开阔、步子不够大。
2.思想僵化,脱离实际,调查研究不深不实。(1)对实际问题掌握不全面,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足,片面地认为经济工作大同小异、原理相通,习惯于用老思维、凭老经验作决策。比如,对 XX 旅游文化的开发,习惯于逐个点打造,没有整体开发打造的思路和举措,文化优势一直未转化为经济优势。(2)习惯于坐在机关听汇报、要数据、写文件、发指令,深入基层一线的时间和次数少,看不到实际困难。比如,在北汽项目征地过程中,习惯于听一线人员的工作汇报,没有实际深入到村寨和群众中去了解群众诉求,导致很多具体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给征地工作带来很大麻烦。
3.作风漂浮,谋事不实。(1)工作多数以提出要求为主,跟踪问效不够,很多工作都是在班子会上明确由哪一个班子成员负责去抓,但很多工作间隔几个月再次召开班子会议通报情况时,依然没有实质性进展。比如,XX旅游小镇风貌改造项目原计划 8 月底完工,但直到 10 月底也还没有动工,几次催促之后计划 12 月 10 日前完成试点工程的风貌改造,直到 12 月底还在施工。(2)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了解情况的多,研究情况的多,但具体落实缓慢。比如,XX 小学台阶处的太阳能路灯已将近半年不亮,班
子成员都分别了解过情况,也与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解决,冬天学生上学一直在“黑暗中”走台阶,存在安全隐患。(3)在破解一些工程建设管理上的困难和问题时,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比如,在XX 口岸芒满通道联检大楼及查验货场项目征地、规划报批问题上,很多问题一直反复协商,但没有建设性成效,导致征地补偿工作持续时间长、规划报审反复修改,延迟了项目动工时间。
班子党风党纪对照检查 3
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我局在近日召开了“党风党纪警风警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通过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查找我局当前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组织动员全局民警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当前,我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两风两纪”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增强学习教育的紧迫感,我们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切实履行好责任,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公安机关“两风两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强化“党委责任、基层责任、监督责任”“三个责任”意识,全面排查整改问题和漏洞,严格执行各项禁令,严禁民警违规经商,严格枪支管理,严格警用车辆管理,严格对公安内部非警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一职双责”,确保“党风党纪、警风警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推进全县公安工作实现新跨越。
我个人认为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目的是通过开展剖析、整改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执法工作规范化,警民关系和谐化。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
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民警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领会六严“、”四必查“等措施,”六严“:即严格执行各项禁令;严禁民警违规经商;严格枪支管理;严格警用车辆管理;严格对公安内部非警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一职双责“。”四必查“,即:实名举报必查;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必查;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必查;群众或媒体反映强烈必查。自己要切实增强开展”两风两纪“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坚决完成好”两风两纪“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现将我个人的学习思想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理论学习上存在着应付思想
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
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自己在思想修养上做的不够,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就存在着差距,这是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差距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牢固
我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
位谋点利。
(三)主观随意性太大
我以前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临时性的工作和活动较多,主动考虑工作还有欠缺,对自己的工作缺乏系统的考虑和研究;在处理领导与同志们的关系方面,为顾及面子往往自我批评多一些,忽视对同志的批评,存在”老好人“思想;埋头干工作多,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少;与同志们谈心交流不够,谈思想、交流业务较少。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不高。例如,有时参加基层单位有关会议或下去检查工作,在盛情之下也有吃吃喝喝的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二是存在与己关系不大的想法。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地方管理比较严,再是我们工作的单位是清水衙门,想腐败也没有条件,与自己无关系。
(一)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自己存在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即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认为我们民警主要是执行上级指示,完成任务。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级的指示精神里就有,再加上自己日积月累掌握的那些基本观点就可以了。通过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对邓小平理论学习还相差甚远,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邓小平理论博
大精深,只停留在书本上学习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运用这些理论,解决好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上所遇到实际问题。同时感到自己也受了社会上对此问题的负面影响,社会上学习空气普遍淡薄,自己的思想懒惰,政治嗅觉也跟着迟钝了。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总认为自己也是一名民警,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有班子成员集体把关,不会出什么大的原则问题。真有问题不会单纯追究民警的责任。由于近几年对学习抓的不紧,认为自己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在这种思想的误导下,产生进取心不强,在工作上表现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创优争先的意识。
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的关键,是这次”两风两纪“教育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过去认为各级对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抓得比较紧,尤其是我自己没啥够得上规格的违法乱纪的事,所以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高。个别同志犯了错误,才给自己敲起警钟。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也会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当中来。同时也会对每个民警或多或少都有一定影响,都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从思想认识上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从自身严格要求,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由于认识不高,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对各种不正之风麻木不仁,由看不惯到习以为常、见多不怪。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高,暴露了自己缺乏立党为公的思想。是自己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的表现。
(二)整改措施
加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注重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在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上下功夫,努力从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出发,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出发,加强学习的自觉性。除了参加单位集体组织学习外,还要经
常自学,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学习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要注意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信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个人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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