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精选8篇)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第1篇
中国的发展取决于农村的发展,农村的发展取决于农村的稳定,而农村社治安形势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近一段时间,农村的社治安状况令人担忧,农民普遍缺少安全感,农村社治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当前农村社会的治安现状,可以概括为:整体稳定,局部波动,隐患颇多,任务繁重。
一、农村治安的突出问题
1、暴力冲突有所增加。由于部分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心胸狭窄,有的因口角发生争执,有的因承包地、排灌水、收种农作物和宅基地边界等发生冲突,常常用拳头解决问题,因得不到司法的适时介入,从而使一些小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演变为刑事案件。如2002年年底,南郊镇某村村民薛某和钱某因为宅基地的划界问题而大打出手,薛某将钱某打成轻伤,后被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欲望的膨胀,为达到对金钱和物质占有,部分外来打工者选择广大农村作为作案地点。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在区域上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在犯罪对象上分为鸡鸭、羊及农用物资;在作案方式上呈现团伙作案、流动作案;在赃物处理上表现为转移迅速、消化快捷、不留痕迹,往往在盗窃或抢劫后几个小时内就把赃物处理掉,销售渠道畅通,销赃远,隐蔽性强。笔者在司法机关了解到,2002年他们办理了一件外地打工者结伙行窃、收赃的案件:陈某等8名外地打工者因觉得赚钱不多,便结伙到几十个村庄大肆进行偷羊、偷鸡鸭,然后将偷窃的赃物销给2名本地人王某、赵某,短短半个月内,有上百户农民家的家禽家畜失窃,一时间人人自危,其所带来的危害性可谓不言自明。
3、~势力有所抬头。流氓恶势力抬头,村霸乡霸不断出现,他们为所欲为,无所顾忌,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封建宗教宗族活动十分频繁,续家谱,修祠堂;非法宗教活动频繁,宗教信徒队伍不断壮大。如2002年5月,陈某、彭某等利用自己在乡里的恶名,寻衅滋事,先是利用非法手段禁止金某在其乡里收购猪小肠,迫使金某无奈只得向他们交纳保护费才能做成生意。
4、黄赌毒等迅速蔓延。在读书无用论和一切向钱看等不正确思想的误导下,贫乏的农村社会文化生活,充裕的农闲时间,为黄赌毒提供了便利条件,淫秽物品泛滥。最为突出的是赌博风气日盛,参赌范围越来越广,赌资越来越大,赌博上瘾,难以自拔,赌债高筑,诱发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行为,引起社会动荡,影响社会治安。2002年9月,公安机关在城厢镇某村破获一起10多人聚赌案件,收缴赌资竟达20万余元。
5、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重大决策不民主,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干群关系紧张,加上有的村干部挪用集体资财,打击报复有隔阂的村民,导致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二、产生治安问题的主要原因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引发的:
1、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与物质需要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生产力水平依然是相对落后,农村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仍占较大比重,原始的耕作方式,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意识,致使农村还没有完全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农村经济仍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发展水平上;同时,大多数农民在摆脱贫困以后,已不满足于温饱水平,看到部分农民通过劳动致富及开始享受高消费,使他们产生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强烈愿望,消费欲望的膨胀在不能通过正当途径满足之后,便用不法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违法犯罪就成为必然。
2、社会管理任务的加重与社会控制弱化之间的矛盾。农村土地承包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同时,促进了农村社会关系及社会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变化,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婚姻、家庭、生产、生活等民事纠纷大量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社会管理的任务和难度;而另一方面由于集体经济的相对削弱降低了基层组织的支配力,部分村干部不再愿意担当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导致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处于不健全或瘫痪状态,民事调解组织工作力度不够,民事纠纷调解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时,造成矛盾升级,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农村的治安保障机制不健全,不能充分发挥治安保护的作用;刑事案件不能得到及时侦破,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导致对农村管理处于无序与混乱状态,农村社会控制力减弱,社会不稳定,治安案件多发。
3、思想意识的转变与教育的滞后之间的矛盾。市场经济给农村社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作用也冲击着人们的思想观念,部分农民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他们把物质利益的获取作为自己的唯一目的;而另一方面,农村的教育机制不能及时调整,运转不协调,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部分未摆脱贫困的农民子女辍学,文盲、半文盲不断增加;村组很少召集开会,也很难召集,集体教育已经很难落实;教育的严重滞后,降低了农民的文化素质,使部分农民的错误观念不能得到及时纠正,遇事不顺,处理不当即可能演化为违法犯罪。
4、农村人口增长与农村土地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但农村人口仍未按计划生育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农村人口仍在不断增加,人口的增长,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宅基地的扩张,耕地的减少,使土地资源更加紧张,土地纠纷越来越多;有限的土地提供不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力变得过剩,终日无所事事,势必给治安造成消极影响;生活物质在总量一定的情况下,人口的增加导致生活水平下降,为生存、生活,在不能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财产时,侵犯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尽快
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要用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法治理念教育武装全体农民,积极搞好公民道德进万家活动,认真抓好科普和移风易俗工作,培养广大农民的文明法治意识。利用生动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在农村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活跃乡村农民文化生活,在帮助他们学科技的同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矛盾的意识,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地用法、守法。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用传统的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塑造人、感染人、凝聚人,不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组织,把村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村委班子领导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健全与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规范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3、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加大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积极培育经济增长点,搞好农村可持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减少群众担忧,把农民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到发展经济上来,以推动农村经济更快发展,从而达到稳中求富,富而思进,繁荣农村的目的。充分发挥干部、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的联系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村民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务实肯干,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村民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帮助他们破除因循守旧、不思变革的小农意识和等、靠、要的不良思想,鼓励村民积极自我创造机会,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发展家庭经济,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农民确实看到违法得到处理,犯罪得到处罚,以震慑违法犯罪,取信于民;同时,提倡见义勇为,鼓励农民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弘扬正气,使广大农民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加大对基层干部的违法犯罪的查处工作,息民怨,平民心,把工作做到基层,把矛盾消化在村里。
5、建立广泛的治安防范机制。首先,地方干部要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安宁的思想,切实把社会治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扎实抓好治安防范各项基础工作。其次,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组织,进一步发挥治保会组织防控农村社会治安的作用。第三,落实民警治安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村一警制,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对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第四,构筑预防体系。通过在农村广大群众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村民的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第五,广泛发动农民。农民是社会治安工作的受益者和参与者,要使农民将治安防范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在农村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风气。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第2篇
---以禄劝县为样本
提纲 摘要 关键词
一、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侵财性案件现象日益突出
(二)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群体性事件多发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社会治安秩序的不稳定
(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突出
二、农村社会治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解决农村治安问题的对策
(一)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切入点,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加强普法宣传。
(二)以维护农村稳定为落脚点,群防群治努力,打击黑恶势力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环境。
(三)基层组织协调配合,积极快速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四)责任落实到位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
参考文献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现状的问题与思考
---以禄劝县为样本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空壳化”和家庭“空巢化”问题突出,农村中的社会问题出现了“小变大”“大变闹”“民变刑”的状况,在这样状况下,农村治安治理也因此变得愈加复杂,逐渐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八大以来,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铲除了一批乡霸、村霸,并大力开展群防群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有了进一步好转。但是,从当前刑事犯罪情况看,涉农犯罪、农村人员犯罪仍呈高发态势。笔者通过对禄劝县近年来农村基层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查找了存在主要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探索性的提出了治理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治安;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位于昆明市北部,距昆明城区72公里,面积4249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是昆明市国土面积最大的所属县。人口约44.62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0.37%,少数民族人口中,彝族102150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2.56%;苗族13312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46%;傈僳族14546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10.33%;其它少数民族人口10779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65%。据2015年统计禄劝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36401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99965万元,比上年增长9.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08653万元,比上年增长13.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27783万元,比上年增长4.6%。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1.4:32.8:35.8。
禄劝是一个传统的农业贫困县,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口分散,少数民族较多,社会综合发展落后于现代化小城镇,比较昆明周边较发达的区县,也存在一定差距,反映到社会治安状况上,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作者在所在地工作和生活中的观察及对周边乡镇的实地走访,禄劝县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治安问题,也可以说是我国当前多数农村普遍存在的情况。
(一)侵财性案件现象日益突出 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是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的最主要因素。虽然连年来我县政法部门多次联合进行专项治理和集中打击,并加强了防范措施,但由于盗窃犯罪是一项全国性的治安顽症,致使盗窃案件边打边冒,仍然是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盗窃犯罪不仅直接对当事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加重了农民负担。
目前农村留守的绝大多数是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而这部分人自我防卫能力较差,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盗窃案件在所发的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占第一位,一是入室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农民意识,在外打工挣得的现金不存入银行,都是放在家中保管,所以成了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白天农民家中无人之机,驾驶摩托车大肆进行“白日闯”作案,有的还转化成抢劫案件,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盗窃通信、电力设施案件居高不下。随着铜材等金属原材料的涨价,一些犯罪分子利欲熏心,窜至农村地区大肆进行破坏通信、电力设施犯罪。
(二)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当前我国农村由于留守人员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思想较为严重,遇到什么事情就烧香、祷告,以求心理上的安慰,更有的请巫汉神婆给家人治病,最终导致轻病拖重,甚至不治而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与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在一些农村中,一些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妇女,在农闲之机无事可做,思想空虚容易接受信教人员的鼓动宣传,极容易入教。由于广大农民群众对邪教的本质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各类邪教的危害性,被各类邪教披着“让做个好人”的外衣所蒙骗。还有极少数非法活动者伺机聚敛钱财,发展组织,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容易被发现和掌握,而迷信活动又容易造成村民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进而产生纠纷,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群体性事件多发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
大量资料表明,当前群体性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影响日益扩大,有的甚至影响了局部稳定,动辄聚集数十名甚至上百名群众,上访闹事,给地方党委或政府施加压力,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这一切与宗族势力参与地方事有很大关系。由于原有的利益格局受到冲击甚至打破,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在农村改革建设中逐渐显现,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群众往往因补偿费不到位而与地方干部发生冲突,群众堵路,阻工等事件不断上升。加上一些村霸、乡霸、市霸、地痞流氓等恶势力,欺压群众,危害一方。有的流氓恶势力甚至演化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他们敲诈勒索,巧取豪夺,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群众敢怒而不敢言,也容易产生群体性事件。
另外邻里纠纷普遍存在,包括责任田纠纷、水利纠纷、邻里口角纠纷等。因这些纠纷得不到合理解决极易引发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甚至是刑事案件。
(四)社会治安秩序的不稳定
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有上升趋势
以前,不少农户种上几株、几十株罂粟只是为了开花好看或给家禽治病。经过前几年的专项整治,非法种植的农户相对少了,但近年来又有所抬头。
2.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向农村蔓延
发生在乡镇农村的涉黄涉赌案件主要是卖淫嫖娼和聚众赌博等。近年来,一些年龄较大的卖淫妇女专门到农村从事卖淫活动,而农村的一些孤寡老人由于长期的性压抑,在自己嫖宿的同时又干起了从事介绍、容留卖淫的勾当。另外,一些长期从事赌博活动的人员,因为在城市不容易隐藏,为了逃避打击,专门到一些比较偏僻的农村地区聚众赌博,有时聚集十几人甚至几十人赌博,造成当地群众上百人围观,严重败坏农村的社会风气,影响极坏。
(五)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突出
农村青少年犯罪成为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农村,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往往缺乏严格管教,部分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家庭的青少年思想空虚、是非界限模糊、道德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是将精力放在学习和工作创业上,而是沉迷网络,崇尚暴力,迷恋色情,少数人逃学、辍学,沉溺网吧,混迹社会,参与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新的违法犯罪群体。
二、农村社会治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通过对对以上问题的深入分析,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一是对犯罪的认识不足。大多数的盗窃犯罪分子是从小偷小摸行为开始的,由于对犯罪的认识不够,只看眼前的物质利益,而实施盗窃行为。二是村民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由于劳动力的大量外出,村庄“空壳化”和家庭“空巢化”现象较为普遍,留守在家的多为老弱妇幼,这些人受年龄和身体状况的限制,自我防范能力较差。而且,农户中安装防盗门窗的寥寥无几,仅凭一把挂锁很难挡住犯罪分子的黑手。犯罪分子瞄准这个群体,乘虚而入。
2、群众的思想观念落后,文化水平不高。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风俗问题是产生民事纠纷的主要因素。例如,两家大门的大小不一致,房屋烟囱的高矮问题以及分到新的宅基地就把旧的宅基地不拆或卖掉的问题等等是产生民事纠纷的主要原因;在村委换届选举或村里有重大措施(譬如调地)之前,一些对选举不满的人,烧了被选举人家的大门,毁坏其庄稼。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普法教育不力,法律意识淡薄是发生邻里纠纷的主要原因。受地方法制建设投入财力少、法制宣传形式单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法和自觉维护法律,相当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他们一方面在出现问题特别是纠纷时,往往不愿意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稍不如意,便操戈动刀,大打出手,极易导致恶性案件发生。
3、黑恶势力团体在农村普遍存在。一些闲散农民极易结伙,长时间不良交往,就形成有一定势力的村霸、乡霸、地痞流氓等团体,欺压群众,危害一方。甚至有的流氓恶势力演化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他们敲诈勒索,巧取豪夺,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群众敢怒而不敢言。该乡发生治安案件中,危害人身安全的案件,大多是村霸地痞所为,4、对农村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一方面公安机关主要把精力、警力放在城市,忽视了对农村警力投放,导致出现部分治安控制薄弱环节。当然,作为农村派出所来讲,经费紧、警力不足,农村派出所普遍存在经费不足,根本无经济能力承办治安管理和查处各类案件的双重繁重任务。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治安案件不构成犯罪,对村霸、地痞的打击力度也就相对较小,导致故意伤害类治安案件频发。
三、解决农村治安问题的对策
(一)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切入点,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加强普法宣传。
为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减少村民犯罪,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普法宣传应探索和丰富不同形式与内容,把法制宣传延伸到乡镇村落,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在农村积极开展送法下乡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定期宣传和不定期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板报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根本上预防违法和犯罪活动的发生。二是要注意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根据事件发生的季节性、区域性和被袭击的对象的特定性,实行针对性的宣传,使农民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夏收季节应注意群众防火宣传,节日期间应加强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控制。三是要注意法制宣传措施的强制性,对一些经常发生事件的村队要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工作要求限期整顿,增强其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四是注重对农村青少年的素质培养。高度重视农村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积极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要重视学校法制课的设置,充分发挥兼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上法制课、设立法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搞好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普法工作,使他们学法、懂法、守法,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违法敏感性,这也是家庭、学校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以维护农村稳定为落脚点,群防群治努力,打击黑恶势力,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环境。继续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维护稳定的积极性,发挥农村人多的优势,搞人防工程,形成人人参与调解纠纷、人人参与治安巡逻、人人参与打击犯罪的局面,构筑起高密度、多层面、立体化的农村治安防范格局。强化防范措施。借鉴城区治安防范的好做法,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治安防范的做法,尽快向农村延伸。在村口和主要街道安装电视监控设备,采取全方位、全时制的监控,提高农村治安防范的水平和时效。
农村恶势力是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的主要根源。他们有的逞强好胜、伤害无辜,有的侵占资源、敲诈勒索,有的聚众斗殴、暴力抗法,有的撬门别锁,偷偷摸摸,严重危害了农村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危害着一方百姓。大量司法实践证明,农村恶势力的产生和发展与少数基层组织的松散和基层工作的不得力有关。因此,铲除农村恶势力必须从基层抓起,实行标本兼治。首先,要加大对农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危害一方的恶势力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绝不迁就姑息,以保证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强对基础政权的建设。基层政权组织工作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管理责任,建立起适应新形势下治安管理工作的新规范、新制度。三是要努力加强治安管理和民事调解工作。基层派出所要广泛收集信息,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大力加强基层思想工作,把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特点,研究、探索新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有效方式。
(三)基层组织协调配合,积极快速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一是要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党委、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整和充实基层组织,加强村(居)委会建设,配强配齐基层领导班子,巩固基层政权,提高战斗力、凝聚力,使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够得到贯彻执行。要重点抓好以治保会、调解会为主体的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尽力解决经济报酬,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发挥联防联控作用,借鉴其他地区综合治理中的先进经验,可以考虑以 5-10 户家庭为单位,成立联防联控小组,各管理小组推选出一名党员干部或者在村民中威望较高的人作为小组组长,负责掌握农村治安动态,化解矛盾,向公安部门提供犯罪线索,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积极排查各种矛盾,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经常深入各村屯进行全面走访,认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的敌情、社情、舆情,严密把握辖区治安状况脉搏,积极化解管区内各种矛盾,防止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发生。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敏锐性,关注辖区内社会动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和潜在性的社会矛盾,随时准确收集情报信息,及时上报党委政府,以便正确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将矛盾控制在当地,并得到依法有效处置。第三是要积极构建具有农村特色的“大调解”格局。调解是钝化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的最有效手段,也是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重要举措,基层政府要紧紧抓住区政府成立人民调解委会员的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将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农村矛盾纠纷坚持早发现,早解决是将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密切联系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早”:一是早一点排查,把排查做在前头,通过排查,掌握情况,预防问题,以便于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二是早定措施,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下,及早制定具体的控制目标,防范措施和工作责任;三是早排查,通过早发现,及早调解,严加防范,消除隐患,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对排查的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专人包办是预防和妥善解决群众上访、闹事的有效方法。实践证明,只要各级领导实实在在替群众办事,就能达到解决一个问题,稳定一方民心的效果。
(四)责任落实到位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
总书记曾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农村社会治安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和谐稳定,保持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对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此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及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同样需要逐步完善农村社会治安。当前,禄劝县正处于脱贫攻坚和农村大开发、经济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必将产生更多新的问题,诱发深层次的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进步。实践证明,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和保障,而综合治理则是维护稳定的有效措施。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为了老百姓的安宁,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要做到在第一时间第一个出现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地方,站好岗,勇往直前,临危不惧,明确自己的责任,超脱职务的困惑,才能理顺关系,赢得全局。
参考文献
当前农村家庭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第3篇
一、当前农村家庭教育的现状
1. 部分农村家长文化水平低
从教育实践中发现, 凡是比较优秀的学生与家长高尚的品德、文化基础有很大关系。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孩子为妈妈洗脚”那则广告就能很好地说明这一点。试想, 父母在日常的生活中不注意言行举止, 有的行为有时鲁莽, 语言有时粗俗甚至嗜好赌博和迷信活动, 会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
2. 父母对教育子女方法不统一, 家庭缺乏教育氛围, 缺乏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
现在农村家长对教育有了一定的认识, 他们的心里是想让孩子学好, 但没有具体的行动, 平时对孩子的学习情况很少过问, 顺其自然, 无法对子女进行有效的教育和指导, 忽视自身的言传身教的作用, 或一方要求严厉, 而另一方却溺爱纵容, 使子女很难形成正确的家庭教育观, 因而很容易滋生不良行为习惯以致失足堕落。
3. 农村学生的家长不善于与学校配合沟通, 造成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协调
在农村, 许多家长认为教育是学校教师的责任。他们不会主动到学校了解孩子的情况, 甚至拒绝与教师的交流沟通, 这给学校教育造成很大的困难, 使教学工作完成的质量大打折扣, 也给了那些品行差的孩子蒙蔽老师、欺骗家长的机会, 造成严重的后果。
4. 有些家长只顾赚钱, 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
一些家长把孩子送进寄宿学校后, 就只顾忙着赚钱, 很少抽时间陪陪孩子。这样时间一长, “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想观念就会在孩子的大脑中萌芽, 导致他们学习成绩差、纪律观念淡薄, 并经常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来往, 沾染上很多的社会上的恶习。
二、对策与建议
1. 提高家长的文化知识水平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家长的榜样作用是最直接、最深刻的教育因素。家长的言行举止对孩子起着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 提高家长的文化水平, 增强家庭的文化教育氛围, 可以优化家庭教育的外部环境, 对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极为有力。
2. 提高家长的文化素质是搞好家庭教育的根本
作为基层教育管理部门, 应从提高家长的认识、转变观念入手, 鼓励农村家长掌握一些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教育方式从传统家庭向学习型家庭转变, 学习方式从家长权威向亲子共学转变。同时, 利用农闲时间举办各类家长培训, 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家庭教育滞后的问题, 以此培养出合格的家长, 做好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续。
3. 积极配合学校教育
家庭与学校只有步调一致、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各尽其职, 才能使孩子受到全方位的教育和影响。因此, 在家长没有意识到两者配合协调的重要性时, 学校有责任主动和家长联络, 诸如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家长交流, 将学校的教育理念带给学生的家长, 以共同完成对孩子的教育。
4. 要教育好孩子, 就必须了解孩子
家长要与孩子建立起心理的桥梁, 进行心与心的沟通。家长应放手让孩子接触社会, 包括社会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 并给予正确的引导, 让孩子增强抵抗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 家长要重视孩子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水平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总之, “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因此, 家长要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履行好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积极创造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家庭环境。
参考文献
[1]于佩琴, 张玉霞, 等.农村家庭教育的缺失与对策[J].高校教育研究, 2009 (1) .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第4篇
一、经济危机对河北社会治安的影响和冲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群体性事件增多。一方面,企业订单减少、产品销售不畅、资金周转不灵,导致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甚至面临倒闭;有的企业为维持生产经营,大幅裁员,任意延长工作时间;有的企业拖欠、克扣工人工资、非法收取劳动者押金等等,使得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给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另一方面,经济危机使部分群众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群众对自己的各种利益更加敏感,极易发生各种群体上访、集体罢工事件。
2、侵财性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上升。金融风暴带来的股市下跌、物价波动、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等原因导致一些投资者、企业主和工人收入大幅降低,一些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工作无着落,生活难以维持等等。这些人在生活的压力下,可能会不择手段地获取财富,“两抢”、“两入”等侵财性案件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另外一些人铤而走险,利用信用卡、保险、合同等方式进行诈骗,非法获取利益;有些人制假贩假,销售不合格产品,甚至是有害产品;极少数人利用国家救市政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等,使经济犯罪案件逐渐增多,侦查工作任务日益加重。
3、公民失业增多,就业压力巨大,增加了城市治安的不稳定因素。中小企业裁员、破产将导致农民工返乡或成为城市游民,给社会治安带来严峻考验。经济危机使一部分农民工下岗失业,一时又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无事可做。他们中的部分人会留下来,成为无业游民,将会对当地的治安带来隐患。
4、金融危机导致心理危机,可能引发严重的刑事犯罪。金融危机的形成和发生自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心理内涵,心理动力是人类行为的决定因素,经济活动也不例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金融危机实际上是信心危机。近几年,河北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然而,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差距达6000多元,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金融危机导致的收入下降和现实存在的收入不均有可能加剧农民收入降低和收入不均带来的心理不平衡。失业人员和低收入者很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
二、面对当前的金融危机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前
谋划,研究对策,制定预案。
1、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对可能出现的治安隐患早发觉,早介入,早消除。要高度重视和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热点问题,认真分析处理各类社会政治敏感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要认真开展社会热点问题的排查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情报信息的高效、及时、准确,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协同有关部门逐一研究工作措施,争取早解决;对较大隐患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
2、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社会公共安全。一是要加强领导。要建立逐级负责、落实岗位负责制,实行责任倒查,提高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二是健全预警工作机制。早发现、早控制,将可能发生的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事实证明,群体性事件发现的越早、越能有效控制,越接近基层、处理的主动性越强;三是讲究工作方法和艺术。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干预手段,采用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的激化,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进一步恶化,尽快平息事态;四是加强协作。公安机关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五是要加强教育引导。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过程,运用各种手段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扎实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冬季严打斗争,研究本地区突出的犯罪特点,及时制定对策;要同步协作,建立重特大案件多警种同步协作侦查机制,加大对重特大犯罪的精确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流氓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要加强阵地控制,重点监控刑事案件容易发生的地点、场所,对交易市场、旅店、开锁店等特种行业要纳入日常控制范围;要提高警务信息化水平,实行情报导侦,加大破案力度。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第5篇
一、突出问题
1、农村恶性案件明显攀升。由于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个人利益严重。加上一些村民的心胸比较狭窄,往往因口角、争执、借款、邻里排水以及承包地的边界、浇水、收种农作物等发生冲突,因得不到司法及有关部门的适时介入,小纠纷往往在经历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后演变为恶性案件。
2、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欲望膨胀,为达到对金钱和物质的占有,往往不择手段,侵财犯罪猖獗。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在区域上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在犯罪对象上分为耕牛、鸡、生猪、及农用物资;在作案方式上呈现团伙作案、流动作案;在赃物处理上转移迅速,消化快捷,不留痕迹,往往是在盗窃或抢劫后几个小时内就把赃物处理掉,销售渠道畅通,销赃远,隐蔽性强。
3、黄赌毒等现象较为突出。“黄”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当前农村普遍解决了温饱,但文化生活相对空虚,一些“黄色”低俗的电影、录像、书画趁虚而入,意志不坚定的人,沉湎于追求肉体的享受上,不可自拔。手有余钱的人,就到县城、1 乡镇的藏污纳垢之处嫖娼寻求刺激。而一些没有余钱的人则铤而走险,干出强奸、猥亵妇女、幼女的犯罪行为。“赌”是万恶之源。在农村赌博十分普遍,不论农忙还是农闲,可以说是随处可见。从一元两元小敲小打的打麻将、斗地主、扯金花、推“牌九”,可以说农村的赌博之风愈演愈烈。许多家庭因赌博而拆散,许多农民因赌博走上了盗窃、抢劫的违法犯罪道路。吸贩“毒”现象在农村蔓延。近年来,破获的吸、贩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农村。以上这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大量刑事治安案件,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4、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宗族势力是我国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本早已被新中国的成立荡涤殆尽。近年以来,农村个别地方的宗族活动频繁,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设族长、定族规、家法,大兴婚丧嫁娶之风,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目前,农村的宗族势力的地位和作用已不可低估,宗族势力以其严密的组织、较强的凝聚力,取代少数同宗同族群居地涣散的基层政权组织。个别宗族势力对基层干部执行公务横加干涉,企图以“族权”取而代之,有的宗族势力通过参与基层组织的选举向村乡组织渗透,使宗族矛盾不能调和,逐渐激化。有的本是民间的一般性纠纷,由于宗族势力的介入反而会演变成一场残酷的宗族械斗。有的地痞无赖依靠本族的强大势力,欺负外姓群众,公开进行打架斗殴、抢 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成为危害一方的恶霸,已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5、社会矛盾演变为治安问题。一是社会管理问题突出。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山林、水土纠纷中,往往涉及群体利益,由于利益一致,要求相似,易产生共同行动,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甚至酿成社会治安问题。二是土地纠纷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当前群体性事件中,一些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以造成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为手段,逼迫政府或相关部门满足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并互相效仿、互相攀比,严重干扰正常的执法和生产、工作秩序。三是干群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干群矛盾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原因复杂,这里既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一些是农民的问题。干部本身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我们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执行党的政策有偏差,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处理不公,搞亲疏有别;以权谋私,挥霍公款等腐败问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说服教育工作,伤害村民感情。农民的问题则表现在一些村民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看问题以偏概全,报复心重;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差,依法办事的能力弱,遇到矛盾易采取极端手段,使群体性事件恶化成社会治安问题。
二、主要成因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是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综合反 映。针对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分析症结成因,以提出治理的方案。
1、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原因。农村经济落后,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常为一些经济利益发生纷争,处理不当,造成矛盾激化。由于长期生活贫困,使得农民那种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和私有观念,贪占思想根深蒂固。于是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一旦由生产生活中的利益发生纷争,他们必然会“寸土不让,寸利必争”,其结果是极易激化矛盾;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受利益驱动,一些农民不惜以身试法,不顾一切捞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由于农村相对落后,农民普遍不太富裕,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花钱。因此,发生民间纠纷,部分农民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而是通过家族势力、串联、聚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解决问题。
2、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内在原因。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制意识较差,对自身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缺乏认识。据统计,在农村发生刑事案件中,行为人文化水平以小学、文盲居多,这说明文化素质低下是农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内在原因。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极易被一些封建、腐朽、反动的思想拉下水,在无知中步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他们思维简单,遇到矛盾纠纷不冷静,钻牛角尖,不能克制自己,不懂得寻求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而更多的是争强好胜,刀棍相见,大打出手,不计后果,即使是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引发刑事案件;由于一些农民法律意识较差,对于“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习以为常,不以为耻,有的甚至津津乐道,争先参与;由于法制意识较差,一些农民在某些群体性事件中,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不能分辨事非,极易被少部分人所操纵,采取聚众堵塞道路交通、围攻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使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有些群众明知是非法活动,却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积极参与,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做非法之举。
3、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原因。一些基层政权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足,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防范措施落实不够,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不足,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滞后,导致盗窃等可防性案件防范不力。有的对一些闹事苗头麻木不仁,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甚至能遮的遮能拖的拖,导致问题越拖越大,酿成难以收拾的局面。有的对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没有及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仍其事态发展;有的本地干部认为众怒难犯,工作不好开展,遇到群体事件制止不力,配合不够,有的甚至逃避工作,致使 处置工作困难加大。有的干部还起到“军师”的作用,为一些非法事件出谋献策,影响治安处置工作。
4、治安防控体系不健全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机制原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防控措施在农村无法落实,农村联户联防组织、治保会、调委会建立不完善,必要的报警求助设施未配备;有的村没落实专人从事治保调解工作,未建立相应的不稳定信息收集网络,不能及时收集不稳定信息;有的村法制宣传教育未跟上,没有用先进的思想和法律知识占领农民的思想阵地,封建迷信、歪理邪说、黄色低俗的不健康文化趁虚而入,一些农民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发生偏差,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策措施
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1、建立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农民各项素质。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要用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理念教育武装全体农民,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搞好公民道德进万家活动,认真抓好科普和移风易俗工作,培养广大农民的文明意识。利用生动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在农村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活跃乡村居民文化 生活,在帮助他们学科技的同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矛盾的意识,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地用法、守法。并充分发挥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用传统的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塑造人、感染人、凝聚人,不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这方面,当地党委政府应积极发挥作用,不能只抓经济增长而忽略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农村维稳能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把村支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两委班子领导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把两委班子真正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战斗力,能够带领全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领导集体。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与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规范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3、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农村治安秩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震慑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在一些农村地区,由流氓、恶棍、“两劳”人员为主组成 的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强取豪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称霸一方,群众既恨又怕,成为治安混乱的祸根。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定期不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集镇、路段,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快速侦破,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要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路边店、以及城镇的宾馆旅店、发廊、舞厅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及时、不停顿地打击、查禁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活动,决不能认其污染社会空气。
4、建立治安防范机制,构筑农村预防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构筑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程,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件大事来抓。首先,镇乡领导要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安宁的思想,切实把社会治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扎实抓好治安防范各项基础工作。其次,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组织,使以前流于形式的治保会组织真正成为农村社会治安的守护神。第三,落实民警治安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村一警制,驻村民警兼任村党支部 副书记,切实加强派出所对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第四,构筑预防体系。通过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民族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第五,广泛发动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治安工作的受益者和参与者,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将治安防范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风气。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附城派出所
许锐明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第6篇
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在继承和发扬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路子、新形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工作,笔者随市委党校调研组到秭归县屈原镇对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深入到该镇西陵峡村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走访座谈了解到,在贯彻执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面,镇、村两级从事政法、综治工作的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更新的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一、群防群治存在的问题
从座谈、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当前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有许多新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五难”:
1、群众难发动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过去维护社会稳定,缉拿违法犯罪嫌疑人,大家者踊跃参加,觉得是一种荣耀,现在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市场
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视赚钱越多越荣耀,视社会治安工作为
“麻烦”,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二是怕报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遇到问题绕着走,担心歹徒报复。三是政法队伍中一些干警素质不高,不愿做群众思想工作,不会做群众思想工作。
2、群防群治报酬难兑现
虽然上级综治领导机构在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为主,受益单位和群众出资为辅的方式。但现实情况是政府财政紧张,无更多的钱投入到这支队伍中去,政策上又不准向群众集资摊派,受益单位又不愿拿钱,致使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名存实亡,许多积极因素无法推行。
3、民警下责任区难保证
实行警力前移,在村设警务室,是走群众路线的一种基本方式,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每个民警管理的责任区都在几个行政村以上,一警多区现象普遍存在,加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潜在深层次、多层面的矛盾不断出现,多种不稳定因素的交织和叠加,待处理的矛盾纠纷多,临时应急的任务多,致使基层干警无时间沉下去做群众思想工作。
同时少数民警和领导执法思想依然停留在“重打击,轻防范”、“重查处,轻调解”的传统观念上,强调打击违法犯罪的威
慑作用多,化解矛盾纠纷重视不够、研究不多;有的对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仅仅停留在口头重视上;有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处罚过多、教育较少,管理过多、服务较少。有的对抓社会治安工作满足于老经验、吃老本,对如何完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工作机制探索还不多、创新还不够。
4、基层安全创建工作难开展
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新时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有效形式。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利益出现多元化、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因素大量滋生,加之,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条件差的地方不但各项基础设施滞后,而且对基层安全创建认识程度也很低,致使“防、控、堵”自治组织难以落到实处。
5、民主与法制建设难同步
少数基层干部的传统工作方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不相适应;在民主方面,一些部门民主渠道不畅,工作中发扬民主不充分,特别是在决策过程中透明度不高,不注意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更没有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在法制方面,法制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现象还大量存在。
二、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对策及建议
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必须进行新的探索,不断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以使群众路线进一步发扬光大。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努力造就群众参与治安的社会风气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风气作基石,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形成的观念、舆论、道德趋向,一旦形成,就会以宏大的力量推动社会治安工作的开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要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千斤重担人人挑。把参与社会治安当作自己的切身利益来看待,即“维护治安、人人有责”。二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把发现犯罪或破坏社会风气当作是对自己的侮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三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
2、大力提高广大政法干部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系
现在的政法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青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对走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缺乏深刻的理解和感受,工作中往往以管理者的姿态要求群众如何如何,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大问题。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贴心,密切警民关系,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这样群众才能有什么话都说,有什么重大社情都会及时反映,要加强群众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实行警务前移,把民警放在社区和
责任区中,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一可使案件不发、少发;二可了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和案件线索。
3、大力解决群防群治费用问题,实行适当有偿服务
过去的许多义务联防、义务巡逻、义务调解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这种义务服务的精神仍应大力提倡,但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状况,考虑到大多数人民利益。现在社会治安状况较为复杂,“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没有群防群治队伍作后盾不行,实行群防群治不解决一点服务费用也不行,要制定具体办法,研究措施加以解决,只有这样,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才能事半功倍。
4、大力开展“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工作机制
从各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中挑选信息员,建立一支治安调解信息员队伍,人员涉及各行各业群众,信息触角遍及辖区各角落,使收集到的信息更具广泛性。责任区民警每月在各村定期召开信息员座谈会,从中及时了解存在的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情况,强化对社会治安热难点问题、社情民意以及重点对象、重要阵地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从而有依据实施决策,有目的开展防范,有目标实施打击,以信息化提升派出所工作的效益和质量,切实促进维稳工作。发挥农村治保会的纽带作用。整合资源,健全农村三级联防群防群治管理网络。“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以治保会为纽带,整合责任区民警、治保干部、村治安信息员等防控资源,健全
一套农村三级联防的群防群治管理网络。通过农村三级联防管理,切实在农村构建起以责任区民警为龙头、以村治保委员会为纽带、以信息员等农村基层治安辅助力量为主体的群防群治管理网络。
5、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第7篇
省司法厅维稳办
2007-11-6 16:20:22浏览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
全省“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农村社会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排查化解,切实促进了当前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省厅近期的调查和各地上报的情况,笔者试就我省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及对策做出一些思考,以抛砖引玉,共同为我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献策出力。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及特点
总的来看,当前我省农村大局稳定,但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也日益突出,农村潜伏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如不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并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很可能会影响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不利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乡镇企业或村办企业的体制改革、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当前在农村,一部分乡镇企业或村办集体企业由于种种原因生产不振、经营不善,在企业改组改制、解体破产中,大量职工下岗,生活没有保障,一些刚“洗脚离田”的职工心理严重失落,特别是一些老职工一下子失去生活依靠,在利益格局调整中处于劣势,加上个别企业负责人处理问题过于利益化、简单化,遇有人煽动就容易诱发职工聚集上访,或是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方法简单,不能令职工信服,也易使职工以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等方式“要说法”。如原省一较富裕县的生产汽配件的大型乡镇企业,由于在改制后未对部分职工作妥善安置,导致这部分职工采取停电、停水等手段扰乱企业正常生产,并数次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和集体上访。
水土山田林的权属纠纷仍很突出。据调查,今年1—5月份,湘西某县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2015起,其中土地承包纠纷234起,土地、山林权属纠纷297起,分别占到了11.6%和14.7%。农村土地承包由于转包、退包、反包、继承或征用等流转行为,以及水土山田林的各种权属纠纷因涉及争边界、争资源、争果实等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且由于政策性和历史性等问题,常常比较复杂,调处难度大,一旦处理不当,矛盾纠纷易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如湘西南两个县的边界村为一山林纠纷闹事达17年之久,且多次发生群斗伤人事件,严重影响边界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点工程施工和城市化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各地对农村的投入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颇多,在这过程中,势必会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赔偿等问题。由于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就会以各种借口、手段来阻工扰工。如在邵怀高速公路、武广专线、洛湛铁路永州段等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中,因补偿费用等问题多次引发征地农民聚众闹事,延误工程进度。
另一方面,随着我省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农村土地特别是农业用地被大量征用为建设用地后,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征地后失地农民安置等有关政策不配套、不连贯、不落实的原因,影响了村民的切身利益。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村民在要求得不到解决时,奉行“法不责众”或“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置国家法律、社会秩序、公德以及公共利益于不顾,有的还采取极端方式,企图通过把事情闹大来迫使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村级集体事务引发的矛盾纠纷。当前,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然而少数村干部在村级集体事务管理中,没有真正贯彻“四民主两公开”,最多是形式上做到了村务、财务公开,但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就坑蒙拐骗,使尽伎俩,极易引发村民不满,造成村民信访增多。另外,干部作风也是引发矛盾的一个因素,在农村确有少数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任人唯亲,拉帮结派,亲此疏彼,损害村民的切身利益,致使群众产生逆反心理,农村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农村矛盾纠纷的多发点。
农村黑恶势力制造的矛盾纠纷。这是值得我们相当警醒的问题。一些农村确实有那么少数地痞流氓、黑恶势力、车匪路霸抢占码头、争地盘、插手债务制造矛盾纠纷。同时,在一些农村还出现了市霸、煤霸、猪霸、菜霸、林霸等行业霸主,坐收渔利,欺压百姓,搞得一些地方乌烟瘴气,纠纷不断,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正常秩序。
婚姻家庭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这类纠纷在农村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人缺乏或丧失道德观念,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的婚姻纠纷;二是农村中仍有包办婚姻现象,感情基础薄弱;三是因打工,夫妻两地分居或是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出现较大差距,生活方式和志趣爱好发生变化等,导致夫妻感情冷淡,走向破裂。与此相伴随的是,这类纠纷又带来了的财产分割、儿女抚养、父母赡养等纠纷,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
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从以上六大类来看,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在当前的社会大背景下区别于以往时期,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征。其主要表现为:
矛盾纠纷类型渐趋广泛。过去,农村矛盾纠纷主要是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逐步发展,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行政纠纷等涉法矛盾纠纷占主流,其范围包罗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已由过去的10多种发展到30多种,且仍有增多的趋势。如土地承包、农民负担、企业改制、行政不当、司法不公、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侵权和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众多新型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的形成和构成交叉复杂。当前,矛盾纠纷已由过去简单的“一因一果”,代之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矛盾纠纷的成因多,生成过程复杂,并且在矛盾纠纷彼此消长的渐进过程中,还关联了诸多不确定因素;矛盾纠纷的后果不是涉及一个或几个人的利益,而是牵扯众多当事人的利益,增加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导致后果面广严重。同时,这也导致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往往是几种类型的矛盾纠纷交叉在一起,或由一种纠纷引发出其他纠纷,处理不好,就容易出现严重后果。
矛盾纠纷呈组织化倾向。在因共同的利益关系导致的矛盾纠纷上,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寻求问题的解决上呈一定的组织化倾向,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大。当然,由于大多数人的请求是与自身利益有关,并不具有政治色彩,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如在农村土地承包权属
中,引起的土地、山林、荒山、荒地、水塘承包等纠纷,众多农民成为纠纷当事人;在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等方面,许多有共同利益的群众成为纠纷当事人等。这些矛盾纠纷因当事人的组织化,而使其规模不断增大,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矛盾纠纷的调处难度加大。在出现之初,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大多都能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寻求党政组织和有关单位部门公正、公平地解决纷争。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很难在基层部门得到解决。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就会采取上访、群体围攻甚至以武力相威胁的手段,迫使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从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有的甚至赴省进京上访,这都加大了矛盾纠纷的调处难度。
二、引发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尽管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千头万绪,但根据调查显示,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少数群众的个人利益思想过于激锐。随着农村经济利益格局的调整,少数群众不是主动转变观念,适应变化,依法办事,依照程序积极反映问题和困难,而是为了个人利益,全然不顾国家、集体利益,甚至不惜用违法乱纪的手段去获取私利。还有少数人则错误地认为,要解决问题靠正常程序解决不了,只有把事情闹大了让党委、政府知道,才能得到重视,才能解决问题,因而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欲望就置法律、道德约束于不顾,不断采取过激行为,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动辄就闹,以图取个人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农村干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淡薄。我国目前正处于政治、经济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但由于有的农村干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不强,不能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不关心群众的生活疾苦,还有的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矛盾的疏导化解不到位,导致有些矛盾日积月累,一触即发。也有一些干部基本素质较低,服务意识较差,不依法办事,对群众缺乏感情,漠视其正当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另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时,不注重社会效果,盲目采取强制措施,虽没有违背法律,但易造成一些群众不能接受,导致纠纷发生。
农村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欠强。农村基层组织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维护社会秩序、发展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村基层干部专业结构单一,尤其是村一级干部参加政策理论学习不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多,处理问题时主观因素影响大。少数村干部素质低、法律意识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容易造成矛盾纠纷上交。有的认为农村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而解决矛盾纠纷问题是“软指标”,不能正确认识处理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因而也就导致有些村的人民调解组织形同虚设,调解成功率不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
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这是农村很大一部分矛盾纠纷发生的直接原因。由于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没有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群众易产生抵触心理,遇有人煽风点火,就易致事件恶化升级。而这主要是由于有的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简单,对于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只是满足于开会、发文件,过于形式主义,造成宣传工作不落实,农民缺乏足够的了够。另外,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差。近年来,虽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农村的普法力度,但在一些农村,全民的法律普及程度不高,一旦遇到自身权益被侵犯的事情,少数群众
不知道依法维权,导致矛盾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化解。
农村的民主化、法制化管理不够健全。由于当前农民的文化素质仍然欠缺,法制意识不高,参政议政思想淡薄。因此,在一些地方的村支两委选举上,农民有很大的盲目性。一些所谓的“领头人”,往往是在当地有势力、喜欢与政府“叫板”及所谓能为他们“说话”的地痞地霸,或某一宗族势力的代表,这样的结果,就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农村民主化、法制化管理在某些村域的退化,给黑恶势力插手制造矛盾纠纷以可乘之机,也容易因村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而导致村民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三、有效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对策建议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但笔者以为,和谐社会至少应是矛盾纠纷较少的社会;或说即使有矛盾纠纷,也应该是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化解的社会,这样,全社会才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切换到和谐农村构建,也理应如此。因而,这就要求我们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形成合力,努力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积极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村基层组织要增强做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及时有效地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是农村基层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大事实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村稳定是前提。因此,各个农村基层组织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出发,树立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维稳责任理念,不断增强广大干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努力适应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力争一般矛盾纠纷化解不出村、较大矛盾纠纷化解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不出县,确保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上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从而切实把做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全力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坚持科学发展,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各地要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让广大的农村群众分享到科学发展的成果,营造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氛围。虽然我省农村这几年来发展较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教育、医疗、交通、水电、通信等社会事业和公用事业,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与城市居民存在巨大差别,造成农民心理不平衡,不满情绪积蓄,遇有的机会,就可能爆发,形成上规模的矛盾纠纷。同时,从我省农村来看,随着经济发展,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由于城镇改造、开发征地和环境污染等涉及到的补偿、搬迁、安置等问题,群众要求条件较高,如解决的结果达不到群众的要求及条件,就可能会引起群众集体上访。因而,这就要求各地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讲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讲求科学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这是解决和预防农村矛盾纠纷发生的长久之计。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作用。省司法厅厅长夏国佳同志多次指出,人民调解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具有其他手段不可比拟的四大优势,即一是无法定程序约束,可以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特别是在防止民转刑、群体性闹事、群众性上访等方面。二是无交费负担,当事人乐于找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因为人民
调解组织必要的调解费用是由政府支付的,这实际上也是政府在为老百姓花钱,是花小钱买大平安。三是人民调解可以法、情、理综合运用,调解矛盾纠纷以理服人,调解成功一了百了。从实际运作看,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人民调解可以考虑法律、法理、情理的因素,一旦达成和解,当事人一般均心服口服,很少有反悔或继续闹事的现象。四是从全省来看,我省有2459个司法所、55188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形成广泛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非常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全省的平安稳定。因此,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加强乡镇、村组调委会建设,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大力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村进程。当前,农村仍有相当部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普法工作十分艰巨。各地要结合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采取各种形式,依托各类宣传载体,有针对性地在农村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让法律、政策真正进入千家万户,努力引导农民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而且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权,并不断提高农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要以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为契机,加强农村“四民主、两公开”的制度建设,让群众充分享有知事权、议事权、决事权和监督权,依法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农村各项公共社会事务治理走向依法治理的轨道,切实推进依法治村进程,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第8篇
当前农村学校的劳动技术课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劳动技术课程有名无实
许多学校的课程表上, 劳技课开得精彩纷呈、又足又全, 甚至是学生的文具盒上课程表上也是一字不误。然而, 事实上又是如何呢?说白了只不过是“挂羊头, 卖狗肉”而已, 做做样子, 应付上级的检查。劳技课完全成为学校装点门面的招牌。因为只有如此方显我们的教育是关注学生长远发展的素质教育。到头来学生也只能是空喜一场, 上级部门也是瞎忙一场, 仅此而已。
2. 教师队伍不稳定, 素质良莠不齐
开全开足各门课程, 是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检查的要求, 为此学校也会迫于压力, 开设劳技课, 只不过“对不起, 我校师资不足, 只能是老师兼职”这样你一枪我一炮, 堂堂的劳技教育成了众人的试验田, 教学效果可想而知。于是在农村学校出现劳技课无人上, 或者是照本宣科, 或者是干脆上成自习课的现象, 也就不足为奇了。
3.实践活动大打折扣
劳技课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去掉了实践环节, 劳技课的培养学生“学会设计、动手操作”的功能就会大大减速弱, 达不到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目标。农村学校具有场地广阔、资源丰富等优势, 然而学生却只能守着课本聆听老师纸上谈兵。
农村学校劳技课开展会出现上述令人担优的局面, 不是偶然性的, 综合分析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评价机制的功利性致使课程悬缺
在当前这种评价机制下, 劳技课的“培养综合素质”的目标总是镜中花水中月, 可望而不可即。一些人认为劳技课学得再好, 劳技制作水平再高, 在中招考试中又不加一分, 劳技再重要也只能“忍痛割爱”了。这种典型的功利主义的教育观、人才观是导致劳动技术课程不能正常开展的主要原因。
2. 缺乏成功先例的指引
一方面, 学校考虑到升学问题, 不愿意将宝贵的时间用于劳技课的“无用投入”;另一方面, 面对激烈的竞争, 学生也不愿过多的浪费时间。难怪有人说当前的教育是“轰轰烈烈的素质教育, 扎扎实实的应试教育”。在这种形势下, 没有认愿意成为冒着“影响教学”风险, 吃“劳技课”这只螃蟹的第一人。然而事实上劳技课的开展对应于教学的促进作用, 大家也是心知肚明的。如果一旦有成功的范例真实地出现在大家的周围, 我想, 离劳技课的全面复苏将会不远了。
3. 资金投入不足
劳技课的实践性注定了它必定的投入性。劳动基地的建设、劳动材料的购置、劳动设备的添加等, 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在我国整个农村教育投入整体偏低的条件下, 从有限的教育经费中拿出一部分, 用在不考试的劳技教育上, 这需要巨大的决心和勇气。因此就造成农村中学“身处沃野千里, 却无半分实验良田”的可悲局面。
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在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过渡。伴随着高考指挥棒从应该教育指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 劳动技术课程的全面复兴指日可待。因此, 我们别无选择, 唯有拿出足够的胆气, 抛却急功近利的狭隘思想, 高瞻远瞩, 勇为人先, 才能开创农村劳技教育的新局面。为此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 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中小学劳技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使基础教育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 同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新的技术革命、产业革命相适应, 以构建完整的课程体系, 真正全面落实实施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重视劳技课程的管理, 配备充足的高素质的专业教师;加强劳技教育设施和基地的建设, 加在物力和财力对劳技教育的投入支持。
其次, 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劳技教育的重要性, 克服困难, 保证劳技教育的高效性、实践性和引导性, 促进劳技教育顺利开展。教师是教育工作的实践者, 在新课程标准背景下, 任务更加繁重, 如何引导学生上好劳技课成为每一位劳技教师必须面对的课题。
(1) 劳技教师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渊博的学识。新课程呼唤综合型的教师, 知识单一的老师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我们必须及时的给自己“充电”, 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 做一名知识丰富, 教有其法新型教师。
(2) 教师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们才能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 兢兢业业、默默无闻而为人师表。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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