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精选12篇)
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第1篇
一、我国工程监理业的发展现状
(一) 我国工程监理业的产生与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陈旧的体制模式难以适应工程建设的进展, 在当时的工程评价中使用的是一种自评自报的形式, 甚至出现了无图施工、无证设计等情况, 这就导致工程的优良率很低。因此, 必须要建立起一种完善的工程安全监督体系。为了适应全国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 国家有关部门从九十年代初期引进了工程监理制度后, 监理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二) 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现今, 中国工程建设中的多数项目过于强调项目中的施工进度、资金收入和施工质量的监控, 较为忽视安全监理工作, 通常只是将其依附于质量控制之下。某些机构甚至连专门的安全监理人员都没有配置, 这样安全监理部门形同虚设, 为之后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近期, “楼倒倒”、“桥塌塌”等安全事故频发, 这些事故原因归根结底, 还是施工质量不过硬, 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和作业。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事故频发的问题, 还是需要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安全监理的程序
据以往的工作经验而言,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基本由四个阶段组成:
1) 项目招标阶段;2) 施工准备阶段;3) 实施施工阶段;4) 竣工验收阶段。
(一) 项目招标阶段安全监理
项目初期的招标阶段, 监理单位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1) 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查核实;2) 与施工单位一起拟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二)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在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单位需要做到几点:1) 据实制定安全监管的工作流程;2) 对施工安全进行审核, 提前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防患于未然;3) 对项目所需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标准进行掌握;4) 开启施工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5) 监督所有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材料, 深入施工现场并提前检查现场安全措施。
(三) 实施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工程建设的施工十分复杂, 对安全监理人员要求也十分高, 必须遵从以下几点:1) 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解学习, 掌握安全监理的规范要求;2) 审查安全文件的有效性,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进行实施;3) 全程而全面地跟踪进度, 包括对每一道工序所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审查, 做好相应的安全隐患防护工作, 确保方案的安全性;4) 对施工单位所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一旦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 保证报告绝对的准确和安全;5) 严格审定和签署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方案, 绝不可大意;6) 假如施工单位将些许小项目分包, 也须严格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安全证明等。施工方和监理方都需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管人员, 对现场进行监督与检查;7)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体制, 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 凡是出现以下状况, 安全监理可以直接下达停工的指令:1) 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所出现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监理的要求进行立即整改, 施工单位拒不改, 继续冒险施工;2) 不遵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随意改动安全文件中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进行验收就使用的情况;3) 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并未进行有效及时处理, 反而继续工作;4) 没有根据要求对材料进行采购, 或所采购材料不含合格证明;5) 分包单位在资质审查之前就径直进入现场。
(四) 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
项目完成之后, 最后需要进行统一审核与验收:1) 验证工程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及要求;2) 由有资质单位对建设工程相关方面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技术报告书上交。
三、做好安全监理的几项措施
安全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执行其义务、权利和监理的责任, 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认真完成安全生产中监理职责。
1) 安全监理人员需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思想, 从而建立起合同管理与安全责任意识, 遵纪守法,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所要求的义务、权利进行执行, 防范和分析潜在危险, 确保安全施工。
2) 项目监理机构须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要求与强制性标准, 对安全生产内容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明确其制度、、方法工作内容等。另外要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 将安全监理的工作落实到人, 落实到位。
3) 在审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时, 如若发现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或法律法规, 造成施工安全隐患或后果, 应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反映, 同时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单位资质、专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格、安全防护器材等, 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订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他专项施工方案, 并形成书面意见, 还要派专人对现场安全情况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条例、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日常巡视。
5) 注重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 整理和存档, 工程竣工之后, 应该将工程行进之中的所有监管细则、日记、月报和验收记录等相应归档保存。
四、结论
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是一项尤为重要的工作, 保证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保证质量, “安全第一, 质量第一”是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 它们之间互相作用、互相依存、互相关联。因此, 在工程建设之中, 安全监理工作十分重要, 必须积极构建安全体系, 遵循国家所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 极大地激发工程技术的潜力, 促进我国工程建设顺利、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伟.探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理[J].企业技术开发, 2013.
[2]代伟, 陈建平.浅谈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理[J].建材技术与应用, 2011.
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第2篇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一)、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
1、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派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的监理进驻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及时建立安全监理的相关组织机构,在监理计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正常的工作的程序和联系渠道。
2、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周边环境,学习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熟悉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照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施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
3、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4、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计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并根据工程特点和高危险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网络,确定各项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各级监理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监理责任分解到各监理岗位,纳入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6、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项目开工前,报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7、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
分包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8、核查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请安全监理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
9、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开工申请报告,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准备情况,如各项安全工作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现场技术、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到位;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等是否已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符合开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10、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合同文件中安全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在选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所列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统一指定安全监理工作的各种记录格式、报表,送交建设单位备案。
(二)、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
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1)、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2)、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
(3)、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5)、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一览表;
(7)、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查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8)、初步确定须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一览表;
(9)、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
(10)、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开始前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去啊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2)、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3)、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
(5)、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
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四、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六、对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一、现场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日常安全监理
1、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的督促
2、巡视检查
3、监理会议
(二)、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1、发出口头指令,开具整改通知单
2、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3、签发“工程暂停令”
4、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一)、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及运转请况
3、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是否到位
4、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否满足合同要求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
6、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质、器材的配备是否满足强制性要求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
(三)、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主要有:高处作业、场内车辆的驾驶、气割电焊作业、起重作业、钢筋加工作业、混凝土浇筑、张拉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大模板安装与拆除作业、水下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作业等
四、核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五、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第3篇
“监理”工作在建设部系统已经实施十多年了,虽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监理责任事故,但总体上说,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多年来的监理工作也带来了一些“误区”,主要有:
1.1、监理开始于“土建监理”,因此,关于“监理”概念、监理资质认可、监理的管理表单……等等都统一由建设部制定、管理、运作。所以形成的一个误区是:“监理是建设部门的专利”;实际上,“土建监理”不光要监理土建施工,还应包括暖通管道、电梯、消防设施,因此冠以“工程建设监理”,勉强维持了7—8年;走出这个误区,就应该由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来统管“监理”,不能由主管施工建设的主管部门来管“监理”,才能不失“公正、第三方监理”的社会性形象;
1.2、关于监理的第二个误区是:查阅建设部门“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管理、文件与监理表单,不难发现“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函仅局限于“质量监理”,并没有涉及“安全监理”,即没有涉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生产方面的监督与管理。要走出这个误区,就应该既要监理质量,又要监理安全作业。而且安全监理作业是从源头上消除安全运行隐患,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度的有效途径;
1.3、关于监理的第三个误区是:“土建监理”与“工程设备监理”的概念混为一谈。近年来,随着工程技术的分工与细化,出现了电力部门的电站、输变电系统的建设监理;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安全质量监理;消防设施的安装监理与验收以及装修工程监理等,在各个专项监理、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工程建设总体验收,逐步地形成“监理事业”的新格局,逐步地走出这个误区;
1.4、最后一个误区是:“监理”与“监检”混在一起。实际上,“监理”是公正、科学、第三方的企业行为,纯属于“以服务为焦点”的、非权力、受托作业行为;而“监检”是更高层次的监督检验行为,是代表机构行使的国家监督,包括对“监理”的公正性、科学性、第三方服务的工作质量有权实施国家监督,这一点在《压力管道安全长监察规程》中有十分明确的规定。走出这个误区,就应该是既要“监理”,又要“监检”,而且“监理”要对“监检”负责,要接受“监检”的监督,“监理”必须在施工现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2、工程设备安装监理的现状
上海市早在1993年起就开始了工程设备监理的试点工作。于1994年7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下列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委托持证监理单位实施社会监理:
(1)、国家和本市的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重点实事工程项目;
(3)、三资或利用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4)、成片住宅工程项目;
(5)、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实行建设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
(7)、工程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项目开展之后,工程设备监理机构也发展到了20多家,人员近千名,每年承接的工程设备监理项目标的达到1亿元左。随着1996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质量振兴纲要的颁布,2000年5月份上海市在全国率先以政府(市长)令(83号令)的形式发布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使工程设备监理这一管理方式以法令的形式明确了地位,形成了各项基本制度,这也标志着工程设备监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83号令发布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承接的工程设备监理项目标的超过30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3000名。至今,各设备监理机构共承接的监理项目超过500项、涉及投资额近千亿元,其中市政工程项目占20%,技改项目占55%。
3、福建省潜在工程设备监理市场
3.1、作者从福建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了解的情况看,工程设备监理市场大体分两大块,一是国家投资的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二是重点技改项目。
2001年全省百万元以上技改项目640项,总投资117亿元。
2002年,全省在建的重点(包括预备重点工程)大中型项目共68项,总投资约800亿元(不包括福建炼油厂炼化一体化工程268亿元项目),2002年计划投资158亿元,其中工程设备投资占较大比例的项目约26项,总投资约139亿元,2002年计划投资约27.6亿元。按工程设备在项目投资的大致比例三分之一计,2002年重点工程的工程设备投资约为9.2亿元。
3.2、今年全省重点技改项目共112项,总投资约237亿元,2002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按工程设备技改项目投资的大致比例二分之一计,2002年重点工程的工程设备投资约为37.5亿元。
因此,从目前了解的情况可大致推算出全省2002年工程设备投资额的总量约46.7亿元。
据有关部门预测,明年技改的眉量有所下降,在通讯领域尤为明显,但制造业将有所上升。
3.3、本省具备资质的工程设备监理公司情况简介:
福建省目前共有98家监理公司,其中甲级资质4家,其他资质等级94家。大部分监理公司主要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为主要业务,但亦有27家监理公司分别取得了城市道路工程、给排水建筑安装工程、城市桥梁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燃气建筑安装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电力工程、冶炼工程(水泥工程)、矿山工程、垃圾处理工程等项目监理资质。
据初步了解,目前这27家与工程设备监理有关的监理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道路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领域。代表公司有:
1)福建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主项: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增项:城市道路工程乙级,给排水建筑安装工程乙级,城市桥梁工程丙级,机电安装工程乙级。
2)福建省实华建设监理中心,主项:化工石油工程(含市政燃气建筑安装工程)乙级;增项: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3)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主项:电力工程乙级。
4)福建省劳安特种机电设备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主项:电梯、起重机械设备。
4、组织实施,全面开拓,势在必行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展,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进行工程设备安装安全质量监理的管理模式已经渐渐不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第三方工程设备的安装安全质量监理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与此同时,地方工业的蓬勃发展,也推进了地方政府实行设备监理制度的进程。走在全国前列的地区有: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黑龙江省等。
2001年1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质联[2001]174号文“关于印发《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由这些设备监理监管部门统一实施工程设备监理工作,并在依据各自职能共同负责全国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管理工作。于2003年4月,在天津举办了首期设备监理高级研讨班。这标志着:在全国范围起动了工程设备监理工作。
浅析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4篇
关键词:建设监理,安全,监理
我国自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制二十多年来, 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 对提高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确保工期, 控制投资, 增进效益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2004年2月1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 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又成为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内容由“三控两管一协调”变为“四控两管一协调”, 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全面控制, 和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关系进行组织协调。尤其是近年来, 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监理人员被追究责任的事已屡见不鲜。
2000年10月25日, 某市电视台中心在演播厅舞台屋盖浇筑混凝土过程中由于模板承载力严重不足, 导致脚手架发生整体倒塌, 造成6人死亡, 1人重伤, 33人轻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项目部代理总监理工程师韩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5年9月5日, 由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施工的西单西西工程, 在施工时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造成8人死亡, 21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杨某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 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项目部监理人员吕某, 吴某因未切实履行监理职责, 明显违反有关规章制度, 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类似的事件还有许多。监理安全责任的警钟向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敲响。那么监理单位如何实施安全管理, 抓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正确认识安全监理责任, 是值得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深思和关注的, 下面就自己的一点认识和看法与大家探讨。
1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对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 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 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范围, 目标, 内容, 工作程序及制度措施, 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2)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单位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细则要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 控制要点和目标, 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 并签署意见,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地下管线及毗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②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④冬雨季与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排水, 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 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5) 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6) 审查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1.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 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安全事故发生关健部位的作业情况。
(3) 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进场验收手续, 并签署意见。
(4)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的使用、设备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5)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抽查施工单位自查情况,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 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中监理的职责、权利和责任, 在监理实践中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 制定安全监理责任的具体措施, 尽可能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理责任。
1) 监理单位应切实加强监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牢固树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 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 正确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职责、权利和责任范围, 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 制定各项措施,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并明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制度、方法和措施。对于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与爆破、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必须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 项目总监要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 确定安全管理的监理人员, 明确其职责, 将安全监理责任落实到实处。
4) 监理单位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 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的, 要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 以共同做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5) 监理单位要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 健全情况, 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 项目经理和专项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合法有效性, 安全防护器材的配备情况进行审查。
6) 监理单位要认真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重点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内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并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7) 监理单位要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消除后, 检查整改结果, 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 监理单位要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 监理单位要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的验收记录, 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9)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要特别重视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 整理和存档, 为维护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工程竣工后, 应将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安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例会纪要等立卷归档。
监理单位如果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正确认识安全监理的责任, 认真履行职责, 就一定能够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搞好。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探析 第5篇
论文关键词:电力建设;安全;监理
一、关于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理论分析
1.电力工程的特点
首先,电力工程具有流动性。在电力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电力工程的流动性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电力员工的流动性比较大,另一个是电力施工环境的流动比较频繁。电力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主要是因为电力施工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是当工程结束之后,这些普通的劳动力就会再选择其他的工作。同时,由于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容易变化,那么电力建设施工环境也会不断变化。
其次,电力工程建设具有复杂性。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电力企业的规模、技术、实力也会各不相同,这些因素就使得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变得非常复杂。同时,在电力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多个工程参与方,管理责任容易发生混乱,使得电力工程建设日益复杂。再次,电力工程建设具有多变性。电力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安装很多的电力送变电塔架,同时,这些塔架随着输送线路的走线变化伴随着作业环境的不断变化,这就使得电力工程的多变性要远远大于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另一方面,这些塔架和其它项目大多都在露天高处作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这些因素决定了电力工程建设具有多变性。
2.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现状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电力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电力行业作为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各地的电力主管部门在电力建设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由于电力机构改革过程中的政策调整,有些电力项目建设监理出现了脱节现象,很多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和质量无人问津。另一方面,最近几年,许多私营企业和非电力系统企业也加大了对电力建设的投资,他们对电力工程安全建设的程序和方法都缺乏了解,不能够充分认识到质量安全涉及到公众利益和公众安全。在当前电力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形势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少数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安全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的现象层出不穷。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缺乏预防和事前管理机制。安全投入资金不足,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不落实;电力施工和车辆交通违章事故较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在电力安全事故发生之前,很多电力施工企业就会忽视安全监理的重要性,而当事故真的发生,就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造成极大的危害。
3.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首先,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优化电力建设施工行业生产管理水平的基础。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电力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很多电力企业忽视了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的意识淡薄,给安全生产留下了很大的隐患。通过实施电力工程安全监理,能够通过不同部门的监理工程师对电力建筑项目进行检查,查漏补缺,从而促使电力企业能够提高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作业的基本条件,从而保证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
其次,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实现电力工程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安全、质量、投资、进度是电力建筑工程的四大目标。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控制和安全监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电力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紧密联系的,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就会导致安全事故,进而造成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施工安全和企业投资效益以及工程进度紧密相连,要想更好地保证电力企业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就必须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保证基础设施的完善。
再次,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电力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的保证。在电力建设的过程中,电力建设
工程的重要目标是高效、安全,由于超高压电力建设大多在荒郊野外,施工条件复杂,加之施工单位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增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力量。工程监理单位是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承包单位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实施管理的,其职责就是对工程施工各个环节进行“把关”控制,消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1.电力建设工程的规章制度不完善
规章制度是单位规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的总称,是维护企业稳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电力建筑工程项目来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是用于约束工作中的不良行为,明确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按照规定纠正并处罚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许多电力施工企业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够重视,他们虽然在招标的时候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是,缺少有效的实施。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大的安全规章制度一般不会违反,像施工时佩戴安全帽等涉及个人的安全生产制度往往会被忽视。如果,再加上监管单位监管不严,这些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就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成了一种摆设。2.电力企业员工缺少安全教育培训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除了电力工程师和管理人员之外,施工人员多大部分是由农民工组成的。首先,施工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低。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来自于农村,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缺乏,受教育水平低,对电力施工的安全准则和操作流程掌握不够明确,容易出现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其次,施工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施工单位不愿意花钱去培养他们,造成了自身素质的缺乏;再次,电力企业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高,也不会主动地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在电力企业工程建设的项目中,有些电力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企业项目部只有降低用人门槛,就默许协作队伍使用当地剩余廉价的劳动力,这样一来,大量的劳动技能差的农民工不断涌入和无序流动,对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说,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是缓解安全生产压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3.电力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项目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应放在电力建设施工的具体过程中,所以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是保证电力施工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而施工现场管理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单位派驻工地工程师、项目经理、现场技术人员、工程监理、工长、班组长等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然而,目前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的权利不能够得到全面的实现,在涉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电力施工相关部门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参考决策,工地上也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理解能力也较差,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在面对违章处罚上态度蛮横,抵触情绪大,造成了安全监理实施的困难。有些时候,监理虽然在施工现场,但大多数时间是在办公室,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以上这些都造成了当前电力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缺乏力度,不利于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策略
1.理顺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程序
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如果想要把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工作做好,就需要在正确的方针和思想指导下,按照正确的途径来进行。也就是说:在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过程中,首先要理顺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程序。第一,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工程安全监理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指标和安全目标;第二,认真分析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对象的危险源及其诱发的因素,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监理和解决方案;第三,要积极组织电力工程员工的上岗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第四,加强过程监督、检查与指导,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管理与控制;最后,电力企业相关人员要及时对安全问题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而制定出完善的电力工程安全监理方案。
2.明确电力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免费活动tang)
首先,加强电力监理工程师的巡视职责。在电力施工的过程中,电力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按照监理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加强电力监理工程师的督查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施工计划,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如果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则需暂停施工,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电力整改通知单;再次,电力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监理,在施工的过程中,对于一些重要的危险源,都要监理工程师亲临现场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同时要安排技术素质过硬的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从而保证电力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认真落实电力安全教育培训
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第6篇
关键词: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 认为做好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应从监理公司和现场监理两个层面着手。
一、作为监理公司层面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应当建立完整的安全监理体系
监理公司应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完善的安全监理体系,制定管理程序文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交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经验,以便在监理工作中能及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整体提高安全监控水平。特别是目前各监理公司在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刚刚开始起步,人员来自各方、素质不一,此项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2.定期组织进行监理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
安全监理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技能和丰富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熟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此,监理公司必须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以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制定安全监理内部检查制度
监理内部的安全检查属于内部的一种管理手段,检查的主要内容应该分为两个方面,即安全监理的内部资料检查和现场监控绩效检查。通过定期检查,不仅可以发现各项目监理部存在的问题和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而且可以指导和帮助项目监理部提高安全监理的业务水平。
4.监理公司应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管理工作。
二、作为工程项目现场监理机构层面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
(1)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项目监理机构要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意识,做好事前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将影响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系统地控制起来,灵活地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综合控制。
(2)将安全监理的内容编写进监理规划,并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部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计划,将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并上报监理公司总工办进行审批后,作为指导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制定“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特别要注重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严把工程开工审核关,核查施工单位自身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并能有效运转,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施工单位自身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能力是施工安全的基本保证。因此安全监理的重点首先是敦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应核查如下内容: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③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⑤安全检查制度;⑥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严把工程开工审核关,核查施工单位在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体系等一系列保障安全的措施都具备的前提下才能同意动工。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放过,对重要部位及危险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重点监控,实施必要的旁站监理。
(4)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项目监理机构要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进行材料报审,确保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在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
2.做好安全监理事中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 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实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两种方式。项目监理部还应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
(2)就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有针对性,且行之有效的方法督促施工方整改,对有明显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
(3)采用经济手段加强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力度,还可以运用经济手段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和考核。运用经济手段管理是推进现场管理的重要措施。
(4)分清主次,重点监控
安全监理同样要抓主要矛盾,特别是现场安全控制要分清主次,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及危险性作业进行重点把关,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
(5)安全监理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项目监理机构要敦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搞疲劳战术;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制度,提高作业环境的安全程度;考虑到作业人员易操作失误的特点,增设必要的安全冗余设施或手段等,创建安全的施工环境。
四、结束语
浅谈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理 第7篇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进入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加大, 建设项目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 建筑施工水平显著提高。但是, 在施工过程中, 安全监理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0年以来, 建筑行业因高空坠落、土方塌陷、脚手架倒塌、支架失稳、触电等导致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给伤亡人员家庭带来了重大的不幸。如何做好建筑业的安全监理工作, 避免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 改革传统的工程建设监理模式迫在眉睫。
1 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目前,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项目中, 有相当一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只注重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资金投入进行监控, 安全监理工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往往只是将其作为质量控制的附属内容。有些监理机构甚至没有配备专业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这样, 在工程建设中, 安全监理的作用就不能完全发挥出来, 给施工现场留下了安全隐患。
近年来, 建筑物倒塌、大桥垮塌等事故频繁发生。有些事故是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 而有些是在投入使用后才发生。例如1996年, 广东韶关公路大桥在即将竣工时发生坍塌, 造成数十人死亡。1997年3月, 福建莆田江口新光电子有限公司4层职工住宅楼发生整体倒塌, 78人受伤, 32人死亡。1999年3月, 宁波跨海大桥在尚未合龙的情况下桥梁出现裂缝。诸如此类的建筑事故, 究其原因, 有施工质量的问题, 也有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频发的局面, 必须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加大安全监理的力度。
中咨工程公司所监理的核电项目,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监理的相关规定,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范化的安全监理程序, 总结出一整套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安全监理经验, 从2006年至今所监理的项目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2 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监理
2.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首先, 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①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排水等地下管线资料和地质水文资料, 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②拆改、重新装修工程, 如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或荷载发生变化的, 建设单位应提供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 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认定。当建设单位不能提供这类文件时, 监理方应提出不宜开工的书面陈述。
其次, 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工程承包单位提供以下文件。①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②承担安装、装卸起重机械设备, 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企业和负责拆除、爆破工程的企业, 要提供企业的专项资质证书及专项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并附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④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培训证书等。
再次, 项目监理机构要严格审查上述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①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 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②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等。
2.2 施工实施阶段的安全监理
首先, 项目监理机构要时刻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内容。①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②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③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的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④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 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其次, 项目监理机构要针对安全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并做好会议纪要。对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关键控制点, 实施必要的监控。
再次, 项目监理机构要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资料、监理规划安全部分、监理安全管理细则、监理安全检查表、安全类书面指令台账、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周报等, 记录及资料应当真实、清楚。在工程竣工后, 监理单位还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以备日后考证。
2.3 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首先, 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 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 提高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性审查能力, 提高安全管理的专业水平。
其次, 加强对安全薄弱环节、安全事故多发部位的巡视和检查, 凡在施工方案中提到的安全措施, 一定要百分之百地兑现。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为, 应当坚决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 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立即进行整改。
再次, 如实记录安全监理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生产资料、事故现场资料, 及时向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监理情况。
3 结语
安全监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有安全才会有质量, 安全与质量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牵连。在工程建设中, 一定要重视安全监理工作, 积极构建安全监理体系, 努力将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融入到安全生产中, 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技术的潜力, 促进我国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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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第8篇
1 公路施工安全的特点
公路施工安全问题, 有着与其他行业生产安全方式不同的特征。一方面, 由于公路施工是在特定的公路线上进行, 施工的技术组织具有“大联动”特性, 需要勘测、设计、机械、运输、车辆、水、电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由于施工生产的“结合部”较多, 所牵扯的生产工种较多, 因而安全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另一方面, 随着公路施工市场的不断发展, 竞争不断加剧, 施工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利益分配等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因而增加了公路施工生产安全的复杂性。总之, 公路施工安全工作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单件性、多源性、动态性、伴随性、高风险性及系统性。
2 公路施工安全管理
2.1 做好公路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项目部要周密安排, 搞好设备组织工作, 及时对设备进行调配;操作手要服从项目安排, 要结合本机情况视情作业;操作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随时观察设备的动态, 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杜绝因油水等问题影响正常运转;操作手要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 避免过时保养, 使机械保持良好的状态。对利用率高、易损坏、易出事故的设备应做好跟踪诊断, 变事后修理为预防性修理。机械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并及时汇报给领导, 以便迅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机械的易损坏件应做好储备, 避免因购件周期过长影响公路工程施工;搞好机械设备更新、报废工作。
2.2 建立公路建设系统人员培训机制。
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 对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爆破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 提高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凡参与工程分包的队伍, 要加强其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考核。不能高资质企业中标以后, 除了收管理费, 低资质企业就可以全额分包。分包工程的专业施工队伍也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这些人员同样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3 加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为了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大型施工项目必须依据工程的施工难度、施工环境、人员以及施工设施等条件, 对施工安全做出客观的风险分析、识别与评价, 并寻找控制的合理手段。风险控制的可行办法, 利用跟踪安全监理的手段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风险转移的有效手段是如何利用保险这一机制增加对安全管理的制约性。
2.4 预防地质造成的伤害。
由于开挖和填筑造成山体原有的平衡被打破, 部分地段因防患不到位, 加上水流环境的改变, 时刻都有造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施工过程中, 必须正视它的存在, 时刻防范地质灾害过程的生成, 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关注气候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
3 安全监理
监理单位的每一位从业人员必须认真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这对于保障公路建设健康有序的高速发展、体现人性化管理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施工准备阶段中要认真检查并督促落实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从加强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和培训, 到安全制度的制定、安全岗位的设定、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措施的加强、直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等等, 无一不是为了保证了承包商在整个施工期的安全生产, 尽量将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监理人员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切实监督承包商认真做好这些工作。
监理应要求承包商提出总体安全目标。安全目标应与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 才能促使承包商随时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行为, 以期达到安全目标。若承包商在施工结束时工期、质量目标都实现了, 而没有达到安全目标, 那么,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此应该有个适当的说法。这种说法就是评价承包商在项目施工期业绩的优劣, 而在最后工程款支付中确定出处罚比例等。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今后将实行“安全黑名单”制, 那么, 承包商安全问题的好坏势必将影响到承包商在今后公路建设市场投标的潜在风险。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兼职执行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中, 新规范现已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是监理人员必须进行的五项监理工作之一。因此, 总监办和驻地办似应设置相应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但在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 就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执行安全监理工作。也就是说, 路基工程师在实施路基施工过程中要监督管理路基施工中的安全生产, 同样, 桥梁、路面、交通工程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桥梁、路面、交通工程等的施工过程中要进行以上方面的安全监理工作。只有监理人员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认真负责地执行了安全监理, 才能保证在施工准备阶段中所制订的那些安全制度、责任、规程、措施等的落实, 从而达到预期的安全生产目标。
加强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 将承包商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与监理人员挂钩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的加强, 是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的前提。
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做到“不缺位, 不越位, 不错位”, 真正做到人性化管理。事实上, 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能简单地替代承包商内部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只有通过监理这一方的外部管理约束机制, 促成承包商自身内部的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才能达到最终的安全目标。另外, 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中, 监理人员要有自我保护、规避风险的意识、能力和手段。要认真做好日常施工安全的监理台账, 通过日常的巡视、旁站和专项检查, 要善于发现安全问题, 以口头、但必须以文字的形成向承包商发出监理指令。对每次发出的安全监理指令要认真检查承包商是否切实整改, 落实到位。若承包商仍然拒绝或拖延整改落实, 则监理人员将采取新规范所赋予的权力签发《工程暂停令》, 缓签或拒签中间交工证书, 直至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报告等。再则, 监理人员所有以上安全监理行为都必须有详尽的文字记录, 其中必须包括详尽记录在发出指令后监理人员的检查、落实所采取的制约手段等, 以待备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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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之思考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1 建筑施工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施工安全的监理
许多建设单位请监理来主要是进行质量监督,很少重视安全监督,监理人员也是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监督,很少有人坚持按监理职责执行。其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统一的,是工程建设的两大永恒主题。工作质量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产品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工作质量的反映,安全正是工作质量的一种具体体现。可以这样说:施工不安全,工程质量是难以保证的。
1.2 监理中的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它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分项工程某些部位已经完成,而其它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影响质量。监理人员应对成品保护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目前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1.3暖、电等专业的监理
许多建设单位只重视土建专业的监理,对其他非土建专业不够重视,有的单位只聘请土建监理工程师,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比如电线管的配管施工不仅工程量大,而且涉及面广,且大部分均为预埋,一旦有问题很难补救,尤其是高层水、暖、电设备施工安装的质量监理更要注意
1.4 监理的起止时间
一个建设项目应该在项目准备阶段就开始进行监理,而不是等正式施工才进行监理。在决策阶段,监理单位可协助可行性研究单位收集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等资料,监理单位有监督与指导的职责,在可行性研究中应协助解决好项目为什么上、何时上、怎么上、投资多少、投资效益如何等关键问题。一个项目的收尾阶段也要注意监理,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也是监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很重要。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主要有:保修期的确定、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责任、督促和检查保修工作。但是许多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就不再进行监理了,只留个别人做善后工作,这就很难保证保修期内任务的完成。
2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开展的措施
2.1 明确监理分工
2.1.1 制定监管理的工作制度
为了确定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并明确监理工作的责任,我们要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理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措施:监理机构明确分工,划分监理工作的范围,确定个人的工作职责;确定工作的程序,保证监理监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且监理资料真实;制度应该明确监理单位对项目的监理同时,还要对监理的情况进行同步检查;以监理资料的管理质量作为监理单位绩效评估的依据。
2.1.2 监理职责
建筑工程监理要实行分级管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管理工作,并对工程监理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时候移交给建设单位;监理企业级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专员收集、整理、汇总和保管监理资料;监督检查勘测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资料的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完整,并根据职责权限在相应的资料上签署审批建议;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直接负责,另外还要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施工安全监理检查。
2.2 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2.2.1 施工的准备阶段
明确项目组织结构和科学的规章制度是关键,在工程开始之前,要形成以总监和总监代表为核心,监理人员为主要力量的监理队伍,明确监理队伍每个职位的职责,并组织队伍学习相关的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设计图纸以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同时根据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准备监理工程所需的各种测量检测仪器,并审查承包商的资料来源、核实进场的各负责人资格、核实施工设备的进场情况、审核承包商的相关证件资料等,而召开工地会议的时候,需要对相关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2.2.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的相关文件图纸,安排专员对文件图纸进行会审,对设计的意图进行掌握,必要时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而对于那些需要做出修改的,必须先提出修改书面建议,经同意修改后,方可提交设计院研究处理。
2.2.3 定期检查工程的进度
根据工程量的完成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同时对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进行合理控制,完成工艺缺陷补救和材料缺失补备的指示。最后,监理单位要定期召开例会,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工程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则对特殊情况进行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
2.3 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
2.3.1 建筑工程的验收
监理工程师需要审核施工的安全监理资料,通过对工程的验收,可以检验施工资料的真实性,确保施工的质量等管理。
2.3.2 监理工程师对实体工程的质量控制
是依照既定的程序进行的,施工安全监理同样也是依照顺序进行的,对于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序,要进行纠错处理,防止安全监理质量不过关,逐层分解监理目标,把关工程每一个细节的安全。
2.3.3 施工单位要大力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监理
前者在材料管理方面有义务作出真实性的保证,以便作为日后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佐证。
2.4 对施工控制的评价
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保修期间会遇到因为施工材料、工艺、设备等引起的问题,而通过监理,可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供足够的数据资料,对施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方法等进行查询,从而快速分析问题原因,为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其次是监理要从规划、细则实施、方案、图纸会审、组织设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一次性审查,形成文字、图像或者声像的标准。以上的文字资料将作为监理人员监理的参考资料,对其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极其重要,从某种意义上将,这也从一方面反映了监理工作的质量水平。为了保证监理资料的真实性,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理,并将旁站情况记录,以及例行的监理检查情况,施工控制评价以资料为基础,不失公正性。另外监理日记是记录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它辐射工程建设的各个方位,具有时间持续性强和总结性强的特点,将是总监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因此总监理工程是要对监理日记进行定期签阅,掌握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同时了解监理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督促监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监理工作
2.5 其他监理工作
首先是图纸的会审,审查图纸是否满足工程需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各监理工程师出具审查的具体建议,而总监理工程师通过图纸会审会,听取各专业监理人员的会审意见,然后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调整。其次是设计的交底,通常是监理单位协助和参与,在开工之前约定的时间进行,通过技术找点,找出施工的技术盲点,并针对技术问题提出控制的方法。再次是监理规划和交底,根据工程概况确定监理范围和目标,其中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的控制,最后是监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针对建筑工程不断出现的安全监理问题,监理单位要通过培训教育的方法,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防止监理人员渎职行为的出现。
参考文献
[1]董生福.试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有效举措[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12(7):408.
[2]庞为桥.新形势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要点分析[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12(6):230.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10篇
一、加强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有些建设单位人员模糊地把安全监理工作等同于安全控制, 认为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工作都应该由监理单位负责控制和管理, 甚至要求监理单位将监理合同中的安全管理全部改为安全控制。这些要求是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给监理单位的工作带来了很多压力和不必要的烦恼。要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 应该从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方面着手, 让监理人员明白自身的职责和义务, 以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区分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职责
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 监理单位的职责在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检查施工企业的违规和不足之处, 监督其整改、完善安全生产。然而, 不能把所有安全工作和责任都归于监理单位。发生安全事故, 监理单位要负监管责任, 但施工企业未按法律要求实施安全生产应负主要责任。同时, 作为工程建设的各大主体责任单位, 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都对工程负有各自的安全职责。因此, 不能简单地把安全监理无限扩大化, 将所有安全职责都由监理单位来承担。
三、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 强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和困难的工作。首先, 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涉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 有时还会受建设单位一些错误指令和行为的影响。其次, 有些缺乏责任心的施工企业没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甚至现场连专职安全员都不配备, 一般都是在监理单位提出问题后才行动, 遇到复杂问题或需较大成本时就拒绝配合监理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使安全管理工作陷入困境。因此, 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 除非遇到一些特别严重的安全问题, 监理单位一般也只能能管则管, 安全生产体系如同虚设。所以, 监理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开展工作的同时就要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 让他们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争取其认可和支持。
四、熟悉安全监理管理工作流程, 从各个程序做好安全管理
在现场实际工作过程中, 安全监理工作有一个大致的流程, 如图1所示。从中可以大致归纳出安全管理工作的5大步骤, 即审查发现整改停工报告。
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应该只涉及前3个步骤, 当涉及第4步 (停工) 时, 就应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视和管理力度, 努力扭转态势。涉及第5步 (报告) 时, 说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失败, 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
五、做好安全资料的搜集工作
有关工程监理工程安全责任的问题 第11篇
关键词: 施工监理 安全责任
我们认为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法律的规定,目前法律法规中尚无关于监理应承担工程安全责任的明确规定;二是来源于业主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也无此内容。因此这种认识是不恰当的,原因是: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均没有对业主的安全责任进行规定,所以业主也不可能将不属于自身应当履行的工程安全责任委托监理企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由此可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政府主管部门,国外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也由政府部门履行,而施工安全的责任却由施工企业负责。将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推卸给监理企业是不合适的。所以,从法理上讲监理企业不应当承担工程安全责任。
不过,虽然法理上找不到监理企业承担工程安全责任的依据,并非意味着监理企业可以置涉及工程安全工作于不顾。《建设监理规范》第3.2.1第6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第6.1.2第3款规定:“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第6.2.1中规定: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既然监理企业或总监工作范围已经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就有可能发生因行为失当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我们认为,不能排除因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过错导致的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如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或因监理人员失职、渎职或错误指令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则当事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恐怕难辞其咎。如2001年11月17日某地的一综合住宅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基坑坍塌,造成4人死亡3人负伤的恶性事故。据调查其原因是: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方案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中违章指挥,边坡未按规定放坡,坑边堆积弃土未能及时清理,固壁支架失稳,导致事故发生。
在这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监理企业不可能置身事外,据调查结论:该工程监理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违反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基坑施工的行为,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未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让违反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得以实施,负有失职之责。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企业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却熟视无睹,未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导致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监理人员也难脱干系。举一反三,相类似的问题发生时,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企图洗脱责任恐怕令人难以信服。《刑法》第137 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因失职、渎职或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从现实和发展趋势考察,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如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第22 条第四款规定:建立对建设项目法人的考核制度,其中考核内容包括“建设工期、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47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全面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第59 条规定:监理企业应“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督制度及运行机制。”“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再编制监理细则。”第60条规定:监理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拔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浙江省建设厅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制定的“若干规定”第37条规定:“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理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合理配置。”上述情况说明,为了保证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加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人的责任,其中包括赋予其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恐怕也是题中之义。因此界定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边界实属必要(下文专题讨论监理责任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以为从多个视角和不同层面分析,特别是考虑到现实和发展的需要,监理企业在科学界定其责任界线的前提下,必须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首先,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相辅相成,试图将二者截然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不能说监理企业有控制工程质量之权,却无因过错而承担质量事故之责。
其次,从一些工程监理实际情况看,已经出现业主与监理企业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提出实施除质量、进度、投资之外的工程安全控制,这也反映了监理理论和监理法规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工程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浅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第12篇
1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技术措施、防护措施等
施工单位是施工主体,也是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项目监理部首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其次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最后审查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用品是否安全、可靠,数量能否满足施工要求。通过对上述主要问题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内容坚决不予以批准,并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后才签字。项目监理部以抓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监控网络为主,监督检查其有关内容的落实情况。另外,对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禁止使用无证人员,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
2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控制
2.1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的控制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监理工作,首先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JGJ 46-2005用电规范。实施三相五线制供电;地面线路采用埋地电缆铺设;楼层线路采用专线分路引上楼层;设备从配电到工地分路总箱、分路电箱及机具专用开关箱(电箱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三C强制认证书);动力照明电箱分设,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采用接零保护和在各分路线路中间、末端设置重复接地保护;总包单位配专职电工负责电气安装、检查维修以及对专业分包单位用电统一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专职电工负责各自用电安全。
2.2 基坑开挖、支护阶段安全控制
重点对经审批的基坑开挖、边坡支护方案的安全实施监控。长江防汛科技大楼工程距长江边约1 km,深基坑开挖土方工程量大,且多为杂填土、淤泥质粉质黏土、粉质黏土或黏土层,易产生塌方或流砂。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方案控制每层挖土深度;合理布置挖掘机位置并有加固措施;注意相邻桩间挖土、凿桩、断桩吊运等安全;控制挖掘机转动防止碰撞工程桩和围护支撑梁;地下室基坑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加安全网),严禁行人与机动车辆在基坑临边行走与作业;严格按设计要求处理基坑的降水与基坑周围的排水,密切监测基坑周边的变形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围护支撑梁上设通道防护栏杆(加安全网);土方随挖随运不在坑边堆放;出土口基坑部位按审批的方案做加固;搭设施工人员上下基坑的临时梯子;夜间挖土运土作业点保证足够照明。
2.3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脚手架、模板支撑安全控制
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构配件进行检查与验收。脚手板的材质也应符合规范要求,有裂纹、开焊与硬弯钢脚手板或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比较狭小,随着工程主体结构日益增高,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安全管理重点。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从两方面落实:1)严密地面安全防护,地面木工、钢筋制作施工机具操作点、电梯进料口地面部位通道均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2)高空作业部位安全防护,合理设置落地脚手架与悬挑脚手架的搭设,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每隔3步及底步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水平防护,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形成地面、高空二重立体安全防护,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悬挑梁吊耳、斜杆钢丝绳固定等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是否超载;高度在24 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审查支模架施工方案,主要应对支模架系统的承载力及稳定性进行验算、构造能否满足系统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以及运输、堆放的要求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对于模板和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水平杆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现场搭设质量控制首先应对搭设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其次搭设模板承重架所用的钢管、扣件等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如测试结果不合格,必须根据测试强度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和加固。最后应检查搭设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内容进行,检查立杆、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的搭设、各部位扣件的数量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模板承重架搭设完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认真自查,监理复查;不符合要求的,模板承重架验收表不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浇筑混凝土;泵送商品混凝土还要特别注意混凝土浇捣过程中模板承重架安全。
高空楼层模板拆除容易发生材料坠落事故,因此模板拆除前外脚手架与墙面空隙间距必须用木板封闭。特别是在楼层临边拆除应十分注意防止钢管等冲破安全网。
2.4 建筑机械
各种建筑机械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能使用一般来说,小型机械可由项目部进行验收;井架等中型机械由施工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由装拆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验收,且每次顶升或降节后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验收。井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机械的书面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留存备案。
3 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1)强化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落实“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责任。2)由总包单位负责提供楼层分路供电,专业分包单位自行设置分路电箱、机具开关箱,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各专业分包单位专职电工各自负责用电安全。3)严格防火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区全面实行严禁烟火制度;装修施工按楼层配置灭火器;电焊气割实行二证一器一监(即焊工证、动火证、灭火器现场防火监护)。4)各专业分包单位工作结束后将作业场所自行清扫干净。5)经监理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未达要求,监理单位在审核工程款支付时,暂缓审批,直至整改达到要求。
4 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的监控
施工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不够。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也会出现只注重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现象。针对以上情况,项目监理部一方面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所列金额监督项目部专款专用,不得俭省和挪用;另一方面,在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在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未果的情形下,暂缓支付相应部位的安全措施费用。
5 强化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理素质
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的目的、安全监理的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的认识还未到位,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太熟悉。项目监理部首先从监理人员思想上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其次注重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只有提高监理人员自身安全素质,才能具备使人信服的能力,按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监理。
6 结语
众所周知,建筑业是事故率较高的行业,这固然与建筑业本身固有的生产特点有关,但并不意味着无法做得更好。项目的建设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因此,监理应高度重视,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运用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摘要:结合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实践,从施工准备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装饰装修阶段、安全生产投入、监理人员安全素质等方面总结了该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验,从而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参考文献
电力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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