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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四范本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贷款合同四范本(精选6篇)

贷款合同四范本 第1篇

编号:

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人: 住址:

贷款人: 营业地址:

借款人: 住址:

鉴于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向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委托人,贷款人以及借款人三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和代理

1.1 委托人委托贷款人发放贷款,贷款人已经接受委托。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指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监督贷款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借款人承认贷款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承认该贷款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人民币贷款,其贷款种类为________。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即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和贷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手续费

3.1 本条关于手续费的约定仅适用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借款人承担的情况,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的,按照委托贷款委托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3.2 对手续费的计算方式约定如下:(选择3.2.1中一种)()3.2.1 委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借款人应向受托人按照委托贷款金额的_____%支付手续费。

()3.2.1 委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应向受托人按照委托贷款金额的_____%(年费率)乘以贷款期限(换算年)支付手续费。

3.2.2 委托贷款金额系指本协议2.2款所写金额。借款人分期提款的,无论借款人是否按计划足额提款,手续费均以委托贷款金额为计费基数。

3.2.3 借款人提前还贷或者被提前收贷,不影响本款约定。

3.2.4 借款人被准许贷款展期的,借款人增付的手续费为:展期(换算年)乘以延还贷款额乘以____%(年费率)

3.3 手续费支付途径:

(选择一种)()3.3.1 借款人向受托人直接支付。

()3.3.2 其它约定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对手续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选择一种)()3.4.1 委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发放之日一次性全部支付______________。()3.4.2 委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选择下列一种方式分次收取贷款手续费,分次收取手续费时,应将年收费额平均分摊,贷款期不是整数年限的,应按实际贷款发生期限计收贷款手续费:

()3.4.2.1 采用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的,可在贷款发放时,收取第一笔手续费,以后各次手续费在每年年初收取。

()3.4.2.2 采用按月或季结息,到期归还贷款本金的,可随结息日分次收取贷款手续费。

()3.4.2.3 采用分次归还贷款本息的,可随还款目分次收取贷款手续费。

3.5 对3.2.4约定的手续费部分,由借款人在同意贷款展期之日支付。

3.6 借款人在此授权受托人主动从其开立在受托人处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手续费。

3.7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致使贷款合同被解除、提前终止或者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归还委托贷款本息或者贷款损失的,不影响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手续费的权利,借款人仍应向受托人足额支付手续费。

3.8 借款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手续费,且依照3.4款无法扣收或不足扣收的,经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支付的,受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委托人解除本协议。借款人因此应对受托人及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提款之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结息日应包括贷款最后归还日)。

4.2 在贷款期内贷款利率如需调整的,委托人与借款人应协商一致,并以《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必须有借款人、委托人签章)的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据此调整利率。

4.3 如果本合同利率约定为按照银行某档次利率或按某档次浮动利率计息,借款实际占用资金的天数未达到该档次的标准期限,仍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除非委托人与借款人另有约定,如贷款展期后,累计贷款期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按新档次利率或该档次浮动利率计息。

4.4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付息方式和付息日约定如下:(选择一种)()4.4.1 按季付息,付息日为公历年每季度第三个月的廿一日。()4.4.2 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每月______日。()4.4.3 在贷款到期曰一次性还本付息。()4.4.4 分次还本付息。

4.5 在此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应付利息。

第五条

提款

5.1 满足下列提款先决条件的,贷款人予以办理提款手续:

(1)填妥《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和有关借款凭证;

(2)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3)己办妥与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公证、备案手续;

(4)如贷款有担保的,该担保合同有效;

(5)借款人的本次提款与《委托贷款委托发放通知书》、《委托贷款委托协议》有关内容和要求相一致的;

(6)凡委托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已提交确保该项目已经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审批,并纳入国家和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文件;

(7)已提交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5.2借款人按照下列提款时间和提款方式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选择一种)()5.2.1 借款人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向贷款人办理一次性提款手续。()5.2.2 按下列提款计划分______期提款,但应于每次提款日三个银行工作日前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分期提款日

提款金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

5.3 贷款人在借款人办妥提款手续后及时放款。5.4 借款人应按照5.2款约定按时足额提款。

第六条

还款

6.1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目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有还款计划的,还应严格按照 还款计划还款。

6.2 借款人按下列还本方式按时足额还款:

(选择一种)()6.2.1 在委托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6.2.2 分_____期还款,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还款日

还款金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

6.3 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其应还的款项。

第七条

提前还贷和贷款展期

7.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贷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和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应在计划提前还贷十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7.2 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和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十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第八条

贷款担保

8.1 委托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由委托人认可,并另行签定担保合同。

8.2 原则上,担保合同由委托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签署后生效,但以下情形除外:

8.2.1若担保方式需要经过法定登记机构登记生效,依据法定登记机构的要求,担保合同只能由贷款人与抵押人或出质人共同签署的,则担保合同由贷款人和抵押人或出质人双方签署并办妥登记后生效;

8.2.2虽然委托贷款由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但委托人与保证人协商同意双方另行签署保证合同的,则贷款人不予提供保证合同及签署。

如担保合同签署日早于本贷款合同签署日的,担保合同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与贷款合同同时生效。

8.3 若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需要经过法定登记机构登记生效,依据法定登记机构的要求,担保合同只能由贷款人与抵押人或出质人共同签署的,且委托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委托贷款委托协议》中已经明确贷款人仅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身份并以受托人的名义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该担保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抵押人或出质人,因此三方一致同意担保合同虽然由贷款人与抵押人或出质人签署,但该担保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九条

债务证据

9.1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9.2 委托人承认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十条

贷款管理

10.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及时回复处理意见。10.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和贷款人均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要求提供情况和文件、资料和工作方便。

10.3 贷款期间借款人发生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停业、解散、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的或者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体制、主要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或调整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和贷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和处理

11.1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__________的罚息。

11.2 在贷款期内借款人未依约按时支付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加收延付利息的罚息。

11.3 借款人违反10.3条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4 借款人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催收贷款,并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的罚息。贷款人协助委托人向担保人追索。

11.5 贷款期间借款人发生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停业、解散、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有严重逃废债行为,或有其它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贷款人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及采取其他措施。

11.6 在上述情形中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的存款帐户中直接划收应付贷款本息(含罚息)、违约金等。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签定后,本合同变更、解除须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贷款全部归还后自动终止。如委托人为非法人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当事人为个人的,签署其有效证件上的姓名。

12.3 本协议生效后,委托人如有要求的,本合同应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12.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主营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5 本贷款的担保合同、借款人提供的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贷款委托放款通知书》以及借款人、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约三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本页无正文)

在签署本合同时,三方当事人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四范本 第2篇

二、买受人应于签订本协议的2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供所有贷款所需的材料,并且积极配合贷款办理的流程。如果因买受人逾期提供贷款所需材料而未能享受到房交会优惠政策的,后果自负。

三、如因买受人不具备贷款的资格,而无法办理贷款的,买受人需要无条件配合开发商办理撤备案手续,并承担撤备案费用。

四、买受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条款并理解其含义,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的体现。

五、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世行贷款,合同管理

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双方或数方为实现某一特定的合法主题予以实施的协议。土建工程合同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内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1.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目前,我国利用世行货款项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的。该文的特点为凡是能作为一般条款的,均写入一般条款;凡是要在特殊条款中明确的,写入特殊条款,克服了过去特殊条款修正一般条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点。2.技术资料和说明。3.图纸。4.协议书。5.招标规定和说明(投标组织及有关说明资料)。6.投标书中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率等。7.补遗及附录。

(二)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类型

1.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总价,业主不管理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及各种设计变更均不得改变原合同价。这种合同的风险仅由承包商承担,在总价合同中,尽管规定了合同总价在实施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改变,但在实际中,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双方也会经常发生争议,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 费用加减合同。

费用加减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的基本价格以及利润比例,业主按上述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外加规定比例的利润向承包商付款,这种类型合同的主要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无论工程量和设计发生增减或变更,承包商的利润是不变的。因此,承包商不会注意节省。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计日工的支付,只作为合同应变能力的补充措施。

3.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标时所报的各项工程单价为基础,工程量则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合同的风险是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的,在单价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规范执业,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支付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承包商投标的总报价并不是业主最终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数,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仅供评标时使用。在合同执行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追加工作、合同变更、汇率变化、索赔的发生等都会导致业主支付额的变化。

(三)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2. 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2)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3)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4)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工程监理是通过组织、技术、经济、合同四大措施对土建工程的项目、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进行监理。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执行世行贷款中的土建工程的合同条款,实施政府监督(交通质量管理站)、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企业自检(质监员)的制度,实质是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作为业主单位、承包商以外的独立的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运用业主委托给予的权力,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实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 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监理一方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四)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 完善合同文件是做好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础。

合同愈完善、愈明确,责权利关系愈清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就越小,纠纷就越少。合同文件的任何失误、疏忽、遗漏、含糊都会给合同执行带来困难,也会给管理工作增加难度。

2. 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

由于合同管理是技术、经济及其他各方面的综合性管理,因此,管理体系中的人员分工、职权范围应有明确的规定,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要制定规范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工作纳入科学轨道。

3. 合同管理的关键是管理人员的素质。

因此,要加强人员培训,深入细致地研究和分析合同条款,提高管理能力,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大公无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等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坚持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同时,还要加强管理人员外语培训,以适应国际合同管理需要。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选好人员。要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聘的方式选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的人才放在重要的岗位。二是组织继续学。根据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采取布置学习,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分析总结。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岗位成才。三是送到有关院校深造。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选送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四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

4. 实施合同执行的统筹。

由于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会有许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各个工程和各个合同之间的衔接需要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只有做好协调工作,实施合同执行的统筹,才能保证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协调对于合同管理来讲相当重要。因为一个世行贷款中的土建工程,工期往往比较长,在这么长的时间,承包商、业主难免有磨擦。这就要求协调承包商与业主、业主与监理,监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便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降低工程投资,更好地体现世行贷款的土建工程价值。同时,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系统管理。

5.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必须实行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

体面招数四:担保贷款 第4篇

李老师虽然鉴于自身物质条件无法直接向银行、典当行等融资,却可以另辟蹊径,利用身份特征,通过担保公司曲线借钱。目前,各种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个人融资担保,是对信用良好的个人,由担保公司向合作银行推荐贷款并为其作贷款保证银行向个人发放贷款,在个人不能返还贷款时,担保公司承担向银行还款责任的行为。其提供的担保范围主要有个人消费贷款、房产贷款、教育贷款、出国留学贷款、个人创业贷款、房屋装修贷款等。

贷款条件

对于个人融资担保,要特别注意担保公司对“信用良好”的鉴定。

一方面,大多数担保公司都会要求,个人在提供担保之前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所谓反担保,就是贷款个人向担保公司提供一定价值的物或其他资产作为其贷款担保的担保,担保公司向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后,担保公司对个人提供的物或资产行使权利。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多种多样,有的要求提供反担保财产,包括土地、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收据、机器设备、经营权、股权、债权、无形资产等,这些财产可以是借款人个人的,也可以是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其他人的;有的只要客户交纳一部分保证金(如贷款额度的5%)即可。

另一方面,也是最为独特的一点是,有些职业收入高而稳定又想贷款提前消费的群体,例如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职业经理人、高级白领等,在贷款担保审核、次数与额度上会得到担保公司意想不到的信任。曾有报道提到一些担保公司对公务员提供上百万元的贷款担保,而且不需要任何财产的反担保。抛开社会批判与怀疑,从担保公司的角度看,其看重的是公务员可预期的稳定收入,而收入稳定则意味着担保的低风险。

对于李老师来说,虽然他没有房产、大额存单等可供抵押、质押的财产,但完全可利用自己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请担保公司为自己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基本程序

担保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自主制定公司的担保操作流程,所以各担保公司的要求不会完全相同。但一般来说,每家正规担保公司都应包括以下三个环节: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一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并与个人、反担保人签署有关合同一提供担保,银行放款。

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相对而言,个人如果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可能要花上一两个月,显然通过担保公司贷款效率更高。

担保公司在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时,当然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不过担保公司的收费没有统一标准,一般都是按贷款金额的固定比例如3%~5%收取,其具体计算方式为:担保费=贷款金额×担保费率×借款年限。除此之外,个人还需要按照银行规定,支付贷款利息。

对于李老师来说,他首先需要向担保公司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等申请材料,一周后即可通过担保公司获得银行贷款,并同时支付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李老师如果申请2年期5万元的贷款,则每月的还款额约2200元(利率为6.30%),累计支付利息3350元,加上3000元(按3%计算)的担保费,其通过担保公司获得贷款的总成本为3350+3000=6350元。

防骗“锦囊”

个人融资担保的实质就是个人向银行贷款,担保公司作为个人的担保人向银行提供担保,并从个人获得收益。个人与银行是借贷合同关系,银行将钱借给个人,个人定期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与担保公司是保证合同关系,个人不能向银行还本付息时,担保公司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个人与担保公司是一般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协议确定,个人主要义务是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的担保费用。

厘清三方的法律关系后,借款人应把握下面两个原则:一是银行与个人的钱款往来不能通过担保公司转账;二是防止个人与担保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当事人责任过重。

担保公司诈骗实例

【案例一】

甲通过乙公司担保于1月份从某商业银行贷款买辆汽车。2月初,甲接到乙公司电话称银行车贷要涨息,问甲能否一次性把剩余贷款交了,如可以就把钱交给他们,由他们转交银行把贷款手续结清。此时甲还有50000元银行欠贷未了结,听信乙公司的他立刻将钱交给了乙。5月初,甲接到贷款银行打来的电话要其赶快到银行交钱,此时甲才得知,乙公司并没把钱转交银行。

【案例二】

丙女士通过丁公司担保从某商业银行贷款6万元买一辆汽车,双方签订的《汽车消费信贷服务合同》约定丙不得逾期还款,否则丁公司有权要求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有权随时向她收取贷款额8%的担保费和2%的管理费。某日,丙接到丁公司通知,因其本月有600元贷款未能按时偿还,让她到公司处理解决。但丙刚进门,公司便将她的车扣留并告诉她,根据合同,丙首先须一次性将尚欠银行的20000元贷款还赢其次向丁公司缴纳6000元的担保费和管理费,否则扣留的这辆车不会还给她。

作者现任职于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

个人需要向担保公司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明,如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等;

(2)经济实力证明,如房地产物业、按揭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存折、有价证券、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月收入证明等;

(3)个人情况证明,如毕业证、职称证、工作证明、荣誉证书、职务说明等;

(4)家庭情况,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未婚证、离婚证等;

(5)个人名下企业营业执照及经营情况;

(6)近期纳税单;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第5篇

(适用于委托贷款的借款人为单位时签署)

编号:公委贷字第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住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开 户银 行: 账号: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鉴于(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委托贷款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乙方须按委托合同约定,向甲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现甲、乙双方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委托贷款事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

第一章贷款事项

第1条根据委托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有关事项确定如下:1.1贷款币种为:;

1.2贷款金额为(大写):(小写):;1.3贷款用途为:;

1.4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实际的贷款发放日与上述约定不同的,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

1.5贷款年利率为:。

1.6若委托费由借款人承担,则按如下标准和方式支付:

第2条甲方的提款计划:。

第3条

甲方的还款来源: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使用委托人委托乙方发放的此笔委托贷款;

4.2甲方在使用此笔委托贷款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与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4.3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4.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6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7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8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第5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5.2在委托人将足额款项存入乙方账户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划付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5.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5.4甲方的任何款项到期应付而未付时,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指定的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民生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偿;

5.5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5.6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7如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三章委托贷款的偿还及利息计付方式

第6条委托贷款的偿还方式为下列第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结息,利息支付日为,利息共分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到期结清本息;3.其他:。

第7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委托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第四章担保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项:

1、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编号为担保字第号《保证合同》; □编号为担抵字第号《抵押合同》; □编号为担质字第号《质押合同》; □。

2、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9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10条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对甲方违约使用的资金,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根据违约使用的天数按本合同第1.5款规定的贷款利率上浮[]%(称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11条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向甲方催收,并可对逾期支付的款项,根据逾期天数按本合同第1.5款规定的贷款利率上浮[]%(称为“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

第12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担保人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13条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将贷款放出,则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由于甲方或委托人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额发放贷款的情况除外。第14条 如甲方要求提前还款,则甲乙双方做如下第项选择:1.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且甲方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但甲方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支付违约金;3.不必事先经委托人同意,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条甲方经委托人同意提前还款的,是否需要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由其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16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约定由担保人与乙方订立担保合同,则在其与乙方订立担保合同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抵押权/质权设立)之前,乙方并无义务发放贷款。

第17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18条 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托人委托乙方之权限,则应就修改内容同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委托人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

第七章附件

第19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1.;2.;3.。

第八章附则

第21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及各执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23条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4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银行贷款合同范本 第6篇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贷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借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二、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诉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发放贷款。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灭。

(2)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可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终止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担保物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对偿还的贷款本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自身过错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款项%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迟延付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按约履行借贷合同。

(2)甲方如未按《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还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有关合同费用的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贷款合同范本2

贷款人(抵押权人):分行

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贷款合同范本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贷款合同四范本

贷款合同四范本(精选6篇)贷款合同四范本 第1篇编号: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人: 住址:贷款人: 营业地址:借款人: 住址:鉴于委托人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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