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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国家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财政与国家范文(精选6篇)

财政与国家 第1篇

第四课:国家财政与依法纳税

财政和财政收支

(1)财政就是国家的收入和支出活动。

(2)国家要履行她的职责,完成它的任务,必定要有财力上的保证。国家通过征税等所取得的收入,就是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有多种方式可以取得,主要有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入和债务收入等。

(3)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对所获得的收入进行开支,就是财政支出。财政支出按国家职能划分,可分为经济建设支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国防支出,债务支出和其他支出。

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辩证统一关系

(1)财政收入的规模决定财政支出的规模,有收才有支,多收才能多支,少收只能少支。(2)财政支出是财政收入的目的,财政的合理支出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又能为增加财政收入创造条件。

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关系

在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关系上,经济发展是源,财政收入是流;经济发展是根,财政收入是叶。源远才能流长,根深才能叶茂。只有经济发展,才能广辟财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财政收入保证国家职能实现,在财政收入上保证国家的权威,把该收的坚决收起来十分必要,这是保证人民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客观要求。

国家安排财政收支的原则

(1)国家每的财政收入,应当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的原则来安排。

(2)国家每的财政支出,应当根据有可能实现的财政收入,分轻重缓急来安排,量入为出,尽力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财政支出过多地超出了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收入过多地超出了财政支出,都会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

(3)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国家要制定科学的财政计划,并切实保证计划的贯彻落实。只有保证国家财政收支基本平衡,才能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财政的重要作用

国家的财政收入,在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财政有力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2)财政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3)财政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财政为巩固国防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目的,也是我国组织财政收支的出发点。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创造社会财富,而社会财富的创造,离不开财政的支持。社会财富分配是否公平,也离不开财政工作,财政在实现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调节作用。

为了使财政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关键是大力增加财政收入,而要增加财政收入,最 根本的是发展经济,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 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财物的一种形式。行使征税的主体是政府。只有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才能行使征税权。征税对象为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个人和各类经济组织。

征税是政府依靠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把一部分社会产品集中到国家手中,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分配使用,以实现国家职能,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

税收的基本特征

(1)强制性。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

(2)无偿性。国家征税后,税款为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

(3)相对固定性。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规定征税的范围和标准等,非经国家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

税收的单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标志。

税收的构成要素和种类

(1)国家的税收制度由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

①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承担纳税义务的组织)。

②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或行为要征税。征税对象,是国家征税的根据,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③税率,是指对某种数量的征税对象应征收多大比率的税额。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它的高低及调整直接体现了国家政策引导的方向和宏观调控的意向。(2)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税种

有: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关税等等。

我国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我国的税收,不论是用于经济建设,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还是用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防,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的,广大人民群众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因此,我国的税收在本质上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我国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我国的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税收成为国家最稳定的财政收入,使国家实现其职能具有切实的物质保证。

(2)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以税收为手段,通过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的确定和具体的税收征管,可以促进生产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稳定,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3)税收是国家实行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税收可以了解和掌握国民经济运行的态势,找出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可以通过税收征管工作,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配合政法、工商部门,维护财经纪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每个公民都应该具有依法纳税的意识,将自觉纳税看成是公民的社会责任。

公民依法纳税,既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对国家、对社会的一种贡献。公民要努力培养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勇于协助税务部门维护国家税收,与破坏征税 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以维护税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2.纳税人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1)按照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承担的义务主要有:纳税申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按时纳税的义务。

(2)纳税人在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税法规定的权利:及时获取税法信息的权利;监督税务部门工作的权利;纳税人信息资料的保密权利;了解和监督税款如何使用的权利。

提倡诚信纳税

我们在坚持依法纳税的同时提倡诚信纳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诚信,有两层含义,—个是诚实、不说谎、不虚伪;另一个是讲信用。在经济学看来,诚信是基于人们共识的一种契约,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应遵守的“游戏规则”,它通过履行承诺雨取得公众的信任。我们要树立诚信纳税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风尚。国家要健全诚信纳税的机制,一方面纳税人能够自觉地按照税法的规定申报自己应缴的税,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按照税法为纳税人创造一个简便、公开、透明的缴税环境。

财政与国家 第2篇

一、识记国家财政的含义.1.什么是财政?国家财政如何实现?(财政收入、财政支出)

2.财政与国家的关系是什么?

3.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4.国家财政支出的形式是什么?

二、理解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的辩证关系.三、理解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的辩证关系.四、理解国家安排每年财政收入的原则.五、运用财政作用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社会经济现象.1.财政作用是什么?(B)

2.运用上述相关知识分析说明2012年国家财政对中小微企业、农业、就业、医疗、教育、新兴产业投入的作用..六、识记税收的含义和基本特征.1.什么是税收?其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2.税收区别于其它财政收入的基本特征是什么?请举例说明.七、理解我国税收的构成要素.1.我国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有哪些?请举例说明.2.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是什么?请举一例说明.八、理解我国税收的本质.九、运用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社会经济现象.1.理解税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2.运用上述相关知识,分析上海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有哪些?

十、识记依法纳税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十一、运用公民要依法诚信纳税的相关知识,评价社会经济现象.1.如何理解公民要依法诚信纳税

财政与国家 第3篇

1 科技投入的国际比较

1.1 R&D经费总支出的国际比较

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包括人类文化和社会知识的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具体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国际上通常采用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体现着一个国家的竞争力。中国、美国、日本和韩国等都是R&D投入较多的国家[2]。表1所示10个典型国家的R&D经费支出均呈稳定的上升势头,中国的R&D经费增长速度强劲,但总金额大大低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和日本。从表1可以看出,2012年美、日、德、法、英五国R&D经费占比较高(分别为36.1%、14.8%、8.2%、5.3%、4.9%),而我国R&D经费占比仅为4.8%,远低于5个发达国家的占比。与中国类似,韩国、俄罗斯等经济体也表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在世界研发体系中的地位迅速提高(如表1、图1)。

10亿本国货币

注:资料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注:资料来源于《科技统计报告》,2013

1.2 R&D经费∕GDP总量的国际比较

R&D经费与GDP的比值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投入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指标。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R&D经费与GDP的比值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这些创新型国家的指标数一般都在2%以上,甚至大多国家高于2.5%;而发展中国家明显落在这些国家之后,这一指标值只能维持在1%以下[3]。2010年之前,我国R&D经费/GDP总量的比值增长缓慢,从2011年开始这一比值开始稳步提高,标志着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而我国的科研投入虽然在逐年增长,但是低于其他发达国家,这与我国的国情有关。2011年我国科研投入占GDP的1.7%,2012年达到1.77%,仅高于英国、意大利、西班牙,而与同为亚洲国家的韩国、日本差距较大(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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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于《科技统计报告》(2013)

1.3 R&D经费来源的国际比较

在R&D经费来源中,企业是最大来源方,同时也是主要执行部门。2012年,中国企业R&D经费支出额占全社会R&D经费总额的73.9%,占主体地位。大多数发达国家企业R&D经费占全部R&D经费的比重都在60%以上,韩国和日本均超过71%,法国这一比重在50%以上,意大利这一比重在40%以上[4]。这说明企业技术创新意识在不断增强,同时也显示出企业在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已经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尤其自主创新必须依赖R&D经费的大量投入,企业成为R&D活动的执行主体是科技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前提,这已被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所证明(见图2)。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

1.4 R&D经费执行部门的国际比较

纵览世界各国,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是R&D经费的主要执行部门。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政府、高等教育部门占据了大部分R&D经费,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剧,企业逐渐后来居上,成为R&D执行部门的主体[5]。2012年企业部门占比75.7%,政府部门、高等教育部门、私人非盈利部门占比分别为15%、7.9%、1.3%。英国、加拿大、意大利在高等教育部门的投入均高于1/4,我国在高等教育部门的投入比例与其他国家存在明显差距。高等教育部门是先进科技和创新人才的集聚地,加大对高等教育部门的投入是增强我国科技竞争力的必由之路[6](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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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

1.5 R&D经费研究类型的国际比较

R&D活动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其中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统称为科学研究。2012年我国3种活动类型经费占R&D总经费的比例分别为3.9%、9.8%和86.3%,科学研究占比为13.7%;而发达国家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科学研究比重一般在40%左右,如美国占36.8%,法国占65.8%,英国和韩国分别占49.4%和38.1%(见表4)。我国科学研究比重与上述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说明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十分薄弱,科学研究经费投入不足,R&D经费投入结构有待完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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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

2 我国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国际比较而言,我国财政研发投入处于较低水平

对一个国家而言,研发投入强度通常用科技研发经费占GDP的比例来衡量。从国际范围内来看,科技研发经费占GDP的比例不到1%的国家,是缺乏创新能力的;在1%~2%之间,才会有所作为;大于2%,则这个国家的创新能力比较强。2012年我国研发经费支出总额达7 062.6亿元人民币,R&D/GDP的比重为1.87%,与2011年相比,比重提高了0.19个百分点,提升幅度较大。但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的研发投入强度仍然处于中等水平。我国目前的技术研发与试验创新的投入总量所能支撑的只是以跟踪、模仿为主导的技术进步战略,而要实现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的自主创新战略,全社会研发投入必须倍增,否则,就很难以突破长期以来对外国技术的路径依赖[8]。

相关专家分析国际经验得出结论,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可以显示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比例在0.5%~0.7%左右时,国家处于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比例在1.5%左右时,国家处于经济起飞阶段;比例在2%以上时,国家处于经济进入稳定发展期。许多国家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在0.5%~0.7%左右时依旧增加财政科技研发投入,以不断突破现有经济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这些经验表明:我国必须坚持对科技投入不断增加,才能为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足够的知识和技术积累[9]。

2.2 我国研发资金投入结构模式发生转变

我国研发资金投入模式出现了从政府主导型向政府企业双主导型过渡的趋势。而从我国企业研发资金投入现状来看,企业研发创新的动力并不是很足,企业研发经费的分布并不平衡,企业未能发挥技术创新的主导作用。与发达国家对比来看,越是发达的国家,其R&D经费中来源于企业的资金所占比例越大,企业越显活力。我国只有提高企业资金投入,方能更好发展。

另外,我国企业研发经费分布不平衡,企业研发经费存在向个别企业过度集中的特征。联想、华为等公司的年研发投入数亿元,而作为中国产业主体的大中型企业中有60%的企业没有自主的研究开发活动,67%没有新产品开发。由于政府主体和企业主体在研发活动中的基本利益取向并不相同,政府研发投入总量的不足,就难以保证它在应当介入的领域不会出现较大的缺项。

2.3 财政科技对产业技术领域的支持方式有待创新

目前,国家对产业技术领域的支持主要是通过科技计划的形式进行,除了基础研究项目外,财政对产业技术领域的支持力度事实上是有所下降的。财政资金还未起到引导作用,使得产业界、第三部门资金投入与产业技术领域脱离。政府支持项目的R&D经费中,国家财政投资项目占据绝大部分。一般情况下,资金是随着科研课题的项目分配进行的,无论是科研机构、高校研究机构,甚至企业研究机构的R&D活动大都是围绕着国家确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展开的,而争取中央政府R&D经费的支持则成为从地方政府到各执行主体行为的最主要的激励目标。在资金使用上,现有十几项国家科技计划分属不同的部门,各科技计划之间又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有些计划目标相似,造成投入分散、效率低下。

我国的科技投入方式一直是政府直接投入推动的,在以计划经济体制和跟踪模仿为主的特定历史阶段,这种投入方式的确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的今天,这种投入方式已经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政府作为政治主体和社会管理主体,对于重大科技发展方向和大部分为公益性质的科技项目选择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在需要产业化和进行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时,其效率性却要逊于企业[10]。

2.4 政府财政研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得不到保障

根据《江苏省科技统计公报》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3年,财政科技研发支出增长波动幅度平稳,而财政科技研发投入的增长波动幅度较大,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存在忽高忽低现象,政府财政研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得不到保障。这也反映了我国在制度层面人为的干扰因素比较大,缺少法定的制度约束来保证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

长期以来,我国研发经费总量虽然增长较快,但基础研究在整个研发经费中的比重一直徘徊在5%上下。虽然我国研发经费的总量虽然已与发达国家相差不多,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还远不及发达国家水平,甚至低于韩国,一个国家想要取得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必须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提升基础研究经费在研发活动经费中的比重,只有在新知识和新发明的源泉上下足砝码,才能实现强国梦。

3 典型国家财政科技研发投入的政策与经验

3.1 美国经验

一是具有指导和管理研发投入的法律和计划。美国的科技经费预算一般是在法律和计划的指导下编制完成的,如美国的《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组织、重点法》既包括总的投资原则,同时对实现该法若干目标的拨款金额都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有着严格研发经费管理体系。长期以来,美国联邦政府设有专管科技的行政部门,总统主要通过科学顾问和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来协调联邦政府的科技政策和预算,国会、众参两院在预算委员会下设置与科技相关的委员会。美国联邦政府的40个部局有研发任务,一般设有科技司局,其中研发经费最多的是国防部、能源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商务部、国家科学基金会、农业部和环保局等,占联邦科学预算的95%以上。美国有约850个联邦实验室,一般由联邦政府部门所属,每年经国会授权并拨给经费,约占联邦研发预算的30%。

三是有严格的研发经费的监督体系。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和预算局把“强调同行评议”作为确定研发预算的主要基本原则之一;另外,组织专家或独立科技评估机构对研发预算进行评估和评价,鼓励公开竞争,把资金有效运用到重点项目和领域,减少重复和浪费。

四是分领域制定科技投入的具体领域。联邦政府不制定全国统一的综合性科技发展规划,但有关机构常提出一些非强制性的科技发展公告或政策建议。在能源、环境、卫生、信息与通讯、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等各个领域还制定具体发展战略或计划,其中有跨部门的,如国家纳米技术计划(NNI),也有由单个部门执行实施的,如能源部的新能源计划[11]。

3.2 德国经验

一是有着严格的研发经费管理体系和政策策咨询机构。联邦和州政府设有科学委员会作为政府科技政策咨询机构,由政府代表和总统指定的科学家组成。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资助研发机构,联邦政府内主要由教研部、经济和技术部、国防部对研究机构提供资助,大学的研发主要由州政府资助,其中,教研部负责制定和贯彻研发政策。德国还建有许多现代化研究机构,其运行费绝大部分来自政府,但其活动独立并不受政府的直接管理,比如马普学会、弗朗霍夫学会、蓝名单研究所、联邦科技机构(联邦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二是有着明确的财政科技投入战略规划和各类促进计划。德国巴州政府为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了相关的资助计划,比如中小企业贷款计划(MKP)提供贷款和补助、通过提供担保和免除责任减轻企业风险。另外,德国政府2006年提出了信息技术研究计划、“绿色生态”农业计划等科技发展计划。

三是对研发机构进行分担资助的财政支持方式。政府研发投入有“政府经费负担”和“政府使用”两项。其中,“政府使用”主要用在政府研究机构上,分为单位资助(Institutional Funding)和项目资助(Project Funding),前者又叫固定拨款,是主要部分。德国采取联邦和州分担资助的方式,如马普学会95%的经费由联邦和各州各出资一半,其中90%为单位拨款、10%为项目资助。德国研究协会(DFG)类似于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会,是政府资助科技的机构,各州与联邦政府分别承担德国研究协会每年10亿马克预算的一半。

四是实行基础研究优先的政策。国家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基础研究和进入市场竞争以前的应用基础研究,并为之提供现代化的科研公共基础设施和条件以及无偿提供基础研究获得的最新知识成果。

五是高度重视对研发进行绩效评价。德国联邦教育研究部BMBF聘请来自全世界的专家对德国的研发支出进行严格、系统的独立绩效评价,以保证绩效评价客观、公正与有效。专家组每年会向德国议会报告最新的研究成果,并且每两年会提交一份关于各国研发支出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是编制财政预算、制定科学有效政策的重要保证。德国预算过程是一个非常精密科学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经济预测、税收预测、联邦预算编制、欧盟预算监督等过程,德国研究机构经济预测联合组、德国经济专家委员会等权威研究机构均参与其中。

3.3 日韩经验

一是制定战略性的指导研发投入的法律和计划。日本提出“科学技术立国”,实行独立创新的科技政策,对先进技术不仅“模仿和追随”,并且要“首创和领先”。日本1996年制定《科学技术基本法》、2001年制定《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等,规定了今后科技的研究方向及其预算目标额度,在此基础上各省厅制订本部门年度《科学技术重点指针》,严格指导本部门年度预算编制。韩国从1962年起每隔五年制订一个《科技发展五年计划》,近期制订了“2025年构想”,远景目标是在2025年以前,实现其科技地位挤入世界前七位。

二是具有统一规范的研发投入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日本内阁直属机构综合科技会议负责全面协调、决策政府科技政策,首相任议长。研发管理采取“官民分立”和“部门分管”的体制。民间企业及其他研发机构自行管理,自主进行研发活动,政府只对它们进行引导、调节和协助。政府所属研发机构、特殊法人以及国立大学及其附属研发机构分别由有关省厅管辖。另外,突出对政府研发机构的支持,日本的国立研究机构完全像政府机关一样,获得了日本政府的研发预算的45%,占其支出的99.4%[12]。

三是突出产学研合作,提高竞争性研究资金的比重。日本成立了许多半官方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研究成果,资助民间企业发展高技术产业。韩国政府通过增加专项政府拨款,建立全国性机构和网络,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和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培训等,加速科研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20世纪90年代后期,政府竞争性研究资金每年以10%的比重增长。

四是政府科技财政高度注重对技术开发活动的补贴。日本政府对企业的技术研究、应用研究经费或研究开发所必须的设备费和运转费,提供一半的政府补助金。韩国的补贴政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政府来设定研究和开发方向,对参与企业进行直接补贴;二是采用税收和金融手段优先支持企业的研究和开发活动,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财政投入政策主要有面向技术开发的低利率和技术开发资金支援制度。

4 典型国家财政科技研发投入的启示

4.1 科技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

科学技术发展的垫脚石和助力是基础研究,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基础研究是一个国家科技进步的根本,在促进科技水平进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较发达国家而言,我国不够重视基础研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比例也不合理,科研机构和大学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更愿意进行应用研究或开发研究活动。虽然发达国家投在开发研究的资金比例占了大部分,但基础研究的比例也不低,基本维持在五分之一左右,并且呈现出增加的趋势。我国政府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加强对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和资助,不断发展和提高以科技创新为主的基础研究的能力,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三方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合作。

4.2 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模式

我国目前处于企业主导型的科技投入模式,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待完善,企业投入科技创新活动存在巨大风险。国际上采取多元化投入模式的国家,其民间的科技投入和境外的科技投资都很活跃;而且相应的,政府投入占比也较高,政府也分担了部分风险,并且起到了科技投入导向作用。我国在科技投入方式上,应逐步实现向“政府引导投入为主,逐步迈向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模式转变,多元化的投入模式正好符合我国以政府政策为导向,外资大量涌入、企业和民间经济发展迅速但风险防范能力比较薄弱的现实情况。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的科技投入金融支持政策,通过税收减免、第三方保险、补助金等有效措施,积极引导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对科技投入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下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13]。

4.3 重视科技投入流程的信息化建设

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流程是科技投入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关乎科技长足发展与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等财政投入信息化系统,为科技投入管理提供高效便捷的工作平台,对财政科技投入的每个流程进行跟踪式服务,及时更新财政科技投入的新进展新动向,为投资方提供后期资金使用情况报表及项目进展,为投入方明确资金使用说明及预期目标,综合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信息化的财政科技投入系统可以进一步杜绝重复立项、项目管理不透明、不公平、浪费科研资金等情况,保证财政资金用到实处,随时接受人民监督的网络流程也大大降低了资金滥用的风险[14]。

4.4 完善科技投入法制建设及绩效评价体系

法律对科技活动调整的广度、深度及影响力都在不断增强,科技投入的规范急需法制保障。我国必须加强和完善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建设,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科技发展规律,立足我国国情,同时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立法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技法律制度体系,为我国科技进步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还必须要制定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来调查、分析、监督、评价科技投入的效用水平和成果,包括研发计划、研发经费使用情况、后期取得的成果等都应纳入评价指标范围,保证计划目标设定的恰当、计划实施的妥当以及避免重复投资[15]。

摘要:由于科学技术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活跃、最具革命性的因素,国家对财政研发的投入显得尤为重要。对比发达国家的政府财政科技投入体系,找出制约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因素,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政策投入经验与政策,针对我国现行的财政科技投入实践提出对策和建议。

现代财政与国家治理 第4篇

单就财税体制领域改革来说,更是浓墨重彩,《决定》中提出了“现代财政”的理念,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分配、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是对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论断。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财政被政府过多地作为一个工具在使用,而现代财政更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从“放权让利”到“现代财政”

从财政的经典定义来看,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追溯财政的发展,其职能和定位也一直在变化和发展,但都离不开当时社会的时代背景。

根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的研究,伴随着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迄今为止,财政发展经历了时代印记鲜明的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通过“放权让利”激发改革的积极性(1978-1994年)。

在改革初期,政府能够且真正放出的“权”,主要是财政上的管理权;政府能够且真正让出的“利”,主要是财政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的份额。

主要的措施有,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上实行“分灶吃饭”;在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实行“减税让利”;在税收建设制度上着眼于实行“复税制”;在与其他领域改革的配合上,给予“财力保障”。

第二阶段,财税体制改革踏上了制度创新之路(1994-1998年)。

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也让人们意识到“放权让利”的改革不可持续,由侧重于利益格局的调整转向新型体制的建立。

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通过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流转税制、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征土地增值税,以及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基本规范等一系列行动,全面改革税收制度,搭建了一个新型的税收制度体系。

第三阶段,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1998-2003年)。

1994年财税改革所着眼的主要是以税制为代表的财政收入一翼的制度变革,至于另一翼——财政支出的调整,虽有所涉但并未作为重点同步进行。于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及其机制为主旨的“税费改革”及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先后进入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心地带,并由此将改革带上了财税体制整体框架的重新构造之路——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第四阶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2003年至今)。

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部署,将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纳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布局,从而在两者的密切联系中谋划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方案成为题中应有之义。以此为契机,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开始了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一系列操作。

当历史的节点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现代财政”理念的提出让人耳目一新,更是被提升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

由于我国缺乏财政法治传统,财政被过度工具化,财政的职能和作用也被大大缩小。此次,将现代财政提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反映了决策层着眼于整体性、系统性的改革新思维。

迈向国家治理

财政为庶政之母,国家治理需要财政作为基础和支柱,同时国家治理的所有活动也都反映到财政改革发展过程中。

那么,国家治理是什么?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包括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

著名政治学者、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认为,有效的国家治理涉及三个基本问题: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样。

其衡量标准至少有五个。一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三是法治,“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四是效率,即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五是协调,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座位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

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的现代财政,究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建立。财政部长楼继伟认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应该从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审核预算重点应该从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抓紧研究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逐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此外,就是预算公开,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

二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深化税制改革的重点包括: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推进消费税改革,调整其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进一步发挥税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充分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三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在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基础上,界定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政府间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调节上下级政府、不同地区之间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实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

理财为治国核心

著名财政学家熊彼特曾说,一旦税收成为事实,它就好像一柄把手,社会力量可以握住它,从而改变社会结构。无论什么时候,财政都对一国的政治和社会演进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此次三中全会将财税体制改革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财政地位也得到了空前提升,在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改革的“硬骨头”越来越多的时刻,财税改革是当前的最佳突破口之一。因此,在这般寓意下,治国当以理财为核心。

天津财经大学副教授任晓兰认为,财政问题对于现代国家建构具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只有提升了国家汲取财富和合理预算的能力,国家的权威才能得到增强;只有约束住国家征税和预算的权力,国家才能实现权力的分立和制衡;另一方面,也只有将与社会成员密切相关的财政预算公之于众并允许公众广泛参与,一个成熟的社会才有可能逐步形成。

治国应以理财为核心,合于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财政可以看作是连接政治体系、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这三个系统的媒介。

财政与国家 第5篇

财政是执行和实现国家职能的手段,具体讲就是制导社会分配的手段。不能简单地认为仅仅是保证国用。从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来说,一要通过要素的分配来制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技术进步,保证生产按照生产力再生产规律来发展。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原理,“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而且是依靠这个手段来发展的”。这就是国家制定产业政策、远景目标、战略目标的依据,也是制定技术政策的战略要求的依据。只有实现生产力再生产规律的要求,才能达到真正的高速度、高效益。二要通过利益的分配来制导社会经济结构,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配置不同的生产关系,并使各种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下,各得其所,各守其位,遵守补充的地位,有序地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发挥主动性和首创精神。这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生产力再生产的高速发展扫清道路、解放生产力的原理。

这两条原理,就是生产力再生产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就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和逐步达到最终目的共同富裕的方法。?

一、认识国家的本质有必要重温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阶级是由差别而来的,所以国家将随差别的消失而消亡。商品、货币、市场,也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变化直至自行消亡。财政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财政是执行和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离开了国家职能,就不能认识财政职能,由于国家有阶级性,因而财政也有阶级性,离开阶级属性,就不能认识财政的本质。我们批判以阶级斗争为纲,但不能批判阶级观点,更不能批判无产阶级专政。?

为了弄清楚财政属性,就必须首先弄清楚国家的起源和国家的属性。?

(1)公共权力,就是国家。公共权力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权力。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指出:“在社会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 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相应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1〗恩格斯在这里讲的国家是以协调社会生产、分配、交换行为规则,维持商品生产、交换的秩序。正如现代人所说的规范化、法治化的意思。这一点正好说明了法、国家职能是生产方式的一个要素,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基础之上又是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这同某些理论家提出的“政企分开”、“国家不管经济”是针锋相对的。?

(2)分工的规律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社会分工的需要才产生国家,因此要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成果的分配来认识国家的起源与国家的属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在这个完全委身于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从事于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政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但是这并不妨碍阶级的这种划分曾经通过暴力和掠夺、狡诈和欺骗来实现,这也不妨碍统治阶级一旦掌握政权就牺牲劳动阶级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并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对群众的剥削”〖2〗。这里恩格斯又进一步阐明了这种管理社会共同事务的职能,由于分配上的差距,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因而在剥削阶级掌握政权执行社会公共权力的条件下,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了对群众的剥削。这样国家就从为群众服务的职能变为镇压被剥削阶级的阶级专政职能。?

马克思在《道德化的批评与批评化的道德》一文中指出:“人们的政治关系同人们在其中相处的一切关系一样自然也是社会的、公共的关系。因此,凡是有关人与人的相互关系问题都是社会问题”〖3〗。所以,社会的公共关系,如同政治关系一样,是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的。所以,公共权力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权力。?

(3)恩格斯说:国家是阶级的产物,因之它就获得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之上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4〗。所以马克思称

剥削阶级统治下的财政是第二重剥削。?

(4)国家作为一个阶级的组织,为了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必须用暴力把被统治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条件下,成为巩固这个生产方式的手段。所以恩格斯又说:到目前为止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着的社会,都需要有国家,即需要一个剥削阶级的组织,以便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特别是用暴力把被剥削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些压迫条件下(奴隶制、农奴制或依附农制、雇佣劳动制)。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的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所以凡有阶级存在,就要有国家,而且是由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专政的国家,以巩固它的生产方式和维护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建立经济秩序。这个原理足以说明那些只承认国家是政治的组织不应管理国民经济的主张与言行是错误的。?

(5)关于国家消亡问题。“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阶级统治和根源至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由此二者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为也随着被消除了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5〗。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论证了国家消亡是在生产力大大发展,社会产品大大丰富,人们的觉悟大大提高的条件下,消除了两极分化、消除了差别、消除了阶级对立为基础的。无疑这是我们未来的目的,又是我们这个社会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的任务。要缩小差别,必须承认差别,认识差别产生的原因,从而创造消除差别的步骤和方法,并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实施的步骤。?

上面我反复引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国家的产生和社会职能的论述,为的是用他们的话来说明,国家是用一个共同规则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形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公共权力的机关”,它从事于“社会的共同事务”所征集的“公共财”,因之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家用“公共开支”的理论来解释财政,似乎是有根据的。因为他们从私有制的角度作为分析的根据,所以把国家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分配同私人分别开来,不是按资产分配而是按国家权力进行分配,并把这种分配称之为以公共需要为目的而集中的公共产品。这样的推论从现象和形式逻辑来说,也似乎是有道理的。因为政府支出中的公共事业设施开支、社会福利开支、甚至镇压劳动人民的支出,也是为了维持“社会安定”的。所以把财政称之为公共财也就有道理了。然而这是不对的,是完全错误的。因为他们对国家的阶级属性即国家的阶级专政职能没有弄清楚。用“公共财”的理论来说明财政就是把阶级抽象掉了,是一种掩盖阶级矛盾的手法,因为他们把性质的定位定错了。不管这种定位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是错误的,必须澄清,必须纠正。?

特别是我们在纠正左倾的错误后,又发生了另一种偏向,即不注重阶级分析了。谁要说进行阶级分析、谁要说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就有人出来指责你,诬蔑你是左倾路线回潮。其实这一条正是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最为重要的一条。?

还有人对改革开放的方针进行片面的解释,要求政府退出经济领域,实现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守夜人”的政府,甚至比亚当.斯密走得还远,发展到不 要一点国家干预,要实行完全的“政企分开”。改良一点的就提出了双元结构论。这对不对呢?显然是不对的。大家知道,社会主义是一个从资本主义向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之间过渡的过渡阶段。在这过渡阶段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还存在差别,因而存在着阶级,存在着国家。这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因此,这个国家的任务,就是要如小平同志说的要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任务;以消灭阶级,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目的。这一点,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用列宁的话来说就是无产阶级的二位一体的任务。?

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即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所以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即生产力的多层次性,才有多种经济成分存在的必然性。这种非公有经济的存在,在发展生产力上,无论它多么重要,也只能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补充而不能成为主体。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只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只能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它既不能与公有制平列,更不能成为主体。所以其上层建筑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初级

阶段的特征。那种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说成是所有制结构多元论,是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歪曲。?

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归根结底,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就是要在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走社会主义道路。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得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就是以这一种经济为基础。怎么能说我国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的企业是行政机关的附庸,在改革中要实行政企分开呢?把公有制同社会主义国家分开,还能算社会主义吗??

这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前提。否定它,就是否定了党的基本路线,否定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任务也就否定了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正如马克思说的:“如果政治权力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暴力(即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6〗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新体制,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这就是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个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是邓小平同志所指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两个根本原则。谁要违反它,就是违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所以,双元结构、多元结构是不对的,错误的。把国家说成是脱离经济基础的抽象的政务机关,或者说由于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它是各个经济成分联合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应该是多阶级的联合统治机关,那就成了赫鲁晓夫所称道的“全民国家”、“全民党”。双元结构是要政府代表全民管理公共开支,又以资本家的身份即资本的身份分红,所以称之为二元结构。这显然是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是违反了社会主义国家学说的。?

我们的国家政权,必须为劳动阶级服务。列宁说“国家政权仅仅是各个阶级都能而且应该利用(并且应该善于利用)来为自己的阶级目的服务的工具”〖7〗。 所以,小平同志指出,“对于中国现在干的究竟是什么事情,有些人还没有搞清楚。我们干四个现代化,人们都说好,但有些人脑子里的四化却同我们脑子里的四化不同。我们脑子里的四化是社会主义的四化。他们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也就离开了中国的发展道路。这样,关系就太大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让步。这个斗争将贯穿在实现四化的整个过程中,不仅本世纪内要进行,下个世纪还要继续进行”〖8〗。小平同志还谆谆告诫我们:“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济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9〗。?

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提出,计划和市场这两种方法都是经济手段,不是本质,不要争论姓资姓社,同时他又指出三个有利于的检验标准是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为核心的。他指的社会主义是什么呢?他说:“社会主义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知道,生产力再生产是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统一才能实现的。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没有单纯的生产力再生产。所以小平同志又强调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条根本原则”。这同列宁讲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二位一体的历史任务,即除了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和它们的反抗之外,“把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以及所有小资产阶层引上新经济建设的道路。这种劳动组织把科学和资本主义技术的最新成果同社会主义大生产的自觉工作者大规模的联合起来”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列宁又说,“这个任务比第一个任务更重要,因为归根到底,只有新的更高的社会生产方式,只有用社会化大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和小资产阶级生产,才能是战胜资产阶级(――笔者注,这里指的就是消灭差别)所必须的力量最大源泉”〖10〗。列宁指引的道路和小平同志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阐述,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发展。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两个转变”,也正是对这一科学原理的具体运用。这是与马克思所说的“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

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我们是向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的过程,缩短过渡时间”的原理是一致的。这正是说明了马恩列斯毛邓都是从社会发展的基本原理出发的,即发展生产力是消除差别达到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为出发来分析问题的。发展生产力首先要解放生产力。所谓解放生产力,实质上就是调整生产关系,来适应生产力再生产规律的.要求,就是使上层建筑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才能称为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变。?

二、财政职能是实现国家职能的手段,财政分配方式、分配目的随着国家制度的演变而变化?

财政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同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方式不同,国家基本制度是不同的,因而国家的职能是不同的。作为实现国家职能的手段的财政职能自然也是不同的。?

国家的存在,标志着阶级的存在和差别的存在。财政是分配范畴,是从一般分配中分化出来、独立出来,同时又是制约和制导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分配范畴。因而它随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演变,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讲过:“社会是经常处于变化过程的机体。一切社会形式都具有历史的暂时的性质”。分配方式是生产方式决定的,又反作用于生产方式的。财政学是研究不同社会制度下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发展规律的科学。我们知道,分配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仅是一个中介环节。生产方式不同,生产目的不同,分配方式就不同,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又服务于生产方式。国家分配是内在于生产方式的要素之一。?

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论,早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资产阶级理论家就认为国家财政为执行国家的各种社会职能而参予社会产品的分配活动,其实质就是国家在占有和支配一定份额的社会产品所发生的关系,并制导社会产品的分配。这个基本原理是共同的,但其实现形式则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以前的剥削阶级统治的生产方式下,都是私有制为主体的,所以相对私有经济的国家财政而言,称之为公共财务,或公共财政。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因为一切从资本增值出发,把为公共服务称之谓公共产品。这种说法是实用主义的,从现象看似乎有理,但从本质来追究则是错误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一切社会制度和现象都是历史的产物。因此,我们在进行研究工作时,就不应当从“永恒的正义”出发,而应当从产生这种制度和现象的条件出发。经济条件变了,生产方式变了,经济规律变了,市场运行机制就变了,从而财政的形式也跟着发生变化。所以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都一再强调指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对具体问题要进行具体分析”,“要坚持实事求是”。资产阶级历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正好相反,它们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不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之后,我国的一些学者为了借鉴西方经验,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直接对比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把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财政称之为公共财政。这是从现象出发不究本质的结果,无疑是从根本上错了位。我觉得这种主张对我国的现实会起到误导的作用,所以提出来商榷。

公共产品论者的错误有三:第一是把不同社会制度,把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生产方式同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的生产方式的市场交换关系混同了。第二是把国家的阶级性否定了。等于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市场经济当作永恒真理,搬了过来,因而把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和资本主义国家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职能等同了。从而把执行社会主义二位一体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财政职能变成资本主义实现资本增殖职能等同了。第三,否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再生产”,把消除两极分化的公有制生产关系与扩大两极分化的资本生产关系混同了。他们违反了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书中写的“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才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原理。?

公共产品论者,是从资本增殖的观点来分析认识事物的。所以他们把资本主义对劳

动人民的专政机器和对外为强权政治、霸权主义服务的各项开支(包括扩张军备)都算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共产品。这种把拳头和大棒都作为公共产品的观点,正是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力图掩盖阶级矛盾的拙劣手法。我国的一些学者对此不加分析,以照搬照抄为荣耀。不仅如此,他们还用资本增殖的效益论来分析这种种开支,并给予溢美之词。这是把自己的立场摆错了位置(研究财政支出的社会效益和从社会效益出发来研究财政分配是可以的,但理论体系和出发点、目的是不同的),显然是用公共产品论来偷换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方式是生产方式决定的原理。此其一。其二、他们的错误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中的生产资料换成“资本概念”的“产权”或“股权”。他们提出,为同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接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也应该采用公共产品和资本的双元结构论。这实质上是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元论来偷换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一元论。这是公然违反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所以,企业本位论、企业主体论、个人主体论等,都是以资本和个人为出发点的,违反了人是社会的人这一起码的科学道理。社会中的亿万人民,都要有代表来主事。主事者是代表着阶级利益的,阶级利益的集中表现谓之意识形态。我们的财政理论也是意识形态。财政分配都直接关联着不同经济成分的利益,因而都是有阶级性的。?

公共产品论者对国家本质的观点正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但他是代表那一个阶级利益呢?请听一听、比一比就会明白。张馨同志引证道:霍布斯的所谓国家:“用一个定义来说,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霍布斯对国家的这种定义,是社会契约论的典型代表,也是西方从希腊到启蒙学派对国家的传统看法。这种国家观较之神学家的君权神授说进了一步,但他歪曲了国家形成的真实原因和过程,抹煞了国家的阶级的实质,是唯心主义的、反历史的。张馨同志对这种国家观没有作批判,还进一步申明:(1)国家和政府本身就是一件最重要的为个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产品”;(2)政府开支是公共产品的成本;(3)这是以个人而不是以阶级为基点的“国家”。并说,“这种以平等的个人为基点的理论,是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这一市场经济特有的反映,也是现代西方财政学以个人需要为分析基点的思想根源”〖11〗。在这里,我不禁要问,这个社会是什么样的平等的人组织起来的?资本和劳动力的交换是天生的平等派吗?是谁同谁订了契约?谁给谁授了权?授的是什么权?劳动人民又是什么样的人格?把这些问题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国家学说比较一下,我们就很明白了。上述的观点是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幻想,是一种没有根据的瞒天过海、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这正等于那些不讲人权者讲人权,把种族歧视、剥削与压迫说成是“平等”一样,都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同时,把“边际效用”引入公共产品论,更是荒谬。作者引证奥地利人萨克斯在1883年将门格尔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运用到公共财政上来,“使公共服务成为具有价值的公共产品,......从而为公共产品论的建立奠定了经济学基础”〖12〗。这明明是把第二重剥削改成为创造价值的谬论,但张馨却说:“将公共产品与社会成员个人以消费者身份所作的主观效用评价相联系,使得政府活动成为创造价值的提供公共产品活动,在公共产品供应与个人纳税间建立起来等价交换关系。都使得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得到了经济学原理上的证明,公共产品已成为市场经济必然的合理的伴生物,而不再是市场异己力量了。这使得关于公共产品问题的分析能够形成较为系统的财政理论”〖13〗。这种把剥削关系变为等价关系,即资本家同雇佣工人是平等的关系,从而把异己力量说成资本剥削剩余价值正是资本家对工人的“爱”。?

真是天晓得,把边际效用价值引入到公共产品中来,就使公共产品具有了价值,并且使政府与个人纳税建立起等价交换的关系。从而奠定了经济学的基础?这不明明是一场谎言吗?真的是人间天堂。张馨又说,“公共产品最佳供应是有着与个人产品不同的效率条件的。同时由于利益赋税原则是对市场定价的一种模拟,又使得人们忽视了政治程序在实现公共产品有效配置上的作用”。所以他承认这方面是有所失误的,从而又承认“公共产品供应应遵循什么条件,并经由何种渠道,才能实现最优资源配置的问题,这在当时没能解决的”。?

既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又是没有经过实践证明的谎言,作者却在歌颂奥地利学者的贡献时,对瑞典学者威克塞尔加以颂扬,说他“同意公共产品供应应使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并提出用“利益赋税原则”来实现这一点,从而使“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给予个人的边际正效用应与个人因纳税损失财富的边际负效用相等”。边际正负效应为什么会相等、怎么能相等,张馨没有作进一步的

分析,却又赞赏起威克塞尔“还将公平问题引入了公共产品论中”来了,他说:威克塞尔认为,“如果消费者依个人边际评价缴纳税款,可以说是按公平原则办事,但这要以现存财产和所得分布公平为前提”〖14〗。对于威克塞尔提出的“要以现存财产和所得分布公平”这个假设的公平前提,张馨是信以为真了,说威克塞尔“将所得分配公平与利益赋税公平区分开了”。事实上,这个现存财产和所得分布公平的前提,正是马克思毕生研究的实现共产主义的前提。威克塞尔等人抽象地谈论公平,只不过是一句空话,欺骗善良人民的话,有什么值得赞扬与歌颂的呢?。?

最后作者又把萨缪尔逊模型抬了出来。但是作者也不得不承认这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他引证萨缪尔逊的话说:“存在着一个无所不知的仲裁者,他知道每一个人的真实偏好,在既有的资源和技术条件下,这个仲裁者,决定着一组最优解,其中每个解都包含着公共产品与个人产品的产量混合,和以个人产品在消费者之间的分割状态。每个解都处于帕累托效率状态下,都满足消费上的边际替代率之和等于生产上的边际转移率的条件,这就称之谓萨缪尔逊条件”。据说“它不同于个人产品的效率条件”之处在于“个人产品最佳效率条件是每个人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都相同”,即“=边际转移率”。这样就解决了“公共产品最佳供应的效率条件问题”。就是边际替代率=边际转移率。?

既然作者认为该组解的每个解都处于最优效率状态下,为什么又提出:“还需要由一条社会福利函数去确定一个极乐点’”?据作者说:“这样的萨缪尔逊模型又同新福利经济学的分析相一致”。既然是最优的又同新福利经济学相一致的“萨缪尔逊条件”,那又有什么必要去找仲裁者和什么“极乐点”呢?然而,作者认为萨缪尔逊虽然比威克塞尔----林达尔模型进步,但作者还是又回到威克塞尔的“公平原则要以现存财产和所得的公平为前提”上来了,然而这个现存财产和所得分布的公平本身就是虚拟的空想,林达尔模型的需求曲线也是空想的。因而萨缪尔逊模型提出的“个人效用无差别曲线也同样是空想的”。这种“空想”+“空想”+“空想”,不是子虚乌有还会是别的什么东西吗!作者怎么又当作天赐的馅饼来喂我们广大劳动人民呢?这里说的将会引起的负面效应是什么,作者是应该明白的!?

然而作者本人的结论推翻他自己的论断后,他却仍然执着地崇拜着追求着“通过政治程序实现公共产品的最佳供应”。这个“政治程序”是个什么意思?其谜底是什么?我认为作者应予公开说明。?

再拿作者推崇备至的西方市场失灵理论来说,也并没有什么新鲜奇特之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早就得出市场必然失灵的理论,并指出了市场失灵是无政府主义自由竞争规律的恶果,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社会化的制度性所固有矛盾的表现。正是资本主义这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推动,才找到产生这种差距的两极分化的阶级矛盾。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通过生产资料私有逐步实现公有(有待小生产向大生产的发展),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两个根本原则,强化国家宏观调控,用国家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去驾驭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克服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这就是党的十四大提出的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的准确含义。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作者最后说,西方公共产品是围绕着市场失效、共同消费性、公共产品最佳配置以及“社会抉择”(注意这里正是他上面所指的――无所不知的仲裁者)等,在数百年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与我国财政理论有着完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理论思路。这句话是对的,作者介绍西方公共财政学的演变与发展也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作者在介绍时,对西方公共财政学说抱有先验的观点,没有采取必要的分析与批判的态度,并在没有充分对比和论证的情况下,就武断地得出西方公共产品学说对我国具有现实意义的结论。这显然是严谨的学者所最不可取的事情。要知道,公共产品理论作为帕来品曾在近代中国风靡一时,但随着旧政权的倒台,这种理论因不适合我国国情而烟消云散。而我国社会主义财政学,是在经过了公共财---商品货币关系----价值分配论,剩余价值分配论,逐步发展到国家分配论、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论、国家分配制导论、国家分配调控论的,并广泛吸收和运用了西方数理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投入产出法、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优秀成果。这些成就的取得,是我国财政战线上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通过正反两个方面实践检验中产生出来的。我们都认为成就是很大的,随着实践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和建立,这种理论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但完全

抛弃不顾肯定是不行的,照搬照抄西方公共产品学说也是没有出路的。?

要知道,认识的迷误,是工作失误的根源,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样做既迷误了自己,又会给别人以误导。?

应用科学和技术是可以学人家的,基本理论是同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决不能同西方接轨。在西方经济学著作中,对于政府职能的看法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维护和稳定资本主义经济的财产关系”。不论是那一派经济学家,都把这个职能当作为政府基本职能,并认为,相对于这一基本职能来说,政府的税收和支出活动具有实现的意义。关于这一点,西方的一些学者往往并不讳言,并把它当作他们的一个基本前提,有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作为共识的原理一样。对此,我国的一些学者却往往上了当,把这一前提遗忘了,以至走入了误区。?

我国的财政学――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论,在50年代形成、发展,但由于经济工作中间的失误,也影响了财政学的发展。现在危害最大的是食洋不化和拘泥于习惯势力的小生产思想、个人利己主义、本位主义、地方主义等等,这些都是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相抵触的,特别是小生产观念的狭隘经验主义。用预算管理学来代替财政学,也是习惯势力的一种倾向。我是主张在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论的基础上,依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加以完善,根据社会主义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除差别,最终达到生产力大大发展,产品大大丰富,人民觉悟大大提高――共同富裕为前提。所以,财政分配不能只限于“国用”,而应按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原理,以生产力结构优化为核心,以要素分配与利益分配的协调为基点,构建广义财政学学科体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8-539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6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3页。 ?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6、168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38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6-487页 。?

〖7〗《列宁选集》,第四卷,第126页。?

〖8〗《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4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111页。?

〖10〗《列宁选集》第4卷,第13页。?

财政与国家 第6篇

中国预算绩效管理方案与路径研究

工作任务大纲(TOR)

经财政部批准,财政部预算司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技援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推进中国绩效预算改革研究。该子项目目标包括系统总结我国预算绩效管理的进展情况,研究绩效预算理论与国际经验,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方案。此次财政部预算司希望聘请有关咨询机构,就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各级预算遵循“讲求绩效”原则,并对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做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绩效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对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上看,我国预算绩效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部门和地方“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没有根本改变,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绩效激励约束作用有待提高。

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重要途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此,拟聘请有关咨询机构,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深层次问题及具体技术难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中国预算绩效管理方案与路径研究》的课题报告,形成总体方案。

二、工作目标、内容和方法

1.目标。一是梳理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中央部门和地方成功的经验做法,深刻剖析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二是结合《绩效预算国际比较与研究》课题成果(预算司将在本任务研究过程中提供给咨询机构),比较研究和系统总结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绩效预算改革的做法,提出借鉴国际经验的建议;三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现实国情,提出我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方案、实施路径和主要措 施。

2.内容。本项目重点研究以下几方面内容:

(1)全面梳理我国预算绩效管理进展情况、主要做法,总结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在比较分析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绩效管理和绩效预算的历史背景、改革路径以及主要做法的基础上,总结可供借鉴的经验。

(3)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我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方案、实施路径和主要措施。

3.方法。本项目应采取的研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调查研究。研究机构可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发展状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2)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机构应至少组织召开2次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从事预算绩效管理的人员,深入探讨推进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思路,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实例研究。结合具体情况,对一些重点领域、部门整体和地方财政综合运行等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并运用分析结果,结合国际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专业资历

咨询机构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咨询机构应成立5年以上,且过去5年内对国内外绩效管 理和绩效预算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主持过重要国家级课题或类似项目研究者优先。

2.咨询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应有很强的战略眼光和专业能力,能够把握整个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组织架构,沟通能力强,具有在相关部门或国内外研究机构(高校)工作经验或负责过类似课题研究者优先。

3.咨询机构应组建高效、稳定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应拥有经济学、财政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统计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研究团队应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课题研究。

四、工作成果及时间安排

1.交付成果。咨询机构应向财政部预算司提供以下成果:(1)《中国预算绩效管理方案与路径研究》课题报告。报告应当按照研究进度分别提交初稿、中稿和最终稿。

(2)研究报告应做到观点鲜明且符合实际,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结构清晰、语言精练、数据详实。需要运用实例研究、图表分析等多种方法。

(3)在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提炼撰写中英文摘要,篇幅建议控制在5,000字以内。

(4)报告终稿应提供3份中文打印稿,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数据和表格需以Excel文档提供。

2.时间安排。本任务开始时间不迟于项目合同签署后1周;(1)报告初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18年12月31日;(2)报告中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19年4月30日;(3)报告最终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19年6月30日。上述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五、合同及付款计划

中标的咨询机构将获得一份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将在研究机构交付质量满意的成果之后分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1.交付报告初稿后支付30%; 2.交付报告中稿后支付30%; 3.交付报告最终稿后支付其余40%。

六、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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