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监督知识范文
传染病防治监督知识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 监督职责及要求
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 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具体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八条 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
第九条 实施传染病防治现场卫生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先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应当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抽查。
第三章 监督内容及方法 第一节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第十二条 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监督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及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职责的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辖区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情况。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情况。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实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和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
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现场检查传染病疫情审核记录、各类常规疫情分析报告等文字资料,核查设置疫情值班、咨询电话的情况。
(三)现场了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情况,查看疫情网络直报设备,查看疫情报告人员现场演示报告卡的审核确认以及疫情数据导出的情况。
(四)核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辖区内不具备疫情网络直报条件的疫情报告单位传染病疫情代报的情况。
(五)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与动物防疫机构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与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互相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
(六)检查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核实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检查等方面;查阅门诊工作日志;现场核实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及相关电话记录,对临床异常诊断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及有关记录。
(二)现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传染病报告卡等资料,核查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情况。
(三)现场查看专用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设备及报告系统运转情况,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演示传染病网络直报操作。
(四)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传染病报告卡》登记备案记录,并核对传染病疫情网络代报情况。
(五)查阅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内部检查的记录、报告。
(六)现场查看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的情况。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核实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人员。
(二)现场检查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登记情况,以及献血者或供浆员登记簿,核对HIV初筛阳性结果报告情况。
(三)对于设置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机构,现场查看疫情报告人员演示计算机直报程序,检查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运转情况。
第二节 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监督内容:
(一)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情况。
(二)发现传染病疫情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的情况。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现场检查传染病监测制度、本辖区内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以及传染病监测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
(二)查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方案或预案,以及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记录、报告。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疫情控制措施的监督内容:
(一)依法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情况。
(二)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的情况。
(三)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情况。
第十九条 监督医疗机构疫情控制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该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和责任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工作资料。
(二)查阅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文件。查阅设置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的文件。
(三)现场检查感染性疾病科、预检分诊点的设置情况和预检、分诊的落实情况,以及医疗卫生人员、就诊病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现场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服务情况。
(五)现场检查对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隔离控制措施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使用记录。检查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记录。
第三节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内容:
(一)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隔离技术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
(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
(四)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
(五)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的文件,核实消毒管理人员,现场查看消毒管理岗位职责、消毒管理工作计划及检查记录。
(二)现场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技术、消毒隔离知识培训的计划、培训资料。
(三)现场检查消毒灭菌程序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查阅消毒与灭菌效果定期检测记录,以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
(四)现场检查消毒供应室、口腔科、注射室、血透室、内镜室、手术室、发热门诊和肠道传染病门诊、检验科(血库)等科室执行消毒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情况。
(五)现场核查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文件、标签说明书,以及消毒产品使用记录。
(六)现场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隔离的场所、设施及措施。
第四节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内容:
(一)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
(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
(四)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
(五)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所在地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岗位职责的文件资料,核实监控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现场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方案。
(三)现场检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的计划、资料。
(四)现场检查医疗废物登记簿,核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查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说明和警示标识。
(五)现场检查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暂时贮存的地点和条件,查看并核实医疗废物运送线路。
(六)现场检查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消毒和清洁地点,核查消毒和清洁程序。
(七)现场检查交接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
(八)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对所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实施消毒的设备设施及运转维护记录。
(九)现场检查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设备,以及健康监护和预防接种记录。
(十)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所在地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现场检查其自行就地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设施、方法及其记录资料。
第五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的监督内容:
(一)菌(毒)种保藏、使用的资质情况。
(二)菌(毒)种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菌(毒)种的保藏、保管情况。
(四)无害化处理、销毁或移交菌(毒)种的情况。
(五)保藏、使用菌(毒)种的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和专业知识培训情况,以及健康监护、预防接种情况。
(六)菌(毒)种的采集或运输资质情况。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现场检查保藏、使用菌(毒)种的相应资格证书。
(二)查阅设置菌(毒)种管理组织、建立菌(毒)种操作规程、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等文件资料。
(三)现场检查菌(毒)种保藏、保管条件,以及按规定收集、提供菌(毒)种样本的记录。
(四)现场检查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传染病菌(毒)种或样本的记录、批准文书等资料。
(五)现场检查保藏、使用菌(毒)种的安全防护设备,以及菌(毒)种保藏、使用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预防接种记录,生物安全和
专业知识培训的计划、培训资料。
(六)现场检查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采集或运输的批准文件、记录。
第四章 监督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后,应当及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责令被检查单位改正,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后,若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 对重大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对涉及食品、饮用水、消毒产品及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应当分别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传染病防治监督知识范文第2篇
长治市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表
(监督检查疾控机构时,选择性填写以下内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 址 联系电话 核准床位数 开放床位数
人员总数 执业医师 执业护士 医疗机构等级 三级□ 等 二级□ 等 一级□ 其它□ 1.传染病防治管理和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1预防保健机构 有□ 无□ 1.2专人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有□ 无□ 负责(专人)人员: 院长□ 科主任□ 干事□ 医师□ 护士□
1.3疫情报告制度(下列制度可以合并) 1.3.1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查2007年) 有□ 无□ 1.3.2传染病报告制度 有□ 无□ 1.3.3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有□ 无□ 1.3.4疫情报告培训记录 有□ 无□ 1.3.5传染病报告登记自查制度 有□ 无□ 1.3.6 自查工作记录 有□ 无□ 1.3.7 门诊日志使用管理制度 有□ 无□ 1.3.8 门诊日志使用管理检查记录 有□ 无□
1 1.3.9 违反规定的处理制度 有□ 无□ 1.3.10人员处理的记录 有□ 无□ 1.4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1.4.1是否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现了网络直报 是□ 否□
否时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方式为: 网络直报系统是否畅通(开机检查) 是□ 否□ 1.4.2传染病报告登记本 有□ 无□ (查门诊日志登记,查出10例法定传染病病例后与报告登记记录核对) A 传染病报告抽查情况 符合 例 缺 例 B 传染病报告符合时限要求(针对疾控机构也查10例)
符合 例 缺 例 1.4.3 传染病报告登记项目完整情况(查登记记录)完整□ 缺 例 缺项为:姓名 性别 年龄 发病时间 初诊时间 地址 确诊时间 报告时间 报告人
1.5实行传染病病例首诊负责 是□ 否□ 1.6传染病病例转诊记录(查门诊日志登记或病历、处方等原始记录)
有□ 无□
1.7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消毒处置情况 1.7.1 门诊、急诊的场所、物品消毒处置情况
1.7.1.1 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有□ 无□
日常消毒记录(每日1次~2次, 查1月记录) 有□ 无□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2 1.7.1.2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有□ 无□ 设备、设施完好情况(现场检查) 完好□ 不全□ 1.7.1.3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观察床等应每日2次定时消毒(查1月记录) 有□ 无□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1.7.1.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分类、处置记录 有□ 无□ 1.8.3 传染病房的场所、物品消毒处置情况(有则查)
1.8.3.1日常清洁、分区消毒制度(污染区、半污染区、相对清洁区)
有□ 无□
1.8.3.2空气消毒的记录(2次/日,查当年开诊的记录) 有□ 无□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1.8.3.3地面消毒的记录(2次/日,查当年开诊的记录) 有□ 无□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1.8.3.4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一般常规使用的诊疗用品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是□ 否□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1.8.3.5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排放
是□ 否□
1.8.3.6固体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置)或焚烧
是□ 否□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1.8.3.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分类、处置记录 有□ 无□
3 1.8.3.8医院重点科室消毒效果监测档案 有□ 无□ 2.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情况 2. 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
是否建立预检分诊制度 是□ 否□ 是否备有宣传资料及必要的防护用品 是□ 否□ 是否设置呼吸道(发热)和肠道(腹泻)疾病患者的独立诊区
有□ 无□
缺
2.1.1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
是否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 是□ 否□ 缺 2.1.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是否制定感染性疾病科各级医师、护士等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是□ 否□
是否制定完善的感染性疾病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是□ 否□
2.2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2.2.1腹泻病门诊 2.2.1.1腹泻病门诊设置符合要求 是□ 否□
缺少: 诊疗室 观察室 药房 专用厕所 专用通道 专(兼)职医、护、检验人员 专用医疗设备 抢救药品 消毒药械 工作规则与隔离消毒制度
2.2.1.2腹泻病门诊日志登记完整 是□ 否□
4 缺少: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详细地址 就诊日期 发病日期 主要症状 体征 初诊印象 检验结果 治疗方法 儿童应有家长姓名
2.2.1.3针对腹泻患者是否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 是□ 否□ 2.2.1.4腹泻病门诊日常消毒的记录(2次/日,查当年开诊的记录)
有□ 无□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2.2.2 发热门诊
2.2.2.1发热门诊设置方面符合要求 是□ 否□
缺少: 独立区域 引导标识 明显标识 通风不良 备用诊室 专人发口罩和就诊须知
2.2.2.2 发热门诊日志登记完整 是□ 否□
缺少: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发病时间 就诊日期 流行病史 主要症状 体温记录 检验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 治疗方案 2.2.2.3 发热门诊日常消毒
A 空气消毒的记录(2次/日,查当年开诊的记录) 有□ 无□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B 地面消毒的记录(2次/日,查当年开诊的记录) 有□ 无□
使用的消毒药剂为: 陪检人员:______ 监督员: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传染病防治监督知识范文第3篇
2011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沧卫生法监字[2011]第13号文,县卫生局开展了对全县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 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县内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县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等,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
二、监督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份开始,共出动监督检查车辆32辆次,执法人员126人次,县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县(市)级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三、存在问题:
1、县内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没有。
2、县二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3县内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内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县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6、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2、提高执法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对各级卫生监督经费投入,完善取证工具,提高全县传染病综合执法水平,使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来源:考试大_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传染病防治监督知识范文第4篇
一、培训内容:
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重点传染病,即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病非典型肺炎、鼠疫、不明原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3、常见传染病,如麻疹、手足口病、流感、肺结核等传染病的防治基本知识。
4、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疫情报告的要求;消毒、隔离、防护技术等。
二、培训方式:采取了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试,授课医师为主治以上医师担任。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登记。
三、培训人员: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xx市中医医院
传染病防治监督知识范文第5篇
会议由卫生所所长吴银山主持,并在会议上专题对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禽流感防制、艾滋病防治、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内容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进一步强化了传染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对禽流感、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进对传染病网络直报等工作流程按要求进行了统一,培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培训结束后,进行了艾滋病防制知识测试,合格率达到了100﹪。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还将进行霍乱、手足口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专题知识培训,使得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控制传染病在我镇的爆发流行和传播,从而使全镇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得更好更实,为全镇人民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应有的努力和东贡献。
传染病防治监督知识范文第6篇
学校预防传染病卫生知识讲座的通知
各教职工、学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努力提高我校管理人员、保健人员和学生传染病知识水平,根据县教育局、县卫计委统一部署,我校将组织开展关于举办学校预防传染病卫生知识讲座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预防传染病卫生知识讲座
二、活动时间:2017年11月20日(周一)14:0015:00
三、活动地点:
四、活动内容:
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
五、参加对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传染病防治监督知识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