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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经费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财政专项经费范文(精选12篇)

财政专项经费 第1篇

关键词:高校,经费管理,对策分析

0 引言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进程中, 政府要能够加强对于公共投资的支出, 尤其是对于政府加强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上, 要能够对财政专项经费管理的去向进行严格控制, 而在对于财政专项经费支出中, 高校的财政经费支出占据政府财政专项支出的很大一部分。为此, 这也就需要加强专项资金占高校总经费的投入比例, 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创新已经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要经过专项申请、财政评审以及预算批复等关键性环节, 对执行这些环节时要能够严格流程, 这就对当前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出更为苛刻的要求。对现阶段出现的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出现很大的漏洞, 比如存在着违背预算管理、挪用专项资金以及预算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这样就极大降低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而使得财政专项资金的浪费, 也不利于高校教育的平稳发展。

1 目前我国各大高校财政专项经费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分析

近些年以来, 我国各大高校为了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是教育发展的目标, 在基本的预算之外, 还要能够制定详细地项目支出计划, 而财政专项经费是高校解决学校发展问题主要经费来源, 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上要能够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各门学科的发展要求, 同样也是学校各部门完成教学和科研事业规划的重要补充。

近些年以来, 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支出力度明显加大, 并且在资金投入结构上发生明显的区别, 一方, 财政教育资金在促进高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 也对资金的使用效益管理上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但是, 在我国实行预算管理部门起步较晚, 一些管理机制上还不是很完善, 对专项资金的精细化管理还停留在摸索阶段, 所以, 在财政专项资金的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大的漏洞, 亟需我们不断地改进。

1.1 财政专项经费管理观念淡薄

在我国很多的高校管理体制上, 有个别领导者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观念意识不强, 管理机制上也并不如人意。尤其是体现在很多高校都实行单一校区的改变为多校区办学等发展方式, 与此同时, 还要一部分高校在实现专科院校的升本以及更名大学等方式实现“内涵式”发展, 但是学校的管理机制上还是停留在之前的阶段, 没有对学校的管理机制进行更新。另外, 学校对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上, 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针对专项资金的立项申请上, 学校的很多的财政部门都参与其中, 在此过程中, 只是对项目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并没有形成项目宏观规划和评审工作。一些资产管理部门对于招标采购的工作没有进行详细核实, 也没有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即使是一些高校设有经费管理部门, 但是, 仅仅是对使用部门的专项经费投入上进行负责,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部门, 也就意味着没有对项目是否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探讨。从这些方面中可以知道, 学校对专项资金的重视程度不够, 管理机制上还不够成熟。

1.2 经费申请缺少考核机制

在高校的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上, 很多高校领导者抱着“不要白不要的心态, 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上, 缺少一份客观冷静的态度, 项目的申请缺少详细的科学规划, 有的甚至是将资金的申请作为学校的首要任务。在另外一方面, 在申请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很少公开化, 加上申请时间的仓促, 这就让专项的经费申请上只是流于形式, 没有更多地进行实地探查, 也就没有从整体的观念出发考虑是否科学, 所以, 在对高校专项资金申请上出现资金明细不全的情况, 对资金使用情况不详, 针对这种情况, 也就无力对经费预算是否科学和开支是否合理做出科学的判断, 这就必然会大大降低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2 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经济性举措分析

2.1 科学规划预算, 并加强金经费管理

首先, 我们要能够正确地认识到专项资金的重要性, 并在组织机构方面形成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 从全局的观念出发, 对学校的各项预算进行精细化管理, 对于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要从宏观上去指导。并能够监督各个职能部门, 协调好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并能够对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从而能够对预算单位进行考核。

其次, 我们要能够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责任制。一方面高校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并能够对专项项目的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的身上, 并不断强化责任的分区处理, 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的机制, 从而能够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渠道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最后, 要认真做好相关的专项项目的管理, 并制定好专项项目的规划和设计, 合理有效地安排专项经费的用途。

2.2 加强高校的财政管理

建立健全财政专项经费财务报销制度, 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管理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科学性。不断加快预算执行的力度, 从而能够让专项资金的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有效地预防专项经费使用中的各项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高校专项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用。加强高校专项资金的信息化建设, 同时完善财务电算化的系统, 在对于国家科研课题中的专项经费管理上进行额度控制, 详细地规划经费使用范围, 从而提高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 调整现行的高校经费管理模式

在对于各地区的学校管理理念中, 要能够持续扩大高校理财自主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能够明确划分政府主管部门和高校之间的管理职权, 从而能够不断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审计和干预。在制度设计上要能够切实改变传统的观念, 不断扩大高校项目和经费自主选择权, 从而能够由高校实际情况来进行详细规划, 并能够实现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可以通过自筹经费、社会赠款以及合作经费来不断扩大高校经费来源。在另外一方面, 要能够适度减少对专项资金的细节控制, 加强宏观调控, 其中主要是重点提高项目评价标准化水平。不断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时效性和动态性, 加大高效教育资金的绩效考核, 强化对学校项目的目标管理, 从而能够有效引导高效的资产共享, 统筹资产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科学化的管理水平。

4 注重对高校办学资源的统筹整合

在对高校的教育发展进行规划时, 要清理出各类的财政性教育专项教育经费, 能够将功能相近和资助内容相同的教育专项进行归并, 并严格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从而逐渐改变专项经费条块化的管理模式, 从而能够有效地促进高校建立办学资源统筹规划, 并能够根据学校的自身优势打造属于自身的教育发展规划, 科学地制定特色优势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加紧打破教学和科研方面的专业壁垒, 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素养, 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高校的健康发展。

5 结语

总的来说, 我们要能够加强高校专项经费的管理, 科学地制定相关的高校发展规划, 并不断完善现代化大学制度, 并遵循高校的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律, 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规划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并严格按照相关的流程, 实现财政性教育专项经费的精细化管理目标, 从而能够使得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长远效益, 正确处理好充分利用财政专项经费和学校的发展有机结合的关系, 从而能够全面促进高等教育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吕志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创新[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06) .

[2]郭慧娟.从高校财务决算报告看加强专项经费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10 (01) .

[3]孙静.高校专项经费管理浅析[J].教育财会研究.2011 (03) .

[4]陈淑梅.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J].财会通讯 (综合版) .1988 (12) .

财政专项经费 第2篇

妇幼健康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财政妇幼健康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0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妇幼健康项目补助资金是指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推进我省妇幼健康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重点引导各地落实《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闽政〔2011〕83号)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

第四条 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一)实施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所采取的干预综合防治措施;

(二)开展“两纲”重难点项目,包括提高妇女“两癌”检查服务能力,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高产儿科服务能力、提高出生缺陷防治能力等;

(三)妇幼保健机构相关科室规范化建设;

(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五)委托市县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六)根据妇幼健康工作发展需求开展的其他项目。除省委省政府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对市县的一般性业务费补助。

第五条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编制项目的中期财政规划,增强项目预算可持续性,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预算。补助资金的中期财政规划和预算方案编制,应按照重要程度对项目进行排序,科学合理地制定预算期内拟开展的项目方案,明确项目内容、申报审批程序、补助标准、预算金额、绩效目标及评价标准等内容。中期财政规划和预算方案由省财政厅综合平衡后,纳入预算草案,按程序审批。

第六条 补助资金预算金额基本确定后,省卫生计生委提出项目资金提前下达方案,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一项目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实施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干预综合防治措施需达到的任务指标以及阶段性项目的具体要求,并明确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办法。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省级提前细化下达下一组织实施的项目方案和相应的项目补助资金。

第七条 项目申报采取逐级申报、择优推荐的方式。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单位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涉及需同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需经同级财政部 门同意。省属妇幼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申报。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补助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补助资金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已申报的其他补助资金情况。

第八条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对重点项目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组织专家成立评审论证小组或者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评估论证。

第九条 省卫生计生委应在项目预算经省人大批准后的30日内,将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核。省对下补助资金,在省人大批准预算后的60日内正式下达。市、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与本级项目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按程序将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第十条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开展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科学设置绩效评价体系,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有效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内容应包括项目执行进度、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及经济和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中期财政规划、下一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市、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应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资金管理办法,建 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执行完毕,未支出的补助资金按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管理。

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适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补助资金分配与项目执行进度、绩效评价、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结果适当挂钩。

第十三条

补助资金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项目单位、组织或个人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研究 第3篇

关键词: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建议

1 高校专项经费管理概述

1.1 高校专项经费的概念与特征 高校专项经费是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支持发展高校事业、实现特定目标与效益,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拨付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高校专项经费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专项经费具有特定的用途,专项经费是财政部门为支持高校完成某一项特定的事项或工作,根据高校做出的项目申报,进行特定的评审后批复的专用资金。二是高校专项经费有明确的类别,专项经费根据使用目的不同划分为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师队伍建设、科技创新与教育教学发展等类别,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类的项目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1.2 高校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 财政部门对高校专项经费的管理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项目立项申报要做到科学论证、合理配置。高校对申报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论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与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二是要实行全过程管理、追踪问效。高校应对项目的申报、执行、绩效评价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追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纳入管理过程。

2 目前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项目立项缺乏科学性 很多高校只是为了申请更多经费而盲目立项,在立项时只考虑到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额度,缺乏对项目申报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一是造成资源分配与学校事业发展不匹配,二是申报的项目即便拿到财政专项资金,却无处可用,预算资金根本保证不了支出进度,有些经费存在大量结余而被财政收回,有些则迫于支出进度改变资金用途,违背了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

2.2 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 目前很多高校在编制项目预算时是以如何能顺利获得经费为目标,以想当然的方式列出各项预算,至于如何安排支出,则等到经费批复之后再说,这样就很可能出现项目执行时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不符,既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又造成项目经费使用效率低下。

2.3 预算执行缺乏规范性 因为专项经费按年划拨,结余部分会于年末收回,而很多高校存在项目经费支出与项目执行过程脱节的情况,又因为项目经费能否执行完毕是项目结题考核的关键指标,因此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比较明显,有些项目组以执行项目的名义,而实际将专项经费挪用于其他用途,更有甚者虚构不真实的业务将专项经费转出而留作他用。

2.4 绩效考评缺乏有效性 目前,根据财政部门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部分高校已经开展了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考评工作,但大多数的绩效考评还仅仅是形式上的,并没有将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评审的指标,这样便无法达到激励与约束的作用。另外,目前多数高校并没出台针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因此也就无法建立一套有效的绩效考评的机制。

3 优化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建议

3.1 科学申报项目 第一,转变对专项经费的错误认识。高校应认识到申报专项经费的重要性、严谨性和科学性,摒弃“伸手要钱”的看法。只有从思想上根本改变,才能在实际管理中做到质的改变,最终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第二,统筹规划,科学立项。高校应建立项目库,将项目组申报的项目按类别、重要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指标分类管理,由学校制定评审委员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优先级别的判定,科学地确定所需申报的项目。第三,加强对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一方面项目组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给出合理的立项依据,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制定详细的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预算支出内容。另一方面评审委员会应根据项目申报书进行客观分析,判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3.2 合理编制预算 首先,应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养。从对项目需求和规划的了解程度角度来讲,项目预算的编制由项目组人员编制比较合理。另外,应细化预算编制流程与要求。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应以预期产出成果为导向,采取零基预算的编制方式。项目组或部门单位完成预算编制后,应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再向管理专项的职能处室申报,对预算数额较大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由职能处室通过采取专家评审或中介机构评审等方式,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3.3 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控制与监督 第一,建设完备的专项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对专项经费支出的有效管理应当以完备的管理制度作为基础,只有具备了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财务部门在项目支出与报销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第二,增强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力度。项目实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经费的使用用途。财务部门应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分项目、分预算进行控制与核算。第三,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监督。财务部门应与审计部门相联系,定期对项目开展审计,检查项目进行状况与取得的成果,将支出进度不合理的情况及时与项目组反馈。对于重点、可疑的支出应采取追踪或调查的审计方法,查清资金的来龙去脉,核查有无对资金挪用、截留的情况。

3.4 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第一,建立绩效考评制度。高校应本着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制定一套完备的专项经费绩效考评办法,对绩效考评的程序、方法、标准以及结果做出明确的规定,为绩效考评的实施奠定制度基础。第二,设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高校应当根据不同类别专项的自身特征分别制定考评指标,指标既要包括直接反映项目成果的产出指标,又要包括反映项目社会价值的效益指标,同时要兼顾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做到既能在实际中予以应用,又能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做出客观科学的评价。第三,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于绩效好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绩效差的项目则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参考文献:

[1]孙静.高校专项经费管理浅析[J].教育财会研究,2011(3).

[2]吴嗣翀.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2015(12).

财政科研经费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 第4篇

1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管理现状

1.1 科研经费投入现状

1.1.1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11 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1 年,全社会投入研发支出8 687 亿元,比上年增加1 624.4亿元,增长23%;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84%,比上年的1.76%有所提高。 按研发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30.1 万元,比上年增加2.5 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 全国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支出为411.8 亿元,比上年增长26.9% ; 应用研究经费支出1 028.4 亿元,增长15.1%;试验发展经费支出7 246.8 亿元,增长24%。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所占比重分别为4.7%、11.8%和83.5%。

分执行部门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为6 579.3 亿元,比上年增长26.9%;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1306.7 亿元,增长10.1%;高等学校经费支出688.9 亿元,增长15.3%。 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5.7%、15%和7.9%。

另据资料显示,2012 年,全社会研发支出突破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达到1.97%,企业研发投入占74%。

1.1.2 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 号)要求, 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 中央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分为以下5 类:1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经费。 主要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科技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 2科研机构运行经费。 主要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的运行保障,结合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基本科研业务费。 主要用于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优秀人才或团队开展自主选题研究。 4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 主要用于支持公益性科研任务较重的行业部门, 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 5科研条件建设经费。 主要用于支持科研基础设施建设、 科研机构基础设施维修和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

近年来, 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投入力度逐年加大,2013 年达到2 530 亿元,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其中重点加强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2012 年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投入328 亿元,约占全国基础研究投入的80%。 中央财政对于基础研究投入增长率超过了财政科技投入增长率。

科研经费人均资助强度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达到170 亿元,部署了3.8 万个项目,面上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从“十一五”计划之初的26 万元,提高到74 万元。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达到40 亿元,部署了180 个项目,人均资助强度也达到了20 万元/ 年。 中科院 “创新2020”投入18.4 亿元,部署了11 个项目。 用于支持自主选题研究的公益性科研机构基本科研业务费,从无到有,核定标准不断提高,目前已经达到人均4 万元。

1.2 科研经费监管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围绕着管好用好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财政部、科技部对科研经费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2.1建立和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按照《规划纲要》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后,各类专项经费以专项计划的形式逐项启动实施,科技部、财政部先后出台了各类专项计划的经费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问答,作为配套政策,严格规定了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明确了经费使用、预算管理和财务验收要求,主要办法列举如下:

(1)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教[2006]159 号)。

(2)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

(3)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管理办法 》(财教[2006]163 号)。

(4)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 》(财教[2006]219 号)。

(5)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 号)。

(6)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 财教[2006]218 号)。

(7) 《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归垫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0]308 号)。

(8) 《 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课题) 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财教[2012]277 号)。

(9) 《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课题) 财务验收办法 》 ( 财教[2011]287 号)。

(10) 《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 财关税[2010]28 号)。

(1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问答》。

(12)《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与预算管理问答》。

1.2.2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提出严格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 号)中,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 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 健全科研项目经费报账制度”。

1.2.3对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经费内控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各科研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健全科研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 科研课题承担单位要明确科研、 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 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 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得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

1.2.4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

“十一五”以来,我国已建立包括审计、财政、 科技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财政科技经费监督体系, 建立了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制度, 并对中央财政立项的科技项目重点加强了立项前、实施中和结题后的监督检查工作。

在立项阶段,科技部简化项目指南、拓展申报渠道、全程信息管理、实行预算评估。 “十一五”以来,所有中央财政资金立项的科研项目实现了预算评估全覆盖, 项目申报实现了全程信息化管理和视频答辩制度,做到了“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痕迹管理”。 对项目预算评估异议较大的课题,实行申报单位与评审专家双向沟通,使预算更加符合项目实施的需求。

在科技项目结题阶段,“十一五”以来的全部10 400 个结题课题都进行了结题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 涉及财政资金992 亿元,覆盖率达到100%。 各承担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处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过程监督,近年来,科技部对近3 000个重点课题开展了中期专项审计, 覆盖财政资金的70%; 对12个省(市)的重点单位、重大项目开展了巡视检查;中央纪委和审计署对审计和举报的重大案件进行了相应查处。 同时,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国家重大科技立项绩效管理的要求, 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开展重大专项的监督检查。 教育部也对各高校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和整改。

1.2.5严格追究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管好用好财政科研经费,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发挥出资金效益,是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每个科研单位、承担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对违反国家财政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不仅要追回财政拨款,还要取消课题责任单位和课题责任人以后若干年度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必要时按照规定给予课题责任单位和课题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 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6推行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对应用型科研项目,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对其执行过程与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单位和个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 逐步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1.2.7积极推进国家科技经费管理改革

一是建立了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提高了补偿比例,调动法人单位支持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设立了绩效支出,加大对科研人员智力投入和科研绩效的激励。 三是简化优化了预算编制和调整程序,设立预算评估反馈机制,增加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四是加快了科研经费拨款到位,2013 年4 月底,已拨付了国家科技计划经费年度预算90%,实现了经费拨款及时到位,保障科研任务需要。 五是通过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2.8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培训

为了使各项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到实处,科技部、财政部专门开展了大规模培训, 培训工作几乎覆盖了各主要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和科研课题承担单位。

2当前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近年财政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管情况看, 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发现存在一些违规违纪行为,主要问题表现与产生原因列举如下。

2.1 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的问题

问题主要表现:未按资金来源分别单独核算;预算调整不符合规定程序和权限;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自行归垫资金;未按规定发放人员激励支出;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经费等。

主要产生原因: 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相关人员对财政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政策规定掌握不足、认识模糊,如:什么是单独核算,什么是资金归垫,预算调整程序手续有哪些,各项费用开支范围是什么,支出标准是什么,人员激励支出和加班补助、劳务费有哪些不同,“同一项目不得同时列支不同渠道资金” 是什么含义,燃料动力费和间接费用中水、电、气消耗有什么不同,测试化验加工单位中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如何认定等, 导致执行出现偏差。

2.2 管理不到位导致的问题

问题主要表现:未专款专用,未严格执行预算,违规列支餐饮招待费、手机通讯费、汽油费、礼品费、家用电器设备等个人性消费支出,会议费“尾巴”,报销手续不齐全,项目成果审核与绩效评价不实,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下拨合同单位经费等。

主要产生原因: 课题承担单位对财政科研经费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缺少明确的管理责任、程序和权限,同时也反映出部分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责任心和自律意识不强,贪图小便宜,故意混淆公务消费和个人消费。

2.3 严重违法问题

问题主要表现:个别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弄虚作假,通过虚假发票、虚假经济事项、虚假合同等恶劣手段套取资金或转移资金,中饱私囊、违法乱纪。

主要产生原因:有的课题负责人法规意识淡薄,铤而走险,贪赃枉法;有的课题负责人认为现有政策规定过严过死,束缚工作开展,变相开支套取现金后支付灵活;有的课题负责人对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认识不清, 主观认为课题经费上交单位一定比例后的其余资金为个人所有,可任意支配。

3加强财政科研经费监管的对策建议

科研经费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金额大小,都会带来恶劣影响,甚至会动摇社会各界对我国《规划纲要》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信心。 因此, 科研经费各级管理层必须高度重视、严格制度、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但同时也要注意“宽严适度、疏堵结合”,具体建议如下。

3.1 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1) 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法人责任。 通过加强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进一步改进科研活动的氛围和环境,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 充分调动和发挥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责任机制,强化计划过程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计划统筹和成果集成, 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一步加强科研规范和伦理道德教育,严肃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 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课题)经费审计和检查验收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2) 科研人员要增强法制意识,廉洁自律,自觉维护科研纪律。 科研人员要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知识,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既要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不能抵触和超越法律法规,又要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在经济纠纷、成果划分等方面遭受损失。

(3) 各级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各级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不袒护、不手软,一定要及时整治,得过且过只能造成更多的麻痹大意、玩忽职守。

3.2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

(1) 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方式多样。 针对资金链条长的项目,加强对合作单位、参与单位、常用会议宾馆、频繁交易或重大交易供应商的延伸审计检查。 采取中期检查、专项检查、绩效检查、案件查处、内外部审计、自查自纠等方式,督促单位自觉执行规定。 通过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提高工作推进成效;有利于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保证政府投资安全和效益。 有利于关口前移,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2) 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监督检查工作要从应急处理手段提升为常态工作,建立一整套成熟适用的监督检查方案与措施,创新监督检查手段措施,如视频答辩、信息化管理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3 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管理水平

(1) 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和指导。 定期组织经费管理政策规定的解读、培训,建立科研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沟通机制,必要时指派专家组现场指导。

(2) 承担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作用。 认真研究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了解科研经费的特点,熟悉预算管理要求,为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培训支撑等相关服务,指导科研人员按照科研需求编制和实施预算, 让科研人员了解和掌握科研经费管理要求,自觉执行制度规定,科学规范地使用好科研经费。

3.4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 科研经费管理要符合各类科研活动的规律和需求。 各级管理部门应深入基层了解科研人员遇到的实际问题, 沟通情况,探索规律,完善经费管理办法、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让科研人员按规矩办事就可以完成科研活动,不用被迫费心“绕路走”和“钻空子”。 目前社会上对科研经费产出绩效非常关注,绩效评价要科学合理,建立分类、分级评价体系。

(2) 课题承担单位要建章立制、依规行事。 保证财政科技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要靠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主动服务,帮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要靠各课题承担单位自身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工作程序和权限,达到长效治理的目的。

摘要:各级财政对科研经费投入逐年持续增加,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进入到最好的历史时期,与此同时,财政科研经费在使用与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总结财政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如何进一步增强科技经费监管意识,加强科研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措施,完善科技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对策,指导并帮助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同时,为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决策提供参考。

财政经费请示 第5篇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落户我市的企业不断增加,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企业不

依法用工、恶意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对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剧劳资双方的争议,申请劳动监察案件也将数倍增加。为保证劳动监察工作能够有序顺利的开展、保证办案质量。恳请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在原财政的预算的基础上,追加到补助劳动监察办案经费6万元。

为此,恳请市财政局追加补助我局劳动保障业务财政预算内专项经费11万元,望予以批准为盼。

科技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与核算 第6篇

【关键词】科技 经费管理 财务管理 核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有力的促进了科技事业单位的发展和革新。科学事业单位对科研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科研管理的发展,但依旧有很多问题制约着科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1.科技经费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些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观念陈旧,对科研人员和相关的科技项目实行机械化的刚性管理方式和方法,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用管理行政的方式管理学术人员的方式由于服务观念不强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科学事业单位沿袭上传下达的工作作风,套用旧的行政管理政策进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缺失以人为本和服务的理念。有的科学事业单位缺乏市场经济理念,为了追求课题层次,对市场需求不管不顾,忽视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导致科技项目与现实的需求脱节。目前,大部分科学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技项目经费按来源可大体分为横向经费和纵向经费。横向经费是指国家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专项经费,一般按拨入专款进行会计科目核算。拨入专款是指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特定用途的资金,并进行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由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拨入专款和事业收入的定义不全,使得一些人有机可乘,将事业收入转为拨入专款,脱离了科研项目的实质。

科技项目立项不严谨,经费预算简单、笼统。随着国家这几年推行的财政制度改革,财务逐渐实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家集中支付等方法,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但在科技项目的立项的源头控制上依旧有待提高的地方。一些科研经费支持的科技项目不是反应当前社会的实际需求,不具备明朗的市场应用前景,往往是为了争取到科研经费而煞费苦心的巧立名目。科学事业单位纪既要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又要避免一些巧立名目、套取经费的项目。当前,科技项目的预算金额和用途的估计数据普遍缺乏让人信服的现实依据。很多科技项目的主持人和团队往往凭借经验进行大致估计预算,整个科技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要量没有事先做一个科学、合理、详尽的计划,现有的条件、资源、设备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经费浪费的现象时常发生。

目前,一般的科技项目仍旧以课题制形式进行管理,科技项目的主持人可以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有一定限额的审批权。在超过限额部分的情况下,上报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批。由于大部分科技项目是该项目主持人争取来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相当于“自己的钱”。由于经费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导致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随意性和隐蔽性很高,使得违规使用资金通过变更也可以堂而皇之的报账。由于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在没有超过权限的情况下,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也无法进行进行干预控制,财务人员更是苦于没有相关的法规条文来约束其违规行为,起不到经费的把关作用。一些科技项目的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交通补助费、招待费、劳务费等在科技项目经费中所占比例偏大。报账时票据所附的原始依据不足,下乡调研、考察学习、出差费用报销无主管部门审批或通知,无其他任何说明,经常报销大量的出租车票、餐票、汽车加油票等。

2.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在国家大力增加科技投入的同时,必须高度关注科技经费的优化配置问题,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分析科技经费的结构问题。如果科技经费的结构不合理,则总量再大也不会得到期望的效果。要努力创新管理手段和方法,搭建科研信息网路平台。针对不同层次类型的课题,对于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分别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不同性质科研经费的使用细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合理的经费管理办法。对经费预算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预算与实际支出的差距。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科研经费管理观念,科研经费是保证高校科技事业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并非科研人员的私人费用,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科研经费的规范化管理,彻底改变科研人员经费私人化的错误思想。完善科研经费约束监管机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各科技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单位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科学事业单位可以建立经费管理监督小组,由项目管理的相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以建立健全的科研审计机制,使科研、财务和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全过程相互配合、协作,共同监督;使科研项目管理有序而高效地进行。

参照国家有关的科研经费政策及《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结合科技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规范统一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承担项目的部门和进行经费核算的财务部門工作人员加以规范和约束。在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不仅可以界定经费的范围,还可对经费的预、决算、使用等进行相关规定。要不断完善科技项目经费核算的财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预算、决算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部进行经费核算时间,应按项目预算书中科研经费的预算明细进行研发支出科目及明细科目设置,运用相关财务软件的项目辅助核算功能,对企业承担的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也可通过账表建立项目的辅助明细账,对各科研项目单独核算。科研成本项目结题后,进行项目经费决算。在项目执行期对项目经费应进行审查监督,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与经费成本的控制。

加强财务部与科技部间的勾通与协作,企业的财务部与科技部应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科技部对企业研发部门承担的各个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财务部对国家拨款及企业的研发经费进行核算;由于科技部专业技术性强,应及时提供财务部项目的相关信息,如项目的类别、性质、项目执行期、项目的承担人及项目预算书中经费开支明细等,还对各个项目的经费开支是否合理进行监督和审批;财务部可依据科技部提供的相关信息,按项目建立各明细辅助账进行经费核算,对研发部门报销的原始单据进行财务方面地审核。企业项目经费核算的一些方法,企业研发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应按照科研经费范围进行归集核算,具体方法如下:按照受益对象进行分配,企业按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对成本费用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如耗用原材料,根据领料单上领用的部门,生产部门领用的记人生产成本,研发部门领用的记人科研成本,同时科研领用已进项抵扣原材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企业承担的科研项目单独建账核算,财务应按受益对象将费用归集到各研发部门承担的各个科研项目的明细科目中;按一定合理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的一些生产及研发费用在实际中难以划分的,可按一定合理比例进行分配,如企业生产部门与研发部门以及研发部门承担的各项目共同耗用水电费,难以划分,可按一定合理比例进行分摊,但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的一个研发部门或一个研发人员如同时承担多个科研课题,设备使用费,可按一定合理比例进行分摊;承担多个课题人员费可按工时即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的时间来进行分摊;间接费用可按相关性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科研活动发生的间接费用,如管理费、房屋占用费等,可按经费收入或研发支出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参考文献】

【1】杜宝健.科研单位成本管理探析.当代经济,2008.06.

【2】曹钧峰.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思考.河北农业科学.2009.03

【3】陈玲.浅谈科技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与会计核算.现代商业.2012.13

财政性科技经费监管体系探析 第7篇

1 我国财政性科技经费监管体系建设取得的进展

近年来,我国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财政性科技经费监管,在监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不少成绩。

1.1 监管制度体系日益健全

近年来,国家在财政性科技经费监管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果,建立健全了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使对科技经费监管有章可循。“十一五”以来,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1]。这些制度有力地加强和改进了财政性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2 监管队伍体系初步形成

2008年,科技部成立了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专职负责对国家财政性科技经费的监管和服务工作。该中心运用各种监管手段,组织实施了上千个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的财务监督检查,发现了一大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收集到大量经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科技部还遴选了近四百家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利用专项财务审计检查等方法对科技经费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提高了科技资金的利用效率。此外,我国还建立了科技经费评审专家库,有效地发挥相关专家在财政性科技项目预算评估评审、财务验收和绩效评价当中的作用。宁夏、天津、内蒙古等成立了省级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独立事业法人),重庆、江苏、山东、湖南等在科技厅直属机构中内设和加挂了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2]。

2 我国财政性科技经费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监督主体作用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尚未设立独立的科技计划经费监管机构,大多由相关处室和纪检监察室配合履行监管职能,专业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可能导致监管不力,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此外,我国的科技计划经费缺乏立法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结果也很少向社会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对科技计划经费使用和分配的监督缺位[3]。

2.2 承担单位内部监督体系有欠缺

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熟悉项目负责人情况,有条件对科技计划经费进行内部监管。但是,我国科技经费的内部监管还存在不主动、不全面等问题。多数承担单位只是被动接受外部机关或者根据外部要求委托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主动开展经费监管的单位还是相对较少。监管审计不是针对全部科研项目,主要是针对重大项目,审计覆盖面较窄。多数承担单位出于结题验收顺利的考虑,对经费使用情况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付了事。

2.3 社会化监管主体发挥作用有限

一是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功能不完善。我国多数省市的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还处于空白状态,现有的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存在机构不独立、专业性人才缺乏、制度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从角色定位看,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既协助监管业务执行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工作,承担内部监管职能;又受科技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监管社会中介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外部监督职能。我国虽然已经颁发实施了第三方经费管理办法,但是第三方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相关管理部门对第三方的审计检查不够重视。

二是社会中介组织监管效果不佳。总体而言,目前从事科技计划经费审计工作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水平有待提高。投入的业务人员有限,人员资质、经验往往难以保证;执行业务的时间往往较短,组织管理较为松散,甚至存在业务外包的现象,相关审计证据的可信度不强,很多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未披露。同时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既接受科技计划经费监管部门的委托,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财务审计活动;也接受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的委托进行财务审计,两种审计职能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可能性,甚至部分机构出现串通的情况。

3 健全我国财政性科技经费监管体系的对策

要加强宏观层面的统筹规划,建立政府监督、承担单位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加快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管理协调机制,实行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国家、省、市、县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立体监督体系。

3.1 政府监管体系

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是一项细致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完善科技计划经费的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多部门联动监管的监管体系,堵塞监管漏洞,保障科技计划经费的良好运行和使用。

3.1.1 科技纪检监察部门

发挥统筹协调功能,全程参与各种科技计划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并负责监管成果的公开和党纪行政责任的追究。建立科研信用系统,对违规的负责人采取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不通过财务验收、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理,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科技计划经费管理不力的承担单位,采取约谈单位法人代表、通报批评、减少或限制项目申报等处理措施,并取消本年度获得科技奖励、荣誉称号、年终评奖的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财务或主管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1.2 科技主管部门财务机构

重点负责科技计划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审计和例行审计,指导下级科技计划经费监管工作。

3.1.3 科技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本领域项目的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评审等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开展科技计划经费的监督审核活动。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外部评估活动,建设评审专家数据库。

3.1.4 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承办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使用监管相关的专业技术性服务工作以及预算评估评审与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

3.1.5 审计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审计与省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科技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3.1.6 人大财政主管部门

制订科技计划经费监管的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开展重大项目的专项检查活动和巡视活动。

3.2 内部监管体系

3.2.1 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

要高度重视科技计划经费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确保监管机制的良性运转。

3.2.2 承担单位财务部门

应将科技计划经费应纳入内部财务管理之中,从维护财经纪律角度来强化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密切关注和加强对科技计划经费的事前、事中、事后多阶段的过程管理。

3.2.3 承担单位科研部门

负责本单位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监管,组织重大项目的内部经费评估,挤出虚报费用开支的“水分”。

3.2.4 承担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建立本单位科研信用记录。对违规使用科技计划经费的负责人,采取约谈、训诫、警告、限期改正和通报批评等措施进行处理。对逾期不改或多次违规的负责人,会同财务、科研部门采取暂停项目拨款、不通过财务验收、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2.5 承担单位审计部门

发挥内设机构熟悉本单位财务状况的优势,直接对课题经费使用进行专项审计。对一些重大项目在外审之前进行单位内部的预审,使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外审之前能得以纠正。

3.3 外部监督体系

3.3.1 第三方审计监督体系

严格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建立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准入机制和末位淘汰制度。要建立科学的准入评价标准,主要依据其管理水平和完成工作的质量对其考核评分;建立动态评审机制,对承担科技计划经费监管评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打分,实行优胜劣汰,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监管运行过程中的红黄牌制度,对敷衍塞责、不认真履行相关服务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示黄牌警告,对经警告仍不改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出示红牌,取消其参与科技计划经费监管业务的资格。

3.3.2 外部评估机构

大力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有效解决政府监督乏力、内部监督护短的问题。在事前评审过程中,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准确评议相关科研设备、科研周期等经费构成,尽可能挤掉虚报水分,避免科研欺诈。在事中监督中,第三方机构提高科技计划经费使用透明度,避免行政机构对科技项目的影响;在事后监管中,第三方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费用、人工费用、科研成果价值进行总体测评,对发现的问题而且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承担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调查,存在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3.3.3 建立专业监督系统

必须在便于科研与有效监督之间选择合适的平衡点,不能因为部分人非法使用经费而无限制地加码监督。科技计划经费有着专业性、知识性等特点,需要成立专门的科研监督委员会进行专业性的监督。科研项目需要的经费、使用合理性及其科研成果目标的完成情况等问题专业性极强,政府、司法、媒体等外部力量来无法解决。为此,必须由中立性的专业监督委员会来发挥专业作用。专业监督委员会严格审查科技计划经费的申报材料及科研成果,防止科研项目申报小题大做、重复申报,对科研成果进行严格验收,防止科研项目成果出现虎头蛇尾、弄虚作假。通过建立全国性、分领域的专家库系统,对不同行业申报材料和科研成果进行监督、验收,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互不见面。结合评审项目学科性质,优化配置专家资源,改善专家与项目之间的匹配性。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具名评审意见。建立评审专家信誉和责任制度,提高专家评审费用,形成同行评议、信息公开与举报审查三者良性互动的科研评价体系[4]。

3.3.4 全社会监管体系

坚持监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公开,从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征集、形式审查结果、专家网络评审结果、专家论证结果、立项情况、中期检查结果、验收结果等都须在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强化对经费分配环节的过程监督,将科研项目经费的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包括在必要的保密措施下对预算安排结果公开、实行预算额度事前公开、项目经费使用效果予以公示等。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中介组织、企业等主体广泛、深入地参与到科技计划经费的监管中去,推动经费监管的科学化、民主化。

摘要:我国初步建立了财政性科技经费监管体系,但是在监督主体、监督制度等方面还存在缺陷,科技经费监督出现诸多问题。建立要加强宏观层面的统筹规划,建立由政府、承担单位和外部主体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立体监督体系。

加强财政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思考 第8篇

2013年以来, 教育部面向直属高校开展的两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中, 上百万科研经费被贪污的事件有数例。由此可见, 科研经费在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等环节, 都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 形成了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科研费预算管理的现状分析

当前, 在科研费管理上, 采取的是预决算管理办法, 即在向上级机关申报科研课题的同时, 还要编报预算, 评审通过后再下达科研项目计划及预算。科研课题完成后, 在财务管理上还要编报决算, 经过法定程序及权限核准后, 作为课题预算指标的冲减, 就是说要以批准的决算数为准, 即决算数小于预算指标, 审批机关将结余经费指标收回, 决算数大于下达的预算数, 即超预算开支经费, 审批机关同意才能编报决算, 否则只能按照预算核准。从这一制度设计上看, 应该说是比较严格的, 是可行的。而在实际工作中, 在申报科研课题时所编制的预算都比较多, 即使评审“砍一刀”之后的预算也足以够用, 否则据实编报预算待评审“砍一刀”后难以够用了。从目前来看, 科研经费预算管理还不够规范。

(一) 预算编报不够真实

课题组在按照要求编报科研项目计划时, 一般会将申报的科研计划及预算编报的大一些, 以备评审组以及审批机关在预算上“砍一刀”的基础上, 预算够花。有的课题实行预算定额制, 同一类型的课题在预算金额上一样的, 比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类的科研项目计划, 重大招标项目80万元、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这样千篇一律, 都是同一经费标准, 优点是便于审核预算数, 只要按照定额编制明细预算就可以, 而缺点是难以结合实际确定预算, 起不到激励作用, 用不了这么多的预算, 也要编满预算, 明知不够用也要按照定额编制预算。有的课题组在编制预算时, 没有完全按照规定办法来编制, 间接性经费超过规定的比例, 管理类经费预算编的较多。

(二) 预算评审不够规范

在组织课题评审时, 主要是对科研课题立项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 而对其相应的预算审核不足, 造成了科研课题立项与预算的脱节。在组织评审时, 评审组成员多是从事科研方面的专家、学者, 而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员则明显不足。

(三) 下达预算不够规范

审批机关一般将预算指标随科研项目下达, 而大多是只明确科研项目经费指标和开支范围, 没有将完成这一科研课题的明细预算一并下达。有的即使下达了预算, 但是还不够明细, 比较模糊或笼统, 造成实际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也给随意执行埋下了“伏笔”。

(四) 预算“两张皮”现象较为突出

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按照批准的科研费预算办理借款、结算报销手续, 从而出现了预算是预算、执行是执行“两张皮”的问题, 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开支经费、报销经费, 预算的控制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比如, 有的课题组报销的事项不符合预算规定要求, 但领导经过协调、协商财务部门后, 就在财务部门报销入账了, 这就是典型的避开预算或不按照预算执行的“两张皮”问题。

(五) 预算管理不到位

由于一些高校及科研院所, 受到利益驱动, 完成创收任务压力大, 在多争取科研经费上下了很大工夫, 经费指标完成了 (有些高校在其简介中, 年度科研费数额是必备内容, 是学校综合实力的指标之一) , “一俊遮百丑”, 但是却忽略了对到位的科研经费的全面有效管理、甚至是放任自流, 有的单位压根就不管理, 完全是课题组在自管, 与单位其他经费管理标准不统一。

二、科研费预算管理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 认识上存在偏差

有相当多的单位领导以及相关科研主管部门, 认为科研课题是课题组负责人努力争取而来的, 同时“钱”也是上面或其他单位划拨来的, 不是本单位出的钱, 就完全交给课题组负责管理, 多数单位就很少过问了。课题组负责人认为, 科研课题及经费是组长费了很大的劲争取来的, 将管理费交给单位后, 剩余的钱支配权应该属于课题组长, 单位不要干涉或不要干涉太多。这样一来, 课题经费游离于单位管理之外, 就容易出现随意花钱问题, 甚至产生腐败问题。

(二) 预算管理不熟悉, 创新不够

在预算管理办法上创新不够, 新办法不多, 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旧的管理方法上, 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科研费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 只能是被动地应对和管理, 也就难以将科研预算管理的主动权把握在手中。特别是科研项目组领导, 对预算管理知识知之甚少、预算管理业务不够熟练, 多是在财务部门协助下编制预算, 并且是“照猫画虎”, 按照样本或历年预算进行“填空”编制预算, 直接造成预算与科研课题紧密结合度不够高, 即形成科研课题与预算的脱节。

(三) 预算硬性约束不强, 财务部门把关不严

课题组负责人多为科研人员, 按预算办事意识淡漠;有的财务会计人员, 与课题组负责人“密切配合”, 在预算执行上“放一马”, 致使预算难以约束花钱行为。另外, 现行的会计核算软件缺乏预算方面的硬性约束, 不能与预算管理无缝对接, 致使预算管理与会计分离, 造成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脱节。

科研项目课题组所在单位财务部门, 是科研费预算管理的综合理财部门, 负有重要的管理之职。但是, 有的单位财务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办理经费的结算报销, 致使超预算、无预算开支都能够报销入账, 审核把关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四) 上级机关监管不力

上级主管机关以及有关监督部门, 对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并出具了报告;在组织中期评估、验收时, 也对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写入相关的报告。但是, 没有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管不力, 落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不彻底, 有的变通处理应付了事。

三、加强科研费预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预算管理在科研费管理中处于“龙头”地位, 是加强管理关键环节, 具有基础性地位。为了从源头上彻底根治科研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必须创新管理方法, 加强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并与会计核算软件实现无缝对接, 夯实预算管理之基础, 然后再多措并举, 加大综合管理力度。

(一) 加强软硬件建设, 夯实管理基础

科研课题批准机关按照规定认真把关、加强硬件建设, 打牢预算管理的基础, 即研制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要将最新的扫描识别技术引入进来, 使得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具有识别、认证票据 (发票) 的功能, 从而可以在源头上堵住利用假票据报销等问题。具体是, 应设置预算编制模块、票据识别模块、预算执行模块三个管理模块, 其关系是层层递进, 并且与会计核算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这样一来, 就能促使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紧密结合在一起了, 从而可以有效治理部分会计信息滞后问题。因为一切科研经费的使用开支, 都要先通过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识别、认证比对, 符合明细预算的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财务结算、会计核算程序, 否则就会永远停留在原地而不动, 只有将问题解决了, 通过预算管理信息系统, 方可进入会计核算系统, 最终结算报销入账。那么, 超预算、无预算问题、假发票问题将不会再存在了。再者, 通过预算管理信息系统, 提前将有关财务信息反映出来了, 特别是预算执行信息, 在没有进入会计核算系统就能够提前反映出来, 具有及时性的鲜明特点。

(二) 科学编制预算, 依规审核预算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在申报科研课题的同时, 即科研项目立项时, 要紧紧围绕拟研究的课题、编制预算要求、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来科学合理编制需求预算 (概算) , 准确测算有关费用、标准, 力求编制的准确、合理。

对申报科研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对立项申报的科研课题可行性报告, 包括预算, 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集中评审。其中, 在确定科研课题后, 要重点对所编报的预算依规进行严格审查, 主要从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方面进行, 经费使用要符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要求, 预算内容要明细到“目级”科目, 对于超过规定开支范围的, 一律予以核减不得纳入预算, 并将审核后的科研明细预算予以健全和完善, 即根据审核实际情况, 在申报预算基础上对有关“目级”科目进行相应的“加减”调整, 形成完整的明细预算表。而需要注意的是, 评审组成要配备齐全财务专业人员。

规范预算的批准。在批准科研课题的同时, 要将审核后明细预算作为附件一并下达, 与此同时应通过网络系统传输到课题组所在单位财务部门, 下载后导入预算管理系统。

(三) 按照标准实施, 加大管理力度

课题组所在单位, 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 将其纳入单位经费一并进行综合管理, 避免游离于单位管理之外, 放任管理。财务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 与单位的其他经费同等对待, 同一标准实施管理, 而不能出现“两个标准”。无论是在预算管理上, 还是在结算、决算管理上, 以及日常的财务管理上, 都要将其纳入单位财务管理的范畴, 杜绝科研费预算管理出现财务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使得问题积重难返。要明确管理责任, 科研经费管理上出现问题, 首当其冲的应该是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要负领导责任, 其次是财务部门领导、课题组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要负直接管理责任, 为加大管理力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 学习财务知识, 提高业务技能

无论是科研课题申报阶段, 还是在结算报销阶段, 科研课题负责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是第一责任人。作为课题主要负责人, 要认真学习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全面掌握主要精神, 并熟练运用到科研工作中去, 才能为确保经费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效益明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将科研项目与经费统筹好, 组织申报科研课题, 既要按照课题指南要求, 根据自身的学术能力和学术修养, 选择出适合自己能够开展的课题 (项目) 来, 同时还要将科研课题的实施与花钱结合起来, 即明白开展实施科研课题的研究, 测算出每一明细项目的开支, 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花钱与研究紧密结合, 才能相得益彰, 即花钱是为了开展研究, 进一步说, 花钱是课题研究的一部分, 而不能是不看课题研究漫无边际的花钱, 甚至是与课题研究不着边际。

(五) 强化监督, 坚持按照预算办事

作为审批科研课题主管部门以及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 要强化监督检查。一是重点实施事中监督, 结合中期评估以及专项监督检查, 对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主要依据就是批准的明细预算, 看是否严格按照预算办理科研经费的结算、核算, 对于不按照预算办事的予以坚决的纠正, 从而避免出现“亡羊补牢”的问题, 将问题尽量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持续加强事后监督, 科研课题完成后, 要结合项目验收、专项检查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监督, 对于没有按照预算执行以及存在有关问题的, 停止后续经费的拨付, 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出不予结项或暂缓结项的结论, 待问题纠正后再组织进行验收, 避免少出现带有“教训”方面的问题, 尽量多出现“经验”正面的做法。

(六) 合理确定目标, 加强预算考评

在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上, 加强绩效考评是预算闭合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钱花出去了, 就要看看花的值不值, 这就是绩效问题。对于科研经费来说, 在编制预算时, 就要事先设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目标, 即完成这一科研课题需要的经费, 要达成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并且还要有一个量化的指标。那么, 等到科研课题预算执行完之后, 就要对照着预算支出内容与事先设定的指标进行考核, 是否达到了预定的要求没有, 不能预算执行完就不管了, 就等于画了句号, 在会计上结账完事了。当然, 这就需要事先设定可行的科学合理目标, 这个目标既不能过高、难以达到, 又不能定的过低、毫不费力就能实现, 同时还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设定, 定性的描述要清清楚楚, 定量的描述要给出量化的指标, 可操作性非常强。这样一来, 绩效考评就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好的进行奖励, 差的进行处罚。

(七) 区分管理职责, 实施财务问责

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属于课题组、财务部门负责的, 还是有关部门和领导负责的, 都要启动问责程序, 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以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从而确保赏罚分明原则得到贯彻执行, 进一步调动预算管理的积极性。首先, 应该签订财务管理责任书, 明确有关责任和义务, 批准机关与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分管领导与课题组负责人签订。其次, 进行考评, 一般分为年度和课题结项考评, 依据管理规定进行量化打分排出名次。第三, 根据考评结果, 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 对有关问题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于管理好的进行奖励。

摘要:分析科研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 阐述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提出加强科研费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其中将加强硬件建设摆在首位, 即科研费预算管理信息系统, 运用扫描技术对票据进行认证、识别比对, 并且与会计核算系统无缝对接, 从而彻底根治假发票和不按预算执行问题, 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关键词:科研费,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信息化

参考文献

[1]南瑞民.创新科研费精细化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经贸, 2015 (10) .

[2]谢小红.立足两个“加强”一个“转变”切实提高科研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效[J].科教导刊 (中旬刊) , 2013 (10) .

基层专项经费规范化管理探析 第9篇

基层是国家下设至街道、社区等基础的相关组织, 需要对基层民众的生活与工作等方面积极为群众服务, 与基层民众联系紧密同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的发展全国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方面也越来越广泛同时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国家为此专门划拨了专项经费来推进基层组织不断发展来更好地服务广大基层人民。但是在实际的专项经费管理及相关的使用中还存在不足, 导致经费无法有效地使用在推进基层组织发展和积极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等方面, 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和基层组织声誉的影响。因此必须对基层的专项经费进行有效的管理, 使其能够有效地应用在基层组织的发展和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工作当中。

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管理意识不足

基层的专项经费的国家划拨给基层组织来完成相关基层活动的专门经费, 具有特殊性和强烈的目标性, 但是由于基层的领导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和财务意识相对欠缺, 没有能够意识这部分经费的使用专项性, 以及专项经费在基层服务事业当中专款专用的严格性, 仅仅把这部分经费作为普通经费使用, 在其他经费使用完出现经费不足的时候经常出现挪用的现象, 多被使用在基层组织的日常开支当中, 没有体现专项性的特点, 导致在实际需要使用时经费不足, 阻碍了基层的相关工作开展。

(二) 管理制度不完善

基层的专项经费包含财政扶贫经费、财政基本建设经费以及社会保障金等多种类型, 在实际的管理中需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和特点来进行分别管理。但是在基层单位的实际管理中, 缺乏统一而详细的管理标准, 对于专项经费的管理主要由单位领导和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共同协商进行管理, 存在人为管理不够科学严谨的不足。同时由于相应制度的缺失, 对专项资金内的各个类别没有进行分别管理, 经常出现专项资金内部挪用导致部门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局面。其次由于单位的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对于划拨的专项经费没有专门的资金流向记录、使用项目申报及项目效益评估等管理, 只是简单地划拨资金但没有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果。

(三) 资金使用不规范

基层的专项资金自然是使用在与基层工作有关的地方, 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使用审批制度, 所以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以及具体用途不够明确。对于申报的资金使用项目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核, 对于其中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地方没有能够发现并改正, 造成了专项资金的随意浪费。同时在项目申报之后获得相应的资金, 很多时候没有严格按照项目预案中规定的资金使用方案进行, 使用资金没有按照原来的范围和用途进行, 甚至在资金使用完之后可以再次申领造成更大的浪费。在项目使用中没有明确的记录, 造成资金使用不明的管理漏洞。

(四) 缺乏监督和处罚机制

在实际的基层专项经费管理当中缺乏统一的监督标准, 导致经费的使用流程不规范, 需要使用时只要征求单位领导的认可便可以申请经费, 但是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和使用的效果不明确,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更容易出现经费滥用的现象。同时对经费的滥用甚至是盗用现象也十分严重,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特别是处罚机制, 对相关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缺乏约束力, 资金使用者缺乏敬畏意识加上违反相关规定需要付出的代价较小, 导致违反纪律的现象经常发生。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平时的工作看到相应的违规现象, 但是没有看到相应的监督和处罚举措, 容易损伤群众对基层单位的信任和配合工作的积极性。

三、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一) 提高管理意识

由于基层单位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财务人员的相关资金的意识与实际工作不匹配, 很多与基层专项经费有关的决策都是通过领导人员自身决定, 导致决策的不够科学甚至是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的问题, 所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提高领导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管理意识来入手。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意识, 应该通过相关的培训来集中讲述与基层专项经费有关的知识以及相关问题, 为其树立一个基本的概念以及相应的工作范例, 引导正常有效管理及使用相关经费。其次对于相关专业财务人员的不足可以通过招聘高素质的人才来解决, 成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部门, 提高资金管理意识及管理能力,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

(二) 完善管理制度

现在国家没有统一对基层专项经费设立专门的管理制度, 对于基层单位中对基层专项经费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单位中简单管理, 在实际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漏洞导致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浪费或者是盗用的违法现象, 因此必须完善专项经费的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制定完整的管理来对相关资金的来源、数额及使用领域进行管理, 并需要划分成不同的部分来进行管理, 避免其中混乱使用而造成的资金浪费。其次对于专项费用的使用也需要进行合理地管理, 对于资金的使用流程包括使用的申请、资金使用的明细以及使用效果等有明确的记录, 并设立管理和使用责任人来明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不能仅仅依靠以前的领导人员和财务人员决策, 更需要通过整个单位商讨以及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来制定, 保证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 规范资金使用

由于实际工作中对于专项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用途不明确, 以及基层单位对相关管理审批的不严格, 容易产生资金申请后滥用资金在不合理的地方既造成了资金的浪费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因此必须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首先在资金申请申报时, 对于其中具体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考察, 并将申报的工作在基层群众中进行公示, 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当群众能够认可相关工作时通过相应申请, 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在群众身上达到造福群众的目的。其次对于已经申领的项目, 定期将工作的进展以及相应的情况进行检查清算, 保证专项资金使用在合理的地方并能够确保使用的效果, 并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统计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考察工作的效果, 确保专项资金实实在在发挥作用。

(四) 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在实际的基层专项经费使用当中存在很多不合理与不规范的现象,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处罚机制, 导致这些现象没有及时解决同时一直造成资源浪费和工作效果不佳的问题, 因此需要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监督以及违规现象的处罚。首先需要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细则, 成立专门的监管和处罚部门, 对以前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进行规范, 同时设立监管机制来对管理和使用的过程进行监督, 如果发展不合理的现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其次对于资金使用违规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通过严肃的处罚来惊醒违规人员以及加强其他工作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的意识, 避免因为随意的工作态度而表现出不好的工作行为。仅仅依靠单位自身来监督有时候不够完善, 因此可以通过将相关工作公开透明化加上基层群众的共同监督, 使基层工作更好地完成更好地服务人民。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有一社区委员会长期存在对基层专项经费使用混乱的问题, 在2015年8月的上级部门检查当中发现相关问题并提要求整改。该单位在此次检查后对以往的经费使用混乱问题进行了反思, 成立了经费管理小组并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此之后将专项经费有关的工作进行公示, 加强了群众监督与自我监督并受到群众好评, 实现了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结语

基层单位是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部门, 因此国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重视, 划拨基层专项经费支撑相关工作开展来更好地服务群众。基层单位需要不断修正实际工作中对基层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合理, 规范对资金的管理方式, 确保专项资金在基层工作中能够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 推动基层单位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欧德芳.浅谈基层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 2012 (11) .

[2]杨毅.公务事业经费规范化管理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12, 24 (2) .

高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相关问题探讨 第10篇

一、高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现状

从近几年高校决算中看出, 高校专项经费结余呈不断上升趋势, 但另一方面高校基本经费支大于收, 部分高校陷入自相矛盾的经费“怪圈”。在经费管理上, 经费的用途决定了不同类型经费的使用方面, 即使高校专项经费结余也无法进行调剂。根据国家集中收付制的要求, 高校专项经费年末有余额需要进行注销, 需重新返还到财政部的国库集中账户中;而基本经费由于入不敷出, 需要从银行借入大量的款项维持高校的正常运转。在实际操作中, 多数高校各类经费使用混乱, 不同类项目界限不清, 相互挤占资金, 难以对项目经费类型进行量化, 而且一些高校存在私自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

二、高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项目申报不合理性

高校在申请专项经费时, 往往需要项目为依托, 具体流程包括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和考核等。目前部分高校申请专项经费目的是为了取得更多的专项资金, 往往关注于项目如何申报成功, 而对申报成功的项目却缺乏管理, 且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学校把关不严的问题, 缺乏项目实施的科学论证, 没有从学校整体高度进行权衡, 高校项目申报主观性较强, 多为各个老师独立申报, 容易造成院系利益和学校利益的冲突。

(二) 计划与项目执行不一致

由于项目预算与批复时间间隔较长, 约为六个月, 当经费到达高校时为四月份, 在这半年期间有些项目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已经发生了变化, 很难以预算的支出达成一致;另外, 由于高校所需要的设备需要政府集中采购, 但在采购过程中, 受利益链的影响, 一些设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且存在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此外, 在专项经费下拨后, 高校中部分项目支出内容与项目申报时不同, 改变了专项经费的用途, 各类与专项经费支出内容无关的费用也列入专项经费中, 甚至将专项经费进行账户转移, 存在假支出问题, 在专项经费年底结余时问题较多, 支出中存在一些不明问题。

(三) 监督不力

高校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由于缺乏竞争性, 资金收入多半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从高校监督方面, 部分高校并没有设置与企业类似的纪检部分, 专项经费监管上宽松, 高校财务人员在专项经费发挥了会计记录和核算的作用, 而没有体现出监督作用。此外, 高校在设备管理上没有监管部门, 监管更多的是静态监管, 而关于设备日常使用的动态监督手段却很少, 普遍存在谁使用谁监管的现象, 这种监管模式明显存在很大的监管漏洞。

(四) 内部组织管理框架不健全

国库集中收付制对高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高校并未及时增设新的机构履行职能, 往往通过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以满足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要求, 不能对项目申报形成科学的论断。如一些高校项目申报由财务部门主管, 而财务部门受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 其优势在于财务管理, 很难对项目申报内容科学性进行论证。

三、解决高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 提高项目申报的科学性

高校进行项目申报时不仅为了获得更多的专项经费, 更应该从学校角度、从学生发展角度进行项目的申报, 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调研, 结合项目将要实现的环境以及过去项目实施发生的支出, 对项目内容进行细化;同时, 高校财务、项目责任部门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进行专项经费额度的合理配置, 对项目经费内容按紧急程度进行排序, 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申请条件要求执行, 保障高校专项经费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 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由于国家对事业单位拨款统一采用国库集中收付制的方式, 需要各高校提前申报项目, 提出预算。因此财政部门专项经费按预算划拨至各高校账户后, 各高校不应变动项目预算内容, 应按项目预算进行专项经费的支出, 若存在临时变动问题, 需按国家要求的流程进行审批。在执行过程中, 要明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透明化, 明确责任部门, 改变以往多头管理模式, 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由分散性向集中性管理转变, 落实专项经费使用部门的责任机制,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树立专项经费使用的严肃性。在设备采购上, 各高校应严格把好采购成本关, 要将采购价格透明化, 采购价格应以市场价格为主, 严格杜绝以过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所需仪器, 实现采购人员采购责任制, 特殊情况外, 产生的多余成本应责任人承担。

(三) 合理处置专项经费的结余款项

高校在月底时应对专项经费的结余进行分析, 找出结余原因, 并对预算金额进行调整;同时高校应从本校实际出发, 在确保高校日常运转所需资金基础上, 加强专项经费在师资队伍、科研训练、人才培养方面的支出。高校应做好与财政下属部门沟通工作, 配合财政部及时对结余款项进行归零处理, 同时应加强与财政部、教育部交流, 申请给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 高校应在财政拨款和学生缴费收入进行合理分配, 发挥专项经费投入使用的效用的最大化;另外高校应主动配合财政部下属部门对具体专项经费使用状况进行摸底抽查工作, 建议财政部应调高专项经费不足的高校财政拨款, 降低专项经费结余过多的高校财政拨款, 实现不同高校间专项经费的调剂, 实现专项经费的合理分配, 避免国家财产的浪费。

(四) 完善项目内部组织框架

高校应结合国库集中收付制的要求, 可增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部门, 由具有专门知识能力的高素质人员组成, 对高校项目申报的科学性进行全面审核, 保障项目申报支出的合理性;同时负责高校在设备使用、实验室等相关教学科研方面的监督工作, 不仅要对专项经费设备采购的内容进行静态监督, 而且也应发挥好日常专项经费支出动态监督的作用。

(五) 高校应加强监督考核力度

监督重在时效性, 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 在知识信息方面具有先天的有时。高校应将专项经费使用纳入到网络信息系统中, 通过网络及时了解专项经费使用动态,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部门对专项经费使用进度及时在网络信息系统中反映出来, 使经费支出透明化;另外高校应结合校内审计, 并委托校外审计机构加大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力度, 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使专项经费使用从预算到实际支出都纳入到监督体系中, 使预算与执行保持一致性。此外, 高校应建立专项经费绩效考核指标, 在指标选择上应按照专项经费使用的效益性、经济性作为考核依据, 要以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

四、结语

高校发展离不开国家专项经费的财政拨款, 专项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关乎高校今后的长远发展。高校应提高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重视, 加大项目从申报到专项经费使用的全面管理, 真正发挥专项经费在高校发展中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肖红梅.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困境与对策[J].甘肃科技, 2013, (24) .

[2]林珊.全面预算管理在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应用[J].北方经贸, 2012, (10) .

财政专项经费 第11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海南省

教育投入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海南省全力实施科教兴琼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以解决教育工作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不断改革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中小学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公共财政体制的变革推动了海南民生事业的发展,海南省必须建立并完善适应公共财政体制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一、海南省教育经费投入状况

1.基本情况

海南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已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一是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安排坚持“三个增长”的原则,即“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使财政性预算内教育拨款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2006-2015年,财政性预算内教育拨款年均增长24.04%,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年均增长17.41%(数据来源《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二是各项教育事业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拓宽教育投入渠道,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

2.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从2006年的39.0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34.0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4.04%。其中,2006-2015年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各部门事业费用于教育的支出、城市教育费附加等)累计达1305.71 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2.02%,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平均增长24.18%的幅度。

3.教育投入结构的演化。在财政教育投入总量增加的同时,全省教育投入结构也进行了调整。一是从各级资金分担情况来看,中央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从2007年的0.08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6.44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从2007年的48.54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68.68亿元。在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总量中,省级财政支出所占比重从2007年的16.93%提高到2013年的17.16%。二是从各级教育的投入比例来看,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基础教育支出进一步增加。2015年,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向构成中,小学教育为37.84%,初中教育为 21.99%,高中教育为11.71%,中等职业教育为8.01%,高等教育为11.93%,其他为8.52%。其中,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拨款(不含城市教育费附加) 从2006年的20.16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138.87亿元,占全省财政教育拨款总额的59.83%;2015年,财政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拨款18.52亿元,占财政教育拨款总额的8.01%,比2006年提高了3个多百分点。

2.社会投入包括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和社会捐赠办学经费

二、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然,海南省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财政投入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性。首先集中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结构失衡。海南省的经济格局出现地区差异,海口、三亚等地的一些学校办学条件优越,而中西部市县经济发展缓慢,长期以来学校经费困难,办学条件也缺乏保障,虽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后,绝大部分学校能保证基本的运转,但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学校之间存在各种差异不利于义务教育的持续、均衡、稳定地发展。因此,在海南省教育经费投入中,首先应确保义务教育的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水平,体现最基本的社会公平价值理念。

二是高中阶段财政投入不足与学生人数迅速扩张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2006年海南省高中在校学生数仅为13.80万,当年的招生数为5.4万;2014年在校高中生规模增加到17.65 万,招生数增长到5.7万。高中阶段财政投入在海南教育经费总量中所占比重仅为10%左右。由于海南省高中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受到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的“重点效应”的惯性影响,海南省高中教育经费支出将较多的集中于教育和经济发达的海口、三亚市和东部各市县;伴随着高中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张,海南省高中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与支出的矛盾也将越来越突出,将很有可能加剧海南省市县之间高中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此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为扩大校区建设,负债重,还款压力大。

三、高等教育经费拨款模式亟待改善

一是需进一步完善财政拨款模式。从财政拨款方式看,目前海南省财政对公办高校经费投入的主要模式是 “生均综合定额+专项”模式。该种模式把在校学生数量作为拨款的基本依据,主要优点是简单,便于操作。但是,生均成本实际是往年的决算数而非合理的成本,未能考虑资源利用效率的因素,因而资源在校际的分配主要取决于学生数量,容易造成学校规模的扩张。其次,不足之处还在于生均综合定额的确定缺乏合理的客观依据,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二是经常性经费不足,制约学校教学质量、科研能力的提高。从增长趋势看,近几年海南省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但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呈下降趋势,2015年(16.66%)与2006年(19.93%)比较,下降了3.27个百分点。从海南省近几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量部分的投入结构来看,主要集中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投入增长不大。各高校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在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刚性需求的前提下,压缩公用支出,造成学校在人才引进和培养、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学生实验实习、科研培养和扶持等方面长期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学校的发展和提高。

四、建立适应公共财政体制的海南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解决对策

1.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公共性教育支出。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区)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建立和完善稳定、持久、长效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基础教育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要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基础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在鼓励优质学校高水平发展的同时,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和改造力度,通过对薄弱学校更多的倾斜,促进教育的整体均衡,推进同地区、同类学校教育投入均等化。

其次,非义务教育阶段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高中阶段教育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海南省财力增强,应逐步提高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直至将其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畴。高等教育要进一步完善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2.不断推进财政教育政策和预算编制方式的创新

要改革目前海南省现行的高校拨款模式, 形成高校经费拨款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高校预算内事业经费增长不低于海南省财政支出的增长。借鉴其他省的经验,建议采取:“基本人员经费(包括编制内教职工基本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生均公用经费拨款+项目支出经费”的拨款模式。其中人员经费按学校教职工人数(编制内)和国家与地方的工资政策及学生的资助政策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参照全国平均水平核定一个合理基数,在此基础上各年度根据物价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项目支出经费(专项经费)以近3年的支出数为依据,核定一个合理基数,并考虑高校发展需要,做到逐年递增,确保年增长率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率。同时,建立健全高校质量评估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估的结果与拨款直接挂钩,促进高校间的良性竞争,使教育资源得到更为充分、有效的利用。

3.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教育经费筹措体系

首先,要统筹各项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调整预算内初、中、高等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其次,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再次,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要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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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经费 第12篇

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部分预算697.2亿元,以保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开学后能正常运转,以及“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到位。由于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2014年,全国约1.1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向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中西部地区约12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年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农村中小学普通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中西部小学600元、初中800元,东部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同时,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逐步健全,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工作正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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