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精选8篇)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第1篇
XX职业学院
毕业生就业实施细则
2012年9月
为推进我院国家骨干院校项目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使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结合我院骨干院校项目建设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中心,以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为工作目标,引导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意识,采用积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开拓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就业。建立立足山东,兼顾沿海,面向全国,以国有铁路、地方铁路、城市地铁、铁路工程局、铁道装备制造企业、地方企事业单位为服务方向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体系,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设立院、系两级就业指导办公室,实施就业“一把手工程”,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促进就业机制。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系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一)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宏观领导,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相关部门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部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三)审定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四)负责全院毕业生跟踪调查方案的审定和实施;
(五)负责总结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审定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六)讨论、决定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四条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一)负责制定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计划、就业指导工作实施细则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二)负责学院就业教育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
(三)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四)组织开展与全院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负责全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及生源信息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对招聘信息以及对用人单位的审核备案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建议方案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八)负责开展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招聘活动;
(九)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率分月分系分专业的公布、汇总及上报;
(十)负责全院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和发放;
(十一)负责全院毕业生跟踪调查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十二)办理毕业生就业单位的调整和改派;
(十三)负责学院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代表学院对内、外发布就业信息及相关政策;
(十四)协助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奖惩各系年度就业工作;
(十五)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一)负责制定本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计划;
(二)负责本系的就业宣传工作;
(三)负责组织本系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就业咨询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四)组织本系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负责本系毕业生生源摸底调查,并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上报院就业指导中心;
(六)负责组织本系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招聘活动;
(七)负责本系毕业生需求信息收集及毕业生推荐工作;
(八)负责本系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社会声誉的调查建档工作;
(九)负责做好本系毕业生就业派遣建议方案的编制;
(十)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按要求上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它有关毕业生就业的工作。
第四章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考察调研
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考察调研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协调、组织、安排和管理。各系要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就业单位,在校企合作的用人单位的基础上,大力开拓就业市场,并寻求订单合作。对需外出联系考察调研用人单位的,写出调研计划,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安排。调研工作结束,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第五章需求信息和供需洽谈
第七条学生的就业洽谈活动不得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学院组织的双选会原则上安排在毕业前一年的9月初开学以后进行,对“订单”培养的双选活动,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条学院及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需求信息,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发布;
第九条学院实行就业需求信息登记办法,用人单位来我院招聘毕业生,需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凡来我院举行第一次招聘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资料、招聘简章(包含详细的岗位需求和明确的薪资待遇等)、招聘人员的有效证件。学院就业中心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存档。
第十条双向选择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洽谈的重要活动,是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双向选择活动一般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联合相关的系统一举办,如果用人单位的专业需求只涉及某个系,可由该系就业办公室独立组织。
第六章就业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毕业生生源情况调查。根据教育厅的安排和我院的实际,我院的生源调查在每年十月初开始调查来年毕业生的生源情况,各系要积极做好本系毕业生的生源调查,并于十一月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指导。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要贯穿入学至毕业的始终。各系应在每年七月初将本系开展就业创业指导的计划以书面的形式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系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于九月初下达我院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计划。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重心在各系,各系要根据就业形势和毕业生情况,细心安排。采取授课、报告、讲座、咨询、校园网、就业宣传栏、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毕业生充分认识就业形势,了解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择业方法和技巧,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职业道德观,树立艰苦创业精神,正确评价自己,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十三条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就业信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就业办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就业信息,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向毕业生发布。
第十四条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双选会应在学院就业中心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各系负责组织该系毕业生主动参加,积极应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落实就业单位。
第十五条推荐与签约。毕业生在推荐与签约时,需填写《XX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携带成绩单原件和个人简历。
第十六条编报就业派遣建议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各系需将该系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上报院就业指导中心,院就业中心依据各系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建议方案审核、汇编我院毕业生就业派遣建议方案,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第十七条毕业生体检。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各系负责组织毕业生体检。第十八条毕业生派遣和改派。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查确定后,各系协同学院就业中心共同完成毕业生派遣;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就业指导中心完成已毕业学生的改派工作。
第十九条就业报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的重要凭证之一,毕业生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及时领取,妥善保管。若报到证丢失,毕业生持有关材料到院毕业生就业中心开具证明,由毕业生本人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补办。
第七章 就业率
第二十条毕业生就业人数是指通过以下八种形式就业的毕业生人数之和: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四)毕业生自主创业;
(五)升学;
(六)毕业生出国工作、出境留学等;
(七)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参军、三支一扶等)。
(八)其它灵活就业;
第二十一条关于就业形式的认定
(一)通过第二十条第一款形式就业的,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有效协议为准;
(二)通过第二十条第二款形式就业的,须上交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三)通过第二十条第三款形式就业的,须上交毕业生的定向、委培协议复印件,或者招生部门的证明;
(四)通过第二十条第四款形式就业的,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创业计划书、出资证明或合伙协议等);
(五)通过第二十条第五款形式就业的,须提供专升本录取的相关材料;
(六)通过第二十条第六款形式就业的,须提供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者比照出国、出境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七)通过第二十条第七款形式就业的,须提供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八)通过第二十条第八款形式就业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第二十二条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是指有就业愿望,但未落实具体工作的毕业生。第二十三条不就业的毕业生是指拟继续学习,准备升学或其他原因暂无就业意向的毕业生。
第二十四条正式就业率、灵活就业率的计算方法。正式就业率(第二十条前七种就业形式):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的百分比;灵活就业率(第二十条第八种就业形式):已灵活就业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条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上报就业方案统计的就业率是初次就业率,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底统计的就业率是年终就业率。
第二十六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率统计上报的有关规定要求,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从每年的3月份开始,分系、分专业每月进行定期公布。
第八章毕业生跟踪调查
第二十七条毕业生跟踪调查,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筹规划,各系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的统一协调安排下,按照我院《毕业生回访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本系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反馈。
第九章就业工作经费
第二十八条学院按有关规定确定的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宣传、组织就业指导、资料印刷、外出联系、组织和参加人才招聘会、就业调研等方面,各部门不得挪用。
第二十九条学院就业工作经费的核算。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体系,就业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全部毕业生人数所交年度学费的3%核算划拨,专款专用。
第十章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毕业生就业工作完成情况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是主要的考核指标。
第三十一条生均经费的20%,依据就业率划拨;就业率连续较低的专业,缩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有出入的,以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第2篇
2012届毕业生鉴定工作实施意见
毕业生的毕业鉴定工作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成长过程的全面回顾和总结,是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西校〔2005〕61号)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院毕业生鉴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鉴定时间5月25日-6月2日
二、鉴定内容
(一)政治思想素质方面:
1.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主要心得。
2.思想政治方面的情况,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决了做人的标准问题。
3.对国际国内时政的了解和认识,对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的立场与态度。
(二)课堂学习、课余科研、专业动手能力方面
1.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学习是否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与效果是否理想,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情况。
2.外语、计算机水平及职业岗位基本技能训练情况。
3.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三)社会工作、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
1.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情况及收获。
2.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提高综合素质的情况。
3.参加学院、班级集体活动的情况。
4.担任社会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
(四)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及行为习惯方面
1.是否有良好的品德操行和生活习惯。
2.是否做到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道德准则。
3.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班集体、文明寝室、文明个人活动中的表现。
(五)身心健康方面
1.是否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是否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与同学相处是否融洽。
三、鉴定程序
1.分班级召开毕业生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引导毕业生明确毕业鉴定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认真做好毕业鉴定。
2.毕业生自我鉴定。毕业生根据鉴定要求,就大学四年个人政治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品德行为、身体健康等方面全面总结,纪实性的写出1500字以上的个人书面自我鉴定。
自我鉴定初稿完成后提交指导老师审查修改,全部成员通过检查后方可进行小组评议
3.班组评议。在毕业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小组成员对每位毕业生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进行评议,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形成200字左右的“班组鉴定”意见,经指导老师审查、毕业生本人签字认可。
4.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小组鉴定完成后,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前面直到“自我鉴定”的内容,以及最后一页的各项内容。
由小组统一选钢笔字较好的学生填写“班组鉴定”、“政审意见”和“学校组织意见”,“学校组织意见”统一填写为“同意班组鉴定意见”,最后以班级为单位盖章,“学校组织意见”该学生工作部的章。
四、鉴定要求
1.毕业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所形成的材料要装入人事档案,作为永久的文件,希望毕业生本人认真对待,辅导员、班主任及鉴定指导教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充分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思想问题,引导学生认真总结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肯定成绩,查找差距,提出建议,综合评价。
2.毕业鉴定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的全面、真实反映。毕业生应根据鉴定的内容认真地进行回顾,如实地做出书面总结。同时,要正确对待同学和班组的批评和建议,严禁任何打击报复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3、指导老师召开鉴定小组成员会,提出有关要求,每个毕业生都要准备自我鉴定(1500-2000字)、小组鉴定意见(200-300字),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开小组鉴定会。
4、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分组,并确定组长、副组长、记录员人选。各小组应在6月17日前召开鉴定会进行小组鉴定,小组鉴定的程序为:本人总结、小组讨论(即同学评议)、形成小组鉴定意见。必须逐个讨论自我鉴定并形成小组鉴定意见(指导老师、组长、副组长和学生代表一起共同研究决定),每个小组的鉴定必须有专人记录。
5、组鉴定意见原件收齐与小组鉴定记录一起交学院留底。
6、请各组组长切实负责,主动与指导老师衔接,积极配合指导老师开展工作。
7、鉴定完成后,由辅导员、班主任统一最后审核后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8、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有班级统一签字,“学院意见”栏签上“同意班组意见”,“学
2012,毕业生就业前路漫漫 第3篇
回首2011年的就业路上, 我们共同见证了基层就业的大学生留给我们的感动, 共同见证了自主创业大学生带来的激情, 共同见证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全力推动, 共同见证了高校对莘莘学子的关爱呵护, 当然也看到了“蚁族”、“漂族”、“啃老族”带给我们的无奈和思考。
政府全力推动, 基层就业成为导向。各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 积极采取措施, 出台相关政策, 广开就业渠道, 鼓励到中小企业、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畅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的渠道”再次列为大学生就业工作方案, 到中小企业、基层就业成为广大毕业生的选择。
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规范, 校园招聘成为择业的重要渠道。为提高招聘会的实际效果, 减少安全隐患, 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 各高校针对当前毕业生求职择业特点, 积极研究探索就业市场建设的新模式, 由原来注重规模, 向小型化、专业化和常态化转变, 校内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规范, 校园招聘成为毕业生择业的重要渠道。
注重学生就业能力提升, 校园就业文化氛围日渐浓厚。各高校积极推进校园就业文化建设, 开展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 涌现出职业规划大赛、就业创业协会、就业互助联盟等崭新的校园文化形态, 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就业文化氛围, 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价值观, 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突出就业指导课建设, 就业指导效果明显提高。按照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 许多高校立足本校实际, 有计划地开展师资培训, 将就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 开展全程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 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帮助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
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和就业渠道发生转变, 多元化、多样化逐渐呈现。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 学生及家长对就业形势、政策的认知日趋深入、务实, 加之媒体的客观引导, 高校坚持不懈的就业指导, 毕业生传统的就业观念发生了转变, 择业范围在逐步扩大, 就业渠道也向多元化发展。
>>>展望2012毕业生就业将呈现以下趋势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 切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深入开展“就业优质服务”活动, 加快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展望2012, 有许多值得我们关注与期待。
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 我国经济运行总体良好, 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转变, 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但是, 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十分复杂, 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
从国际看, 世界经济正在复苏之中, 但复苏进程还很脆弱、很不平衡。一些国家经济增速出现回落;全球通胀压力加大;发达经济体的失业率居高不下, 经济增长缺乏动力;政府债务风险继续积聚。
从国内看, 虽然发展的有利条件较多, 各方面发展的积极性很高, 但面临的矛盾也不少。除了一些长期存在的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外, 经济运行中还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如经济增速缓慢回落与物价较快上涨交织在一起, 使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房地产市场成交量萎缩;一些中小企业受多重因素挤压经营困难;出口增长面临的外部环境趋于严峻等。2010年, 表面上就业市场有回暖迹象, 但主要限于部分专业, 技能型人才。
2012年,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再创历史新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90后”成为主力军
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 “90后”本科毕业生开始成为求职的主力军。90后被许多人视为不能吃苦、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代。一些用人单位负责人表示, “90后”眼高手低, 服从意识差, 纪律性不强, 自身定位过高, 不能够吃苦, 不愿加班。但许多用人单位认为“90后”有活力、有个性、学习能力强, 思想活跃, 能接受新观点, 不愿墨守成规, 知识面广, 有创新思维, 敢于实践等等。首批90后本科毕业生即将集体迈进职场, 必然会带来一些变化。
就业心态渐趋理性
相对于前些年大学生就业的好高骛远, 现在大学生逐渐降低了期望值, 更加理性务实。多数大学生都能够抱着一颗平常心面对现实。许多毕业生意识到, 自己初入社会, 资历不高自然自傲不得。先就业, 养活自己, 在获得社会经验的同时积累资本, 为将来自己的发展做铺垫。坚信不管在什么岗位上, 只要努力锻炼自己, 积极寻找机会, 终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岗位。
就业去向多元化
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带来的多元意识形态, 同样影响着“90后”大学生的职业兴趣和职业选择。总的来看, “90后”毕业生就业去向多元化。迫于房价、生活压力、工作压力, “北上广”将不再是多数人的首选, 二线城市、家庭所在地将优先考虑。大城市、大机关依旧有人向往, “大、名、公、外” (即“大企、名企、公务员、外企”) 是许多毕业生的择业目标, 基层、西部、农村就业、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也将成为不少有志学生的选择。
非国有企业是大学生就业的主渠道
目前, 非国有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机构精简、国有企业改制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的数量不会有太大增长, 因此, 非国有制企业及到基层就业依然会是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统计, 近两年来, 到各类非国有企业以及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占到整个毕业生总量的70%, 到国有企业的约占10%左右, 到事业单位的约占10%。2012年, 非国有企业仍然是大学生就业的主渠道。
自主创业人数持续增加
几年来, 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地陆续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 国家提供了创业的种种便利条件、社会的鼓励和支持、高校日渐优良的创业教育体系以及新经济带来的机遇, 高校中掀起了创业教育热潮。如今, 大学生创业被看作是一种实现充分就业的新方式, 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青年学生的认同。越来越多大学生改变择业观念, 将目光投向自主创业, 变“找饭碗”为“造饭碗”, 创业意识不断增强。许多“90后”有自主创业的想法或正在实行, 希望能够成为企业家。
>>>给2012届毕业生的几点建议
如何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这是摆在“90后”毕业生面前的一大难题。既需要有关部门、地方、高校协同配合, 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更需要“90后”调整心态, 积极面对就业市场的挑战。
心态要调整
“理想很丰满, 现实很骨感”。理想和现实是有距离的。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 最重要的是调整心态, 找准方向。所处的环境不可能很快改变, 那就改变自己。要乐观豁达, 充满自信, 直面竞争, 勇敢挑战, 理性面对现实。在就业的道路上, 没有绝对的强者, 也没有永远的失败。特别是面对逆境时, 不要动辄怨天尤人, 要以永不言弃的精神, 执着面对, 理性思考, 调整好心态, 不断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定位要合理
“90后”大多期望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个人自由支配的节假日时间、个性的尊重、优厚的待遇等。不能再自诩为社会的精英, 要怀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去参与就业选择和就业竞争。要结合社会现实和个人兴趣、能力等, 适时调整就业预期, 树立合适的择业目标。要有耐心, 做一行爱一行, 切忌好高骛远。要抱着学习的态度, 脚踏实地, 从基层开始历练成长。
准备要充分
正确面对就业形势, 积极转变就业观念,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 走出“精英就业”误区。了解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 收集就业信息的渠道和途径。精心准备好求职信、简历、推荐表等个人求职材料, 多方收集招聘单位的资料, 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素质要求。
包装要适度
不论是个人求职材料, 还是面试服饰, 都要适度。简历要真实客观, 简明扼要, 突出自身优势, 体现个人特点, 无须精致、华丽, 洋洋洒洒。求职面试服饰整洁、大方, 举止端正、稳重、自然、亲切, 体现个人涵养、风度、气质。既要适度推销, 更要诚实守信。
内功要勤练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升级和产业机构升级, 对实用型、服务型、技能型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大, 而大学生在知识结构、技能水平、职业素质方面和社会需求有较大差距。求职择业的竞争, 归根结底是人才素质的竞争。要想在择业竞争中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 毕业生必须勤练内功,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建立起合理的知识结构, 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 提升自己的实践技能, 这样才能在择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行动要积极
要放低姿态, 主动出击。不要一味依赖父母亲朋, 不要一味依靠学校、老师为自己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 不要彷徨迷惘、等待观望, 也不要盲目攀比, 要多方搜集就业岗位信息, 主动与老师、同学、用人单位联系, 积极参加招聘会, 抓住机遇, 积极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第4篇
在清华大学举行的“2012年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杜玉波做出如上表示。杜玉波告诉与会60位来自国内外的职业发展教育的专家学者和500余位来自各省市大学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各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相关人员,中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就业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也是中国政府致力于解决的问题。
杜玉波表示,为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和全面发展,中国政府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抓手,大力推动高校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强化就业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中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迈出了新步伐,从一对多的网络教育到一对一的深度教育,从单一的课堂教育到素质拓展,但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职业发展教育体系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第5篇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农牧局、文化局、卫生局、旅游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共同研究制定的《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监察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文化厅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保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精神,现就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岗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2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2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1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单位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4、招录岗位的专业要求:
(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学前教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6)报考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三)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四)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工作进度
3月份以前,各市(州)上报需求计划和配置方案;4月份,向社会公布招录方案;5月份,组织报名;6月份,分级下达招考指标;7月份,组织考试;8月份,审批录用;9月份,岗前培训,安置上岗。
五、指标分配及安置办法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选拔指标;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一周前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组织考试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此外,基层教师的招录选拔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各市(州)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三)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市、区)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教师按笔试和面试换算得出的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出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 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
(四)审批、录用
市(州)考务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分别对县(市、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州)教育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不影响录取的,8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上审核,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审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审核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完成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发文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报送材料包括:“资格审核表”(2份)(附件1-7)、《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等。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送材料包括:《甘肃省2012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附件8)、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
(五)上岗
上岗前,由市(州)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农牧、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分别安排岗前培训,9月底前安排上岗。各市(州)将《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11)和《甘肃省2012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12)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5月份,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招录方案等有关信息;宣传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的有关政策。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共6天。
2、报名地点
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自学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教师资格及专业认定等工作。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有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参加2012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附件13)、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9)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4、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9)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同级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5、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6、报考甘南藏族自治州基层岗位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说明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7、各市(州)考务办公室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10),连同电子表格,于6月10日前报省考务办公室。
8、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七、考试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卫生、农牧、文化、监察、财政、旅游等部门(单位)成立各级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省考务办公室委托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全省考试的报名信息汇总、考场编排、准考证打印、命题、制卷(对甘南藏族自治州选择藏语试卷的考生须准备藏文卷)、试卷保管、阅卷及登分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应工作。省人社、教育、卫生、农牧、文化、财政、监察、旅游等部门(单位)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社保等服务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三)考试时间
2012年7月15日。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0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四)考场设置
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每个考场30人,为同一生源县(市、区)、同一考试科目的考生。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考生考场单列,不与普通高校毕业生混编。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考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办公室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省考务办公室。
八、待遇及保障措施
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2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聘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州)或县(市、区),由市(州)、县(市、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3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纳入省对市(州)、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工资政策予以落实。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需要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市、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九、工作纪律
(一)严格纪律。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三)狠抓落实。各市(州)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招录工作的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十、验收办法
招录工作完成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单位),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省政府。
十一、工作责任
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社厅牵头,与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其中,代课人员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及审批阶段的审核等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完成。代课人员的录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发文。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931—8410817,8960728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8820648,8720097
省卫生厅咨询电话:0931—4818119,4818117
省农牧厅咨询电话:0931—8179088,8179081
省文化厅咨询电话:0931—8841391,8867664
省旅游局咨询电话:0931—8411258,8411198
省监察厅咨询电话:0931—8872048
附件:
1、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资格审核表;
2、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资格审核表;
3、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资格审核表;
4、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及涉农站(所)工作资格审核表;
5、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保岗位工作资格审核表;
6、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资格审核表;
7、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资格审核表;
8、甘肃省2012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
9、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10、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名信息汇总表;
11、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信息备案表;
12、甘肃省2012选拔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上岗信息备案表;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第6篇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的要求,2012年继续实施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即实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三支一扶”、“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现根据实际,就我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至5日。
(二)志愿填报。上述五个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名地点。详见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细则》。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内容。五个“基层服务项目”都要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此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还要进行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文科教师岗位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为相关专业知识。
(二)考试时间。2012年6月25日:8︰30--11︰30进行公共基础测试;14︰00--17︰00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三、录取
“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的录取同步进行。同时选择了这两个项目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时注明哪个项目是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第一志愿开始,由高分向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从第二志愿开始,由高分向低分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既可电话咨询(各《实施细则》中已公布),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查询。
(二)各单位组织报名、考务、体检、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特此通告。
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组部安排,2012年全省共选聘14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现就做好选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选聘对象
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
二、选聘条件
1、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限;
2、应届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须持《择业通知书》,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已进行登记注册;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3、在村任职满3年、经考核合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
4、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满2年、聘用期满3年内且考核称职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期满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9、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落户在任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乡镇。
10、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
1.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
中组部要求,要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机制,畅通“五条出路”,即鼓励继续担任村干部、择优选拔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扶持自主创业、引导另行择业、支持继续学习。具体按照《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甘组通字〔2010〕62号)执行。
四、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
2012年6月2日—6月5日在省自考办招待所(兰州市城关区立功巷1号,邓家花园西侧)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须持有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择业通知书、受表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1份,同时须准备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表样可从下载中心一栏或网站下载)。
2、资格审查
省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在2010年选聘工作中因弄虚作假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取消其报名资格。6月20日在省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一栏)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
3、考试聘用
市(州)负责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院系级以上)和回原籍任职以及涉农专业的毕业生。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正式选聘人员。
4、体检和培训
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7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8月底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任职开展工作。
本细则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1—8871044(报名期间用)
***
附: 2011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额分配
2011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名 额 分 配
兰州市60 人
嘉峪关市20人
金昌市30人
酒泉市73人
张掖市80人
武威市100人
白银市110人
天水市110人
平凉市100人
庆阳市85人
定西市105人
陇南市200人
甘南州180人
临夏州185人
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进村社区”)。现就具体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选拔范围
(一)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
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包括:
1、2002年以来毕业后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
2、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至6月5日,共4天。
(二)报名地点: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2号)。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等证件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毕业生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年限、专业、生源地等)、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
(3)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再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4)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3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3、以往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盼 望 19:17:0
4关于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通告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 时间:2012-04-06 8:59:00点击:11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
关于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通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的要求,2012年继续实施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即实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三支一扶”、“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现根据实际,就我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至5日。
(二)志愿填报。上述五个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名地点。详见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细则》。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内容。五个“基层服务项目”都要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此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还要进行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文科教师岗位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为相关专业知识。
(二)考试时间。2012年6月25日:8︰30--11︰30进行公共基础测试;14︰00--17︰00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三、录取
“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的录取同步进行。同时选择了这两个项目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时注明哪个项目是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第一志愿开始,由高分向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从第二志愿开始,由高分向低分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既可电话咨询(各《实施细则》中已公布),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查询。
(二)各单位组织报名、考务、体检、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特此通告。
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组部安排,2012年全省共选聘14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现就做好选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选聘对象
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
二、选聘条件
1、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限;
2、应届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须持《择业通知书》,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已进行登记注册;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第7篇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2012年起,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办法。
一、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2.计划安排
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二、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
考试分文理、录取按类别。设文科、理科两个考试科类,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录取类别。
三、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附件三)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少数特殊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在附件三规定的相应类别对口范围内,进一步确定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对口专业,并与招生计划一同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二)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CET-4级、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考试科类 考试科目 录取类别
文科 大学语文、英语 文史类
法学类
教育类
艺术类
理科 高等数学、英语 理工类
经管类
农学类
医学类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15日,上午(9﹕00—11﹕30)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下午(14﹕00—16﹕30)考英语。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招生院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2.《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
毕业生就业五大趋势搅动2012 第8篇
用人单位招聘时间提前、招聘数量增加
由于企业间的优质生源竞争日趋白热化, 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看重春季的实习生招聘以转移战场。一些无法推进实习生计划的企业, 则选择使用更大力度的推广、更大规模的生源覆盖, 以在秋季校园招聘生源竞争中占领信息曝光的先机。10、11月间是名企校园招聘爆炸的时间段, 在2011年这种“爆炸”比往年来得更为猛烈。为避免企业过早进高校招聘影响教学, 多数高校采取限制措施, 要求进入10月下旬才准到高校举办招聘活动。而这些措施似乎并没有屏蔽掉用人单位2012年招聘“热情”。据武汉理工大学就业中心称, 2011年6月份就有不少单位要求到校招聘2012届毕业生, 遭拒后就开始预约10月份举办专场招聘会的时间和场地。据悉, 7月中上旬学校就将10月份举办招聘会的日期排满。2011年10月份举办的专场招聘会353场, 比2010年同期举办的招聘会230场多近50%。
有不少同学感到2011年的就业形势大好, 特别是汽车、建筑、机电、自动化、船舶等专业的学生, 在11月中旬还没有签约的学生已经所剩无几。2011年互联网、IT行业的发展, 岗位需求量随之增多, 也使计算机专业和信息专业的学生走出了2009年金融危机的阴影, 成为招聘市场上的“香饽饽”。很多企业即使将报酬大幅度提升, 也“抢”不到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武汉理工大学就业中心统计, 2011年下半年来校举办招聘的用人单位数量达到了5000家, 比2010年同期4899家增加了约10%;截止12月初, 2011年下半年需求信息为120932条次, 2010年同期需求信息为119710条次。
企业通过网络“抢人才”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随着“85后”、“90后”纷纷步入职场舞台, 他们的择业观与往届的毕业生相比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寻求雇主的方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其中, 网络已成为毕业生获取企业招聘信息的优选平台, 而不少企业也乐于借助网络的互动特性, 实现与学生之间的双向沟通。中国高校就业联盟网称, 在回访的100多家企业中, 有超过60%的企业在现场招聘的同时, 也在通过不同的网络招聘平台进行招聘, 还有10%的企业是完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招聘, “网申渠道”已是企业进行校园招聘的一种普遍的常规的渠道。一部分高校在就业指导中也将“如何进行网申”作为一专题进行辅导。
岗位待遇明码标价
从往年的招聘会现场来看, 往往企业招聘岗位的薪资待遇总是半遮半掩, 更多的是“月薪面议”“待遇从优”“待遇丰厚”这样的字眼, 企业不愿公布薪酬标准。而如今现场来看, 企业为了招聘优秀毕业生, 往往也通过薪资待遇等各方面的福利来吸引学生。企业的招聘需求以及岗位待遇细节更加明朗直白。
“如果以后招聘企业都明码实价我举双手欢迎, 应聘开始就做到心中有数, 薪水不合适就提前放弃, 对企业和我们求职者都是有好处的。”毕业生小陈说道。
基于CPI的高擎, 2011年不少企业提供的薪酬水平都比2010年有所提升, 普遍提薪5%10%左右, 其中职位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就占了四成左右, 特别是“北上广”和沿海城市, 有些企业对应届本科生的薪酬也达到六七千。
“北上广深”吸引力减弱
据中国高校就业联盟网 (武汉) 称, 针对不同层次的招聘会, 对进场近8万的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 调查显示, 有超过4成的毕业生放弃“北上广深”而选择留在武汉, 更多青睐本土企业, 这一比例较往年更有所增长。
武汉理工大学的2012届毕业的刘同学就和其他三位的宿舍同学, 一起赶来现场参加招聘会。刘同学说, 对应届生来说, “北上广深”等城市企业提供的薪酬与武汉差距不大, 考虑到生活成本问题, 不如留在武汉发展, “比如说在广州某写字楼工作, 单位一般不包食宿, 每月即便有4000元工资, 去掉食宿仍所剩无几;在武汉, 即便只有2500元, 但租房及相关生活成本较低, 生活水平反而有保障。”
不难看出, 大城市竞争过于激烈, 买房租房生活相关成本过高, 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 甚至也有学生考虑到大城市生活环境恶劣、空气污染严重, 交通拥挤等客观因素, 大大降低了人的幸福指数, 所以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并不选择扎堆“北上广深”等大城市。
职业选择动机出现多元化倾向
随着高校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日趋完善, 大学生职业选择更趋于成熟。大学生择业的自主性增强, 有比较明确的择业观, 职业取向多元化, 薪酬、个人发展、工作地、职业兴趣等均成为选择要素。
毕业生小孟2011年10月底顺利签了一家不错的公司, 然而11月参加完“校园联合”大型招聘会后, 他收到了几家他认为更好的公司的录用通知, 随后便产生了毁约的想法。“经对比发现, 这一家公司的年薪与之前签约的至少相差一万五, 而毁约金为2000元, 选择后者明显更划算。”小孟在选择职业的时候明显是以薪酬待遇作为衡量和取舍的标准。
相比企业薪酬待遇, 也有一些毕业生更看重企业是否有发展前景以及能否给自己提供发展平台。“刚开始能提供满足我基本生活要求的薪酬待遇就可以了, 接下来, 如果我够努力, 企业可以根据我的表现不断给我更大的空间和更好的待遇, 这才是我所追求的。”材料专业的张同学说。
学车辆工程的蒋同学却不这样认为, 他觉得未来职业的发展要与自己的职业兴趣结合一起, 人的内心才会有极大的工作热情, 才能从工作中体会到快乐感和成就感。他放弃了与专业比较对口的工作, 结合自己在学校做市场营销协会会长的经历, 最终和一家公司签订了营销岗位。
在如火如荼的招聘会面前, 理学院信息与计算机专业的熊毕业生却一直没有踏进招聘会的“门槛”, 她表现的尤为“淡定”。在大二的时候, 她偶尔参加了学校一场“青春播撒未来农村资教行动计划报告会”, 被资教校友的事迹深深感染, 高考时报考师范院校当一名教师的梦想又被重新点燃。毕业时得知国家“农村教师硕士计划”继续实施后, 她毅然的报名参加了国家就业项目, 在同学进招聘会的时候她心如平镜的在图书馆自修师范院校课程。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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