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精选8篇)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第1篇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2 0xx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目标实现之年。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贡献力量。
一、党建引领政治先行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作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重点,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为目标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嵌入社会组织章程,将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依法纳入活动异常名录,通过信用惩戒倒逼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加强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总结“功能性”党组织建设经验,研究制定《省社会组织“功能性”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加大已建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力度,实施“互联网+社会组织党建”,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由“有形”向“有效”转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3.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要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20xx 年新年贺词中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把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突出位置。省、市联动,组织 100 家左右社会组织到贫困村开展“百社进百村”活动。持续组织开展扶贫“皖北行”和“走进大别山”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在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以及结对帮扶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工作宣传,营造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带动更多社会组织投入脱贫攻坚事业。
4.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动员和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广大社会组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持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5.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严把登记关口,牢牢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发挥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压紧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把握直接登记的范围,不能随意扩大化;要加强对发起人、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强化发起人责任,加强发起人、负责人管理;要统筹考虑申请登记的组织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社会组织价值定位,避免“沾边就登”,力争将风险和隐患降到最低。
6.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会同发改委等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做好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工作。总结脱钩改革工作经验,切实做好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五分离、五规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健全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帮助行业协会商会尽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四、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管理 7.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及审计工作。开展 20xx 检查和年报公示工作,分类完善年检报告书,督促整改年检发现的问题。组织第三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进一步规范评估流程,提升评估结果运用。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及时根据审计结果督促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结果、抽查审计结果与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相关行政处罚的衔接。
8.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持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各类涉企收费,加强涉企收费行为日常监管,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企业减税降费减负,优化营商环境。
9.加强社会团体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开展非军队主管社会团体有关涉军事项专项整治,做好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的指导与服务。落实国家宗教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要求,适时启动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10.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深化推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完成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和问题初步整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托育机构的管理。配合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配合开展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推进非国有博物馆规范管理。
五、严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 11.严格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沟通,压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作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加大对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行政处罚“全覆盖”,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12.持续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监督制度,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信
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接收办理工作,推进投诉举报工作“互联网+”建设。
13.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到省、市、县三级联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防范化解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风险隐患。
1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的观念,紧抓“健康有序发展”这个中心和重心,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风险意识。落实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把好政治关,配合宣传部门强化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的管理。引导社会组织严格恪守政治行为“十严禁”“六必须”,落实重大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重点要加强对发起人、负责人的资格审查,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与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监管能力相符合。持续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问题的重视,积极与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部门联动,织密织牢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防控网络。
六、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5.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制度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
16.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加大督查力度,积极推动各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工作,搭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设计,扩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参与度。进一步培育发展高质量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17.打造品牌社会组织。以推进社会组织“三级梯队建设”为目标,着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具有代表性和一定规模的品牌社会组织。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能力建设培训班等。探索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计划,分类别、分领域选取
一批具有代表性和行业领军性质的社会组织,打造社会组织品牌。挖掘一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
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8.加强“互联网+”建设。继续推进全省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做好与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的衔接。落实《“互联网+社会组织”行动方案》,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用共享。
19.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依托民政部“一微一网一平台”和社会组织信息网、社会组织官微等渠道,讲好社会组织故事,传播社会组织声音,加强社会组织正能量传播。做好舆情监测与应对,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第2篇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市社会组织,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2016〕X号)和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有关文件要求精神,为做好2020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在8月12日至20日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社会组织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社会组织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二)坚持公正高效。
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三)坚持公开透明。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社会组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时间安排
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时间拟定于2020年8月12日至20日共9天。
(二)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8月上旬)
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在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6人;按照不低于4%的比例在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0家社会组织(其中一般性社会团体9家、行业协会商会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基金会2家),对其依法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其中4家行业协会商会由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联合执法检查。
抽取的执法人员和社会组织结果在市民政局、XX市社会组织信息网网站公布,同时发出检查通知,通知相关社会组织做好检查准备和自查自纠。
(三)组织开展检查(8月中旬)
执法人员根据抽签结果,每2名执法人员一组,每组配其他工作人员2人,分两组实地检查相关社会组织。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执法人员负责填写检查报告单和进行谈话笔录。对可以现场整改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要求整改。
(四)督促整改(8月下旬)
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五)向社会公布(9月中旬)
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探讨 第3篇
(一) 社会保障主体之间职责权限模糊不清
第一, 政府机构与市场的社会保障职责权限模糊不清, 即未明确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之间的分配比例;“大社会、小政府”模式是否仍就适用于医疗保险等。第二,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社会保障职责权限模糊不清, 即关于中央是否该补助养老保险缺口问题不明确, 未形成专门的法律制度保障;第三, 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社会保障职责权限模糊不清, 即是财政部门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责还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责不明确, 关于社会保险问题缺乏健全的制度法规作为有力依据。
(二)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过于分散, 管理层次多且复杂
从横向层面看,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过于分散, 既存在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又存在民政部门管理, 此外还存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 如此大大弱化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职能;从纵向层面看, 管理层次多且复杂。虽要求进行省级统筹, 但真正实行的大都为县级统筹, 并且统筹范围较小, 层次较低, 除此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组织、机构参与到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制定环节中来, 这样使得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呈现“各唱各的调”的状态, 既不利于降低社会保障资金投资风险, 又加剧了管理成本负担, 导致各地区、部门之间无法协调与集中运营。
(三)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不公开, 资金安全性不高
长期以来, 学术界较注重社会保障资金支付使用问题。针对于这一问题, 国务院指出, 应依据公开化、透明化原则进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并要求相关机构定期组织广大社会公众进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认识。同时, 国务院虽针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问题作出诸多规定, 但受诸多不稳定性因素的影响, 致使地方政府非法挪用、套取社会保障资金现象仍然存在, 不仅侵害了广大社会公众切身利益, 而且还给予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
二、强化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 明确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职责权限
首先, 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职责权限。明确政府机构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职责权限, 如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和投资运营实施、社会保障资金政策制度制定等;同时明确市场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职责, 如监督所在企业是否按期足额缴纳相关保险基金、监督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有序运行等。其次, 明确中央与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职责权限。中央机构负责救济重大自然灾害与重大事故, 而地方政府负责救济一般性社会救济;最后, 明确政府部门之间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责任。最后, 明确政府部门之间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职责权限。要求依据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基金投资运作与其监管分开等原则为依据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予以分工, 切实从根本上打破社会保障职责分散于各个机构的现象, 要求设立相关机构专门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职责, 如此既有助于实现统一管理, 又能够规避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 政府监管与适度竞争
计划经济体制下, 通常由政府机构集中管理社会保障资金, 此时易发生渎职行为, 影响投资决策的正确性、科学合理性, 以致社会保障资金高效性应用价值无法充分发挥。同时受老龄化、支付危机压力等因素的影响, 刺激着各国相继构建完善的个人账户制度, 为此要求将竞争机制贯穿于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过程中, 一方面, 减小了政府机构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负担, 使得社会保障资金投资渠道多元化;另一方面, 保障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降低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风险。
(三) 构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社保财务管理。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按照专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专账核算, 专户管理, 专款专用。加强结余资金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基金结余进行其它形式的直接和间接投资。
二是规范流程管理。按照简化高效、安全严密的原则, 完善社会保障资金征收、申报、支付等相关业务流程,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首先是定期自查制度。为详细掌握社保资金的运行及存在的问题, 找准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定期对社保资金进行自查。其次是对账制度。第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对财政社保资金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社保资金的监督管理, 监督跟着资金走, 使财政监督工作贯穿资金使用全过程, 杜绝监督工作中的“死角”。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 深入社保基金运行第一线, 及时了解基金征收、拨付, 特别是社保基金运营生息中的问题和情况, 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效。
三、结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在建立公共财政模式改革的推动下, 财政部门越来越多地承担起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工作职责。财政部门通过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各类保障金的发放、保值增值等手段, 直接参与到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其它社会保障方式在内的社会保障各个方面。其中, 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是社会保障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林治芬, 高文敏著.社会保障预算管理[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第4篇
[关键词]社会工作;中国特色;关联民政工作和谐社会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但也相应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我国农民工问题、老龄化人问题、单亲家庭问题等矛盾尖锐,如果处理不好,一定会造成一些列社会问题,不要说是什么和谐社会,就是基本的社会稳定都不好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吸纳多种不同的社会工作人才,提高社会化服务,更好的促进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关系
(一)什么是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
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疾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民政工作则是各级民政部门及其主管的服务机构。他的职责是党和政府赋予的,运用行政手段和服务方法,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民政部门发挥着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特殊群体的职能,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关系
根据二者的定义表明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密切的关联:
1.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相同性。从二者的使命来看,两者是相同的。社会工作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来提供服务的。民政工作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发展权的永恒工作。所以,不管是在民政工作中还是在社会工作中,都应该体会人的需要。
2.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也有着明显的不同。社会工作遵循“和平”“关爱”等业务,更强调服务对象是相互平等的,使被服务的人能够坚强独立。从理念来看,民政工作代表的是党和政府依法行政;从对待人主体看,民政部门还有大量其他社会事务,如婚姻登记、社会管理职能。
3.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本质是相同的,二者密切相联系。社会工作它本身就是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事业。而民政工作发展,不管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一切的社会秩序建立及其正常运行,都离不开对民众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在现代社会,使用社会工作提供服务的领域很广,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到青少年服务、医疗服务、家庭综合服务等多个领域,涉及到的部门不少,目前还没有一个领域像民政工作领域那样广地需要社会工作,并且把它作为核心专业支撑,在教育、卫生等多方面领域也需要社会工作,起到的作用不是主力,而在民政业务和民政范围领域,不但需要大量社会工作者,而且是把社会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做,社会工作在民政业务和民政范围领域起着制定政策、组织实施等核心和基础作用。
二、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对处理社会工作的重要性
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如何更好的处理社会工作重要性,必须做到:一是使民政工作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在已有民政业务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会大大丰富扩展原来的业务工作。如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把服务从服务群体的本身的生理需求发展到关注服务群体的心理,让我们在金钱物质救助为主的救济行使中跳出来更多的关注灾害对灾民心理和物质的伤害,更好的为灾民提供更多的服务。二是要充分认识到民政业务工作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理念方法的重要性。民政工作是检验各种社会制度优越的基础工作。把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引入到既有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业务中去,不断的改进民政工作为人服务观念,以便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准。三是对民政工作的服务群体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认识到社会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主题和中心,在具体服务中起着主导、策划、组织、协调和推动实施的作用,这就需要组织所有民政服务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知识、方法的培训,让民政工作人员掌握先进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更好的用理论指导实践。
三、积极做好社会工作促进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伴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民政工作的内容也常有变化。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吸纳多种不同的社会工作人才,提高社会化服务,更好的促进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必须努力做到:一是积极做好社会工作,对促进中国特色民政工作的业务拓展有更好的动力。进入到社会工作后,可以使我们用社会工作的眼光去观察当前社会的需求,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更好的多元化服务。当前我国农民工问题、老龄化人问题、单亲家庭问题等矛盾尖锐,如果处理不好,一定会造成一些列社会问题,不要说是什么和谐社会,就是基本的社会稳定都不好说。必须用长久的社会工作的眼光看,在政府财政支持的前提下,中国特色民政工作必须进一步持续的拓展各方面服务领域,为所有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社区服务。对于老龄化问题、单亲家庭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留守子女问题等棘手问题,努力能把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成为主要的社会工作机构,努力开展可以针对大部分家庭需要的有规模的社会工作。二是大胆创新,大力发展民办非营利专业社会服务机构。经济在不断发展着,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新的需求,更使当前的人们对专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多,民政工作的责任也越来越重,当我们面临大气污染、水污染、食品和药物污染这些负外在性,我们能体会到社会工作的管理性太差,为了更好的收拾残局,需要由国家和民政力量来提供帮助。必须进一步深化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化的改革,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管理体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缩小社会发展不平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徐怀;社会转型期民政行业高职人才培养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5年.
[2]伍晓斌;和谐社会视角下构筑弱势群体支持体系研究[D];湖南大学;2006年.
[3]陈小平;科学发展观视野下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的转型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
作者简介:孙海燕(1972-12-),女,汉,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科员,社会工作师中级,大本,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第5篇
2015年经XX县社会组织工作在市民政局精心指导及党工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有序地推动了XX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2015年XX县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办理登记。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登记费用全部取消。2015年社会团体新成立15个,社会团体变更4个,社会团体注销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17个。2014年检工作已顺利结束,2014年检社会团体年检合格59个,民非年检合格实检150个。
二、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管理,确保社会组织正常经营。
2015年,我局将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围绕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动态,加强对我县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为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二)加强管理监督,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
2015年,我局对社会组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社会组织正常运营,为提高社会组织的行业服务水平,我局与业务主管部门经常深入社会组织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局与工商、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安监局对县内的社会组织进行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了我县社会组织单位安全、健康发展。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规范社会组织运行。
(一)是及时落实四类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修订、制定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15〕25号),我局积极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积极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南宁武鸣真情养老院是我县第一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2015年8月26日在XX县民政局登记,也是我县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还有XX县志愿者服务联合协会咨询相关业务。
(二)是认真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015年初,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学会协会管理的规定》(桂民发〔2015〕2号),明确提出“政社分开”的要求。我局转发了该文件,明确要求我局管理范围内的行业商会实行政社分开,坚决做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和行政机关脱钩;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强化行业自律。积极推进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和自律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四)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我局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我局积极部署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向XX区民政局交流经验,现在行文请示县政府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还在待审中。
(五)社会组织党支部覆盖率100%。
按照市民政局的工作布署,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和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常态化。重点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建组织组建力度,凡是专职工作人员达到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全部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本着“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就近与其它社会组织建联合党支部。没有正式党员的,要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有关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挥用作好、各方面反映好的“五好”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认真开展全县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情况调查,派出熊燕玲同志作为“两新”党建联络员,并派熊燕玲同志参加组织部开展的党建业务骨干培训班。另外,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涉及各部门,主要有党委各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等各部门需相互协作,各司其责才能搞好。今年以来,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人社局的业务指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作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努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使我镇的社会保障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面对这几个月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加大服务意识。
二、认真开展工作。
1、热情、高效为民,做好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和群众来访的政策解答。我中心主要承担着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业务的办理,本着热情为民、高效服务的宗旨,我中心均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大地为办证群众提供了方便。同时以办公室为阵地,积极向来访群众解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惠民政策和办理流程,获得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2、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每年3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集中代扣代缴的时间,为了保证群众的代扣账号有足额的费用,我们在第一季度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知晓及时在代扣账号存够金额,之后每个月发布各村到账失败人员名单,目前为止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缴费16890人,完成缴费率80%,已参保29033人,参保率93.25%,已签约17420人,签约率81.54%,圆满完成了县局下达的任务。
3、做好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我镇2015年共有7317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这些人分布居住于全镇16个村(社区),为了掌握这些人的生存状况,我中心于第一季度在全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资格认证工作,并每月由专门负责的村干做好死亡人员的注销工作,确实社保资金规范发放。
4、做好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人脸”识别建模信息采集工作,为全镇2300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人脸”识别信息采集,并进行建模。
5、做好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领取待遇的工作。在1月份时我中心就将所有1955年出生的参保人员从系统中导出来,通知适龄人员及时前来办理申领待遇手续,目前已办理513人。
6、做好就业再就业及培训工作。为了方便返乡农民工找工作,我中心开展了一次“春风行动“,3月10日在双桥街上成功举办了一场招聘会,进场参加现场招聘会的企业有11家,提供了100多个就业岗位进行招聘,进场应聘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近200多人次,双方当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60多人。协助县职校组织本镇农民参加电工、电焊技能培训。
7、为重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制定了全镇的工作方案,并到各村屯进行了相关的宣传,于2015年9月23日、24日在腾翔街、双桥街举办了富士康专场招聘会,经过努力为南宁富士康推介了56名人员进企工作。
9、开展2015年企事业单位劳动监察年审。全年为本镇44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劳动监察年审。
10、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本单位工作人员进驻自己的挂点村屯开展工作,经常到点进行督查,并于每月9日组织开展全民清扫活动。
11、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各项中心工作。本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大伍屯的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贫困村的精准识别工作、土地确权等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
1、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为中心,坚持直面群众,以干部包村形式,将任务分解到个人,走到农户中去,大力宣传政策,争取在八月份完成全年任务。
2、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加强生态乡村工作。
4、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5、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一年来,我中心取优补缺,精心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明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克服不足,开拓进取,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xx镇总工会在xx区总工会和镇党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开创了xx镇工会事业的新局面。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经验成效
(一)勇于创新,组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以开展创建“六有工会”活动为契机,xx镇成为XX市xx区乡镇总工会首批试点单位,于2014年7月30日正式成立镇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侯线红曾于2014年10月28日到镇总工会调研指导,市、区领导多次指导试点工作。目前,镇总工会设立主席1人,副主席2人,工会委员会委员7人,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全镇工会基层组织数300多个,会员7000多人,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农村基层工会16个,非公企业304个,事业单位2个、机关工会1个。两年来,新建成“职工书屋”9个、“职工活动室”3个。2010年获XX市十佳乡镇(街道)工会称号;2011年获“xx区先进乡镇(街道)工会”称号;2012获xx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特等奖,2013年获自治区“四好”女职工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
(二)加强培训,不断提升职工素质
镇工会利用工会活动室、镇会议室等场合,组织工会干部、企业主、个体户开展业务培训1000多人次,培训内容涵盖维权知识、职工保险、乡村建设等范围,企业及职工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同时,在广大企业特别是板材企业中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六五”普法等为载体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安全管理知识的普及,有力助推我镇城镇化建设和板材加工业发展。(3)积极维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镇、村建立了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会配合人大、司法、安全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及专题视察、调研的工作机制,使源头参与维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科学维权观的要求,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区域性劳动合同;利用妇女节、防艾日等契机联合镇妇联、卫生院深入华联木业等13家板材企业,发放维权知识资料600份,向广大女职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女职工懂法、用法以及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4)大力帮扶,帮扶工作有新成效
镇、村、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健全了帮扶工作制度,帮扶工作从单纯的生活救济向助学、助医、助就业等领域拓展,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在坚持开展“两节”慰问活动的同时,联合妇联、社保等部门开展送温暖活动,其中举办“春风行动”等招聘会4场,为500多人提供了工作岗位;免费办理“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障卡”1500份;联合计生、卫生院街道设点,发放健康小册3200多份,优生优育手册600份,免费体检600多人次。(5)丰富活动,不断增强工会凝聚力
根据我镇的实际,镇总工会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各类文体活动。镇机关工会积极响应区总工会号召,在国庆和五一期间,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参加气排比赛,同时利用现有资源,定期组织干部利用下班时间开展篮球、气排等球类比赛120余次,利用节假日组织干部职工烧烤5次,进一步提高了各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存在不足
(1)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工会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2)xx镇企业职工基数大,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不够,帮扶形式和物资来源较为单一。
(3)协调劳动关系任务日益繁重,难度不断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建设计划
(1)健全企业工会组织体系,加强指导工作
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企业类型的工会工作内容、活动方式、工作重点,研究出台符合企业特点的工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民主管理制度,体现出工作的针对性、特色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操作性强、规范统一的依据。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企业工会工作情况和企业工会的难题和需要,通过召集同企业工会同志座谈,一道研究问题的解决措施、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2)加大帮扶力度,开拓活动形式提升活力
加强深入企业,认真了解企业不同职工群体构成的实际情况、思想动态、收入状况以及最迫切的要求,把一线职工作为企业工会的主要工作对象,特别是要把低收入职工、生活困难职工作为维权的重点,通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社会捐助、会费配套等途径,筹措资金和物资,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医疗保险等工作,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最大限度地消除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年内开展至少2次维权知识培训,组织1次全镇工会问题竞赛等活动,与“职工书屋”、镇文化站、村农家书屋现有资源,开展“职工读书活动周”,大力提升广大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和文体生活。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第6篇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皖办发〔2013〕9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创新推动发展,全市社会组织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321个(市本级296个),其中,社会团体6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1家、非公募基金会1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已达4.6个,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3.2个)。
一、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努力形成管理合力。今年上半年,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调整补充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初步形成了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调监督、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反复调研论证、立足创新、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协调争取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我市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办〔2014〕55号),对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12项改革创新任务,将是今后我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抽调年轻同志充实市民管工作队伍,督促县民政局设立民管工作机构,通过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民管工作人手不足问题。XX区、XX市设立了副科级民管局。
(二)深化登记改革。一是坚持优质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注册工作由法定60个工作日提速到5天,社会组织各类变更和注销审批,由法定30个工作日提速到3天,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收费实行全免。二是推行直接登记。2011年起,我市就积极探索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并存的登记管理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试行直接登记,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全部社会化、民间化,有力促进了行业协会的发展。去年以来,我市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宣代表机构外,其他各类社会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直接依法审查登记。取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的审批。目前,市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有27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13家。在直接登记过程中,我们注重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积极引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主动联系,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争取支持,力求登记门槛降低而登记质量不降。
(三)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开展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亚夏慈善基金会成功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德祥颐养院成功取得免税资格。二是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我市坚持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并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管理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市民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通知》,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XX区已成立的2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分别给予3万元补助,并推荐XX区宝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功申报省福彩公益金“三社联动项目”资金10万元,示范引导,积极推动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市局正在积极争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支持,在已清理回收的办公用房中协调办公用房,筹建“XX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XX区宝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拓展了活动场所,并着手建立全市首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四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了《XX市2014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建立了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目前,市本级已有6家职业培训机构承接了政府购买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涉及资金200余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也已启动。今年,我们争取市财政安排了4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设置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4名。我们还制定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及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引入“黑名单”管理模式开展资质认定工作,12月底前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四)强化综合监管。一是推进政社分开。2014年元月份,市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调查摸底工作;4月份,出台了《XX市科级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管理实施办法》;5月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专项清理整顿,梳理并分类建立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台帐。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年底前,力求在社会团体政社分开、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内部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已梳理并分类建立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台帐。218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已有93名辞去社会组织兼任职务或任职至届满不再兼任。相关社会团体正在根据清理整顿意见履行变更、备案或注销手续。二是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评估工作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初,我市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落实预算资金20万元。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门审议通过了《XX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成员单位支持,为做好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评估工作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评估,年内完成市属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县市区民政局按照评估办法、评估指标、评估专家共享的原则,相应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同步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今年10月份,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党建“集中组建月”活动,选择人员较多、相对固定、自治功能较强的行业协会商会、民办学校、医院等为工作突破口,集中力量强化指导,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全市完成了137个社会组织党建组建任务。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根据各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审查,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团体法人治理不完善、活动开展不正常、资料填报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健全、变更登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指出,立行整改后给予年检合格,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五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制定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对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负责人产生程序、会费缴纳标准等事项进一步作了明确,并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增加了监事会设立等具体条款,更好地指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票据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部分社会组织利用自办网站,公开自身信息和重大活动;市本级民非单位基本实现执业许可、法人登记证和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公开”。全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皖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有作用。
(一)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完善直接登记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登记事前评估、论证制度,对于一些直接登记的社团,需要对其进行包括资金来源、宗旨、社会效应、组织机构、发起人等进行实质性评估、论证。继续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扶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经济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基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引导难以继续运营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组、注销,优化组织结构。
(二)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与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相适应的综合监管制度,民政、财政、税务、公安、人社、外事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社会保险、涉外活动等进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落实“非盈利性”要求,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投身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深化社会组织民间化改革,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干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民间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从源头上解决社会团体行政倾向化等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三)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扶持政策。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免税资格认定。推动成立市县两级社会组织联合(促进)会,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定期发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指导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争取更多支持。
(四)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组织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分类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宏观政策形势分析、政策法规解读、登记业务知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任职培训、继续教育等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大力倡导社会组织开展自律、诚信活动,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造福社会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着力解决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和服务指导不适应社会组织发展的要求等问题,保证登记管理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社会组织数量相适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库、法人数据库。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组织业务需要。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至2015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278户,1860人,低保标准是130元/人,是全县平均水平。2015年为2014年摸底上报审核通过的146户246人新增低保人员办理手续,到2015年年底我镇共有低保户1396户,2053人,年发放低保金320.2万余元。按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5月份和9月份清理了死亡人员47户、48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免费为所有的低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92人,发放五保金23万元,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3人,分散供养的有89人。1-11月份共有2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XX县民政局对接,2015年增补了11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免费为所有的五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
三、优抚工作
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手续,为全镇19名烈士人员换发新的烈士证,按照县民政局要求为全镇优抚军人、60周岁退伍军人换发新的银行卡,同时,配合同济医院为17名优抚军人进行体检身体。
四、扶贫工作
今年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对非贫困县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切实做到“两公示一公告”,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今年我镇共办理贫困户306户,560人,全部建立贫困户档案,并录入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五、残联工作
配合县残联各部门做好关于残疾人的惠民工作,到2015年年底我镇共为42人办理了贫困重度残疾人;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统计上报,为28名精神、智力有问题的居家托养人员办理了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手续;对4名有意愿参加残疾青少年运动员选拔的人进行统计登记上报;对未成年贫困脑瘫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通知他们筛查救助活动情况;向30位残疾人发放康复体育器材;对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需求进行统计上报,共计16人。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第7篇
告
文
号: 签发时 间:
双流县民政局
关于我县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县监察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根据县委高书记在县治理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县2008年行政效能暨发展软环境调查测评情况的分析报告》(双治投领[2009]1号)上的批示和县纪委、县目督办有关会议精神,以及部、省市近期关于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于今年9月集中开展了一次全县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顿的基本情况
按照社会组织自查自纠、业务主管单位清理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整顿处理、总结验收等步骤,重点对全县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和发挥作用、自身建设与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了清理整顿。
一是清理整顿的范围: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或已经同意,未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擅自以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责令停止一切活动,限期到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手续;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视为自动注销;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依法给予查处;对乱收费扰乱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均予以取缔。
二是清理整顿的主要对象: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未建立财务、社团收费备案、内部管理体制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不健全的社会组织;只收费服务,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挂靠党政机关“政社不分”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社会组织;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社团党组织的社会组织。
三是清理整顿的成效:截止2009年9月,我县共登记各类社会团体1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96家,实际参加清理整顿工作的社会组织487家,参检率达100%。其中能依法办会、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正常运作的有313家(其中民非196家,社团117家)家,占64.3%;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董)事会开展活动不经常、作用发挥不明显、要求必须限期进行整改的有92家(其中社团31家,民非61家),占18.9%;清理整顿活动中,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82家社会组织(其中民非39家,社团43家),占16.8%,根据《四川省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试行)》规定建议业务主管单位给予撤销许可的处理。
二、整顿的主要做法
(一)精心准备,广泛动员。此次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是我县历年来最大的一次,涉及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数量众多,为此,我局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工作,2009年9月8日,我局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后,通知全县31个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召开了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了社会组织清理整顿通知精神。并将《双流县社会团体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县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印发给了各单位,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同时要求各单位齐心协力,通力配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指导所主管的社会组织认真、彻底地抓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
(二)明确整顿重点,狠抓整改落实。为确实抓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局安排工作组全程指导,及时收集汇总各社会组织自查整改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落实情况,并在社会组织自查和业务主管单位检查阶段进行了抽样检查整改阶段性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我局还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共同对社会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一是重点解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和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问题。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的且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均要求必须辞去所兼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其拟兼职的社会团体必须是在本地区、本行业和社会政治生活中起重要作用、有一定影响且社会团体的主要领导职务一时没有合适人选,而领导干部本人又无其他社会兼职,但前提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才能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二是对部分协会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同一地点办公的要求抓紧分离,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必须限期进行整改。
三是对行业协会没有独立账号或财务由业务主管(或挂靠)机关的业务指导(联系)科室代管的,均要求必须设立独立账号。行业协会不得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科室合署办公,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行业协会的会员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不足的必须补足。清理整顿期间,县财政局一律暂停供应收费票据并缴销已领购的票据;县民政局一律暂停受理审批未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的新成立协会、学会的申请。对于违反本规定在清理整顿期间继续收取会费和以各种名义拉赞助搞捐赠的,均一律视同乱收费,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三)加强管理,巩固整顿成果。为了巩固清理整顿的成果,我们借检查整改之机,加大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并积极探索完善相关的登记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实行社团活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报批等制度。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年检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力度,完善社会组织的章程,规范社会组织的业务及财务行为,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我县社会组织状况得到了较好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县今后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认真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以巩固此次清理整顿的工作成效,确保我县社会组织始终健康规范地发展。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第8篇
一、在保障民生中发挥兜底作用
一是社会救助投人不断加大,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着力完善救助体系,从单纯的物质救助向多元化转变,从“补缺型救助”逐步向“发展型救助”过渡,不断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在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一口上下”机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低保调标、发放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等措施,提供保基本、可叠加、多组合的救助套餐。2011年全年我区共发放各类救助金额1.2亿元,惠及44.44万人次,每人次平均救助金额同比上升16.57%。在物价波动的情况下,积极寻求多种渠道,为辖区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起到“托底”作用。二是推进“四医联动医疗救助",财政支出更显公平公正。“四医联动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率先突破按收入认定贫困的标准,主要针对解决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体,开拓性地将救助范围拓展至一、级医院不限定病种门急诊及住院费用,并实现就医费用实时结算,完成了传统事后救助向事中、事前救助的转变,有效加强了保险、慈善、救助等不同政策领域之间的互联互动,使困难群体不再因高昂的医疗费用而不敢看病,减少了小病不看拖成大病的风险。三是加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严把政策准入。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深人开展廉租房、经适房的收入比对工作,截至2011年底,累计完成核对2521户,退回245户,检出率为9.72%,有效避免了约8700万财政资金浪费,成为严把政策准人关口的“守门人”。
二、在为老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根据“9073”养老服务格局的要求,我区逐步构建并完善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家庭自我照顾为一体的养老服务格局。同时,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幸福养老”指标体系(2011-2015年),涵盖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生活服务、社会参与、维权服务和工作网络6大保障体系,细化至14个指标项、62个目标值。
在养老设施建设方面,通过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积极吸引、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截至2011年底,全区养老机构数为35家,床位数已达4561张,床位拥有率在全市中心城区中率先达到3%;在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区政府还无偿划拨土地1.5万平方米并出资1.4亿元建设的区第三社会福利院全面完成结构封顶。此外,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在全区各街镇开展了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和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的建设,目前全区共有日渐服务中心11家,助餐点50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78家,为老服务设施实现区域内全覆盖。在社区为老服务方面,全区共有14228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调整90岁以上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以补贴固定服务时间的方式,取代以补贴金额换算服务时间。资助我区90岁以上户籍老人、70岁以上部分困难老人、80岁以上优抚对象每人每天一瓶爱心奶。联合区卫生部门推出特色助医帮困和健康助老项目:为61名100岁以上本区户籍的老年人提供每月一次的入门式健康照顾;为150名患有慢性疾病的本区户籍高龄困难老年人提供1000元/人/年的居家护理服务;向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等。建立社区老年人互助睦邻点,为纯老家庭、独居老人自助互助、交流参与提供平台;发动7000多名志愿者,与区域内近8500个纯老家庭、独居老人实现结对关爱。连续1 1年开展“长宁老人看发展”活动,由区民政局出资购买的大巴带老年人走出家门看上海,至今已举办933批次,惠及27652人次。开展70余场长宁区“年老人乐”系列讲座,受益老年人达7500余人次。
三、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基础作用
一是居民自治能力不断提高。有序扩大民主参与,通过推广实行“三会”制度,完善社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居委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体现。在此基础上,深人开展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工作,新华街道新华居委会“葫芦缘议家社”和华阳街道华一居委会“6+1议事会”是全市首批创建成功的自治家园,其中“葫芦缘议家社”被推荐为第一轮精品自治家园创建序列(全市共11家)。二是加快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步做实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和场地调整、队伍整合,人及人员的综合培训,制定形成《关于进--步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全区试行“全年无休”工作模式,为方便群众办理各项政务类于续提供便利。三是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平台。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监管力度,在上海首创并完善“枢纽式”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积极性,依托社区丰富的志愿服务资源,通过推进“长宁社会组织社区创新实践区”项目,让新生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在社区实践区中落地生根,参与社区民生服务。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地将一-批事务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转移或委托给相关社会组织,鼓励覆盖养老、扶助弱势群体、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加强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四、在双拥工作中发挥纽带作用
一是坚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2011年,在区域内中学、基层部队建立61个“国防教育书架”,组织3万人次参加“十百千”万国防教育主题活动,开展“长宁不会忘记”军民联欢、“向军休干部送清凉”等大型双拥活动;根据部队需求,提供菜单式技术培训,600多名官兵取得结业、上岗证书;各街镇深入开展“一街一品”活动。驻区部队积极投人到拥政爱民工作中,全年举办学雷锋、服务社区活动150多场,参加义务劳动官兵达2万多人次,扑灭火灾1081次,抢险救灾574次,社会救助800多次,反恐排爆2次,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通过全区党政军民的共同努力,我区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是抓好优抚安置工作。以落实政策为抓手,扎实动人文优抚”,2011年发放抚恤补助1300余万元,发放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700多万元。根据《长宁区“爱心献功臣”若干规定》,不断完善我区优抚对象立体化保障体系,积极落实优抚对象生育、教育、医疗、居家养老等各种区级优待项目,落实区级优待资金200多万元。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连续第7年提前完成当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与安置,接收、安置率均达100%。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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