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精选8篇)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1篇
发展服务外包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访谈嘉宾: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驷,服务贸易科科长石跃军,服务贸易科主任科员王学干
【主持人】今天我们做商务局专场,首先请简要介绍一下商务局的主要工作。
【牛驷】洛阳市商务局承担着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和商贸服务业发展两大任务,肩负着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商贸服务业发展等主要职能。
【主持人】说到服务外包,大家了解并不多,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服务外包?
【牛驷】外包是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行业合理化分工,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种经营管理策略。外包被广泛接受的分类是:制造外包和服务外包。
2015年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共同印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对服务外包的定义是:专业服务供应商通过契约方式,为组织(企业、政府、社团等)提供服务,完成组织内部现有或新增的业务流程中持续投入的中间服务的经济活动。简单讲,就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主持人】就是说主营业务之外的事情让专业团队来做。【牛驷】是的。服务外包按照发包方和接包方的地域不同划分为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2015年印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对服务外包统计分类包括3个门类(ITO:信息技术外包;BPO:业务流程外包;KPO:知识流程外包),9个大类,35个中类。
【主持人】洛阳市在3个门类中哪个做的比较好?目前我市在岸和离岸哪个业务多?
【牛驷】主要还是信息技术外包,目前在岸的业务多一些,离岸业务近几年也有较大发展,目前从我们掌握的数据离岸一年业务规模在2亿美元。
【主持人】我市为什么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牛驷】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一是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省政府在《河南省建设中原城市群实施方案》中明确表示:巩固提升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开展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同时,加快推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也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实施方案》中部署的89项具体工作之一。二是我市565产业发展的需要。市委市政府提出通过构建“五强六新五特”产业格局,加快促进洛阳产业向高端化、服务化、集群化和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外包是促进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三是承接境外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方式和手段。发达地区因各方面因素,需要向中西部地区 转移,为我们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机遇。四是促进双创和就业的需要。服务外包是知识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产业,众多的小微企业参与其中,通过发展服务外包可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够吸纳大量的大学生就业。
【主持人】我国、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是从什么时候发展起来的?
【牛驷】从国家层面是2006年,洛阳是从2009年启动,目前产业规模、企业数量、从业人数几个方面已成规模,已形成以软件开发、智能设计、工业设计、呼叫服务、动漫设计等门类齐全的服务外包产业结构。
【主持人】洛阳市服务外包产业在河南省属于什么位次?有没有什么做的比较好的企业?
【牛驷】目前此项工作我市在省内名列前茅,比较典型的是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把主营业务中涉及自动化开发矿山机械产品智能化信息化的业务和技术剥离,提供生产型服务,不仅为本企业,还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此领域的服务。
【主持人】作为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数据库如何填报?
【王学干】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分为管理端和企业端。企业需通过注册账号,进入服务外包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主要需要填报年报、季报、月报等5个报表,企业填报后商务部门会逐级审核。【主持人】服务外包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王学干】概括来说有税收优惠政策和利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平台建设经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项目资金支持相关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一是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
国家每年给予服务外包示范城市500万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服务外包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每年条件有一定变化)的企业可享受项目资金扶持,支持项目类型有国际认证、人才培训、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海外机构、境外注册商标、开展研发、设计和品牌建设;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开拓国际市场等项目。
【主持人】洛阳市是否有服务外包相关政策?
【王学干】我市正在准备起草制定有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同时我市一些政策也适用于服务外包产业。比如今年5月份出台的《洛阳市支持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中规定:
1、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将信息技术服务部门剥离成立独立法人企业的,给予剥离后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城市区内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信息服务企业,自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由市财政按实际投资总额的5% 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每年按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享受补贴内不得对外转租和出售。
3、对于一些国际认定等方面给予奖励,比如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3级、2级、1级资质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8万元,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等。
2006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39号),意见从三个方面对服务外包产业进行扶持: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二是加强金融服务。三是提升便利化水平。
【主持人】企业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相关政策?
【王学干】企业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部分查询相关文件或者联系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了解。
【主持人】我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哪些优势?
【牛驷】一是政策优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已纳入洛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实施方案》,编制《洛阳市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发展十三五规划》,把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洛阳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区政策叠加,以及目前正在大力推进“565”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这些都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空间。二是地域优势。洛阳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便利的交通必将为资本、人才、信息的聚集创造更好的条件。三是产业优势。我市具有较完善的产业体系基础,制造型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剥离属于服务类的业态,形成新兴的经济增长点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洛阳工业的蓬勃发展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四是科研优势。洛阳是我国重要的科技研发基地,科技研发优势得天独厚,现有各类科研机构600多家,其中国家级科研院所14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约15万人,是中西部地区科技实力强,科技人才密度高的科技型城市。雄厚的科技创新实力为洛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五是教育优势。目前,洛阳有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师范学院等5所本科院校,9所大专,112所中专职高,40余家培训机构,在校生有20多万人,每年毕业的与信息产业服务外包相关专业的大学生有4万多人,这为开拓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奠定了基础。
【主持人】洛阳市的产业园区对吸引企业入驻是否有相关政策?
【王学干】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我市区级政府及省市级服务外包园区也提供了各种服务和优惠措施:例如:洛龙区对新入驻园区的服务型企业,房租连续三年分别按每月每平方米20、15、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元;涧西区、洛龙区对入驻的专业园区且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连续三年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100%、80%、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等等。
【主持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是什么?
【石跃军】目前,我市服务外包产业规模约50亿元,在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企业已达600余家,从业人员9.7万。2015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定,洛阳市被命名为“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个园区被命名为“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2017年3月洛阳3个园区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目前洛阳共有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5家,另外还有4家市级服务外包园区。
我市编制了《洛阳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是:重点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巩固扩大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提高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能力,推动服务外包产业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到2020年力争成为中西部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力争成功申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到2020年实现服务外包总体规模突破100亿元,到2025年实现服务外包总体规模比2020年翻一番。重点发展领域如优先发展工业智能化设 计、软件外包和教育、呼叫中心,积极培育动漫影视、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等重点领域服务外包业务,打造洛阳服务外包“3+3“产业格局。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2篇
为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根据《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三产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政策:
一、对新落户我市的省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研发机构,按企业实缴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前五年按100%给予奖励,第六年至十年按80%给予奖励。
二、对新落户我市的省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研发机构自建办公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 20%收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实缴契税地方实得部分给予100%奖励;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自租赁当年起,三年内按 20%给予租金补贴。补助数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实缴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实得部分。
实行房租补助的,补助资金在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兑现,若实际房租价格高于同期房租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计算房租补助。
三、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模型集成(C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及其它相关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认证费的 50%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凡新落户我市的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法人代表、高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前三年按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90%给予奖励。
五、鼓励我市园区争创国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或示范基地)。凡获得国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或示范基地),按照省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六、对新引进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或重大项目的,可实行“一事一议”。已享受“一事一议”政策及2010年1月1日前通过土地招拍挂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项目、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七、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创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芜市办〔2009〕11 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服务外包企业建立高校学生实训基地,促进大学生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就业工作的通知》(芜政〔2009〕29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服务外包企业科技自主创新方面的支持政策按《芜湖市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芜政办〔2008〕79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对于企业或项目的同一事项涉及本政策多项或多次奖励补助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十一、市政府设立三产兴市发展引导资金,单列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本政策中市级承担的奖励或补助项目支出以及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基地设在弋江区。
十二、本政策所规定的税收奖励支出,按现行市与区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其它奖励补助支出由市与区各承担50%。
十三、本政策所称的省内外“知名”,是全国行业 200 强企业或省内行业排名前10强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行业协会发布的权威排序为准。
十四、享受以上政策的企业,须承诺企业永久性落户芜湖发展,否则由相关主管部门收回政策奖励补助资金。
十五、本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3篇
服务外包其实质是指企业利用外部专业化团队来承接其非核心业务, 达到降低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从而使企业能专注核心业务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服务外包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众所周知, 服务外包业按提供的服务内容, 可分为商业流程外包 (BPO) 、信息技术外包 (ITO) 和知识流程外包 (KPO) 。按发包、接包方的地理位置, 可分为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目前, 服务外包广泛应用于IT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会计、客户服务、研发、产品设计等众多领域, 服务层次不断提高, 服务附加值明显增大。
目前全球服务业主要发包国家集中在北美、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美国是外包业务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最高时占据全球服务外包发包市场90%的份额, 接包国家主要是印度、爱尔兰、菲律宾、巴西、中国等。近年来, 中国服务外包业务迅速发展, 形成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产业集群, 日渐成为一个新兴的全球外包中心。2006年以来, 商务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相继认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西安等20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2010年7月新增厦门市。这些城市纷纷出台鼓励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 逐步发展成中国国际服务外包的主要承接地, 21个示范城市的各项主要统计指标已占全国总量的75%以上。但与服务外包发展最快的印度相比, 无论是在经济转型的思路上, 还是在地方发展的实践上, 都处于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2008年, 印度承接服务外包金额422亿美元, 是中国的9倍;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00万, 是中国的4倍;承接全球65%的软件外包业务和46%的其他服务外包业务, 是全球最大的提供外包服务的国家。
二、现行服务外包业的税收政策及不足
中国没有专门针对服务外包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当前针对服务外包的税收规定来自于财政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 (财企[2008]32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4月出台的《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3号, 以下简称63号文) 和2010年7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0]64号, 以下简称64号文) 等文件。现对相关文件的解读和现行税制的研究, 涉及服务外包的税收政策体现在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上, 具体为:
(一) 现行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
在所得税上, 64号文继承了63号文的规定, 对21个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不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此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仍需要进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同时, 在现行所得税法中, 对经过认定的、新创办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 除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外, 对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减按10%的税率计征。
2、增值税。
服务外包业按现行政策规定应属营业税征税范围, 但信息技术外包业在提供外包服务的同时, 也有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行为。这一混合销售行为, 应合并征收增值税。按现行增值税法, 在2010年底以前, 自行开发生产销售其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征收增值税后 (17%的法定税率) , 即执行即征即退政策, 按14%的退税率予以退税。而所退税款若继续用于研发和进行扩大再生产的, 则所退税款不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予以征税。
3、营业税。
服务外包按业务不同在营业税上应分别按3%、5%的税率征收。根据64号文的规定, 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2010年7月1日至《通知》到达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 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 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与63号文相比, 不仅取消了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企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要求, 扩大到所有企业;更是对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BPO) 由原来的三类增加到四个类别, 即新增“企业运营服务”项目, 使优惠进一步扩大。
(二) 存在的问题
现行税收政策虽对服务外包业有所规定, 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文件, 但与服务外包业发达的印度和欧美国家相比, 中国税收政策在促进服务外包业发展上存在以下问题:
1、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局限性:
尽管64号文在优惠政策上比63号文更加明确、优惠范围更加扩大, 但在所得税优惠上仍需要进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局限性明显。但现实中, 软件外包企业能否认定为软件企业, 从而享受到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有两大困难:首先, 软件外包企业受委托方的委托, 按对方的创意、要求开发的软件, 其法理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或者著作权) 应属于委托方, 开发出的软件产品应归委托方所有, 对外包企业而言, 只能是软件服务, 即劳务。很显然, 这类产品不符合软件产品的认定条件, 软件外包企业也就无法享受到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 软件外包企业除软件产品必须拥有产权这一硬性规定外, 自产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若不能占软件外包企业年总收入的17.5%以上, 同样也无法认定为软件企业, 因而也不能享受系列的涉及软件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税收扶持政策大都集中针对ITO,
受惠行业均为动漫产业或软件产业, 对BPO和KPO涉及较少。而服务外包业务在形式上从ITO到BPO再到KPO, 则是一个价值链从低端走向中高端并不断提升的过程。服务外包涉及行业诸多, 属企业经营方式范畴, 从鼓励行业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的角度出发, 税收优惠政策应涵盖相关配套设施业务在内的整个服务外包业务。
3、税率设计上不利于金融保险和物
流服务外包业发展。一方面在增值税上, 服务外包企业除部分混合销售行为外, 其余均按现行税制划入了营业税征税范畴,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偏窄, 使得此类企业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给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的服务外包行业造成了沉重的税收负担, 不利于服务外包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另一方面在营业税上, 涉及服务外包行业执行的却是3%和5%的不同税率。例如:以营业额全额征收的金融保险业:5%的税率;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等行业:3%的税率。税负不公, 金融保险业税率偏高。同时, 现行营业税税制把物流业各个环节人为地割裂开来, 按营业税法规定, 物流服务按业务分类, 属不同税目, 执行不同税率的营业税政策。例如:税率为3%的“交通运输业” (含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等) 税目和“邮电通信业” (指邮递快运部分) 税目;税率为5%的“服务业” (含代理业、仓储业、设计、咨询等) 税目;且规定兼营不同应税项目的劳务行为, 必须分别核算、分别计算缴纳, 否则就从高适用税率。但现实中, 服务外包业务是一个各环节都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体化、系统化的经济运行过程 (即含流通加工、包装、运输、仓储、装卸、配送及物流信息等) , 按现行税制分类在一定程度上对物流业的发展起了阻碍作用。
三、发展服务外包业的税收对策
第一, 减轻服务外包企业总体税负, 增强企业竞争力。综合运用所得税、营业税优惠措施。一是营业税上, 对服务外包企业应克服当前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对全额征收营业税的税目改以差额计征, 对承接转包、分包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 以扣除转包、分包费用后的余额计征。二是对于离岸服务外包企业, 除享受现行的对外承接外包业务全额收入计征的营业税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外, 还应对涉及该项收入发生的研发投入等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进行税前抵扣、所得来源地已缴所得税应按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抵免。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其收入应实现出口零税制, 转包、分包所发生的流转税负等应逐步实行完全退税。三是对服务外包业直接给予一定期限的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并在优惠期满后再视情况继续减免或给予优惠税率, 并对企业因提供外包服务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第二, 取消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差异性, 公平税负。随着全球经济的平稳复苏, 服务外包的发展潜能正在逐渐凸显。为推动中国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优化国内产业结构, 抢占国际市场制高点, 中国应取消地区差异, 将64号文确定的21个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还可以灵活运用多种税收优惠方法, 把离岸服务外包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到境内在岸服务外包业务, 在确定营业税优惠政策时, 应考虑到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 使优惠政策与行业发展同步在发挥税收政策经济作用的同时, 兼顾社会公平。
第三, 考虑生产性服务外包企业的实际情况, 应将生产性服务外包企业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实现制造企业与生产性服务企业同等税收政策。中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后, 服务外包企业因属营业税纳税人, 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这不利于服务外包企业的技术改造升级, 同时因无法获取抵扣凭证, 抑制了制造业企业对于生产性服务外包的需求, 间接影响了生产性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为此, 应在增值税政策上将部分生产性服务外包企业与制造企业实行同等政策, 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这样既有利于制造业企业细化分工、专注核心业务,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同时也有利于制造业企业增加对服务外包的需求, 从而推动中国服务外包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 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应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 推动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 通过相应的政策扶持, 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服务外包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发展。文章从中国服务外包业的现状及税收政策支持情况出发, 分析了中国现行的各项税收政策, 并提出了完善税收政策的若干建议, 以促进中国服务外包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服务外包,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1]、王娜, 尚铁力.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 2009 (4) .
[2]、史晶等.完善服务外包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J].涉外税收, 2010 (12) .
[3]、王如燕.完善我国服务外包业税收政策的建议[J].税务研究, 2009 (4) .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4篇
【关键词】 服务外包 我国服务外包现状 发展服务外包对策
1.服务外包的概念及意义
1.1服务外包的概念
服务外包是企业将本来由自身提供的一些基础性的、非核心的业务从企业流程中剥离出去,外包给更为专业的服务提供商来完成业务的经济活动。最初的服务外包模式是基于信息网络技术的,将IT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进行外包。目前已经发展到包括商业流程外包、信息技术外包、知识流程外包三方面的经济活动。
1.2服务外包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间交流的加强,目前服务外包已经被广泛应用于IT、金融、设计、人力资源、会计、客户服务等众多领域之中.服务外包的层次和附加值也在不断加大。总的来说,服务外包对于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加强行业的国际竞争能力都有着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对产业结构的提升、对企业出口点的转变、对投资结构的优化等方面,可以使企业以最为经济的方式优化企业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主动承接国际先进服务业转移,对于我们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和优化外资利用结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以及促进社会就业和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国际服务外包最初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晚期,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在九十年代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众多跨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进行全球布局的重要手段。相对来说,我国的服务外包行业起步较晚,但经过十余来年的发展,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内已经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服务提供商,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甚至成为一些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研究表明,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反应了国际产业发展的方向。自金融危机以后,面对经济风暴的冲击,全球各国都在积极进行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成为产业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程度的竞争。而我国也在“十二五”规划中,将发展服务外包行业作为中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转型经济的新增长点,全面渗透到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性规划中。近两年来,虽然受全球经济危机以及人民币汇率提升等因素的影响,但我国服务外包行业依然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对我国外贸行业的发展, 扩大社会就业,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0年服务外包合同的执行金额达到198亿美元,其中国际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就达144.5亿元,而在2011年,服务外包业的增长势头更进一步加速,服务外包企业不管是从数量,还是从就业人员等方面,都呈上升趋势,更涌现出了一批超万人规模的服务外包企业。
3.提高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2011年,财政部和商务部共同下发了《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相关业务予以资金支持》的通知,并且将服务外包行业包括在商务领域“十二五”规划的六个专项规划之中。随着国家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化,服务外包行业正获得越来越多的政策扶持,可见国家对服务外包行业的重视。据工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服务外包产业规模超2700亿元,同比增长了35%,并且在过去五年里,一直保持着年均30%~50%的增速发展趋势。据估计,到2015年年末,我国服务外包行业整体产业规模将突破万亿大关,因此,提高我国服务外包行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3.1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的服务外包行业缺乏统筹规划,重复建设现象十分严重。为了发展我国服务外包行业,商务部自2006年起联合科技部等多个部委,先后认定了16个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4个服务外包示范区。但是,各基地城市和示范区在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定位上,多集中注意力于软件外包、离岸外包,而缺乏对地区特色的考虑,缺乏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形成地区差异。这种缺乏统筹安排的产业布局现象,使得各地区之间重复建设现象极为严重,甚至为了争夺市场,各地区纷纷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采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加入服务外包产业范围内,使得原本缺乏统筹安排的市场更加混乱,极不利于服务外包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上述现象,我国服务外包行业应加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目前,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主要聚集在东部沿海和大城市,由于一线城市成本上升,许多企业将总部设立在一线城市,而将交付中心转移到二三线城市和中西部城市, 逐步形成“一线城市接单,二三线城市交付”的模式和分工格局。这一分工格局有利于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二三线城市提供发展机遇。
服务外包企业应找准并发挥自身的优势,明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扬长避短,形成明确的产业定位。要加强行业研究,前瞻性地看到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客户需求特征,从而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服务解决方案,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还要主动激发市场的隐形需求,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形成差异化竞争。
3.2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商业市场的开放力度日益加大,信息互通的同时,也带来了因信息泄露引发行业危机的隐患。因此,国家要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服务外包企业还要加强树立自己的品牌和独立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意识。值得欣慰的是:2010年,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开始实施《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表明了我国政府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态度,提升了我国企业在境外知识产权输出企业中的形象,有利于保护中国国内的知识产权,降低了境内外企业之间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谈判难度和谈判成本,有利于增强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3培养专业人才
服务外包行業属于以人力资源为核心资本的产业,是人才智力密集产业,所以,该行业特别需要具有多学科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的人才。而作为新兴行业,我国相关的人才教育和培养还相对滞后,学校教育和行业需求没有很好地对接,导致这方面的人才极度缺乏。目前,人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外语能力、专业技能和项目管理上能满足服务外包企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不足,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短缺。
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情况,政府应采取创新型的、多种方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培训和引进相结合。比如,可以采用校企合作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它能够使学校与社会、学科专业与行业企业、教学内容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对接,培养出对国内外服务外包市场具有深入的理解,同时具备市场开拓实践经验和能力,熟练掌握商务谈判技巧的复合型人才。
同时,还应拓宽人才培养途径,采取吸引海外高级人才,鼓励留学人员回国等方式,以满足服务外包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加大服务外包专业人才的培养,能极好地促进我国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
结语
服务外包是现代高端服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极为巨大,随着产业链的形成以及国际专业合作的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必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
参考文献:
[1]阙澄宁,柴渊哲.中印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竞争力比较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10,(8).
[2]中国服务外包网. http://chinasourcing.mofcom.gov.cn.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5篇
2011-03-21 14:01 为进一步促进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扶持政策,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决定自2011年起至2013年,连续三年,每年设立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聚集优秀企业”、“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人才供给”、“优化产业环境”等四个方面,每年扶持资金分别拟按3:2:3:2的比例进行分配,各部分资金相互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
一、聚集优秀企业
第一条 鼓励国内外企业直接在西安高新区设立新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根据投资额度和人员规模等情况,经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给予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 对本地200人以上的软件企业和500人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因业务扩大新增的研发和办公面积(补贴总面积平均每人不超过10平方米),三年内给予2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资助。
第三条 对国内外有影响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在西安高新区新建软件及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二、促进产业发展
第四条 鼓励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对成功兼并行业企业或被兼并的企业,其实现收入增长者,三年内按其新增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西安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企业上市奖励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发展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 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和西安软件园组织或确认的国内外行业相关活动,给予往返交通费用全额资助或活动费用50%的资助。
对参加由陕西省或西安市政府组织的国内外行业相关活动给予资助的费用,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9]56号)执行。
第六条 鼓励企业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具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以其上出口额(依据海关出口数据或网上出口填报数据)为基准,新增出口额部分,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0.25元。每家企业每年出口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
对当年出口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当年租用数据专线费用的资助,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9]56号)执行。
第七条 鼓励企业申请相关的国际认证和国内认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对于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和提供商务电子外包能力模型(ESCM-SP)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P-MARK/PIPA认证以及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的额度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9]56号)执行。
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八条 对西安高新区重点支持的 “16151”企业给予其管理团队最高80万元的奖励、或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或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担保,三者择一申请。
第九条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创立品牌。对于企业申请的各项知识产权(专利、标准、知名商标、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等)给予资助,具体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促进企业发展知识产权暂行办法》执行。
对于被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公司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高新区管委会可进行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五年内可逐步退出。
对于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出口工程企业(COSEP)、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全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称号的企业,在成功申报或复审合格给予10万元奖励。第十条 鼓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对纳入西安高新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平台项目,根据平台运营企业提供给园区企业的服务总价格,第一年给予70%资助,第二年、第三年,给与50%的资助,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纳入西安高新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的产业联盟,根据联盟开展活动的数量和效果,每年给予其5-10万元的联盟运营费资助。
三、强化人才供给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奖励。对在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年薪7—15万元(工资性收入)的,按照其已缴的个人所得税40%的标准给予奖励;年薪15万元(工资性收入)以上的,按照其已缴的个人所得税3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个人所得税奖励最高额度为50万元。
第十二条 猎头资助。鼓励企业从省外及境外吸引高层次人才,对高层次人才寻访费用资助,按照《西安高新区吸引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提升员工能力,向境外软件及服务外包公司派遣员工或进行境外培训。在境外工作或学习满60天以上者,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资助,前往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资助上限为6000元/人;前往亚洲之外国家和地区的,资助上限为1万元/人。
鼓励企业员工参加国内外知名厂商认证或行业资质认证考试,对取得证书者,给予认证考试费用全额资助,认证培训费50%的资助, 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人。
第十四条 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按照企业当年新增员工数,对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录用三个月后,给予企业内部培训奖励。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奖励2000元,大专学历每人奖励500元。
鼓励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对西安高新区认定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被高新区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聘用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者,正式录用三个月后,给予培训机构奖励:ITO、KPO人才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BPO人才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第十五条 鼓励企业建立高校学生实训基地。对接纳实习大学生的企业,按500元/人·月给予奖励,本科生奖励期限不超过3个月,研究生奖励期限不超过6个月,奖励人数不超过企业员工总数的20%。
对于接纳大学生实习的培训机构,按其实习后学员在西安高新区就业的数量,按500元/人给予奖励。
四、优化产业环境
第十六条 加大园区建设力度。进一步拓展空间,完善相关配套环境。将软件园区的员工公寓、网络通信、数据中心、双路供电、智能园区应用等配套设施整体规划,投资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的国际化特色园区。
第十七条 加大品牌宣传。由西安高新区外宣办牵头、软件园配合,多渠道、多层次提升客户认知度,做好品牌规划和推广,树立“西安软件”、“西安IT服务”品牌。
第十八条
本政策扶持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在西安高新区;
(二)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服务外包;
(三)守法经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 本扶持政策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暂定三年。在有效期内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享受该政策(可后延至政策有效期外)。具体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6篇
一、强化招商选资。晨光1865科技产业园是集动画制作、游戏开发、数码科技等服务外包产业于一体的省级服务外包基地,对企业的“磁铁”效应较为明显,因此在招商过程中,要着力引进服外包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努力把晨光1865科技产业园打造成省级服务外包基地,并充分利用大明路科技产业园、通服大厦、成教大厦等重点载体,大力引进软件研发、金融后台、生物医药等服务外包企业,促使我区经济转型升级。
二、强化人才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服务外包知识讲座,免费组织相关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培训,使企业了解更多服务外包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促进有条件的企业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接包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环节。
三、强化优势发展。大校机场搬迁就是我区的后发优势,搬迁后该地势功能已初步定位为“智慧新城”现代服务产业区,加上便捷的交通路网,完全符合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未来机场开发过程中,建议区政府与机场建设部等规划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以引进服务外包企业为重点,力争使其成为我区服务外包产业的重点基地。
四、强化政策扶持。在积极为企业申请国家、省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同时,建议区政府拿出部分资金,配套奖励有重大贡献的服务外包企业,同时,在房租、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做强做大。
商务局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7篇
--人社部发〔2009〕123号
发布日期:2009-11-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商务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的精神,现就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智力人才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吸纳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大力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化外贸结构,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促就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目标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部门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调整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结构,提高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质量,增强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就业能力,力争在5年内培养和培训120万服务外包人才,新增125万人就业(包括1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2013年实现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300亿美元。
三、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一)加大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的要求,落实现行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二)支持培训机构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及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加快培养高质量的服务外包人才。引导培训机构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特点,按照国际先进技术和全球化的理念,通过开设服务外包专业或课程、受企业委托开展定向培训或为企业职工开展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三)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培养工作。针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特点,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紧密结合的培养体系。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建立校企合作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大力培养适合服务外包企业发展需要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各地可根据服务外包企业需求,加强首席信息官(CIO)、企业级系统架构师、项目总监、服务外包产业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培养,并适当给予资金等政策支持。
(四)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库。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情况,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库的建设工作,增强服务外包人才储备,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提供科学依据。
四、注重“招才引智”工作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人才市场、两种人才资源,加大从海外引进服务外包产业高端人才(尤其是接单人才)。将服务外包人才纳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范围,享受入境、子女入学、户口迁移、家属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的作用,鼓励海外服务外包人才回国创办服务外包企业,并享受相关鼓励政策。鼓励海外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并制定相应的便利措施。
五、指导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科学的工时制度
认真执行《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6号),支持和指导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简化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度的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创造条件网上受理运行,为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提供快捷方便服务。
六、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
要将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各地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每年促进服务外包领域全国新增25万就业的目标,制订本地区的具体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参与“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活动,吸纳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服务外包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七、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企业与大学毕业生就业对接体系
加强对服务外包产业的宣传,积极促进各类人才到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及时发布服务外包企业招聘信息和接收实习实训信息,增加各类人才到服务外包企业的就业机会。各地商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出台本地区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具体政策,进一步促进本地区服务外包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就业和创业 第8篇
党的十七大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 “要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因为, 目前我们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 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1、就业的巨大压力。
今后三到五年, 是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 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 又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 面临就业的巨大压力。第一个压力, 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 在2010年前后将达到最高点。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亿3000万人, 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 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 供求缺口在1000万个左右。第二个压力, 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 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 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其余的压力, 还有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等 (1) 。2006年3月至7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在全国进行的一次“社会和谐稳定问题全国抽样调查”, 覆盖了28个省 (市、自治区) 130个县 (市、区) 260个乡 (镇、街道) 520个村 (居委会) , 访问住户7140余户, 获得有效问卷7061份, 调查误差小于2%。在调查的17个社会问题中, “就业失业问题”排在第二位, 仅次于“看病难、看病贵” (“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问题”排第三) (2) 。
2、就业的不同需求类型。
解决目前的就业压力, 需要区分类型, 采取不同的措施。目前的就业需求按地域分, 一是城镇就业需求, 包括一般新增劳动力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二是农村就业需求, 包括富余劳动力的异地转移和本地的产业转移。过去主要是解决城镇就业问题, 现在要把农村就业放在同等地位, 实现就业公平。这就大大增加了政府和社会的压力。目前的就业需求, 按性质 (或层次) , 可以分为三大类型。第一类是生存性就业需求, 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大部分、城镇一般新增劳动力的大部分和城镇再就业中的一部分, 主要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 目标是实现劳动权以维持生计。第二类是选择型就业需求, 包括大学毕业生、再就业的大学生、城镇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一部分, 主要是选择技术性、智力型就业岗位, 目标是实现自己的劳动力价值、提高收入水平和改善生活条件。第三类是创业探索型就业需求, 在自主创业中自谋职业, 追求的是开创自己的事业、实现自我价值。显然, 这三种类型对现代服务业的需求是不同的。生存性就业需求的难点, 在于面广量大、紧迫性强, 主要靠扩大劳动密集型就业岗位的供给。选择型就业需求, 主要通过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去扩大就业岗位选择空间。创业探索型就业需求, 是政府和社会最期待和最欢迎的, 它反映了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趋势, 同时又是个创造就业岗位的过程。但是, 创业探索型就业的人才稀缺, 而且要求比较配套的创业就业环境, 这不是现代服务业能完全承担的。
3、服务业已成为承载就业的主渠道。
回顾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历史, 不难发现, 服务业提供劳动力需求或就业岗位的功能, 明显强于农业和工业。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就业增长迅速, 三次产业的就业数量都在增长。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就业增长有所减缓, 农业就业绝对数量减少, 包括服务业和工业等非农产业就业仍然增长较快。90年代后期就业状况出现恶化趋势, 农业就业人数下降, 工业就业人数有些年份绝对减少, 但服务业就业人数却继续增长。据对1978年-1999年期间的统计, 无论是产值比重还是就业比重, 农业显示出相对份额下降的趋势, 工业增长比农业快、服务业慢, 服务业增长最快。如果以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为100, 第二产业增长率指数为163, 第三产业增长率指数为221。2000年, 第一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仅仅占全部劳动力需求的2.8%, 第二产业也仅仅占23.1%, 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需求占到74.1% (1) 。显然, 在中国现阶段, 服务业已成为承载就业的主渠道。
不过, 应该看到, 第三产业的劳动力需求, 商业和餐饮业就占市场上全部劳动力需求的近31%。也就是说, 传统服务业仍然在承载就业中起到重要作用。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从“十一五”开始, 现代服务业是否应该在解决中国就业创业问题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回答是肯定的。
二、现代服务业重点是适应创业探索型就业需求
服务业要真正成为承载就业的主渠道, 本身必须产业升级, 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现代服务业也必须加快与信息化的互动, 进入自身发展的高级阶段。
1、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通过与信息化的互动不断升级。
根据世界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的历程, 国内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 服务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将稳步上升、自身的产业结构将不断升级, 工业所占的比重将趋于下降、产业结构加快升级。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个阶段。当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 服务业就会进入以信息化为基本特征的发展阶段, 即现代服务业的高级阶段。我国目前上海、北京等直辖市和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如广州、深圳、苏州、无锡等, 已进入这个阶段。
传统服务业是实现社会分配机制的中介, 现代服务业还具有调节社会资源的杠杆作用。我们不仅要提高服务业在整个GDP中的比重, 更要提高高效配置社会资源的现代服务业的比重。现代服务业是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 它依托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的服务方式, 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我国服务业正伴随着工农业的发展、技术进步和社会进步不断升级, 金融、保险、物流、信息服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行业现代服务行业的比重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不断升级。从总体上看,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是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推动力, 依托信息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渗透, 服务业才能发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增长、高盈利的优势, 服务好其它产业并带动其它产业发展 (2) 。
显然, 通过与信息化互动的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升级, 是适应我国就业和创业新要求的前提。
2、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渗透, 服务业才能适应创业探索型就业需求。
创业探索型就业, 需要培养大量创业型人才, 需要比较配套的创业就业环境等, 服务业只有提高自身的信息技术的应用渗透才能适应。
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 依托信息网络和信息技术的现代服务业, 具有以网络和信息技术为主要依托, 知识和技术密集程度不断提高, 服务的市场和提供服务的主体呈全球化的趋势三大特征。特别是能更准确、快捷地配置社会资源, 更大程度地降低能耗。信息化对服务业的促进表现为:有些信息资源可以直接变现为收益;能使服务业功能更加丰富、分工更为细致和专业;能使服务业管理方式从粗放型向精确化转变;能大大提高服务业的服务能力;可以大大节约交易成本, 从整体上提高运营效率;可以帮助服务业进行全球化拓展等等。
比如, 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的主要区别, 就在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渗透程度。现代服务业中包括生产环节的外包、人力资源开发、解决方案、软件服务、咨询调查乃至金融、保险、专业服务、市场调查、科研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关键在于运用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服务于企业、成为沟通企业与市场的桥梁。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是生产性服务业发挥中介作用的重要方式, 也是沟通劳动力供给和企业需求的重要方式, 是目前现代服务业信息化最实际的应用。通过这样的平台或者中介, 各个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的人力、物力资源可以得到合理调配, 产生的科研成果也会及时、准确地被应用到生产中, 其获得效益的关键就是信息的交流。这就是无形市场和有形市场的结合。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聚合 (1) 。
我们寄希望于现代服务业发挥这些功能和比较优势, 为就业创业需求特别是创业探索型就业需求服务。
三、现代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基本思路
中国目前解决就业问题有四条渠道:一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二由企业吸纳就业、三由政府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四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推动创业来促进就业是促进就业的主干道, 有关数据表明, 每1人创业平均可带动3人就业。因此它也是解决当前就业问题的主攻方向, 是建立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长效机制的重要切入点。通过现代服务业推动创业来促进就业, 有以下主要思路:
1、现代服务业本身的发展为就业提供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
前面提到, 由于现代服务业能使服务业功能更加丰富、内容更为广泛、分工更为细致和专业、服务业管理方式从粗放型向精确化转变, 这就形成了更多新兴行业。通过发展新兴行业开发就业机会, 是解决就业的根本出路。
2、政府依托现代服务业提升解决就业问题的公共服务能力。
政府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 需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财政投入。最近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草案) 》, 要求明确财政投入的保障机制, 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 (2) 。各级政府要落实这些法律“要求”, 一个重要的可操作通道就是依托现代服务业, 发挥它的服务功能。
3、劳动力市场依托信息化现代服务业提升解决就业问题的供给能力。
目前劳动力市场的问题, 一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 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二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就业信息不灵, 困难很大。三是有些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 损害劳动者权益。这都需要依托信息化现代服务业, 提升信息供给和信息管理能力, 提高援助力度。
4、劳动和教育部门依托信息化现代服务业扩大培训数量和提高培训质量。
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国际化趋势, 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出更高培训要求, 对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也十分迫切。劳动和教育服务部门只有依托信息化现代服务业, 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加强就业前培训和在职职工培训等, 才能满足这一要求。
5、金融机构依托信息化现代服务业提升就业扶持信贷的效率。
一方面数据显示, 20世纪90年代以来, 中国中小企业为城镇劳动力提供了75%的就业机会,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提供就业机会的主体。另一方面, 国家已明确实行促进就业的信贷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 支持增加就业, 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等。但是, 金融机构除了思想顾虑的原因外, 就是扶持信贷的工作效率低。这需要金融机构依托信息化现代服务业提升效率。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
[2]田成平.谈就业工作面临到五大问题[R].中国新闻网, 2007-2-26.
[3]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暨社会蓝皮书发布会上发布.新华网, 北京12-25.
[4]蔡昉, 王美艳, 王德文.就业形势和展望——形成中的劳动力市场分析[D].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2001-3.
[5]信息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标志——访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服务业研究室郭怀英博士[N].人民邮电报, 2006-5-1.
发展服务外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