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材料(精选9篇)
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材料 第1篇
2018年,xx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亲切关怀下,坚持司法为民,紧抓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足本职工作,坚持服务大局
刑庭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围绕保安全、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这一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抢劫、敲诈勒索等涉恶势力犯罪。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审理了一些新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被告人于邦胜、于天宝等7人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盗窃案,该七名被告人多次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并多次暴力催收其编造的债务,涉及罪名三个以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情节恶劣,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该犯罪团伙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刑庭审判员经过积极慎重的审理,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排除干扰,最终对主犯于邦胜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宣判后,控辩双方均没有提起抗诉或上诉,较好地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狠抓案件质效,提升审判质量
2018年我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8件,审结214件,案件审结率98.16%,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上诉案件12件,改判2件,发回重审2件,判处人犯298人,平均审限33.56天,人均结案数为104件。
根据指定管辖决定,我院刑庭于2018年7月受理了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全能神系列案件,于9月、10月对受理的23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宣判,在各方的积极配合、帮助下,在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我庭干警积极配合,加班加点,在完成年底工作任务的同时,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受到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刑庭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始终坚持准确定罪量刑和快审快结的原则。刑事全体干警夜以继日工作,保证尽快开庭审理,及时将案卷送交庭长、主管院长处审核审签,庭长、主管院长保证审签不过夜,为使案件及时审结,庭长、主管院长他们同样加班加点,严把案件质量关,保证案件不出现一起错案,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同时,严格执行同案同判的标准,坚决杜绝量刑不均衡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力争使简易程序15日审结,普通程序30日审结。不断强化承办人的责任意识,实行疑难案件、重大案件随时讨论、汇报制度,且要求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对一些典型案件直接参与审理,以此促进案件公开、公正、及时审判。从而使审判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并确保了办案质量。
三、强化队伍管理,增强业务能力
我庭把队伍建设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和实现司法为民的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用xx精神、铁人精神育人,打造了一只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秉公执法、业务精通、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干警队伍,营造了顾全大局、有为进取、团结协作、服务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队伍管理长效化。细化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与庭室建设相关的各个环节、各项内容都纳入了制度管理,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规划,并分解落实到月到人,逐项加以落实,形成了人人肩上有责任,各项工作有指标的良好工作态势。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队伍管理规范化。开展了规范化管理和定岗定员活动,明确了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将责任贯穿于整个审判制度中。建立审判长、独任法官负责制,要求审判人员对案件全程负责、全程跟进,确保案件庭前准备、庭中审理、庭后宣判、释放执行等环节不出差错;要求书记员做好庭前下起诉、庭中记录、庭后上传司法文书、卷宗装订等审判辅助工作,与审判员形成工作整体,共同承担案件责任。三是强化素质建设,坚持队伍管理专业化。我庭坚持狠抓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努力建设学习型审判庭。根据刑事案件多、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庭坚持每周学习日和每月案例研讨会制度雷打不动。正是因为有了过硬的管理,全庭干警面对金钱和人情的诱惑,保持住了清醒的头脑,实现了队伍建设零违纪、案件质量零差错、执法作风零有理访的骄人业绩。
四、坚持廉政建设,优化纪律作风
xx区法院刑庭高度重视干警队伍全方位的素质建设,要求刑庭全体干警认真领会司法为民精神的精髓,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贯彻,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结合省高院、市中院及我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廉政防线。全庭干警时时处处按章办事,做到遵章守纪、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章违纪事件。在纪律的约束下,全庭干警自觉形成了工作上比奉献,纪律上比廉洁,生活上比吃苦的良好精神风貌。他们承办的案件均做到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没有一起错案,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材料 第2篇
“正正派派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作风上扎实”,这是**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自96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组织上、群众中、同事间对他的最耳熟能详的评价。多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留下了他执着追求的坚实印记,先后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和优秀法官,屡次受到上级法院及院党组的嘉奖。
虽然不是科班的法律专业毕业,但他却凭自学,从一名农村学校的教书匠考入区法院,成为了法院系统一名业务精通的法官。这个过程,饱含了他孜孜不倦、追求上进的努力。进入法院后,他继续凭着这股勤学好问、踏实认真、吃苦耐劳的精神,通过努力学习,考取了法学专业在职学位。
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与实践使他深知,刑事审判肩负着惩恶扬善,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每一件刑事案件都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等基本权利。因此,对每一件刑事案件,无论大小,他都认真对待,小案当成大案办,简单案件当成复杂案件审,卷宗材料一页一页地仔细看,证据一个一个地认真审查,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力争把所有案件办成“铁案”,做到不错办一案,不错判一人。
也许是老师出身,他在办案过程中多了一份教师的耐心和“说教”。他积极加强法庭教育,促使被告在法庭上真心悔过,以达到刑事审判“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他审理的案件,大部分的被告都能当庭认罪服判。他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大力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经他主持调解的案件,无论是调解过程还是调解结果都能使当事人信服,无论是当庭还是分期付款的均已兑现,没有一件反复。
法官手握审判权,既是时流的明镜,也是人伦的雅范,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上,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在工作中,他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吃、拿、卡、要”腐败现象和“冷、横、硬、烦”的工作作风。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研究 第3篇
据资料显示, 目前已有三个缔约国 (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还有中非共和国) 主动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案件, 一个非缔约国自愿就其境内有关情势接受法院的管辖。另外, 联合国也将苏丹达尔富尔情势提交给了国际刑事法院处理。
但是, 尽管如此, 国际刑事法院在国际政治大舞台上仍然步履蹒跚, 几乎停滞不前, 此外美国不仅不承认, 美国还利用其强大的“感召力”对许多国家加以影响, 使好多国家与其签署了旨在排除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98条协定”, 将该规约拒之门外。
为何各国对《罗马规约》和国际刑事法庭的态度会如此反常?本文将从阐述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现状为开始, 从我国提出的五点反对意见为出发来分析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面临的相关问题。
一、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
(一)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
国际刑事法院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经过漫长艰难的多方谈判后终于2002年7月1日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 该法院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以下简称《罗马规约》) 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国际法渊源。
国际刑事法院的任务是审判个人而不是审判国家, 并追究他们对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犯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 灭绝种族罪和侵略罪。
《罗马规约》对国际刑事法院所作的有关管辖权的规定, 确定了国际刑事法院只对“最严重的罪行”进行管辖和干预, 但是与此同时其他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则反映了当今国际社会组织化过程中“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的软侵蚀”的趋势。
(二) 管辖权
管辖权, 拉丁语的表述是“jusdicere”, 是法律上的权利或者某种权威资格。用英文表述的管辖权即“jurisdiction”, 是对人或对事的一种普遍的管理权力, 可以指国家管辖权, 包括立法管辖、行政管辖权等。国家管辖权是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它以国家主权为根据, 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二、我国对国际刑事法院及《罗马规约》的态度和分析
由于国际刑事法院所采取的管辖权模式影响我国主权和司法独立, 故我国对国际刑事法院明确提出一下几点反对意见:
1.《罗马规约》规定的国际刑事法院的普遍管辖权原则违背了国家主权原则, 它不是以自愿接受法院管辖为基础, 而是在不经国家同意的情况下对非缔约国的义务作出规定的, 不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罗马规约》给国际刑事法院所确立的管辖权近乎于确立了普遍性管辖权, 其对国家司法主权有直接的影响, 它使作为第三国的非缔约国的国家司法主权面临被侵犯的可能。
2.国内武装冲突的战争罪不应该被包括在普遍管辖原则之中。法治健全的中国有能力惩处国内战乱叛乱和冲突中的战争罪, 而且和国际刑事法院相比更加了解其根源和内部因素, 更具合理处理的优势, 此外目前对国内武装冲突的战争罪的定义已经超出了国际习惯法。
战争罪是国际刑事法院所涉及管辖的四项权力中最早出现的一个罪名。1949年的四个《日内瓦公约》和两个《附加议定书》是能够适用于战争犯罪的最明确的综合性法律文本。它们对战争罪进行了相当的规定, 既吸纳了《海牙公约》也弥补了《海牙公约》的不足, 在很大程度上被看作是国际惯例。
当然, 一些研究者似乎已经开始把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纳入这个战争罪里了, 著名学者拉德克里夫·勃朗就是一位代表。他在描绘澳大利亚人之间的战争时说道:“在某些共同体中, 如在澳大利亚游牧部落中, 进行战争通常是由一个集团对应向所遭受的伤害负责的另一集团所实行的一种复仇行为, 而其程序则由等于现代国家的国际法的一批公认的习惯来加以调整。”
针对存在的纳入和不纳入两种观点和做法, 我国不是完全排斥国际刑事法院。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怀疑《罗马规约》的内容, 我们的顾虑恰恰更集中在对《罗马规约》的理解上和国际刑事法院能否公正适用《罗马规约》以及其他可适用的法律文件的保障措施上。此外, 我国政府在批准和参与讨论《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时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也说明我国对战争罪包括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战争罪还是持一个肯定态度的, 即使我们在参与《罗马规约》谈判的全过程中就部分条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纳入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战争罪提出质疑。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纳入战争罪, 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主要看:是否由联合国安理会来启动《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的程序;是否能够严格把握关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构成要件的关键要素, 即作为一项计划或政策的一部分所实施的行为, 或作为在大规模实施这些犯罪中所实施的行为和严重违反国际法既定范围内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法规和惯例。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情形复杂多变, 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必须严格把握适用的情况, 原则上应该坚持由本国人民自己来解决, 因为本国人民不管从这个民族历史根源还是人文情怀来讲都要比外国人民更能了解自己。当然外部支持也应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 以国际法为准绳, 采取谨慎态度。
3.忽视安理会判定侵略罪和实施维和的权威作用, 侵略作为一个国家的行为, 在追究个人刑事责任之前由安理会综合判定是否存在这种侵略行为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支持安理会在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进行管辖的过程中起到启动作用有以下几点因素的:1.联合国安理会在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且也是一个负主要责任的国际行政机关, 它拥有着相当规模的世界维和武装部队。2.国际刑事法院作为一个国际常设司法专门机构, 可以在紧急情况下配合安理会对某些重大刑事犯罪进行管辖, 再也不用像前南法庭和卢旺达法庭还有东京法庭那样临时应景, 而且也不用重复设立特殊临时法庭, 节省了司法资源, 集中精力把国际刑事法院做大做强。3.国际刑事法院在某些维护和平和安全的事务中与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维护和平和安全的职能有重叠, 产生交点, 如果将二者紧密联系, 互相配合, 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可以想象。当然, 需要注意的是, 安理会根据《罗马规约》所赋予的权力仅仅是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已经发生的犯罪情势而已, 它只是从政治角度去审视发生的国际个人犯罪。而最终对犯罪进行定罪量刑的任务还是要依据国际刑事法院作出的裁决和审判。似乎相当于安理会在起诉, 在进行形式审查, 而国际刑事法院进行的是实质审查一般。
让安理会去判定侵略罪和实施维和, 能更好地体现大部分国家的共同愿望, 也更能争取做到公平公正, 让其在启动机制中发挥主要作用也符合国际社会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初衷。诚然, 我们也要防止大国利用手中的“否决权”去影响安理会在启动机制中对国际刑事法院, 尤其是对国际个人刑事犯罪演绎好其应有的公正效率的角色。当然, 我们更希望看到安理会将它的光辉洒在国际刑事法院之中。
4.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而且界定不明显, 有碍国家司法主权, 这也对检察官行使权力和权利方面造成影响。很可能由于国家维护自身司法主权的前提下使检察官不能很好地执行公务, 进行细致公正的调查, 无法对案件深入了解, 降低了审理效率, 最终形成一纸空文。尽管公约所建立的检察官制度使检察官在有足够证据表示发生了严重违反行为的时候有权启动调查, 但是对于检察官的启动调查, 规约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这种权力受到恰当的制衡。检察官必须先让愿意并且能够这样做的国家自己进行调查。在启动调查之前, 检察官须将所有收集到的材料提交, 征求由三名大法官组成的预审分庭批准。在调查阶段嫌疑人和有关国家也有权力对检察官所采取的行动提出质疑。在审判阶段有关国家和被告人还可以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或者案件的可受理性提出质疑。这些措施提供了充分的机会来确保管辖该案件确实有一定根据, 值得由国际刑事法院进行调查和起诉。检察官由缔约国选举产生, 必须具备品格高尚, 在刑事案件起诉与审判方面能力卓越和丰富经验等严格要求。任何有关回避的问题将由国际刑事法院的上诉分庭决定。检察官若经查明有严重不当行为或严重渎职行为, 缔约国大会有权予以免职。
5.反人类罪的规定违反国际习惯法, 定义不明, 未明确规定是在战前、战后还是战时, 容易造成范围的扩大。我国一致认为其应限定于战时。
如果国际刑事法院的“普遍管辖权”不能很好地予以限制和改动, 那么无疑将是对我国司法主权和国家政治军事主权一次潜在的冲击和侵犯。
如果将国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纳入到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中, 这很可能对我国国内存在的小范围冲突动乱进行干预, 对国家的主权是种默默的承重侵犯, 最终阻碍我国相关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
如果不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自由调查权予以明确界定的话, 不光使法院面临来自个人或非政府组织过多的指控无法使其集中人力物力和充分的司法资源对付来自国际上的重大犯罪行为, 而且会使检察官面对大量的指控而不断作出是否调查起诉的政治决策, 会被卷入的政治漩涡之中, 无法公正严明顺利地行使职权, 更甚的是, 将会对我国国内司法主权进行干预, 掣肘, 使独立的司法主权面临被侵犯的境地。
摘要:根据《罗马规约》而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诞生以来, 各界反响不一, 大家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而使国际刑事法院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地发挥。文章通过介绍管辖权和我国提出的对国际刑事法院五点意见来分析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中国建议
参考文献
[1]国际刑期事法院罗马规约[Z].
[2]朱文奇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和国际刑法的发展[J].政治与法律, 2003, (一) .
[3]王秀梅从苏丹情势分析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J].现代法学, 2005 (6) .
[4]龙宗智.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地位与功能研究[J].现代法学, 2003 (3) .
[5]张宏, 论国际法院的刑事普遍管辖权[D].
[6]约翰﹒杜加德.国际刑事法院的绊脚石[D].
非洲三国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第4篇
10月18日,布隆迪总统皮埃尔·恩库伦齐扎签署议会法案,宣布布隆迪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布隆迪由此成为第一个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国家。10月21日,南非司法与狱政部长迈克尔·马苏塔证实,由于无法执行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的相关规定,南非已正式启动退出该机构的程序。去年6月南非约翰内斯堡非盟峰会召开前,国际刑事法院要求南非在苏丹总统巴希尔出席会议期间将其逮捕并交给该机构审判,但南非政府因巴希尔享有外交豁免权而拒绝执行,结果遭到该机构及部分西方国家指责。10月25日,冈比亚信息部长谢里夫·博章通过国家电视台宣读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声明。他批评这一机构在认定战争罪指控过程中带有偏见,被用来“迫害非洲人,尤其是非洲国家的领导人”。
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联合国1998年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于2002年7月正式成立的。该机构负责审理国家、检举人和联合国安理会委托其审理的案件,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追究相关个人的刑事责任。在国际刑事法院现阶段调查的10起案件中,9起同非洲国家有关。
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材料 第5篇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心系天平无私奉献
有人说刑事法官是清贫的,有人说刑事法官是艰辛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冷酷无情的,而他——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庭长,一位普通的人民法官,却始终能够耐得住清贫,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了他心爱的刑事审判事业,他就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提起×××同志,熟悉他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他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爽直大度的为人之道,一直为广大干警所
称道。近几年来,他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他所在的刑庭连年被荣记“集体三等功”,2014年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法院刑庭在刑事审判中稳、准、狠地打击犯罪,伸张正义,更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透过办公室摆放的奖杯、挂满的奖状,我们看到了他和同事们在工作中付出的艰辛。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执法的准则和誓言。他常说,“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是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多年来,他不但是这样说的,而且,也是这样做的。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了案件
质量。在他处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经反复审查发现,案件事实和危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不明,在部分案件情节方面存有疑点,遂对该案依法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从事刑事审判十六年来,他共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00余件,判决各类犯罪分子800余人,每个案子都在审限内审结,而且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更无冤假错案出现。
×××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必须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之剑,铲除腐恶,以净化社会环境,让群众安居乐业,从而无愧于共和国对法官的信赖,不辜负人民对公正的渴求。在他办理的××镇村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强奸一案中,经审理查明,×××长期以来,无故多次殴打他人,横行霸道,为非作歹,并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以威胁的方法索要公私财物,同时强拿硬要,欺行霸市,强奸妇女,是当地远近闻名的“霸头”。为及时审结该案,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一方平安,
他夜以继日地反复审阅证据材料,认真核查事实,最终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为震慑犯罪,弘扬法制,又专门深入案发地××镇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在如火如荼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带领刑庭干警放弃了节假日,昼夜加班。他长期患有胃病,一年四季药不离身,但为使“严打”工作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他仍忘我地工作着。在他的带动下,有的同志轻伤不下火线,重病坚持在床上看卷;有的女干警家务、孩子均顾不上照顾,始终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从而把“严打”斗争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刑事大要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案子办得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宁,审理这类案件不仅时间紧、要求高、风险大,而且有时还伴随着危险,没有熟练的业务和吃苦精神是不行的。在法院,×××恰恰以连续作战、办大要案而著称。今
年夏季,在他任审判长的一起重大团伙盗窃案中,该团伙5名犯罪分子交叉结伙,疯狂作案,手段恶劣,加之作案时间长,次数多,社会影响和民愤极大。×××和干警们一起白天提审调查,晚上阅卷核实证据,在三十天内就审结了该案,根据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其中三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两名也被绳之以法、科以重刑。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也不时向审判机关袭来,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的纷扰,×××认为,人民法官佩戴的天平决不能让歪风邪气吹偏。为此,他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经受住了权力、金钱、人情的考验。在他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被告人亲属来到他的办公室,进去后就关上了房门,拿出3000元钱放到办公桌上,说这是一点心意,看案子能不能少判一点。×××见状严肃地说:“别说三千元,三十万也不能买刑
期”。在刘建中办理的另一起抢劫案件中,他在办公室发现自己口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千元钱,原来是被告人亲属乘其不备放进去的,在弄清了事情原委后,×××在被告人亲属不肯将钱拿回的情况下,交内勤抵了被告人应交纳的罚金……。他就是这样,十几年如一日,在思想上筑牢了一道攻不破的防线,永葆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清正廉洁的品质。
法院民事审判庭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第6篇
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是在原民二庭的基础上,经过大胆改革,于7月重新组建的一支年轻的速裁审判队伍。现有庭长1人,副庭长1人,审判长1人,助理审判员5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书记员6人。民二庭重新组建以来,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委、区人大的领导监督下,在法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人民
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功能,准确、快速地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圆满地完成了每年的目标任务。实现了“三提高、一降低”(结案率、调撤率、服判率提高,上诉率降低)的目标。创下了我院建院历史上两个之最和四个第一,即:全院单庭结案数之最,个人结案数之最,第一个获得国家级先进奖项,第一个给裁判文书加封面,第一个在全国刊物上发表文章,第一个获国家级论文奖。
一、以“创建学习型法院,塑造学习型法官”为先导,夯实公正司法的基础
民二庭始终把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是紧持每周三下午的政治理论学习不间断。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的精神,民二庭全体法官作笔记,写心得,创建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园地,通过测试、交流等形式,调动全庭同志的学习热情,提高干警政治觉悟;二是以周会诊、月总结、法官联系会议等形式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法官与法学专家学者的交流,为法官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以来,民二庭先后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了5次专题讲座,与西北政法学院青年教师举办法学论坛1次,元月份与中院民二庭就涉农案件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为期两天学术研讨。利用学习园地每月定期推选优秀法律文书并予展示,让大家互查互学,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组织审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座谈,就发改案件、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三是深入进行理论研究,推进法院审判改革。
3、4月份,民二庭与区政法委一道,就如何减轻人民法院工作负担,化解矛盾、调研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如何衔接,民二庭先后走访、调研了九个街办,十余个村组。最后形成了指导性意见及调研报告,为今后法院审判调解结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来,民二庭全体审判员均加入了我院青年法官理论研究会,经过努力有1人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十七届学术论文三等奖,3人分别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学术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2人分别获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的民事裁判论文二等奖和优秀奖,并有1篇论文在《人民法院报》理论专版上发表。民二庭在8月份荣获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表彰的全省政法机关调研工作先进集体。通过理论研究,交流了思想和经验,开拓了视野,促进了法院的审判改革。
二、以法院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审判工作的新途径
为了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针对近年来民事案件呈现出的类型多、难度大等特点,民二庭在巩固原有审判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探索新思路,使审判效率大大提高。
1、积极推行裁判文书改革。我庭率先试行给判决书、调解书加封面和封底,使裁判文书庄严而美观。为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民二庭在治“表”的同时,注重治“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每一案件的诉讼过程均能在裁判文书上得到体现。如:收案时间,当事人的追加、变更情况,当事人的意见、举证、质证以及法院认证等环节,都要在裁判文书中反映出来,从而强化了法律文书论理的针对性和逻辑性,体现了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公开性、公正性,达到以理服人、依法判决的效果。
2、强化调解,提高了办案效率。调解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中特有的一项制度。调解不仅有利于减弱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还能在和谐的气氛下化解矛盾,有利于案件的执行,节约诉讼资源。通过对以往调解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方法的总结,民二庭归纳出了“调解六法”即适合于婚姻家庭案件的“以情动人”劝导法;适合于对法律无知或一知半解的当事人“依法说理”疏导法;适合于既有亲情又有违法行为案件的的“情法结合”谴责法;适合于有闹事倾向的“大局为重”双赢法,以及对症下药法、保全促进调解法、案例展示法等多种有效的调解方法,同时,抓住在诉状副本送达时、案件开庭之前、庭审进行当中、休庭期间、辩论结束之后、案件宣判之前六个环节,不失时机地进行调解。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全庭共受理案件1385件,审结案件1380件,其中调撤案件995件,调撤率为72%,创历史最高纪录,全庭共受理案件1160件,审结1147件,其中调撤案件710件,调撤率为61%,全庭共受理案件1132件,调撤结案639件,调撤率为61%,1-6月份受理案件558件,调撤案件219件,调撤率为64%。
3、采取多项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民二庭自重新组建后,便在全院率先设置了导诉台,实行首问引导制;制作诉讼指南专栏和诉讼风险
提示书,并热情耐心接待当事人,认真提示各方面的法律风险,引导当事人诉讼,减少了诉讼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同时针对有关消费者权益案件、赡养案件、劳务费纠纷案件以及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特殊案件实行巡回审判。实行全天候办公制度,对当事人在正常工作日不能请假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庭的案件,民二庭又出台了预约办案和午间法庭、双休日法庭,极大地
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自以来预约办案、双休日开庭和午间法庭共审理案件300余件,占总结案数的6%。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三、强化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
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是衡量法院审判工作水平的两个重要指标,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正是基于对法院工作高质高效的信任。因此,民二庭一直将案件的审判管理工作放在最首要的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以来,民二庭每周对案件进行“三排查”活动,采取逐人、逐案排查的方式,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
1、排查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召开审判长联系会议,对疑难问题进行研究,确保案件审理质量。近年来,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各种新兴的社会矛盾随之而生。尤其是一些因法律存在空白或规定不明确而产生的疑难案件,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此,民二庭的各位法官对一些疑难案件采取及时地、有针对性地排查总结,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基础上,平衡协调各方当事人权益,公正高效地化解各种矛盾。
2、排查案件审限,保证均衡结案,确保案件审判效率。“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法院的审判工作要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同时,确保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有效解决。近年来,随着各种民商事纠纷难度的加大和数量的增多,案件结案率一直是一个大难题。对此,民二庭一方面努力加强案件调解力度,有效缩短单个案件的审理期限,另一方面对案件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分流,均衡结案,确保案件审判效率。
3、排查风险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往往会有一些当事人由于个人原因而不服法院判决,甚至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来。一旦发现这类风险案件,就要及时制定审理方案、预警方案,确保化解纠纷、消除风险,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民二庭将这一措施确定为“质量+效率+效果”的审判管理机制,并将长期推行。该机制推行以来,效果显著,先后成功、稳妥地审结了多起风险案件。,民二庭审结案件1366件,结案率为99%。审结案件1147件,结案率为98.2%。审结案件1132件,结案率为98%。、人均结案200余件,其中民二庭审判员屈蓉从至连续三年结案为315件,名列全省第一。
四、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追求胜败皆服的社会效果。
民二庭以亲民、爱民、便民、安民为宗旨,积极推行各项便民措施,在实行首问引导制、设置导诉台、制作诉讼指南专栏、制作诉讼风险提示书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消费者权益案件、赡养案件、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判,从而提高了办案效率,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以来,民二庭就地公开审判案件106件,占总结案数的5.02%。
2月5日(农历腊月27日)下午即将下班时,民二庭收到了13名民工讨工资案件。面对这些辛苦劳动了一年,却未拿到分文报酬,甚至没有钱买回程车票的民工,民二庭庭长孙桂枝同志立即召开了全庭紧急会议,根据该案的紧急性和特殊性,将13个案件分成两个组,由庭长带队组成一个合议庭,由副庭长带领一个合议庭,兵分两路在法警队的配合下,冒着严寒,顶着风雪,几经周折,找到了欠款单位,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被告单位认识到拖欠民工工资的严重性,并主动向讨要工资的民工道歉,清付了拖欠的工资,为民工讨回了血汗钱。13个案件均圆满调解结案,同时也阻止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屈蓉承办的一起离婚案,女方是家住农村的妇女,因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在与被告联系后得知,原告在婚前隐瞒婚史以及有一个孩子的事实,导致被告婚后心理失衡,对原告大大出手,原告不堪忍受,离家出走,而被告也因思想不集中发生车祸,被告父亲因其夫妻不和卧病在床,这一切都使被告对原告恨之入骨。鉴于被告这种特殊情况,屈蓉对其做了大量的劝导工作,在征求原、被告的同意下,屈蓉和书记员杨扬带领法警就地开庭,庭审结束后,原告出言不逊,被告情绪激动,手持菜刀进行威胁,屈蓉和同志们一起奋不顾身从其手中夺过菜刀,防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细化公开意识,确保司法公正
今年是法院的规范年,除按全院的工作安排即: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及公开法院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开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信息外,民二庭着重抓了庭审公开,近几年来,民二庭紧持将公开开庭的案件提前向社会预告,采取措施为公民到法院旁听案件提供方便,凡年满18周岁的公开,均可凭身份证,到我庭自动选择经依法公告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旁听,并可以对审判员,合议庭员庭审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执法水平、作风优劣,自由发表评论意见,行使公民诉讼监督的民主权利。10月6日,民二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原告吴某诉被告徐某债务纠纷一案,案件基本事实为:原告诉称12月12日早8点,被告到他家称做生意急需周转资金,要求原告借给他25000元,并称本息保证归还,因其称事紧,且被告系其亲家的儿子,故没有多想将两张存折交给被告,让被告自行取款,后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欠款时,被告摧辞不还,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欠款25000元及利息1047元,被告辩称12月12日早上因其准备装修楼梯去原告家借灰斗,原告称其有急事,让他代为取款,当时取款25000元,他将钱连同存折都给了原告,他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借货关系,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案情很简单,但事实却难以认定,涉及民间习惯及证据规划的适用问题意见分岐较大。此案民二庭采取公开审理的形式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共五人参加了旁听,并在庭后征询了旁听群众对裁判的意见,这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若干规定(试行)》试行后的首例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意见和建议的案件。并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简报在全省三级法院介绍及推广。
参加旁听的公民均称是第一次参加旁听,认为陕西高院制定的《关于征询旁听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审判工作的一种创新,是倾听民意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这种形式使法院审判更加透明。通过公开审判,征询公民对裁判的意见,使裁判更加符合民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以“廉洁办案”为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民二庭把抓好干警的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对干警进行素质教育,从廉洁自律两个方面和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信、勤奋、上进7个环节入手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以立德,学以修身来保持党的先进性,以求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岗位目标任务》,履行好“一岗双责”,民二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即: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审判业务。以队伍建设促进审判业务,端正法官的思想认识,达到“公正与效率”双赢和“司法为民”的目的。在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的基础上,还抽时间组织干警学习《法官应有的素质》读本和本院《规章制度汇编》,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录相,参加任宏茂、王书田等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报告会,学习宋鱼水、金桂兰的办案方法,追求胜败皆服的司法效果。至今,民二庭共收到锦旗24面,感谢扁2幅,表扬信20封,法官拒收当事人送来的人民币10800元。
七、以荣誉为新起点,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法院审判庭副庭长事迹材料 第7篇
她就是海淀区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宋xx。
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做捍卫司法公正的青年法官
1989年,当23岁的宋xx以优异的成绩,结束了人民大学法律系四年本科的学习,分到了海淀法院经济庭,实现了自己终生当一名法官的梦想时,她立志为审判事业付出毕生精力和所有才智。身为农民的女儿,宋xx从小就从生产队分柴、分粮中感受到公平、合理是老百姓最朴实的需要。当法官替老百姓断案,把公平和正义送到百姓的心坎,是宋xx最纯朴的初衷。抱着一颗赤诚之心和满腔的工作热情,宋xx在庭里办的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也高,五年下来,就已成为令人叹服的办案能手。
然而,工作的实践又很快使宋xx发觉一名法官要想让司法公正真正付诸实践并非易事。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难题,面对随着海淀区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不断涌现的众多疑难、新鲜、重大案件,宋xx清醒地意识到:仅凭学校所学的知识和以往的工作经验,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工作需要,原有的知识必须不断更新。为此,她决心边工作边学习。那时,她每天下班都要在办公室学习到很晚才回家,一年用于买书的开销高达数千元。1996年,她考取了人民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在一边刻苦攻读学业,一边探索审判实践的工作中,她思考的问题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层次: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什么是法律精神?法官代表谁?法官的使命是什么等等。
在她看来,法官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权重责大,必须由具有高知识结构、高素质的人来行使。法官审理的案件,都是一般人无法自行解决的较为复杂和严重的问题,他们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终局裁判者,是保护合法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当前,国家的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期,社会利益格局在发生重大变化,处理各类经济案件确实有其难度,一些新类型的案件往往无法可依,也无判例参考,这就给法官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出了要求。这类案件要想审理好,一定溶入着一名法官对国家政策和经济脉搏的总体把握。所以,法官必须无条件地站在党和国家的利益上。
大量的知识摄入和实践中的不断思考,使宋xx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水平不断攀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的流动变得频繁,高级技术及管理人员还是如奁内飞钗。然而,有些人却凭借在单位工作期间接触和掌握的产品、技术、销售渠道、客户等优势,作为应聘条件转入其他企业,甚或在同类企业兼职,以获取更为优厚的报酬。一时间,企业利益难以保护成了工商界的一大烦恼。
难以调和的社会矛盾,最后都将诉诸法院。2000年,宋xx承办的华光电子有限公司与林某竞业禁止纠纷案,即为其典型案件,也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例此类纠纷。林某原系华光电子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半年前离开公司后,一直未归。后来发现在深圳某公司任董事长、副总经理。于是,华光电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林某停止在深圳公司任职,并赔偿其损失。宋xx受理此案后,与庭里的其他法官反复多次地在法律上进行研究,因为她敏锐地意识到案件产生的社会根源,以及案件处理公正与否的社会影响。开庭时,她邀请了一些企业界人士旁听,并当庭宣判,确认林某在深圳公司任职属于竞业禁止行为,责令其于华光电子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前,停止履行在深圳公司的职务,并赔偿华光电子公司损失3.5万元。此案判决的法理分析,受到了法学界的高度好评。一位市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后,以《一次审判一堂课》为题,写下了对法官的高素质及法院秉公执法、维护社会正义的由衷敬佩:“审判长宋xx宣读完判决书,使我们这些旁听审判的北京市和海淀区的人大代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旁听一次好的审判就是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给人一种全新的启迪和力量,特别是对我们这些不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代表,内心感受到的收获和满足,决不亚于听一场高水平的音乐会或看一场打动人心的演出……她依靠法律的威严、依靠说理的充分、依靠准确的判断显示出强大的威力。”
前几年,宋xx审理过数十起关于无效合同纠纷的案件。在审理这些案件中,她发现相当一部分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合同,如果简单、机械地全部作为绝对无效合同处理,那么经济审判将会对现实的经济发展起到明显的阻碍作用,不利于保护业已形成客观存在的经济利益。这些案件涉及两个深层次的司法实践问题:即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冲突和遵循法律与创新意识的冲突问题。她认为,既然这样的无效合同已经履行,只要当事双方都是善意的,且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已经形成的客观经济利益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护经济效益是司法公正本身的应有之义。据此,在这类案件审理中,宋xx并不简单地全都按无效合同处理,特别是对形式上无效的租赁合同的处理,对超范围经营案件的处理,她认为尤其应作有效的认定。1997年,宋xx针对无效合同的一些立法与司法问题,结合司法实践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以《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为题撰写了论文。此文的发表,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并在全国法院系统论文评比中获奖。
宋xx已经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规定,必须要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超前的法律认识,必须建立在法官的正义感和一定的政策水平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遵循正义和公平的总体方向。
因为目前我国没有关于经销权的法律规定,所以,宋xx在审理一起经销权案件时,没有机械地停留在庭审功能的发挥上,而是针对案件的焦点问题,翻阅了大量资料。为了获得充足的依据,她多次向工商总局法制处、烟酒专卖局等单位进行调查咨询,向专家学者求教。最后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一份6000余字的判决书。该判决书与以往判决书相比,有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将丧失商业信誉作为解除经销权的法定事由,用法律原则作为裁判的依据;
二是将证据质证与认证等写入判决,对判决书体例进行了创新;
三是判理充分,逻辑性强。后来,这份判决书,被许多法院作为范例。
几年来,宋xx共撰写和发表论文十余篇,许多论文都具有较高探讨价值。
宋xx就是这样一个既有爱党爱国爱民的赤诚之心,又有潜心钻研、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精神的青年法官。
胸怀大局服务民众,做有使命意识的青年法官
十多年的审判实践,使宋xx越来越强烈地感到:一名无愧于时代的法官,必须具有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大局意识,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一名法官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自1993年,宋xx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她共审理了各类案件1000余件,年结案数一直在全庭名列前茅,而且高质量地审理了200余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在审理诸多疑难棘手案件的过程中,她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法律的尊严、大局的意识、人民的利益、社会的稳定是她时刻铭记在心的。她要求自己把握着这样四个统一的原则:即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和谐统一,追求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追求遵循法律与敢于创新的和谐统一,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
经济审判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后变化最大的领域之一。而这种变化又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主体由过去的集体和公民变得多元化,二是各种各样过去从未遇到的案件类型出现了。其中像融资租赁、滤布期货纠纷、股权转让、股票侵权等等,一个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简直就是一个新的庞大学科。
作为经济庭的法官,宋xx深知:法官的判决很可能决定企业的命运,不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精湛的法律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司法经验,就无从谈论圆满完成案件的审判。为实现经济发展的目的,在许多案件的审理中,她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尽量使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
1998年3月,一房地产公司与一影视公司签订了一份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其下属的广告公司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给影视公司经营。影视公司在租赁经营期间与房地产公司发生纠纷。1999年6月,房地产公司将影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经营合同,交回营业执照、公章及租赁经营的财产等等。影视公司则认为自己不存在违约问题。诉讼中查明,影视公司在不到一年的经营期间内,使租赁经营的企业盈利100余万元。如果该案件进行清理、清算,会将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搞垮。宋xx在审理此案时,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从全社会的经济利益考虑,多方面做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调解工作,与双方的律师不仅进行了法律方面的沟通,而且针对稳定联营体职工、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防止企业损失扩大等问题进行交流,希望双方律师在考虑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应具备社会大局观。经过努力,两个公司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的审理仅用了83天,比规定时间提前了三个多月,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消除了有可能滋生的不稳定因素。
1997年前后,北京市政府考虑到出租汽车作为首都窗口行业,对运营车辆的安全性及外观需有较高要求的特点,决定淘汰所有微型面包车。因受更新指标时间的限制,出租公司均向驾驶微型面包车的出租车司机提出解除承包合同,收回车辆进行更新的要求。这使靠车吃饭的“面的”司机面临暂时性失业,而与公司非法融资购车的司机,尤感损失巨大,不能接受。于是,纷纷向公司提出补偿要求。然而,出租公司除遭受车辆更新期间停运损失外,还将为购车支付大笔费用(此时已严格禁止非法卖车),不愿亦无力对司机给予过多的补偿。双方的利益严重对立,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有些司机采取了上访、静坐、围堵交通等过激行为。
宋xx在此期间承办了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该公司十余名司机的此类案件。当她了解到案件产生的原因后,立刻意识到更多的公司和司机在静待处理结果。此案事关大局的稳定,既不能草率,也不能延误。她及时开庭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庭后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长谈,指出他们买卖车辆的违法性,本次更新的社会意义等,要求他们既要顾全大局,又要妥善解决纠纷,要相信法律的公正,http://www.6633.net不要去做一些事与愿违甚至违法的事。随着宋xx细致的思想工作,当事人过激的情绪得到了缓和,对法律条文加深了理解,从而加深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
随后,宋xx又一面与同事深入探讨,一面继续进行调解工作。最后,多数司机与公司达成了协议,个别未达成协议的,宋xx及时进行了裁判。那些观望的公司和司机,也都依照法院裁判确定的原则解决了纠纷。此案的解决,不仅减轻了法院的压力,而且化解了大量纷争,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宋xx还承办过这样一个案件:1996年4月28日,一位大学老师,受外地一市政府投资优惠政策的影响,与所在学校的几位老师按捺不住投资的冲动,由她牵头将老师们的集资款61.73万元借给该市政府驻京办事处。但没想到,事隔多年集资款不能归还。案件受理后,老师因急于用钱买房,向法院申请尽快解决。另一方面,该市政府提出了管辖异议,用其代理人的话讲,他们认为海淀法院无管辖权,他们要检验一下作为全国优秀法院的海淀法院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在这种困境中,宋xx认真与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尤其向该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分析了海淀法院对本案拥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这位顾问听完分析后,频频点头,消除了担心,并提出愿意与这位大学老师协商解决纠纷。2000年3月14日,在法院的许可下,该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于当日从北京返回本地制定了还款计划。次日,又返回北京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市政府还一改往日的抵触情绪,承诺本金与约定利息均一并偿还,并提出希望大学老师继续支持该市的经济建设。此案的审结,让宋xx内心获得了难言的快慰。她看到,法官如果掌握了公正的尺度,不仅不会激化矛盾,还会使矛盾向好的方向转化,把原本不利的因素,变为有利而又积极的因素。
宋xx就是这样一个胸怀大局,服务于民,对党的事业有着强烈的使命感的青年法官。
维护法律尊严,树立高尚品德,做甘于奉献的青年法官
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具备牺牲和奉献精神。换句话说,只有具备了牺牲和奉献精神的法官,才称得上优秀法官。
1996年夏,宋xx受理了一件涉外埠案件,被告是广东深圳的陈某。在法院多次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都未能通知到其本人时,为了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宋xx便带着书记员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来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南天大厦。当他们找到陈某的房间,屋里却没有人应答。等了近两个小时,仍不见人影。时间紧,如果总是找不到当事人,就会耽误后续的很多工作。于是,他们决定进行“夜抄”。凌晨一点钟左右,宋xx和书记员又来到了南天大厦。敲开门后,果然见一位形同原告描述的中年男子。
“我们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原告某公司在我们法院已经起诉了你,我们是来向你送达起诉书的。”宋xx单刀直入说明来意。而陈某却出乎意料地坚决不收法院送达的起诉手续。一会儿功夫,房间门口又出现了两个似保镖样的大汉。宋xx见情况紧急,欲找当地公安机关前来配合。但是,两个大汉却死死地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危难之下,宋xx在心里告诫自己:要沉着冷静,要以正义降服陈某。她再次严厉地向陈某做工作:“我们是来依法履行法院职责的,请你不要妨碍公务!”陈某见宋xx这样义正词严,就让了一步:允许书记员一人出门。独自留在房间的宋xx毫无惧怕之色,与当事人继续周旋。半个多小时后,书记员带着公安局的人来到现场。宋xx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最终说服陈某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
宋xx说:“在危险面前,我不是天生的无所畏惧,而是我有追求正义的信念,这种信念给了我勇气和战胜邪恶的信心。”
在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诱惑时,宋xx说:“法官的审判工作不可能一点不受人情关、金钱关的考验。但是,我一直崇尚这样一句话:法庭上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法庭下他们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
宋xx就读的人民大学,在海淀法院的管辖之内。过去的同学有的现在当了律师,有的下海搞企业、办公司。这么多年,宋xx审理案件中的当事人,有她的老师;
案件代理人有她的同学。托人情、买关系的事,她也遇到过。但是,她有这样一种想法:在这“两关”上失守,也许你可能会得到一些看得见的东西,但是你失去的是作为一个法官最神圣的公正和尊严。她说,去年她到美国考察那里的法律制度,她很欣赏那里的一种法官文化:“在法庭上,法官就是法官,职业要求法官必须有完全独立的人格。”在法庭外,他才是同学、朋友、亲人等等。“法官要有独立审判的环境,但他们又不应该游离于社会之外,他们需要从朋友、同学中了解社会的发展,知道当事人在想什么,律师在想什么、做什么。只有这样,法官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所以每当她遇到托人情、买关系的事,只有一句话:“作为律师和当事人,我希望你们在法庭上发挥出最高的辩护水平,能够说服我,使我的判决对你方有利。如果想通过别的途径达到这一点,那是不可能的。”
有人问宋xx有没有被她判输了官司的同学、朋友怨恨她,她毫不掩饰地说:“有。但是我更相信只要我依法办案,坚守正义,大多数人内心深处会理解我、信任我。我始终相信人更敬佩按照法律原则判案的法官。”
当然,宋xx也有心理不平衡的时候。比如说搞经济审判不断需要大量的专业书籍,有时候,她在书店看到了自己需要的书,又因过高的书价不得不放手;
有时候,她看到当律师的同学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后,可以到国外进一步深造。而法院虽都在努力给法官们创造学习的机会,可大多数法官还是不能去。为此,她有过失落感。但当她面对当事人信任的目光,面对人们对法官的尊敬;
当看到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维护了公平和正义,让受了委屈的人扬眉吐气,让奸诈、狡猾、肆意践踏法律的人败下阵去,她感到的又是满足和充实。因为法官职业是她热衷的职业。她甘愿为之付出一切。
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材料 第8篇
近年来,民事审判一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的法官队伍。在全庭同志的通力合作下,圆满完成院内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连年在院内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集体。先后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庭长问会娣被评为xx省“三八红旗手”。
立足本职,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20xx年结案438件,结案率为97%,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调撤数为329件,调撤率为75%,上诉案件数36件,发改数8件,发改率为1.8%。,服判息诉率为98%;
20xx年结案426件,结案率为90%,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调撤数为323件,调撤率为76%,上诉案件42件,发改数12件,发改率为2.8%。,服判息诉率为97.2%;
2018年结案304件,结案率为90%,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调撤数为228件,调撤率为75%,上诉案件11件,无发改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7%。近三年均无涉诉信访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均为100%。
建章立制,抓好队伍建设,从思想上和制度上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队伍建设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一直以来,民事审判一庭积极抓好庭室法官干警的纪律作风和审判纪律教育,对干警严要求,教育法官干警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优良的作风为做好审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工作中,审判队伍能够凝心聚力,相互促进,狠抓审判强化职责,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功能,准确、快速地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实现了数量和质量的双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减少当事人讼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研究、讨论氛围浓厚。办案周期短,案件质效高。对于当事人争议较大,情绪对立的案件,法官、人民陪审员深入基层、社区,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调解工作,与基层组织一起妥善化解矛盾,使不安全因素得以消除,收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专门法庭依法维权效果显著。民一庭在承担辖区民事一审诉讼案件审理任务外,还承担着xx法院妇女维权法庭、职工维权法庭,涉军维权法庭的日常工作。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承办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做到法律与人情兼顾,尽可能消除不稳定因素。在处理婚烟家庭案件时,依法加强对妇女和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在办理职工维权的案件时,尽可做到使劳动者与企业利益相互平衡,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今年11月份我院为推进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打造“四圣故里魅力果乡”的旅游品牌,设立旅游法庭,助力xx县“四五六”发展战略。日常工作中,切实落实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和巡回审判机制。
延审判职能,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突出“司法为民”职能,把注重庭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自觉投身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潮中,开展“平安创建”宣传、“送法进军营、进校园”等活动,探索出一条诉内维权、诉外服务”的司法拥军模式,实行民事涉军案件审理、监督、回访制度,确保民事涉军案件及时公正处理。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加强与村委会、维稳办、县妇联、武装部的联系,联合开展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调解能力。在案件的办理中,尽可能的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做到便民、利民、为民、亲民,民一庭全体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
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材料 第9篇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担负着行政案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庭由正副庭长、十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四名书记员组成,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四名,共产党员十五名,团员两名,是一支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的审判队伍。该庭在具体的工作中抓实事,重效率,抓
规范,重细节,各项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至今审结2238件行政案件,32件国家赔偿案件、至今审结2114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0篇,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当事人及相关部门的广泛认同。获得了多项荣誉,近年来,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文明处室”,获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三等功”,三次被评为“岗位目标责任制优秀审判庭”和“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三次被评为“优秀审判庭”,两次被评为“党风廉政先进集体”,该庭党支部先后被评为“达标先进党支部”、“先进党支部”。
近年来,该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作风建设年”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行政、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一、制度保障、增强群众观念
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群众监督。行政庭始终坚持审判工作的开展要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因此要求法官要强化群众观念,增强群众感情,走进群众、贴近群众,设身处地关系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倾听群众呼声,长期以来,该庭坚持不定期的走访市人大代表、走访企业,走访乡村干部、了解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对审判工作的需求,了解干警的廉政表现,以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当事人意见大的案件,及时组织进行审查,让人民群众满意。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征求意见。每年行政庭都要通过发放廉政信用评价表、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广泛了解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专门研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近年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和群众的要求,行政庭积极开展五进活动,使案件得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所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均实现了低申诉率、低上诉率,高服判率的良好局面。受理的谭然等12人起诉市教育考试中心、市区教育局及该区招生办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案件,被新闻媒体称为全国“高考移民”第一案。在二审审理中,行政庭认为高考在即,为保障10名考生顺利参加高考,立即到省教育厅及省、市、区三级招办通报情况予以积极协调,后经过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协调,使10名学生顺利返回原籍参加考试,其中有两名学生已被高校录取,维护了他们的考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诉内维权,诉外服务
行政庭长期坚持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通过发放司法建议等方式延伸审判,服务大局,近年来,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和行政案件中,针对纠纷延续时间长,矛盾尖锐,后遗症大的案件,先后发放司法建议三、四十件,保证了案结事了。如一起残疾军人与所在单位因工伤待遇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因涉及民行交叉,当事人多次上访,通过案件审理中向当事人明理释法,并向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所在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妥善解决了矛盾纠纷,使军人的权益得到维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行政庭通过观摩庭及授课的方式,长期为区人大、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大专院校等单位讲授、宣传普及行政法律、劳动争议法律方面的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社会组织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举措。多年来,多名法官利用休息时间备课授课,从未间断。
参加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到政府制定地方性规章的研讨活动,从司法审查角度认真提出参考意见,积极协调地方立法活动,并坚持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办有关行政审判的杂志和电台栏目。上述工作,赢得了人大、政府、政协的理解、支持,极大地改善了行政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环境,拓宽了纠纷的解决渠道,为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发挥,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文明执法,成效显著
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事迹材料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