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
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精选8篇)
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 第1篇
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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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为作好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干部保证,结合市总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效、创新、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干警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把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做到服务大局有新思路,重点工作有新举措,强化基层有新突破,自身建设有新发展,整体工作有新局面,从而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开展。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干警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增强做好新时期法院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光荣感、使命感,切实树立创新意识和争先意识。要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个人写出心得体会,巩固深化提高学习效果;开展“肩负光荣使命,创新审判工作”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征文评选,举行报告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二)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干警”为目标,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以学习宣传贯彻“两法一条例”为契机,提高干(请登陆政法秘书网)警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勇于维权、依法维权的能力。以提高干警的讲话能力、协调能力、办事能力为目标,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强化干警培训为抓手,组织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学习,着力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推动干警工作上水平。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三)组织机关党员到革命圣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入党誓词,做合格共产党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加强法院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机关支部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
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 第2篇
于人民、忠于法律,推进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和科学发展,必须全面加强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加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的队伍建设,为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和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强化思想引导,保证法院高举旗帜信念不动摇
思想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要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弘扬正气,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使队伍能经得起改革发展的考验,案件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审判工作能经得起人民的评判。
二、切实改进作风,保证法院工作让人民群众认同
作风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优良的工作作风是人民法院赢得民心、树立形象、树立权威的必要条件。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感受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依据,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最终目标,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着眼服务民生,维护民权,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心群众疾苦。要健全完善民意表达诉求机制,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反对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认同不认同为标准,切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三、创新党建工作,保证法院法官队伍高素质
组织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组织保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原则,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党组织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组织制度建设,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在司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绩、业绩考评体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让想干事的人尽施才华,为能干事的人提供舞台,严格按照程序选人用人,大力培养使用创新、创业、创优的年轻干部。要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倡导人人做贡献,人人都成才,努力营造尊重创新、崇尚创业、支持创优不拘一格选人才的良好环境,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支持和组织保证。
四、提高司法能力,保证法院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培养既懂政治又懂法治的法官队伍,必须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提高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将审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去谋划和思考,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促进社会整体和谐发展。要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知识学习、训练,不断增强法官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提高认识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要提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要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正确认识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提高法官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
五、严格制度管理,保证法院队伍和案件不出问题
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 第3篇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综合国力有了大幅的提高, 使得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依法治国”也被作为基本国策写进宪法, 我国法制现代化的模型初显。但是, 西方法律文化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融合过程中出现的排斥现象,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司法实践的一些领域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 某些执法人员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忽视使得司法权威受到威胁等等, 这些司法领域出现问题, 越来越引起重视。因而, 司法改革也就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1]。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我国司法改革旨在“推进司法改革, 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公正与效率成为司法改革的目标及方向[2], 通过合理配置司法权力、公开司法活动、提高司法效率、强化监督制约, 来达到司法改革的目的。
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司法改革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传家宝, 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保证, 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的基础[3]。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 加强其思想政治工作, 是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重要任务。目前, 我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司法人员缺乏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 欠缺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的热情, 法院思政部门的任务重工作人员少等等, 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法院职能的发挥。在新时期, 借助司法改革的契机, 加大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是迫在眉睫的事业。
二、司法改革对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影响
首先, 司法改革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树立方向标。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司法工作的公平和效率, 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目的是完善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从而更好的发挥自身的职能, 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司法改革的目标为核心,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有的放矢, 避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盲目化、形式化的现象, 能够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效果。
其次, 司法改革提高司法人员素质, 能建立良性的人才竞争机制,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司法改革有利于突破法院人才流动、分配方面的制度瓶颈, 建立一套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法院人才工作机制[4]。能够创新法院人才队伍建设方案, 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的管理。能促进司法工作人员良性的竞争, 对工作认真, 工作成效显著的人员给予奖励, 淘汰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 对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给予支持和鼓励, 借助司法改革的机会, 可以造就和凝聚更多的司法人才。
再次, 司法改革促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时俱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 必须与时俱进, 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司法工作的要求, 才能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5]。司法改革可以推动法院加强对新形势的审视和对新政策的学习, 促进司法人员理念的更新。
最后, 司法改革有利于提高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机制建立, 增强工作成效。司法改革要求必须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就要求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要落实到各级法院, 特别是基层法院, 要求司法人员对新问题进行积极探索, 研究新的问题解决方法和思路, 更新理念, 发挥创新精神, 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6]。
三、借司法改革之力, 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 牢固坚持服务审判理念
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审判工作这个中心任务去做, 将司法改革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真正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服务审判的原则, 在思想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同样要重视服务审判, 让广大司法人员意识到优质的完成审判任务是一切工作的终点, 是为人民服务的见证。把司法改革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相互渗透到审判工作中, 这样才能实现司法改革的目标, 完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 继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要把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作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国际新背景下, 司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必须加强的。各级法院应该与时俱进, 根据新形势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 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 努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各级法院应该充分尊重司法人员, 真情关怀工作人员, 增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凝聚力。推进法院民主管理, 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司法人物学习的活动, 弘扬新风正气, 及时表扬先进。法院应该坚持并强调司法人员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理念, 积极引导工作人员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 提倡和开展读书活动, 树职业之德, 要加强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的培训, 加大对司法人才的培养力度。
摘要:目前, 以公平和效率为目标的司法改革正如火如荼的进行, 建立一支优质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必须得到践行。司法改革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树立了方向标, 提高了司法人才的整体素质, 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时俱进和创新机制的建立, 因而, 必须借助司法改革之力, 通过坚持服务审判理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三种途径继续促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
关键词:司法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公平,效率
参考文献
[1]李佩幼.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J].专论, 2006:10-11.
[2]高鹏芳.论我国司法改革中的三对矛盾[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6.
[3]张洪涛.切实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J].山东审判, 2003:3-4.
[4]刘允霞.探索先进典型培养成长规律开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J].山东人大工作, 2009:40-41.
[5]曹文俊.提高素质, 服务大局——谈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工作[J].共产党人, 2006:21.
法院信息化建设研究 第4篇
关键词:法院 信息化建设
一、引言
所谓法院信息化建设,顾名思义,就是借助于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相关的硬件设施、软件设施,达到人民法院信息的采集、制作、传输、发布、存储、利用方式的现代化、科学化、高效化,促进法院内部的信息资源在不同的部门之间的相互共享,最大限度地实现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的提升,实现司法公正、公平的良好局面。因此,法院信息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接下来,本文将结合笔者在法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的实际经验,提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几点策略。
二、实现法院人力资源队伍的信息化建设
只有实现法院人力资源队伍的信息化建设,才能够为法院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人力基础。法院信息化建设离不开精通计算机技术以及法律综合知识的综合性的高素质人才,所以,一定要实现法院信息化建设队伍的高效配置,形成一个既包含法律专业人才、又包含适当比重的计算机技术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的综合性的人力资源队伍。与此同时,实现法院人力资源队伍的信息化建设,就必须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监督考核机制的信息化建设、法官培训的信息化建设等几个方面。这就要求法院与著名的大学以及科研院所进行密切合作,加强对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此外,法院也应该借助于网上经验交流、在线理论研讨等各种各样的工作方法,来切实实现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实现法院审判管理及法庭的信息化建设
在法院中,审判工作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而法院的庭审过程是法院诉讼活动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法院审判管理的信息化和法庭的信息化建设。其中,法院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即通过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的运用,来实现对于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的管理的自动化、科学化,保证法院所审理的所有案件都能够在立案初期就能够走向既定的运行轨道,实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透明性,更加科学有效地控制法院案件审理流程。
对于法庭的信息化建设来说,主要涵盖了硬件信息化建设和软件信息化建设两个部分。其中,对于硬件来说,法院必须结合自身的财力情况,在法庭中适当地安装监控设备、音频设备、视频设备、证据展示设备等一系列的先进的电子设备,真正为法庭案件的审理奠定科学有效的硬件设施基础。对于软件来说,为了推动法庭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法院必须根据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独立开发、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或者购买与审判工作配套的法律软件等各种途径,来为法庭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软件基础。
四、实现法院的办公信息化建设
办公信息化在法院信息化建设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办公信息化主要涵盖了办公无纸化、办公流程自动化、办公数据信息化和资料存档电子化等内容。法院实现办公信息化,必须保证全部的诉讼材料,包括起诉书、答辩状、证据材料、委托授权书、辩护词、代理词、法庭记录、判决文书等等,都实行电子化收发、电子化管理和存档,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更加高效、快捷、方便地进行法院办案材料的查询,有利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更好地进行工作。
五、实现法院的执行机制信息化建设
执行机制信息化是法院信息化建设不能缺少的内容。在现阶段,各级法院在信息化进程中,对于执行机制的信息化建设不够重视,导致出现“执行难”的问题。执行机制信息化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用计算机来控制盒管理各年执行的案件情况,实现分类查询,科学配置人员,形成科学有效的执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通过网络来对于本部门及下级执行力量进行统一的指挥调度,集中优势,发挥网络作用,从而适应执行工作靈便、快捷、高效、多样化的特点;三是通过网络或专线电话接受社会对隐匿财产线索的举报,开展网上执行业务咨询,对于违法违纪的人员和案件进行监督。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进行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切实有效地做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改善法院内部管理,切实有效地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程,我国法院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充分吸取国际上的法院信息化建设成功案例的经验,切实搞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1]王立.信息时代对司法审判的挑战——兼论未来的法庭[J].法律适用, 2005,(04).
[2]张永进.对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改革的反思[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S1).
[3]朱宁贤.计算机辅助司法(CAJ)理论与实践探讨[J].信息技术, 2007,(06).
[4]张爱云.着眼司法公正 实施“四化”管理 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新境界[J].山东审判, 2008,(03).
[5]刘义生,李润海.法院信息化工作的现状及应对[J].人民司法, 2008,(11).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第5篇
法院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安排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衰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大自身反腐败工作力度,切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
设,确保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特对我院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沙湾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发展、服务大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肃法纪、勤政为民、开拓创新、提效升位”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具体做到“五突出、五强化”即: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上要突出针对性,强化感染力;在领导干部监督方面要突出重点性,强化警诫力;在案件查办方面要突出政策性,强化惩处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要突出主体性,强化执行力;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要突出系统性,强化约束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全党抓党风的重大举措,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庭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属各庭室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融为一体,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督促落实,一起检查评比,一起考核奖惩。对那些因这样那样借口忽视、放弃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甚至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1、进一步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规范从政行为。各庭室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要增强自我监督意识,严于律已,要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敢于说“向我看齐”,在监督的问题上,主要克服两种错误思想,一是坚决克服“监督是找岔子,与自己过不去”的错误思想,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二是克服“怕得罪人”的错误思想,敢于监督。要把执行规定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公开述职述廉评议。
2、继续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一把手”工程就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抓“一把手”和“一把手”亲自抓。院党组书记对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管住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要作风民主、行政公开,权力动作置于阳光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
3、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签定廉政责任书,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对各庭室签定责任书,各庭室要切实履行责任,保证万无一失,否则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还将对各庭室负责人实行廉政谈话,对有轻微违纪违规问题或苗头性问题的要进行诫勉谈话,使得头脑清醒,警钟长鸣。
二、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查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既要有一套对那些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惩处的机制,又要有一套切实有效的预防腐败的防范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从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体制、权力动作等方面着手,把一些问题化解在发生之初,消除在萌芽状态。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院上下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要让党员干部“不愿腐败”。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以“规范司法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为载体,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以及新《党章》和《法官行为准则》为核心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重点,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三是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远离“权力”、“金钱”、“美色”诱惑的“三大陷阱”。
2、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并贯彻执行。法院将按照上级关于“法院二五改革”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按照“精简机构、改善机制、提高效能”的思路,理顺关系,走出困境。以改革为契机,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真正使全院对内对外动作严密有序,高效廉洁。各庭室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同时,在执行制度上要敢于强硬,铁面无私。
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 第6篇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法官队伍是一支掌握着生杀予夺审判权力的队伍,具备过硬的素质显得尤为关键。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治建院、示范引导、从严管理、以人为本的思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应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政治建院,在增强素质上下功夫
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干警政治可靠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始终坚持“三个不动摇”,在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创新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不动摇,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源动力。积极探索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逐步建立起以党组为核心、以各支部为基础、以院政治处为主导、以院庭两级领导为主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机制合理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推动了全院思想政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动摇,确保干警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每周集中全院干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让全体干警及时了解政治形势;坚持每月一次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使全体班子成员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状态;坚持每两月召开庭以上干部政治形势通报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让庭长明确当前政治要求。
三是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不动摇,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为了培植充实法院文化,我们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企业开展共建活动,邀请宜化双环公司企业文化宣讲团来院作报告,组织中层干部到宜化总部亲身感受企业文化,以此激发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为保持和发扬勤劳节俭的良好作风,我们分期分批组织年轻干警到新农村驻点村体验生活,培养了年轻干警的艰苦朴素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坚持示范引导,在争先创优上下功夫
人的因素是事业兴衰成败的决定因素,而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人的引导尤为重要。近年来,我院坚持“两抓两树立”,通过强化示范效应,积极引导全院干警爱岗敬业,争先创优。
一是抓班子,树立领导示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全体干警的一举一动。为了使法院工作步入健康、快速发展轨道,院党组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适时提出了“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一定要严于律己、当好示范”的“五个一”要求来加强改进自身建设。全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调研,带头办案,模范守纪。有的党组成员一年带头办案达20余件;有的党组成员带头撰写学术论文在全国全省获奖;每个班子成员坚持按时上下班签到,从不搞特殊。院领导的示范作用,形成了强大的带动力,使全院上下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统一。
二是抓典型,树立群众示范。为了改变法院干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我们坚持用“典型引路”,达到整体提高的效果。首先,大力宣传学习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坚持开展学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和身边典型活动,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让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及党和政府对先进典型的褒奖深入人心。通过正面引导,先前一些不想当先进甚至嘲讽先进的干警也加入到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行列。其次,着力培养先进典型,让干警学有榜样。为把标杆立准立牢,我们大张旗鼓地开展了 “爱岗敬业标兵”评选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通过单位推荐、党组审定、公示公告、命名表彰、事迹报告等程序,在法院内部树立了十大爱岗敬业标兵。黄滩法庭书记员王文学同志,扎根基层十八年,几次把回城的机会让给了家庭有困难的同志,被评选为“爱岗敬业标兵”后,王文学同志的事迹在全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一些不安心基层的同志主动取消了回机关的申请。第三,注重典型的使用,激励干警积极向上。近年来,我院坚持选人用人重实绩,先后把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安排到重要的岗位。饶建国同志几十年如一日,踏实工作,恪尽职守,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虽已年逾五十,组织上仍然任命他为审委会正科级专职委员。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了全院干警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热情,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年来,先后有了2名干部明确正科级待遇、8名干部明确副科级待遇,10名干警立功授奖,17名干警受到省高院和孝感中院的表彰。
三、坚持从严管理,在加强纪律作风上下功夫
队伍管理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难点。近年来,我院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把思想政治工作的“软要求”变成管人的“硬措施”。
一是规范队伍管理方式,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我们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2008年健全完善了一套涉及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发放给每个干警,让全院干警履职履责有章可循。同时,将制度落实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管理,使全院从审判到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岗位到每个单位都有目标任务,都有制度约束,真正实现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二是创新机关管理模式,变年终“算总账”为日常“六项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针对过去“年初定目标,年终算总账,中间无人问”导致工作脱节的实际,我们从创新机关管理模式入手狠抓改进,建立了车辆督查、法庭干警住庭督查、机关上下班督查、会务督查、庭审规范督查、案件审限督查的日常督查工作制。院内成立三个督查专班,由分管机关副院长、纪检组长和政治处主任分别任组长,坚持每周开展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年终考核评比计分。管理模式的改进,促进了各种矛盾及时化解,各种问题及时处理,机关工作秩序井然,各项任务平稳推进。
三是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方式,从“被动捂”到“主动防”。针对法院责任集中而权力分散、腐败诱惑多的实际,我们改过去“不出问题无从抓,出了问题帮忙捂”的被动防范为主动预防,突出抓好“三个不放松”。首先是坚持警示教育不放松。院每月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剖析真实案例,让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增强防范意识。其次是坚持防控不放松。在全市聘请人大执法监督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将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本院“七条禁令”在应城网等主流媒体公布,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当事人走访制度,面向全市群众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努力构建完善监督防范体系,把司法不廉阻止在苗头和初始阶段。第三是坚持从严查处不放松。坚持有举报必调查、有问题必严处、有处理必曝光,对“不本份者”不顾面子、不捂盖子。2007年,一名副庭长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中收受当事人的烟酒,经举报查实后,责令退还,并在全体干警大会上作检讨,对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2008年,全院实现严重违纪行为零记录。
四、坚持以人为本,在凝聚人心上下功夫
人心齐、泰山移。要做好法院工作,必须让全体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推动法院建设的合力。近年来,我们积极在凝聚人心上动脑子、出点子、想法子,努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性化。
一是思想上关心,让干警与党组同心。我们坚持每年年初、年中和年未三次大谈心活动和特定阶段特定工作的专项谈心活动。建立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院长与庭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干警、庭科室主要负责人与一般干警的谈心制度。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实现心与心的沟通,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逐一予以解决,从而让谈心有实效,让干警对党组信服,对领导信任。
二是工作上激励,让干警舒心上进。审判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脑力劳动过程,需要干警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也十分辛劳。为此,院党组围绕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在职攻读法律本科的干警,安排时间学习培训,报销学杂费,有效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全院干警学历大幅度提升,本科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从2004年的37%上升到2008年的90%;同等政策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6名干警先后通过“天下第一考”。
三是生活上关怀,让干警感受大家庭温暖。常言到“细微之处见真情”,我们把对干警的关心,体现到工作生活的细微末节,让干警切实感受到法院大家庭的温暖。针对大部分干警工作繁忙而顾及自身少的实际,我们组织实施了“三个一”的“祝福活动”。院内每个干警生日到了,院办公室就会在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上送出一句温馨的生日祝福,安排一份生日礼物,科室放半天生日假。有的干警收到祝福后激动地说:我们自己都忘记了生日,但组织上却为我们想得体贴周到,在这个大家庭内工作生活我们感到光荣、自豪。
海南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调研材料 第7篇
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近年来,在区委、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我院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特别是经过诸如“人民法官为人民”“千名法官下基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活动,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思想开拓、作风过硬,法院风清气正。
一、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的政治思想状况。
近几年来,我法院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先争优”、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等有效形式,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战斗力有了明显增强,队伍建设势头良好,干警的思想比较稳定,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较高,争先创优意识较强。但由于目前有些工作相对滞后,也使法院干警产生了一些思想情绪,不容忽视。
主要体现:
(一)由于保障体系的相对滞后,使基层法院干警对工作产生了厌战情绪。
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矛盾比较突出。由于审判力量不足导致有些工作无法落实到位,案件数量逐年增多,中心任务、临时性的工作、勤务一个接一个,使基层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不堪重负。由于精力、体力得不到有效恢复,造成身心疲惫,工作疲沓,干警就产生了厌战情绪。
(二)由于干警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相对滞后,使基层法院干警产生了牢骚情绪。
一是干警正常休息时间被无偿占用,补休和补贴都很难落实。工作中,案件一个接一个,任务接踵而来,为了完成大量的工作任务,干警只能没日没夜的工作。二是干警长期奔波劳累,心里压力和经济压力大,干警的身体健康状况差,在每两年一体检中,发现大部分干警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各类肝炎、各类肠胃炎、胆囊炎、哮喘、颈椎病、腰椎病,干警身体整体状况令人担忧。
(三)由于监督制约和考核考评等机制的相对滞后,使基层法院干警产生了消极情绪
当前流行于法院管理体系的考评机制、错案追究制等管理手段不可否认在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当法官办理案件的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甚至当事人行使合法诉权的案件上诉率,也被作为考评机制、错案追究制中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法官们往往无暇细致地审理案件,无暇进行业务培训,在身心俱疲和业务能力得不到提高的情况下,生怕出错从而背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干部的管理使用有局限性,横向交流使用不活,制约了干部的成长。科级后备干部条件标准过高,使个别有文化、有素质、有品德、有能力却没有年龄优势的干警“感到政治前途渺茫”,而在目前基层法院队伍中,35-45岁的干警却正是中坚力量,他们年富力强,经验丰富,有强烈的上进心和事业成就感,思想比较活跃。由于没有 了政治希望,拼搏争先的劲头明显减弱,有的还消极处理,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安心基层工作。
二、领导班子和法院干警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情况。
班子成员在学习、工作、纪律方面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党组成员首先不做。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自己的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干警的真心拥护,班子真正形成了讲团结、守纪律、集思广益、互相尊重的良好风气,确保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体现:
(一)少数干警学习自觉性不强,错误认为政治理论变化快,务虚的多,对审判工作指导性不强,因而轻视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错误认为办理案件翻翻法律条文就够了,疑难案件有院、庭长把关,用不着平时的知识积累,因而对审判业务学习积极性也不高。
(二)司法理念存在偏差。一是片面夸大法院工作的独立性、中立性和被动性。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显现的实际,少数干警未考虑中国的国情,忽视地区差别,不了解本地的发展形势,办案中轻视地方法规、规章的适用,导致裁判结果与党委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不合拍,社会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强调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一些干警不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与人民群众缺乏共同语言,“鱼水”关系淡化,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少数青年法官推崇西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轻视我国传统伦理道德和善良风俗,裁判结果不为人民群众所 认同。个别法官随意行使法官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职业保障机制不全。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发生在各层次、各领域的矛盾冲突不断涌现。一些民事、行政纠纷矛盾尖锐,群体性纠纷呈逐年增多,当事人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借信访为名,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随意污蔑、诽谤法官,甚至当面谩骂、威胁法官,法官受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风险比较高。而对法官职业约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一是法官经济待遇低。虽然《法官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但是到目前为止,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仍然套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没有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制定出新的工资制度。《法官法》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也不能落实。与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和同地区的其他公务员相比也有一定距离。二是政治待遇低。虽然《法官法》对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等同于公务员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职级晋升空间相对狭小,法院内部人员多,职位有限,法官升迁困难,而法院法官交流到其他部门任职的很少,工作负荷重,风险高,压力大,政治前景不明朗。
(四)队伍管理不够完善。一是审判管理创新意识不强,存在经验主义偏重,按部就班多,特色举措少。客观上,法院干警身份 多样化,有法官、行政管理人员、书记员和法警,管理难度大,分类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就审判活动的规律性而言,办案数量是衡量法官工作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补贴后,干警收入只与行政级别挂钩,干得多与少、好与坏一个样,干警晋升行政级别又相当困难,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干警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个别中层干部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不敢管理、不愿管理、不会管理。就目前我院办公环境而言,由于历史原因和现有政策,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制约因素多,审判办公条件及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客观条件制约了办事效率的提高。二是考核方法不科学。目前法院的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没有科学统一的既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考核程序也存在着问题,具体操作时随意性较大,对考核对象难以作出精准的评判,这样的考核结果往往难以令人信服。
三、领导班子和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海南区法院党组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开展积极有效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讲政治,建设过硬的领导班子。院党组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活,舍弃传统的说教,通过党员活动日,通过开展诸如“畅游乌海看新貌,感受发展忆党恩”“红色旅游”“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 多样、丰富灵活主题教育,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日常活动之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同时,院党组注重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经常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
二是抓教育,建设敬业务实的干警队伍。围绕增强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有效促进审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院以实施“三项工程”,“开展五项活动”为手段,即:以办精品案件为目标,实施“铁案工程”;以提高审判效率为中心,实施“提速工程”;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实施“攻坚工程”。开展庭审观摩讲评活动;开展裁判文书展评活动;开展书记员速录竞赛活动;开展效率提速竞赛活动;开展达标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广大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司法能力。
三是严管理,塑造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12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责任追究运行机制。经常性的教育、制度的制约、领导的表率作用,激励全体干警自觉维护公正廉洁形象。
四是重培训,培养业务精通的法官队伍。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干警培训教育资金50余万元,先后安排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全体执行人员共85人次参加自治区高院和市中院组织的各种 业务知识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干警赴先进地区法院参观学习。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制定了《司法考试奖励办法》,2009年至2011年,有8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坚持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速录等岗位大练兵活动,促进经验交流,力求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近三年来,我院招考、选调了26名工作人员,提拔、任用了14名素质高、业务精、人品好的环节干部,充分发挥了人才群的综合效益。
五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陶冶干警情操。我院利用“五一”、“七一”、国庆等节日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举办演讲、知识竞赛,参加区歌演唱会等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警深入企业、乡村镇体察民情。为彰显法院文化底蕴,树立优良院风,砥砺人格品行,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征集院训、院风活动,通过广泛的意见征求、深入调研和论证,将“尚法厚德 敬业务实”作为海南区法院“院训”,将“勤学善思 团结奉献”作为海南区法院院风。内容丰富的文化生活,在潜移默化中陶冶干警的情操、提高干警的修养,营造出和衷共济、勤奋向上、生动活泼的法院文化氛围。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以及一岗双责情况
(一)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我院现有机构16个,其中内设机构14个,下辖人民法庭2个。有在职干警64人,其中男干警44人,女干警20人。法院设有党支部一个,现有支部成员5名;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有党员43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1%,其 中女性8人,男性35人。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我院在实践中,通过总结摸索,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德、能、勤、绩、纪、廉”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警四联监督评价机制,从工作业绩到党员日常行为规范都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不同层面上做到用制度引导人、规范人和激励人,实现了党建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党员的工作业绩、平时表现和业外活动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结合“一岗双责”,全部记入个人执法执纪档案,并据此奖优罚劣和作为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行诫勉谈话制度,院领导以关心爱护党员为目的,及时针对党员在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或行为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好。按照党章和上级要求,把“三会一课”抓经常、抓深入,持之以恒。及时组织全院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组决议。从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是推行每季度工作通报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会,对每季度工作情况,下月的工作计划,由主管领导进行面对面的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党建工作扎实、平稳开展。
四是健全党员活动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支部建设,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完善党支部活动室,为党员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场所。活动室公示党员享有的权利、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入党誓词,提供有关书籍等学习资料给党员阅读。活动室的设立使院党支部管理更加规范化,同时也丰富了党员生活。
(三)党务干部的配备及职级待遇情况
我院设有政工科负责院党务工作,党支部书记由纪检组织兼任,享受正科级待遇,配备一名工作员。党务干部对党务工作敬职敬责,有较的敬业精神,熟悉党务工作技能。党务干部没有轮岗,但经常性进行培训。党务干部的平均年龄39岁。
(四)贯彻落实各项廉政建设责任制
院党组坚持把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臵,与审判业务工作一起统一研究、统一部署,并且狠抓落实。印发《海南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分层级签订了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院领导与庭室领导的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明确各自的职责,以全面贯彻落实我院的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审判业务的“一岗双责”。
其次,为保证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我们把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岗位目标管理相结合,公正司法与抓“五项廉政制度”相结合,进行廉政教育与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弘扬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专项教育整顿与勤政廉政教育相结合,抓司法作风建设与区委开展的“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相结合,坚持做到廉政建设同法院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扎实做到“一岗双责”。
三是结合自身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我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诫勉谈话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院务会议制度》、《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审判委员会议事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案件评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和请(休)假制度》、《干警八小时以外涉及廉政纠风问题报告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廉政风险处臵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评估考核办法(试行)》等等,通过以上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提高了党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对促进法院的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目前思想政治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有哪些。
当前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认识不清,在工作思路和工作决策上没有将其纳入全局战略地位,软弱性突出;二是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际运作不到位,成效不高。认为党建工作就是照本宣科,组织活动,写心得体会,实际成效如何则不去深入分析和研究;三是重业务轻政治,抓业务肯动心思卖力气,而抓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务虚不务实,工作漂浮,针对性不强,实效性较差。
六、对法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上找准结合点、切入点。
(一)着眼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几年来,我院通过开展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抓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总体上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审判人员中,公正司法的理念树立的还不够牢,司法为民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表现在有些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审判作风不细不实,工作效率不高,有些案件的质量较差,当事人有反映。
(二)着眼于进一步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在我院中,党员的比例已占到干警总数的71%,总的来看,这支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但也应该看到,有些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不重视学习理论和业务,思想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不强,也有的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体现不出党员的先进性。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核心是抓队伍建设,而党员队伍则是推进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因此,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和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正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着眼点。在新形势下如何保持和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必须进一步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党内生活,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增强先进性意识;必须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使每个党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先进性;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度,不仅党内要互相监督,而且要创造有效的形式和途径,接受群众监督,使每个党员能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自觉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时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着眼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这几年来,我院围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做了不少努力,也探索了一些好的方法,如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岗位交流,开展庭审、裁判文书评比以及专题研讨等。总的来讲,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先进法院相比,还存在差距,比较突出的是还没有形成一支自己的专家型法官队伍,部分审判人员法学理论功底不强,业务能力、办案经验相对较弱,特别是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不强。如何更好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铁路法院法官队伍,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所在。
(四)着眼于干警队伍的稳定。从当前来看,稳定队伍、凝聚人心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特别需要振奋精神,防止人心涣散。要加强对干警的大局观教育,克服松劲情绪,做到工作不松、劲头不减,标准不降,人心不散,继续以自我加压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业绩实现法院转制的平稳过渡。同时,要及时分析和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构筑上下交流平台,畅通党组与部门及干警沟通的渠道。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
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 第8篇
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 其是否能依法行使审判权对我国法治进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利于促使其更好的行使审判权利, 以服务于国家和人民。具体来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 有利于保持法院队伍思想纯洁
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坚持党的领导, 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构在思想政治上要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的一致。而这就需要不断加强法院的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 把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放在首位, 通过这种思想上的教育和自身的锻炼, 使其并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将先进的思想外化于行为, 依法合理地行使审判权, 更好的服务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二) 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 有利于保持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腐败问题已然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不得不直面的严峻考验, 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 腐败问题同样考验着我国各机关的廉洁性。所以此时对于法院而言, 加强其思想政治教育, 提高其新思想政治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使得法院组织成员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 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三) 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 有利于保持法院队伍的人民性
彻底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特征, 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就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本。“天地之间, 莫贵于民”, 权力来源于人民, 权力更要服务于人民, 因此在法院的日常工作中, 要加强思想政治上的教育, 使得法院工作人员牢牢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
二、国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与现状
(一) 教育内容的片面性
目前我国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更多的是政治性的教育, 毋庸置疑的是政治教育是其重要的一部分, 但对于其他方面的教育也同样必不可少。在进行政治教育的同时, 要加强道德教育、思想教育, 只有系统全面的教育结构才能使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整体作用。而且各种教育的目标要以实现公正审判为目标, 实现审判的公正性是所有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 一旦偏离这个航道, 所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将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成为一种仅仅是为教育而去教育的形式化存在, 单一的政治上的教育很难完成这一使命, 所以对于教育内容上的完善势在必行。
(二)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非连续性
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 其以审判作为一切工作的核心确实无可厚非。但保持法院队伍思想政治上的先进性是确保审判公正的重要环节, 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不容忽视, 而在我国法院系统中, 思想政治教育经常成为一项突击性的作业, 在一段时间内集中性的进行思想政治上的教育和宣传, 忽视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进行防微杜渐的教育, 殊不知这很难对法院组织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发挥作用, 大多情况下只是流于形式, 成为一种表面上的工作, 很难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三) 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落后性
思想政治的教育不仅仅外化的灌输式教育, 更应该是内化的自我反思、自我教育。单单外在的填鸭式教育很难起到真正提高法院组织成员思想政治觉悟的作用。在我国法院组织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 一般采取的正是这种集中统一式的说教方式, 这种陈旧的落后模式早已过时, 教育效果自然乏力。再者这种教育方式只是单一方向的教育, 无法做到真正的交流, 无法使得听受者在认清自己的问题的基础上, 进行自身思想政治问题的修正。而且不同阶层的成员存在不同的问题, 传统的教育在内容方式上进行批量化的处理, 这种一刀切的教育毫无针对性可言, 过于大众化, 使得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身成为临行公事化的无用功。
三、对于我国法院组织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问题, 我认为应从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促进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收到成效, 使得我国法院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一) 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内容
法院组织在我国承担着审判的重要角色, 掌握着对某个行为合法违法进行评判的权利, 对法院组织成员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便在于提高这种审判的公正性。政治性的教育在整个教育体重中自然占有显而易见的政治作用, 鲜明的政治立场即站在人民利益的一方极大地提高了审判的公正性, 但法院组织成员尤其是法官的道德素质、思想素质也同样不容忽视, 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了法官的自律性, 在各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 把精力专注于眼前的每个案件;增加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的人文关怀, 更多地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二) 建立长期的教育体制
“十年树木, 百年树人”这句话指出了教育的成功本身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同样在我国的法院的政治教育中要将长期连续的教育作为重点, 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日常的点滴当中, 建立长期的教育机制, 摒弃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导向的教育模式。由于长期性的教育体制的建立, 需要建立匹配的健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机制, 分阶段调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内容, 并评估上一期间教育工作的成效, 从而做出相应的调整, 提高整个教育的科学性。
(三) 提高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
在教育的具体做法上, 要建立双向的交流体制, 要让法院组织成员在充分认识自己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反思, 并结合思想教育的具体内容来纠正自己的问题, 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境界。在教育的具体内容上, 要做层次化的处理, 对于不同阶层甚至年龄段的群里进行区别对待, 做到因人施教, 因材施教。
四、结语
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法院实现公正审判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以往的教育不论从内容上, 还是方式上都明显已无法承担这一职责, 本文的意图就在于建议性的提出了完善我国法院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体系, 使得法院将人民让渡的权力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加强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接着分析了我国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当前法院思想政治教育的几点策略, 以求更好的达到服务于民的目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为民
参考文献
[1]包虹.简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J].科教文汇·教研, 2010.3.
法院思想道德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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