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张文显习题集
法理学张文显习题集(精选5篇)
法理学张文显习题集 第1篇
第一章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名词解释 ㈠ 单项选择
1.法学是“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这一观点的提出者是: A.乌尔比安 B.亚里士多德 C.伊壁鸠鲁 D.托马斯·阿奎那
2.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曾明确宣布“法学是哲学的一个部门”,直到()以后,法学才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A.18世纪中期
B.19世纪中期 C.19世纪晚期 D.20世纪初期 3.法学与逻辑学共同关注的焦点是()问题。A.法律论证 B.法律辩论 C.法律推理 D.法律概念
4.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学派的观点: 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B.法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5.从认识论的角度,学者们通常将法学划分为: A.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B.立法学和法律社会学 C.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D.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㈡ 多项选择
1.法学与历史学的密切关系表现在:ABCD A.法律是凝结的历史 B.法律的生命更重要的是经验
C.历史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可以借鉴的重要方法 D.法学中的概念、范畴、理论观点、学说、学派都是历史的产物
2.下列学科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边缘法学”的是:ABCD A.法律社会学 B.法律心理学 C.刑事侦查学 D.法医学
3.下列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BC A.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B.马克思主义法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
C.马克思主义法学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思想
D.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真、善、美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论代替法学的具体原理和方法 4.法律职业者应具备文化素质有:ABC A.广阔的知识背景 B.工具性技能 C.人际沟通能力 D.恪守职业道德
5.以下被教育部确定的高等法学教育核心课程名称的有:BC 1 A.行政法 B.商法 C.法理学 D.外国法制法 6.以下属于理论法学的是:BCD A.犯罪学 B.法律史 C.法哲学 D.比较法总论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学的研究对象。2.如何划分法学体系?
3.为什么说法学与其他学科密不可分? 4.简述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5.简述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㈣ 论述题
1.论述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2.如何理解现阶段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为素质教育? ㈤ 案例分析
(一)据报道,自1996年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始招生以来,法律硕士(简称法硕)一直是每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引人注目的报考热点。特别是该专业在2000年开始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以后,法硕报考行情持续走高。2000年全国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只有8 000人左右,2001年报考人数上升到1.8万人,到了2002年这个数字增加到2.7万人,2003年增加到3.1万人,2004年报考人数增加到3.9万人。
(二)中国政法大学目前在校的成人教育法学专业的学生达到11000人,远远超过同期在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数量。成人教育学生中的4000多名全日制学生中90%没有就业经历,而是从高中、中专、专科学校、职高等毕业后直接考入的。这部分学生入学的平均年龄不超过20周岁。在职(函授、夜大)学生中的大部分也是刚进入政法机关不久的年轻人。学生的低龄化和成人法学教育的“普通高校化”已经明显违背了开展成人教育进行职业培训(教育)的初衷。(《法制日报》2005年8月3日)问题:
根据材料
(一)简述我国的法律硕士制度。
根据材料
(二)从形式上简述我国的法学教育及成人法学教育。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㈠ 单项选择
1.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和重要程度,法学方法可分为(B)。A.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 B.主要方法和次要方法 C.理论方法和实践方法 D.原始方法和派生方法
2.列宁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用真正获得正确处理问题的本领而不被一大堆细节或各种争执意见所迷惑,为了用科学的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从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以上描述的是以下那种法学研究方法:B A.历史的比较 B.历史考察的方法 C.逻辑分析方法 D.语义分析方法
㈡ 多项选择 1.方法论是指:ABD A.关于方法的理论 B.论证的方法 C.关于方法的体系 D.关于方法的学科 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分为:ABCD A.阶级分析方法 B.价值分析方法 C.比较分析方法 D.实证分析方法 3.实证分析方法主要包括:AC A.社会调查方法 B.历史研究方法 C.逻辑分析方法 D.语义分析方法 ㈢ 简答题
1.简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应坚持的方法论原则。2.如何正确对待阶级分析方法? 3.简述阶级分析方法的功能。4.简述法学中价值分析的过程。㈣ 案例分析
材料
(一):“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生活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8页)
材料
(二):“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 教等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
材料
(三):“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惟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6~696页)
材料
(四):“青年们有时过重看重经济方面,这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她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运力,而且还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8页)
问题:
1.根据材料
(一)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历史唯心主义法学的区别。
2.根据材料
(二)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观点。
3.结合材料
(一)、(二),根据材料
(三)、(四)理解为什么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简单地归结为经济决定论是错误的。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㈠ 单项选择
1.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作了(B),强调不是公平的观念决定法,而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运动决定法的现象,并且揭露了资产阶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虚伪性。
A.《〈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B.《论犹太人问题》
C.《神圣家族》 D.《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2.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这两位科学巨人合著的(B)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A.《德意志意识形态》 B.《共产党宣言》 C.《论住宅问题》 D.《反杜林论》
3.(B)特别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A.马克思 B.恩格斯 C.列宁 D.斯大林
4.下列有关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表述,错误的是(A)。
A.仅指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学说 B.代表无产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利益 C.以唯物史观为基础 D.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5.(B)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A.毛泽东 B.邓小平 C.江泽民 D.胡锦涛 ㈡ 多项选择
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价值论意义包括:ABCD A.致力于分析法的现象的功能状态 B.把握法权关系发展的社会人类学向度 C.深入探求法的现象的价值基础 D.“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方法 2.下列表述代表着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看法的是:ABC A.法不是单个人的个人恣意横行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3.列宁对关于新的政权建立后如何发展民主、建设法制等问题进行阐述的著作包括:ACD A.《国家与革命》 B.《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
C.《论国家》 D.《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准确表达包括是:ABC A.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B.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C.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D.当代中国法律调整的一项基本功能在于合理地协调和平衡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5.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特征包括:ABC A.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B.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公正的社会 C.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D.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权威的社会 ㈢ 简答题
1.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意义 2.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方法论意义
3.简述江泽民同志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思想
㈣ 论述题
论述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治理观的内在意蕴
第四章 法理学概述
㈠单项选择
1.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是(C)的关系。A.一般与特殊 B.整体与局部 C.理论与实际 D.论与史
2.“法理学所关心的不是法律的知识(knowledge),而是法律的思考或者思想(thought)。”这一观点是(A)提出的。
A.罗尔斯 B.庞德 C.哈特 D.卢曼
3.在中国,(C)在其《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最早使用了“法理学”一词。A.康有为 B.黄宗羲 C.梁启超 D.杨度 ㈡ 多项选择
1.以下哪些是法理学研究的一般性问题(AB)。A.法律解释 B.法的适用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2.美国法学家霍尔认为,法理学包括(ABCD)。A.法律价值论 B.法律社会论 C.法律形式论 D.法律本体论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理学研究对象。
2.简述21世纪中国法理学的基本发展趋势。3.简述学习法理学的意义。4.简述学习法理学的方法。㈣ 论述题
1.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第五章 法的概念
㈠ 单项选择
1.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A.统治阶级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 2.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A.行政规章 B.行政法 C.法律 D.行政法规
3.中国古代把“律”字解释为“均布”,着重体现的含义是()。A.规范 B.刑罚
C.公平D.正义
4.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狭义的法律是指()。
A.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B.不包括宪法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D.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5.被认为是法律的由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A.国家行政机关的裁决 B.审判机关的判决 C.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D.公安机关的逮捕证 6.法的调整的对象()。
A.行为关系 B.思想社会关系 C.利益关系 D.各种社会资源
7.法之所以具有特殊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在于法是()。
A.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 C.上层建筑之一 D.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8.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是()。
A.民间社会逐渐形成 B.国家制定和认可 C.国家领导人颁布 D.天才人物的创造 9.下列不属于法的特征的是()。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的 B、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
C、法是由原始社会的习惯演变而来的,具有历史性 D、法是由严格程序规定的,具有程序性 10.法在其生效期间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它所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这些都表明了法具有:
A.强制性 B.统一性 C.权威性 D.规范性 11.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A.社会 B.共同 C.集体 D.个别
12.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根本区别在于()。A.规范性 B.物质制约性 C.意志性 D.国家强制性 ㈡ 多项选择
1.以下哪些表述是非马克思主义的()。
A.“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B.“法者,刑法也,所以禁强御暴也” C.“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D.“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2.以下哪些观点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A.“法是公共意志” B.“法是民族意志” C.“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是主权者的意志”
3.法的规范性表现在()。
A.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B.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C.法是反复适用的 D.法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4.马克思曾经指出:“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马克思的这句话精辟地说明了()。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 B.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 C.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D.法仅仅调整和约束人的外在行为 5.法的特征表现为()。
A.规范性 B.统一性 C.普遍适用性 D.强制性 6.法同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表现在()。
A.制定的方式不同 B.表现的形式不同 C.对人们的要求不同 D.发展的前途不同 7.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是()。
A.修改 B.制定 C.颁布 D.认可 8.法与法律的关系()。
A.含义不完全相同 B.含义完全相同 C.法是法律的内容 D.法律是法的形式 9.法与统治阶级的利益关系是()。
A.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 B.法不是统治阶级个人或集团利益的反映 C.有些具体的法律规范不一定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 D.统治阶级的利益是通过一定的个人和机关的活动上升为法
10.法与国家意志的关系是()。
A.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B.国家意志就是法
C.法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的 D.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利益 ㈢判断题
1.法的性质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并且受社会因素的影响。()2.任何法都既有阶级性又有社会性。()3.法愈能反映客观规律,其科学性就愈强。()
4.法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只要经济基础没有根本变化,法也不会发生变化。()
5.法所体现的意志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其他因素不能对这种意志的内容发生重大影响。()6.法具有阶级性,因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都是阶级关系、政治关系。()
7.各个社会中法的阶级本质是不同的,但它们所执行的公共事务的内容是相同的。()8.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凡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就是法律规范。()9.在阶级社会,一国范围内的法与道德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0.法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表现,但法不是以意志为基础而是以社会为基础的。()11.法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它只能是对社会现实的承认和对现状的维护。()
12.在我国当代法学理论中,狭义上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3.法律是一般的概括的规则,可以反复适用,因而具有概括性。()14.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为界域的。()15.法的实然与应然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16.法律创制的惟一方式是制定。()㈣ 简答题
1.简述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的特点。
2.试述在法的本质研究中如何区分法的“实然”与“应然”。3.简述法的阶级性与社会生活条件制约性的关系。㈤ 论述题 1.法的本质。2.法的特征。㈥ 案例分析
1.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在一定的物质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除了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外,他们还必须给予它们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在《共产党宣言》中论述到资产阶级观念时,他们更为明确地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从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请结合法的本质的理论分析之。
2.马克思说过: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试分析之。
第六章 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㈠ 单项选择
1.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国内法和国际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根据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A.根本法和特别法 B.国内法和国际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3.根据法的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A.根本法和特别法 B.国内法和国际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A.公法和私法 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C.制定法和判例法 D.普通法和衡平法 5.在普通法国家中,除制定法外,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还有: A.权威性的法学著作 B.判例 C.正义和公平概念 D.道德 6.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文献是:
A.《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刑法典》 B.《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C.《法国民法典》和《人权宣言 》 D.《法国民法典》和《德国刑法典》 7.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在法学上称为: A.法的溯及力 B.法的空间效力 C.法的时间效力 D.法的对象效力 8.关于法的溯及力的正确表述是:
A.新法制定颁布后对旧法是否有效 B.新法生效后,原有法律是否有效
C.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 D.法律颁布后,对它制定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9.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是否适用,适用,则为有溯及力;否则,则没有溯及力。A、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 B、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
C、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D、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10.对于旧法的废止,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是: A.明示废止 B.默示废止 C.立即废止 D.共同废止 11.当前各国在法律溯及力问题上,采用的一般原则是: A.从新兼从轻 B.从新 C.从旧兼从轻 D.从旧
12.中国的法律只适用于中国领土上的公民,这体现了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保护主义 D.综合主义 13.公私法逐步混合的现象最早出现在: A.17—18世纪 B.18—19世纪 C.20世纪中 D.20世纪初 14.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公私混合法律关系的是: A.婚姻法律关系 B.票据法律关系 C.公司法律关系 D.合同法律关系 15.在当代中国,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 A.公法法律关系 B.私法法律关系 C.绝对法律关系 D.公私法混合法律关系 16.根据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从高到低排列的是:
A.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 B.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C.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D.宪法、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17.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总理 D.省、自治区、直辖市
18.地方性法规如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有权撤销地方性法规。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全国政协
19.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源自:
A.古中国 B.古希腊 C.古印度 D.古罗马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走:“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条款所体现的是哪一原则?()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保护原则 D.综合原则
21.A国公民汤姆劫持B国航空器,试图进入C国,但在强行驾机飞越D国和中国领空交界处时,油料耗尽,飞机只得迫降在中国领域内。适用中国刑法对汤姆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的是()。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保护原则 D.综合原则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该条款所体现的是以下哪一原则?()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保护原则 D.综合原则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这反映法的()效力。A.对象 B.对事 C.空间 D.时间
24.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某居民2003年4月1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1998年4月1日存入的5年期储蓄存款利息5000元,如果该居民被征收了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处理,违背了法的效力规则中的()。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㈡ 多项选择
1.以下哪些是当代中国法的形式?()A.宪法 B.行政法规 C.经济法 D.司法判例 2.下列哪些选项是法典编篡的特点?()
A.不改变法的内容 B.可以改变法的内容 C.是国家立法活动 D.不是国有立法活动 3.以下哪些是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A.国家机关制定的决策和决定 B.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 C.国际法 D.司法机关的司法判例和法律解释 4.宪法在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核心地位,其根本大法的地位表现为()。
A.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出席会议的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B.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 10 上多数通过
C.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 D.宪法的修改应由五分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5.根据《立法法》,()属于基本法律,应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订。A.特别行政区法 B.行政诉讼法 C.人民法院组织法 D.居民委员会法 6.以下关于法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进行修改 B.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低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C.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 D.商标法属于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
7.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包括()。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C.市人大 D.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8.以下关于公法和私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率先提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的是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 B.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存在于民法法系
C.普通法法系过去没有公、私法划分的传统,即使到现在也不认同这种划分 .公法一般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程序法。
9.法理学所称法的效力,通常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法的效力,即在适用()方面的效力范围。A.对象 B.对事 C.空间 D.时间
10.各国法的对象效力所实行的原则有()。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保护原则 D.综合原则
11.中国公民甲在日本盗窃了美国公民乙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此案的甲():
A.日本国可以属地原则为依据适用日本刑法审判 B.中国可以属人原则为依据适用中国刑法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C.依据中国刑法应当适用中国刑法追求乙的刑事责任 D.依据中国刑法不应当适用中国刑法追求乙的刑事责任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的渊源。2.简述现代国家法的渊源。3.简述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界分。4.简述法的内容和形式。5.简述法的形式的价值。㈣ 论述题
1.论述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㈤ 案例分析
案例一: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修改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没有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选自1997年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二)。
案例二: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损失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选自1999年律师资格考试试卷四)问题:结合以上两个案例,分析法的溯及力。
第七章 法的要素
㈠ 单项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一规则是()。A.规范性规则 B.标准性规则 C.强行性规则 D.构成性规则
2.“在住宅区内机动车车速应限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这一规则是()。A.规范性规则 B.标准性规则 C.强行性规则 D.构成性规则 3.根据内容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划分为()。
A.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B.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 C.强行性规则与指导性规则 D.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第3款规定:“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规定属于()。
A.规范性规则 B.标准性规则 C.授权性规则 D.构成性规则
5.将法律规则分为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主要规则是设定义务的规则,次要规则是授予权利的规则,这是新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英国法学家()的观点 A.庞德 B.边沁 C.哈特 D.奥斯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是一个()规则。
A.授权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 C.权义复合规则 D.禁止性规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7条规定:“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这是一个()规则。A.授权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 C.标准性规则 D.规范性规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这样的规则属于:
A.强行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 C.指导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9.联合国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则课以联合国成员国以保护人权的义务,这样的规则属于()。A.强行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 C.指导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10.根据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将法律原则分为()。
A.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 B.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 C.实体性原则和程序原则 D.公法原则和私法原则
11.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则?()
A.授权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 C.命令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12.下列选项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既有强行性规则又有指导性规则 B.有强行性规则而无指导性规则 C.无强行性规则而有指导性规则 D.既无强行性规则又无指导性规则 ㈡ 多项选择
1.综合各家关于法律要素的学术,法律要素包括()。A.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 C.法律概念 D.法律解释 2.下列关于法律要素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规则的改变要比法律原则容易 B.法律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意识 C.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要素 D.法律原则可以指引人们正确地适用规则 3.判断一个社会的法律要素质量高低的标准通常有()。
A.法律要素涵义的明确性与确定性程度 B.法律要素间联系的紧密性及协调性程度 C.法律要素的专门化、技术化程度 D.法律要素的分类的科学程度 4.新自然法学派的德沃金认为法是由()组成的。A.概念 B.原则 C.规则 D.政策
5.社会法学派泰斗庞德将法律归结为()要素。A.律令 B.技术 C.规则 D.理想模式
6.以下关于法律要素的观点正确的是()。
A.法律要素质量的优劣通常是衡量法律合理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B.法律进化的过程本身就是法律要素的质和量提高的过程
C.法律要素质量越高,法律的可预测性程度就越高 D.法律要素的确定性程度越高,所包含的正义和理性就越多
7.法的要素具有()的特征。
A.个别性和局部性 B.多样性和差别性 C.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D.稳定性和灵活性 8.依法律概念涉及的内容来分,法律概念有()。A.涉人概念 B.涉事概念 C.涉物概念 D.涉时概念
9.在美国的黑格斯诉帕尔默案中,16周岁的男孩毒死了他的祖父,为的是更快地继承祖父的财产,而那时没有法律规则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我们可以如何处理()。
A.按照严格法定原则,没有法律规则规定的这种情况,必须按照一般法律规则让继承人继承遗产 B.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C.可以适用“一个人不能从他的不当行为中得利”的法律原则 D. 一般的法律原则在这里与社会伦理不符
10.就适用行政诉讼法法律原则来说,以下()原则属于基本法律原则。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C.原告、被告恒定原则 D.辩论原则 11.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律规则?()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D.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2.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该规范属于()。A.授权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 C.强行性规则 D.确定性规则 ㈢ 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4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概念和日常生活用语中的司法工作人员概念是不一致的。()2.法的要素是制定法不可或缺的基本质料,习惯法、判例法中没有要素。()
3.将法归结为单一的“命令”要素的理论,始于法国人博丹,经英国法学家霍布斯,到分析法学派创始人奥斯丁手中,成为主宰西方法学一个多世纪的强势理论。()
4.在法的要素模式——道德原则和法律规则模式中,道德原则确定法律原则。()
5.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关于法的要素通行的是“法律规范”说,将法律归结为法律规范单一模式。()6.法律概念是与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相并列的法的要素。()
7.按概念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概念分为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这样的划分概念就是说有的概念绝对确定,有的概念绝对不确定。()8.法律规则即法律规范。()㈣ 简答题
1.简述德沃金的法的要素的分类模式。2.如何正确理解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3.简述法律规则的特点。4.简述法律规则分类的意义。
5.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㈤ 论述题
1.论述法律概念的功能。2.论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㈤ 案例分析
四川泸州的黄永彬与妻子蒋伦芳结婚30多年,有一养子。1994年起黄开始与张学英来往,1996年起二人公开同居,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但黄永彬与蒋伦芳并未离婚。2001年2月起,黄病重住院,蒋伦芳一直在医院照顾,法院认为其尽到了抚养义务。4月18日黄永彬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该遗嘱在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黄去世后,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遭到蒋拒绝。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照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从5月17日起,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其间曾一度中止,2001年7月13日,纳溪区司法局对该公证遗嘱的“遗赠抚恤金”部分予以撤销,依然维持了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中属于黄永彬部分的公证。此后审理恢复),于10月11日判决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认为黄某的遗嘱虽然是其真实意义的表示,形式上也合法,但遗嘱内容存在违法之处,且黄某与原告的非法同居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黄某的遗赠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行为,因此是无效的。本案的判决一方面获得了当地民众和一些学者的支持;另一方面,很多法律界人士却认为这是道德与法和情与法的一次冲突,甚至认为这是在舆论的压力下所作出的一起错案;认为在有具体的实体法规则——《继承法》可依的情况下再依据法律原则,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
问题:你如何看待本案的判决?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其各自的功能是什么?
第八章 法律体系
㈠ 单项选择
1.法制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关系是()。
A.法制体系与法律体系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 B.法制体系包含着法律体系
C.法律体系说明的是呈静态状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法制体系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 D.法制体系组合在法律体系之中
2.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3.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可称为()。A.法规体系 B.立法体系 C.法律部门 D.法律体系 4.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A.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性和主导性的部门法 B.特别行政法是指对特别的主体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C.行政法和行政法规是法律体系中两个不同的部门法 D.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A.法学体系为健全和发展法律体系指出方向、目标和任务,法律体系为法学体系提供条件和对象 B.从版权法和专利法的主导因素看,将它们列入行政法部门比列入民法部门更合适 C.作为部门法的行政法,是指国务院以及地方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D.作为一个部门法的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生活领域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㈡ 多项选择
1.最早的制定法有()。
A.习惯法的整理和记载 B.法典
C.个别立法文件 D.最主要的判决的记载 2.以下关于法律体系概念叙述正确的有()。
A.法律体系不仅包括一国正在施行的法律,也包括一国将要制定的法律 B.法律体系包括现行的国内法和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C.法律体系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合,呈现为一个体系化、系统化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D.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3.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有()。
A.法律的调整方法 B.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C.社会关系法律所调整的机制 D.法律的制定时间 4.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A.法律体系是关于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
B.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法律体系,就不会有立法体系;没有一定系统的立法,也就不会有什么法律体系 C.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统一协调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而每个部门法又是由相对独立各具特征的法所构成的
D.划分部门法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历史上和现行的法 5.下列诸项中说法的正确是()。
A.法律体系中的各部门法是由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 B.法律调整对象和法律调整方法都是划分部门法的客观标准
C.一个部门法包括了很多法律规范和具体的法律制度,一个具体的法律制度往往也可以涉及多个部门法 D.环境保护法是保护自然环境的,因此它所调整的对象是自然现象而不是社会关系 6.我国的基本法律部门包括下述哪些?()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B.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 C.婚姻法、仲裁法、律师法、商法 D.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 7.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包括()。
A.整体性原则 B.规范性原则
C.均衡原则 D.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8.以下关于宪法的论述正确的是()。A.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B.宪法是我国最重要的主导的法律部门
C.宪法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D.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律体系的特点。
2.简述法律体系和立法体系的区别。㈣ 论述题
1.论述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联系和区别。㈤ 案例分析
材料一:“在现代国家中,法不仅必须是它的表现,而且还必须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相矛盾而自相抵触的自己的一种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02页)
材料二:根据人民网2004年9月15日的报道: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作重要讲话。他说,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胡锦涛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打下了政治基础,极大地调动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积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落实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规定,制定了关于国家机构、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方面的一批重要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制度等一些具体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完善。
胡锦涛说,由于随后在国家工作的指导上出现了“左”倾错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左”倾严重错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度遭到严重破坏。
1978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这一阶段开始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现行宪法和4个宪法修正案。
他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
目前,中国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普遍实行了差额选举制度。同时,中国还完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共同监督宪法实施。
1978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5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7 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胡锦涛说,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材料三: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 问题:结合以上材料来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九章 权利和义务
㈠ 单项选择
1.以下关于西方思想史上权利概念的说法错误的是()。A.在罗马法中没有确定的、单独的权利概念和权利分类 B.中世纪末期权利观念逐渐成为普遍的社会意识
C.19世纪中期以后,“权利”和“义务”被作为法律(法学)的基本概念总结出来,权利和义务研究进入实证化阶段
D.20世纪初期,英美自然法法学家摆脱权利分析中的形式主义和简单化,而注重分析权利概念包含的丰富内容,深化了对权利的理解
2.关于中国思想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中国古代,“权利”和“义务”的词语已经出现,并且已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定权利义务的观念 B.中国古代有关权利和义务及其社会价值的观念、思想、理论相当匮乏
C.法家的代表人物管仲所说的,社会之需要法律,在于“定分止争”,其实质并非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及各自的界限
D.法律权利和义务概念在中国的出现是19世纪西学东渐之后的事情,经历了漫长的从感性到知性再到理性的认知过程。
3.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 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正确的是()。
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 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
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 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
4.以下哪一个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D.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5.()是典型的一般权利。A.物权 B.债权 C.知识产权 D.继承权 ㈡ 多项选择
1.从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式可以将权利和义务划分为()。A.应有权利和义务 B.习惯权利和义务 C.法定权利和义务 D.现实权利和义务 2.以下哪些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A.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B.依法纳税 C.依法服兵役 D.遵守宪法和法律
3.以下哪些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A.劳动权 B.受教育权 C.休息权 D.检举权
4.()属于第二性权利。
A.恢复原状 B.停止侵害 C.起诉权 D.缔约权
5.根据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和义务划分为()。A.个体权利和义务 B.集体权利和义务 C.国家权利和义务 D.人类权利和义务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与权利和义务。
2.简述现实权利和法定权利的关系。3.简述权利的界限。
4.简述西方思想史上的义务概念。㈣ 论述题
1.结合马克思“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来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论述私权利与公权利,权利与权力。
第十章 法律行为
㈠ 多项选择
1.判断一个行为的法律性质和类别,除了要看有没有法律规定和有什么样的部门法规定以外,还应当参考以下标准():
A.行为的主体 B.行为的程序 C.行为的时效 D.行为的客体 2.法律行为的特征是()。
A.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B.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
C.法律行为具有意志性 D.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 3.以下哪些是事实行为()。A.先占 B.赠与
C.遗失物的拾得 D.埋藏物的发现
4.根据行为主体的特性不同,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A.个人行为 B.集体行为 C.团体行为 D.国家行为 5.以下属于多方行为的是()。A.遗嘱 B.赠与
C.代理行为 D.缴纳个人所得税 6.以下属于从行为的是()。A.遗嘱 B.添附 C.担保 D.赠与 ㈡ 判断题
1.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但仅包括表示行为,不包括事实行为。()2.一般意思上的“法律行为”是各法律部门中的行为现象的高度抽象。()
3.在刑法中,认识错误可构成免责的前提。()
4.马克思在评论普鲁士莱茵省林木盗窃法时说到:“我只是由于表现自己,只是由于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这句话表明了,人的意志或意思只有外化为行动并对身外之世界(对象)产生影响,它才能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律行为的特点。2.简述认识错误。3.法律行为的确认。㈣ 论述题
1.论述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㈠ 单项选择
1.根据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A.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B.双边法律关系和多边法律关系 C.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 D.调整性法律关系和创设性法律关系 2.根据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不同,可以将其分为:
A.调整性法律关系和创设性法律关系 B.隶属的法律关系和平权的法律关系 C.双边法律关系和多边法律关系 D.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3.按照法律关系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把法律关系分为:
A.调整性法律关系和创设性法律关系 B.隶属的法律关系和平权的法律关系 C.双边法律关系和多边法律关系 D.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4.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 A.法律事实 B.法律关系客体 C.法律关系 D.法律关系的内容
5.()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A.财产权 B.人身权 C.权利能力 D.行为能力
6.凡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称为: A.法律关系主体 B.法律关系客体 C.法律事实 D.法律关系内容
7.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称为: A.法律关系的内容 B.法律事实 C.权利能力 D.行为能力 8.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那一项是错误的:
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 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 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是具有行为能力 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9.()是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联系的中介。
A.法律主体 B.法律事实 C.法律关系的客体 D.法律关系的内容 ㈡ 多项选择
1.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法律关系主体 B.法律关系客体 C.法律规范 D.法律事实
2.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关系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A.公民(自然人)B.组织 C.国家 D.动物 3.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的标准是:
A.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 B.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C.公民是否达到一定年龄 D.公民神志是否正常 4.公民的行为能力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 A.权利行为能力 B.义务行为能力 C.责任行为能力 D.权利能力 5.世界各国一般把本国公民的行为能力划分为: A.完全行为能力人 B.限制行为能力人 C.无行为能力人 D.不完全行为能力 6.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A.物 B.人格 C.精神产品 D.行为
7.某甲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34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银行每月从某甲的工资存折上扣划13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某甲和银行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 A.基本法律关系 B.隶属性法律关系 C.相对法律关系 D.普通法律关系 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 A.刘某因赌博欠吴某1万元
B.某区警方查出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有关人员或被拘留或被处以重罚 C.何某为急事赶回家,将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涂改,机场安检站不予放行登机 D.任某在医院进行肾移植手术
9.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些说法正确揭示了这一关系?()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2.简述公民和法人在权利能力方面的区别。3.简述公民和法人在行为能力方面的区别。
4.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㈣ 论述题
1.试论法律关系的种类及其分类的意义。㈤ 案例分析
1.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的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只是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试分析此案例中的法律关系。问:
1.该案例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 2.京剧团和剧院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㈠ 单项选择
1.()是归责的基础和前提,是认定法律责任的基本依据。A.因果关系 B.责任主体 C.法律责任 D.主观过错
2.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是有行为者自由的意志,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因而只能根据行为人行为的环境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来确定法律责任的有无或轻重。此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理论?()A.规范责任理论 B.历史责任理论 C.环境责任理论 D.社会责任理论
3.以哲学和伦理学上的非决定论亦即自由意志论为理论基础的关于法律责任本质问题的理论是()。A.规范责任理论 B.历史责任理论 C.道义责任理论 D.社会责任理论 4.认为行为的规范评价是法律责任的本质的是()。A.规范责任理论 B.历史责任理论 C.道义责任理论 D.社会责任理论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减轻与免除法律责任的是()。
A.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入室抢劫的康某捆绑起来,关押了六小时后,才将蒋某押送到40里外的派出所 B.蒋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十年后被人查出 C.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 D.高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架时,拔出刀子将对方一人刺成重伤 6.法定免责条件是指()。
A.权利主张超过实效 B.有效补偿 C.自愿协议 D.不可抗力
7.王某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其处罚50元,这种处罚属于()。
A.刑事制裁 B.行政制裁 C.违宪制裁 D.民事制裁 ㈡ 多项选择
1.西方法学在法律责任的本质问题上的三种主要理论是()。A.规范责任理论 B.历史责任理论 C.道义责任理论 D.社会责任理论 2.下列属于法律责任的构成的是()。
A.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B.责任主体 C.损害后果 D.因果关系 3.按照法律责任的类型对法律责任所作的分类包括()。A.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责任 C.刑事法律责任 D.违宪责任
4.按照责任的实现形式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A.惩罚性责任 B.补偿性责任 C.有限责任 D.无限责任
5.按照引起责任的法律实施与责任人的关系不同,法律责任可分为()。A.自然人责任 B.直接责任 C.连带责任 D.替代责任 6.法律责任的实现形式包括()。A.惩罚 B.补偿 C.强制 D.制裁 7.在我国,补偿主要包括()。
A.民事补偿 B.国家赔偿 C.行政赔偿 D.司法赔偿
8.责任法定原则是法治原则在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问题上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该原则的要求?(A.法律责任应由法的规范预先规定 B.不允许任何法的类推适用
C.国家不能用今天的法来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
D.没有法律授权的任何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不能向责任主体认定和归结法的责任 9.下列哪些情况将会导致法律责任?()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费,并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纪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
C.冯某被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挤伤 D.某厂要求工人每天至少工作15小时,加班费每小时5元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2.简述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3.简述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事件中免责的条件和方式。4.简述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㈣ 论述题
1.论述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23)第十三章 法律程序
㈠ 单项选择
1.()是“正当程序”原则的源头。
A.《大宪章》 B.《人权宣言》 C.《权利法案》 D.《美国宪法》 2.程序的对立物是()。A.规范 B.恣意 C.法律关系 D.法律责任 3.()是英美法中有关程序的最高准则。A.正当法律程序 B.自然正义 C.辩论 D.自治 ㈡ 多项选择
1.法律程序最基本的分类是按照法律行为的内容和性质,把程序分为(A.立法程序 B.行政程序 C.审判程序 D.调解与仲裁程序 2.法律程序以()和()作为最基本的要素。A.法定时间 B.法定空间方式 C.法律行为 D.法律手续 3.法定时间要素包括()。A.时序 B.时限
C.空间关系 D.行为空间上的关联性 4.法定空间方式包括()。A.时序 B.时限 C.空间关系 D.行为方式
5.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有以下几个方面()。A.抑制 B.向导 C.分工 D.感染 6.正当程序的意义是()。
A.权利平等的前提 B.权力制衡的机制 C.解决纠纷效率的保证 D.法律权威的保障 7.法律程序的外延指()。
A.立法程序 B.审判程序
C.行政程序 D.一般法律行为程序 8.美国正当程序条款由以下法律构成()。
A.美国宪法第5条 B.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 C.《权利法案》 D.美国联邦法院判例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律程序的特点。
。)2.简述正当程序的特征。3.简述法律程序的作用。㈣ 论述题 1.论正当程序。
第十四章 法的起源
㈠ 单项选择
1.()是社会调整的主要依据。A.法律 B.道德 C.伦理 D.行为规范 2.法的起源的根本原因是()。
A.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B.私有制的产生 C.社会分工的出现 D.氏族公社的瓦解 3.法产生的标志是()。
A.原始社会的习惯 B.习惯法 C.成文法 D.奴隶制国家
4.()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具有剥削阶级类型的法。A.奴隶制法律制度 B.封建制法律制度 C.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D.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5.关于资本主义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出现的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在本质上已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法律了 B.各国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虽然有现有后,但其法律的产生却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征 C.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法律始终不变的核心
D.资本主义法与社会主义法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公共意志的体现 6.最早依法建立维护代议制和民主制的法律是()。A.奴隶制法律制度 B.封建制法律制度 C.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D.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7.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两大法系表述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是在普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B.英美法律在诉讼程序方面倾向于职权主义
C.西班牙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D.两大法系的差别在逐渐缩小,但差别还将长期存在 8.下列哪项不属于大陆法系的渊源()。
A.《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B.《自由大宪章》 C.教会法 D.罗马法
9.在19世纪欧洲大陆各国的法典编纂运动中,开创“民商分立”传统的法典是()。A.《拿破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苏俄民法典》 D.《普鲁士法典》 ㈡ 多项选择
1.法的起源经历了从()到()再到()的过程。A.习惯 B.习惯法
C.成文法 D.法典
2.原始习惯和法的区别有以下方面()。A.产生方式不同 B.体现本质不同 C.适用范围不同 D.实施方式不同 3.关于法律起源一般规律的表述,错误的是()。
A.由无强制性规范的调整发展为有强制性规范的调整 B.由个别调整逐渐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C.由原始社会的习惯发展为习惯法再发展为判例法 D.由公法为主发展为公法和私法并重 4.在原始社会中,()。
A.没有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 B.没有习惯法
C.也有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则 D.没有责任生产与生活秩序的公共权力机关 5.按照法的历史类型标准,法律发展史上曾先后产生过几种类型的法律制度?()A.奴隶制法律制度 B.封建制法律制度 C.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D.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6.()和()属于古代的法律制度。
A.奴隶制法律制度 B.封建制法律制度 C.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D.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7.源于罗马法,以法国《拿破仑法典》为代表,风行世界各大洲的大陆法系又被称为()。A.罗马法系 B.法典法系 C.普通法系 D.民法法系 8.关于普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普通法是英国在二世纪后逐渐形成的一种判例法 B.普通法是针对一般人、一般事在全国普遍使用的法律 C.普通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D.普通法是调整某一社会关系的法律 9.下列哪个属于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的情形?()A.商法的兴起 B.罗马法的复兴 C.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出现 D.教会法的编纂 10.西方社会两大法系的差别有()。
A.阶级本质不同 B.判例的地位不同 C.经济基础不同 D.司法诉讼制度上的差别 ㈢ 简答题
1.为什么原始社会没有法律? 2.简述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3.简述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㈣ 论述题
1.论原始习惯和法的区别。
2.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本质和特征。
第十五章 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㈠ 单项选择
1.关于法律演进与发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法律演进与发展的模式上,基本上有“进化论”和“建构论”两种法律演进的理论模式
B.在法律演进与发展的道路上,对应于以进化论和建构论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的本土化和国际化道路,法律演进也有本土化和国际化两种道路选择
C.从法律内容及其价值蕴涵来看,法律的演进与发展体现为从特别注重法律义务附加的优先性到在价值蕴涵上以法律权利优先的法律权利义务的平衡配置
D.法律在演进与发展过程中,其根本的动力在于一个社会内部需求的增长、进化和发展,不需要外部环境因素的外在推动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大量引进了()。A.德国法 B.中国法 C.法国法 D.美国法 3.法律移植的最高形式是()。
A.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国家的法律相互融合 B.落后国家借鉴先进国家的法律
C.子法对母法的反作用 D.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 4.正在我国进行的改革是()。
A.根本变革 B.自我完善 C.自我否定 D.曲折发展 ㈡ 多项选择
1.法律移植的范围包括()A.国内法 B.外国的法律 C.国际法律和惯例 D.国外法 2.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表现在()
A.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B.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C.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D.法律移植还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3.法的移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应该注意下列哪些方面?()A.法律体系的系统性 B.适当的超前性 C.共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的共同性 D.时间的先后性 4.公法与私法分离的意义()。
A.有利于限制政府权力在民间的不适当干涉 B.有利于明确私权的独立地位 C.有利于确定私人权利和义务的协商性 D.有利于树立权利本位观念 5.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是()。
A.政法体制改革 B.法律体系重构 C.法律制度改革 D.法律精神的转换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的特点。2.简述法律继承的特点。3.简述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4.简述社会主义法对资本主义法的继承的内容。5.简述法制改革对于法律发展的意义。㈣ 论述题
1.论当代中国的法制改革。2.论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
第十六章 法的制定
㈠ 单项选择
1.在我国全国人大审议普通法案由全体代表过()通过。A.全体 B.3/4 C.半数 D.2/3 2.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各自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A.甲说:“法律的制定也称法的创制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B.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C.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
D.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 3.立法体制主要是指()。
A.依法划分立法权限的体制 B.依法划分法律部门的体制 C.依法划分司法权限的体制 D.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的体制
4.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
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 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主观能动性 C.立法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 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作绝对精神的体现 5.不属于法律制定程序的是()。
A.审议法律议案 B.表决法律议案 C.公布法律 D.起草法律议案 6.法律草案表决通过后,该法律()。
A.自通过之日起具有了法律效力 B.在公布之前不产生法律效力 C.必须自公布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D.只对赞成其通过的人产生法律效力
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宪法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基本法律 D.国际条约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9.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10.下列哪个选项的法规或条例或法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A.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1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固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1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㈡ 多项选择
1.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是()。A.法治原则 B.民主原则 C.科学原则 D.宪法原则 2.当今世界立法体制的主要有()。A.单一制立法体制 B.复合制立法体制 C.制衡的立法体制 D.我国的立法体制 3.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特色是()。
A.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分权相结合 B.多级并存
C.多类结合 D.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 4.立法过程一般可分为()。
A.立法准备阶段 B.由法案到法的阶段 C.立法完善阶段 D.法律适用阶段 5.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一般经过下列程序()。A.提出法案 B.审议法案 C.表决法案 D.公布法 6.下列哪些属于狭义的立法活动?()
A.全国人大制订合同法的活动 B.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保险法的活动
C.国务院废止《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活动》 D.北京市人大制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7.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8.根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A.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B.教育制度
C.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 9.关于规章制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 B.部门规章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 C.除特殊情况外,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D.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
10.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或者机构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A.国务院办公厅 B.国家体育总局 C.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D.审计署
11.关于较大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适当性审查 B.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 C.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作出不批准的决定
D.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后,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12.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决议
B.全国人民大会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全国人民大会常委会有权撤销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不能改变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撤销判决 ㈢ 简答题
1.简述立法的内涵和外延。
2.简述立法原则和立法指导思想的关系。3.简述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4.简述立法体制的构成。5.简述立法的过程和立法的程序。㈣ 论述题
1.分析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七章 法的实施
㈠ 单项选择
1.()是守法主体的主观心理和法律意识水平。
A.守法的主观条件 B.守法的客观条件 C.守法的要素 D.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2.()是守法主体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
A.守法的主观条件 B.守法的客观条件 C.守法的要素 D.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3.关于守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是守法的主体,但是依法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 B.在我国守法的范围是依法制定并生效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不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在我国,守法专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D.守法范围直接决定于一个国家法的渊源。4.下列选项属于狭义的执法的是()。
A.某法官审理案件 B.某市政府制定政府规章
C.某交通警察指挥交通 D.某公司经理依据法律为其员工办理劳动保险
5.某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张某给予行政处罚,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A.该卫生监督站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因为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授权 B.该卫生监督站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它属于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 C.该卫生监督站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它属于政府的工作部门 D.该卫生监督站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它不属于执法机关
6.某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一起交通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书,对此案件中交警支队的性质,认识正确的是()。A.不是执法的主体,因此无权作出责任认定 B.需要法律的特别授权才能执法 C.属于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 D.需要行政机关的委托才能执法 7.下列属于我国司法主体的是()。A.人民法院 B.税务局 C.公安局 D.司法部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规定表明()。
A.司法主体具有法定性 B.司法活动具有程序性 C.司法权具有权威性 D.司法权行使的独立性 9.司法法治原则要求()。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C.司法尽管在司法中要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 D.司法尽管在办案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 ㈡ 多项选择
1.在我国守法主体可以分为()。
A.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 B.企事业组织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D.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守法的根据和理由主要有以下方面()。
A.守法是法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 B.守法是人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 C.守法是由于惧怕法的制裁也是出于社会的压力 D.守法是出于心理上的惯性 3.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遵守我国法律的行为或事项?()A.某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B.某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决定 C.习惯法 D.《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4.根据执法范围和主体的不同,执法可以分为()。A.工商行政执法 B.公安行政执法 C.食品卫生执法 D.司法行政执法 5.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的特点包括()。
A.被授权的社会组织是非国家机关 B.其执法的权力来自法律规范的授予
C.其执法的权力有时来源于行政机关的授予 D.只有在其行使法律所授予的权力时,才享有国家权力 6.下列符合执法的合法性原则的有()。
A.执法主体要有法律授权 B.执法内容要有法律依据 C.执法的程序要合法 D.诚实信用 7.下列不属于我国司法主体的有()。
A.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B.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C.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D.公安部 8.关于我国人民法院系统,表述正确的有()。A.是我国主要的司法主体系统
B.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统一领导全国的审判和检察工作 C.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D.中级人民法院设在县级市
9.我国目前司法的种类包括()。A.刑事司法 B.环境司法 C.民事经济司法 D.行政司法 ㈢ 简答题
1.简述守法的构成要素。2.守法的根据和理由。3.守法的客观条件。4.简述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5.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包括哪些种类? ㈣ 论述题
1.试论守法的主观条件 2.试论执法的合法性原则。3.试论司法的原则。㈤ 案例分析
1.2001年10月16日,中国足球协会对长春亚泰足球队进行了处理,剥夺其甲A的升级资格,该队最后一轮甲B联赛的上场队员被禁赛一年,主教练被禁止担任教练1年。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国家队体育竞赛实行分级管理。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管理。
问题:作为行业协会的中国足球协会对本案是否有执法权?为什么?
2.某县县委书记杜某为官清廉,受当地群众信赖。一次,当地群众举报,该县法院审判的某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不公正。杜某便亲自进行了调查,调查后确实发现该案件的处理上有悖于法律规定。于是他便找来法 32 院有关人员进行谈话,通知该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进行再审。法院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再审,使得冤案得以昭雪。杜某因此也大受舆论赞扬。
相关法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判,可由上级人民法院和本院院长提交该审判委员会再审。
问题:该县委书记的做法是否合法?试结合“司法原则”进行评析。
3.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年7月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 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3款:“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问题:该案的主审法官的做法是否正确?试分析该案主要涉及的司法原则。(根据考研试题改编)
第十八章 法律职业
㈠ 单项选择
1.以下不属于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人员的是()。
A.人民法院的审判员 B.检察院主管立案的检察官 C.某法学院法学教授 D.某律师事务所主任 2.下列选项不属于法律职业技能的是()。A.职业语言 B.职业思维 C.职业知识 D.职业道德
3.“法的形成和适用是一种艺术,这种法的艺术表现为什么样式,取决于谁是‘艺术家’。”这句话表明()。A.法律职业共同体对法律有重要影响 B.人治优先于法治
C.法治不需要考虑人的因素 D.法律家的思维和普通人的思维是相同的 4.关于法律职业的形成,表述错误的是()。
A.中国历史上一直没有形成职业法律家 B.中国历史上的刑名幕友和讼师等不是职业法律家
C.
12、13世纪西欧有些国家已经出现常设的司法机构和全日制的专业法官 D.
12、13世纪,法律的职业化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5.关于律师职业道德,表述正确的是()。
A.某律师与当事人进行商业交易以获得案件材料的作品权和传播权 B.某律师收受当事人的礼品以加快案件进度
C.某律师同当事人订立协议以限制自己过错所带来的责任 D.某律师根据争议标的确定报酬
6.关于司法官的职业道德,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只忠诚于法律 B.可以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 C.不参加任何盈利性社团组织 D.谨慎参加社交活动
㈡ 多项选择
1.下列关于法律职业特征表述正确的有()。
A.某律师因为当事人罪恶深重,在法庭上拒绝为其辩护 B.法律职业有其专门的逻辑
C.法律职业具有严密的准入特征 D.法律职业者在从事法律职业时,应该使用大众语言 2.法律职业的技术包括()。
A.法律解释技术 B.法律推理技术 C.法律观察技术 D.法庭辩论技术 3.下列符合律师职业道德的有()。
A.某律师同时在两家律师事务所执业 B.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律师
C.某律师司法考试通过后仍不能独立进行诉讼业务 D.某律师暗示当事人,应该隐瞒某些对自己不利的主要事实 4.下列符合法律职业伦理的表述有()。
A.司法的法律职业道德与西欧中世纪教会倡导的“良心原则”有着密切的联系 B.法律职业伦理会因时代的不同而在基本内容是存在根本的差别 C.中国古代的清官的职业道德最终只对帝王负责 D.法律职业伦理是由法律活动的特征所决定的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2.简述法律职业的特征。
3.简述司法官的职业道德基本要求。4.简述法律人职业思维的特征。㈣ 论述题
1.试论述法律职业制度的种类。㈤ 案例分析
分析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1.自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有近百万人参加司法考试,前三次考试共有6.64万多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法官19万多人,检察官14万多人,律师11万多人,公证员1.3万多人,但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仍存在很大缺口。
2.据有关调查显示,某地区共有110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就业于法院系统34人,检察院系统30人,律师行业21 人,公证行业1人,其他类别24人。另外,在对未从事法律职业的24人进行关于“你希望进入的法律职业部门或行业”问卷调查时,填写法院系统14人,检察系统5人,律师行业3人,公证行业的0人,政府、企业或公司法律部门2人(材料引自“灼灼华法网”,有修改)。
3.目前我国法官的每100 000人口拥有量将近15人,基本与美国处于同一水平,律师的拥有量不到9人,处于较低的水平,远远低于美国、德国等法治发达国家。
4.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北京律师数量已经突破1万人,可是同期西藏地区的律师总量仍然不足200人。34 另外,目前,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十分缺乏,一些专业领域还缺乏高水准、富有办理国际业务经验的律师人才。
问题:综合上述材料分析我国法律职业的现状。
第十九章 法律方法
㈠ 单项选择
1.法律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方法范畴?()A.认识方法 B.实践方法 C.思维方法 D.理论方法
2.某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三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所以作出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的处罚。这位法官所用的推理方法属于()。A.类比推理 B.归纳推理 C.演绎推理 D.辨证推理 3.关于法律推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律推理是逻辑思维方法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是法律方法的一个重要体现。B.本国法律和外国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
C.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政策、法理和习惯都会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D.法律推理是通过职业自律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方法。4.对于法律解释的对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律解释的对象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在内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B.法律解释的对象仅限于狭义的“法律",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C.法律解释包括对失去效力或未生效的法律文件的解释。
D.法律解释仅是对个别法律条文、概念和术语的说明,不指对整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阐述。
5.我国《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这在法律方法上是()。A.类比推理 B.法律推定 C.辨证推理 D.法律拟制 ㈡ 多项选择
1.司法过程的环节包括()。
A.法律推理 B.法律发现 C.法律解释 D.法律论证
2.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推理具有的属性包括()。A.正式性 B.学术性 C.规范性 D.任意性
3.法律概念之所以存在,其依据在于()。
A.人们法律行为的多样性 B.人们法律行为的类似性 C.人们法律行为的合法性 D.人们法律行为的可概括性 4.以下情形中需要进行辨证推理的有()。A.法律有缺漏,出现了“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
B.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
C.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情势,即出现通常所说的“合法”与“合理”的矛盾 D.法律规定本身矛盾,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法律规定 5.我国的法律的正式解释大体上可以分为()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司法解释 D.学理解释
6.以下具有填补法律空白和漏洞的法律方法有()。A.演绎推理 B.类比推理 C.法律论证 D.法律解释 7.根据解释的尺度,法律解释可以分为()。A.字面解释 B.历史解释 C.限制解释 D.扩大解释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律方法的实践性。2.简述法律推理的总体过程。3.简述我国立法解释所包含的内容。4.简述法律解释中一般解释方法的种类。㈣ 论述题
1.试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2.试论法律解释的原则。㈤ 案例分析
1.张某和王某于2000年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某市甲镇登记结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睦协议离婚,并就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协议。2002年6月,两人通过熟人到某市乙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2003年3月,张某车祸死亡。同年5月,乙镇人民政府收到某律师的意见书,认为乙镇政府对张某、王某的离婚登记行为属越权行政,应当予以纠正。乙镇政府于5月9日作出撤销张某与王某离婚登记行为的决定。王某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乙镇非任一方户口所在地,乙镇发放离婚证书属于行政越权行为,乙镇自行撤销行为并无不当,故维持了乙镇政府的行政行为。王某不服行政复议,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镇政府作出的撤销离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法院受理后认为乙镇政府行为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问题:谈谈法律推理在本案中的运用并评析法院的判决结果。
第二十章 法的价值
㈠ 单项选择
1.当“法的价值”用来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哪些价值时,又称之为()。A.法的评价标准 B.法的目的价值 C.法的形式价值 D.法的系统价值
2.当“法的价值”用来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时又称之为()。A.法的形式价值 B.法的评价标准 C.法的目的价值 D.法的功能价值
3.实现有法可依,在应由法律加以调整的行为领域消除法律空白和法律漏洞指的是法的形式价值中的()。
A.权威性 B.普遍性 C.统一性 D.完备性
4.可以实现按一定的标准来寻求各种价值得以共存的条件,并在两种价值发生冲突不可得兼得时确定如何取舍功能的是()。
A.法的系统价值 B.法的目的价值 C.法的形式价值 D.法的评价标准
5.在整个法的价值体系中,占据突出的基础地位的法的价值子系统是()。A.法的目的价值系统 B.法的形式价值系统 C.法的评价标准系统 D.法的功能价值系统 ㈡ 多项选择
1.法的评价标准要解决的是()。A.价值评价问题 B.价值保护问题 C.价值确认问题 D.价值位阶问题 2.以下属于法的形式价值的是()。A.权威性 B.普遍性 C.统一性 D.完备性
3.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应当坚持的评价标准有()。A.生产力标准 B.人道主义标准 C.现实主义原则 D.历史主义原则
4.我国的法治建设应当坚持的评价标准中,属于实质性原则的是()。A.生产力标准 B.人道主义标准 C.现实主义原则 D.历史主义原则
5.任何法律制度的目的价值都具有的重要属性是()。A.法的目的价值的长远性 B.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 C.法的目的价值的有序性 D.法的目的价值的时代性 6.组成法的价值体系的子系统是()。A.法的目的价值 B.法的评价标准 C.法的形式价值 D.法的功能价值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各种价值冲突的原因。2.简述法的目的价值的有序性。
3.简述法的价值体系中各法的价值子系统的关系。㈣ 论述题
1.试论法的价值的概念。2.试论法的价值体系的特征。3.试论法的目的价值系统的特征。㈤ 案例分析
(1)2003年3月17日,一个叫孙志刚的普通外来工,因为没有带暂住证,在广州被收容,60多个小时之后,37 非正常死亡。这起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反响。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部长***,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都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依法彻查此案,严惩凶手。《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中央媒体都先后作了报道。5月23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沈岿等5位法律学者,以中国公民的名义,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就孙志刚案成立特别调查组,同时对收容遣送制度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在这5位法律学者之前,还有许志永、俞江、滕彪等3位青年法学博士在5月16日,就孙志刚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建议书,要求对1982年出台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审查。
(2)2005年9月11日太石村村民合法罢免现任村委会主任的要求已获得番禺政府同意之后,9月12日,政府突然又派出近千名警察进入太石村“维持秩序”。《番禺日报》9月15日发表评论员文章《依法办事,从我做起》,援引《信访条例》第18条为此举提供理由,强调上访人数不应超过五人,而“太石村动辄数十人上访的本身,已经违反了有关法规”。“只有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社会才能和谐地向前发展„„”
问题:由以上案例谈我国法的评价标准系统。
第二十一章 法与秩序
㈠ 单项选择
1.下面错误的是()。
A.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 B.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 C.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 D.理想的社会秩序应以社会契约的形式来建立 2.现代立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劳动条件等工人的劳动权益,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加以剥夺。这些体现了法维护经济秩序的功能中的()。
A.对经济主体资格加以必要限制 B.调控经济活动 C.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条件 D.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 3.下面属于社会本位秩序观的观点的是()。
A.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 B.理想的社会秩序应以社会契约的形式来建立 C.社会全体成员由于需要相同和劳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即社会连带关系乃是社会的基本秩序 D.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
4.在文明社会中,()是消除无序状态或预防无序状态的首要的、经常起作用的手段。A.道德 B.宗教 C.法律 D.政策
5.对社会基本安全加以特殊维护的法律中最典型的部分是()。A.民法 B.行政法 C.经济法 D.刑法 ㈡ 多项选择
1.秩序的具体特征有()。A.一致性 B.连续性 C.稳定性 D.不变性
2.社会秩序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A.关系的稳定性 B.进程的连续性 C.行为的规则性 D.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 3.法律划定权利义务界限的主要方式包括()。
A.法律直接设定权利义务,并赋之以明确的内容
B.法律只提供依据或某些标准,由当事人自行设定权利义务并确定具体内容 C.法律设立了权威解释制度。D.法律的道德化。
4.以下秩序观属于资本主义秩序观的有()。A.等级制度秩序观 B.自由、平等的秩序观 C.社会本位秩序观 D.唯物史观秩序观 5.法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制度的主要作用有()。A.确定权利界限,避免纠纷 B.以文明的手段解决纠纷 C.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D.对社会基本安全加以特殊维护
6.在进入商品经济阶段之后,经济秩序方面的立法越来越细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 B.对经济主体资格加以必要限制 C.调控经济活动 D.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条件 ㈢ 简答题
1.简述资本主义自由平等秩序观。2.简述资本主义社会本位秩序观。㈣ 论述题
1.试论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2.试论法维护阶级统治秩序的作用。3.试论法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4.试论法维护权力运行秩序的作用。㈤ 案例分析
(1)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透露: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实施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卫生部组建了疾病控制局和卫生监督局,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以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浙江’建设。” 问题:从以上案例谈法维护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的作用。
第二十二章 法与自由
㈠ 单项选择
1.下面关于自由的理念说法错误的是()。A.在哲学上,自由的含义对必然的认识和支配
B.哲学涵义的自由和政治涵义的自由和法学上的自由涵义是一样的。
C.自由在法学和法律的含义是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其边界就是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D.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 2.以下关于自由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的主体性由自由来体现,没有自由即没有主体。
B.人们只有在相互依赖中才能得到自由
C.法律规范不能创造自由 D.在现代社会,作为权利之自由,它的范围不能由法律限定的 3.下面不是自由之于人的价值的表现的是()。
A.自由是人的主体性的表现 B.自由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现实化 C.自由是人类发展的助动力 D.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4.下面不是自由需要法律确认和保障理由的是()。
A.自由需要排除人们之间的相互强制与侵害 B.自由需要法律排除主体自身对自由的滥用 C.自由是人类发展的助动力 D.自由实现的条件需要法律确认和保障 5.下面不是法律保障自由的一般方式是()。
A.法律确认自由最为最高的价值 B.以权利义务方式设定自由的范围以及实现方式 C.将责任与自由联结 D.设置国家权力及正当程序以提供救济 ㈡ 多项选择
1.下面有关自由的实质表述正确的是()。A.自由是人的一种自主状态或自为状态
B.自由作为一种人类活动现象,尽管存在于不同领域,但它在实质上具有同一性和关联性 C.哲学上的自由含义是对人们各方面自由的抽象,是对自由实质的表达 D.法律规范中的自由不是来源于社会而是由立法者的意志所决定的 2.下面有关自由的条件表述正确的是()。A.自由的条件包括主体自身条件和外界条件两个方面 B.每一代人的自由的范围,与其已有的认识能力有关 C.人们的教育程度对于所享有的自由没有任何影响
D.一般来说,人们只有借助一定的物质生产力,才能得到一定的自由 3.自由需要法律确认和保障的理由是()。
A.自由是实现其他价值的前提 B.自由需要法律排除主体自身对自由的滥用 C.自由需要法律排除人们之间的相互强制和侵害 D.自由实现的条件需要法律确认和保障 4.法律以权利义务方式设定自由的范围以及实现方式表现为()。
A.权利规范确认和描述了主体的自由及范围 B.义务的禁止表达了对他人自由不得妨碍的要求 C.义务中积极作为的规定,对应了权利人自由的要求 D.法律规定了各种自由的具体的实现方式和手段 5.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各主体自行实施法律必将造成对自由更大的侵害
B.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 C.法律应以自由为目的之一
D.自由是不受干预和控制,但又离不开干预和控制。6.下面有关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正确的是()。
A.法律所确认的自由,不应当只是社会中某些人的自由,而应当是所有社会成员的自由,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应当是并存的
B.自由之保障不可能没有干预和控制,如果没有干预和控制就不能防止有人滥用自由进而侵害别人的自由
C.公益干预原则是平衡公共利益和社会成员自由所不可缺少的 D.积极自由保障原则意味着对干预的广泛授权 ㈢ 简答题
1.简述自由之于人的价值。2.简述每个人自由并存原则。㈣ 论述题
1.试论自由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的理由。2.试论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一般方式。3.试论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㈤ 案例分析
1.受1995年以来国际新一轮跨国并购浪潮影响,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方式出现一些新特点。主要是从合资、合作到独资建厂,再到大举并购我国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企业。这是跨国公司一项战略性的重大举措,而且来势很猛。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这三个“必须”是一些跨国公司目前在华并购战略的基本要求。他们对一般国企拼命压价,对好企业不惜高价收购。一些跨国公司认为,现在是收购中国企业的最好时机,收购价格正像中国的劳动力一样,比欧美低得太多;可以利用中国企业原有的销售网络、原材料和能源供给渠道以及品牌,再加上外商的资本和技术就可以逐步实现垄断中国市场的目标。目前,国际啤酒巨头已把中国啤酒企业和市场瓜分得差不多了;可口可乐通过品牌战略,已使其饮料、浓缩液在我国市场占有很大份额;宝洁在华的数家企业除上海沙宣是合资企业外,其余9家已全部独资;欧莱雅只用50天就整合了中国护肤品牌“小护士”;我国大型超市的80%以上已被跨国公司纳入囊中。近年来,跨国公司已开始大举进军我国大型制造业,并购重点直奔我国工程机械业、电器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认为:应当尽快制定外商来华并购企业的法律法规,与国际通用做法接轨。消极地抵制外商来华并购是错误的,而是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旨在规范外资来华并购行为的法律或条例。特别对以垄断我国市场为目标的恶意并购行为,要有严厉的制裁手段。应当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政策。过去我们实行对外资优惠的政策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在新形势、新环境下,应与时俱进。要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一视同仁地给予国内外企业国民待遇。实际上,真有本事的跨国公司并不在意什么“特殊关照”和“超国民待遇”,而是看重公平竞争的环境。
问题:从以上案例谈法律如何保障自由的实现。
第二十三章 法与效率
㈠ 单项选择
1.一个社会无论效率多高,如果它缺乏公平,则我们不能认为它就比效率低但比较公平的社会更理想。这是下列哪位法学家的观点()。A.格老秀斯 B.哈特 C.阿奎那 D.罗尔斯
2.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以()为核心的。A.生命权 B.自由权 C.财产权 D.平等权
3.追求()是人类最一般、最基础的心理特征和行为规律,是一切创造性活动的源泉和动力。A.财富 B.权力
C.利益 D.美德
4.()的承认是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A.人身权利 B.诉讼权利 C.财产权利 D.选举权利
5.以下不属于减少交易费用涉及的关键问题的是()。A.产权制度 B.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 C.产品质量的提高 D.市场机制的完善 6.就当代社会而言,最佳的经济运行模式是()。A.市场经济模式 B.计划经济模式 C.自然经济模式 D.产品经济模式 ㈡ 多项选择
1.为保证资源的高效利用,法律为财产的转移提供保障和便利。下列事例中属于这一作用的表现的是()。A.生产资料的租让 B.交警扣留违章车辆 C.公民依法纳税 D.企业兼并
2.下列法的价值中主要属于道德范畴的是()。A.效率 B.正义 C.公平D.自由
3.关于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效率和公平是既相适应又有矛盾的一对价值 B.效率和公平如两列向两个相反方向驶去的火车,不可调和 C.如果把效率绝对化有可能从根本上损害效率 D.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下,两者是可以兼顾的
4.法律,特别是(),要以效率为中心进行制度改革和建构。A.经济法 B.民商法 C.宪法 D.民事诉讼法 ㈢ 简答题
1.简述效率这一价值标准的适用范围。2.简述资源配置需要按照效率原则的理由。
3.简述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4.简述权利和权力是最重要的法律资源的理由。5.简述效率优先的法律精神的制度表现。㈣ 论述题
1.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㈤ 案例分析
1.新华网北京2006年12月25日电(记者邹声文 田雨)自12月24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七次审议。这是物权法草案继六审创下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后,再次刷新这一记录。本稿物权法草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物权法突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2)顺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物权法草案坚持平等保护一切市场主体。(3)合法的私人财产受到保护,物权法草案 42 绝不保护非法财产。(资料来源于网络,经过笔者编辑整理)
问题:结合案例谈谈你对法与效率关系的理解。
第二十四章 法与正义
㈠ 单项选择
1.“正义具有一张普洛透斯的脸,变幻无穷,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这是哪位法学家的话()。
A.苏格拉底 B.亚里士多德 C.博登海默 D.卢梭
2.坚持将法分为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是()。A.苏格拉底 B.亚里士多德 C.博登海默 D.罗尔斯
3.从法律的角度,正义并不是指个人的德行,也不是指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它意味着一种体制,意味着对关系的调整和对行为的安排,以使人们生活得更好,满足人类对享有某些东西、实现各种主张的手段,使大家尽可能地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得到满足。这一观点是下列哪位法学家提出的()。A.罗尔斯 B.霍姆斯 C.托克维尔 D.庞德
4.法律必须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两者不可分离,强调“法的正义性”和“合目的性”优先,法律的权威和效力来自于法律之外;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那些“不法的法律”、那些“恶法”有温和抵抗的权利,至少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理性判断来选择自己的行为,可以不按照恶法去从事那些反人类、反人道的“非法”行为。这一观点应属于哪一学派()。
A.自然法学 B.实证主义法学 C.马克思主义法学 D.社会法学
5.在现代社会,人类对正义的共识性程度大大提高,()构成正义的底线。A.尊长扶幼 B.对人的尊严的尊重 C.自由、平等、博爱 D.追求幸福的权利 ㈡ 多项选择
1.从正义发生和实现的领域的角度,正义可以分为()。A.道德正义 B.经济正义 C.政治正义 D.法律正义
2.从正义与主体利益的关系,正义可分为()。A.个人正义 B.社会正义 C.实体正义 D.形式正义
3.人类历史上实行过的分配原则有()。A.无差别分配原则 B.按照优点分配原则 C.按照劳动分配原则 D.按照需要分配原则 4.公正地解决冲突的主要标志有()。
A.无偏见地适用公开的原则 B.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C.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 D.对弱势群体予以照顾
5.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包括()。
A.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正义 B.社会各种资源、利益以及负担之分配上的正义 C.符合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D.社会利益冲突之解决上的正义 ㈢ 简答题
1.简述法对全社会正义的促进和保障。2.简述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制度。
3.简述在现代社会法律为保障冲突的公正解决所提供的规则和程序。㈣ 论述题
1.试论正义在法律生活中的作用。2.试论法促进和保障国际正义。㈤ 案例分析
1.28岁的甘肃打工者王斌余,因急需钱给父亲治病,并且自己因身体原因不想继续打工,和弟弟一起准备向包工头吴新国处要回当年的工钱。2005年5月11日晚,兄弟俩到吴新国住处讨要工资时,吴新国一直没有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他俩走。吴华骂哥俩像条狗,用拳头打王斌余,还用脚踢他。苏氏父子也对兄弟二人连踢带打。“为什么我活着总是让人欺负?!”愤怒的王斌余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苏志刚、苏文才、吴华、苏香兰相继捅倒在地,又见吴新国之妻汤晓琴扶着被捅伤的苏志刚蹲在墙根处,王斌余持刀又将汤晓琴捅伤,最终酿成四死一伤的惨案。王斌余杀了人后没有逃跑,而是投案自首。“他们这样欺压民工,却受不到法律的制裁,我就是要杀了他们。我杀了他们,并不是我想的,这是命运的安排吧。”对于自己的所为,王斌余没有后悔,“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我这样活着太累了!”
问题:民工王斌余只是想要讨回工钱,找回属于自己的“正义”,但却酿成了重大血案,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制裁。在这起案件中,法律和正义冲突了吗?为什么?
第二十五章 法与人权
㈠ 单项选择
1.法律意义上的人权在我国宪法中被称为()。A.人民主权 B.公民的基本权利 C.公民的权利义务 D.公民的基本义务 2.人权的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是()。A.立法救济 B.行政救济 C.司法救济 D.自力救济
3.被视为基本权利的权利,每一项都代表着人参与社会生活深度和广度的一个方面,将人从任何一类社会关系中隔离出去,都预示着人的不完整。以上表明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哪个特征?()A.对人的不可缺乏性 B.不可取代性 C.不可转让性 D.稳定性
4.法律规定了法定人权的内容和范围,为人权的享有和实现、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提供了法定的标准。以上指的是()。
A.人权的法律保护 B.人权立法保护的实质性保护 C.人权立法保护的程序性保护 D.人权司法保护的程序性保护 5.与人权的司法救济相比较,人权的行政保护具有()。
A.实效性 B.效率性 C.简易性 D.主动性
6.下列哪些属于最重要的基本人权()。
A.生存权 B.人身权利 C.发展权 D.政治权利 ㈡ 多项选择
1.公民基本权利的特征有()。
A.对于人和公民不可缺乏、不可取代 B.对于人和公民不可转让 C.稳定的 D.有母体性 2.人权中的“人”,可以解释为()。
A.“自然人”、“人民” B.“市民”、“公民” C.“国民”、“民族” D.“种族”、“集体” 3.下面对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特点描述错误的是()。A.对人的不可缺乏性 B.可以取代性
C.稳定性 D.在当代文明各国不具有共似性 4.人权中的“权”,可以解释为()。
A.“自然的权利”、“市民的权利” B.“国民的权利”、“人民的权利” C.“公民权”、“基本权” D.“宪法权”、“公民的基本权利” 5.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 B.宗教信仰自由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宗教政策的主流 C.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基础 D.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6.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与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人权纲领相比,明显不同的特征有()。A.人权主体的普遍性 B.人权内容的广泛性 C.公平性 D.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性 ㈢ 简答题
1.简述基本权利的含义。2.简述人权的司法救济。㈣ 论述题
1.试论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2.试论人权的价值。
3.试论我国社会主义人权纲领。4.试论人权的国内法保护。㈤ 案例分析
(1)二战后,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加强了对人权的普遍关注、保护和救济,比如,《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防止并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等。
(2)罗伯特·科尔布(Robert Kolb)在《论人道干涉》中认为:
“认为每一次干预都仅仅是被隐藏在愤世嫉俗的慷慨言辞下秘而不宣的动机所支配,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不错,这些干预从来不是出于绝对无私的理由,不过这没什么奇怪。由于这些干预是因为保护基督徒而采取的,所 45 以它是有选择性的,这也是事实。然而一些干预也符合了、至少部分符合单纯的人道信念,它们扎根于19世纪广泛认同的思想意识领域,这种定型的思想意识以人道价值为中心,这也是当时所谓的‘文明国家’观念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问题:从以上案例谈人权的国际法保护。
法理学张文显习题集 第2篇
名词解释
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一般来说,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基本层次或方面。第一个层次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各种方法的适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第二层次是各种法学方法,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在研究各种法律问题时发挥着广泛的作用。
法学方法论原则:在法学方法的体系中,法学方法论原则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方法论原则是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思路,也是关于如何开发和运用具体方法的一种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根本方法,就此而言,可以把方法论原则理解为“关于方法的方法”。阶级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它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否认,法律与利益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法律的存在之所以必要,就在于它是维系某种社会利益关系、利益格局所不可或缺的条件。众所周知,在原始公社制度解体之后和阶级差别、阶级斗争消灭之前,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构成了具体个人之间利益关系基本社会背景,并从根本上影响着这些具体利益关系的形成、延续和变更,至于在那些阶级分裂、阶级矛盾十分明显的社会,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更会成为最具决定性和最具根本性的利益关系,任何在政治和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都必然要借助于法律秩序来建立和维护有利于自己的利益秩序。这些基本的历史事实,决定了阶级分析方法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价值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法律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系,从终极的意义上说,它的存在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一定价值的手段。也就是说,社会中所有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一种进行价值选择的活动。价值分析方法之所以是法学的基本方法,就在于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应然状态或价值属性,即回答法应当是怎样的(关于“法律应然”的问题)。
实证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是在价值中立(价值祛除)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所谓经验事实,指的是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被发现的确定的事实因素,这些事实因素是如此的确定、确实,以致于由此所作出的有关“是什么”的判断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即使发生争议,也比较易于复核、检验,而极少出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永无止境的争议。对于法学的实证研究而言,经验事实既包括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关的一切可以确定的事实,也包括法律文本中的词语、句法和逻辑结构等事实因素。实证研究方法之所以是法学的基本方法,就在于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实然状态,即回答法实际上是怎样的。
单项选择 1.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和重要程度,法学方法可分为(A)。
A.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 B.主要方法和次要方法 C.理论方法和实践方法 D.原始方法和派生方法
2.列宁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用真正获得正确处理问题的本领而不被一大堆细节或各种争执意见所迷惑,为了用科学的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从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以上描述的以下那种法学研究方法?(B)
A.历史的比较 B.历史考察的方法 C.逻辑分析方法 D.语义分析方法
多项选择
1.方法论是指(AC)。
A.关于方法的理论 B.论证的方法 C.关于方法的体系 D.关于方法的学科
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分为(ABD)。
A.阶级分析方法 B.价值分析方法 C.比较分析方法 D.实证分析方法
3.实证分析方法主要包括(ABCD)。A.社会调查方法 B.历史研究方法 C.逻辑分析方法 D.语义分析方法
简答题
简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应坚持的方法论原则。如何正确对待阶级分析方法? 简述阶级分析方法的功能。简述法学中价值分析的过程。
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以下几条基本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中国式表达,是规定思维的根本出发点和总方向的方法论原则。这也就是说,一切本质上合乎科学的方法(包括其他方法论原则),只有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加以运用并用实事求是来统帅,才会使人们的认识和研究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称“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第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即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决定社会精神生活过程的观点。具体说来,就是要在深入考察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基本条件和方式的基础上,来说明法的产生、发展和更替,说明法的本质、内容和作用。法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经济关系的记录,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及其分配状况当然要通过人类的理性、观念和意志来确定,但是,归根结底,最终的决定力量则存在于社会物质生活的现实过程之中。总而言之,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会占居统治地位,决定着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和分配状况。
第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我们在法学研究中不仅要强调经济因素的作用,而且还要注意社会现象间的普遍联系,不能忘记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法对经济因素的反作用。
第四,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任何法律体系都不能不具有一定的时空特征,它必须与自己时代的社会条件相适应并随着这些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就会发现,法律发展的过程与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有着深刻的联系。一种法律制度,只有在准确反映了社会发展的主题和基本趋势的条件下才能为推动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并且在自身的运动和发展过程中获得强大的生命力。用发展的观点指导法学研究,对于一个改革的时代而言,就显得尤其重要,它是克服因循守旧的传统和教条主义思想的强大精神武器。答:在如何对待阶级分析方法这一问题上,必须防止两种错误倾向。第一种错误倾向是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把法学片面归结为“阶级斗争之学”和“对敌专政之学”,这种错误倾向曾给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第二种错误倾向是以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阶级分析方法,有意或无意地贬低、轻视甚至否认阶级分析方法的理论意义和认识价值。对于这种错误倾向也应注意防止。
答:阶级分析方法作为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其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对于法学的理论建设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唯心主义法律观的总体特征是把法律制度的产生与演变归结为某种精神因素的决定性作用。阶级分析方法的运用,可以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法律观谬误之处。
第二,对于法律现象的历史考察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历史演变规律的基本线索。借助于阶级分析方法,可以在复杂多变、迷离混沌的历史现象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
第三,对于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有力的分析工具。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来观察问题,我们就可以不被这些形式上的共相和差异所迷惑,从而在总体上对它们做出准确的定性分析。
第四,对于法制实践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确立和坚持我国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是中国人民在同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势力的长期艰苦斗争中建立起来的,它使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劳动群众从奴役中解决出来,成为社会的主人。以法律手段维护和促进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大众的共同利益是它的根本宗旨。
答:法学中的价值分析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它们是价值分析过程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或方面。这两个阶段或方面既相互区分又相互联系,构成了价值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价值认知是以法律这个被认知的客体所蕴含的价值属性为对象的,它要探究特定的法律制度是按照哪一个阶级、阶层的利益标准与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关系和在社会主体之间分配权利义务的,价值认知的直接目的是如实地观察和描述特定法律制度所包含的价值准则和价值排序。价值评价是从一定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价值准则对特定法律制度的总体或部分进行判断与取舍。
案例分析
材料
(一):“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生活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8页)
材料
(二):“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 教等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
材料
(三):“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惟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6~696页)
材料
(四):“青年们有时过重看重经济方面,这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她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运力,而且还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8页)
问题:
1.根据材料
(一)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历史唯心主义法学的区别。
2.根据材料
(二)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观点。
3.结合材料
(一)、(二),根据材料
(三)、(四)理解为什么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简单地归结为经济决定论是错误的。答:在几千年的人类思想史上,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直是各个时代的思想家们所着重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但是,在马克思之前,人们总是力图从所谓宇宙理想、上帝一直、人类理性、绝对精神或民族精神出发去说明这一现象。针对这种历史唯心主义的错误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历史上出现的一切法律制度,必须与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联系在一起,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2.答:这里涉及到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在马克思那里,这对概念的用处其实仅仅限于在经济与非经济领域(主要指政治与精神领域)之间贯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主义原则。而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艺术形象类比,也正是为了达到这个很简单的目的 ——没有经济做基础来支撑,观念形态之类东西是难以为继的
因此,我们在法学研究中,必须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即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决定社会精神生活过程的观点。具体说来,就是要在深入考察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基本条件和方式的基础上,来说明法的产生、发展和更替,说明法的本质、内容和作用。法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经济关系的记录,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及其分配状况当然要通过人类的理性、观念和意志来确定,但是,归根到底,最终的决定力量则存在于社会物质生活的显示过程之中。总而言之,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什么样的社会意识占统治地位,决定着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和分配状况。
法理学张文显习题集 第3篇
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国巡讲中,张文显宣讲的内容正与此相关,题目是“领导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
早在2006年,张文显提出“和谐法治”的概念。2007年12月,从吉林大学调任吉林高院工作后,张文显致力于在吉林全省法院大力推进和谐司法建设。2008年,张文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彼时,张文显作为法学家从政引起舆论关注。
2003年起,张文显一直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13年11月末,再次当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并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文显认为,建国以后很长时期革命家担当了治国理政的责任,之后又经历了经济技术专家治国,现在更多则是依靠法治来治国理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这个理念进一步提升。
“我认为树立宪法至上,必须解决权大于法、还是权在法下的问题。”2014年1月13日,在位于北京兵马司胡同的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吉林省高院原院长张文显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如是说。
中国新闻周刊: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领导干部如何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张文显:我认为,在法治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学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先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诸如尊重和保障人权、公平正义,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处理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其次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对法理学、即法律的一般理论有所了解,因为法治思维是借助于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法律概念以及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程序公正、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税收法定等法律命题和法律话语进行的,如果对法学理论和法律话语缺乏基本了解是不可能进行法治思维的。
第三,要学法、懂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及其法律原则、基本规范比较熟悉,否则很难有真正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思维基础上的法治思维。例如,如果对物权保护、合同自由、权利义务平等、损害赔偿等民法基本原则不熟悉、不掌握,遇到拆迁、征用等与公民财产权利保护的矛盾时就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正确处理问题。
第四,要注重法律实践,并注意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例如,在行政诉讼中,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时,就放下官架子,在法庭上与公民平起平坐,依照法律和事实与行政相对人辩论,如果确实属于行政机关违法就勇敢认错;如果确属行政相对人的诉求于法无据或者超出法律界限,就与行政相对人讨论清楚,与他释法明理。有这么几次实践,就会增强法治观念,并大大提升法治思维水平。
中国新闻周刊:领导干部如何才能树立宪法至上、维护法制尊严的法治思维?
张文显:我认为必须解决权大于法、还是权在法下的问题。当法律规定与领导干部个人意志、偏好、利益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是“人依法”还是“法依人”,就很难说了。
有些人这个时候就会把法律、甚至宪法放在一边,弃之不用。例如,最近几年,一些省市先后出台征收房产税的地方政策、地方法规或规章,这些做法显然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在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大声疾呼“给宪法留点面子”,这种倾向才得以遏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就是针对这样一些错误做法的。
中国新闻周刊:作为领导干部,除了树立理性精神,坚定法治的信念之外,如何学会理性平和地运用法律机制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
张文显:在当前各类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并且互相叠加的背景下,理性文明执法既关系到执法的实际效果,也关系到法治的权威。
“理性”行使权力和执法,首先要从本质上注重法律的公理性,即法律当中所体现的正义、平等、自由、人权、尚善等基本价值属性,注重政府理性、公共理性和制度理性。从形式上,要合乎理性、合乎情理、客观适度地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
“平和”就是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对抗因素。 要改进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不要动不动就用国家暴力、警力、国家强制力来推行自己的决策或意志,即使是正确的决策、好的愿望也不行。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重大工程建设当中,滥用国家强制力和暴力强迫民众就范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引发了一系列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教训极为深刻。
中国新闻周刊:那么,民众在推进法治过程中可以做些什么?
张文显:民众是法治的主体,民众对法治日益增长的需求是法治进步的强大的不竭动力。所以,法治建设应以人为本,紧紧依靠人民深化法制改革,推进法治建设。人民群众在推进法治进程中大有作为。
首先,民众对保障人权、发展民主、维护公正、促进和谐的祈求与呼唤推动法的精神转换、法制制度创新、执法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法治现代化。
其次,民众中很多人对法律有精深的领悟,有些人还有专业研究,有些人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可以为法律的制定、解释、实施与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和经验支撑。
第三,民众构成的社会舆论的力量也是推动法制改革发展的助力。最近十年来,收容遣送制度、劳动教养制度等的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司法审查制度、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严格证据规则制度等的建立,无一不是由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推动的结果。
中国新闻周刊:如何培养民众的法治思维呢?
张文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在法治社会的范畴内,法治首先意味着法治精神、法律规则和法治方式融入社会生活领域,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都应当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尊重宪法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包括尊重和支持司法的权威和公正。
法治还意味着全体公民和法人学法懂法尊法用法守法护法,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观念,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对一切合法的权利(包括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人类的权利)给予同等的尊重和维护;树立依照法律有序参与的意识,无论是提出政策、法律建议和工作意见,还是表达意愿、诉求,宣泄不满情绪,都应当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定程序;更进一步要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尊法尚善等理念。
张文显《法理学》考试大纲 第4篇
讲课思路及过程设置:先大后小;先素质后考试;核心是准备考试→先讲编与编之间的关系,再讲编内各章之间的关系;重点讲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特别是难点;划出考试重点,引导学员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讲授备考方法和时间安排。
第一编 法学导论
本编包括三章内容,即法学、法理学概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本编不属于考试重点。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1、法学的概念;
2、法学的分类(重点了解第二种分类);
3、法学的历史(这是本编相对重要的部分,但一般只考小的知识点);
4法学与相邻学科(重点了解法学与哲学、社会学的关系中的小知识点);
5、法学的研究方法(这部分有两个把握角度:一个是小知识点,一个是简答);
6、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
7、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相对重要一些,特别是法律素质);
8、法理学的性质与地位(要求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需要掌握一些小知识点,另一些点为以防万一,建议从简答的角度来掌握)。
第二编 法的本体
本编共计九章,在本书中所占比例最大,也是考试重点部分,需认真掌握。
需要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第四章 法的概念
1、“法律”的广狭二义(要求会用);
2、法的本质(重点,要理解);法的四点基本特征(重点,简答、选择、辨析均可出题);
3、法的定义(名词);
4、法的作用(法的作用的马克思主义解读要从简答角度掌握、法的作用的分类要从选择、辨析等角度掌握、法的局限性从简答和论述角度掌握)。
第五章 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1、法的渊源(名词,P53);
2、法的渊源的重大意义(选择);
3、法的渊源的类别(重点掌握,多角度,课上讲);
4、当代中国法的正式和非正式渊源(重点掌握);
5、法的分类(每年必考,重点掌握);
6、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从名词的角度掌握、法的效力范围注意理解和运用)。
第六章 法的要素
1、法的要素(法的要素从名词角度掌握、法的要素的特征以及意义从选择的角度掌握、法的要素的分类中掌握西方的四种模式和中国的三要素说);
2、法律概念(法律概念和日常概念的关系、法律概念的功能、法律概念的分类);
3、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概念、法律规则二要素说、法律规则的特点、重点掌握法律规则的分类(每年必考,重点分类课上详细讲解));
4、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概念、作用、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分类及适用)。
第七章 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特征;
2、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立法体系、法学体系及法系(注意它们的区别与联系);
3、法律部门(名词);
4、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和原则(选择);
5、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各部门法及其涵括的法律,掌握细一些,要会用)。
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
1、权利和义务概念(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中西方关于权利的八种定义从辨析的角度把握、本书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概念要求理解);
2、权利和义务的分类(多角度把握,课上具体讲);
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简答、论述)。
第九章 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名词,P102);
2、法律行为的特点(理解);
3、法律行为的结构(整体掌握);
4、法律行为的分类(掌握其中的重点分类,要求会用)。
第十章 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
2、法律关系的分类(重点掌握第二、五种);
3、法律关系的要素(主要是主体和客体,掌握其概念外延以及一些名词);
4、法律事实(理解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别,课上讲,要会用)。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名词);
2、法律责任的本质(辨析);
3、法律责任的构成(简答或论述);
4、法律责任的种类(理解,要会用);
5、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名词、简答);
6、法律责任的承担(掌握承担的方式,要会用);
7、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理解,要会用)。
第十二章 法律程序
1、法律程序(名词,理解);
2、正当法律程序(名词,掌握一些小知识点);
3、正当程序的构成要件(论述);
4、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简答)。
第三编 法的起源与发展
本编共包括三章内容,即法的历史、法律演进、法律全球化与法律发展。其中,法律演进这一章为重点章节。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1、原始社会的规则形式;
2、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理解);
3、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简答);
4、法的历史类型(名词);
5、中西封建法的区别;
6、资本主义法的原则(理解);
7、两大法系(几乎每年必考,重点掌握);
8、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理解);
9、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简答或论述);
10、法律演进(名词);
11、法律演进的模式(理解,课上详解);
12、法律继承(名词);
13、法律继承的原因、内容(简答或论述);
14、法律移植(名词);
15、西方学者的“法律移植”理论(了解);
16、法律移植的必然性(简答或论述);
17、法制改革(重点掌握,课上重点讲);
18、法律现代化(名词、其表现从选择角度掌握);
19、法律国际化的表现(三方面); 20、法律全球化的标志和内容(三方面);
21、法律区域化(注意其中的例子);
22、法律本土化的表现(三个方面)。
第四编 法的运行
本编共包括四章内容,即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职业、法律方法。本编属考试重点部分,需重点掌握。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第十六章 法的制定
1、立法(名词,P189);
2、立法的特征(简答,内容要理解,会用);
3、立法体制(名词)
4、中国现行立法体制及其国情根据(简答);
5、立法过程(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有哪些工作,注意小知识点);
6、立法程序(名词、小知识点、有些需要理解);
7、立法原则(名词、简答、论述)。
第十七章 法的实施
1、守法(名词);
2、守法的要素(注意小知识点);
3、守法的根据和理由(论述);
4、守法的条件(论述);
5、执法(狭义的,名词);
6、执法的特征(简答,要理解什么是执法);
7、执法的类别(抠细些,注意准确性);
8、执法的原则(简答、论述);
9、司法(名词);
10、司法特征(简答、理解);
11、司法体系(注意小知识点);
12、司法的原则(简答、论述)。
第十八章 法律职业
1、法律职业(名词);
2、法律职业的特征(简答);
3、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注意小知识点);
4、法律职业制度(注意小知识点)。
第十九章 法律方法
1、法律方法(名词);
2、法律方法特征(简答);
3、法律方法的内容(注意小知识点);
4、法律推理(注意小知识点);
5、司法过程中的辩证推理产生的原因(简答);
6、法律解释(名词);
7、法律解释必要性(简答);
8、法律解释权限(注意小知识点);
9、法律解释的原则(简答);
10、法律解释方法(名词、小知识点);
11、法律论证(名词);
12、法律论证的方法(简答)。
第五编 法的价值
本编共包括三章内容,即法的价值概述、法的基本价值、法与人权。属重点章节。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1、法的价值三重含义(理解);
2、法的价值体系的特征(简答);
3、法的价值体系的三个组成部分(注意小知识点);
4、法的价值冲突原因(选择);
5、法的价值整合的原则(简答);
6、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简答);
7、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简答、论述);
8、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简答、论述);
9、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简答、论述);
10、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简答、论述);
11、人权(名词、理解);
12、基本权利的属性(简答、论述,另注意小知识点);
13、人权的价值(简答);
14、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简答、论述);
15、法对人权的保护(论述)。
第六编 法与社会
本编共包括四章内容,即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文化、法治与社会建设。属重点章节。
需掌握的要点主要有:
1、法对政治的功能(简答、论述);
2、法与国家的关系(简答、论述);
3、执政党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简答、论述);
4、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简答、论述);
5、法与生产关系(简答、理解);
6、法的本质和任务归根结底在于保护、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论述);
7、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论述);
8、法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简答、论述);
9、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论述);
10、文化对法的决定作用(简答);
11、法对文化的作用(简答);
12、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简答、论述);
13、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简答、选择);
14、法律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简答);
15、法律文化(名词);
16、法律文化的作用(选择、简答);
17、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及其培育(简答、论述);
18、法治与人治(辨析、简答);
19、法治与法制(选择、简答); 20、法治与德治(辨析);
2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基本标志(论述);
张文显法理学笔记全重点 第5篇
一、法学的含义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研究活动和认识成果的总称。
二、法学与相邻学科
1.法学吸收其他学科的认识成果,推动其他学科发展 2.法学于其他学科双边问题或多边问题 3.法律人才是知识复合人才
三、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法理学理论研究要坚持一条路线、三个观点。1.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必须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
3.必须坚持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 4.必须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
(二)法学和法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P8
1.阶级分析方法。2.价值分析方法。3.实证分析方法。
(三)现代公民基本素质
1.主体意识 2.权力意识 3.参与意识 4.平等意识 5.宽容态度 6.法治观念 7.义务观念 8.理性精神 9.人本观念 10。全球意识
(四)法律人才的素质
1.基础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
2.法律素质: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 第二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一)1.法理学性质:法理学即法学基础理论的简称,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一般的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意识形态。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2.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3.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4.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其具体内容包括:第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第二,有关法律运作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关系的基本问题。
(二)法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第一,善于从具体事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或检验法理学理论。第二,联系其他学科的知识来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理论。
第三,要了解法理学的发展史,从法理学的发展史来理解和掌握理论。第四,要了解现代西方法理学,从中西方法理学的联系和比较来学习法理学。第五,要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研究现状,积极参与法理学的讨论。
第六:注意将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的学习结合。
(三)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学习法理学是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需要.学习法理学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需要。.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理论素质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四)中国法理学的未来
(1)科学形象的确立(2)实践指向的增强(3)学术流派的多样化(4)科际互动更加深入(5)国际化趋势更为明显(6)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意义
这是基本出发点,三个层面:
1、把法的现象放置到整个社会大系统中来加以考察,科学地确证法的现象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
2、对法的现象的本体属性进行逻辑的“思辨”,深入分析法的现象与社会生活条件的相互关系。
3、准确把握法的现象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探讨法的现象相对独立性的内在机理。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价值论意义
1、致力于分析法的现象功能状态
①法律要发挥特殊政治职能,即维护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利益。(法相对独立性)②法律又要发挥一般的社会职能,即调整社会生活关系,建立和发展社会实际需要的秩序。
2、把握法权关系发展的社会人类学向度
3、深入探求法的现象的基础价值
马克思既强调人是社会的人,又强调社会本身则是人的社会,从而奠定了科学的法学价值论基础
三、马克思法学的方法论意义P29 四.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一)丰富和深化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理论内容
(二)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三)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理论。
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P46
第四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一,法的概念和本质是法学的核心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1.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2.揭示了法与国家之间的必然联系; 3.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关系(意义)由此引起了法学理论的根本变革。
3.法的阶级本质
(1)法是意志的体现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初级本质)(3)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1)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四,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一般性,概括性
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2.他只调整它认为重要并且适合由法律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P46
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意志统一性和权威性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因此法律的内容表现为权力和义务)
四、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法律作用
一、法律作用的含义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法律的作用的实质:(1)法的作用的是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或人民(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意志影响社会生活的体现(法的本质的外在表现)(2)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3)法的作用是社会生产方式自身力量的体现。
第五节 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
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3.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局限。
4.法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于一系列社会条件。
第五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第一节 法律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法律渊源,又称“法源”或“法的渊源”,通常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也就是指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1.理论渊源:法律原则或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2.历史渊源:形成法律的历史材料
3.文献渊源:特质有关法律的百科全书,教材,专著及法学参考资料 4.本质渊源:法的本质根源
5:效力渊源:法的形式渊源或直接渊源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这是由中国国情,文化和传统决定的)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 6.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8.国际条约与协定
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1.习惯 2.政策 3.判例
第二节 法的分类
(1)国内法和国际法(2)公法与私法
(3)成文法和不成文法(4)实体法和程序法(5)根本法和普通法(6)一般法和特别法
第3节 法律的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把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认为发的效力是指由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适用空间三个要素所构成的法的约束力。
二,法的效力范围
1.时间效力(主要体现在法的溯及力),原则:1.从旧原则
2.从新原则 3.从轻原则
4.从新并从轻原则 5.从旧兼从轻原则
2.空间效力 1.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在局部地区生效
3.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涉及全国的,全国有效
3.对人效力 1.对我国公民的行为效力
2.我国法对外国公民或无国籍的人的行为的效力 对人效力的原则:属人主义原则
属地主义原则
保护主义原则
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原则
四,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
1.根本法(我国宪法)由于普通法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新法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常用解决方法:依法裁决,由法定机关改变或撤销,进行备案与审查)
第六章 法律要素
一、法律要素的含义 :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
特征:1.个别性和局部性 2.多样性和差别性 3.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判断一个社会的法律要素质量高低的标准通常由 1.法律要素含义的明确性与确定性程度 2.法律要素联系的紧密型及协调性程度 3.法律要素的专门化,技术化程度
法的要素的分类(法要素的模式问题)
1.命令模式 2.规则模式
3.规则,政策,原则模式 4.律令,技术,理想模式
(我国认为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为三要素)第2节 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含义
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指在长期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基础上对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门术语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
二、法律概念的种类
按照法律概念所涉及的因素,可将其分为四类:(1)主体概念。(2)关系概念。(3)客体概念。(4)事实概念。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则具有微观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确定性程度较高的特点。同时,法律规则也应具有可诉性、合逻辑性、合体系性、可预测性等特性。
二、法律规则的种类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它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权利性规则是规定一般的主体(如公民和法人)行使权利之规则。职权性规则,是指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之规则。
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指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规定在此问题上应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规定的规则。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是指其规定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任意性规则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又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行设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法律规则的结构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则从逻辑的角度看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
新的“三要素说”,认为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1)可为模式。(2)应为模式。(3)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为模式亦可称为权利行为模式,而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又可称为义务行为模式。它们的内容是任何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根据人们对行为模式所作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销、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
总之,在逻辑结构上,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尽管它们往往不表现于同一个条文当中。完整的法律规则就是行为规则和裁判规则(保护规则)的结合。
(二)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的。
在法律条文中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类情形: 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及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第二节 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含义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1.在内容上
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2.在适用范围上
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3.在适用方式上
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all-or-nothing fashion)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4.在作用上
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法律原则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同时,法律原则通过在法律运行中引入 “自由裁量”因素,不仅能够保证个案的个别正义,避免法律规则“一律适用”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正,而且使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弹性张力,在更大程度上使法律制度保持安定性和稳定性。总之,法律制度在法律原则的支持下,能够比制度的全部规则化具有更强的硬度和适应性。
二、法律原则的种类 1.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公理性原则,即由法律原理(法理)构成的原则,是由法律上之事理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是严格意义的法律原则,在国际范围内具有较大的普适性。政策性原则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而制定的一些原则,具有针对性、民族性和时代性。
2.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按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法律原则是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所适用的、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原则。具体法律原则是在基本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的原则。3.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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