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保障范文
方向保障范文(精选6篇)
方向保障 第1篇
一、居民住房现状看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意义
以宁波市镇海区为例, 区户均人口数为2.9人;3人户所占比例最多为4003%;2人及2人以上家庭所占比例为80%。
从表中看镇海区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7.25平方米, 比全市平均低7平方米;镇海区人均居住18m2 (含) 以下所占比例为14.29%, 高于全市平均数三个百分点左右。单从住房情况看满足镇海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申购条件的高达11.4% (人均居住18 m2 (含) 以下所占比例*2人及2人以上家庭所占比例) 。
从以上可看出镇海区是个人口密度高, 户均面积低的老城区, 居住情况不容乐观, 住房保障的压力很大,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工作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
二、实施住房保障工作的几点体会。
1、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
工作理念, 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安居才能乐业, 城镇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同时也是我们改善自身形象、提升自身价值的重要载体。
2、制定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
家庭实际的保障政策, 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先决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既是相对的, 又是动态的, 要根据低收入居民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正保障政策, 让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的居民。
3、落实保障资金和保障房源, 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关键所在。
“金丰阳光”经济适用房小区建成后, 改变了原来保障房源只能在拆迁安置房中调剂的被动局面。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和解困房差额资金都由区财政在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住房公积金收益或一般财政预算中安排, 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4、各项保障政策之间做到相互衔
接、互为补充, 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一环。对既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同时又符合扩大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在暂时没有经济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 可以先享受政府的廉租住房补贴, 在具备购买能力时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购房交付4个月后停止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让住房困难家庭有更多的选择, 政策更为人性化。
三、在新一轮政策的基础上谈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设想。
1、结合不同收入层次居民家庭的
住房状况, 总结一条以“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的, 分类解决各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政策路线图:首先对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 形式上采取以享受较高标准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现阶段我区还没有实物配租) ;其次要重点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 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 可采用定向申购为主、货币补贴为辅的保障方式 (现阶段我区经济适用房还没有货币补贴) 。第三要探索建立经济租赁住房制度, 经济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既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购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或单身居民的过渡性居住问题。
2、针对居民结构的变化, 探索研究住房保障的新政策。
首先要关注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中等收入群体, 解决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主要依靠市场调节,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对套型“90m2, 70%”的要求, 有效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供应, 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其次关注广大外来务工人员, 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主要依靠城乡住房出租服务市场来解决, 通过积极拓展合格的租住房源,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
3. 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方面的设想。
除单独建经济适用房小区外, 是否可探索在拆迁安置地块或商品房地块中带指标建设, 通过土地出让金来调节地价, 这样就不会形成贫民小区, 便于物业管理。
参考文献
[1]、曹振良等:房地产经济学通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2]、李斌:中国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J].社会学研究, 2002, (2)
[3]、董佳懋.对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J].上海房地, 2005, (11) .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的简介 第2篇
在劳动与社会保障特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知识、能力、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平行的关系,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是基础,只有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基础知识,才能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各种基本能力,才能提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课程体系的设置要体现层次性、结构性和系统性,立足于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养上,使专业特色建立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基础之上。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1、市、县(区)、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管理岗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2、城市街道、社区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中心)劳动就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等业务管理服务岗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3、各类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业务管理服务岗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4、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岗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方向5、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监察机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相关事业组织劳动关系管理服务岗位。
1.IT专业就业方向
2.苏州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前景
3.思政专业就业方向
4.公路专业就业方向
5.软件专业就业方向
6.法语专业就业方向
7.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8.计算专业就业方向
9.园林专业就业方向
浅议保障房分配难题与解决方向 第3篇
关键词:保障房,只租不售,公平分配,解决方向
保障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我国目前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有:以租赁方式提供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以售卖方式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我国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在保障房操作层面,有许多问题尚待明朗,例如哪些人应该居住保障性住房?如何避免其成为权力寻租的灰色地带?保障房的退出机制是什么?凡此种种,亟待解释。本文仅从保障房公平分配角度着眼,探讨解决保障房分配难题的有力途径。
1 保障房公平分配的现实意义
分配公平是保障房的“生命线”。如果保不住这条“生命线”,保障房建设就失去了意义,不但不能实现保障民生居住权利的目的,反而会使社会矛盾恶化。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些保障房存在巨大的差价或者获利空间,存在腐败和“寻租”问题。由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长期滞后,人们的就业和收入渠道多元化,政府对各类人的经济生活水平和住房状况难以确认,无法鉴别不实报告甚至谎报、瞒报家庭收入,导致国家投入的大量资金难以完全用于真正低收入的困难群体。建设长效的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机制和退出机制是重民生、得民心的根本。保障性住房的成败关键是能否堵住分配上的漏洞。
2 保障房分配难题待解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中,公共租赁房占200万套,成为保障房的主要形式。为了解决保障房建设的巨大资金缺口,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和建设公租房,很多城市均采取“租售并举”政策进行保障房开发,有的地方提出公租房使用5年后上市交易,将筹集的资金再用于公租房建设;还有的地方允许开发企业持有部分公租房的产权,或者配建商品房回笼资金。
拥有产权的保障房,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但又缺乏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以福州市保障房上市出售相关政策为例,2005年购买1套70m2保障房“鹤林新城”2室1厅单元房的价格为21万元,满5年即可上市作为二手房出售,售价为50万元,增值额29万元,增值幅度138%。出售过程除正常交易税费外,另外仅需要缴纳地价10%的土地出让金,大约7500元,仅相当于该单元售价的1.5%。相对于出售保障房获得的收益无异于九牛一毛。在巨大收益的利益面前,分配乱象频出,逐利者铤而走险趋之若鹜,保障房成为逐利者的“牟利房”。
2011年广东某城市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名单中,审核出了异地公务员、富二代、豪宅住户、百万富豪申请合格率不足七成。而这样的审核成绩,正是基于对申请人居住地地址、住房状况、工作单位,还包括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证券、保险等市值,车辆、商铺、其他资产等财产信息进行多层严密审核和公示。相比较国内很多城市走过场的保障房审核程序,其中浑水摸鱼者何其之多?
3 保障房分配难题原因分析
作为保障房供给的主流模式,如果想通过市场融资,必定是“可售的”无论是直接出售,还是变相出售。最典型的出售式保障房模式有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都具备“融资”优势。而我们看到,即使目前政策重点保障的租赁型保障房,例如公共租赁房,其出售的通道亦已被打通。地方城市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捉襟见肘,于是向保障对象出售一定的产权用以回笼部分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思路,成为越来越多城市保障房建设模式的核心。试点出售保障房部分产权缓解资金压力,这也就是说,即使在廉租房、经适房等租赁型保障房当中,申请人也可以先购买保障房的部分产权例如30%,政府持有剩下的70%。达到一定年限后,保障对象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将政府产权部分购买过来,最终将这套房屋变成自己的产权房屋。
以售为主的保障房模式,就暴露出保障房分配的大问题。由于本质上都是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供给住宅,市场价格和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就形成了巨大的寻租空间。目前各城市的解决办法,是通过限定购房者的资格,排除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但在信息不完备和个人财富快速变动的市场环境下,要完美甄别出合适的候选者,几乎完全不可能。近年借经济适用房为特定对象牟利的事件层出不穷,引发社会人士诟病。例如深圳对保障房制定的是“九查九核”及“三级审查,三次公示”的申请审核程序,“九查九核”,即指核查包括户籍、房产、车辆、商铺、存款、证券、贷款、保险和优抚九项内容。“三级审查”指街道、区和市三级,同时在街道和市的审查中进行公示,即“两次公示”。后来在实际操作中又增加了区级公示,变为“三次公示”,审核流程耗时耗力,还未能完全杜绝申请资格造假的现象,而国内其他城市相比较深圳而言绝对宽松,审核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4 保障房公平分配的解决途径
保障房分配问题缺乏严厉的惩罚机制。目前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规尚未出台,深圳和厦门等城市施行本城市出台的保障性住房相关条例,对虚假申请等行为做出处罚。以深圳为例,对保障房申请者隐瞒或虚报人口、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或取消其轮候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但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暴露出的诸多问题,说明5000元的罚款不足以震慑。深圳拟将罚款金额大幅度增加,拟对不符合条件的骗购人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如果骗购人申请成功后被主管部门发现,则加处1倍罚款,达到20万元。上述《条例》的修改,已获深圳人大的审议通过,只待广东省人大通过即可正式实施。相较于深圳而言,国内大部分城市的相应处罚是非常轻的。
除了重典治乱外,解决保障房公平分配问题更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制度的合理设计来加以杜绝。骗购现象的发生,根源在于保障房可上市交易。限价房自不必说,1999年4月22日建设部令第69号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5年后可获得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目前可买受部分产权的公共租赁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后是否可以上市尚无规定,但部分城市可能会参照上述的建设部规定执行。只要保障房可以作为二手房上市出售,其转手获益的差价就会让保障房成为逐利者的目标,从而在执行上丧失保障的公平性。
如果只租不售,保障房后续建设资金的压力就很大,能不能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性发展,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深圳、厦门、重庆等经济发达城市已开始禁止保障房上市,依托强大的财政实力建设大量的公共租赁房,由政府长期持有,政府亦可获得地段增值的巨大收益带来的资产重估价值。深圳市明确规定在2011年~2015年,禁止保障房上市交易,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价格回购,并重新分配。深圳废止保障房上市交易,便是要把握保障房资源的可持续循环,紧握房源在政府的手中。即使有完全产权的保障房模式,例如经济适用房,地方政府也要求经适房出售用于回笼资金再建设,并且经济适用房封闭运行,再卖给符合经适房条件的人或回购给政府。地方政府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持有大量的保障房,更有利于其城市运营与经济提升,例如重庆用1100亿元的公租房投入,拉动当地GDP约4000亿元的增长。通过住房吸引91万人在城区就业,通过经济和消费的活跃让周边的土地升值,并增加相关产业的税收。以公租房培育周边土地价值和产业升级,从而拉动经济和消费。
5 结束语
保障房的“建设前”问题引人关注,例如资金的筹措、土地的提供等;保障房的“建设后”问题,同样至关重要,尤其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关系到保障房的本质,即保障目的的兑现,进而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在城市财政保证的前提下,保障房应只租不售,居住者实现安居保障但不能拥有产权,无法到市场上以商品房价格套现,大大提高保障效率,从激励机制上切断寻租者的兴趣。上海市2011年将5000多套待售的经济适用房转为租赁型的公共租赁房,从中也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是否足以支撑公共租赁房,是整个保障房事业顺利进展的焦点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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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文.保障房,关键看落实——对福建省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的思考[J].城市开发,2007,(9):50-51.
[4]尚秀琳.3000亿元投入能否融化住房保障制度坚冰[J].改革与开放,2010,(23):04-05.
方向保障 第4篇
关于当前世界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我国的改革方向
作者
蔡鸿铭
摘 要:
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知识经济风潮涌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这种态势无疑使世界经济的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具有活力,同时也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挑战。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也是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关键词:社会保障 改革 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经济矛盾的多发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体制转轨能否顺利实现,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体制转轨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我们在正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还需充分地估计到市场调节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冲击和负面影响。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走向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面向新世纪,我们仍需继续努力,深入研究并解决新形势下我国劳动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还需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外一切有益的新鲜经验,为我所用。
一、当今世界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
那么,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之下,社会保障又呈现出一种什么样的态势呢,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关系又如何?我想社会保障的制度类型主要有三种
1、养老保险
在世界各国,提供养老保险津贴的模式主要有一下三种:
(1)全民津贴型。
即向超过一定年龄的所有居民发放津贴。这种全民津贴型又可分为对居民收入进行调查和不进行调查的两种方式,前者如南非,后者如丹麦和瑞典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是两者均采用的混合型。
(2)社会保险型。
即向受保老年人提供津贴,津贴从其完成就业年限或缴费年限为基础计发。这种制度在养老保险中最为普遍,德国、美国、意大利、日本、瑞士、菲律宾、巴基斯坦等国都实行这种模式。
(3)预防基金型,或称公积金制。
即在缴费人到达规定年龄时,发给其一笔相当于缴费总额的本金,并附加利息(有时本金转换成年金形式发放)。如新加坡、智利和斯威士兰等就实行这种模式。
2、医疗保险
按覆盖范围分,世界上的医疗保险制度可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全民医疗保险。即所有人均可享受医疗保险,如英国、法国及大部分北欧国家。二是部分医疗保险。即一部分人可享受医疗保险,而另一部分人则无享受医疗保险的资格。
按运作和组织方式分,世界上的医疗保险制度也可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社会保障机构与私营或公立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受保人接受医疗机构服务后不用支付现金,而由社保机构和医疗单位进行结算。这种模式多见于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二是间接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后先支付现金,然后到社保机构报销。这种模式多见于发展中国家。
3、失业保险
世界上的失业保险制度是针对市区工作,又在积极寻找工作的人员的一种经济补助。目前世界上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国家多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拉美、非洲和亚洲建立失业保险的国家很少。如亚洲只有日本、中国和蒙古有失业保险制度。
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在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又可细分为强制型和自愿型两种。二是在少数国家实行的失业救济制度。即由公共基金向失业者提供补助,但这种补助应根据收入情况
进行核定。
对贫困者给予救济,自古有之,最早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初期发展产生的社会成员间的互助行为:当有人遭到饥寒或疾病等的威胁时,其他人给予衣食或服务的援助。
这种互助互济行为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繁衍的手段,后来,它被社会用成文或不成文的社会规范固定下来,于是就有了世俗的慈善事业;自从宗教问世,又把这类社会规范纳入了自己的教义,作为实行宗教的精神统治的物质基础之一,于是就有了宗教的慈善事业;逐渐地,这种本来属于人类社会中自发行为的互助互济就变成了自上而下的恩赐,君主对臣民的恩赐,富人对穷人的恩赐,或者救世主对芸芸众生的恩赐,而在恩赐的背后,受贿者不得不付出接受人身依付的代价。这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始的救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用以安抚饥贫者、巩固阶级统治的一种手段。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发展。建立了有别于原有社会保障的新模式。体现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已经明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实施。然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成绩,也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制约保障功能的发挥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项目主要限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不能满足更多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要。
失业保险制度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四种具体情况适用。即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辞退的职工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亏损而暂停发放工资的职工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障。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的职工则更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
2、基金收缴困难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近年来,由于企业效益下降资金紧张等原因,社会保障基金收缴难度越来越大。基金收缴困难给社会保障工作带来许多问题。一些地方违背国家政策竞相提高社会养老统筹的比例,扩大了地方部门的利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3、社会保障尚未纳入法制化运行的轨道
法制不健全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带来了严重影响。一是基金收缴没有法律做后盾,拖欠基金现象日益严重,基金收缴困难。企业不为职工缴纳保险金,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二是从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上看,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特别是结余基金的使用存在挪用浪费现象,不仅降低了使用效益,而且危及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还处于发展之中,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尚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改革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思路
1、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逐步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功能健全、社会化程度高、有充分资金保证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改革方案的设计需要明确以下两点:一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并不雄厚。社会保障的范围只能逐步拓宽,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只能逐步提高,要充分考虑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二是居民个人作为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一个重要渠道,要考虑到我国目前居民总体收入和消费水平并不高,而且存在很大差异。
因此,居民个人对社会保障的缴费率要适度,不能定的太高。总之,下一步我国社会保障要从国情出发,既要迈出改革的步伐,又要稳妥可行,使之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建立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看,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明显低落于城市。这是由于过去长期的历史原因,也是由于城乡之间不同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
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同等重要都需要发展,但由于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在生产社会化程度、就业结构、社会分配结构、收入消费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因而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不可采取一个统一的模式,农村
不能照搬城市的办法。
农村要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但具体办法和标准方面应允许有差别。
3、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中的主导作用
社会保障既是一个分配问题,也是一项政府行为,单靠市场机制无法完全实现,需要国家财政参与分配和管理。
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财政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财政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枢纽,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而社会保障作为以政府为主体参与社会分配的行为,其本身就是构成了财政分配的重要内容,理应纳入国家财政管理范围。
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纳入国家预算有利于强化用款单位和基金经办机构的责任,有利于社会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有利于资金分配的规范性。财政参与社会保障管理,首要的问题是必须尽快把社会保障预算建立起来。
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和决算制度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改变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上的混乱局面。
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必须把社会保障预算与一般政府预算分开编制、单独反映。
加强对社会保障结余资金的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结余处于暂时的闲置状态,应对未来支付需求资金,也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财力。
为了保证这部分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从而能够均衡及时满足社会保障的支付需求,必须将社会保障结余资金引导到可靠有效的投资上。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政对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财政部门担负着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工作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能。财政会计管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管好用好社会保障资金实现其保值增值的前提。
开征社会保障税。
方向保障 第5篇
1 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面临的难题以及制约因素
1.1 就业市场发展和体制机制不完善之间的矛盾
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会直接影响到中国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变革, 换句话来说, 大学生就业制度变革从本质上看, 也是将人才配置的方式从计划转为市场。而且, 大学生就业市场和高等教育改革一直是一致的。第一, 高等教育其实是利用市场配置机制, 通过调整就业结构以及就业市场机制, 实现国内高等教育的预期效果。第二, 高等教育发展的变化是呈现阶段性的, 这对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也提供了更多的资源。目前, 高等教育已经开始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 这个阶段显著的特点就是大学生就业规模越来越大, 改革大学生就业市场, 就要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作用, 使市场合理的配置大学生人才资源。
1.2 经济快速增长和大学生就业困难之间的矛盾
最近几年, 国内的经济发展迅速, 每年GDP增长速度在10%左右。从理论上来讲, 经济发展应该会促进大学生的就业, 实际上, 每一年大学生的就业率都不是很高, 就业率处于下降的趋势。当然, 我们可以将这种现象归结为待就业大学生越来越多, 但是这个理由很难让大众所接受, 因为在同一阶段, 国内出现了大范围的民工荒,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呢?通过分析可知, 大学生就业困难主要是因为就业保障制度改革不够彻底。虽然大学生就业制度已经由计划向市场模式转变, 公共服务体系也比较健全, 但是保障制度在设计方面, 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 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 在现实当中, 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还应该不断的进步, 重视制度的建设, 采取激励的方式, 使经济发展和大学生就业保持一致的步伐。
1.3 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和缺乏高技能型人才之间的矛盾
世界性金融危机告诉我们, 一定要改变经济发展模式。《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于2011年出台, 明确规定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是调整经济结构以及科技的进步与创新。从理论角度来讲, 产业结构决定了如何配置各生产要素, 资源配置结构不同, 生产资源使用率也不一样。所以每一次世界经济危机之后, 产业结构都会被大规模调整, 淘汰落后的产业, 突出新产业的作用。在现实当中, 虽然资源配置、制度安排、社会需求以及科技进步都会影响到产业结构升级, 但是最关键的还是提高就业劳动者的素质。产业升级就是为了将劳动生产率提高上来, 尤其是全要素生产率, 最终的发展方向就是实现对人力资源的最高要求。
2 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建设方向及改革思路
2.1 建设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要以学生为主体
建设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就是为了使大学生可以及时的、公平的获得就业机会, 但现实当中, 这是很难实现的。在就业过程当中, 经常会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比如自然性失业、技能性失业以及结构性失业等。现阶段, 因为影响就业的因素比较复杂, 大学生一旦出现就业困难, 都是哪里有问题解决哪里, 缺乏系统性, 也没有成熟的改革思想。虽然国家实施了很多措施, 比如临时性就业、安置性就业以及灵活性就业等, 但是很多都是暂时的措施, 不能起到长期的作用, 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在这种情况下, 建设就业保障制度就要改变原有的政策促进模式, 要更加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
2.2 建设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 重点应该是方便大学生自由择业
国内的二元经济状态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 在以后的一段时期内, 也不会轻易改变, 大学生就业困难还会一直存在。其实, 现阶段大学生就业市场呈现的供大于求的现状, 并没有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对大学生就业的真实需求, 而是大学生就业市场被分割造成的制度体现。和理想状态比较起来, 大学生就业市场还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显著特点, 劳动力市场不同, 社会福利以及工资待遇也不一样, 大学生在就业方面局限性很大。所以, 要消除就业市场的分割现象, 使大学生可以自由的选择职业, 这是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改革的内涵, 也是其所要实现的目标。
把强调学生发展作为工作中心的原因, 是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力。这样做不仅能够体现学生就业的能力, 还是毕业大学生就业的水平体现。本文所说的大学生的发展主要是指:大学生就业素质和能力的发展, 包含大学生的就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素质提高, 以及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在当前的社会, 促进教育机制建设和大学生的就业保障是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集中体现, 就业难的问题是全社会关注大学生的焦点所在, 可是往往会忽略掉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以及其专业技能和学业素质对工作的影响程度。
在改革实践中, 改革户籍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会的保障体系, 并且调整许多种对大学生就业有阻碍的流动就业政策, 这些做法都属于把就业市场的制度进行分割和破除。市场经济发展和大学生的就业市场发育是紧密相关的, 此过程也体现了大学生的就业保障制度有政府主导型向市场导向型过渡转变;在一般的情况下, 社会在变化中, 政策要随着市场的变化做出调整, 政策的调整是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的, 违背了时代发展潮流一定会受到惩罚的。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过程充分利用市场的机制对大学生的资源的再配置效应, 而且人才资源在就业市场的发育过程中得到了有效的配置, 对经济的增长企业很大的作用。当前较为显著的问题是, 若是对于大学生就业流向的控制放松, 毫无疑问, 可以大大地提高大学生资源的有效配置, 也可以增加对社会发展的助推力。扩大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 各级政府组织都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当中, 也要着力大学生的就业市场建设, 使大学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发挥到最大的水平, 与此同时, 各级政府也要增加就业市场灵活性和完善社会的服务功能, 使更多的大学生更好地就业。
2.3 大学生就业保障制度建设要着力建构不同利益主体的协同机制
毋庸置疑, 大学生过去的就业体制在如今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政府已经不再主导大学生的就业, 多元化的利益者都参与到大学生的就业保障制度建设上来, 而且成为一种事实。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改革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重要的主体需求, 包括客户利益和相关者利益的需求。也包括社会的合作伙伴、雇主、政府的需求。
详细来说, 追求社会经济之间和高等教育之间的协调发展是政府利益诉求所在, 还包括大学生就业的公平;学生的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学有所成, 高校的投资可以实现持续和及时的回报;用人单位和社会可以获取优秀的人才作为储备, 促进经济的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和人才市场的作用是维护政府与市场的秩序, 减轻大学生就业的压力, 以此同时得到相应的服务报酬。高等学府要检验培养学生的质量, 来提高自己的办学声誉和竞争力。由此可见, 每个主体对于大学生就业的诉求有所不同所以也存在利益的冲突。而且, 就业和教育之间的脱钩, 各自利益驱使下的利益主体承受的能力是有限的, 也体现了解决此工作是一个需要密切合作的系统任务。
在当今, 建设大学生的就业保障制度的一个关键是找准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 尽可能地避免在大学生就业当中的错位、缺位、越位现象。用人单位和社会要在大学生的实习、创新能力培养、就业保障上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可是, 每个主体的参与都不是单兵作战, 而是要在高校、社会、市场和政府间紧密地参与合作。合理运用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的综合效能。总之, 政府出面是不够的, 需要多元化的主体共同协作, 把作用最大化发挥出来, 只有这样建立的就业保障的公共体系才具有活力和竞争力。
摘要:近年来, 大学毕业生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但是就业率却逐年下降, 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呈现, 呼吁大学生就业的声音日渐高涨。所以, 在当前全民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 研究大学生就业保障机制问题具有急迫性和重要性。本文分析了大学生就业保障面临的难题以及制约因素,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就业市场分割,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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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爽, 刘英侠, 谷涵.基于人力资源配置的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 2014 (8) .
方向保障 第6篇
中国房地产杂志社齐婧编辑首先对各位专家和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随后,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虞晓芬教授简要介绍了课题组团队在保障房建设与管理方面正在承担和完成的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科项目、浙江省软科学项目、浙江省建设厅和杭州市建委等课题情况;课题组成员黄忠华副教授和方雪敏同学分别就企业参与保障房投资风险认知、公共财政支持保障房的方式与效用等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了专题汇报。会议期间, 各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保障房建设与管理理论实践和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展望, 与会专家主要观点归纳如下。
一、保障房政策理念与定位
上海财经大学姚玲珍教授认为住房保障是世界性难题, 是永久的话题, 更是政府的责任。住房保障的理念演变由初始设想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演变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 体现了保障房建设与管理中政府的重要职能变化。政府对保障房的定位, 应往福利方向靠, 同时应考虑保障房建设的社会承受能力和土地承受能力。浙江大学贾生华教授认为政府不应将为低收入者建设与提供保障房视为负担, 住房保障是人人应享受的生存权, 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但同时政府住房保障不应大包大揽, 应有一个合理的定位。
二、保障房边界
浙江大学汪晖副教授认为我国保障房问题是在过快上涨的高房价背景下产生的, 保障房边界界定与高房价有关。而高房价又与我国经济增长模式有关, 尤其是和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的不匹配、不平衡发展紧密相关。地方政府在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 过量低价出让工业用地而限量高价出让住宅用地, 导致土地 (空间) 城市化超前和房价过快上涨, 也由此导致住房保障问题凸显。因此, 界定保障房边界的前提和基础是将房价稳定在合理水平, 持续快速上涨的房价将使保障房的边界难以确定。浙江大学贾生华教授认为保障房应突破户籍的限制, 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驳斥了政府为大量外来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房将增加财政负担、降低经济增长效率的观点。上海财经大学姚玲珍教授、浙江工业大学虞晓芬教授则认为, 政府在界定保障房边界时应考虑应保的范围是什么, 尽保的范围是什么, 同时应考虑政府和土地的承受能力。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陈慷副主任客观分析了现阶段政府不分户籍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房的范围在财政能力上的不可行性。杭州师范大学赵奉军副教授认为外来人口的保障房应由中央政府来协调和解决, 因为若由地方政府来提供, 则存在外部性、地方政府的策略互动和流动人口的用脚投票机制。
三、保障房的实践模式
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陈慷副主任介绍了杭州市住房保障实践模式及经验。杭州市的住房保障模式主要分为租、售两种:租赁型保障房主要是公共租赁房, 廉租房也将并入公共租赁房;出售型保障房主要是经济适用房, 今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将逐渐减少, “十二五”期间将从每年50万平方米减少到10万平方米。杭州市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城镇中低收入者、新毕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 而针对外来农民工住房问题, 则由各区、县负责集中建设农民工公寓予以解决。杭州市2011年开始采用宅地配建保障房方式来满足保障房的供给, 即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配建保障性住房, 建成后将房屋及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管理, 当开发商土地竞价超过拍卖底价的49%以上时, 转而竞标配建保障房比例。上海财经大学姚玲珍教授简要介绍了上海市住房保障模式。上海市目前已基本形成由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动迁安置住房组成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2300多万人口中保障房的规模达到800多万套。
四、保障房运营与管理
与会专家普遍意识到保障房的供后管理可能比建设成本还要高。上海财经大学姚玲珍教授认为建立保障房的退出机制也是保障房供后管理的重要内容, 供后管理关键还是对人 (保障对象) 的管理, 应使居民 (保障对象) 开心进入、理性退出。当前由于退出机制不完善, 政府很难使因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保障房申领条件的居民及时和主动退出, 这损害了保障房管理和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陈慷副主任指出杭州市目前已对保障房实施动态管理, 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廉租房申领对象, 及时取消其资格, 并请民政部门协调配合监察。
五、保障房供给与融资
融资是保障房建设管理中的难题。浙江工业大学课题组黄忠华副教授介绍了关于企业参与保障房投资建设风险认知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通过100份企业问卷调研发现, 虽然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但企业不太愿意参与保障房投资建设, 企业对参与保障房投资建设的风险认知与风险意愿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企业认为最大的风险是融资风险、其次是收益风险。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陈慷副主任指出目前保障房主要由政府来负责建设, 由于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少, 企业不愿参与建设。杭州市目前公租房的租金综合测算后约为市场租金的50%~70%, 投资回收期长。浙江工业大学虞晓芬教授认为低成本的融资、低成本的土地价格、低税收, 保证略低于社会平均收益的收益水平是吸引民间资本介入保障房的制度条件, 政府必须创新融资体系,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保障房REITs基金和定向私募债券。保障房REITs是指由政府提供基本收益担保和税收优惠, 委托专门投资机构进行保障房投资经营管理, 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一般房地产信托基金不同的是:不受份数限制;由政府提供基本收益担保, 保证投资者基本收益;享受税收优惠, 避免重复征税;期限长, 与保障房投资回收期长相匹配;筹集资金只能用于保障房建设与经营, 封闭运作。保障房定向私募债券是由政府委托的保障性住房开发公司向与其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其优点是:发行成本低;对发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可不需要提供担保和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REITs和定向私募债券对低成本解决公租房建设长期资金来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六、保障房保障方式及其效用
浙江工业大学课题组成员方雪敏同学介绍了关于保障房保障方式及其效用的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通过杭州市476份居民问卷调研发现, 不同类型保障方式的住房效用存在显著差异, 其中廉租房保障效用最高, 货币化补贴保障效用最低, 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居中。这一发现不同于研究者的预期, 不同保障方式保障效用差异的原因和机制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研究还发现, 社会隔离感、理想住房类型、家庭规模、住房区位、产权和居住稳定性等因素对住房保障方式选择具有显著影响。浙江大学贾生华教授肯定了保障房效用研究的意义, 并指出影响居民保障房效用的主要因素可能与住房预期和现实住房保障的差距密切有关, 若居民实际得到的保障房超过住房预期, 则其保障房效用就高;反之则相反。上海财经大学姚玲珍教授也认为保障房的效用与保障对象的期望有关, 期望越高, 而实际住房保障水平和服务越低, 则满意度就越低。复旦大学陈杰副教授认为, 研究发现货币化保障满意度最低, 这可能与是否是自愿选择还是政府强制有关, 政府的强制推行可能降低保障效用, 还提出可采用社会实验方法来对保障房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浙江大学汪晖副教授则提出不同观点, 认为保障房目标是满足基本需求, 由于保障房归根结底是用纳税人的钱, 所以应立足于满足基本需求, 不应考虑满意与否, 而且这是一个较主观的概念。
七、保障房建设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上海财经大学姚玲珍教授认为国际上住房保障手段主要可分为“补人头”和“补砖头”两种方式, 理论上“补人头”方式的效率更高, 美国的住房券住房保障方式比政府直接建造保障房方式要更有效。国际上许多国家在住房保障的早期大多以“补砖头”为主, 但当经济发展和保障房存量规模达到一定阶段后, 就转而采用以“补人头”为主的住房保障手段。复旦大学陈杰副教授认为国际上与我国保障房最对应的英文是“Public Housing”, 无论国外的公共住房还是我国的保障性住房, 都含有社会保障的含义, 目的是为社会构建住房安全网。浙江工业大学黄忠华副教授提到美国的包容性区划 (Inclusive Zoning) 与我国保障房的宅地配建模式基本一致, 应学习美国包容性区划的经验和教训, 它可能会抬高地价和减少商品房的供应, 从而导致商品房的价格上涨, 加剧住房保障问题。
八、保障房建设与管理未来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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