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社会实践报告
法学系社会实践报告(精选8篇)
法学系社会实践报告 第1篇
第二次来到广州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处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法学系社会实践报告 第2篇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姓名:袁张莉 专业:法学 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级:2009级 实践单位: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时间:2011/7/3—2011/7/29
作为一名大二的学生,到目前为止也接受了很多社会实践项目,比如支教,兼职,勤工助学等,但是暑期社会实践是第一次接触的比较正式的实践活动。正因为如此,我更想接触一些和专业相关的工作,希望从中能够了解更多司法部门办案流程,内部工作模式以及人员编制等,为将来求职就业做好打算。怀着这样的目标,我联系了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部门,争取到了到该检察院实习的机会,并被分配到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有四大职能:管理服务职能,综合协调职能,监督指导职能,参谋咨询职能。从工作属性上来说,办公室工作具有综合性、广泛性、从属性、服务性和琐碎性等特点,从工作任务上来说,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而检察院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是承上启下、联系各方的枢纽,担负着后勤保障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重大职责。正因为如此,分配到实习生手上的工作也很繁琐,需要很大的耐心,同时也要求实习生一定要细心。
领导我们进行工作的时赵岩老师,老师首先让我们了解了一下检察院的环境,和我想象中一样庄严肃穆。第一周的工作比较简单:填写档案封皮。咋一看是个轻松的活儿,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档案封皮上需要盖好几个章,包括:全宗号,,保存日期以及单位。盖章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要清晰,位置正确。这就要求我们在盖章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力度、油墨量以及下手的位置。第一天下来真的觉得手很酸。连续干了一周,每天重复这种工作不免会觉得枯燥。想想老师们长年干这些工作,真的需要很有耐心。
第二周的工作相对复杂,而且更具有专业性——核对,修改并补充案件信息以及嫌疑人信息。案件信息相对简单一些,但嫌疑人信息很多,包括案由,籍贯,住址,处理结果,是否上诉,上诉结果等十多项。要找出其中的纰漏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刚大二,掌握的知识并不是很丰富,很牢靠,很多地方都要向老师请教。不过在老师耐心地讲解下,很快就能熟练地处理问题了。
第三周主要是整理往年的档案,比如找出档案盒信息不全的档案并将信息补全,将排序错误的档案归位等等。这项工作看似比较简单,但是一如既往地需要细心,而且工作量比较大,需要很高的工作效率。
第四周主要做了一些整理电子表格,资料并将其归档的工作。由于前短时间接触的比较多了,做起来已经比较轻松了。
当然,这段时间还做了很多其他事情,比如帮老师接待来访人士,分发资料给其他部门等。毕竟是办公室,工作多而杂,但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工作都会尽然有序地进行。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感悟颇多。首先,理论知识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往往碰到一个案子的具体问题就得去请教老师,另一方面,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后来跟老师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次实习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地去积累。临行前,老师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以后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其次,清楚了自己的就业方向。通过此次检察院实践,了解到绝大部分公务员的工作是比较单一的,需要的是性格比较平和的人。然而我的性格过于外向,似乎不太适合公务员这个圈子,至少不适合整天坐在办公室整理文案这样的工作。所以,决定以后向律师或者法官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和老师的交流,下定决心打算考研究生了。毕竟,很多法学工作岗位都是有学历要求的。这也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清晰的大致规划。
第三,发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很多法学专业的工作要求敏捷的思维,问这种思维必须建立在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对一些问题的答案模棱两可或者无法正确用法律语言表达。这正是自己知识掌握不牢的体现。今后应当多多巩固,打好基础。同时,也应该学而致用。
同时,在工作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第一、犯罪分子绝大部分是一些无知的人,比如农民、工人或者无业游民。为什么是这些人?我想大家都很明白,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法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无意之间一条腿已经踏进了监狱。当然,很多时候周围没人可以提醒他们,结果就是他们真的进了监狱。既然,“不
知者无罪”不适用现代法律,那么就应该让更多人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我觉得我国的普法范围实在是太小了(虽然近年来有所改观),特别是一些小城市,普法只是个口号而已。这么多学法的人到底都在干什么?无疑,我是气愤的,但是更多的是失落、无奈。希望更多的法律人能够投身到普法工作中去。同时,高官犯罪的现象也很多,主要是贪污贿赂。这是一个永久的话题,长期备受关注。归根到底是贪婪惹的祸,当然,国家制度也有可能存在不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长期探索,不能一蹴而就。
另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发现很多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这和生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息息相关。无疑,这些年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确是突飞猛进,不在为吃穿发愁。但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否反映出一个问题——父母忽略了孩子的精神教育。越来越多的父母在教育方面只在乎是否能拿高分,是否能考上大学等问题,完全忽视了孩子的品格教育。在这个物质丰富甚至是泛滥的新时代,到处都是诱惑,为父母有义务教会孩子如何抵制诱惑,至少应该让孩子能够分辨是非黑白。
最后,想说一点儿关于检察院内部工作体制的问题。在办公室实践过程中,发现各部门联系并不是很密切,配合得也不是很到位。办公室是工作枢纽,有统筹的作用,但是更需要各个部门积极地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当然,检察院整体工作氛围很和谐,一切都尽然有序。
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老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法学系社会实践报告 第3篇
专业认识教育是大学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端。肯定、积极、清晰的专业思想能促使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 尽早进行职业规划与设计, 培养和激发学习知识和掌握技能的精神和动力。在我国, 大学新生的入学教育以常规内容的普遍性教育为主, 包括校史院史、学籍规定、校纪校规、心理调适等方面, 但是新生对专业的认识教育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学生很难形成对专业的认同感。
专业认识教育对于新兴学科支撑下的新兴专业尤为重要。医事法学是医学与法学的交叉、融合的新兴学科。它以卫生行政执法、医政监督管理、医疗损害处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为核心, 涵盖医疗卫生管理、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妇幼卫生保健、医学新技术的法律规制、医疗保险、医学法律人才培养等相关领域。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是在我国卫生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医疗纠纷逐年增多, 国家不断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卫生监督执法、医疗社会保障力度, 而医学和法学双学科复合型人才又极其缺乏的背景下创设的, 它以医事法学学科为支撑, 专业定位为“医法结合, 以法为主, 培养具有医学教育背景的, 能够在司法机关、卫生行政机关、医疗机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法律实务或卫生事业管理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昆明医科大学自2005年开办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以来, 截止到2013年已经为社会输送了172名毕业生, 就业岗位主要为省市地州医院医务部、法院、检察院、政府的卫生行政、司法行政部门、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等, 基本实现了专业培养的目标, 社会对于医事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是迫切的。
然而, 作为新兴学科和新办专业, 办学过程伴随着来自社会的诸多疑问。首先, 医学院校是培养医生的, 怎么会培养法律人才呢?其次, 医学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究竟去哪里就业?第三, 新专业要么没有毕业生, 要么刚毕业几届, 用人单位的认知度不高, 是否会影响就业?在这些社会舆论的影响下, 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新生初入校门后, 对专业认识是迷茫的。
鉴于此, 如果在新生入学后不能及时开展专业认识教育, 将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首先, 对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不够重视, 就业时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由于医事法学以培养掌握法学、医学、管理学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对学生的培养要求比传统的法学专业更高, 大学四年时间短、任务重, 如果缺乏早期的学习计划、学习方法指引和职业规划, 学生是很难成为医法结合的“双料”人才, 只会变成医法不精的“四不像”。其次, 入学后缺乏职业规划, 就业时比较盲从。有的学生入学后不了解所学专业的就业方向, 通过四年学习也不能认识兴趣所在, 不能为职业目标积累竞争优势, 就业时什么单位都报名, 但因准备不足或竞争力弱而被淘汰。最后, 出现专业抵触情绪, 引发厌学、逃学, 甚至退学行为, 严重影响班风和学风建设。
二、开展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学生专业认识教育的途径
1.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解读。
向新生认真解读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目标、培养要求 (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知识要求、技能要求) 、课程设置 (理论课和实践课) 和教学计划, 尽早让学生了解学习目标和学习进程。
2. 课外阶段性读书和自主学习指引。
医事法学方向的学生既要具有基础性的医学和法学知识, 又要深入到二者交叉融合的领域有所专长, 所以有限的课堂教学无法实现这一目标, 必须要让学生利用好课余时间进行自主学习。我们编写了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课外读书和自主学习指引手册, 大学一年级时, 结合学生进行法学和医学基础课程学习, 围绕“人文精神和法学启蒙”主题, 推荐了《法庭的故事》、《西方法律思想简史》、《医学是什么》、《医学人文十五讲》等书籍。大学二年级结合学生进行部门法学的学习, 围绕“走入法学部门法”主题, 推荐了《民法的精神》、《刑法的启蒙》、《民事诉讼原理》等书籍。大学三年级结合学生进行临床医学学习, 围绕“临床医学中的法律风险与纠纷处理”主题, 推荐了《医疗纠纷案例精析》、《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实务》、《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学》等书籍。大学四年级结合学生进行卫生法学、卫生管理学学习, 推荐了《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医事法前沿问题研究》等书籍。针对对医事法学研究有兴趣又学有余力的同学, 围绕“卫生法学和卫生政策高级阶段阅读 (比较法研究) ”, 推荐了《外国医事法研究》、《用法律保护公众健康:美国公共卫生法律解读》等书籍。另外, 推荐了法律学习研究和论文写作书目、法学核心期刊和常用网站、医事法学核心期刊和常用网站、法制类节目和影视剧、医学伦理与法律影视剧等。对新生进行指引后, 以学生社团组织“青年法学会”为群体, 组织学生开展读书交流报告会、观影讨论活动。
3. 尽早接触法律实务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当今我国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存在“四有余, 四不足”的问题, 即专业有余而广博不足, 理论有余而实践不足, 动口有余而动手不足, 考试成绩有余而办事能力不足。 (1) 针对这一情况, 在法学专业认识教育中, 应尽早地带给学生法律实务工作的感性认识, 促使其对实践教学、暑期社会实践等加以重视。 (1) 每月第一个周四晚, 青年法学会在活动室放映“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中的典型案例, 并邀请教师做现场分析和点评。 (2) 引入全国律协举办的律师培训网“点睛网”, 引导学生聆听全国各领域知名律师的讲座, 分享他们实务工作的心得体会。 (3) 邀请省内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卫生机构人员等开展职业介绍、工作经历、人生阅历的讲座, 例如《法官的职业感悟》、《检察官的公诉心得》、《在辩护的道路上》、《打开公证之门》、《食品安全执法的苦与乐》、《走进医疗事故鉴定》、《从一起重大死亡医患纠纷的化解谈人民调解体会》、《说说医务部的那些事》等。这些讲座使新生明白要投身法律职业, 要扩展知识面和生活阅历, 还要加强吃苦耐劳、责任感、职业道德和纪律、金钱观、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修养。 (4) 走进法庭。新生在真实的纠纷解决环境中, 了解法官、律师等不同法律职业在法庭上的角色, 感受法律工作的严肃性和神圣性;与法官、指导教师的交流, 能激发他们在真实具体的个案中寻求法律运用规则的兴趣, 为今后开展案例教学、诊所式法律教育打下基础。 (5) 毕业生现身说法。邀请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毕业生回校, 分享自己的求职过程、适应大学和社会的心路历程。这一活动最受新生欢迎, 因为是前人经验与教训, 同学们感同身受, 特别是已经找到专业对口、兴趣所在的工作的毕业生为大家树立了榜样。新生还可借此机会和毕业生建立联系, 利用课余或假期去自己感兴趣的行业中有毕业生在的工作单位调查和实习。
三、开展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学生专业认识教育的启示
1. 融思想道德教育入专业认识教育。
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认为“法律教育的目的, 是在训练为社会服务为国家谋利益的法律人才, 这种人才一定要有法律学问, 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社会的常识, 才可以合于时宜地运用法律;一定要有法律的道德, 才有资格来执行法律”。 (2) 法学教育最终的目标, 应使公平、正义的理念真正内化为法律人的内在信念, 成为他们行动的指南。因此, 法学专业认识教育要培养新生忠于事实、忠于法律、除恶扬善、清正廉明的思想品质和社会正义感。诚然, 开展这一教育是有一定难度的, 因为当前的社会和司法实践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给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2. 以就业为导向, 提高专业教育时效性。
学生的就业期望要成为入学教育设计的主要因素。当然, 期望不可能统一, 因此法学专业的就业是多元化的。笔者赞同有学者概括的法学教育基本要求是“强化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平台、凝练专业主干、灵活专业方向”。 (3) 就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而言, 首先, 要引导新生在专业认识教育中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 确立心仪的职业。无论是邀请用人单位进行的关于人才标准、人才价值、人才入职的专题报告, 优秀毕业生的现身说法, 还是走入校园招聘会, 都是为了让新生及早认识自己适合做什么, 明确就业定位, 设计未来。同时, 也让新生感受到就业竞争的压力, 提高学习主动性。其次, 对新生的不同期望进行深入、具体、分类、分层次的引导, 使其了解不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在学习和实践中能有所侧重, 例如, 法官、律师等传统法律职业要侧重部门法学和关注司法考试;医务管理人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医学知识, 重视医事法学特色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公务员要突出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写作和信息处理能力、交往能力。教师或研究人员要加强法学理论修养, 要有对学科前沿或有争议问题的思考力、语言表达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 要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 关注研究生考试和学位教育等。公司企业法务或管理人员要侧重相关部门法学的学习和运用, 如《保险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 还可以利用全校性选修课、其他专业的课程或自学补充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知识。
摘要:作为新兴学科支撑下的新兴专业, 开展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新生专业认识教育非常重要, 直接关系到专业思想稳定, 明确学习目标和早期职业规划。昆明医科大学法学专业 (医事法学方向) 的新生专业认识教育实践, 增强了学生的专业认同感, 为开办该专业的其他高等医学院校加强新生专业认识教育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医事法学,专业定位,专业认识,专业认同
参考文献
[1]汪育文.大学新生专业认知教育亟待加强[J].文教资料, 2010, (3) .
[2]赵美玉.大学新生入学教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现代医药卫生, 2013, (5) .
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 第4篇
法学院的学生毕业以后,实务部门也往往多有微词,实际上这种现象在西方也存在。人们往往指责大学法律教育的不成功之一在于培养的学生不会办案,这实际是一个错觉,学生在大学里学习的只是法学理论,根本没有接触过处理实际案件的训练,他(她)怎能会办案?学什么会什么,这是起码的逻辑。因此法学院就要通过某种改革来进行弥补。法学院学的东西考完试以后,大部分都交给老师了,真正记得的很少,只有在办案的时候,觉得办一个案子我就能进一步,而且办一个案子,理论上的问题就发现得更多。实际上实务和理论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法律教育的规律是必须在实践、学习和实践的反复的过程中达到一种正确的认识,纯粹书本的学习是很难满足需要的。
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很多高校进行了改革和探索。诊所式教育就是一个补充性的教育模式,是改革的措施之一。法律诊所实际上是实践性法律教育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说在西方是比较流行的一个新的教学模式,中国的一些院校现在也正在开展。诊所式教育就是要在学生在校的时候,为学生提供一些机会,接触一些实际,然后通过自己主动学习的方法体验一下。
其实,法学教育并不是简单的增加一两项类似诊所式教育的改革措施就能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因为法学教育的改革首先应当明确需要给这批人准备一个什么样的知识结构,你要给他提供一个什么样的基础,这就带来了法学院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法学院,涉及到一个培养目标的问题。正如蔡枢衡先生所认为的,法律教育应当解决的三个根本问题,即法律学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应该教些什么东西?最好怎样教?
法律教育大可归为培养包括了立法、司法和法学教师以及法学研究人员等几种职业人才,概括而言就是学术型人才和实务型人才(虽然有时两类人才很难区分)。因此,学术型法律教育与职业主义或实务教育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处置的问题就是我们应当重视和解决最大的问题。法学教育应当在学术型法律教育与实务教育两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从课程设计、时间分配、学科建设、评价标准、目标定位等方面全盘考虑。
课程分配次序可根据法科的特点采取下列原则:先法律的补助科目而后法律的科目;先普通科目而后特别科目;先实体法而后程序法;先总论而后分论;先公法而后私法等等。就时间分配上而言,法律学校应当添设完备的模拟法庭、讨论室和法律救助社等等,以加强实务训练。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第5篇
xxx县xxx镇距省城xxx93公里,地处洮河下游河谷地带。全镇总面积128.91平方公里,现辖30个行政村。随着兰临高速公路的建成开通,xxx中心大镇的区位优势更为突出。xxx镇将自己定位为xxx市的卫星城和后花园,在规划理念中提出碧水蓝天、绿地鲜花、淡墙红瓦。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和城郊型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培养发展蔬菜、花卉、文化、旅游、社会服务等产业。
在为期五天的活动中,我们分别走访了xxx镇的木厂村、双联村、阳屲村。我们对这三个地理位置、经济发展、自然环境均有所不同的村落,分别进行了乡村支教、劳动、农户走访活动以及有关法律、经济等方面问题的解答和知识普及。
(一)、走进木厂村
木厂村距离xxx县中心不远,洮河水和高速公路邻村而过。凭借着十分优越的地理环境,木厂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在众多行政村中有着较高的水平。
木厂村共1891人,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年。村子中田地较少,多为蔬菜供给地,经济收入多来自于外出打工的和食品小作坊。木厂村较重视教育,在村政府设置了农家书屋,农家书屋共1463册图书,总价值达2.5万元。村里面对考上大学的学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以示鼓励并在假期对村里的学生进行补习。
14日下午,我们对木厂村的状况进行了了解,并在村支书的带领下大致参观了木厂村村政府、五个社区(大队)以及特色小作坊。在与致富带头人的闲聊中,我们了解到政府对村上的企业与小作坊的支持力度比较大,在经济和政策方面给与鼓励,这是得小作坊有着良好的发展。腐乳生产在木厂村的小作坊中占10%,一家制作单位负责人告诉我们,他们家的腐乳主要送往xxx县进行销售,因为是祖传的秘方,销量和口碑不错,但由于经济及管理上的问题,所以在制作规模上并不能有效的扩大生产。
15日与16日上午,我们对村上的暑假补习班进行支教。班上的孩子都是小学二年级到初二的学生,他们阳光般的笑脸,让人觉得朴实而快乐。这些孩子中只有两个人去过xxx市,而其他大多数孩子从没有离开过xxx镇。所以我们并没有在知识上进行支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回答了孩子们的提问,并给他们讲述了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还和孩子们一起玩了篮球和久违的跳皮筋,那种童真感染着我,让我不会在意那个看起来像是有着百年历史的篮球、不在意那狭小的活动空间。我们将学长学姐捐献的书籍赠送给了木厂村的政府,希望我们可以近一点绵薄之力。
15日下午,我们分组走访了农户家。村上正在建广场,因为农忙过了,所以村上很多老人都来帮忙,他们说这是他们的义务,所以只会象征性的拿一些工资。工程要持续一个半月左右,每天大概要干将近八个半小时的工作,工资在20元到45元不等。工人们说,大多数农家的年轻劳动力都在这个时候外出打工了,留守的多是老人和孩子。据了解,因为地少,自己家种的粮食和蔬菜基本没有剩余,外出打工挣得的钱一般都用于生活费,如果家里人生了大病,通常还要借钱治疗,一年根本剩不下几个钱。如果孩子考上大学,学费会成了他们最大的困扰。如果没有上学,家里面就会攒钱给孩子结婚。一场婚礼中,男方家除去房子还要花将近四五万元,而女方家也至少要出一万元以上的财礼钱。在聊天中得知,一般村里的女孩子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就已经结婚。
一位老大爷告诉我,给外打工的单位不仅会克扣工资,甚至有时还会拖欠工资。而在外打工的人员一般也只会与雇佣单位达成口头协议。在了解中得知一户姓史的人家就因事故打了一场官司,我们一行人就匆匆赶了过去。史家的大儿子史咏平是xxx镇木厂村上的人,07年去xxx打工,在xxx地质公司干建筑方面的工作,并未与公司签订雇用合同。工作的第十一天,在替他人顶工时,不慎从架子上坠落造成重伤。公司在事发后前两个月中一直向史咏平家中保密,两个月后,听说一直没有联络的儿子躺在医院时,史母立刻进了城。在得知史咏平的伤势后,其妻子带着仅一岁的女儿走了,只留下了一纸离婚协议。家里的地荒了很久,无人打理,而拖欠医院的医疗费却与日俱增。史咏平一家在与公司商量未果后,决定上诉。农村人一般是不愿意打官司的,但面对数额巨大的医疗费和躺在床上的儿子,不识字的母亲决定请律师打官司。然而,事情的结果仍旧难以让人满意。当我们一帮法学院的学生站在史家的院门口和他们挥手道别的时候,我觉得很痛心,很悲哀,很迷茫。
在木厂村的三天让我感慨颇多。因为村子距离镇上比较近,所以经济条件和文化生活都有着城镇的影子。村里的民风很淳朴,村民们没有什么很高的奢求,只是希望平平安安的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在聊天中,老大爷老大妈总是说他们现在享上了清福,他们很满意。当然在这些天里,我们也听到了许多抱怨、许多无奈和许多不尽人意,但大多数的家庭还是过着幸福安和的生活。
(二)、走进双联村
双联村距离镇中心比较远,在乘车很长时间后才能到达。双联村共有404户人家,838个劳动力(其中东乡族、回族有89户,351人)。村支书告诉我们村上人均收入可以达到2223元/年,来源主要是劳务输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渔业、玉米和冬小麦种植业以及花卉养殖。村上的经济发展目标是产业化、现代化、集约化、园林化,目前他们已经建立了养猪场、养鹿场,以及草莓种植基地。由于并未提前联系好,所以我们没能前去参观。
因为有支教团,所以双联村小学还没有放假,我们便将带来的很多衣物、学期用品和书籍捐献给了小学,我们将衣物亲手发到孩子的手中并激励学生们好好学习。我们在小学里四处转了一下。小学很小,在校学生共60余名,平均一个年级只有十几人。学校里只有一台电脑,但具体用于教学的哪一方面,并没有人告诉我们。孩子给我说,他们的音乐课是由班主任来上的,二班主任还要教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及自然。小学里有两个英文老师,其中一个会弹奏手风琴,所以也会带音乐课。但是,孩子们只有在过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才能听见手风琴的声音。
随后,我们在双联村进行了走访。双联村在众多村子中属于经济发展比较差的。我们走访的一户人家仅有两间房,而每间房的面积大概在六平方米左右。家里面有四口人,夫妻二人、儿子以及老母亲。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家里的地一般由妻子打理。我们初进他们家时,他们还显得有些拘谨,在我们解释完来意时,他们变得大胆起来,并告诉我们村上的政治并不民主化,他们几乎不知道村上的每一笔开支都用于什么,他们也并没有觉得自己从中受惠。村里面的村长是由村民自主选举产生的,村支书是由上面派下来的。但是在村里,所有的大权都掌握在村支书手中,而村长就等于是个虚职。据说,就连村上的特困户一般都与村支书多多少少有些关系,才能评上。
在结束走访时,我们又碰到了补习的孩子。看得出来,孩子们很高兴,但是又很害羞。我们一起聊了有关学习的事情以及家里的状况。一个二年级的小女孩扑闪着眼睛告诉我们,父亲因为打工摔坏了腿,家里只有母亲一人干活,而她还有一个也在上小学的哥哥。孩子的脸上没有消失过笑容,仍旧很高兴的告诉我们她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三)、走进阳屲村
阳屲村是xxx镇最偏僻的干旱山区村,却也是xxx县最有名气的一个村。2007年以来,阳洼村就被列为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基地,当地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靠着先天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沼气、药材、食用菌种植等产业,生活水平有很大改进。该村在经济上取得的成绩多次被央视新农村建设所报道。村里用上了沼气池,80%的农户买上了“卫星锅”,看上了大彩电,很多农民成了“手机族”,每家每户都不用再去打井水,因为自来水贯通了整个村子。
村子在山上,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同时也远离了城市的繁华。但是在村支书的带领下,阳屲变成了一个在城市里也很有影响力的村子。不论是胡锦涛总书记还是时任甘肃省省长、现任甘肃省委书记陆浩他们都曾坐在村支书瓦广吉家的沙发上拉着他的手感慨着。
村里面到处都是丰收的胜景。我们一行人便下地帮助农家进行劳动。一把把捆好的麦子被一批批的压在了麦垛上,我们就负责运送和传递。在男生们扬麦秆的时候,所有的女生都已经挽起袖子开始做饭了。大家分工明确,我负责架火。这是一项艰难而又有趣的事情。在烟熏得发黑的灶台前,把玉米杆一只一只的插进灶口,这是一个机械而又简单的动作,但是如果想不把火捅灭并掌握火势的大小,这可是一件有技术含量的事情。
吃饭的时候,村支书告诉我们村里面主要依靠土豆、养殖和劳务输出致富。他还向我们展示了各个领导人和他的合影照片。
随后的时间里,我们去了街头,为大家解释出现的有关法律、政治、经济等问题。
在几天的实践活动中,我深感村与村之间的不同。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村子都存在着以下问题:
1、教育问题
所有我们走访过、听说过的村小学的教学设备都极为简陋。孩子们就是在泥土的校园和砖头的教室,进行着义务教育。虽然有着国家的政策,但是还在在上完初中后、甚至小学后,就开始打工挣钱了。
村里小学的师资力量极为薄弱,很多教师都不是通过正式的聘任程序和制度进来的。这些老师有些从小也没有收到正规的学校教育,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继续给他们的下一代传授知识。尤其是英语发音,更是带着浓郁的中国风。
学校的教学设施很贫乏。有些小学有远程教育系统,但从来都没有用过。究其原因,竟然是没有老师会用,设备就这样安静的被锁在尘封的房间里。
村里面有图书室,但是几乎所有的图书连折痕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书在这里的作用竟然是展览和摆设。
2、观念落后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与外界联系的增多,并没有真正改变村民们的观念。比如:有许多村民家都有音响设备,但却只是摆设;村小学还是一样的落后,孩子们满足了物质的需求却忍受着精神的贫乏;孩子上完初中就不让继续上学,即便考上了县上的学校也不让去,所以村里的大学生很少见,平均一年连一个都没有。新农村建设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从根本来看,要彻底改变当地的贫困状况必须从观念抓起,从教育抓起。
3、表面功夫
在双联村,我们很容易看见村政府,因为只有村政府是两层小楼;在小楼里,我们还看见皮革制的开会椅、阔气的大圆桌。
我们发现,所有村子的医药箱上都覆盖着灰尘,应该没有实际运用过。而村上的农家书屋中,也很少有翻阅的痕迹。
4、政治民主问题
双联村的村民告诉我们,村长是由村民们选举产生的,但是村中所有大权都掌握在村支书手里面。村支书是上面派来的,不体察民情而且还有许多小动作。
在其余两个村里,我们也听说了许多有关评选低保、先进等活动中,村支书起的作用。在所有的村中都有政务公告栏,但是上面的内容并没有涵盖比如经费的运用、财政的支出等。
村民自己觉得,他们并不是村上的主人,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政治权利。
5、法律意识淡薄
大多数在外打工的村民都不会与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在事发以后,也多是采用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很多人觉得“人家财大气粗,我们只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官官相护,法律就一空架子”,就是这种观念导致了广大的农民工弱势群体,在遭遇事故、拖欠工资等事情面前会采取其他不当行为。一位村民甚至告诉我们他决定用直接扣押对方家的车辆来解决经济纠纷。
很多村民没有听过法律援助,听说过的也并不知道如何申请。害怕打官司、不想打官司让那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6、经济发展问题
村里面大多数都已经开始集约化的生产,但是规模、科技、卫生、经济前瞻性都还有待提高。只提出口号并不加以实施是没有效果的。在科学技术投资方面,很多村子做的还不够,他们甚至并不舍得在这方面进行投资。有关书籍对于他们来说也只是摆设而已。
7、文化体育生活
留守的老年人很多,除去做饭,收拾屋子,喂牲畜以外,他们就只能串门子。村上应该开展老年活动,设置老年活动中心。
孩子们学习之余也只能在设施简陋的学校操场进行玩耍,他们的体育用品已经经历了太多,需要置换。
一些村里的常规活动已经变少了,只有逢年过节的才能看见扭大秧歌,踩高跷等等活动。并且,现在越来越少的人会进行这种活动,在青年里会唱秦腔的人也非常的少。
8、交通问题
虽然村上的主干道都已经进行了硬化,但是已有暴雨就又毁坏了。很多人家门前泥泞不堪,连村政府门口都是一片狼藉。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第6篇
“实践是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真正地置身在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当中,才清晰地感触到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才完全的知晓了“什么是法?”“法在实际生活中如何适用?”
在实习期间,亲历地接触了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的案件,亲身经历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各个环节,使我深刻地了解了法律文化和法律思想,掌握办案技巧。对法治有一个宏观上的理性认知。
在此离开之际,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中迈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感悟、心得写成如下的报告总结。
本次实习是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开始朝九晚五的生活,每天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认认真真地完成手头工作,坚决不敢草率敷衍了事。作为学生,早就习惯了学校规整的生活,初入律师事务所,我感到彷徨、迷茫,没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但是,在律师师哥、师姐的耐心帮扶下,我逐步地适应了环境。
一、实习目的与实习计划
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学校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适应社会。
2、通过实习,培养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交际能力,符合律师的基本口才与交往能力;
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业务来源、执业范围、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的办公技巧;
5、学习基本法律文书的撰写;
6、请实习单位开具相应地实习证明
二、实习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所以,要求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要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事实为依据,来解决案件。因此,律师在开庭前,除了认真地研究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之外,便是对证据的收集与分析。以案件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来还原案件的真实性。仔细地分析每个证据,从整体上来把控案件,以此来对案件进行综合上的判断。
2、注重法律之外的规范性文件
在整理卷宗的时候,我多次地发现:一些案件的适用法
律并不拘泥于法条,还会有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一些司法解释。所以,在平时的学习中不能只侧重于对法条的理解,也要注意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
3、灵活解决争议问题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此时,对待这样的问题,法官们常常采用的是法官自由裁量权。那么,律师在诉讼中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我在翻阅的卷宗中发现了方法。律师们在解决这样的问题时:用的是“问题后置”的方法。从客观上说,争议后置回避了争议而没有激化矛盾。这样的处理办法确实不错。
4、学习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法律文书是对特定案件的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要求,“精”、“准”、“透”。这就要求律师具备出色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在实习期间,我也尝试着学习起草了起诉状、委托代理书、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5、认真实习,深化实习印象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与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独到的。面对案件,律师要根据自身的知识与经验来解决。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很清楚地明白做一个律师很容易,但做一个好律师可就是难上加难了。
三、实习心得与体会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明白了律师是一个社交家,每天需要面对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当时人。
律师需要缜密的思维、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渊博的法律知识与相关行业的知识。这就要求律师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法律代表的是正义与公平。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必须恪守,秉承正义与公平。
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自己所学知识的浅薄和专业知识面的狭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还要努力刻苦地学习呀!
这次的实习对我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实习使我懂得为人处事的态度和方式。做事要先学会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成绩。
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大学象牙塔中的温室花朵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是太多太多,周围的人都将会是我们的老师,“三人行,必有我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与学习,工作的同事,生活中的朋友都能交给我们很多知识与道理。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第7篇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让我学习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实习期间,律师所安排了朱春苗律师为我的指导律师,我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律师解答法律咨询,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期间还跟随律师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从中了解到庭审的各环节,还能观摩律师举证、质证、认证、辩论等全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将理论用于实践,这样能很好地为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每天上门法律咨询的客户很多,民事方面的法律咨询相对较多,不外乎是离婚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借款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等等。社会上的弱者总是老弱病残、老人、妇孺,当中就有
期间我有幸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虽然只是负责庭审记录,可真切地让我见识了庭审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律师们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这是最直接、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庄严的国徽下,原来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而律师的答辩均是按法庭纪律有序地发言,庭上律师精湛的答辩技巧让我受益匪浅。
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查询拜访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青少年犯罪是我此次实习中感触比较深的一个话题。在与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了解到有很大一部分被告人是九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我们律师会见的被告人是涉及到抢劫的案件,这个案子的两个被告人均是九七年出生的。在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据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自我分析了一下,我认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
1、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
2、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
3、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4、法制道德教育滞后。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很大,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在我国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不够深入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大学,对于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因而,这部分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另外一主要原因是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学校及社区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
法学实践教学研究 第8篇
一般认为, 法律实践教学是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 为配合法学理论的教学, 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强化训练学生法律实践能力而专门设置的教学环节。包括:如针对课程不同内容, 进行的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辩论等“模拟教学”;如为给学生创造理论联系实际的锻炼机会, 组织不同年级的学生参加的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社会实习应用教学”, 以及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专门安排学生参与的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
但目前, 各高校对法学实践教学的认识并不一致, 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的实践教学形式不统一, 实践环节的学时安排、开展模式、成绩评定方式及实践设施、师资情况也千差万别, 发展极不平衡。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课堂内实践教学, 即课堂案例讨论、课堂模拟法庭、课堂辩论等;二是课堂外实践教学, 即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这两方面各有优缺点, 应相互借鉴、补充、包容。事实上, 某些实践教学已实现了课堂与课外的衔接, 例如法律诊所既包括课程教学, 也包括诊所实际锻炼;有的高校将模拟法庭、课堂辩论扩充为课堂外的实践教学环节。从现阶段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看, 课外实践教学形式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发展, 如法律诊所的设立、模拟法庭专用教室的配置等;而课内实践教学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充实、深化内容, 如案例教学的具体环节安排、案例的选择标准、成绩评定方法等, 且两方面均应配套师资、教材的建设。
二、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1. 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和有机组成部分, 是法律专门人才培养的最有效手段
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 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一般认为, 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律职业基本素质上应具备六方面能力:第一, 扎实地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制度, 并清晰地了解这些概念、规则及制度背后的理念与价值;第二, 明晰现行法律体系的框架与结构以及司法救济程序;第三, 具有清晰严谨的法律思维能力, 能够娴熟地运用法律推理, 依循法律逻辑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第四, 深入地进行价值与理念的考量取舍, 有力地论证法律判断;第五, 正确地分析案件事实, 把握不同的法律关系, 合理地作出法律解释, 准确地适用法律规则;第六, 在实际工作中具备不断自我学习以掌握法律新知识的能力。这六大能力, 都离不开对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运用实践教学方式开展法律教学, 能使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相结合, 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学习能力, 更好地完成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通过实践教学的开展, 能够使学生直接参与真实的法律操作过程, 生动地学习法律知识, “以法眼看世界”, 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理论和实践双提高”。
2. 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高校普遍开设了法学专业, 但在当前法学教育中, 理论教学仍然占据了几乎全部的教学时间, 仍以“灌输式”的课堂讲授为主, 教师仅仅就理论和现行法律进行系统的阐释, 而没有从法学学科本身的实践性、技术性出发来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国内许多著名的法学教育家都曾指出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认为实践教学是改革的根本措施。如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曾谈到“我国大学的法学本科教学方法落后。现在的多数法学本科教育采用的方法是教师在上面照本宣科, 而学生在下面记笔记。教师既没有提供与学生在知识和思维上相互进行挑战与应战这一教学相长的空间, 也不去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应对实际问题, 训练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法学本身的实践性决定了法学教学不能脱离法律实践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 实践性是法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独立的领域, 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以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分离。法律乃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 它绝不存在于真空之中。所以, 法律运行不仅仅是法律规则的自我运行, 而是法律规则在社会环境中与其它社会现象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法律是规范各种社会关系的, 只有从实际出发符合社会生活实际, 才能作出比较正确的规范。否则就会作出错误的规范, 从而失去法律应有的作用, 甚至会走向反面。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而不那样规定, 都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生活实际状况决定的。法学家不是在创造法律, 而是根据现实社会关系表述法律。只读法学书籍不参加社会实践, 是不可能完全懂得法律的。只有既读书又参加社会实践, 才能真正懂得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精神实质。
三、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
目前, 我国高校主要采用的实践教学形式有: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审判观摩、模拟法庭和专业实习 (毕业实习) 。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审判观摩、模拟法庭、专业实习等传统的实践教学方式尽管在巩固和促进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却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就拿模拟法庭来说, 首先, 模拟法庭要求的技能是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是复杂的智能技能。教育学的教诲是:“智能技能的重要特征是学习任何一种技能之前必先学习更简单的技能。”因此, 在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之前应该有一系列的学习:分析好案例、熟悉实体法、程序法的法律规定, 而且承担不同角色的学生应有不同的学习重点。然后, 再以模拟法庭审判过程的方法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诉讼能力一并展现。在我国的法学教育实践中,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往往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一方面,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方式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及技能, 要进行完整个模拟的法庭程序必须拥有一定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 而程序法多在大学二年级才开始学习, 所以大学低年纪的法科学生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学知识, 要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是非常困难的, 也不能起到实际的作用。大四毕业班的学生由于写毕业论文加上找工作的压力, 往往无暇参与, 模拟法庭实际适用的阶段非常有限。其次, 即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已把握基本的知识及技能, 要勉强在短时间内论证一个复杂的问题, 他只能采取快捷方式恶补, 这样的方法学习到的法律内容不会久留, 因此对学生没有长远好处。第三, 一次模拟庭审耗时甚多, 角色有限, 既不能保证学生都有机会参与, 也不能给予学生有多次练习的机会。总之, 模拟法庭作为学生活动有它的优点, 但作为技能培育方法却存在着多种缺点。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专业实习和法庭观摩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随着高校的扩招, 法学专业的学生骤增, 给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方面, 指导老师和试验室资源的有限性, 难以保障每个学生拥有足够的实践机会。另一方面, 学生数量过多也使得实习、法庭观摩也难以集中安排。由于实习生众多, 实习单位对实习生也不够重视, 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形成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等, 实习效果参差不齐。而且, 自高校扩招以来, 大多数学校程度不同地忽视了这些教学形式的建设, 对之缺乏规范的治理, 使本来就极为有限的实践教学活动在实际上流于形式, 相当一部分学校甚至这些基本的教学环节在形式上都没有健全。一般的的法学本科的院校都有组织法庭观摩活动。而在毕业实习方面, 由学生人数众多, 94%的院校都采取学生自己联系和学校安排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完善和更新法学实践教学形式的建议
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在实际运用中尽管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但其在增强学生的学习爱好、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所以, 为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方面, 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另一方面, 则可以通过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 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来加以实现。
1.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
针对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存在的问题, 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加以完善:
第一, 在教学计划和学生成绩评价体系中加重实践教学活动设置和评价的比重, 在培养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 增强教师和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
第二, 增加实践教学的资金投入, 建立、改善实践场所和设施。如扩建刑事侦查和证据实验室, 增加试验设备, 按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模式建立专门的模拟法庭场所, 配备相应的设施, 保障学生都能有足够的实践机会来把握实践的技术和技能、积累实践经验。
第三, 根据招生数量配备适当比例的教师, 同时提高法学教师的综合素质, 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鼓励教师自身多参加一些法律实践活动, 正所谓, 师高弟子才能强。
2. 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 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
实际上, 每一种实践教学方式都有其适用上的局限性和作用上的有限性, 其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因此, 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 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 对不同阶段和不同基础的学生适用与其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方法, 以及对相同基础的学生适用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方法来培养锻炼学生各方面的实践能力, 都显的尤为必要。
可采取的实践活动有社会调查、诊所式法律教育等。社会调查是通过组织学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实而获得对社会的熟悉。社会调查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与分析, 用第一手的材料验证所学的理论, 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 并激发学生勇于探讨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诊所法律教育主要的教学方法有两种, 一是课堂模拟练习;一是真实案件的代理。在课堂模拟练习中学生并不接触真实的客户案件, 而是由指导教师设计各种虚拟的场景, 让学生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 如当事人、律师、证人、检察官、法官等, 就案件问题进行谈判、辩论、调解或审理, 使学生在教师完全控制的场景中学习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技能。在操作过程中, 学生还可以互换角色, 以便在同一场景中培养学生多角度观察问题的能力。直接代理真实案件是诊所法律教育方式最本质的特点, 学校的“法律诊所”直接面对社会开展法律服务 (主要是进行社会法律援助工作) ,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实际的法律服务工作, 会见当事人, 为客户提供咨询意见, 乃至代理各种法律事务, 让学生在一个个非控制的现实场景中去锻炼自己的法律工作技能。法律诊所教学还运用定期的课堂研讨会, 为选修同一课程的学生一起锻炼技能、讨论案件、相互交流、共同解决案件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创造机会。这种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有利于培养学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心和公益心, 有利于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 对改革和发展我国法学教育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颜河清:法学案例教学价值论纲[J].法制与社会.2006.8
[2]徐丹:法学案例教学法若干问题思考.法制与社会.2009.2
[3]刘兴桂:法学教育发展的机遇、困境与改革探索.广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9.9
法学系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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