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精选8篇)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第1篇

县财政局:

上埠镇位于萍乡市东南部,距市区30公里,全镇面积76.9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2个管理处,5个居委会,人口3.8万。近年来,我镇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强化农村公路建设,村级公路网络不断完善,共计硬化公路300余公里,修通了镇村、村村、村组之间的公路,到户通公路更是达到75%以上。农村公路的修建使交通运输业得到扩张,也促进我镇电瓷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镇的经济提升提供有力支持。但运输业对农村公路形成一定的破坏,据统计全镇有近20公里的水泥路面急需维修,共需资金30余万元村级公路维修资金申请报告村级公路维修资金申请报告。鉴于镇级财政困难,特请求上级解决农村公路维修资金15万元为感!

妥否,请批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第2篇

中共**镇委员会

关于**镇村级活动室建设缺口资金的申请报告

县委组织部:

为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镇全面加强党员阵地建设,2013年-2015年期间分别对******村3个村的党员活动室进行了重新修建或者改扩建。3个村的活动室建设总造价68.3万元,已付27万元,现缺口45.3万元,望组织部给予解决为盼。

特此报告

附:土门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缺口统计表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第3篇

陕西省商南县是互助资金最早试点县之一。首批5个试点村于2006年启动互助资金试点项目, 2007年正式成立协会并开始运行。目前, 5个试点村共发展协会会员368户, 其中, 入股278户, 赠股90户。累计投放发展互助资金162.45万元, 发展项目323个, 其中养殖151个, 种植123个, 农副产品营销、加工、饮食服务等项目31个, 311户农户从中得到实惠。调研发现, 中央一系列扶贫政策确实大力帮助了贫困农民。但是, 互助资金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亟待解决和完善。

1 运行模式

1.1 村庄选定

这项工作由县一级来做。商南县目前有7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 县一级从中确定了5个试点村, 分别是:城关镇任家沟村、青山乡马蹄店村、过风楼镇小栗沟村、党马乡碾盘村、太吉河镇富裕沟村。

1.2 组织安排

由县政府主要领导, 县计划、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保、农行、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 成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同时, 各试点乡镇也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 乡镇扶贫中心、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专人驻村, 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在试点村, 成立互助资金协会。协会设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小组。管委会由3人组成, 管委会会长1名, 副会长兼会计1名, 出纳1名, 任期3年。监督小组由3人组成, 设组长1人, 监管员2人。商南县目前采取以现任村干部兼职会长、副会长等职务的模式。在自愿申请入会的基础上, 成为协会会员, 有入股和赠股两种方式。入股标准为每户缴纳基准互助金500元。

1.3 资金投放与管理

互助资金主要由国家无偿投入的15万元资金与基准互助金整合而成。资金投放时, 1000~3000元需小组联保, 3000~5000元要用房产抵押, 并收取每年6‰的资金占用费。在资金管理上, 实行公示制、审计制和报表管理。对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安排计划、资金回收等方面进行公示;按照项目实施需要, 由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每季度定期向乡镇、县扶贫局、县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

2 运行成效

互助资金就像是一个奇迹, 它向贫困地区农民提供无担保发展资金, 门槛较低, 这是一般商业银行无法做到的。对商南县的调查显示, 借款到期的农户都及时还上了借款, 并足额缴纳了每年6‰的资金占用费, 可见资金周转使用情况较为有效。但是, 资金效益是否充分发挥、借款农户是否有效运用了借款存在疑问。

从调查来看, 166户受访农户中, 2008年从互助资金借款的有33户, 约占20%, 这说明互助资金借款户覆盖率不足20%, 覆盖深度不够, 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借款的33户中仅有21户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借款户反映属实, 在不扣除人工成本的情况下, 从借款中赚钱的有15户, 最多的赚10000元, 最少赚500元, 资金平均收益约为2794元, 收益率为69.5%。其中, 约70%的借款户认为借款能增强其市场意识、促使其管好钱、用好钱、搞好生产经营活动。但是, 村民对互助资金在满足借款需求、促进村民联合开展购销活动、促进集体文化活动、促进改善村民关系、增强村民交往与合作、提高村民生产经营能力的功能与作用的好评率不超过39%, 认可度不高。由此看来, 互助资金的确帮助一些有资金需求的农民缓解了燃眉之急, 但短期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不明显。这与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有直接关系。

3 问题分析

3.1 区别性、限制性政策供给与现实需求错位

与其他支农惠农项目一样, 作为国家支农惠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之一, 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由部门主导。不同的是, 互助资金将财政投资以小额扶贫借款形式周转使用发展生产, 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拓展扶贫到户范围, 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是一种力图促使村民“自主组织管理、自主资本运行、自主选择项目、自主生产经营”, 互助互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相对于农业减免、直补等“授之以鱼”的惠农政策, 互助资金政策“授之以渔”, 尝试打破“贫困扶贫减贫返贫继续扶贫”的循环。从这个角度讲, 互助资金制度设计优于某些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但是, 政策的区别性、限制性规定加之运行过程中的人为操作, 使得互助资金的应有效益大打折扣。

政策规定, 基于贫困户优先扶持原则, 农户入会分三种形式:年纯收入低于625元的绝对贫困户, 互助金以赠送形式入会;年纯收入在625~865元之间的农户, 互助金以配送形式入会;其他农户须全额缴纳基准互助金方可入会。由于收入不确定性、以及农户的主观因素等, 使得量化农户的真实收入很难, 对农户真实收入的核查更难。虚报、瞒报以获取赠股资格等弄虚作假行为因此有机可乘。在调查的两个村庄中, 对本村互助资金不大了解的有43户, 很不了解的有63户, 共占总数的63.8%;加入互助资金协会的农户 (村干部、互助资金监管人员除外) 也基本不清楚有赠送入会形式。这说明农户对互助资金政策的认知度很低, 政策宣传不到位, 农民的知情权未得到保障, 于是, 互助资金覆盖率低下可想而知。在农户与管理者信息极不对称的情况下, 一些货真价实的绝对贫困户的需求被搁浅, 而不少“有钱人”获取了实惠, 其结果有违优先扶持贫困户的初衷, 好心没办成好事。

借款限额、还款期限等限制了农户借款需求, 进一步打消了农户对互助资金的热情。农户每笔借款最高不能超出5000元, 借款期限最长为一年。在被调查的两个村庄, 借款1000~3000元需小组联保, 3000~5000元要用房产抵押, 一般农户只能借3000元, 并需支付每年6‰的资金占用费。对逾期不还款的,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直至依法清收。对于想要发展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来说, 3000元太少, 起不了多大作用, 用农户自己的话说就是“只能凑个数”。而且, 种植、养殖周期较长, 投资还未见成效, 借款期限就已经到了。在家庭欠款情况的调查中, 目前的152笔欠款, 有55%是从亲戚朋友处借的, 银行或信用社欠款占29.6%, 互助资金借款欠款情况仅占15%, 为23笔。相对于互助资金来说, 农户更愿到亲友和金融机构借款。从亲友处借款不收利息, 也无借款金额、还款时间限制, 因此成为农民融资的首要选择。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虽然有12‰的利率, 却在借款金额和还款期限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相比互助资金6‰的年利率来说也更具有吸引力。这一方面说明村民融资观念保守而理性, 另一方面, 从2008年的33笔互助资金借款, 到目前的23笔,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囿于诸多的限制, 农户对互助资金的热情在降低, 互助资金的影响力也在减弱。

3.2 规模小, 组织严密

目前, 商南县平均每个试点村互助资金仅32万元, 个别村仅20来万元, 资金规模相当小。然而, 从县一级到村一级, 上上下下安排了一系列的规划、管理、监督与服务链条, 可谓是“麻雀虽小, 五脏六腑俱全”。在这样看似严密的组织下, 互助资金的运行却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从暴露出的问题来看, 信息和权力垄断首当其冲。据调查, 相关部门无配套的运行经费, 对此项工作并无积极性。因此, 县级互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部门的职责就成了纸上谈兵, 一些部门成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的挂名上级。与此同时, 在村级互助资金协会, 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干部兼任, 这进一步助长了权力和信息垄断。对此, 县级的解释是:村干部平均月工资仅250多元, 协会管理成员每人每年可从资金中收取1000元的报酬, 兼任可以提高村级管理者的工作热情;另外, 村干部清楚村民的信用状况, 可确保互助资金安全运行;而且, 村委会和互助资金协会都是三年一届, 村干部连选连任比例达30%~40%, 这样可保持管理班子的稳定性。此番作法虽然出于资金安全和管理运作考虑, 却致使外部监督无从着力。村干部说谁是绝对贫困户, 谁就是, 说谁信用好, 就借款给谁。县主管领导只能从上报的材料中了解相关情况, 却不知道是否属实。按规定, 互助资金每笔借款最高不能超出5000元, 调查却显示有总金额20000元的借款;县级从村级得知协会会员每年有60元左右的分红, 群众却反映没有, 并对此事完全不知情。政策通过村干部传达, 入会时由村干部确定扶贫互助户, 借款时, 必须由村干部兼任的协会会长签字, 监事会主任审签后才能办理借款手续, 等等, 在外部监督本身就很薄弱的情况下, 信息和权力如此垄断, 使得村一级出现权力寻租、弄虚作假等现象成为必然。

3.3 重资金安全, 轻资金效益

政府专门出台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强调资金安全。《陕西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 》第四条, 第5点, 互助资金优先支持有发展生产和偿还能力的贫困户和妇女会员。第二十八条, 互助协会要与各资助方签订资金安全协议、定期召开财务管理会议, 确保按期还款进账, 使还款率达到100%。第三十条, 每个借款周期借款户比例控制在会员总数的50%以内, 发挥未借款户的监督作用, 同时保持资金循环借用的有效运转, 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第四十七条 (1) 互助资金使用率大于80%、资金逾期率在2%之内, 各级指导部门依据其运营状况和信用程度提出相应的限制性措施; (2) 互助资金使用率高于90%, 资金逾期率大于2%, 禁止其发放借款, 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的力度; (3) 清收不良逾期借款、降低资产规模, 限期内未达到规定比例的, 要求依照相关规定执行退出试点程序, 组建本村新的管理机构, 或由其它村竞选试点村, 继续完成试点任务。资金效益仅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录入第五十条。考核总分100分, 资金使用效益仅占20分, 而且资金使用效益的考察指标包括:人均纯收入、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周转次数、借款户覆盖率、还款回收率、逾期借款率, 足见政府对资金安全的重视程度。

具体到商南县, 县一级出台的《商南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十七条, 对逾期不还的按月加收10%滞纳金。县里开展检查指导, 特别强调对各协会日常管理、资金投放、资金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县级规定, 借款1000~3000元需小组联保, 3000~5000元要用房产抵押。这明显背离了互助资金“无抵押品的信用借款”性质。N村制定考核办法时, 甚至将发展会员、资金收回等列为重点指标实行量化。协会管理成员未按期收回借款的, 要视比例扣除管理报酬。M村将投放资金的收回率与理事会成员的工资挂钩, 收回率100%发年薪1000元, 收回80%就发800元。然而, 互助资金使用效益却无人问津。只要能按时还款, 他们并不过问借款的用途和去向。调查发现, 一些会员将借款用于自家建房, 或是将借款转借别人建房, 其中也有借款供子女读书的情况。这违背了互助资金“不准用于基本建设和非生产性项目的规定”。对于借款发展生产的农户, 协会也是不闻不问, 放任自流, 加之农业、林业、畜牧业部门对产业规划和技术服务的缺位, 互助资金的经济效益距期望值仍有很大距离。

4 政策建议

(1) 制定更加立足于贫困农民需求、标准统一、公开易行的政策措施, 视情况逐步放宽各种区别性、限制性规定。一项政策如果不能标准统一、便于监督, 无形之中就会给设租、寻租提供滋生的土壤。因此, 互助资金政策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纳入所有家庭, 针对小农“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特点, 取消入会时赠股和配股形式, 一律采取缴纳基准互助金的入会形式, 并适当降低基准互助金, 增加借款额度, 延长借款期限。这一方面有助于杜绝入会时的寻租、作假等行为;另一方面, 可以增加资金总额, 扩大资金使用覆盖率, 使互助资金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此外, 机会均等的安排, 使有相容利益的农民更善于集体行动, 善于合作, 利用互助资金“互助”的优势, 充分发扬中国农民自古以来的互助传统, 引导他们互助互济, 从而努力克服政策的负效应, 使互助资金政策的正效应最大化。

(2) 在确保农民知情权的基础上, 严格按照民主原则选举产生互助协会和协会管理成员, 杜绝村内掌握相关权力和信息资源的人员兼任管理职务, 改变信息和权力垄断现状。为此, 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确保政策信息完全为农户所知。选举协会管理者时, 可借鉴当时中共在根据地的“三三制”原则, 确保管理人员中相对富裕、中等收入、相对贫困的各占三分之一, 尽量兼顾每个收入层级的利益, 同时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督。在外部监管方面, 减少中间层级的政府监管, 以降低运行成本, 提高运行效率。

(3) 重视资金安全, 同时狠抓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互助资金政策的出台, 是为探索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经济运行新模式, 缓解贫困村、户生产资金缺乏和贷款难的问题。如果一方面要给农民提供发展资金, 帮助农民增收, 另一方面又担心资金安全, 对资金发放设置重重约束性门槛, 这样一个“二律背反”无异于“因噎废食”。这当然不是说可以对资金安全全然不顾, 恰恰相反, 对资金安全的有效维护和对农民增收的资金保障, 构成互助资金政策设计的双重目标, 而农民增收的资金保障又是重中之重。为此, 应将资金投放后给农户带来的经济收益, 以及为农村带来的社会收益, 作为考察互助资金政策成败的关键指标。同时, 真正做好配套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 帮助农户更好地发展增收项目, 实现互助资金应有的政策目标。

摘要:相对于农业减免、直补等“授之以鱼”的惠农政策, 互助资金政策“授之以渔”, 从这个角度讲, 其制度设计优于某些支农惠农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调查显示, 互助资金的确帮助一些有资金需求的农民缓解了燃眉之急, 但短期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不明显。政策的区别性、限制性规定及运行过程中的人为操作, 使互助资金的应有效益大打折扣。要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要从政策本身着手, 进而从政策执行层面和道德公义角度调查、思考和整改。

关键词:扶贫,互助资金,寻租,资金效益,政策制定

参考文献

[1]参见《陕西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 》.

[2]参见《商南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初探 第4篇

一、明确工作职责权限

一是村委会的职责权限。实行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后,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属于村委会不变。村级资金的收付必须进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账户,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一切形式的坐收坐支行为发生。村委会在拨付、使用资金时, 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要履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必要手续,要实行村民议事制,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制,大额支出备案制,项目建设报批制,提倡村级资金以直接支付的方式支出。

二是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职责权限。保证村委会存入财政国库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串户。保证村级正常支出的快捷、方便。协调与所在地开户金融部门的关系,开辟村级资金进出的绿色通道。监督村级资金是否按程系规定使用,资金流向是否正常。督促村委会定期如实公布资金使用状况。

三是国库信息部门的职责权限。负责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的使用培训和系统的维护。解决村级资金在国库集中收付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协调与金融部门间的关系。监视村级资金的流向,监控大额资金的收入拨付情况。

四是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协调村委会、 金融部门、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关系。组织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的执行。 对村级大型项目建设前期论证的审批、实施过程的全程参与, 资金收付的全程监管。

二、流程设置、制度建设、监管措施三到位

一是系统流程设置到位。以功能强大、运行平稳的财政综合业务大平台为依托, 与方正公司联手,新上村級资金管理子系统、村级资金按收付业务设两套流程。资金收入进账时, 资金入账额度登记,根据银行签章后的入账凭证录入额度,审核后, 作为对应村级单位的拨款控制数。只要有资金入账, 就要及时操作。流程设计为一录一审,录入的控制要素有村级单位名称、额度来源说明、 金额, 其余要素一律按指定值选定。额度录入操作的时点为资金进入银行账户为起点; 资金拨付时,根据村主任审核签字后的资金拨款单录入拨款计划, 经过审核和下达两道把关后,再打印拨款凭证,经过签章经办人员签章后送银行, 银行签章后进行回单登记,业务结束。流程设计为一录、 一初审、一下达、一打印、一签章;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共设置3个岗位:出纳岗、初审岗、终审下达岗。 6个角色: 额度录入、 额度审核、 拨款录入及拨款单打印、 拨款初审、 拨款终审、 支付凭证签章。出纳人员因故需要重新打印支付凭证,必须由签章人员收回原已签章支付凭证,加盖“作废”印章后出纳人员才能打印,签章人员审核后在同笔业务对应的支付凭证上重新签章。

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为使村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会计法》、《村民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订完善了《英山县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办法》、《英山县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管理办法》、《村级资金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公示制度》、《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审核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英山县村级资金支付凭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即全面实用又方便可操作的规章制度。

三是监管措施到位。过硬的监管措施是执行好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必要手段,为了让村级资金监管即不越位也不缺位,在制订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限时,着力回避了裁判员兼运动员的管理不足。最大程度的发挥村民参与监督、管理、决策的积极性。做到保民生与保发展的和谐统一,把服务权、指导权交给地方政府。做到切实转变职能,让政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把握大政方向、协调关系、引进项目、引进资金上多做工作。把技术保障、协调权、监控权交给国库信息部门。在技术保障上,国库信息部门无条件地网络系统建设,专用凭证设计,系统维护以及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协调上主要是做好与金融部门的衔接,保障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高速科学办理。在监控上主要是适时监控网上单笔5万元以上的现金进出和资金的异动情况。而具体办理业务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只承担核算、办理和督促的职权,即核算村级账户的各项资金存量,核对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备、真实、合法、合规,及时办理各项资金收付手续,督促村委会及时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了解村级民主理财和村民议事执行情况,回访村资金拨付后的反映,以及相关的业务处理。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和手段使村级资金从收入到支出,得到了全程动态监管,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阳光操作,透明运行。

三、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取得的成效

我县村级资金实行国集中收付的管理形式,于2009年10月底开始,在金铺、温泉、雷店三个镇进行试点,在业务开通、动作正常后,于2010年1月在全县11个乡镇309个全面铺开,实现了国库集中管理资金涵盖了全县所有村级资金,到2010年8月31日已办理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收付业务1.3万笔,收付资金2.8亿元。乡镇领导一致反映实行村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健全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在源头上遏制了村级腐败的发生,提高了村级工作效和村级组织的公信力。

(编辑 李寒珺)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第5篇

南江县扶贫办:

按照市、县关于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要求,经召开会议宣传发动、逐户征求群众意见、村民代表充分讨论、政府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鸡公嘴村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鸡公嘴村位于兴马乡东部海拔1000余米的高山区,距乡人民政府驻地5公里,村辖5个农业合作社,幅员面积7.2平方公里,有坡耕地面积810亩,现有农户164户583人,其中绝对贫困户45户,低收入贫困户56户,贫困人口461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79.1%,系全县1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之一。

二、条件和理由

1、已纳入重点村建设。按照市、县关于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要求,该村2007年已被列为扶贫重点村。

2、产业基础已基本形成。该村银花种植历史悠久,农民实践经验丰富,近年来,该村大胆创新,组建协会发展特色农业,走出了一条以支部为保障、协会为桥梁,信合为动力的“支部+协会+信合”的南江金银花产业发展新路子,通过健全制度,模范运作,现有协会会员141户,规模发展金银花700余亩,年产银花达到2万kg,增育会员大户20户,夯实了该村群众的脱贫致富基础,银花收入已成为该村的主导产业;全村有黄羊养殖户15户,黄羊养殖量达500只,生猪饲养达到1500头,年出栏生猪1000头。

3、农民入股参会的积极性高涨。村风民俗淳朴,该村以社为单位召开了群众会,通过宣传发动,自愿参与农户达143户,占总农户的87.2%。预计可筹集股金14万元,争取扶贫配股资金15万元,并根据群众意愿确立了做大做强银花产业,带动黄羊生猪等相关产业发展,加速整村扶贫步伐,实现强村富民目标。目前,全村164户农户要求参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开发和建设重点村的积极性高涨。

4、支部、村委班子团结。历年来多次被县乡党委评为“五好”村党支部,能积极带领群众发展生产,该村已具备开展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

5、基础条件已改善。去年以来,该村抓住村通工程项目实施的大好时机,规范整治村社道路6.5公里,紧紧抓住小微水建设的契机,已建成微水池25口,维修渠堰1300米,全村通电农户达100%,通闭路电视和电话,在近几年里,已实施“三通、三改、三建”农户83户,这些基础条件的大大改善,给村级互助试点和重点扶贫村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1、成立班子。为开展此项工作,乡成立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村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2、组建协会。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成立骨干产业协会,负责产业和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使项目效益更好。

3、健全制度。按照开展试点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资金使用、技术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制度,并逗硬执行,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特此报告

二00七年五月三日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第6篇

关于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实施情况的汇报

县领导:

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缴纳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建、民管、民用,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互助资金转变了财政扶贫资金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我县互助协会运行5个月以来,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在监测中发现一些问题,近期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对东联、靖和等4个镇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运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如下汇报:

一、我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运行情况

根据川财农[2008]28号文件精神,我县采取竞争入围的方法,确定了东联镇佛尔岩村、靖和镇高坡村、新店镇凤翔村和连界镇国防村为我县2008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村。通过广泛宣传、民主选举、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等阶段的工作,4个村组建互助小组 103个,加入互助协会农户 678户,占农户总数2388户的28.39%,占常年在家且有劳动力农户1310户的51.76%,其中:贫困户有212户,占贫困户总数278户的 76.26%。互助协会均在县民政局进行登记注册,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协会于2008 年12月正式对会员开展了借款工作。截此4月底,四个村共有互助资金总额51.295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36万元,(按项目管理要求首次拔付总额的60%),会员自愿交纳互助资金15.295万元。每村会员交纳的互助资金均在 3万元以上,按《四川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借还款方式为整借零还;各互助协会年占用费率最高的是为8.4%,年占用费率最低的为7.8%。到目前为此累计发放借款111户32.58万元,占入社总户数679户的16%;回收借款5.27万元,收取占用费1813元,基本满足了会员生产急需。凤翔村6组刘光鑫年初借款3000元,购仔猪6只,三月后出售,每头猪纯收入110元,共增收660元;连界镇国防村1组梁德华,08年12月借款3000元,总投资6000元,养生猪15头,3月后出栏,共纯收入2000元;国防村15组刘来东,08年12月借款2000元,总投资5000元,种植蔬菜6亩,现已增收6000元。东联镇佛尔岩发放借款7.3万元,发展种藕10亩、养鱼40余亩、养能繁母猪9头、养泥鳅2亩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涉及项目的镇村都加强了此项工作的领导,总体上都能按省下发的项目《指南》和协会章程运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宣传发动不充分,认识不够。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是扶贫开发的一种创新机制,省上将其纳入近几年的工作重点,县财政、县扶贫办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举办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 助资金项目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项目管理和监测知识培训班,并每月到村帮助指导项目运行。但镇、村没有充分认识到该资金的用途和目的,项目实施中各镇对项目村的帮助指导不够,村宣传动员不到位,农户对项目知晓度低,对项目理解不清楚,互助资金的管理方式、运作程序,有的村民甚至不知道互助资金试点,导致农户和贫困户的入社率偏低。在4个互助协会中,入社率最高的占全村农户数的31%,入社率最低的只占全村农户数的27%。都达不到项目农户入社率最低50%要求。借款率低,辐盖面低,尤其是贫困户借款难,借款仅3户,还款也难。互助资金发放借款111户只占入社总户数679户的16%。

2、对项目《指南》理解不够,违规操作。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要求强,其操作指南严格规定了协会的组建、运行和管理,是项目运行的纲领性文件,执行中必须严格遵守,但在我们日常监测和这次检查中发现各村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第一,发放借款额度超过规定额度。借款额度为村民缴纳互助金的10倍,第一次单笔借款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比如新店镇凤翔村某村民缴纳互助金为200元,但第一次借款就达3000元,违反了指南要求。第二,互助联保小组组建不规范。按照社员自愿的原则,由5-7名成员组成一个负有连带责任的互助小组。但各村联保小组组建未按自愿原则组建,而是由互助社理事会或村两委指定,一旦出现还款困难,联保连带责任机制无法启动。有的联保小组户数达不到或超过5-7名成员的规定,有的联保小组成员外出打工,无法确保其余小组人员借款签字,从而使互助活动难以开展,意 见难以统一,联保流于形式。第三,借款审批不规范,理事会成员审批签字程序不全,有些借款联保小组成员签字不齐、不全。第四,项目以整借零还方式,借款会员逾期的较多,借款第三月后等额还款,未还款的为逾期,现已有逾期金额26910元,占借款总额的8.3%。

3、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不规范。由于村上会计和财务基础素质比较低,经过培训,在项目运行后,没有认真研读操作手册,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没按规定处理。第一,会计科目运用不当,不能正确反映发生业务的全貌。第二,财务管理违规,库存现金超过500元规定标准。第三,档案管理欠规范,相关票据没有按要求规范整理和保管,诸如农户交纳的互助金记录,借款约据、申报表册等未按规定装订成册。

4、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有的镇上报项目进度及借款质量表逻辑关系不清,对一些最基本的数据如“贫困户数”、“借款使用金额”、“贫困农户借款金额”等都没有填报;有时报表不及时、不全,导致我们不能及时掌握运行情况,给我县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和汇总及时上报省、市带来困难。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2008 年我县4个村的互助资金项目总体进度较慢,这既有受地震灾害省、市影响和操作程序严格规范的限制等客观因素,也有各级管理部门自身的主观原因。

1、认识模糊。个别镇政府对互助资金项目宗旨、目标、意义认识不清,认为项目试点村财政投入是贫困村应该得到的扶持和 帮助,是各互助协会自己的事,因此工作协调不力,削弱指导、监督。

2、有畏难情绪。项目设计操作程序严格,但一些管理人员认为与农村信用社小额借款比较,互助资金借款存在程序复杂、环节多、工作细、要求高、难度大,难以达到项目的要求,因此,嫌麻烦,工作不积极主动,应付了事。

3、宣传发动不足。一些村只在部分村民或村民代表中进行宣传和发动,很多村民只是间接地了解或听说互助资金项目,对项目的内涵、实质、操作方式等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知。

4、监督不力。部分互助协会监督小组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形同虚设,理事长对互助社成员借款也缺乏进一步的调查了解,有的连借款户是否真正将借款用于申请的项目上都不清、不明。镇政府指导、监管力度不足。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保证其健康、有序的运行,特提出以下建议和工作打算。

1、将互助资金试点纳入全县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对试点村的互助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效益为先,资金跟着项目走,效益跟着项目生,发现不按规范运作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协会运行,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2、进一步搞好宣传动员工作,将项目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印成小册子,作到项目村农户人手一册,增强他们对该项目的认识,提高入会率。

3、再次对镇、村管理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拟在6月,集中2-3天时间对项目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包括电脑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全县互助资金项目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各项目镇要确定一名懂财会、项目业务的同志,负责对互助协会的财务监管和各类资料的报送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保证工作有序地开展。

4、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上成立互助资金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的工作,由县财政、县扶贫办具体负责,纪委、监察协助监督。各项目镇要确定一名镇领导负责,确定一名懂财务会计、会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具体负责互助协会工作,帮助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指导互助协会项目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与核算,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负责项目日常监测,定期向县财政、县扶贫部门提交项目进度和监测报告,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保证工作有序地开展。

5、探索试点互助资金运行管理。在今后互助资金项目运行中,探索协会联保小组成员外出打工后,其它小组成员无法签字借款问题;探索贫困户(指有一定劳动力的,还款上困难的)借款、用途、还款,由村社干部帮带、指导发展种植、养殖业,监督资金促其增收;探索借款额度在2000元以下的,借款时间在半年以内,可实行整借整还;借款额度在2000元以上可分两次还款。

6、项目风险防范。为保障村级互助资金的正常运行,按川财农关于《四川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通知[2009]68号文件要求,设立村级互助资金借款风险财政补助金,以县为主,省、市补助,用于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防范互助资金借款补助风险。财政和扶贫部门根据上村级互助资金的实际借款风险、实际发生额及相应的标准,计算确定对互助协会的借款风险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财政风险资金补助标准:

1、对借款时间在1个月以上---3个月(含3个月)的村级互助资金借款,按借款发生额的0.5%予以风险资金补助。

2、对借款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含6个月)的村级互助资金借款,按借款发生额的1%予以风险资金补助。

3、对借款时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含12个月)的村级互助资金借款,按借款发生额的1.5%予以风险资金补助。

4、每个项目村的风险资金财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按照3:2:5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扩权县,省、县按照5:5的比例负担)。

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关于村级保安工资发放申请报告 第7篇

为了加强黑林小学村级完小幼儿园师生安全,镇政府为完小、幼儿园配备保安,各保安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班履行保安职责,把好小学大门,做好值班巡逻,为学校师生安全提供了保障,但保安工资一直未能兑现,为了提高保安工作积极性,使保安能安心工作。望镇领导能及早予以解决。特此申请

黑林镇中心小学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第8篇

一、加强村级项目资金监管的重大意义

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最基层, 与村级组织、人民群众最贴近, 对当地自然环境、人文资源最熟悉, 处理解决问题最近、最快捷, 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对村级项目资金就地、就近的监管优势, 加强对财政扶持村级项目资金的监管, 使国家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转, 是落实财政部“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主要举措, 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 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 意义重大。

二、村级项目资金运行存在的问题

党的三农阳光政策普照农村大地, 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普遍提升, 农业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得以很大改善, 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但各级政府, 各部门对农村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在运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 随意上项目, 缺乏规划

由于基层乡镇、村级组织经济薄弱财力缺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医疗、文化等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资金, 很大程度上依赖上级政府, 主管部门对口扶持、投入, 有时几个村为同一扶持项目落户本村, 竞相争取, 在一定程度上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脱离, 造成一些项目重复建设, 布局、结构不合理, 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 虚假立项, 骗取项目资金

由于项目资金相关监管缺漏, 个别干部法律意识淡薄, 为了弥补村级公用经费的不足或者为了私欲, 中饱私囊, 虚假立项, 改变项目资金用途, 甚至侵吞项目资金。

(三) 同一项目多头套取项目资金

由于相关主管部门缺少沟通、上下级信息联系不畅通, 熟悉情况就地就近的乡镇财政缺乏、有时也无法统一监管村级项目, 一个村的水库维修加固项目, 既向财政局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又向水利局申请水利建设资金, 还向移民局申请移民资金, 多头套取项目资金。

(四) 资金项目非生产性费用过高

由于掌握着资金权的领导干部的腐化, 急需资金单位的本位主义, 相关监管的缺乏, 项目资金用于请客、送礼等非生产性费用过高, 真正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过少。

(五) 不量而行, 项目负债比较多

一些新当选的村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人民群众的热情还是比较高, 自己垫资、借资为村上搞建设上项目, 一些村没有作好准确的工程预算, 筹资规划就上项目, 这样造成项目负债率比较高, 各项目负债比较普遍。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探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 构建监管平台

对村级项目资金监管, 乡镇财政要成立专门的班子, 指定专人负责, 设立财政扶持村级项目资金专户, 把各级、各部门拨付的村级项目资金集中归口管理。乡镇财政以村为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式管理, 即项目资金由乡镇财政集中掌控, 根据各村实施项目的工程进度, 由财政所监管人员实地察看、验收后拨付款项, 乡镇财政还应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本地实际, 设计制定有关村级项目资金监管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力求程序精简、控制有力, 并将制定好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公示在政务公开栏, 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到村级组织及乡镇各部门。

(二) 畅通信息系统

保持信息畅通是对项目资金实施有效监管的前提。乡村项目建设资金大多来自多个部门, 涉及面宽, 有很多村级项目由能源、交通、移民、教育等部门直接拨款, 并组织实施和验收, 在乡镇财政体外循环。为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监管的优势, 所有项目资金信息应在县市各部门之间, 各部门内部职能股室之间加强沟通、流转, 并集中到财政局主管乡镇的职能股室下发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经管、城建、环保、水利等各职能站、办、所, 有关项目资金信息要互通有无, 并在乡镇财政所集中。各级各部门形成横向、纵向交织的“井字式”信息网络, 以县市乡财局, 乡镇财政所为重要的信息交换枢纽, 以文件、报告、网络、软件、电话, 相关工作人员QQ群等多种形式为信息沟通手段, 保证项目资金有关信息畅通。

(三) 赋予贴心服务

项目资金监管实行初期, 村级组织有些不适应, 个别村甚至有抵触情绪, 认为束缚了手脚。乡镇财政所应把党的方针、政策, 对项目资金监管的目的和要求向村级组织、村民宣讲到位, 对项目资金实行监管恰恰是为了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使党的三农政策落到实处, 打消村民的疑虑, 消除抵触情绪。乡镇财政所在对项目资金加强监管的同时, 加强对村级组织的服务, 以服务促监管, 可以从政策方向、资金信息、材料物资供应渠道和价格、财务规划、资料整理等多方面为村级组织提供贴心服务。

(四) 实施全面、严格、立体监管

1、全覆盖、分类监管

凭借通畅的信息渠道和部门协作, 在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安排分配到乡镇各村项目建设资金的情况下, 乡镇财政所应对项目资金实行分类区别监管:一是对财政直管的项目, 采取重点监管形式, 从“项目申报”、“项目公示”、“项目招投标”、“签订合同”、“项目施工”“项目验收”, 实行全程监管。二是对主管部门直管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的项目, 财政所要积极参与, 协同监管。三是对由主管部门直管并组织实施的项目, 财政所也要实地察看, 拍照, 登记备案。乡镇财政所要对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分村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 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 强化相关人员责任, 防止建设项目虚报、重报。村级项目建设台账应包括以下要素: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照片、总投资额、资金来源渠道及数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村管护责任人、乡监管责任人。

2、全流程严格监管

(1) 统筹和长远规划建设项目

乡镇财政要按照本乡镇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深入村、组, 听群众呼声, 实地考察、调研, 协同村民委员会, 统筹安排, 科学规划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村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 建立“项目库”, 形成有效“项目库”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科学性, 整体布局、经济结构的合理性, 群众生产、生活的急需性, 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 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2) 年度内精挑细选立项项目

乡镇财政要积极参与各村年度内建设项目的立项, 为其提供指导、帮助, 原则上从“项目库”中优先挑选急需的、全局的项目, 详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作好工程预算, 制定有效的筹资规划, 防止立项决策失误, 防止产生“半截子”工程, 防止新生村级债务。

(3) 勤巡细查施工项目

乡镇财政所项目资金监管人员要对全镇正在施工建设的项目勤巡细查, 一般项目、小额项目勤巡勤看, 重点项目、大型项目还要深入了解, 仔细核查, 保证工程质量, 杜绝“豆腐渣工程”, 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监管过程中取得调查笔录、影像资料, 作好巡查记录。

(4) 严格竣工验收, 把握资金拔付

项目竣工验收时, 财政所应会同资金来源部门、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建设村、施工单位、村民委员会监督理财小组共同参与验收, 查验工程质量, 对照合同, 工程概算、预算、核查工程决算。财政所还应审阅工程项目财务收支, 剔除不合理的非生产性支出, 验收合格后及时将项目资金直接拔付到施工、承包单位, 或者拔付到村项目资金专户, 授权村报账员支付, 村书记、村长负责支出的审批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各级各部门拔付村级组织的项目资金其所有权、使用权在村上, 乡镇只是依法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监管, 项目竣工验收后, 乡镇财政所应及时和全额拔付, 不得截留、挪用。

(5) 资料归集、整理、上报、存档

乡镇财政所应对项目建设全过程, 各环节的项目资料、财务会计资料、监管资料、公示资料及时归集、分类整理, 汇总上报县市财政的乡镇财政管理部门, 并存档, 对项目资金全面建立台帐, 按月编报项目资金财务报表上报县级财政部门, 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 对大额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分析。

3、全方位立体监管

对村级项目资金管理, 乡镇财政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 积极主动, 还要协同乡镇相关职能站、办、所参与监管, 更要调动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对项目资金实行全社会的立体监管。整个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要公开、透明, 接受阳光洗礼:项目立项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项目承包要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立项和竣工验收环节要将项目有关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乡镇财政还可设置项目资金监管意见箱、举报电话。

(五) 提升监管能力

对村级项目资金监管是所有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难点, 情况复杂、涉及面广, 建设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 以及后期的管理, 维护周期比较长, 对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要求比较高, 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工程造价、预决算、财务管理等, 是监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提升乡镇财政所监管能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 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中来;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乡镇财政人员的学习、培训, 制定培训规划, 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二是保障乡镇财政实施资金监管工作的必要经费, 改善乡镇财政所工作条件。三是加强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 完善相关应用软件, 实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信息化, 网络化管理。

(六) 强化责任、严肃法纪

对村级项目资金实施监管是财政所在新形势必下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财政所人员应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 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县乡两级应对村级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开展考核、评比、奖惩, 实行再监管, 对村级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负责, 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 应予表彰奖励, 总结经验, 树立典范, 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予以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经处分, 对循私枉法、贪污挪用项目资金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批导意见.财预[2010]33号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村级资金申请报告(精选8篇)村级资金申请报告 第1篇县财政局:上埠镇位于萍乡市东南部,距市区30公里,全镇面积76.9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